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37:15
导语:在廉政建设实践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字】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实践探讨
廉政文化工作是我国在全面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有助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基础工作。作为我国重要结构组织的农村,更是需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真正改善农村廉政文化的物质基础,保持农村廉政文化的纯洁性。
一、探讨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党为弘扬我国优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织工作。以基层党务人员为代表的广大农村工作者需要切实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工作的学习,大大增强以农村为中心的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积极推动廉政文化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部分农村工作者的。真正以“服务人民”的态度做好农村的基本建设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先进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文化传统也随时随地渗透于平时的生活工作当中。廉政文化工作是我党历来重视的党政工作内容,是保证全党上下拥有高尚思想品质的基础工作。因此,我们要大力发扬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廉政文化精神,汲取国外廉政文化的精华,继而应用到工作生活当中,将农村廉政文化贯彻始终。
(二)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农村发展的必要阶段。随着我国宏观调控大局的逐步展开,农村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农村想要发展,就一定要有廉政文化的相关建设,而能否做好新时期的农村工作,廉政文化建设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必将成为衡量一个农村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三)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如今,三农问题正在得到妥善的处理。为了构建和谐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就必不可少。只有凭借廉政文化制度,农村党务工作者才能贯彻落实相关法令,才能维护好农民的发展环境,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反腐败的信心和积极性,才能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
二、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人们对新农村廉政文化认识不够。由于新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起点较低,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在初期成效还不太显著,导致部分人员对廉政文化建设抱有不信任的态度,加上在这过程当中有关政府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使得人们对廉政文化的概念较为模糊,从而使廉政工作的落实变得极为艰难。
(二)廉政工作运作资金较少。在农业税免征以后,基层普遍缺少合理的运作资金,导致宣传工作受阻,廉政工作也因此受到一定影响,再次加大了廉政工作的难度。
(三)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脱离群众。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是以廉政制度为基础,引导基层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清廉自律,克己奉公的基层文化。但在实际生活当中,有关部门却忽视了群众的重要性,一味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实施有关规定,这不仅不利于地方的全面发展,更是阻碍了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践探讨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方法
(一)认真开展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如今,中国的农村数量还比较多,农村与农村之间的差异也较大。因此,对农村廉政文化工作的可行性研究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作为理论依据,不能完全照搬他人的成功经验,要做好当地的考察调研,深入群众了解真实的情况。
(二)投入人力物力实践探讨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物质文化是农村文化的基础,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光从理论上进行疏导还不够,缺少基本的物质基础,缺乏高精尖人才,就不可能将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从理论融入到实践当中,也就不可能在真正意义上发展好农村的廉政文化建设。
(三)做到以人为本,大力宣传新农村文化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使基层工作者有学习的榜样,坚定廉政工作的动力与信心。领导干部要关心基层党员干部,了解他们的困难并予以一定的帮助。其次,各级政府要做好新农村文化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不仅要让政府、企业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人知道,更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监督这项有关切身利益的工作。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时期农村廉政文化建设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联系群众,共同实践探讨出一系列理论可行性的依据,并在借鉴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适合自身发展环境的廉政建设制度。也只有在这一系列的基础上,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才能落到实处,农村的综合发展才能更上一层台阶。
参考文献:
[1]张颖.对廉政文化进农村的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天府新论,2008,(z1)
[2]贺一松,熊丽.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探析[J].高等农业教育,2010,(8)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
我们坚持把“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牢牢抓在手上,履职尽责,筑牢防线,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个科室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公司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班子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全体干部职工。
(二)注重宣教结合,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廉洁准则》、《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廉政勤政理念深入人心。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同志参观烈士纪念馆、市廉政教育基地等,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日常思想引导,组织开展廉政作品征集活动,推行廉政制度上墙、警言警句上墙、服务流程上墙,营造了廉政勤政的浓厚氛围。
(三)推行规范管理,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大力推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财务管理、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权力运行监督。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大力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公司全体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努力构建党风廉政长效机制。三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督导检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用铁的纪律规范自身行为。
