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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保密承诺书

时间:2022-10-15 09:10:27

导语:在高考保密承诺书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高考保密承诺书

第1篇

【导语】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我省共有33.9万名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全省共设239个考点、10314个考场,共有3.2万人参加考务工作。祝愿每一位即将参加高考的同学都能实现自己的大学梦!十年寒窗苦,只为一刻甜!都要加油哦!成功就在前方不远处向你们招手!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高考工作,站稳人民立场,牢记使命,强化担当,严密部署,细致安排,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招生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制,强化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高考应急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对违纪舞弊现象保持持续高压态势。各级教育和考试部门层层签订考试安全责任状,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确保考试组织各项工作扎实有序。

考前,我省对各地考试准备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着力围绕考点周边环境、考试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机制、外语听力播放设备运维、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落实情况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考试组织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我省多措并举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通过调查问卷、宣传教育片、诚信考试承诺书、典型违规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考生自觉自律抵制舞弊,诚信应考。同时,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考生第一”的观念,以方便考生为出发点,精心组织送考、交通、环境、食品、医疗等各项保障服务,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安全公平、贴心温馨的考试环境。

今年我省高考所有科目考试均安排在升级改造后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所有考生进场时,都需通过“考务通”进行身份验证,所有科目的考试都不允许提前交卷。

第2篇

20__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明天就要开始了。今天,县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高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下面,我就今年的高考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高考工作的责任意识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行为。它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程度高。省、市对此高度重视,今年省、市政府就高考工作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门会议,省政府主管领导、__市副市长__都作了重要讲话。今年高考是我省历年来参考人数最多的一年,但招生计划增幅却不大,一方面考试组织工作的难度增大,另一方面考试的竞争更加激烈,这就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高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考场组织管理。要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坚决杜绝失密、泄密、窃密和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切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涉考人员管理、技术防范、考生宣传教育和以法治考等方面的工作,确保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大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力度

试卷安全保密是高考工作的生命线和首要任务,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教育、保密、公安等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安全保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不打折扣地逐一落实。在建成标准化保密室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特别要做好安全保密员的任用工作,严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死看死守,做到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人不离题、题不离人。要对参与高考的所有工作人员深入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教育,在考试各个环节上确保试卷安全。强化对高考试卷的运输、保管以及考试等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管理与监控,在试题邮送和保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交接、验收手续进行,如实做好记录;在考试实施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县高考工作领导小组。

三、强化考务管理

高考考务工作是招生考试的基础性、常规性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严格,程序严密。分管考务工作的同志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高考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各项工作要想在前,做在前,做到早准备、早落实、早检查,具体工作要求实、求细,高考考务要做到工作时间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指令统一。考试试卷应按时于考前运送到考场,剩余试卷的保管和收回,要有专人负责。要确保监考员在拆试题袋、分发试题、考生姓名的填写、试卷回收等考试各个环节上,能够行动统一而准确,保证不出问题。在考试过程中,要为考生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杜绝生、冷、硬现象(来源:文秘站 ),做到想考生之所想、急考生之所急、解考生之所难、做考生之所需。加强对试卷验收组的培训,确保试卷、答题卡及封皮的装订不出任何差错。要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从接到试题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零报告制,对出现的重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和上报。

四、全面整肃考风考纪

整肃考风考纪历来是高考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今年还要继续加大管理力度。按省、市有关要求,在长白二中考点各考场、卫生间、考生休息室配置了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同时每个考场还配备了作弊器探测仪,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监考员要按“使用细则”认真接受培训,做到熟练掌握、规范使用,在每科考试入场前对考生严禁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参与违纪人员,无论职位高低,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抓好考风考纪,关键在于监考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感。今年高考的监考队伍由八道江区前进小学25名小学教师和我县25名小学教师组成。我县的监考人员是在一实小、二实小、向阳小学中选拔的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娴熟业务能力的中层领导和骨干教师,这是全县人民对诸位思想品德和业务能力的信任,希望大家切实发挥监考人员的作用,与八道江区前进小学监考人员一道做好监考工作。全体监考员要进一步认清高考的政策性和社会敏感性,学习好有关监考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熟练掌握高考各个环节对监考教师的要求,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考生的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要排除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进一步加大整肃考风考纪力度,确保考风考纪不出任何问题,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宽松的考试环境。

