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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知识

时间:2023-08-18 17: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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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知识

第1篇

一、政治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经济学教材存在的问题

在现有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中,政治经济学的教材内容比较陈旧,相关的知识结构也存在雷同情况。使用这种传统的课程内容进行教学,学生对于最新的发展动态以及理论创新的内容缺乏了解;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性的知识构建,没有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现有教材存在的雷同或者陈旧的问题,成为阻碍政治经济学教学向前推进的关键因素。

2.政治经济学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有的教学模式中,教师依然处在教学内容的主导位置,教师的讲课方式以及课程的考核模式影响着学生对政治经济学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教学过程中,教学方式单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各学校希望用这种新型的教学形式提升教学效果,在教学内容中体现这种新型的信息技术资源。但是在政治经济学教学过程中,新型的教学工具并没有提升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也没有对课程内容进行渗透。

3.政治经济学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兴趣不高

从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环节分析,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掌握政治经济学内容的程度是衡量教师教学活动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在现有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对于政治经济学科的学习兴趣程度不高,因此政治经济学学科的整体学习效率不高。学生对于该课程的兴趣程度不高的原因在于学生对于这门课程有认识上的误区,这是因为政治经济学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比较少,而且课程内容的设计与生活脱节,渗透薄弱,正是因为这方面的空缺,使学生对这门课的认识出现了很大的局限性。

二、政治经济学教学的改进措施

1.改进政治经济学的教材质量

由于政治经济学的教材比较传统,内容也比较陈旧,因此不能将政治经济学的新的理论研究成果融合进来。在教材改进方面,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人员应该按照社会的发展状况进行专业性的内容融合,不断地提升政治经济学教材内容的更新速度。只有这样,才能将与时俱进的政治经济学展现在学生面前,从教材方面吸引学生的兴趣,从而提升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巩固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位置。

2.深化教师的理论基础

教师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对提升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质量有关键作用,所以,应该加深政治经济学教师的理论基础,深化对学科的认识。那么如何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首先,可以通过研讨会的形式,将政治经济学学科教师集中起来,进行教学内容的分析,按照整体的方向规划提升教师的理论基础知识水平。其次,可以制订科学合理的科研计划,按照计划督促教师对政治经济学的内容进行专业研究,逐步培养教师研究教学内容、参与学术讨论的习惯,从而更好地适应政治经济学学科对教师的要求。

3.提高学生对于政治经济学的兴趣

对于学生来说,要改变他们对政治经济学无用论的认识。教师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教育模式,加深学生对政治经济学科内容的理解,将生活化的内容全面融合进学科知识中,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这门学科给自己带来的优势,从而提高学生对政治经济学的兴趣,降低学生学习的难度,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帮助学生更加细致地掌握政治经济学内容的精髓部分,为实现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教学模式也在创新和完善,现有的政治经济学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这门学科的要求。想要改进教学模式,就应该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进行全面的更新和完善,结合现代社会对教学模式的要求,将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内容全面优化,从而实现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陈玉和.政治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5):212-214.

[2]曾凡仙,彭俊华.函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西方经济学》为例[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1(2):9-11.

[3]蒋学模.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改进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J].学术月刊,1958(4):28-33.

第2篇

关键词:演化经济学;哲学基础;本体论假设

中图分类号:F06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0)07-0005-06

演化经济学是达尔命和19世纪末物理学大革命所产生的新的世界观的产物,而新古典经济学仍是以经典物理学所产生的牛顿主义世界观为基础。更具体地说,演化经济学是以动态的、有机的和开放的世界观为基础,而新古典经济学则是以静态的、机械的和封闭的世界观为基础。因此,演化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在哲学基础上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正如尼古拉斯・乔治斯库一罗根指出的。“正当杰文斯和瓦尔拉斯开始为现代经济学奠基时,物理学一场惊人的革命扫荡了自然科学和哲学中的机械论教条。奇怪的是,‘效用和自私自利的力学’的建筑师,甚至是晚近的模型设计师,看来都没有及时地觉察到这种没落”。因此,正如美国老制度学派的开创者凡勃伦试图按照达尔文主义重建经济学一样,根据威特的看法,演化经济学应该成为经济学中达尔文式的范式革命。

我们知道,经济学范式的转变实质上是世界观的根本性变化,哲学基础或者更特定地说有关实在的本体论假设不仅限定了更为具体的经济理论的构造,而且对经济实践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但是,目前的经济学教育对哲学并不重视,绝大多数经济学家也缺乏自觉的哲学批判意识,这是导致存在着严重缺陷的新古典经济学被相当多的大学师生顶礼膜拜的重要原因。在演化经济学领域,自1994年福斯敦促演化经济学家加强对其哲学基础之一的批判实在论社会科学哲学进行深入研究以来,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撰文讨论其哲学基础问题,但绝大多数演化经济学家们仍忙于对具体的实际经济问题进行研究,“这意味着演化经济学在方法上和研究兴趣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分裂”,这是导致演化经济学目前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了使演化经济学动态的、有机的、系统的和开放的世界观具体化,实现演化经济学诸流派的创造性综合,同时也是为了在哲学与经济学之间、演化经济学与其他经济学理论体系(如经济学)之间进行富有成效的对话,对演化经济学的本体论假设进行深入讨论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本文在霍奇逊和何梦笔等演化经济学家已有研究基础上,试图概括性讨论演化经济学的六大本体论假设及其对学科建设和经济政策的指导意义。

一、有机层级本体论

演化经济学深受怀特海、皮尔斯乃至马克思的有机论哲学的影响。霍奇逊在《经济学与演化》一书中,根据怀特海、克斯特勒、迈尔等人的见解,将自然科学领域的本体论上的“层级观”扩展到社会及心理领域。根据这种层级观,整个世界被看作一个层级结构。在层级结构中每一层上的系统或亚系统具有双重特征,即它们自身既是整体又是其他整体的组成部分,每个子整体(holon)既有自主性又有依赖性,这被称为“杰纳斯效应”(Jalius effect)。每个子整体拥有两个相反的极性(阴阳)――个作为更大整体一部分去运作的整体倾向和一个保持其个体自主性的自我决定倾向。在这一复杂的层级结构系统中,贯彻的是突现原则。虽然一个层面上的现象以其下层的现象为基础,并受其上层现象的影响,但是每一层上作为整体运转的系统(就像是一个同质的实体)具有不能还原为其组成部分属性的新特征。

在这种层级结构中,由于每一层级都具有双重特征,这就产生了并存的向上和向下的因果关系,并且在不同层级之间存在着反馈关系。更重要的是,每个层级的突现特征不能(甚至不能在理论中)根据其组成部分的知识演绎推出,或通过其他部分不完整的结合来割裂地理解。因此,制度、社会结构乃至宏观经济现象可以被看作个体行为的突现特征,但是,却不可以还原为个体行为进行解释。何梦笔曾以企业举例:“企业是自成一类的一种实体,不能化约为一种使个人最优的合约网络。”进而,每个层级在解释上具有某种自主性,具有其自己的解释原则和自己的分析单位。突现原则表明了所有将复杂系统简化为共同的、简单的单位和理论规律的简化论或还原论方法的无效性。因此,合理的方法论立场必然是拒绝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原子论为基础的将理性个人作为唯一的理论本原以及将描述和解释压缩到一个单一的非历史的层级,取而代之的必然是反还原论的多分析单位和多层级的分析。

有机层级本体论对演化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造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首先,创新体系文献的发展遵循着有机层级本体论的原理。自清华大学特聘教授伦德瓦尔于1985年提出创新体系的概念以来,目前该文献已经发展成由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地方)创新体系、部门创新体系和创新型企业所构成的体系框架,这种在不同层级上以互补和非简单加总的方式对创新问题的研究对世界各国的经济政策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次,有机层级本体论直接指导着演化经济学有关“微观-中观-宏观”经济学体系的建构过程。西方主流经济学试图“在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上推导宏观经济理论”仅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困境;而且,作为一般均衡理论基础的原子论个体的微观模型一直“都遭到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和后凯恩斯经济学的批判”。演化经济学不仅论证了宏观经济学相对自主的本体论地位,而且进一步指出,作为个量和总量的微观和宏观框架无法处理在经济系统的中观层次上所发生的结构变迁和质变过程,因此,有必要在微观-中观-宏观框架的基础上重建经济学的体系结构。

二、心智/世界二重结构本体论

正如多普菲指出的,对于建立有关实在的、基本的演化动力学来说,心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因此,何梦笔提出了演化经济学的心智,世界二重结构本体论。这种二重结构可以依据有机层级本体论的突现原则加以理解:心智本身可以被看作是外部世界特别是生物层级的突现产物,它本身不能被排斥于实在之外,但其本身又是整个实在中相对自主的领域。因此,心智和外部世界形成了一种二重结构,知识状态的变化不能化约为世界状态的变化。心智对世界的反映不仅是不完全的,而且必然存在错误,不正确的知识或“谬见”并非是偶然现象。当然,这里所说的“不正确”或者“谬见”主要应从相对于心智单纯地作为外部世界的“镜像”这一角度来加以理解。换言之,它特别地与拉赫曼的主观预期以及罗斯比有关认知与决策的想象标准相关,意味着人类心智在与外部世界交互过程中所显现的创造力。

心智/世界二重结构本体论说明了演化经济学在本体论上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本质差别。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性假设意味着心智单纯是外部世界的反映。即心智产生的知识状态只是由世界实际状态

