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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药行业管理

时间:2023-08-27 15:04:19

导语:在国际医药行业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国际医药行业管理

第1篇

【关键词】深化改革;医药工作新阶段

引言

医药产品质量逐渐提升,大部分医院都淘汰了老旧的传统医疗器械,开始使用新型的医疗器械,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减小了发生医疗事故和其他隐患的概率。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对于医药的服务建设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在医药工作中深化改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分配医药物,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在药品采购上面,实施招标采购的方式。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在医院的医生要根据患者的真实情况,合理分配药品。企业支持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并成功开展国际发达国家药品质量认证,加快与国际接轨。其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也因此得到迅速提高,使药品质量和百姓健康更有保证。因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与国际发达国家相同,其招标等各项待遇也应等同于进口药品。

1、质量第一,提升效益

要保证医药企业的长足发展以及市场竞争力,提高医药质量是重中之重,高质量的医药产品能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也能够为医药企业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的医药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都以《药管法》作为工作中心,完善医药质量管理制度,将质量管理意识深入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还有就是定期培训医药工作人员,以提升医药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医药工作的整体水平。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对医药产品机进行抽查,对质量较高的医药企业给以适当奖励。

2、统一体制,探索管理

我国的医药管理制度会随着改革深入,行业管理日趋完善,各地食药监管理部门和国家食药监管理部门更加明确管理职责。逐步深化医药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机制、调整机构,创造优秀条件以促进医药宏观控制和行业管理。对于我国的医疗器械,通过计划安排、规划引导、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技术等,形成独特的生产、销售和投资渠道,很多企业都发挥自身优点,承担医疗设备生产任务,部分企业的产品有独有的技术。

3、实施医药推广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关键因素是科研,基础因素是教育,这也是改革开放实践得到的结果。传统的医药管理制度过于分散,造成管理疏漏,医药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都难以满足需求,还有一部分缺乏医药行业人才,科研能力不强,严重阻碍了我国医药事业的顺利发展。我们将医药行业的发展方向转向生产、教育等其他方面,为科研、教育等创建有利条件。实施医药推广工作,在这一方面加大投资,使用医保费用,要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须遵循三大原则,即“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集采招标活动,各省市也加强了药品集采的探索,才能发展和建设医药推广工作。

4、搞活企业,发展生产力

要保证医药行业高涨的生产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企业活力是重要因素。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统筹规划。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实用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推广,积极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实施。通过深入整顿,改善了医药生产不规范、混乱的局面,调整了要提高医药企业活力,我们施行了“简政放权”的措施,改革医药企业的经营机制,降低对医药生产企业的指令化控制,充分放宽企业的自主生产经营权。中药材和化学原料药种类都大幅度减少。施行差异化价格管理,不同地区、季节的医药产品可以有一定幅度差价。医药企业可以自主探索发展方式,例如有的企业开始施行股份制,而有的企业开始施行承包责任制,更好的完善企业按劳分配制度,充分激发企业活力。要提高医药工作者的积极性,做好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医药企业整体管理、经营水平,保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施行“安全教育、法纪教育、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四有”教育,着力培养优秀人才和医药先进人物。

5、对外开放,技术交流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发展和经济提升都开始和世界接轨,改革开放让医药行业不再封闭。对于医药行业来说,是一种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高新技术支持。对外开放加强了我国医疗行业和国外医疗行业的沟通交流,同时扩大了引进和出口。深化的医药改革中要合理把握和利用,分清楚医生、药品的关系,才能很好的对外开放,提高技术交流。在改革中一定要进行医药工作之间的交流,才能合理的把握和利用好药品,帮助患者更好的恢复健康。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医药建设方面的改革,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对外开放建设中的方式方法,技术交流,促使医药工作迈向新的一个进程。

6、两个服务,充足供应

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是医药工作的主要内容。医药供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医药企业和相关工作者,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医生、护士等人员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患者的需求,以促进医药服务质量的提高。例如近年来,我国多发疫情和灾情,我国医药企业紧急调运,满足疫情和灾情的医药需求,保证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7、医药事业发展战略

7.1发展方针 应坚持党的领导,根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路线。目前,我国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力度,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医疗改革试点到医疗改革推广,完善医疗改革制度,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7.2发展战略 首先应坚持医药教科研,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们应开发多途径、多层次的医药教育制度,结合医药事业发展需求,调整教育结构以提升医药教育质量,传统追求文凭、证书的观念已经落伍,需要摒弃,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医药行业人才。建设纪律严明、素质较高的医疗队伍,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其次应坚持中西结合,中药有其重要作用和地位,对于西药同样如此,单单发展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是不行的。坚持中西结合的重要理念,不应偏袒任一个也不可能摒弃任一个,现代西药、传统中药的有机结合,能够保证我国医疗事业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点。不论是中药还是西药,都要将先进科学理念灌输其中,以保证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效率。

结束语

综上,首先从六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我国医药工作近年来的发展现状,分析医药工作的优势和不足,然后针对医药工作发展介绍了其具体的发展方针和发展战略,为促进医药行业进入新阶段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彭必新,许鲁宁,郑成英.试论医院医药改革下药学人员的工作走向[J].中国医药指南,2013,(23):356.

第2篇

通过国美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品牌的培育绝非是一朝一夕之功,通过包装企业,依靠媒体强劲攻势炮制出的品牌是经不起时间挑战的,在竞争对手面前也将是不堪一击的。一个优秀的品牌来源于一个企业通过长年的努力、创新和不断的积累所掌握的一套核心技术,形成的一种难以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这样的品牌,涵盖了企业的独特管理思想以及理念,还有他的服务意识以及企业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够经得起对手的挑战,顺应市场多变的情况,以及更长时间地被顾客所接受,甚至能够成为这一行业的代名词。对一个中国商业企业而言,就是要通过对中国的市场和中国的消费者进行了解,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做到中国特色的营销和服务的理念,通过这些来树立企业的品牌。国美电器的成功,是因为我们从始至终持之以恒地坚持薄利多销,服务当先的企业经营原则,同时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并通过不断的创新,来向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产品。以最低的价格和最优的服务来向消费者提供我们的产品。(黄光裕:国美集团董事长)

牛根生:制度创新最关键的是分配制度能不能有所突破

因为董事长的股份不可能变现,只有增持和减持的可能,一般不做减持的还有红利的分配权。过去我对财聚人散有很深的体会,红利让新的掌门人把它散出去,除了工资,除了奖励,除了期权,除了按劳和按资分配所有的分配之外每年又多了一个CEO有了一部分继续散财的权力,有这样的一个权力,有这样一个业务,有这样一个散财的场所,每年有法定的散财,这样就符合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因为无论多么好的员工,我们三个月不发工资了,可能大家都得离开这家公司。国外的跨国公司,已经有百年历史,几十年历史的,我们怎么样才能超过他们?首先我们制度要创新。制度创新最关键的是分配制度能不能有所突破。我在企业的捐赠股份,想的是实现两个目的。第一,在新的掌门人来之前,或者是CEO来之前一定要他既要参与分配又要参与决策,不能只干活不参与;第二,他有一种其他CEO,其他公司目前还不能具备的散财的能力。我散财习惯发现对企业管理有好处,而且能吸引好的人才过来,怎么制度化,我想捐出去的第二个权力,除了本身的资本权之外还有一个红利的分配权。(牛根生:蒙牛集团董事长)