要注意做好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验中学、长白二中和职业高中的领导及毕业班的 班主任,都要认真贯彻高考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并与学生签定考试诚信承诺书的基础上,注意做好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考生自觉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试管理,以良好的心态迎接考试,考出理想的成绩。

五、加强对高考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由教育、保密、建设、卫生、公安、监察、文体、水电、邮政、广电等部门参加的高考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法治考,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将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每一个人头上,谁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县政府与各部门签订高考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精心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做到不断条、不掉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哪个部门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教育局要对高考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厉整肃考风考纪。由教育局班子成员组成的主考、副主考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高考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按照各自分工坚守岗位,保证自己负责楼层的各个考场不出任何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制定试卷保管和运送的应急预案,确保试卷安全保密。要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警员严格检查进入考点人员的证件和考生的夹带。考试期间,对出入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除高考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点,后勤人员不准进入警戒线以内,除考试专用车辆以外,任何车辆不得进入考点,除主考及招生办主任外,任何人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异地监考人员的人身安全。

保密部门要加强对试题(卷)保密的监督、检查,确保试题(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卫生部门要安排专业医生值班,配备应急医疗器械和药品,做好对考试期间患病学生的诊治工作;在高考期间,必须保证120救护车随叫随到。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集中食宿地点的卫生检查,确保高考期间不发生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

水电部门在考试期间要保证供水、供电。

邮政部门要做好高考试卷的邮寄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投递过程中不出任何问题。

广电部门要对外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考试前,对播放设备和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测试期间,对播放设备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外语听力测试顺利进行。要对高考进行正面的宣传引导,及时公布高考政策、制度和相关办事程序,增加高考工作的透明度。

城建部门负责清理长白二中周围的建筑施工工地,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无噪音、无干扰。同时,负责制止、清理县城各建筑单位早晨、晚间施工现象,保证为考生创造良好的休息和睡眠环境。

文体部门在高考期间要禁止白天和晚上的露天卡拉ok、秧歌队、鼓乐队等文体娱乐活动,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第3篇

【关 键 词】考生;档案;作用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031-02

考生档案的建立及其材料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关系到考生的正常录取,关系到考生能否顺利地到所录取学校报到,关系到高校毕业后的就业、提干等。因此,考生所在中学、高考报名地各级招生办公室及其相关人员,考生本人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考生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真实、有效。笔者结合在招生考试工作实践中亲自接待和处理过的一些考生档案信息不全而给考生入学、就业等造成的影响实例,谈考生档案材料形成及其建立过程易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考生档案的内容及其作用

考生档案是由考生高考电子档案和高考纸介质档案、中学纸介质档案三部分组成。

1.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考生报名信息,与考生高考档案中的纸质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的内容相对应,主要包括:照片电子版、报名序号、报考科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等;

(2)考生体检信息(含军事、公安、司法院校体检);

(3)考生志愿信息,与考生高考档案中的纸质材料——高校志愿表的内容相对应,主要包括:考生的基础信息(照片电子版、姓名等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

(4)考生成绩信息(考生高考文化课各科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记录);

(5)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和违规考生的详实情况及处理结果);

(6)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信息;

(7)高考照顾加分信息;

(8)军事、公安、司法院校体检复查、政审等信息(体检复查、政审表)。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必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高校招生志愿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2. 考生高考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高中阶段材料(含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单);

(2)考生报名登记表;

(3)考生体格检查表的原始表(含化验单)及打印确认表;