和实际的因果关系所决定的,并可以化约为后者。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已经在模型中纳入不完全信息、信息不对称、计算成本之类的赫伯特・西蒙有关有限理性假定的一些因素,但正如杨小凯和汉斯‘伯杰等人指出的,这种改进仍然是在完全理性最优决策和均衡框架下进行的,它低估了行为人面对的不确定性,也没有充分认识到人类理性能力的严格局限性。实际上,有限理性的假定只是强调了环境和不完备理性对人类心智的约束作用,但没有包括人类心智所具有的主观和特异性质、“根本的无知”以及人类心智的能动作用,而如果要在理论体系中处理这些因素所导致的变化,就必须打破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假定的稳定偏好、技术和制度不变等所有前提条件。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对人类的本性做出新的假设。

三、人性假设:人性二重性与文明创造者的本性

演化经济学在人性的本体论假设上提出以下四个基本命题:第一,人类在利益的本性上同时具有利己和利他这两种倾向或性质,这充分反映了人类作为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在人性上所具有的“二重性”。“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是人类原始禀赋的本能,具有基础性的本体论地位。西方主流经济学从经济学假定中预先把它排除掉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现实的。第二,人类还具有独立于利益关系的作为文明创造者的本性,这是完全被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忽视但对人类文明的演进却更具根本意义的人性。正如伟大的天文学家哥白尼曾经指出的,人的天职在于勇于探索真理。同样我们可以说,人类经济活动的天职就在于发明、生产、创新或创造。第三,人性的形成受到制度和社会环境的重大影响。制度对人性的作用不仅是约束性的,更重要的是它在人性的塑造上具有能动性的作用。换言之,制度和社会环境对人性的形成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所谓“性相近,习相远”就是这个含义。第四,人性和制度的关系是互动的。对此,霍奇逊曾指出:“个人与制度是相互设定的。制度塑造了人们的行为,并由人们的行为所塑造。”

演化经济学有关人性的本体论假设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首先,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必须考虑到制度对人性的巨大塑造作用,必须考虑到如何唤起并发挥人类作为文明创造者的本性。前者的例子有:在我国的体制改革中,完全市场化的医疗保健体制改革之所以无法成功,就是因为按照“自利经济人”的“工作假设”所设计的制度解决不了医疗保健中的“老大难”问题。后者的例子则有: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按照“自利经济人”的逻辑,必然只关注于产权改革、管理层高薪和所谓资本运作,而如何通过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同舟共济”的奋斗目标就被严重忽视了。其次,文明创造者的假设在我国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应该发扬光大。目前,经济学家们太多关注于人类的利益本性,而没有注意到作为创造者的本性。但人类文明史却说明,创造者的假设不能化简为利己或利他的利益本性,在许多情况下,创造的欢乐是利益的多寡所无法衡量的。因此,笔者曾经指出,国民创造力是21世纪中国崛起的决定性因素,中国经济学要为这种创造力的爆炸性增长提供精神动力。建设中国创造主义新文化是五四的延续和超越,发明、创造和创新应该成为我们的时代精神。

四、异质性(多样性)假设

正如著名生物学思想史专家迈尔指出的,达尔命产生了一种新的哲学体系。在这种哲学体系中,个体群思维(population thinking)占有突出的地位,它与物理学中流行的本质论思维(typological thinking)相对立。本质论思维的实质就是把变化多端的现象化约为同质性的某种基本类型,认为世界上真实的和重要的东西就是这些基本类型的内在本质,而基本类型与它们的具体例子之间的差异可以被看作是某种可以被忽视的东西。物理学是本质论思维的避难所,其基本特点就是对质点模型的追求。为了建立均衡模型并使经济学实现数学形式化,西方主流经济学明确把经济学与物理学相类比,把丰富多彩的个人和企业行为简化为“代表者”,抹杀经济活动的不同质量及其多样性,通过对类似于作用与反作用力的供求力量进行原子化的质点分析,制造了市场自动创造和谐的神话。这种同质性假设不仅预先从理论体系中排除了多样性和人类的创新行为,而且否认经济活动的不同质量对国家贫富所产生的极其重要影响。

达尔命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对上述本质论思维的革命。在达尔文之前,生物学家们即使承认变异,也只是停留在物种的层次上,正是达尔文把它定位到了个体层次上。在人类社会中,正是因为个体之间的差异和多样性才使创新和演化得以发生。因此,达尔命对演化经济学的发展是决定性的。正如彼得・M・艾伦指出的,“适应和演化来自这种事实:知识、技能和惯例在个人间从没有完全被传递,个人之间总是有差别的”,人类心智的不完备,它所具有的主观性质,不同的制度、文化、习俗、阶级差别和其他社会因素的塑造,个人经验以及人类心智的创造性理解等等,所有这些因素使得个人即使在面对完全相同的信息和同样的想象机会,其认知和行为也不会完全相同。以此类推,不同的企业、地区、国家乃至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同一产业都具有不同的知识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演化经济学所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等分析框架受到人们欢迎的原因。以个体群思维为基础的异质性或多样性假设也构成了个体知识和意会性知识这些概念的哲学基础。

五、时间不可逆、不确定性和历史重要

时间可逆和机械决定论的世界观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的本体论基础,恰如琼・罗宾逊夫人所指出的,“一旦我们承认经济是存在于时间之中的,历史是从一去不复返的过去向着未知的将来前进的,那么,以钟摆在空间来回摆动的机械类比为基础的均衡观就站不住脚了”。正是因为这种静态的和封闭的世界观,西方主流经济学坚持认为存在着适用于一切时间和地点的经济规律和经济政策。但对于演化经济学来说,时间不可逆在经济系统的演化中具有基本的建设性作用,技术轨道、技术经济范式、路径依赖、路径创造(path creation)和经济类型(economic style)等演化经济学的这些概念都渗透着时间不可逆的观念。正如柏格森指出的,“我们越是研究时间,就越是会领悟到:绵延意味着创新,意味着新形式的创造,意味着不断精心构成崭新的东西”,演化过程的历史性是以新奇创新为特征的,演化意味着新质要素在时间进程中“不可改变”地不断突现,甚至时间可以被视为一系列有序的变异和选择的事件。因此,时间进程是不会完全重复的,也就是不可逆的。

但对于人类社会来说,这种新质要素的突现是以人类心智的创造力为基础的。因此,著名的批判实在论社会科学哲学家劳森指出,由于社会经济结构依赖于人类能动作用的转变潜能,社会经济结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相对持久的,它不可避免地是以时空制约或地理历史性为基础的。……如果说自然科学家的任务是要持续不断地改进相对不变(或缓慢变化)的有关实在的理论,那么,社会科学家则要更快地改进他们对相对快速变化、具有高度时空特定性的世界的理解。爱伯纳也指出,“大

多数的经济现象是时间依赖的(lime-conditioned),根植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它们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无法用声称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理论和概念来对待。经济理论只能通过不同的经济生活模式来应对这些经济现象,而这些模式是在历史的进程中形成的”。因此,经济学以及所有的社会科学在其性质上必然是历史的和地理的科学。当然,这并不是否认存在着少数为人类社会所共有的社会经济规律,而是强调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多数规律只具有历史的暂存性,其有效性与地方化的条件高度相关。

根据这种历史时间的本体论假设,脉络主义(contextualism)就成为演化经济学在以典型化事实(stylized facts)为基础进行理论建构并制定经济政策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所谓脉络主义就是“情境和脉络特定(context specific)”的方法,这是一种历史的方法,它充分体现了社会科学研究必须考虑特定历史地理条件的精神,把社会事件及其“规律”置于事物发展的历史脉络和空间限制之中。脉络主义在方法论上依赖着一个基本的循环:经济事件依赖于经济时空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反过来,经济时空新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也是由这些经济事件所影响和塑造的。脉络主义类似于《易经》中“时位相关”的概念,按照《易经・系辞传》“天地之大德日生”的思想,时间和空间并不构成一个可供事物在其中发生的“宇宙容器”;毋宁说,它们是与作为创造性之脉动的事件和实在一起被创造的。因此,按照脉络主义的基本原则,经济政策都应该是情境和脉络特定的,而不是如华盛顿共识所主张的普遍适用的经济政策。

六、系统协同效应与循环累积因果机制

系统协同效应以及作为其核心机制的循环累积因果原理是演化经济学的一项基本的本体论假设。所谓系统协同效应是指存在着整个社会经济系统的公共福利,从整体上加以考虑的制度和政策措施有利于改善每个国民的福利,它也由四个基本命题所构成。首先,不同的经济活动的创新机会窗口和福利效应是不同的(异质性假设):律师比捡莴苣的人挣更多的钱,因此,一个捡莴苣之国要比一个律师之国更贫穷。其次,创新机会窗口大的经济活动在系统协同效应中处于核心地位,它在地方或国家范围内产生并扩散了这种富裕:“在有许多人使用机器工作的地方,商店老板也比没有使用机器的其他地方的人更富裕”。再次,由报酬递增规律所产生的循环累积因果机制所产生的“良性循环”是全体国民共同富裕的基础(虽然程度有所不同):“北欧国家的公共汽车司机的实际工资5倍于生产率相同的玻利维亚同行”。最后,国家创新体系在企业家、工农和政府“共谋式”地分配创新收益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它导致了全体国民的共同富裕。

