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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务合同管理

时间:2023-09-01 16:48:51

导语:在企业法务合同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企业法务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职业发展规划 业务 系统 设计 HR信息化

一、职业发展规划的意义

企业战略目标和组织发展需要为中心,形成以岗位体系和职级体系为基础的职业发展通道,结合员工的能力素质水平和个人职业发展意愿,将其匹配到最合适的岗位和职业发展通道,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最终达到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员工职业满意度的目标。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第一资源,职业发展规划是企业做好人才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工作,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企业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实行职业发展规划,可以回答如下的问题:第一,认识到到我能做什么:帮助员工客观清晰地认识自身的职业能力和潜力。第二,哪里是我的职业发展目标:帮助员工准确定位其个人职业发展愿景,包括近期和中长期目标。第三,如何达成我的目标:帮助员工找到实现其职业愿景的可能和最佳途径。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实行职业发展规划,可以解决如下的问题:第一,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帮助企业客观清晰地认识自己的人才需求。第二,企业拥有什么样的人才: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自己目前的人才状况。第三,提供哪些职业发展通道:帮助企业建立符合业务战略发展的职业发展通道并和员工交流。第四,人才是否在合适的岗位上:帮助企业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做到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工作。第五,关键岗位是否有后备人才储备:帮助企业做好关键人才的保留和继任者安排,减少人员流动对企业业务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二、国内企业职业发展规划的现状

国内企业目前对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工作有一定的认识,也有一些企业开始搭建素质模型并定期进行员工的能力素质测评,部分企业也有接班人计划或者后备干部的选择、培养制度。但很多企业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以下的现象和问题:一是企业对员工有关职业发展的诉求关注不够;二是能力素质模型的定义和分级不够完善和清晰;三是岗位体系的定义不够统一全面;四是没有清晰定义并量化岗位的能力素质需求(任职资格要求);五是缺乏及时有效的员工能力素质水平评价制度;六是没有清晰定义的职业发展通道;七是关键岗位没有明确的接班人计划;八是没有及时、完备的数据信息积累和系统管理平台,难以支持职业发展规划的不同角色的应用。

三、职业发展规划能力提升的目标

企业施行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目的是要形成以事及岗位为中心、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职业发展通道规划,并选择合适的人员进入相应的发展通道,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选拔、培训、用好、留住和储备关键核心人才。

要达成以上目标,需要关注以下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第一,岗位体系设计能力:形成以岗位职责(“事”)为中心的岗位职级体系。第二,职业发展通道设计能力: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职业通道。第三,员工能力评估能力:建立完善的员工能力评估体系。第四,职业发展通道与人才匹配能力:支持高效量化的人才遴选和匹配使用。第五,保留和继任者计划管理能力:拥有良好的人才保留和继任计划,留住企业关键核心人才。

四、职业发展规划管理的主要业务假设

由于企业类型(外资、国有、私营等)、发展阶段、规模大小、所处行业的市场化和竞争程度不同,各个企业对人才管理特别是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管理的需求关注点和缓急程度会有不同。但总体上看,可以归纳出如下具有代表性的一般需求假设:第一,以人(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管理的基本对象,以员工所在部门、岗位、职级的能力素质要求为出发点,通过不同形式的能力素质测评确定员工的能力素质水平。第二,在企业明确定义的岗位/职级体系的基础上,定义可能的多种职业发展通道,包括横向、纵向和混合式的职业发展通道,类别可以有技术类、职能类、管理类、服务类、操作类等不同的职业发展通道(路径)。第三,通过周期性员工职业发展调查可以获取员工的职业发展意愿及行动计划,其中主要的项目为员工从公司提供的各职业发展通道中选择自己希望从事的职业发展通道,以及期望的达成职业目标的措施,如培训、轮岗、外派工作等;可以按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职业发展目标分别提交,短期为三年以内的职业规划,主要是确定近期目标,可以要求同时提交比较明确的行动计划,中期一般为三至五年的规划,长期为五年以上的职业规划。第四,通过岗位能力素质需求和员工的能力素质水平的匹配提供员工和岗位的匹配图,以图形方式如九宫格或者雷达图输出,也可以按部门提供部门内员工和岗位的平均适配度。第五,对企业按一定规则或者按个案选定的关键岗位,安排若干名后备人员,并管理后备人员的培养、考核、成熟程度、任职和使用情况,可随时提供关键岗位后备人员安排情况、后备深度和宽度,并对后备人员任职所后备关键岗位的情况做动态跟踪。

