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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下滑,中国GDP增速也从两位数跌破7%。中国经济增长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而与美、欧、日等国家比较,中国的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较低。根据世界银行数据统计,如表1所示从2007年至2015年我国民最终消费占GDP比维持在35%至37%之间,而同时期美欧日等国居民最终消费占GDP比重达54.9%至68%。数据表明,我国居民消费支出在GDP中占比过低,消费在GDP中的占比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因次贷危机、欧债危机等因素影响,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消费需求降低,导致中国的出口受影响,出口量大幅下挫,又因国内需求不足导致投资也相应下降,最终影响经济的增长。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我国亟需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消费支出,减少对外出口依赖。
根据凯恩斯提出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理论,人们的消费虽然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在所增加的收入中用于增加消费的部分越来越少[1]。因此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对消费的刺激作用将大于增加高收入群体收入的作用。所以发展以中低收入群体为客群的消费金融,对我国经济由出口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变意义重大。在借鉴国外消费金融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国情前提下,银监会于2009年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为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2013年,银监会了修正版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3],进一步促进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
二、行业现状
自2009年银监会颁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后,各机构开始筹备设立消费公司,2010年,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捷信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是第一批经银监局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银监会颁布了修订版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降低消费金融公司设立门槛,向更多的城市推行试点,至2016年底共有18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成立。据银监局数据统计,如表2数据所示,随着新消费金融公司不断加入及业务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2013年之后,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同时,数据显示不良率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及资产规模的扩大不断攀升,不良率的增幅在2013年至2014年间有所放缓,但2014年之后又大幅升高而且显著大于2013年之前不良率增幅。2013年后银监局放宽消费金融公司设立门槛,取消业务发展地域限制,大批新消费金融公司获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跨区域拓展使新增放款规模大幅增加,资产规模由2013年的63亿增加到2014年的224.23亿,资产规模1年时间翻了3.6倍,不良率也由2013年的1.4%升至1.56%,2014年不良?J款既有2013年之前的贷款产生的也包括2014年新增贷款产生的,鉴于2013年之前贷款规模只有63亿左右,而2014年资产规模高达224.23亿,新增资产规模近161亿,由此推断不良贷款主要由2014年新增贷款产生,而2014年之后,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潜在不良陆续暴露,不良率攀升幅度增加。2014年后不良率增幅显著大于2013年之前增幅,数据表明,虽然目前消费金融行业平均不良率还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随着消费金融行业竞争者的不断增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不良率上升的趋势却越来越快,说明各消费金融公司将工作重心放在扩大业务规模上,而忽视了对风险的把控,将导致消费金融行业系统系风险不断积累,需引起监管当局重视。
三、消费金融行业参与者分类
消费金融行业参与者主要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银行系:由银行主导,获银监局批准成立的持牌类消费金融公司,如: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第二类是产业系:由产业系公司主导,获银监局批准成立的持牌类消费金融公司,如:海尔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第三类是大型电商系:由大型电商主导成立,从事消费金融业务但未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公司名称中也不允许出现消费金融字样,如: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第四类是平台系:主要是一些借贷平台,从事消费金融业务但未获得消费金融牌照,公司名称中也不允许出现消费金融字样,如宜人贷、惠人贷等P2P平台。
四、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
(一)资金来源丰富、资金成本低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东存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成本大约在3%~5%;而产业系资金来源短期内主要是以股东存款和同业借款为主,资金来源比银行系少,资金成本与银行系相当,在3%~5%之间;大型电商系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存款、同业借款、ABS(资产证券化),资金来源比银行系少,资金成本大约5%~7%,成本比银行系高;平台系资金来源最少,主要依靠打包债权作为理财产品出售获得资金,资金成本在7%~10%,个别平台甚至高于10%,资金成本最高[4]。综上,相较其他竞争对手,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来源丰富、资金成本低。
(二)持消费金融牌照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比大型电商系及平台系更宜获得客户认可。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查询及上报人行征信,查询客户人行征信可以获得客户真实的借贷信息及历史还款记录,有助于识别信用风险。上报人行征信可以对客户形成一定的约束作用,若客户产生逾期会影响客户以后的房贷、车贷、消费贷等贷款,一定程度上会约束客户投机心理,督促客户及时还款,有助于减少客户因投机心理产生的逾期,降低客户信用风险。
(三)可依托股东银行布局在全国的支行网点展业
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是银行,银行在全国布局有庞大的支行网点,可依托支行网点开展业务,快速完成在全国的业务布局,抢占市场。
(四)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时可以获得股东银行资金支持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可以在消费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在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3]。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是银行,而银行最大的优势是资金充足,在其控股消费金融公司出现财务危机时,给予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支持,使其度过生存危机,与其竞争对手相比具备更高的生存能力。
五、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一)相对于竞争对手,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1.缺乏消费场景。产业系及大型电商系具备天然的消费场景,可以以极低的成本获客。如:海尔消费金融可以在自己集团公司门店中客户购买家用电器时推荐海尔消费金融分期付款,既可以促进集团公司产品销售,又可以扩大消费金融业务,还可以明确客户资金用途,降低欺诈风险。蚂蚁金服可以依靠集团公司的天猫及淘宝等购物网站作为获客渠道,在客户网购商品选择支付方式时增加一种分期付款方式即可,几乎零成本获客。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却无类似消费场景,获客时需要较高的获客成本。
2.资金优势不如银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涉及到的客户群体与银行中信用卡、消费贷等消费性贷款的客户群体重叠,所以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的消费性贷款业务存在竞争关系。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在3%~5%,而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客户存款,以一年期存款为例,最新人行基准利率1.5%,资金成本极低,在与银行的竞争过程中,资金成本明显处于劣势。
3.风控不如电商系。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缺乏客户行为、消费、交易数据。像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积累了海量的用户的行为、消费、交易数据,为京东金融、蚂蚁金服等大型电商系大数据风控提供了数据基础。而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风控只能依靠人行征信数据,但因人行征信数据覆盖率有限,大量客户无人行征信记录,无法利用人行征信数据对无人行征信记录的客户进行信用风险控制,针对此类客户缺乏有效风控手段,无法像大型电商一样利用自身数据发展大数据风控来覆盖无人行征信记录人群。
4.未充分利用银监会制定的有利政策。银监会颁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可以进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经批准可以发行金融债券[3]。资产证券化是信贷资产转让的其中一种形式,资产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差的资产盘活,降低流动性风险。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资金支持。目前,除了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和资产证券化外,其他的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均未进行。
(二)相对于整个消费金融行业,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问题
1.?争者日益增多,产品同质化,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入局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者日益增多,未来会有更多的竞争者加入,随着竞争对手的增多,产品同质化会越来越严重,竞争者可能会通过降低借贷门槛来吸引客户,将会导致不良率大幅攀升,积累系统性风险,应警惕韩国信用卡危机式的行业崩盘。从2000年开始,为了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韩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急需拉动内需,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以促进消费,从2000年开始,韩国信用卡业务飞速发展,竞争者越来越多,竞争同质化,放贷门槛不断降低,随着时间的推移,信用卡不良不断暴露,至2003年底,不良率达11.2%,大量信用卡公司破产,整个信用卡行业崩盘[5]。
2.消费金融行业存在风控难题。随着入局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者增多,客户可能会在多个平台进行借贷,但因为很多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未持有消费金融牌照,无法上报人行征信,所以在查询人行征信时就无法查到客户在这些公司的借贷信息,容易引发多平台借贷问题。各消费金融经营机构为保持核心竞争力不愿与竞争对手分享数据,导致信息孤岛效应,最终会使整个消费金融行业不良率上升。
3.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影响民众提前消费意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保障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医疗费用高昂,但医保人群覆盖率还不高,医保目录覆盖药品范围也比较小,报销比例也比较低,对患者形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养老保险覆盖人群也比较低,养老金比较少,而且目前养老基金存在很大资金缺口。病无所医,老无所依的忧虑使民众对未来高度缺乏安全感,所以大多数民众更愿意储蓄,来防范未来的不确定性,而不是将收入用于消费,更不愿意进行提前消费,所以要想全面的释放消费金融需求,必先解决民众后顾之忧,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
六、发展建议
(一)针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建议
1.场景结合。线下与商户门店合作,线上与网上商城合作,快速切入消费场景。对商户及网上商城而言,与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可以获取有购买意愿但无全额购买能力的客群,有利于促进业务规模的发展;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而言,与商户及网上商城合作,依托合作伙伴的线下渠道及线上渠道获取客户,实现与消费场景的融合,最大限度降低获客成本,同时也可以明确客户资金用途,降低欺诈风险。使商户门店及网上商城与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之间实现互利共赢局面,有利于双方合作可持续发展。
2.加强风控建设,提高审批效率。风险识别及风险定价是金融的本质,风控能力是金融机构抵御风险,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的核心竞争力。消费金融小额分散的特征决定了消费金融风控工作无法仅依靠人工进行审批,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进行风控系统建设,在确保资产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自动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建议如下:第一,加强前端进件系统对客户数据的收集能力,利用移动终端APP在客户同意的前提下,自动获取客户通讯录、短信、行为轨迹、设备指纹等数据;第二,规范客户手动输入信息,对一些分类明确的字段信息,应提供选项让客户选择,以确保数据规范性,便于后期数据分析,同时应加强对客户输入数据的校验,以确保数据有效性,例如: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公安校验、学历校验等;第三,引入第三方反欺诈数据并利用人行征信数据以及公司自身历史数据以及前端进件系统收集的数据构建评分卡及规则集,实现部分进件的自动审批,并不断对评分卡及规则集进行动态调优,以确保维持及提升其对好坏客户的识别能力。
3.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经批准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及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目前为止,除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外其他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均未进行资产证券化及发行金融债券。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流动性风险,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有助于拓展业务规模。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应积极筹备进行资产证券化及发行金融债券。
4.利用支行网点线下业务优势,拓展线上业务。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依托银行母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支行线下获客,业务品种主要是大额现金类贷款,较其他类型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公司,可以获得较优质的客户,有效降低客户信用风险,这是银行系的优势,因此要继续保持此优势。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互联网正在颠覆一批传统行业,消费金融行业也因互联网发生革命性变化,大型电商系依靠其网上商城消费场景获客,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海量用户行为及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风控,快速的拓展消费金融业务,面对大型电商系的竞争,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也应积极布局线上业务。
5.引入战略性股东,整合利用股东资源。引入具备丰富消费场景、积累有海量用户行为及交易数据的集团公司作为股东,整合利用股东资源,与股东进行业务联动,切入消费场景,降低获客成本;利用股东的海量客户数据构建更全面的用户画像,进行大数据风控,降低客户信用风险。
(二)针对政府机构的建议
1.加强监管。平衡好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既要稳增长,又要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同业拆入资金余额、投资余额等风险指标及风险定价机制、外包管理机制等风控管理体系的监控,规范竞争规则,预防恶性竞争,预防韩国信用卡危机式的行业系统崩盘。
关键词:金融危机;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Margin Tmding)又被称为“证券信用交易”或者“垫头交易”,是成熟资本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重要交易制度。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与其他国家对融资融券交易的限制或禁止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选择了推行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我们既要充分借鉴其他国家成熟证券市场发展和运作的经验,也要认真分析我国的国情特征和法律环境,使融资融券交易的各项制度在合法、合规的背景下规范开展。
一、成熟市场国家和地区融资融券交易业务的发展
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最早诞生于美国。在美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了满足市场融资的需求,就出现了融资融券的交易,但欺诈与违约的现象频现。在20世纪30年代全球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政府将股市震荡崩盘的部分归因于过度融资融券交易,因此美联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法案来规范融资融券交易。随着金融机构自主性的不断增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美国融资融券交易典型的市场化融资模式日趋成熟和完善。在分散授信的模式下,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集中表现为市场主体的业务风险。监管机构只须对市场运行的规则做出统一的制度安排并监督执行。另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协会等一些自律机构也从自身出发,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条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作为对监管机构法律和法规的有益补充。可见,美国的融资融券活动是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而自发形成的,是以微观经济个体为主体一种制度变迁过程。
