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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从总体看,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区经济的比重持续升高。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GDP实现11579.1亿元,比上年增长8.1%,高于同期GDP增速0.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达到了64.2%。分盟市看,鄂尔多斯市总量最大,为2979.8亿元;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四个盟市的增速均超过了两位数,分别为12%、11.5%、11.5%和10.4%;在比重上,鄂尔多斯市的比重超过了70%,乌海市等5个盟市的比重超过了60%,除兴安盟外,其余11个盟市的比重均超过了50%。
非公有制工业增速和比重提升较快。2015年,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4%,高于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2.8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了67.7%。当年全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89.5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94.6%。面对同样的市场环境,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效益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充分体现了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具有的经营负担相对较轻、方式灵活多变的优势。
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7837.11亿元,占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7.4%。从项目数看,全年在建施工非公有制项目数8188个,占施工项目总数的48.3%;其中全年新开工非公有制项目6141个,占新开工项目总数的48.4%;全年共有7005个非公有制项目投产,占投产项目总数的49.8%。民间资本投资优化了原有的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格局,已成为投资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成为消费市场的“主阵地”。在消费领域中非公有制单位增长较快,成为了“主阵地”。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54.3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3%,高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8个百分点。全区销售额在亿元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达396个,比上年增加13个;其中,销售额亿元以上的综合市场44个,比上年增加4个。贸易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大型的批发零售企业和综合市场数量继续增加,向规模化集中。
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就业,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5年,全区城镇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达536.47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达75.7%。其中,在私营单位从业人员168.09万人,占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的31.3%;个体户为248.24万人,占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的46.3%;在其他单位从业人员120.13万人,占非公有制单位从业人员的22.4%。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区税收的重要来源。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已成为全区税源的重要保障。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纳税额达1480.07亿元,占全区税收总收入的68.3%。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及自治区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政策措施的陆续出台及落实,较上年相比,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纳税额也在明显下降。非公有制经济纳税额比上年下降11.8%,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较上年下降了12.5个百分点。
二、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国家和自治区各方重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国家层面,近几年,国家多次下发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如被称为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旧36条”等,为各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导。自治区层面,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成立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情况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2013年,自治区出台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简称“70条”)。2016年7月,又对《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作了修订。国家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推动了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经济发展多年积累所奠定的坚实基础。近几年,我区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经济保持了中高速增长,不断迈向中高端水平。农畜产品加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都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推进实施,产业集群化发展稳步推进,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
各项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为了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破除制约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制度束缚,国家和自治区明显加快了各领域的改革步伐。在打破垄断、医疗卫生、教育公平、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内部竞争机制的引进,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各项建设和运营之中。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推进,部分行业的垄断局面已逐步被打破,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拓宽了领域。
三、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结构不合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内部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传统行业比重偏高,新兴服务业涉足不多,金融保险业、垄断行业比重低,流通服务型企业多而生产型企业少,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仍处在以资源开发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下端。分区域看,呼包鄂地区集中了全区近一半的个体私营企业。如鄂尔多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发展程度最低的兴安盟与鄂尔多斯相比总量相差十几倍,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两地也相差近30个百分点。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质量不高,特别是有影响力的大型非公企业数量不足。当前,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虽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经济体量中的占比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也不低,但全区的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达到一定规模和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中型非公企业数量偏少且竞争力不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层次较低。如由全国工商联编制的“2015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内蒙古仅有12家企业上榜,仅占2.4%;其中排名最高的我区企业在全国也仅排第80位,且是唯一一家进入全国百强的我区企业。另外,在这12家企业中,也呈现出以资源能源型企业为主的行业分布相对单一、涉足新型产业少的特征。
县域经济发展滞后,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二者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关系。县域经济的充分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现阶段,全区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完全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土地、信贷、资源、技术等方面的需求,生产要素供给紧张。
非公有制企业素质不高,创新能力不强。集中表现为“两低一少”:整体发展水平低。非公有制企业结构单一、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以初级加工和服务业为主,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利润空间小,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非常少,大多数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普遍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较弱,非公有制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专业人才少。不少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尤为急迫。
非公企业普遍存在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不够,转型升级能力不强的问题。当前,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传统资源能源开发、中低端加工制造、传统服务业等领域的居多。不少非公有制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行业创新升级的要求,表现得无所适从、疲于应对,不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尚不能很好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无法充分适应时代和市场的需求,甚至存在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四、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将继续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突破、新跨越。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2013年2月,我区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各盟市、旗县(市区)也都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形势任务,明确工作思路,谋划专项规划,研究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从全局和宏观层面上进行总体把握,对具体问题进行微观指导。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强化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的协调服务职能,把事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服务内容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中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及时补充、完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增强政策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完善政务服务环境。党的十要求“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应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营造非公有制经济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评价、努力完善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司法环境等。
