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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小微企业民间融资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旺盛,贷款增速较快
伴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省会经济圈发展进程提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辖区小微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资金需求旺盛。2季度巢湖中支银行家问卷调查显示:小型企业贷款需求增加最显著,企业经营周转类贷款需求明显增加;对辖区小微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小微企业资金趋紧,融资需求迫切。辖区各金融机构近年来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2014年5月末,合肥县域当地人机构小微企业各项贷款余额101.3亿元,同比增长55.6%,增速较去年同期上升45.9个百分点。
(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式不断创新
(1)针对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特点,辖内多个金融机构推出小微企业联保贷款,以及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林权抵押、保函等多元化抵押方式,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如巢湖中行利用槐林渔网产业集群及建筑行业应收账款及保函量较多的现状,适时向企业推荐保函、贸易融资等供应链授信产品;巢湖建行率先在辖内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2013年全年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6户3980万元;庐江农商行推出渔网经营户“手牵手”贷款,累计发放2500万元,并推出小微企业联保贷款,截至5月末共发放22笔、金额6540万元。
(2)加强与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合作,通过“银行+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小微企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如巢湖中行成功为一小贷公司授信2000万元,解决了小贷公司资金短缺问题,间接满足了部分小微企业的授信需要。巢湖农商行目前与之合作的担保公司已有5家,3月末担保贷款余额8.2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00万元。庐江农商行与县担保公司、安徽兴泰、国融三家担保公司合作,共为153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资金支持,贷款金额达23871万元。
合肥县域小微企业民间借贷基本情况
(一)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规模稳定,利率较高,形式单一
合肥县域民间借贷利率监测显示,截至2014年5月末,监测的80户企业(多数为小微企业)从个人借贷116笔,金额共计540万元,无企业从企业借入情况,借款人包括企业股东、员工和其他自然人。
企业民间借贷加权平均利率为14.89%,是同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2倍多。其中最高利率为50%,最低为8%。利率高低主要取决于借贷时间长短,利率最高的是过桥资金和临时性周转资金,此类借贷资金期限一般为1-3个月,年化利率在30%以上;借贷期限在6个月至1年以内的,多用于进货和购买原材料以及厂房建设投资,年化利率在12%-24%之间。去年以来银行“钱荒”对小微企业的影响比大中型企业更严重,县域小微企业贷款难度加大,因此企业希望通过民间借贷形式获取资金的愿望强烈。合肥县域企业民间融资调查显示,一季度末,样本企业民间融资量仅占18家样本企业总融资量的0.7%,借贷期限均为1-6个月内。
据调查,目前辖区小微企业民间借贷主要以信用贷款为主,5月末数据显示信用贷款占比为98.3%。借贷达成的方式主要是“打借条”,发生借贷的双方互相有一定了解,达成融资意向后,打借条注明金额、利率、借款人、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即可借入资金,手续较为简便,签订正式合同方式占比不高。民间借贷主要依靠企业自身信用、实力及借款人对企业的了解达成,小微企业因自身资本金较小,获取民间借贷的难度大于大中型企业。
(二)小贷公司自身经营面临困难,对小微企业融资热情有所下降
作为民间融资的“正规军”,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四倍,经营情况受到政府监管。运行的几年来,小贷公司一是相比银行及民间借贷,成本支出偏高,二是经营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保持较高同比增速,自身经营面临一定困难。四县一市的23家小贷公司中,已经出现2家退出,3家处于停业整顿状态,非正常经营的已占总数的21.7%。小贷公司自身经营风险的凸显直接导致其对小微企业的“惜贷”现象日益明显。合肥县域小贷公司5月贷款同比增速为2.8%,低于同期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25.5个百分点。据了解因风险较大,近两年小贷公司对于小微企业的“过桥资金”贷款已明显减少。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辖区小贷公司贷款结构有向大额、较长期限转变趋势,贷款对象中小微企业占比有所下降。2014年一季度数据显示大于6个月的贷款占比为55.9%,较去年同期上升4个百分点,大于50万的贷款占比88.7%,较去年同期上升0.3个百分点。
(三)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作用有限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限于中介机构的资质,以及风险较难控制等原因,目前起到的作用有限。合肥县域主要的中介机构有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
问卷调查显示辖区2013年只有110户小微企业得到了担保公司的支持,且55.7%的样本企业表示“担保公司收费增加”。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合肥县域民营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基本不到1亿元左右,规模偏小,加之行业内部普遍存在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的担保能力有限。二是近年来担保公司担保客户的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不断上升,担保代偿压力加大,担保能力呈下降趋势;三是民营担保公司信用度不高。自前两年民营担保公司风险集中暴发后,合肥县域大部分金融机构对与民营担保公司合作都非常谨慎,不认可民营担保机构提供的被担保企业的信息,同时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运用情况及信用状况也没有可信的公开方式,导致金融机构与民营担保公司合作热情明显降温,部分法人机构完全终止了业务合作。以肥东农村合作银行为例,2012年前该行与19家担保公司开展合作,2012年后,该行停止了与绝大部分民营担保公司合作,合作担保公司减少为5家,且主要为政府出资担保公司。这不仅加剧了缺少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也限制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四是反担保措施要求较高。出于控制风险的需要,部分担保公司要求贷款企业按融资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以防范风险,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小微企业的可用资金,变相增加了融资成本。
辖内典当行由于资本金普遍较低,融资能力有限,加之业务发展以个人为主,在现有的房地产抵押、动产质押、财产权利质押三项主营业务中,主要以贵重饰品质押和个人住宅抵押为主,对于适合小微企业类的动产质押和财产权利质押发展不足。以巢湖中银典当为例,注册资本仅1000万,其贷款资金完全来源于资本金,2013年累计典当总额仅1358万元。
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投资管理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主要从事民间借贷活动),这些放款机构虽快速发展,但资金停留在炒的环节,多数并未进入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且成本极高。
(四)辖区政府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对民间融资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辖区政府通过多项措施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有效抵押物不足的现状,巢湖市政府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推出货物质押方式,由商业银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融资企业生产销售产品进行收储,以产品销售收入保障银行贷款资金安全;政府根据不同企业融资需求,通过联保模式协调金融机构设计对应的金融产品;转变银企对接方式,以企业为主,举办小型银企对接,促进“小合作”。以工业园区发展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小企业客户和市场进行细分,积极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符合产业升级方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小企业客户。
从调查情况看,辖内四县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均没有出台涉及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与阳光化运作的规范性文件,辖区也无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等类似组织。民间融资的规范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
小微企业融资的突出问题及风险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
今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增大,加之劳动用工等成本上涨,辖内小微企业经营难度加大,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同时,商业银行对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管控力度加大,贷款额度(新增和收回再贷)实行全区域调剂管理,贷款获批难度增加,时限拉长。从金融机构支持的小微企业看,主要为获得政府扶持、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多数小微企业难以获取贷款支持。为提高风险覆盖水平,金融机构普遍提高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同时还要求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或抵押,导致企业贷款成本上涨。
(二)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发展程度低,服务供给不足
在银行类金融机构获贷难度大,迫使较多小微企业寻求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融资渠道。但目前合肥县域仅有18家正常经营的小贷公司,正规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仅有典当行及融资性担保公司,且普遍规模较小。部分民间借贷组织没有营业网点,具有隐蔽性,有资金需求的企业难以获得信息。小微企业的借贷需求通过民间借贷组织的渠道难以获得满足。在有民间借贷活动的小微企业中,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多通过熟人介绍、企业职工和股东借款等方式。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发展程度低,且与小微企业资金供需不平衡,导致本辖区内民间借贷较不活跃。
(三)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借款利率普遍较高
辖区目前的小微企业民间借贷多为向个人借款,因此缺乏规范的借款合同和贷前调查审核程序。除部分成长中的小企业向个人借贷有中间人担保外,借款手续普遍不完善。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放贷行为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借贷行为建立在一种非制度信任基础之上,约束性不强,风险较高。另外,民间借贷的借款利率一般由借贷双方口头约定和承诺。据监测数据显示,民间借贷有时最高利率达到了60%。企业主一般会在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高成本高风险的借贷方式,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本息,债权人可能会采取集体上访、哄抢财产等非理,影响社会稳定。
相关建议