日本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是建立在二战以后证券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尚不健全的基础上,引入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导入临时供求,来确保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与流动性,促进公允价格机制等目的实现。其融资融券制度建立伊始就具备了中央控制的强制性,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具有一定激进性质的发展过程。日本的融资融券交易制度还由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以实现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的管理。这种典型的专业化模式的特点即: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南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通过控制资金量和证券量来实现对融资融券交易规模的控制,在整个融资融券活动中处于核心和枢纽地位。
我国台湾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正式开放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了独特的双轨制信用模式,即:证券金融公司不但可以对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和证券转融通业务,还可以直接为一部分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处于一种半垄断半竞争的市场地位。随着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门槛的逐步降低,证券公司的交易占有量得到不断的增长,而相应的证券金融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也因此受到影响,加之证券金融公司需要直接对投资者进行征信,很难深入了解客户的真实状况,其地位陷入比较尴尬的窘境,这也使得台湾地区融资融券制交易模式的功效受到影响。
二、全球金融危机下我国推行融资融券业务恰合时宜
当前由美国次级房屋贷款所引发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向全世界范围蔓延的形势不可遏止,深刻影响着全球金融体系。市场和监管机构将买空卖空的融资融券交易列为亟待限制或加强监管的业务之一,美日等国监管机构纷纷采取措施限制融资融券交易。与此相对,我国则开放了融资融券业务,笔者认为,此举是适时可行的。
首先,融资融券制度的卖空机制并非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在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缺位或失灵的情况下,投资主体与证券经营机构过度的投机卖空以致财务杠杆和投资风险加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才是金融危机发生并加剧的罪魁祸首。摒弃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本身实际是本末倒置。我国此时推行融资融券交易是对我国证券市场现有交易格局的创新和调整,更是我国规范证券交易市场、推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时机。我国证券市场现在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买空卖空交易机制的引入将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其次,我国现阶段推行融资融券交易具备了较强的现实可行性。第一,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使证券市场的规模得以扩容,为融资融券交易提供了更为安全、合理的交易对象;日益壮大的证券交易市场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充足的物质基础。第二,《证券法》的修改放开了对信用交易的限制,为融资融券交易具体操作规定的制定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三,以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主导力量,改善了中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以散户为主的投资者格局,这种投资者结构的变革为我国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市场基础。还有,证券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原因都表明了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已经到了恰当的时机。
近年来,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机构数达到385家,同比增长17.74%,从业人员76976人,同比增长38.51%,总资产达到64833亿元,同比增长29.35%。非银行金融机构跨境收支、跨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跨境债券债务等外汇业务量逐年上升。截至2016年末,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总额达到1204亿美元,占所有金融机构结售汇总额的3.75%,占比同比微降0.10个百分点。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汇率市场化改革的全面推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的需要日益强烈。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存在法规体系不统一、监管方式滞后、监管范围不明确等问题,如何在简政放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堵住监管漏洞,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合规性经营,是外汇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
二、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现行外汇管理框架
(一)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现状。1.资产负债规模占比逐年提高。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①总资产达到64883亿元,同比增长29.35%,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3.25%,同比上升0.34个百分点,总负债为52657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2.95%,同比上升0.43个百分点。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81.16%,同比上升0.59个百分点,经营业绩和还债压力凸显。2.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涌现。近几年除了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传统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末,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三类企业从业人员达到35712人,同比大幅增长92.45%,法人机构数为42家,同比增长44.83%。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创新性强,发展迅速,同时也存在风险高、防控能力差等特点,加大了外汇管理难度。3.呈多个部门分业监管模式。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繁多,其主要的监管部门分别为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类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具体来说,银监会负责对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监管;证监会负责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管;而保险公司则由保监会进行监管。一般来说,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需经外汇局批准或者备案,但由于主管部门不同,各自政策存在差异,外汇局也未就“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义及其需要开办的外汇业务作出统一的权威规定,部分业务难免会出现多头监管现象。…(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架构分析。1.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体系。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多,业务类型不尽相同,经梳理可归纳为综合类政策体系、特定机构类政策体系和简政放权类政策体系三大类政策。其中综合类政策主要有:一是基本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1993年外汇局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一个补充规定,对上述管理规定作了更细化的说明。二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次年根据市场监管情况对外汇业务的范围进行了一定调整。综合类政策常年未修订,在外汇业务创新和人民银行职能调整的背景下,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发展需求。特定机构类政策主要有:信托公司的《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的《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的通知》、货币经纪公司的《货币经纪公司外汇经纪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以及涉及跨境证券投资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QDII)管理政策,但大部分政策较为零散,难以形成对某类机构的规范性政策体系(保险机构除外)。目前保险机构外汇管理政策最为全面,先后有《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对保险机构的外汇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化管理。简政放权类政策主要体现在2005年外汇局将证券、信托、财务、金融租赁公司的外汇资本金结汇审批权限下放至所在地分局,外汇利润结汇由所在地分局或者授权下级支局审批;2010年外汇局将外资参股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外方利润购付汇的核准权限下放至外汇指定银行;2015年进一步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事项的审批核准权限下放至银行,督促银行按照《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开立外汇账户、外汇利润结汇以及资金汇兑等业务。2.外汇业务范围。根据现行法规政策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管理业务进行归纳整合,除金融消费公司外,其余八类非银行机构均有明确的业务范围(如图1所示)。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型不同,主营外汇业务各有差异,依据的政策文件也不相同,但部分政策出台年份久远,如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所依据的《关于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的通知》出台时间为1997年,政策有效性有待观察,而最新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则为2015年,可见不同的机构外汇管理政策完备性和及时性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非金融机构管理政策亟待更新修订。3.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公布的《外汇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与法规汇编(2015年版)》,依据业务性质种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分别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机构所在地分局办理,具体的审批事项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主体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备案、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备案、银行间外汇市场准入备案、外汇营运资金汇兑核准、QDII的投资额度审批等。同时,外汇局也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相关审批备案文件失效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当其总部及分支机构解散、终止金融业务、破产、被上级授权机构终止外汇业务时,经外汇局审批的相关文件失效,且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在发生失效情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作书面报备。需要强调的是,保险机构具有专门的操作指引和政策配套,其开展境内外汇业务,按照保险机构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4.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外汇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采取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非现场监测以数据整合和分析为主,通过收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年度情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外汇账户、国际收支申报、结售汇、外债等报表数据,综合分析其外汇经营状况和合规情况。对于存在可疑情况或者经营问题的机构,外汇局依法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其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未履行国际收支申报等违规行为,外汇局依法进行处罚。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存在的监管难点和风险问题
(一)基本法规时效性严重不足,亟待修订和更新。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的基本法规,1993年颁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1997年的《关于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的通知》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外汇业务发展的需求,部分条款不符合当前金融监管体制,但仍属于外汇管理局现行有效法规,修订和更新已刻不容缓。1.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审批部门已变更。《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定义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部门主要为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已不负责批准成立任何形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该规定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义与现实不一致。2.市场准入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设置存在不妥。一是由于市场准入审批机构已非人民银行,该规定所要求申请主体提交的“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金融机构的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当前监管框架不符。二是该规定将“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1500万美元”和“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750万美元”的外汇实收资本金作为审批条件之一,不仅不符合当前市场主体经营现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发展。同时根据银监会颁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设立审批时已有相关的注册资本要求,外汇局无需再重复设置该类条件。3.部分外汇管理条款不合理。一是关于资本准备金、呆账准备金的规定降低企业运营成效。政策要求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从税后外汇利润中提取资本准备金以补充实收外汇资本金,同时应按年末外汇贷款的0.3%至0.5%提取呆账准备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企业已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资本准备金和呆账准备金的规定显然有违企业自负盈亏的原则,不利于提高企业资金运营效率。二是实行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加大企业经营压力。政策规定了包括自有外汇资金占外汇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外汇流动资产占外汇流动负债的最低比率、外汇流动资产占外汇总资产的最低比率等十二项比例,每项比例由外汇局根据需要确定和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若比例不达标或者违反相关要求,则要受到警告、暂停业务或者最高5万元的罚款。比例管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将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同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管理,限制了企业经营行为。三是外汇业务检查规定与现行相关政策相违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提到外汇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随时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进行重点检查,且重点检查可事前通知也可不事前通知。按照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1号)和现行外汇检查办案程序,检查部门应在实施现场检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执法检查通知书》,不事前通知就进行现场重点检查是不符合检查流程的。(二)外汇管理与其他监管机构政策体系衔接不顺。1.银监会认定基本法规不适用,政策效力相互冲突。银监会于2011年5月《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件中认定中国人民银行的6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不再适用,其中就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和《关于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的通知》。由于常年未修订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办法,这两项政策在不同的监管部门体系中的政策效力已截然不同。对于银监会的文件认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未及时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在开办外汇业务时应遵循哪个监管的管理办法也未有统一的政策安排,引起定位不清、标准不明等问题。