(四)把握工作重点,主动接受监督。一是主动接受纪检机关监督指导。对市纪委安排的工作,我们都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及时反馈,确保落到实处。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倾听民声民意。连续3年通过市社情民意满意度调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五)改进工作作风,打造服务品牌。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坚持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把对外业务分化,对口办理,梳理服务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全面推行科级干部轮流值班、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办事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廉政文化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博的文化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廉政文化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联系,它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对党风廉政建设作用巨大。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高校校园里运用文化手段,树立正气,宣传先进,对各种不廉洁的思想行为和价值观念进行抨击,形成廉政文化氛围,形成褒廉耻贪的共识。高校廉政文化的教育对象应该包括高校的管理者、教职工和广大学生。高校具有很浓厚的文化氛围,有比较完善的文化传播渠道和系统的文化建设载体,有传统的校园文化和校园精神,因而高校的廉政文化建设必然建立在教育教学的行业基础之上,必须针对教育工作的管理者、实施者和受教育的对象,并由此而凝练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文化内涵。
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高校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在当前高校腐败现象较多的情况下,为了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除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显得特别重要。通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的力度,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氛围,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占领工作环境,从而形成一种强势,既可以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又能为他们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各样诱惑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关系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事。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现今的大学生毕业后将充实到各行各业,有的甚至进入党和政府的各级部门,其中一部分还会掌握一定的权力,因此,他们是否具有坚定的廉洁信念,将直接影响他们今后如何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进而影响中国当今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乃至若干年本文来自文秘家园*转载请注明后我国的社会廉政风气和状况。对大学生开展“敬廉崇廉”教育,使他们从学生时代就了解反腐倡廉的有关知识,树立“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意识,培养正确、积极、健康的理想信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对他们以后的
人生,对整个社会都是非常有益的。
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应结合高校实际,利用有利条件,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切实加强廉政教育。高校廉政教育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教育。高校党校要把廉政教育内容列入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广大学生要以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课为载体,充实廉政教育内容。二是大力树立廉政典型。一方面要积极宣传全国的先进典型,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发掘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树立廉政典型时,还要注意树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年龄的人,使廉政先进典型覆盖到学校的各个层面,使大家感到典型就在我们的身边,感到可敬可亲可学。三是要把校园文化作为宣传廉政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将校园文化的丰富形式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讲廉政故事、唱廉政歌曲、举办廉政征文比赛、创作廉政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理念,清除、贪图金钱、追求享乐的腐朽思想,树立反腐败的信心,努力消除人们对反腐败的疑惑情绪,在校园形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浓烈氛围。四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可以组织廉政文化宣讲团或小分队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既使大学生在教育他人的同时自身受到教育,更向社会传播廉政先进文化,充分发挥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成果。五是要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体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廉政文化建设要健全制度,营造格局,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关键词:加强;新形势下;公路廉政文化建设;调研
廉政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廉政教育的有效载体,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在廉政文化建设上不容乐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认识有误区,发展不平衡,水平不很高等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普遍存在,直接影响着公路廉政文化应有作用的发挥。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公路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公路廉政文化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是摆在当前的现实问题。下面,我们结合本单位几年来工作实际和调研情况,就如何加强公路廉政文化建设谈谈粗浅的认识。
一、公路行业廉政文化建设面临的复杂性和时代特征
菏泽公路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管理中,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不仅每年涉及的工程资金有几亿元之多,工程款支配使用环节多,而且还与供应商、包工头打交道较多,廉政风险很大;在公路路政管理中,路政许可、路损赔偿、罚款过程中路政员直接与服务对象、车主打交道;在公路通行费征收工作中,路桥收费站的收费员天天与金钱打交道,等等。因此我们的干部职工随时随地都有被社会人员拉拢腐蚀的危险,而当今的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较大,比较现实,日益思想多元化和趋向不同的人生观、金钱利益观,这些都使廉政文化建设受到严峻考验和挑战。