(一)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加快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一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功能,在保障银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小微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及时给予信贷支持;对符合贷款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要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加快贷款投放进度;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担保体系和贷款担保基金,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为金融机构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三是建立健全完善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和信用评级办法。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组建专营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集中化经营和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探索建立互利互保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违约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小微企业征信服务产品,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规范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发展,丰富小微企业融资方式
人总行数据表明,银行贷款只占到社会融资总规模的50%左右。当前小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融资组织的飞速发展,反映了民间借贷的繁荣,但其资金流向较难监控,也带来了风险,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管。对于地下经营的民间借贷组织,政策上应提供公开化、阳光化、正规化的空间和条件,并明确业务范围以及对其监管要求。对正规经营的中介机构,一方面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风险分担等方式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对中介结构的资金流向加强监管,保证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从严控制好杠杆率,严格限制其债券融资、从银行系统借款等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来源所占的比重,严格禁止其从公众渠道吸收资金。
(三)正确对待民间借贷,加强规范引导
株洲市是我国南方工业重镇,境内企业众多,其中,小微企业在近几年发展较为迅速。株洲市的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最大难题是融资难。为此,分析了株洲市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提炼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
株洲市;小微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10001
株洲为湖南省辖地级市,是中国老工业基地,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实验区。近年来,随着株洲市经济迅速发展,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有大中型企业521家,其余均是小微企业,其中仅个体工商户就有158813户,同比增长14.14%。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小微企业对全市工业总量增长、财税增长和就业增长的贡献率非常大,是活跃株洲市区域经济的重要力量,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力军。然而融资问题成为了小微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因此本文就株洲市小微企业目前的融资现状进行描述,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希望对株洲小微企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1 株洲市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1.1 有强烈的融资需求
株洲要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小微企业自身要发展,势必需要技术革新、引进专业人才、提升管理水平,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抓住商机、发展壮大,靠自有资金很难实现目标。据不完全统计,株洲有60%左右的小微企业有外部资金需求,在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中,75%左右的小微企业需求在100万以下。
1.2 融资渠道单一
株洲三分之二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仍以自有资金为主,民间借贷为辅,只有6%左右的企业能通过银行融到资。为了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株洲市设立了风险投资基金,但小微企业利用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融资的机会也很小。
1.3 银行贷款难度大,融资成本高
小微企业由于自身先天条件不足,如规模小、抵押资产少、技术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差等,而银行作为经济理性人,即要保证资金的安全又要具有盈利性,往往钟情于与大中型企业合作,针对小微企业的放贷额度很小。像工行株洲分行截止到今年5月,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4亿元,在全行贷款总额中仅占7%。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695.81亿元,也只占比18.87%。在融资成本方面,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约比大企业高出4%-5%,成本构成主要包括利率成本、时间成本、评估费、担保费等。
1.4 担保公司的数量少,难以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能力
小微企业因为自身原因信用低、而银行往往有抓大放小的偏好,这就需要中介机构能提供担保,通过风险转嫁的原理,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加大小微企业的信用能力。但目前株洲市融资担保公司仅有13家,同时对被担保企业有一定限制条件,使很多小微企业无法通过担保来提升自己的信用能力。
1.5 民间融资利率高、风险大
近年来,株洲经济发展迅速,民间资本快速积累,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占了17%的市场份额,但是民间融资一般利率很高,株洲民间融资月利率主要在0.8%-5%之间波动,其中54%的企业融资月利率在3%左右,个体融资的利率则弹性更大.这使原本困难重重的小微企业雪上加霜,有的甚至因为还不起利息而倒闭。此外,民间融资不受现行金融体制约束,易于发生法律纠纷案件,2013年市两级法院接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847宗,同比增长六成。
2 株洲市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2.1 内部影响因素
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短、小、频、急”。银行往往喜欢抓大放小、嫌贫爱富,对小微企业贷款缺乏积极性。小微企业资产少、抵押能力低。银行放贷一般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多以不动产贷款为主,而小微企业大部份都是租凭厂户或门面进行生产经营,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而信用贷款是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担保。但小微企业信用级别低、申请信用贷款几乎不可能。小微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报表数据失真。很多小微企业为节约开支,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甚至有些老板自己都不清楚企业是否盈利,更别说向银行提供准确的财务报表,从而导致银行调查成本高、放贷风险大。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低,违约情况较常见。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一般附加值较低、同质化程度较高,竞争能力差。“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的现象不断重复,企业主出现跑路现象较多,融资款项无力归还的违约情况经常发生。
2.2 外部影响因素
证券市场融资门槛高。债券和股票的发行条件都有很高的限制,就连针对中小企业的创业版也要求发行人至今连续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至今连续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至今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而小微企业一般没有相应的资质,因此想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来融资的可能性非常小。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为了响应国家倡导金融机构要积极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株洲的金融机构通过不断创新推出新产品和新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比如成立了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长沙银行芦淞支行、
民生银行推出了城市商业合作社模式、株洲其他银行业也
都在不断向实体经济靠拢。比如高新区联合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招商银行成立的“科技银行”,就专为缺乏抵押担保的科技型、创新型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尽管这些银行已经“放下身段”,但真正得到大银行信贷资金的小企业仍是少数。加之贷款审批时间长、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因此仍有千千万万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用度较高、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处于融资“门槛”之外。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宣传力度不高。为解决株洲市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株洲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耗资400万建立了株洲市中小企业新型工业化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了株洲市中小企业服务超市、株洲市民间金融服务中心等。但据不完全统计,株洲市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仅为1000户左右,且很多小微企业还不知道有这样的服务平台。
3 解决株洲市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3.1 小微企业须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最本质的原因还是自身力量薄弱。要想改变金融机构的偏见,小微企业需要对自身的各个方面进行提升,包括财务核算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人才激励机制、诚信意识等,从而形成自已的核心竞争力。
3.2 金融机构需完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运作模式,加快创新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要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按照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差异化的思路进一步完善相关战略和规划及管理体系,使小微专营机构真正成为小微金融的核心、小微金融创新的主体,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便捷的通道。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 融资 困境 政策 解决策略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势如破竹,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近年来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深陷融资难的“泥潭”,无法自拔。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体制不建全,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我国金融体制不健全,资本市场发育不全,直接融资渠道狭窄。就小微企业的实力和自身状况来说,不能满足证券市场的要求,因而不能上市通过股票筹集资金。就债券而言,目前我国发行债券控制严格、要求的条件比较高,而且债券品种单一,债券市场极不发达。目前无论股票市场还是债券市场主要都是大型企业的融资场所,尚且不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理想渠道。
(二)银行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
