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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的本质

时间:2023-08-24 17: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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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安全的本质

第1篇

旅游资源;资源安全;旅游目的地;评价指标 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开展各项旅游活动的载体.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由于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经验缺乏、加上旅游者自身安全意识淡漠以及对旅游安拿问题研究相对滞后等诸多原因,旅游资源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如稀之宝的敦煌壁画和雕,面临风化剥落的威胁;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的汉白玉浮雕、铜制品,遭受酸雨的侵蚀;一些曾扬名灭下的苏州园林和庭院,正从地图上消失;举世闻名的云南石林,也越来越受到人为的破坏与此同时,旅游地传统的民风民情文化逐渐被异化、冲淡或消失等等.自然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即使在一定程度上能更新但也不能恢复原生态,人文旅游资源一旦被毁将就水远失去,旅游资源安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关注.因此,深入旅游资源安令研究,加强旅游资源安全管理,对旅游资源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分析和预测旅游资源安全系统存在的危险、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以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1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

1.1旅游资源的定义国外把旅游资源称作旅游吸引物(TouristAttractions),它不仅包括旅游地的旅游资源,而且还包括接待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因素,甚至还包括舒适快捷的交通条件.而在我国,学者们基于不同的视角,对旅游资源概念的具体界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提出了许多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表述.但对旅游资源的定义比较确切和规范的是:所谓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标准,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等8主类,31亚类,155基本类型.涵盖高山、峡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滩、温泉、野生动植物、气候、历史文化古迹、古建筑、民族风情、现代建设新成就、饮食、购物、文化艺术和体育娱乐等类型.

1.2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旅游资源是旅游业发展的物质生产资料,是旅游活动最基本的载体.换句话说,旅游资源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稳定,旅游资源安全的内涵和意义深远.谷树忠,等人(2006)在综合各种解释和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资源安全的基本定义,所谓资源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持续、稳定、及时、足量和经济地获取所需自然资源的状态或能力.这个概念揭示了资源安全的本质,在我国使用较为广泛.鉴于此,我们可以得出,旅游资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可以获得稳定的旅游资源供给,同时旅游资源基础难以依存的生态系统处于良好或免遭不可恢复破坏的状态.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旅游资源需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功能上保证持续、稳定的供给.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也需考虑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各地区在旅游开发利用时,做到有一定的旅游资源赋存量或储备量,以备及时、持续的利用.二是人们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要保证旅游资源基础的生态系统不被破坏.旅游资源也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对外进行着物质、能量的交换,以维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平衡.此外,我国也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试图去分析和探究旅游资源安全的本质内涵.如:从经济学观点来看,是指其对一个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支撑和保障作用.具体来说是指旅游资源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始终处于一个良性循环状态.在旅游生产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过程,以及原始提取、加工改造中,旅游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改变、可利用范畴的延展或局限;在旅游资源分配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所获利益的再分配问题;在旅游产品交换中的资源安全,是指旅游产品在市场流通渠道中的畅顺;在旅游资源消费中的资源安全,是旅游者对作为旅游产品载体的旅游资源的占用与消耗.消费结构越合理,旅游资源利用效率越高,对资源的破坏越低.从可持续发展观点看,旅游资源安全是指是在生态与自然资源的承载力基础之上,旅游业的发展要以不破坏其难以生存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及其他资源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观念,运用科技创新方法,维持生态系统与人文环境的动态协调,实现可持续利用资源并且有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利用.由此可见,旅游资源安全的内容丰富,需要深入探讨.2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的天一人一机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系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对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内涵的研究,我们将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分为三个子系统,即旅游资源安全状态应由生态子系统(天)、行为子系统(人)和保障机制子系统(机)三大子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2.1生态(天)子系统生态子系统是天然禀赋状况,是旅游资源安全的基础,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基本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主要由旅游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质量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等组成.一地区旅游资源禀赋种类、结构的多样性增加了旅游资源供应的安全性,也满足多样性的旅游需求,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资源的质量越高,开发利用的成本越低,利用效率越高,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过度开发,所以旅游资源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数量做保证,某种程度上说,数量越多越安全;另外资源的承载能力和抵御自然等灾害能力越高,则安全的保证程度越大,反之资源短缺、脆弱,安全的可靠程度就低.保证旅游资源的生态子系统的安全,就是要维持生态系统在数量、种类、结构等方面平衡,实现旅游资源的自我更新和恢复.

2.2行为(人)子系统行为子系统是人类的行为对旅游资源安全影响的直接作用力,主要包括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以及旅游者行为等构成.旅游资源安全问题的很大方面由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在景区的大量建设、过度开发;旅游企业过分商业化、舞台化,扭曲民俗旅游资源的原始性;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旅游者外来文化对旅游地的传统文化的冲击等.旅游资源的行为子系统的安全,就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观念,防止n-目开发、重复建设、模仿跟风;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防范经营过程中造成生态破坏;严厉禁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减少旅游者的碳足迹.

2.3保障机制(机)于系统旅游资源安全的保障机制子系统主要为生态、行为子系统的安全提供组织制度和物质技术保障,它由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政策制度、安全资金技术、周边礼区保障、事故保险等方面内容组成.安全管理组织是整个旅游资源管理的组织保证;安全政策制度关系到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的有力执行;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离不开资金、技术的支撑;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离不开剧边礼区的支持;旅游资源安全保险是规避、化解旅游资源利用过程中遇到风险的有力手段.保障子系统的内容共同为旅游资源安全的提供安伞保障.在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生态子(天)系统安全为旅游资源安全提供皋本保证;行为(人)子系统安全决定于行为作用力的正负,正向作用力可以减少旅游资源发利用中的损失,是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重要推动.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是为旅游资源安全的生态、行为子系统提供管理支持、资金和技术等保障,是生态子系统和行为子系统安全的重要调控.3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3.1旅游资源安全的研究现状关于资源安全的评价研究成果较多,如王礼茂(2002)分析了影响资源安全5个主要因素(资源本身的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运输因素、军事因素),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了14项指标,初步组成了资源安全的评估指标体系;姚予龙、谷树忠(2002)研究了资源安全的机理,阐释了资源安全的经济学含义;梁亚红(2008)。在明确影响自然资源安全的主要因素(资源因素、政治因素、运输因素、经济因素、军事因素、技术进步和资源替代因素)基础上,构建了含有资源禀赋状况、资源开发状况、资源进口安全、政治安全因素、经济安全因素、运输安全因素、军事安全因素7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的自然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内容较为全面.然而,国内外关于旅游资源安全层面的研究不多,学者大多是探讨旅游资源的评价。和旅游资源安全『口J题产生的原凶12-14~,认为主要南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造成;另外,我国还有些学者针对旅游地生态安全进行_r评价,如曹新向(2006)根据生态足迹模型,并以人均旅游生态足迹和人均旅游用地承载力的比值米确定旅游地生态安全的状况,构建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周国海(2009)以生态安全理论为基础,应用压力一状态-响应(P.S.R)模型建立了旅游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压力指标反映人类活动给环境造成的负荷,状态指标表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状态,响应指标表征人类面临环境问题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它较好地反映了自然,经济,环境,资源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些研究都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不乏有启示意义.3.2旅游资源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旅游资源安全的概念和系统分析,以及参考已有的相关文献,同时按照层次分析法的结构,提出旅游资源安全评价的指标体系,共分三层次(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因素层),共23个指标,其中生态(天)子系统包含8个指标,行为(人)子系统包含9个指标,保障机制(机)子系统包含6个指标,具体见表1.

3.2.1生态(天)子系统指标构成生态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判断其对日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总量,反映了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禀赋状况.总量越多,可利用的空间越大;②旅游资源品质,反映了资源的价值和抵御灾害的能力.资源价值高,往往旅游资源的品质、等级也高;同时品质好的旅游资源,保护的压力越大,对整个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影响较大;③旅游资源结构,反映了旅游资源的多样性,结构多样,利用空间越大,越利于生态的平衡;④自然灾害发生概率,概率高,对整个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和资源安全的破坏程度越大;⑤植被覆盖率,影响了生态的自我恢复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性;⑥旅游资源承载力,反映资源容量的大小,容量越大,破坏程度越小;⑦旅游资源的退化速度,资源生态系统有进化过程,但是退化速度过快,直接影响生态的自我更新和生态平衡;⑧工业三废排放量,目的地工业企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酸雨等物质对自然资源破坏严重.

