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17:38:30
导语: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特点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是目前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目前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即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阻力。本文则认为,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仅没有阻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且还在许多方面推动了经济全球化。(本文认为经济全球化与多边贸易体制是一致的,故在用语上二者可互换。)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多边贸易体制)的促进作用
1、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样以贸易自由化为目标,与多边贸易谈判的目标相吻合,有利于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2、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由于数量更少、地域较近、经济文化水平较为接近,因而更易协调各方立场和利益,能使有关参加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暂时无法实现的自由化利益在小范围内得以实现,从而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有效补充。
3、区域经济一体化所涉成员远少于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各成员间就贸易自由化进程达成一致的难度相对较小,从而有利于在小范围内更快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进而坐在WTO谈判桌前的代表数量就可下降,从而有效地降低多边贸易谈判的复杂程度和难度。
4、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作为多边贸易自由化的“试验场”,通过小范围的“试验”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大有裨益的经验教训,为国际贸易自由化提供可供借鉴的先例,发挥示范效应。如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之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澳新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已就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规定。这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认识,有助于消除人们的疑虑,为多边规则的达成和实施提供一定的思想认识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WTO发展并走向成熟的中间环节,有助于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向更深层次发展。
5、当前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具有重叠性,即某一国家是多个组织的成员国,这类国家能起到桥梁的作用,促进各国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而推动全球多边贸易谈判。
6、区域组织的强大凝聚力,可在多边贸易体系中抗衡经贸超级大国,从而防止和避免多边贸易体制成为超级大国称霸的工具。
7、某一区域内的自由化行动可以激励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同样措施,进而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如1996年11月,APEC苏比克峰会批准到2000年消除信息技术产品的所有关税,并在新加坡召开的WTO部长级会议上呼吁将信息技术协议推向全球。APEC称如果WTO成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不准备加入该协议,APEC将于圈内自行实施之。此举显然会导致出现新的差别待遇,于是圈外国家对此作出了正面回应,这样APEC在实现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又推进了全球自由化。
8、区域经济一体化所产生的贸易创造远远高于贸易转向。所谓贸易创造就是指一体化组织内部取消贸易壁垒后所带来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增加,而贸易转向则是指一体化组织内部取消贸易壁垒后所造成从非成员国进口转向到从成员国进口的贸易方向转移。区域经济一体化必然会造成一定的贸易转向,因此使许多人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利于全球的共同繁荣,并从而阻碍经济全球化的健康发展。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特鲁曼、巴拉萨、克雷宁等经济学家曾对欧共体所产生的贸易创造及其对欧洲自由贸易区造成的贸易转向,进行了数量化评估,所得出的结论是:贸易创造远远高于贸易转移,欧共体的一体化发展并没有对其最重要贸易伙伴———欧洲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产生严重的经济影响。目前存在着一种研究倾向,即把经济一体化组织建立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发展简单地归结为贸易转向的结果。例如,有的学者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以来美、加、墨的3边贸易增长单纯看作是对区域外贸易壁垒的结果。1987—1997年10年间,美墨贸易额增长了3.5倍,而同期中国对美贸易额增长了6.7倍,马来西亚对美贸易额增长了近5倍,泰国对美贸易额增长了4.3倍。此间没有证据表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造成了严重的贸易转向。1997年以后,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泰国、马来西亚对美贸易的大幅度下滑,而中国对美贸易则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
9、区域组织间相互重叠交叉,而非相互封闭、孤立与对抗,且跨地区和重叠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将使全球化步伐加快。中国-WWW.10、GATT和WTO承认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其采取宽容态度。GATT第24条第4款写道,“通过自愿签订协定发展各国之间经济的一体化,对扩大贸易的自由化是有好处的”。类似内容也见于GATT1994年对24条的谅解之中,“考虑到自1947年GATT成立以来,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有了极大的增加,并成为当今世界贸易的重要部分,则进一步确定,此类经济一体化可能对扩大世界贸易做出贡献”。由此可见,GATT并没有完全把区域经济一体化当作是GATT的对立物,而是肯定其对自由贸易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同时有监督管理规范,一是规定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GATT要求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建立的目的应是便利区内贸易,关税和其他限制性商业规章方面的限制,不能高于或严于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建立之前的水平,即不能对区外非成员提高贸易壁垒。组成一体化的成员国应最大可能避免对GATT其他成员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GATT一成员方因组建关税同盟计划提高约束税率,与GATT第2条冲突时,必须按第28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并进行补偿调整。二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和运行做出了程序上的规范。首先,确立了通报制度。任何缔约方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必须向GATT缔约国全体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有:相关资料、协议的运行情况,协议的任何重大变化或发展等。其次,要求一体化制定内部壁垒减让计划和时间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必须在合理期间内成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合理期时间一般最长为10年。如情况特殊要求超过10年,须向WTO货物贸易理事会提供完整的解释。预订的计划和进程表如要修改,必须向货物贸易理事会通报。最后,建立了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审查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就有关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资料提交GATT后,GATT即组成工作小组,根据第24条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并通过货物贸易理事会向有关各方提出建议。审查中如发现没有订立计划和时间表的,GATT须建议订立此类计划和时间表,如成员方不遵照执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不能保留或实施。如发现虽订有时间表和计划,但GATT认为在所拟议的期间内不可能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或认为所拟议的期间不够合理,GATT可向有关成员方提出修改的建议,如各方不遵照执行,则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也不能保留和实施。GATT的上述规定目的在于,使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后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尽可能最小化,同时,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发展、变更纳入GATT的管理和规范体系,以保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与GATT的规定相一致。
11、相对于区域内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外确实存在歧视和差别待遇,但这是一种相对的歧视和差别待遇。GATT要求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建立的目的应是便利区内贸易,关税和其他限制性商业规章方面的限制,不能高于或严于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建立之前的水平,即不能对区外非成员提高贸易壁垒。组成一体化的成员国应最大可能避免对GATT其他成员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GATT一成员方因组建关税同盟计划提高约束税率,与GATT第2条冲突时,必须按第28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并进行补偿调整。因此这种歧视和差别待遇只是相对于区域内的,与绝对提高对外壁垒不可同日而语。另外,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放性特点(区域组织也与区域外组织和国家有广泛往来),以及GATT、WTO谈判成果,对外歧视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在降低。并且,歧视和差别待遇导致区域外国家加入区域组织,导致区域组织扩大。
12、区域一体化组织在贸易行政管理、技术标准、规则等方面趋于一致,使区域外国家贸易便利性大大加强。
13、区域行动能够为官员、政府和国家提供学习机会,从而更好地建立多边贸易体制。
区域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为成员国政府、管理阶层和利益集团参与多边谈判、开辟贸易自由化新领域并制定相应的规则,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培训机会。区域行动能够使官员、政府和国家熟悉相对较小的区域内自由化进程的设计和实施,从而使它们最终能更容易地转向类似的多边行动。
综上所述,就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本文总的观点和结论如下:
1、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将长期并存、相互促进、又相互矛盾。
2、在承认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存在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更多看到它对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促进意义。
3、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走向全球一体化的步骤、途径和必要阶段。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关键词:新区域主义;生产关系;制度性依附;不平等
