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7 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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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镇;生态;环境;措施;对策;可行性;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society, the emphasis on the problems of the urb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measures for the real lif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urban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Keywords: urban; ecology; environment; measures; countermeasures; feasibility;
中图分类号: B8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些年,我国城市和农村都在不同层次的得到发展和改革,小城镇建设也得到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发展和建设中,小城镇建设中很多的生态问题,也随之出现了,为此,小城镇生态建设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不同的区域对于小城镇的建设认识不同,在很多小城镇发展中,都是采用大城市建筑方式和做法,对小城镇进行开发和管理,但是往往开发的效果总是事倍功半,因此,一定要充分地意识到小城镇生态建设和大城市的发展是存在很大的区别,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对小城镇进行生态建设和开发,不要盲目进行开发和建设,要做到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地对小城镇进行建设。
一、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分析
很多人认为,小城镇工业化水平低,生态环境状况相对会好一些。事实上,随着国家今年来环境保护手段的力度不断加大,很多污染大,产出低的“夕阳”工业逐渐将生存之地向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小城镇转移。而对于小城镇未经规划的脆弱的天然生态环境而言。这种生态污染的破坏性更为致命。
1.企业违背政府环保政策。政府提出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减少环境污染,然而企业不仅不理会政府产业政策指导,而且依旧使用资源消耗多.污染严重的陈旧设备.违规生产。政府产业政策要求关闭造成严重污染的“十五小”企业,然而却屡禁不止,依然是“遍地开会”。
2.政府部门违规操作。小城镇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经济发展压力相对较大。许多小城镇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增加本地产量、就业、地方税收的目标,为了利益,不惜越权审批、庇护污染企业,甚至支持污染项目上马。以地方生态环境永久性破坏换取地方经济的短期增长效益。
二、推进小城镇生态建设的可行性对策
1.加强研究、高度重视
对于转变小城镇生态建设,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基本的方向,所以一定要从本质上重视起来,从国家到地方政府以及到小城镇的群众要呼吁小城镇生态建设的意识,让他们能够了解和认识小城镇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在人才方面要大量的召集,给予人才、资金、政策、等全方面的大力支持,只要深刻的认识和研究到小城镇生态建设的重要性,才会推进小城镇生态建设的发展。
2. 改革机制,加强动力
尽管对于小城镇生态建设还没有形成系统科学的相关改革措施,但是我们在生态建设工作中也要根据重点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小城镇进行生态建设,第一,就是必须要建立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建设措施,为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动力,指明发展的方向,第二,一定要将环保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落实到小城镇生态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建立相应的资料数据库,统综合地提供相关建设和发展的信息,第三,是要改革小城镇土地制度和相关财政制度,为工业的集中发展清除阻碍,与此同时,还要提高小城镇筹集资金进行生态基础建设的能力和自由度,第四,要改革相关环境建设采取干部考核制度,在考核中形成统一,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趋势,要兼顾环境保护还要突出社会进步,通过考核让相关干部能够及时地为小城镇发展建设尽心尽职,成为小城镇生态建设和发展的推动器。
生态意识和生态环境的形成,是需要通过一定的信息传输和实际行动来完成,依赖生态教育是小城镇生态建设发展的重要的手段,因此,要加强对于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和思想的普及,提高领导意识,不断培养小城镇生态建设综合型人才,不断的宣传,严格考核,提高群众和领导干部对已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只有增强了意识,才能够把生态建设战略落实和应用到实际的行动当中。
三、实例分析
靖西县地处桂西南边陲,南与越南接壤,总面积3331平方公里,辖8个镇16个乡,总人口57.1万人,目前靖西县的垃圾处理十分落后,城区内没有垃圾收运设施,只是在城区街道临时堆积中转,对环境和市容造成很大的影响。靖西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由靖西县建设局筹备建设,拟建场址位于靖西县地州乡上甲屯西南面约1.5km的甘荷林场场区山谷内,在建中的靖西—龙邦二级公路从场地东南面1.0km谷地通过。项目总投资5736.4万元,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垃圾收运和垃圾卫生填埋处理2部分工程:(1)垃圾收运工程:建设4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规模分别为60t/d一座、50t/d三座;(2)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防渗工程,库区平整,坝体工程,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场库区地下水导排系统及排洪专管,填埋气体导排、利用系统,填埋场防洪系统,封场工程,渗滤液处理系统,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机械维修系统,运输系统,生活服务区、垃圾运输道路等。针对靖西县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渗滤液处理
项目建设一座70m3/d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渗沥液统一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内渗沥液调节池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工艺”进行处理,出水水质可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治理工艺经济技术可行。经过处理后的渗滤液,建议由吸污车运输到靖西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置。
2、 地下水污染防治
工程拟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HDPE膜)双层防渗层结构,防渗层的防渗标准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可以有效确保地下水体不被垃圾渗滤液污染。
3、 空气污染控制
工程按规范设计了完善的LFG导排系统,设置垂直竖向石笼、盲沟排气导管,收集的气体燃烧排放,降低空气污染。
4、噪声污染控制
拟采取对作业设备减振降噪、选取适当的作业运输时间、道路维护、设置防护林带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使噪声达标排放。
5、垃圾收集转运措施
采用优化垃圾收集系统、新建4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密闭式垃圾集装箱运输车运输、垃圾及时转运处理等措施,把垃圾在收运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通过场区绿化、填埋场填至设计标高后按终期封场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对部分地块进行经济林开发等措施,降低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建立相应的防护距离及森林防火措施,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应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7、水土保持措施