3.2.2行为(人)子系统指标构成行为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来衡量旅游者、开发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和资源保护意识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包括:①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合理的预留储备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旅游资源综合利用率,利用率越高,使用价值和程度越高,有利于保护旅游资源;③景区新增建设面积,影响了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系统平衡;④本地居民人口增长率,人口增加,资源需求量增加;开发利用和破坏的机会加大;⑤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接待人次增加,对旅游资源的需求量越大,影响到旅游资源的承载力;⑥本地文化异化现象,文化异化对本地文化是一种破坏,不利于文脉的传承;⑦游客行为,文明的出游行为,对资源安全有利;反之,给景区景点造成破坏和环境污染;⑧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反映了旅游资源保护意识,也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⑨本地居民资源保护意识,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状况,影响到旅游资源安全.

3.2.3保障机制(机)子系统指标构成保障机制子系统的评价指标是用于衡量保障措施和手段对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状况的作用大小,包括:①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旅游资源开发使用和保护越合理,旅游资源越安全;②管理人员的结构,管理组织结构合理,职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资源越安全;③资源安全教育和宣传情况,宣传教育以提高旅游资源保护意识,规范人们的行为,较少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④资源保护的资金技术投入,资金技术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不投入也不利于保护,关键是科学的支配资金和利用技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的限制条件越多,门槛越高,开发的难度加大,直接减少了对旅游资源的破坏;⑥旅游资源保险状况,保险是化解和规避自然灾害对旅游资源造成的破坏,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灾害防范有利.

3.3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旅游景区安全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权重的赋值.通过旅游景区管理者、旅游者、院校专家们组成德尔菲小组,对评价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了两两互判,构造判断矩阵,然后按照层次分析法的步骤,使用yaahp0.5.2软件进行计算,分别计算出准则层、因素层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并使用软件通过了一致性检验,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结果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中,行为子系统和保障子系统的权重值分别为:0.3528和0.3771,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较大,生态子系统的权重值为0.2702,说明先天的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是自然禀赋,是旅游资源的一种生态进化和演化过程,而后天的人为因素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和破坏显著.三个子系统的各自指标权重情况:生态子系统各指标中,自然灾害发生的概率影响相对较大,权重值为0.1592;工业污染物排放对旅游资源直接造成破坏,权重值为0.1179;退化速度是衡量资源安全的破坏速度,权重为0.1179;旅游自然的禀赋状况,如总量、品质、结构等影响也不小;植被覆盖率和资源的承载率也不容忽视,其权重值分别为0.1015,0.1122.在行为子系统中,根据权重值可以分成三层面,其一是本地居民的资源保护意识和行为,分别为0.1433,0.1199和0.1226,对旅游资源安全的影响较大;其二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旅游资源的储备率和综合利用率权重值分别为:0.】199和0.1147;其三是新增因素的影响,有新增建设面积、新增加的本地人口和旅游人次以及本地文化异化,这些方面也是旅游资源安全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保障子系统中,资金技术的投入和教育是重要的保障措施,其权重值为0.1948和0.1884;制度规范、管理队伍和利用的条件相对也比较重要,分别为0.1649,0.1704和0.1595;从目前看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险的作用还不是很明显,权重值为0.1221,但是未来旅游资源安全保障的一项有力措施.4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管理的策略通过目的地旅游资源安全系统的内容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值确定,可以了解影响旅游资源安全的因素及其程度.为更加全面加强旅游资源的安全管理,实现旅游资源的可持续性,本文提出如下相应的策略:4.1加强生态(天)子系统的安全管理对于目的地旅游资源的生态系统安全,要求在旅游资源数量、质量、结构、承载率、抵御自然灾害和文化旅游资源文脉的传承等方面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旅游资源结构的合理性和文脉的永续传承,维护旅游资源生态系统的平衡,实现可持续性的旅游资源需求.具体措施有:①在旅游资源数量上,根据《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对目的地旅游资源总量进行摸底,统计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各自的数量,建立旅游资源档案,并调查分析旅游资源的状况,正在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需加强管理;对于尚未利用且濒临灭绝的旅游资源,加强保护、做好档案记录,使其自然进化;对于新发现的旅游资源,既要保护也要科学转化利用,维护旅游资源数量的多样性.②在旅游资源质量上,按照《中国旅游资源等级评价办法》,对目的地旅游资源等级进行评定,并依据等级采取保护措施.③在旅游资源结构上,既要保护自然旅游资源,人文旅游资源更需重视,以维持旅游资源的协调.自然旅游资源遭到破坏具有一定的自我更新能力,能够稍微复原;而人文旅游资源破坏,将永远消失.通过建立生态博物馆、合理的舞台化等方式,让人文旅游资源得以永续传承.④对于旅游资源的承载率,在对旅游资源规划开发时,需要依据国家标准计算出旅游环境容量,为防止旅游高峰期因旅游容量超载导致事故发生和资源受损.⑤自然灾害是造成旅游资源危害的最重要的因素,为此,需针对在自然灾害中经常受损的旅游资源,通过安全技术构筑安全防护拦,强化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⑥文化旅游资源是易损资源,虽然文化资源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一旦不注意保护,亦易失传.根据文化资源的等级申报相应级别的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确定好相关传承人,使人文旅游资源的文脉得以传承.

第2篇

Abstract: Water security matters, is not only the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ecurity problem, but is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economy,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ety and the long period of stability of major strategic issues. China is a national shortage of water resources, at present, we are faced with more water, less water, dirty water, water muddy water problems, serious impact on China's social and 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Therefore, protection of water security, have very important real significance and far-reaching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water security and the harmonious society, the close relationship between water security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and water security problems, on this basis, put forward to protect water security, promote the main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water security; harmonious society; study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水,生命之所系,它是地球万物的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极为重要而活跃的因素。是维系地球生态系统功能和支撑社会经济系统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水使人类生生不息,水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诞生与发展,水使世界充满生机和活力,没有水,就没有世界;没有水,就没有社会;没有水,也就没有人类。水安全问题事关重大,不仅是资源环境安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但现今全球人类缺乏安全的足够的水资源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水资源以及提供和支持水资源的相关的生态系统面临着来自污染、非可持续性使用、土地使用变换、气候变化及其他诸多方面的威胁。中国更是如此,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使水资源短缺与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形势堪忧,我们面临着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水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应正视现实,直面水危机,从全局的、战略的、政治的高度,审视对待水安全问题,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尊重自然、经济和社会规律,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各种关系,加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供定需,以水定发展,节约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障饮水安全、健康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国家安全。

一、水安全

水安全包括自然型水安全和人为型水安全。不仅涉及水资源短缺和洪水灾害的水量问题、而且涉及水体污染导致的水质问题等,涵盖了资源、环境、生态、社会、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在人类文明的早期,主要是干旱、洪水和河流改道等自然型的水安全问题。而进入现代社会,人类大量干预水文循环的自然过程,水安全就逐渐从自然型的转为人为型。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其外延是指由水安全引发的其它安全,如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等。从本质上看,水安全强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同时照顾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着眼于在一定时间内重构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状态。实现水安全的目的就是在现实情况下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基于水资源关系,这个关系具体体现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及生态环境持续健康的关系上。水安全的核心主要是以公平、高效和统一的方法保护水资源,同时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以满足人类生存、农业发展和其他经济活动的需要,保护人类社会藉以生存发展的生态系统不受侵害。

二、水安全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水安全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命健康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如果水安全得不到保证,就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因此,建设和谐社会依赖于水安全,即水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支撑。同样,水安全也离不开和谐社会,试想一个矛盾重重,人与人争水、地区与地区争水,各方面都不和谐的社会,能保证水安全吗,显然是不可能。因此,建设和谐社会是实现水安全的战略举措和有力保障,由此可见,水安全与建设和谐社会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两者是统一的。

