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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时间:2023-09-04 16: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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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第1篇

关键词:跨国公司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发生的跨境交易行为进行征税的一系列税收规则。国际税收的筹划需要拥有丰富的国际税收原理知识,从而找到一条不仅减少纳税而又不损害商业活动和资金流的途径。

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相关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源于1935年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在该案例中,汤姆林爵士做出了有关税收筹划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种观点得到了英国及法律界的广泛认同。此后,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编撰了《国际税收辞汇》一书,书中对税收筹划下了更加精准的定义:“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二)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特征

跨国公司指的是集团的公司内部结构体系,包括总持股公司和分布在与母公司非同一税收管辖区内的其他国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除了具备一般税收筹划(国内税收筹划)的特点以外,还有以下两个不同于国内税收筹划的特性: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具有国际性。所谓国际性指的是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在国际范围内开展的,涉及各国税收法规以及国际税收协定;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活动具有复杂性。复杂性是指相对于一般的税收筹划活动,国际税收筹划面临的是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税收环境,规划的是跨国投资经营等活动,其复杂程度及不可预见性要远超过一般税收筹划活动。

(三)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各国法律以及国际税收协定,不能触犯、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税收条文。

2.经济性原则: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活动既要能够减轻单独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机构的税收负担,又不因取得税收利益而影响全球经营战略的实施,牺牲其整体利益。

3.计划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跨国公司总部对其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做出细致统一的安排,并适时进行检查和调整,以免与有关国家变更后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相抵触或不符合经济原则。

公司组织形式选择在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是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通过合理的公司组织形式选择,可以有效的降低跨国企业的国际税负。

(一)跨国分公司或子公司

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拓展市场时,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一般的,跨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主要有跨国分公司与跨国子公司两大类。

根据《国际税收辞典》中对子公司的注释,子公司指的是那些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是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实体资格,只是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

一般来说,和设立分公司相比较,设立子公司有如下优点:在东道国只负有限的债务责任;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计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然而,分公司的设立也有它的优点: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分公司承担的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所得由总公司合并;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而不必负担税收。

由此可见,与分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税收体系相对独立,它通过避免母公司管辖区对其所征收的税收,有效解决了棘手的双重征税问题。然而,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由于子公司资产的相对独立,国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的利润,母公司也不承担自己子公司的义务。从这个基本差别出发,投资公司形式取决于所能带来的税收利益。

例如,某跨国公司集团的利润为1000000英镑,其中,母公司的国内利润为900000英镑,所得税率为33%;国外投资公司利润为100000英镑。假如采用设立分公司的形式,利润所得将汇总到总公司缴纳税款,故该跨国公司需交所得税1000000×33%=330000英镑。

假如国外投资为子公司形式,再将子公司在所在国的税负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比较:一种是子公司东道国所得税率比母国低,为10%,应缴税收为10000英镑;另一种情况是子公司东道国所得税率比母国高,为40%,应缴税收为40000英镑。

从表1可以看出,在第二种情况下,整个集团多缴纳了700英镑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增加了0.7%,超过了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的应缴税额。由此可见,如果投资目标国的税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国,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利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而如果投资目标国的税率高于母公司所在国,分公司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设立金融公司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国外的金融机构或公司筹措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无任何相关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借款,跨国公司居住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就要征收很高的预提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境外贷款者不愿意承担这笔额外税收,于是,他们通过提高贷款利率以及其它费率的方式把税收负担转嫁给跨国公司。为了避免高额的贷款利率,跨国公司就必须在第三国设立金融公司,通过公司对境外贷款者进行融资,从而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三)设立投资公司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公司主要从事有价证券的投资。如果母公司所在国对财产转让的增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财产租赁收益要缴纳不动产所得税,为了得到税收利益,母公司可以选择在一些免征上述税收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财产投资公司,以此来办理这方面的业务。从国际税收筹划角度看,投资公司最好把汇集的资金以资产形式进行配置。如果投资公司位于无税管辖区,那么可以将其资金用于投资免税债券,或使其成为避税地银行的存款。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将可以有效避免向利息征收预提税。如果购买外国公司的股份投资于资产基金,那么风险和税收负担都会增加,对客户不利。

母公司在无税管辖区建立投资公司吸收基金,后将其投入国际金融市场中投资回报率高的资产、不动产等。为了避免预提税,要选择对资产所得不征预提税,或者按国际税收协定可少缴预提税的国家或地区。投资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其投资所得与对小股东支出之间的差额,这笔利润没有所得税,可用于跨国集团的投资项目。此外,以可靠的银行和金融公司作为金融中介人,也可提高投资的可靠性。

转移定价法在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一)转移定价法释义

转移定价指的是在分权经营体制下,关联企业对于分权部门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内部交易所制定的价格,是为了解决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和分权部门业绩评价问题而产生的,是企业内部重要的资源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