营造良好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区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重点是放权,放松管制,承认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二阶段的重点是让利,简化办事程序,减轻各类税费负担;第三阶段的重点是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开展信息提供、创业指导、技术咨询、法律支持、维权帮助等方面的服务,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以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并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良性发展。
近年来,自治区加强平台与载体建设,拓宽平台的服务范围,提高平台的服务功效。继续清理阻碍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化发展的行政性审批事项,开放民间投资领域,破除阻碍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等体制障碍,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以及金融服务、保险、现代物流、文化产业等新兴服务业领域,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和国有大项目建设,营造促进非公有制企业高效、公平、可持续发展的政务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年国务院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103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了解各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现就报送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运行的基本状况
(一)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二)规模以下中小工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户数、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及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从业人员的比例;
(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亏损企业数、亏损额及增长或下降幅度;停产、半停产企业户数和从业人员数;
(四)当前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趋势,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以上数据截止时间*年9月底。
二、*年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套法规、政策和措施情况(已出台的提供复印件);
(二)在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三)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促进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方面的典型做法(1-2个);企业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积极调整结构、优化升级,克服困难,用于开拓和创新的中小企业典型1-2家(典型事例材料另附);
(四)各地在信用担保、信用服务、融资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结构调整、对外合作、市场开拓、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加强企业管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见附表);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措施建议。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一)2009年工作重点、主要部署、落实措施;
(二)2009年发展预测。
关键词:建筑经济建筑行业发展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需求的提高,建筑物行业不断进步与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如何有效促进建筑经济的发展,使其顺应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现阶段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建筑经济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与意义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共存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的建筑经济建设有利于给予公有制经济更多的经济空间,增加社会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有利于私营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不断促进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私营经济的竞争实力。
二、我国建筑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国社会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发展齐头并进。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国的竞争行业,目前私营建筑经济占据的建筑经济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正处于不断的飞速发展之中,而国民建筑经济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少,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下,私营建筑经济的竞争将会加剧,竞争格局异常激烈,因此必须采取相关的措施促进我国建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建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公有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国有建筑企业以改制的形式进行建筑公司的新建,并将控制权交接给自身或亲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某些国有建筑企业的上层管制不明,片面的追求自己的利益,有时还会出现拖欠工资、工期延迟等现象,造成企业资金流动困难,使国有建筑经济受到严重损害。
(二)民营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民营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营者对民营建筑经济体观念理解不够到位,对私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能准确理解,导致企业之间过度竞争、恶性让利。由于私有制建筑的固有特点,目前我国私有制建筑企业融资力小、竞争力不够、扛风险能力弱,施工中的质量难以保证,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信用体系与公平竞争机制,严重制约了民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四、提升我国建筑经济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转变观念,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为了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必须要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合理控制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比例,促进国有建筑与私营建筑经济协调发展。首先应要转变对私有制建筑经济的观念,消除对私有建筑经济的歧视与顾虑,充分认识到私有制建筑经济在我国经济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发展并完善竞争机制,创造出私有建筑经济健康的发展环境,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发展利益;借鉴先进的技术提高建筑建设水平,实现私营建筑经济的改革;私营建筑经济企业还应对自身进行有效运行监管,结合自身建立相关的管理措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自身在社会建筑经济中的影响力政府还应对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放宽市场限制,对相对束缚的生产模式进行引导与改革,逐渐实现对私有建筑经济的宏观调控,使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更稳定、更健康,保证私有制建筑经济的规范发展,真正为社会的经济发展贡献出力量。
(二)促进公有制建筑企业的制度改革,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公有制建筑经济应首先大力发展企业员工,形成强大的集体经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投资,尽量减少或避免国有建筑经济份额掌控大的局面;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创新推动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变革,健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股份合作制的投资形式,比如对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兼并或者股份合作,将公有制建筑企业向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模式转化;实现产权的合并与改革有利于不断壮大建筑经济体的规模,聚集专业化的技术人才进行高科技的创新,提高科技研发的整体水平,实现小企业规模的扩大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上贡献更多的力量。最后还加强对经济政策的建设与完善,加强对建筑经济的监管,实现内外监管的结合,提高建筑经济运作效率;通过不断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建筑经济运行的规范性与法制性。
(三)参与国际竞争,加强科技创新,实现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建筑经济应不断面向国际市场,以国际贸易、工程等形式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进行建筑产业质量的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国际贸易实现稳定的资金流动;通过与国外建筑企业的互相联手,有利于建筑企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利用国内廉价而丰富劳动力,结合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有效地提高建筑行业的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通过与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进行承包合作,有利于我国借鉴相应的科学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科技创新对于一个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对建筑行业,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建筑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推动技术科技的不断创新与进步。
五、结束语
我们应很好地协调公有制和私有制建筑经济的关系,促进公有制建筑企业的改革,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不断推进我国建筑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提高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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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环境是非公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
近十几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目前已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所创造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有些省市还远高于这个比例;为一大批人提供了就业岗位,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税收贡献逐年增大;增强了市场活力,逐渐造就多元竞争的发展环境;适应了社会的多样化需求,提高了满足社会物质文化需要的能力,推进了市场繁荣。