一、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的基本特点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近年来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趋势之一。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出现一种新的现象:大国与小国(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一体化合作得到加强。在大国与小国签订的贸易协定中,小国自愿对大国单方面作出让步,换取与大国在政治经济上的结盟。最典型的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和欧盟陆续接纳东欧国家入盟以及诸多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传统的南北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这种新的区域合作方式被冠之“新区域主义”。新区域主义之所以“新”,在于与传统的区域主义相比,具有如下特点:一是追求政治经济多元化。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不仅是追求贸易和投资收益,还有诸如以政策的捆绑实现稳定、减少非法移民、确保国家政治经济安全、促进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民主化等。二是打破传统区域一体化的地理界限。信息技术和交通通讯的发展使地理上不相邻的国家也可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如中国与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等。三是超越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具有广泛的包容性。四是对各国国内经济和社会的政策干预。如,统一的贸易政策、投资政策、环境政策、劳动力政策、产业政策等。
二、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的成因
为什么会出现新区域主义的经济合作发展模式?原因之一是认为一体化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也有学者强调一体化进程的决定因素包括相对经济规模、产品的竞争力以及成员之间的谈判能力等。而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分析依据。
(一)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现实要求与结果
强调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的选择、体制框架的构建及社会的演进都首先受到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即“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力的必然结果”。在既定的文化背景下,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选择,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因此,新区域主义合作首先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无论是为获取市场准入,还是出于安全的需要,或是为发展更密切的一体化关系做准备,其目标都是扩大贸易与投资,促进区域内共同的经济发展,等等。这本身就是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另外,应看到,国际经济关系的演进更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即新区域主义的经济合作模式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各国生产力发展的一体化及区域格局分布。
(二)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是资本寻求利润最大化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产物
政治经济学的资本理论为解释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有效的分析依据。第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动力来自资本的扩张。资本运动的目的“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是谋求利润的无休止运动。”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代表,就是执行这一职能。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资本扩张主要采取贸易、直接投资等形式。当代资本在区域扩张的载体就是跨国公司。研究表明,跨国公司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存在互动关系,欧共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主要是由于跨国公司在区内大量投资,使区内比较优势上升,从而为推进一体化创造条件。跨国公司在一个区域内投资可促进区内国家比较优势的提升,趋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基本的规则,深化区内市场。跨国公司的发展决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与水平。因此,同经济全球化一样,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是由资本主义主导的,也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区域范围内的进一步扩张。第二,制度化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水平也取决于资本的需要。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所有者首先通过所有权以及对本国政治的支配确立自己在社会中的优势,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支配本国的对外政策。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制度化的政策选择首先考虑的是企业或产业发展的需要:减少贸易壁垒以增加企业的出口,减少政府的其他限制以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本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而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纺织品贸易则始终处于被严格限制之列。
三、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的实质及其表现
新区域主义的经济合作模式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各种收益,但付出的成本与收益是不对等的。关于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模式的实质,判定的唯一基准在于确立获利主体。
(一)新区域主义成为跨国资本国际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区域主义首先表现为制度化条件下的私人资本在区域的进一步扩张与市场的垄断。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的发展水平取决于跨国公司的区域经营战略,区域分工表现为跨国公司内部的分工。跨国公司的经营一体化推动了区域经济宏观一体化的发展:如果跨国公司在某一区域不断投资,可以起到促进区域内的要素流动、促进区内国家比较优势的提升、趋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基本的规则以及深化区内市场等作用。同时,产业集群也是影响跨国公司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产业集群有助于跨国公司获得新的投资区位优势,从而影响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内跨国公司与区域外跨国公司均对本区域的经济一体化产生直接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取决于本区域在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中的地位、功能、相互关系以及由此决定的战略选择。区域经济合作中的跨国公司与跨国公司战略中的区域经济合作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二)新区域主义是发达国家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反映的仍然是不平等的南北关系
国际关系的演进一向遵循弱肉强食的法则,目标始终是强者利益的最大化。所变化的不过是伴随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调整而导致主角的更替。在这一进程中,弱者要么被迫接受强者制定的游戏规则,要么被完全置于抛弃的境地。从18世纪开始的殖民主义到20世纪的霸权主义,乃至战后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莫不如此。20世纪末的新区域主义显然也没有摆脱这一限制。欧盟为防止东扩后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对东欧的入盟国提出各种附加条件。如,为防止失业率“超标”的东欧大量劳动力涌入欧盟原成员国,冲击劳动力市场,向申请国提出了时间不等的“过渡期”。欧盟对波兰提出的额外入盟条件就包括大幅度降低甚至取消从欧盟的进口关税、把能源价格提高到欧盟成员国平均水平、不能给外国投资者提供超过欧盟允许的优惠条件。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代价是在经济和社会政策方面与美国统一。
(三)新区域主义促进了新自由主义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区域的进一步延伸与扩张
1.发达国家的自由与发展中国家的不自由。20世纪80年代,经济自由主义又以新的面孔出现,成为世界上占主流的思潮。新自由主义在新区域主义的国际经济关系领域则表现出自相矛盾,即发展中国家政府力量的削弱与发达国家政府控制能力的加强。新自由主义认为随着这种最为有效机制的扩散,最不发达的区域也会繁荣起来,即更广泛的自由化和市场化将为所有地区带来收益的提高。新区域主义的“包容性”也已把不同体制的国家包容在一起,并宣称不强求各方面的相似或一致,允许其成员在各方面存在差异。但从其发展进程看则表现为发达国家的自由与发展中国家的不自由。
2.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区域范围内的进一步扩张。第一,发达国家通过区域的制度性协议推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区域主义则把发展中国家全面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除贸易自由化外,资本自由化、减少政府限制始终成为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以使自己的资本能顺利进入上述地区。第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资本在区域范围内的扩张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张的直接工具。国际经济关系表现为价值的创造、分配和转移,背后则是通过资本进行强势生产关系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区域经济一体化表现为跨国公司战略的一体化,不仅制造业进行全面扩张,第三产业也开始加速扩张。第三,内外资本的进一步联合强化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扩张导致资本的分工与等级划分,即发达国家资本——劳动力,外围资本——外围劳动力。从政治上说,“和依附相联系的发展”需要掌握这些经济部门的利益群体之间建构一种相互关系的系统。
四、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的影响
(一)新区域主义经济一体化导致双重不对称
1.各成员方之间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劳尔.普雷维什认为,“发达的资本主义本质上具有向心性、吸收性和统治性。它的扩展是为了利用外围,而不是为了发展外围。”新区域主义的主导者是发达国家,其政策目标首先是基于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发达国家无疑是这一合作的最大受益者。而发展中国家尽管也获取了收益,但也付出了相对较高的成本。欧盟制订的共同就业及劳工政策导致东扩国或经济相对落后的成员国大多数工人因为失业而导致生活质量绝对恶化。北美自由贸易区对墨西哥经济的推动作用毋庸置疑,但同时也给墨经济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墨西哥农业受到相当程度的冲击、大量外资工厂的涌入对墨西哥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等。