(4)考生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表及其打印确认表;

(5)诚信考试承诺书;

(6)高考照顾加分申请表及其有关照顾加分证书复印件;

(7)外语口试成绩单。

3. 考生中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学生登记表;

(2)综合素质评价表;

(3)模块修习统计表;

(4)体质健康考核表;

(5)学业考试成绩卡。

4. 考生档案的作用。考生档案,是记录考生本人中学(初中、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情况的真实评价;是考生实现升学、参军、就业等愿望,为相关部门提供考核、评审和录用的主要依据。

考生档案是招生办公室和普通高校实行网上传输、审阅考生信息,对考生综合评价和是否录取考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到考入的高校报到时,接受学校入学资格审查的依据;是考生人事档案的最基础材料。

普通高校须在招生录取期间,通过网上下载已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作为新生档案管理信息资料。

二、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

考生档案信息及其材料缺失或填涂错误,会给考生造成预想不到的终身遗憾。主要包括:

1. 考生档案有关材料的姓名与本人户口、《居民省份证》信息不符。从一些到省招生办公室开据相关证明的情况看,有的是高考报名时考生自己填涂报名卡填涂有误;有的是考生毕业中学填写档案材料有关信息笔误造成的;有的是在中学就读时更改了姓名,没有及时更改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信息等等。如,1998年中国人民某某汽车管理学院录取工作人员在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因笔误,将张某伟误写为张某华,10余年后所在单位提干时发现档案材料有误,并要求该考生到高考报名地省招生部门出具证明,为了伟与华一字之差,张某伟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奔波在三个省、四个城市之间,不仅影响了正常工作,也给考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2. 填涂的电话信息和接收录取通知书详址信息错误。考生所提供的电话和详址信息90%是考生毕业中学的,由于此期间正处中学放假,很难及时联系到相关教师或及时把录取通知送到考生手中。

要求考生填涂的联系电话信息,目的是便于招生部门或招生学校及时与考生沟通,协商有关事宜。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分高出其高考总分,又没有填涂专业调剂志愿,学校本着对考生负责打电话征求考生意见可否调剂录取到相关专业,可考生填涂的电话号码有误或是无人接听,高校在有效的时间内无法与考生沟通只好作退档处理,考生因此而失去一次录取机会。

要求考生提供详细的接收录取通知地址信息,目的是便于邮政部门及时准确地把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送达相关考生。2012年高考长春考生王媛丽,所填涂的电话和住址信息错误,所提供的移动电话空号,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所提供的住址信息查无此人,特快专递人员只好将录取通知书退回录取高校。

3. 志愿表中的院校或专业代码填涂错误。每年录取期间或录取结束,都会有考生对自己被录取的学校或录取的专业感到不满而上访。理由是自己高考成绩进某某学校录取线或某某专业录取线,却被录取到不想去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到招生接待咨询处查自己填涂的志愿信息,其结果是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将学校代码或专业代码填涂错误所致,考生虽然在志愿表上填写的学校名称或专业名称是正确的,可省招生部门高校录取投档是以招生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等电子信息进行投档,以考生填涂的院校代码或专业代码作为投档或录取依据。所以,每年都有考生因填涂的院校代码或专业代码错误而失去被理想院校或专业录取的机会。

4. 高考档案相关材料缺失或没装档,记述考生相关信息不全。如,档案中政治面貌一栏填涂考生为共青团员,可无相关共青团组织的批准入团的决定;又如,考生档案记载了考生享受高考照顾加分,可档案中没有装入当年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等文本、文件材料。

三、解决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对策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公室必须建立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确保所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应对所辖县(市、区)考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校验确认,并负责汇总、整理上报,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

建议考生尽量填涂或提供自己本人或家长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信息,以便招生院校或招生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内与你联系商定相关事宜;提供家里详细地址或考生父母(或能第一时间准确送达自己的亲友)单位详址,以便邮政部门及时准确地把录取通知书送到考生手中。