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加强新形势下的公路廉政文化建设,应从强化思想认识入手,首先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同时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意识。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注重效果,全力构建公路廉政文化体系。文化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前进的,要求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与之相适应的随社会文化,就是先进的文化,反之,就是落后的文化。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对先进文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公路廉政文化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开展公路廉政文化的有效方法措施研究
经过大量的实践探索和调研,我们认为具体说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公路廉政文化意识
培养公路廉政文化意识,不仅仅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每个人的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同时,我国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呈现多样化。不同人群的思想观念、文化观念和思维方式也在发生着不同的深刻变化。这种极端不平衡性亟待通过有效的文化灌输方式来进行弥补和解决。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颓废的文化生活方式与文化价值观念、“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蔓延。在这种环境中,干部是否经得住金钱、权力、美色的考验,关键就取决于个人廉政文化意识的强弱。这就需要通过积极的引导,促使广大干部加强文化修养,锻造人格魅力,具备秉公执法的党性原则和严以律己的慎独精神,正确处理好工作与休闲、劳动与享乐、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切实增强公路廉政文化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能力,使广大干部从思想深层“不想腐败”。
(二)坚持科学发展,注重营造公路廉政文化氛围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倡导多重社会文化心理层面中有积极意义的部分,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追求健康向上的文化时尚,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辱、尊廉崇廉、斥贪恶腐”的文化氛围,使腐败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从而以强大的文化影响力促使干部“不愿腐败”,在这方面,公路系统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
(三)坚持创新内容,注重发掘公路廉政文化内涵
公路廉政文化内容丰富,内涵博大精深,大力加强公路廉政文化建设,意义深远。在创新内容时,要以构建一个突出实际、涵盖面广、主题突出、思想丰满的完整的公路廉政文化体系,作为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整个体系的每一块内容都要求思维新颖,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紧扣新时代的新特征,体现新时期的新风貌。此外,公路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新型文化,在创新内容时还应该注重提高文化的实用性,使之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上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表现手法上,要以增强实际效果为基本目标,做到四要:要有可“听”性,听了以后“余音绕梁”,影响深远;要有可“看”性,看了以后能使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要有可“记”性:能产生深入人心的效果,久久挥之不去;要有可“思”性,给人以回味,引发心灵共鸣。
(四)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公路廉政文化机制
创新,是永葆生机的源泉和不竭动力。公路廉政文化机制也同样需要在形势不断的变化中加以创新和完善。
一方面,必须规范公路廉政文化的运作方式,通过优势互补,实施文化规范和政治规范双管齐下,形成一整套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另一方面,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公路廉政文化运行机制,在手段上进一步丰富,效果上进一步提高。要发挥集体的力量,做大公路廉政文化,突出“廉政大宣教”的效果。在活动的举办上,纪委、工会、政工、宣传、法制等部门可联合举办,发挥各自优势,使公路廉政文化机制运行起来更顺畅,遏制腐败的效果更明显。
关键词:文化;文化规范论;廉政文化;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2-0153-02
一、文化规范与廉政文化
文化规范受众理论大的方面可以牵扯到国家的霸权主义与意识形态,小的方面的则关系到人的道德修养。无规矩不成方圆,文化规范论作为传播受众中的理论一方面是社会(媒介)引导规范的受众的体现,另一方面关系到个人与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与国家的廉政建设有些许挂钩。
本文所指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关于构建廉洁的先进的思想观念,社会的廉政共识,廉洁的思想道德规范、良好的公民素质、牢固的廉政心理防线。但是这里也存在着问题,例如,媒介机构在设置议题时好舆论导向没有切实把握好,引导和规范受众需求存在瑕疵等。基于对廉政文化的涵义剖析,可见廉政文化应该是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统一,是一项道德修养的标尺、是一种社会价值的积极取向、是一种政治行为的清廉准则。因此,就文化特质而言,廉政文化的特质呈现为道德修养文化、社会价值和政治准则。与文化规范息息相关。
二、文化规范
这里的文化规范主要从受众出发,即作为媒介的受众,来看社会和媒介的议程设置和价值导向,最终作为一种稳定的体系结构,又反过来加强这种文化下的规范,指导行为体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构建公共文化、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和谐文化环境、受众自身素质和廉政思想等内容。
三、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关系社会稳定,社会公民素质,关系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关键在于党和国家的稳定和繁荣发展。主要表现在:自律与约束、创新和实践、领导和协调、社会组织――新生力量。
四、文化规范下的受众
作为一个媒体大环境下的社会群体的受众,在某种程度上是具有多重身份的综合体。作为解读者,受众生存在媒介环境中的,由霍尔开创的“文化性”受众研究奠定了受众的主动的地位,他们不再是传统效果研究中的被动的、靶子式的接受者,而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主动解读者。廉政文化建设需要这样的解读者,正确的解读存在于社会中的文化规范并影响自己和他人。作为创造者,受众在社会关系主动解读了媒介文本之后,完全可以创造出新的意义来。这时受众则充当了创造者的角色。社会中的文化规范不免存在着空缺,受众可能根据自身的社会经验,创造出与媒介的预设迥然相异的意义来补充和完善廉政体系。作为反抗者,受众解读的不同影响着规范和建设的步伐,影响文化规范下廉政建设下的矛盾和碰撞。
五、事例
“走转改”为例,它是“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简称。为推动新闻工作者切实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新闻宣传实践中,促进新闻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五部门会议,在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这样的实际活动结合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基调,增强了新闻宣传吸引力感染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活动载体,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社会氛围。让群众更深刻的、更真实的、更客观的、了解我国社会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了解国情,利于党和政府规范廉政建设。
对英雄人物的宣传报道也可引导受众,如雷锋精神,这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种积淀,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能够积极引导社会和受众。类似的还有焦裕禄,王进喜等英雄、廉政人物的出现对于培养社会廉政氛围有着积极的作用。长期通过传媒这种功能的行使,不仅可促进社会良心和公民道德、政治意识的觉醒,而且可对腐败投机行为形成巨大的震慑和制约作用,从而有效抑制腐败的发生,使人不敢腐败、不想腐败。