2.区域各成员方内部阶层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无论是经济全球化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都强调要素跨越国界流动带来的收益最大化,但各要素的收益具有不对等性。所谓要素,按照一般的理解,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资本和劳动力。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带来的要素收益不对等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各国资本收益的不对等性——强势资本获取主要收益。同历史上所有的区域经济合作一样,新区域主义的发展仍然基于各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区域国际分工,区别仅在于分工的精细化程度不同(垂直一体化的分工到水平一体化的分工)。在南北贸易集团中,发达国家资本占据价值链分工的上游,主要从事研发、设计、核心部件生产等,取得高附加价值;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则处于价值链的中下端,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取得的附加价值较低。二是资本与劳动收益的不对等性。资本的流动是自由的,而劳动力的流动受到限制。欧盟东扩后老成员国为防止大量中东欧地区移民涌入给西欧国家福利体系及就业造成压力,纷纷设置入境和移民限制;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里,还有许多非贸易条款,如环境条款、劳工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反和墨西哥非法移民等也包括在内。
(二)新区域主义带来双重依附的强化:区域依附与劳动对资本的进一步依附
1.加深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新区域主义模式同样也是建立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的国家或地区基础上的经济合作,同样存在依附问题。不过与传统依附相比,具有新的特点。第一,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区域要素流动导致区域内的依附关系从产业间依附发展为产业间与产业内依附的混合。区域内产业资本的差异导致产业间依附的高级化——从初级产品生产对制造业的依附走向制造业对信息业的依附。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不能消除这一差异,而且将进一步拉大。跨国公司的内部化导致区域产业内依附的深化——中低端生产对高端生产、研发的依附。第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使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从单纯的工业技术依附发展为市场化依附与制度性依附的密切结合。传统依附论没有充分考虑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带来的依附关系的变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根据发展水平可以划分为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货币同盟等。新区域主义的“南北”贸易集团大部分以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出现,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接纳东欧国家、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等。从依附角度考查,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模式可归结为制度性依附——通过自愿的制度约束“固定”依附关系。这种制度性依附具有三个特点:其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制度性依附。区域经济关系是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区域主义的目标就是通过取消贸易壁垒、消除投资障碍、保护知识产权等措施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形成所谓合理的、有利于资本收益最大化的区域分工体系。关于拉美经济不发达根源,“中心——外围”理论与“依附发展论”的分歧在于:究竟是外部因素(发达国家的剥削)占主导地位还是内部因素(自身的制度缺陷)占主导地位。不可否认的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框架的约束,新区域主义已把小国的经济发展捆绑在大国经济发展的战略走向上,形成区域的制度性分工合作体系。其二,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制度顺从”与制度创新的依附。无论是加入wt0等国际经济组织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都必须在国家主权方面作出部分让渡,如削减关税、减少乃至取消非关税壁垒、消除阻碍资本资源流动的限制等,实施自由主义的对外经济政策。而新区域主义合作中的小国必须作出更多的“单方支付”。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区后作出的单方面让步包括:接受美国和加拿大的农业自由主义政策,解除对玉米和大豆的保护;糖业保护标准与美国一致;汽车进口自由化;对能源的国内消费价格与出口价格实行无差别定价,等等。东欧诸国为加入欧盟也作出类似的让步。这种制度性“单方支付”将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小国对大国的“制度顺从”,即小国在经济乃至社会政策方面必须与大国保持一致性,并逐渐扩及政治经济制度与体制的一致性,成为新自由主义扩张的重要表现。二是小国的制度创新受到大国的约束,任何不利于大国的制度创新都会招致后者的施压或反对,形成制度捆绑效应,阻碍小国的制度创新。其三,南南合作阵营有瓦解的危险,发达国家将通过对区域的控制来强化对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支配。与发达国家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成为不少发展中国家的选择,世界经济发展的区域化与集团化成为国际潮流之一。世界银行的官方报告也鼓励南北国家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与富裕的邻居进行一体化可促进产业集聚。从短期看,发展中国家的确从与发达国家结盟中获取了直接收益。但从长期看,冷落南南经济合作的结果将导致大国与小国力量的进一步失衡,从而对发展中国家产生不利影响。
2.劳动对资本的依附——从对国内资本的依附扩展到对区域国际资本的依附,加剧劳资关系的不平等与收入分配的不平衡。自从资本主义产生后,就始终存在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在社会关系上表现为劳动者阶层对资本家阶层的人身依附,差别仅在于依附的方式和程度不同。新区域主义经济一体化在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对要素在区域范围内自由流动进行了不同界定,即资本是完全自由流动的。而劳动力不仅本身存在天然的弱势,而且其跨国流动严格受到移民法等一系列因素的限制。价值链的分工使“依附性国家的资本家被迫在不平等的条件下在国内与国际资本进行竞争。他们被迫建立一种对劳动力进行超额剥削的生产关系以便在本国和外国的统治者之间分享所创造的经济盈余。”
五、结论
(一)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动力看,新区域主义经济合作模式的发展从表面上看是一国主要考虑加入后的净收益以及净收益在各成员之间分配的结果,但从根本上看,仍然是生产力发展的现实要求与国际生产力布局改变的结果;而资本为寻求利润最大化不断在区域和国际范围内转移生产要素,同时也是推动各国政府致力于制度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力量。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大中华自由贸易区,制度安排
近些年来,世界经济的一个发展趋势是经济全球化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增强,二者并行不悖。在欧洲,以欧盟为核心的大欧洲经济一体化将达到一个新境界,欧盟将变成拥有至少30个成员、占全球GDP40%、占全球贸易50%的最大经济体;在美洲,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核心,将发展成为有至少15个国家参加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在非洲,以南部非洲经济与货币联盟为基础的一体化安排将会进一步实施;在南亚,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将会加快建立与实现自由贸易区方案;在东亚,日本、韩国都将更积极地参与签署若干个自由贸易协议,建立自由贸易区。
作为政治大国和经济大国,无论是从全球战略还是地区战略的角度,中国都需要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又是互为重要的贸易与投资伙伴。两岸四方建立自由贸易区即“大中华自由贸易区”是两岸四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需要,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也是新世纪“一国两制”的新发展。
一、区域经济合作对中国的意义
1、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意味着成员国内部贸易壁垒的降低或取消,使得贸易环境相对于非成员国而言变得更为有利,有力推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2、获取规模经济和竞争的福利效应。生产上的“规模经济”主要表现在工业产品双向贸易的增长上。统一市场的建立为现代化工业扩大生产、享受规模经济提供了可能性。生产能力的充分运用,不仅可以增加产出,还可以降低成本和市场价格,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受益,而且在统一大市场下,还可以避免各国企业规模的扩大可能产生的垄断。另外,在本国市场有限需求的限制下,企业规模的发展一方面会有“规模经济”,另一方面会使企业数目减少、竞争程度降低而失去部分经济效益。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不仅提高了部分企业的经济规模,而且提高了整个市场的竞争程度,提高了整个统一市场的经济效益。
3、规避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经济全球化是一个有利于全球福利增进的过程,因为经济全球化扩大了世界市场的规模,促进了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从而使得所有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可以在更大范围的国际分工与贸易中获利。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是一个自发的市场机制起作用的过程,不仅具有随机性,而且其作用的结果往往是强者获利、弱者受损。因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风险是很难规避的。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是一个国家起着主导作用的进程,在国家作用下,一体化的区域经济把全球市场内部化为区域市场,有效地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4、有利于地区安全和多极世界的建立。区域一体化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出于共同的利益,以共同的声音和共同立场一致对外,增强了谈判地位和综合实力,有利于地区安全和多极世界的建立。
5、加速企业的重新组合,提高竞争能力。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相对自由的贸易环境,给区域内企业提供了重新组织和提高竞争能力的机会和客观条件。因为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在更广泛的区域内获得,商品可以在更广阔的市场低壁垒或无壁垒的销售,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扩大规模,改善组织结构,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般来说,只有区域贸易成员间的贸易才能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区域一体化才会成为现实的需要。如欧盟经过近50年的努力,其区域贸易占全部贸易的比重达到了60%以上,除此之外,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域内贸易已经超过45%,也就是说,在事实上,两岸四地的贸易一体化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我们需共同承认这种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顺乎民意,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并辅之以必要的制度安排,以促进两岸四地共同的经济与贸易繁荣。
建立大中华自由贸易区,要从以下经济理论和法律据角度这两方面分析,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据WTO统计,迄今世界已签订120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截至2002年3月1日,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绝大多数是自由贸易协议,占所有区域贸易安排的72%,共有175个,关税同盟22个,占9%,服务贸易协议及部分授权条款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共46个,占总区域贸易一体化的19%,其中除货物外,还涉及服务贸易的有17个自由贸易协议和1个关税同盟安排。目前,除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省尚未正式签署区域贸易一体化之外,WTO的每个成员均至少参加了一个区域贸易一体化组织,多者则达30个以上,区域贸易一体化遍布各大洲和地区。
那么为什么要区域化?除了出于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外,其背后的驱动力主要出于各国经济上的考虑。
