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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生态环境的概念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生态环境;旅游业;衍生思考
一、生态旅游的概念框架
在旅游业的各种概念中,生态旅游无疑是最多被提及和应用的一个,但在这众多的概念中,也存在着大量的误用和滥用。生态旅游已慢慢偏离其原本的目标,而只是成为一种招徕游客的“诱饵”。众所周知,旅游业的产生、发展是社会化大工业的产物。工业化的结果刺激了旅游业的需要,但同时也给旅游业带来了较多的负面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旅游企业唯利是图、急功近利式的对旅游资源的过度开采和破坏,都无疑给旅游业的未来发展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久居城镇的人们更加渴望那种回归自然、天地人和的旅游状态和环境。“生态旅游”、“绿色旅游”、“替代旅游”应运而生。
首先提出生态旅游概念的是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谢贝洛斯?拉斯喀特。他在1983年赋予了生态旅游一个清晰而权威性的定义: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1]
此外,还有一些国外学者也提出了自己对生态旅游的认识,生态旅游是环境敏感的旅游和设施,它所提供的宣传及环境教育使旅游者能够参观、理解、珍视和享受自然和文化,同时不对生态系统和当地社会产生无法接受的影响和损害。生态旅游是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将游客数量控制在适当范围内的旅游。生态旅游是以自然为基础的、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和环境教育的旅游(Buckley 1994年)。
随着我国近年来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人们也越来越多地认识到生态环境对对旅游业的重要性,一些旅游学家也开始逐步探索我国的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向和思路。
王兴斌认为生态旅游是以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为主要旅游吸引物,以观赏和感受生态环境、普及生态影响和知识、维护生态平衡为目的的一种新型旅游产品。
吴兆录则认为生态旅游是旅游者走进优良生态环境的一种活动。
上述定义对生态旅游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各不相同,反映出理论界对生态旅游的认识尚存在较多的分歧,生态旅游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统一和规范。
二、我省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黑龙江省是全国生态示范省之一,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有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有16个,以及3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全省生态旅游资源丰富独特,以冰雪、森林、湿地等风光著称[2]。但是在长期的开发过程中,由于没有遵循良好的生态发展规律,大量的生态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保护,一些生态资源已经遭受到严重的破坏,甚至濒临绝迹。我省在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我省部分生态旅游景区由于追求短期效益,不顾及生态环境的发展规律。为了片面追求经济经济效益,对景区的生态资源过度开采,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的恶化。加之许多游客缺乏足够的生态保护意识和观念,旅游景区对环保设施的投入又不足。垃圾遍地、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濒临绝迹,使原本就有限、脆弱的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据最新统计,我省现有44%的自然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质污染,13%存在噪音污染,7%有空气污染现象。
2、缺乏专业的生态旅游开发和管理人才。我省生态旅游开发时间尚短,又缺少生态旅游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推广,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缺少大量的即懂生态学又懂旅游学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生态旅游的开发依托的资源分属不同部门,这些部门即是开发部门又是管理部门,这样无论从专业背景还是经营管理上均不能满足生态旅游对人才多样性的需求。
3、生态旅游的区域旅游品牌竞争力不高。区域旅游品牌是指将某一个区域当做一个旅游产品,它能给旅游者带来某种独特的精神享受。区域旅游品牌建立在该区域旅游资源相对优势的基础上,是由该区域的多项产品组合而成的精粹。而我省尚还没有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旅游品牌。
4、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近些年来,我省针对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已经制订和实施了一些法律法规。但出于一些客观原因,对一些违法行为没有进行及时和严厉的惩处,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也在破坏着法制环境。
三、建议
1、制定科学、可操作的生态旅游规划
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依据,制定科学的生态旅游规划,并在其中充分贯彻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首先要确定自然环境的保护范围,尽可能地减少生态旅游活动给自然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做到“天人合一”。其次,生态旅游景区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区划为原生态核心区、缓冲区和旅游接触区、生活服务区。以景区特定的生态环境资源特色为基础,合理布局景区必要的基础设施,尽量做到规划设计的生态化,减轻对景区生态环境的压力。
2、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
在旅游区,对旅游者的教育是生态旅游与一般自然旅游的不同特质之一,也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相应的宣传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获取生态知识。在享受自然风光的同时,把保护环境变为自觉的行为,尽量减少和避免对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造成负面影响。
3、生态旅游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生态旅游发展实践证明:生态的开发和管理一定要遵循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确立政府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地位和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那些打着生态旅游幌子,却行破坏生态环境之实的行为一定要予以严厉制裁。将生态旅游开发和管理纳入到法制轨道上来。
关键词:金融生态;生态环境;生态系统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128-04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意识、商业文化建设,乃至促进地方行政、司法、执法部门的职能转变,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内研究现状
“金融生态”的概念属于中国学者首创,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内学者。主要包括金融生态的环境、运作机制、法律条件、利用金融生态理论研究金融生态与区域经济增长问题、农村金融生态问题研究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方法等研究领域。
(一)“金融生态”概念的提出
