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17:38:49
导语:在会计账务处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非独立核算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建设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且建设周期短、建筑结构简单或从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建设性项目,其项目建设支出不执行《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而是与日常行政事业经费统一进行会计核算,按《气象部门会计核算指南》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所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财务处理。
(1)会计科目设置。当基建资金为除地方财政经费以外的资金来源时,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项目支出”二级科目,根据是否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设置“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三级会计科目进行基建投资的会计核算;当基建资金为地方经费时,通常的作法是设置“专款支出”科目,根据是否是地方气象事业费、人工增雨防雹经费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同时下设三级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三级科目“基建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根据气象部门实际情况分别设置“房屋建筑物购建”、“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等四级科目;上述所有科目在电子账务处理系统中按照项目类别分别设置辅助明细账。
(2)非独立核算方式下的账务处理方法。收到基建资金,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入专款(地方拨款)”、“财政补助收入(中央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基建资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经营支出”、“其他应收款”、“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现金”、“库存设备”、“材料”。
独立核算建设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直以来,气象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均规定基建项目必须独立核算,事实上,由于近年来基建项目资金均来自于单位大账的银行账户,实际收支是通过单位大账进行,由于涉及到银行对账、单位大账的完整性等许多问题,在实际会计处理过程中,从账务的设置到科目的使用都显得不太规范。针对建设周期长、建设项目复杂的基建工程项目,参照《建设单位会计》,结合气象部门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核算。中央预算拨入基本建设款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基建拨款――本年国债专项补助”。通过基本户收取的各项地方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等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基建拨款――地方财政拨款”。
关键词:融资租赁;会计科目;坏账处理;未担保余值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融资租赁开始日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租赁债权的确认。由于在融资租赁下,出租人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将租赁资产的使用权长期转让给了承租人,并以此获取租金,因此,出租人的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实际上就变成了收取租金的债权。
2.在租赁开始日会计处理,出租人应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3.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在初始直接费用发生时,应确认为当期费用。其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二、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在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其会计处理为: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时,按收到的租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每期采用合理方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融资收入”科目。
2.租金逾期未能收回情况下的会计处理。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出租人应停止确认租金中所含的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作表外核算。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逾期租金应按合同规定收取逾期利息和罚金。
3.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由于逾期租金所含融资收入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停止确认,因此,出租人只须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以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其会计处理为:根据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出租人应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发生减少,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并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如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先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未担保余值增加时,则不作任何调整。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时,其会计处理为: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同时,将由此所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如果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由此所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借记“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融资租赁期满时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第一种情况是收回租赁资产,通常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等科目。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还的租赁资产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4)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均不存在。此时,出租人无需作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2.第二种情况是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需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且出租人应视同该项租赁继续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第三种情况是留购租赁资产。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行使了优惠购买选择权。出租人按收到的承租人支付的购买资产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如果还存在未担保余值,还应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未担保余值”科目。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会计帐务处理 税务帐务处理 差异性