首先,一部分国家由于历史渊源和地理上的便利以及文化上的相似性,往往在外贸政策上发出同样的声音,这些想法相似的国家可能会在开放贸易方面比大部分成员走的更远,因此具有相似的禀赋和人均收入的国家之间产业内部贸易水平很高,这些国家传统上倾向于形成区域一体化协议。与区域一体化协议有关的总的调整代价会比在多边贸易谈判的情况下小得多,因为这类国家的贸易主要是中间产品和品种相异的同类产品。大多数成功的区域一体化协议——欧盟、欧洲共同体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产业内部贸易水平都很高。其次,区域一体化协议是一些国家增强其市场影响力或者规避GATT关于非歧视性要求的一种手段。实际上,如果区域一体化协议使不同经济体进行融合,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对非成员提高贸易壁垒的话,区域一体化协议将会给世界带来好处。也就是说在利己的同时不损人。再次,寻求区域一体化协议的另一经济动机是将其作为一种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制度改革进程的机制。另外还有一个因素不能忽略,那就是为了保障市场准入。因为即便是在一体化水平最低的自由贸易区阶段,成员国之间彼此消除了各种贸易限制。
三、WTO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及主要规定
WTO与GATT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持肯定态度的。关贸总协定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促进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并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贸易自由化是有好处的。WTO的“最惠国待遇(MFN)”原则,其主要目的是避免一成员片面实施贸易措施而导致不公平贸易的产生,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各国利用区域组织之名,造成区域组织与个别国家的对抗。但GATT第二十四条是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它规范和肯定了区域贸易组织的存在。WTO总理事会于1996年2月成立了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CommitteeonRegionalTradeAgreements,CRTA),赋与该委员会审理各国所提出有关区域贸易协议的申请,并制订一个可供依循的标准模式,评估区域贸易协议对多边体制所造成的影响。《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和《关于解释<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的谅解》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对成立区域贸易组织(主要分为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两种类型)的定义、目的、涵盖范围、过渡期、结果及审议等做了明确规定。
(1)定义。根据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第8项规定:关税同盟应理解为以一个单独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区内成员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实质上实施同一关税或其他贸易规章。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集团,对原产于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已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自由贸易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在该集团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另一方面,各个成员又各自独立地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所以,有人把自由贸易区称为半关税同盟。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第4款说明了总协定对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态度:通过自愿签订协定发展各国之间经济的一体化,以扩大贸易的自由化是有好处的。缔约各国(方)还认为,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目的,应为便利组成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各领土之间的贸易,但不得提高对其他缔约方与这些领土之间进行的贸易壁垒。
(2)成立的目的。GATT第24条第4项规定:“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目的应是为便利成员领土之间的贸易,而非提高其他成员与此区域性组织之间的贸易壁垒”。“参加方应在最大限度内避免对其他WTO成员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GATS亦规定:区域化服务贸易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而非在提高对外服务贸易的整体贸易障碍。
(3)涵盖范围。区域性贸易组织必须实质上涵盖所有的贸易范围(substantiallyallthetrade,SAT)。GATT第二十四条第8项第(A)款规定,不论为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其构成成员之间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本项规定的目的是避免发生“并非真正要在区域之内实施自由贸易,而只欲就某些特定产品形成优惠待遇,以排斥或限制其它国家产品进入其市场,从而形成区域壁垒现象(RegionalBlock)”。
(4)过渡期。不论是关税同盟还是自由贸易区,若不是立即成立,而是经过一段期间逐步完成,则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GATT第二十四条第5项第(C)款规定,签订任何“过渡性协议”(aninterimagreement,即最终将形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协议),应将形成关税同盟及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及计划包括在内,其时间应不超过合理的长度。《关于解释<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的谅解》规定,只有在例外情形下(exceptionalcases)下,“合理时间”才可超过十年;倘若过渡性协议缔约国的WTO成员认为十年并不足够时,则其应向货物贸易理事会提出其需要较长期间的充分理由。
(5)协议结果。GATT第二十四条第5项第(A)款规定,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对非区内成员的关税或其它贸易限制在整体上不得高于未成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前之关税或其它贸易限制。
(6)审查程序。GATT第二十四条第7项规定,WTO会员欲签署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及过渡协议时,应立即通知货物贸易理事会,并由货物贸易理事会交由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送交货物贸易理事会采纳。
(7)对受影响的区外成员的补偿。GATT第二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符合第二十四条第5项(A)款前提下,若成员方为成立关税同盟而必须提高关税,而此项提高并不符合GATT第二条(减让表)规定的,则必须适用GATT第二十八的条所规定的“调整关税时对受影响国家的补偿”。《关于解释<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的谅解》第五项规定的补偿形式为:调低其它关税类别的关税。如果不被接受,双方应继续谈判;若在合理期间仍无法达成协议,关税同盟有必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其减让。
由此我们得知,相对于内部成员来说,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对其他WTO成员实行贸易歧视。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取消贸易壁垒毕竟是朝着完全的贸易自由化迈进。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知识告诉我们,经济全球化及世贸组织所推行的贸易自由化最终会使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这也决定了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是最终实现经济全球化。但人类几千年以来就存在的政治、文化、宗教、民族等方面的差异性和资源禀赋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都不是旦夕之间就能消除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必经的发展阶段,是走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一个台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显著特点是对内自由对外保护。因此对于区域经济集团来说,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是一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促进的矛盾体。但应当注意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世贸组织第24款允许区域贸易协定作为一个特例存在,条件是它在促进区域内贸易流动的同时不得提高对外部世界的壁垒,即区域贸易协定应该补充而不是威胁多边贸易体系。也就是世贸组织允许在坚持非歧视原则的同时,允许区域贸易协定的存在。世贸组织对贸易协定的认同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扩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空间。同时由于世贸组织无法满足一部分国家在开放贸易方面的需求,从而导致一些国家致力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因为他们在多边谈判中无法达成的协议却在双边或诸边谈判中取得成功,许多贸易自由化措施都是首先在区域一体化内部实现的。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殊途同归
四、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构想
(一)模式选择
区域一体化协议(RIAs)根据一体化程度可能会有几种形式:在自由贸易区中(FTA)中,成员国之间消除了贸易限制,但各成员均对区外成员保持各自的关税结构;关税同盟是具有共同对外贸易政策的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是一种允许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关税同盟;经济同盟则是一种成员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经济政策的共同市场;而货币同盟是采用统一货币的共同市场或经济同盟。就目前,在WTO协议中,GATT第24条规定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关税事务进行合作的地区经济组织,两者的区别在于关税合作的范围与程度有所不同。关税同盟是一些彼此之间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实行共同关税壁垒的财政合作形式。在关税同盟下,某一成员国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商品,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而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按共同制定的统一对外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在自由贸易区下,各成员国相互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但对非成员国的商品则分别按各自规定的税率征税,各成员国没有共同的外贸政策,各自按本国的具体情况决定本国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与关税税率。显然,相比之下,关税同盟成员国对整个组织所承担的义务和所受的约束范围比自由贸易区要大。
因此,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显然建立自由贸易区比较切合实际,也更易行。应该采取有层次分步奏的方式,逐步过渡到高层次的一体化水平上。首先建立类似于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即CEPA(closerEconomicRelationsArrangement),使两岸四地彼此之间消除贸易壁垒,之后随着彼此间经济联系的不断增强和“一国两制”不断深化,四方的关系可以升级为关税同盟,最终发展为完全的经济共同体(CompleteEconomicIntegration)。
(二)制度安排
两岸四方的经济联系、要素流动日益密切,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日益深层次的经济融合并没有产生两岸四方间重大的协定和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而且两岸之间的经贸关系一直是在台湾当局各种政策限制和阻力下实现的。
换言之,如无政治障碍,两岸四方现实的经济一体化将会发展到更高层次。尤其是对内地和台湾来说,其一体化的特点在于它是绕过政治障碍“自然”形成的。其隐含的意义之一就是,当政治壁垒拆除工作迈出一小步,由于经济关联的相互作用而引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将迈出一大步。