在现实中,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发展最快、最为活跃的重要力量,它不是凭空形成的,而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日渐宽松、日渐改善的法制环境作为必要的保障。这个法制环境有四项重要的体现:首先是宪法几经修改,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宪法原则,也是最基本的法律依据。第二是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最具权威性的是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还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这些规定对非公有制经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其发展铺设了宽广的法律大道,是非公有制经济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法律总框架。第三是以宪法原则为依据,十多年来陆续制定了一批体现基本经济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促进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法律。比如,从以所有制立法转变到以责任形式、投资形式立法,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据以构建多元的市场主体;逐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度,日渐确立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法律原则;坚持推行市场的公平竞争,逐步形成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优胜劣汰的法定规则,这些法律规范的确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清除了许多制度性的障碍。第四是逐步形成了一批传导宪法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制度、具体运作体制、具体管理方式,直接影响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有些地区、有些领域营造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为宽松的环境,激发和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收到了成效。自从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涉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达四十多部,行政法规、法规更是数以百计,从市场主体、市场规则、资源配置、生产要素使用、权益保护、市场秩序等多个方面,创设制度,建立秩序,排除障碍,鼓励发展,有步骤但又是积极地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关系,营造能促进这种发展的法制环境。
当然,这样的法制环境形成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融合在一起的,现实的发展推动着法制建设,法制的建设又为发展提供保障并促进进一步的发展。历史的经验证实,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在一个日渐适应发展需要的法制环境中实现的,而实践也表明,一个从基本面能起促进作用的法制环境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应当充分重视这个环境的形成和改善。
营造更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
在我国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在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实施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不但要有相应的经济、技术措施,而且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营造更有利于其发展的法制环境。这个环境简单地说,就是指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以法律、法规形式出现,诸多制度性因素综合形成的外部条件。或者进一步地说,这里所指的法制环境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创业、运营、发展、权益保护等有密切关系的,由一系列法律规范或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外部条件,它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或者有直接影响。法制环境的这种特性,包括其内涵与表现形式,反映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外部条件的需求,对国家管理职能给予支持、保护的依靠,对其内在发展需求转化为发展现实的期待。这些都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有国家的支持、引导,而国家的政策方针则需要演进为具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也可以说,这是实施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
当前,营造更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制环境,应当树立的观念和应当遵循的原则为:一是从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和多层次的现状出发,立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对待所有制问题;二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发展生产力的基本所有制形式,两者不是对立的;三是应当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共同的规则,同样地受法律保护;五是一切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六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政府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事业,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创造良好条件。总之,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是坚持与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消除生产力发展的羁绊,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按照上述的观念和指导原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应当具体到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建立鼓励、支持创业的机制,为多种所有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励人们创业的积极性,消除由所有制造成的创业制度方面的障碍。
2、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在法律面前具有平等的地位,不以所有制的不同论高低,不因所有制的差别而受到歧视,实施差别待遇。
3、各级政府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按各自的职能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条件,政企分开,建立提高市场效率的机制。
4、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确立为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所需的优化资源配置的体制以及有关的调整、组合制度。
5、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公正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让合格的各类主体有机会进入市场竞争的领域。
6、建立全国统
一、开放的大市场,从制度上破除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保障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各类企业在统一的大市场中参与竞争。
7、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照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按各自条件自主配置生产要素。
8、各种所有制的投资权益受法律保护,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形成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受法律保护的环境。
9、形成鼓励、支持社会各种人才在各种所有制之间自由流动的制度,各显其能,公正地承认他们获得的成果,不因所有制的不同从制度上给予不公正的待遇。
10、形成鼓励、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从事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的体制,有机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11、推进形成公正执法的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都公平对待,遵循非歧视原则,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不以保护某一种所有制的权益而损害另一种所有制的权益为代价。
12、形成以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相结合为基础的,有助于维护法律环境的观念和原则,如法制观念、共同发展观念、公平竞争原则、平等保护原则、消除差别待遇原则等。
以上十二项内容是根据已有经验和现实需要列举的,虽然还不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全部内容,但也力求反映其发展的基本需求。在营造这样的法制环境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并不是要求为非公有制经济另立一套行为规则,另行制定若干从所有制出发的法律法规,而是应当强调一体遵从反映国家意志的共同行为规则,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对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也并不是企求去违背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宗旨,以一种差别待遇代替另一种差别待遇,消除一种制度的过程中又造成新的制度,只有这样才是符合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的。当然,从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就某些与所有制有关的特定的事项由国家立足整体利益统盘考虑,制定法律法规,这也是并行不悖的,总的目的是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当前法制环境不适应的九种表现
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与之相适应的法制环境,从而在肯定发展成就,感受一个较为有利于发展的环境的同时,又根据党的十六大的方针以及对进一步发展的期待,审视当前法制环境中不适应之处,就是一种发展的需要,并且在对这个法制环境的内涵作出分析的基础上,更有助于寻找差距,促进改善。
现实中反映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不适应主要表现于下列九个方面:
首先,在能对法制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观念上有一些是不适应的,比如,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模糊,对非公有制经济有偏见,以所有制划线论高低,思想没有能从所有制的羁绊中解放出来,观念上的滞后导致缺乏冲破制度的勇气,从而影响法制环境的营造。
其二,在一些领域、一些制度中仍然留有歧视性的规定,相同的事情、相同的行为,因为所有制不同就实行不同的待遇,比如税收、技术改造、财政支持方面都有事例。
其三,对非公有制的合法财产权益法律保护力度不够,私人财产权的保护制度不完善,侵害非公有制企业财物的情况较多,乱收费、乱罚款,自立名目伸手索要钱财,而一般的非公有制企业处于弱势,难作拒绝。
其四,市场准入不规范、不透明,对非公有制经济限制较多,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范围不一样,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自然垄断经营等领域,对非公有制进入擅自设立,增大难度。
其五,各类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缺乏具体的制度保证,甚至从制度上限制了平等使用,在生产要素的流动、配合上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比如在资金融通、土地使用等方面都还难以做到实际上的平等使用。
其六,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仍有不少障碍,在不同所有制之间仍存有束缚公平竞争的陈规旧习,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干扰建立全国开放、统一的大市场,往往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在竞争中求发展。
其七,执法不公,随意性大,一些执法活动中,未能使各类企业享有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权利,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当事人,会在执法中出现不同的结果,与之相联系,还有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更易于损伤以非公有制居多的中小企业。