五、职业发展规划管理系统框架概要设计

要做好企业员工的职业规划管理,除了有好的想法、思路和方式、方法外,还需要有效的系统工具和平台支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eHR)可以对此项工作提供良好的数据库和工具支持。

职业发展规划管理模块作为eHR系统的一部分,其框架概要设计如图所示,图中的输入部分为职业发展规划管理涉及的主要相关对象,来源于核心HR管理模块;处理部分是系统提供的主要应用和功能;输出部分为系统提供的应用结果和表单/报表和图形化分析指标。

六、实施员工职业规划的收益分析

从定性的角度分析,职业发展规划主要可以使企业的人才评价、配置、使用、培训方法更科学、信息更全面、决策更高效、监控更及时,同时变被动使用为主动发展,增加员工的职业参与度。对于企业内部不同的角色会有如下的收益:第一,企业决策层。可以全面掌握支撑企业人才管理工作和战略决策的信息;实时掌握员工能力评估、人才后备等工作进度;明确人力资源状况及相关岗位权责归属。第二,管理控制层。确保各人才管理各项关键业务得以实施;确保按照既定的标准执行;实时查询本部门内各岗位能力素质要求、员工的能力素质水平;了解本部门员工职业目标的选择;追溯本单位(部门)员工的职业发展达成情况。第三,操作层。实现职业规划管理业务所需专业知识信息的共享并提供简单易用的系统平台(识别、推荐、评价、搜索);实时掌握待办事项状态;实现无纸化、无边界操作,摆脱地域和时间的束缚。第四,员工。通过职业发展规划,员工可以有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看清努力和发展和目标;及时了解当前岗位和意向职业发展通道中岗位对任职者的能力素质和资格要求,清晰了解应该补充和提高的知识和技能。员工可以通过系统平台提交个人的能力素质评价、职业发展通道选择,及时获取最终个人的能力素质评价结果。

从定量的角度分析,可以使企业及时掌握并着力提高以下关键指标:第一,员工的岗位能力素质匹配度。员工能力素质评价结果和当前任职岗位或者指定岗位的任职要求的计算分析结果,可以折算为百分比显示。第二,组织的平均能力素质达标率。按单位/部分计算能力素质达标的人数和占比。第三,员工职业目标达成率。考量员工实际从事岗位所在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员工期望的职业通道的符合程度。第四,关键岗位后备人员深度。按照岗位的汇报关系树(或者按组织的隶属关系树),考量企业内关键岗位后备人员的逐层安排情况;可以按单位统计后备人员的平均深度。第五,关键岗位后备人员宽度。按关键岗位考量后备人员的人数,可以按单位、职务、职级统计后备人员的平均人数。第六,关键岗位继任者培养上岗成功率等指标。考量关键岗位后备人员在一定期间内成功任职所后备岗位的百分比。

通过以上指标可以度量企业的人才管理和职业规划工作的效益,通过和行业、规模和发展阶段类似企业的上述数据指标对标,可以评估企业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的优化实施方案和积累经验和数据,最终达到提升员工对个人职业发展的整体满意度。

七、总结

第一,企业实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需要做好一定的基础工作,如:岗位体系的建设,包括岗位的定义、岗位的分级分类、有规范、统一定义的岗位说明书;能力素质模型的建设,包括核心能力、领导能力、专业能力等,对所有能力项目需要有简单明确的说明,并设立相应的能力分级标准。

第二,要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单靠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努力工作很难取得实际的效果。首先需要获得企业主管和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推动,其次是要获得相应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主持和积极参与,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是获得员工的支持和参与。人力资源部门作为组织发起和协调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监控和跟进工作,实际施行的效果最终也需要上述各类人员的肯定。