2.个别机构外汇业务呈多头管理状态,降低监管效率。根据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证监会相关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开办应当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此,外汇局应为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唯一的备案或者审批机构,大部分机构遵循这一安排,其中跨境证券投资由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联合监管,各司其职,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除外。实施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开办外汇业务,需要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信息系统建设说明、从业人员名单简历及取得的相关业务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银监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办,与外汇局的备案权限形成二元监管格局。财务公司需要向两个监管部门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增大脚底成本,不同的外汇管理政策给企业统一理解和执行政策内涵带来一定困难。(三)不同类型机构外汇管理政策完备性不一,部分机构专项监管政策缺位。随着近年来我国外向型经济的飞速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规模增长迅猛,涉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在促进我国金融多元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良性作用,但由于机构种类繁多,主管部门不一,各类机构的外汇管理政策全面性和完备性存在较大差异,部分机构甚至缺乏专项的外汇管理专项政策,仅凭基本法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显然不合时宜。具体来讲,保险公司外汇业务政策经过多年的修改和完善,已形成一套最为全面、系统的制度规范。其次是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出台了相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或者规范性通知,接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外汇局针对具体的某类外汇或者跨境业务出台相关规定,政策完备性较差。最后是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目前仍未有针对性的管理政策出台,外汇局仅是对开办外汇业务的企业印发批复,明确资本金账户管理和验资询证等流程。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报》数据,截至2015年末,消费金融公司从业人员达到28493人,同比增长140.02%,法人机构数12家,同比增加100%,两项增幅在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均排第一,旧政策已无法适应新业务的发展,专项监管亟待同步跟上。(四)…监管手段存在一定局限性,缺乏整体研判和风险把控1.外汇业务系统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据汇总和分析功能不足。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履行国际收支和结售汇申报义务,同时必须向外汇局报送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告、账户信息等相关纸质材料,数据以单个机构为主,信息量有限,除了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有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月度、年度统计报表外,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国际收支涉外收付款统计系统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系统均未能将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不能生成非银行金融机构统一业务报表,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类型差异大,交易性质不一,将统计要素进行归类设计难度较大。二是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重视程度不足,系统功能开发进程缓慢。2.部分机构的业务涉及外汇局多个内部部门,弱化主体监管效果。当前外汇局的监管方式逐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转变,意味着对市场主体的外汇收支全面性监管将替代原来的单项业务合规性监管。大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由资本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但保险公司、财务公司除外。经常项目管理部门是保险机构外汇业务的主要负责部门,根据《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保险机构跨境保险以及跨境再保险等业务按照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定办理,而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境外上市等相关业务则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其外汇账户管理和数据报送也往往涉及两个部门。此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结售汇资格和综合头寸分别由资本项目和国际收支部门管理,数据也是分别报送。多业务条线管理可能会增加一定的协调成本,不能形成统一的主体数据监测,弱化监管力度。3.非银行金融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尚未建立,难以发挥考核通报的威慑力和风险防范作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自2008年起正式实施,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修订,又出台《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7年版)》,进一步细化了业务合规、数据质量、内控管理、风险管理等四类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科学性和公平性显著提高,促进外汇指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合理的考核办法,监管方式分散,对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考核结果不够全面和准确,同时未与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建立考核结果通报联席机制,使得外汇管理考核结果的震慑力大打折扣,不能有效激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也不利于促进其更好防范外汇违规风险。(五)部分业务管理规定不健全,埋下一定风险隐患目前针对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管理政策更新缓慢,部分条款存在表述不明确、标准不一致、本外币政策差异等问题,容易引发相关管理风险。具体的风险点如表1所示。
四、完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监管体系的制度设计和路径思考
(一)全面梳理,修订颁布新版《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办法》结合目前金融监管体制现状,整合分析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政策体系及其存在的监管盲区,尽快研究新版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办法》,废止原有基本法规,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合规开展外汇业务提供权威的政策依据。具体的管理办法设计思路如图2所示。(二)…出台针对性实施细则,查漏补缺堵住监管盲区1.探索制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指引》。一是参照《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探索制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指引》,进一步落实《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每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涉及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以及政策依据,形成系统性的操作指引与法规汇编,完善政策体系。2.对现行政策进行专项修订,防范监管风险。一是统一中资、外资、中外合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规定,落实简政放权精神,中外企业一视同仁。二是出台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政策文件,弥补这两类企业的政策空白。三是整合本外币政策差异,避免非银行金融机构跨境人民币数据游离监管之外,如保险机构数据报送时增加人民币计价的跨境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数据,掌握本外币业务整体情况。四是对证券经营机构和财务公司等其他机构的相关外汇政策进行更新修订,把模糊的内容具体化,如将QDII与RQDII一年内的有效使用标准为投资额度的60%,将机构按期报送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内容规范化,细化各项经营指标和外汇业务数据,强化数据报送质量。(三)扩展开发系统功能,实现非现场监测全覆盖1.搭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数据报送系统。建议外汇局针对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具体经营类型和情况,以《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指引》为依托,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搭建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数据报送系统,制定系统用户手册和报表数据要求,通过应用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报送。具体的内容可参照表2。在系统报送数据的同时,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应按年度向外汇局报送《年度外汇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纸质版,内容为上述系统报表的整体情况总结,并附上经审计的自身财务报告和合并财务报告,便于外汇局核对真实性。2.增加非银行金融机构跨境资金分析模块。建议外汇局整合系统资源,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中增设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分析模块,数据来源于外汇金宏系统、数据报送系统和资本项目系统等,生成汇总数据报表,配以明细分析、匹配分析和主题分析等功能,掌握企业外汇资金流动方向、资金集中度和结售汇集中度,优化非现场监测质量。3.构建非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系统,全面评估经营情况。建议参照外汇指定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制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同时着手开发非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系统,既有利于外汇局整合法规政策,形成监管合力,又能有效督促机构合规经营,提高其公平竞争和争先意识。具体的系统功能如表3所示。(四)强化协调,促进内外监管部门通力合作1.加强外部联合,落实考核结果通报机制。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外汇局与相关监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行业外汇开展情况,同时将非银行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年度考核情况以正式发文的形式传送至当地监管部门,发挥考核结果市场影响力。二是明确监管职责,理清权责边界。外汇局制定政策前要与监管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和效力确认,明确各方职责,避免多头监管和文件条款冲突,如目前银监会仍实行财务公司开办外汇业务审批制度,与外汇局的权限交叉,存在一定的重复监管,双方要加强沟通,理顺监管范围,简化业务申请资料和报批流程,降低企业业务办理成本。2.优化内部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一是资本项目部门和经常项目部门共享政策经验,由于《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指引》主要由经常项目部门拟定,且内容翔实,条例清晰,建议资本项目部门在牵头拟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办法》及其操作指引时可充分借鉴经常项目部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实践经验,两部门通力合作,提高政策的逻辑性和关联性。二是统一结售汇资格审批和综合头寸管理部门,由原来的资本项目部门和综合部门分别管理统一为资本项目部门。资本项目部门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情况调整各机构头寸额度,分析主体监测数据形成非现场监测报告在外汇局内部进行共享。(五)现场检查常规化,为优化事后监管提供一手资料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量和外汇业务种类的快速发展,给外汇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外汇局也要紧跟市场步伐。建议外汇局将企业约谈、现场检查等制度常规化,既能通过检查发现当前企业经营外汇业务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掌握市场发展方向和行业一手资料,既能为满足市场需求和改进监管政策提供现实依据,又能督促其合规经营,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外汇局也应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向其他机构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机构合法经营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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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的信而富上市成功了!
4月28日晚,这一消息让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兴奋起来。当天,信而富以股票代码“XRF”正式登陆纽交所,发行了1000万股ADS,发行价6美元,募资6000万美元。开盘后股价上升至6.65美元,较发行价上涨10.8%,根据开盘价和总股本计算,市值达到4.2亿美元。
行业之所以为之振奋,是因为信而富是今年第一家正式登陆纽交所的金融科技企业,也是继宜人贷2015年年底上市之后国内第二家赴美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近两年中,竟然再无登顶者。当晚,纽交所现场的记者表示,信而富创始人兼CEO王征宇很激动,因为这次上市很不容易。他表示,一个成熟的行业有清晰的定义和业务,投资人很容易理解和判断,但是目前信而富所处的行业并不是这样,因此美国的投资人需要时间了解我们、了解我们的相关业务。
自2001年成立,到2005年完成A轮融资,再到之后的B轮、C轮融资,一直到2017年实现上市,信而富就像王征宇本身一直很低调,但却有着深藏不露的味道。
押宝国内市场
信而富创始人、CEO王征宇博士在美国期间一直从事与统计学、征信、大数据、分析评分及决策理论有关的消费信贷领域,长期从事消费信贷管理,负责控制风险,提高价值综合策略的制定,先后为众多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2001年回国创业,亲身经历和参与中国征信体系的建设、信用卡行业的诞生。
当被问及为什么会在国内创业,王征宇表示,2001年国内征信领域包括消费信贷领域还是一片空白,基于长期在美国消费信贷领域的业务实践和切身感受,他判断中国的信用市场领域将大有可为。
“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召唤我回到中国,是去做这番事业的时候了!”在互联网浪潮的大趋势下,王征宇放下了在美国打拼多年的中产阶级生活和工作回国创业,开始了信而富的创业历程。
成立于2001年的信而富,未正式成立线上网贷平台之前,曾长期深耕征信领域,帮助人民银行及旗下上海资信开创国内最早的征信系统和征信数据综合评估项目,曾为国内一半以上的全国性银行提供风险决策、模型评分等信贷管理技术服务,并帮助服务银行发行超过1亿张信用卡。
2010年,开始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搭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提供撮合服务。根据信而富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信而富平台累计借款人约200万,撮合交易借款数约1500万笔。
在信而富业务拓展的过程中,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甚至金融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金融行业面临着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在服务、创新、效率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而互联网金融行业本身,由于进入者众多,一度引发各种乱象。综合来看,只有风控管理做得好的企业,才能在快速发展中获得稳定的成绩。
长期致力于和银行打交道的王征宇,在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竟然选择了服务于5亿没有信用卡的人群。事实上,这个人群参差不齐,是银行尚未服务到的人群。从长远来看,虽然这是创业公司的机会,但更是挑战。
琢磨“爱码族”需求
2016年末,信而富拥有140万客户,贷款1000万笔,到2017年第一季度结束,信而富获客200万人,同期增加贷款500万笔,累计达到1500万笔。
在不断增长的贷款笔数背后,是“爱码族”们一点一滴的需求。什么是“爱码族”?据信而富介绍,“爱码族”(Emma)是英文 Emerging Middle-class, Mobile Active consumers缩写,他们受过教育,按劳所得,频繁上网,是成长中的年轻一族,但为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信而富相信,“爱码族”代表着全球最大的尚未开发的消费信贷市场机会之一。
在王征宇眼里,这个用户群体足够庞大。根据央行统计,截至2015年10月份,央行数据库覆盖了8.5亿自然人,有3.7亿是有个人信贷记录的,还有近5亿没有任何征信数据,但是有身份证、五险一金等信息。在他看来,多达5亿人有工作、有还款能力,如何为他们服务是一个巨大的机会。
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5亿人缺乏完整的征信数据,按照银行传统的风控手段,难以识别风险,也难以给贷款定价,而且这类人信贷客单价又不高,信贷带来的预期收益难以覆盖高昂的获客成本。
那么,获客成本到底有多高呢?王征宇做过测算:美国的信贷行业很发达,银行通过邮递纸质信函来获取客户,实际的转化率大概在0.3%左右,每个获客成本平均400美元左右。而中国的线下信贷机构,获客成本为3000元左右。也有一些小贷公司或者民间借贷愿意给其提供借款,但是大多的借款成本非常高,“爱码族”承担不起。
怎么才能在这尚未开发的消费信贷市场中抓住机会?在金融风控行业深耕多年的王征宇,发现了破荒之路――提高风控水平,降低L控成本和获客成本。
以多年服务银行业的经验和风控的专业能力,叠加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风控技术,信而富采用“低起步、稳成长”(Low and Grow)策略,通过独有的预测筛选(PST)、自动决策(ADT)等核心技术,帮助“爱码族”建立个人信用历史,满足用户全生命周期的消费信贷需求,以较低的成本和风险完成大规模、高质量的借款人获取。
所谓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首先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更为便捷、迅速,更适宜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群体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对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尤显规范,实际贷款利率定价仅处于偏高水平。
