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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处理做出了新的详细规定。准则中将企业的整个研究开发过程划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对支出分别进行处理。研究阶段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了各方面的准备,从这一阶段看项目能否进一步开发或形成无形资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开发则是在完成了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很大程度上已具备了形成新产品、技术的条件。所以准则进一步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而在进入开发阶段后所发生的支出在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时允许资本化。这些条件分别是:(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或该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开发阶段的支出必须同时符合这五个条件时才可以资本化。并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研发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该科目下分别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期(月)末“研发支出”科目计入的费用化支出应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形成无形资产的则应将归集的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科目,而年末尚未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其资本化支出则要在资产负债表的“开发支出”中进行反映。另外,准则对于已确认的无形资产后续发生的研发费用规定了同初始无形资产确认计量一样的处理方法,即无形资产主要为继续开发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在同时满足前述五个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资本化支出;对于需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所发生的后续支出,则要对研究过程的支出予以费用化,将同时符合前述五个条件的开发过程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二、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研发费用规定的合理性及缺陷
(一)会计准则规定的合理性 (1)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某个会计期间或某个会计对象所取得的收入应与为取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期间、该会计对象所获得的净损益。在研发过程中,研究阶段由于支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产生具有未来收益的经济资源,其很难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而该阶段发生的支出直接计入损益;只有在企业确认研发项目能够取得未来的经济利益时才会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而资本化后的开发费用在受益期内分摊,即实现了收益与费用的相互配比。(2)符合会计处理的客观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较之于旧准则中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处理,新准则中将符合条件的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使自创无形资产的入账成本与实际成本更为接近,也就更为正确的反映了资产的真实价值更待客观性原则。知识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富的创造因素不再单纯是财务资本,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要素的投入已逐步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这些要素投入所带来的研发创新活动更是决定了企业能否在竞争的市场中长期生存。所以企业在投产现有产品的同时,完全可能已在进行若干个后续产品或新产品的开发。因此,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不仅要能够反映企业现有的财务状况,还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创新能力,如此信息使用者才可以对企业做出合理的评价和正确的决策,实现信息的有用性。(3)体现了我国会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及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逐渐趋同。这有助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减少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冲突和摩擦,更好的融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国外投资者更好的理解我国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而对我国企业和市场的发展潜力做出正确合理的判断,促进我国与别国的相互投资。(4)能够更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开发支出一方面反映了企业对于研发创新活动的投入和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企业革新活动的进展和研发成功的可能性,为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相关信息;而将开发费用加以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资产情况,也可以将管理层对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做出的评估信息传递给投资者。(5)有助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旧准则中将大量的研发费用作为费用抵减当期利润势必会引起本期利润的下降,甚至有可能出现负数,这种情况会导致企业短期行为,即管理者减少甚至停止研发活动,以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换取眼前效益,而新准则资本化的处理方式则会纠正这种倾向,对企业的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兼顾企业的长远利益,并使企业获得或保持技术上的领先优势,从而也就更多的增加了企业的价值,使企业逐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二)会计准则规定的缺陷 虽然新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规定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且更具合理性,但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较大的操作难度。虽然新的处理方法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对“研究”和“开发”分别做出了界定,但是这些界定在实际的操作中,会计人员要如何进行准确的区分仍然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而且就无形资产研发活动本身的性质而言,其全部研发过程是极其复杂的,期间的研发风险也很大,即便是其中的技术人员可能也很难依据规定做到划分的明确,那对于并不精通研发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在实际运用中做到阶段的明确划分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另外,对于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情形也同样如此,虽然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判断符合与否的过程中对于规定的把握仍存在困难,因而较难做出客观合理的判断。(2)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为企业留下了很大的盈余管理空间。鉴于以上(1)中所述,现行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于客观原则的主观把握,而这就为企业的利润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在研发费用的处理的过程中存在很多对于标准符合与否的主观性判断,再加上外部人员很难了解到企业研发活动的内容和费用的确认情况,那么企业管理层就完全有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最终决定开发支出的费用化和资本化数额,比如,其可以通过扩大予以资本化的研发费用范围,将研究阶段的支出划入开发阶段的支出,从而少计费用提高当期利润,虚增资产,或者反之将应计入开发阶段的支出划入研究阶段,从而虚减当期利润和资产,并通过此举来实现盈余管理。另外,由于新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等未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那么企业管理层就可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通过确定合理的使用期限及适当的摊销方法,来实现特定利益驱动下的盈余管理。
三、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处理的改进
(一)对研发支出费用化或资本化界定做出更明确的说明 准则规定的缺陷首先应来自于规定自身制定的过程,由于未能全面考虑到规定实际应用时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而产生了规定不够清楚、明确的问题,这需要国家相关部门针对问题及时做出修正。国家财政部及相关机构应对准则应用情况开展积极调研,对于实用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研讨,提出修正意见。对于研发支出费用化、资本化界定的明确我认为可以进行如下处理:(1)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采用列举的方法,即列举出哪些具体内容属于研究活动,哪些属于开发活动;或者反过来采用排除的方法,明确规定出哪些具体内容不属于研究活动,哪些不属于开发活动,从而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应该计入和不应该计入开发费用的范围;(2)采取定量的标准,即相关部门通过各行业每年有关研发水平的数据确定出不同行业的各自标准额,在此范围内进行计量,按照会计和税法规定进行扣除。当然,这种规定标准额的做法可能使得企业的研发活动受到一些束缚,但是这能够使进行具体操作的会计人员一目了然地清楚掌握研究开发活动的具体事项和处理数额,缩小主观判断的误差,尽量避免所报告会计信息的失真,同时也可减少一些企业主观上的违规行为。