尽量选取荒地取土;按规定操作规程取土,不随意开挖;取土后及时平整,并做好排水和恢复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8、 蝇虫防治措施
首先是保证填埋工艺的执行,即每天进行覆土及垃圾压实。在填埋作业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垃圾暴露时间;对暴露在垃圾面上的蝇虫,采用喷洒杀虫剂或烟雾灭杀,也可用蝇虫引诱药来诱杀、种植驱蝇植物等方法。
9、 现有垃圾堆填场的处置
原有的垃圾堆放场经过多年的堆积,可利用的塑料、橡胶、金属等物质被人工分选出来废旧回收,大部分腐殖质已经腐烂,剩余少量的垃圾可以采用就地填埋,然后进行绿化的方式处理。由于附近居民点距离较远,也没地下水源,因此就地填埋对环境影响不大,经济合理可行。
结束语
小城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不可忽视的部分,应坚持和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小城镇发展的区域性、高效性,和谐性以及整体性,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努力解决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小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参考文献
[1]凌亢 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理论与实践 2010(4).
[2]吴志强.蔚芳 可持续发展中国人居环境评价体系 2011(5).
关键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引言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进入新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迅速发达和生态环境的逐渐恶化形成了明显的对比。目前我国在开发、加工和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多种生态环境问题。随着各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加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最突出、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一、提高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提高了我国的世界地位,以及综合实力,但是随之而来的生态资源问题也日益严峻,对于矿山开采领域来说,其开采矿石的过程中,原本就是一种机械式的破坏大自然的过程,因此,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那么所带来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会更加严重,这样一来,资源生态问题与经济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各省市中的相关部门应该以发展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充分体会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从而尽快转变自身职能,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完善和制定的新的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环境保护方法,从而有效维系好环境与经济之间的和谐[1]。
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基层矿山管理部门和企业业主的生态环境意识薄弱
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非常重要,其决策的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但是,实际管理中,政府对于资源开发过于重视,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所忽视,这就导致了基层矿山管理部门以及企业重生产,轻生态的现象普遍存在,久而久之,管理部门更加重视业务管理,对于生态环境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越来越减退,人们往往只是看到了眼前利益,从而忽视长远发展。这对于矿山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从我目前的生态环境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条例中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相对较少,在很多问题上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我国目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丛生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在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度上,我国一部分地区在矿上生态环保工作上还是十分薄弱,具体表现为:执行机构体系不健全、在很多环保单位内部,根本没有单独的生态保护科室,其次管理人员的素质低,不重视自身工作,环境监理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其中还有少数人员在矿山环保中对于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不够重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基于上述种种问题,导致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一直没能得以有效控制和解决[2]。
3、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职能相互脱节
现阶段,我国环保局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方面,虽然已经逐渐加大了力度,但是与实际要求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国土资源部在矿山环境管理职能上缺乏明确规定,也就是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有明确,环保局项目审查与监督部门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科室,彼此之间缺乏交流和联系,在具体进行工作的时候,由于管理部门与监督部门长期处于相互疏离的状态,因此,就会出现工作相互脱节的问题,同时采矿许可证与环境许可证件的审批也相互脱节,造成审批不管监督,监督无法真正履行的被动局面。具体到矿山项目的环保上,还没有突出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的特性,不能从源头上把握生态环境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生态部门不能真正履行其职责,不能实现矿山项目建设前期和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督。
三、解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对策建议探究
1、健全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制度
第一,应立法规定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开发前不仅必须申请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还要具备环境计划、开采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资源评价、复垦计划登记等资料,并对具体的计划方案、评价标准、开采及复垦的具体方案做出具体要求。第二,应当限制矿山企业的排污量,建议由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及审核,审核时一定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实,汇总当地排污总量信息,根据本地区的环境容量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数,通过可行性分析和择优计算,确定矿山企业的允许排污量。
2、深化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及法律之后,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处理我国矿山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针对矿山项目的特殊性仍然存在不足,建议在下列方面予以加强。第一,在对区域环境实行评价时,充分考虑矿山周边生态环境的复杂性、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和潜伏性。第二,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对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尽量避免预测结果带有主观性。第三,要定期地对矿山开发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做动态的环境影响评价,使开发活动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进行。