白钦先教授在2001年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申到金融领域,在国内最早提出“金融生态环境”这一概念。他提出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会产生的约束性影响。周小川(2004)第一次系统地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支持和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周小川作为金融生态理论的早期倡言、阐释明确、推广最有力者,引起了国内学术界对金融生态理论研究的空前关注。
(二)“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
围绕金融生态的内涵和外延,国内学者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与研究。目前对金融生态这个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解释。总体而言,学术界对“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金融生态环境观和金融生态系统观。
金融生态环境观主要从金融外部运行机制或基础条件等方面出发来探讨其实现的相关运作机理,侧重金融生态在金融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性。如苏宁(2005)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不是指金融业内部的运作,而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来比喻金融业运作环境。易宪容(2004)认为,金融生态应该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曾康霖(2005)认为金融生态实质是金融环境,且金融生态不能等同于金融管理。
金融生态系统观则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开放复杂的巨系统,应包括金融生态主体、生态环境、生态调节三个方面。金融生态建设既包括生态环境的改善,又包括生态主体的改造和生态调节机制的完善。如李扬(2005)把金融生态系统界说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徐诺金(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张鹏、姜玉东(2005)把金融生态概括为在一定时空范围内,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外部制度环境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
(三)对金融生态水平评价的研究
大部分学者对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标准和指标的研究大多从地区层面展开。《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提供了对国内291个城市的金融资产质量和50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估和排名。同时,李扬等人(2005)提出了一套对城市金融生态进行综合评价的富有启迪性的分析方法。程亚男等(2006)以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为研究对象,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层面阐述了一种健康金融生态环境的理想状态模式。他认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包含定量和定性两个指标体系,定量指标设计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资源水平、社会信用和法制环境三个目标层、14个准则层;定性评价包括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和执行状况等四项标准,从可操作层面为央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四)对金融生态作用的研究
部分学者对金融生态的作用进行了相关研究。宋逢明(2005)研究认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使得经济系统建立了一种自我调控机制。在该机制作用下,制度得以有效运行。一个良好的外部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利于中国的银行业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位(2006)认为,改善金融生态,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有利于优化区域环境,更好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中央银行金融调控的有效性。
(五)金融生态的运作机制及相关金融主体的研究
易宪容等(2006)认为,制度决定了各个金融主体的行为方式和选择边界,并由此决定了金融主体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论述,只有基础性制度才是金融生态的核心,中国恶劣的金融生态质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基础性制度的缺失。曾康霖(2007)将“金融生态”这一概念的内涵明确为金融企业的生命力状态和生存环境,认为此概念的对象特指金融企业,而不是泛指一切金融机构,更不包括金融市场中所有的金融主体。因此,这一概念的外延应当有金融生态平衡、金融生态周期、金融生态环境。张球(2008)认为,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与需求是金融生态演化的动力源,而政府行为、经济基础、社会信用状况、中介服务水平等则是它的支撑条件,它们的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正反馈交错的复杂的动力系统。杨秀菊(2008)综合国内外学者与专家的观点,认为金融生态即是可持续发展的金融运行环境,是金融结构和金融活动面临的各种意识形态、体系及各项准则共同形成的反映金融内外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动态平衡体系。
(六)金融生态系统与环境的研究
李扬等(2005)参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构造与演化理论,把金融生态系统界定为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两部分:金融生态环境构成金融主体的服务对象和活动空间;金融主体则以其生产并分配信息、引导资源配置、提供管理风险之手段的强大功能。韩国文(2006)根据对金融组织与其生存环境的理解,提出了金融生态学的核心范畴:惯例、金融生态因子、金融生态位、金融生态链等。他还提出了金融生态学的基本规律,包括开放和非平衡原理、普遍的依存与制约规律、双向反馈、自然演替原理、相互适应的协同演化原理、生态阀限原理等。徐诺金(2007)借鉴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对金融领域里的几个重要问题,如金融主体问题、金融环境问题、金融平衡问题、金融调节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金融具有进化性、竞争性、创新性和稳定性等四大生态特性,并构建了金融生态系统结构。陈小云(2008)从权利的基本法律保障和法系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两个方面分析改善和重塑金融生态需要管制的重点法律问题。
(七)对区域金融生态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关于区域生态改善和优化的研究表现出了浓厚兴趣,也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探索。高新才(2004)针对西部落后地区如何谋求经济发展,如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的问题,提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曹红辉(2005)从政府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在差异化的改革开放政策、差异化的财政分配政策、差异化的区域税收政策、差异化的区域投资政策、差异化的金融政策五个方面分析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出应通过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修正地方政府非均衡性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的行为,提升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质量。高小琼(2005)认为,作为中部经济欠发达省份,应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推进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敖惠诚(2005)通过“马太效应”表明,欠发达地区更要关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而超越“马太效应”的关键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资源是经济资源的货币化形式。资金流动不仅仅是资本要素的再分配,也同时反映了其他经济资源的配置结构。通过资金配置引导资源配置,通过吸引资本流入带动要素流入,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最为有效的手段。
