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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规律的外在表现

时间:2023-09-03 14: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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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规律的外在表现

第1篇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

目前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理论界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对此本文本想一一加以评判,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有一些似是而非

的,甚至是模糊的认识进行一定意义的探讨,笔者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深化对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必须是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原创精神的基础上的。故本文拟在若干问题上与同仁们共同商榷,以求澄清劳动价值理论之内涵。

一、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的区别问题

商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有价值,所以分析商品实质上就是分析价值。无论简单商品经济社会还是发达商品经济社会,商品都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经济现象,只有从此人手,才能了解价值的内涵,才能进而说明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比较复杂、比较具体的范畴。正如列宁所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①“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②然而有的学者却以此为依据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原始的纯粹的实物交换,没有货币居间,更没有资本的余地,除劳动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不是复杂劳动。在超越了这些条件后,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怀疑的。”显然他是把研究劳动价值理论所遵循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认定为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从而混淆了价值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与价值研究方法这样两个命题。

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有了商品交换就产生了价值的问题,也就是说价值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那么作为价值问题的研究也就会自然遵循这一原则。对此恩格斯曾指出,“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③所以《资本论》第一章所分析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两个原始公社之间的原始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④,而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⑤,诚然马克思在研究价值形式发展是从原始公社时的物物交换开始的,但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逻辑的展开要求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可是这并不意味劳动价值理论仅仅只适用于研究的起点,恰恰相反,劳动价值理论正是遵循逻辑的展开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基础上,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进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总之,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证法的基本要求即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逻辑

的展开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劳动价值理论所揭示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只要是处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理论所包含的基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在相当多的地施很不发达,只有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才能促使生产力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由此带动生产关系向前发展。如果简单的以所谓的现实已经超越了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理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应该说是一个重大误解。

二、正确认识价值的决定和源泉问题

在价值的决定问题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⑥可见,作为交换价值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它是有别于商品学研究的使用价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价值是因为它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即政治经济学只是研究产品成为商品的条件下,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那么,在交换过程中两种使用价值交换的依据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学者所讲的是由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者是由所有参与生产使用价值的要素作为依据的吗?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两回事。因为:“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咽。它体现两种异质的使用价值背后存在着可以通约的东西,而这种可以通约的东西,绝不能由使用价值来决定。即“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⑧。事实上,交换的前提的确是该种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这毫无疑问。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据,交换所依据的东西是抽去了各种具体形式的人类一般劳动。但有学者认为既然是各种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但为什么单单只抽象出—个人类一般劳动呢?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理解的枢纽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即体现在商品中的的劳动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统一,异质的具体劳动是形成使用价值的要素,同质的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实体。其实所谓的异质指的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质上是不同的;所谓同质指的是形成价值的劳动,在每个商品上是同质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换价值的依据只能是人类劳动一般,只有以此为依据,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将各种要素也参与到交换价值的比较中,交换势必会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劳动和劳动过程是怎么样的循环陷阱中。

而且,马克思指出,“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并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

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价值。这就是说,要把人类抽象劳动,凝结在一定的物体里面,即一定的对象里,它才形成价值。”⑨由此可见,马克思从来也没有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脱离使用价值抽象地谈论价值”,而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起来谈论价值的。其实仅仅认识到交换价值的依据是人类劳动一般还不够,因为还并没有认识到价值最本质的内容,马克思是把价值创造的劳动当作社会劳动来看待,把价值当作社会关系来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换,其实质是体现人与人的劳动交换关系,不过在商品社会里,人们交换劳动是通过商品为媒介来表现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以无论从交换价值的依据来看,还是从使用价值的属性与价值的属性是无法替代性上来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划一的。所以有的学者提出的“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延伸和另一种广义的使用价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实质上还是一重性”的认识是极其片面的。

在价值的源泉问题上,特别强调的是价值的源泉和财富的源泉是两个概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价值必须以生产出使用价值为前提,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同样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但绝不能混淆生产价值的条件和价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价值形成的源泉和财富形成的源泉。生产价值的条件和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则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类抽象劳动,后者的源泉是劳动和生产资料。这是因为价值所代表的是人类劳动的交换关系,而财富的生产是体现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者蕴涵着不同的内涵,故不能简单划一。

此外,更加令人担心的是有学者提出,“各种生产要素都有可能充当交换价值的源泉”的论断,其实不过是马克思对此早已进行过严厉批判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对此马克思指出,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三者“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⑩,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这三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一样。其错误之处在于,把各种收入的源泉之间能联系起来的社会生产关系抛掉以后,又把它们还原为互不相关的各种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种收入,只是一种分配关系,而并非收人的实体本身,至于收入的实体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无法回答的,因为收入不是与实体本身,要分配,必须以所分配的实体已经存在为前提,那么收人的实体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会劳动。物化的社会劳动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权可以转化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转化为实体本身。

三、正确认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

首先,在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细地阐述,他指出,价值决定格,而“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即价格只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因为商品是客观存在的,看得见、模的着,价值虽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却和商品不同,看不见、摸不着,价值要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和货币发生交换关系。故商品所有者要想把该商品的价值表现出来,“必须把自己的舌头塞进它们的脑袋里”,也就是说内在的价值只有通过外在的价格才能得以表现,价格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

其次,马克思肯定了价格与价值在量和质上存在背离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虽然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

数,是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但不能由此反过来说,商品同货币的交换比例的指数必然是商品价值量的指标。”⑾这就是说,虽然商品的价值量必须通过价格才能表现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价格一定要和商品的价值量完全—致。对于价格和价值量的背离情况,马克思指出,货币和商品的比例关系,既受价值量的决定,又受其它诸如供求等因素的影响。此时的价格“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而“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所以只要价值量转化为价格,受供求等因素的影响,商品和货币在市场上进行交换,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也就是必然的。而这种价格与价值的不一致正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此外,马克思还指出,价格和价值在质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即“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阐述了商品价值决定价格的基础上,并不否定价格本身有脱离价值的现象,而认为这恰恰上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

再次,马克思同时也指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和影响的现象”的论断还有着致命的错误,它根本无法回答当供求一致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来决定的这一问题。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尚未出现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就已经起支配作用。如果把供求作为决定价格的源泉,那么在供求一致的情况下,一辆汽车和自行车为什么是有不同的价位?显然是无法回答。

对于价值分析和价格分析的层次问题,思格斯在编辑《资本沦》第三卷时,为了对付庸俗经济学家对马克思

劳动价值价值理论的攻击,运用大量的经济史料,详细论证了价值的产生和发展直至转化为生产价格的历史过程,论证了价值规律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的历史过程。恩格斯指出,在初期的简单商品交换中,价格是以价值为中心,并且是围绕价值来变动的,特别是简单商品生产越充分,则较长期内的平均价格越是与价值一致;伴随机器大工业的出现,一切落后的生产方式最终被资本征服了,工业取得了应有的支配地位,清除了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转移的障碍,使工业利润和商业利润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这样对整个交换来说,就完成了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移,这是—个历史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过程。生产价格规律恰恰是价值规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转化形式,尽管现象会偏离本质,但终究替代不了本质。可见价值分析是高于价格分析的深层次的实质性东西,无论价格怎么样地复杂,如何偏离价值的轨道,其背后的决定力量都是价值,价值分析的独立化不仅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必要的,即严格区分价格决定和价格实现的不同。前者是一个根本原则问题,后者是现象问题,二者绝不能混淆。

四、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在现阶段的指导意义的问题

首先,劳动价值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价值规律理论的揭示。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以及竞争规律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刺激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只要人与人的关系还表现为利益关系,只要社会不能直接地调节这种

利益关系,商品生产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最适宜的形式,商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运,必然会促使每个商品生产者设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普及全社会,使生产力向前发展。市场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脱胎于半殖民和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我们不仅要完成工业化,而且还要完成现代化目标,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实践上把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统统视为异端,简单地认为我们可以不经历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就能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目标,这种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做法,结果证明只能是经济的“穷过渡”。

再看当今的时代特征是经济的全球化,其实质就是市场的全球化即资金、人才和生产要素的全球范围的自由流动和最优配置,也就是价值规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作用,为各个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和开拓市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否有效地融人世界经济,使本国经济结构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尽可能的有利地位,成了促进各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在这种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想独立于全球化市场经济之外,不遵循价值规律的原则都是不可能的。

最后,看一个理论能否经的起历史的检验,关键是要看这个理论本身是封闭的还是开放的,封闭的理论必然抛弃,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事实上,我们对劳动价值理论和价值规律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服,并不断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从计划和市场的排斥论到消极结合论到积极结合理论再到十五大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过程是我们丰富和发展价值规律理论并自觉地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价值规律伴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农村,由于实行了,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在城市,由于建立起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焕发出了生机。纵观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成绩斐然,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极大地提高,综合国力得到了极大加强。这—切恰恰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闪耀出的灿烂光芒。那种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经不起历史的检验的说法,才是真正地经不起历史的检验。

五、正确认识如何科学地发展地看待马克思的劳动

价值理论的问题本文认为对待的态度应该是在坚持中促进发展和在发展中丰富。坚持就是要坚持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理论。即坚持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观察问题的方法、立场;坚持根据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展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这是根本原则问题。坚持的基本原理,并不是要把它们当作—成不变、恒古不移的教条,而是要在坚持的同时与时俱进敏锐地把握时代、形势和实践的新变动,以新的实践为基础,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是基础理论而不是应用理论,他们的理论是现实经济的高度抽象,并不是每个国家以及具体阶段的现实。我们决不能离开本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来谈,那是—种空洞的理论,而是要以中国的问题、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限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历史地科学地对待,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者的态度。

注释:

1、列宁选集第二卷第712—7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4卷第22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01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3页。

5、同上。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

7、《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49页。

8、《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50页。

9、《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65页。

第2篇

关键词:马克思;市场经济;规律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正因为它是发达的即不包含与商品交换性质相悖的从属关系的商品经济,所以它才能发展成完全的商品经济。马克思市场经济对运行规律和市场机制的局限性等问题进行了科学的研究和精辟的阐述,以此创立的市场经济理论成为经济学的重要部分,更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理论来源。

一、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律

马克思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比自然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更发达、更复杂的经济形式,它的运行必然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性。

第一,平等自愿规律。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是作为一个平等的主体相互并存、相互对立。“在任何情形下,在商品市场上,只是商品所有者与商品所有者相对立,他们彼此行使的权力只是他们商品的权力,商品的物质区别是交换的物质动机,它使商品所有者互相依赖,因为他们双方冲没有他们自己需要的物品,而有别人需要的物品。”①因此,每一个商品所有者都不拥有任何特权,交换是一种自愿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别人交换。“从交换行为本身出发,个人,每一个人,都自身反映为排他的并占支配地位的(具有决定作用的)交换主体。因而这就确立了个人的完全自由:自愿的交易,任何一方都不使用暴力;……因此,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②

第二,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全面而科学地阐述了价值规律理论,并指出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尤其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早期是作为外在于人的自然力量自发地发挥作用的。“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象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③ 价值规律的核心内容就是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商品所有者之间不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交换中也是等价的。商品的价值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进行商品交换活动。按价值进行等价交换,是商品所有者市场交换活动的基本规范。

第三,竞争规律。竞争是市场的伴生物,有市场经济就存在有竞争。在市场经济中,竞争实际是协调商品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调节器。在马克思看来,竞争可分为3种类型:(1)卖主之间的竞争。同一种商品有许多不同的卖主供应,谁以最便宜的价格出卖同一质量的商品,谁就一定会战胜其他卖主,从而保证自己有最大的销路。于是,各个卖主彼此间就进行争夺销路、争夺市场的斗争。他们每一个人都想出卖商品,都想尽量多卖,如果可能,都想由他一个人独卖,而把其余的卖主排挤掉。因此,一个人就要比另一个人卖得便宜些。于是卖主之间就发生了竞争,这种竞争降低他们所供应的商品的价格。(2)买主之间的竞争。面对同一种商品,存在着许多买主,每一个买主都想出高价尽量地多买,所以买主之间的竞争导致商品价洛的上涨。(3)买主与卖主之问的竞争。“买主与卖主之间也有竞争。前者想买得尽量便宜些,后者却想卖得尽量贵些。买主和卖主之间的这种竞争的结果怎样,要依上述竞争双方对比关系怎样来决定,就是说要看是买主阵营里的竞争激烈呢还是卖主阵营里的竞争激烈些。”①

二、市场机制的局限性

马克思不仅看到了市场经济运行有规律性和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还深刻分析了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市场机制的局限性也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一种调节手段,资源的合理配置,实质上就是在各个生产部门中合理地、按比例地分配社会总劳动,这是各个社会形态中都共同存在的一般经济规律,只不过由于条件的不同,其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在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是分配社会总劳动的主要调节者。在按比例分配社会总劳动的调节功能中,市场机制不失为一种灵敏、有效的调节手段,但它也存在有缺陷。