3、建立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首先,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的义务。保证金是采矿权人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而缴存的保证资金,促使采矿权人保护地质环境和自然景观。其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也要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不得过高或过低。再次,建议有地质环境治理任务的地方政府设立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对停办、关闭、闭坑的矿山,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治理。保证金的缴纳数额的多少必须能够保障矿山生态环境可以得到全部完整恢复和治理。第四,如果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成效显著,环境恢复较好,那么当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及其利息会全部返还给矿业主。
4、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污染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我国矿山的环境治理,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在矿山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制度中,政府要对矿山企业环境治理的进度与程度进行监督检查,并规定报告制度;要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具体的治理责任。可以借鉴国外的有效做法,在每个矿山设立一个矿山监察员,帮助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一线执法。
5、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
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大,极易受到气候和地质灾害的影响,尤其是遇到地震、泥石流等不可抗力时,往往给环境和他人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来看,又无人承担相关责任,从整个社会效益来说,对整个社会乃至受害人均不利。因此在此情况之下,建立矿山生态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是刻不容缓的[3]。
6、完善土地复垦制度
目前,随着我国矿山开发活动的全面开展,对矿山土地复垦法律制度作一个完善势在必行。在土地复垦制度中,采矿企业应该上交土地复垦计划,明确土地复垦及治理的对象、治理目标、治理办法、实施的进度和成本等内容,由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结束语
采矿产业一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也不可避免地使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遭受了破坏。我国现阶段由于法律制度的滞后助长了这种趋势。因此针对这一现状,根据我国目前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国国情,汲取国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可以说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王克帮.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法律问题研究[D].河南大学,2013.
为了高质量地迎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郑家驿镇积极履责,迅速行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属地责任,现将近期来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两次召开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郑家驿镇当前生态环境工作,梳理生态环境问题。成立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配合和统筹协调工作。
2、迅速行动。按照“外紧内松”的原则,通过镇生态环保工作群调度环保工作,营造舆论氛围;开展了郑家驿镇生态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在全镇范围开展地毯式的生态环境整治行动。
3、密集巡查。从3月15日开始,由镇生态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党委书记胡强、镇长刘德红、分管副书记简浩的带领下,开展了密集巡查,对巡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启动约谈问题企业负责人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4、及时上报。对于镇域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如鑫农公司沅江段侵占岸线,未复绿问题;桃源县紫天建筑垃圾消纳有限公司原料堆场未覆盖和噪音污染问题等,及时取证,在多次交办整改后形成材料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并通过保密邮箱请求县执法分局执法支持。
二、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根据近期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我镇存在问题主要是:
桃源县沅江流域云盘洲至石灰洲段综合治理项目尾堆清理产生的废弃物未按设计要求堆放到指定地点,尾堆清理的施工工具超过设计数量,在环保部门检查该工程项目时,发生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就开工”,未复绿等问题,相关牵头部门在督导整改,但新石村夏家溪堆场进度较慢。
一、我国休闲农业发展概述
休闲农业是贯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 发展休闲农业,需要一整套的配套服务设施,例如住宿、饮食、商场、交通、文化等行业,能够带动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产业化体系,促进整个区域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同时,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我国现阶段国情,休闲农业的发展,不仅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还有无形的产品,即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发展下的休闲农业,既能够弥补传统农业产品单一、粗放型的不足,又可以避免片面追求高经济效益带来的生态破坏和农业环境恶化等弊端,有利于我国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休闲农业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许多开展休闲农业的地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很多地区在引入了商业投资之后,反而失去了原本的青山绿水和环境本来的特色,生态与资源都遭到破坏。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第一,盲目开发使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在已经开展的一些旅游区、保护区中,根据科学检测,对游客的数量进行控制的仅占20%,游客带来的固体废弃物、水质污染、空气污染等都对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威胁。第二,相关的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不健全,保护的对象范围也比较狭窄,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也起不到明显的作用,从开发前的规划,到执行中的标准,再到司法救济的途径都存在缺陷,对于环境和生态的保护不能够充分达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国内外发展休闲农业的现状、启示以及存在的问题