媒体报纸也是重要的文化宣传媒介。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大众廉政思想发挥重要的载体作用。因此,要求媒体机构需要把握正确导向,将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树立廉洁理念,开拓进取,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读者,弘扬崇廉风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当然,文化规范并不是一味的只有好处,他们也有问题和偏见所在。例如,过多的强调社会上杀人和事件,大力渲染极端主义等等,这样的影响效果对社会和大众百害而无一利。
“文化规范受众理论”视域下的廉政文化建设,要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能力,便应进一步强化现代传媒特别是现代主流传媒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传播主渠道的作用,努力使其发挥最大的传播效应。在此一个亟需改进的便是摈弃过去那种公式化、概念化的传播定势,寻求更能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从而更能为大众所接受的传播方式,努力借助传媒的传播优势来重塑廉政文化的文化形象,不断增强廉政文化在传播中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参考文献:
[1]赵秀月.推进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0:18.
[2]江春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3]臧乃康.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公民文化与廉政文化[J].廉政文化研究,2010(01).
一、形势的发展,促使我们推行廉政建设
广州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组成过去与全国各地的大致相同,由三块组成:一块是中央、省规定的基本工资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地区工资补贴);第二块是地方财政核发的各类津贴;第三块是各部门(单位)自筹的奖金、补贴。这样的工资构成存在着很多弊端,可以归纳为:一是同工不同酬。同一级别的公务员,由于工作的行业、单位、岗位不同,收入差别很大。就部门来说,行政权力大的部门收入多于行政权力小的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收入多于其他管理部门,导致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公务员的收入悬殊。二是分配不规范。同一部门的不同单位,有各种不同名目的收入,有公开的收入,也有隐蔽的收入;有显性的收入,也有灰色的收入;有货币收入,也有实物收入。收入来源多渠道,收入发放多途径。由于津贴由各单位、各部门自己发,且没有明确标准,因此各单位、各部门为改善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采取各种办法,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创收活动,造成单位、部门之间干部职工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少的单位每月人均奖金、补贴只有200多元,多的单位每月人均奖金、补贴5000至6000元;有的单位过年过节发奖金只有几十元,有的单位则达数千元。三是容易滋生消极腐败行为。各部门领导为了增加干部收入,工作上要分心去搞创收,影响了工作的公正性和高效性。一些单位领导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想方设法开辟“创收”渠道,分散了工作精力,影响了机关形象;一些被称为“清水衙门”的单位因收入相对较低,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有些单位为了多发奖金和津贴,违规操作,坐收坐支、截留私分公款、向基层和企业要钱、公款私存、超标准发放补贴或变相在下属企事业单位参与分配以及有的执收执罚单位、部门为增加收入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时有发生。不少单位受利益驱动,普遍存在有利就干、多利多干、无利不干的现象。
解决上述问题,对促进市直机关的廉政建设,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以及与公共财政(预算统编、国库统付、采购统办、工资统发为主要内容)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支出改革等方面都有积极意义。因此,广州市在几年前便着手进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在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进行调研(历时一年)、开展“两清理、一集中”工作(清理账户、清理资金和资金集中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单位一般只保留基本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筹基建账户、工会账户;没有市财政局的批准,各银行不得为单位开设账户;其次,对纳入岗位津贴统发范围的单位拥有的各类资金,包括历年由财政拨付的资金,以及各单位收取的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资金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除经核定可继续用于专项支出和补充公务费、业务费等支出外,其他财政性资金一律上缴财政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基础上,成立市工资津贴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推进全市工资津贴制度改革工作。
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成效
广州市市直机关统一发放工作岗位津贴标准的对象是市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党派团体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统一津贴发放标准主要内容是:保留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定的岗位津贴项目,取消各部门自行发放的项目,并根据职务高低和责任轻重,将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津贴分10个职级发放,机关工勤人员按其技术(岗位)等级发放工作岗位津贴,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津贴标准分别按同级在职人员工作岗位津贴的70%、50%发放。并随着经济发展,根据物价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每年将适当提高工作岗位津贴(生活津贴)标准。因广州市物价指数较高以及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广州市财力情况,比照市直各单位原津贴、奖金发放标准,初定标准是副科长1000元/月,以副科长标准为基数,每上一个级别递增90元/月;科员为920元/月,办事员850元/月,最高和最低之比约2:1。根据广州市经济发展情况,2002年1月开始,统发的津贴标准平均每人增加150元,以副科长增加150元为基数,每向上一职级按15%递增。2003年1月开始按省的统发工作岗位津贴标准执行。
统一全年节日补贴标准。一年中只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四个节日发节日补贴;无论在职、离退休,或是不同职级,统一发放1000元的节日补贴(现在春节节日补贴为1500元)。
统一津贴发放办法。实施银行发放,工作岗位津贴、节日补贴随同工资统一发到干部职工个人银行帐户。
广州市市直机关统发岗位津贴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由于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了清理,各单位资金使用处于财政部门严格监控之中。并改变了执收执罚单位罚没收入的返还基数,返还比例由原90%-95%减少到50%-60%,返还资金也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建设,没有出现用于个人发放的现象。二是消除了公务员队伍收入不均衡现象,促进了廉政建设,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统发岗位津贴是一个从源头上消除产生腐败和不正之风土壤的好措施。随着统发津贴制度的实施,单位间的收入差距消失,收入来源有了保障,单位领导不用再整天为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煞费苦心,更能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绝大多数单位、部门的干部职工认为,统发后干部职工的福利津贴等收入分配更加合理,更加公开、透明,工作更加安心,积极性更高了;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面貌一新,以往被称为“老大难”的干部轮岗、干部调动等事项变得易于操作,各单位基本能做到按章办事、公正执法,基层群众对市直机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履行职能,执行纪律,保证统发制度的实施
考虑到一些单位可能会沿袭过去的惯例做法,继续以各种名义发放补贴、奖金,为保证统发津贴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广州市及时制定了有关纪律,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执行纪律。