三、水安全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支撑水与空气、食物是人类生命和健康的三大要素。水是一切生命和环境的血液,既是人类生命之源、又是自然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通过水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能有效的维系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平衡。水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无论在游牧部落时代,还是在农耕社会,无论是今天,还是在未来社会中,水总是不可缺少的、不可替代的资源,人类傍水而居,依水而发展,水使人类生生不息,水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诞生与发展,而文明的演进又赋予水更多的光彩和灵气。人不能没有水,生态环境更离不开水,没有水,就没有人类社会的今天,更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纵观我国的历史,历朝历代的盛衰,无不与水、治水活动密切相关,正如古人所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试想一个洪水泛滥的地区,怎么可能有持续稳定的经济发展秩序,甚至会出现社会不稳。如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处在洪涝灾害的威胁之中,经济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稳定就难以保障,人民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同样,如果人的饮水问题解决不了,或者喝不上安全洁净的水,连当代人的生存、健康都受到威胁,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保护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只有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之路,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水安全问题从形成和发展阶段就深深的打上了国家或区域的烙印,是国家或区域安全的基础条件之一,是战略资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以水资源匮乏、水污染严重、水土流失加剧、洪涝灾害为特征的水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因此,保护水资源及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只有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之路,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设和谐社会是实现水安全的战略举施和有力保障和谐则发展,不和谐则变异,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及其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而实现水安全的目的就是在现实情况下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基于水资源关系。水安全不仅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人类活动不断加剧,使水安全问题更加突出,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等水安全问题,不仅是由自然条件决定的,而是由人类自身活动造成的。应该说,水安全的威胁更多来自人们自身的行为,无节制的水需求、污染水和浪费水都给水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这些问题多是人类自己造成的,要解决水安全的问题,人类需要严格自律,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严格按自然经济社会规律办事,建设好和谐社会,规范人类活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才能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处,从而为实现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因此,要从掠夺型、征服型和污染型的工业文明走向协调型、恢复型和建设型的生态文明,节约保护水资源,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人类社会全面发展。五、水安全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水安全问题古亦有之。我国大禹治水的传说,西方圣经中的“诺亚方舟”神话,足以说明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以洪水灾害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水安全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在人类文明的早期,水安全表现形式是自然型的,如洪水、干旱、河流改道等。进入现代社会,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对水文循环的大量干预,对水资源的大肆索取,出现了人为的水安全问题,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等问题。进而危及人类对水的需求,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和生态等不能持续发展的问题。新。

六、结束语

通过这篇文章我想向广大的读者传递一个信息就是我们不能毫无节制的向大自然进行索取掠夺,不能再出现人与人争水、地区与地区争水、人与生态环境争水、污染物与生态环境争水、污水与径流争河道、人与水争地等不良现象,而应该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推进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障饮水安全,食物安全、经济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从而实现水安全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于

参考文献:

1、洪阳:中国21世纪的水安全

2、高而坤:保障水安全需要严格自律

3、宋建军 张庆杰刘颖秋:确保水资源永续利用的制度体系

4、朱西周:和谐社会的内涵与特征

5、李坤刚:我国防洪减灾对策探讨

第3篇

【关键词】 生态文明战略; 内部审计; “免疫”; 重塑

一、生态文明战略呼唤内部“免疫”系统

近年来,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现状使全球的目光开始关注生态文明这一事关人类的代际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党的“十”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提至国家战略的高度,这是对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理念的践行,也是民主政治的进步。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手段,可通过拓展其现有功能,成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面融合的机制。生态审计并不是要求在现有的审计体系之外专设一种审计,而应当内嵌于现有的审计系统内。从审计主体的视角考察,国家审计可立足于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行为的监督,独立审计对可以市场化的生态问题加以监督,而内部审计则可以深入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将生态审计的内容内嵌于各类组织的日常活动与决策中,进行事前干预、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功能拓展后的内部审计完全可以成为生态文明战略的内部“免疫”系统。

二、传统内部审计与生态审计功能基础

首先,传统内部审计与生态审计的本质是同一的。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11)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的本质是组织的风险管理活动。生态问题,从宏观的国土开发、生态系统保护、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到微观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活动,是对生态风险的预防、控制和治理,是对生态安全的管理活动。从组织的微观层面来看,实施对组织的生态审计,其根本的驱动力在于减少组织未来的资产流出,从而保护与增加组织的价值,由此生态审计与传统内部审计的本质具有同一性。其次,内部审计与生态问题监控主体特征相契合。生态问题呈现出日趋广泛、多样化、严重化的特征,而内部审计是社会组成基本单元的内部“免疫”系统,其组织的广泛性、系统性、全面性,其评价结果的行动导向性决定了其最适合承担生态文明战略的一线践行者和组织中生态问题的“卫道士”之职责,对企业及社会各类组织的日常活动涉及的生态问题进行适时的引导、监控、反馈与应对。

三、传统内部审计的生态审计功能拓展

传统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涉及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生态文明战略的实践必须系统地拓展内部审计的功能,将生态审计整合至内部审计的每一项内容,贯穿于其工作的全过程。

(一)财务审计:兼顾生态资金安全

传统内部审计往往以财务审计为重点,即对内部资金的来源与运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预算执行、专项经费、财务核算、大额收支等进行监控。生态文明战略下,除了对财务资金的重点监督,对生态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也应进行关注。生态资金运动可能涉及生态税费、生态补偿资金的支付方,进行生态资金转移支付的政府部门、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转移资金的接收方。其中,支付方的内部审计应着重对生态税费以及生态补偿资金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情况进行复核与监督,一方面需要评估组织的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另一方面需要对这种影响所应给予的价值补偿的计量进行鉴定;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应对所建立的生态基金的资金来源与去向进行检查;接收方则主要对生态资金的入账情况、专款专用情况加以核实。在组织中,生态资金构成其财务资金的一部分,对财务资金的审计方法仍适用于生态资金,但对生态影响及其价值补偿的度量,还需要结合生态监测技术和经济计量方法,通过生态监测技术获取组织或产品生态足迹的变动数据,通过经济计量方法确定生态计量的边界,对生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进行认定。

(二)合规性审计:以生态合规为决策基线

合规性审计旨在确定组织是否遵循了特定的程序、规则或条例。从生态文明战略实施的角度,生态合规是指组织遵循了生态文明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程序。生态合规应成为各类组织所有运营活动的基线,成为各类项目决策的底限。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决策中,企业在实施新项目的决策中,均应有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除了程序上的合规,还应同时对其生态合规性进行评估。作为内部生态审计依据的生态建设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当前内部审计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综合性法规和《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固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门性法律,以及一些部门、组织内部所制定的规则。未来在我国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成功后,还应出台环境产权配置与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善的生态合规性法律体系,由此,生态合规性审计可能面临审查组织内的环境产权初始配置的依据、程序与结果的合规性,审查组织参与环境产权交易的主体、交易程序与结果的合规性等问题,通过对初始配置、交易和最终结果的合规性确认,实现对生态状况的全面监控。

(三)绩效审计:建立融入生态绩效的终端指标体系

十要求“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与此对接,政府与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将生态绩效纳入终端指标体系,按自上而下的思路进行指标设计,按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审计实务,并将其与政治、经济、社会等的全面绩效考核及奖惩挂钩。生态绩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项目:(1)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否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评价其开发强度与空间结构、发展格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资源节约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对能源安全、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审计。能源安全审计即对节能减排、低碳产业、新能源发展情况的审计;资源利用指对水资源、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利用情况的审计;循环经济审计指对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情况的审计。(3)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包括对组织内部建立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预防措施或预警系统的评价,以用于对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评价。(4)对组织内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评价,政府部门的绩效审计应对本辖区、国有企业应对本单位涉及的生态问题形成制度化处理途径,针对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环境产权交易和环境监管制度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细则,引导生态文明意识的普及。

四、内部审计的生态文明战略实现效果的提升途径

(一)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监督与强化功能

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应以对生态文明的引导、监督和强化功能的加强为目标,切实增强其内部“免疫”功能。由于生态问题渗透到组织每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这决定了其完善程度的广度与深度,在范围上应涵盖准则层面的统一规范和组织执行层面的内部规范,在内容上应深入到每一个组织的每一项具体业务活动,由此,形成一个系统而全面的制度体系,引导与规范组织甚至个人的行为,监督组织活动,强化对生态文明的认识与人们对环境的负熵行为,从而促使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二)开发内部审计技术对生态安全的评估与风险应对功能

随着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的开展,基于环境产权交易的生态问题解决路径也将逐步铺开。在环境产权的初始配置与交易的审计中,风险评估与应对是关键,包括对生态足迹的评估,对水、大气、土壤等的污染程度以及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程度的生态安全评估,对用于清洁环境的森林碳汇、水权、排污权的评估,以及从组织的角度开发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的总体和具体的风险应对技术。

(三)增强内部审计人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执行功能

内部审计人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执行力取决于两个方面:(1)对内部审计作为生态文明“免疫”系统的深化认识与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应从宏观战略层面高度重视,更应落实于微观的组织层面,内部审计人才应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态度进行内部生态审计工作。(2)对生态审计技术的掌握。这决定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双重要求,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制度规范、内部宣传来加强认识,也可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生态审计技术,进行人员生态审计技能的培训。同时,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也应尽早适应国家战略调整的变化,调整内部审计人才培养方案,增设生态相关课程,为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内部审计“后备军”做好准备。

(四)提升内部审计机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功能

内部审计机构对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功能的提升,首先应增强审计业务的管理职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可以实施业务上由同级国家审计部门统领的模式,其他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均应加入地方内部审计协会,业务上可遵从其指导,由此形成一个信息传达高效、便捷的业务管理网络。其次应将生态文明战略内化至内审的所有业务活动,在财务审计、合规审计中全面融入生态审计内容,在生态绩效审计上通过构建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性质的不同分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等系统,进行评价指标的垂直设计与管理,实现系统内的生态绩效审计业务的对接与统一规范,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力”。

【参考文献】

[1] 蔡春,陈晓媛.环境审计论[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77.