银行贷款是企业最常见的融资渠道,但是对贷款单位的要求和限制也是比较多的,商业银行对大型企业比较青睐,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能获得贷款的少之又少。由于商业银行加强贷款额度及投放节奏管理理企业贷款审批周期较以往明显延长,何时获批的不确定性增加,即便是有良好信用的小微企业在授信期内,从还贷、解除担保、重新签订担保协议、申请银行贷款到贷款到帐至少需要1个多月的时间,如果是超出授信期或新增贷款,其过程更长。
(三)一般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融资
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一般是要求比较快,时间短,别的融资渠道不能满足其要求,迫使小微企业更多地求助于手续简便的商业信用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正是因为民间借贷能够在短时间内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民间借贷等各种非正规金融活动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表现
一半以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都是融资难。中小微企业融资份额比较低,缺乏信贷支持问题突出。近一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都有向银行贷款的经历,但贷款之路非常坎坷,其中有的是抵押物不足,有的是企业规模小,风险承受能力差,有的是缺乏有效信用担保,有的是企业信用度不高,有的是企业经营存在问题等。
商业银行贷款结构非均衡现象十分突出,处在高速扩张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比较明显,7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都主要靠民间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周转;即使那些与银行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也不同程度需要吸收民间资本,这就极大的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一半以上的企业对现行融资方式和政策不满,迫切需要改变。
三、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一)紧缩的货币政策是导火索
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我国也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为了应对危机,防止经济衰退,政府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放松了信贷,鼓励人们消费和投资,但由于我国的货币政策的效果被过分放大,最终导致了通货膨胀,CPI持续走高,物价节节上升。随后国家为了控制通胀又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大幅收缩银行信贷额度,使得本就难以向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陷入了极大的的融资困境。为筹措资金,中小微企业只能转向资金活跃的民间市场,但是由于民间借贷的“暴利”,中小微企业必须承受极高的借款成本。于是,一部分中小微企业在利润锐减的情况下惨淡经营着,还有一部分则干脆将投资眼光放到房地产市场和股市上进行投机套利,脱离了实体经济。
(二)商业银行有差别的对待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盈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不断发展的驱动力。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性资产,一方面贷款是商业银行实现盈利性目标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贷款又是一种风险很大的资产。商业银行为避免或尽量减少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会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析,通过分析,对贷款的风险作出评估预测,并据已确定是否给予贷款[][3]。因此,商业银行理所当然的会“偏心”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向他们提供更多的贷款,从而使银行在享有较高安全感的同时也实现了利润最大化。相对地,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担保以及经营条件的限制就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
(三)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低
在全球经济大环境下,任何企业如果不能把握机会努力创新就难以生存。在金融危机、欧美债务危机以及人民币升值的接连打击下,一些出口导向型的中小微企业产品出口量已直线下降,同时还要面临国内通货膨胀所导致的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值得一提的是,一直以低价劳动力作为出口优势而号称“世界工厂”的中国正面临着来自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更为低廉的劳动力的威胁。在这样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就显得更为重要。如果将主要精力放在当前业务的持续经营,不能实现创新增长,企业最终得到的利润只会越来越少,而低下的盈利水平也会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上加难。
(四)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
中小微企业由于抵押物不足,基本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但目前市场上担保费用约2-3%之间,加上银行贷款利率都上浮30%,这样资金成本约12%左右(这些还不包括一些隐形的中介费用等),公司的利润率一般在10%左右,极少数企业能达到20%,扣除贷款成本,企业的利润空间就很小了,加上人工、原材料、运输等企业成本上升,企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的被压缩。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融资通过银行贷款的成本过高,很难让其顺利发展,一旦资金链断裂就极有可能导致破产。
(五)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民间借贷缺乏监管
中小微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政府要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但是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尚不规范,政策向国有企业倾斜以及金融市场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因疏于管理而困难重重。尤其是对民间借贷市场来说,本来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而扭曲,使民间借贷市场成为了“地下钱庄”的“乐园”,导致了现在借贷双方两败俱伤的局面。民间贷款的高利率不仅加大了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潜在风险,而且也扰乱了民间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巨大隐患。
四、关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强化自身素质建设
(1)加强企业自身信用建设。对于中小微企业自身而言,在目前直接融资渠道还不畅通的情况下,要想通过间接融资解决资本不足的问题,需要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竞争是公平竞争。它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讲信誉的行为。作为中小微企业,要相互信任、恪守信用、以诚为本。
(2)积极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主要是通过银行机构来实现的,渠道单一。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不仅会产生资金来源不足和资金紧张的后果,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应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并鼓励和引导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以改变企业主要依赖银行获得资金的现状。
(二)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1)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需要。
(2)放宽抵押贷款条件,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率。银行应进一步放宽抵押品的范围。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行可接受房产和商铺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仓单、提单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抵押,出口退税税单质押,资信良好企业供销合同质押,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抵押、质押以及保证担保等。还应完善抵押物拍卖市场和中介机构,降低抵押成本和减少抵押手续。
(3)业务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担保方式创新等。在产品创新方面,银行可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专向贷款,或者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开辟专门用于扶植高新产业、低碳行业的贷款,在贷款利率、贷款成数以及申请条件上给予适当的放宽;服务方面,银行可改进现有的短期贷款的还款方式,增加随借随还的功能,在较大程度上令贷款周期与资金需求周期趋于一致,同时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担保方式方面,银行可在最基本的抵押、担保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诸如联合担保、供应链融资等新兴担保方式,既可以降低贷款风险,又可以使信用不完全满足贷款条件的企业获得需要的资金。
银行在进行这些创新时,可能会增加管理上的成本,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做既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又可以拓宽贷款市场,更重要的是,顺应宏观政策导向,为银行自身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助于银行今后的发展。
(4)认真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支持政策。落实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有扶有控”信贷政策,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认真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到县区和乡镇增设机构。强化政策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保障小微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通过风险补偿、税收奖励、考核奖励等多项政策,鼓励金融创新,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和信用评级办法。支持银行机构组建专营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集中化经营和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创新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建立互利互保的信用担保机制。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提高对接成效。探索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基金,为小微企业有效融资需求提供补贴。
(三)发挥政府扶持和引导作用,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1)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风险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战略投资。由于我国在政策环境、退出机制、企业制度、个人信用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风险投资在投资总量上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政府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经济体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环境。政府应该培育我国真正的风险投资主体,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和出台优惠政策。尽快降低中小微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门槛,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融资。中小微企业将持续发展,大型商业银行肯定不能满足融资的需要。中国民间资本并不稀缺,稀缺的是民间银行。国家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民营经济发达地区试点民间银行,然后加以推广。民间融资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简便、快捷的民间融资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最重要渠道。凡是民间融资发达地区,就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融资不发达地区,就一定是民营经济不发达地区。
