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17:14:29
导语:在高效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基本农田信息化;基本农田数据库
一、引言
目前中国目前正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 的人口。由于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以及灾害毁损等因素的综合作用, 近年来我国耕地总量仍然在以较快的速度持续减少。因此,被称为“吃饭田”、“保命田”的基本农田的保护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信息化基本农田则是随着时展必然的产物,它对于准确、高效、快捷的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农田信息化的必要性
加快推进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基本农田划定和日常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是进一步落实好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与责任的基本要求。
基本农田信息化建设应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完善定期报备制度,统筹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即时动态的管理。建立信息员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和上报。鼓励采用其他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各级政府在对各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业务流程和现有硬件、软件、人力资源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应按照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合理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方案、技术路线和图形数据标准。即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变化图,保护区界桩埋设图,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位置信息、数量信息、质量信息以及管护情况等多种信息进行数字化,作为基本农田信息化的基础。
三、基本农田数据库建立流程
1.基本农田数据库建立几个重要术语
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法划定的以村或自然地块为单位的耕地保护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块: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法划定的以单一地类地块为单位的耕地保护区域。
元数据:关于数据的数据,用于描述数据的内容、覆盖范围、质量、管理方式、数据的所有者、数据的提供方式等有关的信息。
2.基本农田数据库建库过程
基本农田数据库的建立包括数据搜集、构建数据库结构、属性录入等过程。
3.基本农田数据库结构
基本农田数据库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和基本农田信息,数据库主要结构如下:
4.基本农田建库过程中几个重要属性
保护区编号:保护区编号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乡级行政区划代码(3位)+保护区顺序码(4位顺序号)。
保护片编号:保护区编号由“行政区代码+保护片号(4位数字顺序码)”组成,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行政村级,即: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中的6位数字码,乡级代码为3位数字码,村级为3位数字码。
保护块编号:保护块编号由“保护片编号+基本农田保护块(4位数字顺序码)”组成。
基本农田图斑净面积:基本农田图斑的净面积即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基本农田图斑面积-扣除地类面积-线状地物面积-零星地物面积。在数据库建立过程中,只有基本农田面积和耕地面积采用净面积,其他面积均采用计算机自动生成面积,俗称毛面积。
四、总结
以上基本农田数据库的建设是依照基本农田划定的技术规程,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核实、认定;利用GIS技术在核实、认定后的基本农田保护成果上叠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综合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边界,对其进行编号、记录;提取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内对应的地类图斑作为基本农田图斑数据,获取地类等现状信息,依规范要求录入基本农田保护片(块)与基本农田图斑属性,从而实现基本农田划定与变更的信息化。
参考文献:
[1]《基本农田划定(补划)技术规程》
[2]《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3] 陈士银,郭宏俊.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几个问题归纳和浅析[J].上海土地, 2002(4) : 23- 26
[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国土资源工作和交通事业发展,坚持以县第十二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两条战线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这个重心,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建设用地和以砂石开采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以有效规范;坚持服务大局工作理念,高效快捷办理土地报批、挂牌出让、安置补偿等项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坚持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认真开展土地更新大调查,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基本农田改造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局荣获全市“十颗星”评比标兵。围绕县域交通环境改善,突出以“两路一桥”建设为重点,积极协调和运作,哈肇公路通河境西段顺利竣工通车,松花江公路大桥和鸡讷公路通河段完成招标,正式开工建设。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通畅通达工程建设,完成通乡通村公路74.4公里、通达公路12.6公里。围绕完善运输市场的功能建设,顺利完成运输、航运公司改制和县客运站建设,强化陆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运输市场秩序得以有效规范,功能不断健全。我县实现连续16年无水上运输安全事故。公路养护荣获全省评比铜牌。交通系统有两个单位分别获得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国土资源和交通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主线,围绕国土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利用和县域交通环境改善两个重心,加大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通畅工程、延伸农村客运网点、规范交通安全秩序、完善运输市场功能,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和谐通河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坚持“四个围绕”抓好“四个推进”
第一,围绕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国土资源规范有偿使用。充分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建立完善政府管理土地的责任制度,健全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土地案件查处机制,深入整顿规范国土资源开发秩序;严把土地调控闸门,从严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国土资源的作用,加大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力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使国有土地和矿业资产的使用效益得到最大显化。
第二,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协调运作,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土地更新大调查工作,启动并抓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继续推动城镇地籍调查,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按照省政府批复意见,认真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布和实施;积极协调做好鸡讷公路通河段、松花江防洪江堤和工业园区用地的补偿安置工作;高效快捷办理城镇建设所需各项用地审批工作,做到及时依法供地,确保重点工程和项目顺利建设实施。
第三,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耕地保护,积极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进一步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科学合理地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善审批用地和实际发生用地的双重责任内容,提高占补平衡能力,坚决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从源头上把好耕地保护总闸门。积极做好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尽快完成祥顺、通河镇桦树土地整理项目的收尾工程,高标准实施浓河基本农田整理和浓河、富林土地整理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标准化农田建设水平,以旱涝两类中低产基本农田整理为重点,改善农田面积1.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2.8万亩,新增水田面积10万亩,打造一批标准化农田和特色绿色农业示范基地,扩大标准化农田建设规模,促进耕地质量和产能大幅提升。
第四,围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强化治理,积极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做好铧子山地质公园项目立项报批,完成省厅投资114万元的凤山镇杨木顶矿产勘查工作和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整治工作,加强矿产开发监管和储量动态监测,对现有矿山资源有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严禁工艺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进入资源开发领域,进一步落实科学的资源保护管理利用方式,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关于交通工作,将突出“四个重点”力争实现“四个突破”
第一,突出以“二路一桥”建设为重点,抓好协调运作,力争在县域交通环境改善上实现新突破。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势,尽快完成鸡讷公路通河段施工区内的电力、通讯、房屋等设施的拆迁及补偿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积极运作哈肇公路通河境东段的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主动配合省公路部门,推进松花江公路大桥建设,克服一切阻力和障碍,确保工程建设顺畅。
第二,突出以促进新农村建设为重点,抓好通畅工程,力争在通村公路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完成通村公路19项32.4公里的建设任务,严把招投标关选好施工队伍,严格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切实把通村公路建成“民心”工程。
第三,突出以路产路权维护为重点,抓好路政管理和公路养护,力争在安全畅通上实现新突破。加大路政管理执法力度,严格治理超载运行、无证经营、客货混运等违法行为;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工作,对已建成白色路面的通乡、通场、通村公路设立路栏,严禁超载车辆,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提高使用年限。坚持“管养”结合,严格取缔公路“三乱”现象,提高公路养护标准和水平,努力实现省级干线公路养护评比“保铜争银”的目标。
关键词 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现状;对策;江苏连云港
中图分类号 S1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2-0289-03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此,连云港市各级农业部门把耕地质量建设作为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措施来抓,认真贯彻耕地保护与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连云港市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投入引导、规划指导等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和先进技术推广,耕地质量得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回顾
1.1 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1.1.1 建立耕地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连云港市农委组织成立耕地质量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会商、解决耕地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并通过各种形式落实任务和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1.1.2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耕地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连云港市各级涉农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落实《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1.2 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工作