一、内控机制初步完善,外部监督基本到位
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一层”搭建规范,职能部门设置合理。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了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管人员,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从业人员32人。5家小额贷款公司建有必需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有符合银监、人民银行、公安等监管部门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遵守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富民县金融办)监督管理,并自觉接受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调查。
富民县金融办已指定农行富民县支行为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行,并委托县农行监测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现金流和贷款资金流向,县农行已定期将监测报表和材料报送县金融办。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按规定编制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并按时上报县金融办。截至10月末,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接受了严格的外部审计。
二、资金来源合理规范,经营管理渐入正轨
(一)资金来源符合规定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均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合计注册资本金2.73亿元。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未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5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已有3家向人行富民县支行申领了贷款卡,另有2家尚未申领贷款卡。从5家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出资比例来看,其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股权结构设置较为合理,入股主体均为合规。
(二)注重公司产品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准金融法人企业”,基于其只贷不存的特点,与商业银行相比在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清楚地认识到:要在日趋激烈的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分得一羹汤水,就必须发挥自身“船小好掉头”的灵活优势,着力在信贷产品创新方面出狠招、下重力。5家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广农户联保、工商联保、小额授信等特色贷款产品,并按不同期限、不同偿还本息方式对信贷产品进行了再创新。同时,在信贷经营管理模式方面也应加快创新步伐,形成一系列适宜于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贷特色产品,逐步增强了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三)彰显服务“三农”特色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长期立足于县域和乡村,切实树立了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近几年来关于农村工作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自觉担当起支农的责任,持续加大涉农小额信贷投入,积极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同时,逐步加大了对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关注和支持。二是把握当前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5家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县、乡城镇化建设的切入点,把农户创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信贷着力点,大力推动发展小额信贷,有效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机制。三是着力抓好利率定价、贷款审批、信贷风险防控等核心工作,切实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管理和资源配置力度。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主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会、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社会中介等的沟通和联动,因地制宜地创新适合富民县域“三农”和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信用模式,逐步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
(四)健全风险防范体系
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来源全部为公司股东投资资本,其注册资本和贷款规模相对较小。每位公司高管均树立了这样的风险意识:一旦管理不慎,或经营不善,公司便会有灭顶之灾的可能。因此,5家小额贷款公司逐步健全了科学、严谨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严格、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有效地加以执行和落实。首先,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有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能不断细化、优化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其次,5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完善了内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对突然劣变的贷款能及时进行研究和分析,深挖源头和个中原因,并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标要求,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切实增强自身对贷款风险的抵补与自救能力,有效防控和化解贷款风险。
三、贷款营销特色显现,“一高三大”态势凸显
(一)利率定价
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水平高。其利率水平明显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未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从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浮动状况来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主要按照客户的风险情况、资金状况、征信记录、抵押品等实行差别利率,其实际利率平均水平是国家基准利率的1.5倍-2.2倍。
(二)贷款对象
小额贷款公司个人贷款占比大。其贷款发放坚持“小额、分散”原则,贷款主要投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能恪守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和对单一企业法人授信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5%的放贷底线。自富民县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营运以来,农户和小微企业等群体一直是其信贷投放的重心所在,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个人贷款余额为2.64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91.99%,其中,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占8成以上。
(三)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占比大。其贷款期限以短期贷款为主。其中,又以6个月~1年期的短期贷款为多。截至10月末,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余额2.85亿元,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99.3%。其中:3个月期限、6个月期限和1年期限分别占短期贷款余额的0.42成、0.58成和9成。
(四)贷款方式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贷款占比大。其贷款方式主要采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等4种方式,其中,信用贷款占比较大。相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地协商确定。就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10月末的贷款状况来看,其贷款方式以信用贷款为主流,信用贷款余额1.4亿元,占其贷款余额4成以上,其他3类贷款方式的贷款余额均占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的3成以下。
四、公司经营自成一体,企业文化逐见雏形
经过4年有余的探索和磨砺,富民县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相继建立了适宜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规模的信息公开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和正向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并完整地反映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同时,逐步培育了一个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模式和产品互信共荣、相依相存的信贷群体,5家公司治理日趋完善,贷款营销尽显人性化。富民县辖内5家小额贷款公司已从成立当初的“犹抱琵琶半遮脸”,质变成了今日昂首阔步向东去的融资壮汉。5家小额贷款公司陆继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并逐步建成了一个稳定、健康的小额贷款市场,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文化已在富民县域农村金融市场中悄然形成。
五、发展困境及突破路径
(一)发展困境
1.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严峻,直接影响金融业机构的资金扩张度。就2013年以来而言,受制于信贷资金供需状况的微妙转变,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普遍呈现“一上三下”态势:营销成本不断上升,整体业务量不断下滑,贷款利率不断下调,营销利润不断下降。就近期形势来分析,整个市场的有效需求也在下滑,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对优质、高端客户的挖掘已形成了“踏破铁蹄无处觅”的事实。以西方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宏观经济形势与银根松紧状况是直接影响金融业机构资金扩张度的主要因素。在近年宏观形势整体疲软的大背景下,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实际上是较为充裕的,信贷需求者从商业银行获准贷款的门槛事实上已被充裕的资金供应链无形地拉低了。在商业银行资金相对充裕、利率水平相对低的背景下,大大小小的优质贷款客户自然流向了商业银行的信贷“低洼之地”,小额贷款公司对于这部分黄金客户只能是望洋兴叹。
2.资金来源渠道窄小,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指“阳穴”。随着小额贷款公司向县域农村金融市场的深度浸透,其资金来源渠道越来越显窄小。目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来源方面已基本处于“内无救将,外无援兵”的状况,小额贷款公司对资金来源的饥渴与客户对贷款的强烈需求状况始终未能得到根本缓解。在“只能贷不能存”制度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放贷。就富民县而言,因县域农村金融资源长期处于稀缺状态,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成立、营运一段周期后,其资本金就步入告急状态。在主动向各商业银行发出资金求援、示好合作的各种暗示或明示后,商业银行基于审慎经营和同行相斥的思想,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这份友好和“甜点”大都以敬而远之的态度处而待之。目前,就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状况来看,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基本上是处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状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链上甚至已接近弹尽粮绝的窘境。
3.盈利水平偏低,负税沉重。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水平偏低,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财务杠杆率低。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实际上仅仅是公司股东投入的自有资本金,目前,既不能吸收存款,又暂无法从商业银行融资,显而易见,其财务杠杆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回报率也并不尽如人意。二是无任何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到目前为止,国家或地方均未出台任何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一直延续着参照一般工商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即:25%的企业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及附加。
4.内控乏力,“球”现象偶有发生。就全国的整个小额贷款市场而言,极少数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经营方面或明或暗地存在着违法违规行为和内控管理乏力的问题。一是管理乏力。存在内控滞后,财务核算不规范、科技支撑匮乏、信贷管理相对混乱、风险管理疲软等问题。二是员工履职能力亟待提高。大部分普通员工无银行业从业资格,更无银行业从业经验,员工金融业务知识和技能较为匮乏。三是利率定价水平偏高。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定价水平过高,甚至已接近或达到民间高利贷水平。四是贷款投向出现偏离。少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向其他公司提供注册验资贷款,甚至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发放贷款的情况;存在暗箱操作委托贷款业务;存在涉足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现象。
5.贷款存在明显的分散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且分散”的贷款方式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小而散”确实是其在县、乡两级农村金融市场立身显能的法宝,但也存在较大的成本叠加和明显的风险隐患。
6.监管薄弱,凸显力不从心。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其从事的准金融业务,并未纳入各级银监或人民银行的监管框架,而是由各级地方金融办来负责监督、管理。就目前金融办的监管状况而言,实为心有余而力不足。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过于粗放。据调查统计,昆明地区县级金融办已相继成立,但每个县(区、市)金融办的正式人员仅为2-4人,在现有的监管人员中,持有金融专业证书或有过金融业履职履历的人员更是寥寥无几。
(二)突破路径
1.放宽资金源头。一是逐步放大转贷比例。对公司治理完善,依法依规经营,且公司利润率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可考虑逐步放大其从商业银行获得批发贷款的比例。即:将原最多不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0.5倍的批发贷款比例放大到1倍以上,3倍以下,以此有效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趋于枯竭的问题。二是探索小额信贷债务平台试点工作。在经济发达、地方财政充裕的地方设立小额信贷债务平台试点,切实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难融资”的致命问题。三是鼓励商业银行批发贷款。国家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并鼓励商业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2.考虑改制试点。一是逐步扩大温州模式。2012年4月,确立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国家已明确: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等等。这是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温州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核心部分。二是按照部分高层人士的设计,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金融公司。但不论是把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还是将其改制为金融公司,顶层必须首先厘清的是一行三会与各级地方政府在监督、管理公众金融业机构方面的相关职权和侧重点,关键点有两方面,一方面,着力避免重复监管,另一方面,坚决杜绝监管出现真空区。总而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改制前景与发展方向值得民间期待和憧憬。
3.严控经营风险。风险管理是当代金融业管理的核心部分,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和衍生,风险管理已从后台逐步走向前台,并交融到整个金融业经营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到目前为止,小额贷款公司并未获得央行征信数据库的直接支持。征信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一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在获准当地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征信查询支持的前提下,必须在贷前审核、贷款流程控制等业务关键点强化管理和再监督,切实提高自身对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水平,并借此提升自身竞争力。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防控关键点主要有:(1)贷前。对贷款者征信记录、业务状况、市场前景等真实信息的核实情况。(2)贷时。大额贷款集体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质押物、抵押物核实情况;(3)贷后。对贷款者的回访、再核查情况;月结息制度执行情况;对信贷员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的防控与问责情况。