(3)规范和引导中小微企业,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应构建以互担保为主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互担保的优势来自于民间担保的产权结构、社区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机制。当面临风险时,政策性担保机构通常的做法是将风险转移给政府,而互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最终由会员分担,容易被潜在的被担保者接受,担保审批人与担保申请人相互较为了解,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互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处于劣势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互担保联系起来,在和银行谈判时可以争取到较优惠的贷款条件;互担保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可以为政府与中小微企业沟通创造新的渠道,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
为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宜构建以互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级、全国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
(4)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政府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我国可以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信用管理法》,以法律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还应尽快普及和全面推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继续废止和清除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真正使中小企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轨道。
五、总结
为了解决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根据我国具体的社会、经济、金融等在内的各项现实情况,并通过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及中小微企业本身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使我国中小微企业慢慢走出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1]尹晓冰,冯景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根本原因和现实选择[J].经济问题探索,2003,(03).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统称。环顾全球,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根据新浪财经数据显示,“全国共计6000多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中国GDP的贡献率早已超过60%,其从业人员占到全部法人企业从业人员的38.7%,并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机会,创造了一半以上的出口收入和财政税收。”此外,根据凤凰网资讯显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大约65%的发明专利,75%的企业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已成为我国科技进步的主体和主力军。”可见,这其中小微企业还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的主体。而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因素是融资困难。
一、辽宁省小微企业现状
对于辽宁省的经济而言,小微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营经济目前已占到辽宁省经济总量的六成以上。截至2011年底,辽宁省有民营企业183.28万户,其中小微企业占99% 。小微企业不仅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同时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丰富的基础原料。事实上,小微企业的发展是整个工商业不断壮大的坚固基石和肥沃土壤,也是人们尤其是并不富裕的人们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渠道。全省的小微企业在地区分布上主要集中于经济发展环境较好的城市,比如沈阳和大连,以小企业为主体的经济附加值自2008年以来已经连续4年增幅高于GDP增速。辽宁银监局局长李林在采访中指出:“ 2011年,辽宁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尽管这类大城市虽然有较好的服务体系及人才储备,但是融资紧张的问题仍旧十分突出。因此,有必要改善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辽宁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比较单调,其中内源融资是基础,但是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基础比较薄弱,后劲不足。银行贷款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该种方式获得的满足率相对于其他渠道较高。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活跃而多样,小微企业参与度较高,但是风险值得关注。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内部因素
(1)经营管理能力低导致企业融资失败率高。辽宁省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拥有高水准劳动技能的工人和经验丰富的管理者,这便为小微企业的运营情况增加了许多未知风险。因此,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成为了风险企业,其融资申请受到了金融机构的高度审视和精确审核。如此严厉的审批制度下,小微企业的融资失败率加大。
(2)对于政府的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低。许多小微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较小,资金周转相对缓慢,抗风险能力弱。又鉴于融资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容易将政府支持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用于填补资金链漏洞。显然,这些小微企业理财能力过低,无法正常控制资金的流入流出。因此,该项资金对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用途成效几乎为零。
(3)偷逃资金案例多导致整体信用度降低。通过商业银行信贷进行融资是小微企业融资的基本渠道之一。但其中许多小微企业的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不高,信用观念严重缺失,所以偿还贷款的意识淡薄。最终结果是影响了小微企业的整体信誉度,从而也影响了同行业的融资筹资绩效。
2.外部因素
(1)商业银行方面。信贷资源的缺乏使小微企业融资艰难。目前商业银行信贷额度控制非常严格,较大规模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重点放在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并未把小微企业列为金融服务的重点。伴随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化,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正逐步向小微企业拓展,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如对信用度低的小微企业提高授信门槛或者提高担保比例,使这些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并且有些商业银行的总行要求压缩新增信贷规模。在信贷资源紧俏的同时,贷款利率也居高不下,甚至某些银行的策略是,信贷资源先支持存量客户,基本不允许新增客户进入。信贷资源的紧缩,使小微企业融资更加艰难。
当然,即使小微企业被获准通过商业银行获取融资,其信贷的规模也将受控。而有幸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面临直接或间接收费的单位和部门颇多,无疑会增加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2)民间融资及其他融资方面。民间融资的方式有企业间借贷、企业向个人借贷、民间票据融资等等。当前经济形式相对走弱,民间融资只集中于热点行业,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有所降低,高额度的融资成本使其融资压力增大,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也在所难免。
另外,民间借贷融资期限短、成本高的特性在加重了小微企业融资负担的同时,很容易诱发局部金融风险,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有些民间融资机构尚不合法,小微企业在民间高息负债,极易陷入资金使用的恶性循环,从而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能力,并为经济持续并健康发展埋下隐患。而小微企业的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市场饱和度又高,企业竞争能力不强,一旦市场经济动荡,容易出现违约的事例。
(3)监督保险方面。小微企业融资程序是首先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商业银行对其抵押物价值、担保情况和信用情况进行一系列谨慎评估。目前,辽宁省小微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担保制度尚不够完善、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较高、受制于抵押担保的制约等等,使得商业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难以有效识别和掌控,因此,一些经营效益较好、偿还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也因此被埋没了。
三、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浙江省 小微企业 融资困境
江是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大省,小微企业是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浙商们创业的重要平台。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重困扰着小微企业的经营、生存和发展。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必须认真思考解决的问题。
一、浙江省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现状
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总数超过300万户,具有数量大、分布广、规模小、产业层次低、家族式经营和管理粗放、盈利水平低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浙江众多小微企业需要依靠外源融资来推动企业经营和发展。然而多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小微企业却面临严重的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主要体现在:
(一)小微企业资金普遍紧张且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随着世界经济低迷和国内经济增长趋缓,浙江经济下行的压力逐步增大,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也日趋严峻,其中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企业资金周转普遍困难,并导致一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2012年问卷调查,66.1%的小微企业认为从银行贷款比较困难,其中8.1%感到非常困难。而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和管控体制下,小微企业想要通过上市和股权、债券从金融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几乎不可能。有资料显示,目前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不到1%。小微企业融资主要还是靠间接融资,以向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方式。但银行出于“经济人”的理性,对于小微企业又普遍存在惜贷行为,企业获得的银行贷款比较有限。