[2] 项文卫.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审计的思考[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0(1):27-28.

[3] 郑俊敏.市场条件下的生态审计发展模式分析[J].特区经济,2006(7):130-131.

[4] 边静.生态审计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0(5):34-35.

第4篇

关键词:生态安全;生态安全问题;公共安全;政府生态安全责任

中图分类号:D035;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5194(2009)06-0064-06

众所周知,当今世界存在着普遍的生态环境问题,当代政府也必须履行相应的生态环境责任。然而,众多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或已经演变为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即它们对自然安全和人类安全都构成了越来越明显的挑战,由生态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生态安全事故或突发生态公共事件也开始屡屡显现,而当代政府自然需要履行在公共安全层面上的生态安全责任。将生态环境问题与安全联系起来,将政府生态责任上升到公共安全的高度,目的既是在于明确当代生态环境问题对于公共安全的危害性和挑战性,也是在于强调生态安全意识和当代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生态安全问题:广义安全视阔下的生态环境问题

理解生态安全问题应当首先弄清“安全”以及“生态安全”概念。从抽象的意义上说,所谓安全即是特定主体(个体或系统)的生存与发展处于一种相对安稳和保全并使其免于各种威胁或侵害的状态。作为安全的主体多种多样,但最终可大致分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两类,而广义的安全就是包括自然安全或自然界自身的安全以及人类安全或人类社会的安全,狭义的安全通常专指人类安全或人类社会安全。作为安全的具体内容也非常丰富,也可以大致区分为生存与发展两个方面,广义的安全既包括生存安全也包括发展安全,而狭义的安全往往专指生存安全。本文拟在上述广义的安全视阔下讨论与解读生态安全及生态安全问题。

生态安全也可称为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绿色安全等,1977年莱斯特・布朗在《重新定义国家安全》的报告中最早将环境问题纳入国家安全考虑。2000年我国国务院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也首次提出了“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但时至今日,关于生态安全概念涵义仍是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在广义的安全视阔下,生态安全应当包括自然生态安全和人类生态安全两个方面,前者特指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安全,即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稳定与健康的状态,是在时间上能够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自治功能以及保持对胁迫进行恢复的状态;后者特指自然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的安全,即“人类在一定的生物圈空间生存时的相对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状态”,是人的生活、健康、安乐、基本权利、生活保障来源、必要资源、社会秩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胁的状态(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的定义),是自然生态系统能够为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而稳定和持续地提供各种必要和基本的资源和服务的状态。当然,这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自然生态系统保持本身的健康与活力是其为人类社会提供持续、稳定资源与服务的前提,而人类所需要的资源和服务本身也体现了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状态。

当然,生态安全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不同层面或不同领域的内容。如按照生态安全的空间尺度,从范围大小可分为全球生态系统、区域生态系统和微观生态系统等空间若干层次的生态安全。按照生态安全的生物尺度,包括生物细胞、组织、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生态景观、陆(地)海(洋)生态及人类生态的不同生态层次,其中任一生态层次出现损害、退化、胁迫,都可以说是该层次的生态安全处于不安全状态”按照自然体系的不同领域,生态安全也可区分为水安全、土地安全、大气安全、动植物安全等。按照社会体系的不同领域,生态安全也可区分为经济生态安全、政治生态安全、军事生态安全、人文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等。

生态安全具有整体性、公共性、根本性等许多重要属性或一般特征,其中,本文需要强调的是:(1)相对性。它既表现在生态安全是由不同因素所构成,它们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满足程度各不相同,从而生态安全的水平也不相同;也表现在人类及其群体对生态安全的需求重点和程度有所不同,从而判断生态安全及其程度的标准也就不同;还表现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生态安全及其阈值的认识存在着太多的滞后性和未知性。,(2)动态性。任何层次或区域的生态安全及其程度都会随着自然生态环境本身的变化而变化,也会随着人类适应自然生态环境能力的改变而改变。(3)人本性。这首先表现在自然生态安全标准归根到底是适应于或服务于是否有利于人类自身安全;也表现在如果任何一个或几个自然生态因子不能满足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就能说明生态安全是不合格的。

所谓生态安全问题就是指对于生态安全足以构成威胁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属于一种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乌尔曼曾经认为,对国家安全的造成威胁的应是一项行动或一系列事件:形成极大的威胁并且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使一个国家的居民生活质量受到恶化;或者是,造成的威胁使得一个国家的政府或国内私人的或非政府的实体(个人、团体、公司)可利用的政策选择范围显著地减小。据此,我们也认为,只有当生态环境问题极大或明显地威胁到特定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时,“只有当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范围、程度足以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生存时,才能成为环境安全问题”,而“并非所有的环境问题都是安全问题。将一般性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部上升为安全问题,是对实际情况的随意夸大。这样做只能使维护国家环境安全的目标失去其本来的意义,也容易给反对派以借口。”从一定意义上说,生态安全问题也应该属于一种最为根本的安全问题。因为对于人类社会而言,生态安全问题不仅意味着威胁到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完整与稳定,而且意味着威胁到人类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等其他安全存在的自然基石或自然载体。进而,我们还可以认为,生态安全问题是人类社会所面对的最为根本的问题。因为安全问题本身就是人类社会所面对的基本问题,而生态安全问题则是人类社会所面对的更为基本的基本问题,即最为根本的问题。

与生态安全相对应,生态安全问题也具有外部性、综合性、复杂性、不确定性等许多属性或特征。但若与其他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相比,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根本威胁性。生态安全问题或者威胁到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存在与进化的基础,或者威胁到人类社会持续性生存与发展的基 石。(2)难以扭转性。相当一些生态安全问题都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都是超过了特定的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而一旦超过其自身修复的“阈值”,往往造成难以逆转甚至一些不可扭转的后果;即使能够恢复,也往往需要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和相对于当初预防和及时治理所需的更加高昂的代价。

巴内特(JonBamett)曾经将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环境退化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表现为:国民健康水平的下降、经济活动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基础的减少、环境移民的出现、由于经济增长的下降和环境资源逐渐稀缺而导致国内动乱的爆发,国家间爆发资源争夺战等。第二类是人类活动对于生物圈的循环能力和自我平衡能力的破坏,也称之为“生态安全”问题。第三类是环境恶化对人类安全构成的威胁,这一类问题关心现在以及将来人类能否居住在一个稳定和健康的环境中。这事实上是从生态安全主体的角度来区分的,而在前述广义的安全视阔下,它们最终也可以大致归纳为两大类:第二类的“生态安全”问题就是自然生态安全问题,第一类和第三类可以统称为人类生态安全问题。此外,我们也可以从其他视角来对生态安全问题进行划分。如从它们产生原因的角度来看,影响人类安全的环境问题的类型有:自然灾害、累积性变化或缓慢发作的变化、突发事故或工业事故、发展项目和冲突与战争(《国际全球环境变化人文因素计划》中的“全球环境变化和人类安全”研究项目中的观点)等,这其中既有自然灾害引起的也有人类不良行为引起的生态安全问题,既有渐进性累积形成的也有突变性事故形成的生态安全问题。从生态安全事件的角度来说,20世纪申叶轰动一时的“世界环境公害事件”、1998年长江和嫩江流域洪水灾害、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等都是比较典型的生态安全问题。