郭家学:做事业最核心还是人

东盛通过这几年发展,个几年医药行业的打拼,核心团队和企业管理已经形成了自己固有的风格。在企业团队建设方面,在整个集团里边,目前有20%左右管理团队来自海外,80%的高层有世界500强或者中国大的医药集团从业经验。他们把各自在自己企业里边优秀的文化和优秀的管理带到东盛,与东盛共同融合,促进东盛的发展。好多人说东盛在医药行业管理团队是中国医药行业的梦之队,我认为对我们是一个褒奖。做企业,做事业最核心还是人,如果没有人,什么事都做不成,只要有了人,你没有项目,通过人可以找项目,没有资金找资金,什么都可以做,只要有一批人什么都可以做。(郭家学:东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3篇

据测算,人均生活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药品消费水平将增加1.37个百分点。我国年人均药品消费水平由1993年约50元增长到1998年近150元,每年以16%的幅度加速增长;再者,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均药品消费仅为日本的1.6%,为美国的2.3%。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我国医药商品市场潜力十分巨大。   自1980年日本大冢公司在天津建立首家合资制药企业以来,其他国际一流的制药公司,如GW(格兰素——威廉)、BMS(百时美——施贵宝)、SKB(史克——比切姆)、默克、拜耳、罗氏等纷纷通过向我国直接出口药品、独资办厂、合资控股等方式,抢占我国医药市场,迄今,世界25强跨国大制药公司(集团)中已有20家在我国站稳脚跟。目前国内药品市场规模约为10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企业产品约占50%的市场份额,“三资”企业约占35%的市场份额,进口药品约占15%的市场份额。

国外最新研究分析报告认为:未来5~8年内,中国的人均药品消费水平将达到美国的10%,也就是说我国医药商品净销售额将达到3500亿元,市场前景十分广阔。进口药品(包括三资企业生产的药品)在我国医药市场所占份额,1993年为11%,1994年为14%,到1997年已达到了40%左右。自1987年丹麦一家公司生产的胰岛素最先通过卫生部进口药品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第一张药品进口许可证起,到现在已有100多个国家、500多个种类、1000多个品种的药物获得卫生部颁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而随着加入WTO的临近,进口药品品种和数量还将进一步增多。从长期看,我国临床治疗需要的专利药品将主要依靠进口,进口药品所占市场份额将可能达到70%。国外研究报告也有相似的结论:“如果政府不干预,中国的医药市场将在5年内完全被国际医药大公司操纵。”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药品三级批发逐级调拨供应体系解体,代之以多渠道、少环节、多点购销、相互竞争的药品流通格局。医药流通领域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6500家,药品零售企业多达119000家。企业多、规模小、效率低、费用高、效益差、秩序乱,医药流通组织结构极不合理。医药市场无序竞争、过度竞争使行业整体经济效益下降。全国医药商业现有销售利润率仅为0.27%,有15个省医药商业出现汇总性亏损,亏损总额超过10亿元。国家虽然允许并鼓励有条件的医药批发企业实行跨地区兼并或联合,并提出医药零售连锁可依法在异地设立分店,但实际上各地药品经营仍以区域性为主,地区医药市场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跨地区兼并药品批发企业或在异地设立零售连锁分店的实例屈指可数。

迄今为止,我国一直限制外商进入国内医药商业进行投资经营或合作经营,但中美已就中国加入WTO签署协议,开放药品批发、零售服务领域已成定局。据了解,除超过二万平方米的药品配送机构和超过30家以上连锁企业不允许外资控股,其他则不做限制。进入WTO以后,随着关税的减免、非关税壁垒的废除,国外产品将对一些国际竞争力差的领域造成冲击,竞争的激烈必然会使国有企业按照国际化的模式进行整顿,提高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不可避免地将有一部分员工因为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而下岗、转业,同时也会有一批新的高科技人才进入到企业中。估计在今后5年内将有一批药品企业破产或停产,将会减少一大批从业人员,绝大部分员工则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后才可重新上岗。

从行业管理方面看,我国涉及医药行业发展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卫生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承担,由于管理的侧重点不同,造成医药行业发展的政策配套性不强,加入WTO将促进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利于医药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如医疗保险制度是基本社会福利,保险支付范围的制定和与医疗保险有关的药品价格管理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其管理也不受WTO货物贸易协定的约束。

众所周知,医药行业是一个高新科技含量高、集约化国际化程度高、投入高、收益高的产业。以著名的跨国企业GW公司为例,1995年其全年药品净销售额达125.7亿美元,比我国整个医药工业6000家制药企业1997年全年的销售总额还多。GW公司等世界跨国大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推出的主打产品一般不超过10种,集中力量形成优势打“歼灭战”,而我国医药企业规模虽小,但却贪大求全,一个企业的主打产品少则十几种多则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什么都想搞,什么也搞不好,结果只能是精力分散、重复制造和盲目竞争。GW公司每年投入市场开发和营销的费用占总销售额的30%,大量的投入用于企业形象战略、品牌战略、广告战略、营销策略、售后服务和市场调研。而我国医药企业在这些方面的投入总体上尚不足销售额的5%,却忙于或热衷于搞以非正当竞争内容为主的低水平的价格战和回扣战。对比来看,未来我国医药企业形势极不乐观。

那么,面对加入WTO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对策何在?我们认为: 第一,要和国外大制药公司进行竞争,中国医药商业企业只有建成一批有强大资本实力和规模实力的“航空母舰”与之抗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或改制一批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的现代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有效激励和有效约束的新机制,通过企业资本的运营活动,进行购并、联合、控股、参股,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树立起以药品经营为主业,集科、工、贸乃至金融为一体的大型或特大型经济联合体。在组建这些大型、特大型企业或联合体时,要十分注重把握好规模和企业发展实际状况相适应这个尺度,既不能安于现状,人为地阻碍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更不能盲目扩大企业规模而忽视了企业发展的实际水平。此外,医药企业的集团化发展要有定位,包括产品定位、市场定位和产业定位,特别要注重企业集团主业的中长期发展,只有搞好主业,多元化开发才有坚实的基础。企业集团组建后能否成功运作,还取决于其内部管理水平,要使重组后的庞大资产高效能地运作,这种大型或特大型企业集团内部产权必须明晰,还要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医药企业必须成为研究、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的主体。