第三,职业生涯规划不是一个可以一蹴而就、立竿见影的工作,需要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稳步推进、慢慢积累,同时在推进过程不断修正工作方法、流程、表单等要素。对下属企业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分阶段、按步骤实施。比如能力素质模型建设可以先选取核心素质,再领导能力,再选专业技术和技能操作能力等;素质测评也可以选择部分单位或者一定级别的部门岗位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

第四,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数据信息的积累尤为重要,选择一个稳定、持久有较长生命周期的软件系统平台尤为重要,不论是自开发、购买实施商业软件或者使用云计算SAAS租用模式的平台。同时要做好和核心人力资源资源数据如机构、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数据的双向集成和接口。

参考文献:

[1]加里.德斯勒,曾湘泉.人力资源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第2篇

一、国企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国企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到的标的金额是否在企业的综合计划内,缺乏有效地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事后监控。在国企中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先签后干的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和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二)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当前,国有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国企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企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监控国企中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目前国内大部分国企对合同管理采取的是专业管理模式,即根据企业内部职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门各自负责合同的不同内容。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业的不同部门,如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负责,即使有法务部门,也没有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见,在纠纷解决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过程、综合管理虽然是合同管理模式发展的大趋势。作为国有企业要在各自现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合同管理部门要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审批单上注明此项合同是否在企业本年的综合计划内,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金额是否超过综合计划内规定的金额,这样不仅做到对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还方便了以后有关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同时涉及到不同部门需要会签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门主管领导在会签单上的签字,其不仅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相关职责的衔接和配合,也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管,让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护航的作用。

(二)加强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和专业人员的配备国有企业应该考虑其行业性质、企业规模、市场环境、内部机构设置等因素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的功能除了处理诸如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条款等一些专门的法律业务之外,其更多的是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互协调、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要达到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安全运营的目的,就要不断健全如下各项职能:1、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2、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处理合同纠纷;5、制定合同管理制度;6、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7、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8、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9、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10、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合同管理人员的配备与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可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首先是机构和人员的对应性不同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被赋予不同的权责。其次是机构和人员的精简性,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企业组织机构现状,适当调整现有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提高现有机构和人员的效率。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优化法务队伍建设,要非常重视对法务人员的培训,能经常性地组织法务人员进行专业研讨会和工作交流,安排本企业或社会律师作专题讲座,必要时也可选派法务人员到相关法律院校进修学习。

第3篇

(一)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是以下四个合同文本为核心的示范合同体系,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这四个合同文本的内容仅涵盖了施工、承包、招标及设计四个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一方面,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仍然习惯“一言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没有深入了解,没有使合同管理成为经营管理的必备因素,容易导致在企业经济往来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为此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使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容易将其束之高阁,容易导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出现较多问题。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工程有多方主体参与,利益关系相对复杂,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国家应主要通过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建筑合同的管理,明确立法、执法与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第二,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和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仍然习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与国际市场不接轨,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例如被誉为“高铁第一推销员”的总理极力向国外推荐我们国家的高铁技术和设备,这让我们国家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铁集团这类专业铁路建设企业走向了更广阔的国际舞台,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促使企业与国际市场更好地无缝衔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等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承包方式还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i因此,我国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

(三)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些人由于长期与合同打交道,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实施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则首先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其次应当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组建专门的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均需参与进去,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一旦有违约情形,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视具体情形,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及时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诉讼等不同方式解决纠纷。基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分散施工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对企业决策的执行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项目经理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尤为慎重。除了对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外,还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充电”,使其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第4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第5篇