一、企业和税务对收入确认的差异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不是以形式上是否发货、是否具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为标准,而是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是否转移、是否保留通常与所有权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是否继续控制商品、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成本费用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等因素为判断依据,在这些条件全部满足时予以确认。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而税法对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税法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以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二、会计和税务对所得税的差异
税务上对企业所得税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概念,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活动家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是指企业有纳税义务,而政府根据社会经济政策目标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时间免予征税,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而会计上没有此概念。
三、会计和税务对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确认的差异
此类差异是由于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在成本费用确认及汁量口径上的区别造成的,主要为永久性差异。属于扣除范围上差异(标准性差异)的有:利息支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公益性或救济性的捐赠、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佣金等。这些项目在财务会计上可据实列支为成本或费用,而在税务会计上则应按一定标准或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扣除,超标部分不作为扣减计税利润处理,不减少纳税所得;属于在税法上的不能扣除(项目性差异)的有: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各种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非公益性或非救济性的支出等。它们在财务会计上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相应地减少了会计利润,而在税务会计上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不作为扣减计税利润处理,不减少纳税所得。
四、会计和税务对资产核算的差异
1.固定资产处理的差异。尽管二者对固定资产的计价都以历史成本为基础,但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已全额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价却不同。税法规定,以融资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后的价值计算,而会计制度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资产租赁开始日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税法规定,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除非另有规定,会计制度规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计价入账并计提折旧;会计制度还规定,已全额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而税法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差异。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有八种: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可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为公平税负、保证税收仅承认坏账准备的扣除。
3.无形资产处理的差异。会计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税法却规定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及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却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4.投资业务处理的差异。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企业的全部投资所得,不论是投资持有收益,还是投资处置收益一般都在“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而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投资收益应分为股息、利息和投资转让所得。
5.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差异。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但会计准则的规定是: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五、其他核算差异
1.对债务重组收益,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作为资本公积入账,不再作为当期损益,而按现行税法规定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2.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主要是指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借款),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而税法规定,因债务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作为其他收入计入企业当期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就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关键词:中职会计;账务处理;现状;必要性;措施
随着全球一体化,以及国家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竞争日趋激烈,中职会计毕业生在与高学历大学毕业生竞争时,唯一的优势就是专业性以及实际操作能力,因此中职会计教学中要加强学生账务处理能力的培养。
1中职会计教学现状分析
1.1教学内容
一方面,中职基础会计教学使用的教材,往往是比较陈旧的,而且知识面面俱到,实用性不够,更多地阐述会计制度、法规等,相对枯燥,方法不当学生的学习兴趣就会下降。但是这些内容是会计基础内容,是必须要学习的内容。另一方面,在会计基础之上还有企业财务会计课程,这个课程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倒是够了,但是其使用的教材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内容很多,限制也很多。
1.2实践教学效果不佳
一方面,中职会计教学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并不完善,填鸭式理论灌输教学模式还是大行其道。缺乏适当的情景模拟,以及实际的实习教学。会计教学更多地局限于课堂上的理论讲解,哪怕涉及到的模拟实践教学或实例讲解相对比较简单,效果并不理想。另一方面,中职院校在专业课程的设置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也就是理论课与实践课的侧重力度不同。这导致的结果是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并不能达到理想的实践教学效果。