1.2.1 组织实施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工作。按照江苏省农委开展耕地等级划分、中低产田类型调查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工作会议,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调查,根据基础地力、耕作条件、基础设施、主要作物生产能力等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进行科学的等级划分,制定合理的耕地质量建设规划。
1.2.2 初步建立区域性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连云港市不同农区生态环境、土壤类型、耕地制度等,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地块,分层次建立农作物土壤肥力、农田环境质量等耕地质量定位动态监测点20个,主要分布在水稻土、潮土、滨海盐土、砂姜黑土、棕壤5种耕作土壤上,基本覆盖连云港市主要土壤类型。在耕地质量监测中严格按照《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试验、逐项分析,确保土壤肥力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提供可信的基础数据。并分年度撰写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为连云港市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建设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及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可信的基础资料。
1.2.3 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连云港市政府出台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意见,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体现了“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为农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1.2.4 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自2005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以来,全市按照“试点启动、区域调查、全面开展”的步骤,开展新一轮土壤普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四县先后建立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有效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粮食产量的增加,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截至2010年底,国家、省先后下拨项目资金1570万元。通过多种形式培训830多次。累计参加人数5.162万人次;发放施肥建议卡逾273.919万份;采集土壤样品38602个,植株样品5616个,检测土壤有机质、全氮等19个项目,累计分析化验大、中、微量元素等46.59万项次;在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上开展“3414”等各类试验示范2568个;建设万亩示范区29个、干亩示范片136个、百亩示范方288个,发展示范大户1320多户。累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53.75万hm2,研制并推广主体配方28个,推广专用配方肥29.64万t,应用面积47.04万hm2。氮肥利用率提高4.89%,磷肥利用率提高2.32%,钾肥利用率提高2.55%,减施肥料总量为82790.208t,累计节本增效14.8亿元。土壤肥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与1982年相比,连云港市土壤全氮含量上升0.211g/kg昏有机质含量上升927g/kg。
1.2.5 大力推广土肥新技术。根据不同土壤的主导障碍因素,按照灌溉改良型、盐碱耕地型、障碍层次型、瘠薄培肥型中低产田类型,采取农艺、生物、工程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改造,不断提高中低产田肥力水平,实现中产变高产、低产变中产的目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先后实施“百日增肥”、“补钾工程”等重大项目,推广精确施肥、有机质提升、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化肥深施等耕地质量保养综合技术,年推广秸秆腐熟还田1200hm2,微量元素叶面肥逾120t。促进耕地用养平衡,遏制农田土壤退化、地力下降趋势。
1.2.6 扩大有机肥推广应用范围。截至2010年底,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8.4万t,在粮食蔬菜等经济作物上应用面积为4万hm2,节约纯N63.00kg/hm2,P2O524.30kg/hm2,K2O 29.25kg/hm2;粮食作物平均增产12.8%以上。蔬菜作物增产24.3%以上,平均增产增收1473元/hm2,累计增加效益5892万元。同时全市积极积造有机肥,年均积造优质有机肥600万t以上。
1.2.7 高点定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连云港市农委以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集聚合力,整体推进,强化考核,集中力量建设永久性的高标准农田。一是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步步落实;二是因地制宜,高点定位,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三是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整合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推广等项目资金集中连片建设,确保项目资金整合最优化、使用最大化、效用最高化;五是严格对照标准,确保项目实施一片、优质一片、成功一片,达到“项目建设集中连片、粮食为主经作示范、提高标准强本固基”的建设特色。截至201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14万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6.24%。
2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科技服务能力无法满足耕地质置建设需耍
由于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导致耕地质量管理与技术推广服务功能不足,科技服务能力下降。主要表现:一是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有20年时间,由于土壤利用强度增加和外源物质的大量投入,使土壤质量变化剧烈,原有的土壤理化性状数据普遍过时。不能代表现今的土壤质量现状;二是全市耕地质量信息处理与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不能满足对耕地质量宏观监管和分类指导的要求,难以做到对耕地质量进行预报预警和对耕地质量实行有效监管;三是耕地质量监测投入过低,监测点过少。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监测点仅有20个,与省农委按1:2:3比例要求的100个相差甚远,无法满足耕地监测的需要。
2.2 部分地区耕地重用轻养造成质量退化
一是补划与占用的基本农田质量不相当,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占用基本农田,而补划的基本农田及复垦的土地质量普遍不高,以劣补优、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综合等级落差在1-2个等级;二是西部丘陵岗地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土流失较重;三是耕地土壤缓冲性能下降,造成部分耕地质量下降或隐性下降。由于长期实行少免耕制度,土壤物理性状普遍变差,耕层厚度日益变浅,土壤容重增加,土壤孔隙度减少。耕层变浅,影响土壤耐旱、蓄水、降溃等抗逆性能,土传病害增多,土壤抗御自然灾害的缓冲性能明显下降,水资源和肥料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农本居高不下。四是土壤养分非均衡化。由于对农田的有机肥投入不足、重氮轻磷少钾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微量元素入不敷出,导致耕地养分不平衡性增大,土壤保肥供肥能力下降。五是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日趋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工业“三废”的排放及生活垃圾日益增多;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过量施肥、盲目用药的现象严重,农药、化肥、农膜等化学投入品在土壤中的积累也日益增多,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日趋突出,耕地土壤污染面积不断扩大。导致根际土壤微生态环境恶化,土传病害和生理病害增多,不仅增加防病治虫的成本,也对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据调查,受重金属、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面积已达10%以上,接近警戒线面积的12%。
2.3 农业投入不足。制约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
对耕地质量建设投入不足,仅靠少量项目资金难以维持,致使田间基础设施普遍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沟渠林田路不配套,灌溉排水效能低下,有的甚至完全丧失功能,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影响高标准粮田建设速度。截至201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36.24%,低于全省39个百分点。特别是农业措施方面的投入过低,例如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投资标准仅为7500元/hm2,与高标准农田要求的投入18000元/hm2相差甚远。
2.4 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低限制土地贡献率
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必须以农机作业为手段,通过技术与装备的有效集成,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的贡献潜能。目前,连云港市农业装备以小型机械为主,动力不足。配套水平低,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低,难以支撑农业科技贡献水平的不断提升,不能适应现代农业新技术推广普及的发展需要。例如:积造施用有机肥仍以传统的人工措施为主,劳动生产率低;化肥施用也以撒施为主,缺乏深施器械,氮肥利用率长期徘徊在30%;缺少深耕机械,难以改善土壤通透性能和协调水、肥、气、热功能;缺少反转灭茬、粉碎秸秆等高效还田机械,造成秸秆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污染环境,对交通安全和人民财产构成威胁,而且也浪费大量的有机肥资源。
3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对策
3.1 建立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耕地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制订耕地质量建设规划和具体管理措施,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完善耕地质量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质量跟踪制度、占补平衡质量验收制度和耕地质量建设奖惩制度等各项制度。各级农业部门相应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的专项机构,确保农业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对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不重视、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状况。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农业部门对耕地质量建设的指导意见,在项目验收时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意见作为重要的验收依据。二是建立耕地质量建设的投入机制。尽快研究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专项资金。三是建立耕地质量护养机制。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防止污染、综合治理、高效监管”的方针,强化耕地净化与地力培肥工作。根据不同的污染物源、不同的污染程度分别采取生物修复、植物修复和物理化学修复等措施,使其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标准,恢复和改善其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发展能力。依法严厉查办假肥料、假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确保农业用上“安全药”、“安全肥”;防止和减少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及生活垃圾、污水等对农田的污染;开展一系列耕地质量保护与改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引进、推广先进施肥技术,引导农民合理施用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运筹施肥比例,科学配置肥料资源,全面提高科学施肥技术的到位率,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产品品质,以达到节本增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3.2 构建全市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结合连云港市实际,积极争取土地出让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地力监测,实现耕地质量保护“四个能力”的较大提高,即尽快提高耕地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保护科技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农田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农田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县2级配套监测点规模,实行常年定位监测,确保省、市、县耕地质量监测点比例达到1:2:3,构建全市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耕地质量进行实时、动态、长效、有效监管目。动态掌握全市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实现对耕地质量变化的预警预报;建设市、县2级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区域站每个监测站含若干个监测点;建立县级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县域范围内监测数据的处理、存储、传输及县级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建立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综合监测站;改造市级土壤肥料化验室。更新和完善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其对耕地土壤微量元素和环境质量指标的分析化验能力;建立市级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市级范围内监测数据计算、存储、传输、汇总和区域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提高耕地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形成网络健全、层次分明、手段先进、功能齐备、管理规范、与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耕地质量监管体系。查清全市耕地质量状况,调查全市主要耕地污染的类型、程度、范围以及耕地质量退化的类型、面积和程度,对主要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和土宜性评价,为农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的发展