在当今医药市场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研究、开发和引进高新技术的主体只能而且必须是企业自身。离开企业的生产现场以及与顾客相关联的营业现场,要进行极为细致的技术开发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医药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或进行共同开发,为了确切把握技术核心问题的实质并使其实现商品化,自己也必须有充分的技术力量。企业只有不断开发出具有市场潜在需求的“种子型”技术,并尽早进行技术的积累,尽量缩短研究和开发的时间,才能走在同行的前列。要实现企业成为科研、开发和引进技术的主体,除了企业应努力培育自有的科技开发力量外,还必须在各级政府的帮助和扶持下,打破条块和体制上的界限,鼓励企业通过资本的运营,实现产研联合和产学联合,这种联合是融为一体的而不是松散型的结合或合作。此外,国家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高层次或优秀开发人才向企业流动,企业也要为这些人才营造能让他们施展才华、谋求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优良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完善现有的药品价格政策。

目前大多数的进口药品仍可以自主定价,这些药品价格可以在包括高折旧和高广告费在内的基础上,再加30%产品研究开发费、30%市场开发费和30%的利润。而国有制药企业所生产药品的价格则大多数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不能随行就市,也不能随上游产品价格的升降而及时调整,这就导致了进口药品同国有企业生产的同类药品的价格相差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江西某药厂生产的“咳快好”,每片0.10元,而同样成份的进口药品价格每片为1.80元;上海某药品骨干生产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儿童退热片,疗效颇佳,过去深得医生和患者的好评,但近来销路却一直不佳,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个药品价格便宜,一包为0.12元,经销商卖出一包只有0.012元的毛利,而同类进口药品价格是其几十倍,毛利更是高其百倍,经销商和医院当然乐此不疲。在这样的政策背景和市场环境下,国有医药企业很难有所作为。我们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产药品质量的迅速提高,对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实行统一价格管理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应让消费者和市场对两种产品的取舍作出公正而又客观的选择。 第四,尽快改革现行医疗体制和医疗制度。

第4篇

2012年回顾 2012年上半年国内农药市场先抑后扬。一季度受持续低温天气影响,用药高峰期相应推后,杀虫剂、杀螨剂需求量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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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2012年回顾 2012年上半年国内农药市场先抑后扬。一季度受持续低温天气影响,用药高峰期相应推后,杀虫剂、杀螨剂需求量减少;第二季度农药市场迅速峰回路转,价格出现上行态势;下半年以来,全国主要作物区虫害重大发生,尤其是秋季农作物病虫发生危害显著重于常年·,国家财政部先后拨款共6亿元防治病虫害,农药需求旺盛,市场上扬。在除草剂的带动下,农药出口同比大幅增加,生产企业库存下降。农药行业在历经2009~2011年连续三个“小年”后,2012年逐渐显现稳步回升迹象。行业效益提高的同时,保证了农业防治病虫草害的需要,对全国粮食产量九连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2年农药行业运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运行平稳、产量增长,除草剂增幅大 2012年1-11月累计生产农药320.4万吨,同比增长19.7%。这主要是由除草剂产量大幅增长拉动的。杀虫剂73.4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下降9.8%,企业库存减少;杀菌剂品种表现不一,总体产量下降;大宗品种如多菌灵在产能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产量保持平稳,而戊唑醇等产品产量下降,杀菌剂总产量为13.0万吨,同比降低7.8%,占总产量的4.1%;除草剂在萆甘膦、2,4-D等大宗产品市场利好的带动下,产量大幅增长42.3%,达到148.5万吨,占总产量的46.3%。2012年1-11月全国农药产量统计见表1。二、进口大幅增长,平均单价下降 2012年1-10月累计进口农药5.42万吨,同比增加23.2%,进口金额4.82亿美元,同比增长18.0%,平均进口单价8893.0美元/吨,同比下降4.6%。其中杀虫剂平均进口单价最高,为1.5775万美元/吨,较上年同期上升5.2%。进口农药相当于国产农药产量的1.9%。近年来,国际跨国公司专利品种大量涌入,他们推出农化产品和种子技术的综合方案,进一步冲击国内市场,而其他农化巨头的高端主流产品也在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其中进口除草剂的价格下降最多,使得国内非专利农药品种销售受限,制剂市场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据报道,江苏省水稻除草剂市场的50%与苏南地区水稻杀虫剂市场的80%左右都被国外专利产品占据,国内产品则逐渐暗淡。长此以往,将导致我国在灾害防治方面的能力减弱。2012年1-10月全国农药进口统计见表2。三、出口持续增长,增幅下降 1-10月份累计出口农药74.89万吨(实物量),同比增长12.6%。出口农药占同期农药产量的26.1%,出口金额23.60亿美元,平均出口单价3151.3美元/吨,同比上涨4.3%;其中除草剂原药出口49.79万吨,同比增长21.0%,占同期出口量的66.5%, 全国除草剂产量的37.7%,平均出口单价为2737.5美元/吨,上涨6.4%。而杀菌剂出口量和出口金额都持续下降。1-10月份贸易顺差18.79亿美元,同比上升17.1%。与上年同期相比,农药出口量和出口金额的增幅都有所下降,10月份,增幅环比有所上升。继2011年农药制剂出口量超过原药出口量之后,2012年前10个月制剂出口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农药品牌扎根国际市场的步伐。2012年1-10月全国农药出口及贸易顺差统计见表3。四、行业利润增长较快,恢复态势有所显现 2012年1-11月,全国农药行业累计完成现价工业总产值2193.5亿元,同比增长23.2%;完成现价销售产值2126.9亿元,同比增长22.6%。1-11月产品销售率为96.5%,同比降低0.42个百分点。1-10月份,利润总额达到116.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3.9%,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达到6.1%,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行业的亏损面达到11.6%,亏损企业同期减少6.2%,而亏损金额6.5亿元,同比降低5.2%,这些数据进一步说明行业效益有所好转。2012年1-11月全国农药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见表4。五、规模以上企业增多,企业实力有所增强,兼并重组加速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2012年10月了2011年销售百强企业榜单。从企业业绩来看,百强人围门槛持续大幅抬升,由2010年的1.70亿元提升到2011年的2.0亿元,人围门槛提升3000万元,反映出企业规模实力增强。与此同时,2011年农药百强的总销售收入达到618.6亿元,较2010年百强销售总额的497.0亿元,增加了121.6亿元,增幅达到24.5%。充分显示了大型企业在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也反映出农药产作为刚性需求,市场正缓慢回升。 2012年规模以上企业由2011年同期的773家增加到800家,同比增加了27家。国内行业兼并收购发生13起,多于2011年全年的6起,行业兼并重组加速迹象明显,为行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打下基础。2012年国内农药企业兼并合作大事统计见表5。六、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2012年1-10月份,农药行业累计投资完成增速达23.3%,较2011年高出近10个百分点,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如2,4-D、萆甘膦等大宗热点产品以及嘧菌酯这些专利刚刚过期、全球销售额过亿产品等多个原药品种成为投资热点。根据行业投资周期和增长特点,2013年行业投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在20%以上。七、产能过剩隐现 2012年以来,草甘膦为代表的大宗产品市场逐渐复苏,带动了农药行业恢复性上涨,然而草甘膦产品为代表的生产企业由年初的8家左右,增加至目前的20多家,产能集中度有所下降,而且不少生产厂家都有扩大产能的计划,产能过剩和恶性竞争问题进一步加大。 2013年市场预测 2013年,我国原药产量将保持平稳小幅增长,预计产量将达到360万吨。国内市场方面,根据农业部预测,在除草剂需求旺盛的带动下,2013年我国农药需求总量预计增长4.68%。国外市场方面,随着出口的不断增加,国外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不断增多,2012年澳大利亚先后两次对我国草甘瞵制剂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事件表明。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由先前的原药产品的反倾销向制剂产品反倾销发展,农药外贸形势严峻,预计2013年的出口增长幅度不会高过2012年。