(二)增强会计人员阶段划分的判断能力 准则规定的应用一方面受规定自身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要受到会计人员能力的制约。如果会计人员能够熟悉具体研发活动的流程,就可以增加实际判断的客观性、准确性,以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主观判断失误导致会计核算和现实不符的情况,所以阶段的正确划分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会计人员对企业实际研发活动的了解。具体来说,企业和会计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1)会计人员努力加强自身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浏览相关资料、利用网络资源认真研究准则规定,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应用能力;(2)会计人员可参考同行业在研发费用处理过程中的相关操作,或者进行定期培训,请相关专家讲解研发活动流程、成果,以此来提高会计人员的相关业务水平;(3)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为会计人员和研发人员的提供沟通机会,使会计人员尽可能的了解研究开发活动的特点、基本研发过程以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从而帮助会计人员较为明确的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三)加强对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使用信息的披露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知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研发费用处理的规定为企业的盈余管理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在完善准则规定进行规范的同时,我认为还可以通过加大对研发信息的披露力度来进行约束。当然,由于研发活动的内容可能涉及到各企业的商业机密,所以在披露时应对此予以考虑,在不涉及到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可要求将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的使用信息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披露。披露内容可包括研发费用处理所应用的会计制度、政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年限,研发活动的进展状况、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等。加大对于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披露的力度在对企业自身处理这部分费用的行为行成影响从而约束其盈余管理行为的同时,也可以使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企业的研发活动、能力及企业的未来发展和价值有一个更为清楚、真实的了解,便于其做出正确的决策,也有利于企业获取发展所需的投资资金。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新企业 研发费用 会计处理
一、高科技与高科技企业的概述
高科技是指建立在现代科学理论基础上,对发展生产力、促进综合国力起战略性作用,具有较强的综合性、渗透性和开拓性的现代技术群。高科技企业的界定一般从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科技创新数量、研发费用与销售收入之比以及科研人数占全体员工的比例等指标着手,高科技企业的界定标准一般因地区以及不时间的不同会有所变化,因此高科技企业的概念具有地理范畴与时间范畴的特点,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在某一地区的某一时间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那么在另外一个地区,或者在另外的时间点上就可能不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
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趋势是有形资产比重越来越小,而无形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在筹资方式上可以通过知识进行融资;风险资本的参与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了新的筹资渠道;企业对研发活动和人力资本的投入越来越多;风险管理逐渐加强。
二、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问题
(一)研发费用的确认
会计处理的第一个环节是确认(Recognition),同时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之一。确认就是运用文字和数字来描述一个项目,并将其作为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某一种来加以记录,并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确认还包括项目事后发生变动或清除的确认。
(二)研发费用的计量
会计计量是对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项目进行货币量化的过程。研发费用在进行计量时应遵循会计计量的原则。一是同质性,同质性是指客体的反映要通过再现体来实现,同时再现体和客体之间的数量关系要得到有效的保持。二是可证实性,可证实性是指对同一事项进行计量即使是由其他的会计人员进行也可以得到相同的,或者计量结果可以互为证实。三是一致性,一致性是指会计计量的方法不能轻易改变,应保证计量周期内的连贯性,当然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将计量方法变更的原因、情况以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详尽的披露,最大程度上消除计量方法变更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研发费用的记录
会计记录是将已经确认和计量的经济事项或交易正式计入簿记系统,并通过对登录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加工、转换,从而将经济数据转化为簿记信息是会计记录的主要工作内容。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环节之后就是会计记录,然而有关研发费用的记录规定在享有的会计准则中还是一片空白,考虑到此种情况应增设独立的会计科目,从而实现对研发费用的单独核算。
(四)研发费用的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于对研发费用披露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定了企业对研究和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应采用的政策;二是发生在会计处理周期内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应在当期得到确认;三是规定了研发费用披露所使用的摊销方法;四是规定了研发费用的摊销期限或摊销率;五是规定了期初和期末未摊销的开发费用余额的对照,这其中包括确认为费用以及资产的开发费用、转回的开发费用以及分配至其他资产账户的开发费用。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要求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研发费用的发生额,但出于对投资者及企业管理者的负责,至少应披露以下一些信息:
“开发成本”和“开发损失准备”要在资产负债表中有明确的体现,这两个账户位于无形资产这一目录之下,同时还要开发成本净值,即开发成本扣除开发损失准备后的余额,也可以采用将将这部分内容单独列示在无形资产之前的会计处理方法,从而可以有效区别其与无形资产之间的差别。
计入开发成本的开发费用的现金支付状况要在现金流量表的投资部分中进行披露,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披露计入管理费用的研发费用的现金流出。
三、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的一些特殊会计处理
(一)R D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企业要想保证研发费用的支出能够带来超额的回报,就必须要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评估,只有通过评估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研发项目的成功率,也只有在成功率得到确认的情况下,研发费用才能在会计处理上记为资产。同时还要在项目所处环境的发生重大变化时,对项目进行重新的评估,如果通过重新评估发现,研发项目已经没有成功的希望或者说研发活动已经无法持续下去,此时应及时进行会计上的处理,要将已经发生的研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这一账户中,因为此时研发费用的支出已经注定不能再为企业带来效益了,因此也就不符合资产这一会计这一科目的定义。另外,还应该在可计量性这一标准之下,对尚可进行会计计量的费用予以确认,如果不能以货币进行计量,就算符合资本化标准的费用同样不能予以确认。
(二)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的区别对待
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费用。发生在应用研究的过程中费用为研究费用,研究费用发生的目的是为了追求能够带来更多收益的技术上的创新,研究费用的支出其成果往往表现为理论上的突破,此阶段还没有涉及到技术在实际中的运用,如果缺少后续的技术开发过程,研究费用的支出也只能够停留在理论上,至多也就是对其后的技术应用起到理论上的启发作用。研究费用的支出在间接上对无形资产形成具有促进作用,它仅仅是通过创新技术,从而引发技术进步来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虽然研究费用的支出不构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但是却可以将研究费用的发生计入管理费用。
(三)“开发准备”账户的设置
“开发准备” 账户的作用主要是用来核算已经进行且还没有结束的开发项目的价值,简单来说就是核算依然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简称在研项目)的价值,这时在会计簿上借方应记录为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可以资本化的开发费用的支出,反映开发成本的增加,贷方表示开发成本的费用化或研发成功后转入“无形资产”账户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列在无形资产的后面,反映研发过程中的项目成本价值,期末为借方余额。
参考文献:
[1]吴寿仁.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辨析[J].华东科技.2009(3)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企业产品来自外部竞争的升级压力不断增加,因此高新科技开发越来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来进行自主技术研发和开发活动,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上市公司年报中衡量一家公司研发投入的标准就是研发支出。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3214家上市公司共有2570家公司投入研发支出4296.82亿元,较2015年新增682.64亿元,增幅18.89%。而2016年全部A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幅分别是6.75%和5.45%,显然研发投入保持着更高的增长。 研发资本化与利润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在年报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需要对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进行专项披露。绝大部分公司都会依照指引披露公司研发投入的总金额,以及分别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的金额。
据Wind统计,2015、2016年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依次是3641.18亿元和4296.82亿元,其中资本化处理的研发支出是466.88亿元和450.57亿元,资本化处理占比为12.82%和10.49%。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研究活动是指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
开发阶段是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的。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研究开发项目很可能是一个反复进行的过程,研究和开发很可能是交叉同时进行的。因此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界定标准,而不同阶段界定对应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于上市公司当期的净利润会有不同的影响,尤其是研发投入较大的公司。