二、国外研究综述
就目前而言,国外直接涉及金融生态领域的相关研究尚未展开,而以其他领域的生态问题研究居多。
(一)金融生态研究的理论渊源
一是生态学。生态学是德国动物学家E.Haeckle于1866年首先提出的。英国生态学家A.G.Tansley于1935年首次提出生态系统学,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的内容,为后来生态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自然科学方面的理论基础。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态系统已经成为现代生态学的重要研究对象。
二是仿生学。仿生学(Bionics)是从生物界发现机理来解决人类技术上问题的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国际上颇有声誉的动物学家Wemer Nachtigall博士提出仿生学就是学习自然界的现象作为技术创新的模式的基本概念。近年来,出现了以仿生学的视角对经济领域诸如企业组织个体、商业生态系统以及产业生态系统等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我们研究社会经济运行开拓了新的思路。
(二)国外相关经济学学科的发展为金融生态的研究初步建立了理论框架
1.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理论研究基础。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科学家Mekenzie提出了经济生态学的名词,主张经济分析不能不考虑生态学过程。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Kenneth Boulding提出了生态经济学的概念。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从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系统提供了研究依据和研究基础,极大地促进了金融生态的研究进展。
2.演化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19世纪末期,凡勃伦首次提出演化经济学概念。受凡勃伦的影响,20世纪初,经济学大师马歇尔宣称经济学家的麦加在于“经济生物学”。20世纪末,演化经济学获得了里程碑式的发展。不断发展的演化经济学为学术界从演化角度透视金融生态的演进性奠定了理论基础。
3.金融发展理论促成了金融生态系统观的形成。金融发展理论蕴涵三个方面的金融生态系统观:纠正了传统经济理论中对货币金融因素的忽视,更加注重金融系统的内在机制运行;金融发展必须遵循其自身的内在规律,人为(政府管制)地过度干预会导致金融发展的失衡;金融发展与其外部环境密切相关,特别是经济环境。因此,必须正确处理经济与金融的关系。
4.金融结构理论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研究范式。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与优化实际上与金融结构理论密切相关。因为一切金融发展,归根结底表现为金融结构的变化。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系统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结构理论的创立和发展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5.金融功能理论拓展深化了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内容。1995年,Merton等人正式提出金融功能观。他们认为,任何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都是在一个不确定的环境中,在时空上便利经济资源的配置和拓展。金融功能理论的形成为金融生态在相关环境功能上的拓展深化研究提供了新路径。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要评价
(一)国内研究现状简评
国内学者通过几年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金融生态学的概念、意义、体系构建、研究对象和相关因素,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对于一个长期存在于金融理论领域的核心问题――货币与信用的关系,尚未取得普遍意义的共识。金融生态系统内各个主体之间,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发展如何促使金融生态系统成为一个自我完善并不断发展的动态体系,金融生态系统内如何达到内外部的协调并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如何实现金融行业发展问题的同时,推动对社会经济发展等等这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探讨。而且,国内学者还只停留在对金融生态的定位和理性认知上,还未形成统一的理论研究范式,仅仅是从如何进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出发,来分析中国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总体而言,国内学术界关于金融生态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始阶段,金融生态作为一个较新的理论研究领域,是国内学术界近年来新兴的研究领域,研究体系相对比较单薄,缺乏系统的理论基础研究,而且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特别是对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性与实证性研究。
(二)国外研究现状简评
从上述文献整理的情况来看,国外学术界还鲜有直接对金融生态的专题研究,而主要是在其他领域的生态问题研究居多,主要是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考察金融生态系统的演化、发展机制等问题。总体而言,国外学者所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1)金融是一个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发展和演进的动态系统。金融业从实物经济中分离出来并为实物经济服务,到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这种进程本身就是类似生态系统的演进过程。这一进程始终存在着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各类金融组织之间及其内部形成了分工与合作,构成了一个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又相互作用、相互竞争的系统。(2)自然生态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金融生态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环境特征。因此,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入手,增强金融生态功能,提高金融的效率、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是客观、科学的主张。(3)金融生态体系也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体系。竞争机制通过破产、兼并来调整金融组织的数量、规模,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提高金融组织的自律和内控水平,推动新的金融组织、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品种的创新,催生新的金融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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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金融;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经济发展
一、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