第5篇

    作为多年从事药品研发的业内人士,笔者不揣冒昧,将自己及一些同仁在中医药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反思疏理出来,尽管其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可能是片面的或不尽合理,但还是期望与同行交流,以共同促进我国中医药产业健康、稳步、和谐发展。

    1  关于药品研发

    建国以来,我国的新药研究开发一直以仿制为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可谓凤毛麟角。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创新已成为我国制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尽管国家已投入大量的资金从事药物研究和开发,但是到目前为止,除少数专业承接国际制药大公司新药研究外包的药物研究企业发展迅速外,我国的药物研发型企业以及制药企业内部的研发部门大多规模小、底子薄、水平差,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然明显。

    1.1  企业创新能力弱

    我国大多数制药企业规模小、专业化程度低、利润率低、管理效能低、研发创新能力弱、缺乏品种与技术创新,迄今仍集中生产一些比较成熟、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仿制或传统药品,大多只能从事简单的仿制、改型。简单的重复、模仿,协作性差,造成了产品雷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市场同质化竞争加剧。大部分企业难以成为医药研发的主体,使一些关键性产业化技术长期没有突破,制约了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下游深加工产品领域延伸;产品更新换代缓慢,无法及时跟上和满足市场需求。由此造成我国的中医药产品在国际医药分工中处于低端领域,国内市场的高端领域也主要被进口或合资产品占据。

    笔者认为,国内企业应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联合、兼并,做大做强,以形成科工贸一体、产学研结合的现代医药企业。这样才有能力投入巨额资金、组建优秀科研团队、完善创新机制,做到“生产一代、开发一代、研究一代、构思一代”。

    1.2  企业管理、运行体制制约了新药研发

    经过近50年的发展,我国已培养了不少医药行业管理人才,很多国内企业也曾经雄心勃勃,高薪聘请了一些在外企有成就的管理和研发人员,但由于国内企业运营管理太急功近利,政府对企业从事新药研发的政策扶持力度有限,导致短期行为严重。每年愿意拿出几亿做广告,却不愿意拿几千万来搞新药研发的企业不在少数。而国外大企业的创新研发大都是靠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大量投入和耐心积累完成的。

    要改变上述被动局面,就需要政府在技术、产业、组织、税收、金融、人才、进出口等政策以及投资、采购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对企业予以扶持。处理好新药研发与医疗体制改革、新药与基本药物目录等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自发地积极从事新药开发。

    2  关于药品注册、监督、管理

    2.1  药品监管体制还需进一步改革、完善

    药品监督体制改革力度尚需加大。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统一监管体制的建立尚未完全到位;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建设还需要大力推进;技术监管机构体系和药品执法监督体系还未在全国形成;对监管对象的导向尚有一定的差距。

    监管法规体系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在短短10年内经历数变。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药品监管法规、规章随之进行修订和制订。诚然,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完善,但频率太快或没有经历充分论证的调整结果只会使药厂、研发单位叫苦不迭。所以,决策者必须要有足够的预见力,也要有坚持原则的执行者,否则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如国家将中药仿制、改剂型的门槛提高以后,大家又一窝蜂地注册保健食品,这必然会导致保健食品行业受到极大的冲击,引来新一波的恶性竞争和市场混乱。

    为鼓励企业积极投入新药开发,应当为新药的顺利上市创造条件。如若在新药研究过程中,已证明某新药较国家医保品种安全有效,则该新药在获得新药生产批件的同时自动进入医保,这样企业可迅速获得回报,自然投入新药开发的积极性就会高涨。

    应加强信息服务工作,建立早期沟通机制,将风险预警提前,减少盲目开发,避免国外已经专利公告而我国企业还在埋头实验室研究的尴尬局面,减少因信息不通、认识不同造成的重复或错误投资等。或通过利用专利的新颖性等特殊要求对一些外国专利产品提出异议,突破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有效地保护自己。

    国家大力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已超过5年,但迄今为止,真正从中药材GAP基地建设中获得利润的还不多见,这就挫伤了企业建设中药材GAP基地的积极性。究其原因,主要是中药材标准没有相应提高,中药材没有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导致质次价低药材充斥中药材市场。

    2.2  应对药物研究机构提出更高的资质要求

    我国新药研究在规范性方面与国际标准尚有较大差距, GLP、GCP和GMP尚达不到国际公认的水平,也得不到国际上的认可。要改善这种状况,就需要药监部门对从事药品研究的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监管,包括硬件设施、人员素质、管理规范等均应有明确的标准。

    由于这方面的监管严重缺位,全国药品研究机构最多时曾达到上万家,目前各级药监部门的核查已导致数千家小型、不规范的研究机构倒闭。但比较而言,在药物临床前研究机构的备案、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上多下些功夫,比起在这些研究单位已经行为不规范、造假成风、药物研发市场被严重扰乱的时候再亡羊补牢更好。

    2.3  注意新药注册政策的引导

    我国新药研发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但方向绝不是完全照抄西方。应该根据我国国情总结制定出合适的研发政策来引导未来的发展战略方向。

    我国中西医结合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中西医相互渗透,取长补短,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如广州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西药复方制剂——消渴丸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这是我国独有的优势。但目前我国对评价中西药复方制剂安全性、有效性的思路和法规要求过于严厉,对临床拟用适应症或主治功能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上缺乏适当的政策引导,目前中西药复方制剂的研究、开发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这等于放弃了一条我们具有优势的新药研发道路。

    我国是最大的化学药原料(如抗生素)生产地,现在面临的局面是资源较为丰富,出口额大,但因为附加值小,利润空间极低。能否鼓励国内企业开发抗生素等复方制剂,以达到增效减毒、减少耐药性、提高附加值的目的呢?