基于此,对于那些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较高或出现较大比例提升,且资本化研发支出的金额对当期净利润有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需要保持警惕。例如湘电股份2016年研发支出金额大幅增长至72694.86万元,但研发投入资本化规模为51157.03万元,比重高达70.37%。
在研发投入方面,也有部分公司信息披露并不完整,例如格力电器对于科研投入的金额只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中描述了“近年来科研投入均超过40亿元”,而在研发投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等信息中并不能更多的获取研发支出的信息。
由于科研投入在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认定无法明确界定,因此科研投入资金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处理就存在很大的主观性。
不论研发支出计入资产还是费用,公司都已经为科研项目掏出真金白银。至于科研成果后期的市场推广应用,以及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规模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无关。
但研发支出大比例的资本化会使得公司无形资产递增,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提升。虚高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会拉低公司资产收益率;不断累积无形资产的折旧会拉低年度利润规模。表面上来看,当年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有利于当下的利润表,但随着时间推移必然会反向影响利润表。正如老话所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关键看三点
会计处理方式的调整并不能实质上改变一家企业的现金流,对公司的经营模式也没有影响,但却能够改变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果企业为了融资等自身利益出发,利用会计处理方式来调整报表迎合市场,增加资产规模提升近期利润,但却给未来埋下了隐患,这类公司最好还是避而远之。
研发投入与固定资产不同,固定资产投资往往对应的是扩产能,如果下游需求没问题则扩产能所带来的营收和利润增长见效快。研发投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且是否能够出成果,是否能够给公司带来效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因此,在研发投入方面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投资者一般用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的比值来判断一家公司研发投入的力度。从我跟踪的实际情况来看,公司主业毛利率高低与研发投入占比营收的高低有较高正相关性。当然现实中,有些毛利率低,但营收规模大,也能支撑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
例如2016年研发支出排名前三依次是中国建筑105.92亿元、中国中铁104.19亿元和中国铁建94.43亿元,三者均为建筑业,毛利率不足10%。三家公司研发支出占比营收比例依次是1.10%、1.62%和1.50%,虽然占比不高,但绝对规模大。也正是这些研发支出的投入,让我国的建筑业攻坚克难,实现一个又一个建筑奇迹。
我认为跟踪上市公司研发投入重点关注三方面,分别是持续性、规模、会计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再看研发投入的成果。
【关键词】 无形资产; 价值相关性; 高新技术上市公司
一、引言
价值相关性研究是会计实证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通过会计信息与股价(收益)之间的关系,来研究资本市场环境下会计信息在投资者进行企业定价决策中的有用性。该项实证研究的结果,可以为探求基于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的现状及改进提供经验数据。
近年来,国外所进行的无形资产价值相关性研究,总结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对无形资产总额价值相关性的研究(Ely和Waymire,1999);对特定无形资产价值相关性的研究(Amir和Lev,1996;Barth和Clinch,1998等);对R&D支出的价值相关性研究(Lev和Sougiannis,1996;Bong H Han和David Manry,2004等);对无形资产摊销价值相关性的研究(Egginton,1990;Won,Sung and Gerald,2000等),获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2001年价值相关性研究才被首次引入我国无形资产会计研究领域,与国外研究相比,我国的相关研究成果还比较匮乏。仅有的几篇相关研究大多是未区分企业特征来对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检验①。2006年,区分技术性和非技术性无形资产考察了不同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并初步对比了高新技术行业与非高新技术行业的不同。笔者认为,这代表着国内研究的深化趋势,而相关研究还需要从样本细化和研究范围的拓展来进一步深化。
根据如上的分析,本文选择了价值相关性这种研究方法来进行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实证检验。理论上,无形资产是高新技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支柱,并且相对于传统企业中的无形资产,具有更高的知识技术密集性和不确定性。而高新技术企业又代表着知识经济时代下产业的发展方向。于是,本文选取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为样本,推进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研究中样本的细化,并为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会计研究积累经验证据。而纳入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确认、计量以及披露的会计信息,不仅包括财务报表内的无形资产净额,还包括披露于财务报告附注内的相关会计信息。同时,会计信息纳入投资人的决策过程时,这两方面的信息应该是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的。笔者认为仅对净额会计信息加以研究,既不符合现实情况也不足以较为全面地认识问题。因此,本文不仅对表内披露的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研究,还对附注披露的无形资产相关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进行了研究。同时,对附注披露的无形资产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的研究目前在国内尚属空白,这也实现了相关研究的范围拓展。
二、研究假设和检验模型
根据来自现实经济社会的经验,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创造具有重要意义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在资本环境下考察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有用性,我国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基本显示其具有价值相关性。但在这些研究中,样本没有严格区分传统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传统企业由于技术、设备、工艺、生产相对成熟,企业大都处于成熟期,而且传统的会计原则更贴近传统企业的特点,所以在会计反映方面也由于长期的发展而较为完善,且投资者较易看透会计信息,从而会计信息具有较好的有用性。但对于高新技术行业企业而言,制度创新乃至企业、产品的创新都是其高额利润的源泉。从这点来看,无形资产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意义应该更为关键。但是,矛盾在于,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技术性、高成长性的同时,其不确定性也更高。一方面如果企业进行无形资产投资不当,就会使得企业价值与历史和现在业绩表现之间没有联系或是联系不大;另一方面,如果无形资产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企业具有长期效用的无形资产投资,那么就会出现高新技术行业中会计信息的歪曲反映,使得会计信息对于投资者而言缺乏有用性。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会与传统企业(或者说不区分传统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不加区分时)无形资产的价值相关性存在不同,但是还不能据此推断其具体情况,故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
高新技术企业所具有的高技术性、高成长性更多的来自于研究开发方面的投入,即R&D支出。高新技术企业为了保持领先优势,必须不断改进原有技术或产品等等,这就需要大量的R&D投入,否则就意味着原有技术或产品的过时和落后,造成企业竞争力的丧失。因此,R&D支出的会计信息反映着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形成的重要环节。我国2006新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将R&D支出全额费用化变更为有条件的资本化,在理论上能使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得到更真实的反映,并且,基于R&D支出的这种重要性,投资者决策时也应该会关注R&D支出的相关信息。有关R&D支出的会计信息应该具有价值相关性。由此,提出假设2②:
假设2a:开发支出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
假设2b:计入损益的研究开发支出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
假设2c:计入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
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③反映了无形资产发挥作用时的价值消耗过程,其中摊销问题所引发的争议较大。起初出于简化的目的,无形资产摊销更倾向于使用直线法。但是,对所有企业的某一特定无形资产不加区分地采用直线摊销方法,会忽略它们潜在的巨大的经济不同点,由此会导致在利润表披露的无形资产期间内的价值消耗信息带有明显错误(Egginton,1990;Hodgson,Okunev和Willett,1993)。这是因为,与固定资产所不同,无形资产具有独特的价值驱动因素,由此导致在确定其有效使用年限,以及其在发挥自身潜力时的价值消耗方式时,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在新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被修订为后续计量的方法之一,要求根据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摊销方法,而把直线摊销法作为一种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并且要求根据预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是否可确定,区分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无限的无形资产,仅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单从理论上分析,新准则比旧准则在无形资产摊销会计信息方面应该更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由此提出假设3:
假设3a:在实行新准则前,无形资产摊销会计信息不具有价值相关性。
假设3b:随着新准则的实施,无形资产摊销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得到改善。