第3篇

关键词:教学理念;有效教学;经济学

有效教学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每个从教者努力追求的目标。目前高职院校生源呈现多元化,录取分数普遍较低,生源总体质量不高,知识水平也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高职教学质量的提高。如何针对目前高职学生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真正实现有效教学,是高职教师面对并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有效教学理念

有效教学是一种现代教学理念,也是一种教学实践活动。所谓“有效”,是指通过教师的教学,学生所获得的具体进步或发展,这种有效不单单是用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衡量标准的,它更关注学生在单位时间内学到多少内容,进而关注学生是否具备了主动构建知识的能力,是否养成了积极探究知识的创新思维方式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有效教学理念下对高职经济学教学的启示

在多年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学生对所学的知识感到既混乱又茫然,出现前学后忘的现象及厌学情绪。为此,我们需要找准问题,采取措施,力求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其掌握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和运用。

1.明确教学目标,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筛选

西方经济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理论基础课,内容繁多抽象,且数学模型、图形公式以及定量分析较多,高职学生普遍知识基础较弱,很难理解其内涵与实质,容易让学生产生枯燥难学的印象。而经济学业的教学周期通常只为一个学期几十个课时,所以,教师必须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来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筛选。

现在高职的经济学教材,基本上还是沿袭微观和宏观的基本分类方法,这两部分比较而言,微观知识相对更具体、更稳定,变化略小,学生更易理解,可分配稍微多的授课时间进行详细介绍,但其中的效用理论,成本理论等涉及的数学知识过多,对高职学生而言难度较大,可一带而过,不必过于详细地讲解,避免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宏观部分内容变化较大,可介绍一些宏观理论的基本政策原理,对经济增长等相关复杂模型可直接略去,注重让学生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现状。

2.创造和谐、有效、互动的课堂氛围

教师应多立足学生的角度来设计教学过程,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创造和谐、有效、互动的课堂氛围。经济学是一门与生活很贴近,实践性很强,对个人和社会都非常有用的学科。现行经济学教材一般都配备有很多案例,案例教学也是经济学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之一,教师可以选取经典案例进行讲解,组织学生对身边的实际案例进行分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并适时予以肯定和鼓励,或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的社会实践,分享其实践感受,让学生通过这样的方式学会把枯燥的理论知识运用到鲜活的实际中去,真正了解和感受经济学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并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在学到垄断市场的价格歧视时,让学生分析讨论麦当劳的折扣券等学生亲身经历的案例,让学生了解三级差别价格的应用,价格歧视的应用条件,厂商的获利情况,进而对垄断市场乃至各种市场的定价及利润情况都有更深的了解和认知。

3.现代教学手段的灵活运用

在经济学教学中,现代教学手段主要是PPT的应用。经济学课程内容里有很多数学推导和图表,高职教学课时有限,所以在讲解这些内容时,以多媒体为主,能更准确清晰地传递教学信息,且省时省力。但也要给学生充分的接受和思考时间,避免学生跟不上教师的教学进度,所以适当地辅以板书强调和突出重点,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4.知识体系更新迅速,教师要及时调整

经济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该门课程理论体系相比于其他学科更新较快。它要求相关的理论知识必须和现实的发展紧密结合,才具有生命力,所以该门课程的教材更新也较快,教材的更新调整包含了案例的不断更新和理论知识的改动与补充。因此,教师不管使用哪一类教材,都必须及时掌握知识点的更新、新理论的补充及案例的调整,科学划分经济学案例的不同类型,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跟踪国内外形势,总结教学实践,建立案例库,尤其是丰富本土化的教学案例,并不断更新、强化案例教学。

高职经济学教学的现状是总体效果偏低,有效教学理念追求有效果、有效益、有效率的教学,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作为教师,应严格按照有效的教学理念要求,从关注学生终身发展的高度,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反思、总结并改善教学行为,积极地营造和谐、有效的教学氛围,提高教学有效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第4篇

关键词:企业组织;分工;协作;网络化

一、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的企业组织理论

由于基于“经济人”、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等假设条件的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作一个没有内在结构的黑箱,一个反映投入产出关系的生产函数,具有完全的同质性,因此,其很少关注企业组织,对企业组织的关注明显不足。20世纪70年代以来,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基于不同的假设研究了企业组织理论,形成了交易费用理论、理论、团队理论、企业能力理论、演化理论等学派。

交易费用理论的代表是科斯与威廉姆森。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科斯最早认识到企业组织在资源配置中起重要作用。他在1937年《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企业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市场和企业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企业组织可以减少交易费用,但企业内部的组织协调也是有费用的,企业组织的边界取决于交易费用与组织协调费用的比较。威廉姆森对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进行了拓展,认为,交易成本的节约是通过不同的治理结构来实现的,即组织存在的目的在于当市场失灵时降低交易成本。他在1975年和1985年分别出版的《市场与科层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阐释了运用交易成本分析企业组织的方法,强调企业组织是一种规制结构,而不是一种生产函数。总的来看,交易费用理论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企业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企业组织的出现是减少市场交易费用的结果,企业组织的规模和边界是由企业组织的边际交易费用决定的。

理论认为,企业组织在实质上是一系列委托—关系的总和。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目标不一致等情况,在不完备契约的条件下人可能会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发,采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委托人必须强化对人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同时也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制度,增加人采取不道德行为的机会成本。以避免在企业组织中出现损害整体效率的问题。

团队理论把企业看做是一个信息系统,主要研究了在既定制度安排条件下,企业组织选择什么样的信息机制是有效率的(Marschak & Radner,1972)。

企业能力理论主要包括企业资源论、核心能力论、动态能力论、企业知识论等具体的流派。企业能力理论认为,不同的企业组织,即使是在同一行业,也各自拥有不同的资源和发展能力;企业组织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与企业组织独特的历史、地理位置、文化等有关,由于其形成过程具有路径依赖、复杂性等特点,因此难以被竞争对手所模仿和学习。企业能力理论把企业看做是生产性知识的一个集合组织。他们倾向于从知识和能力的角度考察企业组织的成长和演变,把企业组织的发展看做是知识积累的过程(Nelson & Winter,1982;Winter,1988;Baney,1986/1991;Teece,1990;Parahalad & Hamel,1990)。企业能力理论还从知识和能力的角度研究了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生产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竞争力的显著影响,这些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的知识获取和学习有很大的裨益。

演化理论学派从动态和发展的角度,探讨了组织形式随时间的推移而经历的发展历程。理查德·R·尼尔森和温特(Nelson & Winter)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是现代演化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他们提出了“惯例”(Routines)的概念。惯例是“一个组织的技能的集合”,“它可以是指整个组织中重复的活动方式”,即企业在运行中逐渐形成的行为方式、规则、程序、习惯、战略和技术。企业组织中存在的大量惯例在组织演变中起着类似生物基因的作用,一旦形成,可以遗传。

二战以来,当代资本主义的企业组织形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每一次生产效率的突飞猛进无不伴随着企业组织的创新。企业组织的演进总是与外在的社会环境和内在的企业运作效率及管理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目前,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组织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正朝多元化、柔性化、分立化、网络化等方向发展。企业组织边界模式也呈现出从市场和企业的“两分法”,向市场、企业和网络组织“三分法”转变的演化趋势。理查德.兰逊(Richard Larsson,1993)通过研究组织间的关系,建议用市场、组织间协调和科层组织的三级制度替代传统的市场与科层两级制度分析框架。他认为,在较低的召集成本和较高的内在化成本或行为者之间信任程度高的情况下,不确定性、交易频率和特定资源依赖程度越高,资源依赖的协调越可能由作为企业间契约的网络来协调。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经济生活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网络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若干重大变化。首先是客户和市场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快速、多变的特点。顾客对企业所提品和服务的时间要求越来越高,市场的快速多变增加了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其次,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产品和要素在世界范围的自由流动,企业获取资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组织内部或本国范围。第三,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广泛应用,该变了企业传统的协作方式,企业组织通过战略联盟、供应链管理和分包制等网络化组织形式从外部获取世界范围组织发展所需的各种稀缺资源,从而提高资源的外部整合能力,并实现速度经济和敏捷制造。

第5篇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新制度经济学市场观,是指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诸如市场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其有效的运行需要什么样产权制度前提、有什么经济社会代价等有关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观点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分歧。他们的思想揭示并弥补了主流经济学市场观许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们对市场获得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转贴于 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 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 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 “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六、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市场观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观有深刻的差异。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新制度主义市场观是一种新的市场观。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推进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来说,还是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能够确保经济持续有效运行的稳定均衡制度的社会来说,这种新市场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综合起来,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强调市场存在的制度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样是仅仅依赖个人理性就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的行为,它需要某种特定经济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场(sound market)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自发的秩序,它包含并体现着某种人为的秩序,它需要建构理性主义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场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一性质,有助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社会选择市场,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场拥有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美好的性质,而是因为该社会存在着需靠它来解决的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无法消除的使用冲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市场行为,首先并不是如正统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是一种个人自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的行为。其三,它较为深刻地阐明了市场在确保经济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为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之所在,弥补了主流经济学的不足,有助于人们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经济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对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所具有的影响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认识到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制度对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识到滥用国家权力——这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唯一能够合法地对个人产权进行侵犯的权力——对经济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较为客观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社会冲突以及由这些冲突所导致的为有效率的市场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意识到,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市场和谐论是不现实的,市场效率不是免费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市场经济的不和谐甚至危机,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