从前文的分析中可得出,两岸四方经济一体化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受经济利益所驱动的不可阻挡的潮流。但是随着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发展,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格局的变动,两岸四方自发形成的经济融合正在呼唤两岸高层次的制度安排,以为其持续深化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对两岸四方都是挑战和压力,两岸四方应意识到强化业已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的紧迫性。因而,顺应经济发展规律,推动两岸四方经济一体化,制定适当的制度安排,是两岸四方最现实的选择。
制度安排是四方经济向高层次多方位融合的关键。两岸四方的经济联系、要素流动日益密切,但其经济合作内容主要是外向型的产业,其结构和布局特点是港澳台地区的生产化解和资金、技术等要素通过不断转移的方式扩散到华南地区,在两岸四地之间形成了一个世界上出口量最高的制造业加工基地。但由于缺乏政府间的正式安排和高层协调,其合作性不稳定,难以全面发挥区域合作的竞争优势,影响到四地高层次运作和进一步的经济融合。如何进一步深化两岸四地间已具雏形的产业互补和分工体系,使更多的经济资源纳入到区域合作中来,加快区域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生产、服务、创新为一体的经济整合,制度安排成为其中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法律出版社,1999.1。
2、黄东黎《国际贸易法经济理论法律案例》,法律出版社2003.8。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河北省;产业结构;经济增长
前言
现代经济增长和发展过程中主要依据的就是产业结构的变动,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具有一定关系,越来越重视区域经济的发展,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始终都跟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而变换。产业结构的好坏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很大关系,所以,在研究和分析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的时候,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成为关键和热点。随着京津冀区域发展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河北省面临着具大的历史挑战,产业结构存在一定问题,由于一体化的发展,河北省发展过程中实施错位发展战略,可以适当的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依据实际情况和优势来进行科学定位,实现产业承接,对于促进河北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产业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第一,经济增长带动产业结构的改变。当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经济水平会发生相应变化,改变消费需求结构,从而直接带动产业机构的改变。当人民生产总值提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改变供给因素和环境,同时改变产业结构。
第二,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存在依赖关系。主要就是因为通过高于平均增长率的产业来合理支撑经济增长,出现新型产业是由于创新技术,所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发展来体现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产业结构改变的模式。现阶段,由于技术革命引起了创新技术的发展,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改变息息相关,产业结构改变的主要关键就是经济增长[1]。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及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的产业结构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一是,借鉴与演绎区域经济一体化理念。主要就是可以总结国外先进经验和一体化理念来促进和解决国内经济发展问题。二是,利用一定的政治经济学、经济学等理论来合理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影响因素、社会效益以及制度演变,全面分析经济一体化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民族等方面问题,以及有效分析APEC或者OPEC,分析经济区域一体化的时候更加趋向于贝拉・巴拉萨的状态以及过程定义的划分。此外,经济区域一体化是伙伴国之间进行一体化市场的过程,可以合理的从生产要素以及产品市场来深化经济政策[2]。
(二)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
1、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实际上就是一个区域或者国家在一定时间内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结果,是衡量区域或者国家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主要指标。通过分析以及比较京津冀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发现京津冀区域存在的差距。从下表可以发现河北省是京津冀区域内部经济发展水平最弱的区域。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投资主要就是在生产固定资产的重要方式,利用购买或者建造固定资产,利用先进技术设备来进行发展国民经济,成立新兴部门,从而可以有效的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分布以及经济结构,不断提高区域经济实力,为改变人们生活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物质保障。通过货币的形式来体现购买和建造固定资产的工作量就是固定资产投资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投资比例、投资规模以及综合性指标等。从下表可以发现河北省处于第一位,并且具有比加快的增长速度,但是由于京津区域没有足够的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河北经济的发展。
3、比较科技水平
推动经济增长的实际动力就是技术进步,并且在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河北省高等教育水平虽然处于全国中等行列,但是相比较于京津区域还是有很大差异,导致很难留下人才,使得流失的人才都去往发达区域。因此,没有一定人力资源优势,增加了与京津区域的差距和水平[3]。
(三)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的产业结构分析
从河北以及京津发展水平来说,京津区域具有明显梯度,并且扩散效应低于回流效应,例如,河北缺少高层人才和京津吸引人才,导致存在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京津产业不能很好的延伸到河北,也不能有效的支撑京津冀周围城市圈。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梯度是必要的,局部经济落后区域发展的重点就是利用梯度来强化产业链。从配置资源方面来说,京津区域具有人才、技术以及资金的优势,经济系统在整个区域内部都处于一定的有利地位,但是河北省严重缺少上述优势,比较充足具有人力资源,但是缺少异质化、高素质人才。京津冀区域需要不断进行异质化发展,也是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这就意味着只能进行垂直分工,但是不能在实际中实现,长此以往对于河北发展存在危害,京津区域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设备整体环境的约束,使得不能进行跨越式发展[4]。
三、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河北省产业发展的机遇
(一)京津冀都市圈统筹发展,为河北与京津合作带来机遇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国家逐渐开始实施区域规划,京津冀区域逐渐开始进行统筹发展,全面在政府方面进行推行,为京津以及河北的发展与合作带来一定机遇。
(二)逐渐转变的扩散效应为河北与京津合作带来机遇
京津两市逐渐从极化效应变成扩散效应,为京津冀区域发展和合作提供了保证和机遇。北京发展过程中逐渐开始形成强大的辐射以及聚焦的功能,需要适当转移北京发展梯度。北京是国家的首都,从上世纪开始就不断在调整产业结构,已经逐渐从传统典型重工业区域变为第三长比值逐渐增加的区域。北京的不断发展,需要相关区域的支撑,逐渐形成联动局势。
(三)全球产业的转移为河北发展特色经济带来机遇
由于全球产业都在进行相应的转移,使得京津冀区域甚至是渤海附近区域都会被当作进行国际产业北向转移的重要区域,京津冀区域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为进行互补经济特色发展提供保障和机遇[5]。
(四)南企北扩、南资北移为京津冀地区发展带来机遇
现阶段,珠江三角州以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的能源以及土地等出现全线危机,劳动成本在不断增加,使得逐渐出现南资北移、南企北扩的问题,为京津冀区域以后的发展以及分工合作带来一定机遇以及发展空间。
四、河北省在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的发展战略
(一)产业的承接
对于不是很发达的区域来说,产业承接具有很大推动作用,依据之前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对经济发展形成不同的影响。经济发展区域向着欠发达区域流动经济要素,对于不是很发达区域具有积极影响,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所以,主动承接发达区域产业的转移,能够实现历史性跨越,为河北发展提供有利保障。依据实际情况来说,加强创新机制和体制,克服法律、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建立良好的产业投资环境是进行产业承接的关键。产业承接策略主要包括空间策略、环境制度策略以及产业策略。空间策略有充分发挥河北省内部资源的优势,分析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策略,依据省内实际特点和结构,科学组织设实施。产业策略就是把优化产业结构当作最重要的任务,遵守壮大主导产业、培育本土产业的原则,不断优化农业和建设工业,振兴服务业,促进全面发展。环境制度策略就是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划、进行一定引导,改变政府职能、创建良好环境,始终坚持优势和政策并重,引进外来投资[6]。
(二)产业的转移
产业转移主要就是把经济利益作为发展基础。市场经济下进行的产业转移既不是发达区域援助欠发达区域,也不是国家宏观调整产业布局,主要就是依据经济利益为基本经济活动基础。由于经济活动不断扩大范围,尤其是经济发达区域更加重视转移产业,加大了竞争力度,变得十分困难。所以,对于转移产业来说,市场经济的方式以及规则可以适当带动转移产业,并且可以科学合理的进行产业分配,是促进产业转移的正确方式[7]。
(三)产业的错位发展
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时候,一体化并不是消灭每个城市的优势和特点,是充分强调城市独具特色以及优势的产业,鼓励发展京津冀区域的差异,有效的结合诱导政策、限制政策以及鼓励政策,促使可以改变经济增长形式,实现错位发展战略,形成具有独特优势以及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产业结构,合理划分城市的分工,促进城市之间进行优势互补和平等合作。充分分析京津冀区域的总体发展方向,界定区域以及城市之间的定位,利用京津冀区域科技发达、经济良好、资源丰富、交通发达以及文化深厚的优势,合理的利用河北省区域的资源,积极带动区域的技术以及制度创新,建立发达的高科技以及制造业基地,带动经济一体化发展,在河北省引进一些京津冀区域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8]。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河北省提出一线两厢的区域战略,充分体现两环区位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尽可能缩小与京津冀区域的差距,实现协调发展的目的,实现一线区域现代制造以及高新技术的发展,构建符合河北省实际情况的发展模式。(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参考文献:
[1]高健.京津冀区域经济中河北省产业结构分析[J].经济视角,2013(33):6-7.
[2]梁慧超,李燕飞,金浩等.京津冀都市圈经济与“长珠三角”之比较及其发展取向[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0,27(10):75-79.
[3]张丽华.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下,河北产业结构现状分析[J].科学时代,2013(6)221.
[4]柯成.京津冀一体化中河北省环境角色定位的构思[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36-39.
[5]郝秀君,方向丽.京津冀都市经济圈与河北省体育健身娱乐业的发展[J].河北学刊,2013,33(5):230-232.
[6]王露,张素芳.雾霾天气引发的对河北省产业结构的分析[J].企业导报,2015(3):49-50.