其八,一些政府机构行政干预过度,审批事项过多,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环节繁杂重复,有些审批条件是针对所有制而设立的,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压抑了运营活力。还有些是该管的不管,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应当有作为的而不作为。
其九,有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缺乏职业道德,不讲诚信,不尽社会责任,搞不正当竞争,损害了自身的形象,招致社会的指责,降低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任程度,为营造促进其发展的法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应当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在营造这个环境的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在积累,而不适应之处会逐步显露,这是发展的轨迹,消除不适应部分,排除制度制定和实施中的弊端,将是进一步发展非公经济和推进法治进程的当务之急。
改善非公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十二条途径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前提,衡量这个法制环境的基本标准为,它是否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相适应,或者说它是否具体体现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这样的前提与要求,所要努力的是积极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完善更富有活力的、更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机制,完善相关的制度。当然,在作这样的努力时,大力倡导转变作风、更新观念是必不可少的,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它还不能代替法制环境的营造、制度的建设,包括制度的创新和消除制度。最佳的方式是作风、观念的倡导与扎实具体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地传导宪法原则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
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当前应当考虑的途径是:
1、完善规范市场主体的制度,保证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在现有的规范企业三种基本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
2、坚持实施政府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形成相应的制度,对现有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中歧视性的规定及做法尽快清理,废除陈规,创立新制,管理经济的各项举措立足于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3、积极营造鼓励创业的机制,特别是扶持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者创业,建立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便利,加强引导,方便设立,不在法定的条件外设置障碍、增添审批事项,从发展的起点上即改善环境。
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市场准入标准依法制定,公开透明,有关技术、质量、环境、安全等标准,各种所有制企业同样执行,对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自然垄断行业等领域严格执行法定的准入条件,消除地方、部门以至于个人设置的壁垒。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在市场准入方面各种所有制应当有同样的待遇。
5、完善对各种所有制财产一律依法保护的法律制度,包括各种所有制经济对各种企业形式的投资,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在各种经营中取得的合法经营成果,都在法律上予以同样的保护。出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非公有制财产的,应当建立法定的制度,依法进行,给予补偿。财产权的保护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的关键部分。
6、采取法律举措,遏制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行为,首先强化法律手段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禁止摊派,限制自立名目向非公有制企业伸手要钱要物。从制度设计上支持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严格防止一些机构滥用公共权力为小团体利益而侵害非公有制经济。
7、以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比如,完善担保制度,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放大担保能力,支持解决贷款难问题,鼓励民间资本设立社区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人才流动机制,引导人才进入各种所有制领域等,这些都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法制环境应有的内容。
8、完善已有的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增强可操作性。包括中小企业促进法中的扶持规定应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一些法律中已确定的平等竞争的原则,应当有可操作的制度保障;某些有利于推进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措施,需要明确实施途径,完善操作机制。
9、营造公正执法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增强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安全感、稳定感、信任感。在执法活动中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为非公有制经济排忧解难,对各类企业和当事人平等对待,依法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正常运营,不受侵害。
10、政府依照法定职能处理与各类企业包括非公有制企业的关系。维护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权益,企业有权依法选择企业形式、管理形式,有自主经营和投资决策权,政府不应违法干预甚至替代企业作出相关决策。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很不平衡与多层次,其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只要是法律所允许的,就防止过度干预,并承认其合理存在。
11、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在规范中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质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仅需要改善外部条件,而且需要自身增强运用这种条件的能力,适应发展环境的变化。各类企业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不应企求是非公有制经济而有例外,只应自觉地纳入法制轨道,立足于社会,参与公平竞争。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不断发展;从农业、手工业、服务业到建筑业以及新兴产业,门类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宽,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省市县1997年、2003年两次为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总量扩张、质量提高、贡献增加的良好态势。
一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全县上下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充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主体的转变;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副业,只能小打小闹到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业,必须发展壮大的转变;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被迫无奈、难登大雅之堂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积极主动、无尚光荣的转变。全社会基本形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到今年9月底,全县个体工商户已达1771户,从业人员2632人,注册资金2022万元,与1997年底的1033户、1349人、440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71.4%,95.1%和3.6倍;私营企业总数达46户,从业人员668人,注册资金2231万元,与1997年底的8户、84人、186万元相比,分别增长了4.75倍、6.95倍和11.53倍。
三是经营领域不断拓宽。从初期的商贸、餐饮、运输业等发展到加工、建筑、民办教育、网络文化、医疗保健等更加广泛的产业领域。目前,全县有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加工企业8家,民办中小学3家,民办幼儿园2家,医疗保健服务机构7家。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2003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立了专门机构,加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协调和管理。进一步改进了服务方式,完善“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为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开放、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近年来,通过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来我县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有4家,涉及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化等领域。
五是社会贡献不断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主导产业开发、促进资源配置、繁荣城乡市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平抑市场物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推动了国民经济全面发展。2003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6%,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6%。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其次对财政的贡献份额逐年增加。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到财政纯收入的25%。2004年1一9月份,缴纳各类税收471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40.2%。再次促进了就业。从业人员达到5500人,是国有企业就业职工的32倍,安排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1、一些部门乱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搭车收费。如工商部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强行收取个私协会会费和光彩入网费。按照有关规定,以上两项费用均属业主自愿交纳。二是利用税务发票征收事业性费用。如卫生监督所使用《陕西省延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发票》收取卫生知识培训费;质监站用税务发票收取材料测试费。三是在物价部门吊销收费许可证后继续收费。如消防大队收取的消防设施配套费。四是用收款收据、白条乱收费。如装璜办用白条收取某企业装修费;旅游局用收款收据收取旅游定点饭店制牌费,无收费项目和收费许可证;城关派出所用收款收据收取赞助费。另外,一些部门具有合法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但在收取费用之后存在不按标准服务或着根本不服务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加重了个体私营业主的负担,而且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优惠政策落实难。省、市、县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未能真正得到落实,有些部门没有真正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升到战略高度来认识,在工作中不是积极落实政策、创造条件,而是乱设卡收费。如:税收减免、返还政策没有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政策落实不够。还有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前置环节多,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机制,互相推诿、扯皮,导致政策悬空,无法落实。