转移定价法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在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当中,而它的大量应用,对企业以及国家都带来了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运用转移定价可以将集团利润转移至某些特定子公司,提高其效益,为处于创业阶段的子公司提供经济支持,或对该子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运用转移定价可以减少对外公布的利润,减少企业税负;运用转移定价在企业集团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利润分配以及整体资源的统一调配,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运用转移定价改变基本成本来摆脱政府的价格管制,避免反倾销、反垄断指控;运用转移定价将税前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至低税率国家,可以减少跨国集团的税收负担,保证集团的利润最大化;通过制定和改变跨国集团的转移定价规则,会改变相关国家的外贸额。

(二)转移定价发生的领域

国际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也称转让定价)发生在有形财产的销售、无形财产的转让、服务提供等领域。

有形财产指的是一切物质性的有用的东西,通常也称为货物。从商业角度,主要包含三大类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括及其设备和生产线)。无形资产是不具有物质实体却能使拥有者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受益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知识产权、行为权力和公共关系三大类。服务的提供也是关联企业间进行转让定价的重要领域。国际关联企业间的服务提供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可称为日常服务的提供,如提供会计、法律服务。其二是与无形资产转让相关的技术协助。其三本质上也是属于技术协助但与无形资产无关,如提供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协助。在后两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按照市场公开公平的作价标准,来收取或支付报酬,就产生转让定价的事实。其四是管理性的服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总部派遣雇员到外国分支机构管理新的设备和训练当地员工,在该雇员报酬支付标准和在何地入账上,公司会做出有利于其整体利益的安排。

(三)跨国企业如何利用转移定价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定价,可以使设在不同国家的关联企业收入和费用发生增减,其结果必然影响有关国家的相应税收收入。以转移定价进行的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涉及四方面的分配关系的变化:

跨国集团内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一方企业与其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征纳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另一方企业与其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征纳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交易双方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财权分配关系的变化。

具体来说,笔者将利用转让定价影响跨国企业成本、利润的常见方式总结为以下八个方面。通过商品交易,如在关联企业间供应原材料和零部件,销售商品上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增加或减少子公司利润;通过关联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技术、管理、设计、维修、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影响子公司的成本利润;通过抬高向子公司出售的固定资产价格扩大折旧基数,影响子公司的产品成本;利用子公司系统销售机构人为提高或降低佣金回扣,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利用公司的运输系统,通过向子公司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装卸和保险费用,影响子公司销售成本;在关键公司之间人为制造呆帐、损失赔偿等来增加子公司的费用支出;通过提供贷款利息高低影响产品成本费用;关联公司之间通过租赁机器设备转移利润。

为了说明转移定价在国际税收筹划中是如何降低企业税负的,本文举例说明。假定母公司所在国甲国所得税税率为40%,子公司所在国乙国税率为30%,子公司要把一批产品卖给甲国的母公司,这批产品的总成本为5000元,子公司原定价为7000元,现增加到8000元,母公司最后以9000元的价格出售。现比较子公司提高转移定价后跨国公司的总税负变化:

该跨国公司原税负:(7000-5000)×30%+(9000-7000)×40=1400

提高转移定价后的税负:(8000-5000)×30%+(9000-8000)×40%=1300

上例公司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把母公司的利润转移到税率相对较低的子公司,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建议

审查国内法征税条款和税收遵从规则,了解交易所涉及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税收惯例;通过费用扣除,减少税前利润,减少企业所担税负;利用给予外国资本和技术等的特殊手段减免。有的国家对外国的资本技术给予特殊的税收减免;对外国利润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就时间成本来说提供了一种节税机会。通过设立中介公司,改变会计期间,使用不同的法律实体来推迟纳税;通过利用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天堂将未分配的利润留在国外,避免本国纳税;通过来源分摊办法将税前利润在各个不同的受益国之间进行分割。跨国企业的税基必须根据世界各国营业活动恰当的结果给予分割;最大可能的使用外国税收抵免。许多国家通过抵免法实行双重税收优惠。它们可能只对预提税实行直接抵免,也可能就股息对潜在的收入实行间接抵免;仔细审查跨国交易中的汇兑损益。跨国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外汇兑换损益及其税收后果;利用恰当法律机构来实现营业和税收的目标。海外经营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实体进行。对于税收筹划,每种实体都有长处也有不足。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有当公司利润分配给股东时才对股东征税;遵守不同国家的国内税法和反避税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剑文.国际税收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曲孙兰.国际税收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第2篇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已成大势。分析了由于各国税制差异及税法漏洞所形成的筹划空间、可能面临的外在和内在风险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国际税收筹划的三个主要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策略。

关键词跨国投资税收筹划策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国际化发展带来了无限商机与挑战。在跨国投资中,税负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国际税收筹划能使企业更好地利用外部的税收环境,降低企业的相对税负成本,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国际理财目标,提高国际竞争力。

