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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 企业会计 预算会计 区别
一、我国会计中的两大分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体系及其分支也在这一过程中随之形成,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人们管理日常的财务活动。会计按照具体的适用范围和核算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会计,另一类是非企业会计,即预算会计。企业会计主要适用的范围包括:农、工、商、交和金融等企业单位,并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的企业内部经营资金的活动情况。预算会计其具体适用范围包括:政府的财政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用以监督和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福利领域、分配领域、精神生产领域等的政府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情况。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提供物质产品,属于非物质生产部门,位于上层建筑领域,其主要是从事各种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的业务活动,在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物质生产及经营方面的职能。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时,一般都是由单位或个人进行出资,并且投入的这部分资金是不要求回报的,就算个别单位或个人终止时,资金基本上也不会收回,他们在业务活动中大部分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的,虽然也有收费的,但却并不是足额补偿,其中的大部分资金通常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提供的。所以说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所有的会计工作也都是围绕着社会效益展开的,如计量、记录、报告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基于上述对我国会计两大分支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具有预算会计非营利性质这一共同性,这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的区别,加之部分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生产性、营利性,所以,只有在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会计总体特征的基础上,才能让我们正确认识其与企业会计的之间区别。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区别
我国预算会计可以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会计的分支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事业单位可以在进行专业业务活动和辅助活动之外,允许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以,在大部分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会计中均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对于具有一定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非营利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营利性收支则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会计要素构成的区别
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运行方式、运行结果上存在本质区别,所以两者在会计要素的构成上也存在差异。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主要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五大类,而企业会计要素则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类。由于两者的资产和负债在本质上基本趋同,所以,下面仅对其他要素的区别进行分析。
1.净资产与所有者权益。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预算会计所特有的、产权单一的政府与非盈利组织拥有的资产净值。与事业单位净资产所相对应的企业会计要素是所有者权益,它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所享有的权益。
2.收入、支出(费用)。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法从国家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而企业的收入是指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资本投入无关的资金流入,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而产生的。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和基本建设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消耗,其目的是为了耗费。而企业的费用是指企业为了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流出,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收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3.利润。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利润是企业特有的会计要素,是根据企业自身具有
营利性质而设置的要素,而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组织,所有没有这一会计要素。
(三)会计等式的区别
企业的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该等式属于净态等式,其主要反映的是企业资产的归属、会计要素之间的数量等关系,同时也表明了企业与所有者都是各自独立存在的,该式为企业会计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事业单位的会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该式则属于动态等式,主要反映了单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净资产的增值和收支结余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来自于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下拨的款项,所以需对各项资金的耗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柳生,因此,必须采用动态的等式,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也是以该等式作为主要依据。
(四)会计核算方法与内容的区别
首先,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和会计核算方法上存在诸多差别,两者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科目设置更为细化和全面,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较为简单、数量也相对较少;其次,两者在某些相同的会计业务核算事项上,其核算方法不同,如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就存在较大区别;再次,在会计核算内容上,事业单位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存在营利性业务,必须实行成本核算的,也只是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结论:
总而言之,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之间存在诸多差异,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企业会计得到了逐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也势在必行。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差异会逐步缩小,但是可能完全达成一致,两者的本质差异性是无法消除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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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淑霞.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1(6).