1、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包括因合同订立不够规范和完整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履行中没有完全按照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是一种完成比较彻底的合同履行方式;诚信履行的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要做到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只能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要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要求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一种履行方式。一旦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原则履行合同就会产生法律风险,就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企业兼并、改制和上市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会涉及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法律法规,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巨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或不负责任,往往会出现用企业的财产对外担保,形成各种隐性债务,导致企业财产大量流失,更有部分企业管理者利用企业改制机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分企业财产,一旦陷入诉讼,则会面临受到法律惩处的风险;企业上市可能涉及违法买卖国有资产等法律风险;对已上市的公司而言,如果不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面临诉讼,公司可能会出现被摘牌的法律风险。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虽然肉眼看不见,但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利益,国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重视,相对于国外来说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远远不够,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由于保护不得力,导致企业自己的商标被仿冒、自己的专利被别人抢注、创造发明成果被别人窃取,或者自己盗用别人的知识产权成果,不断陷于被别人的泥沼中,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还弄得管理人员身心疲惫。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来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4、企业财务税收、重大诉讼、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财务税收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隐瞒收入、虚报利润、账外资金循环、偷税漏税和上市公司违规披露财务信息;诉讼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败诉、无意义胜诉、劳动权益纠纷、群体性纠纷、公益诉讼和潜在的刑事诉讼风险。而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涉及面试、试用、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待遇、员工离职等系列问题,诸如此类问题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企业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

二、产生企业法律风险的原因

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众多,但是主要的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就我国目前企业管理现状来看,大多企业忽视了法律风险的防控,企业内部从上到下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法律常识,轻视法律工作,他们普遍认为法律事务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法律事务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完全凭感觉行事,由于企业领导的这种错误认识,所以他们经常怀着侥幸心理,无视国家法律,盗取资源、破坏环境、偷税漏税,甚至进行肆无忌惮的违法乱纪活动。因而经常受到法律惩处,严重影响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法律事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法律高管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节省资金,大多企业既不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也不聘用法律顾问,又缺少对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即使有小部分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聘用一些兼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但也只是徒具其表而已,这种仅有形式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于领导不重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机构不能正常运转,法律人员也不能完全参与到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之中,对重大决策中隐藏的潜在法律风险没办法分析论证,因而也没办法对此提供正确的应对化解之策,没有充分发挥出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应有作用。

3、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不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大多数企业没有健全的制度,在公司设立、变更、合并、上市中没有一系列合理的制度进行制约规范。众所周知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纠纷是企业最为常见的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主要内容。出现合同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大多数企业没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一个专管合同运作的管理机构,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不完善而产生大量纠纷。由于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一些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到法律条例的事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则、制度进行很好的处理,企业经营活动没有法律监督和参与,导致企业损失巨大。

三、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

诱发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防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提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改变旧有的“法律事务不能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思维习惯,要提高法律防控意识。企业法律风险不仅需要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环节来防范,而且还需要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来保障,只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加大对构建法律防控体系的投资,才能加大对企业员工法律培训的力度,才能使所有企业员工信法、守法、执法,才能使企业依法经营。

2、建立法务部门,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法务部门是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控制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企业日常的法律事务,法务部门的设立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法律机构和专门的法律岗位,实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企业重大会议,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对企业的重大活动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企业在进行各项决策时参考法律顾问所提出的意见,并将有用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为企业日后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企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创建有利条件

始终坚持“制度化管理与规范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及企业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不断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企业还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有效管理,细化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不断完善企业行为的法律监督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4、及时、有效、全面处理法律纠纷

企业法律纠纷,必须经法务人员及时制定详细的方案和步骤,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处理。法律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或方法有误,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法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有效途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因法律纠纷造成重大损失。

5、从其他方面进行法律风险控制

只是从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法律事务部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全面处理法律纠纷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还远远不够,必须从多个角度出发,从多个方面进行防范。要逐步完善包括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制度建设、企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设、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可行性制度建设等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建设。

四、结语

第6篇

关键词:预防性法务;法律顾问;工作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3-000-01

企业法律顾问在以往的工作中,常常把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免受经济损失,作为工作标准和目的。这仅仅是一种治标的办法,虽然解决了企业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但解决的往往都是事后的问题,也就是说没有把事前的预防性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要在企业领导经营决策方面,提供事前法律服务