3、非公有制经济质量效益不高、发展不协调。目前我县的私营企业中,销售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不到总数的20%,过100万元的只有4家。大部分企业的设备、工艺落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效益不稳定。从行业分布上看,餐饮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占企业总数的73%,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建设和经营性公益事业建设的民营经济很少,且发展滞后,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发展方面至今还是空白。
4、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困难。一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大。尽管金融业制定了一系列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法规和政策,但银行认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状况复杂,信贷风险过大,直接获利较小,普遍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惜贷现象。二是企业自身条件欠缺。不少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企业的信誉度差,可供抵(质)押的资产很少,缺乏进行融资的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剧了融资的难度。
5、非公有制企业的自身素质普遍较差。大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科学的决策,仅靠企业经理个人的思路决策,生产经营中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缺乏高素质的科技型、经营型人才。管理形式上以家族式为主,简单粗放,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企业的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三、对策及建议
通过广泛调研,我们认为,加快宜川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扎实实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应当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营造宽松环境,为非公有制经济搭建发展平台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舆论环境。要坚决摒弃“怕别人赚钱,怕自己吃亏”的观点,树立“你投资,我服务,你办厂,我上岗,你赚钱,我发展”的双赢观念,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舆论环境。首先要强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县委、县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要典型示范,加大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的个体私营户的宣传、表彰力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与广播电视局应联合创办电视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在电视台、报刊宣传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体私营户,让他们介绍经验,现身说法,真切地感受到光荣。第三要新闻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对违法违纪,有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设置障碍、制造摩擦的执法执纪部门和的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我县促进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下一步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优惠政策的落实。应由县委督查室、纠风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若干意见》及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解决相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操作性不强的政策再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2002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对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收费行为的意见》(宜发〔2002〕69号)至今落实不下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其束之高阁。要把督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形成一种制度,每季度督促检查一次,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首先要依法行政。这是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关键。要严格规范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应把各部门独立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尽量做到联合执法。一方面减少了对个体私营业主的干扰,在部门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监督,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集体办公”的形式现场解决个体私营业主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依法查处。建议由纠风办牵头,相关管理部门配合,建立违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个体私营业主对有关部门执法行为的评议制度,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违规和不落实《若干意见》的行为,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制的、行政的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第三要依法维权。要加强对个体私营业主依法维权意识的教育,为个体私营业主建立一条依法维权通道,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较快解决。纠风办要尽快建立个体私营业主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我县维权电话,并及时将个体私营业主投诉的单位或个人违纪违规行为予以纠正解决,维护个体私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四要依法经营。要加大对个体私营业主守法诚信经营的监督,特别是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如偷逃税款、证照不全、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等,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品市场的监管,教育引导个体私营业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二)优化产业结构,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发展领域
从宜川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取向看,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小城镇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石油工业配套服务业是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劲的重大策略。要通过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中来,一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围绕梨果业、草畜业积极投资兴办涉农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储藏业、营销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这样,既发展壮大了非公有制经济,又促进农民在产业化的多环节中增收。另一方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围绕以壶口瀑布为龙头的旅游产业化建设,深入挖掘黄土风情、黄河文化内涵,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同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三)创新经营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增添发展活力
个体私营企业要想求生存、谋发展,必须引入新的理念和新的机制。首先要创新管理,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投入到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产业化,创新管理模式,强化企业管理,真正把特色产业及品牌做大、叫响,让企业在激烈地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创新机制。要坚持产权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
(四)打破制约瓶颈,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发展后劲
制约我县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人才、资金、技术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人才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力支持。一方面积极引进人才。要不断强化人才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因素的认识,引导个体私营业主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从更宽广的区域、领域以提供更为优厚待遇的承诺,引进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是目前解决果业产业化、旅游产业化紧缺的高素质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最有效、最捷径的办法。在当前个体私营业主缺乏认识,不愿投入高薪聘请人才的情况下,可组建成立以“经营管理、科研开发、市场开拓”为主要内容的个体私营经济专家咨询中心,结合宜川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定期为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提供决策、科技、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引领我县非公有制经营业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另一方面要搞好人才培训。要积极组织个体私营业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利用各种方式全面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意识,同时建议采取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的形式组织和引导有发展前途的私营业主到有关大专院校接受定向培训。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身份、职务、工资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创办、领办非公有制企业。
二是建立融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要在改善投资环境的基础上,加大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域外资金来投资兴业,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中心作用,吸收民间资本和企业资金参与,增强信用担保能力,帮助解决小额度周转金借贷难的问题,从而降低金融部门的借贷门槛。不断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向社会的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资体系。