二、政府生态安全责任:公共安全层面上的政府生态责任

生态安全的意蕴不是传统的政治学中的国家安全、安全科学中的生产技术安全以及法学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公共安全”等范畴所能完全涵盖的,它应属于一种具有全新意义并且包容性很强的“公共安全”内容。目前,这种“公共安全”还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术语,相应的公共安全管理在国际上也还是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公共安全事件在我国也被称为“公共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或“公共危机事件”等。公共安全管理在美国和澳大利亚也称为“紧急事态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在新西兰称为“民防”(Civil Defense)或“民防紧急事态管理”(Civil Defense Management)。而且,从过去只注重生命和财产安全,到同时关注生态环境安全,也是西方国家紧急事态管理的一大特色”。

所谓公共安全至今也无相对成熟和统一的定义。有人认为:“国际上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以及社会生产、工作生活安全。它包括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和每个公民一切生活方面的安全(从国防安全、环境安全到社会福利保障等),自然也包括免受犯罪侵害的安全。狭义的公共安全主要包括来自自然灾害、治安事故(如交通事故、技术性事故等)和犯罪的侵害三个部分。”基于前述广义的安全视阔,笔者认为,广义的公共安全的基本涵义应当指自然生态系统以及社会公众(包括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包括工作和生活环境、良好的公共秩序、生命财产、身心健康、民利、自我发展等)处于一种相对安稳和保全并使其免于各种威胁或侵害的状态,它包括除完全属于私人领域范围之外的所有公共领域或方面的安全的内容。

生态安全属于公共安全的领域或方面,而且应该是最为根本的领域或方面。因为,“没有生态环境安全,就没有社会公共安全”,“一个民族得以长久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其主要推动力和重要标志应当是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倘若以土地和水资源为核心的国土资源极其短缺,生态系统不能持续提供资源能源,清洁的空气和水等环境要素时,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失去了载体和基础。”所以,生态环境安全是一种基础安全或底线安全,它也被诺曼・迈尔斯称为“始终的安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生态安全责任也就是最为根本的公共安全责任。当然,也可更进一步地说,因为公共安全是政府的最基本的责任,而政府生态安全责任又是最为根本的公共安全责任,所以它也是最为根本或最为基本的政府责任。此外,如果说政府生态责任就是政府以追求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或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价值目标,与特定机构与职位相一致的义务与职责,那么,政府生态安全责任内容关涉的就是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与稳定或人与自然和谐状态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而生态安全问题就是威胁这一最低限度的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生态安全责任又是最低限度或最为根本的生态责任。

公共安全属于比较典型的公共产品,所以,它一直被视为作为典型公共部门的政府的主要职能。威廉・葛德文就曾认为“政权是为了维护个人安全而设立的机器。”近代早期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一般都普遍认为,政府应当承担非常有限的职责,而保护私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就是不可缺少的政府主要职能。然而,相对于当代政府的生态安全责任来说,相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而言,当代政府担当生态安全责任又有着更为丰富和深刻的时代背景和时代动因。

首先,当代政府担当生态安全责任是应对当代生态安全问题挑战的必然要求。应该承认,当代生态安全问题并不都是完全无法预测和确定的问题,而是大量或已经或正在或即将发生的越来越突出的现实问题。联合国在2005年的《千年生态环境评估报告》中,通过披露诸多生态环境问题事实之后得出结论:如果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下去,人类未来的生存发展将会面临巨大威胁,尤其危及人类健康与长远发展。我国学者曲格平在2002年就提出我国的生态安全已经在国土、水、人民健康和生物四个方面突现出来。目前,我国的生态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枯竭导致部分地区沙化严重、发展受阻,甚至出现生态移民;环境污染致使部分公众健康与生命遭受损失;一些外来物种入侵对生态平衡的破坏;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等等。面对这些生态安全问题的现实挑战,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当代政府自然责无旁贷。

其次,当代政府担当生态安全责任是适应当代社会发展先进理念的内在要求。其主要表现为: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内容不仅直接包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安全基本目标,而且也深刻揭示了生态安全的以人为本重要属性。从一定意义上说,科学发展就是安全发展和发展安全,当然也包括生态安全的发展和发展的生态安全,因为前者就是指发展必须以自然生态与人类 社会稳定性生存为前提,后者就是指发展必须以自然生态与人类社会持续性提供各种基本条件为保障。,’对于我国政府来说,如果说当前第一要务是发展,那么第一责任就应当是公共安全,而生态安全则为政府根本的第一责任。二是追求生态文明目标的要求。,生态安全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也体现了安全文明建设的要求。其中,生态文明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而生态安全文明就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文明的最低限度和最为基本要求的文明。与此相应,目前我国政府主要职责也需要不断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到生态文明与安全文明建设型政府上来。三是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平和安全问题的某些方面与持续发展的概念是直接有关的,实际上,它们是持续发展的核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就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即发展的安全性,其中当然也应包括作为发展安全核心的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是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能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而作为人的最为根本需要的生态安全也理应是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之一。因此,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代政府必须担当起生态安全责任来。

再次,当代政府担当生态安全责任是适应当代政府创新先进目标的直接要求。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本位或社会本位为核心价值理念的政府,它不仅在服务内容上需要把维护社会公正放在显著位置上,而且在服务方式上也需要具有主要为服务导向而非控制导向的特征。显然,生态安全不仅代表一部分人或当代人的利益,而且代表全人类和后代人的利益。而服务型政府担当生态安全责任既是体现公民本位或社会本位的核心价值之要求,也是体现最具广泛意义的社会公正之要求,还是体现适应生态安全问题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特点的服务导向或非控制导向之要求。二是建设生态型政府的要求。如果说,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或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首先要建设好生态型政府,那么,建设生态型政府就必须首先要建设好生态安全型政府。因为维护生态安全是生态型政府建设的最为基本的任务,而政府生态安全责任也是生态型政府的最为根本的责任。三是建设责任型政府的要求。责任政府是具有对公民或社会负责理念的政府,而政府责任的具体内容也可表现为包括生态责任、安全责任等在内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政府担当生态安全责任既是对公民或社会负责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责任内容的直接具体体现,是建立在“生态安全公共利益至上”的信念基础之上的当代政府责任的直接具体内容。

三、强化当代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主要原则和总体思路

根据当代社会治理以及政府治理的新理论,结合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新特点,笔者认为,应当在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内容、形式以及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强化如下一些原则:

一是生态安全责任内容的多样统一和相对优先原则。如前所述,生态安全的内容非常丰富,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作不同的区分。所以,相应的生态安全责任内容也是多种多样,如可分为自然生态安全责任与人类生态安全责任、人类生存的生态安全责任与人类发展的生态安全责任、区域生态安全责任、国家生态安全责任与全球生态安全责任等。一方面,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以及生态安全利益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坚持这些不同生态安全责任内容的最终统一性原则;另一方面,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这些不同内容的责任之间也可能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因而也需要政府坚持一定的相对优先原则,如人类生存的生态安全责任相对优先于自然生态安全责任,自然生态安全责任相对优先于人类发展的生态安全责任,人类生存的生态安全责任相对优先于人类发展的生态安全责任,国家的生态安全责任相对优先于国家内部区域的生态安全责任,全球生态安全责任相对优先于国家生态安全责任等原则。

二是生态安全责任形式的多样并举和道德根本原则。政府责任形式通常表现为道德责任、法律责任、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或积极责任、消极责任等方面,这些同样也可表现为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具体形式。为了最大限度地强化生态安全责任,政府必须根据现实需要坚持综合运用这些多样的责任形式原则。但是,相对于其他政府责任形式,政府也应当坚持道德根本的原则,即确立生态安全的道德责任应当成为当代政府落实生态安全责任的根本之道。这既是因为生态安全问题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任何有关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内容都无法准确完整地加以涵盖与包容;也是因为道德责任在本质上更加赋有自觉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即“道德责任不仅是法律责任的补充,而且是法律责任的提升。如果行政人员能够具有充分的道德责任意识,他就能够超越法律制度对他的岗位责任的一切规定,使他的岗位责任得到最充分的履行,并在这种履行岗位责任的过程中,使法律制度的不充分性得到补充,使法律制度的一切不适时的和不正确的规定得到纠正。”