法律是人类通过比较后选择的最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和资源保护措施。对于发展休闲农业,我国目前已经有了相关的政策指引,如《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农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其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大力发展以农业生态游、民俗风情游、特色农(牧、渔)业游等;参照相关规范标准,改善住宿、餐饮、娱乐、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服务设施,使休闲场所和卫生条件达到公共卫生标准。
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其次,我国《环境保护法》(1989)对保护农村环境做出了基本规定;《农业法》(2001)对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做出了专章规定等。再次,行政法规。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这里我们需要研究一下国外发展休闲农业的一些优秀的经验成果,鲜明的对比之下,能够给我们提供有益的启示。以日本发展休闲农业之路为例。自1992年,日本绿色休闲农业的发展就已经兴起。其绿色休闲农业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政府积极倡导休闲农业的发展。第二,既有法律保障,也有财政预算的支持。第三,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第四,充分考虑居民意愿和当地的农业特色,不过分关注经济利益。日本政府逐步确立了绿色休闲农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制定了通过发展绿色农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在每五年修订一次的“粮食、农业和农村基本法”及其实施计划中将绿色休闲农业作为国家基本国策。 此外,日本各地存在着一些民间组织,比如绿色观光推进协议会等,致力于推进休闲农业发展的团体,政府会对其进行管理以及必要的支持。日本的绿色休闲农业是一种具有生态保护意义的发展方式,这与我国单一的重视经济利益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有本质区别。
可见,我国对休闲农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是不够健全的。首先,有关休闲农业发展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国没有完整、专门的针对休闲农业的法律文件,只是结合了一些先进的理念和传统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来提供有限的制度保障。在立法层面,主要规定了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对休闲农业发展的经营管理,对于政府、企业、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环境生态保护责任方面规定的比较少。在执法层面,缺乏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相关的规划做出之后,具体如何执行如何让操作却缺乏实际的规定。其次,缺乏高效、系统化的管理、监督机制。对于一个区域的休闲农业的管理,往往存在多个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比如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而这些部门各自都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和重点,无法实现统一并且高效的管理,最终导致环境与生态的破坏。
三、保护和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法律思考
第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大部分跟不上休闲农业发展的步伐,不能适应发展的需求。首先,将农业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的制定纳入立法计划。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借鉴国外优秀的成果,结合我国农业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对《环境保护法》、《农业法》等已有法律进行修改;其次,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状况,地方政府也要制定相关条例,比如制定地方农业环境标准和农村生活垃圾防治的具体办法,从而形成有层次的、原则和措施相结合的法律体系。再次,我国须制定一部专门的保障休闲农业发展的法律,确定休闲农业利益主体间的法律地位、权责等问题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休闲农业的经济效益、可持续利用等多方面因素,逐步改变政策、法规体系滞后的局面。
第二,完善休闲农业的法律管理、监督体制。法律保障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在于执法和监督工作的开展,执行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执法,主要涉及到执法部门的设立与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等,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监督,要求建立一定的监督机构和广泛的监督渠道并赋予一定职权,对立法、执法以及具体的操作进行有效的监督。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从规划到建设再到管理,以法律的手段进行规范。在传统的管理体系中存在多个部门的职责分配不清,造成交叉管理的现象,设立一个专门负责休闲农业发展管理的部门,有助于建立职责明晰的管理体制,以达到综合协调的效果。在世界很多发达的、农业生态保护制度比较完善的地区,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并有专门的机构监督执行。如美国于1916年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法案,使黄石国家公园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因此,为了进一步优化农业生态环境,需要加大并强化管理、监督部门的职能。在实践中,环保部门需要根据本地区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明确当地环境的承受能力,推进农业环境保护与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业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积极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解决,引导休闲农业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前进。
第三,积极宣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政府需要结合农业环境保护的实际特点,大力宣传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以及法律知识,使人们都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展休闲农业发展经济的同时也需要紧密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使他们能够体会到只有环境保护好,生态保持相应的平衡,才能进一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走一条长远发展的道路。同时,也要重视和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注重规模效应和环境效应,及时进行农村环境的影响评价,有利于遏制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导致的生态环境的恶化。
一、我市当前突出的三类农业环境问题
1、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
我市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据2008年统计,全市化肥施用量为519946吨,农药有效含量使用量1532.23吨,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为2977.07万亩次,远远超过安全上限。此外,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由于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推进村种植业生产水平相对较高,此类污染十分严重。
设施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农膜年使用量4733吨,其中地膜3096吨,使用面积47329公顷。农膜回收率仅为35%,此类污染在发达地区尤其严重。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人居环境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正在与曰俱增。