企业经营决策是就企业的总体发展而言,是按一定科学程序对企业和各种重要经济活动的目的、方向、措施以及策略的抉择。如企业的合并、分立、兼并、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商标、专利、招投标、关闭、停业等重大经济活动,都属于企业经营决策的范畴。而企业的经营决策往往又多方面受到法律的制约。所以,企业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企业的经济决策活动,为领导在决策前提供事前法律服务,及时对决策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和对应措施,这不仅能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更能有效地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企业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成功和失败。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就是要对决策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提出可靠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企业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企业决策的重大失误,造成国家和企业自身的重大经济损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处于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之中。因此,在企业领导决策中所遇到的法律事务更是纷繁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就需要超前服务。服务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内容主要是如何做,为什么这么做两部分。具体为,一方面积极提供与决策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找出法律的具体条文,并进行说明和解释;找出国家及地方政策性文件,作为对某些决策问题解决处理的根据;找出有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判例解决有关问题。另一方面对决策项目的风险预测提供法律保障方面的依据。将涉及项目的法律、法规及时向企业领导提供和解释,使企业领导明确法律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的范围,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要在企业的前期管理方面,做好事前把关

在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论是生产加工、材料供应、还是产品销售这三大环节,都存在着企业的前期管理行为。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自的进一步扩大,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与外部的联系更加密切。因此,企业的前期管理越来越重要。但是,除了企业内部的自我管理之外,其他方面的管理都将通过合同这张契约透视出来。而这种合同的契约从实质上来讲,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法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双方间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企业的前期管理重点反映在合同的签订上。合同的签订不当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经济纠纷甚至损失。所以,法律顾问在企业的前期管理方面,应该着重做好合同的审查把关和管理工作,这是预防性法务工作的关键。

既然把合同的管理作为企业前期管理行为的重点,就应该在合同签订前,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审查对方是否是领取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核实法定代表人、法人工作人员或委托人的资格是否有效;二是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履约能力主要看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金、能否交付货款、生产规模和数量、技术水平、交货能力等。履约信用主要看对方当事人是否重合同守信用,以往能否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三是审查合同的类别、合同的标是否法律、法规允许的流通物;四是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齐全、是否严密及条款之间有没有相互矛盾之处等;五是审查签订合同的手续是否齐备,看合同的生效是否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总之,管好企业的合同,做好企业的前期管理工作,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三、要在企业的行为方面,做好依法规范工作

第7篇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愉悦家纺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愉悦家纺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业务中涉及法务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调做好申报工作和纠纷处理;负责联络、协调律师事务所和相关方,配合处理愉悦家纺有限公司重大-法律事务、为愉悦家纺有限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维护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合法权益;收集、整理、公布与愉悦家纺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 实习简要介绍

实习地点:武汉宏元商务大厦**科技有限公司

实习时间:201*.1.6——201*.2.6

主要工作:公司法务助理

公司简介: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于XX年9月在中国武汉成立,是全国首家致力于saas云端技术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创人员由海外归国团队构成,自成立以来,已与国家电网、中铁集团、三江集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旗下产品“亿客”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客户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创造了全球首款客户自行开停账户的saas crm软件,简单易用、同时又有着完美的用户体验,解决企业销售管理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亿客还拥有最灵活的软件消费模式——全球首创的“按月付费或充值消费”,满足企业、组织、个人以及世界各地用户的消费需求。

二、 实习主要内容

法务的职责,在于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与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以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企业风险防御能力,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减少经营损失。在很多企业特别是在规模巨大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中,“顾问”这个字眼在每个部门都存在,但是几乎除了法律顾问以外,“顾问”这个词更像是一个无用的代号。而法律顾问则不同,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里,法律是每个企业防控风险的必备武器,没有它,企业的经营运转可谓险象环生,举步维艰,可见法律顾问的地位与重要性。

实习期间,我协助健全**科技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协助**科技有限公司在预上市过程中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提出法律建议,并协助做好申报工作;收集、整理、公布与**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等等。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知识和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在实习的第一周,我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心态,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了解**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往来以及以往的相关案例。由于法务是一个需要与领导层及各个部门(如销售部、研发部、财务部等)通力合作的职位,所以打下良好的人际关系基础必不可少。因此,我很注重和各位前辈的沟通交流,虚心请教不懂的问题。