【关键词】创新视角;交通运输行业;区域经济;联动研究;
1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不断加快,交通需求不断增长,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区域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对两者互动关系进行多层次的定性、定量研究显得十分必要。本文试图从两个层面来分析交通运输系统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作用。
2形势分析
2.1交通运输系统对区域经济量的扩张作用
通常意义上区域经济量的扩张是指地区内的GDP(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IN(国民收入)的增长。分析交通运输系统对区域经济量的扩张作用有几种方法:一、运用生产函数分析交通运输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分析工厂产出的生产函数,发展经济中将它借鉴过来,表示一个国家或者区域经济产出的函数,其基本形式是:Yj=AjKαjLβj。其中K表示资金投入量;L为劳动力投入量;A表示技术因子,也称经济技术管理水平,是外生变量;Y表示产出,通常指GDP。二、运用经济增长模型分析交通运输对区域经济的影响。Aschauer运用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将基础设施投资的下降与随后生产率的下降进行经济计量研究,得出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的结论,他计算的基础设施产出弹性为0.39。研究成果表明,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在0.28~0.58之间。三、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进行仿真。丁以中通过构造交通―经济模型对交通与经济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他的模型有三个子模型组成,交通运输子模型、经济子模型和交通与其他行业子模型,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进行仿真,从而得出模型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
2.2交通运输系统对区域经济质的改善。区域经济质的改善包括资本的积累、生产条件的改善、投入要素的节约、产出质量的提高、与周边地区关系、与环境关系的改善等。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廉洁高效政府是区域经济腾飞的软环境,而交通运输系统则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硬环境。良好的交通运输系统有助于改善企业生产条件,降低企业成本,放大地区经济吸引力,增加地区经济发展潜能,改善企业与周边地区关系,加速地区间、地区与外国之间的交流,提高区域内经济的活力。
2.3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区域经济发展与交通运输的及规律是:当区域经济发展迟缓、乏力时,它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和投入能力萎缩,为区域经济对交通运输发展的限制和阻碍,当区域经济蓬勃发展时,它对交通运输发展的需求迫切,投资性旺盛,但因交通运输发展本身的技术经济特点,不迅速显出,为交通运输发展滞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区域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和作用,自我发展能力,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为在经济发展中各省市区自成体系、重复生产、重复建设,客观上要求在更大范围内考虑各地经济发展。
3区域经济对于交通运输系统反作用
3.1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作用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概念性目标:积极推动经济一体化进程,有效发挥区域经济的“累计效应”和“辐射效应”,构建城市布局合理、市场高度开放、制度建设完善、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交通体系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行政成本、制度成本,增强整个区域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区域内货物、人员、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的自由流动。而上述要素的流动又需要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支撑。因此,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势必要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反过来,综合运输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优化,有利于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城市群空间区域结构合理发展。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综合运输体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3.2区域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系统的作用。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高效、环保、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同时它也反作用于交通运输系统:首先是资金供给,区域经济为交通设施建设提高资金支持;其次是技术供给,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环境影响的制约,这就需要大力发展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发展新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交通技术;第三是市场需求,产业结构的升级会不断促使运输业调整其内部结构,现阶段,我国正经历着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到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这就要求有安全、快速、便捷的系统来适应;第四是制度供给,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完善为交通设施建设提供了很多融资方法,比如BOT模式、转让经营权模式和国际投资证券方式。
3.3区域经济对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要求
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网络和命脉。区域综合运输系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空间依托及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潜力充分发挥的基础。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客货运输量结构、空间结构、质量要求都会发生变化,综合运输体系急需优化、整合,以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蓬勃发展的趋势。
3.4综合交通运输对区域经济的支持和引导
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区域内货物、人员、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的自由流动。而上述要素的流动又需要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支持和支撑。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综合运输体系的完善优化能确保产业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为客货提供高效、便捷的出行网格;另一方面,在产业转移升级过程中,交通运输系统发挥着积极的引导作用。交通运输管理要和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制度,扩展资金来源与投入,以解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须”制约的目的;要从发达成熟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借鉴经验,将交通运输的发展看作综合、有机、补充而又制约的整体来规划、建设和发展,变革并我国交通运输管理体制。
4结语
纵观全文,一方面,交通运输系统是区域协调发展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各区域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系统,也是区域经济系统与外部进行互动的主要途径,它能为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并可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需要强有力的区域交通体系来支撑与引导。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的发展又会反过来推动交通运输的发展,当前交通运输部一直倡导的“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加快交通运输产业升级和转型”就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交通运输系统的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的例证。(作者为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张思伟.单车场多送货点车辆调度优化的一种改进禁忌算法[J].工业工程.2006年03期
2孟祥海.苗鑫..连续与离散相结合的单一物流中心选址方法[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6年07期
3王纪勋.物流产业发展对江苏经济推动作用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6年
4张华.基于WebGIS的物流配送中心选址模型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7年
[关键词] 欧盟 经济一体化 欧洲模式
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上成立最早、成效最卓著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其50多年的发展历程和其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世界展示了一个具有欧洲特色的经济合作模式,在区域经济合作迅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区从欧洲模式中寻找经济合作的经验和灵感,通过分析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和特点来分析欧洲模式,以期对现实有所指导意义。
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欧洲经济一体化以“舒曼计划”为起点,启动了从煤、钢、原子能领域到共同农业政策领域,乃至货币联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机构也经理了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到欧洲共同体,乃至欧洲联盟的一个过程。站在历史的角度,这一发展进程明显的分为四个阶段。
1.共同体建立到1968年关税同盟的建成以及1969年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第一个阶段。1958年,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国在意大利的罗马签订《罗马条约》,决定将他们之间的合作扩大到原子能和其他经济领域,决定成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这样欧洲经济一体化就由一个领域扩展到多个领域,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机构也出现三个共同体共存的现象。特别是《罗马条约》规定了下一步一体化的新目标:建立关税同盟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从而经济一体化进程有约可依,按照条约规定的日程进行。到1968年,关税同盟提前一年半实现,共同农业政策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
2.自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开始到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第二个阶段。进入70年代,由于国际形势的恶化,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受到极大的限制,共同农业政策执行难以为继。第四次中东战争、阿拉伯石油国石油禁运带来的能源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使得欧共体国家纷纷采取自保的政策,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欧洲市场分割严重。在七十年代,欧共体国家提出的稳定货币汇率的经济货币联盟计划也最终流产。只是到了70年代中后期国际形势相对缓和时,欧共体才建立起稳定货币汇率的欧洲货币体系。
3.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前期,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发动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第三个阶段。进入八十年代后,欧共体国家迎来了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加上世界经济区域化浪潮的推动,欧洲在次走在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前列。1987年签署生效的《单一欧洲法令》规划了欧共体到1993年实现成员国之间在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通为特征的欧洲统一大市场。与此同时,为统一大市场的正常运作做准备,在欧共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德洛尔的主导下,开始了实现欧洲单一货币的准备工作。可以说,在这个阶段欧共体变成了一个具有经济联盟性质的共同市场。
4.以90年代初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和统一的欧洲货币―欧元的启动为标志,欧洲经济一体化走进其发展的第四阶段。冷战的骤然结束,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等,欧洲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特别是剧变后的中东欧开始了一个申请加入欧盟的“回归欧洲”的过程和统一后德国在欧洲地位的变化。最终欧共体国家选择了更深层次的一体化。1991年12月的《马约》是一体化进一步深化的表现,它确立了欧洲一体化的三根支柱,并以第一根支柱――经济与货币联盟作为其发展的重心。此后经过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2001年的《尼斯条约》和2004年的《欧盟宪法条约》,欧洲经济合作向一个完全经济体化的经济联盟更加接近。
二、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特点
尽管在欧洲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一体化或者迅速发展、或者徘徊不前、或者硕果累累、或者成就难觅,但是最终欧洲一体化还是得以顺利的进行,体现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独特的进程特点。