根据对这些假设加以检验的需要,本文对Ohlson股价模型加以修正,获得本文的检验模型。在无形资产价值相关性研究中,通常的模型修正方法是变量拆分。借鉴Ely和Waymire(1999),Bong H Han和David Manry(2004),以及Won,Sung and Gerald(2000)的研究,本文确定了用于检验假设1的模型1,检验假设2a和2c的模型2,检验假设2b的模型3,以及检验假设3a和3b的模型4。
模型1:Pt=α+β1BV1t+β2NIt+β3INTANt+ε
模型2:Pt=α+β1BV2t+β2NIt+β3RDCAPt+β4DEVt+ε
模型3:Pt=α+β1BVt+β2NI1t+β3RDEXPt+ε
模型4:Pt=α+β1BVt+β2NI2t+β3AMORt+β4DEPRt+ε
变量定义如表1。
三、数据来源和描述性统计
在研究中所选取的样本为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2005―2007年的年报数据。经过对文献的阅读发现,相关实证研究中对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选样,由于不是侧重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所进行的实证研究,仅从行业的角度来选样,这样的选样对于研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而言是不够精确的,虽然可以满足对比分析的需要,但如果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来研究就会因为界定标准的含糊降低实证结果的说服力。本文则以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标准为准来选取样本。在国家科技部联手国家财政部及税务总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对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进行了规定。由于数据的限制,本文选取了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样本。选取方法是先从截至2005年已经上市的公司中随机选样,再通过阅读2007年年报将年报中有明确声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因此而享受税收优惠或政府补助的公司确定下来作为研究样本,最终获得了125家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样本的数据主要来自于CSMAR数据库,其中R&D相关会计信息的数据通过年报的手工搜集获得。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处理。
对于这些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汇总于表2。
由表2来看,就会计信息来分析,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样本中无形资产净额绝对值的平均数和最大值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这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中,不断进行了无形资产的投资。但是每一年都存在无形资产净额的绝对值为零的情况,这与高新技术企业在理论上应该具有大量无形资产的特征并不相符,也许会阻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可能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仍然没有完全脱离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当前会计准则的制约,一些对高新技术企业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源等无法得到确认。三年中,无形资产净额绝对值的标准差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这说明在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无形资产规模的差距在逐渐拉大。
在所选取的样本中,选取存在R&D支出的公司作为本部分的研究样本,共获得了55家公司。从样本量上来看,虽然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在研究开发支出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现实情况却不甚理想。为了有针对性地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究,本文选取的是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为样本,即便如此,125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中开展无形资产研发活动的也仅有55家,仅占总样本的44%。
对于这些高新技术上市公司R&D支出会计信息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汇总于表3。
从描述性统计结果来看,标准差反映出样本公司所披露的R&D支出的总额与三项会计信息的金额在不同公司间存在较大的差别,这反映出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R&D投入规模存在不小的差距。从计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在无形资产净额中所占的比重可以看出,最高的达到80%,最低的为零。这包含了有关R&D支出的多方面因素,其中包括研发强度不同,研究开发进展情况的不同,对研发支出的处理倾向的不同,以及通过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能力不同等等。研究开发支出与销售收入的比率是通常用来衡量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研发强度的指标。可以看到,样本公司在研发强度上存在很大差距,最高的超过18%,但最低的还没有达到1%,平均水平也仅达到2%。样本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平均超过56亿元,即使最小的也接近2亿元,如果按照2008年新的认定标准,在这个收入区间上这个指标需要不低于3%,并且这是剔除了没有研发支出公司之后的结果,如果包括了这些公司,那么平均水平应该会更低。这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无形资产的自主研发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四、回归结果和分析
(一)表内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检验
从表4来看,在三年里,每股无形资产即使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也没有通过t检验。这说明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对于股价缺乏解释能力,在投资者进行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定价决策中缺乏有用性,即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净额的会计信息缺乏价值相关性,从而拒绝原假设1。这一结果与我国其他相关研究的结果并不一致,在此,再进行以下不同样本实证结果的比较分析。
从表5来看,在所有A股以及沪市A股两套样本下是显著正相关的,即具有价值相关性;在深市A股、信息技术企业以及本文所选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三套样本下则是不具有价值相关性的。
结合表6描述性统计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五套样本中无形资产规模由大至小顺次为:沪市A股、所有A股、深市A股、信息技术行业、本文所选高新技术上市公司,而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的强弱次序与无形资产规模大小次序大体呼应。由此可以合理推断,这可能是造成结果差异的原因所在。相比较,本该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企业构成的样本,理论上应该具有大规模的无形资产,但是不管是信息技术行业还是高新技术企业,全部表现出无形资产比重偏低的现象。其他企业无形资产规模反而会超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可能跟我国企业无形资产投资发展存在问题有关,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存在的“含金量”不高⑤,而这种问题会在高新技术企业中造成更大的影响,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依靠知识、技术等无形资产,其不足会直接造成无形资产总规模的下降;另一方面,可能跟我国无形资产会计研究的发展有关,虽然新准则吸纳了部分研究成果进行了巨大的变革,但是很多实质性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像高新技术企业中许多体现知识技术密集型的关键性的无形资产无法被确认或者无法合理确定价值,造成了这类企业中无形资产规模偏小现象突出。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国投资者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的不信任。
(二)附注内无形资产相关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检验
从表7和表8来看,除了计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RDCAP)能够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计入损益的研究开发支出和开发支出余额这两方面的会计信息均未通过t检验,说明在有关R&D支出的会计信息中,仅有已经被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才对股价具有解释能力,才具有价值相关性,是对投资者有用的信息。这或许表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投资者尚不能看透计入损益的研究开发支出以及开发支出项目的会计信息。故而,拒绝原假设2a和原假设2b,接受原假设2c。
同时,可以看到,计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与股价之间是正向的相关关系,并且得到了很高的回归系数。这说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无形资产具有极高的价值,预示着高额的未来收益,所以被我国投资者赋予了较高的估值系数。在反映R&D支出的会计信息中,相对于已计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所反映出的自创无形资产不确定性又恰恰是最弱的。从结果来看,这三方面的会计信息中,只有已被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才呈现出了显著的正相关,但即便如此,所表现出的也仅是一种较弱的显著性。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研发活动所具有的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损益的研究开发支出和开发支出余额在价值相关性上表现出了类似的性质。这或许说明,投资者并不能较好地通过会计信息了解到R&D支出进行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区别。在对年报的阅读中发现,这正是披露中内容模糊且详略不一之处。分析更深层次的原因,会发现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实施中,由于研发活动本身风险性的存在而需要大量的专业判断。笔者认为,准则的规定尚不足以增强投资者客观性和科学性的认识。在这种影响下,不免会削弱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
从表9来看,无形资产摊销均不具有显著性,而且显著性还呈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说明无形资产摊销会计信息越来越不具有价值相关性,并且新准则的应用也并未根本改变这种状况。故而,接受原假设3a,拒绝原假设3b。