1.3教学理念及方法陈旧
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在中职院校中的推广与应用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中职会计教学的教师的综合素质是参差不齐的,得到培训的机会较少,教研活动也开展得少。教师的执教水平不高,对教学方法的改革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教师对教学理念与方法的改革不够重视,中国式传统教学方法依然大行其道。
2中职会计教学中账务处理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2.1中职会计学科的要求
政策性、科学性以及实用性是会计学科的重要特点,中职会计教材要么较为陈旧要么内容更新过快。增加了学生学习难度的同时,也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在中职会计教学中,应更加的注重实际账务处理能力的培养。
2.2市场化对会计人才的要求
在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中职毕业生要在社会上与高学历大学毕业生竞争,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专业性以及实际动手能力。据调查发现,人才招聘市场上HR在考察应聘者时首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具备经验以及动手能力。中职毕业生在这方面独具优势,学历这个硬伤除外。也就是说市场化的人才市场对会计人才的要求更加注重实践动手能力,那么在中职会计教学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的培养就十分必要了。
3中职会计教学中账务处理能力培养的具体措施
3.1更新教学理念与方法
针对上文提及到的问题,中职会计专业的教师应当首先改变自身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在引入先进教学方法的时候要考虑所教班级的实际情况,进行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应用。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账务处理能力,前提条件是学生对会计基础知识的掌握。教师要采用适当的方法将课堂教学氛围活化,加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保证教学效率。要做到这些,首先要做的就是将课堂还给学生,教师更多地起引导作用,也就是说在强化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教师要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引导,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其次,要建立适当的教学情景,在情景中进行实例教学,将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加强学生对基础会计理论的理解与记忆。最后,教师要强化自身的执教水平,提高新教学方法的应用能力,比如,在进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教学时,如果照搬教材内容显然会使得课堂气氛沉闷,枯燥,是学生丧失学习的兴趣,这时就可以依据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性格特点等采用问题学习法,设计出难度适中的问题,如“企业需支付给杂志社上半年的杂志费,共计3600元,若将这笔支出记入本月的支出成本,会产生什么缺点?”以问题来引导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并收集学生给出的答案,然后进行适当的讲解。有条件情况下,可以进行情景模拟,或采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
3.2更新并丰富教学内容
国家为了使会计体系与国际接轨,进行国多次的会计准则的修订与补充,因此,为了适应会计体系国际化趋势,中职教师应积极把握政策的走向以及新的会计的知识,在把握原有教材的基础上,更新并丰富教学内容。通俗来讲就是要与时俱进。比如在低值易耗品五五撤销法的教学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实例,如某企业生产车间领用了一批价值4000元的低值易耗品,报废后回收价值300元。以此要求学生进行领用分录、领用时撤销价值一半分录、报废回收价值分录、报废后撤销另一半分录以及报废低值易耗品分录的编制。利用“丁”字账户联立,讲清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这是培养学生账户处理能力的关键步骤。
3.3加强实践教学
中职会计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人才,因此在加强基础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要加强实践教学。这不仅是会计学科的要求也是中学院校性质所决定的。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加强课堂上的实例模拟训练,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校企联合,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使学生在实习岗位上,以理论知识为基础,接触新的会计知识,加强实际操作能力,从而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账务处理能力。
4结束语
在中职会计专业的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账务处理能力,这不仅是会计学科的要求,也是市场化对人才的要求。尽管中职会计教学中培养学生账务处理能力的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经过努力,引进或开发新的教学方法,在把握会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实践教学是提高学生账务处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作者:牛静波 单位:余姚市职业技术学校
(一)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帐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以制单或记帐的会计科目不得介绍修改或删除(帐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二)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帐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帐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帐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帐凭证进行。
(三)任何登记入帐的业务都必须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帐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四)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帐薄,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帐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记帐凭证在记帐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帐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不得登记入帐。
(五)总帐及现金帐和银行帐均可采用机打印输出的活页帐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帐,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帐。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一、资产盘盈和盘亏的处理――新增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关于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盘盈和盘亏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以“制度”代替)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时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现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以“准则”代替)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现金短缺,按实际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本科目;属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处理时,分别转入“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