1.一体化过程的渐进性。无论是合作的范围、领域,还是组织协调机构的建立、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及一体化程度的发展本身,都体现了一个渐进性的发展历程。而且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6国煤钢领域的一体化发展到现在27国开始走向经济和货币联盟,每前进一步都是欧盟成员国反复协商、谨慎考虑后的结果。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对给成员国一定的准备和过渡时间。
2.一体化过程的协调性和妥协性。欧盟是各国联合起来组成一体化集团,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在一体化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分歧和矛盾,甚至是激烈的争执乃至对抗,但欧盟各国最终都能认识到一体化集团是他们获得发展的最快、最好的经济组织形式。成员国为了实现共同利益通过互相协商和互相配合,通过实施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原则来消除矛盾。这些原则包括:民主平等原则、共同受益原则、核心欧洲原则以及灵活性原则。
3.组织运作机制的超国家性和均衡性。为保证一体化顺利进行,欧盟设立了具有一定的超国家性质的组织协调机制。这些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的分配上不但强调每个成员国参与,而且强调各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超越各成员国政府的权力,以及各机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凸现出欧盟独特的组织运作机制。
4.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外部敏感性。这主要是指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深受世界外部环境的影响。一定时期的国际形势对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步伐影响较大,欧洲经济一体化体现出明显的对外部环境的敏感性依赖。如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和世界性经济危机不仅使各成员国经济发展缓慢,也导致一体化步伐受到严重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使欧共体在20 世纪70年代就提出的在10年内分阶段实现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计划也因此受阻。
从一体化的进程和特点看,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这一发展模式的出现,既有二战后独特的历史条件――冷战的大环境,更有欧洲各国在应对来自外部环境时所进行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一体化;长三角;金融支持;对策
一、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概述
(一)基本理论和必要性
1.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内涵
总体来看,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综合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首先,长三角地区汇聚了我国众多经济发展领先的地区。其次,长三角的GDP占到了我国GDP总量的百分之二十。以近百分之一的土地,养活着接近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其经济实力和生产水平,可见一斑。
2.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性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的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上的制造业开始迅速的向我国拓展。特别是我国的长三角区域,是制造业进入最早也是最密集的地区。外商的不断涌入,也促进了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在我国面临经济转型期的背景下,企业的市场化路线愈发明显,企业和政府之间建立起新的协作关系。在此期间,长三角区域的产业模式进一步发生转变,很多民营企业开始集中到上海寻求更大的发展平台。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原来长三角之间的竞争关系慢慢的转变为合作关系。企业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二)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现状探究
在整体的发展进程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都处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地位,为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随着该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地区的综合实力也在不断深化。
共同建设和共同发展的理念,促进了长三角地区发展的双赢,为各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氛围。自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就一直处于高速的发展之中,产业升级和转型突飞猛进,造福了这一区域的民众。
1.产业结构趋同,经济效益不高
在长三角的16个城市中,有12个城市主打的产品是电子产品,以汽车为主的有11个城市,石油行业占较大比重的有8个城市。高科技企业几乎遍布了长三角的每个城市。与此同时,长三角区域还存在产业发展上没有进行统一的部署、各种产品或者生产链条重复较为严重的现象,对长三角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基础设施重复建设
在经济高度发展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各个地方之间的有形或者无形竞争变的日益激烈。这样,之前政府已经规划好的路线和方针就需要进行重复的改造。例如,长三角地区港口建设的争端,使得政府不得不对这个地方进行重复建设,这样就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这对于国家的或者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均非常的不利。
长三角的问题不但体现在产业结构趋同和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这两个方面,它们只是在建设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上来说,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是政府配套设施安排不完善导致的。随着问题的深化,解决问题的手段自然就会出现,国家也在不断制定相关的政策来支持和规范这一地区的一体化进程,以推动这一地区的发展。
二、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建设中金融支持的现状分析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为长三角地区各大经济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生产条件,经过几年的发展,各个产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经济的不断发展,首先需要面对的是金融问题。在对长三角地区进行经济一体化建设时,需要加大金融对长三角地区的支持力度。让合作双方都达到一种双赢的状态,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中,需要将得到的资源进行最为合理的配置,只有这样,长三角地区的经济才能够稳步发展,并不断地登上新的台阶。
(一)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中金融支持的现状
长三角区域的金融支持一直都走在全国的前列,在信贷市场上,银行贷出去的款项中,有65%流向长三角地区。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需要的资金需求量就会越来越强大。在资本市场上,近年来,股市瞬间走向了整个长三角地区,12年从境内外证券市场筹资54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40亿元、实物资产103亿元),长三角地区的融资量在不断的扩大。与此同时,长三角地区开始出现一系列相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将其产品衍射到长三角以外的区域。这样,就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涌向长三角地区进行综合性的投资。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在我们国家设立相关的金融机构,很多比较大机构的总部都设立在上海等中心大城市里,银行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为证券机构和各种基金公司提供了一定金融保障,同时也为长三角地区进行融资提供了一定的路径,融资的选择面就显得更加的广泛。
(二)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银行信贷力度不足
银行信贷对于长三角地区的发展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中小型企业一直都是长三角经济力度发展的支柱,但是由于金融市场复杂多变,长三角地区中小型企业日益增长的资金要求很难得到满足。目前,银行的信贷主要流向规模大的企业和城市以及行业。同时,中小型企业所具有的贷款金额零散、数量小、次数多等特点,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收取的利息比较高,并且其进行贷款之后承担的风险比较大,这样,大大的降低了中小企业向银行和各种信贷服务机构贷款的欲望。
2.资本市场融资难
随着中小企业板的开动,在长三角地区,直接融资的比重在逐年的增大,股市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下发展。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公司的债券进行融资活动,在社会上能够筹集到的资金显得非常的有限。资本市场中,还存在缺乏多方面、多领域融资的困难,这样不但加大了其市场融资的风险,并且让中小企业在市场中进行融资显得更加的难以实现。
3.区域内资金流动受限
由于在行政上区域上受到一定的分割,资源想要进行调配所受到的限制很大,导致金融资本割裂,这样的严重后果就是金融价值无法充分的体现出来,使得上海具有大量的闲置资金,而江浙地区出现了资金不足现象。
4.区域和行业金融发展不平衡
区域之间的经济在不断的改变,各个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平衡。金融经济开始变得一体化,在金融发展较早的地方,由于其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早起就开始发展经济,显得比较成熟,因此,经济发展比较好。由于长三角地区各区域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在行业金融方面,各地区之间的发展显得非常的不平衡。
三、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建设的金融支持对策
经济一体化进程关系到长三角地区的长远发展,是促进该区域一体化建设的重要经济保障。各个区域之间进行友好的合作,就需要对这项工作进行不断的深化和探索,建立起一个具国际化路线明显的市场机制,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对长三角地区经济进行扶持的时候,需要加大对其金融支持。
(一)促进多方面、多领域的区域协调
1.保持金融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如果想让长三角金融服务机构变得更加的完善,使其能够保持其独立性,那么在进行区域的行政划分时,各个地方均应当做出一定的让步。这样才能够让长三角地区的金融体系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以能够在经济的大潮流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2.提升长三角区域的金融竞争力
经济一体化进程逐渐深入,想要根据这一潮流进行进一步的发展,必须要在各个方面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要想提升长三角区域的金融竞争力,首先需要做到把各个企业之间的发展战略提出来,将企业中的落后成分进行淘汰,选择最新颖的手段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这样,这一地区的金融竞争力就会不断的增强。
(二)依托创新金融,实现跨区域资金合作
1.建立长三角金融共同市场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特别是形成占据核心地位的金融市场,这样便可以将得到的资源都进行最合理的配置。在这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市场中,可以有效的对有实力和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和企业进行有效的支持。同时,还要注重对新型的经济以及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产业的效益,在支持一些大型、有前途企业参与更广阔竞争的同时,还有效避免了以往传统做法中资金的浪费和投资的低效。
2.增强金融机构与企业跨区域呼应
一个有效的金融机构要能够对企业的经济需求、企业的融资提供有效的支持。对长三角金融机构而言,更是要满足一些涉及国际的经济活动。这种更高的要求,使得这种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跨区域呼应成为必然,从而建立有效的跨区域合作,实现资金的区域间流动,以便于适应快速的区域经济和国际经济的交汇。
(三)实现区域内外的经济需求
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优越性,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外汇贸易极其发达,资金的国际流通范围大、数量广,因而,实现有效的外汇管理以及外汇跨区域合作,对于长江三角洲的国际贸易有着重要作用。这就要求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进一步建立规范、有效的外汇管理制度,实现经济发展,满足长江三角洲区域对外经济的发展需求。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深入,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发展优势将会更加的明显,同时,在保税区的发展转型期,其拓展优势已成为必然,然而在现存的管理制度中,尤其是对外汇的管理,与长江三角洲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形式不相符合,对长三角地区的发展,起着消极的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如果继续固守原有的管理方法和制度,那么,势必会对长江三角洲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要对长江三角洲的外汇管理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方法上的摸索,积极主动的与整体区域的发展趋势和发展需要相吻合,以此,为长江三角洲现在的飞速发展以及将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1.整合现有外汇管理政策
所谓整合外汇管理政策,是指要在适应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将原本不一致的外汇管理进行统一一致的管理,这样,有利于在长江三角洲所实施的一系列的政策的一致性和配套性,也可以在将来的管理中体现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的管理效益,促进长江三角洲的进一步发展和外汇贸易。
2.保证保税区内企业正常经营购汇
要改变传统的做法,进一步减少限制,促进融资权力的平等,这样一来,有助于企业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获取更多的利益,也有助于银行对于贷款金额的快速回收,从而,实现彼此间的互助双赢。
参考文献:
[1]嵇尚洲.长三角产业同构的效应、发展及演化[J].华东经济管理,2013,12(6):78-80.