三是建立技术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要逐步建立起市场运作、政府扶持,覆盖全县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科研机构和人员兴办一批技术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信息等技术经纪业,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价格比较低廉的技术服务,同时,积极帮助、协调前景广阔的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新产品,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这次大会是区委、区政府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政隆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几位非公有制企业代表结合自己的创业历程作了精彩发言,表彰了一批非公有制经济明星企业、创业标兵和优秀个体工商户。在此,谨向获奖的企业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再讲三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区正处在全面奔小康,加快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我区调整所有制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发展后劲、增加就业岗位都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在“消除体制”、“放宽市场准入”、“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解决了一系列理论认识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可靠有力的政策保障。我们乘着这个强劲的“东风”,“放胆、放手、放心、放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是在用实际行动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二,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充分就业,解决移民安稳致富的必由之路。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移民安稳致富问题非常突出。上个月,总理视察*时,要求我们在继续做好移民安置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库区经济,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上,真正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靠发展,核心在就业。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从最初的“拾遗补阙”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不仅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活跃市场、增加税收、方便人民生活的生力军,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第三,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经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迫切需要。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基础是经济,关键是要有产业支撑。目前,*的经济基础薄弱,总量很小,产业“空心化”问题突出,与第二大城市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增创发展新优势,增强发展新后劲的问题十分迫切。大家对现有的财政状况是清楚的,要靠一个吃饭财政拿多少钱来投资兴办企业,发展产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浙江等地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振兴*经济、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活力在非公有制经济,潜力在非公有制经济。没有非公有制企业的大发展,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大发展;没有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成长,*的经济就没有活力和后劲。
二、突出重点,优化环境
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十六届三中全会给予了明确回答,关键是要“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政策不落实、环境不宽松、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营造环境
首先要积极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总体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广开融资渠道,切实落实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平待遇。对非公有制经济不能歧视,不能另眼相看,更不能排斥打压,而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各部门要尽快调整那些体现所有制差别或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政策和规章,把公平的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总之,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做法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
。
二是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加快交通、电力、通讯以及工业园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投资者营造更优的硬环境。近年来,我们集中力量抓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提升城市形象,目的就是为经济发展搭建平台、为创业者打造施展抱负的舞台。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致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打击形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
三是要积极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的合法行为、合法权益,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对欺行霸市、欺生排外、敲诈勒索等案件,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置,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对*的发展环境造成任何冲击和不利影响,努力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秩序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是要积极营造正确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尊重个体私营业主的劳动与创造,用正确的舆论为非公有制经济“正名”、“正位”,引导人们树立“创办非公有制经济光荣”、“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光荣”、“到非公有制企业打工光荣”的思想观念。大力宣传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社会氛围。
(二)抓好扶持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尚处于成长阶段,需要“扶上马,送一程,跑起来”。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各种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绝不允许打“白条”,要坚决兑现。在这里我想强调三个问题。一是开发区、乡镇要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有“走遍千山万水,吃尽千辛万苦,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的创业精神,大力招商引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二是搞好“六个结合”,选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切入点。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推进工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商贸繁荣相结合、与发展现代服务业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与推进对外开放相结合,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三是培育壮大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头羊”。采取能人带动、典型推动、政策驱动的办法,对有发展前景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在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快培育出一批龙头骨干。我区6万多失业人员中,能人志士不少,要鼓励他们发扬“宁愿苦干,不愿苦等;宁愿苦创,不愿苦熬”的精神,自谋发展,大胆创业,争当个体私营企业的“领头羊”。通过抓龙头,带龙身,促群体,使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充分涌流出来,使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在“一池活水”中突破性发展。
(三)做好服务
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是否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踏踏实实,真心诚意做好服务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你发财我发展,你得利我受益,你投资我服务”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革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二是坚决制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吃、拿、卡、要行为,从严治理“三乱”,全面清理向非公有制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项目,不合理、不合法的坚决取消,超标准的坚决降下来。三是按照“多支持不干预、多服务不设卡、多指导不指责、多协调不扯皮”的要求,下大力气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组织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关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全区上下都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一盘棋”思想,同心协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全面奔小康、建设大城市的重要战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做到长远有规划,近期有部署,年度有目标,部门有任务,措施有保障,结果有奖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问题,集中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决不能仅仅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工
作部署,区委、区政府都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保证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政策措施到位。
二是加强协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涉及到党委、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支持、全社会积极参与、企业自主发展”的工作格局。区级各部门、开发区、各乡镇(街道)都要以促进发展为己任,以服务发展为天职,打破局部利益、部门利益,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支持配合,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尽其责、各出其力。
三是转变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者最担心的是政策不落实,最害怕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作风不正,私心严重,不秉公执法。我们一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扎扎实实地做好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3年,我镇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达到4.5亿元;工业产值达到3.1亿元,同比增长28.99%;实现税金221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达到1.99亿元。
二、主要经济运行特点
(一)在国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我镇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职工和待业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壮大镇域经济和推动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劳务输出成效显著。成立了专门的农民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劳务输出的协调和统一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对农民务工人员进行相应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知识培训,提高其素质。全年实施阳光工程培训、青年农民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共计542人。积极做好劳务输出的组织与服务工作,引导闲散劳动力进行临时性、季节性农闲打工,积极为返镇农民工提供就业和创业条件,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用工管理等专项检查,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全年组织劳务输出2200人,创收3480万元。
