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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消防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18 16:36:13

导语:在镇街消防工作计划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镇街消防工作计划

第1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年在全区开展以“夯基础、保平安、惠民生”为主题的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范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城乡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实现“五个明显提高”:城乡消防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普及率明显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明显提高,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的新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设任务及标准

(一)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工作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要积极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区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年内,完成第二消防站建设,按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市政消火栓40个,其中必须完成门路、南路的消火栓建设任务。各镇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村(社区)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保持畅通;供水管网水压符合相关要求的村(社区)应当安装消火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

(三)进一步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灭火救援体系。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防护、侦检、破拆、通信、照明、排烟、救护等常规性、关键性装备配备到位。年内,各镇、经济开发区要建成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伍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或采取政企联办的形式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已经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要足额拨付消防队运作经费,确保正常值勤。工作中,要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加强和完善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队伍,新建城市消防站要按标准配齐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及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全部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的要求;“九小场所”要达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器材配置到位,员工具备火灾自救逃生及引导人员疏散能力的基本要求。90%以上村达到“六个一”要求,即每个村至少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一份《村民防火公约》。9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五个一”标准,即每个社区至少有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一份《居民防火公约》。

(五)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建立公安消防、教育、劳动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传媒等宣传媒介作用,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使消防知识家喻户晓。

(六)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消防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督促其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公安机关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及农村、社区的消防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年内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50%的“九小场所”完成分类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星级挂牌及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等管理机制,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消防监管模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全区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对消防安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照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并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精心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

第2篇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做好消防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平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条件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抓紧落实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公发〔*〕4号),切实承担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调查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立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等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指标的控制和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要重点解决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问题,加强对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督促检查考核,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延伸到乡镇、街道,及其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各类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齐抓共管,同时,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并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地要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要针对本地消防工作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学校、文物古建筑等的专项检查,以及对“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在认真排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基础上,定期公布重点整治单位名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消除致灾因素,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79号)精神,抓紧制定、调整并实施城市消防规划和小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尽快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消防保障体系。要将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与城镇总体规划配套进行,把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纳入政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范畴,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年底前,全省136个中心镇要完成消防规划制定工作,其他建制镇也要在*年上半年完成。*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的公共消防设施的应有量和完好率要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凡是新建、扩建城市(镇)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其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同步进行。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企业厂房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尤其是“三合一”现象的出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落实消防规划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中的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要加大消防专项资金投入,从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省消防部队装备配备标准》,加快部队装备建设步伐,特别要加强消防特勤装备的配备工作,逐年改善和调整消防装备结构,3年内,努力构筑成全省区域灭火救援装备大配套和小配套相结合的先进系统化装备体系。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发展义务消防队,积极推广合同制队员形式的消防站。至*年年底,全省经济百强镇和生产总值超10亿元的乡镇要建立专职消防队。至2007年年底,全省所有乡镇要建立有组织、有队址、有器材、有执勤、有训练的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通过3年努力,全省基本形成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力、合同制队员消防站为补充的城市消防力量体系;专职消防队为骨干、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早制订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的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五、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

各级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新闻单位要采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作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四五”普法、科普教育和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全民消防素质。教育部门应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自律规则,有重点地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企业、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增强基层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氛围。

六、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

第3篇

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一)为加强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让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特与辖区内的住户签订本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二、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人消防安全意识,使家人能正确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掌握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三、定期对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电器、燃气具、电力线路处于安全状态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四、电器、燃气用具、火炉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不得在家中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农村住户不得将柴草堆放在房屋四周。

五、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六、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内堆放杂物。

七、教育小孩不玩火,不随便燃放烟花鞭炮。

八、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九、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居)和住户各执一份。

监督单位:

责任人:

监督责任人:

二0**年月日

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二)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望社区广大居民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社区各居民组长是各片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片区居民组长应该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3、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即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按规定配置消防实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5、按规定设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通畅。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8、火灾扑面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10、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三、各片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得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四、严禁违法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等违法违章行为,以免发生事故。

六、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危险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扑面。

七、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1、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2、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4、其它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八、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我社区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立状单位(签章)履责单位或个人(签章)

监督责任人:

年月日

履行责任人:

年月日

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三)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等社会化消防工作进程,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有效控制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伤亡,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XXXX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XXXX办事处与各社区签订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火灾控制指标