注释:

①【美】E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运用》,郑琳华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页。

②【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版,第18页。

③【美】J斯蒂格勒:《价格理论》,施仁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页。

④【美】FL普瑞尔:《东西方经济体制比较:研究指南》,钱伟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页。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页。

⑨⑩[11][18][20]【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页。

[12][2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13、16-20页。

[1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20页;【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2月版,第18页;【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版,第81页。

[14][21]【奥】C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页。

[15][19][46][48][49][52]阿曼阿尔钦:《产权经济学》,载于盛洪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页。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页。

[26]张五常:《佃农理论》,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第83页。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29]张五常:《共有产权》,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30页。

[30]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

Oct.,1960, pp1-44。

[31]科斯:《科斯的评论》,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69页。

[32][3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70、pp56-58。

[34]H. Demsetz,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7, May, 1967, pp347-359.P354-35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64。

[35]H.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7, Oct.,1964. pp11-26,P19-20。

[37]R. H. Coase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 (Oct., 1959), pp. 1-40,P27。

[40]D. C. North,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4, Jun.,1994, pp.359-368.:P366,P361;D. C. 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62-178页。

[41]B. R.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s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Secure Marke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转引自【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44页。

[42]【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10月版,第141-149页。

[43]【法】巴师夏:《经济和谐》,载于季陶达:《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辑》,1963年9月版,第205-220页。

[44]【美】克拉克:《财富的分配》,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第1-16页。

[45]【美】安德鲁马斯-科莱尔等:《微观经济学》(下),刘文欣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737页。

参考文献

[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界定理论述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6).

第6篇

关键词: 语言经济学 视角 高职英语教学

一、引言

2007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指

出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英语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从而能借助词典阅读和翻译有关英语业务资料,在涉外交际的日常活动和业务活动中进行简单的口头和书面交流,并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英语的交际能力打下基础。鉴于该教学目的,打好语言基础是英语教学的重要目标,但打好基础要遵循“实用为主、够用为度”的原则,强调打好语言基础和培养语言应用能力并重;强调语言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培养实际从事涉外交际活动的语言应用能力并重。同时,这个纲领性文件对解决高职英语教学中“费时”、“低效”、“哑巴英语”、“应试教学”等弊端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语言经济学

语言经济学(Lingua-Economics)最早由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教授、“信息经济学”的开拓者Jacob Marschak(1898―1977)于1965年提出,其主要理论观点如下:

(一)语言是一种人力资本。F.Vaillancourt指出:“如同通过工作经验或通过诸如数学和历史学科正规教育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一样,语言本身也是一种人力资本。”①语言这种人力资本又不同于知识和技能,它既有先习得的母语也有后习得的第二语言。语言作为人力资本之一,能使人们获得知识和技能。这表明语言就是人力资本生产的一种经济投资,成为获得其他人力资本(知识和技能)的资本。

(二)学习外语是一种经济投资。语言经济学理论认为,人们决定学习外语,甚至让自己的子女从小就学习外语,部分原因是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即考虑到学习外语的“投资费用”和学成语言后的“投资预期效益”。学习外语作为一种经济投资,其成本表现为学成这门外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实物支出;而其效益则取决于学习者学成这门外语之后,使用该语言的时间的长短和应用该语言的广泛程度,以及由此而获得相应的效益和效用。

(三)语言的经济价值有高低之分。“语言不分大小,也不论其通用程度如何,都能为使用者的经济利益服务”②,但其经济价值却有高低之分。某一特定语言的经济价值的高低取决于该语言在各种任务、各种职业和各部门活动中的使用程度,而其使用程度又受到对该语言的供求法则的支配。在劳务市场中,对一种语言的需求取决于雇主的选择,而雇主的选择却不尽相同,主要根据雇主在市场中使用何种语言和他们进行技术投入时使用何种语言来决定。语言供应方面任何时候都是相对稳定的,这是人们先前基于该语言的预期价值而进行投资的结果。只要语言能在劳务市场上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便会取得不同的经济效益。受雇者的语言熟练程度越高、经验越丰富,其身价就越高。

(四)语言的经济效用取决于诸多因素。某一语言的经济效用(utility)取决于该语言在不同市场上的使用程度,包括在劳务市场上是否急需、在私人和公共消费市场上的应用多寡、在人际交往中是否常用以及在某一特定地区内,使用某一特定语言的个人和机构的数量,即使用该语言的密度,是决定该语言经济效用的首要因素。

三、语言经济学与高职英语教学

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中仍忽视了学生的多元需求。许多大学英语教学采用“精讲+精练”模式。尽管《基本要求》规定要求“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但是大部分高职院校还是沿用历年来分级组织大学英语教学的教学模式。由于新生入校时的英语基础参差不齐,这种分级教学方法不能满足部分新生的要求。结果,基础好的学生只能在低水平的必修课程里重复学习,这种内容的相同反复引起部分学生学习自满、懈怠,学习兴趣和动力不足。如今,社会对外语特别是英语人才的需求大大地增加了,其使用的密度也与日俱增。资料表明:世界上70%以上的科学家懂英语,世界约85%的邮件用英语书写,世界电子检索系统中90%的信息用英语存储。因此,英语不仅在对外合作交流,以及学习与借鉴国外信息和成果方面,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工具性和应用也越来越凸现。然而,在目前的课程大超市里,我们的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即没有足够的各种大学英语课程供学生选择以提高自己外语的综合运用能力。为了满足未来就业形势的需要,实现其预期收益,许多在校大学生不得不花钱到社会上参加各种英语语言辅导课程以期获得各种各样的证书。

基于我国高职英语教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改变课堂教学方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核心内容。

(一)分级、分类教学,满足多元需求。由于个性化差异,新生的英语水平参差不齐是很正常的,可根据高考成绩,编班上课,避免全体新生大学英语学习“齐步走”的方式,尽可能地降低英语学习主体的边际成本。此外,大学英语的教学重心应该放在基础阶段,一二年级前三个学期安排英语必修课,第四学期开设英语技能训练选修课。国内已经有多所大学开始了这方面的改革探索,如把单一模式改为三种模式:25%学生实行1+3模式(一个学期的基础英语课程加三个学期的英语选修课程);50%的学生采取2+2的模式(两个学期的基础英语课程加两个学期的英语选修课程);剩下25%的学生依然实行目前的1―4级基础英语教学模式。

(二)扩大有效供给,提高预期收益。学习一门外语,无非是为了能有效地进行交际(尤其是跨文化交际)。这种交际不仅仅是口语和书面的交流,它还应该包括以文化背景为基础的不同思想、价值观之间的编码和解码两个过程。根据Gile的观点,即“理解(Comprehension)=语言知识(Knowledge for the language)+言外知识(Extra-Linguistic Knowledge)+分析(Analysis)”。所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外语综合实用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在高职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增加跨文化知识、翻译技能、专业英语等模块。

(三)优化教育资源。英语是一门语言,也是一种工具,应该利用这种工具广泛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真正发展和培养英语的实际能力,因此在大学英语的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现代化网络技术,设置由教师控制、有正常教学秩序而又相对独立的学生在线学习课程。这样,学生的学习空间将拓宽,在学习英语过程中的动手机会增多,教学效果也可以得到提高,同时使稀缺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注释:

①Vaillancourt,F.Demolinguistic Trends and Canadian Institutions:An Economic Perspective[M]. Montreal:Association of Canadian Studies,1989.

②祝畹瑾.社会语言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部教育司.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杜,2007.

[2]Vaillancourt,F.Demolinguistic Trends and Canadian Institutions:An Economic Perspective[M]. Montreal:Association of Canadian Studies,1989.

[3]许其潮.语言经济学:一个新兴的边缘学科[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8,(02).

第7篇

关键词:产权;所有制;法律

19世纪40年代初,马克思先后毕业于波恩大学及柏林大学法律系,在此期间他掌握了系统的法律知识,并对哲学和历史学有了相当深入的研究。毕业后,马克思担任《莱茵报》主编,并参与了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为贫民争取基本生存权利进行了坚决的辩护。这次辩论,不仅使马克思懂得了法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经济密切相关,同时也是他首次遇到产权问题。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对《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护》文中提到的产权问题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加以分析,于是下文将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里面涉及的产权问题进行分析与解释。

在这个案件中,马克思只是从法理学角度或哲学角度分析捡拾枯枝和盗窃林木这两种行为如何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而没考虑到经济学上的产权问题。但这篇文章中隐藏着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马克思在为贫民辩护的同时没有从产权经济学角度出发去证明事物的本质,也就是没有搞清楚产权的定义、产权之间如何进行交换及产权客体的界定问题。

按马克思在《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中所说的,“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自己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方式。”以及“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带有政治形势这一法律和所有制关系的结论。”所以根据马克思的描述可以得出结论:产权的产生是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产权就是以国家为组织形式和中介加以规定的,所有者为了维护其自身财产和权利的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