(二)存货的盘盈和盘亏
制度规定:存货盘亏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收款”,贷记“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存货盘盈盘亏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查实,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记入“营业外收入”。
(三)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
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经查实批准盘亏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固定资产记入“营业外收入”。
(四)工程物资的盘盈和盘亏的处理
制度规定: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的赔偿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准则规定工程物资的盘盈和盘亏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根据处理意见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的赔偿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资产减值的处理――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资产减值,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变化就是不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应收款项的坏账处理
1.应收票据:制度规定小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查明原因,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应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准则规定: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3.其他应收款: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及转回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处理。
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存货的减值
制度规定期末时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其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应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原计提的金额为限。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管理费用”。
准则规定存货不计提跌价准备,当存货发生损失时确认,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本科目。
(三)对外投资的减值
1.短期投资减值的处理
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短期投资的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差额,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规定短期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损失发生时直接冲减本科目。
2.长期投资减值的处理
制度规定:小企业应该在期末时,应将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可收回金额比较,账面余额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减值准备。
准则规定: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确认损失的条件时,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另外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进行核算。成本法下收到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账务处理的其他差异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1.应收票据
制度规定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准则规定,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收股利
制度规定: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准则规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其他应收款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准则规定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4.预付账款
制度规定预付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预付工程款在“预付账款”中核算。
(二)存货和固定资产
1.存货
制度专门设有“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小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准则取消了低值易耗品科目,在“周转材料”中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
制度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按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没有明确做出关于改扩建处理规定的,使用过程中的修理费用一般计入当期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资本化,与资产支出数挂钩。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三)无形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制度没有相关规定。
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相关研发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无法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在期末时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而不进行摊销。
准则规定: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小企业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体现了与税法趋同的思想。
(四)长期待摊费用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负债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准则第四十七条: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第五十二条: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其中持有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具体账务处理变化如下。
(一)短期借款
制度规定应付票据到期,如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关于银行收票据与本科目的账务处理关系未涉及。