虽然无形资产摊销的回归系数不具有统计意义,但是可以发现,在2005年的时候其回归系数为负向,但到了2006年、2007年反而转为了正向。本应是价值抵减项的无形资产摊销,在相关方向上却出现了扭转,这或许可以大致感受到其中存在一些问题,不过由于回归系数不具有统计意义,目前尚不能作出确切的结论,还需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佐证。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固定资产折旧与股价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显著性呈现了逐年提高的趋势,反映出固定资产折旧这一项与无形资产净额比较类似的资产备抵账户的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逐年提高。这说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信息在投资者决策中具有有用性,这或许也从侧面略微反映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式还未实现转变,最终的结果也将会导致无形资产会计信息在投资者决策过程中的有用性被极大地削弱。
五、小结
本文选取了因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税收优惠或政府补助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针对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内披露的无形资产净额会计信息,以及附注内披露的R&D支出相关会计信息和无形资产摊销会计信息,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无形资产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
【关键词】 资产减值 新会计准则 旧会计准则 比较
我国自2001年起便注重将相关的会计制度落实到企业内,许多如委托贷款、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等减值准备被囊括在企业会计管理活动中。但实际推行中发现部分企业将这种资产减值会计制度作为盈余的一种手段,通过“减值冲回”以达到获利目标,对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在此背景下,新会计准则便于2007年实施,其引入计提资产准备内容,确保企业资产管理更为规范。然而新会计准则引入后,仍可能滋生其他如无法计量可收回额等问题,需采取相应的策略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概述
1、资产减值会计概念界定
关于资产减值会计,根据我国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将其界定在以会计信息可靠性为基础,通过财务会计将资产减值情形充分反映出来,并进一步计量、确认与披露减值情况。事实上,资产减值会计更注重对比与调整,其目标在于确保企业资产账面价值更为准确,为实际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靠借鉴。需注意的是若企业经营运转较为稳定,即使通过重新评估资产价值,也不会影响到企业乃至市场物价变动,其强调在原有资产价值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将负债表内资产金额控制在实际资产价值范围内。
2、资产减值会计的相关理论
资产减值会计所囊括的理论内容主要体现在会计目标、资本保全等方面。其中会计目标方面,要保证能够正确反映受托者责任落实情况,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会计目标理论中对于计量属性问题,往往将历史成本计价作为主要模式,但由于计量中难以判断减值信息是否准确,所以在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也应着重考虑,对于难以满足可靠性要求的信息禁止进行披露。从信息使用者角度,会计目标理论强调将具体的决策参考意见提供给使用者,尤其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准确性更应得到保证。另外,资产减值会计在理论上也体现出资本保全理论,其主要从财务、实物两方面出发进行资本保全。所谓财务资本保全,可将其理解为扣除利润分配、出资后,确保相比初期净资产,期末净产值与其等同或超出许多。而实物资本保全指扣除利润分配与本期出资后,确保相比初期实物生产能力,期末生产能力与其等同或超出许多。
二、基于资产减值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分析
新会计准则是财政部于2006年提出,在2007年年初开始具体实施,其是对旧会计准则中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进一步完善,要求在资产实际价值状况得以反映的基础上将其中潜在的风险体现出来,这样信息使用者可以直接结合会计信息做好企业市场环境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经营发展策略。对资产价值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从适用范围角度
我国财政部门自1998年以来为规范市场发展环境,注重从各角度包括无形资产、存货、投资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提出相关的会计准则。这些准则内容主要提出认定资产减值、计量可收回额、确定损失情况以及采取相应的处理减值措施等要求。尽管在准则中资产减值范围扩大至八项,但对于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仍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准则内的要求很难实际指导企业管理活动,而且未将具体资产减值准则囊括其中。相比之下,新会计准则在原有旧准则中无形资产、减值处理、存货等进一步完善,而且提出资产减值处理的具体范围包括企业商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以合营企业中的商誉为例,减值测试需保证一年开展一次,并使其向资产组合进行分摊,这样才可完成减值损失的准确确认。除此之外,新会计准则中也明确指出除对于有特殊规定的资产外,企业所有资产都应在披露中真实反映出来,避免在企业中形成更多不良资产。
2、从资产减值判断标准角度
以往旧会计准则中并未统一界定减值标准,在实际判断中多依托于会计人员的主观经验,体现出明显的随意性特征。而新会计准则实施下,要求资产检查工作需在会计期末时开展,及时发现存在的资产价值问题。若资产减值问题未出现便无需对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另外,对于旧准则中提出的资产减值认定标准,新准则也对其进一步细化明确,包括:第一,在整个市场环境以及企业经营中的技术条件、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时,企业经营管理受到一定冲击,此时便需做好资产减值认定工作。第二,当市场环境中资产价值呈下跌局面,且通过资产市价预测发现下跌将持续很长时间,此时需做好资产价值认定分析。第三,当企业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或资产实体已受损,要求进行资产处置。另外,除无法确定无形资产如商誉之外,新会计准则提出对于所有资产一旦有减值迹象便需依托于具体判断标准进行测试,结合资产减值问题实时分析可能出现的后果,这样可使实际判断资产减值的成本得以减少。
3、从计量可收回金额角度
关于可收回额计量问题,首先可引入具体的实例,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前,我国某上市企业长期连续三年处于退市风险状态,对此该企业在2002年宣称上半年净利润达到162.62万元,所面临的风险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缓解,而在第三季度开始,其财务信息报告中显示的净利润竟高达1369万元之多,由此便引起业内人士的猜疑。在实际分析中从资产减值准备角度出发,可判断其存在的问题,如表1所示,可揭示资产减值的主要信息。
从表1中可看出企业在2001年上半年的减值准备中冲销95万元,但在全年财务报告中显示减值准备计提数额为1812万元,由此可判断企业在扭亏过程中对减值准备数额进行上提,最终在2002年使扭亏难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这种操纵利润在2006年以前是企业用于盈余管理的主要方式,尽管危害程度小于虚构交易,但仍使信息使用者决策受到影响,不利于市场环境下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这便是旧会计准则应用下存在的主要弊端。新会计准则提出后,其指出一旦确定资产减值便禁止进行转回,避免企业通过对资产减值准备的随意操纵而达到利润获取的目标。除此之外,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现金流量的预计等各方面进行明确,其在旧准则中并未体现出来。
4、从公允价值引入角度
公允价值除在计量可收回金额方面有所涉及外,也是以往解决商誉直线法摊销问题的主要措施。从旧准则中可发现,当企业为合营性质时,在相应的年限内应平均摊销商誉,这样商誉实质便作为企业重要的资产,在企业长期发展中商誉价值很可能存在损耗问题。但需注意商誉作为无形资产,本身难以采取价值估算形式,而且企业商誉损耗问题发生的概率并不高,更无从谈及企业商会产生现金流量。对此,在新会计准则中要求对于商誉要求每年应保证一次减值测试,并在测试过程中以商誉实际账面价值为基础向资产组进行分摊,整个分摊过程要求结合资产组公允价值。这种方式的引入不仅对计量收回金额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而且在计算过程中可有效预测现金流量。
5、从信息披露角度
企业资产减值披露是相关利益群体与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对企业发展与市场环境分析的指导性内容。但旧准则中对于资产减值披露,主要对资产减值准备年末、年初以及整体变动情况进行披露,很难使信息使用者获取有效的信息,而且为企业操作利润手段的实施提供极大的便利。而新准则实施下,不仅要求对当期损失情况进行确认,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累积情况都需被提取出来。若资产减值较大,应将确定可收回额等信息在披露中显示出来,这样可保证信息使用者对于企业资产情况的了解更加充分。
三、新会计准则推行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解决旧准则弊端的重要策略,但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体现:一是资产组方面的弊端。对于资产组,其是现行国际会计准则中采用的主要管理方法,但我国大多企业尤其中小规模企业在资产组引入下很可能出现分配工作量过大或划分不合理等情况,为计提带来不利影响。二是计量可收回额存在一定的难题。由于在计提过程中需将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都考虑其中,很多企业在现金流量预估或公允价值公允性维持等方面很难实现,实际操作难题较多。三是仍存在一定的利润操作空间。新准则的实施并未完全将利润操纵问题全部解决,如典型的短时间内投资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等都可作为操控的方式。对此,在实际完善中首先需从市场环境出发,确保企业资产公允价值得以保证。同时,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提升也是新准则有效推行的基础,会计人员除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外,还需能够结合企业发展状况与市场变化进行资产减值的分析与判断,并要求会计人员在职业道德水平方面不断提高,以此达到会计信息质量得以保证的目标。另外,应强化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力度,使企业盈余操作动机得以削弱,使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更为规范。
四、结论
资产价值新会计准则的提出是解决旧会计准则弊端的关键所在。通过对比分析发现,无论从适用范围、减值判断标准、计量可收回额、公允价值或信息披露等角度,新会计准则都具备极为明显优势,可起到抑制企业盈余操作的作用。但在实际推行中仍存在一定的难题,要求在未来发展中注重做好人员培训、设计加强等工作,促进企业以及整个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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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中小企业的界定还没有统一的标准,现有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三种:实收资本、职工人数、营业额或销售额。针对这几个标准,大多数国家选择其中两项作为衡量指标,少数国家将三个指标都作为参考。我国将中小企业定义为:在我国国内创建的“不对外筹资、运营规模小”的组织。“不对外筹资”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及债券。“运营规模小”参照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暂行规定》。这套标准分行业按照企业的职工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对中小企业进行了界定。我国的中小企业由于所有制结构单一,受制于投资来源渠道,因而普遍缺乏资金,限制了其拓展市场的速度和能力,最终影响经济效益的提升。另外,人才匮乏也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国内的中小企业缺乏人力资源规划,没有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难以留住人才、开发人才。中小企业还存在管理落后,信息化程度低的问题,这也制约了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资金管理概述