在接下来的几周,我跟随公司新聘法务李律师,就企业制度完善、业务合同审核、劳资纠纷、公司增资扩股等法律事务进行实习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参与、协助了公司公会的建设和完善,参与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出台,结合**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公司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公司在法治范围内做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

**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时间比较晚,20**年开始运作,由于公司规模较大,汇集了行政类、研发类、产品类、销售类的各色人群,人员组合比较复杂,此外由于公司发展比较迅速,而相关规章制度和公会建设没有相应的跟上公司发展的步伐,在处理员工关系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积极地进行改进和完善,先后出台了《**科技有限公司工会规程》、《**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等文件,在规范企业管理等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使公司员工有自己维权的途径,也是公司有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合同管理力度。按照目前**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档管理等多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操作性。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改进工作具体包括:

1、夯实基础,使合同基础材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除了各种经济合同外,把员工保密协议合同、劳动合同等纳入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科技有限公司服务。

三、 实习心得总结

通过实习,我巩固并检验了研究生期间学习的专业知识,并就目前**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其中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工作参与**科技有限公司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作为法治国家的一个现代化企业,法律工作的中药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科技有限公司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方面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仅仅局限于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科技有限公司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改善。随着规模的扩大,人员的增加,公司开始关注法律工作,但由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在很到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由于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的问题,结合自己所学知识及实践经验,我大胆地就**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提几点思路和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科技有限公司领导很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思。法律事务工作者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合各部门,在产品研发和上线、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应用方面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

实习期间,在公司运行、管理及其他方面我也受益匪浅。一个月下来,我基本掌握了公司法律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实践中巩固了一些法律文书如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销售合同等的起草,进一步巩固了具体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第8篇

由于对法律风险预防投入的资源很少,中国企业面临着遭受更大损失的风险。根据路伟律师事务所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调研显示,中国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及相关行动上的平均花费仅占总收入的0.022%,远远低于法律风险的程度。

当然,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来自四面八方,防范措施不可能面面俱到。那么除了增加投入外,中国企业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该重点做些什么来防范法律风险呢?或者说哪些防范措施在近期内会给公司带来最大的正面影响呢?

公司治理

据观察,中国上市公司通常市值较低的重要原因是公司治理不规范,难以令广大投资者信任。但这既是风险,也是机遇。

对于他们来说,优先考虑的问题应是公司治理和对监管法律的遵守。尤其对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来说,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损失的风险通常是极具破坏性的。

根据已公布的报告,如果一个公司因违规被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市价总值的平均下滑幅度是30亿美元。违规招致被调查,而调查又会降低投资者信心,从而造成股票价值的狂跌。这是恶性循环的典型例子。

良好的公司治理不仅可以避免负面风险,而且还能创造正面收益。高层管理人员的注意力可能主要集中在如何避免个人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的负面风险方面。但是对于股东来说,他可能更重视通过良好的公司治理来提高公司市价总值的机会,以便其能够获得更高收益。

合同管理

现代商业中,几乎所有交易都表现为合同,因此良好的合同管理通常会大量降低风险,带来正面收益。

在集团公司内部实施集中管理合同的方法,能带来一个隐性收益――加强控制。在未来的数年里,由于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要对整个集团的财务绩效负责,管理职权的集中化将成为中国公司的一个主要发展趋势。而在很多情况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集中管理合同,增强总部对子公司主要商业运营方面的控制。

知识产权

在过去的20年里,外国公司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价值的创造。

中国企业应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审查。该审查应包括: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被许可和许可技术、研发阶段的知识产权保护、保密措施、实施知识产权权利的策略、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的策略。

第9篇

关键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8-0296-03

引言

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合同是企业通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桥的一端是出售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另一端是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或顾客。对某一具体企业而言,这种作为“卖方”和“买方”的两重身份都拥有,并且时刻在交替重叠,即企业在出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同时,又在购买他人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订单)经济”,企业驰骋市场、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也就是寻求订单、希望得到更多订单的过程。交易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而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本身是用来交易的。可以说,合同是企业的“命门”,企业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东方不败似的盖世武功,就必须千方百计护住自己的“命门”,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搞好合同管理,防范和化解合同法律风险。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