[2]苏永乐,陈鹏.城市圈发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影响的实证分析――以长三角城市圈为例[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3,6(3):65-69.
[3]魏清.区域一体化转型与融合体制建设研究――以长三角一体化为例[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6(1):69-76.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地方政府行为;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078-02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必然的趋势。但是,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还很低,发展的速度还比较慢,尤其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行政区划存在矛盾和冲突。在现有的行政体制内,每一个行政区划就是一个政治经济实体和地方利益主体,这样就势必构成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影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区域统一市场和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必须优化地方政府的行为。
1 发展行政区经济给区域经济一体化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妨碍统一、竞争、有序市场的建立。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行政分隔,建立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当前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搞地方主义,大力发展行政区经济直接成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大障碍。行政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企业竞争中渗透着强烈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市场经济下的分权使地方政府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有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地方财政的责任,成为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动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但同时各地方政府纷纷采取地方保护的政策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企业,会以政府行为介入市场竞争,运用行政手段防止资源流出,从而限制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关部门发现,目前地方保护行为已经由过去禁止本地资源外流主要转变为限制外地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为主;保护手段则由直接下发“红头文件”为主转变为制定一些当地产品才具备的所谓的技术、质量、环保和安全标准,达到限制外地产品的目的;保护范围从产品扩大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各自制定所辖区的经济政策,为了自身利益封锁市场,导致“行政区经济”现象愈加突出,区域经济格局难以形成。
(2)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造成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化现象严重。地方政府的行为取决于拥有实际决策权的地方政府官员,他们追求的是政绩的最大化。而行政性分权与地方政府职能的加强把地方政府培育成强有力的投资主体,同时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于是,在政绩最大化而又缺乏约束的条件下,各地方政府掀起了“投资热”、纷纷上项目、搞形象工程。各地方政府在效果上急功近利,热衷于周期短、效益快的项目投资,而农业、交通设施等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这就必然造成了重复建设、结构趋同和效益低下。
(3)地方政府的“反宏观调控”行为阻碍区域经济统一、协调发展。如果说地方保护主义是地方政府横向上对区域市场分割的话,那么,反宏观调控行为则是在纵观上对经济权限的限制。为了保证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协调统一发展,中央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政策,如产业布局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在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弥补市场缺陷,促进市场体制的完善和市场机制的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乃至全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利用自己能调控地方经济发展的权力,对中央的政策予以“变通”,实行有利于发展本地区经济的政策。地方政府这种经济行为严重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地方的有效贯彻实施,不利于区域经济的统一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地方政府以行政区划为界发展“行政区经济”逐渐成为我国经济一体化的障碍。阻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原因,不是行政区划而是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异化。
2 打破“行政区经济”,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优化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对策
(1)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有自己准确的角色定位,使地方政府从传统的角色中解放出来,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到“服务政府”、从“权力政府”到“责任政府”。当前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弱化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职能。
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是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框架下推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增进当地居民的利益。地方政府应该通过提供各种公共物品,间接地达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不是直接推进当地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摆脱运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的做法,尽快退出经营、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建立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各种社会事务不断增加,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必须迅速、有效地增加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
在地方政府与企业关系上,地方政府不应该对企业进行直接的管理与控制,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市场经济环境的“游戏规则”和公平的竞争机制。地方政府主要通过区域发展战略的制定、区域经济指标的、重大竞争性项目的落实来对企业进行宏观的指导。地方政府还应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当地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有效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契约机制来确立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委托-关系,努力克服自身的“准市场行为”,减少各地行政力量对企业的控制。
地方政府应大力发展第三部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治理和服务社会。第三部门的发展使转变政府精简和职能转变变得容易。由于社会的复杂化,地方政府必须缩小职能范围,做好自己的应做的基础性工作,而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组织性、自愿性等特点成为地方政府理想的合作者以及地方政府分离出去的职能的承担者,可以代替地方政府对企业活动进行监督和提供服务等。地方政府要加快向社会组织转化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将政府目前所承担的技术性、行业性、服务性、协调性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合理地界定政府和社会的功能“边界”。这样就使地方政府摆脱了很多具体事务,提高宏观调控的和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效率,还能协调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由此,地方政府要在给予第三部门适当的资助和进行必要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治理社会和服务社会。
(2)加强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刚性约束。在当前市场作用还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在本地区内做出一些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大力发展行政区经济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原因除了一些制度性的因素外,还和地方政府的约束机制不力有关。为了规范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合理行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地方政府的刚性约束机制。
①法律约束。即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对地方政府进行强有力的约束。当前,随着地方政府职能的扩张,地方政府具有在现有的制度体系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力和手段,如果不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极易导致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非理。当前,造成我国地区垄断的主要原因则是缺乏对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有效的法律约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应尽快制定出若干针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②风险约束。在我国,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一般不必承担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成本。我国地方政府的官员作为中观决策者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机构的决策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企业的决策者必须对企业的生死存亡负责,企业的利润关系着决策者的前途,而地方政府官员的不必负担经济上的盈亏责任,个人的升降奖惩也不是依靠市场来评定,这就助长了地方政府在处中央和地方关系、地方与地方关系中的博弈心理。于是在发展区域经济中,各地方政府总是选择自认为对本地区最有益的经济行为,而不顾区域经济的整合发展。因此,在当前的体制转轨时期,必须构建一种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防止地方政府因风险约束不力而采取的博弈行为。
③组织约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必须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建立跨行政区的行政组织,避免各地区追求短期利益的行为,实现区域经济的整体利益。当前,由于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并不到位,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必要组建由地方政府组成的跨行政区的经济协调管理机构,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使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向经济协调管理机构转移。比如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市场规划、重大项目决策方面的协调统一;统一规划和管理区域公共资源;统一进行开发项目融资和投资管理,统一规划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体系和生产环境保护与建设等。
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绩考核机制
在过宽的政府职能下形成的地方政府官员考核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地方政府发展行政区经济的原因。因此,要在“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下,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改进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打破行政区经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形成。
以往我国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考核中过分注重经济增长指标的考核办法,不可避免地导致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过分追求任期内直接的、看得见的短期经济效益,大力发展“行政区经济”,而忽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当前,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不仅要关注区域的经济增长的数量指标,更应该关注经济增长的质量、社会效益、社会公正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应该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减少地区之间矛盾和冲突列为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以避免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地方行政的着力点和政绩考核的侧重点,唯有如此,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巩固自身存在的民意基础,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会有所转移,因此,地方政府的政绩考评的具体内容必须作及时相应的调整。
参考文献
[1]杨龙.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政治分析[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统一市场建设”课题组.中国国内地方保护的调查报告-基于企业抽样调查的分析[J].经济研究资料.2004,(6).
[3]姜德波.地区本位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