关键词:税收会计;税收资金;成本效益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识别码:a
1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
税收会计是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核算和监督税收资金运动的一门专业会计。按照我国现行对会计体系的分类方法,把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类。一般认为,税收会计是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是主流派的观点;还有一种非主流的观点,认为税收会计并非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是并列的关系。对于这一问题,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和准则中没有明确说明,甚至在1997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中出台的一系列预算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税收会计,给人的感觉似乎税收会计不属于预算会计。因此,从上个世纪后期开始,税收会计总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之外,而进行着一次次小动作的改革,直到今天也没有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而与税收计划、税收统计捆绑在一起,使税收会计在会计体系中的地位始终不明确。那么,税收会计在整个会计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呢?对于前述提到的将税收会计与预算会计并列的提法,笔者认为是行不通的。我国的会计体系,通常是按照是否以取得利润为根本目的,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类,而税收会计肯定不是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它不属于企业会计,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这种分类方法,不是企业会计就一定是预算会计。如果将其独立出来作为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并列的第三大类会计,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很难找到充足的依据。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其惟一的理由就是认为税收会计有独立的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是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一门专业会计。对此,笔者认为这不能成立。理由是:
1.1我们承认税收会计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并不能因为其有相对的独立性就能将其在会计体系中单列一个体系,它完全可以是会计体系某一大类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会计。因此,具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并不能成为将税收会计独立于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的理由。况且这种所谓的独立性,实际上也是相对的。
1.2我们将会计分为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体系,在每一个体系(类)中,又包含若干门专业会计,如企业会计体系中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国库会计、税收会计等。如果将税收会计独立出来与企业会计体系和预算会计体系并列成为第三个会计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除了税收会计本身外还有什么呢?这无法形成一个体系。当然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从会计属性上看,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的会计,从大的类别看,它应属于非盈利会计系列中的一员。
2税收会计与税务部门(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关系
2.1会计主体不同。税收会计的会计主体是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业务的税务机关。不直接负责税款征收和入库的税务机关,如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地(市)税务局等虽然也是税务机关,但不是税收会计主体。而税务部门预算会计主体则是指税务系统的各级行政机关单位,凡是由预算拨款,并独立核算的,包括国家、省、地(市)等各级税务机关在内的税务行政部门。
2.2会计核算对象不同。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一级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从税金的应征到入库、提退的全过程。而税务部门发生的税收资金以外的资金运动则不是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而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因此,在税务部门发生的各项资金的收支活动中,必须严格区分哪些是税收资金,哪些是非税收资金,在此基础上分别用不同的会计来核算。由于两者会计对象(内容)的不同,导致其会计要素也各不相同。税收会计的会计要素只分为税收资金来源和税收资金占用两大类;而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
2.3会计确认基础不同。税收会计适应其核算需要,分别在税收资金运动的不同阶段采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分段联合制为会计确认基础。而行政单位会计,目前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
2.4会计核算所依据的制度基础不同。在具体处理业务时,税收会计要以《税收会计制度》作为其规范性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要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其他制度为依据。
3税收会计主体及其核算单位问题
3.1上解单位。是指直接负责税款的征收、上解业务而不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的过程。
3.2混合业务单位。是指与乡(镇)金库的设置相对应,对乡(镇)固定收入和县乡(镇)级共享税款收入除负责征收以外,还负责与乡(镇)金库办理其入库、退库业务,对县级固定收入税款和县级以上税款收入只负责征收、上解业务,不负责入库、退库业务的基层税务机关。其税收会计要核算税收资金从实现到上解过程及部分税款的入库和提退过程。按照前面对税收会计主体含义的界定,这四种单位都进行税收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因此都应是会计主体。但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税收会计的主体,是指直接负责与金库核对入库税款和从金库办理税款退库业务的税务机关,即上述四种单位中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才是税收会计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四种单位均是税收会计主体,只是按其反映税收资金运动过程的完整性分为完全独立的会计主体和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独立的会计主体指核算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即从申报到入库全过程)的税务机关,上述的入库单位和双重业务单位即属于此类;相对独立的会计主体是指核算某阶段的税收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申报到上解过程)的税务机关。
4税收会计亟待改革的问题——税收成本效益问题
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因此税收收入的征收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税收收入的多少,既取决于税法,又受经济形势的制约。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税法,既不能少征,也不能多征。由此而形成了一种观念,即税收会计就是要如实核算、反映税款的的征收、上解、提退、减免和入库,而无需核算税收成本、费用和盈亏,并把这视为税收会计区别于其他会计的特殊性之一。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多年来虽然税收会计进行多次改革,但均未触及税收成本的核算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还依靠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税收征管方式肯定是行不通的。对于多种经济形式,必须采用多种税收征收方式方法,这必然会导致税收征收成本的加大。因此,要不要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是不言而喻的。按现行的税收会计体制和制度是无法实现核算税收征收成本、考核效益这一目标的。因为现行的税收会计和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是分离的,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活动所需的经费来源和各项支出均由税务部门的预算会计来核算。而税务部门的业务活动是税款的征收和入库,其成果最终体现为征收多少税金、入库多少税金,这部分内容是由税收会计来核算的。税务部门预算会计和税收会计两者一个核算业务活动支出、耗费,一个核算业务活动的成果,各算各的账,两者互不干涉,客观上就造成了不计税收征收成本,无法考核税收的所得与耗费,提高税收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参考文献
1.会计概念的比较
1.1西方非盈利组织会计一般是指适用于不以盈利为目的,业务以非营业性质为特征并居于主导地位的各种组织的会计体系。其主要特点是(1)资金供给人不期望收回其资金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回报且其业务的运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2)非营利组织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回及所有者在该组织清算时可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权利。
1.2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是指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是(1)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从总体上讲,不以盈利为目的重视社会效益(2)不计算盈亏,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或完全的成本核算(3)外界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无偿的,不求回报,也不存在业主权益问题。
1.3从特点上看,非盈利组织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基本相同。但对两概念的表述却存在很大差异:非盈利组织会计的概念比较模糊,未能确指其内涵;而事业单位会计的概念能直观地体现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联系,简捷明了,界限清楚,概念与内涵一致,名副其实。
2.会计要素的比较
2.1会计要素是对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内容所做的科学的、基本的分类。西方非盈利组织会计中所采用的一般是资产-负债=基金或净资产和收入-支出=溢余或损失这样的会计等式,其中就包容了资产、负债、基金或净资产、收入、费用或支出、溢余或损失等会计要素,含义丰富。
2.2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是以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项为会计要素,并由此确定了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会计等式。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我国诸多事业单位来说,会计核算作为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产生出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经济改革不断深化,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出现了很多突出问题。因此,事业单位必须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会计工作新机制。