    中药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应用进展缓慢,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第一家使用新辅料的企业需要为该辅料通过国家审批买单,其它的厂家则可不掏一分钱搭顺风车,而第一个“吃螃蟹”的厂家得不到合理的支持和保护,严重打击了积极性。笔者认为,应该调整政策,鼓励或支持对新辅料的应用,来提高厂家的积极性。

    3  关于药品流通

第6篇

一、对健康服务业的理解和认识

健康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学术界目前对“健康服务业”还没有统一的定义,较为简洁的定义为,健康服务业是围绕人民群众健康,贯穿预防、治疗、康复等环节的服务业集群;较为全面的定义是,健康服务业是以生命技术和生物技术为先导,以健康至上理念为指导,涵盖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医疗卫生、营养健康、身体养护、健康娱乐、康复治疗与修养、身心与精神治疗等多领域具有较强综合性的多产业集合。

二、南京市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2012年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政府主导、功能完备、便捷高效、价格合理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此外,2012年还出台了《关于南京生命科技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将南京建设成为国际生命科技研发和产业基地,同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 中国软件与新兴产业名城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生物产业科技、教育、人才、创新基础优势,促进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现有的涉及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文件主要侧重于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方面,对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等涉及较少。总体来看,南京市健康服务业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医疗服务可及性显著提升,医疗资源配置尚待优化

医疗服务是健康服务业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2]。南京市户籍人口每千人拥有的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从1949年的2.6张增加到2012年的8.5张;户籍人口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从1949年的1.9人增至2012年的8.5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显著提升。从医疗机构的性质来看,南京具有一定规模、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比重不足,不能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办医格局还未真正形成。从医疗资源的区域配置来看,区域性医疗资源全行业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南京市作为省会城市,有省、部属医疗机构、市、区(县)属医疗机构、部队医疗机构等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管辖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行业管理的机制尚未建立,严重影响了对区域性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相对滞后

健康保险是健康服务的重要保障机制。南京市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全民医保体系。全市主要有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是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由于它们的管理机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都不相同,参保“碎片化”、管理“多头化”带来很多问题。南京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完善,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在西方成熟市场,健康险占行业保费的比例可达30%,而我国真正意义上健康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占整个行业占比不足10%,远低于国外成熟市场。2008年南京健康险保费收入为118824万元,占保费收入总额的8.76%,到2013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146906.9万元,占保费收入总额的5.55%,比2008下降了3个百分点。

(三)新兴健康服务业态涌现,健康养老模式有待创新

健康管理和促进服务主要包括医疗服务的衍生和健康服务的各种新形态。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养老、体育健身、保健养生以及健康旅游等新兴健康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自2012年起,南京市启动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工程建设。在健康养老方面,目前全市有各类养老院280家,床位3.8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33张床位,高于江苏和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社会资金创办的占60%。然而与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相比,养老服务设施差距仍然不小。各区因地域、资金等差异,造成养老设施硬件的不均衡。社会办养老院,在选址、房屋租金上多有不同,往往造成主城核心区一床难求,郊区床位空置率较高等不均衡现象。

三、国际经验做法的启示

发达国家健康服务业起步较早,美国的健康服务业规模占其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在17%左右,其他OECD国家一般达到8%至10%左右。瑞士健康服务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30%左右,瑞士的健康服务业起步较早,其政策制度趋于完善,资源配置较为合理。

(一)健康服务提供的多元性

美国的健康服务提供以“政府+市场+社会”三元关系为特征,机制灵活,表现出良好的效率与效益。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方也多为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生、多层次医疗组织并存是瑞士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特征。瑞士的医疗机构主要有医院和私人诊所两种。政府对公立医院采取管办分离的模式,对医院的经费划拨则是通过医院联合会实现的。发达的行业协会组织是瑞士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组织者和直接参与者。

(二)健康服务产业链成熟完备

美国以健康管理为枢纽,形成了家庭及社区保健服务、医院医疗服务、专业健康风险管理、医疗商品、长期护理服务和临床检验的第三方外包服务等构成系统的健康服务产业链。“家庭及社区保健服务”是整个美国健康产业中的最大门类,占到50%的产值。重视家庭和社区关怀、重视预防保健已经成为美国健康产业的主流。

(三)健康保险市场发育完善

美国健康保险的经营模式完成了由传统的费用报销型到管理式医疗的转型,管理式医疗产品一方面将健康管理和健康维护纳入健康保险服务,丰富了健康保险的服务内涵;另一方面加强了“医”“保”合作,吸收医生和医院参与,促使其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强化对医疗行为的管控,缓解了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瑞士的健康保险体系完整,瑞士建立了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瑞士的医疗保险制度涵盖了疾病、生育和事故发生时的医疗和生活费用。

四、南京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策略

健康服务业具有双重属性。从经济属性而言,它是服务产业的重要内容;从社会事业属性而言,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南京实际,发展健康服务业首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突破。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健康导向型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发展健康服务业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有效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这就需要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推进护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南京市已经到了医改的关键时期,要让居民真正获得健康利益,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充分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健康导向型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也应转移到家庭及社区保健服务和健康的风险管理领域,强调以健康为核心,在预防上下工夫。

(二)加强部门协作,增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政策合力

健康服务业发展涉及卫生、医保、养老、就业、相关支撑产业等多方面,需要政策的互补联动。建议成立政府层面的健康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协同研究出台区域健康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扶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健康服务业有序、有效发展。在发展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方面,要突出重点,分类布局,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大力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评价等服务,支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更要加快功能性健康园区和高端医疗保健中心的建设,重点培育健康管理业、健康信息业和老年护理业等,推进健康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

(三)注重市场作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在不断完善全民医保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多层次健康保险体系。从需求角度看,要加快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城乡居民积极主动购买补充性的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从供给角度来看,应出台措施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健康保险行业。首先,要逐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参股或控股的健康保险公司的审批;其次,加快推动患者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统一的疾病数据库和医疗费用数据库,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精算和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等各方面的能力;再次,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即时结算。

第7篇

1我国药品零售市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国民收入逐年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自我保健意识逐渐增强,特别是近几年来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得“大病去医院,小病进药店”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我国的药品零售业有了很大的发展,零售药房的数量大幅度增加。近几年来,我国药品零售业有很大的发展,药品零售额的比重己由原来的5%左右逐步上升到15%,少数地区已上升到20一30%;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以后,药品零售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业绩。现有药品零售市场存在的问题

1.1零售药房的布局不合理我国的药品消费市场结构由城镇居民用药市场和农村用药市场组成,我国拥有9亿多农民,占全国人口的3/4,具有很大的药品消费市场,但目前药品的零售网点却分布的较少。全国的零售网点中,约2/3在县级以上的城市,l/3在农村,约4-5万农村居民才有一家药房,农村药品零售尚未形成网络,有的农村乡镇药品零售网点还是空白,结构分布不合理。一些偏远地区缺医少药,广大农民的用药需求难以满足。

1.2零售药房进货渠道不稳定,药品质量难以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放搞活,零售药房的药品进货渠道五花八门。有的直接从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有的为药厂代销产品,有的从国有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除了这些正常渠道外,有的零售药房为谋取暴利,从非法的药品集贸市场或变相的药品集贸市场购进药品,甚至从药贩子手中进货;而这种流通渠道中假劣药泛滥,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1.3执业药师严重短缺,与零售药房的发展不成比例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药师人数约21.5万人,其中94.2%工作在医院:到2000年底,全国执业药师只有26200人。目前我国零售药店已有11.9万多家,而从事药品零售的药学技术人员只有1万多人,比例严重夫调。可见我国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以辽宁省为例,全省共有零售药店6900家,只有执业药师1213个,平均16家单位分得1名执业药师;而在沈阳市有1808家零售药房,有执业药师451个,平均13个单位分得1名执业药师。在对沈阳市1024家药店的抽样调查中发现100家零售药店有不到2个执业药师。由此可见,中国零售药房大闹执业药师荒,无执业药师何谈药品分类管理,又怎么能够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执业药师缺乏已经成为严惩影响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最大障碍。