3、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率呈上升趋势,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载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我市污灌面积已达2。余万亩,约占总灌溉面积的10%。
二、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本质和成因
1、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我市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4、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农业环保政策、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
三、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应从环境立法的角度入手,制订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等方面的环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其次,要对农村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扶持,在征地、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优惠,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投入与收费机制;第三,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制度应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以加强预防性环境管理,强化管理环境的经济手段。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先导作用
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县域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应是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控制性规划,有条件的应编制县域环境容量规划。通过编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逐步实现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分离。按照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注重区域环境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3、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要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避免农药、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其次,要加强绿色农业栽培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农村推广体系的重建,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方面加强国家的强制性。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集中化和市场化导向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最小经济规模条件,一般聚居点的人数要达到500人以上,因此,一方面要在规划引导人口适当集中的基础上,相应引导乡镇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园区集中,使人居生活环境污染和工业、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变为可行。
关键词: 高中生物 生物教学 环保意识
环境问题是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环境保护是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必要措施。在高中生物教学中,生物课本的很多理论和运用都与生态环境有异曲同工之处,生态环境是高中生物教学内容中的一项基本内容。高中生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环境保护的问题是势在必行的一项基本举动,因为学生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很弱,没有把环境保护这个问题当做学习任务,所以,如何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把环境保护意识潜移默化地引入到学生的脑海里,就需要教师用心挖掘和学习。
一、在生物教学中对高中生进行环保教学的重要性
当今,社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类作为生物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全球倡导国家呼吁环保生态发展的呼声下,对高中生进行环保教育很有必要。高中生的思想体系和价值观正在缓慢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社会的发展步伐在加快,生物课程中要渗透环保教育,环保教育是为了让学生认识环保的重要性,清楚知道什么是可持续发展道路。高中生是社会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接班人和传承者,他们有义务、有责任进行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所以学习环保教育是必要的。
二、高中生对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由于高中生思想意识处于成长期,接受到的知识与生态环境很少压边,在学习过程中,只是为了能拿到好成绩好分数上好学校及不比同龄学生差而感动自满高兴。高中学生涉世未深,人生观与世界观并没有在协调全面发展的价值观驱动下进行新的认知。因此,对于环境保问题的认识很不足。究其原因莫过于教学观念对学生的人生引导,在高中教学过程中,教师过于强调课程理论,学校以升学率为目标,忽视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渗透环保意识教学,这是高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学校很多教师便是在这种体制下进行严管制的教学。
社会对于环保的宣传力度和国家提倡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在学生领域和教育领域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应用。在教育和学校领域里都认为学生的职责在于学习,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谈环保是有心,行的却是力所不能及之事,因此,环保观念过于忽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环保知识的了解,使学生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三、在高中生物教学中对于环保意识的渗透方法及途径
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问题,人们环保意识不强,当代高中生由于各种原因对环保问题和概念模糊不清,因此,环保教育在高中生物教学中应该给予空间,让学生知道环保的重要性,以及为环保做出该做之事。
(一)在生物课堂教学中,坚持以生物教学为基础,对环保教育给予渗透。课堂教学是学习生物知识的一种有效途径,渗透环保教育就是以一种潜移默化的理念,充分利用生物教材中可能蕴含的环保题材进行一番分析研究之后,找到适合渗透环保教育的渗透切入点,将生物与环保连成整体,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更好地在学习生物过程中学到环保教育知识。
(二)在生物教学过程中,对于环保教育的渗透,可以加强二者的实际联系。在生物教学中,使学生对环保教育有深刻的认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在生物教学过程中,应该立足生活实际,让学生可以真切感受到环保与人类生活是有关联的。如温室效应、植被破坏导致的全球变暖、土地荒漠化等一些实际情况进行渗透讲解,以及这些问题存在对生活的影响和危害都有清晰的认知。在高中生物课堂上,可以教育学生学会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可以告诫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三)在生物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生态学理念,加强学生对生态文明的教育,使学生强化环保意识,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高中生物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生态文明教育的理念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态习惯,在学习的过程中懂得环保知识,更懂得了解自然的变化和发展的内在规律,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时候,能初步了解生态学的价值和意义。在培养学生生态学观念的同时,教师应该让学生把所学过程中的知识理论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好把理论付诸实践。