随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相比旧的会计制度,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会计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都有较大调整。因此,事业单位财会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新制度的学习,充分发挥新制度在促进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及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比较
国家财政部等部门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在2012年修订并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并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与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延续原准则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对很多条款进行了修改并进一步完善,在会计分类、会计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等方面都有明显突破。
(一)会计主体发生明显变化
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明确会计的主体,把事业单位的会计及其行为看作是预算资金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并不重视对自身经济情况进行管理。而随着新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更加明确,事业单位更加重视自身经济活动,这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内容也出现明显变化,不仅要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各项工作,而且要更加重视对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以及资金流向等进行研究。根据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要科学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并且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积极开展经济核算,注重对事业单位资金进行筹集使用等。
(二)预算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更加明确
在过去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对预算资金的核算要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应该说,这种核算方式不够科学,也不利于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顺利发展。因为,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较多,过去的核算方式极易造成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以及资金使用效果难以确定。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以核定收支、超支不补、定额或定项补助、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方式取代原来的全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差额预算管理的预算管理方式,这种预算资金核算方式的改变,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更加统一,而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及特点划分补助数额,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的发展能力。
(三)会计要素出现重大改变
按照过去的事业单位财会预算体制,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金来源、资金运用以及资金结存等。而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体制下,会计要素分为资产、收入、支出、负债以及净资产等五类。其中,事业单位的资产主要指的是事业单位现有各类财产以及可动用的经济资源,事业单位借入的或者应上缴的部分就是事业单位的负债,而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主要包括国家或其他出资者对事业单位的产权净值。同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就是其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耗费累计是事业单位的支出。这些规定就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同时也显示出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吸收国外先进会计制度优点的基础上正在逐步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提高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
(四)会计报表体系更加全面准确
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会计工作主要通过会计报表体现出来,并传递相关财务信息。在过去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资金活动情况表与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构成会计报表的主体。而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增加了资产负债表、会计报表辅助等内容,这就极大地改革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体系,使不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通用性与可比性更加突出,有助于使用者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与收支等情况,对事业单位加强财务指标的计算、考核以及分析等工作具有重要价值。
二、做好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的主要措施
根据要求,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度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因此,在新会计制度逐步施行后,事业单位必须要认真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一)认真做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结构等方面出现了重大变化,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就新旧制度之间的这些变化及相关细则等组织做好专题培训工作,引导相关财会人员熟悉并掌握国家政策法规,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使财务工作能够准确判断相关会计事项,提高他们的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事业单位应当与财政部门监理定期交流机制,及时就新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具体问题保持沟通,认真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
(二)要进一步明确对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处理方式
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在适用新会计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单独建账,进行单独核算。但是,按照政府现行财政预算体制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款项已不能直接转入事业单位的基建账户,只能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给施工单位极易材料供应商等。在这种情况下,对事业单位的基建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就无法实施。因此,国家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处理方式,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开展办公以及科研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实际上事业单位以前很少进行提过折旧,这样就造成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的背离。从2013年1月起,事业单位要统一开始提取折旧,并且做好事业单位的资产清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将相关基建数据纳入到“在建工程”中等其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监督机制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首先,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监督控制方案,把监督控制意识贯穿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全过程。尤其是要重视对预算会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手段的作用,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加强控制与管理,有效规避事业单位中的财务风险。最后,加强相应的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促进事业单位的顺利开展。
(五)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
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逐步实施,事业单位原来的权责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预算会计核算的要求。因此,应当重视在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工作中引进权责发生制度。应当在借鉴国内外权责发生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使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权责任务,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基本财务状况,从而为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提供可靠保障。随着事业单位财会核算范围的逐步拓展,必定会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健康发展。
三、结语
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会计记账方法以及会计报表体系等都出现了巨大变化,这是对我国原来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与创新,适应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新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变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推动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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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窦淑娟.新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研究[J].企业研究,2011(14).