资金管理,是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参照资金运动的规律,针对企业资金所开展的管理,目的是有效处理不同资金之间的关系。资金管理是对企业的资金流、资金的调度、运转和结算进行的全面管理。资金管理的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和现金流管理。筹资管理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多种筹资渠道,筹集所需资金的财务行为,筹资管理需要企业降低筹资成本、减少风险。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投资管理不仅包括与证券有关的金融活动,还包括购置固定资产、采购及存储流动资产等经济活动,不仅涉及资金当前的合理使用,还包含资金未来的有效配置。资本运营是将本企业各部门不同类别的资本进行重新组合和运营,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组合,实现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资本运营的最终目标。现金流管理是对企业现在和未来期间现金流的数量和时间安排的预算、规划、实施、控制、信息交流及上报等。我国中小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过程中,要重视树立风险理念、成本理念和效益理念。风险理念,是首要指导思想。由于企业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存在不同风险,资金管理必然与风险密切相关。成本理念,是要求企业在保证低风险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企业资金的综合成本。经济效益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因而效益理念在进行资金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一般来讲,效益好就是低投入、高产出。
三、资金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融资困难。根据调查,国内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成功率比较低,融资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融资方面困难重重,高额的税收负担,中小企业盈利压力巨大,生存状况不容乐观。融资困境的产生,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内因方面看:首先,国内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总量少,经营效益不稳定,缺少担保;其次,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差,难以得到银行的信任;最后,部分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本身信用欠佳,存在拖欠利息或贷款方面的情况。在外因方面:第一,由于大型企业有一些中小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银行更倾向为大型企业提供贷款业务,存在明显的歧视现象;第二,贷款抵押环节冗长,费用名目繁多,贷款担保人少,使得中小企业难以及时获取所需资金;第三,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法律环境不够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有时机构重叠,有时无人问津,管理方面存在真空带。
(二)投资方面。第一,国内中小企业在进行投资时更偏向于具有短期效益的项目,忽视对企业内部进行投资。中小企业具有经营灵活的特点,随行就市,往往只关注短期利益,缺乏战略眼光,往往选择那些能够在短期内尽快收回投资并且收益较高的项目,忽视企业自身成长的重要;第二,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层缺乏财务管理理念和投资经验,忽视投资结构的优化,往往只重视有形资产的投资,轻视无形资产的投入。无形资产投资通常金额大、见效慢,但是对于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忽视对无形资产的投资,必然令企业丧失未来发展的强劲动力;第三,中小企业难以全面了解市场的情况,在涉及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方面缺乏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在决策时缺乏充分的依据,投资项目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资金耗费方面。首先,资金耗费控制的理念落后。只有加强控制中小企业的资金耗费,才能控制企业的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缺乏有效的控制成本措施;最后,由于人才缺乏,忽视研究现实情况,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成本监督机制。
四、资金管理策略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生存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的特点,因而在不同的阶段企业应该选择不同的资金管理策略。
(一)融资策略。中小企业的种子期,没有资金流入,存在多种风险,因而主要依赖于创业者自由资金或政府提供的专项基金。创建期,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小,前景不明朗,且面临多种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难以发行股票或从银行取得贷款,企业应该广泛吸收风险投资,与风司合作,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初具规模,面临的风险降低,抵押能力增强,因而债务融资成为此时中小企业的最佳融资方式,在合理的资本结构范围内,尽量扩大债务融资。成熟期的中小企业发展稳定,风险水平大大降低,此时可以选择在资本市场上市,以便筹集到更多的资金。
(二)投资策略。首先,中小企业在投资时,应该确定企业的使命,估计能够利用的资源,评估环境等影响因素,合理确定企业的投资目标和科学的投资方向;其次,根据项目的预测资金需要量,科学预测项目的投资额,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规划并严格执行;再次,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合理安排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投资比例,尽可能发挥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合理安排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关系,适当增加无形资产方面的投资,同时注重人员、技术、文化方面的投资,增强企业的软实力,从而全面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重新建与更新改造投资建设的关系;最后,加强投资环境分析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环境分析要求企业正确了解政治环境,准确把握宏观政策,有效评估微观政策,合理预测市场前景。投资项目分析则需要运用现金流量分析和贴现分析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
(三)资金耗费控制策略。首先,在对成本的事中及事后控制基础上,注重供应和销售环节的成本控制,将资金耗费控制提高到战略层面;其次,加强对资金耗费的全面控制,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相结合,从成本的预测、预算、决策、控制、考核等方面进行资金耗费控制,注重事前控制,将资金耗费控制提前至企业经营的前端;最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以满足资金耗费控制的需求,同时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我国《会计准则》第10条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表述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见,真实性就是如实反映,不得掩饰。当会计没有达到这个目标的时候,就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就是说,真实性的标准是:“如实反映”。不管会计规范如何,只要会计信息没有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即使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这类会计信息也是失真的。显然,将会计定位在完全反映经济真实,对会计及会计职责而言都是要求过高。会计受制于其存在的客观环境,且会计的基本前提如货币计量、会计分期以及权责发生制、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决定了会计在相当程度上必须依赖估计和判断,因为作为会计对象的许多经济现象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在数量上难以明确区分,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的摊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等,只能借助估计或上认为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处理,所以,许多会计信息处理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近似的,不是绝对真实的,更不是精确的。因而如果要求完全反映经济真实是无法达到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应该说真实是相对的,绝对真实是没有的。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原因归纳起来有:
一、会计制度缺乏统一性,会计信息不可比
我国过去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1993年7月1日后一般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执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了《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也就是说,现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其他企业仍执行199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货币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等)都应提取减值准备,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除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外,其余都不提取;《企业会计制度》将企业开办费、前期科研开发费一次计入当期损益,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却不是这样。由此造成股份有限公司与一般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可比。