1.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属于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下级单位不得签署。对于重大投资类、融资类、担保类、知识产权类、不动产类合同上级部门应加强管理。下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署涉及上级管理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并经上级合同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上级单位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法律部门等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具体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审核合同条款的权利义务对等性,管理合同标准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等。

3.明确职责分工。企业各业务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履行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企业财会部门侧重于履行对合同的财务监督职责。

4.健全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合同后评估,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

二、企业合同存在的风险

1.轻信口头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现象突出。不少企业仅凭对方的电话、电报、发货通知就进行交易、盲目轻信口头协议,一旦对方失信便纠缠不清引发纠纷的情形时有发生。分析对方不签书面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这往往给居心不良分子一方有可乘之机。现实中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致双方在合同结算中相关条款不明,引发争议的极多。

2.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致使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具体。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也注意签订相关合同,但却不使用内容规定的格式合同文书,签订的合同条款过于粗略,出现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完善,权利表述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合同纠纷。《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位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现实中对合同条款的约定不详,较为常见的情况是签订合同时根本不约定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条款。另一种情况是即使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也徒有虚名,如仅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依据《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又还给了《合同法》。在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时,有些约定既适用诉讼方式,又适用仲裁方式;有些约定选用的仲裁方式解决但选定仲裁机构不明确或不存在,还有些在约定选用诉讼方式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规定等。

3.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合同局部化管理,看重合同的签订而缺乏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有些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没有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对合同标的、质量、价款、汇率、企业自身能力、付款条件等进行全面综合有效地评估,而匆忙签订经济合同,结果在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结果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使企业最终遭受经济损失。某些企业对经济合同的相关证据保存不善,当企业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往往有效证据不足,使企业丧失对自身的维权。同时,也没有很好总结合同全过程管理,对企业今后的合同管理,难以提供指导性意见。

4.企业风险意识淡漠,管理人员对控制风险的知识缺乏,不能有效控制风险,造成合同管理失败。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没有对对方资信进行全面调查,而签订合同后,致使上当受骗;有的对合同条款缺乏反复推敲、致使在履行合同中,给对方留下空隙可钻,合同纠纷难以解决,有一些企业虽然对合同风险比较重视,但往往不得要领,企业管理者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对合同诈骗和纠纷束手无策,一般以报案和诉讼为作为重要手段,或者自食其果。有的企业为了避免合同诈骗。也采取了一些担保措施,但具体实施中,往往得不到完全满意的担保赔赏。

5.缺乏诚信经营理念。有的企业在经营中,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以丢失信用为代价,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合同的执行中,表现为不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或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或不能保证标的质量,或不按期支付货款等。

三、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1.对合同签约主体资质进行识别性审查,做到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对签约相对方进行资信审查是为了排除不适格的交易主体,确保合同合法和避免产生法律风险,也是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第一道防线。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各市场主体的动态变化极为频繁,特别是目前的内外经济环境,国际市场持续的低迷,必然会使很多公司的履约能力受到影响甚至引起变化。所以对交易对象的资信情况严格审查,并及时跟踪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主办合同的管理人员认真开展签约单位的资质调查,及时掌握交易客户的现状,做好建档及动态维护,严把合同资信审查关。确认对方单位有相应的履约资质和履约能力后,再与其签订合同,对资质档案要及时更新维护,否则无法从源头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对签约主体资质审查,以识别合同订立的合法合规性、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做到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

2.采用格式文本,加强条款的审查力度,可以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书面合同可以使当事人双方能够准确地理解合同规定,避免不必要的争执,便于管理。同时也为将来万一发生纠纷时提供了原始的文字证据,为及时解决提供方便。企业的合同主办部门在订立书面合同时应当优先采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格式合同文本,因为此类合同示范文本是经过专业法律人员和有关部门业务骨干集中集体智慧编订而成,其内容严谨、完备,不仅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也大大减轻了企业法务人员审查合同的繁重度。为此,企业一方面要扩大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使用范围,另外一方面企业专业法务人员也要指导业务人员正确使用,严格各选填项的填写,对个别内容确需修改的,须加盖合同专用章以完成双方确认,避免留下纷争。使用非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由专职法务人员审核。努力实现法律工作从服务型向管理型,从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型的根本转变。