(三)大力鼓励和扶持能人发展镇镇企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向建材、运输、加工、餐饮等领域发展,新增个体工商户28户,从业人员52人。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镇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把镇村两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并明确责任,强化目标,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抓。
(二)加大服务力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一是抓质量,促品牌。帮助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促使企业严把质量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打造我镇的名牌产品,提高知名度。二是抓基地,促增收。天堂村新型生态养殖合作社已逐渐形成农企利益联营机制,实现“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
(三)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积极开展工作。二是狠抓落实。认识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及时、准确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月报制度。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定期组织镇村两级领导干部、站所负责人、机动驾驶员、非矿山业主、企业负责人等召开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从而使广大干部群众关心安全、重视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四是加强监管,积极排查。全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督查8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82处,全部整改到位;对镇域内3处采石场、5处砖厂、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专人,进行常年监控。
(四)注重宣传,努力营造发展氛围。积极创造条件,注重宣传,努力营造发展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对全镇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行了详实、客观、准确的宣传,对进一步展示我镇非公有制经济的风采,树立非公有制经济新形象,促进公有制经济大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督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巡回检查,召开部分重点企业减负座谈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三乱”现象,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事业性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事项。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向企业开展减负普法宣传教育,宣传的内容涉及企业减负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四、2014年工作打算
2013年,我镇各企业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共同发展的方针,扎实工作,努力促进我镇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实现增加值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长11%,规模农产品增加值增长13%,税金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从业人员与上年持平。
(一)更新观念,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措施,立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上台阶。
3、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培育多元化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向国内外筹集资金。推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推动企业间经济协作,鼓励大企业对生产相关配套产品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提供垫付生产资金等形式的资金融通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
4、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发挥好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完善贷款定价机制,通过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对称性管理,扩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贷款。
5、进一步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建立担保业自律组织,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或互信用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
6、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证券业,积极整合成都的券商资源。采取积极措施,吸引国内外知名券商来蓉落户。
(十)完善土地供应办法。
1、非公有制企业在用地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用地政策。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公有制企业改革重组的,用地按照《成都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办法》办理。
2、非公有资本投资工业项目,应当尽量使用国有土地,在规划的工业集中发展区,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使用集体土地。
3、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享受我市用地扶持政策。全市范围投资2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中、远郊区(市)县范围投资500万美元或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用地,由市国土部门直接协调。其生产性用房项目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标准的50%收取。
4、鼓励加工工业等生产性企业修建多层厂房,节约用地,有条件的区(市)县可以对建多层厂房的企业进行适当补贴。
三、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
(十一)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质量检验、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商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
(十二)积极开展创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
(十三)支持开展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依托大专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和资助。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职工技能、技术等的培训,从“促进再就业”资金中给予补贴和资助。
(十四)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在政府采购中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扩大出口,到境外投资兴业,在对外投资、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对列入市重点出口企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五优先”,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交易会;优先安排国际市场参展补贴;优先安排出口退税和贷款资金;优先安排办理承兑汇票、贴现、进口押汇、打包贷款和封闭贷款;优先安排办理企业的业务主管和主要外销员出国、出境手续。对参加境外展览会、洽谈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按因公渠道办理出境手续。
(十五)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工商、金融、税务、建设、公安、法院等部门有关法人和自然人的各项信用记录资料,整合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
(十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买壳、参股等形式发展为上市公司。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利用外资和国外高新技术成果。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
(十八)推进专业化协作和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经营,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以中小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五、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九)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严格执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
(二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
(二十一)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或变相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禁止使用童工。
六、加强和改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监管和协调服务
(二十二)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加强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座谈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统计部门要改进和完善现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
(二十三)减轻企业负担。杜绝“老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制止“新三乱”(乱检查、乱培训、乱收费),进一步清理现有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有制企业强制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企业有权拒绝和举报无证收费和不合法收费行为。
(二十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控制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各种检查。各类检查应统一组织,禁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任何检查单位不得要求企业派车接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和馈赠,不得要求企业高管人员全程陪同。坚持罚教并重,重在规范的原则。在行政执法中,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违法行为,当事人能够及时纠正并消除不良后果的,免予或减轻行政处罚。引入行政指导、行政劝诫等新的执法方式,推行行政建议书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
(二十五)健全民营企业投诉网络。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发展民营经济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受理涉及行政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区(市)县也要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二十六)改革企业年检制度。试行“滚动年检”和企业年检免审制度。对获得市政府表彰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取得“C”标志的定量包装生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海关和检验检疫局一类管理企业试行工商年检免予实质审查,直接验照贴花。
(二十七)完善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除重点监控企业和一次性项目建设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的方式办理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