第一,市场调节的范围具有局限性。市场调节的对象是市场经济活动,即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对社会中的相当一部分非市场经济活动,如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公共福利、科教卫体等公共性领域,市场调节就不起作用或不能很好地起作用。

第二,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在一个生产过程结束之后,由于供需之问可能不一致,从而导致价格的变动,而价格的变动又反向地影响供求关系,或抑制需求和刺激生产,或刺激需求和抑制生产。价格变动通过影响供求关系,进而影响下一轮生产过程。而在前一轮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不对路,或生产与需求不相适应,就有可能会出现损失,这是市场无法起调节作用的。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价值规律“只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这种自然必然性可以在市场价格的睛雨表的变动中觉察出来。”②

第三,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市场调节表现为价格与供求之间的双向作用,这种调节是一种自动运行过程,但同时又具有盲目性,因为价格与供求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究竟会导致什么结果,达到什么目标,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规范。在价格信息的指示下,商品生产者无法把握准确的生产数量,其生产就必然带有盲目性,最终导致经济发展纳入平衡―不平衡的单向循环。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问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③

三、马克思市场经济理论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通过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对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市场机制的局限性等问题的论述,揭示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共性的东西,对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3篇

一、关于资本主义的规定性

(一)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

从一开始,有点机械的亚当斯密关于商品生产的描述就不同于辩证的马克思的描述。“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惭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1)。在这里商品生产成了某种天然的普遍的人类倾向的产物(如果能这样看商品生产倒是能给现代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家省不少气力!)。马克思的描述完全不同:“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在古代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不成为商品,或者拿一个较近的例子来说,每个工厂内都有系统分工,但是这种分工不是通过工人交换他们个人的产品来实现的。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2)。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商品生产的另一个必要条件就是“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这两个条件缺失任何一个便构不成准确的商品生产的概念。

现实社会可以是商品生产要素和其它要素的混合,但任何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社经验材料绝对不能混入商品生产的概念中去。如此强调这一点似乎多余,可我们很快会发现许多难以自圆其说的所谓理论,其拙劣的根源就在于此。

从在现实社会中作用的程度、规模、范围等标准出发,将商品生产分为简单的小商品生产和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生产是顺理成章的。后者由于技术条件的成熟,大批量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成了商品,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提高到过去任何社会形式从未达到的水平,商品生产已是社会增加财富的主要源泉。但资本主义是商品生产这一逻辑主干之上的一个支干,考察社会经验材料能否混入资本主义概念中,还是首先要看它能否混入商品生产的概念中去,剩下的任务只是辩明它属于小商品生产概念还是资本主义概念。

(二)商品经济的规律性和资本主义的规律性

更深的抽象表明,商品生产者交换的不仅是具体的、实在的、有用的物品,而且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这不是心血来潮随意做出的武断抽象,它表明了生产商品的各种具体劳动的共性,从而也表明了用于交换的所有商品的共性或本质。只要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在量上是相等的,这些商品在抽象意义就是相同的,这是它们得以按一定比例交换的基础。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价值的质的规定性。耗费的量不由每个具体劳动量决定,而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这就是价值的量的规定性。在现实中没有人先去计算必要生理耗费再去交换,价值规律是以供求和竞争规律的形式在市场上现实地表现出来的。社会的各个私人生产者“作为商品所有者互相对立,每个人都企图尽可能以高价出售商品(甚至生产本身似乎也只是由他们任意调节的),所以内在规律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他们互相施加的压力来实现,正是通过这种竞争和压力,各种偏离得以互相抵销。在这里,价值规律不过作为内在规律,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3)显然,价值规律的作用制约着商品的交换比率、每种商品的产量、劳动力在各个部门的配置。

当“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4)时,商品生产就到了资本主义阶段。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大体上每个生产者拥有自己的数量不多的生产资料,并且用它们来生产商品;现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是商品了,生产资料属于一些人,出卖劳动力来干活的是另一些人。资本主义仍符合商品概念的一般规律性,但特征性的东西已开始出现,一般规律在具象时有了修正的必要。

新增的价值已不象以前那样全部归生产者所有,而是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归死劳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可以称作剩余价值;另一部分归活劳动的所有者,可以称作劳动力价值。两者量的划分的斗争从资本主义产生起就没有停止过,但只要这种斗争主要是靠价值规律为基础的自由的市场契约来调节的,这种斗争就还是商品经济概念和资本主义概念能概括的经验材料。

又由于生产资料不仅总规模扩大了,而且各行业所用的死劳动和活劳动的比例也不象以前那样大体相差无几了,各行业利润率均等性的假设和剩余价值率均等性的假设还基本符合对经验材料不完全归纳的判断,资本有机构成则没有任何做均等假设的基础了。这时,跨行业的商品价格等于价值(剔除掉供求不平衡因素)和利润均等的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就不正确了。必须修正为:所有行业的利润总额和总价格,还是等于以前的剩余价值总额和价值总额。价值就转化为生产价格,价值规律就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规律。以上就是商品经济概念和资本主义概念的基本的规定性。它对政治制度结构的基本要求就是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

(三)利润率的下降趋势

马克思用抽象思维方法得出的资本主义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是想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范畴内的作用要素而不是这两个概念所能概括的范围以外的、价值规律管不着的作用要素,来说明资本主义的历史性和被替代的必然性。在这里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和价值判断、价值追求被明显地摆列一个次要的位置,起作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要求助于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主观追求历来被马克思视为庸俗的和空想的。马克思愿意看到是资本家把资本主义推向灭亡。“利润率是资本主义的推动力;那种而且只有那种生产出来能够提供利润的东西才会被生产出来。英国经济学家对利润率下降的担忧就是由此产生的。……在这里,以纯粹经济学的方式,就是说,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在资本主义理解力的界限以内,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的立场出发,表现出资本主义生产的限制,它的相对性,即表现资本主义生产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而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5)。即使对马克思这样的抽象思维大师,我们也要试图鉴定他的抽象思维过程。

我们可从(S,是剩条价值率,s是剩余价值,v是可变资本,q是资本有机构成,c是不变资本,p是利润率)推导出p以q和S,表示的函数式: 要想使P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必须是二种情况之一:(1)S,下降同时q不下降或者S,下降的程度高于q下降的程度;(2)q上升S,不上升或者q上升的程度高于S,上升的程度。

马克思显然排除了S,下降的情况。就第二种情况而言,马克思得出利润率下降的结果就必须先做两个假设之一,即q上升S,不升或者q上升的程度高于S,上升的程度。马克思认为q上升比较符合经验材料(情况可能不是如此简单,后面会论及),两个假设就变为S,不上升或者上升的程度低于q上升的程度。就是说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是隐含着这两个假设条件的。这个规律的正确与否取决于这两个暗含的假设与现实经验材料对照的结果。在《资本论》整个第十三章对这个规律的描述中,都没有有意识地将假设与经验材料相对照的部分。在随后的第十四章作用相反的各种原因中将S,的提高作为了一个起相反作用的修正因素。这样,实际上马克思的假设又变成S,上升的程度低于q上升的程度。

只要能证明这个假设比较符合现实的长期趋势,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就真的是资本主义范畴内的、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资本主义的消亡就指日可待,这个论证过程是比较严密的抽象思维过程必须要求的。

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14章中没有直接地全面地接着说明这个假设,从而完成论证,而是换个角度换个假设前提,用完全不同的方式来说明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在这里——大多数有益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方法都是如此——引起剩余价值率增加的原因,包含着这个结果:所使用的总资本为一定量时,剩余价值量将会减少”,“从而使利润率减少。”(6)。但是马克思没有看出,“引起剩余价值率增加的原因”同时也使他的新假设“所使用的总资本为一定量”中的一定量变得不“一定”了,变小了。社会总资本的平均有机构成提高,同时也意味着不变资本的贬值和有机构成的下降。这个新开辟的论证同样无法说明利润率下降是一个长期趋势。有人会说:不变资本贬值马克思已作为修正因素之一,在具象过程中说明了,这是抽象思维方法的惯例。但是具象不是再一次分别把各修正因素与本质因素的关系罗列出来,这是舍象过程的任务,它必须在可叠加的假设条件下,综合说明本质因素和6个相反因素共同作用时的总结果。即使不精确,也必须判断各个力的强弱和方向,从而判断合力的方向,做不到这一点就没有完成抽象思维方法的要求,所下的结论就是没有科学依据的。马克思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有些含糊地“把一般利润率的下降视为是一种倾向的下降”(7)。” 转贴于

我并不是据此断言说资本主义没有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我只是断言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理论家到目前为止并没能证明这种趋势是资本主义范畴本身所必然带来和资本主义范畴可以概括的所谓客观规律。利润率的变化有多种可能性,有些是资本主义因素引起的,有些是资本主义以外的因素引起的,强调这种区别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后面还会论及利润率变化的极端复杂性。

(四)垄断和帝国主义

由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加剧,随着资本主义不断积聚和集中,各个生产行业的企业数目大大减少。这些在竞争中幸存下来的企业,规模大都十分庞大,接下来的竞争更可能带来的将是两败俱伤,而不是某一方的完全胜利。这时在大资本家头脑中占上风的已不是资本主义范畴的规定性和准则,更不是商品生产范畴的规定性和准则,而是过去封建领主们惯用的划分势力范围的封建契约,这是完全不同于以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市场契约的一种超经济的契约。这种封建契约有企业同盟、卡特尔、托拉斯、完全合并等多种形式。从此现实社会已不再象此前近100年那样接近于较单纯的资本主义社会,而主要成了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混合社会。这种混合在大约几十年的时间内全面触及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甚至劳动力市场。划分新增价值的另一方——劳动力出卖者靠自由市场原则调节自己利益的机会被大大削弱了,他们面对的是联合起来的蔑视市场的资本所有者,他们现在的地位用工奴来描述毫不为过。

我们再次强调,严格的抽象思维方法一定能判明垄断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要素和资本主义以外的要素混合的结果,决不能把一切现象材料都装进资本主义范畴内。不能把垄断看成资本主义的一个阶段,因为在抽象思维的意义上找不出垄断概念和资本主义概念的共性,说明它们的关系不是抽象思维方法所能完成的任务。

马克思是在垄断产生之前完成他的经济著作的,因此在《资本论》中没有这方面的分析。列宁等人用新的经验材料来发展和修正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理论时,最大错误就是没有仔细审查新材料是否具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概念的共性,没有共性就不是抽象思维方法所要求的修正和具象,而是一种杂乱的堆砌。并且它所造成的概念的混乱为我们将要进行的混合社会的科学具象思维方法设置了极大的障碍。

同样,帝国主义不是资本主义的一个阶段,而是资本主义、封建主义、民族主义、军国主义甚至种族主义相混合的现实社会的一个阶段。

二、关于利润率的变动和资本主义危机

我们认为利润率p=S,(1-q)绝不是简单地呈现一种下降的趋势,其变动的极端复杂性一方面体现在抽象思维模式下p作为因变量在S,和q的作用下有多种变动的理论可能性;另一方面体现在科学具象思维模式下p、S,q还是互相影响和互动的。作用于p、S,q的有些是资本主义要素,有些则是资本主义以外的要素。

(一)在p不反作用于S,和q以及S,和q不相互作用的假设条件下,P在理论上上有11种变动的可能性。

(1)S,上升且q下降时,p上升;(2)S,上升且q不变时,P上升;(3)S,和q都上升,但S,的上升快于q的上升时,p上升;(4)S,和q都上升,但S,的上升慢于q的上升时,p下降;(5)S,不变且q下降时,p上升;(6)S,不变且q不变,p不变;(7)S,不变且q上升时,p下降;(8)S,和q都下降,但S,的下降快于q的下降时,p下降;(9)S,和q都下降,但S,的下降慢于q的下降时,p上升;(10)S,下降且q不变时,p下降,(11)S,下降且q上升时,p下降。

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只是其中(4)的情况。前面已提到,关于这个规律的唯一性的证明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与其坚守一个不能证明的简单化了的所谓规律,不如承认利润率变化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并以此为起点展开丰富的实证的研究,历史地描绘出利润率变化的实际状况。

上面11种情况的每个假设条件,在没有经过仔细的对照之前,都不能冒然断定它与实际不符。例如,马克思认为q的上升一般来讲比较符合经验材料,而实际上q的变化也非常复杂。当我们从微观角度考察时,技术进步往往直观地带来有机构成的提高。但是从宏观的和较长期的角度看就不一定如此:第一部类长期的技术进步会带来一定实物量的不变资本存量的贬值,也包括第二部类不变资本存量的贬值,数学上很容易证明,当C下降时,也是下降的;弥补存量损失后的利润部分下降幅度更大,从而利润率也是下降的;在新增价值的划分上,也是下降的。紧接着的应该是第二部类的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消费品的贬值,全社会在维持绝对生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v降低了。 明显上升,新增价值的划分中也上升;也上升。

从长期来看,考虑到技术进步会由于微观单位的竞争推动而成为影响两个部类生产的长期的和主要的因素,全社会的q,S,p更倾向于随着两个部类技术革命的更迭而呈现一种上下波动的变动状态。而绝不是单纯的上升或下降。