(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由于小微企业并非银行的优质客户,缺乏议价能力,向银行贷款时不得不接受一系列附加条件和费用。银行会将借款与存款挂钩,征收手续费或者将理财产品等附加销售,并收取担保费和中介费等额外费用。这样,贷款本身的利息和费用折算成年利率加上上面所提及的费用后,实际利率一般会达到10%以上,远高于基准利率,有调查显示,2012年浙江有31.4%的小微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支付了附加费用,有 6%高于贷款利率的20%。
小微企业如转向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非银行渠道融资,则成本更高。2012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平均利率高达19.2%。《2013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民间借贷年利率为20%至30%不等,短期融资年化利率高达50%-60%,甚至100%。政府对民间借贷又没有更全面系统的规范,导致民间借贷秩序紊乱。若小微企业要依靠大比例的民间借款来维持经营,在其贷款回笼慢、利润难以支付贷款利率的状态下,不仅会很大程度地打击企业要求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增加的经营成本和巨大风险还会让部分企业无法生存。
(三)资金链断裂有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
在浙江,由于小微企业家族式经营、区域集群发展的特点,小微企业贷款采取互保、联保这类方法“抱团取暖”的情况较为普遍,这固然有利于企业贷款,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旦有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很容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连带一大批企业资金出现风险,最典型的是2011年,温州等地许多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发生了大批民企老板“跑路”事件,仅2011年9月就有将近20起事故的发生,前后有近40名老板“失踪”。虽然近期没有再发生这样涉及大批企业的,但民间“跑路”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根据浙江省经信委统计,2013年以来浙江省各地上报倒闭、法人代表逃逸的企业累计近两百家,涉及银行信贷资金56亿余元,民间借贷资金61亿余元。
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成因分析
(一)宏观经济环境欠佳
小微企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已举足轻重,但其拥有的真实地位和所能获得的资源与政策待遇并不与之匹配,更与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不可同日而语。现实中,政府看重的、要扶持的仍然是国企、央企和大中型企业。每当遇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银根紧缩时,首先受到冲击和挤压的是处于弱势的小微企业,从历次宏观调控的情况来看也的确如此。虽然2011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九条”、“银十条”等政策,浙江也相继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是落实情况不理想,使企业难以感受到政府的“善意”和政策的实惠。同时,政府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小微企业对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了解不多、不深,他们急切希望在税费减负、政策信息和申请等方面得到帮助。政府对小微企业这个庞大群体的信息掌握不多,现行的企业统计监测系统也没有覆盖到所有小微企业,人员配置和可以动用的资源与手段十分有限。
(二)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1.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小微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来为自己筹措资金。总的来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迟缓,结构比较单一,产品种类不多,中小板和创业板虽然已创立运行,但总体规模较小、门槛高,同时对小微企业上市审核较为严格,程序繁琐,能够上市募集到资金的企业极其有限,小微企业能够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融资的也只是少数。民间借贷在浙江有一定的市场和规模,但其融资成本过高,易演化为高利贷行为,风险较高。
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制度体系和金融服务主要还是按照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来设置的,“门槛”较高,不符合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使其贷款成功率大大降低。此外,小微企业贷款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导致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经营成本高,不如大中型企业般能为银行带去大量存款和中间业务收益,加上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低,风险大且回报不稳定,所以银行总是“抓大弃小”、“嫌贫爱富”,对小微企业表现出明显的“惜贷”甚至“压贷”倾向。
3.担保、评估等信贷中介服务跟不上。小微企业融资离不开担保、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但目前浙江省内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不强,与银行分担风险的机制不完善,普遍既设有苛刻的条件和要求,又收取高额的担保费用,所以小微企业寻求担保成功的几率不是很高。目前,民营担保公司费用收取率一般为2到3个百分点,高的甚至达到5个百分点。据调查,2013年只有12%左右的小微企业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得到贷款的。
(三)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可以说一直是小微企业和银行双方都感到头疼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我国缺少银行与小微企业信息沟通的平台,人民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之间不能共享信息,社会上也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和机构,加上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完整、不透明,银行很难通过企业以外的渠道去了解获得企业生产经营、资信等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多数小微企业由于没有专业的财务顾问,对银行推出的信贷产品缺乏了解,不清楚产品的内容,不熟悉申请的流程和审批的过程,不知道申请要提交哪些材料,加之银行也不知该如何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服务,如此就大大降低了银企双方信贷合作成功的几率。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浙江小微企业大多起步于农村家庭工业,以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为主。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员工基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培训。企业经营者大多缺少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却过于依赖自身的经验和常识,在管理决策中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往往不太重视企业内部建章立制工作,管理松懈薄弱,尤其是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开支和现金管控不严格,缺少必要的财务预测、决策、控制、监管、分析等程序和环节,较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成本、利润等进行有效分析,往往财务报表不齐、不细,财务信息不完整、不透明,对外披露不及时。可以说,企业财务管理薄弱是影响企业融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税负重、成本高、利润低影响企业融资还贷能力,又缺少抵押担保
小微企业的税负种类繁多,有资料显示,2012年浙江小微企业缴纳税费共计14项,平均每家小微企业缴纳8.2种税。《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摘要)》显示,自2013年8月1日国家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起,仍有56.9%的受访企业表示没有享受到优惠。浙江省近年来减税优惠政策涉及更多的是出口和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企业没有真正享受到此类政策,很多企业反映税收的减少还跟不上企业生产经营中成本的增加。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一季度调查显示,样本企业中认为生产总成本增加的小微企业占37.09%,认为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占23.08%,认为人工费上涨的占49.55%。人工费用和原材料价格的刚性上涨,严重挤压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还贷能力,加剧了融资难。还有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小微企业普遍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少有符合抵押条件的物品,又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合格的担保人,导致银行不予融资。缺少抵押担保成为小微企业融资路上的一只“拦路虎”。
三、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改进政府公共服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问题取决于小微企业地位的确定和提升并做出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以切实改善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
首先,政府应对小微企业从信贷、财政、税收、收费及服务等全方位给予支持,制定出实质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可以为小微企业划定合理的信贷比例,让更多小微企业能获得贷款支持。对有条件的、成熟的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以及具有转型升级潜力的企业,政府可以出台特殊的政策鼓励其在国内或者海外上市融资,推动和扩大其股权融资。可以按照中央“推进结构性减税”的要求,为小微型企业制定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要进一步清理和缩减涉企收费,对于行政性收费可以取消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其次,政府应更多地担当起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责任,特别是为初创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改变重大企业、轻小微企业的倾向。①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让小微企业经营者能主动发出申请或获得政策优惠,防止政策被架空。②积极搭建政、银、企三方合作平台,让小微企业了解帮扶政策的内容、申请及操作方式。通过项目推荐、融资对接会和开设小微企业金融超市等形式,帮助银企双方沟通信息,找到双方的对接点,增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几率。③建立一套科学的、涵盖面广的小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创立符合浙江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逐渐形成小微企业的信息库,供金融机构参考,增加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
(二)加快企业改革创新,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固然需要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的努力,但小微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在一定时期内很难有大的改变,而能变或者说需要改变的更多的是金融机构。所以,加快金融创新改革势在必行。
1.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建立小微金融专营机构并投入实质性运作,严格执行两个“不低于”的政策规定,保证有足够的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银行应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取消与贷款有关的各种不合理的“搭车”收费等。同时,要建立一套银行监管和考核制度,对银行小微金融机构设立情况、信贷金额、服务满意度、收费项目等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督促和鼓励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放下身段”为小微企业服务。