三是生态安全责任主体的多元合作和政府主导原则。根据当代社会治理理论的要求,生态安全责任主体不能仅仅限于政府,而且应当包括各种能够承担这一责任的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政府生态安全的善治也必须坚持政府与其他多元社会主体的合作治理原则,而面向后工业社会的合作治理理论又进一步强调这是一种超越工业社会的工具理性和体现高级价值理性的多元合作原则。而生态安全的高度复杂性、广泛公共利益性以及众多生态自治力量的成长都在呼唤这种走向后工业社会的生态安全多元合作治理,这是一种政府与其他多元社会主体建立在真正平等基础之上自愿自主的合作治理。虽然,这种合作治理强调的不是以政府为中心而其他社会主体只是作为参与主体而存在的治理,但是,在走向这一合作治理的历史进程中,当代政府仍具有主导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而所谓政府主导原则就是指政府不仅要在自身不同层面、领域或区域的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率先进行充分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生态安全合作,也要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生态安全自治力量的成长和成熟,还要善于担当促进和组织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以及社会主体之间的生态安全合作之职责。

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强化当代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总体思路主要表现为:

一是不断确立政府生态安全责任的理念基础。这一理念显然是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有机集合体。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当代政府需要从关注一般生态环境问题意识上升到同时关注生态安全问题意识,从关注传统的国家安全意识上升到同时关注作为非传统国家安全的国家生态安全意识,从关注生态安全的法律责任意识上升到同时乃至主要关注生态安全的道德责任意识。

第5篇

摘 要:南海生态安全面临着海洋环境灾害、陆源污染、生态恶化、战争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威胁;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虽然基本形成,但仍不够完善,立法内容应当充实和调整,效力等级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有改革之必要,生态安全保障机制亟需创新,南海生态安全保障专门立法属于空白;因此应当完善南海生态安全保障的法律体系,健全海洋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修复制度,完善南海生态灾害应急处理制度,修改生态安全保障的刑事法律,改革南海执法体制。

关键词:南海;生态安全;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DF4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2)05010609

海洋生态安全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关系到国家环境资源保护总体目标能否实现,也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及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南海是我国最大的海域,北临广东、广西、福建和台湾四省,东南、西南及南边毗邻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印尼、文莱等东盟国家,面积大约356平方公里,主要由海南省管辖。南海在我国海洋经济战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我国通往印度洋、大西洋等海域的主要海上运输通道,因此,必须保证南海的生态安全。但生态安全的保障本质上依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本文拟对南海生态安全的法律保障问题进行一些肤浅的探讨,以尽绵薄之力。

一、南海生态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

《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海洋公报》)指出,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赤潮和绿潮灾害有所减轻,但江河污染物入海量增加,溢油等突发环境事故灾害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严重。近岸局部海域富营养化、海洋环境灾害频发和海岸带生境破坏是影响我国海洋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1]《2009年南海区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南海公报》)披露:“南海区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30 750平方公里,比2008年增加21.3%”;南海区海域近岸水体营养盐污染严重。2005年至2009年,南海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从11 200平方公里增加到30 75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则从1 420平方公里增加到5 220平方公里,污染海域面积明显增加,水体中的主要污染物为营养盐。可见,南海生态安全面临着多方面的威胁。

(一)海洋环境灾害

海洋环境灾害主要包括溢油事故、赤潮、绿潮、海水入侵、风暴潮、土壤盐渍化等。《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1)》(以下简称《海洋报告》)指出,受全球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和人类开发活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中国近海海洋环境灾害呈逐渐增加趋势。但影响较大的海洋环境灾害主要是溢油事故和赤潮。

油类污染是海洋生态系统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通常包括油船泄漏、油罐破裂、海上油井井喷或泄漏、炼油厂排放油污、拆船排放油污等,其对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十分严重,尤其是对海洋水质和海洋生物,甚至数十年内都难以恢复。近40年来,全世界每年因人为因素而流入海洋的石油及石油产品至少有1 000万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甚至灾难性的后果。[2]南海海域曾经发生多起漏油事故,虽未酿成重大灾害,但也足以让人警醒。如:2004年12月珠江口曾经发生了当时国内最大的溢油污染事故。[3] 据《南海公报》,2009年9月一艘巴拿马籍集装箱货船在珠海高栏岛东南长咀附近海域触礁搁浅,造成燃油泄漏入海。2011年2月三亚海域发生一起邮轮油污染事故,三亚海事局配合随船监督的海南局船舶处工作人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较大范围的海域污染。[4]目前,南海海域可能引发石油污染的隐患较多,主要包括:作为我国海上石油开采的主要地区,海上油井存在井喷或泄漏的危险;作为世界主要航运通道之一,货运船舶甚至油船发生漏油或因海难事故导致大规模油污染的可能性始终没有消失;此外,在沿海各地的拆船作业和炼油厂也都可能排放油污。油类是目前三种主要的海洋污染物之一。

赤潮也是南海时有发生的环境灾害。《南海公报》陈述,2009年南海区共发现赤潮8次,都在广东省近岸海域,累计面积约391.3平方公里,与上年相比,虽然次数相同,但累计面积有了显著扩大,2009年10月至11月在广东珠海市淇澳岛至香炉湾附近海域的赤潮面积一次即达到大约280平方公里。虽然目前南海赤潮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未发现人类中毒、死鱼事件,但是对南海赤潮的危害性切不可小觑,须极早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二)生态恶化

《南海公报》披露,2009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与广东、广西以及海南省三省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对南海区7个生态监控区的10个近岸生态系统进行了监测,其中4个属于亚健康状态,1个处于不健康状态。南海区近岸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问题是水质污染以及天然岸线和栖息地减少,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生态系统受人类直接干扰破坏、生态灾害及污染物排放的影响,结构和功能退化。《2009年海南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海南公报)和《2010年上半年海南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2010海南公报》)也通报了类似情况。

第6篇

关键词 绿色安全食品;开发;制约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76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1-0302-01

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我国与国外的交流在不断地增强和频繁。在此大的背景之下,人们的生活理念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对于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尤其是在食品消费方面,由于国民对健康的关注,对食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的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地引导人们选择健康、安全的食品进行消费和购买,要求相关部门开发绿色安全食品,这样既有利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又可以给人们一个健康的身体。另外,开发绿色安全食品也是国际市场的的要求,是实现我国食品生产和开发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举措[1]。现将绿色安全食品开发的制约因素及对策总结如下,以供参考。

1 绿色食品的概念

人们通常所说的绿色安全食品其本质就是绿色食品,是一种有益身体健康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环保型食品[2]。我国卫生部对其进行了具体的分类,主要包括3种类型:即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的定义对于公众而言比较模糊,其主要特征是生产过程中无污染,无化学添加剂;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概念,它的主要特征是在整个的生产过程和加工过程中都安全可靠且质量优质的食品;无公害食品是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基础,上述2种食品就是在无公害食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此3种食品总称为绿色食品或者绿色安全食品。

2 开发绿色安全食品的制约因素

2.1 农业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对于绿色安全食品有着直接的制约作用。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经济得到了巨大的飞跃,受到了世界的瞩目。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我国的生态环境在极度的恶化,尤其是在大气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方面的污染更是让人痛心疾首。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对于我国开发绿色安全食品起到很大的制约作用。

人们进行任何食品的加工和生产机会都离不开农业方面提供相应的食材,即使针对一些肉类产品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农业环境。由于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它在源头上切断了人们开发绿色安全食品的可能性,这是我国开发绿色安全食品面临的最大的困难之一。

2.2 科技发展水平滞后

现代社会无论是什么事物的进步和发展都需要依靠科技的力量,只有先进的科技才能推动事物的不断发展。对于开发绿色安全食品是同样的道理,我国现阶段对于绿色安全食品开发水平尚属于起步阶段,专业的科研团队和科研部门相对较少,没有开发出比较先进的技术手段或者目标产品。这是制约我国绿色安全食品开发的一大重要因素,没有技术的支撑,就不会获得跨越式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必须重视科技手段在绿色安全食品开放方面的应用,这样才能推动绿色安全食品的发展。

3 对策

3.1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面对我国日益恶化的农业生态环境,人们不能无动于衷,而是应该积极地采取相关的措施进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应从2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就是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要针对一些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整治,防止其对于整体环境的污染,对于农业本身而言,也应该尽量不使用或者少使用农药,减少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要进行专业处理之后再排放到自然界中,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政策防止污染的发生,企业也应该提高意识,保证不要污染环境尤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农业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在已经污染的农业生态环境进行治理,针对目前的污染状况国家和有关部门应该做出相关努力,出台相关方案,对现存的污染进行治理,给人们一片洁净的天空、一个没有污染的农业生态环境,这样才有开发绿色安全食品的机会和可能[3]。

3.2 建立绿色安全食品规模化科研和生产机制

开发绿色安全食品归根结底需要靠科学技术的推动,这就是所谓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此,在推进绿色安全食品的开发中,政府需要及时组建一些规模化的科研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让这些科研单位开发出更多更好的绿色安全食品的生产方法和生产模式,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跨越式的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人们也要适当地改变现有的生产机制,应该设立一些规模化、正规化的绿色安全食品生产基地作为国家推广绿色安全食品生产的试验和示范基地,该种模式既可以更好地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科研,又可以用实际行动引导其他人进行绿色安全食品的生产和开发,这是促进绿色安全食品开发的有效措施之一[4]。

4 结语

经济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在不断的提高,对自身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于绿色安全食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开发绿色安全食品是时代的需要,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的需要,人们只要正确认识,积极努力,一定可以推进绿色安全食品开发的不断发展。

5 参考文献

[1] 吕亚荣.基于食品链的食品安全、企业自治与政府管制[J].商业时代,2007(35):62-65.