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资料。
3.3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确保农业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全面推进全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向良性方向发展。通过进一步改善基本农田田间基础设施,推行节水灌溉措施,调节土壤水肥气热功能,示范区田块整理及灌溉设施符合“挡得住、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能控制、排灌分开”的要求,中等旱灾年份粮食减产风险在8%以下。旱作地区土壤的保墒能力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分利用效率提高10%;水网地区农田排涝降渍能力显著增强。示范区基本农田地力水平提高0.5-1.0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速效磷、速效钾含量达到标准粮田下限标准。粮食平均单产在现有基础上提高750-1500kg/hm2。建设障碍型耕地土壤改良工程示范基地。复垦型耕地土壤熟化工程示范基地,污染型耕地土壤修复工程示范基地,绿肥良种繁育基地,尽快出台有关秸秆还田鼓励政策,对完成秸秆还田指标的给予物质奖励,对焚烧秸秆的给予经济处罚,确保大量秸秆回归农田。
3.4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
以粮食核心产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永久性的高标准农田。提高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挡得住: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能控制、排灌分开”的要求,增强水网地区农田排涝降渍和旱作地区土壤的保墒能力,农田水分利用效率提高10%,中等旱灾年份粮食减产风险在8%以下。全面实施“增、提、改、防”等综合措施,重点推广平衡施肥、保护性耕作等先进保养技术,用地养地相结合,提高耕地肥力水平;制定有机肥积造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精制有机肥推广、城肥下乡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建设土壤改良、熟化、修复等示范基地,利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对污染性土壤进行修复、对障碍性土壤进行改良、对脊薄土壤进行培肥。同时扩大水稻在粮食生产中的比重,对低洼易涝地、低坡旱田和灌区末梢等区域。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压缩旱作面积,扩大早改水实施面积,“十二五”期间全市旱改水面积2.67万hm2。
3.5 加大整建制推进力度,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贡献率
加大粮、蔬、果、茶等农业生产核心区为重点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实行整建制推进,并建立相应的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全面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贡献率。通过精确施肥参数采集体系、精确施肥高新技术试验示范体系、科学施肥指导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构建全市主要土壤养分丰缺指标和施肥指标体系。重点搞好全市肥料信息网络、施肥科技入户培训工程及新型农化服务联合体建设,加大新型肥料的推广力度,确保肥料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化学氮肥用量削减40%以上,以降低施肥成本,节约资源,减少施肥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统筹城乡;内涵挖潜;保护耕地
土地整治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合理利用的土地进行整理,对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在新形势下,土地整治不仅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土地整治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随着陕西省西安市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的启动,笔者全程参与了前期调研工作。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各区县可补充为耕地的后备资源越发稀少,新一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需向多个视角转变。源于此,结合各区县对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现状,对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中的几个新热点问题谈些个人想法,以期抛砖引玉,为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一、新形势下的西安市土地整治规划
随着“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政策的明确,土地整治的范畴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转变,内涵也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但是,目前西安市土地利用存在着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现象突出,近郊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显著,城镇土地无序扩张、低效利用等问题。
西安市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承担着实现全市耕地动态平衡、保障粮食产量等战略落地的重任。经调研,一方面各区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为完成建设用地审批,近年来各区县陆续委托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省内其他市县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另一方面,各区县土地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的面积较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西安市如何在资源、人口、空间、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复杂因素的约束下,坚守耕地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现国家和区域粮食安全战略的重大目标,这对土地综合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亮点,统筹城乡,深化土地整治内涵
目前,西安市的城乡发展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不仅仅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工作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单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不足以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发展失衡问题;二是拥有较多土地的农民却只有较低的收入;三是城市对农业产出的需求缺乏有效地传导机制,农业土地的比较经济效益仍然较低,影响农民在进城后将土地向规模经营转变的积极性。
造成以上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导致西安市在落实统筹城乡的政策中缺乏必要的载体和抓手。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的我国经济能够得以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城市对农村要素的吸纳,突出表现在大量农村劳动力由农村流转至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村劳动力与城市资本的分工合作,极大地增加了城市的社会财富、促进了工业化进程。相反,城市资源要素流向农村的机制却严重滞后,尽管政府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市场化的、利益导向的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还远未建立起来。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现对当前的土地整治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要通过土地整治,进一步打破城乡隔阂,扩展城市资本与农村土地资源自由交换和流转的渠道,要让更多的农村资源得以进入市场,通过城乡之间各种资源的自由交换与合作,提高农民的收入。
随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西安市的推进,高陵县借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开展的统筹城乡发展在东樊村取得成功,“东樊模式”已成远近闻名的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典型。在新一轮规划中,如何深化“东樊模式”内涵,在推动“农民赶超城里人”的基础上引导产业落地,引导转换身份后农民的主要生产内容从农业生产转为非农产业将是新一轮规划的重要内容。
三、以强化市地整治为特色,内涵挖潜,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西安市主城区建成区面积2000年为187km2,至2010年已增长为395km2,增加了2.11倍。预计到2020年,西安市主城区面积将达到574km2,这种需求给土地征收带来巨大的压力。随着经济的起飞,西安建设国际大都市和西咸一体化发展的需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对土地资源的消耗也进入快速发展期。这意味着不仅建设占用土地的速度会加快,而且建设占用土地的规模也会不断增大。《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西安未来将实施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达423km2,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为364km2。要实现364km2“占补平衡”目标,压力非常大,也对新一轮规划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在思考如何实现“占补平衡”的同时,通过内涵挖潜,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将是另一条重要的途径。
在西安市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中,应强化市地整治并以此为特色、亮点。要规划好西安市城市土地整治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构建合理的制度框架。首先要明晰城市土地产权主体,构建土地产权市场并完善与土地储备制度相配套的机制体制,适当提高增量土地取得成本。(2)创新城市土地整治的主体组织制度,运作模式,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整治工作,形成立体多维空间开发的市地整治模式。(3)注重5个互动:市地整治与“退二进三”(传统工业结构调整)互动、市地整治与城市商圈改造互动、市地整治与城市交通(快速通道、地铁等)整治互动、市地整治与城市产业集群培育互动、市地整治与副中心建设互动。(4)引进社会资本,设立土地基金,完善和优化市地整治中土地收益分配制度。
四、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保护耕地,实现总体动态平衡
根据《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陕西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任务要求,西安市新一轮规划需要落实补充7.2万亩耕地的目标。由于西安市地形地貌特点,市域南部的秦岭山区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5%,耕地主要分布在北部平原和东部台塬丘陵区,此区域同时也是各类建设用地的集中区。
在新一轮规划中,不应再以补充耕地数量为主,而是更加突出了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让耕地提质“看得见”。规划围绕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以农田平整工程和水利设施配套为重点,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按照节约用地、设施配套、路网通达、突出特色的原则,结合城乡统筹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安排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采用暗灌、微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和田间生物工程措施,提高农田空间利用率,增加耕地的蓄水、保土、保肥和美化农区景观的效果和能力。形成3—4个“相对集中、集中连片”的千亿斤粮食主产区。规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在建成后要实行统一命名、统一设立永久性标示和统一集中监管,充分发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示范作用。