准则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应付利息日,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不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贷“应收票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二)应付账款
制度规定小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准则规定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应付职工薪酬
制度未涉及非货币性支出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非货币性支出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例:以自产产品、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视同销售。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应交税费
制度规定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小企业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所得税,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小企业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属于增值税的,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准则规定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所有者权益账务处理变化
(一)资本公积
制度规定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只包括资本溢价。并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二)盈余公积
制度规定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准则规定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六、收入,支出账务处理变化
(一)收入的确认条件
制度规定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同时满足收入的四个确认条件。
准则规定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并根据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规定了7种收入确认的时点,比如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不符合会计上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如果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还应当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销售退回的处理
制度规定销售退回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进行账务处理。(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对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变化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四)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
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核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存货盘盈盘亏、存货跌价准备等。而准则将这些项目分别计入了“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
制度规定财务费用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五)营业外支出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六)所得税费用
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是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另外,我国企业面临来自国际上拥有雄厚技术实力的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进行技术创新也已成为企业提升自己国际竞争力的刻不容缓的任务。但进行技术创新的研究与发展(R&D)费用一般较大,对企业的影响也很大,如何对研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新旧准则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我国旧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为基础进行确认;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简称“研发费用”),在该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专利权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发费用资本化。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相关条件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新旧准则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优缺点
(一)旧准则缺点
1.不符合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研究开发支出在研究开发期间往往金额较大,若一概列作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那么研究开发期间的利润相对要低,开发成功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期间,与收益相配比的费用为零,有违配比原则。
2.不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全部费用化会计处理,无视无形资产的价值,开发项目成功,将使企业以后年度直接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开发费用理应属于资本性支出,若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则有违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3.不符合真实性及可比性原则和未能体现重要性原则。随着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也将越来越大,信息使用者必将关注企业的科研活动,而旧的会计处理方法未能体现其重要性;如果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不予以资本化,则研究成果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反映,作为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了解该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的含金量,也无法了解企业在研究开发方面是否投入和投入多少;助长企业削减研究开发支出的影响而大起大落,从而使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大打折扣。
4.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因为研究开发往往会跨年度,如本年度研究开发尚未完工,将其发生的支出列入当期费用,而当下年度继续研究开发取得成功时,将该年度发生的支出计入资产,这二者的会计处理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影响了当期支出的纵向可比性。
(二)新准则优点
研发费用资本化在满足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及会计原则等方面,具有很多方面的优点。
1.符合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如FASB概念框架指出,会计报表要素确认的四项标准,即可定义、可计量、相关性和可靠性。企业自主研究与开发的项目由企业控制或拥有使用权是理所当然的,而且研究与开发费用本身是作为历史成本出现的,因此货币计量是不成问题的。企业经过管理层的可行性研究,并通过股东大会、监事会等有关各方的理智表决之后才开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其成功转化为商品的概率也相对较大。企业同一时期内可能会对多个研发项目进行投资。虽然单个项目成功的概率较小,但多个项目的组合就能基本确保有一定数量的项目成功,也就是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具有可能。当然,在具体评估每一项支出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时,要具体进行分析。