生态环境,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虽然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在含义上十分相近,但两者并不等同,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被包含关系。将生态环境这一自然科学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与金融这个社会科学的概念相结合,便产生了具有崭新内涵的金融生态环境这个概念。
从理论上讲,金融生态环境是个仿生概念,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进行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广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宏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主要强调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则是指某一个区域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即某一区域范围内金融运行所涉及的所有影响因素,其状况的演化与变革是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化的前提和基础。由此,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既包含通常意义上的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也包括整个金融市场得以生成的环境。与通常的金融市场的概念相比较,金融生态环境更强调金融系统与所处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以及协调发展。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从生态角度看金融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
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同样重要。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提出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必然的要求。
(一)促进地区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区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我国金融生态环境本身基础差,起点低,加上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下遗留的弊病,各地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尚远不能满足该地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利用破产法的不完善,以破产逃避还债,导致银行内大量坏账的产生;由于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及其相应的管理系统,银行在通过借款人信用对贷款风险作合理评估方面还有很多困难;由于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标准不高,“骗贷”现象依旧屡禁不止;相关的中介行业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容易被买通作假。所以,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改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达到金融与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二)适应新形势下对内、对外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对各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各地区吸引外资的手段基本一致,即通过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和土地两个方面)鼓励外资到本地进行投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这种在所得税、土地等生产要素上,对内资、外资有不同待遇的政策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差异的继续存在将对本国以及本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利,对国家和本地区的税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经过这二十年的发展,国内可利用的资金总量也达到了相当水平。因此,下一阶段的发展就应该在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扩大对内开放,逐步实现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内外资优惠政策体系的并轨,逐步把外资的激励机制由优惠政策转变到公平竞争的软环境上来。而建设公平竞争的软环境的关键之一就是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正反馈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仅能促进区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金融核心作用的发挥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反过来又会推动对区域金融的发展,从而形成两者良性互动的正反馈机制。因此,应该采取措施,不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吸引资金。地方政府要想吸引资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加强和改善本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三、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
(一)提高地区经济竞争实力
加快本地区经济市场化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培育本地区的市场经济氛围,不断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加快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和地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切实加强和支持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使地区经济真正实现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积极深化本地区企业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报表行为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而提高企业赢利能力,从根本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二)健全地区社会信用基础
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和规范交易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特别是在企业合并、分立、中止等过程中,要突出和强化银行权益,切实保证债权人权利。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信用征信和评价体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信用评价机构,制定出统一的信用体系、规范标准和查询体系,提高信用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使信用度真正成为银行在考察贷款申请者时所能依靠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把强化信用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强化道德约束,提高民族信用水平和信用素质。