4.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与自身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加强自控、自律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自律建设。侧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激励与约束机制、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风险防控、规范经营管理、坚持支农方向、建设企业文化等。二是强化行业外部监管。各级金融办要加强对自身监管队伍的建设,逐步引进高学历金融专业人才,吸引有金融从业经验和金融监管履历的人员到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队伍中来,并强化对现有人员监管能力的提升,最终形成“行家管金融”的监管局面。同时,加强与各级人民银行、银监的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监管机制。既要从呆账准备计提、资本充足率、利润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核心指标进行精细化监测分析,又要从资产分类、资本补充、风险控制、约束机制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课题组组长:李双明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营销策略;融资模式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8-0066-03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Supply chain financing is becoming the mainstream of trade financing market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its development has macroscopital and microscopital impetus. By analyzing financing mode and its products, five characteristics of marketing by supply chain financing are summariz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Banks; Supply Chain Financing; Marketing Strategy
我国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然而相对于实践,供应链融资营销理论相对落后,它与传统信贷的差异或特点还缺乏科学认识,本文意在对此进行探索。
一、银行供应链融资发展动力及业务特点
宏观上看,推动供应链融资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四方面:1.商贸经济加速成长,内外贸易额大幅上升,我国外贸总额2006年排名稳居世界第三;2.供应链竞争成为企业竞争与发展的主要模式,供应链管理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主要内容;3.供应链中的弱者――中小企业的融资满足度低下,传统信贷模式难以破解此世界性难题;4.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维系目标企业或发展新客户。
微观上看,企业已经不只关注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应收应付账款的周期,而是更多地关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的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上下游合作伙伴的资金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自身的成功与否。
银行传统的信贷融资取决于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上述原因,这一准则的有效性大大降低。虽然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很好,且通常是供应链条上强有力的重要一环(又称核心企业),但需要流动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企业自己,而是与其处于同一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贸易结算的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传统的银行担保结算方式呈下降趋势,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越来越多地转向赊账贸易,企业间直接融资变得越来越难。第三方融资需求随之产生,商业银行面前展现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然而,渠道商融资比制造商融资要复杂、困难得多。如果作为制造商的核心企业不愿意提供更长的赊销信用账期,银行又谈何愿意承担融资风险呢?可是不给这些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银行可能因放弃关联客户群而失去目标企业。幸运的是,“供应链融资”模式为银行解决了这个难题。
与传统的信贷融资相比,银行供应链融资的特点:
第一,“核心加光环”的信用关系网。在供应链融资中,银行并非只关注贷款企业自身财务状况,而是目标客户――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地位及其对供应链的掌控力和影响力――光环效应①。基于这种光环效应,同时综合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贸易历史、合作关系、地位及重要性等多种因素,银行制订一个全新的信贷审核标准,并凭此标准控制风险,进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的支持。
第二,以真实贸易为融资基础。供应链融资所提供的资金支持与每一笔贸易交易紧密相关,每次融资时,上下游企业均需提供发票、合同、提单等文件来确认贸易的真实性及融资的金额与期限。当今国际性大银行的产品系列日益完善,几乎涵盖了所有贸易环节及领域,比如国内/跨国供应链融资、供应商/经销商融资、发货前/发货后融资、银行间双保理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付款信用担保。
第三,通过支持核心客户成为核心银行。在今天的商业环境中,无论企业还是银行都不能再割裂地看待一个目标客户的流动资金需求,要联系整个供应链,才能发现关键点及商机。当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为目标客户主要的上下游合作企业提供服务,就牢牢地掌控了目标客户大部分资金流,成为其核心银行,进而成为整个供应链的核心银行。
二、银行供应链融资模式及主要产品
(一)供应链融资的主要模式
从处于供应链某一环节的核心企业角度看,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模式分为两类,即供应商融资和经销商融资。
供应商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核心企业通常为实力较强的大公司,拥有众多供应商,是银行的优质客户。核心企业采购量巨大,处于强势地位,往往用赊账贸易取代信用证,并不断拉长付款期限,给供应商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为改善供应商关系,帮助它获得流动资金用于生产及销售,核心企业与银行合作,向重要的供应商提供一定时限的发货前或发货后融资解决方案。
经销商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核心企业通常为大公司,众多的经销商是其主要销售渠道。为了提高销售效率,需要帮助这些经销商获得周转资金。
银行根据核心企业的推荐,向其最主要的几家经销商提供一定时限的经销商融资。银行选择的经销商一般与核心企业有多年合作历史,并从无付款拖欠及坏账记录,并且至少50% 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销售核心企业的产品。同时核心企业有意向在经销商出现还款问题时提供支持。
(二)主要融资产品及其特征
对于上述有银行参与的供应链融资,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存在融资的可能。本文仅讨论现行主要品种,即:仓单质押、保兑仓、买方信贷、授信贷款、国际/国内保理等。它们的产品特征分述如下。
1.仓单质押融资产品。仓单的直接作用是提取委托寄存物品的证明文件,间接作用则是寄托品的转让及以此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证书,等同“有价证券”。最简单的仓单质押融资是由借款人、银行和物流公司达成三方协议,借款人将质物寄存在物流公司的仓库,然后凭物流公司的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银行根据质物的价值等因素向其提供一定比例贷款。物流公司监管货物,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角色。
2.保兑仓融资产品。保兑仓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制造商、经销商、物流公司、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金额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在此次提货的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物流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物流公司反担保。物流公司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制造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保兑仓交货,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原本1000万元的交易可能500万元就能实现,缓解了交易双方现金压力,加速了资金周转。
3.买方信贷融资产品。对需要采购材料的借款企业,银行先开出承兑汇票。借款企业凭借银行承兑汇票向供应商采购货品,并交物流公司评估入库作为质物。银行在承兑汇票到期时兑现,将款项划入供应商账户。物流公司根据银行要求,在借款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以后释放质物。如果借款企业违约,则质物可由供应商或物流公司回购。
4.授信贷款融资产品。物流公司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银行直接授权其贷款额度。物流公司根据借款企业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期间,银行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的具体运作。物流公司在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还为借款企业的质物提供仓储保管和监控管理服务。
5.保理融资产品。 保理是银行作为保理商为贸易记账赊销或承兑交单提供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它集多种服务功能于一身,与传统信用证结算方式相比,对各方当事人有独到优势。对出口/供应商,保理为货款收取提供强有力保障,为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付款条件,有利于拓展市场。对进口/经销商,保理节省了申请开立信用证和支付保证金的手续和费用,提高了效率。对银行,可利用现有客户延伸中间业务,增加收入,吸引优质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因此,这一融资产品近年呈现迅猛发展态势,有望成为供应链融资的主流产品。
三、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的营销特点
特点一:要求专业交叉的复合型营销团队。
就银行而言,最紧缺的是物流专业人才。解决的办法有二:第一聘请物流专家,培训银行营销人员,参与产品设计;第二直接招收物流专业背景的员工,最佳对象是物流公司的业务骨干。通过一段时期知识与经验渗透和人员磨合,可望拥有一支懂金融又懂物流的复合型营销团队。
特点二:强调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协同运行。
供应链中至少有三类重要的流动: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料流,资金流以物料流和信息流为基础并改善它们的流动效率。银行在融资时应注重三者的协同效应,依托自身发达的网络系统,提供POS信用卡、网上银行等工具,实现结算电子化和网络化,为物流企业减少资金在途,降低成本。同时,改进仓储监管和票据控制环节,进而提高银行融资效率,降低信贷风险。
特点三:客户满意度具有群体性。
从供应链融资的模型可知,银行是以目标客户为核心,向其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延伸,一笔融资针对的客户不是单一的,而是相互关联的群体,所谓1+N个客户。同时,还要努力维护与物流企业良好的客户关系,建构以零时差为特征的实时资金划拨结算服务体系,帮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控制内部成本。通过相关客户群满意管理来保证资金与供货环节、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有机衔接。
特点四:创新是竞争发展的原动力。
观念与模式创新,即以对卖方融资为主转为以买方融资为主,由单一客户服务转为客户群落服务,由对单个融资对象的信用评估转为对上下游供应链的评估,由静态抵押转为动态质押,由单纯的资金流管理转为资金、信息、物流多因素协调管理。
产品与服务创新,除了单一产品具有与传统信贷产品的差异外,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设计由若干单一产品组合的服务方案,将更多地出现,并考验银行的产品开发和服务能力。推进管理系统对物流业务信息流的实时处理,协调发展物流配送和电子货币结算,建立以零时差为特征的实时资金划拨、结算服务体系,做到及时供给和支持供应链企业所用资金。
流程和手段创新,通过业务运作中心化,业务流程集成化,业务处理规范化、标准化,客户服务专业化、个性化的流程改造实现创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以信息网络化为特征的物流金融体系。
特点五:对特定风险的认识与防范。
质押风险,表现为质物市场价值下降、仓储监管处置不当、变现受阻等。因此,银行应要求出质人办理或者自行办理质押物保险将银行列为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前述风险时,银行可以有效地行使索赔权和受益权从而确保其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最大限度地保障贷款的安全回收。
合同风险,即由于法律规制还不健全,合同不规范或有遗漏,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配置,引发法律纠纷,进而阻碍债权实现。为此,银行应尽可能制订详尽和完善的合同,统一质押物的规格、质量、尺寸等,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操作风险,由于参与的主体多,相互之间因协调沟通不足,或流程设计本身存在问题导致本息回收困难。要建立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跟踪的流程监管制度,实施远程监控与现场监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混合监管方式,尤其要强调现场监管的作用,并形成规范化的动态监管跟踪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部编.中国动产担保物权与信贷市场发展[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北京银行稳步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精品银行的发展战略;而民生银行“野心勃勃”,努力使中小企业金融贷款2008年达到600亿,同时未来几年每年要保持40%的增长;交行北京分行在未来要不断扩大无形资产贷款数量和比例;华夏银行将打造“华夏家业”品牌纳入了战略发展纲要;浦发行针对小企业推出了令人眼花缭乱的信贷模式。
传统银行的贷款业务正面临新的挑战,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已逐渐由银行转向资本市场。在此背景下,众银行纷纷将目光投向了直接融资渠道尚不通畅的小企业。但小企业贷款风险高、还贷能力差,各银行如何在控制风险和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上取得平衡呢?
下面一些银行的经营模式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精品北京:系列化小企业特色金融服务
作为出身于城市信用社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与中小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天然联系。为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北京银行制定了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精品银行的发展战略。
北京银行一方面通过建设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组织管理架构体系,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不断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和客户。
2007年11月,北京银行正式推出公司品牌下属的“小巨人”中小企业特色金融产品,全面解决处于创业、成长、成熟期等各种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包含“创融通”、“及时予”、“信保贷”、“助业桥”4大系列,包含34种丰富的融资产品。其中最有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为:
“中国能效融资项目贷款”:北京银行是全国首家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共同推出中国能效融资项目的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北京银行15家分支机构承办中国能效融资项目贷款业务,对涉及水泥厂废气余热发电、工业余热利用、高温冷凝水回收、集中供热工程等20余个项目展开融资洽谈。目前审批通过3笔中国能效融资项目贷款,金额合计3700万元。
“文化创意企业贷款”: 2007年11月,北京银行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将对申请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的企业单位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而北京银行为每年将为文化创意企业贷款设立5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同时北京银行还将对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审批”,为文化创意企业构建一个全新、快速、高效、畅通的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北京银行共审批通过文化创意企业贷款7笔,7700万元。
“融信宝”信用贷款:北京银行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合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制定的申请信用贷款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的无担保、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截至目前,北京银行已受理审批了第一批园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20笔,占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项目总量的83.3%。其中,审批通过8笔,金额合计6200万元;已发放3笔,金额合计1500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北京银行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这四类人群,为他们提供个体工商户类和小企业类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其中,个体工商户类贷款最高可达5万元,小企业类最高可达50万元。该业务有三大特点:一是北京银行基本独家承办,目前在京129家营业网点均可办理。二是微利项目政府给予贴息,55个信用社区实行免担保。三是北京银行提供快捷高效审批,最快速度解决客户燃眉之急。截至2007年10月末,北京银行小额担保贷款累放3440万元、398笔,支持55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等四类人群实现了再创业。
胆大交行:用无形资产来贷款吧!
一年前,全国首例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京诞生――北京柯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凭借其发明专利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前后两次共获1150万元贷款!当小企业融资仍旧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更是各国商业银行尚未完全破解的难题之时,交行北京分行推出“展业通”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打破了这层坚冰,将小企业名下拥有的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变现的举措可谓大胆!