第4篇

20*年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招生工作非同寻常,面临许多新的形势和问题。今年以来,全办同志在党的*精神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为宗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各项招考工作平稳推进,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普通高考安全平稳,网上评卷安全顺利,实现了奥运之年“平安高考”的目标。研究生招生、自学考试、高中会考、托福网考及各项社会考试任务顺利完成。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了全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指挥中心。招生宣传成绩突出,没有发生一例负面报道。中专招生及下半年成人高考的准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进行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做好普通高校和中专招生录取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我们专注地投入集中录取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下面我就今年招生录取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今年招生录取任务之重为历年之最。今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98.8万人,比去年增加10.9万人;省内外招生院校(计重复)1927所,招生计划50.3万人,比去年增加4.9万人,高招录取率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本科计划18.6万人,专科计划26.2万人,对口计划3.3万人,专升本计划2万人,单考单招计划2000人。本科层次升学矛盾比较突出,完成专科层次任务难度较大。中专招生要完成22万人的录取工作,任务也很艰巨。第二,社会各界对录取工作高度关注。录取是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对前期报名、考试、评卷工作的检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领导对做好录取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要求我们严格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录取任务平安顺利完成。招生录取是全省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第三,高招录取工作正值奥运期间。现在距奥运会开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筹办工作进入最后关键阶段。中央要求全国各地、各级各部门都要以实际行动为办好奥运作贡献。这就要求我们的录取管理组织工作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好上加好,不能有半点闪失,不能因为录取而引发集体上访事件和。否则,我们无法向上级交待。第四,招生录取组织管理难度加大。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参与集中录取工作的人员既有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的同志,也有省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同志,还有省辖市、重点扩权县的同志,但主体还是我们省招办的工作人员,这就对我们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希望大家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主力军,打好主动仗,同时要充分尊重领导机关的同志,尊重市县招办同志,配合大局,团结共事,圆满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二、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招生录取是当前我办的一项中心工作,必须汇聚全办力量,集中全办智慧,统一调度,形成合力。第一,建立工作机构。根据录取工作需要,今年录取工作设十个工作组,即:行政管理组、信息管理组、录检和计划组、审核组、宣传组、组、纪检组、教育厅协调组、市招办联络组和郑州留守值班组。这十个组都有各自的职责任务,组长和工作人员已经确定。第二,按时到岗到位。大家平时在不同处室、不同岗位工作,根据录取工作需要进行了调整和整合,今天会议之后大家要尽快到达新的工作岗位,认真参加学习培训,尽快熟悉掌握工作流程,尽早进入工作状态。第三,要尽职尽责。各组组长要认真负责,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大胆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其中:在郑州留守值班的同志,主要任务是:正常值班、接待、应急处理、参加省里的会议活动等,同时参加中专录取、托福网考等。同志们要自觉服从分工和管理,干好本职,恪尽职守。第四,搞好配合。录取工作是一盘棋,大家要以主人翁精神,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主动搞好工作衔接配合,照章办事,规范程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严肃的工作态度,做好各自的工作。

三、要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招生录取既是为招生院校服务,也是为广大考生和社会服务。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关系到招生录取工作的质量,也是我们省招办服务考生、办人民满意招生的具体体现。多年来,我们省招办非常重视服务工作,大家以自己的服务热情和态度树立了省招办的良好形象,得到了领导、高校、考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不少高校不仅给我们发来了感谢信,而且还纷纷在我省投放机动计划,去年仅本科一批就增加1600多个机动计划。今年大家要继续发扬热情服务的优良传统,积极沟通,主动工作,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努力提高招生院校的满意度。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快速反馈,耐心解释,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对录取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争取高校和考生的理解和满意。按照惯例,高招录取期间,省领导、厅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新闻单位记者要到录取现场检查慰问和采访,我们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的指示、意见,我们要认真研究、落实和反馈。要继续做好宣传服务和网上监察工作。要形成正面宣传的强大阵势,营造有利于招生工作的大环境、大氛围,树立省招办的好作风、好形象。要指导市县继续搞好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要严守工作纪律