(三)加快地区金融市场建设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不断加深,人类面临着严峻的生态危机,导致这一危机的原因是复合的,既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价值层面的原因。但就其本质而言,主要是价值观念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开始,生态利益中心主义的伦理观念开始渗透到法律领域之中,对现代法律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它要求现代环境资源立法与实践必须建立在生态中心主义和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基础之上,其立法目的要体现“生态优先”、“环境优先”的价值观念,其法律的实施必须要考虑对自然资源环境的影响问题,从立法到法律的实施,必须要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首位,即要有生态法律意识。
一、生态法概念的缘起
生态法的概念是前苏联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来的,这一概念近年来已引起国内外环境法学者的广泛关注。用生态法的概念取代环境法、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法、自然环境保护法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坚实的理论基础的。主要理由如下:首先,生态法的诞生是生态时代的社会需要。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角度考察,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农业文明阶段、工业文明阶段和生态文明阶段。生态时代呼唤着生态法的诞生。在这一阶段,生态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一。为了解决这一基本矛盾,人类必须从内心变革人们的生态价值观,改变工业文明时代以来那种把人与自然关系引向对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重新缔结人与自然平等、和平共处的人道契约,寻求一种被现代文明所遗弃和丢失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新秩序。生态法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应时而生。其次,传统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资源法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生态法与传统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资源法在立法目的和理念、价值观上均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传统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资源法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片面强调人类的价值和权利,无视自然界本身的价值和权利,认为环境无价值;认为人对自然不负有义务,人对自然的义务只是人对人的间接义务的产物;认为非人类存在物没有权利,动物、植物的权利只是道德权利而非法律上的权利。相反,生态法在对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既强调人类的价值和权利,又承认自然界本身的价值和权利,认为环境资源本身具有价值而非人类情感投射的结果,进而承认人对自然负有直接的义务,认为非人类存在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权利。因而,在立法上反对物种歧视主义,主张物种平等和种际公正。生态法在生产方式、经济增长方式以及消费方式等方面均与传统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资源法存在着重大差异。再次,生态法的概念有利于把传统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统一到一个部门法中去,结束其各自为阵的局面。在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界,存在着环境法、自然资源法以及国土整治法等不同领域,国内多数学者主张应以一个统一的部门法来结束其各自为阵的状态,尽管这个统一的部门法的名称叫什么尚未取得共识。例如,马骏聪教授提出:“把国土资源法和环境法也合在一起,称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法或者环境和国土资源法,将它看作一个有机的综合体,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在我国,“生态法”一词近年来也引起环境法学者的广泛关注,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也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生态法学的学科建设和生态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
二、我国旅游发展面临的生态问题
旅游业由于基本没有生产活动,主要是直接再生性地利用自然及人文资源,与传统产业相比,旅游业是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冲突最小的产业之一,如果发展生态旅游,可以把旅游资源开发真正融入生态环境的建设中,将传统的被动保护变为积极的保护。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形成一套较完整的资源和环境保护体制,还缺乏一部综合性的自然生态保护法。概括起来,有如下问题:
(一)旅游资源的粗放式开发和盲目利用粗放式旅游资源开发方式本质上是一条低层次重复性的数量扩张的发展道路,造成旅游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旅游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针对这种方式及盲目利用具体分析原因如下:1、低水平。如有的地方旅游业缺乏总体规划,造成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特色定位不明,景区功能不清,资源开发失控、设施建设失衡等问题:有的地方对人文旅游资源的开发缺乏对民族、地域文化的深入考察,不少地区的人造景观粗制滥造,杂乱无章。2、破坏性。如有的旅游区的政府和企业为了本地和集体的利益,不顾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实际承受能力,采取掠夺式的开发经营方式,以获取局部的短期的利益。3、重复性。如果单就某一个具体景区而言,都可以说美不胜收,但由于这些景区在地质地貌、海拔气候、自然风光、动植物资源方面基本类似,属于同质性旅游资源,重复开发这些景区(点)的结果是分流客源,分割市场,加剧竞争,浪费投资。
(二)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有关调查显示,在已经开展旅游的保护区及风景区中,仅有16%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有的保护区(风景区)连一台必须的测量仪器也没有。根据科学监测对游客数量进行控制的保护区(风景区)仅占20%,一些地区已出现人满为患的现象。甚至有23%的保护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内从事旅游活动,使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地域减少,它们的生活空间和养料系统也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这里的动植物死亡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对保护区旅游现状调查显示:已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今天,我国许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都面临着人工设施和人工景观过多过滥的问题,正是过度开发破坏了自然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风景名胜区环境污染严重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旅游业发展迅速,而又缺乏规划和管理,国民的生态意识较差,可以说旅游游到哪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也就到哪里。据旅游风景区提供的监测资料显示,有些风景名胜区的水土、大气都有程度不同的污染,噪音、烟尘都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大气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及酸雨等情况比较普遍。风景区内生活污水增多,垃圾废渣、废物剧增,致使景区不得不花费巨资去清除。