2.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研发活动成功取得的回报数额巨大,回报期较长。但研究与开发费用在研究开发期间往往金额较大,若一概作费用化处理,则研究开发期间的利润相对较低,而开发成功后,在该成果受益期间的利润不仅因为没有分摊研究开发费用而相对偏高,还会因研究成果产生效益而增加。这样,研究与开发期间和受益期间的收益与费用就严重不配比,会影响核算的正确性和企业不同期间经营成果的可比性,不利于企业对不同期间经营业绩的评价。
3.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的真实性原则。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研发活动频繁。如果能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其资本化将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如果对其费用化,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了解该公司拥有的高新技术的含金量。
4.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的一致性原则。20世纪70年代以前,企业主要从科研机构购买科研创新成果,企业自身开展研发活动较少。在现有的会计体系中,对企业从外部购入的科研成果以专利权等形式将购买价格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价值,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而如果对企业自行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不分情况全部费用化,显然违背了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原则。
5.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的相关性原则。企业披露的信息只有具有前瞻性才具有相关性。知识经济条件下,创造企业财富的主要因素不再单纯是财务资本,而主要依靠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投入。决定企业长期生存的不再是企业现有的盈利点,更主要是靠搞研究、开发与创新。为了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企业在投产现有产品的同时,有可能已在进行若干个后续产品的开发和试投产。因此,信息使用者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不仅能够反映企业现有的财务状况,还应当反映企业的人力资源储备和创新能力,否则无法作出正确的决策,信息的有用性也无法实现。
研发费用资本化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角度来看,也有不少优点。一是研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经费本质上是资本化支出,具有明显的后效性。在研发经费投入后,其效果要经过数年才能体现出来。由于管理者的任期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把研发经费支出作费用核算,该项支出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本期利润的下降。管理者不愿因为业绩下降而引起投资者的不满,也不想看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结果,于是就减少研发经费支出。而资本化处理则会纠正这种倾向,并保持企业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二是研发费用资本化有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从近年来美国、日本、香港等地股市看,科技类股票的市盈率普遍高于其他各类股票的市盈率,说明“科技含量”已成为企业价值的组成部分。而研发费用资本化会增加企业进行技术开发的动力,能更多地增加企业的价值。
三、研究费用的具体账务处理
关键词: 中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一、中职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教学环境。
会计专业是一门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都配有会计模拟实训室,满足学生会计实验、实习需要。但是,就实训室的配置情况来看,远未达到仿真要求。常照搬照用外省、外校的材料,而且一用几年不变,又通常以工业企业为案例。
(二)教学观念。
对中职财会专业学生来说,动手能力强是他们与财经类高校学生竞争的主要优势,也是他们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然而,理论教学占主导地位的教育思想仍影响中职教育,这无论在课程设置、教学课时安排,还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上都表现得很明显。尽管中职会计教师已认识到会计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但是仍然存在对会计实践教学这样那样的片面理解,往往追求形式,搞“走过场”。
(三)实践教学方式。
现今中职教师正逐渐从“三个一”(一块黑板、一支粉笔、一本教科书)模式向多媒体教学转化,其教学手段越来越先进,但针对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会计课件制作上没有突破,课件内容完全来自教材,缺乏来源于社会实践的案例创作。
(四)师资水平。
从中职学校的会计专业教师队伍的现状来看,脱离实践可以说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能力不足,影响实习效果。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现有中职会计专业教学体系普遍重理论、轻实践。
从我国目前会计专业的课程设置上看,是以学科为中心的一个结构庞大的学科体系,强调学科的完整与系统,导致在课程编排上出现重理论课、轻实践课的倾向,使职教课程失去特色。目前的教学基本是以理论课程为主,通常占到总学时的70%以上,而实践操作能力通常是在最后给出半年的时间到单位实习中培养的。在校的模拟实习像在做表面文章,好的学生能够从前到后做上一遍,而更多的学生就直接将他人做好的作业抄一遍就算了事,这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二)缺少与实践环节相适应的校内外实习基地。
由于实验经费短缺,实训室软、硬件滞后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没有完整的会计模拟数据系统,无法保证实验实训需求,有的学校甚至完全是手工实验操作,其实验实训效果可想而知。另外,目前中职学校在校外建立实训基地的方式一般以给对方培养人才为条件设立,但每个企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的需求是极少的,学校因为经费不足不可能给对方经济补偿。这样对企业来说收入与付出不等同,且因财务工作的特殊性,企业不愿成为学校的会计实训基地。
(三)实践教学缺乏系统实用的模拟教材,硬件设施难以支撑模拟教学软件的有效运行。
会计专业专业课程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国家经济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但模拟实习教材却跟不上这种变化,许多模拟教材比较老,漏洞较多。虽然经济理论与政策变动,模拟实习教材却难以及时进行更新,这就使得实训的政策依据与最新经济政策脱节,达不到实习的目标和要求。
三、改革中职会计实践教学的措施
(一)改革教学观念。
财会专业的技能内容包括珠算、点钞、会计电算化、会计账务处理。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基本技能要求是:珠算达到普通四级、熟练掌握会计账务处理的流程。技能大赛中财会专业的技能比赛项目有:珠算、点钞、会计账务处理。对口单招考试中技能考试项目有:珠算、点钞、会计电算化、会计账务处理,总分300分,计入高考成绩,其中珠算应达到普通五级的水平,点钞在3分钟内完成2把的点数、扎把和记录,会计电算化在90分钟内完成新建账套、初始设置、日常账务处理、报表处理等任务,会计账务处理则在90分钟内完成从数字书写到编制报表的一系列账表凭证仿真式操作处理及审核。
(二)优化课程机构。
根据各项技能在考试或比赛中的权重及各自特点,应合理安排好珠算、点钞、会计电算化、会计实务等项目的训练进度,合理进行课时分配。如珠算的技术性较强,且必须经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达到良好效果。因此,在高一第一学期就应按排珠算课,以每周2节课为宜,但必须配合以大量的课堂和课后练习。这样,经过合理的课时安排,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财会专业技能也能完全达到要求。