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可以是一个工人推动更多的机器,但不一定是一个工人推动更多的机器的价值。这是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的重要区分。马克思也提到过的不变资本贬值绝不能摆在一个次要的修正因素的地位,它是和劳动力贬值同样重要的并且交替出现的因素。

(二)在现实中的p绝不仅仅是S,和q的被动的因变量,它的水平和变化反过来直接影响S,和q的水平,S,和q也是在时刻相互影响和制约着对方的水平。例如用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来提高S,往往就伴随着q的提高,但它们的具体的相互作用关系可能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此外,现实社会的q, S,p还会受到种种市场契约天法调节的资本主义以外的因素的影响。由于这种复杂性,我们肯定得不出某种P的单一趋势的规律。因此面对多变量共变的情况时,单纯的抽象思维方法的确无能为力,求助于科学具象思维方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到目前为止,关于资本主义自动走向灭亡有两大核心理论。一个是前面已分析过的在资本有机构的提高快于剩余价值率的提高的假设条件下得出的利润率下降的规律,关于这个规律的证明是缺乏说服力的;另一个是假设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必然带来剩余价值率的提高,这样就必然带来消费不足这种资本主义市场无法自我调节的生产比例失调问题。按比例生产是一切社会生产的共有规律,如果资本主义最终带来的是生产不能按比例进行,资本主义的灭亡就无可争议。

我们仍用马克思的方法把社会生产分为两大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的第I部类和生产消费品的第ц部类。我们先把剩余价值分为四个部分(8);第一,适量的消费支出,数目刚够把资本家的消费维持在前一期的水平,记作SC;第二,资本家消费的增长额,记作SC;第三,资本家用来扩大可变资本的积累,记作Sav;第四,资本家用来购买追加的不变资本的积累,记作Sac.为了保持扩大再生产的均衡条件,就必须使所有代表对不变资本需求的项目的价值(生产价格)等于不变资本的总产量的价值(生产价格),并使所有代表对消费品需求的项目的价值等于消费品的总产量的价值。用等式可表示如下(字母右下角的数字1和2表示生产部类):c1+sac1+c2+sac2=c1+v1+sc1+sc1+sav1+sac1

v1+sc1+sc1+sav1+v2+sc2+sc2+sav2=c2+v2+sc2+sc2+sav2+sac2

化简后得:C2+Sac2=V1+Sc1+Sc1+Sav1其中方框内所含项目就是简单再生产的均衡条件。以简单再生产的情况为例,C2=V1+Sc1,如果第一部类的剩余价值率不断提高,就意味着等式中V1在不断缩小,理论上不能由此就推导出这样的结论即等式C2=V1+Sc1不再成立了,简单再生产的比例已被破坏了。因为显然还有理论上的替代办法;Sc1不断加大,并且Cz在实物结构上适合加大了的Sc1的情况。即劳动力出卖者减少的消费由资本家增大的消费替代了,这时等式仍旧成立,简单再生产仍是按比例的。按比例生产规律本身不能证明剩余价值率的提高会是一个按比例生产的破坏因素。

按比例生产是超商品经济的一切社会生产的共性,是更抽象更一般的规则。它对现实生产的要求只是有前后一贯的、系统的生产比例,并且再无其它要求。至于现实中按比例生产的多样性则是由这个抽象规律以外的作用要素形成的。重视这种区别是严密的抽象思维方法所要求的。

马克思曾嘲笑这种把资本家变成一个只关心使用价值的善良市民的假定是把资本主义最实质的东西—笔钩销了。但是最先一笔勾销资本主义的是剩余价值率不断上升且不再受资本主义调节的假定,是前一个荒谬产生了后一个荒谬,当你假设剩余价值率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而持续提高时,你就已经假设剩余价值率由市场法则调节而上下波动的资本主义已不起作用了,你就已经假设资本家不是资本家了。但无论如何,我们证明“有效需求不足不能直接导致对按比例生产规律的破坏的演绎推理是无懈可击的。杜冈那个著名的一个工人操作全部机器的假说无非也是想说明同样的问题,但不幸他始终没能说透。就纯粹的资本主义作用要素而言(抽象的、理论上的),V和S的划分是由市场契约调节的,资本主义不仅是资本家的资本主义,也是劳动力出卖者的资本主义,就不考虑外来因素的纯模型而言,按比例是可以由市场调节来完成的。

但是越来越频繁的V或S一方借助资本主义以外的作用力量来参与新增价值的划分的作法,使得比例问题也不可能单有市场调节来完成了。资本主义以外的因素的介入使单纯的资本主义市场契约原则失灵了。但如果这时出现了生产不能按比例进行的罪恶,承担责任的不应是纯资本主义概念所概括的东西。而是那些资本主义以外的混合要素。在资本主义模型下,生产的按比例是要不断经过市场调节才能达成的,特别是V和S的划分比例,即剩余价值率,当V过多S过少时就会出现产品不足,市场通过价格变化能把它们的比例调整过来;当V过少,S过多时,就会出现消费不足,产品过剩,市场同样能把它们调整过来。但如果有一些超经济因素引起V或S的过多或过少时,市场就成了多个作用力中的一个,V和S的最终比例是取决于多个力的合力,而不仅仅是价值规律的力量。但不能由此说价值规律(生产价格规律)就过时了,它仍是重要力量之一。

(四)资本主义危机

资本主义是一种理论抽象模型,它不等于现实社会。如果人类社会在某一时期比较接近资本主义模型,那只表明现实社会患了某种程度的社会偏执病。人类社会正常的和长期的情况就是各种抽象模型的混合社会。

现实社会不等于资本主义,现实社会的危机也不等于资本主义危机。在理论上探讨资本主义危机,如果在概念上搞不清这种区别,接下来的错误和混乱就不言白明了。

资本主义危机就是因为利润率跌至其普遍水平以下或工资水平跌至其普遍水平以下所引起的流通过程的中断。因此,资本主义危机应当如鲁道夫·希法亭认为的那样,是一种比例的失调。只要剩余价值率、资本有机构成、利润等指标的影响因素还是市场契约原则可以调节的,资本主义危机就也是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可以调节归位的。如果支配这些指标的还有某些超经济的非资本主义的原则,我们的思维要下的第一个结论就是现实的危机不等于资本主义危机。单纯调节资本主义危机的市场方法就无法单独完成调节这个现实危机的任务,起作用的应是某种混合的方法。例如,1929年危机就主要是由垄断造成的新增价值的划分长期有利于资本所有者引起的。危机持续时间长,破坏力极大。至少有两种解决危机的途径可供选择,一种是继续维持新增价值划分有利于资本家的状况,同时将产品结构调整为可将工人消费不足的部分由资本家的消费或投资来替代,接下来还必须有人口减少、超级消费形式的出现(如太空旅行等)等经济政治配套条件。人类社会否定了这种选择,而采用了解决危机的第二种途径:通过国家机器等手段改变新价值划分明显不利于工人的状况,使比例重新回归。毫无疑问,这两个办法都不是解决资本主义危机的市场方法能单独奏效的。

就纯粹的理论上的资本主义危机而言,“如果资本主义的发展离不开利润率下降趋势,或离不开消费需求越来越落后于生产要求的趋势,或者两者都离不开,那么,这个制度的毛病就可望随岁月的推移而加剧,而资本主义关系变成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锢的时候,也必然同黑夜跟随白昼一样,非来不可。既然这样,周期地打断社会经济生活的危机,就的确必须看作是现存社会体系的死亡象征”(9)。

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剩余价值率、资本有机构成和利润率随着全面技术进步在两个部类交替出现而呈上下波动状态,资本主义至少不会因为那两个原因而灭亡,资本主义危机也不是资本主义趋于灭亡的象征。

但我们绝不是由此得出资本主义永远起主要支配作用的结论。由于单位价值所代表的物质量越来越大,资本主义自动调节的社会物质代价也越来越大,资本主义方式可能会因为这种日趋增高的社会调节成本而逐步不再是历史舞台上的主角。此外,按照需求交替理论(参见《方法论和政治经济学),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着物质、创新、依附、平等、自由这五种基本需求,区别只是量的不同格局而已,资本主义将这五种需求都价值化了,应该承认,价值化是一种精巧的制度系统,它为五种需求都留下了发展空间。但是,在现代人类五种需求新格局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系统或价值化制度系统,已不可能单独包容或衡量人类的五种基本需求,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国家明明在改进五种需求的格局方面取得了进步而经济增长率等价值指标却始终低迷和令人丧气。再不接受新的概念系统,人类社会简直就要失去方向感了!这些是资本主义在特定条件下不合理性的根源。显然这种不合理性还是来源于人类社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而不是单有资本家就可以把资本主义推进死胡同。并且,这不意味着资本主义已具备全面消亡的条件,无视这一点,只能得到以另一种不合理或不完全全合理法则代替现在的不完全合理法则的结果。

在现实社会,当自由竞争导致资本日益集中时,资本主义调节成本日益增高的不合理性可能带来两种不同的超资本主义力量在和资本主义法则对抗。这两种力量的任何一种达到某种极端程度时就现实地表现为资本主义的灭亡(也可能是不合理地灭亡);这两种力量没有出现极端程度时就现实地表现为它们和资本主义法则相互混合共同作用的混合社会状态。

这两种力量一种是封建主义力量,具体表现为大资本家为限制竞争而采用的封建领主划分势力范围式的超经济契约;另一种是社会产义力量,具体表现为劳动者通过工会或国家机器而实现一种超越资本主义市场法则的平等性的分配。

资本主义与这两种主义的关系并非截然不可过渡。如当自由竞争导致资本集中到一定临界点时,资本家很容易放弃资本主义法则而选择封建主义法则;再如,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那么“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10)。如果接着演绎下来,当一个国家的公众的文化水平要求稍多一点平等也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时,资本主义的劳动力价值中也就会有一点社会主义的要素,资本主义显然向社会主义原则过度了一步。现实社会中的关系本没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标签,当历史按时序发展到一定条件需要将某种社会关系制度化和稳定化时,才有了这些主义的区分。

另外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是单向的,一些主义在一定历史时期的作用可强可弱,可接近于零,但这不意味着在以后的历史时期这种主义就永远不再发挥作用了。起根本作用的规律是我在《方法论和政治经济学》一文中描述的需求替论。

混合社会必须是一个完整系统的混合,才会有相对稳定的状态,这包括所有制(产权制度),国家制度和意识形态等。

(五)所有制、国家制度

我们把人类现实社会按一定标准分为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科技主义或它们的各种混合形式,这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人类社会冠以某种主义的追求和实现追求的条件使该主义对社会的作用力日益显现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发展变化的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之一和内在力量之一;另一方面是指这种内在要求或内在力量只有以所有制、国家制度、意识形态等形式予以制度化以后,才能完整地、系统地和稳定地表现出这种主义的全部内容和发挥出全部的作用。第一个层面是第二个层面形成、稳定和变化的基础或内生力量;第二个层面决定第一个层面能否充分地现实地发挥作用,从而甚至也决定了不同民族在某一时期不同的发展方向和道路。

资本主义最基础的制度是建立和保护排他性私人产权的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11)。在使私人产权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不让未获授权的个人使用它,并且运用资产的全部获益和成本都应归属于资产的所有者。只要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都可能需要用某种超经济的政治办法来决定资产的运用和获益。

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正常运转还需要另一些外在制度为条件,这些制度允许并保证自由缔约和确定明晰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外在制度就是法律和国家强制。它们“都立足于公共的强制执行组织(法院、警察、检察员、监狱)。统治者和议会曾普遍使自己成为可信赖的第三方,来保证契约的履行。因此外在执行机制往往增强着缔约伙伴的信心”(12)。但这些外在执行机制在保证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同时,也在侵蚀着资本主义所有制,以至现实的产权制度往往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资本主义排它性的对财产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外分的权利无时无刻不在受到国家的限制。绝对排他性资本主义所有制从它产生那天起就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而是某种混合的所有制。只不过在一定阶段,顶多这个混合的所有制比较接近纯粹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而已。

作为强制手段的国家的概念有两种表面看来截然不同的表述:一种认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压迫工具;第二种认为国家是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机关,是各种利益的调节器。

其实,至少当资本主义成为主要社会力量时,国家的统治工具的作用和利益调节器的作用是一种抽象思维方法下的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前者是国家概念的实质、本质,后者则是这个本质经过某种修正后的具体表现形式。在人类社会早期,国家的抽象本质几乎没有修正地就表现为阶级压迫的工具,调节器的作用顶多只在统治阶级内部发生。阶级与阶级之间界线分明,并且难以逾越。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要加入多种修正因素,以致于抽象中的直接阶级对立,在具体表现形式中不那么容易一眼看出,除非加以抽象化。这些修正是:a、阶级间的共性因素较早期多,例如都是政治上的自由人。b、阶级之间的转化较早期容易,阶级概念的承载人极不稳定,例如管理职业化和经济的科技化都是低层阶级升入高层阶级的渠道。再如股票市场又使普通人可以成为股东等等。因此国家概念在形式上只能表现为各种利益的一种公正的调节器。但是透过具体形式,还是能发现(用抽象力)国家归根到底是对具有资本家素质的人群极为有利的强制机器,它是追求和信奉以自由缔约为基础的资本主义产权关系的人群的选择结果。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质。