三、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是旅游产业发展的根基。而旅游资源的衰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使旅游产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和危机。所以,必须建立一套既可源头控制,又能末端治理,有防有治、防治结合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一)实施排污收费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即只是对超过规定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才征收排污费,这就意味着,排污者只要没有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可以任意排放,无偿地利用环境自身的纳污能力或者说净化能力。这一制度对于没有排污的生态主体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不能从根本上遏制污染环境的现象。因为即使所有排污者都没有超标排放污染物,但是如果社会排放污染物的总量超过一定程度,就可能超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的限度,从而导致环境日益恶化。因此,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并不适应保护生态环境的长远需要。
(二)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所谓“生态效益补偿”,即面对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林农从事林业的积极性下降等局面,国家对于生态公益林的生产经营者所进行的经济补偿。我国自2001年起设立“森林效益补助资金”,对11个省区的2亿亩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先行试点,即是对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探索。对于因保护和改良生态系统的需要而被禁止或限制利用当地自然资源的特定区域,政府理应通过财政补贴、转移支付或税收优惠等措施给予补偿。因为这些地区被禁止或限制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必然影响其经济收入,其创造的生态利益却免费由其他地区共享,所以,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是合理的、必要的,这也是促进生态建设的有效措施。
(三)完善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度我国人均生态资源的占有量很低,因此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科学、高效。目前尤其紧迫的是,对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达不到规定开采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要禁止进入,已经进入的企业和个人也要进行评估,不合格者一律淘汰。只有如此才能杜绝掠夺式的开采、粗放性的开采,尽可能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另外,对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这一方面可以为生态建设筹集一定的经费,也能促使生态资源的使用者努力提高开发利用的效率。
国内铁路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现状
在国内,对于生态环境的评价,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1998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97)是我国环境保护行业的第一个生态影响评价标准,它的颁布和实施从根本上扭转了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评价的随意性和缺少规范的现状,填补了行业标准中的一项空白。2011年正式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将生态导则由推荐性标准改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志着我国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对于国内铁路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这一阶段铁路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简单或者不评价,以定性评价为主,只对线路长度、取弃土量和水土流失量进行简单定量;到了90年代中后期,仍以定性为主,可对占地类型、取弃土量、水土流失量、隧道涌水量等进行定量评价,生态环境评价内容已较全面,只是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缺乏关注;进入21世纪以后,广泛应用基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之上的叠图法,强化方案比选过程,对占地类型、植被类型、水土流失量进行定量分析,对植被恢复措施及动物通道的设置等生态保护措施进行合理化建议,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尤其关注。
铁路工程生态环境评价系统具有复杂性、理论探索性以及技术局限性等特点,因此虽然目前铁路工程生态环境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比较多,但缺乏统一的评价方法和指标评价体系,都是根据实际需要,并在一定原则指导下进行。国内构建铁路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法一般采用调查研究法、目标分解法、多元统计法、指标属性分组法、压力-状态-响应框架模型。目前国内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主要为区域内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和过程以及相关的非生物因子特征(如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及水文地质等)和影响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针对不同的铁路工程内容首先确定评价指标,然后选用综合指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聚类分析法和人工神经网络法中的一种或几种,开展生态环境评价。赵勇等[4]人在对登封到洛阳高速公路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的过程中选取了土壤、水土流失状况、工程占地量、对农作物影响、对林地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对景观生态影响以及对生物影响等8个生态指标,并运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总结
关键词:生态旅游区 环境承载量 措施
中图分类号:S788;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a)-0119-01
旅游业是我国发展最快行业之一,创造大量社会财富的同时,在促进社会进步以及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日益凸现。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研究生态旅游区环境承载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生态旅游区的环境承载量内涵
从旅游环境容量转变到生态旅游区环境承载力,“旅游容量”的研究,被限制空间承载量上,并且以承纳的旅游者数量,作为唯一衡量指标。但是这个指标不能说明本质所在。
环境对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反作用。不同旅游形式,呈现不等量承载值,并且旅游活动超出阈值,在环境遭到剧烈的破坏时候,致旅游地就衰落甚至消亡了。包括某一旅游地环境现状条件,以及环境结构组合没有有害变化基础上,旅游地能承受力大小。分为环境生态承载量,资源空间承载量,心理承载量以及经济承载量。其内涵等相似与旅游资源空间承载量,主要是环境生态容量,结合游客感知容量。
从旅游环境承载力转变到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生态旅游是生态旅游发展前提。因为其影响着保护资源与环境,影响着可持续发展。所以生态旅游环境,是以生态旅游活动为核心。生态旅游活动,必须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作为运行的前提。生态旅游环境,是由自然生态旅游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结合生态经济旅游环境以及生态旅游气氛环境,4个系统所共同组成的。生态旅游在国内不断发展,旅游环境承载力内涵也不断发展。虽然我国研究不多。但是,在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概念中,对生态旅游区的环境承载量体系有了一定的研究。在当地居民普遍重视下,可以建立起生态旅游环境信息查询系统,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