招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保证。第一,要遵守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的规定,这是个基本要求,也是高压线。大家的岗位不同,承担的职责任务不一样,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但“六不准”是最基本的要求,人人必须遵守,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第二,要认真执行工作纪律。工作纪律关系到录取安全和正常秩序。要严格按照信息管理规定,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网上录取安全。对于阶段性保密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公开和外传。对于需要保密的工作信息擅自跑风漏气,通风报信,造成工作被动的要按违纪严肃处理。要认真遵守录取场所管理规定,进出场所要履行管理手续。要按时上下班,根据需要该加班的加班,不能误事。对擅自外出、脱岗、离岗、串岗,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首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停止岗位工作,直至离开录取现场。第三,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大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按照权限、时间段进行操作,不允许自作主张,越职越权。对录取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程序及时请示汇报。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处理解决。第四,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严格按照廉洁自律承诺书的要求,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为上要严格自律,在工作上要照章办事,不做有损招生公平的事,不做有损招办形象的事,不做有损个人人格的事。

第5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创新型社

会管理小组机构建全。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综治工作各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多次召开综治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全局综治维稳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

任制。与每一位干部职工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防火责任书》、《个人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目标责任书》、《创建平安家庭承诺书》明确责任,做到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责任目标考核,

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一)制定《2016年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学习日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观看专题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宗教管理条例、非法宗教23种表现、自治区两文件、县委关于值班带班的管理办法以及从中央到地方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措施和工作部署及有关综合治理的重要文件等。

(二)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集中开展法制学习和反警示教育活动。经常性地对干部职工进行管理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提要求,交任务,使大家时刻保持警惕,做好防范。

(三)积极学习传达贯彻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作为综治成员单位,积极学习宣传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全局人员管理治理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进行针对性的调查处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综治工作各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综治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全局维稳工作。

(二)在从业人员培训时提出具体的安保措施,与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签订了《去极端化责任书》,同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留大胡须,穿__的从业者,要求不得从事餐饮业,并严格要求其去除大胡须,脱去__。对大型酒店、餐饮企业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及安防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三)抓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

(四)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维稳工作力度。做好“春节”、“两会”、“五一”、“斋月”以及一级响应期间维稳工作安排。要求服务对象在斋月期间正常营业,不得擅自关门歇业,以确保“斋月”期间社会秩序正常,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干预清真餐饮经营。

(一)加强食品安全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牵头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春节、“五一”及“六一”、高考前联合执

法检查,并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重点抽检了120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二是牵头开展了越南酸奶检查、打击走私冷冻肉品市场和农村食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斋月”“肉孜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每季度召开食安委季度例会,认真听取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并梳理汇总后,上报县政府及__局,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63份,结合日常监管,实施动态评定,有效的加强了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的建成。二是开展非法疫苗经营行为及民族药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并立案2起。三是推行信息化管理,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存管理环节,落实药品购进、养护、储存、销售、服务等全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目前辖区63家药店均已经按照要求配备了电脑和药品管理系统软件。四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5起,医疗器械不良反应10起。五是强化药品监督抽验。完成药品抽检37批次,评价性抽样7批,监督性抽样30批。上半年,我局共监督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3家,医疗机构69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局已立案2起,结案2起,均为销售假药案件,罚没款1100余元。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履行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管职责。上半年共受理材料 367家,共审核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99户,办理健康证2341个。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共检查餐饮服务企业421家,出动执法人员84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共81车次,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共71家。二是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自治区局和自治州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及托幼园所食堂、旅游景区、建筑工地食堂、打击走私冷冻肉等十余项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余台次。三是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落实“两节”、“两会”、“五一”、“草莓节”、“高考”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加大餐饮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重大会议、活动期间集体用餐安全。四是助力__创建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开通绿色通道,集中为__餐饮单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健康证》,详细讲解餐饮单位的布局流程、食品安全设施、日常操作规范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上半年我局对县城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164家,重点监督检查了经营企业在产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方面以及有无销售过期失效、假劣产品行为。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警告处理,并耐心指导。上半年化妆品立案3起,结案3起,罚没款316元。