五、以一张图工程为契机,创新举措,保障规划切实实施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认真做好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加强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评价和检测,加强土地整治实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在三维空间内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和定时分析,做到“一张图”的管理模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提供土地资源的基础信息和规划服务并对土地整治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监测、追踪与反馈。依托土地利用“一张图”工程建立了土地整治监管平台,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权属管理和动态监管。
引进现代土地整治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及时引进和采用相关领域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以便降低土地整治的成本,提高效率,不断增加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例如,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合理轮作,永续利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本着由点及面、由易入难的原则,逐步开展土地整治,做到规划一片,整理一片,成功一片,示范一片。
强化规划实施经济调节机制。一是要建立激励机制,遵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进入土地整治领域;二是要有效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和杠杆作用,达到“各做一道菜,共办一桌席”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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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从重“规模”到重“布局”,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是新《纲要》较为引人关注的一个新思路。
从1998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通过上轮规划的实施,这项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土地用途管制主要着眼在土地用途分类及其数量规模基础上,没有直接涉及土地的空间属性及其影响,因而在规范土地利用空间秩序、引导土地利用布局方面发挥的作用受到较大局限。
基于这种考虑,《纲要》提出实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各地要按照分解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扩展边界,明确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农用地转用,要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完善备案制度,强化跟踪监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农用地转用,只能安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必须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提高土地规划许可条件,严格许可程序,强化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确保科学选址和合理用地。
简而言之,核心内容是两句话:一是划定扩展边界。二是落实管制规则。也就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中,把城镇、工矿、农村居民点可以扩展的空间界限划下来、落下来。将来城镇、工矿、居民点只能在这个圈里发展,不能出圈。划了这个圈之后,对圈内和圈外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对圈内用地简化程序,对圈外用地严格控制。
其意义至少有以下几点:第一,可以在空间上把《纲要》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下来。第二,能够更好地控制城镇、村庄的盲目扩张。这些年城镇扩展占地非常多,摊大饼,用一个圈给圈死,将来城镇就不能摊大饼式发展。第三,能够更好地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因为建设集中在圈内,圈外的耕地、基本农田以及其他生态用地得到保护。
过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比较重视规模和指标控制,并通过指标分解和年度计划逐级得到落实,对于土地利用布局的落实没有明确的制度保障。建立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后,建设用地的总体格局将在规划中明确确立起来,有利于各类用地的集约、高效、协调、有序配置,有利于城乡与区域土地利用的分工协作,促进形成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才是完整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亮点二:着眼城乡统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纲要》提出的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目标,实际上是对规划安排和城乡用地配置的一个十分重大的思路调整。
具体目标如下:农用地保持基本稳定,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未利用地得到合理开发;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到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稳定在992656万亩和1003253万亩,建设用地总面积分别控制在50610万亩和55860万亩以内。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30%调整到2020年的40%左右。
统筹城乡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既是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差别明显,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差别还在扩大。能否实现城乡统筹,关系到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而促进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向统一的市场经济结构转变,落实到土地上,就是要正确处理城乡土地利用关系,开辟城乡土地通道,实现城乡土地资源的统一配置和城乡土地利用的优化配置。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也是缓解当前用地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率的战略性选择。当前我国土地供需矛盾尖锐,资源环境压力增大,如果继续沿袭过去的以外延扩张为主的用地模式,将难以为继。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粗放无序,城乡建设用地发展中因结构性问题引发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现象比较普遍。我国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粗放、布局分散,宅基地管理混乱,空心村、闲置地、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普遍存在,而且农村建设用地与农村人口的变化呈逆向发展趋势,1997~2005年,我国乡村人口减少了9633万人,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却增加了11.75万公顷(176万亩),“城进乡不退”。
解决用地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能仅仅把眼光放在增量和局部上,要有全局眼光,充分认识到结构性的节约才是最大的节约。
亮点三:划分土地利用区,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划分不同的土地利用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是新《纲要》的又一特点。
《纲要》根据各地在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差异,在东、中、西和东北四大政策分区基础上,根据土地资源状况与利用特点,进一步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土地利用区,包括西北区、西南区、青藏区、东北区、晋豫区、湘鄂皖赣区、京津冀鲁区、苏浙沪区、闽粤琼区。明确了各区域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区域的土地利用和调控。同时,在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的基础上,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产业布局和国土开发格局,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制定了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为什么提出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间的区域差异显著,同时,各地区间在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联密切,客观上要求划分不同的区域,因地制宜制定土地利用政策和空间管制措施,指导不同区域土地利用,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合理的分工与协作,实现各区域间统筹协调发展。
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各地在经济发展中缺乏统筹,往往各自为战,区域间无序竞争,其结果导致地区产业布局分散且结构趋同,特别是一些高附加值加工工业雷同问题突出,资源配置极不合理,造成大量社会资源闲置浪费,投资效益趋于恶化。
与此同时,盲目的重复建设和超前建设现象普遍。各地经济发展缺乏统筹协调,在土地利用方面的表现就
是日益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过度超前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例,近年来,各地纷纷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上马了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虽然为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但也因缺乏必要的区域统筹和协调,加上一些地方盲目攀比和片面追求政绩,致使一些基础设施项目盲目重复上马,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例如当前一些地方展开的机场建设大战、港口建设大战就是其中代表。
针对各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这些重大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必然要求制定与之配套的区域土地利用战略和政策,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有效控制和防止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也迫切需要划定不同的土地利用区,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同其他手段相互配合,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纲要》在划定土地利用分区的基础上,制定了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主要包括:对国土开发密度已经很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划定为优化开发的区域,实行更加严格的建设用地增量控制,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鼓励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创新,促进优化开发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升。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划定为重点开发的区域,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给,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重点开发区域支柱产业的培育和经济总量的提升,促进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对划定为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的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坚持土地资源保护性开发,统筹土地资源开发与土地生态建设,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亮点四:质量与数量并重,严格耕地保护
对耕地保护实行质量与数量并重,是《纲要》在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的一个新思路。
严格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粮食安全,也就是保证一定的粮食生产能力。因此,确保18亿亩耕地不仅仅是数量的要求,核心是保住足够面积的优质耕地和水田。我国耕地基础设施总体上比较薄弱,优质耕地和水田流失过快,补充耕地等级偏低,耕地质量总体下降,严重影响我国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威胁着我国粮食安全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出于这种考虑,《纲要》对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方面作出了安排部署。
一方面加大耕地管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另一方面要求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同时强调,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规定期限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亮点五:义务量与任务量分离,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义务量和任务量分离,是《纲要》的新思路。
不少人注意到了《纲要》中的这段话,即: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实现。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经国务院批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
一些人揣测,出台这样的政策可能有其“潜在的台词”。