1.4药品零售企业管理不善,经营水平低下经营场所拥挤,仓储条件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个体业户越来越多,个体零售药店的比例逐渐增加。这些个体药房投资较少,经营场地不大,药品储存条件差。有的营业面积只有10多平方米,前屋卖药,后屋住人,当管理部门检查时,把1个柜台挪到后屋以扩充营业面积,蒙混过关,经营条件难以满足药品储存要求。经营人员素质差,药房的服务水平不尽人意。目前零售药房的经营人员层次跨度很大,有多年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人,有离退休人员,有个体户,还有下岗职工等。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了解一些医药常识,能做到热情服务,尽可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但也有部分人文化水平低、素质差,缺乏相关的医药知识,难以适应当前医药体制改革的需要,满足患者自我医疗的要求。

2我国药品零售市场混乱的成因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2.1药品流通管理体制不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失调多年来,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由医药、卫生、工商等三个部门负责,而药品流通领域的管理是由医药、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共管,由于多头管理职能的交叉各自为政,导致权力分散,职责不清,配合不当,造成政令不畅,管理不利。

2.2药品监督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有关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是药品市场难以治理整顿使其好转的一个重要原因。1985年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极不规范、不完善,且责权不配套、权益不明确,缺乏权威性,造成政府对药品市场监管不力。

2.3政府对药品零售市场的监管不利药监局成立后,明确了“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了打击假劣药品的力度,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配套,特别是原《药品管理法》的内容陈旧过时,未明确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许多问题没有正确、准确的法律依据,使得药监局在行政执法中无法可依。

3如何改善药品零售市场

3.1建立世界一流水准的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在新型的药品管理体制基础上,要继续推进改革,不断创造。政府的职能划分应明确、合理,有利于推动药品零售业的发展。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应进一步调整,把零售药店的审批职能划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药品零售市场的准入条件,制定药品监管的法律规,并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医药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药品零售业的发展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地方政府依照城市建设规划,按照药品零售市场的准入原则,对药房进行批准注册,对药店的经营管理进行检查。政府各部门职责清晰,职能明确,形成一个高效的药品监督管理体系。

3.2建立科学的、完整的医药法律法规体系制定的法律、法规,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并通过修订逐步加以完善,使之更加规范。因此,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医药法规体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以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国际规则不断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加强对执法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真正形成和完善医药法律法规体系。

第8篇

关链词――影响・制约・市场

导致我国目前药品市场秩序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浅层次因素,也有深层次矛盾;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除了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外,与体制的缺失、法律的滞后、利益的驱动、人们的生活习惯影响以及行业部门的监管、诚信自律等方面的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因此,要想有效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取得实质性成效,就必须结合当前实际,认真查找隐藏在药品市场秩序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从社会现实、人民需要的角度出发,制定出一系列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的措施和办法;从法律层面进行技术操作,予以规范和约束,从而有力地打击药品市场秩序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好群众用药安全。

影响与制约因素

一、政策因素:建国以来,党和政府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药品方针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按照国际关贸总协定的一揽子协议规定要求,我国适时相应地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可行性的药品政策。不过,从总体上讲,我国的药品政策还存在不少缺陷。具体表现在:1、未建立真正完整、有机统一的国家药品政策体系,虽然成立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涉及医药产业管理职能的部门依然较多,药品的定价、招标采购、安全监管(尤其药械广告、疫苗质量管理)、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等职能分散于各个部门。而各个部门往往站在部门和局部利益角度考虑问题,易导致医药产业政策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2、已制定的药品政策大都缺乏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综观我国的药品政策不难发现,绝大多数药品政策在问题发生后才仓促搞出来的,重现象,轻实质;重限制,轻引导,多属“临时抱佛脚”,“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救急式的“药方”。这表明我国的药品政策制定理念偏重表象,忽视实质;偏重对于实践的限制与规范而疏于面向未来的引导,使得药品政策更多地表现为治标型被动防范,而缺少积极的标本兼治式引导,从而导致制定的政策相对滞后、缺乏应有的超前性及发挥应有的多方位作用的效果。3、出台的药品政策政出多门、随意性强,有的前后难以衔接;有的相互冲突、矛盾;有的不切实际,缺乏整体性,难以为续等等。单就药品降价政策而言,国家多部门针对看病贵问题,就进行了近20多次药品大降价,但是,老百姓却感觉不到明显的效果。

二、法律因素:国家虽然已经制定了《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药事法律法规,但是还存在不尽完善之处。诸如,监管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和不配套,一些重要法规设定不科学、程序不严谨、要求不规范和可操性不强等等。况且这些涉药法律法规中既有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也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甚至还有药监、卫生、工商、质监、物价部门内部规范性文件规定;至于司法解释也同样种类繁多,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也有卫生、工商、物价部门联合解释的或卫生、工商、质监部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单独作出解释的,令人感到规定繁多杂乱,执行困难,而且有些规范的规定互不协调,有碍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以致只能按照相关法律的管理模式设定,不能完全体现药业自身发展规律和监督管理特点,例如,有些法律内容过时且存在漏洞,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暂行)》是根据旧《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不但没有及时按新《药品管理法》规定重新对其进行修订,而且至今仍在勉强凑合着使用。对有关药品的立法上交叉分散、各自表述,难以一致,如对医疗机构(含卫生所(室)、个体诊所)使用或经营药品的管理等,这些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制约了当前乃至今后的药品监管。

三、经济因素: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整个药品市场秩序而言,经济因素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优先予以考虑。为此,我们在应用和发挥经济杠杆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受其影响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化问题。譬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重要性,忽视、放松了药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技术上的监督;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偏重政绩(重行政处罚),把政绩或整治成果与罚款挂钩,背离监管宗旨;社会公信度危机,整体性、群体性不良记录上升;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等等原因。由此可见,经济因素处理的妥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利钝成败。

四、技术因素:目前,我国的药品质量检验技术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其药品检验标准仍存在诸多的不完善,这给药品质量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比如,现有的药品质量检测标准大多侧重于全药万分的定性、定量及一些杂质的检查等,特别是中成药,不仅不能完全反映出配方中各味药的成分是否均存在,更不用说定量了,这就给科技造假提供了可趁之机。再有,药品的生产不光靠主药成分,还需部分辅料、溶媒等参与制剂,但现行的药品质量检验标准对参与制剂的辅料、溶媒等的检测要求还很欠缺,这也给用药安全带来了隐患。此外,我国在技术方面还存在以下诸多问题:(一)生产企业技术检测不容乐观,水平整体偏低。有的企业技术设备高级先进,却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形同虚设;有的企业虽有专业技术人员,却因技术检测设备落后陈旧,不能使用或无法使用而无用武之地;有的企业技术设备、专业技术人才都具备,但因受利益驱动或为满足上级需要或应付组织检查,瞎编、乱编虚假技术数据或参数,敷衍了事。自然,发生类似“齐二假药”、欣弗事件也就不可避免。(二)行政监管部门技术检验水平及检验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直到今日我国的药品技术监督总体水平还不够不高,尚未形成完整的、强有力的、统一的技术监督体系。以上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影响了药品监管的公正性。