3.加强授权制度。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是防范合同风险的重中之重。由于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法律风险常常就出现在这里。由于授权的不规范就会很容易产生无权或表见行为。如何规范公司职工的授权行为,杜绝无权和表见的发生是执行授权制度的关键。无权即未经授权而为的行为、超越权的行为和权终止后的行为,法律规定无权行为未经被人追认的被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规范授权的做法是:不要预先发出盖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如果必须这样,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可以签订合同的具体项目、金额上限,以及该销售代表有权独立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在他们的职务停止或者调整岗位后,一定要确保将原先预先给他的空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空白的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时清理、上缴,同时务必以最快的速度书面通知和他有业务往来的关系客户。如果已经发生了无权,公司可以权衡利弊及时选择行使追认权和拒绝权,比如无权签订的合同对公司不利,应坚决拒绝追认,做法上只需要在相对人进行催告时不作任何表示即可。表见是指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企业要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因此我们务必要注意避免以下几种可能构成表见的情况:企业对外声明授予某人权,而实际上并没有授权的;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而不做否认表示的;将本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盖章的业务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交给他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不明的;权消灭后未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的。

4.违明确约责任条款。应当注意审查对方起草的合同中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公司起草签订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对方的违约责任,而且应与公司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为标准。比如最近我公司一件技术转让合同中,由于没有明确约定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通过审批取得新药证书时的违约责任,造成我们无法直接向对方索赔。《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对赔偿金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我们经常会看见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如下约定: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违约,则另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的约定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必须明确在合同中约定对方违约赔偿数额或者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的标准、方法,这样一来一旦对方违约将直接以这些标准追索赔偿,如果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时再举证实际损失的大小。

5.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以及双方履行中往来的全部书面记录。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许多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也有些合同中会涉及到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对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显得重要,建议可由签订了保密协议的人员负责保管。

6.风险规避。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合同风险,通过放弃或者终止与该风险相关的合同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根据规避的程度和方式,可将合同风险规避策略进一步划分为完全拒绝承担、逐步试探承担和中途放弃承担等三种策略。完全拒绝承担合同风险策略是指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后,企业直接拒绝承担某类或某个合同风险。如通过对某企业进行合同调查和合同风险评估后,认为该企业长期经营管理混乱、财务状况不佳、产品或服务质量不高、商业信誉不好等,合同风险很高,就不能与该企业签订合同。逐步试探承担合同风险策略是指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后,虽然认为某种或某个合同风险很大,但又不宜采取完全拒绝的方式,则宜采取分步实施策略,规避部分风险。如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后,认为与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风险很高,但该公司提供的产品又是本企业急需的,则可采取此种合同风险规避策略,先与其签订标的金额较小的合同,通过逐步接触和合同履行进展情况,再逐步增大标的金额。中途放弃承担合同风险策略是指因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对方发生违约行为等,企业中途终止合同的履行,控制合同风险的扩大和发展。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本企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和风险,则宜采取此种策略。

7.风险降低、分担与承受。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合同控制措施降低合同风险或者减轻合同损失,将合同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建立和实施合同内部控制,是降低合同风险的主要方法。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合同业务分包、请专门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合同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根据分担方式不同,可将合同风险分担策略分为合同风险分散、请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合同风险分散就是指将一个标的金额大的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合同,与不同单位签订合同,将风险分散在不同的空间,以减少企业遭受合同风险损失的程度。如与不同的供货商签订同一种原材料的采购合同、与不同的客户签订同一种产品的销售合同等。请担保公司担保就是指对风险较大、企业难以控制的合同,请专门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一旦发生合同风险,则可从担保公司获得一定的补偿,以弥补合同损失的方式。一般的,对于涉外、外贸合同,可请实力强、经验丰富的涉外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合同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合同风险或者减轻合同损失的策略。一般的,对于标的金额小,或者能够即时结清的合同,可以采用合同风险承受策略。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CPA考试委员会.经济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 2013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分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