的确,占补平衡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个重要制度,但是目前这项制度的落实并不理想。占优补劣、占多补少的情况并不鲜见。据统计,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共有22个省(区、市)突破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8个省(市)来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任务。主要是违法用地和变更调查漏变更的建设用地,未完成占补平衡。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一方面,要求在编制省级规划时,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应向国务院作出专项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要提出补充相应数量、质量耕地的措施。另一方面,对于个别地区确实完成不了占补平衡任务的,例如2010年后,上海、浙江等省(市)由于耕地后备资源耗竭,将陆续出现可实现补充耕地的面积小于应补充耕地的面积,占补平衡难以为继的现象。解决的办法有两个:一是相应调减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消除缺额;二是补充耕地的义务不减,缺额经国务院同意批准,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实行易地补充。这大概就是上述“新思路”的由来。
那么,《纲要》提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任务,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占补平衡制度上开了口子?
其实不能这么理解。因为国务院已有明确规定,各省(区、市)要做到省域范围内的占补平衡。《纲要》为什么又写了这句话呢?因为我国的重大项目很多,比如京沪高铁、南水北调、三峡工程等等,这些项目占用耕地动辄几万亩、几十万亩,如果完全靠当地补充耕地不现实,所以《纲要》规定,对重大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任务,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通过实施重大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在全国统筹安排。
实际上,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今后要以耕地后备资源状况、补充耕地能力确定占用耕地规模。难以补充耕地的,结合差别化计划管理,相应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安排,形成耕地占补平衡的倒逼机制。进一步强化用地单位补充耕地责任,把先行补充的耕地做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的前提,做到“先补后占”。
不论如何设计,目的都是一个,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亮点六:发挥耕地多重功能,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过去我们总是把耕地和其他生态功能用地对立起来,认为只有种树才算绿色空间,习惯将生态环境建设理解为到处种树,甚至把耕地用来种树。实际上,耕地不仅仅是粮食生产的基地,它还具有很强的生态功能。从保障粮食安全和建设美好家园角度考虑,都应该同时发挥耕地的生产和生态建设功能。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水、土地和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日益加大,人为开发建设活动成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因素。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侵占了大量生态用地,使一些对城市生态环境起重要保护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体等资源永久丧失;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和无序蔓延加剧了城市周边生态景观的破碎化程度,阻塞了一些重要的动物迁徙廊道,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
针对上述问题,《纲要》提出,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生态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对于快速城镇化地区,要遏制城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大力发展城郊农业;对于平原农业地区,要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在土地利用上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一方面,通过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加强对城市布局的控制,引导城乡用地布局的优化,防止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另一方面,鼓励将耕地留在城市内部作为生态用地保留,使得城市建设得到合理的疏解,城市布局虽然有所扩大,但是建设用地没有增加,布局得到了优化。事实上,这也是统筹协调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矛盾的一个“双赢”途径a
亮点七:运用经济手段,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的作用在于落实。为了促进规划落地,《纲要》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各项措施。与上轮规划相比较,这些措施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充分考虑多方利益,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群l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强调部门合作及政策的综合运用。
一是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提出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成本,鼓励各类建设利用存量和未利用土地;各类建设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有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引导和鼓励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为建设用地;将《纲要》确定下达、层层分解落实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国家确定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通过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各地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对农户保护耕地直接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大补充耕地的资金支持力度。包括:稳定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护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全部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支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向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倾斜;大幅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反哺农业;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耕地等。
一、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两保一高”,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土地资源的管理作为调控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二)总体要求。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坚持建设用地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断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坚持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三)主要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完成我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目标。按照国家要求,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1847亿亩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1.0175亿亩以上,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
基本保障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用地需求。近期全省每年建设用地约需40万亩,除合理使用国家分配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外,努力通过争取国家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清理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等途径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到2012年,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中等城市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小城市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制镇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城市建设容积率原则上达到0.7以上,中等城市达到0.6以上,小城市达到0.5以上。各类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要建成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普遍使用多层标准厂房。
二、强化耕地保护,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四)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单位不能自行补充耕地的,必须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宜耕后备资源调查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开拓补充耕地渠道。加强对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验收。
(五)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以稳定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强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抓紧编制今后5年的土地整理总体实施方案,统一规划、集中布局、规模整理、严格实施。按照成方连块、井渠路电配套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全面提升基本农田建设和管理水平。规范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管理,空间上要落实,质量上要保证。支持项目所在地农民参与土地整理基础性工程施工。加强土地整理项目基础设施后期管护,探索后期管护有效机制。
(六)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积极组织实施“沃土工程”,全面提升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建立长期稳定的土壤监测体系,有计划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工作。定期开展耕地质量普查,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及时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为载体,整合相关涉地支农资金,重点用于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省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省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三、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八)集中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主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即保障国家在我省区域内布局的重大项目、重大基础和公共设施项目、引领全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重要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重点民生保障项目的用地需求,以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国家、省级开发区和符合省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产业集聚区发展。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年度保障用地重点项目目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管理,对配给重点项目但未按要求使用的用地指标,要依法予以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各地有关建设项目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项目序列,使用国家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
(九)通过存量土地挖潜保障一般项目用地需求。充分挖掘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各地要摸清存量建设用地家底,综合规划,重点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的建设用地,破产倒闭企业占地,旧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后腾出的土地。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要依法责令限期使用或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低效使用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调整规划设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容积率。对破产倒闭企业占地和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后腾出的土地,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依法调整土地用途,用于金融、商业等服务业发展和商品房开发;除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外,房地产开发要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力度,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新增建设用地。