1.明确纪律。2001年7月27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即日起市属所有参加统发工作岗位津贴的机关单位一律不准另行发放各种名义的津贴、奖金。对违反纪律突击发钱或在实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后擅自发钱的单位,要坚决给予查处。对违反纪律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领导的责任,严肃处理,决不手软,该撤职的给予撤职处分,市纪委、市监察局要与领导小组共同研究一套监督、管理办法,并切实承担起监督、查处工作”。8月2日,广州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实行统一财务核算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市直各机关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的决定负总责,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令行禁止;对本单位设置“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要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17日下午4时前,分别报送广州市工资津贴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纠风办,凡设有“小金库”的一律冻结;7月27日以后以各种名义突击发放的津贴、奖金必须在8月17日前清退上缴,这样有关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可从轻处理,否则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该撤职的给予撤职处分。
2.监督检查。实施津贴统发以来,广州市每年都组织遵守统发纪律的检查,以此保证统发纪律的落实。至今进行了两次。第一次是2001年12月24日至2002年1月8日,广州市政府纠风办会同市财政局,并邀请了3名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已实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中的28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这些单位主要是未按市纪委要求自查自纠,未报自查情况的单位和自有资金较多的单位。检查的内容是各单位2001年7月26日至12月15日期间的财务支出情况,检查中要求各单位签定《责任承诺书》,对遵守有关统发纪律作出书面保证。第二次是2002年12月1日至15日(各单位自查自纠,并报自查结果)和2003年3月10日至4月10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和市审计局配合,邀请部分特邀监察员参加,组成4个检查组,对已实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的单位及其管理的下属单位,共51个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其中21个单位委托市政府结算中心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各种票据的使用情况;执行统一发放工作岗位津贴纪律情况;其他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被查单位汇报,查阅被查单位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的帐目(包括工会账)收支情况和相关的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监督各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执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纪律情况。
3.严格纪律。两次检查发现,广州市大部分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统一财务核算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但也有个别单位违反规定。对这些违规单位领导,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了严肃处理。对第一次检查中发现的两个违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成主要领导向市委写出书面检讨,由市监察局收缴两单位违规发放的补贴上缴财政。对第二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单位,现正在视不同情况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坚决处理当中。由于坚决执行统发津贴纪律,使这一制度改革的落实得到保证。
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股、室、队、道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公路局党委和交通局党委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和社会风气有一个根本的好转,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应当做到: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下达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
2、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落实。
3、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抓好全局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
5、切实抓好全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反对和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
7、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以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局总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根据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局党风廉政建
设目标规划,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对局各支部书记、各股室、道班、队的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年组织两次专题学习,学习《廉政准则》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上级批转和纪委报批的案件及时安排查处。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局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协助局总支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职责范围的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署安排,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2、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案件查处工作。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6、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
(四)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对全局行政序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局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署安排,做到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股室及道班、队、站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每年组织两次专题学习,学习《廉政准则》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督促局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正职领导搞好廉洁自律。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监察纪检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五)副局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各部属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局总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状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
3、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案件查处工作。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