从《资本论》中马克思在论述产权起源时可看出,产权最初表现为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形成的习惯或普遍接受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就是对自身财产的占有欲望和排他心理。这些习惯使产权本身除了具备经济属性外还具有了法权属性。那么马克思所控诉的“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产权就是以法律形式规定财产的所有者和其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如果想解释这一案件中的产权问题,根据马克思进行的对于事物本质分析的逻辑思路来看,就必须抛开产权的法权属性,单纯从有着社会经济关系的财产所有者进行商品交换这一层面考虑拣枯枝行为是否侵占他人财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监护人就必须当做有本人意志在这种物品之内的人来相互发生关系,以致一方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依双方共同的意志行为,才在让渡本人所有的商品时,占有别人的商品。所以他们必须互相承认是私有者。这种权利关系,不问是不是依法成立的,总归是在契约的形式上,是一种意志关系,在其中,有经济关系反映出来。这种权利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也就是由这种经济关系规定。”这很明白的说明了产权如何交换的问题。产权首先是具有排他性的,商品所有者在交换时必须具备交换的意愿,愿意让渡自己的商品给他人,这是产权交换的前提。其次,在产权交换中,商品所有者也就是产权主体双方有意愿去交换彼此的产权,并承认对方是财产的私有者,这种彼此承认达成了一种契约形式上的权利关系。这种权利关系是双方经济关系的体现。只有符合以上条件,商品的交换也就是产权间的交换才能实现。回到这个案件中,暂且不谈林木所有者是否认为枯枝是自己的财产,拣枯枝者根本不会承认枯枝是林木所有者的财产,那枯枝就不具备排他性,而成为一种公共物品。其次,捡枯枝者不认定枯枝属于林木所有者,就不会用自己的商品与其交换,无法形成产权转移。所以双方没有达成产权交换的契约,无法形成权利关系。据此分析,捡枯枝行为不应当算做一种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马克思没有提出过系统的产权理论,其产权理论的思想都包涵在其所有制理论中,所以关于产权客体界定的论述就显得非常隐晦。但是根据其所有制理论,此案件中出现的产权问题是:枯枝是否是林木所有者的财产,也就是产权客体的界定。马克思在《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中提到,产权是伴随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产权的产生是为了维护财产所有者的利益。那么产权的客体首先是能够给产权主体带来利益的商品或物品。抛开交换这一商品属性不讲,既然“商品是物,是不能反抗人的。如果它不顺从,人就可以行使强力,将它占有”,这个物品是否属于财产的唯一判断标准就是产权主体――人是否认为这个物品对其有价值。在此案件中,如果物品成为财产的标准是人对其价值判断,那么枯枝不能等同于林木可以对林木所有者带来利益,林木所有者不会拿枯枝当林木那么看待,捡枯枝就不属于侵占财产,因为枯枝不是林木所有者认定的财产的一部分。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首先产权的产生有其历史性,在资本主义时期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其次,产权交换必须需要产权主体互相承认彼此是各自财产的所有者,并且彼此有交换意愿,而后达成交换契约,形成一种权利关系。最后,产权客体的界定取决于财产所有者对物品的价值判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篇文不仅体现了法学的思维范式,更在其中包涵了使其今后走上研究资本主义生产背后的社会经济关系道路的萌芽。同时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不仅是经济学上的对以法律形式表现的所有制关系的研究,更是他的法学思想乃至哲学方法论。在分析文章中马克思的早期思想和今后他成型的经济学理念的过程中,通过寻找马克思为何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思维起点,为今后更深刻的理解和研究马克思理论指明了方向。

参考文献:

第8篇

内容摘要:商业秘密因符合财产的特性而理应成为财产权的保护对象,但权利人的有限理性又使商业秘密保护陷入困境。文章指出,我国应通过设立商业秘密权制度走出这一困境,这既是用新制度经济学与自然法学理论导出的结论,也是在对中外立法活动进行实证分析后的选择。制度设计者为促使权利人与公众展开合作博弈,需要在保护商业秘密权的同时对它加以必要限制。正式法虽然是商业秘密权制度的主要形式,但行业自律规范的辅助作用也不可忽略。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权 行业自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被适当措施保密并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性信息与经营性信息。商业秘密能够为权利人(主要是企业等经营者)带来竞争优势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它既是现代商战中的制胜法宝,也是意图不轨者觊觎的对象。然而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存在固有缺陷,这会危及企业发展甚至生存。本文探讨的正是如何重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为主要研究视角,同时结合自然法学与实证的分析方法,以期在精确推理的同时应用价值与利益思辨工具,从而在商品经济时代中比较经济化地回应商业秘密保护这一社会诉求。

商业秘密保护问题的由来

(一)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解读

一种盛行于德国与中国台湾的观点认为,商业秘密是市场经营者的人格利益(蒋次宁,1977);而英美学者多认为,商业秘密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利益;根据另一种较有影响力的理论,商业秘密属于市场竞争利益(徐玉玲,1993);还有的学者主张,商业秘密属于财产的范畴,从而应当通过财产权模式受到保护。

笔者赞同财产说。在经济学家看来,财产(property)是指“法定权利的客体,它把占有与财富结合在一起”,财产具有价值性、效用性、可控制性与可流转性等属性。商业秘密无疑具备以上特征:一方面,开发者在研究开发过程中付出了智力劳动,而劳动成果可以通过交换价值得到体现,并且帮助权利人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带来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权利人可以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等手段控制商业秘密,同时以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给他人等方式实现商业秘密的流转。相比较而言,人格利益说无法为商业秘密在不同主体之间流转提供理论依据;信赖利益说与竞争利益说将商业秘密受保护的范围限定于狭隘的合同关系与市场竞争领域,从而无法使权利人据以对抗合同相对人以及市场经营者以外主体的侵害。而这一点已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局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认可。

(二)有限理性视角下的商业秘密保护困境

企业等经营者在商业秘密之上的财产权理应得到其他社会主体的承认与尊重。然而,商业秘密绝对受保护并不能使社会的整体效率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有限理性造成的。在英国新制度经济学家G•霍奇逊看来,人们虽然在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原因既有主观的(如行为人的偏好)又有客观的(如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费用的成本),而主观原因是主要的。商业秘密权利人为了维持甚至扩大市场竞争优势,主观上具有使其持有的技术或者经营秘密绝对不公开的偏好,这将对社会发展产生阻碍。因为要提高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个体掌握的先进技术应被整个社会共享,而商业秘密绝对不公开无疑阻碍了这一信息资源被共享。另外,根据劳动经济学原理,择业自由不仅是个体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还是提高劳动力使用效率从而优化经济绩效的重要条件。现实中作为用人企业的权利人通常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由,限制或禁止劳动者在辞职后从事与商业秘密所应用领域相关的工作,从而影响劳动者择业自由的实现。

商业秘密权制度的确立

(一)从产权理论角度分析

商业秘密权是指企业等经营者在法定范围内自由支配商业秘密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这一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将受到限制。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财产权理论,商业秘密权制度是拓展权利人有限理性以提高社会整体效益的必由之路。包括商业秘密权在内的财产权具有以下属性:其一,排他性。财产权不仅意味着他人被禁止擅自利用一项财产并获取利益,而且意味着权利人排他地支配财产,独立支付财产取得与维护所需要的成本并分享由此带来的收益;其二,可分割与可转让性。为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权利人得以将产权的部分权能“拆开”并授予他人使用。与此同时,财产与权利人之间的归属关系得以通过买卖与赠与等方式改变。商业秘密权制度从法律上赋予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独占权,这就消除了商业秘密被他人任意披露与使用的危险,从而使权利人取得了收获利润的预期,其继续投资科技开发的积极性由此被激发,这将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而权利人得以将商业秘密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更是体现与提升了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同时商业秘密权的行使方式并不是无限的,正相反,“被良好界定的产权限制人们使用资产的方式,使人们对他们的行动结果负责”。根据商业秘密权的行使规则,权利人的某些行为被依法禁止,从而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劳动者)的利益得到兼顾。

(二)从博弈论角度思考

根据相互依赖性与合作博弈原理,商业秘密权利人与其他社会主体始终处于相互依赖的状态。他们在这种状态下既可能通过合作提高效率,也可能因对抗、冲突与内耗而导致低效,从而产生外部性问题。在商业秘密不受保护或者绝对受保护的情形下,权利人或者其他社会主体往往会通过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侵害对方的利益。而在商业秘密权制度得到确立后,权利人利益既受到确认与保护又适当受限制,这使得权利人与其他主体在立法者与司法者的引导下达成一个有约束力的协议。以上主体通过这种合作博弈的方式改变其原有的不良偏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兼顾对方的利益,他们的有限理性由此得到拓展,这也为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以及利益分配的最合理化创造了条件。

此外,商业秘密权制度的确立也是自然法学式价值思辨的结果。在法哲学家看来,商业秘密保护困境源于自由内部的冲突,而治理者调和这一冲突最通常的手段是通过设定权利来保护与限制自由。马克思曾指出:法权是保护与限制自由的有效手段;而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大多数人的行为。因此,个人的自由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受同样权利为限,此等界限得由法律规定之。” 可见从法理到立法实践,以保护与限制商业秘密权为内核的制度都是调和价值冲突所必须的。

商业秘密权制度的方法构造

(一)创构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规则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权是立法者应当首先关注的问题。理由是,无论在罗尔斯还是诺斯的眼中,公平都是实现与维持效率的前提条件,因此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应当被制度设计者优先考虑。而制度设定者对商业秘密权加以保护有利于防止他人对权利人利益的侵害,从而使利益得到公正与合理的配置。正因为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大多首先从权利人受保护角度阐述财产权理论的内容。譬如艾格特森认为:财产权“第一项权利是使用者的权利,即规定某个人对资产的潜在使用是合法的,包括改变或销毁这份资产的权利……第二,是从资产中获取收入以及与其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第三是永久转让有关资产所有权的权利,即让渡或出卖一种资产。”