[2] 江东.试论建立、完善和确保食品安全的社会管理体系[J].食品与发酵工业,2003(5):91-95.

[3] 陈玥,李敏,李顺芬.伦理视角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与应对之道[J].昭通学院学报,2013(3):55-60.

[4] 欧阳凡凡,邓放明.湖南省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3(17):7712-7715.

第7篇

关键词: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农村生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5月20日

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7亿人。从城市规模看,我国已有653个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已经达到140多个。毫无疑问,城镇化作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个必然趋势,不可阻挡。城镇化在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脏、乱、差”的情况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解决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农村生态安全,就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

(一)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内涵。“城镇化”,也称为城市化,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过渡的自然历史过程,它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地区集中和农村地区转变为城镇地区的过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转换过程和城乡空间结构的变迁过程。“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

(二)生态安全的涵义。生态安全是指健康的整体水平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即自然和半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它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影响的保障程度,其中的基本要素有食物、空气、水、绿化等各方面。本文从狭义的角度理解生态安全,即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形成了很多中小城镇,这些中小城镇地区的生态安全就是该地区生态系统提供的环境、资源与生态等各种条件能够维持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需要。

生态安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生态结构是否被损害,也就是生态系统是否健康;另一方面是生态系统所拥有的各种要素能否保障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前者是后者实现的基础。生态安全本质上要求自然资源在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三个约束条件下稳定、协调、有序和永续利用。

(三)新型城镇化与生态安全的辩证关系。新型城镇化与生态安全两者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过快发展经济对生态环境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就会造成资源利用效率低,生态多样性减小,当人类活动强度超出生态环境容忍阈值时,可能会导致生态系统由当前的有序结构走向低一级的无序结构,农村城镇化也会受到生态环境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协调好城镇化的“质”与“量”两个层面,调整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可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

总之,我们一定要统筹推进,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要素,保证农村城镇化的“质”,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农村城镇化率的提高。这样才有利于农村新型城镇化与生态安全协调发展,两者相得益彰、实现双赢。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安全问题

(一)大气污染问题。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快推进,生产和生活释放出大量的废热以及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降尘等主要空气污染物都有超标,这种污染甚至还会改变局部气候。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城镇化进程中企业污染问题严重。城镇化进程中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工业污染控制不力,导致环境治理赶不上环境污染,环境恶化日益严重。高消耗、高排放的乡镇企业在城镇集中,引起严重的工业污染,随着城市污染控制力度加大,一些遭强行关闭的重污染企业从城市“转战”到农村,更是加重了农村的环境污染;二是大量人口集中生活,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人口大量集中而致生活垃圾陡增,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带来了私家车、机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大量增加,车辆排放的废气是雾霾产生的重要原因。

(二)水污染问题。农村靠近城镇等人口密集区的许多河流湖泊都已经退化为流域中的污水库,水资源污染造成的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城镇化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可知85%以上工业和生活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湖泊、水库。

(三)能源、资源浪费问题。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过度消耗、不合理开发、掠夺式开采造成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低,甚至出现了资源枯竭问题;二是由于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缺乏合理规划,导致建筑物和道路的频繁、反复拆迁,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

(四)耕地数量严重减少、且质量下降问题。城镇化进程中,许多地方政府大搞圈地运动,而实际上大片的土地圈而不用,致使土地大面积闲置,同时耕地被征用为建设用地后也会引起周围耕地质量的下降。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曲解城镇化的本义,单一追求城镇化的数量和规模,甚至追求土地财政;二是部分政府忽视农民根本利益,淡漠土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水土流失问题。许多地方政府采用削山填沟和深开挖等野蛮方式搞城镇化建设,导致地貌植被大面积的破坏毁坏,地表,土质疏松,地表土壤的抗蚀能力大大降低,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剧。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地方政府只重视经济的发展速度,缺少环保意识,这种短视行为导致水土流失的恶化。

(六)农村原有自然历史景观破坏问题。农村城镇化建设中许多村镇自然历史文化载体被严重破坏,自然景致不再有特色,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在逐渐消失。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或村民对历史文化底蕴重视不够,忽视对村镇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三、解决新型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安全矛盾的建议

(一)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生态伦理观是由于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导致生态危机出现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伦理观,是一种建立在生态价值观基础之上的伦理观。生态伦理观要求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自然、生物和人类一样,应该获得正当的权利和道德地位,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负有很大的道德责任。

为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第一,政府机构确立公正的生态伦理理念。我国农村城镇化的推进要求政府部门坚持利益公正的原则,确保生态伦理建设的大方向正确。政府机构在制定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时,把自然、生态纳入其中,并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要不断纠正自己的行为;第二,企业组织发展循环经济的生态伦理意识。农村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企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要摒弃粗放型的发展方式,以清洁生产、节约资源、降低污染为前提,兼顾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真正把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密切结合;第三,公民个体倡导绿色消费的生态伦理素养。让农民在充分了解生态伦理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这种知识内化为自身的生态意识和价值观,之后外化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进而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态化生活与消费习惯。

(二)加强领导,提升政府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上的主导作用。一是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实行最严格的土地问责制和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将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生态经济规律办事;二是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建立良性的经济运行机制,推行有利于城镇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同时,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推行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立生态、低碳、智慧的宜居城市;三是政府要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保护城镇环境的企业、单位进行奖励的同时,加大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惩戒。

(三)保障环保资金投入,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尽快改善小城镇环境质量,要求我们必须实行“谁开发,谁治理,谁受益”,鼓励集体和民间投资,积极吸收民间投资和外资,最大范围内融资,保证环保经费能及时稳妥到位。并且,为了提高城镇地区的环境整治水平,我们要努力建立一套相关的补偿制度和优惠措施。小城镇地区应该以环境保护作为长远目标,纳入到政府的各项工作和财政支出中,按规定用足用好筹集的环保费用。

(四)合理规划布局城镇,努力发展环保产业。城镇规划要从区域整体利益出发,以规模化、集约化为方向,促进城镇协调有序发展,以建设环境优美城镇为载体,以城镇环境治理为重点,避免在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生态恶化问题。农村城镇化要结合不同地区的自然、人文、经济等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城镇规划要把长远发展和目前起点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在城镇的基础设施减速带和城镇功能区规划上要有高起点,避免花费“二次成本”,并且小城镇建设在位置的选择上要相对均匀,不能过度集中,以利于发挥它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作用。如果搞全面铺开,会增加自然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在合理规划布局城镇的基础上,努力发展环保产业。

(五)推动乡镇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行清洁生产方式。乡镇企业的粗放型生产方式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所以要着力解决好乡镇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资源的浪费。要把乡镇企业的发展作为改善农村城镇化生态安全问题的重点,对其进行严格治理。乡镇工业必须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采用无污少害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推行清洁生产,逐渐改变乡镇工业企业高耗、低效、污染重的局面。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培章.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杨家栋,秦兴方,单宜虎等.农村城镇化与生态安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缪细英,廖福霖,祁新华.生态文明视野下中国城镇化问题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第8篇

[关键词] 农产品 质量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23.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3-0028-01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滞后。现阶段联合国粮农组织制定的成为了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几乎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我国采用了百分之四十的国际通行标准,可以看出覆盖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另外,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使得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也不利于与国际接轨。

1.2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上还有待于提高。由于文化程度的影响,导致农民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了解不够,难以有效地掌握农药、化肥的投入比例,使得很多农产品都存在药物残留超标的问题,显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3 法律制度不健全。从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当造成了食物中毒或疾病后,才算触犯法律,而如果仅仅出现农产品安全问题,处罚就会很轻,说明我国法律制度的建设不够健全,这为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温床,造成农产品安全隐患难以从源头上避免。