摘要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财政部于1997年5月和7月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将财政部原制定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与这次新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作一比较,可以归纳出事业单位会计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
一、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
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
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
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
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
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二、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三、会计主体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四、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会计要素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六、记账方法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七、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八、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
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九、会计报表体系有所改变
《原制度》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支出明细表、拨入经费增减情况表、预算外收支明细表、差额单位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产品收益表等。这些报表主要为财政服务,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区分预算内外资金。《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改变,突出了基本会计报表的地位,同时也简化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对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新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11.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财会工作;影响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促进国家预算收支任务的完成,保护事业单位财产安全,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1997年10月22日,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财务规则的执行从原则上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同时对会计工作也提出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于1997年5月份和7月份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分类、会计要素、核算方式、记账基础、会计报表等方面都有质的突破。它不仅吸取了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而且还借鉴了国际公共会计的习惯做法。因此,这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与以往相比,可以说是一次会计管理模式的变革,对于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也有重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会计主体、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会计要素、会计等式和记账方法以及会计报表体系的改变方面。
一、会计主体的改变
在原会计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新会计制度则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身份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
因此,这就要求事业单位财会工作不能像原会计制度下那样,仅仅是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和简单的比较分析,而应更加注重资金的“效益性”、“灵活性”和“流向性”。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应当是依法筹集和运用资金,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包括: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等,其内容要全面涉及到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和负债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预算资金核算方式和管理方法的改变
在原会计制度下,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这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一种有效办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组织业务收入,增强了单位自我发展的能力。由此,预算外收入大幅度上升,并直接影响到了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当前,在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同一种业务支出有多种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再采用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的办法就显得不相适应了,会带来很多问题。这是因为,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各自平衡,就好像是一个单位有两套账,各自分别记账、算账和报账,不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和合理调度,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果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因此,在实际业务运营中,事业单位需要的是充分利用各项资金在取得和使用方面的时间差,以调剂余缺,统筹兼顾。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正是从这点出发,在核算内容上取消了预算的内外分设账户、分别核算并专户储存等方面的规定,成为核算内容统一的会计主体单位。新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取消了原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三种预算管理方式。“核定收支”,就是事业单位要将全部收入与各项支出统一编制预算,报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各单位的预算内外拨款和预算外收入,统一纳入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定额或定项补助”,是对非财政补助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事业单位实行的办法。其中“定额补助”,是根据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按相应的标准确定一个总的补助数额,“定项补助”则是对某些支出项目进行的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是事业单位预算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后,预算由事业单位自求平衡。这种新的预算管理形式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对其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事业单位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合理组织业务收入,以增强单位自身发展的能力;同时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预算内、外资金,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将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三、会计要素的改变