2 生态旅游环境的承载力存在的问题
2.1 在概念辨析方面,没有明确界定
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是从旅游容量以及旅游环境承载力,两个概念逐步发展来的。研究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形成了一定困难。主要是由于当前,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内涵科研不多,完整的理论体系没有形。所以,不能与旅游容量概念明确开来。
2.2 评价指标需完善
目前,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测评内容,主要问题是指标体系不完善,限制于自然环境承载力方面,没有重视旅游活动,对生态旅游区和周围社区经济服务承载力的接受情况。
在具体对评价指标筛选中,遵循综合性原则没有切实落实。没有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指标衡量方法[1]。所以,要全面考评生态旅游在生态旅游区中的作用效果。我们就需要将旅游环境承载力,分为自然环境承载力和社会环境承载力。区分不同的专业侧重,来进行研究。
2.3 评价中的定量化
现阶段,可用于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在定量化的方法虽然方法很多,但是由于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复杂性,结合影响因素众多,总的来说缺少综合分析方法。我们在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中个,定量研究限制于自然环境承载力,并且探索影响因素基础上,对数学公式建立方面。但是真正生态旅游开发,和管理迫切需要综合定量研究,并没有满足研究需求。
2.4 管理应用不到位
当前,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方面,主要是管理上的应用问题,表现在控制游客数量方面,但是,国外研究侧重点在成长管理方面。从这两种不同侧重点中个,,我国旅游环境承载力的研究,旅游环境承载力管理,在管理理念上与国外差距很大。总的来说,这是由于现阶段,限制旅游者数量是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管理方上的具体应用[2]。这个研究的侧重点现实意义较强。考虑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国情决定的。人口数量大,旅游业快速发展速,但是人口整体素质偏低,最终导致旅游管理水平不高特点产生。
3 调控生态旅游环境容量对策
3.1 适当分流生态旅游环境承载量
由于旅游区长期连续性饱和接待游客,我们英爱应统筹规划,积极协调好旅游供求关系。第一可以通过大众传播,主动向潜在旅游者传播已发生饱和现象。表达带给旅游者不便。使他们认识到超载生态环境容量后果。第二,以立法形式,要求生态旅游区经营者使用浮动价格。旺季提高门票,食宿、交通配套服务价格也要提高,以此来限制环境承载接待量。第三,替代性开辟新旅游区,选择旅游效果近似,地区,而在时间以及价格上,节省的生态旅游区资源,达到替代生态旅游环境容量饱的效果。
3.2 生态环境旅游区科学休养生息
对短期生态旅游环境饱现象,管理者要在重视旅游淡季的前提下,注意休养生息和环境补给。比如,国家级森林公园在旺季的时候,生态旅游环境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消耗都会过多。但是在淡季的时候,就不能依靠调节能力,去进行休养生息。为了达到保持其容纳力目的,人工补给大量物质,采用信息等来促使环境恢复,是有效的休养生息措施。
3.3 生态环境旅游区区域轮流开放。
在生态旅游环境容量饱的局部地区,采取上述限制进入饱措施外,也可以采取轮流开放的方法,让疲劳景点分几段封闭轮休,使得受损生态旅游环境,有一个恢复阶段。在休养生息保护下,小环境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3]。对同一功能的景区不可以全部关闭,这样会导致游人游兴下降,也不利于整个旅游形象塑造。在轮流开放时,开放的景区搭配,需要注意搭配的技巧,以满足旅游者的旅游期望。
3.4 加快人工治理辅助恢复
生态旅游环境受损大情况下,单靠短期自净能力,不能解决其生态环境问题,人工治理措施可以加速治理速度,对受污染的水体,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治。做好旅游区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生态旅游环境,拥有一个较佳的容量。
4 结语
生态旅游取的环境承载量保护方面,最终目的是促进旅游地生态良性循环,实现对生态环境利用和保护的结合。在生态旅游的进程中,搞好规划和管理,可能避免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产生,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长足发展。作为当前国内生态旅游研究的热点,生态旅游环境承载力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
[1] 俞益武,李健,肖胜和,等.浙江省生物景观类旅游资源现状分析及旅游项目开发[J].浙江林学院学报,2005(1):93-97.
关键词 环境移民;气候移民;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 C92: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4-0096-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3.04.017
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深入研究,使得环境因素导致的人口迁移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与此相关的概念有:环境移民、生态移民和气候移民。目前这些概念在国内外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中尚不一致,鉴于统一的概念界定有助于学界明确研究问题、帮助决策者制定政策和指导实践,本文拟从厘清这几个密切关联的概念着手,分析概念的内涵及其驱动因素,阐明概念的理论基础, 并在全球环境和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探讨我国应对环境移民问题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增长带给人们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突出。由于工业建设等因素而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无时无刻不在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很不平衡,需要维持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但是,在工业发展的同时,又必须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为了化解这一矛盾,我国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经济的发展逐渐进入新常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对人们的生活环境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建设生态型城市逐渐成为当前城市建设的主流趋势。
一、建设生态型城市的含义和意义
所谓生态型城市,就是在城市建设的基础上融入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元素,使得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符合环保的要求。生态型城市的建设和运作与生态环境实现平衡发展,在保证了现代城市的各种需要的基础上又保证了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
生态型城市具有很多优势和特点。一方面,生态型城市在设计规划和建设中融入了生态环保的理念,不管是建设还是日常运行,都尽可能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型城市既满足了城市对现代化的要求,又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生态型城市下的人居环境奖得到很大的改善,人们的生活也将更加健康和便捷,生活水平将得到提升。总而言之,生态型城市的发展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将成为城市建设的主流趋势。