1.4 执法力度不够。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发现,很多关于农产品质量问题都是先经过媒体的曝光后,相关的职能部门才进行检查和处理,而事后就没有了后续工作,缺乏规范性和连续性,执法力度不够,有时存在形式主义,这样很难从本质上解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1.5 企业设置不规范,检查监督有难度。现阶段,我国正处于企业改制和乡镇企业发展期,但却存在农产品及加工企业分散、规模小、户数多的情况,这就给执法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系数,要做到户户检查是不可能的。此外,监控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也几乎是难以达成的。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1 加强监管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之所以频繁出现,与各级管理部门过多,权责不明确,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有很大的关系。现阶段我国成立了主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并明确了农业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职责。而在未来的发展中,各级政府应明确职责,减少推脱责任的现象。

2.2 健全法规。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是为了做到有法可依,利用法律来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进行严格的制约,使百姓能够食用上放心的农产品。

2.3 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应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的监测,减少工业或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要下大力气解决农药、化肥等对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问题,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农药流通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那些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绝对不能在市场上销售,一旦发现,要进行严厉打击、严肃处理。要进一步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在生产和加工上要按照国家标准。要科学地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的各个环节要实行标准化,使农产品的质量更加安全。

2.4 加强质量安全检测

2.4.1 定期对农产品状况进行监测,以便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跟踪监测制度,要重点以药物残留为检查对象。要将以药残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工作深入开展到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中,积极推广速测技术,检测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及时公布,使消费者享受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4.2 积极推广安全优质认证产品专销区建设。对获得无公害、绿色和有C认证的农产品与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实行专区销售,实现联销经营与集中配送。

2.4.3 在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要做好标识管理,必须明确产地和生产商,使责任能够具体到厂商。

2.5 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与信息服务体系。地方政府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做好农产品产地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加快建立信息服务网络,这样可以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销商信息及时提供给消费者,还可以使生产者和经销商实时了解农产品市场动态,进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模块系统,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满足和保证。还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作为农生工程、阳光工程来打造。

3 结束语

第9篇

关于城市防灾空间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定防灾能力的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如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地下空间等。其空间特点常表现为安全的、开敞的、防御的、适应的等,按其从属位置可以是城市外部物质空间、地下防灾空间、地域上的防灾设施(建筑物)空间及其附属空间环境。其本质功能是在灾前预警阶段和灾后恢复阶段为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和基本生活保障的特殊场所。城市防灾概念包括防灾、救灾、减灾多方面内容,即尽量预防城市灾害的发生、尽量减少城市灾害带来的不良影响,保证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涉及到对城市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护、抗御、救援和灾害重建等多方面的内容。现如今的城市防灾空间由于缺乏整体、系统的规划和布局,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大多数城市的防灾空间多集中于建筑单体没有构建系统通道,区域配置不合理、空间功能不明确,城市功能设施缺乏,空间使用效率低、空间设计感不足。因此,城市防灾需要进一步通过有效的城市规划,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空间的防灾功能,进而有效促进规划、设施与防救灾管理工作相结合。强化城市防灾意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引入城市防灾空间的概念,充分利用城市空间的防灾机能,构建有利于防灾的城市空间保障体系。

二、城市防灾空间的功能设计需求

合理有效的城市防灾空间设计有助于完善城市的保障体系,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城市防灾空间的建设已经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借鉴国内外城市防灾空间的实际案例和相关理论研究,从有利于防灾管理、便于市民使用、协调城市发展等角度出发,不难看出城市防灾空间的功能层次需求。

1、可识别功能:

城市防灾空间的标识体系应该是清新明确和显而易见的。在灾害发生时,普通市民能够迅速被指引至防灾安全空间的准确位置,迅速找到安全避难场所。相关的防灾设施标识要详细、到位,如安全通道、消防栓、水泵接合器、划设消防线、避难路线、疏散路线以及相应的防灾空间内部功能标识等。

2、防灾、御灾功能:

城市防灾空间应能够给公众提供警示与引导,使得灾害环境前高效、合理的疏散到安全地带。空间内的防灾、御灾功能应基于对避难行为和心理分析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道路、设施、区域系统规划。城市防灾空间一方面对城市灾害进行直接或间接防御,如滨水堤岸,防护林带、防护绿地、大型道路等;另一方面对城市环境具有生态调节的促进作用,如城市公园、城市绿地、城市水体等。有专家提出,建立城市防灾空间系统应包括广场、道路、公园、绿地等城市外部物质空间、与城市地上空间互通联系的地下防灾空间、以及防灾设施(建筑物)空间及其附属空间环境,才能真正达到保卫城市,发挥防灾、御灾功能的目的。

3、开放功能:

城市防灾空间无论是城市广场、道路、公园、大型绿地、还是居住区地下空间都应该具有城市公共服务空间的本质属性,是开放的、开敞的,便于疏散、避难、救援等救灾活动的顺利开展。

4、安全功能:

安全性是城市防灾空间的基本特性,为公众提供安全地避难逃生、等待救援的安全庇护场所,尽可能地防御城市灾害并将损失减到最小。

5、可持续功能:

城市防灾空间的设立可以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进行城市空间形态的均匀划分,组织空间、创造空间,降低城市空间密度、有效地改善和维护城市生态环境,高效地、集约地利用有限空间,加强城市的安全性能、诱导城市有秩序、有效率地发展。

三、城市地下防灾空间的设计艺术

城市地下空间是建筑空间的延伸,承担着吸纳、疏散、保证市民安全的的职责,兼顾市民休闲停驻等功能。设计师又赋予了防灾空间的二次生命,设计良好的城市地下防灾空间应具有保证健康、卫生、舒适、美观的地下空间内部环境。

1.室内空间形态或依附于建筑本体,体现建筑内部的结构和空间;或由于室内空间的分隔、界面的变化而呈现出独立的形态风貌。

城市地下防灾空间可以根据功能过渡连续顺畅、形式丰富多样。不同的空间形式带给人们不同的心理感受,选择空间的不同形式应合理考虑周围环境、场地、防灾功能、特性等多方面因素,空间功能划分的形式着眼于功能空间。如地下防灾空间的入口是一种多元空间,入口空间的形式常以交通功能为主,作为连接室内外、地上地下空间、防灾空间内部交通与城市交通的中间环节,应具有丰富的景观层次,强烈的组织空间的能力和明确的指向性。

2.优化城市地下防灾空间的声、光、色等人们对于该空间的生理和物理环境要求,营造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多维信息空间。

设计中满足人对空间环境刺激发生生理反应的感官需求,利用一些渐变设计的手法,增加过渡环境,减少不利的外界条件刺激,避免地下空间的封闭性带给人的不舒适感。如通过透光性材料顶棚入口,引入自然光,减弱地面上下空间光线的明暗变化,有效地补充自然光源;采用通风空调系统、加大通风量、提高换气率来改善城市地下防灾空间的空气质量及热湿度;改善、控制路面状况及车速,优化空间的声学处理或者通过播放舒缓的背景音乐、营造具有香气的嗅觉环境,使人精神放松,提高室内环境舒适性。创造一个健康、舒适、安全的地下空间内部环境,需要建筑环境工程学、卫生医学、生理和心理学、建筑环境物理学、建筑材料、建筑气候相关专业的密切配合,善于用声、光、色等设计手法进行标识设计和导向性设计,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环境舒适性保障体系。

3.城市地下防灾空间的艺术营造离不开恰当的材质和丰富的肌理。

肌理的变化与处理常常利用隔声、吸声等材料进行营造,其构造本身也是地下空间视觉环境的一部分。现阶段的许多地下防灾空间多以单一的枯燥无味的硬质铺地为主,忽视了美化和营造地下空间景观,设计中可根据功能划分进行不同材质的变化铺贴,使得地下空间增强人性化和生动性,提高地下空间景观的亲和力。适当将植物、生态水体景观、自然光等自然元素引入地下空间可以起到柔化作用,将对地下空间的环境质量有很大提升,在心理需求和审美需求等层面人工环境设计进行补充,呈现出轻松的、生动的内外景观交流效果。同时,城市地下防灾空间设计中应遵守设计的形式美学原理如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营造出富有人性化、情感化、健康、美观艺术化的室内空间环境。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