6、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纠正存在问题。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规费征收、稽查处罚、资金划拔、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施工管理等所有管钱、管物、管人和
执法的部门都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的工作制度。
3、定期对所管理的领导班子和热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检查监督、考核与奖惩。
4、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查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
6、党总支要自觉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事,坚持原则,当好先导。
三、要求:
一、提高自觉性,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上下功夫。警示训诫防线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是反腐败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符合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可以使我们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问题,不轻易动用纪律手段,形成支持实干创业者、帮助改革失误者、挽救轻微违纪者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因此,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不仅是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反腐败综合效果的有效途径,而且是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举措。近两年,我们在深化认识中统一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掌握警示训诫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采取辅导讲座、组织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各级
干部的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二、突出针对性,在强化措施、分类推进上下功夫。我们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在实施主体上,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实施对象上,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在运作程序上,坚持严格把好监督整改关,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先后两次共确定了6个县区进行试点,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我们体会到,警示训诫要坚持澄清问题与帮助改正相结合,耐心教育与限期整改相结合,强化监督与营造干事创业的宽松环境相结合,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分类处置。特别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对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中轻微违纪的责任人,以及“双创”等重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一、谈话类型
省政协机关廉政建设谈话分为: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
实施党风廉政谈话活动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话的范围和对象
(一)谈话的范围为: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正、副主任,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助理巡视员,研究室各处正、副处长,老干所正、副所长,报社、杂志社正、副社长和正、副总编以及其他处级干部。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范围为:机关新任职领导干部。
(三)诫勉谈话的对象为:机关领导干部有违纪问题而具备可不予纪律处分情节的;违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追究责任而具备从轻追究理由的;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准则》等方面发生问题,并造成一定后果的。
(四)提醒谈话的对象为:机关干部群众举报及在各项工作检查考核中,发现有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问题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
三、谈话内容:
(一)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内容是:
1、沟通、交流处、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2、沟通、交流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了解掌握处、室主要负责人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情况;
4、听取对机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其他需要相互沟通的情况和问题。
(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主要内容是: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对其提出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根据任职的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责任;按照《中国共产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求必须遵守的有关组织纪律。
(三)诫勉谈话主要内容是: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敦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及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写出书面报告,作出承诺。
(四)提醒谈话,主要内容是:
根据群众反映,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提醒谈话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帮助其提高认识,查找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促其自查自纠。
四、谈话方式:
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对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免谈话,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
五、谈话的组织实施:
1、政协机关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谈话,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负责进行。
2、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对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提醒谈话的谈话名单,由机关纪检组提出,报机关党组书记审定。
3、机关党组每个成员每年至少应同2至3名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
4、政协机关党组负责人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前,机关纪检组要提前将谈话的要求、内容、时间、地点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前,纪检组要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并与其交换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5、谈话人在谈话中要严格组织纪律,不得向谈话对象泄露反映人的姓名、单位和有关情况。
6、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同处、室主要负责人谈话纪录及有关材料由机关纪检组统一存档备查。
7、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开展处以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