五、监管因素:目前,造成药品监管某些时候不但未能有效治理“市场失灵”,反而因监管权力的滥用、虚设导致更为严重的“市场失灵”的情况的根本性原因,主要是体制结构的因素及监管人员素质的因素。如药监局机构设置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国家局并不直接领导省局。至于财政、任免也一样。这样,国家药监局若是想推行一项政策性措施或查处一个假药,一旦涉及地方利益,地方药监局则常常会受当地政府的影响(干扰或阻碍),而难以有效落实执行。再有是一些负责药品注册审批人员、,违规审批、收受贿赂,部分执法人员单纯追求罚款的倾向、案件办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假劣药品追溯求源的力度不够,办法不多等系列问题。

六、信用因素: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药品行业制假售假、欺诈行骗等信用缺失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医药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当前影响我国医药经济健康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具体体现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意识薄弱或自律意识不强,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择手段,采取投机取巧、坑蒙拐骗、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谋取不正当利益。药监部门中,某些干部自我约束失控,利用手中权力大搞寻租、中饱私囊、收受贿赂。

因应对策与措施

一、针对政策因素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重点着手制定和建立统一的国家药品政策。根据我国国情实际,结合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及长远规划的总体要求,制订与之相配套的国家药品政策已成当务之急。国家药品政策既是政府经与各部门协商后(尤其是药监部门)确定的中长期目标、优先项目和实施方法,也是政府对公众的承诺,更是药监、医药界相关部门协调的准则。鉴于国家药品政策涉及到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社会保障、价格等各部门,因而建议应由国务院领导、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的专家参予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国家药品政策,从而使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监管能够更到位、更有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药品政策应立足长效。要有前瞻意识,全国一盘棋思想,切忽有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或拆东墙补西墙的作法;要有敏锐的洞察力,防患于未然。

二、针对法律因素存在的问题,建议: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药事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的有机统一和协调。首先,应该针对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的处罚和量刑力度。其次,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应做出统一的界定。第三,立法时有必要将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追究规定写入。第四,赋予行政执法部门必要的强制措施。第五,出台相关规定,使各执法部门在打假中形成合力。

三、针对经济因素存在的问题,建议: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中除了行政、法律手段外,不可或缺的就是经济手段。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争取做到“让政府引导企业,让企业找市场,让市场来规范”,开展理性竞争,优胜劣汰,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因素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中必将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

四、针对技术因素存在的问题,建议:考虑到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因素。为此,我们要特别重视技术方面的工作。一加强药品技术监督相配套的制度、标准、规则等修订完善工作。二加强药品生产技术上的管理,促使药品生产企业更具活力。三加强药品流通领域物流技术提升,做强做大药品经营企业。四加强药品监管部门稽查信息技术网络平台建设及药品检测检验技术“瓶颈”的突破,达到更有针对性、有效性打击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违规行为的目的性;如中国药品检验所研制的具有较为先进检测水平的药品检测车投入使用,或可弥补这方面的“漏洞”与不足。五建立一个综合性技术机构,可采取垂直性各部门之间单体性机构或与相关行业部门互动相结合综合性机构,以加强整体执法队伍技术力量建设。

五、针对监管因素存在的问题,建议:1、监管部门自身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管体制,争取让药监像税收和海关一样,实现完全垂直。人员上,要吸收医学、药品学、法学、行政学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使人员构成更加合理,不要使某一方面的人占大多数。特别是药品审评审批人员。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的制约和透明。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责任制、内部程序设计,应该有所作为,并告知公众。尤其在审评审批方面,则应重视和加强,着重于建立一整套健全完善的审评审批制度,如集体负责负责制、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审评审批检验人员公示制等。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方面,设立驻厂监察员,以强化对企业的有效监管。但要防止被企业腐蚀拉拢。再有对这些监察员要有一个确切的预期,比如实行轮岗制、奖惩制、“高薪养廉”办法等等制度和措施,提高他们开展监管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3、加强舆论监督。对违法违规者采取“见光死”。即一旦发现触犯法律,便给予惩罚性处理,监管者除名,被监管对象破产。

六、针对信用因素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成立药品行业管理机构,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组织和管理,同时,加强相关法制建设。由于作为全国性的专业信用立法尚未起步,可考虑先制定条例,经过实践进行完善补充后上升为法律。二是建立诚信档案、信息公开等系列制度;在当前全国统一的、完整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药品监管部门应为诚信企业创造条件,打破市场堡垒,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的氛围,建立一整套较为完善、可行的诚信制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建立行业诚信信息网站,使公众能够在网上快速、准确地获取医药企业的诚信信息,从而引导全行业加强诚信自律。三是建立诚信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对不同的指标体系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进行量化处理,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评分系统,然后根据评估的总分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四是加强对医药行业诚信的监管和奖惩力度。药品监管部门对不讲企业诚信,造假售假,欺诈行骗、损害消费者利益、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医药企业,要组织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曝光和处罚,通过公示信用严重缺失者黑名单,甚至吊销营业执照,要让全社会都看到失信的代价,从而有效地扼制信用危机的继续发展和蔓延。而对于那些守信企业,则应该给予舆论鼓励、精神鼓励、物质鼓励和政策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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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为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社会经济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作为推动“南融北接”战略实施的助推器,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优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电信光缆达到2.45万皮长公里,已覆盖所有乡镇,并延伸到80%的行政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用户分别达到131.16万户、250.4万户和19.87万户。全市电子政务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政务网站全部开通,全市电子政务一期工程稳步推进,已完成了网络铺设、政府门户网站改版等工作。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和服务业信息化快速推进,社会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信息产业保持了较快增长,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4.77亿元、利润5.9亿元、利税9.4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51%、60%。无线电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扩展,技术手段逐步增强,空中电波环境明显改善。但是,与我省其他市相比,仍存在信息化建设投入少、信息资源分散、传统产业比重大、信息产业企业规模小、人才缺乏等问题,已远远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发展,有利于实现信息化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利于加强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有利于扎实推进电子政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大力推进社会信息化,促进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化建设与信息产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需求主导、稳步推进,资源整合、互联共享,鼓励创新、产用结合,深化应用、确保安全为原则,以体制、机制、技术创新为动力,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及信息产业发展,切实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实现新崛起、建设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信息基础设施日渐完善,全面建成能够支撑多媒体综合业务的宽带信息传输网络,数字电视普及率明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信息技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应用取得明显进展,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电子制造业及信息服务业销售总额达到135亿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信息化与传统产业的融合