“展业通”的推出使许多山穷水复的企业体会到了那种绝处逢生般的扬眉吐气。历经一年的发展,截至2007年10月末,“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授信额度22015万元,授信企业28户,累计放款19325万元,已向26家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贷款余额19075万元。
知识产权贷款拉开了交行北京分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帷幕,一年后,在不断探索中,交行北京分行又适时推出了具有中关村特色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和文化创意产业中小企业版权保证贷款。
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是交行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具有优质信誉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的无抵质押、无担保贷款产品。这种贷款方式借助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瞪羚”计划的信用评级,强化企业贷款申请准入条件;在此基础上,引入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内外评级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信用方式的采用无疑大大扩宽了交行北京分行中小企业信贷产品的受众范围。目前,该行已经向北京瑞斯福科技有限公司发放首笔“展业通”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贷款额为600万元。
而不久前,北京天星际影视文化传播公司以《宝莲灯前传》的版权进行抵押,换来了交行北京分行提供的600万元贷款,再次引起了轰动!此次贷款意义深远,它意味着商标权、专利权、音像制品版权、网络游戏的版权等银行商业贷款被一点点打开。据悉,这是在已知的范围内,第一次通过版权进行抵押发放的贷款。该类贷款以3000万元为上限,主要是3年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方面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在风险控制方面,交行通过和担保公司联合,一定程度上抵御了相关的贷款风险。
中小企业贷款市场前景广阔,一些只有无形资产的企业已经得到了国内银行的关注。交行北京分行的几次大胆创新为小企业贷款开辟了新的通途:企业凭借无形资产质押获得融资,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在全国首家推出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金融产品,体现了金融的创新;其中有科技中介机构介入贷款流程,体现了中介机构的创新服务模式;而所有这些都表明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国家的创新战略一脉相承。最大化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处处实现创新,共同建立帮助中小企业从稚嫩走向成熟的系统性贷款模式,或许这才是“展业通”项目带给社会的最好效益。其实对交行来说,如果将来能带动所有的商业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处理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申请,那这项创新才是有意义的。
温情民生:“了解您、支持您、成就您”
正如民生银行提出的口号“了解您、支持您、成就您“一样,民生银行的服务显得温情脉脉,体贴入微。与其他银行相比,民生银行更关注与小企业的共同成长和长期合作,最终实现银企共赢。从它率先在国内商业银行中启动了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改革可见一斑。
2005年,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民生银行提出融资申请,民生为公司设计了由担保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共同提供担保的组合型融资担保方式,并向公司提供了500万元的授信支持。通过近三年的银企合作,公司与民生银行都获得了理想的收益。在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下,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运作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销售收入和利润近年来取得了突破性增长。同时,民生银行近三年的信贷支持,并在合作中不断挖掘公司资源,为公司推荐并提供了融资、结算、网银、支付密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加强了与公司全面的业务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不仅帮助公司积累了良好的信用资源,为公司在发展中拓展融资渠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在科技园区内的中小企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使自身获得了极为重要的社会效益。
中小企业金融不同于传统的大企业金融,大企业金融着重于严格控制企业的违约率,而中小企业金融则采用收益覆盖风险的经营模式,这要求银行有很强的“经营风险”的能力。目前,民生银行针对小企业融资的服务已经驶上快车道,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民生银行创建的“绿动力”产品品牌,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解决方案,受到众多小企业青睐:针对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腾飞期四个阶段分别设计了“启动力、成长力、稳固力、腾飞力”四大系列78个金融创新产品,涵盖企业结算、信贷、贸易融资等各个方面。此外,他们还特别注重实行信贷全过程的服务品质控管,构筑与客户的伙伴型成长关系。
体贴华夏:实现创业梦想的好帮手
在小企业贷款业务创新上,华夏银行显得有些默默无闻,业务扩展有些独辟蹊径,关键场合却往往一鸣惊人。
其实早在2004年,华夏银行就与京城知名市场――秀水市场合作推出个体工商户贷款,为秀水市场商户提供融资便利,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2006年,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又推出新业务――小型私营企业主贷款,丰富业务品种,为小企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平台。
2007年初,华夏银行将所有个人贷款业务打包整合,着力打造“华夏家业”品牌形象,该系列产品由居家系列和创业系列组成,满足客户居家生活、经营创业的金融需求。其中,创业系列产品是华夏银行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的个人融资类产品。这种贷款方式采取抵质押的担保方式,贷款用途为补充其所投资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信贷产品,该产品为中小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具有适用范围广、贷款方式灵活、贷款额度较大、贷款期限较长的突出优势。
在私营企业主贷款方面,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已经为多家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发放了贷款,且形式灵活,贷款期限最长达五年。对小业主来说,华夏家业的服务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担保方式灵活多样,可采用存单、国债质押、房产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大大方便了业主申请贷款。曾经有一家具有全国规模的民营装饰企业董事长急需一笔贷款,华夏银行准许业主采取房产抵押的担保方式,这种灵活的方式有效提高了企业主个人资产的使用效率,把个人的固定资产盘活,成为了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而且办理手续简便、审批速度快。在个体工商户贷款方面,为北京知名的秀水市场、3.3服装市场等大型商贸市场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批量的信贷支持,为秀水市场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总额达50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贷款授信,由市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贷款用于补充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流动资金。对国家重点扶持行业中的一些企业,他们还专门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审批,缩短审批时间,第一时间满足其融资需求。
考虑到众多小企业主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华夏专门启动了专家服务,这些金融专家可为客户提供小企业财务规划和企业主个人财务规划服务,不仅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而且还帮助个人综合打理资产,规划人生,如客户的贴身管家一样体贴入微。
灵活浦发:全面的个性化服务
来自上海的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在信贷业务的推出上,无不透露着南方人特有的灵活和精明。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方面,根据不同企业、不同情况推出了“信用贷款畅、动产融资速、‘浦发商学院’、企业按揭宝、票据融资流、账务安心理”等特色服务,因事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浦发针对小企业推出的服务方面体现得淋漓尽致。
对于一些具有优质信用资质的资金短缺企业,他们在经过对企业的信用考证后,会在最短的时间内为这类企业提供贷款授信,在此过程中,企业无需缴纳任何保证金,无需任何第三方公司担保,也无需抵押任何资产就能贷到充足资金。而对银行来说,这的确具有一定的风险。
动产质押业务的推出,也体现了浦发行在业务创新上的灵活:这种融资方式是浦发特有的以自由货物动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方式,它的出现使一部分无法提供资产抵押物和担保的企业开启了融资的大门。动产质押贷款一般提供期限在六个月之内,质押率最高可达70%,其特有的灵活方便既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占用量,又提高了企业原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凡在浦发开户的企业均可参加“浦发商学院”课程,此服务的推出使很多客户从此成为浦发的忠实客户。
针对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企业资质良好的成长型企业,浦发还推出了“企业按揭宝”服务,用于满足客户购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融资需求。5年的按揭期限和不低于30%的自筹比例极大方便了企业,既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又有效缓解企业还贷到期的压力。而对于有一定销售渠道积累、企业资质良好的成长型企业,他们推出了票据融资业务,企业以票据作为抵押向银行借贷。这种业务手续简便,企业的融资成本较低,大大降低财务费用,而且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可谓雪中送炭。
针对一场 “我们输不起的实践” ---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攻坚战,面临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的关键时刻,其能否实现预期目标人们拭目以待。其核心是是否真正建立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风险。本文试以上,提出对策与思路。
主题词
公司治理 金融风险 防范 思路
一、 公司治理与分权原则:与起源
西方国家几百年的权力制衡经验表明,“三权分离”的模式不仅在上适用,效果良好,而且在现代企业公司治理实践中也同样取得很好效果。他通过将一个单位整体的权力划分为若干部分,彼此监督权力、互相协作运用权力,使该政治体、企事业单位、公司法人建立管理、权责分明,良好的激励机制,从而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还可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系统风险以及减少腐败的发生,实现透明化的管理。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设计上要求公司“三会”的形式运作,俗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重大的决策机构,监事会(美国等称审计监督)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依据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监督,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正当权益。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又译为法人治理结构或公司管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结构。就狭义而言,公司治理主要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从广义上来说,公司治理还包括与利益者(如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和公众)之间的关系,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
1、公司治理的历史沿革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产生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现联系在一起的,其核心是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关系。在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特别是股东和经营者在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一个从管理层中心主义到股东会中心主义,再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变化过程。但是董事会的出现并没有解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问题。
2、公司治理的全球化浪潮 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的日益全球化,公司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英国首先掀起了这一浪潮。英国八十年代由于不少著名公司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委员会和有关公司治理的一些最佳准则,如Cadbury委员会及其发表的《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的报告,关于董事会薪酬的Greenbury报告,以及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Hampel报告。
除了OECD之外,其他国际机构也纷纷加入了推动公司治理运动的行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了《财务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及《货币金融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世界银行还与OECD合作,建立了全球公司治坛(Global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um)以推进家公司治理的改革。除此之外,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成立了新兴市场委员会(Emerging Marker Committee)并起草了《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行为》的报告。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9年推出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该原则包括五个部分:①公司治理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②应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所有股东应有机会得到赔偿;③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鼓励公司与他们开展积极的合作;④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公司有关的实质性事项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者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状况;⑤董事会应确保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对管理层的有效控制;董事会应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3、全球公司治理运动形成的原因 第一,公司治理和企业融资。现任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James D. Wolfenson):"对世界经济而言,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健全的国家治理一样重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融资、吸引国际国内资本所必需的。由于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本国企业可以到国外去融资,但是一国能否吸引长期的、有耐心的国际投资者,该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让投资者可以信赖和接受,即使该国的公司并不主要依赖外国资本,坚守良好的公司治理准则,也能够增强国内投资者对投资该公司的信心,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最终能够吸引更稳定的资金来源。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直接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和公司股票价格。