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与物权这样的绝对权的一般方式是权利人对客体控制、使用、收益、处分以及排除侵害,商业秘密权也不例外。据此,商业秘密权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被行使与保护:第一,控制商业秘密。此处的“控制”专指权利人通过自身意志支配商业秘密。类似商业秘密这样的有价信息是无形的,因此权利人只能靠法律拟制的特权来加以控制,典型方式是对商业秘密存储与加密;第二,使用商业秘密并获取利益。其主要途径是将它运用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以产生竞争优势,从而取得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他人欲实施同一行为应当征得权利人同意;第三,处分商业秘密。具体方式包括披露商业秘密从而使其公开、转让商业秘密或者将商业秘密许可给他人使用等;第四,当商业秘密即将或已经受到侵害时,向司法机关提请救济。

(二)设立商业秘密权的限制机制

在构建商业秘密权制度过程中,限制与保护商业秘密权,彼此相互依存而不可偏废,如此制度设计者方能引导权利人与其他主体展开合作博弈,从而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基础上实现帕累托改进。

商业秘密权的限制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其一,当他人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而利用或披露商业秘密时,权利人无权禁止。例如根据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权》第三章a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营业秘密法》第14条,为满足司法、行政以及重大技术创新等公共利益,国家有权公开或者使用商业秘密而无须征得权利人许可。其二,当权利人与其他主体(尤其是劳动者)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该秘密从事相关工作(即竞业禁止)的协议时,协议的生效条件与适用范围受限制。具体地,承担保密与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仅限于实际或者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协议仅能在商业秘密带来的竞争优势所涉及的地域与时间范围内有效,权利人给予竞业禁止义务人相应补偿。对此德国《商法典》第74条以及瑞士《债务法》第340条等均有规定。

(三)基于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角度的制度形式选择

如何设计商业秘密权制度形式,关系到它的设立成本以及实施效果。早些时候主要国家与地区大多将商业秘密保护的规范分别设置于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劳动法等之中,但此后这些国家或地区开始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从而实现对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应当是我国最终的选择。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理论,理性的治理者在初始设计制度时,一般会尽可能保证制度的可行性以实现“报酬递增”,在此条件下制度的执行者力求巩固现有制度并阻碍新的制度路径出现,如此便形成制度对现有路径的依赖状态。这一状态延续下去后,制度发展的路径将会向既定的方向自我强化,从而沿着这一方向前进较之于另辟制度演进蹊径更有效率。随着物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规范的颁行,我国对财产权的保护已被锁定在专门立法这一制度变迁路径上。我国沿着这种制度形式所形成路径,应当制定专门法对作为财产权之一的商业秘密权加以保护。与此同时根据社会学的新制度主义学派观点,在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中,商业秘密权的行使与限制规则能够以具有强制性与逻辑性的方式得到展开,立法者与执法者遂得以通过建立稳定的预期来更加有效地规制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行为,从而在商业秘密权利人与其他主体之间实现利益平衡。

然而,行业自律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的辅助作用也不可忽略。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财产权理论以及集体行动与制度选择理论,通过制定正式制度设定商业秘密权往往需要较高的成本,最典型的是漫长的制度颁行过程导致的成本以及排除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引起的成本,这些因素影响了正式制度效用的发挥。而行业自律规范是由同一行业经营者共同签订以缔结人尊重彼此商业秘密权为内容的协议,其制定程序较简便,适用灵活度较大,同时经营者还可以通过自由协商来分享商业秘密之上的利益,从而能够弥补正式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之不足。目前辽宁大连已经有了软件行业保护个人信息与商业秘密的行业自律规范,这也为这一非正式制度形式辅助地位在我国的确立提供现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蒋次宁.营业秘密之侵害与民事救济[D].台大法学研究所,1977

2.徐玉玲.营业秘密的保护[M].三民书局,1993

3.See Unkovic. Dennis: The Trade Secret Handbook, 179. N.Y. Prentice-Hall.Inc.

4.大不列颠百科全书[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

5. G•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第9篇

关键词:空间经济学;京津冀;互动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6)06-0029-08

一、引言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调整区域内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并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探索出一种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模式,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又一个稳定而有力的新增长极。因此,该战略的实施将同时给京津冀区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作为一个重大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够产生交通红利、要素流动配置红利、规模经济红利、创新红利和生态环境红利(杨保军,2015);另一方面,所有的经济社会活动与实践都必须探索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的路径,因而面临着如何更好落实《纲要》的新课题。因此,深入探讨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构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针对区域协同发展和运行机制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一定的研究。这些研究大体分为三个路径:一是以庄亚明等(2008)、周绍杰等(2010)、皮建才(2011)、覃成林等(2011)学者为代表,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区域协同发展的概念、功能、目标、评价体系和机制问题;另有王朝阳、夏杰长(2008)、翁钢民、杜梅(2014)、臧天宇(2016)等学者,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较深入地探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二是以孙斌栋等(2010)、孙平军等(2011)、徐蓉(2011)、张燕、崔大树(2013)、魏冶等(2014)学者为代表,运用城市经济学理论,来分析多中心城市结果和城市多层级结构的协同发展机制问题;另有李兴国、刘艳芳(2014)、薛慧娟等(2015)学者,运用城市经济学理论,较深入地探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三是以张翎、窦静雅(2007)、陈建军、黄洁(2008)、张继良、张奇(2009)、李占国、孙久文(2011)、梁琦等(2013)、倪鹏飞等学者(2014)及朱舜(2015)为代表,运用空间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产业、城市与区域协同发展问题。以上这些研究多是从实践出发,运用相关理论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是,这些研究往往只是关注区域协同发展问题和机制运行的某一方面,特别是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构建的相关研究,没有从互动机制整体构建的角度来论述,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本文将沿着第三个路径,运用空间经济学理论,从产业、城市、区域三个维度,来论述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构建问题。

二、空间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空间经济学是研究资源在空间的配置和经济活动的空间区位问题的学科①。从空间经济学的演进过程来看,集聚经济理论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集聚经济理论可分为产业集聚理论和城市集聚理论。

产业集聚是指在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处在一个特定领域内相关的企业或机构,由于相互之间的共性和互补性等特征而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组在地理上集中的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产业群的现象。这些产业基本上处在同一条产业链上,彼此之间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呈现横向扩展或纵向延伸的专业化分工格局,通过相互之间的溢出效应,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以及相关产业要素等资源得到充分共享,集聚于该区域的企业因此而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进而大大提高整个产业群的竞争力②。

城市集聚是指受到某一个产业内的企业向同一城市集聚的影响,其它产业的企业也突破产业界限,来到这个城市从事经营活动[1]33。

(一)产业集聚向心力与离心力

空间经济学认为区域之间是否均衡发展由两种力的相互作用决定,即导致集聚的向心力和趋于分散的离心力,若向心力大于离心力,就会形成如京津冀区域内的现在这种“核心―边缘” 空间格局,即京津―冀空间格局。

1.产业集聚的向心力

京津地区的工业化程度较高,生产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必然导致区域内及区域外的生产要素向京津地区集聚,产生了两种促使向心力增加的效应。一是“市场接近效应”,市场接近效应是指工业企业在进行厂址的区位选择时,一般偏好市场较近且规模较大的区域,企业的产品大部分在本地销售,少部分出口到市场规模较小的区域,这样可以节省运输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总成本。二是“生活成本效应”,也称“价格指数效应”,生活成本效应是指在企业数量多的区域,当地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自然就较多,这意味着该区域需要从另一个区域进口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较少,因而该区域消费者需要负担的进口产品的贸易成本较少,从而该区域的产品价格相对便宜或者说商品价格指数较低,这样,该区域消费者或居民的生活成本就会较低[2]。这两种效应在本质上都与节省贸易成本相联系,它们即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也会引发进一步的聚集,增强极化效应的向心力,导致京津冀区域内的经济差异扩大。

2. 产业集聚的离心力

在京津地区产生向心力效应增加的同时,也存在产业分散布局的因素,必然导致京津地区的生产要素向区域内及区域外分离,产生了两种促使离心力增加的效应。一种是“市场拥挤效应” ,也称“本地竞争效应” ,市场拥挤效应是指企业因过于集中而导致的彼此为争夺消费者而产生盲目竞争,企业选择生产区位时会偏好竞争者较少的区域。另一种是“要素瓶颈效应”,是指随着企业在某区域的集聚,由于资源、劳动力等要素是既定的,必然导致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从而产生集聚不经济,迫使企业外迁。这两种效应又会引发区域核心城市中产业向边缘城市的转移,增强极化效应的离心力,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二)城市集聚的向心力与离心力