1.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在化工行业,重点推广集散控制(DCS)、安全连锁装置及资源计划管理(ERP)等技术,应用计算机监测、监控,实现闭环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安全系数,减少环境污染,增加经济效益。在纺织行业,加强产品设计、加工、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信息技术改造,运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提高服装生产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生产的能力和纺织工艺的控制精度。在建材行业,把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作为重点,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在机械行业,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等技术,抓好设计、生产等环节的信息技术改造,优先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的数控设备、数控加工中心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在食品医药行业,重点推广应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全面提升检测和生产控制水平。在造纸行业,强化解决企业的疑难参数在线测量问题,实现造纸自动控制,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应用自动化装置,减少环境污染。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注重通过网络、智能化信息系统和生产优化系统改造,提升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2.扎实推进信息化与农业融合。在农业生产方面,加强信息技术在品种选育、模式化栽培、配方施肥、节水灌溉、农作物病虫害诊断等方面的应用,逐步提升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在农产品加工方面,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研发、生产和管理等环节的应用,全面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在农产品流通方面,建设一批县域经济特色网站,拓宽销售渠道,形成品牌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的应用,实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订单农业。在农村管理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开展“信息化下乡”活动,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深入开展。3.积极实现信息化与服务业融合。推广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物流管理技术,特别是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应用,促进物流企业、商贸企业资源共享,推进物流信息化,逐步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的自动化、网络化运作。重点培育发展新兴电子商务和网络金融服务。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完善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第三方在线支付系统、电子商务认证服务系统,组建电子商务诚信联盟,抓好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建设。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1.强化政务网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建立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规范和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内网服务平台和政务外网服务网络,建设基于MPLSVPN(多协议标记交换虚拟专网)等先进技术的政务网络示范应用,重点解决网络分离、条块分割、信息孤岛问题,推进各级政府的区域性横向互联和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的纵向虚拟网络互连。全面整合现有设备和网络资源,提升视频会议、IP电话、多媒体数据等电子政务多业务的融合能力,探索无线政务网络部署的安全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市级高速网络交换平台。2.加快政府门户网站的改造升级。突出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整合各县(市、区)、各部门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形成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的政府网站群。建立信息报送、整理、、维护、考核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完整。积极开展网上互动交流业务,促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便民服务,使政府网站成为为民办事的重要渠道。3.突出抓好政务管理及服务系统建设。围绕财政、税收、工商、质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业务系统建设,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城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促进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气象、地震、安全生产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系统,促进工商、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不断完善发展改革、经贸、统计等经济运行信息系统,促进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全面跟踪、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在纳税、年检年审、资质认证、劳动保障、建设管理、破产登记等方面提供更加便利的电子政务服务。4.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优先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三大基础数据库,加大宏观经济、企业信用、市情资源、政府公共信息资源、法规文件等数据库的建设,加强县(市、区)、市直部门节点数据库建设,明确各层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整理、更新、维护和归档权责,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构建我市数字资源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责任,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围绕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努力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

1.加快发展城市信息化。建设和完善城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自来水、电、煤气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的信息化程度。继续完善城市交通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城市交通信息网络和公共交通管理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方便市民生活。2.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加强校园网建设,提高学校计算机拥有量,普及信息技术课程,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建立各个层次、多种类型的网上学校,积极发展远程教育。3.强化推进医疗信息化。搞好各级医院内部管理的信息化,进一步实现医院网络互联互通,发展规范化的医疗和药品网上咨询及服务,逐步推进远程医疗。4.大力发展文化信息化。积极开发适合于宽带信息网络传播的多媒体音视频内容等文化娱乐信息资源,建设数字化图书馆、资料馆、档案馆和音像馆等,发展网上新闻宣传和电子出版业。5.稳步推进社区信息化。逐步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三级信息网络,增强社区户籍、外来人口、市政、物业、治安、环境、劳动保障等管理的效能。改善社区的信息化服务设施和居民上网条件,大力推进和发展家庭上网,切实开展社区劳动就业、帮困扶贫、助残育幼、法律援助等信息服务,努力建成一批社区信息化示范小区。

(四)大力发展信息产业

1.努力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面向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技术和产品需求,重点在晶体材料、光电子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等新型元器件、电子材料产品领域形成特色和优势。优先发展数字化仪表、家用中央空调变频系统、高性能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自主生产,提高关键零部件的配套能力。重点推动光电子、半导体照明和太阳能光伏电池等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打造名副其实的“中国太阳谷”。加大节能型电子技术研发力度,促进电子信息产品生态用能设计。推动发展环保型电子材料和电子元器件,逐步建立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和污染防控体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向高技术、高附加值转变。充分发挥天衢工业园省电子信息产业园的品牌效应,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和企业聚集,拉长产业链条。2.加快发展软件产业。积极开展“双软认定”,努力提升软件企业的档次和水平,做大做强我市软件业。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软件企业及已登记软件产品有关优惠政策,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围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信息化、传统产业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等各个领域,支持与鼓励有条件的经济园区、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联合设立软件研究与开发中心,大力开发应用软件,提高应用软件的技术水平和集成服务能力。以全球软件外包服务产业转移为契机,积极扶持软件企业转变业务模式,拓宽业务渠道和市场。以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工程建设为契机,吸引和培育领军人物和实用人才,提升设计开发能力,提高软件企业自主创新和服务能力。3.积极推动信息服务业。继续加快“村村通光纤”工程,切实提高电信和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计算机服务业,努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政府服务的各类信息咨询、信息增值服务,电子信息产品销售、租赁和售后服务,为各类重要信息系统提供外包服务。抓住下一代互联网、IPTV、数字电视、手机加快普及的机遇,加强发展动漫、游戏、数字媒体等新兴数字内容产业,积极推动系统集成、工程监理、项目咨询、安全评测、专业培训、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业发展,引导系统集成企业开展资质认证,努力培植信息服务企业。加大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信息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完善全市信息服务业产业体系。(五)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政务、重点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和规范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和网络失泄密的检查发现能力,并统筹规划应急响应与灾难备份建设。完善密钥管理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密码、访问控制等技术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措施保障信息系统安全。2.加大无线电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有效发挥技术设施的作用,为无线电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撑。加大无线电管理的周边协调力度,加强我市频率资源的科学管理,严格技术审查,切实提高频谱利用率。提高对各种无线电波和频率使用状况的技术监测能力,加大无线电干扰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市信息产业局要加强规划和工程建设管理,对从事信息工程设计、开发、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具有的资质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未取得或超出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按照程序审批前须报市信息产业局审查,并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科学规划,大力推进,努力促进我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要求,各县(市、区)应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合理调配市其他各项扶持资金,引导和推动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对有关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国家、省、市已批复项目、工程中心、产业园区进行扶持,对获得资质认证的企业、列入国家、省、市推荐目录的产品、示范工程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种优惠政策,并强化企业投资主体意识,扩大投融资方式和渠道,加大对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投入。

(三)抓好示范引导。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推进和实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示范工程工作,每年评选出部分示范工程,召开现场观模会,总结工作,推广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先进市地和我市示范工程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有效组织推动我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