(四)学校可以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进行专题研讨宣传,并在宣传的同时开展活动增强学生环保意识。环保不是局限性的问题,而是世界性的共同问题,在环保中,可以利用一些节日,如植树节、世界减灾日、世界环境日等进行宣传和教育,也可以倡导呼吁绿色食品、绿色经济,这些容易接受的理念。并且可以设置专门的讲座,也可以开展各种活动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2]。
五、结语
针对以上问题及原因、方法和必要的可行性要求,在高中生物教学过程中渗入并了解学习环保教育已经势在必行。生物课本身就是探究生命现象的一门自然学科,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人与环境、与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农业在海南经济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只有发展好海南的农业,才能推进海南经济不断发展。农业发展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农村发展,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前,海南农村生态环境发展在整体上十分严峻,制约着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虽然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但是在此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体系化程度不够、地位较低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是势在必行的,也是海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主要目标。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海南农村;法律制度
由于独特自然条件和国家政策鼓励的影响,海南农村经济在海南经济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海南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制约因素,这就导致了海南农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对于海南农村的生态发展有着非常恶劣的影响。为了坚持海南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推动海南经济的不断发展,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
一、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是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比如农村经济结构上的问题等,具体如下所述:第一,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导致了能够直接开采的资源正在急速减少,并且生态环境也在不断的恶化。从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上来说,海南处于“南荒地带”,和大陆的长时间脱离,导致了其余大陆其他地区相比,生态环境系统更加的脆弱,经济发展也长期处于发展不快的情况。而且由于海南地理位置特殊,导致其文化传播和大陆其他省份有着较大的差距,导致了海南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方式不当,目前部分地区还存在着乱开乱采的现象,也就致使海南部分农村的自然资源损耗严重,生态环境恶化速度较快。第二,由于海南农村经济结构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的基础建设跟不上经济建设的步伐,也就导致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缓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海南农村发展的脚步,同时也造成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缓慢。由于农村的基础建设跟不上,所以道路、水利等设施都不达标,在台风和暴雨天气的侵袭之后,土路被冲毁,田地受到侵害。第三,主人翁意识的缺失。在海南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当中,海南农村群众没有认识到自己主人翁的角色。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着总人口约四分之三的比例,农村的群众是否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直接的关系到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对于海南来说,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其素质水平直接的关系到了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的进程。由于海南的独特地理环境,再加上城乡之间的差距,海南人口的教育水平较为低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就更加低了。
二、当前海南农村环境保护的法治分析
(一)缺乏农村环境立法理念
当前,我国的环境立法还是以城市为主,也就是说环境立法首先应该将目光聚焦在工业污染的治理上,而后再去考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所以城市和农村的立法存在着二元结构问题,因为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导致环境立法在农村中比较缺失。由于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主要将目光集中在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方面,所以没有体现城市和农村的平等重视,经常是在牺牲农村的生态环境基础上来改善城市的环境问题,也导致了农村无法得到生态效益的有效补偿,最终使得农村环境更加恶化。在生态环境的相关立法当中,缺乏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对我国的农村环境改善不利,而且也影响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不完善
虽然当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于《环境保护法》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是对农村环境保护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条令。在2007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之前,我国没有过任何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任何政策。在现行的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当中,也有一些法律法规是缺乏原则和系统性的,也对农村的实践情况有所脱离,导致了法律法规没有可行性。例如在《环境保护法》的第三十三条中提到了保护农村环境,要推动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第五十五条当中虽然对各级政府安排资金对农村饮用水和污染防治等治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但是没有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定;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中,农村生活污染垃圾的防止具体方法有地方性法规进行规定,但是海南省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在农业法的第八章当中对农村环境保护仅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没有进行具体的配套措施规定。可以说当前我国环境法大多都是针对城市制定的,缺乏专门针对农村的环保法律。
(三)农村环境执法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前海南省的农村环境问题严峻,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海南省的环保部门设置存在一定的缺陷。当前海南的环保部门设置只达到了县区级,而没有覆盖乡镇级,而县区级的环保部门重点是城市环境问题和工业污染,农村环境问题变成了环保工作的盲区。第二,当前我国实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是统一管理和分部门合作的方式,除了环保部门,水利、农业等部门掌握了农村环境的执法权,由于执法主体多,导致了权责不明,权利分散的问题,这样就会使得环保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第三,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缺失,当前政府为了经济的发展,对一些环保评价不过关的项目进行批准,法律的执行不到位,尤其是一些环境污染严重、但是经济效益高的企业,政府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策略,这样做的后果严重的损害了环境保护。