空间经济学是在杜能(1826)考察运输成本和土地租金对经济区位影响的基础上,建立起微观经济学分析框架,对城市集聚的向心力与离心力进行分析的。

1. 城市集聚的向心力

在不考虑城市土地紧缺和交通拥挤的条件下,城市集聚向心力的作用,使得差异化的工业品的生产会向一个单一城市集聚,如果市场潜力函数曲线的斜率为负,市场潜力函数值下降,单中心城市结构就处于均衡状态。产生城市集聚向心力的原因在于,一是众多企业集聚在某个城市,它们在生产各自的最终产品的同时,也可以共享其它企业提供的中间投入品(某个企业的最终产品同时也是另一个企业的中间投入品);二是不同产业和企业集聚在某个城市,会不断吸引众多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力聚集起来,而不同产业和企业发展的不同周期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同,这种差异性恰恰能够分享劳动力储备(某个产业或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减少的同时,也可能其它产业或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增加);三是不同产业和企业聚集在某个城市,会不断吸引各种各样技能的劳动力集聚起来,这种劳动力技能水平的差异性,不但降低了企业的培训成本,而且提高了劳动力技术的匹配性(企业为争夺技术工人竞争的结果是高技术工人给企业带来高利润的同时也得到了高工资)[1]34-35。这种城市聚集的向心力,导致京津冀区域北京、天津两个超大城市与河北若干中等城市的并存,某些产业在北京、天津集聚而过度竞争,而河北的产业集聚度不足。

2. 城市集聚的离心力

在考虑城市土地紧缺和交通拥挤的条件下,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拥挤效应凸显,随着土地租金和运输成本的不断上升,市场潜力函数曲线的斜率为正,市场潜力函数值上升,单中心城市结构就处于不稳定状态,城市集聚离心力的作用,使得差异化的工业品的生产会向多个城市扩散,产生了多中心城市结构或形成城市层级结构。产生城市聚集离心力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一是除了市场价格因素导致劳动力迁移之外,考虑到劳动力的异质性问题,劳动力是按照其技能在空间上流动的,随着城市集聚中竞争的日益激烈,较低技能的劳动力将离开高收入的大城市;二是除了贸易产品的运输成本导致企业迁移之外,考虑到非贸易产品(服务)的空间异质性问题,由于大城市住房(房租)价格高,不但提高了非贸易产品(服务)的价格,而且降低了居民的实际收入[3]。这种城市聚集的离心力,导致京津冀区域有可能形成多中心城市结构或形成城市层级结构。

三、互动机制构建的基础理论问题

(一)基本概念的辨析

从概念上讲,机制最早源于希腊文,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后来,人们将其引入经济学,经济机制是指在一定经济机体内,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关系及其功能。机制概念的本质有:一是有机体内部各个要素客观存在的结构和相互关系;二是有机体内部各个要素的作用要通过一定的机理和形式表现出来,即在协调中发挥作用。

互动是指一种相互使彼此发生作用或变化的过程。互动即相互作用,有积极的过程,也有消极的过程,互动的结果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人们追求的目标是积极的过程和积极的结果。

因此,所谓互动机制,既是指机制本质的第二个方面,即在互动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也是指互动的积极状态,即实现积极的结果。

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从狭义上讲,是指协同发展运行机制中的互动机制,也称利益互动机制,它是指在协同发展中的各主体为了获得利益而参与其中,并通过利益的分配来协调各主体自身和相互的行为和关系的过程。从广义上看,是指维系协同发展运行的构成主体和客体,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相互影响和有效运行的机理和形式[4]。

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是从深层次上二者的协同发展问题。

(二)基础理论问题的讨论

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问题,涉及的基础理论问题主要有: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的政府规划和宏观调控;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理论演进等。

1.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

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涉及到产业、城市和区域。它们之间的协同发展或互动机制的构建,主要是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而不是政府规划和调控。具体来说,首先,如前文所述,产业的聚集(向心力)和扩散(离心力)是由市场主导的多个效应或动力所决定或驱使的。其次,城市的产生和边界的扩展以及层级的形成,也是由分工、竞争、人力资本、运输成本和贸易条件等市场特征决定的。再次,区域的形成和范围大小以及发达程度,更是区域内的产业和城市的市场竞争力决定的。当然,在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政府必要的规划和宏观调控也起着重要作用。

2. 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政府规划和宏观调控要有界定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一是政府规划和宏观调控是必要的,它能够起到顶层设计的作用。也就是说,通过政府规划和宏观调控,将产业―城市―区域三者有机联系起来,推动三者的良性互动发展。二是政府规划和宏观调控又是有边界的。产业、城市或区域规划是在科学论证基础上的事前约束性安排,政府在其中起着组织和牵头的作用。而政府宏观调控则只能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进行③,尤其是产业结构的调整更是如此;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政府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远远不如市场机制。

3. 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理论演进

京津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理论可以追溯到经济协调原理,其演进过程如下:以斯密(1776)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开创性地提出无形之手协调市场运行;之后,马歇尔(1890)为首的新古典经济学派推出较为严谨的需求与供应的分析,指出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引导资源或生产要素使用的变动。以科斯(1937)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提出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什么有的交易在市场进行,而有的交易在公司内部进行?即为什么资源配置有时从无形之手转到有形之手?他认为,交易方式(企业还是市场)选择的标准是交易费用的高低。哈耶克(1945)指出只有市场才能搜集和处理供求双方高度分散的知识和信息,而政府却做不到。弗里德曼(1968)进一步指出,供求双方的知识和信息通过市场交易及市场价格的变动,不但传递到市场上,而且交易的盈亏就是市场(无形之手)对他们决策的奖惩。张五常(1983)认为,市场与企业是合约安排的两种不同形式,企业的本质是用要素市场合约取代产品市场合约。威廉姆森(1985、1996)构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中协调经济运行的组织框架,即市场―混合形式―科层―政府,并详尽地分析了其运行机理,推动了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发展。哈特(1986)指出,由于签订合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可能在事前完全预见到未来的或然状况,或者难以一种双方没有争议的语言写入合约(或者写入成本太高),或者难以向第三方证实这些或然状况,因此事前签署的合约是不完全的。因此,长期合约不能代替短期合约,企业不能代替市场,等自然状况清楚之后,所有相关变量都是可证实的,双方可以对初始合约进行有效率的再谈判④。不完全合约理论从产权转移或变动的角度重新解释了企业的边界,并赋予产权以新的含义,因此也称为企业的产权理论。

四、互动机制构建的机理分析

(一)经济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构建

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构建的背景是:在市场经济中,居民―厂商―政府三个经济活动主体作用成为互动机制的背景。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居民这个经济主体,既是生产者(劳动力)又是消费者。作为生产者(劳动力),居民在就业迁移、人机匹配、知识溢出和技术创新等方面,都会做出理性选择;作为消费者,随着其收入的增长,居民将产生对商品和服务需求量的增加和对商品和服务品质要求的提升;这二者既会对产业的聚集、城市的繁荣和区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又会对互动机制的构建和运行产生一定的制约。

第二,厂商这个经济主体,既是生产者(供应商)又是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需求者。作为生产者(供应商),在区位选择一定条件下,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厂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倍增、品质不断提升;作为劳动力和生产要素的需求者,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技术创新日益涌现,生产要素价格的波动驱使厂商不断做出区位选择;这二者既会对产业的聚集、城市的繁荣和区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又会对互动机制的构建和运行产生一定的制约。

第三,政府这个经济主体,既是宏观调控者又是国有资产投资者还是政府采购者。作为宏观调控者,政府要对产业、城市和区域的发展做出必要的规划;作为国有资产投资者,政府通过其下属的投资公司,产业、城市和区域中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做出必要的投资;作为政府采购者,通过纳入财政预算的采购项目做出必要的财政支出;这三者既会对产业的集聚、城市的繁荣和区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又会对互动机制的构建和运行产生一定的制约。

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构建的基本思路是:在居民―厂商―政府三个经济活动主体作用的背景下,形成产业―城市―区域三位一体的互动机制。

(二)经济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机理分析

1.互动机制中的产业维度

在现代经济学中,产业是指一定区域内(如一国、或一个地区)生产同类或同一产品(包括服务)的所有企业的集合。这主要是从供给的角度入手的。如果从需求的角度看,则不一定一致。如,两家企业的产品(性能、式样等)基本相同,甚至完全相同,但由于两个企业营销战略不同,相同的产品成了“差异化产品”,这样供求双方就会出现不一致。而且“差异化”达到一定程度后,两家企业的相同产品甚至可能属于不同产业(或市场)。定义产业(或市场)必然要涉及产品或生产要素的替代性,而产品的替代性是从需求角度考虑,生产要素的替代性则是从供给角度考虑,这两个方面的替代性可能会出现大的差别[5]。

产业结构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看:从横向上看,它是指某一产业内部、企业之间关系构成的产业结构,它实质上是一种市场结构。从纵向上看,它是指国民经济内部、产业之间关系(Inter-industry)构成的产业结构,如三次产业结构。

前者是企业的横向关系也称为产业组织,它是指生产同类有密切替代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在同一市场上的集合,这种市场结构是早期产业组织理论(狭义产业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后者是企业的纵向关系,它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产业关联,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各产业之间存在的广泛的、复杂的和密切的技术经济联系。

作为经济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的产业维度,除了上面提到的极化效应和锁定效应以外,主要是通过产业关联和主导产业来发挥作用的。

产业关联按产业间供给与需求联系可分为: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前向联系是指某些产业因生产工序的前后,前一产业部门的产品为后一产业部门的生产要素,这样一直延续到最后一个产业的产品,即最终产品为止。后向联系是指后续产业部门为先行产业部门提品,作为先行产业部门的生产消耗。

主导产业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其自身产值占有一定比重,采用了先进技术,增长率高,且产业关联度强,对其它产业和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产业。从量的方面看,应是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或者将来有可能占有较大比重的产业部门;从质的方面看,应是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能够对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产业部门⑤。