民主程度越来越高的国家制度,一方面是各种社会力量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向新的混合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它总是以自由缔约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排它性产权关系的必不可少的保护机器;它同时也是削弱排他性资本主义产权关系并使社会迈入混合状态的超经济的双刃剑。

三、资本主义与混合社会

“我们在理论上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实际上始终只存着近似的情况。”(13)。转贴于

有两个原因导致马克思没能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实际的混合状态的规律性给予充分研究: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是发展,它同以前的经济状态的残余混杂不清的情况越是被消除,这种近似的程度(理论上的资本主义模型与现实社会,引者注)也就越大。”(14)。虽然以前的经济状态的消除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并且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现实社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资本主义社会和以前的封建社会的一个混合社会,但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资本主义经济已是发展的趋势,它对现实社会的作用已接近于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专注于资本主义理论模型的研究,实际上就近似地等于对他所处时代的现实经济的研究。二是在方法论上单一的抽象思维方法实在无法胜任对几个完全不同质的概念混合和交织在一起的规律性研究。它除了能说明现实经济是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等的混合经济以外,无法进一步得出有意义的通例性的结论。

资本主义到了成熟期以后,现实经济的新的混杂不清的情况又出现了。资本主义理论模型和现实经济的近似程度又开始出现由大变小的情况。在资本家方面开始出现求助于封建主义的倾向,在无产者方面开始出现求助于社会主义的倾向。如果要求马克思的理论应对将要出现的新的混合状态做出解释和预测,那是对理论家的苛求。马克思的后人作了各种企图以单一抽象思维方法描述新现象的尝试,这种方法论就决定了他们都讨厌混合状态,于是出现了信奉资本主义的阵营,也出现了信奉社会主义的阵营,他们最初都试图通过现实的消灭对方来恢复社会的单一状态,但这个结果未能如愿出现。到了20世纪4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两个阵营分别从内部开始了政治家们的对峙的松动,两个单一社会都先后出现了混合的状态。但探讨混合规律的系统理论仍旧没有出现。马克思和他以前及以后的理论家以抽象思维方法为基础对封建主义模型、资本主义模型、社会主义模型等的理论构建是人类思维的宝贵财富。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以这些抽象思维的结晶为出发点,采用科学具象思维方法进一步探讨混合状态的规律。因为混合状态是和现实社会近似程度最高的情况。

一个相对稳定的混合状态不仅是经济的制度化的混合,也是政治、文化的混合,我们更愿用混合社会这个概念来描述这种范围广泛的混合。如果要对资本主义发展做一个粗略的阶段划分,我倾向于认为:a、14世纪中期——16世纪中期,贸易和小商品生产繁荣,这个时期是以封建主义制度体系为主的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的混合社会。b、16世纪中期——18世纪中期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势均力敌,矛盾比较尖锐。c、18世纪中期——19世纪70年代,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是资本主义逐渐占上风的混合社会。特别是到了这一时期的后一阶段,强大的资本主义制度体系和意识形态,使现实社会几乎接近纯粹的资本主义理论模型。d、19世纪70年代——20世纪30年代,科技主义开始形成独立的意识形态。由于大资本的形成,大资本家最先摒弃资本主义规则而采用了封建领主式的划分势力范围的垄断方法,单纯的资本主义规则已无法保护小资本家和无产者的利益。无产者也开始借助社会主义的平等规则而不是单纯的资本主义自由契约规则加入社会选择过程。这一时期主要是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科技主义等的混合社会。资本主义和大封建主义的力量占伏势。e、20世纪30年代至今,垄断的封建主义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以资本主义为主要力量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科技主义等的混合社会。

当回头看我们走过的历史时,我们的思路比较清晰,因为时间已帮我们做了大量的抽象工作。在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共存的几百年间,我们已习惯于把当时的社会理解为一个混合社会,能历史地和辩证地看待封建主义制度体系和资本主义制度体系。但我们却不能把这种历史的和辩证的方法运用到我们这个时代,来理解多种矛盾的产生和变化,在这里我们更习惯于形而上学。我们不能容忍存在一个社会的鸭嘴兽。但现实社会的确是鸭嘴兽,以科学具象思维方法为基础的混合社会理论有可能是一种突破。 转贴于

参考文献

(1)亚当期密:《国富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上卷,第12页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3卷,第55页

(3)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5卷,第995页

(4)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3卷,192页

(5)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5卷,第288-289页

(6)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三卷,275页,着重号是引者所加

(7)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三卷,274页

(8)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83页

(9)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80页

(10)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3卷,第193-194页

(11)《拿破伦法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72页

(12)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46页

第4篇

[关键词]教学情境;创设情境;教学策略

教学情境是经过教师加工的特殊的微观教学环境。它能通过呈现材料为学生获取文本知识提供台阶;它有利于学生获得感悟,体验知识的发生与发展过程;它能促使学生依据情境信息独立思考、自主探究和合作交流。由于情境在教学中具有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当前教师最常运用的一种教学策略。然而在实践中有些教师却走入误区,他们或只重形式,忽视内容;或只重某一功能,忽视其他作用,致使教学情境内容狭窄、功能单一,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教师创设情境应注意多样化,以充分发挥情境的作用,使情境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创设思辨性情境,让学生心生疑惑,激活思维

创设情境要注重形式的新颖活泼,但又不能为形式而形式。因为创设情境不是为了让学生去观赏表演,进行娱乐活动,而是为了促使学生自主探究知识,这就要求教师要注意情境的学科性与思辨性,注重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心生疑惑,激活思维,以促使学生积极探求,自主解决问题。创设情境时,教师要注意利用文本知识与生活现象之间的差异使学生认知失衡,产生疑惑,产生探索的欲望与动力。如讲“商品价格”,我先给学生抛出一个包袱:“人们常说‘物以稀为贵’,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说法对吗?”这个问题情境借助生活中人们存在的误解给学生制造了思维上的困惑,依据现实生活该观点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学生阅读教材又觉得不对,理论与现实的反差激发了学生穷根究底、探索答案的欲望,让学生去思考和讨论。在学生通过一番努力,明白了价格虽受供求影响,但起决定作用的是价值,“物以稀为贵”恰恰否定了价值的决定作用,因而是片面的道理后,我又向学生质疑:“既然价值决定价格,为什么人们在生活中却感受不到,还会得出‘物以稀为贵’的结论呢?”使学生的认识由失衡到平衡再产生新的不平衡,引导学生一步步向深层开掘。这样,就促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提高取决于该行业生产条件的改进,这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所以商品的价值通常比较稳定;另一方面,市场的供求又时常变化,正是由这种价值稳定、供求多变所带来的价格多变易使人产生“物以稀为贵”的误解。再加上价值决定价格是抽象的内在本质,人们难以感觉,而供求引起价格上涨下跌是外在现象,人们易于感知,就更容易让人们产生“物以稀为贵”的错觉。正是由于教师创设的情境具有思辨性与问题性,激活了学生的思维,才促使学生深刻透彻地理解知识,并帮助学生消除了生活中的误解。

二、创设生活性情境,利用学生已有经验,化难为易

推进教学“生活化”是教学的内在诉求。因为文本知识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即便是最简单的知识也是抽象的产物,是从事物原型中提取的“理想化”的思维产品。教师若一味从理论到理论,既不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又会增加学生的理解难度,影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接受,还会让学生感到学习枯燥、味如嚼蜡,失去学习兴趣。因而教师在创设教学情境时,不仅要注意情境的思辨性,让学生认识失衡,还要注意情境的生活性,能铺砌台阶,化难为易,使学生既因境生疑,又利用已有的生活经验作为台阶,入境释疑,这样才能有效达成教学目标。如哲学常识中讲“现象与本质的关系”,许多学生对假象也是事物本质的反映感到难以理解,我就借助学生的生活体验为其铺路搭桥。我先问学生,生活中有的人明明喜欢与某一异性接触,却往往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既然心中喜欢为什么还要装作“不喜欢”呢?教师这一问让学生心生疑惑,于是学生议论纷纷,有的说这与人的性格有关,是怕羞;有的说这是受旧的封建思想的影响,觉得这是丑事;有的说是怕对方不愿意,感到难堪;有的说是怕别人讥笑,让自己丢脸等等。这时,我再问学生,你们所说的理由都离不开一个“怕”字,这个“怕”字或者说这个“装作”是他(她)内心本意的体现还是歪曲反映?这样学生就明白了,“怕”或“装作”的背后正体现了“喜欢”的本意,“装”就是从反面歪曲地反映其本意。由于学生正处于豆蔻年华,大都有这样的切身体会,这样的情境就能让学生在哄堂大笑中化难为易,释疑解惑。

三、创设启示性情境,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把握方向

有的文本知识学生理解起来难度较大,如果教师创设的情境只注意思辨性与问题性,就有可能让学生的探究碰壁受挫,从而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削弱学生探究的动力与追索的欲望。这就要求教师在创设情境时,不仅要注意让学生通过情境产生问题,还要注意通过情境给学生提供信息暗示与思维引导,使学生探究有大致方向,能借梯上屋,登阶入室,而不至于思而无果,屡屡受挫。如“汇率变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一个热点问题,但教材对此问题却没有展开阐述,学生对此问题也没有多少接触,缺乏生活经验,若让学生自己探究就难度很大。为此,我在创设情境时,不仅出示了近年来我国人民币与美元兑换的变化情况,还出示了人民币升值后,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在进出口方面的影响,再让学生去思考“汇率变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这样,就使问题既有一定的挑战性,能激发学生探究的欲望,又能为学生降低思维难度,有利于学生通过情境中汇率变化对进出口带来的影响获得启示,从而进一步分析推导它对生产、消费等其他环节的影响。这样,就使问题处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既有一定难度,学生跳一跳又能把果子摘下来,能较好地激发学生探究问题的兴趣,促使学生积极开展自主学习与探究学习。

四、创设愉悦性情境,营造轻松活跃气氛,添乐增趣

青少年具有求异、求变、求新、求趣的心理特征,他们追求新奇和刺激,喜欢娱乐与趣味。而文本中主要是抽象的概念、原理和公式,本身缺乏娱乐性、生动性与趣味性,教师创设情境时若只注重思辨性与问题性,而忽视愉悦性与趣味性,其情境既不符合学生的心理需求,对学生缺乏吸引力;又形式呆板,难以让学生松弛情绪,释放压力,放飞想象,活跃思维。因而教师既要创设问题情境,激活思维,使学生要学;又要创设生活情境,化难为易,让学生易学;还要创设愉悦情境,让学生轻松愉快,灵感闪烁,促学生乐学。教师创设愉悦性情境要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尽量选择那些具有趣味性与新颖性的材料,尽量运用投影、录像、录音、网络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使情境图文并茂、音像兼备、动静结合、形象生动;使教学形式多样,轻松活泼;使学生兴趣倍增,疲劳顿消;使课堂气氛活跃,迭起;使学习生动活泼,能变成学生的精神享受,变成学生的企盼与期待。如讲“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我就用“各打五十大板”的由来这一笑话来创设情境:古时,有人抓住了一个小偷,便将其扭送官府,县太爷升堂入座,听完原告陈述后,先下令将被告打五十大板,接着又下令将原告打五十大板,然后将两人轰出衙门。旁人问其为何如此结案,县太爷答道:俩人产生纠纷来县衙告状,说明双方都有过失,各打五十大板,公平合理,不偏不倚,还不对吗?教师然后问学生“该县太爷的做法违背了什么哲学道理?”这样的情境既使抽象知识形象化,有利于学生理解教材,又让学生增添了笑语欢声,活跃了课堂气氛,产生了一石二鸟之作用。

五、创设感染性情境,依托情境潜移默化,育德瀹智

教学情境应是“情”与“境”的有机统一。有“境”无“情”不仅会让课堂变得死水一潭,“无情无味”,也会让学生感到教师冷漠刻板,难以亲近,难以发挥情感在教学中的积极作用。因而一个好的教学情境不仅要能传递信息,制造困惑;还要“情”足“味”浓,以情感人,以情传情。“情”“境”互动,既促进学生思考,又具有潜移默化和熏陶感染作用,获得教书育人的双重效果。因而教师创设情境既要注意其思辨性,又要注意其感染性,力求“情”“境”一体,境中孕情,以情润境,充分发挥“情”的激励与感染作用;以情启智,以情育德,以情导行,使学生既获取知识,又转化思想、升华情感、完善个性。教师创设感染性情境要饱含激情,语言富有感染力;要充分利用歌曲、电视、电影、图画等艺术形式和现代化教学媒介,将文本内容转化成一个个充满感染力的场景,或描绘成一幅幅让人触景生情的画面,或演绎成一段段动人心弦的故事,让学生感同身受,如临其境,思想被触动,心弦被拨响,心灵受震撼。如讲“一国两制”中“实现祖国统一是两岸人民的共同意愿”,我就一边通过多媒体播放台湾同胞回乡省亲亲人相见时抱头痛哭,离别时依依难舍的画面作为背景,一边诵颂诗人余光中的《乡愁》,充满相思之情、离别之痛的诗句和饱含哀愁的语言与催人泪下的画面交融在一起,营造出一种浓浓的情感氛围,较好地表达了台湾人民因亲人分离带来的相思之愁、相思之苦和期盼祖国统一的思念之情、思念之心,使学生不仅深刻理解了教材知识,也在深切体验、感受台湾人民渴望亲人团聚、企盼国家统一的“中国情结”的同时,使自己的血缘之情、爱国之情得以升华,使推动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的思想在头脑中牢固扎根。