在过去的预算会计体系下,没有明确提出会计要素问题,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类,故可理解为三个会计要素。资金来源类科目反映的是资金收入的来源情况,资金运用类科目反映的是资金付出的情况,而资金结存类科目反映的则是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结存情况。这种分类是由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决定的,同时也不甚科学、合理。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资产表示事业单位现有的各类财产和可动用的经济资源,负债表示事业单位从银行、财政部门或其他单位借入的各类款项和应向财政部门等单位上缴的款项,净资产表示国家或其他出资者对事业单位的产权净值,收入表示事业单位累计从各方取得的各种财产物资,支出表示事业单位为进行业务活动的累计耗费。进行这样的变动,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改革后的会计要素比原有的三个要素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内容,有利于事业单位改善管理状况,同时易于与企业会计和国际会计接轨,解决原有体系不能处理,但已成为客观实际事务的问题,促使事业单位提高核算水平,积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洋为中用,更主动地将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做好。
四、会计等式和记账方法的改变
会计的基础理论为:有什么样的会计要素,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等式,就会有与其相适应的记账方法。国际会计经验和我国的实践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会计要素是基础环节,它表示着会计要反映内容的基本方向,即会计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也就会有什么样的会计要素;会计等式是复式记账方法据不同会计要素而做出的积极反应,即复式记账方法下一定要求有一个平衡等式将各会计要素联系起来,但各会计要素怎样组成等式,则要依要素的划分状况而定;记账方法与会计要素的划分有关,有的方法虽可适应于几种要素划分方式,却有着不同的使用效果。在事业单位原有会计体系中,事业单位使用的会计等式为:
资金占用=资金来源
或者,
资金来源总额-资金运用总额=资金结存总额
与此等式相适应的记账方法极不统一,有资金收付记账法、增减记账法,还有借贷记账法。采用最多的是资金收付记账法。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该等式和记账法符合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分配方式不太复杂的供给型会计核算的要求,通俗易懂,直观明了。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们己无法满足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核算,更不能反映事业单位业已存在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之间的关系。因此,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会计等式变为:
资产=负债+净资产
或者,
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与此相应的记账方法改为借贷记账法。采用新的会计等式和借贷记账法,可适应现代会计的发展要求,使事业单位摒弃其他类型的记账方法,求得在整个事业单位范围内会计基本处理方式的一致性,使事业单位会计在全国范围内、在各行业之间具有更大的可比性,同时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融各业会计之长,促进本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会计被社会公众所认识、了解,使事业单位更有效地利用资金,更好地完成其业务活动,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能够促进加强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管理,从而有效考核单位资金使用效果,监督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会计报表体系的改变
会计报表是整个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是单位向外部传递信息的主要渠道。过去经费来源主要依靠财政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以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数字表为主体,辅之以预算包干结余计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表等。这类报表及其格式设计反映的是清晰的收、付、存的要素执行情况,统收统支的执行结果及其预算内外分别核算、管理的情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体系作了重大改革,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作了统一的规范,增强了报表的通用性和可比性。新的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经营支出明细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新报表体系既主次分明,又内容全面,充分满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需要,使报表使用者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及相关情况。其中变化最大的是以资产负债表代替资金活动情况表,这既是借鉴企业财务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更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本身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再包办各项事业,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趋于多元化,一部分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将逐步走向市场,利用自身条件,开展经营活动和有偿服务活动。在这过程中,事业单位的可用经济资源和负债状况,特别是借款情况,不仅单位本身需要,有关部门也需了解,客观上需要从会计报表上加以反映,而原来的资金活动情况表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必须采用国际通用的资产负债表真实直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情况,满足各方的需求。按新的报表体系编报报表,易于直接取得与单位财务状况有关的各种数据,有利于进行指标计算和其他方面的考核、分析工作,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与会计报表的通用格式保持了一致性,为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这在促进事业单位走向市场,更好地进行各种服务,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以利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财政管理方面,无疑有着非常大的潜在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对象、方法和形式方面都存在较大转变,因此,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要重点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转变管理方式。即要转变对单位内部各机构、部门的管理方式,由过去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转变为费用与事业效果、与收入挂钩、与宏观经济挂钩的方式,在明确国有产权及预算资金有效使用的前提下,理顺单位内部各经济实体的关系;(2)转变管理观念。要使财会工作对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的被动反映转为主动反映,树立以单位业务活动、资金耗费为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的观念,更为有效地利用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3)转变会计职能。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要从报帐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要在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更好地参与单位的经济管理方面,制定更加科学的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加强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控制。
参考文献:
1、戚艳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规范的影响[J].财会月刊,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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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艳君.浅谈事业单位会计改革[J].中国工会财会,2005.