正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不少上市公司在2001年中报和年报中声称受《企业会计制度》的产生亏损。可以说,清华紫光是受《企业会计制度》冲击最大的公司之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前期科研开发费不能资本化,也不能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逐渐摊销,只能在发生当期全部摊完;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这一规定突出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却有悖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这对于科研投入较大的高企业、IT企业影响较大。清华紫光正是由于深受《企业会计制度》的冲击,造成账面难堪,2001年每股收益-0.115元,作为上市公司中“蓝筹”象征的清华紫光的突然“变脸”,使投资者措手不及,股价从38 ~ 39元/股跌至18 ~ 19元/股。事实上,作为高科技企业的清华紫光在2000年上半年不论是本部还是下属子公司都处于投资高峰期,再加上大多数子公司都是2000年刚刚成立,还需要经过一个的、实践、试产、改进、稳定和成熟的过程,一次性将开办费和科研费计入当期损益,亏损是不难理解的。试设想一下,清华紫光若不是上市公司,仍执行原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也许每股收益不是负数而是正数。那么同样的企业因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其结果大不一样,其信息是不可比的,何为如实反映?
二、会计准则、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
由于各企业具体情况不一,会计准则只能对企业的会计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就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如:①企业对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这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有不同的影响,究竟采用何种方法才能“如实反映”?②财政部财会[2001]57号文件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何为“较高”,没有规定量化标准,固定资产预计残值、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等都由企业自己决定。这种职业判断上的模糊性是双刃剑,若会计人员职业判断不够准确或企业有不良意图,那么此准则有可能成为企业合法操纵利润的工具;③《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货币资金以外的所有资产发生减值时都要提取减值准备”。应该说计提减值准备赋予企业更广阔的空间,目的在于使企业更稳健地确认当期收益,更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在理论上更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是,不可否认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新问题:如何界定资产价值,如何计提减值准备,按什么比例计提,都没有绝对的标准,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而判断所依据的条件和衡量的标准各不相同,这就可能造成企业管理者、会计人员利用这种会计的随意性和具体项目的伸缩性,以及合理合法的带有偏向性的假设来歪曲财务报表上的利润,使之成为企业盈余管理的手段,使会计信息有意或无意地无法反映真实。
三、会计规范不完善
我国会计规范改革的历程遇到了我国转轨经济所特有的困难,如:因产权问题和改制不彻底造成关联交易泛滥,关联交易、债务重组变成了上市公司欺瞒市场监管者和投资者出其不意的制胜“法宝”。1999年度许多上市公司根据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将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清偿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使绩差公司“乌鸡变凤凰”的债务重组实际上变成了报表的重组,变成了企业调节、操纵利润的工具,其会计信息的失真,应该说是“准则”为其开了方便之门。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面临严峻的挑战,针对这种情况,为了堵塞这个漏洞,财政部不得不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将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清偿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使那些想通过重组获得非持续性收益而粉饰业绩,以图上市、配股或避免摘牌的企业不再有机可乘。
四、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落后于会计实践和经济行为的创新
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准则作为操作的依据,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加入WTO后,知识经济对企业无形资产这一会计要素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从会计角度看,知识经济的最大特点是无形资产占企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加,对一些高科技企业来说,它的比重甚至位居企业资产的首位。因此,无形资产的全面计量、核算、反映成为我国加入WTO后企业会计必须开拓的一个新的业务领域;人力资源会计、责任会计也将在企业中得到实施。可遗憾的是,直到现在,我国的会计制度在有关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会计方面还很薄弱,有关的要素还不能在财务报告中得到反映,这样的财务信息很难说是反映了经济真实。
五、事项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会计事项是指一定状况下的最终结果是利得还是损失,只有在发生或不发生一个或若干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确认。其中包括:与信用有关的事项,如应收、应付款项;与时间有关的事项,如外币业务中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导致资产、负债发生相关变化;与变化有关的事项,如利率、物价变动指数等。这些会计事项,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对其信息的披露没有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够具体,在会计实务中,这些的处理更多依赖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由此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使之难以反映经济的真实。
综上所述,要遏制会计信息失真,建立会计规范体系,完善会计制度势在必行:
1.要建立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WTO设立协定第16条第4款规定,所有会员国的法规应与WTO的国际规范一致。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16条具体会计准则,但大部分仅限于上市公司,其他企业尚未应用。2000年12月29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其他企业仍执行分行业会计制度,这就使不同行业的企业可以按不同的制度来提供会计信息,这与WTO要求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实行国际的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不相适应。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建立统一的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规范体系。
2.加快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步伐,并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我国目前已修订或制定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16条具体会计准则,这些准则的制定和实行,促进了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向健康、良性方面,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数量上,国际会计准则目前已制定了100多个。前不久财政部确定进一步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步伐,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会计准则体系,使会计核算“有法可依”,并缩小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之间的差异,推进中国会计准则在大多数重要方面符合国际会计惯例,提高中国企业尤其是公司制企业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
关键词:碳排放权;会计确认;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引言
企业碳排放权作为企业内部的一项无形资产,在企业的发展和运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体系尚不成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和社会的进步,因此,加快解决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问题势在必行。本文将主要研究提高碳排放权会计确认的有效措施,为企业碳排放权问题提供方向。
一、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的相关概念
关于碳排放权的实质与定义,不同的学者以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了规定和解读。王小龙在对碳排放权的本质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之后,提出排放权属于“环境容量使用权”。排放权最初被划分为经济学领域,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对排放量高的企业进行经济惩治,从而达到环境管理的目的。而且,这项制度最初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由经济学观点导出,并经科学系统的数学方法进行验证,在大量的实践案例中发现其具有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由于学科本质与内容的差异,目前对排放权的划分与界定仍不明朗,但经过法学学者的努力,排放权已经被列入法律学范畴,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会计确认工作是会计信息核算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财务会计理论的基础,其具体是指将相关会计信息进行科学记录并纳入会计信息报表的过程。
二、企业碳排放权使用的会计确认内容
1.碳排放权的普通使用
企业应对企业的碳排放量进行会计确认,从而客观反映碳排放权的权利流失过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将无形的碳排放资产转化成产品开发和销售,因此,可以根据无形资产的流失情况确认资产或价值转移的多少。在实际运营中,可将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和成本进行综合比对与分析,真实体现价值转移的具体情况,对于成本为零的碳排放权,可不将其对应的碳排放量计入考虑范围。
2.碳排放权的节约使用
在对碳排放量总量的宏观调控下,企业在年底时的排放量仍小于分配额度时,属于碳排放权的节约使用。由于在碳排放权交易开始,政府强制介入,根据市场行情与经济发展状况,对排放权的价格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碳排放权使用制度,因此,一般情况下,碳排放权不会出现大幅贬值的现象,会计在进行财务信息处理时,不必对此资产做减值预算。
3.碳排放权的过度使用
碳排放权虽然具有一定的经济属性,可以采用资金购买的方式获得,但是这种购买权利要保证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一旦企业超出了法律界定的范围,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义务,政府将按照排放标准和会计准则强制对企业进行罚款,或者强制企业在市场上购买一定的碳排放权。