六、创设鼓动性情境,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加油鼓劲

新课程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这就要求教师注意创设鼓动性情境,为学生积极进取加油鼓劲,使情境能帮助学生树立攻克知识疑难的勇气;能让学生充满自信,敢于迎接各种挑战;能给学生提供正确导向,促使学生争做好人好事等等。创设鼓动性情境既需要教师积极挖掘学生自身的闪光点,让学生在自己的思想行为得到肯定、智慧方法获得认可的欣慰中获得激励,产生兴奋,从而动力倍增,自信心、进取心得到激发;也需要教师通过对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普通公民的遵法守法行为或国家改革开放的成就作典型介绍、聚焦渲染,让学生受到教育、得到鼓舞、感到振奋,从而立志践行,朝正确方向前进。如讲“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我以我校一学生患骨髓空洞症,生命垂危,师生闻讯后,你一十我一百,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使这位同学最终转危为安的事例来创设情境。它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量的积累能引起质变的道理;又能让学生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与关爱;还能让那些捐款的学生感到自己做了一件很光彩、很自豪、很有意义的事,从而促使学生更乐于扶困济危、热心助人。

七、创设体验性情境,引导学生学会体悟,关注过程

新课程要求教学不仅要注重结果,还要关注过程,关注过程中学生的体验与感悟。思想政治课要关注学生的思想转化、情感激发、方法探索和个性优化,教师就要注意创设体验性情境,让学生通过亲身亲历来获得感悟与体会,感受学习中的快乐与艰辛;让学生通过体验对知识形成多元解读,能体验生命价值,感受生命活力,触动思想灵魂;让学生在各种思想、观点、方法面前学会选择,学会表达,学会自我肯定与欣赏。应当说,凡是情境都具有体验性,都能让学生获得体验,我们说创设体验性情境,只是强调其体验的分量更重一些,体验的味道更浓一些,体验的功能更明显一些。如讲“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取向”中“要尊重人”,我就在讲课时,安排一个学生大声随意讲话 1分钟,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切身感受来体会不尊重他人、不顾他人感受的行为会带来什么影响,会让人多么厌恶与反感,这既有利于学生理解教材知识,也有利于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强化法纪观念,培养集体主义思想。

八、创设实践性情境,引导学生动口动手,学以致用

学生在课堂学习书本知识具有高效、便捷的优点,但由于没有经过实践,理解就容易不深不透,学生容易只掌握书本知识,而无实践能力。因而新课程特别注重实践,要求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勤于动手,提高实践能力。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注意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到实践中学习;还要注意在课堂创设实践性情境,让学生在积极动脑的同时,还积极动手、动口,甚至动脚、动身,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战技能。如讲“扩大就业”,我就扮演招聘者,让学生扮演应聘者前来应聘,让学生在模拟中懂得应聘的基本要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与应变能力。又如讲“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我就以产品或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或市场供求大体平衡,但外资企业已挟其优势登陆我国等几种不同情况,让学生扮演企业负责人,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来提出相应对策与措施。这些做法既有利于学生深化对知识的理解,促使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还能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学以致用,能应对在未来社会中承担经营角色的要求。

九、创设展示性情境,让学生展示才华,表现自我

青少年有表现自己的欲望,教师创设情境就不能唱独角戏,而应根据学生喜爱表现自己这一特点,积极创设展示性情境,为学生表现自己的才艺和本领创造条件,这不仅有利于学生张扬个性,凸显特点与专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还有利于学生看到自己的长处与优势,增强搞好学习的勇气与信心,这对基础较差、成绩不太好的学生来说,更有其重要作用。如讲“市场交易原则”,我就以教材中的漫画“朦胧价”为主题,让学生自报家门,扮演情境中的角色,将漫画内容表演出来,结果两位文化成绩较差,但却喜爱文艺活动的学生勇敢地走上来,他们虽没有经过排练,但临场发挥出色,把漫画中的内容作了比较传神的展示,受到大家的欢迎与称赞。又如讲“劳动者要履行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我对学生说,作为未来的劳动者你们要有自己的绝活,听说你们现在就有了绝活,能不能亮出来让大家一饱眼福,结果有的学生画简笔画,有的学生折纸玩具,有的学生写钢笔字,大家各显神通,各展才艺,纷纷亮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戏。这种展示性情境不仅能给学生提供表演的舞台,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自信;又使教师的导入形式丰富多样、新颖有趣,增强了教学的吸引力;同时还有利于教师结合学生表演的内容引导他们分析其中所蕴含的道理,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十、创设互动性情境,促进学生交流协作,积极参与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结果,而是一种需要主观参与的过程,不是客观存在于某个地方等待着我们去发现的东西,而是要在学习者的参与中才能生成的存在。这告诉我们,要让学生实现有效学习,就要改变过去教师唱“独角戏”的方式,就要积极促进课堂中的多向互动。因为通过师与生、生与生的互动,一能交流信息,使彼此开阔视野,增长见识;二能产生思维碰撞,使彼此思维激活,获得启示,促进教学相长;三能促进情感交流,产生情感共鸣;四能通过思想互动,使师生统一认识、同频共振;五能活跃课堂气氛,促使学生积极参与。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创设互动性情境,如,用能让学生产生争议的问题作为情境,让学生进行争辩讨论;用连环性问题作为情境,既让学生思考探究,又利于教师适时点拨启示;或让学生自创情境,通过表演、互问互答、抢答等形式而形成互动等等,通过多样化的互动情境促进学生积极参与,促进师与生、生与生交流合作,使课堂教学既有独立思考、自我见解,又有相互协作、积极配合;既有磋商讨论、碰撞争辩,又有表演观赏、实践体验。这样,就能使师生人人都成为活动参加者,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都得到充分调动。

第5篇

首先有必要对于体验经济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体验经济整体上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名词。20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在《未来的冲击》一书中提出了服务业最终会超过制造业,体验生产又会超过服务业的观点。他同时预言: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的下一步是走向体验经济。

美国学者约瑟夫·派恩与詹姆斯·吉尔摩对于体验经济有了详细而全面地阐述。所谓体验经济,是指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为消费者创造出难忘的感受的一种经济形式。传统经济主要注重产品的实用和价格,随着体验经济的到来,生产及消费行为产生了从生活与情境出发,塑造感官体验及心理认同的变化,从而改变了消费行为,为产品和服务找到新的生存空间。他们在《体验经济》中这样描述:在这里,消费只是过程,消费者成为这一过程的产品。当过程结束后,体验记忆将会长久地保存在消费者脑中。消费者愿意为体验付费,因为它美好、难得、非我莫属、不可复制、不可转让、转瞬即逝,它的每一瞬间都是唯一。

体验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是体验经济在萌芽状态的理论基础。马斯洛发现,人的需要来自不同的层次,低一级需要得到满足以后,高一级需要便成为追求的目标。依据他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有五种基本的需要,它们依次上升构成人的需要系统,最后产生的需求是自我实现感,这也是体验经济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一般说来,体验经济主张以满足消费者心理感受为主而物质享受为辅的生产消费过程,作为供给方的厂商企业,通过提供或展示设施、环境、氛围等在内的广义性的产品服务,使消费者在一定时段内能充分体验和获得愉悦感受。体验经济所指的产品服务突出了满足千差万别顾客心理需求的个性化产品同时,消费者在整个经济过程中扮演了价值创造主体的角色,个体参与、经历以及所获得的体验是价值实现的源泉。

从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看,体验经济是否能成为一种可替代工业或服务经济的主导性经济形态?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回答。本文认为,体验经济正在或者说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而且这样的经济形态渗透到了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当中。作为讨论的前提,本文认同以下的看法,即人类社会发展是劳动分工趋于专业和生产过程日益迂回的动态过程,其结果是形成了彼此互相依托、纵横交织的产业网络体系。从历史的发展脉络来看,在这样的产业网络体系之上,形成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等一系列的经济形态。如前所述,体验经济正是在专业化分工和生产过程更加精细、更加注重产品或服务在消费领域被认可的状态下所产生的。

对于体验经济的产业化特征,有专家指出,尽管体验经济汇集了一批以消费者个性需求为导向的经济活动,但这些并列的形式之间缺乏内在技术联系和空间集中、要素共享等产业化特征,难以形成更具专业化和规模化的生产形态。本文认为,从我国体验经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体验经济体系当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不仅仅是针对以消费者个性需求为导向的经济活动,而且这种活动表现成为针对一大批具有相同消费体验倾向和内心感受的消费者群体的经济活动。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国的娱乐产业。娱乐产业注重消费者的内心感受和体验,以及动用各种物质手段和心理攻势强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体验性特点在网络游戏以及娱乐选秀活动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强化体验性的背景下,网络游戏和娱乐选秀这两类活动通过颇具传播意义的互联网式媒介和通信媒介的支持,使得消费者的体验在两类看似不同的活动中形成了体验的迁移和共享,网络游戏给予消费者的体验能够在娱乐选秀中的某些偶像类人物中得到实现。同样,由于互联网式媒介以及通讯媒介的出现,娱乐选秀形成的体验,通过网络游戏可以得到升华和重复,让消费者尽可能地延长美好的体验感受。从这样的产业发展形态来看,在网络游戏和娱乐选秀中出现的经济活动,不仅存在并列的联系,而且从网络游戏和娱乐选秀活动中产生的衍生产品来看,又具有一定的纵向的关系,表现为以体验的满足感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发展形态。

体验经济不同表现形态之间的这种横向和纵向的关系在网络技术的应用下,同时体现出了很强的技术上的联系,它综合运用了一切能够提高消费者体验感觉的技术,而且促进了相互之间的技术的进步。娱乐产业作为体验经济典型的表现形式,也体现了空间上的集聚,只不过这种空间上的集聚不同于以往的工业经济或者农业经济在所谓物理空间上的集聚,而是体现在网络空间上的集聚。这种集聚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空间的集聚,不能用过往的经验来描述和验证,所以容易得出体验经济在空间上不集聚的定论。体验经济通过网络空间的集聚形成了要素之间的合理流动和分享,正是通过要素间的共享,才形成了体验经济初步的产业化特征。通过技术上的相互促进、要素之间的流动、空间上的集聚,体验经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仅以上海市为例,2008年上海网络游戏产值36亿元,同比增长35%,在其他产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状况下,上海的网络游戏产业出现了异军突起的局面。

体验经济的发展似乎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比较成熟的地区逐步成长起来的。有专家指出,体验经济主张的是建立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以享受消费为中心的经济活动形式,这不能动摇生产资料制造和配套服务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的决定性地位和存在基础,同时它还要受到社会整体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制约。诚然,体验经济的发展建立在消费者一定的基本需求满足的基础上,生产资料的制造和配套服务业在社会的整个产业结构当中的地位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体验经济的发展为生产资料的制造提供了发展的方向,虽然生产资料的制造具有一定的基础性特点,但生产资料制造行业的提升和优化,需要体验经济的健康发展。体验经济对于配套的服务业也有很好的产业发展的指向性作用,因为体验经济需要服务业的配套服务,有些体验的感受在于消费者对于配套服务的认可,生产资料往往只是起到体验平台的作用。对于体验经济而言,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配套的服务,只是作为体验经济必需的要素之一,他们之间的排列组合构成了体验经济成功的重要因素。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体验经济的发展引领了生产资料的制造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业的发展。

根据近几年体验经济的发展,有人提出了体验经济是一个全新的经济发展形态,有着不同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形式。从体验经济外在的表象来看,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有专家指出,尽管体验经济强调消费者的价值创造主体地位,但这种价值是指顾客的主观性效用,从经济活动循环而言,价值实现仍然遵循一般性的要素投入和产出消费定律。在我们看来,体验经济虽然强调的是顾客的主观性效用,但是体验经济中的价值实现并不是完全按照过去的经济形态所遵循的要素投入和产出的定律。从体验经济所需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角度来看,体验经济是遵循传统的要素投入和产出的定律的,同样的规律也适用于配套的服务经济的范畴,但体验经济核心的要素实现的过程并不是遵循的范畴。具体来说,就是体验经济的要素投入和产出不再是取决于生产者,而是取决于消费者。这一过程不是取决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是取决于消费者在体验前、体验中以及体验后的感觉。表面上看,由于感觉的存在,体验经济要素的投入产出不像以往的经济形态中的要素投入产出那样比较容易估计和计算,体验经济的投入产出更加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其实,正是由于感觉的存在,才使得体验经济条件下的投入产出的比例相对以往的经济形态有了提高的可能,同时对于消费者感觉的把握也成为了提高要素投入产出比的关键。从这点可以看出,体验经济确实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对于现有的经济发展规律提出了挑战,尤其是顾客主观性效用的存在决定了体验经济能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颠覆传统的价值规律。