二、生态城市的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池州市一直以来都以优美的自然风光而著称,拥有九华山、杏花村等国家著名景点,又滨临长江,生态环境的优势相当明显。近年来,池州市发展迅速,依靠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形成独特的地方特色。
为了充分发挥地方优势,池州市也开始重视生态型城市的建设。从池州市的各方面情况来看,建设生态型城市非常具有可行性。一方面,前文提到池州市在生态资源方面的优势异常突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为建设生态型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池州市正处在发展和建设的黄金时期,根据近几年的发展状况,跻身安徽省经济排名前列的潜力巨大。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仅仅依靠当前的发展模式还不足以维持一个最佳的状态,急需长远性的战略方针来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指导。建设生态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保证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池州市城市建设的根本趋势。
笔者相信,对于池州市这样一个生态资源极其丰富的城市来说,只要在建设中遵循以下原则,建成生态型城市的愿望便不再遥远。一是要以人为本,城市建设的服务主体是人,因此要以保障居民生活的软硬件条件为基本依托。而是要因地制宜,结合池州市当地特点,合理地将生态因素融入到城市建设中去,寻求一个最适合的规划方案。三是长期性原则,建设生态型城市不能只考虑短期利益,规划设计方案要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
三、有关完善生态城市的规划标准若干建议
3.1、注重与城市规划内容的结合
从某种程度上讲,生态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或者我们可以说,生态城市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解生态城市规划这一概念,绝不是将城市规划的内容与生态城市规划的内容的简单相加,而是需要让二者有机结合。城市规划的内容主要是经济方面的,主要是以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居民的生活水平为规划目标。而生态城市规划则是在这一前提下,从各方面融入生态环保的内容,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和谐,使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得到大幅提升。
比如,城市规划中必然会遇到土地的使用问题,城市规划的内容就是如何充分利用这块土地,以创造尽可能高的经济效益和使用价值。而在生态城市的规划内容还要考虑到土地的生态容量,在前者的基础上加以限定,以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除此之外,还需考虑绿色植物的覆盖、水源的保护、物种多样性的保护等。如何来确定城市规划的内容是否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就涉及生态城市规划在内容方面标准的问题。
3.2、完善规划指标体系
实际上,之所以制定生态城市规划标准,是为了保证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规范化、系统化,为生态城市的规划提供一个可靠且有效的指导。前文提到,生态城市规划与城市规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一定程度上讲二者存在着本质差异。所以,生态城市规划标准的指标体系与城市规划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从宏观上讲,生态城市规划的指标体系不仅加入了生态环保的元素,而且各方面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因此,要想更好地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拥有一套专门针对生态城市建设的符合当地特点的指标体系。
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开始建设适合本地的生态城市规划指标体系。池州市曾在2012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该文件提出在城市规划中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工业、市政公用设施、绿地、隔离带等方面向生态城市过渡的理念。但是,该文件只是提出了这一理念,并未对具体的规划指标进行系统编制。所以,笔者建议各城市要加快制定生态城市规划的指标体系,并且在制定时要注意贯彻因地制宜地原则,这样制定出的指标才更具指导和参考意义。
四、结语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的速度将放缓而求稳,并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城市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而且作为人们居住的场所,更加需要在城市规划中融入生态环保的理念。生态城市的建设可以有效减小城市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高居住环境的水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笔者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态问题的日益突出,生态城市必将成为今后城市建设的主流趋势。
参考文献:
[1]沈清基,吴斐琼. 生态型城市规划标准研究[J]. 城市规划,2008,04:60-70.
[2]吴斐琼. 实现生态城市的规划途径[D].同济大学,2007.
[摘要]品牌生态位是品牌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位置,是品牌与外部环境通过资源利用与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传递而形威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功能关系。品牌生态位测度指标可以借鉴生态学的概念,从生态位的宽度、生态位重叠角度来分析品牌生态位。文章基于品牌生态位理论,提出了甘宁青回族老字号品牌发展战略的构想:从品牌生态位的视角全面规划甘宁青回族老字号品牌进化战略;有效提高品牌生态位效能,促进回族老字号品牌生态位最优化;有效设计回族老字号品牌生态位宽度,提高品牌适应度;提高回族老字号与强势品牌的生态位重叠度,分享主流品牌生态位的利益。
[关键词]回族老字号;品牌生态位;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2-736X(2013)09-0038-04
一、文献回顾
在生物学中,niche是一个词义十分丰富的生态学专有名词,通常被译为“生态位”,表示生物如何利用环境资源的含义。第一个使用“生态位”一词并下定义的人是生物学家J.Grinnel(1917),他把生态位看成是生物在群落中所处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主要从空间视角来定义。对现代生态位研究最有影响的学者是G.E.Hmchinson(1957),他利用数学上的点集理论,把生态位看成是一个生物单位(个体、种群或物种)生存条件的总集合体。现代生态位的研究主要用来描述生物在生态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和行为以及与生态环境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生态位是生态学重要的概念,以其丰富的内涵被引用到多个社会学科中。近几年来,生态位概念逐渐被引入市场营销学,称为品牌生态位。自国外学者Moore在1996年首次提出商业生态以来,从生态学视角研究品牌、营销的学者越来越多。温克勒在2000年提出品牌生态环境概念,引发了众多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深入探讨。品牌生态位是在品牌生态理论背景下一个重要的讨论概念。王兴元(2000)、王仕卿、韩福荣(2002)、王颖聪(2009)等学者对品牌生态位的概念、品牌生态位的测度、品牌生态位的适宜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王兴元认为,“品牌生态位是品牌在市场中所利用市场资源的综合状态,它是品牌生存条件的总集合体。”王仕卿、韩福荣从品牌生态位的影响因素角度定义了品牌生态位。他们认为,“品牌(种群)生态位则是指其所提品或服务能满足顾客需求的时间(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空间(地理位置)、类型(需求的性质)及其与相关品牌种(直接或间接发生协作联系的品牌种)和资源之间的功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