(四)环境保护的投入不足
2009年设立农村环保专项基金前,我国的环保投资几乎只用于城市环境和工业污染的治理过程,而且一般只作为环保专项资金的排污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在环境污染治理的过程当中,忽视了农村的治理,治理城市的过程是以牺牲农村为代价的。由于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了农村环保设施落后,在海南,很多农村没有建立起排污系统,产生的污水何垃圾等没有经过处理就被排放到了环境中,严重的破坏了农村环境。另外,由于农村的检测站设备落后,设施不完善,导致了农村环境的情况无法被真实的反应,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农村环境治理十分困难。
(五)农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由于当前收到了经济和生活习惯的限制,海南的农村群众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当前海南的农业技术并不发达,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落后生产行为会产生的严重环境污染。此外,由于农村的法律教育比较落后,导致了农民的法律观念不强,维权意识也比较差,在环境污染行为的面前,鲜少有人会进行法律维权。在环保的过程当中,必须要认识到,农民才是环境保护的主人翁。对于农村环境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必须要提升农民的环保法律意识。
三、生态文明建设下海南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推动相关立法
要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律的支持,完善立法是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的必要条件。但是当前的实际情况往往是只重视城市环境的保护,忽视了农村。就我国目前农村环境十分恶劣的现状,必须要加强农村环保立法,改变立法过程当中边缘化农村立法的现状。以《立法法》为基础,《环境保护法》应当是当前农村环境保护法律立法的基础。《环境法》提出了以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因此在农村环保立法的过程当汇总,要以环境法确立的原则和理念为基础,摒弃立法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老旧观念,将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提升到城市环保立法的同等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中的很多条款和制度都是基于城市、工业环保的要求的,并不能够适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由于农村的环境保护油这独特的生活背景,因此,应当从立法的层面上给予农村特别的关注。立法机关应当加强农村环保立法的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农村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吧农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染等问题作为重点的防范对象。并且将《农村环境保护法》提上日程,将其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可以说,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基础,当前我国农村的土壤污染十分严重,但是当前海南对于土壤污染的相关防治条例却稀缺。当前应当转进对土壤和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保护立法,才能够弥补空白。
(三)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农村环保执法,首先要建立起农村环保执法的机构。根据当前海南盛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笔者认为应当在乡镇设置环保局的派出机构,派遣专门的环保人员,依法对农村的环保行为进行管理。此外,在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在日常食物的管理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可以考虑给予这些组织一定的管理权限,协同管理。其次,要明确环保部门的职责,明确在工作过程当中的分工。在环保的过程当汇总,应当以环保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同管理的方式。同时,也要明确环保法执法的程序和责任,加大执法的力度。最后,要完善政府在环保过程当中的责任。由于环保法当中对于地方政府的责任规定的十分笼统,没有具体的规定乡镇政府的环保职责。现阶段,海南的农村环保工作一定程度上,仍然以来政府的行政力量,因此,要对环保考核体系加以重视,早日建立起完善的环保考核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引导全体农民对于环保的重视。对于由于政府不作为导致的环保问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
海南是我国的“四季生态花园岛”,并且可以向世界亮出中国的生态名片。海南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赋予了海南十分重要的使命。所以当前海南农村环保建设迫在眉睫,我们要不断的进行海南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建设,推动海南新农村的建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断的改善海南的生态环境,推动海南经济持续的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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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凤琴,蒋欣阳,邢巧,等.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机制创新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4,(1):383-386.
〔5〕李知淘.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5.〔6〕高迪.中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研究[D].吉林大学,2014.
双重临界点的信号,已传导到最高议政平台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就环境问题密集发出了“焦点声音”。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十历史性地提出建设“美丽中国”愿景,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并要求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平心而论,生态环境问题在治国理政中的“权重”越来越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是个好消息。单就北京而言,自2008年奥运会以来,关停污染工厂、锅炉煤改气、限购控制汽车增长、油品升级等等一系列环境治理举措不断。今年3月28日,北京再次立下了3年整治大气污染的“军令状”。
“治标”式的、局部的整治行动是必要的。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只是局部的行动难掩总体恶化之势,总体恶化趋势不得遏止,局部肯定难以好转。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与深层的发展方式、公共治理方式密切相关的总体性问题。
总体性问题需要全局性、系统性治理。全局性、系统性治理环境问题,先必须意识到“环保问题”绝不只是“环保的问题”。政府环保部门、人大环保执法监督部门固然责无旁贷,但很多时候,环保部门无法消解一些地方政府放弃环保要求去追求短期利益和表面政绩的强烈冲动,无法解开“带毒GDP”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也无法扭转公众沉积多年自觉不自觉的、普遍化的淡漠环保的个体行为。
这充分说明,环保已经是个“大政治”、“大社会”的问题。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对现行发展方式、公共治理方式、居民生活方式来一场彻底转变。
对此,十报告明确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就环境保护而言,至少需要确立以下几个原则:
政府要承担起保护人民生存环境的责任。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就要倾听人民呼声,接受人民监督。今次全国两会,集中发出了“还我蓝天碧水”的呼声,各级政府必须勇于担当,在公共治理事项中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既要一笔一笔地还旧账,更要确保不欠新账。