充分挖掘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村镇规划。要继续深入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整治,为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创造条件。省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对各地的村镇规划编制、村镇布局调整、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省建设、国土资源和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指导。
四、加强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十)各类空间发展及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进行制订、调整或修编,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安排也必须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之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有必要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进行严格的听证论证,按法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城市规划要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统筹协调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因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重复建设等浪费土地资源。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划时,要注意妥善处理好大、中、小城市的发展关系,按城市体系和功能确定土地利用规模和结构,突出重点,兼顾整体,在城市空间布局规划中体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认真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修改完善《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导各地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要体现“两保一高”的总体要求,统筹全省各区域土地利用,保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布局,为城市发展留出空间。
(十一)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条件及标准。大力发展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建筑和紧凑型城镇,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省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城镇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提高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城市规划、项目设计和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防止和消除各类项目多占多用土地现象。坚决制止城市建设“摊大饼”式的无序扩张,严禁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严格限制低层建筑,合理提高城市建设容积率。中、小城市房屋建筑要加强规划约束,实现以多层和高层为主,为发展腾出空间。要抓紧建立和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及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开展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和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测算,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十二)加强项目用地全过程管理。对应当进行用地预审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土地使用条件和标准进行用地预审。没有通过用地预审的,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各类审批、核准、备案手续,不得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得批准供地。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环节的审查,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核减超标准用地。对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要落实公开出让制度。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把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十三)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各地要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除可继续划拨使用的外,经依法批准由原土地使用者自行开发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价款。
(十四)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开发地下空间或提高地上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建设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凡用于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用地,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凡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厂房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标准厂房,严禁单独供地。
(十五)促进各类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国家、省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积极支持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且无发展空间的开发区按程序申请升级或扩区。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产业集聚区。各地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并把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扩大城市规模和承接产业聚集、人口聚集的载体,进一步促进全省产业带布局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
(十六)合理确定出让土地宗地规模。各地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前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工业类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条件和标准,商品房开发项目要根据住房规划要求,明确小户型套数和户均面积的有关要求,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应统一规划、统一整理,按“净地”分宗供应。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单宗出让面积,省辖市不得超过150亩、县(市)不得超过75亩,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五、明确共同责任,完善奖惩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十七)明确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依法依规用地情况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统筹引导投资发展方向,严格核定投资规模,牵头做好年度保障用地重点项目目录制订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土地有关资金,重点保证土地保护开发利用资金需求。规划、建设部门要严格确定各类城市的容积率标准,认真组织城市和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规划要求,在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时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各相关部门在安排本行业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采用先进的节地技术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施工,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法违规用地以及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政府工作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十八)建立健全“两保一高”年度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制定能真实反映各地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每年年底,要依据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耕地面积净增加量、基本农田建设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情况,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对各地耕地保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依据各地单位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业集聚区发展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存量用地盘活、执行行业用地标准等情况,对各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十九)建立完善“两保一高”激励约束机制。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集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使用与各地“两保一高”绩效挂钩。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除省按规定安排的专项资金外,其余按照各地基本农田、灌溉水浇地面积、净增耕地量和省政府确定的土地管理重点工作完成量等因素进行分配,体现对耕地保护建设成效突出地区的重点支持。从省级财政集中土地出让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按照奖励节约、鼓励集约、补助挖潜的原则,用于奖励土地挖潜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具体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部门制订。
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与各地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挂钩。以国家下达我省的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为基数,预留一定的机动指标,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市、县(市)。
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与盘活挖潜存量土地情况挂钩。对盘活挖潜成效好的市、县(市),在农用地转用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对未完成盘活挖潜目标任务的市、县(市),扣减其农用地转用指标,并责令限期完成目标任务。
将“两保一高”工作绩效与各市、县(市)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挂钩。对“两保一高”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暂停用地审批。
摘 要:油田地面建设离不开土地,油田建设占地不可避免。为了尽量减少土地的占用量,减少占地费用开支,油田土地管理部门需要联合其他部门,走可持续科学发展之路,不断探索和总结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经验,不断创新节约用地新办法,不断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在保证油田开发的基础上,努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油田;地面建设;土地;占用量;利用率;
油田用地主要有生产建设用地和矿区建设用地,生产建设用地,依据生产性质可以分为:联合站、采油队、水队等建设用地,道路现状、井间站之间管线、进井进间进站路占地、井场占地、土油池占地等。其中,生产性用地中绝大多数是井场用地,占土地总量的58%,而且每年都会新增土地上千亩。对于区域,生产井大多在农民的耕地里,土地是农民的生活来源,土地供需矛盾大。针对主要矛盾,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根据油田土地精细管理的要求,依靠优化利用土地存量挖掘节约土地潜力的做法,采取了一系列土地管理措施,如:①鼓励油田开发单位利用老井场打更新井,这样不仅实现了地上地下的统筹,而且不断优化存量土地,挖掘了存量土地潜力,更能够形成油气生产与社会、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②建议施工部门不断创新施工技术,争取少占用耕地。