投资者意想如何--McKinsey Survey:McKinsey(麦肯锡公司)最近发表了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Investor Opinion Survey),其主题是股东怎样评价和衡量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价值。这项调查是McKinsey与世界银行及机构投资者协会合作进行的。参与此项问卷的有200家大型机构投资者,共管理3.25万亿美元的资产。该项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3/4的投资者认为在他们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的治理结构,特别是董事会的结构和绩效与该公司财务绩效和指标至少一样重要。
公司治理的价格怎样?:80%的投资者认为他对于治理结构好的企业,他们愿意出更高价钱,比如对英国的公司,同样的股票、盈利和财务状况,但治理结构好的公司,投资者愿意以高出18%的价格购买其股票。对于意大利公司来说,治理结构好的公司股票的溢价(Premium)是22%,而印度尼西亚的公司是27%。可见,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吸引投资者,从而增加企业的融资能力,促进经济增长。
第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一方面,机构投资者的壮大,推动了运动的兴起,由于机构投资者手中控制大量的资金,他们在公司治理中会对公司施加压力,要求管理层按股东的期望来管理公司,有影响力的机构投资者如英国国家退休金协会,美国加州公职人员退休基金协会(CalPERS)等。另一方面,亚洲危机的爆发,也唤醒了人们对亚洲公司治理的重新认识。金融危机的出现,体现了这些国家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如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以及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董事会以及控股股东缺乏诚信和问责机制。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及风险防范的措施辨析
第一、比较:公司治理模式 及我国的选择
1、英美模式:英美模式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较为分散,主要依靠外部力量对管理层实施控制。在这一模式下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用权分散的股东不能有效地监控管理层的行为,即所谓“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由此产生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是发展机构投资者,使分散的股权得以相对集中,二是依靠活跃、有效的公司控制权市场,通过收购兼并对管理层进行外部约束;三是依靠外部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四是依靠健全的监管体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如公司法、破产法、投资者保障法等法律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约束和监管;五是对管理层实行期权期股等激励制度,使经营者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2、德国模式: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两会制",即监事会和董事会。德国模式是"内部控制"型模式。两会中包括股东、银行及员工的代表,对管理层实行监控。其中,职工代表在两会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德国,最大的股东是公司,创业家族、银行等,所有权集中程度比较高。德国的银行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另外,公司相互持股比较普遍。银行对公司的控制方式是通过控制股票投票权和向董事会派驻代表,有些还是监事会主席,银行代表就占股东代表的22.5%。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另一特色就是强调职工参与,在监事会中,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的多少,职工代表可以占到1/3到1/2的职位。
3、日本模式: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会制",但是强调"内部控制"。董事会主要是由管理层构成。和德国的模式类似,对公司监控主要是通过交叉持股和主办银行制度来实现的。在日本,由于不允许控股集团的出现,企业间交叉持股是很普遍的,非金融性的公司拥有日本全部上市公司四分之一的股票,另外,原材料供应商和销售商也通过合同的形式对企业的管理层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日本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多数公司都有一家主要的银行--主办行作为股东和业务伙伴。
4、东亚模式:在大部分东亚国家(地区),公司股权集中在家族手中,公司治理模式因而也是家族控制型。控制性家族一般普遍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这一问题是这一地区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东亚地区除日本家族控制企业所占比重较少之外,在韩国,家族操控了企业总数的48.2%,是61.6%,马来西亚则是67.2%。在菲律宾和印尼,最大家族控制了上市公司总市值的1/6。各国最大的十个家族起码分别控制了本国市价总值的一半。形象地说,“东亚企业集团普遍地选择金字塔结构,一间家族控股公司位于金字塔的顶端,第二层是拥有贵重资产的公司,第三层包括了集团的上市公司……,金字塔的最低层是现金收入及利益高的上市公司,集团向公众发售这些公司的股票,并透过多种内部交易,把低层公司的收益传到金字塔上层的母公司,另一方面,集团又把一些利润较少、品质较差的资产从上层利用高价传到下层。”
4、转型经济中的公司治理:在转轨经济国家中,公司治理的最大问题是内部人控制,即在法律体系缺乏和执行力度微弱的情况下,经理层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实际的企业所有者,国有股权虚置。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也呈现出强烈的趋同趋势。英美型的外部治理模式日益为各国所仿效。在八十年代,由于德、日经济的强盛,人们普遍认为,和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模式相比,以企业集团、银行和控股公司为治理主体的内部模式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以及信息产业的崛起,内部控制模式的弊端日益显露。以市场为导向的外部治理模式逐渐成为各国的样板。英美模式以股东利益为基础,以盈利为导向,重视资本市场的作用,似乎更能够适应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二、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利于保护小股东利益,保持市场信心,能够防范金融经济风险,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其重要性毋庸置疑。
从方面教材分析,国际上安然公司和环球公司事件所敲响的警钟,使公司治理成为全球公司改革和监管的中心。也使国际社会对经济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的建立,提高了防范银行、证券等金融风险的任务的认识。
去年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国委员们在会上强调,国有银行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改善银行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尽量减少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政府和监管当局应该努力使商业银行有更多的责任和内在压力,主动去改善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这样才能实现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预定目标。从风险产生的内外因素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也应当从内外两个方面入手防御。
1、内部风险管理是关键。因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本,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当尽快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优秀的企业在推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通常都能扮演“火车头”的角色。
2、外部条件有反作用的功效。无论从我国入世的承诺分析, 还是从市场竞争分析,从国内外银行的经营绩效、盈利能力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强化公司治理结构都时不待我。我国近200家超大型国企和几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是共和国最核心的“家底儿”,它们的改制上市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说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是“一场输不起的实践”,当然不是危言耸听。因为没有退路,因为时不我待,所以才是形势逼迫下的“背水一战”。三、实证:良好的公司治理对风险防范的效用
尽管我国许多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典范—上市公司出现了银广夏、红光等不光彩的事件,给我国实行公司治理模式的效果产生怀疑,导致防范潜在风险的任务异常艰巨。但我国大量的上市公司不仅在良好公司治理下,实现了筹集资金的目的,通过实证分析得出,良好公司治理的公司各项指标都较好。
表1 前100佳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指数与公司绩效描述性统计
评价因素 变
量 100佳 全部样本
治理质量 治理指数 58.33% 48.54%
盈利能力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9.436% -1.966%
每股收益 0.296 0.124
成长性指标 主营收入增长率 30.99% 24.25%
股本扩张能力 每股公积金 1.6596 1.4538
每股净资产 3.2932 0.9478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 0.574 0.2937
财务安全性 财务预警 3.8328 2.4070
股东权益 每股市价 10.3937 9.1050
负债比率 35.61% 47.27%
从表1可以看出,经理层治理100佳上市公司平均治理指数为58.33%,较全部样本平均水平(48.54%)高9.69个百分点。100佳上市公司中最高治理指数为77.74%,最低为53.79%,相差23.95个百分点。观察前100佳上市公司的绩效会发现,在盈利能力、股本扩张能力、成长性、财务安全性、股东权益等方面,前100佳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都比全部样本的平均水平高,说明前100佳公司的绩效高于平均水平。具体而言,在盈利能力方面,公司治理前100佳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全部样本高11.40个百分点,每股收益高0.172元;在上市公司成长性方面,前100佳上市公司与全部样本相比,表现了更强的增长势头,其主营收入增长率比全部样本平均水平高6.74%;在股本扩张能力方面,前100佳上市公司的每股公积金、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现金流也均高于全部样本水平;从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和反映股东权益保护的指标同样可以看出相似的。由此可见,经理层治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公司的业绩,提高公司的价值。
通过分析和对上市公司经理层治理指数与绩效的实证,《》杂志社得出如下结论:
1.伴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改善,经理层治理也得到进一步完善,但我国经理层治理的总体水平较低,经理层治理指数平均值为48.54%,并且其次级指标的得分有较大的水平差异,表现为任免制度和执行保障的平均得分分别为63.07%和61.77%,而激励约束机制的平均得分只有33.02%,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经理层治理的激励约束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较大缺陷,为了激发我国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积极性,加强激励约束变得尤为重要,激励不足或者过度的内部人控制将会严重限制我国上市公司的健康。
2.在经理层治理100佳中,制造业公司所占的比重最高,并且超出全部样本中制造业公司所占的比例,说明在制造业中有相对更多的经理层治理良好的企业。从全部样本的行业得分状况来看,经理层治理评价指数平均得分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是房地产业、综合类和传播与文化产业。最差的三个行业是,金融、保险业、采掘业和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在经理层治理100佳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所占的比重最高。民营企业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在100佳中比例远高出其在全样本公司中的比重,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对经理层治理的重视。在全部样本公司中,从第一大股东性质来看,第一大股东为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的经理层治理总指数的平均得分位居前列。经理层治理得分较低的股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和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或其他政府部门。
4.经理层治理指数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正面。具体而言,经理层治理评价指数得分提高10%,公司的每股收益就会平均增加0.0278元,每股净资产平均增加0.1044元。高管层的行政度、薪酬水平、持股比重、薪酬动态激励等因素较其他因素对治理绩效的正面影响更加显著。这就为我们在提高经理层治理水平的实践中,确定各项制度建设的优先顺序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可见,公司治理与否、好坏都与公司的业绩有着很大的关系,而我国金融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还列倒数最后的位置,相对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差甚远,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又是一国金融风险的集中地,因此建立健全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任重道远。
四、我国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的思路,以期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
1、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正当火热,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当务之急,实现股权的分散化、引进国际成功企业管理模式及理念,能够真正实现公司治理的“灵魂”,而不是一张公司治理的“皮”或“影子”。我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银行虽然形式上建立了三权分离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机构,但是近几年的改革却迟迟不到位,国务院原计划让其改革后早日上市,但是上市安排已经落在中行、建行后面,可见其只是建立形式的分离,而实质上并未监督落实,落脚在关键的一点就是主体缺位,所有权主体空缺,代位或授权行使权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并未从骨子里去实现企业效益收益的最大化,都是“艄公”角色。我们期盼在汇丰银行入股交通银行后,能够真正实现公司治理结构得完善,能够迅速健全内控机制、提高国际金融竞争能力。