2.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银行。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在为小微企业服务方面有天然优势,能更好地为其服务。国家应适当放松金融管制力度,允许和鼓励地方金融创新,放宽地方创立发展中小银行的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地方银行。也可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政策性银行,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银行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量身打造一些信贷产品,并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近年来,浙江省先后推出了以林权、商标权、海域使用权等为抵押品的信贷产品;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为网商创业者们批量发放具有“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特点的小额贷款。这些创新的小微信贷产品和服务,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
4.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及体系,突破融资“担保难”。可由政府建立政策性的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部分出资并吸收社会资本共同创立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融资实行担保或再担保,以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现有的担保公司,要支持其扩充资本、做大规模,提高担保实力,并规范运营。要加快建立和发展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财务、产权、团队进行评估,提供第三方更具公信力的评估报告,帮助小微企业融资。
5.规范民间借贷使其健康发展。浙江民间资本丰厚,对民间资本要给予“出路”,宜疏不宜堵,堵只会激发更多问题和矛盾。政府应尽快出台规范民间借贷的政策性意见,确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经济实体、重大项目建设和参与地方金融发展。
(三)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提升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实力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很重要的是要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实力。为此,小微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晰企业产权,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引入优秀人才。尤其要注重强化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会计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杜绝账务散乱、随意开支经费甚至做假账等现象,保障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并准确及时地披露企业财务信息,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和企业形象,使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及时了解企业信息,建立起互信合作关系。企业要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注重人才引进,增加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入,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层次和产品档次与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政府则要加大对科技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通过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专业化分工,促进高精尖企业间的协作,改变浙江小微企业“低、小、散、弱”的状况,扭转浙江省经济始终徘徊在国内外产业分工价值链末端的格局。X
参考文献:
1.王今.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及建议[J].科技信息,2012,(33).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货币紧缩背景下徐州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
从2010年1月12日到2011年6月14日央行连续12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已经达到21.5%的历史新高,从2010年以来银行存贷款利率上调了4次,一到三年的贷款利率达到了6.4%。随着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利率的不断提高,企业银行贷款日益困难,而小微企业的融资更是难上加难。表现在:
1.紧缩货币政策提高成本
紧缩的货币政策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加息意味着企业为了获得相同数量的资金就要多付相应的利息。2008年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23%,2009年为5.25%,2010年跃升为6.19%,而专家预计2011年这一指标将会提高到8.0%以上。而小微企业要达到12.0%以上。
2.紧缩货币政策改变了融资渠道的结构
随着货币政策的不断紧缩,小微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融资环境。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银行贷款,二是民间融资。据调查,到2010年末,徐州小微企业的银行贷款占融资额的比例为五成左右,而到2011年6月份比例还不到四成也就是说有六成以上的融资来自民间融资。
二、徐州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小微企业的信用障碍。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信用的缺失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在整个社会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的情况下,民营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信息披露意识差、财务信息虚假、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一厂多套报表等现象比较普遍;赖账、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
2.缺乏相应的担保机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有相应的担保机制,有专门的为民营企业担保的公司。以深圳为例,早在1999年12月深圳市政府就拨款2亿元支持成立了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07年担保金额达到5.7亿,2010年达到10.3亿元。而同年由民间创立的深圳中科智担保公司2000年提供了5000万元,2007年达到13.8亿,2010年高达18.7亿元。由于有担保公司做担保,因此相对而言深圳的民营企业的融资就容易一些。
三、徐州小微企业的融资对策
1.完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这是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组织保证
按照客户市场细分理论,小微企业也不是国有大银行的目标客户群体。因此,必须通过新建一些中小银行和完善现有某些银行的功能两条路径,来构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首要的是发展地方性银行,这应成为构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着力点。地方性银行的机构网点主要分布在小微企业密集的地级市和县两级,与小微企业联系紧密,能够洞察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信贷交易成本低。或许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性银行可以实现对退出县域金融的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功能替代,占据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的经营空间,成为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中的一支有生力量。地方性银行的形成与发展,不仅有利于完善中国的金融组织结构,而且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2.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措施,建立和发展小微企业投资公司
小微企业投资公司通过投资持有小微企业的股份,可满足小微企业对创业资本的需求。小微企业投资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产业或产品具有较强关联性的小微企业,也可以是看好小微企业发展前景的其他类型的市场主体。至于公司的组织形式,既可以是合伙制的,也可以是股份制的。政府应通过税收优惠措施促进这类公司的发展。小微企业投资公司把非正式的、自发的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再将其转变为正式的“金融中介”融资的过程,是建立自由资本形成制度的过程。而这一制度无论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还是对市场金融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建立小微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是弥补中小企业“资本性融资缺口”的有效办法。
3.建立和完善当地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保证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有效途径,美国、德国、日本等都设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机构。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对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就是提供担保,近年来,小企业管理局还制定和实施了“债券担保计划”、“担保开发公司计划”、“微型贷款计划”等多种资金援助计划,支持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贷款的小企业。而我国到2000年4月,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及类似的机构有2000多家。但是,由于体制和机制存在缺陷,国有担保公司的代偿率一直居高不下,因此,我认为,在现有的体制下,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探索寻求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有效途径;而另外一方面,更应该鼓励和支持民营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无论是广州、深圳,还是苏州、温州,其民营担保机构的效率确实要好于国有担保机构。而在徐州,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担保机构仍然是一片空白,因此徐州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大力发展民营担保机构,逐步形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4.对民间金融疏堵并举,以疏为主
在货币政策紧缩,银行贷款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民间融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发展尚不完善,高利率等问题潜藏着较高风险。温州的很多民营企业家成了“温跑跑”,就是民间融资风险的集中爆发。因此目前我国应抓紧研究制定关于民间借贷的法规,北京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王曙光认为,“可以给比较规范的民间金融形式一个合法地位,让它注册、登记,实际上相当于给一个出口,加以规范化和合法化。”若能这样的话,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将产生较大的推动力。
一是要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很好的梳理、分类,对于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可以保留的应该采取扶持措施加以扶持。
二是抓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让保留下来的民间金融机构置于政府的管理之下,而不是游离于政府的管理。
参考文献:
[1]马有才.入世后中小型出口企业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J].国际贸易问题,2002(12).
[2]邵国良,卢笛.对广州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思考[J].南方经济,2001(06).