一、借助国家土地政策,不断提高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政策日益严格,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用地成本逐渐提高、征地所需手续越来越复杂。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油田土地管理部门针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决定练内功,严制度,走精细管理之路。土地管理部门从政策标准入手,借助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制度”政策平台,认真算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本账”,优化施工作业流程,精细用地现场管理。全面推行“甲方负责制”,由采油厂(甲方)全方位负责征地、临时占地赔偿、工农关系协调等工作,施工单位(乙方)相应配合,明确新增建设用地责任主体。这一精细化管理措施充分发挥了属地管理优势,提高了新井运行进度和运行质量,具有同区同价、标准统一、结算及时等优点。同时,不断修订油田用地管理办法,推行“定量定责、定期考核”。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结算实行面积、地类、地貌、权属和功能分区的“五要素审核法”,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现场核查制度,否则不予签认结算单据,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不断采用生产施工新技术,提高节约用地效益
油田生产建设用地有其自身特殊性,设置好打井地点以后,就必须占用耕地,哪怕是在楼区都需要打井开采。因此,如何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如何高效利用土地,是油田土地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难题。在生产区域80%是基本农田以及沟渠、水库等农业配套设施,在产能建设方案设计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耕地,对于新井在规划设计前,地质部门应该和油田土地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进行反复的科学论证,应多打斜井、水平井。对于加密开发井应遵循“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和相关的农业配套设施”的原则,由一场一井改橐怀《嗑,这样不断可以节约耕地,而且能够减少征占地费用,又能够受到政府和农民的欢迎。随着科技的进步,油田施工工艺水平不断提高,为节约用地,减少耕地的占用创造了条件。既可以节约土地,又可以缓解油气生产与城镇化建设对土地巨大需求的矛盾。
三、根据相关规定,完善土地占地规范
按照国家规定,油田用地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取得土地批准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油田用地长期得不到审批确权办证而按“未批先用”来处理,将会受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面对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油田抓住报批这一确权登记的关键,从勘测、结算、申请到报批各个环节,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在产能建设工程用地前,建设单位先到所在市县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在一个工作期(15天)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确保产能建设工程用地的合法性,在产能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完成后,及时勘测油田公司产能计划之内的永久性井场、道路、电力线杆等,将永久性用地报批有关资料报送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为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尽量减少新征地
油田建设利用土地方面,要本着“高效、节约、合理、珍惜”的原则,坚持“只要有地可用,尽量不再新征地;只要能用非耕地,就不占用耕地;急用先征、暂不用缓征、能少征不多征;可征可不征坚决不征和有劣地不占好地;能用荒地不占耕地;能用边角地,不占好耕地”的准则,严把项目规划关、选址关和施工占地关。例如:油田开发50年以来,拥有大量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率普遍不高,有些建设项目存在宽打宽用的现象,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树立节约用地理念,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挖掘存量土地的使用潜力,依靠科学技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油田新增用地,降低用地成本费用支出,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油田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摸底,为最大程度上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和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基础。在矿区建设上,坚持统筹规划,盘活存量,合理用地。
五、结束语
油田建设施工用地类型多,涉及施工占地、井场用地、管线占地、计量等基础建筑用地、井场道路用地等,单宗用地面积小,地域分布零散,累计数量多。这些特点增加了油田土地管理部门的用地管理难度,如何节约用地?如何才能做到既要用好地,又要管好地,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精细管理水平?如何将土地管理工作更好的为油田生产建设服务?是油田土地管理部门一直追求的目标。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以“精细化土地管理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指导方针,以土地管理服务工程项目施工为基本方向,在油田建设用地管理方面创新性提出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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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永生加强土地管理共建资源节约[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12期.
粮食是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资,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县是粮食的主销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咬住“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不放松,强化责任落实、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和科技服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要切实建立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将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48.8万亩粮食种植任务。年底县政府将通报各地粮食播种面积完成情况。
二、认真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惠农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上级有关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到村、组,做到家喻户晓。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国家惠农扶粮政策的落实力度,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及时克服和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难题,全面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机补贴、水稻种植保险、粮食订单直补、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标准、改变补贴用途,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见成效,保证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支农专项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等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涉农信贷、农户小额信贷,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生产需要。
三、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创新推广水平
要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农机“农业五新”创新推广,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提高粮食单产,提高粮食优质率。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乡镇要争取扩大创建规模,推进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产创建,积极探索将高产创建示范片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要因地制宜,在集中连片的区域积极规划推进整建制高产创建。要抓住国家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契机,把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起来,下力气打造一批粮食生产基地。要大力实施种子工程,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步伐,为提高单产水平奠定良好的种资基础。抓好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水稻重点推广特优航1号、2号、特优175、谷优527、天优3301、宜优99、特优627、甬优6号等良种,马铃薯重点推广中薯3号、薯1号、紫花851,甘薯重点推广福薯8号、龙薯10号、泉薯84等优质高产良种。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沃土工程,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实施秸秆还田,不断提高土壤肥力,为粮食高产丰产打好肥力基础。要加快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扩大稻薯粮食作物机耕、机播、机插、机收使用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和效率。
按照省政府部署和《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省政府浙政发函〔*〕29号的批准。《规划》科学地分析了*市农业资源特点、优势与开发潜力,阐述了全市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导向,提出了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和对策措施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认真实施好《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经市政府同意,就加快实施《*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知如下:
一、贯彻执行《条例》,积极推进《规划》实施
(一)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制定农业重大政策和决策时,要充分吸收和采纳《规划》的有关内容。同时,把落实《规划》与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市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气象、科技、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把实施《规划》与实施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协调统一起来,形成强大的《规划》实施网络,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是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贯彻执行《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加强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进行综合管理的主要职责,应定期开展全市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分析与评价工作。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对所辖领域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及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并根据综合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分析评价工作。
(三)依法建立“三项制度、一大体系”。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农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综合评价制度,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调查、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建立农业自然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制度,凡是对农业自然资源可能产生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开展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并将其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与论证的主要依据。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开展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对评价报告的审查,确保基本建设项目对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建立农业自然资源重点保护山区和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障制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对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建立农业自然资源信息共享体系,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要互相配合,优势互补,合力建设农业自然资源信息网络,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资源信息利用率。
二、优化区域布局,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一)以《规划》为指导,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要通过对农业功能结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组织结构等方面的调整,促进农业经营方式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各地要按照《规划》提出的建设5大功能区,21个产业带的农业总体布局和形成杭州湾南岸绍虞平原都市农业、曹娥江两岸特色农业、浦阳江两岸优势农业三块产业集聚区和龙门会稽山地、天台四明山地两大生态保护区的“π”形农业综合开发新格局的要求,因地制宜调整农业结构,找准发展现代农业的切入点、优势和拳头产品,积极投身于现代化的产业带建设,做强做大农业区域特色经济。