(一)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职责范围内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不超过1万元。

二、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建全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领导对本社区的消防工作负责,明确本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三)建立社区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业务工作考评范畴,纳入安全生产例会重要内容,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和居民小区做好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各社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社区、家庭、窗口、单位、创建平安社区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考评范畴,对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严重超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并形成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五)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及时解决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大型经贸活动和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社区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在“119”消防宣传日、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七)建立健全社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机制。建立完善社会联动抢险救援体系,制定社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扑救、调查和善后处理,警示群众。

(八)按照XXXX“安全生产年”的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考核

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社区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底街道综合目标考核扣分项目之中。

XXXX街办事处(盖章)社区(盖章)

签字人:

年月日

第4篇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第5篇

一、狠抓三项落实,健全工作管理体系

一是组织落实。上半年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综治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建立健全主要领导抓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制度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成立完善了街道主要领导为主体、分管领导主抓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小组、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是责任落实。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各类资料台帐,夯实工作基础。对综治平安工作做到年初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应急预案,按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究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创安分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小结。并分别与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反、消防、外口、工作目标责任书140余份。

三是人员、经费落实。为了使矛盾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同时将街道各社区(村)治调主任确定为综治维稳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本辖区矛盾隐患的情报信息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为了保证综治工作正常运转,街道计划年度投入资金523.20万元用于综治工作的专项开支。其中人员经费105.20万元,公用经费包括禁毒、610、社区矫正、维稳、交管、宣教、户户联防等专项经费共计418.00万元。

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区域化综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以陈华浦、凤凰、黄鹂、新浦、现代国际物流园区五大区域为重点,着力打造以党建为核心,社会融合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建立完善综治工作室和公共服务中心两大工作平台,以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便民实事联办”六联机制为运作基础,专职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为主体,区域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创建“市级”综治工作中心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扎实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上半年来,街道严格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通过规范建设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平台,建立健全以维稳综治、司法、、派出所、社保、安全生产、人民武装等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综合性维稳综治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群众诉求和调处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处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的运行方式。逐步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便民实事联办”工作格局。

在积极争创市级综治工作中心的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区基层综治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夯实了我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根基。

四、专项攻坚整治,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以来,街道紧密围绕全区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排查问题促稳定”活动和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重点整治与严打结合,主要开展了重点地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夯实了平安创建工作基础。

一是开展通山、书院村治安整治行动。首先将通山、书院村等列为重点整治地区,及时下发《霞浦街道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整治方案》整合综治、文卫、派出所、城管中队、交警中队、卫生监督所等各部门力量,进行周期性的联合综合整治,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治保巡逻队和辖区单位保卫部门,各物管小区保安的作用,坚持重点时段加大巡逻盘查力度,及时处置重点地区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是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排查问题促稳定”专项活动。按照区、乡镇(街道)二级联动的要求,组织霞浦政法干警、综治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村入企、走访调研,努力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全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政法干警、综治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在实践中提高政法干部、综治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充分认识到稳定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工作作为全街道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扎实推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着重协调解决难题。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对街道调解处理的积案,由当事人所认可且威望较高、公道正派的社会贤达和对事件来龙去脉熟悉的人员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传递街道和各方当事人的之间的意见和想法,解释说明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为积案化解及时沟通信息,协调立场。

二是建立会审调解机制。街道组织积案的会审调解,制定程序规则,由社会贤达担任调解员。事权单位与人就事项各作详细陈述,由社会贤达根据事实、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道德规范,提出合理建议。街道则根据社会贤达的调解意见,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

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社会贤达各方面的经验相对比较丰富,对于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事件所在地社会贤达必须最大限度地在第一时间到达、保护和处置好第一现场,及时上报案情,稳定群众情绪,确保不造成重大后果和影响。

四是建立协同化解机制。对于涉及多方的积案、矛盾纠纷、重大事件,由局、街道、各相关部门或专业技术部门共同参与,社会贤达主持调解,各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和专业技术支持。如今年上半年调解的台塑亡人事件、宁钢劳资纠纷、协力模具等企业老板“跑路”事件等重大矛盾纠纷,当事人所在街道和村、企业领导、劳动局领导、保险理赔专业人士等多方社会贤达共同担任调解员进行协调化解,使这些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五是建立积案化解双向选择机制。街道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区局的协调下举行积案化解工作双向选择座谈会,由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部门根据案情邀请合适的代表和委员、局和街道提供积案事项,供代表、委员根据案情和自己的优势选择积案负责化解。当事人也可以按照自己意愿选择负责调解的社会贤达。