要依靠民众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一个地方的环境状况如何,当地民众最敏感也最有发言权。只有时时刻刻正视民众的合理要求,制度化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种竭泽而渔的行为才能受到遏制。
要严格依法治理环境问题。我们发现,某些地方甚至袒护、纵容污染企业违法超标排放,开发、建设项目中环评走过场绝非个别现象,而一些地方政府“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式上马“三高”项目、转移污染产业的冲动依然未消。我们还发现,面对公众申请公开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土壤等环境数据,少数部门借“国家秘密”为由拒不公开。一些地方,对破坏环境的企业和官员,往往象征性罚款了事,多被从轻发落。这些都表明,依法治理环境,让环境执法硬起来,补课的任务现实、繁重而迫切。
要促成全民的环保自觉。我们注意到,毒霾肆虐,汽车尾气是原因之一,可有车族谁舍得少开车呢;令人震惊的“猪漂流”是许多养殖户群体性“习惯”处理办法所致。我们也时常见到飞驰的车中随意抛出杂物、满大街的随手扔垃圾,人们还在过量地使用着各种洗涤液、清洁液。环保是每个个体的环保,没有个体的环保自觉,再强有力的政府行动也难臻完美,所谓“毁树容易种树难”。只有促成全民心系环保、处处环保、时时环保,才能有全社会的环保自觉。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业污染;生态农业;环保农村
中图分类号:[X17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
我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在远古时期我国的先人就开始进行农业种植。进入现代后,尤其是现代化农业种植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的产量,但是也带来了很多的环保问题,造成大量的农田受到土壤沙化、板结、化学污染等,对我国农村农业实现可持续种植发展带来了隐患,也给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所以,必须在进行农业种植的同时,要重视农村环境和农业生态系统。对农村进行生态农业和环保农村建设,是促进我国环保大局,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要采取措施进行生态农业和环保农村的建设治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已成“面源污染最广泛的行业”
1.国外的现状
欧洲和美国等大多数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程度较高,在进行农业种植的时候都是仿着工业化的模式进行的农业现代化管理,结果在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的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化学物污染、水和土壤资源受到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因此,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大规模进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
2.我国的现状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也较少,而且土地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的农业种植不合理。因为土地少,很多农村地区过度追求农业的产量以及耕地的数量,造成现有土地被施入大量的肥料,造成土地化学污染及板结,有的地区还大肆进行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这些都导致我国农村土地无法实现可持续种植的良好效果,造成农业面源性污染。目前,从我国农村土地受到面源污染的角度来看,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农业种植中大量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而且使用的这些产品多是在国际上不允许使用,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田平均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多,化学肥料使用量是发达国家的三倍,在我国市场上流通的蔬菜里,九成以上都有农药残留,四成以上农药残留超标,在我国农村有一多半的自然水源被污染。
二、农业污染的本质问题尤需关注
1.庸俗化的市场经济造成农业污染
市场经济的庸俗化,一方面使得消费增长,一方面为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而盲目进行土地资源投资,加上过度开采地下水资源进行地表灌溉,使得农业资源日益短缺,情况恶化,农业生产和环境污染成为恶性循环。
2.规模化的大型现代种植业造成农业污染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企业都在农村建厂生产。在农村的这些龙头企业一方面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不断追求规模经济,进行蔬菜种植、农田育种、畜牧养殖等现代化农业的生产;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添加剂、保鲜剂等化学原料,造成农田以及农村周边环境出现空气污染、化学物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等问题。
3.从中进行的反思
反思在过去二十年,我国农村在新的发展战略、新的农业政策政策中,一方面圆满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经济生产的目标,另一方面,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造成粮食等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以生态农业和环保农村为建设的重心,以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为工作目标。最大限度的恢复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和环境的同步可持续发展。在建设过程中,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农村地区的生态农业和环保建设工作。
三、新农村建设应突出生态农业和环保农村
1.新农村建设的生态农业建设点
应该在农业科技含量上加大投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进行退耕还林,减少企业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只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才能提高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
2.环保农村的建设方式
按照科学发展、循环经济、高效经济的概念进行环保农村的建设,从环境治理、废物利用、生态能源、生态种植和养殖等方面进行建设。通过铺设乡村油路改善道路环境,并对道路两侧进行树木种植;提倡农村修建沼气池,利用沼气这种生态能源进行照明等;建设生态建筑,减少能源消耗;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贯彻科学发展观;成立农村环保志愿队伍,进行环保宣传以及环境治理。
四、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试验
1.利用生态建筑,推行环保农村理念
随着农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家庭都进行房屋的翻建,这个时候房屋的建设应按照农村的实际,建设生态建筑。房屋建筑的材料尽量选取可回收的建材,而不去采用钢筋、水泥等建材。
2.利用生态农业,贯彻科学发展观
在农村除了进行生态建设达到环保农村的理念外,还可以进行态农业,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目前在农村比较普遍的生态农业有生态种植和生态养殖两种。生态种植主要是采用微生物技术进行轮作制,利用生物自身产生植物生长需要的肥料,实现绿色种植,最终既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又提高了它的质量;生态养殖就是利用无污染的水域及天然饵料,按照特定的养殖模式进行增殖、养殖,投放无公害饲料,也不施肥、洒药。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以人为本为出发点的科学发展观前提下,通过对农村生态进行的治理,利用循环经济、高效经济,实现农村地区农业种植可持续发展目标,完成生态农业、环保农村的建设。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生态农业、环保农村”的环保理念,严格履行环保职责,使农村真正实现生态化、环保化。
参考文献:
[1]覃源.浅谈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J].科技视界,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