(二)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区域竞争力和综合竞争力。
1.绍虞平原都市农业发展区,要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休闲、文化娱乐型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成全国和全省重要的特色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供应中心,建成杭州湾南岸农产品物流中心;
2.浦阳江河谷丘陵优势农业开发区,要努力建设成为*市粮食、畜牧、水产等重要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发展形成珍珠、供港猪、蔬菜等外向型农业特色区块,培育成全国淡水珍珠养殖、加工交易中心;
3.会稽、龙门山地自然生态保护区,要建设成为*市良好的生态屏障和集休闲观光、避暑度假、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发展形成茶叶、香榧、笋竹、毛板红板栗等名特优产业群;
4.曹娥江河谷丘陵台地特色农业开发区,要建成*市无公害和绿色粮油、蔬菜、优质生猪、禽蛋、水产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珠茶、长毛兔、小京生、白术、蚕种、花卉等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培育成全国长毛兔良种繁育基地和供应中心;
5.四明、天台山地森林生态保护区,要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恢复和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控制水土流失,建成曹娥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培育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与旅游农业相结合的生态旅游产业。
(三)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特色农业。要确保全市18万公顷基本农田总量平衡,保护和建设好12.7万公顷标准农田。切实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在全市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175万吨上下,保证年粮食生产总量85万吨以上,粮食自给率达到45%以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重点扶持茶叶、水产、畜禽、蔬菜、花卉、笋竹、干鲜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打造“绿色茶都”、构建“花卉强市”、提升“珍珠之乡”、创建“蔬菜大市”,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三、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一要加快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支农支出每年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水平。二要认真执行国发〔2004〕8号文件,按照各县(市)不低于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15%部分资金,切实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三要充分发挥国家支农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贴息、补助、税收等措施,鼓励引导各方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物质条件。
(二)加强水利建设。以加强农村人畜饮水、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为龙头,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千万亩十亿方”和“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解决好农村生活生产用水,改善农村水环境。到2010年,环杭州湾标准海塘达到100—300年一遇,各县(市)新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重要建制镇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平原、虞北平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并要突出解决内涝问题。病险水库基本得到除险加固。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面改善和解决100万农民饮用水水质条件。
(三)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把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规划》实施的重点内容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增加投入,提高建设水平,并通过整合,把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农田建设与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到2010年,全市建成标准农田12.7万公顷,新改造中低产田5万公顷,全面提升地力,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要求,通过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和完善生态公益林经营机制,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加强海涂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认真抓好林业迹地更新改造,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等,积极推进全市13.3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建设。
(五)加强农业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以加强气象、水文、防汛的现代化建设和动植物疫病及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气象自动监测和水利信息化网络建设;开展小流域防洪避洪规划,加强山区小流域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农区的防灾抗灾工程建设;制定台风、干旱、洪涝、寒潮、阴雨等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预案;完善森林防火,环境污染伤农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农业抗御各种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四、依托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一)加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与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农业科技建设,提升农业科技的基础实力、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建立以国家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企业、社会多元化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到2010年,力争在提高粮食单产、动植物品种改良、农业节本增效、农产品加工增值、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农业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平均达到9年。加快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实现农技推广零距离。通过农村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和科技信息网建设,加速农业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二)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指导农业、以开放的思路拓展农业、以市场的手段经营农业,提高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一要以农业产业化为核心,重点发展茶叶、珍珠、供港猪、长毛兔、绍鸭、优质稻米、蔬菜、花卉、名果、竹笋等10个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发展深加工,提高产业化水平;二要按照“扶大、扶特、扶优、扶强”的原则,支持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到2010年,全市建成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其中超亿元50家;三要加快农产品市场与杭州湾南岸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集中发展一批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辐射范围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推进“农改超”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现代流通网络,振兴农产品市场与物流业;四要深化开放型农业,力争在外建基地、外引资源、外拓市场和外向创汇上有新突破,促进农业跨区域、跨行业发展。到2010年全市农产品商品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自营出口达到7.5亿美元,外建基地面积400千公顷以上。
(三)积极发展循环农业。根据不同区域,因地制宜开发推广循环农业高新技术和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一要通过安全农产品生产关键技术,实施保护性农业耕作技术和高效节水综合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实现高效生态农业模式创新;二要通过集约化养殖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以沼气、太阳能为核心的,与农村废弃物的生态化处理密切相结合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实现农业废物利用和环境综合治理模式创新;三要通过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及源头污染防控技术,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和农村河网水系水体富营养化控制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实现农村水环境保护与水体生态修复模式创新;四要通过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和废弃土地复被,土壤培肥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实现农村土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模式创新;五要通过延伸产业链,加强农产品加工中废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洁净化生产模式创新。
五、加强资源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核心,建立优势农产品保护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农业自然资源利用功能定位和农业发展要求,建立以粮油、蔬菜、淡水鱼、畜禽等为主要内容的5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保护区:绍虞平原的粮、油、渔、鸭产业带,种子种苗产业带;浦阳江河谷区的粮、菜、渔、畜产业带;曹娥江河谷区的粮、渔、畜、禽产业带,粮、菜、花卉、长毛兔产业带。
(二)以名优特产品为重点,建立特色农业产业带保护区。根据*市农业资源优势和市场预测,建立10个特色农业产业带保护区:绍虞平原海涂的特种水产产业带;浦阳江河谷区的珍珠产业带;会稽、龙门山地的食用笋、竹制品产业带,香榧产业带,名优茶产业带;曹娥江河谷丘陵台地区的茶桑、果蔬、小京生花生、白术产业带;四明、天台山地的毛竹、板栗产业带,名优茶产业带,桃形李、花卉产业带,花卉、杨桐柃木产业带等。
(三)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建立农业自然生态保护区。根据农业自然资源功能定位和农业生态建设的需要,建立19个农业自然生态保护区:湿地保护区的镜湖湿地公园,曹娥江口候鸟湿地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的鉴湖自然山水风景区,汤浦水库水源涵养区,东白湖水源保护区,南山水库风景名胜区,沃洲湖风景区,石壁水库水源保护区,钦寸水库水源保护区,隐潭水库水源保护区;属于风景名胜区的兰亭风景及水湖涵养区,会稽山(平水江)风景区,五泄、斗岩风景区;森林公园有兰亭国家级森林公园,诸暨枫桥森林公园,香榧森林公园与种质资源保护区,嵊州金庭生态景观林区,新昌天姥山森林公园,新昌罗坑山森林公园等。
六、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合理调整村庄社区空间布局。根据*市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新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以“百村小康示范,千村改造整治”为龙头,以县为单位编制和实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形成一般建制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农村居住区空间布局。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撤并小型村、帮扶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等优化村庄布局,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与城镇联网对接。争取到2010年,完成行政村撤并工作,把城中村改造建设成为城市新社区,把50%左右的其它行政村改造建设成为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新农村。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坚持以硬件建设为主,以优化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新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布局优化、路面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加快农村村容村貌改造、改厕、垃圾集中处理等各项整治,健全农村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机制,实现农村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提升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