2、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是否应该领薪酬?有怎么样?没有怎么样?是否真正“独立”?其责权利如何确定?证监会所作的重大努力之一就是设立独立董事,即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防止内部人控制。根据证监会的要求,自2003年6月起,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该在审计、补偿以及管理层任命过程中占有一席。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独立董事的机构还不多,并且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的一级法人管理,其分支机构如何有效设立利用独立董事也需要探索。我国商业银行的独立董事应该独立于公司、经理层和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应当就其独立性发表公开声明。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独立董事兼职不能超过5家,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上市公司应向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3、强化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企业法人实现年薪制,有些高达几十万、上百万,实行绩效考核与风险挂钩。金融市场一体化、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也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亚洲公司治理的薄弱;OECD公司治理原则;危机后亚洲国家(地区)包括香港、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都制定了公司治理准则,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准,从而才能有效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保持国家经济稳健发展。
4、强化风险管理 ,转变管理理念。我国银监会自成立初期,就确立了“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的监管理念。从《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商业银行内控指引》的颁布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推出,使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通过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达到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强化董事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从而实现防范经济金融风险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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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会计咨询概述
(一)管理会计咨询是对客户财务、会计、税务等的咨询服务管理会计咨询的业务范围有“中式”、“西式”两说。“中式”基于我国对管理会计学科的流行理解,即预测决策会计、规划控制会计、评价责任会计的战略、预测、决策、预算、控制、考核、评价等;“西式”基于CIMA和AICPA对CGMA咨询业务做出的界定,即成本改造与管理、外部报告、财务战略、内部控制、投资评估、管理与预算控制、定价折扣与产品决策、项目管理、守法与合规、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战略性税收管理、司库与现金管理、内部审计。“西式”与“中式”相比较,外部报告、资源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几项在“中式”中不明确,其他多数内容相同,另有一部分虽然在文字表述上有差异,但实质性的差异不多。值得一提的,中西二者的诠释皆缺少对账务税务、顾问,和企业的注册、变更、注销及破产清算等会计咨询服务的明确表述,与中国实际不符。为了更好彰显管理会计咨询的元素,本文整合提出管理会计咨询的业务,主要有: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成本管理,投资融资,并购重组,财会尽职调查,内控体系的设计及评价,账务税务及顾问,企业的注册、变更、注销及破产清算等。在我国,承做会计管理咨询业务的机构比较多,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内设的咨询、审计等相关部门,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联关系的财务顾问咨询公司,这两类称为会计师事务所系列内的会计管理咨询机构。除此之外,还包括一部分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关联关系的会计服务公司、财务顾问咨询公司。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审计收入(主要是咨询业务)占总收入的比重长期徘徊在10%左右;2014年,据初步统计,这一指标或超25%。部分事务所非审计收入可超40%。管理会计咨询对于帮助客户改善财会及经营的管理,支撑本单位的业务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验资、税审、涉外企业审计、以及资本市场行政审批减少,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存量业务和市场的情况下,会计管理咨询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重要地位更加突显。
(二)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管理会计咨询的发展1.财政部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为管理会计咨询的推进奠定了基础财政部先后出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大大推动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内控建设。自2014年以来,管理会计咨询进入新时期:2014年3月,财政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会计专家,择优聘任了68名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1月,了《关于全进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4+1”体系,规定了新时期管理会计体系的总目标。2015年3月,由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组织了大规模的管理会计征文活动。2.中注协作为推动管理会计咨询的职业组织,奋力开拓行业服务一是调整CPC考试教材和后续培训。管理会计咨询顾问的素质包括管理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方法两个部分。通过对CPA考试教材的不断调整,第一部分基本上已含在CPA考试的教材中了。至于第二部分,也陆续在CPC考试教材的修改和后续教育中有了一定的体现。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跟踪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和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新需求,中注协做了大量的研究分析,分别在2010年、2012年、2014年编制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列示了已经开展的咨询业务,也包括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开发的咨询业务。在2014年的指导目录中,列示的咨询服务业务项目有149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创业业务有17项,相关的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等也一并加以说明。这些为会计师事务所理解行业功能、拓展会计师事务所和客户的视野,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于2015年启动了“管理会计咨询方向”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后备)才的选拔和培训,通过境内境外的集中培训、跟踪培养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培养人才。
(三)管理会计咨询与经营管理咨询、IT管理咨询既有分工又有协同除管理会计咨询外,管理咨询还包括经营管理咨询、IT管理咨询。三大咨询模块的业务流程(客户接洽确定项目、调查诊断分析、提出并宣导改善方案、指导实施)基本相同,项目目标(改善客户管理提高效益)完全一致。因其自身专业性和复杂性,三大咨询模块有如下特点:1.既有分工又有交互从分工看,经营管理咨询是对客户产、供、销、人、物五要素的管理咨询及相关的服务,主要业务有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的管理咨询、供应链、价值链、营销咨询、生产的质量管理及精益管理等;IT管理咨询是对客户互联网技术的管理咨询及相关的服务,主要业务有IT信息化、信息技术合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风险管理、IT服务管理和运维、建立和运用微咨询网、信息系统的评价审计等;而管理会计咨询是对客户财务、会计、税务等的咨询服务。三者的交互存在于少数咨询机构。譬如:AMT咨询提供战略梳理、机制优化、管理体系构建和IT支撑到业务突破等服务,属于“经营管理咨询+IT管理咨询”;用友、金蝶公司咨询部提供管理软件和企业云服务提供商,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及软件和商业分析、内审、小微企业管理软件提供商服务,属于“IT管理咨询+软件生产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财税顾问、投资融资、并购重组、内控设计及风险管理、精算及流程再造、客户关系等服务,属于“管理会计咨询+经营管理咨询”。2.既有各自的业务切入点又相互支撑、相互适应三大模块各自的业务切入点分别为:经营管理咨询主要是围绕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行管理流程、秩序的建立和再造;IT管理咨询主要是围绕信息化的设计配置、管理制度、机制的固化,及其维护和评价;管理会计咨询主要是围绕管理的合规、经济、风险控制。三者相互支撑相互适应表现为:经营管理类咨询业务的实施要考虑到客户财会规程的制约,要考虑到适应和利用IT系统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的联接;管理会计咨询业务的实施要考虑到客户资源的置配优化的制约,要考虑到适应和利用IT系统“四流”的高效、安全地联接;IT管理类咨询业务的实施要考虑到适应客户财会、资源的实际,这就要求咨询提交的项目成果考虑排除其中的冲突和矛盾。
二、会计师事务承做管理会计咨询的优势分析
(一)会计师事务承做管理会计咨询的优势1.适应的范围比较广管理会计咨询,几乎是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一项业务。据了解,排名靠前的大中所,基于市场和实力,有不少不满足常规的管理会计咨询,还努力承做一些经营管理咨询甚至IT管理咨询。而其他经营管理、IT管理咨询公司,能够承做两个及以上模块业务的复合式咨询公司比较少。从业务专业层次看,三大咨询模块都承做高中层次的业务。与大量经营管理咨询或IT管理咨询公司不同,有不少会计管理咨询机构还承做了包括账务税务、企业的注册变更注销等专业层次不高但能应对客户需求的服务事项,这在业务外包、微小企业大发展的当下,对事务所争取较多客户群及市场需求的有利因素。2.部分项目有“依托”、“皇粮”其一,在市场营销上,会计师事务所的非咨询部门在执业中利用审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方式,对客户的财务、业务流程以及其中的问题或缺陷较为熟悉,事务所结合自身长处与客户需要,可以挖掘出咨询项目需求,主动向客户营销。而其他机构、IT管理咨询公司没有类似的“依托”,他们更多地是被动应对客户需求,利用自身优势竞争承揽项目。其二,在会计管理咨询机构,有部分业务是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如上市公司的内控建设、金融公司的信息系统审计评价)劝说客户外聘用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实施,这一类业务的承揽带有“皇粮”味道,而其他类型的咨询公司少有此种承揽优势。3.一般性项目人员供应相对充足通常,会计师事务所咨询部门与非咨询部门的用工,是互为“蓄水池”。咨询部门(非咨询部门)项目的团队配置,可以从非咨询部门(咨询部门)的闲置人员调剂,满足一般性项目人员需求的呑吐。而其他类型的咨询公司,不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的“蓄水池”条件,从而在项目淡季人手富裕,在项目旺季人手紧张,容易造成用工的浪费和劳动大超负荷,引起人员的流动。各咨询模块的咨询公司,在上述3方面的优势比较见表1。
(二)何以优势明显却业绩平平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企业(也包括政府的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管理会计咨询的市场空间广阔,管理会计咨询也有自身优势,因此,管理会计咨询的快速发展应是意中之事,但实际上,管理会计咨询的发展与我们的预期相差还比较大。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内所管理会计咨询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与国际四大所相比差距较大:国际四大的非审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30%,上升到2012年的55%,而我国CPA行业同一指标长期徘徊在30%以下。所以,在全球范围内的管理咨询机构的排位,我们只可以看到国际四大所而看不到国内所的身影。在国内管理咨询机构(包括三大模块)的排位,较少有国内会计管理咨询机构。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条:1.优势是相对的,不宜过度解读关于项目承揽的“依托”。第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能够相对方便地了解企业,挖掘需求而承揽项目,但对于较大项目而言,通常要走招投标的程序。由于评标的复杂性,可能虽有机会投标但不一定能中标,客户只是给一个投标机会罢了。第二,事务所在执业中所接触的主要是财审部门,而诸如绩效管理、并购重组、内控设计、市场尽职调查等咨询项目的需求,可能不是(或者不是来完全是)来自财审部门,而是来自相关业务部门或综合部门,甚至经理层、董事会。第三,国家规定做咨询(审计)的单位不能同时做审计(咨询),也对咨询依托事务所其他部门承揽产生一定限制。关于项目承揽的“皇粮”。首先这些“皇粮”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是按需分配,而是按竞争分配。针对每一个会计管理咨询机构,能否吃上“皇粮”,还要看其竞争实力如何。其次,这些“皇粮”的供应是有限的。拿内控设计来说,很多单位因自身基础较好或简单借用其他行业的内控成果敷衍等原因,并没有聘用专业服务机构帮助建立内控体系。事实上,近年来提出内控建设咨询需求的,主要是内控管理相对复杂、难以借用其他行业成果的房地产、IT、通信、电力等行业,而且客户对专业服务机构的要求逐年提高、价格逐年降低。关于项目人员供应相对充足的优势。通常,管理会计咨询机构承做项目而自身没有相应员工储备时,会从相关部门单位内部拆借人手,但在实际运用中,因利益分配的协调、骨干和一般人手的余缺不对等问题,实际效果不好。更何况主要是解决一般项目人员,而不是调配项目骨干人员。然而,承做咨询项目的关键是经理、骨干。2.管理不力,优势难以转化为生产力具体说有以下几方面:(1)组织建设没有跟上一个优秀的咨询顾问,首先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其次要求有熟练的咨询技能,从而才能具有眼光敏锐、沟通及知识传递能力良好、解决问题的智慧和方法自如的专业执业能力,这就对咨询队伍建设提出了的独特的要求。但是,我们一些事务所在招聘环节,忽视应聘人员的知识面、实践经历以及对对咨询素质的测试,而过度重视考试CPA的成绩等审计人员需要的条件,使管理会计咨询首先输在了起跑线。员工入职后,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入职员工缺少有计划的培训提升,个人内功得不到应有的历炼。或者说在任用上缺少能够留人、用人的政策其结果是不仅招不了好的员工,也培养不出或留不住好的员工。这时,我们看到的是队伍建设、市场占有、项目报价、咨询发展的不良循环;看到的是咨询顾问频频流动,管理会计咨询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一来二去,形成无明确的咨询部门、无专门的咨询队伍、无像样的咨询业务的“三无所”,也就不足为怪了。(2)市场营销不力从理论上讲,事务所的咨询部门与非咨询部门互为对方挖掘或介绍项目(线索)形成一种联动机制,是一个制胜的招数,但在实际上,囿于制度操作(项目推荐人的认定、奖励政策力度小或不明确等)的变形,真正运作起来产生上佳效果的并不多,“联动”的效果没有较好体现出来。
三、发展和提升管理会计咨询的建议
(一)会计管理咨询机构要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咨询,互相依托互相促进,在项目开发、人员安排、项目实施联系紧密,但是,审计和咨询各有各的规律性,在管理上不能一律等同。1.用心招人是否有人或者说是否拥有有胜任能力的咨询顾问,是决定性因素。可以讲,有人才就有项目,就有收入;没有人才就没有项目,就没有收入。这就要求我们将咨询队伍的培养作为5年大计、10年大计。在招聘中,要转变观念、规范程序、把握超标准、耐心细致地将潜质员工招进来。2.精心育人对于有前途的管理咨询顾问,要舍得投入一定的时间、成本,注意培养其学习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表现表达技巧及执业形象。培养的内容,除了熟练掌握管理会计专业知识,还要熟练掌握思维方法、分析工具、分析模型等咨询技能。3.合理任用,做好审计、咨询的有效联动对于管理会计咨询负责人,不能唯CPA资质,能安排确有管理会计咨询能力的CPA最好。如没有管理会计咨询能力的CPA,却有管理会计咨询能力的非CPA,也可以承担管理咨询负责人。要通过制度来保障项目人员的调剂,将合适人员尽可能安排到合适的项目上。要正确把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计、咨询在项目实施中的规律性,合理分配项目人员。要制定并实施切实有效的联动管理制度,对项目推荐人的认定等做出有操作性的规定,明确奖励政策并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