根据国际会计委员会的定义,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报告政府和政府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根据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新公共管理理念,必将对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变化不仅是名称的变化,而是一种会计模式的根本性变革,更主要的是涉及会计主体的界定问题。美国政府会计理事会在第3号准则公告《政府报告主体的界定》中确定了以下基本标准:财务上相互依存,政府报告的组成单位不仅对政府具有财务负担,而且还具有财务上的利益关系;管理授权,即政府报告主体有权直接或授权其他组织对组成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管理指派,即组成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由政府报告主体指派;业务活动的重要影响力,即政府报告主体对组成单位的业务经营包括任务的指定和财务预算等能够施加影响;财政事项的受托责任,这种责任主要可以从预算权力、财政管理和收入特征等方面予以判断。现阶段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是由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三大系统构成,但由于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国情,使得大量由政府投资由国有企业实施的资本行为,但这块是否纳入政府预算会计核算体系还存在争议。对照新公共管理理论,笔者认为政府会计应以政府活动为本核算范围内,凡是政府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就应该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预算会计,还包括由政府拨款的事业单位也应归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此外国有资本金也应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
二、明确政府会计责任及目标定位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公立单位委员会研究报告第一号》明确了政府财务报告以下的目标:中央(联邦)政府财务报告必须阐明政府或其下属主体对财务事项和托管资源的责任,从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对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提出了全面目标、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等三个层次的目标。由此可见,不同的信息者对政府会计信息有不同的需求,因此,良好的政府会计系统应能够提供使用者多样化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政府会计的会计责任应该是多元的和多层级的。首先是明确政府的公共主体责任。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的非一致性,公众、公共资金的管理者(财政部门)和公共资金的使用者(用款单位)形成了双重的委托关系,会计责任必须基于政府公共主体受托责任,形成清晰的公共资金运行路线;其次要明确将业绩评价作为政府会计的会计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的“投入与产出”等公共行政绩效;第三,应有助于形成社会公共信息,成为政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内部信息,接受外部监督质询的重要途径。如何定位政府会计责任和明确政府会计目标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中之重。基于会计责任要求,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应定位为:为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其他机构及其他使用者提供评价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和业绩有用的信息,同时为经济和政治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在这一总目标的指引下,按照便利性、公开性和效率性等原则,编报和披露具体的财务信息。
三、构建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政府会计应计制记帐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来临,绩效预算改革必将成为我国预算改革、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必然方向。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兴起,人们意识到政府的提供的公共产品也是有价值的,对其进行评价也是合理的,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等方面有分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政府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运做,提高政府进行有效决策的能力,并且对政府的运行绩效评价,而这些都是收付实现制基础的信息所不能满足的。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政府会计需要改革现行的政府会计记账基础,应计制能较好的完成新公共管理主义有关的要求,为了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政府财务状况和对政府活动进行绩效评价,完整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由于应计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政府的受托责任,更好的帮助经济决策,因此无论是从政府职能转变还是从国际合作的角度看,引入应计制势在必行。由于收付实现制和应计制各有优劣,只有将应计制和收付实现制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反映政府财务收支的全貌。目前应根据我国的国情,按照从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的顺序循序渐进铺开,在政府会计实行基金会计后,可以对不同的基金和账户群采用的不同计量重心和会计记账基础,实行多种记账基础并存,记账基础的改变将对我国政府会计的会计要素定义及确认、记录和报告产生根本的影响。
四、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会计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完整、科学、规范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也是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政府预算结算报告不同,政府财务报告是对政府部门自用资金使用情况的一项监督机制。许多国家已经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报告不仅反映预算收支,还要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情况;不仅反映当年预算政策的执行结果,还反映了以往决策累计的财务效应,是政府决策和公众了解政府绩效的重要信息来源。笔者认为,现阶段建立健全我国政府会计财务报告制度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选择适当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二是建立充分、规范、定期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机制;三是完善政府会计监督机制。二是建立协调一致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建立协调一致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是针对目前我国预算体系中存在着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事业范围预算会计三者不协调的问题而提出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目前的预算会计制度,建立起协调一致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一些学者认为,会计制度休系应涵盖所有政府会计应当包含的内容,不遗漏;各会计制度分别对政府会计内容进行规范,不重复,不矛盾;生成的会计信息,应既便于分类汇总,又便于纵横合并。