从体验经济目前的发展来看,由于体验经济本身的从业人员对于消费者体验的内在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加之体验经济自身也处在尚未成熟的阶段,大多数以体验经济示人的经济形态依然体现出遵循传统投入产出规律的特点,仅仅在企业生产消费的某一些过程中体现出不同于以往的价值规律。而且,现有体验经济的应用往往停留在企业营销策划阶段,而没有深入到企业要素生产的各个阶段。正是由于这样的不足存在,体验经济才会被认为依然是延续了传统要素生产的规律,而没有体现出体验经济在价值规律方面应有的突破性,由此使得社会对于体验经济有了不同程度的误解。体验经济的存在不是对于消费者的感觉通过一些所谓的营销噱头就可以把握和引导的,消费者感觉的复杂性决定了体验性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比较长的阶段,而在这个期间,对于人才的培养尤为重要。如果没有相应的熟悉体验经济的人才,发展体验经济很容易就陷入对于市场营销手段趋于极致的滥用。

第6篇

一、建立股市退出机制必须解决企业退市的成本机制问题

我国股市退出机制建设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建立企业退市的成本。成本是指个人或组织为获得所需要的资源而付出的代价,它相对于收益而定义。上市企业的退市不是无代价的,正是这种代价的大小及其与收益的关系决定了股市能否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如果企业、股市和社会为一个企业的退市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超出了它们为之所获得的收益,退市就会中止;反之,则得到施行。确切地说,上市企业退市与否,取决于退市成本与退市收益的比例,用公式表示:TI》TC或TC≤TI,式中,TI表示退市收益,TC表示退市成本。这一关系式表达了企业退市成本机制的核心。正是这一机制从根本上制约了股市退出机制的建立。

退市成本与收益因素考察

企业退市会对企业、股市和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成本和收益两个方面。

从成本方面考察,主要有以下因素:第一,退市企业的会计成本。这是会计师在帐薄上记录下来的成本,它反映使用资源的实际货币支出。企业退市,首先碰到的是从会计帐目上要支付多少代价的问题。如果一个企业因退市而破产,那么清偿过程中偿债额便是退市的企业会计成本。第二,退市企业的机会成本。企业退市,失去上市特权和融资资格,等于企业放弃了在股市低廉筹措资本的机会,构成了退市的机会成本。第三,企业退市的社会相关成本。相关成本是作出决策过程中使用和发生的费用支付。它的核心在于与决策紧密相关,不发生决策就可能是隐含的。一个企业退市,在股市买卖该企业股票的投资者因不能再有机会在市场交易该股票,可能造成持有股票的价格缩水。这种股票的缩水部分属于社会付费,因为交易市场的活动与企业自身的运行是分离的,股市的责任由社会承担。可见,社会相关成本是由退市决策引发的。第四,企业退市的社会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因作出某一特定决策而引起的全部成本的变化,与相关成本具有同一属性,但它发生于特定决策的情况下。第五,企业退市的社会软成本。这主要包括企业退市乃至破产需要社会各方为之付出的各种难以直接用货币衡量的费用。如社会的稳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府出台有关退市的优惠政策、社会的责任等等。

从收益方面考察,主要有以下因素:第一,会计收益。企业退市破产如发生会计成本,则社会就产生会计收益,两者均为清偿额。第二,机会收益。它等同于退市的企业机会成本。因为一个企业退市付出的机会成本也同时为另一个企业的上市提供了机会,使其产生机会收益。第三,社会收益。这主要是企业退市给股市和社会经济运行的规范发展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它属于一种软件收益,很难进行量化。但它又是退市收益的真正价值所在。

现行体制下的退市成本机制考察

在退市成本的构成要素中,企业会计成本和机会成本可以概括为私人成本,属于企业本身的付费;社会相关成本和增量成本及软成本可以概括为社会成本,属于社会的付费。这两大成本的大小及其相互关系从根本上决定着退市成本机制的形成和运行。在现行体制下,它们呈现出量增价高的扩张态势。第一,私人成本畸高。一是股市的长期封闭运行,积淀了一批劣质企业,资不抵债成为这类企业的共性,如令其退市,破产便成为唯一选择,由此产生了债务清偿中的会计成本,过度负债又使得企业清偿后一无所有。譬如ST郑百文2000年中报每股净资产-9.31元,负债率216.95%。有效资产6亿元,其退市破产,企业的会计成本为6亿元。二是股市的高度行政垄断和股市容量的狭小造成了上市公司壳资源价值与价格的严重背离,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退市的机会成本。在郑百文重组案中,三联公司为什么要花5.5亿元的巨资重组郑百文?其中隐含的主要因素就是郑百文退市的机会成本。因为政府控制的股市为上市企业创造了特殊权利,退市则失去了这种权利。第二,社会成本庞大。一是企业对国有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和国有银行商业化程度不高造成了企业退市的相关成本庞大。其来源是企业退市破产时。资不抵债形成大量的贷款悬空,最终不得不由国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ST郑百文退市破产造成19亿元银行贷款悬空。二是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使上市公司未能获得根本的制度变革,国家依然扮演着无限责任股东的角色,造成了企业退市的大量增量成本。主要是企业退市破产时,政府不得大包大揽,包括安置职工,承担亏损等等。如果郑百文退市破产,其20亿元的累计亏损和2000名职工的安置将成为社会责任。三是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上市公司这一最现代的企业组织形式失去了本来意义,阻碍了企业通过股权流动进行自我更新的机制,国家和政府作为企业老板形象被固化,进一步肯定了国家承担社会增量成本包括软件费用的责任。四是通过退市企业股票缩水体现出来的社会相关成本不可轻视,其数额可通过股市市值的减少计算出来。从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退市的成本不仅是巨大的,而且其中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存在着悬殊差距:社会成本远远超过了私人成本。面对如此庞大的退市成本,企业和社会是否获得与之匹配的退市收益呢?显然,企业的私人成本可以等额转换成社会收益,但社会成本却并不能完成这种转换,于是有:TI<TC或TC,TI,退市成本机制难以启动运行。如果启动这一机制,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巨大差距将使企业退市产生严重的外部性问题,社会因此而遭受巨大损失。这一原理正好说明了:一旦某上市公司涉及退市会遭到社会特别是企业从属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强大干预。

推动退市成本机制启动运行的途径

股市退出机制的确立有待于退市成本机制发挥作用;成本机制的形成必须满足退市收益大于退市成本的条件;启动这一机制的关键是寻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第一,建立企业质量评估制下的及时退市制度,消除退市即破产的现象。前面已提及我国股市的封闭运行造成了大量劣质企业的囤积,令其退市便是宣告破产,因此,企业和社会都不得不为之大量付出。股市应在法规建设上坚决避免产生这种现象,建立一套上市企业的质量评估,体系,让不符合相应条件与标准的企业及时退出,使其退市后仍能正常存续营运。这样,退市引起的成本被限制于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因为,一个企业的正常退市不必为之进行清偿,原有的债权债务、亏损和职工等都可以在企业续存,社会不必为此承担更多的责任。第二,改造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为相对控股,推动企业实现有限责任制度,使国有股东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降低企业退市的间接社会成本。在目前股市存在大量财务状况恶化企业的条件下,退市即破产的现象不可避免。为了将退市成本降低到最低程度,必须落实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度。在国有股东占据企业股权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国有控股公司蜕变为事实国企,国家因此成为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承担起企业退市破产的全部社会成本。如果国有股在企业进行相对控股,多元产权同时在企业发挥作用,可从机制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确立,各种股权所有者便可按有限责任获得上市收益和承担退市成本,这无疑会大大降低退市的社会成本,减少政府对建立退市机制的顾虑。第三,彻底解决国有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消除企业退市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巨大差距所引起的外部性。企业退市困难症结在于企业退市的私人成本大大低于其社会成本,政府只好采取封闭股市的措施。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除了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因素在产生作用,即国有股的不能流通使持股人凝固,阻碍了股权机制的功能,使企业的实体运动受到终极主体的永恒性控制。这样,即使国有股只相对控股,也同样不能使其他产权发挥应有的功能,国有股仍难逃避承担无限责任的命运。要降低企业退市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距,必须实现国有股、法人股的全额流通。理由是:第一,国有股流通可规范企业的产权机制,这将从根本上降低退市的社会成本。如果国有股流通,则要求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须委托若干国有股持有机构作为国有股的实际委托人,这些机构在持有或买卖国有股的过程中实现委托人与人的分离,并以股权控制为核心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承担有限责任。这些股权是流动的,权重是不断变化的,企业的运行遵循市场规律,完全脱离了政府的行政控制,企业退市与破产不再需要惊动当地政府,企业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渐趋一致。第二,国有股流通可促进企业职工的身份置换。这是降低企业退市社会成本第一要素。上市企业退市破产的最大社会成本是职工安置。在国家控股股权固化的情况下,职工终身属于国家,国家理应给予妥善安置。如果国有股权流通,企业控股股东不断变化乃至由国有控股变为其他经济主体控股,企业职工与当地政府的联系便随之切断了。为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家可采取有关政策逐步对全民职工实行身份置换,搞好社会保障,使职工完全脱离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成为自由人格。第三,国有股流通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退市成本限于合理水平。国有控股机构在全权行使股权权利的过程中,可以多种途径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如选好企业人,科学有效地对企业实施监控,通过买卖股票规避风险,追逐投资的收益等等。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增强了社会的经济实力,有利于股市的健康持续发展,从总体上降低了企业退市破产的相对社会成本。

二、建立股市退出机制必须解决企业退市的市场化机制问题

从各国股市的一般情况看,退市的情况主要有几种形式:企业主动申请退市、企业自动退市和强制退市。这三种形式都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我国股市退出机制建设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按照这种市场规律建立企业退市机制。

遵循供求规律,放开股票市场,让市场决定上市企业的存续与退出

我国股市退出机制难以建立的另一个秘密是:行政控制股市造成市场供求失衡,供不应求使劣质股票的价值高估,以致退市困难。在股市政府化的条件下,靠股市的扩容已经不能解决市场的供求矛盾。因此政府行为本身产生一种稀缺资源,引发争夺资源现象。所以,解决退市难题必须放开股票市场,让市场的供求规律调节企业的退市机制。只有企业进入股市的所费成本低廉才会换来其退出股市的所费成本的降低。笔者设想按商品市场模式设计股票市场,企业进入股市同进入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办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就可以了。这样,上市企业的稀缺性就会大大降低。人们可能担心:上市门槛降低,各类企业蜂拥而至,股市岂不崩溃?其实,商品市场的供求规律使得消费者无情地淘汰了不受欢迎的商品,大量企业的消失与产生正是这一规律作用的自然结果,市场并没有因此崩溃,而是越来越繁荣了。股票市场与商品市场本质上没有区别,只不过作为股票交易场所有自己的一些特征罢了。商品市场的规范排斥假冒伪劣商品,股票市场的规范同样排斥假冒伪劣的企业股票,除此之外,应当允许一切符合法律法规而设立的企业上市。笔者主张,企业上市不但要取消审批制,也要取消核准制,代之以登记制。因为现行体制下的核准制与审批制并无多大差别。第一,核准制同审批制一样须层层申报、层层核准,哪一个环节受阻,企业上市都会搁浅;第二,企业上市的诸多条件只会在核准制下增加而不会减少,所不同的是这些条件会有一些新的解释;第三,企业上市的大门并不是向所有的企业开放,而是因所有制、地域、类型、种属有显著区别,企业身份不同会有不同的上市条件,要跨越不同的门槛。只有市场放开了,供求规律才会客观地发挥作用,股票市场的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就会将劣质股票逐出市场或拒之门外,退市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国家要做的工作就是维护市场秩序,执行法律法规。

遵循价值规律,让企业股票在股市的竞争中优胜劣汰

我国现行股市是一个缺乏竞争的市场,企业只是在上市前竞争,上市后便失去了竞争的环境与压力,股票的价值与价格严重背离;交易市场投机之风盛行,交易者往往炒作的是股票的概念、包装以及似是而非的题材、信息等等,“坐庄”成为时尚,致使垃圾股鸡犬升天,市盈率高企。这种现象除了股市容量偏小、法规不健全等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股市的价值规律失效。为什么会产生价值规律的失效?第一,股票的价格不由其内在的价值决定,而由行政垄断的上市企业的壳资源及其衍生物虚拟价值决定,股票的外壳与股票本身的内容和质量在现行体制下彻底分离了,股票不必通过内在价值的竞争去体现外在价格,而是只要有一块上市的牌子就可吸引众多的交易者。第二,交易者所谋取的是交易市场股票转手过程中的差价,而不是作为股票实体的企业给予的利润回报,买卖股票的内核被摈弃了,等价交换的原则被破坏,投机规律主导股市。