(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监管良好氛围

1、联合13个科普宣传站在全县辖区采取多项措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在各乡镇人员密集的集市、商业街、__等场所设置展台并发放科普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宣传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在县电视台利用“健康与保健”节目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2、认真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共向过往群众散发新《食品安全法》(__)以及《合理用药知识》(__)等宣传品共计620余份。宣传活动后,我局共计销毁焚烧假劣食品(保健食品)15种101.9公斤(盒)、假劣药品101种87.5公斤、医疗器械5种5盒、化妆品9种18瓶,共计130个品种标值8235.6元,出动销毁车辆共计3辆。

3、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宣传专题活动,印制宣传二维码并在各餐饮单位及药店进行张贴,使广大群众通过扫码方式进入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和有关办事流程。同时接受微信用户留言举报。

(一)健全综治制度。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为工作效率的提高、工作环境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接访,化解矛盾。我们充分发挥机关举报职能,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做到超前防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6年上半年,我局未接到一起来信来访事件。认真解决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一一化解矛盾,并加强监管。

(三)深入到帮扶__社区、结对帮扶__村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为农牧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对__社区困难群众赠送了价值1200余元的大米清油,7名党员到驻地社区报到,并落实帮扶一对一服务,深入社区开展扶贫帮困和服务群众活动。

(四)抓好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为保证所有办公室和档案室的安全,下班时要求一律锁门,档案室安装了防盗门,并配置了保险柜,夜间值班人员对上述重点部位重点巡逻,大宗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在局内过夜。

(五)深入巩固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已被批准为“平安单位”的综治委成员单位,我局切实认真按照创建“平安单位”的标准和要求,继续把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做实,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完善提高,以巩固现有的创建成果。(六)认真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制教育,悬挂了宣传横幅,张贴了宣传标语。

(七)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活动,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印发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人员保密工作制度》等保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保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八)认真开展三民活动,我局按县委要求抽调3 名精兵强将进入田园社区开展三民活动,抽调1名干部进入县委办公室。

第6篇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加分资格条件另文公布),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另文要求)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四类人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材料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型职业农民材料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0)。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0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0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环节。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市、县,如出现信息错误在高考报名后提出修改的,我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19年11月16日17:3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19年11月1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20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20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20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20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四类人员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4、附件7、附件8、附件9),并通过考务平台发送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存档备查。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因此,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0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于2020年4月2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0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招生办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招生办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0年4月25日17:30前,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

体育高考、艺术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普通高考报名时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级教育局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圆满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特别是对户籍、学籍和外来人员审核材料的审核,审查材料至少保留一年。杜绝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注重加强四类人员的宣传和发动,确保有关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职学校,特别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九)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要做好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的政策宣传,及时通过辖区内有关中学,让考生在入学时清楚知晓其毕业时能否在我区报考以及在我区报考需满足哪些条件等政策要求。特别强调,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挂学籍等违规情形,将对审核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

十、其他

(一)2020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另文通知。

(二)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考场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设区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自治区统考项目时间安排。

1.全区艺术统考: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2.全区体育高考:2019年12月4日至11日。

3.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3月7日至9日。

4.小语种口试:2020年3月14日至15日。

5.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2020年4月9日。

(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点击查看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

4.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审核汇总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6.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7.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8.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9.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0.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11.外来人员在广西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

12.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1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加分资格条件另文公布),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另文要求)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四类人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材料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型职业农民材料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