(二十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5-0076-02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1]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家从拓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各方面的支持[2]。但是,通过调查及有关资料显示,中国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工作不够规范,有的小型企业甚至没有建账,或类似于收入、支出的流水账记录,给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同时,也对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极为不利。
一、非公有制经济财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工作薄弱,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不全,会计人员流动频繁,会计责任意识普遍淡薄。据调查,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限于家族式管理方式,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财务人员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不高,有些企业虽然为了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聘请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人员担任兼职会计进行月末记账,至于业务的真实规范性,会计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同时,许多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一些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缺乏适当的决策核准程序和科学的财务预算体系;会计职责划分不明,部门间、岗位间缺乏相互监督机制;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不少民营企业只有纯粹的记账式会计,没有建立起计划、预算、统计、信息、审计的管理系统,对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管理工作极为不利。二是会计账簿设置不健全,会计科目设置及原始凭证使用不规范,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一些小型企业费用支出白条入账现象较多,而且现金使用量较大,影响了成本及利润核算的真实性,不利于企业进一步挖掘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潜力。三是存在账实、账表不符现象。四是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擅自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会计制度执行难。近年来,由于新的会计制度频繁出台,非公有制企业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跟不上,少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不执行新制度“游戏规则”,导致非公有制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难。违反财经法纪,编制不实财务信息进行偷税、漏税。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增长,不仅解决了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每年的企业工商年检中,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上报的会计报表很大一部分都显示亏损。然而,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在上报年检的企业尤其是亏损企业中,很多企业财务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改变成本结转方法,调节当期成本,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通过编制虚假合同,少计交易金额,减少营业收入,少交流转税;通过虚列成本和负债,少计利润,少交所得税进而转移资金;通过承包等方式,少交或不交增值税等有关税收,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难。财政部明文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每年累计学时高级和中级不得少于20个学时,初级不得少于24个学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非公有制企业的会计人员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一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非公有制弹性较大,操作起来缺乏强制性。
4.内部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审计监督部门监管不力。中国审计分三部分,即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缺少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部门没有对其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审计监督的部门则是社会审计机构。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企业设立、工商年检等环节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均需社会审计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鉴定。但是,由于社会审计的体制机制问题,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是同一主体,社会审计机构为了争取客户,以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甚至有些审计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思想意识不够健康等,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常常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非公有制企业实施审计行为,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因而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5.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约束力不强。中国《审计法》规定政府审计的范围限于各级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等。同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从企业管理淡出后,对企业的财务监管随之弱化;此外,政府等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财务监管主体不够明确,监管力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也给企业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财务行为提供了条件。
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有关财务信息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从企业角度看,不利于加强财务管理,考核成本费用支出及利润率等重要经济指标,进而不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节约支出,降低成本,达到资本利润率的最大化;对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本利润率,进行扩大再生产极为不利。从财政投资管理的角度看,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利于财政考核其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财政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影响财政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银行贷款角度看,不利于考核企业的偿债能力,衡量贷款风险,并作出正确的贷款决策。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不利于考核企业经济效益,加强税收征管,影响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从而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1.加强有关非公有制经济法规建设。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财务监管主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及相关审计责任,进一步修改《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政府审计范围,强化社会审计责任,对于社会审计机构,实行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相分离,并由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应的适合当地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监管的有关法规、规章以及制度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手段,明确监管内容,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对会计咨询及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对违反财经制度及审计法规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会计咨询及社会审计机构作用的发挥,以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
2.加强会计执业资格监管。由于会计专业人员的相对缺乏以及非公经济对财会人员需求的日益增加,近年来,会计咨询等记账机构应运而生并不断壮大,为非公经济的财务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为此,应加强会计执业资格检查,严格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财会人员以及会计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具备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还要有会计师人员担任会计,督促非公有制经济财会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便于做好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为管理者进行科学的生产经营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3.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及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或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派驻财务监管人员,帮助他们制定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以利于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进行科学决策。
4.加强企业注册、年检指标的考核管理。建议工商、税务和社会审计机构等单位在办理非公有制企业以及会计咨询等记账机构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进行年检时,把审查企业以及会计咨询机构的财会人员资格作为一项注册、年检考核指标,以督促企业选好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以利于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5.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立足于目前中国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和现实需要,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行为规范,推动企业观念的转变。通过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社会监督、企业自身规范等手段,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制约那些只追求经济利益、不讲社会责任的企业,严格对非公有制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制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主导作用,并在商业伦理和社会价值取向上增强对讲诚信、关注社会事业的企业的激励。
6.加强政府扶持等项目的考核监督。在政府扶持及银行信贷支持等方面,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甚至是有偷漏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在政策扶持及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一票否决,以促使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财经法纪。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