一、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局和发展困境
(一)融资渠道少、融资难
据银监会测算,银行借贷的大企业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几乎没有微型企业,且银行仍是小微企业争取外部融资的首选渠道。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规模以下的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小微企业95%也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2013年《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报告:中国现状及亚洲实践》显示,2012年我国约四成小微企业有借款,在有借款的企业中超过80%的企业近一年内只有1—2次借款,且其中近1/3的小微企业主选择向亲友借款。三分之一全国中小微企业创造了80%的就业、60%的GDP和50%的税收,而小微企业获得的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仅20%左右。
(二)贷款利率明显偏高、融资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中小企业发展新环境新问题新对策课题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基本上都是上浮,幅度在20%—70%之间,小企业贷款的实际利(费)率高出大企业6个百分点左右,而国外一般高出1.5—2个百分点。据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2013年二季度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中,仅不到40%的企业可以从银行获得部分或全部贷款,平均年利息及费用率约为7.25%;不少企业依赖民间借贷,平均月利率约为1.7%—1.8%,折合年利率高达20%以上。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大多为微利行业,融资成本过高,限制了企业发展。
(三)税费负担重,成本高
据国家税务总局抽样调查,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总体上高于大中型企业,大约是大型企业的2.5—3.6倍。小微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流转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几十种税费,一些企业主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税和显性税加在一起,企业平均税负在40%以上。工信部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小企业的税费占成本的30%以上,其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等商品劳务税在小微企业税负结构中的占比达70%—80%。而小微企业享受出口退税、其他退税、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其他政府补助等占企业纳税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大型企业。
(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利润薄
近年来,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用工成本上升、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等因素作用下,企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压力增大,加上国际市场需求低迷,外需不振,出口型小微企业订单大幅减少,叠加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2年,超过三成小微企业利润出现下滑,小微企业整体经营情况不佳。今年上半年,小微企业获得订单大幅增长的仅有7%左右,持平或下滑的超过半数;且利润增速继续回落,利润率进一步降低,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7%,增速比一季度回落2.6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利润5.9%,比一季度降低0.6个百分点。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尤其是外贸小微企业的经营尤其困难,企业转型升级显得非常紧迫,进而增加了更加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二、小微企业陷入融资困局和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银企间信息双向不对称
一方面,银行对企业信用信息掌握不全面,难以高效率、低成本地获取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且难以及时跟踪企业经营情况。小微企业缺乏规范可信的会计账目,缺少信用记录及可靠信息,银行评估企业信用风险难度和信贷成本较大。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资信不足、信用低,特别是抵押物不够,没有足够的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担保的意愿不高,难以达到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要求的抵押担保条件,加上众多小微企业金融观念比较落后,不善于运用各种金融产品和工具,加大了与金融服务对接的难度。
(二)金融领域风险加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受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资本大规模跨境流动等多种因素影响,银行业各类风险交织出现,特别是信用风险加速暴露,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不良贷款反弹等金融风险主要集中于部分地区和行业的小微企业,目前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比平均水平高出近1倍,其中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是平均水平的近4倍,东部地区部分省份新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占全部企业不良贷款的比重接近七成。在利润和风险的双重约束下,大中型商业银行很难选择小微企业作为信贷对象,其信贷资金偏向于优先满足重点项目和大中型企业,客观上对小微企业贷款资金产生了“挤出效应”。与此同时,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发展严重滞后于小微企业的发展,金融机构格局与实体经济严重不匹配。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与小微企业数量之比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小型尤其是微型金融机构缺失,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数量和掌握的金融资源都很少。截至目前,全国组建有村镇银行900余家,已开业的800家村镇银行平均注册资本仅6800万元,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资金规模上都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另一方面,大中型金融机构信贷资源集中,但其产品、业务、审批流程等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三)政策落实不到位,“玻璃门”和“弹簧门”依然存在
201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改善中型企业融资环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扩大民间投资领域等政策措施,小微企业在市场准入上已不存在法律障碍,但在部分领域尤其是垄断行业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限制和无形壁垒,有的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尚未消除缺乏必要性的过高门槛,甚至设置附加条款阻碍民间资本进入,有的政策细则中的有些条款涉及多个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多头管理的“旋转门”现象。特别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金融、石油、电力、铁路、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鼓励小微企业进入的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看到政策,无法享用;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对策建议
(一)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和体制环境
围绕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降低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条件,落实好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服务。
一是落实好民间投资新36条42项实施细则的配套措施。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非公经济36条”和民间投资“新36条”都明确了“非禁即入”的原则,明确了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领域和范围,关键是要全面落实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配套政策措施,解决好企业反映的部分行业领域进入规则、标准和条件仍不够明确具体等问题,为民间资本进入创造必要的体制条件,营造公平公正的民间投资发展环境。
二是进一步清理和减少涉及民间投资的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投资自。
三是建立社会化投资服务体系和专业化投资服务机构。构建包括政策、技术、市场在内的综合性投资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准确的投资信息,降低小微企业投资风险。
四是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清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不合理收费和高收费,对小微企业减免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担保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收费定价行为,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合理降低费率,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五是注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在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遏制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同时,坚持投资收益和风险承担相一致的市场原则,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预警潜在重点风险和苗头性、趋势性风险隐患,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防止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风险外溢形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避免出现金融风险处置真空,做到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风险,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转型升级。
(二)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担保服务
一是构建小微企业信贷征信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建立包括工商、税务、海关、房产、公检法等部门信息在内的小微企信用信息数据库,实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引导小微企业增强信用意识,推动小微企业信用程度和融资增信能力的提高。
二是建设小微企业金融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人才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生产经营、商品交易等信息资源,使之成为银企双方共享共知的信息,并通过第三方提供信息和增信服务,形成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促进企业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产品及服务在平台上的有效对接。
三是建立健全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通过财政资金补助、免征营业税等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规模,降低担保收费。探索由地方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政府主导的再担保公司,创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提高小微企业增信融资能力,畅通信贷渠道。
(三)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
一方面,加快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强化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在引导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中小金融机构向县域或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的同时,发挥小型金融机构点多面广,具有信息、成本、管理等优势,设立更多服务中小企业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建立广覆盖、差异化、高效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探索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模式,推动地方金融机构设置、激励约束、风险容忍度的差异化发展。
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有利于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针对小微企业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发挥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积极作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商业银行的政策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引导支持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增加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来源;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盘活资金支持小微企业;适度放开小额外保内贷业务,扩大融资来源;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
关键词:小微企业 融资困境 信息不对称
0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在增强市场经济活力、提供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难问题,这与其发挥的巨大经济作用极不相称。据统计,占比仅为0.5%的大型企业所拥有的银行贷款余额超过了银行贷款余额总数的60%以上,而占比超过95%的小微企业所拥有的银行贷款余额仅占银行贷款余额总数的10%左右,并且超过八成的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
融资困境已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造成其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对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的小微企业实行“惜贷”政策,以规避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所以,促使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在信息不对称的视角下,对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其融资困境的相关路径。