股市价值规律的失效所产生的后果是灾难性的。第一,股市泡沫无限扩张,累积的风险越来越大,最终可能崩溃。第二,上市企业失去了市场的风险约束,得不到应有的竞争性改进,股市的实体受到侵蚀,产生越来越多的劣质股票,降低了股市质量。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让股市得到价值回归,建立一套使价值规律能够发挥作用的股市规章制度,以此推进股市的市场化改革。其次,建立股市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指导交易者认识企业价值。第三,建立上市企业利润回报制度,使市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第四,彻底取消行政权力对上市公司牌子的维护,让被高估的壳资源价值降下来。第五,强化市场透明度,规范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体现自身价值,实现优胜劣汰。

遵循市场规则,让证券交易所成为企业退市的决策者

商品市场的交易者进入与退出市场由市场管理者决定,股票市场的交易者进入与退出同样可以由市场管理者决定,这个管理者就是证券交易所,而不是国家证监会。证监会和交易所虽然都是股市的管理者,但各自职能不同。证监会应是国家整个证券市场的管理者,主要负责证券及其股票市场法律的执行,各类管理规章的制定,对整个证券市场进行宏观指导、驾驭、调控等;证交所则是证券法律、规章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管理在本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接受证监会的授权,全权处理交易所的一切营运事务,同时接受证监会的宏观监控。在这一体制下,上市企业完全处于证交所的监管之下,证交所可按上市企业的表现情况及时作出退市等管理决策,以此消除企业退市的行政干预隐患,真正实现退市的市场化机制。按目前股市监管体制,国家证监会实际充当了市场立法者、执法者和行政管理者的三重角色,权力高度集中;相反,证交所完全成了证监会的办事机构和橡皮图章,无权行使作为市场管理者的应有职责。其后果是:第一,证监会职能越位,证交所职能脱位,阻碍了股市的规范化进程;第二,固化了股市行政化特质,阻碍了股市的市场化进程;第三,加大了证监会与上市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企业退市的难度;第四,造成了证交所管理手段和资源的闲置浪费。所以,将股市的主要管理职能归还证交所应是退市机制得以正常启动运行的必要条件,证交所应当成为企业退市的决策者。

三、建立股市退出机制必须解决企业退市的联接机制问题

我国退市机制建设的第三个重要问题是建立企业退市的联接机制,即为了保证退市机制顺利实施,减少股市可能因此引发的波动,必须建立起与之配套的相关联接体系。

企业退市的联接机制之一:设立场外交易市场的退市冲减机制

为了冲减退市机制实施对于市场主体的压力,需要有一个使退市企业股票得以转让的场所来完成企业从上市到退市的平稳过渡。这就是建立场外交易市场,这一市场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退市连接作用。第一,降低退市成本。企业退出主板市场后,其股票仍能在场外交易市场流通,企业可以正常营运,企业和社会都不必为退市而付费,这无疑减少了退市的阻力。第二,有效阻止了股权凝固,为企业适时进行购并和重组提供了与主板股市同等的机会,有利于企业发展。第三,有利于退市企业重新争取上市资格。退市企业在场外交易可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业绩,创造条件,重新进入主板股市。第四,促进更多的企业自愿退市。由于场外市场的设立,使企业减轻了强制退市的压力,为了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它们可能更多地选择自愿退市。从国际的一般实践来看,自愿退市应是退市机制的主流。

第7篇

关键词:设计审美;文化内涵;价值判断

中图分类号:F0-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2-0264-02

21世纪是一个科技飞速发展,社会不断变革的信息时代,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消费习惯也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人们从开始注意商品,逐渐发展到注重商品的包装设计,甚至讲究起商品的包装。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导致了消费习性的改变,完美的产品包装逐步得到人们的青睐,人们通过包装来熟悉商品、了解商品和认定商品。产品现代设计的审美价值不仅是人类的一种心理需求,而且现代设计在其发展过程中,从没有停止过对设计审美价值的追求,因此,研究其设计审美的价值判断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审美活动作为人类生命活动的一种独特形式,是人类对抗宗教、科学乃至极权政治,有效解决现代工业社会自我焦虑、生态破坏、政治极权,使人类获得真正自由和解放的重要途径。这是因为审美活动主要具有解禁、释放和自我的解放功能,发现、肯定和尊重自然的协同功能,,以及介入、否定和超越社会的批判功能。审美活动的价值在于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人类与自我、自然和社会的关系,解决现代工业社会的诸多问题。市场竞争加速了产品的更新和升级,随着社会的发展,设计的审美价值判断由实用功能需要的满足,走向了情感交流、生活理想和诗意追求等多方面、多层次需要的满足。例如,产品的包装设计已经成了产品研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产品的包装功能已不仅仅是保护商品、装饰商品,良好的包装设计甚至能给人艺术的享受,更是设计审美价值判断的具体体现。

在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下,产品的设计审美价值作为价值存在的一种形式,同产品的使用价值一样,是产品价值的承担者和交换手段,也是产品竞争的重要因素。在其他价值相同的情况下,谁的审美价值越高,谁的产品就会成为市场的宠儿,谁就能获得较高的利润。现代产品设计审美处在新经济与文化的一个交汇点,设计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职能作用中地位日益明显。现代产品设计审美是沟通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以适应人们由物质过剩转向精神不足的新趋势。现代产品设计审美要适合现代人的不同层面心理和情感需求,注重个性化,体现不同类别的商品设计,使现代商品包装具备独立欣赏的艺术魅力。例如,对两款功能相同色彩不同的产品,它们使用价值相同,所耗费的物化劳动相同。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两种不同颜色的产品应以相同的价值出售,色彩符合人们设计审美价值需要的产品卖得快,色彩不符合人们的设计审美价值需要的销量少。这种情况在商场里随处可见。同类产品仅仅因为各自的设计审美价值不同而又有不同的价格,说明产品的审美价值对产品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影响。前西德的一位经济学家在谈到社会购买力时说:“有些人购买产品,未必因为实用,常常是为了式样和装潢的美观。”可见,产品的设计审美价值的判断对产品生产者的命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哲学意义上,有学者从“效应”角度认为审美价值是审美客体对审美主体的一种特定效应,其本质是审美客体对审美主体审美需要的满足和审美能力的提升[1]。首先,审美价值是审美客体相对于作为审美主体的欣赏者的作用和影响而言的;其次,从审美客体对审美主体的效应上界定审美价值,艺术设计家们也可以按照产生这种效应的内在规律去创造出新的设计审美价值,使设计审美价值与社会生活实践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最后,从审美客体对审美主体的效应上界定设计审美的价值判断。

产品设计审美价值的判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设计审美价值判断的主体分析

所谓产品设计审美价值的主体,是指实现了产品价值,同时有着内在产品设计审美需要,由于产品设计审美活动是一种特殊的设计审美价值的判断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价值判断活动。在判断产品的设计审美价值时,主体在产品艺术设计审美价值的构成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设计审美需要

设计审美需要是人特有的功能和权利,因而是人的真正的社会需要,它渗透、表现在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在产品的审美活动中,它作为设计审美欲求和购买动力,表现为情感形式,构成产品审美心理机制的基础动力,以实现内在生命的动态平衡,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如果与对象的形式相接触便激活心理机能,从而形成超越日常生活意识的审美体验。

2.设计审美能力

实现产品的艺术设计审美价值依赖于产品审美价值主体的审美能力,缺乏审美能力的主体是不会懂得审美需要和实现审美需要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乐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来说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认”,主体的感觉器官缺乏审美能力,也就无法辨析音乐的美,同样也就无法判断音乐的审美价值。可见,对产品的设计审美能力是实现产品设计审美需要、判断产品设计审美价值的关键。

二、产品设计审美价值客体分析

产品设计审美价值客体是在产品设计审美的活动中与产品审美价值主体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作为客体的一种特殊形态,还具有产品审美活动方面的特殊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审美的外在美与内在美的统一

产品外在表现的设计美和内在质地的美是和谐统一的。质量好且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产品艺术设计可使之身价倍增,耐用不耐看的产品难以畅销,而徒有外表美但质量差的产品纵然一时销得好,由于缺乏牢固的质量根基,终究落得是一现的“昙花”。

2.设计审美鉴赏美与实用美的统一

消费者对产品艺术设计美的评鉴带有鲜明的功利性,它总是从个体和群体的切身利益出发去判别事物,要求产品既要“好看”又要“好用”,花了钱,既可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又能得到物质上的满足。当然,产品的设计美学价值因条件的变化而发生转变:对个人消费者暂时不实用的,对集体、社会的长远利益却很有用;有实用价值的产品并不见得都可供欣赏;对于不同审美能力和购买力的消费者来说,对产品的设计审美感受是大相径庭的。

3.流行美与个体美的统一

流行美反映人们设计审美要求的判断性,个体美则反映个体审美情趣的独特性。同一类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兼有这两种特性。人们常言“物以稀为贵”,而对商业企业经营者来说不仅是“稀”为“贵”,还要有“新”则“贵”,“奇”则“贵”,“极”则“贵”等等。两种功能相近的产品,其中一种产品可以因为巧妙的命名,新颖的款式、别致的装饰或适宜的颜色等而畅销。这虽然与企业的经销策略分不开,但是,流行美是以个性美为基础的,是产品的个性美和消费者的特殊审美情趣一拍即合的结果。不过,个性美是流行美的发源地,任何产品美的流行,都是对个性美的鉴赏和认同中扩展开来的。由此可见,产品美是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实际市场营销和消费活动中,受到产品的感染而获得的思维或价值的认可。

三、小结

产品设计审美的价值判断由于其自身主客体的统一,从而决定了产品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活动的过程中,要将两方面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地、多角度地、全方位地考虑,这对产品设计审美价值的判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8篇

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追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的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和谐社会是追求公平正义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上,经济法与和谐社会找到了契合点,以公平正义为最高价值的经济法应当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

一、经济法保证经济公平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基础和前提

和谐社会应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均衡和协调的社会。利益上的差异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要使这种差异和矛盾不会导致社会冲突,就需要从资源占有和分配机制上加以调整,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具体地讲,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论是基于人类完全理性假设而主张国家对经济施行全面干预的传统经济法,还是基于人类有限理性假设而对主张国家经济实施适度干预的现代经济法。经济法在本质上乃是以公法介入私法;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结果。当中国经济法而从传统经济法向现代化经济法嬗变的时刻,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相对平衡无疑是其主旨与精髓。这种相对平衡至少要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是竞争公平。竞争是效益之源,竞争是效益之母。正是由于竞争机制的良好运行,市场经济才能得以有序运行,并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使社会效益目标得以实现,要保证竞争机制的运行,就必须保证竞争公平,要解决好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应着重解决两个公平。其一机会公平,大家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样才能调动竞争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使利益驱动机制得以运行。其二规则公平,保证所有的运动员都遵守同样比赛规则。

其次是合理差别待遇。竞争机会的公平,并不必然导致结果的公平,这就需要伸出国家之手,施行合理的差别待遇制度,对失衡的利益予以矫正,从而恢复不同主体间特别是个体与国家、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在经济法领域,实行差别待遇原则,又分为宏观调整与微观调整。在宏观方面,又分为不同经济成份之间利益平衡与不同地区之间利益平衡。在微观方面,国家应制订相关法律和程序,通过各种途径保障低收入者的收入,为社会福利的实现筹集资金。

最后是分配公平。它是指对资源成果的分享公平,其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问题。”分配公平的法律制度与措施应遵循经济法的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三者彼此联系,不可分离,责是基础,利是目标,权责相当,责利相谐,不能畸轻畸重,只有遵循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保障分配公平目标的实现。关于分配标准的选择,应根据我国现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将按劳分配作为最主要的分配标准,以按需分配和按资分配作为补充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分配公平内涵的实现。