六、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为更好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霞浦街道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效、抓重点、抓亮点,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抓实效。上半年累计开展了各类广场法制服务活动十余次,分发了法律图书、宣传册和法制环保袋等万余份,陈列法制展板近十次,提供法律咨询百余次,开展法制讲座十余次。通过法制宣传的源头预防作用,全街道矛盾纠纷案件与去年相比同期下降了10%,治安案件同期下降13%。

二是抓重点。目前,霞浦辖区内共有常住人口26819人,而流动人口却已达35579人,因此流动人口已成为当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街道紧紧依托宝新、吉利等四大企业和现代国际物流园区,深入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讲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工伤事故、劳动、社会治安等法律法规知识,加大禁毒、反邪、防诈骗等知识普及工作,并积极吸收外来务工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营造和谐社会新老人共同打造的良好氛围。

三是抓亮点。近年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是霞浦的特色亮点,其中九峰“书香家庭”已成为全区青少年教育活动的品牌。街道坚持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活动,去年在凤凰社区成功创建了全市首个市级社区青少年教育基地,通过该基地的辐射作用,全面带动全街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社会人口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暂住人口实行分层管理。到6月中旬街道登记做证的外来人口35597人,在册登记出租房6123间。坚持在村、社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设立外口专管员做好信息采集、登记、备案、治安和安全管理,并积极向上级汇报进展情况,半年来,开展出租房屋暂住人口集中清理活动2次,出动街道干部、警力200人次,共清理房屋13户,申报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10本,补办暂住证1000本,签订出租房屋安全责任状2150户。开展村、社区、企业和谐促进会工作,所有村社区标准性融合组织已全部初步建立。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安全生产、劳动权益相关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和推广“村企结对”工作。

二是加强社区矫人员和归正人员的帮教管理。街道共有社区矫正人员29人,归正人员27人。为加强对这些特殊人员的管控工作,围绕“两会”、“十”等重要时期的安保重任,街道积极开展了“三防”专项活动(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推行了每月一次大排查、来电来人汇报结合、名单双向核对、签订保证书、GPS定位等措施,加强和规范了相关工作制度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切实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人员及吸毒人员的教导、稳控。积极开展防范和处置及禁毒工作,开展了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同时重点监督和稳控人员,做好相关教育、转化工作,目前街道共有3名练习人员。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努力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共接受吸毒人员8名,现社区戒毒8名。

四是加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加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凤凰社区法制教育基地,在辖区五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开设法制、德育课程,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

八、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优化开发建设环境。我街道正处全区“中提升”开发区域的“东咽喉”,针对下半年街道通山、书院村的拆迁任务,确立“抓好稳定促发展,抓好发展促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化解征地拆迁存在问题,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配合国土、规划有关部门,开展控违拆违工作。进一步整治、优化街道拆迁、发展环境。

(二)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本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开展”的原则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建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和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加强平安检查考核的力度,深化“平安霞浦”创建工作,全面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三)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今年以创建“市级”综治工作中心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街道综治工作中心的硬件标准配套设施建设和整体效能提升,有效整合综治、、司法、调解、警务、外口管理、安全生产、610、禁毒等工作力量,真正实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便民实事联办”整体工作格局。切实抓好村、企综治队伍建设,加强对村、企(13个村、8家重点企业)综治室建设作为重点,完善硬件基础设施,提供软件资料的质量,有效提升基层综治工作水平。

(四)强化区域化综治建设。突出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全区社会管理创新总体目标,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村社区和重点企业的区域化综治建设。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

(六)开展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范畴,下半年将以整体推进方式,在全街道全面推开该项工作,力保消防平安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七)加强积案处置工作。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和引导。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群众政策宣传教育,做好重点对象(鲍信祥、邹龙义、徐亚凤等)的稳控,防止出现群体性进京上访,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八)加强区域群防群治工作。针对街道农村外来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技防设施难配备,治安防范体系相对薄弱现状。为预防和减少农村治安问题,提高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大力推进建设和完善“户户联防”工程。着力形成“一呼百应”的治安联防效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