三、提高碳排放权会计确认的措施与对策
1.以产权保护为导向建立健全会计确认制度体系。
党的第十八届三中三中全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并推广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以企业的利益保护为基本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长期目标,严格参照碳产权和碳财权之间的内在系统联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确认准则,有效推进碳排放产权的有序进行。同时,企业在制作信息报表时,应将环境信息列表中的相关信息或款项按照一定标准加入其中,综合反映当月的收益情况与财产分配。例如,成本开发、增值收益等。这有利于为企业管理者对碳排放权的利用和投资提供方向,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大有裨益。因此,要尽快制定科学系统的碳排放权会计确认制度体系,促使碳排放权的财务信息趋于清晰化、透明化,增强会计信息决策的高效性。此外,要加强碳排放产权的监督力度和执行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促进碳排放产权制度的顺利施行。
2.增强碳排放权会计准则的稳定性、大众性,建立实用的会计模式
碳排放权交易是全世界正在面临的难题与挑战,由于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在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确认方面发展进程各不相同。我国现属于发展中国家,碳交易市场刚刚建立,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制度与计量制度发展比较缓慢,相应制度体系仍不完善,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过程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所以,我国可以与发达国家联合或采用碳排放投资的方式,既保证了双方减少温室气体的义务的完成,又增加了双方经济流动性的增强,对推进我国碳排放权会计确认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具有指导意义。此外,可以将会计确认过程分为消费方和投资方,采用原理机制相同的会计科目,为碳排放权会计确认制度提供理论支持。
3.与其他环境资产会计保持一致性
为了有效促进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应仅仅考虑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问题,还应严格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环境资产的会计处理。例如,对碳排放权的资产会计确认可以借鉴排污权、弃置权等环境资产的处理机制,按照资产分类的标准,排污权与碳排放权的资产性质相似,同属于环境资产,且国内排污权的起步较早,历史久远,相关制度与体系较为完善,因此,碳排放权的相关核算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排污权的会计科目计算,根据环境资产――排污权的机制,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体系。
四、结语
综上所述,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问题在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运营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跨国企业成为联系世界各国关系的桥梁,因此,企业要积极实现绿色环保,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现企业利益的同时,为控制全球气候变暖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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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韩国薇.碳排放权初始会计确认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2011 (20):89-92.
[4]张彩平.碳排放权初始会计确认问题研究[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11(04);103-105.
一、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现状与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导致数据统计不准确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都作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这是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制定的,目前来看已明显偏低。但在国家未出台新标准前,必须按照此标准认定,造成了单位大量的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被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从而导致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大,增加了固定资产数据统计的不准确性。
(二)固定资产新旧程度无法准确反映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随其使用而改变。实际情况是,许多事业单位(如高校、科研、医院等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多、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快,它们虽然在形态上仍然保持完整,性能上也能达到当初设计的水平,但是由于技术进步,更新换代产品不断涌现,使这一类固定资产的技术寿命大大缩短,使用价值也相对降低。随着这一类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日益加大,无形损耗显得尤为突出。
(三)事业单位所耗成本无法客观真实反映现行高校固定资产在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账面上固定资产价值始终是其购买时的原始价格,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实际价值。另外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核算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考虑本部门的需要,极少考虑资产的运行效率,购置后资产利用率低,直接导致资产闲置和资金浪费。因此只有通过计提折旧、核算资产成本方式,才能进一步挖掘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不利于高校进行绩效考核现行制度规定: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在固定资产核算中不计提折旧,固定基金也由于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而虚高(即净资产虚高),专用基金中修购基金的提取并未引起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任何变化,却使净资产中既包含了固定基金,又包含了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不适当地夸大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这些信息的不真实和缺失不利于对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二、固定资产原值核算
(一)固定资产入账的单价标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变化,目前商品单价都在相应的提高。固定资产尤其是电子设备更新及报废的速度也有相应加快。因此,会计核算也应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固定资产单价的确定相应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相应缩短。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高校的固定资产单价确定也可以相应提高到2000元,这样不但能减少其核算的范围,同时也适应了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
(二)固定资产入账原值的确定一是外购的固定资产。新制度规定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二是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成本构成是由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三是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比照同期、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四是盘盈的固定资产。盘盈的固定资产按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入账五是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入账。
三、计提折旧补偿机制的建立
(一)建立折旧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补偿机制通过折旧费用成本化、产品出售收益化得到实现。而高校“生产”的是准公共产品,“生产”中耗损了固定资产,理论上应由消费者买单,但在国家作为高校的主办者,作为投资主体,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的前提下,耗损的固定资产价值,只能从主要受益者――国家和政府获得拨款补偿。因为财政性资金(拨款和学杂费)已占学校总收入的九成左右,且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因此折旧补偿来源只能是财政拨款。基于此,我们提出带帽下达“折旧补偿拨款(额度)”的设想。国家对高校固定资产“折旧补偿拨款(额度)”的多少,一定程度上代表国家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力度、补偿速度。若国家投入高于折旧速度,高校才有发展速度,若低于折旧速度,只能是维持或后退。
(二)计提折旧的可行性 一是国有资产大清查为强化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提供了条件。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清查为制定高校固定资产折旧提供了第一手素材。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清查结果分门别类地制定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标准(包括已完工朱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二是带帽专项可纳入部门预算,并与“折旧补偿拨款(额度)”建立对应关系。每年的财政拨款指标中,都有下达的专项(课题)拨款未纳入部门预算,而专项拨款经费(包括基建财政拨款)又多以购建固定资产为主,财政可将专项拨款与固定资产折旧挂钩,要求学校互为参照,分别编制折旧预算和专项预算,将两个预算统一于部门预算一张表,或要求学校先行编制折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在随后编制的专项预算中,要求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折旧预算。三是我国高校财务、资产管理水平日益提高。部门预算制度已在高校实施多年,计算机技术及网络管理平台也日臻先进,配套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也越来越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越来越多的高校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质保障、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