二、经济法追求社会利益本位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价值支撑

和谐社会构建的价值基础是社会利益的存在和被尊重。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无可厚非,但如果片面强调这一点,漠视社会整体利益,那么不仅对社会整体,即使是对个人而言也是极其有害的。正是认识到这一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这是经济法各种理论的共识。“社会本位”可以理解为社会整体利益至上。这一利益本位立场是生产社会化和法思想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的必然结果。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对社会经济的调节主要依赖价值规律这只“无形之手”,市场主体遵循价值规律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保护平等市场主体的权利和利益,促使市场调节充分发挥作用。与此相适应,法思想也遵循个人本位。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垄断的形成,大量无序竞争扭曲了价值规律的作用,影响到经济的整体运行经济不时出现大起大落,形成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市场调节所固有的缺陷日益显露。人们呼吁国家伸出“有形之手”干预经济生活,以保证社会经济的整体运行和稳定发展。同时,民法的契约自由、私权绝对原则导致个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激烈冲突这就促使法思想开始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在这种背景下孕育和诞生的经济法“为了填补市民法所剩留的空白状态”,“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国家站在全社会的高度,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社会利益本位立场。”它把对经济主体行为的评价视角从自身延展到整个社会,“它的任务是既要对具有盲目性、自发性的自由竞争状态进行调控,实现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又要对具有扩张性、官僚性的政府经济行为进行控制防止因权力过度膨胀或权力至上而损害市场主体的利益,妨害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立场可以在各部门经济法中得到验证。首先是竞争法。竞争必然引发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这是由竞争的消极功能决定的。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竞争的副作用难以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民法能充分维护市场主体的竞争权利。但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因其破坏公平竞争秩序、阻碍科技进步、损害消费者利益而越来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冲突。竞争法便应运而生。称为“经济宪法”的竞争法试图通过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规制,维护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竞争法追求的是维护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整个竞争秩序,而不是单个市场主体的竞争权利。其次是宏观调控法。市场对经济的调节具有被动性、滞后性的特点,是一种事后调节。这种事后调节导致信息不畅、供求失调、经济结构失衡,造成经济大起大落和经济危机的爆发。为维护社会经济的整体运行和良性发展,克服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国家便开始运用一定的经济政策和手段引导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这就是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规制国家宏观调控行为的宏观调控法也只能是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最后是国家投资经营法。由于市场主体的唯利性,在任何时候市场经济中总存在着一些一般市场主体不愿或不能进入的领域,如公共设施的营建、社会公益事业和涉及国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是法律予以禁止或限制随意进入的领域,而这些领域于社会公共利益而言又是必不可少的,国家便直接以投资者身份参与这些领域的经营活动。国家投资经营,其主要目的不是盈利,而是为了调节社会经济总体结构、维护社会公益。因此,国家投资经营法也只能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

三、经济法解决政府与市场关系、权力(利)边界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制度保证

“社会经济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离开国家的经济职能和调节经济的法律,社会经济就会立即陷于崩溃”,这是当今时代的政治经济背景。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首要问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因为,如果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能得到很好的处理,权力(利)边界没有合理划分,不仅市场的效率会遭受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权力介入市场经济运行会直接导致社会不公平出现,导致社会问题的产生,导致社会不和谐。

实际上,政府对经济活动介入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利益所驱动。而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权力(利)边界问题,传统的强调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私人自治的民商法无能为力。如何控制政府过多地干预市场,就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经济法已经作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已经在建立政府与市场的制度性关系上取得了成效。经济法可以详细而具体地规定政府部门在具体经济活动中的权力(利),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责任,还可以规定政府要从职能型政府向提供生产信息、提供有公信力的认证、提供培训等服务型政府转换,这些都显示了经济法在“干预政府”方面的有益探索。即如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谐的腐败问题,其根本的一个源头即是权力可以轻易地进入市场,可以随便地对市场进行干预。对于腐败现象,除了体制内外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之外,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能够“制度化”地界定和划分,才能大大减少权力在市场上的“寻租”行为,减少腐败,从而保障社会真正的和谐。

经济法产生于纠正市场和政府失灵,这决定了经济法在其产生过程中,不仅有国家(政府)的作用,而且存在各种利益团体的参与,存在着在程序和机制上的社会性倾向。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一部经济法的产生,不仅要遵循传统的立法机制,而且要充分地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经过程序上充分的调研和公开的听证,以使包括政府各部门在内的利益能够充分表达和充分整合、协调。经济法为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其运行及宗旨实现过程中,不仅有国家的政策号召,有政府部门的组织实现机制,而且需要广大的社会中介机构,乃至社会团体的参与。例如高校、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等参与其中。这种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的配合与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实施机制,以及政府部门实行的“问责制”,使得经济法作为一个国民经济运行层面上的“外在制度”法,从产生机制及运行和实施机制上都具备了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品格。

参考文献:

[1](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53页

[2][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54页

[3](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5~26页

第9篇

关键词:价值 劳动价值 商业劳动价值 创造价值

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是生产领域生产劳动价值一元论。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认为;生产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商业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商业劳动不创造价值。如何拓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认识商业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的关键。“大多数学者仍主张通过拓展生产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围来继承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卫兴华认为,当代需要既重视作为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又要超越物质生产范围,拓宽生产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劳动。商业店员的劳动是一身二任的:它既生产和实现相当于劳动力价格的价值,又实现转让来的剩余价值。”本文认为,当流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后,现在生产劳动和流通劳动的比例是1:9,商业劳动在商品价值实现中占有重要地位,商业劳动是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劳动与制造业的劳动是商品总价值的两个独立部分。既然商业劳动是流通产业创造价值的劳动,同样也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如果承认是“实现转让来的剩余价值”,那么还得承认制造业生产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商业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

流通产业地位的上升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原理,可以拓展说明在当前社会化大流通条件下,商业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首先,马克思资本论中,肯定了资本的再生产过程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资本的商品形式转化为资本的货币形式是商品体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的所有者。”商业职能是从事商品的买卖活动,从商业职能的起点来看,商人买进工业产品,最终完成了工业产业资本的一个循环,产业资本从货币资本为起点到货币资本为终点的一个过程结束,实现了价值增值。

其次,商品价值揭示的是等价交换规律,在交换时点上已经包含了生产劳动和流通劳动两部分。各种商品包含的生产劳动和流通劳动的比率量是不同的。生产越集中,流通劳动越多。流通劳动成为社会总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马克思第二层含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规律。晏志杰(2001)把商品价值区分为生产价值、交换价值和消费价值。商品在商业企业,并不是商业企业消费商品的目的,还要通过销售给消费者,商品价值才能最终实现。也仅有此时,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才得以充分反映出来。商品价值的质的规定性是指人类抽象劳动的结晶,这种抽象劳动撇开了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商品位置变换的运输劳动、商品待售的保管劳动、商品交换的商业劳动的这些具体劳动形态,得到的就是人类抽象劳动的结晶。从量的方面考察,商品价值用劳动时间计量,从整个商品生产到被消费为止的过程来说,系列包括生产时间、运输时间、保管时间、交易时间。

再次,从马克思资本论完成的19世纪考察,市场规模的狭小,商品生产主要是以区域市场的销售为主要目标,产、销矛盾并不表现为外在对抗的形式,通过商人资本的流通形式不占主导地位,一部分产品的销售直接在制造业完成。所以,“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或者也是从交换总体上看的交换。” “所谓实业家之间的交换,从它的组织方面看,既完全决定于生产,而且本身也是生产活动。只有在最后阶段上,当产品直接为了消费而交换的时候,交换才表现为独立于生产之外,与生产漠不相关。”因此,马克思得出的结论是,“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可见,马克思《资本论》中并没有涉及到流通产业地位的上升,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情形的分析。当前国民经济中,流通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在这里,商业资本表现为起点,增值了的商业资本又表现为终点,流通决定生产,生产时间的缩短,流通时间的延长,使生产成为流通过程的一个要素。

流通领域产生了根本变化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流通领域的劳动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助于商品价值形成的生产性劳动,诸如商品的保管、养护、包装等劳动,马克思认为是生产在流通领域的继续,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另一类是纯粹服务于商品交换、有助商品价值实现的劳动,马克思认为不创造价值。商业利润,是生产企业利润的让渡。在分析了等价交换和不等价交换的情形后,马克思指出“可见,无论怎样颠来倒去,结果都是一样,如果是等价交换,不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非等价交换,也不产生剩余价值。流通或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在指出生产和流通的关系时,马克思还说:“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分析的资本,是指生产领域的产业资本,是生产领域产业资本家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以及与生活资料消费者的交换关系,在说明这个结论时,也抽象了商业独立存在的方式和商品流通费用的补偿。

现代社会中的流通领域与马克思考察的那个时生了根本的变化。第一,现代化生产方式使商品生产集中度日益增进,不断延长商品运输空间距离。产品销售的区域市场转向全国市场乃致国际市场,使产业资本的附带流通不断让位于执行专门职能的商业流通。商品独立生产价值的个性显现出来。生产价值表现为产业资本家的“大批发”价值。产业资本家与商业资本家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生产价值的实现,产业资本转化为商业资本,产业资本运动的完结同时又是商业资本运动的继起。商业资本的商品形态回归到货币形态需要商业劳动大量增加,商业劳动遵循部门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流通价值量的规律运行。第二,产品的极大丰富使消费者更具挑选性,极大地延长了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滞留时间。产品生产的高度集中延长了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空间距离。价值形成与价值实现在时间、空间上的分离,必然影响产品价值实现。分离时间越长,产品越容易霉烂变质;分离时间越长,占用在产品形态的资金越要多付利息。商品流通的职能,在于尽量缩短商品价值形成与价值实现的时间。第三,流通产业的形成和不断规模化是当代财富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流通产业内部的资本、劳动力、组织管理、技术等要素都将对流通生产力产生巨大影响。流通产业生产力与制造业生产力具有同属的特征。可以用劳动时间衡量流通产业的商品流通价值量。第四,流通产业的劳动,是直接与消费需求相关的劳动,流通产业经济效益直接取决于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流通价值是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加入的,由社会必要商业劳动决定的价值量,商业利润直接取决于商业劳动价值量,取决于流通价值的增值。

袁文平在评述《现代财富论》中指出:“本书对马克思阐述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新解释了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的‘物化’概念的含义。认为马克思提出了生产商品的抽象人类劳动物化为价值的重要命题,但是劳动‘物化’概念的含义并不等同于‘物质形态化’、‘实体化’。马克思使用的‘物化’概念的本质是‘对象化’,劳动‘物化’指的是商品生产中的抽象人类劳动这一商品关系的‘对象化’。”也就是说,判断商品价值中包含的抽象劳动不但在于是否与生产商品使用价值有关,而且与保存商品使用价值有关。商业作为独立的产业部门出现后,商品流通的时空差都与商业劳动保存商品使用价值有关。商业劳动成为商品关系对象化的劳动,商业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当商业企业从制造业购进商品以后,商业活动的目的是要实现价值增值。从资本带来剩余价值的本质考察。商业资本的流通目的与制造业资本的流通目的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以货币形态为起点而又以增值了的货币形态为终点。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实现条件,它们又是同出一辙。货币要转化为资本,“我们的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因此,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特殊商品,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商业价值和制造业价值一样,是商品交换价值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缺一不可,是两个过程抽象劳动的结晶。对于具体劳动来说,不论是创造使用价值,还是保留使用价值,都是体现在商品使用价值上的有用劳动,从商品使用价值物质承担者的角度,创造和保留商品使用价值并不影响具体劳动向人类抽象劳动的转化。流通价值遵循社会必要商业劳动决定流通价值量的规律运行。商品价值分为生产领域创造的价值和流通领域创造的价值两部分,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商业劳动是商业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这是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承认商业劳动创造价值,不但有利于分清商业劳动的地位,而且有利于认识商品流通特殊运动规律,从而有效指导商业经营。

商业企业流通功能的升级

贱买贵卖和无商不富是历史千古话题。由于交通运输的不发达和商品需求信息的闭塞。商品销售价格差异很大,由于表面现象的迷惑,人们似乎认为商业利润来源于机遇和市场变化。虽然在我国封建社会和改革开放之初商业利润率非常高,但是,本质还是受商业劳动价值规律的支配。

根据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统一的观点,商品的价值是现实商品交换为基础的价值,就是商品退出流通领域时,进入消费时的商品价值,根据马克思简单商品流通理论,为商品使用价值为目的的交换是商品价值的全部内容。在生产领域,商品被生产出来,从组成价值的内容上,只能表明商品生产价值的形成,在流通领域,通过商业劳动一方面保留生产价值,另一方面创造流通价值。商业企业购买商品和劳动力是商业资本循环的第一个阶段,也是流通要素的必备阶段,是流通的起点,但并不是价值增值,要实现价值增值,就必须完成商业企业组织商品流通的功能。商业企业组织商品流通的功能有两点:第一,实现商品空间位置的转移。在商品的空间位置转移中,加入了运输劳动、保管劳动、挑选整理劳动,这些劳动耗费必须通过商品销售得到补偿。这些商品流通费用形成商业企业经营成本,马克思认为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这些劳动是为了商品空间位置的转移而发生的必要劳动。没有商品空间位置的转移,商品就不能从产地到达销地。商品价值就不能实现。第二,商品拆零销售。商品拆零销售需要商业店员的劳动,这部分劳动形成商品交易费用,也要通过商品销售价格得到补偿。商品交易劳动由商品交易的等待时间,谈判时间构成。零售企业的职能,就是商品的集中购进,然后分销给消费者。零售企业的劳动是商品交易上的劳动,由于分散交易,必然出现交易时间的暂时中断,是商业劳动过程的中断,这个中断时间的长短,对于商业劳动效益具有重要的决定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