这应该是今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与行政单位会计分离,形成独立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改革前,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统一执行财政部1988年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区别越来越明显。从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看,事业单位主要用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行政单位主要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国家管理。由于二者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同,造成它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收入对市场的依赖性不同。事业单位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要参与市场竞争,行政单位是市场经济的组织指挥者,不能参与市场竞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优势,从市场中取得发展事业所需的收入,行政单位则不能依靠权力从市场中谋取收入,只能依靠财政拨款来满足支出需要。由于事业单位收入的相当大部分甚至全部来自市场,也引起会计核算的许多方面与行政单位不同。所以,就不能像过去计划经济那样,以经费来源都是财政拨款为标志,将它们划归一种类型,统一执行一个《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应该分别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采用“准则”加“制度”,并用“准则”和“通用制度”规范、指导特殊行业制度的法规模式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会计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可直接据以进行会计操作,而准则比较概括、抽象和原则,具体操作还必须依照准则要求制定的会计制度。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由于计划性、统一性很强,由财政部直接制定会计制度即可,勿须制定会计准则。而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经济业务的规模、方式、对市场的依赖程度和核算的要求等方面都差别较大,需要依据“准则”制定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就是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它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供非特殊行业事业单位执行,并对制定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起示范性作用。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有:科研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艺术表演团体会计制度等。事业单位会计采用“准则”加“制度”,“通用制度”示范“特殊行业制度”的模式,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一项创新,它适应事业单位行业多、差别大的实际情况。
三、会计记帐方法改资金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事业单位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之间、事业单位与其他经济单位之间相互投资,创办经济实体。这些投资参股业务要求会计核算增强主体观念,国有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并且要求事业性收支与经营性收支相对分开,对经营性业务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以便分别考核盈亏。上述这些是资金收付记帐法难以作到的。而借贷记帐法是国际上通用的、与市场经济原则相融合的一种记帐方法,能够利用其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去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业务的各种要求,并克服了资金收付记帐法帐户分类、记帐规则和试算平衡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缺陷。
四、取消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制定一套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一套通用会计科目,取消原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套会计科目,是因为1997年1月1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原事业单位实行的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改为一种预算管理形式:即对所有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种预算管理形式。作为通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科目,必然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的这一要求,用一套会计科目来核算一般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
五、改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核算为统一核算改革前,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分为“预算资金部分”和“其他资金部分”,分设两套帐务组织,各自平衡。预算外资金的核算是“其他资金部分”内容之一。预算外资金分设“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支出”等科目核算其收支和结余情况。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预算外资金”作为“事业收入”的组成部分入帐,支出按照性质划分,不再单独设帐反映。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财政,事业单位留用预算外资金是财政对其注入资金的一种渠道,注入多少,注入的方式如何,要由财政部门来决定。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财政部门对其实行“全额上缴”、“结余上缴”和“按比例上缴”三种管理办法。凡留归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作增加“事业收入”处理,财政从预算内注入的资金,作增加“财政补助收入”处理。年终都汇转至“事业结余”科目的贷方。另外,预算外资金的定义与原来也不同。原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不纳入国家预算,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不纳入预算的资金。国发(1996)29号文件对预算外资金重新作了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具体项目由各省级财政部门规定。有一点需强调,预算外资金是事业单位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的,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收缴权归事业单位。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会计体系得到了有效的完善,会计制度变得比之以往更加的准确,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各类企业、机构都离不开会计核算工作,在相关学界专家学者的研究下,有关于会计制度的研究越来越多元。但是在各类因素的影响下,很多人都将重点放置在企业会计制度的研究上,不关注高校会计制度的问题,本文就从这一内容出发来分析两者之间的异同。
对会计规范体系的研究
从西方会计理论角度而言,会计包括盈利组织会计以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方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会计体系则由预算会计体系与企业会计体系组成,早在2004年,国家相关部门就明确了会计体系的构成框架,前者是以开展会计预算管理为主的工作,可以对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单位的会计情况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高校会计制度属于会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在管理模式与经营目标,还是产权关系上,与传统会计体系都有着一定的差异。