(三)创造实践教学环境。
财会专业的技能训练在教室中上技能课,总是存在一些不足,而在专门的会计模拟实习室进行技能训练则效果不同。在实习室中,给学生发放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以看、听、做等形式巩固和训练知识。如要练习账簿的登记时,可以先让学生观看订本式、活页式、卡片式等账簿外表形式的实物,以及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多栏式等账页格式的实物,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此时让学生听教师介绍不同类型的账应采用何种外表形式及其账页格式,初步形成对账簿登记的总体印象。接着让学生自己动手登记账簿。最后,在实习室中更能有效地进行模拟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有意识地选用类似于某一单位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系列资料,把一个教学班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指定一名小组长,类似于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性质。每个人有不同的分工,让学生模拟扮演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处理,增强其真实感与新鲜感,共同协作完成一整套模拟业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他们的职业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四)加强会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学生技能训练的效果怎样,一方面看学生的自身努力,另一方面看教师的技能水平。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财会专业教师应自主学习,通过考会计上岗证、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财会专业教师应参加会计实践,通过会计实践,提高动手操作能力,从实践中改善和充实教学内容。这样,通过不断学习,把吸收到的新观点、新知识,及时传递给学生,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技能。职业学校的学生只有凭借扎实的专业操作技能的优势才能在激烈的就业竞争和对口单招考试中脱颖而出,才能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及对口单招的录取率。只有强化技能教学,才能培养出符合时代要求,具有高素质、较强综合职业能力的合格的财会专业毕业生,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向高等院校输送更优秀的人才。
关键词:快掏枪射击 心里紧张 错误 探析
1、精度射击与快掏枪速射两射击技术的特点对比
1.1精度射击技术特点
精度射击技术也就是基础射击技术,它是由据枪、瞄准、击发三部分技术组成[1]。基础射击技术要求能够稳固而持久的据枪、正确一致地瞄准、均匀正直的地扣动扳机三者有机的集合起来才能有效的完成整个射击动作。精度射击技术的特点是做每个动作包括据枪、瞄准和击发时间都足够长,有足够的充分的时间调整射击姿势和平正关系以及心态和呼吸等。精度射击时要求人的心态要沉静,呼吸均匀,动作稳定、自然放松。
1.2快掏枪射击技术特点
快掏枪射击技术是指在实战状态下迅速从枪套内取出手枪,并将子弹上膛,指向目标,实施射击的技术[2]。快掏枪射击技术要求射手熟悉自己携枪的位置,不用眼睛看就直接能打开枪套,并抓住枪的握把,并能在最短时间内取出枪,并迅速完成子弹上膛和瞄准扣动扳机。快掏枪射击技术的特点是时间短、动作快并且连贯熟练,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用最短的时间击中目标。快掏枪射击时要求人的心理始终处于适度的警惕状态,注意力集中,所有动作都是在听到命令后相对紧张的情况下进行的。
1.3 两射击技术心理上的明显差异
从上述精度射击技术和快掏枪射击技术特点的对比可以看出:精度射击技术与快掏枪射击技术中,前者是在相对自然放松,心理压力较小情况下进行的,后者则是在相对紧张,注意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进行的,两者在心理的紧张程度上有明显的不同
2.快掏枪技术学习初期由于心里紧张而常遇到的问题
由于精度射击与快掏枪技术的特点对比来看两者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快掏枪速射技术学习的初期常会因为心里高度紧张而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所谓紧张心理,就是指心理处于高度兴奋时而引起的心理机能失调的特殊状态。通过对公安大学警务战术与指挥专业本科的50名学员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初学快掏枪技术时超过百分之95以上的学员都会或多或少的出现过紧张心理的情况。调查结果如下表:
由于心理紧张,会出现自身的植物性神经系统紊乱,兴奋度增高,内分泌过度,具体表现为出汗、心跳加快、血液循环加快、血压升高、瞳孔扩大等。这时射手就会出现心慌意乱,呼吸急促,身体发抖,视线模糊,动作失调等现象[3]。而在出现紧张心理的学员中,我们通过对比试验证明,在相对轻松的状态下或是不计时的情况,学员很少会因技术方面和技能操作熟练程度方面的问题导致以下错误情况,而且紧张心理的特征会明显减轻或消失。
因此以下几种常犯的错误几乎都是因为心里紧张造成的,主要有:
2.1掏枪速度慢(本文以普通的皮枪套为例)
由于学员心理紧张会导致掏枪时操之过急,打不开枪套或者打枪套扣和掏法衔接不好或是动作变形等导致掏枪速度慢。
2.2上膛速度慢(本文所涉及手枪练习均以七七式手枪开保险子弹不上膛为准)
由于紧张心理的出现会往往会导致掏出枪后上膛时,上膛时拉套筒的位置不对,或是用力过猛这些都会无形之中导致了上膛速度减慢。
2.3手据枪时太紧有多余的力
心理紧张还会导致手握枪太紧用力太大,手握力太大往往会使得整个据和手臂都用力不协调,上膛后出枪时在手臂伸直的时候会用力过猛、速度过快,手臂伸直后短时间难以控制手的动静,瞄准时间就会延长,无形中浪费了时间,不利于后面的瞄准射击。
2.4呼吸急促难以很快调息
手枪射击时出现适度的紧张时正常的,但是学员产生紧张心理后往往容易出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难以很快调息,不利于瞄准时缺口和准星的平正,因而也就不利于击中目标。
2.5成绩不理想,心理落差大进而导致紧张程度加剧
初学快掏枪技术的学员往往容易受到成绩的影响。初学快掏枪技术学员的成绩跟自己刚学完的基础射击考核成绩相比往往差距很大。学员初学快掏枪技术时在短时间内迅速进行射击,无论在准确性还是密集度上都不会很理想。不理想的成绩对学员心理的刺激也是造成学员紧张心理的一方面原因,为了较好的成绩学员变得更加紧张,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2.6猛扣板机
学员心理紧张最容易导致动作僵硬不协调,容易出现猛扣扳机的现象。猛扣扳机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响枪的瞬间平正关系出现偏差,进而导致准确性下降甚至脱靶。这也是学员射击时最易犯的错误之一。
3.对出现的问题原因探析及纠正方法
以上所述都是由于紧张心理造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因而有必要通过技术层面和心理层面两方面去分析解决。技术层面上要多加练习使技能达到自动化程度,技术熟练了可以降低紧张的心理,紧张的心理程度降低了反过来会促进成绩的提高;再就是,由于上述问题出现的根源都是因为心理紧张造成的因而应该采取一些克服心理紧张的训练方法加以训练。常用的克服心理紧张的方法有:
3.1 深呼吸。
射击中或是射击开始时,如果出现紧张心理可以通过闭眼深呼吸,增加氧气的供应,从而使得身心得到放松,缓解紧张的呼吸或是心跳,从而稳定情绪。深呼吸时用力吸气后,要将气体慢慢地均匀地呼出,这样更有利于紧张心理的消除。
3.2自我暗示法。
用这种方法是运用自我暗示的有效方法将注意力转移到与射击无关的事物或是事情上,这种方法通常很有效,但做到这一点比较困难,需要多加练习。
3.3肌肉放松法。
这种方法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坐下来放松下紧张的肌肉,通过放松肌肉来缓解紧张的心理情绪。
紧张心理是影响射击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现在实战射击方法的研究和提高,越来越贴近实战的要求。因此对学员心理的刺激感受就越深,就越容易出现紧张心理,因而我们更要通过不断加强心理方面的训练来提高射击时的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射击训练效果。
参考文献:
[1]邹继京.警用枪械与射击技术 [M].群众出版社,2008
[2]王镭.警察手枪设计教程 [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3]李建军.怎样克服射击中的紧张心理 [J].轻兵器,1995(4)
注释:
[1] 邹继京.警用枪械与射击技术 [M].群众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