从经济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产业维度看,产业关联是基础,主导产业是动力,二者的相互作用既推动产业的序列演替和多层次发展,又对城市的繁荣和区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是产业关联性强,它的递增收益大、运输成本低、劳动力在区域内可迁移⑥,就会提升城市的向心力,促进区域的经济增长。二是主导产业作用大,它会利用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创造投资机会和市场机会,推动和拉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城市结构的演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京津冀的产业中,北京已进入后工业化阶段即第三产业比值超过第二产业的阶段、天津处于工业化后期即高加工度的工业化阶段、而河北则处于工业化中期即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阶段。因此,生产业在京津冀的产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已有的研究表明,京津冀已经初步形成了生产业差异化发展的格局;北京生产业对本地制造业的促进作用相对较小,而天津和河北的生产对本地及区域制造业的促进作用则较大,天津生产业对高中端制造业的促进作用相对最大,而河北生产业对中低端制造业⑦有更大的促进作用[6]。

因此,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北京生产业以其产业关联性强和主导产业作用大的特征,对京津冀城市群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2.互动机制中的城市维度

城市经济学认为,城市是在相对较小的面积里居住了大量人口的地理区域,也就是说,城市地区的人口密度要高于周边其他地区。城市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有:一是城市以外的人口必须生产足够的粮食,来养活他们自己和城市居民;二是城市居民必须从事生产,生产出某种产品或服务,以便用这些产品或服务去交换农民种植的粮食;三是为使农民种植的粮食与城市产品能够更便利地进行交换,城市必须有一个高效的运输体系[1]。

城市历史的发展经历了贸易城市、工业城市、专业化城市和综合性城市三个阶段。在贸易城市阶段,运输成本和比较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存在生产的规模经济效应时,工业城市才能得以出现和发展;地方化经济的存在促进了专业化城市的发展,它更容易提高生产效率;综合性城市能够培育众多新思想和新经验,它们是创新型企业的实验室,综合性城市更能够激发创新。

城市经济学的公理之一,通过调整生产要素价格可以实现区位均衡。在城市经济中,劳动力、资金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通过公平竞争可以使厂商之间达到区位均衡,即没有一个厂商想进一步改变其所在区位。

城市经济学的公理之二,自我强化效应可以产生聚集结果。在城市经济中,随着先行者厂商区位的选择,跟随者厂商会纷纷效仿做出同样的区位选择,其结果使众多厂商不断聚集起来,形成了特色或专业化城市(综合性城市的街区)。

城市经济学的公理之三,生产受到规模经济的影响。在城市经济中,由于投入要素的不可分割性和专业化生产,使得生产的平均成本下降而产出上升,实现了规模经济。

从经济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城市维度看,生产要素价格调整是基础,自我强化效应是动力,规模经济是结果,三者的相互作用既推动城市从贸易城市到工业城市再到专业化城市和综合性城市的发展,又对产业的聚集和区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是通过调整生产要素价格,实现分享机制、劳动力储备和技能匹配,就会提升产业的聚集力,促进区域的经济增长。二是通过自我强化效应和规模经济,实现知识溢出效应和创新,创造投资机会和市场机会,推动产业结构的演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京津冀区域中,存在着北京、天津两个超大城市与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承德、沧州、张家口、廊坊等八个地区中心城市,呈现出非均衡性的单(双)中心城市和大梯度层级化的城市结构模式。其中的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国的专门化率尤为明显,除北京具有绝对专业化优势外,天津、石家庄、秦皇岛等城市在全国也占据一定的专业化优势;区域内各个城市的产业结构差异较大,专业化分工比较明显[7]。

因此,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京津这两个高阶城市以其城市规模和城市增长的“虹吸效应”⑧的特征,对京津冀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

3.互动机制中的区域维度

区域经济学认为,区域就是一定的地理空间。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状况、人口分布状况、交通状况、教育水平、技术水平、工农业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政治制度等等,对于该区域的生产过程和社会经济活动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区域经济系统的边界划分的原则是,区域经济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功能发生突变的节点的连线构成区域经济系统的界面。随着经济活动联系方式的进步,区域经济系统的边界除了资源、成本等经济上的因素影响外,更多地表现为语言、价值观等文化方面以及网络标准和网络规则等技术方面的界线而不断延伸。

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口的空间配置问题,这涉及现有人口的分布状况以及人口流动模式。二是经济要素在各个区域之间的投入,这包括土地、资本以及人力资本。

人口迁移与分布是决定我国区域经济格局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它也决定了各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动态变化。从人口密度地理分布的变化趋势来看,我国城市聚集区和集聚核心区均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以北京市常住人口为例,1949年为420万人,1978年为871.5万人,1990年为1086万人,2004年为1492.7万人,2015年为2170.5万人。我国在未来几十年内,发育新的城市聚集区的可能性和数量都较为有限,城市密集区的演变趋势主要表现为原有处于发育阶段的城市集聚区的进一步形成以及原有城市密集区之间通过空间拓展而衔接,形成地域范围更大的城市连绵带[8]。因此,区域内的经济联系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进一步加强,从而在客观上要求建立区域协同发展机制。

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对地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机制的建立有赖于地方政府行为的选择。我国经济改革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分权改革。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具有发展经济的激励。一方面,分权改革赋予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地方利益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跟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的资本和土地等要素的投入呈正相关关系。而另一方面,基于以经济增长为主的政绩考核体制也使地方政府形成了强烈的经济增长偏好。在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以及市场不断发育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则趋向于采取进取型行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表现为加大要素投入促进经济增长[9]。地方政府在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间接影响了要素和资源在区域间的流动与配置,从而在客观上推动了区域协同发展机制的建立。

从经济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区域维度看,人口迁移与分布是基础,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是动力,二者的相互作用既推动区域经济的增长和区域协同机制的构建,又对产业的集聚和城市的繁荣产生重大影响。一是人口迁移与分布,使得城市聚集区和聚集核心区不断扩大,区域内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会提升产业的聚集力,促进城市规模的扩大。二是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会不断加大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创造投资机会和市场机会,推动产业结构的演进,促进城市结构的优化。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先后曾提出“环渤海经济区”、“首都圈”、“环首都圈”等概念。1982年,在《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就出现了“首都圈”的概念,“首都圈”由两个圈层组成:内圈是北京、天津两市和河北省的唐山、廊坊和秦皇岛三市;外圈则包括承德、张家口、保定和沧州。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环渤海地区的开发、开放,将这一地区列为全国开放开发的重点区域之一,国家有关部门也正式确立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及辽宁、河北、山西、山东和内蒙古中部地区,共五省(区)二市。2011年河北提出“环首都经济圈”,包括河北的涿州市、涞水县、涿鹿县、怀来县、赤城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区、固安县等13个县区市的新经济圈。但是,这些概念和规划的实际进展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发展相比,严重滞后。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正式出台,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因此,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中,京津冀区域经济具有很强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以及较大的布局空间的特征,对京津冀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城市群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

总之,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运行,是产业―城市―区域三者动态影响的过程。首先,产业是三位一体互动机制的基础,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不但是互动机制良好运行的前提和抓手,而且其本身就是一种互动机制(最核心的互动机制)。其次,城市是三位一体互动机制的导向,城市类型、规模、增长和层级等,对互动机制的良好运行至关重要。第三,区域是三位一体互动机制的纽带,区域的扩展和演进过程不但支撑着互动机制的良好运行,而且推动着互动机制不断向更高层次递进。

注释:

①杜兰顿(Gilles Duranton).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二版,中文版)[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②阿尔弗雷德・马歇尔(1890)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产业聚集及内部聚集和空间外部经济的概念,并阐述了存在外部经济与规模经济条件下产业聚集产生的经济动因。阿尔弗雷德・韦伯(1909)在《工业区位论》一书中,提出了聚集的概念,并从微观企业区位选址的角度提出了产业区位理论。勒施(1940)对产业聚集与城市的形成及城市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佩鲁(1955)用增长极理论讨论了区域或城市的产业聚集问题。波特(1990)从企业竞争优势的角度提出了产业群的概念,同时还利用钻石模型对产业聚集及产业群进行了分析。

③厉以宁教授在1986年出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书中,提出了政府二次调节论,即市场第一次调节,市场失灵后,政府进行第二次调节,弥补市场失灵的论点。这个论点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动机制的构建同样适用,即当互动机制不起作用或发生重大失衡情况下,政府才进行调控。

④再谈判是指在合约执行过程中,当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发生后,双方愿意在互利的基础上通过谈判来修改合约。

⑤主导产业的概念是从W・W・罗斯托主导部门概念引申出来的,我国政府文件中从未使用过它,相近意思使用的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⑥Krugman(1991)的研究假定,工人不可在部门间转换,但可在地区间移动。结果起到两种相互作用的效应,一是企业再设址效应,二是工人迁移效应。企业进入和工人流入的双重作用形成的“雪球效应”,引发正反馈过程,促进产业集聚和该地区的繁荣。

⑦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2)的制造业分类标准基础上,借鉴李贤珠(2011)、傅元海等(2014)的标准,将制造业按照技术水平分为高、中、低端三大类。

⑧虹吸效应是一个物理现象,是指利用连通器原理,将高端水位的水,通过一根或多根装满水的管子,利用压力差,将水由压力大的一边流向压力小、低水位的一边。在城市经济学中是指随着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中心城市的集中,城市间的发展梯度落差,产生由中小城市向中心城市单向转移的虹吸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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