目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DD财务报表列报》是2006年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高校会计制度最早于1998年实施,在2009年,国家了关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从这一方面可以窥探出高校会计制度发展趋势,而关于企业制度的规定最早实施于2002年,在2007年,国家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有了重新的界定,这有效促进了高校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完善。
二、企业会计制度和高校会计制度的内部区别
企业会计和高校会计两者有共同点,但也有一些制度方面存在区别,总体而言,高校会计制度相对单一,两者会计制度的区别主要集中于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会计核算基础的差异。首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基础比较特殊,高校所采用的会计核算,主要是沿用计划经济下的会计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是有一部分的经济业务或者经济事务的核算是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
与高校会计核算制度不同,企业核算制度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顾名思义,权责发生制即根据权利与责任来决定费用归属期的制度,只要相关得用在当期受到,那么无论这个款项是否支出,都需要将其纳入本期费用中。反之亦然。如果这项费用并非当期款项,即使是真正有出入账,也不需要纳入本期费用。
例如:2015年1月份某公司卖出存货,经营所得是两万元,并且对客户开具发票,但是在1月份并未收回货物货款,一直到2015年3月份才将该货款收回。此时,此应收账款必须计入2015年1月份应收账款。因为此笔业务是在2015年1月份发生并且对客户开具发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做入2015年1月份的收入,而不是记录在款项收回的3月份。
权责发生制从一个层面反映出企业当期收入和支出情况,可以反映出企业真正的经营成果,因此该种制度已经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高校之中,在计算经济业务与其他事项时,也需要应用权责发生制度,高等学校的的资金绝大部分是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所以高等学校每年度的费用流程是编制年度预算――送入审批――编制决算报告。一旦年度预算被审批下来,高等学校的财务支出就会受到年度预算的制约。其会计核算的主要是财政资金的拨入、使用及结余,采用收服实现制作作为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基础。高等学校的会计基础使用会计基础中的收付现实制更加能够发挥高等学校作为会计主体会计在其资金流转上的控制和限制作用,使其与申报财政的总预算会计的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并且满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需求。
会计要素的差异。高校会计要素主要由五部分构成,分别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而企业会计要素包含六大要素,除了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四个要素与高校相同之外,还多了所有者权益和费用两种要素,这是两者在组成要素方面的明显差别。
与企业会计不同,高校会计不会涉及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在高校中,核心概念是净资产,之所以采用该种方式,这是由于高校财政制度来决定的,一般情况下,我国高校都是由政府部门拨款成立,不会涉及到转让权的问题。同时,高等院校并非经营场所,其存在的意义是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大批人才,也就是说,高校存在的意义并非“经济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不需要采用盈利的指标来进行评价。
此外,高校会计工作中不会涉及“费用”的问题,之所以这样,是由于高校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是采用市场经济时代的会计体系,而是应用计划经济下的开机体系,在进行核算时需要应用收付现实制度,不会出现债券的纠纷。
会计科目的差异。要分析高校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其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就是分析两者会计科目的不同,对于高校而言,在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时,必须要以自身的制度规定为出发点,如果不涉及相关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删减和合并。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设置好项目编号,便于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非必要情况下,禁止打乱重编。此外,在填制账簿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根据编号进行,不得乱填。
企业会计科目主要由资产类、负债类、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组成。从本质上而言,高校会计与企业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基本一致,都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交税金。而虽然企业会计和高校会计都属于会计制度的一份子,但是由于两者分支不同,所以在科目中设置有所不同。以高校会计净资产为例,其涉及的内容有经营结余、事业结余两个内容,而这两个内容在企业核算中是不会涉及的,企业核算的重点是集中在所有者权益上,如本年利润、实收资本等等,这些内容也不会出现在高校会计核算只能够。以常见的先进收支问题为例,高校为“应收及暂付款”,而企业是录入在借记中的“其他应收款”,高等学校会计和企业会计的贷记均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如果企业想要向银行贷款,需要区分具体是短期贷款还是长期贷款,而高校是不存在这一问题的。
综合而言,企业会计制度与高校会计制度都是出自同一个体系中,在内容的设置上存在一些共通之处,但是,两者之间的会计要素、会计科目都存在差异,这就致使两者会计科目设置情况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企业中很多的科目高校会计是不会涉及的,高校会计也是如此,但是其核算内容具有一定的共性。此外,在业务内容相同的情况下,高校会计与企业会计使用的科目是存在差异的,从本质上而言,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更好的反映出企业负债情况,而高校会计制度则可以反映出高校出入账情况。
三、企业会计制度对于高校会计制度的推动
企业会计和高等学校会计是分属于企业会计规范体系和预算会计规范体系,其根据只能的不同应用在不同的会计核算主体。从本质上而言,企业会计制度的发展,有效加速了高校会计制度的发展步伐。
随着我国的经济进程的推荐,高等学校的费用来源越来越多元化,而不再局限于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正是由于这样的发展,高等学校的经营效益使得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有了一定的困难。现行的、一直沿用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简单收付现实制不再能满足高等学校的会计基础,而企业相关的债权发生制度则给予高校莫大的启示。
另外一个其实就是关于资产折旧的。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各个高校中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不存在这就问题,实际上,固定资产的折旧在高校中是广泛存在的,久而久之,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会越来越低,这是不符合会计信息真实性与客观性的特点的。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高等学校的会计理论和时间也需要随之发展,高等学校的财务人员应当关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新变化,及时、准确地了解会计新动向和有关规定,在明确两种会计制度差别的基础上,借鉴企业会计制度来促进我国高校会计制度的发展,努力推动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