1 信息不对称下的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斯蒂格利兹和威斯(Stigliz and Weiss,1981)认为:信贷市场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借款者拥有其使用贷款的风险程度及能否按时还贷的私人信息,若借款者不对银行报告其真实情况,银行在面对众多借款者时,很难仅凭借款者的资产状况、贷款用途与信用情况来事先确定借款者的信贷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借款者取得贷款后,银行并不能完全控制其贷款用途及还贷行为,借款者可能采取高风险行动,使银行面临信贷违约风险。因此,银行的预期收益率不仅仅取决于贷款利率,还取决于信贷违约风险的大小,即单纯依靠提高利率并不能使银行规避风险与实现收益最大化。当银行在事前无法完全掌握借款者的相关经营与财务信息时,提高贷款率反而使低风险爱好者退出信贷市场(逆向选择行为);在事后,贷款率的提高会使借款者去追逐更高风险的项目,使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道德风险行为)。下面用图1来具体分析信息不对称下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图1 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信贷市场均衡
图1所示,S与D分别表示非对称信息下的银行贷款总供给量与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需求量。由于信贷市场中存在着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银行贷款供给量曲线S并非贷款利率的单增函数,曲线S会向后弯曲,S与D无法相交。当贷款利率rr1时,银行提高贷款利率不仅不能增加收益,反而提高信贷违约风险,使银行的收益遭受损失。银行为降低信贷违约风险,实现其利益最大化,会在贷款利率为r1时,对小微企业实行信贷配给(所有贷款申请者中,仅有部分申请者能获得贷款,或者贷款者的贷款申请仅部分被满足),此时,银行的贷款供给量为M0,而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量为M1,贷款缺口为M1-M0。所以,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使得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无法取得贷款,使得小微企业出现融资困境。
2 信息不对称下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具体原因分析
2.1 小微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抵押担保能力不足。微企业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大多数采用家族式或经验式的企业管理方法,使得企业的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其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也不够完善,造成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报表信息准确性不足。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规模、固定资产、可抵押担保物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造成其贷款抵押担保能力不足。银行在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以及商业化经营模式的约束下,贷款类型主要是抵押与担保贷款,在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银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会拒绝向其提供贷款。
2.2 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缺乏,民间金融制度不完善。小微企业的分布具有地域性的特点,而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地缘优势会使其比较了解当地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财务信息,从而有效地降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当前大型商业银行的营运网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在基层的营运点相对较少,再加上基层地区缺乏一定数量的中小金融机构,造成了资金供不应求的局面,加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当前我国的民间金融制度很不完善,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十分狭窄,阻碍了民间闲置资本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民间资本同样存在较强的地缘优势,它可以利用庞大的私人关系网络减少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但是当前对民间资本的投资限制还没有放开,这大大影响了民间资本给予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
2.3 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滞后,政府制度性扶持缺失。完善的征信体系会有效地降低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当前我国对小微企业的征信体系建设很不完善,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小微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获得其信用资料,这不仅加大了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还不利于改善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当前政府对金融行业的管制较为明显,金融行业存在着严格准入制度,而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在很大程度上与严格的金融准入管理制度有关。严格的金融管理制度会造成银行的垄断性及民间资本的流动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程度。
3 小微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路径选择
3.1 规范小微企业管理,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小微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避免经验式与家族式的企业管理模式,形成科学化的决策机制,减少人为随意干预,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减少银企间信息不对称。建立银企合作会计制度,由地方银行网点与小微企业共同选聘优秀财会人员,到小微企业中挂职担任会计主管,帮助小微企业完善会计制度及其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银行汇报小微企业的经营与财务信息,使银行对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可以进行准确评估。
3.2 组建地方性大型担保机构,完善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地方政府出面建立地方性大型担保机构,鼓励有实力的当地企业及个人入股,通过资金与担保资源的集中使用,来提高地方性大型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为向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评估与贷款审核、批准制度,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有效降低非对称信息下的银行贷款风险,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3.3 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拥有人脉与地缘优势,能够以低成本获取小微企业的经营与财务信息,有效地降低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政府应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鼓励其增加服务营业网点,开设专门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部门,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创建绿色通道。民间资本能够有效地减少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它可以利用自身的人际关系网络,比较容易或以较低成本来获得小微企业的经营与财务信息。因此,政府要有步骤地放开金融管制,逐步降低其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通过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组建地方资本市场等举措,来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与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以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3.4 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管制,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征信体系。放宽金融市场的准入管制,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实现市场参与主体与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为小微企业走出融资困境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完善的征信体系可缓解小微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融资困境。人民银行应在小微企业的征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与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将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银行在审核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时,可通过信用信息数据库来获取小微企业的相关经营与财务信息,以降低银行的信息搜寻成本,提高信息的真实性,从而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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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经济增长乏力、欧洲深陷债务危机……2012年的世界经济依然一片黯淡。
经济外向度极高的浙江所受的冲击更为明显,去年10月,温州的“跑路”老板曾一度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浙江的小微企业正面临共同的困境。而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又恰恰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截至2012年1月,我省小微企业有56.9万家,占企业总数97.0%,吸纳就业1178.5万人,占所有企业的55.5%。
2012年,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个大考之年。如何帮助小微企业安然走出寒冬,从2011年12月开始,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全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小微企业身陷多重困境
专题调研发现,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和自身结构性、素质性等因素的制约,我省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多种压力,发展形势依然严峻。
据介绍,压力来自多个方面,一是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原材料购进与产品出厂价格“高进低出”明显。二是用工形势严峻。用工成本刚性增长,全省多数中小企业工资涨幅普遍在10%至30%之间。尽管工资不断上涨,许多小微企业仍然面临“招工难”问题。温州市市经贸委对855家企业的调查显示,2011年,有74.5%的企业表示用工短缺,同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三是电力供应紧张。四是用地制约。用地成本高企,用地指标有限。瑞安等地公开招拍挂工业用地价格已达到200多万元/亩。紧缺的工业用地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技改投入和产能扩大。五是市场疲软。具体体现在订单和开工率下滑。
此外,融资难、融资贵也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温州855家企业调查显示,2011年底,78%的企业反映当前资金面偏紧和很紧,比上半年提高30个百分点;超过66.2%的企业融资缺口在10%至20%,15%的企业缺口超过30%。在巨大的资金缺口下,小微企业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结果民间借贷利率日益上涨,企业的融资成本逐渐增高。
帮助小微企业安然过冬
2011年10月以来,中央和浙江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化解小微企业困境,提振企业信心,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调研组同时认为我省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省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根据小微企业分布广泛、个体差异大的特点,对我省不同地区、行业、类型和规模的小微企业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大力推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产业分布结构。引导小微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小微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业领域,以及家政、养老等生活业领域的发展;鼓励小微企业进入服务外包、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空间。二是加快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提升。针对我省小微企业多为配套企业的实际,把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落实到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的转型发展上,着重支持龙头企业向制定行业标准、创建品牌、掌握议价权发展,以此带动面上众多配套的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支持高成长性小微企业做强做大,成为主业突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规模效益、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小微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成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中的骨干企业。鼓励小微企业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市场需求,成为一定区域和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四是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针对我省块状经济占50%以上的状况,制定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节地节材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产业集群。五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小微企业的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节约资源和能源。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