1跨国投资税收筹划的含义

跨国投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国一地),在税收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国际税收差别及有关国家税法的不完善和漏洞,充分运用纳税人的权利(即法定的最低限度的纳税权),通过事先对跨国经营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和交易活动进行适当而周密的安排和筹划,以公开或接近公开的合法手段,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的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跨国投资税收筹划亦称国际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避税计划。虽然各国对避税概念的认识存在差异,但多数认为应将国际税收筹划严格地限制在狭义的国际避税或正当避税、顺法意识避税的范畴。国际偷逃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发生并且确定的情况下,滥用税收协定或采取不公开的具有欺诈性和隐瞒性的手段,以逃脱其实际纳税义务的行为,其结果不仅与税法的立法意图相违背,而且与法律不相符合。这些不当避税或逆法避税的作法,相对于国际税收筹划是有本质区别的。

2跨国投资税收筹划的空间

跨国投资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因(根本原因)在于每个跨国纳税人都有着减轻自身纳税义务、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强烈愿望。而外在原因是不同国家在税制结构、税收管辖权、经济源、税源、税基范围、课税对象和税率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不仅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更使其较国内纳税筹划有着更为广阔的空间。此外,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现今国家与国家之间普遍都签署了双边的全面性税收协定,根据协定,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以享受到许多关于境外缴纳税款扣除或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也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跨国投资者通过对不同国家间的税制差异和税法漏洞的发现和利用,不仅能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而且能为消除和减轻跨国纳税提供强有力的制度及法律保证。

3跨国投资税收筹划的策略

3.1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对外国政府和民间投资者在此投资经营所得与资产免税或按较低的税率征税或实行大量税收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不纳税或少纳税条件,称为国际避税地(亦称国际避税港)。国际避税地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是“纯国际避税地”(又称无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即不开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及一般财产税的国家或地区;第二种是“半纯国际避税地”,即完全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而只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或地区;第三种是“特别国际避税地”,即尽管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税法并实行征税,但对某些类别的公司却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一般情况下,利用国际避税地减轻税收负担筹划基本策略有如下几种:

(1)把境外企业开办在“半纯国际避税地”或“特别国际避税地”,从事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从而享受在所得和资产以及其他方面的减免税优惠。

(2)虚设避税机构。有的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全球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并便于在海外调拨资金,往往在国际主要避税港设立一个子公司,然后把其总公司制造的商品直接推销给另一个国家,在根本未经过避税地子公司中转销售的情况下,制造出一种经过子公司中转销售的假象,从而把母公司的所得税转移到避税地子公司的账上,达到避税的目的,并且减少了海外资金调拨的难度。

(3)以基地公司作为信托公司。因为避税地对财产税实行减免征收,可在避税地设立个人持股信托公司,然后将其财产虚设为避税地公司的信托财产。而所信托的财产实际上在几千里以外,资产信托人和收益人也不是避税地居民,但信托资产的经营所得却归在信托公司名下,并通过契约或合同使受托人可以按其意愿行事,从而达到避税目的。

(4)通过组建内部保险公司来转移利润。所谓内部保险公司是指由一个公司集团或从事相同业务的公司协会投资建立的、专门用于向其母公司或兄弟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以替代外部保险市场的一种保险公司。利用内部保险公司进行跨国税收筹划的具体做法是:在一个无税或低税的国家或地区建立内部保险公司,然后母公司和子公司以支付保险费的方式把利润大量转出居住国,使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的内部保险公司的账上。内部保险公司在当地不用对该笔利润纳税;而这笔利润由于不汇回母公司,公司居住国也不对其纳税。

3.2利用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承担的税负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于实现减少纳税的目的也十分重要。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三种组织形式所适用于的税法规定有很大差别。对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来说,只对独资企业的业主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从企业所获得的收入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股份有限公司除要按公司的收入计算交纳公司所得税外,其股东从公司分得的股利还需按个人累进税率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以将其已经支付给股东的股利从收入中扣除,公司的收入实际上就承受了双重课税,其综合税负率可达46.4%。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采用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较合适。

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则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一是设立分公司,二是设立子公司。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子公司是依照东道国的相关法规注册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隶属于公司。从税收的角度分析,不论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应在其所在国缴纳所得税。但是大多数国家对该国注册登记的公司法人(子公司)与外国公司设在该国的常设机构(分公司)在税收上具有不同的规定。前者往往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后者往往承担有限纳税义务。此外,在税率和优惠政策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异。

(1)子公司具有东道国法人居民身份,因而可以享受东道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各种税收优惠待遇,以及东道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所提供的所有优惠。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母公司的组成部分之一被派往国外,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待遇。

(2)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母公司所在国企业,而由于分公司与总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大都可以直接抵免总公司的盈利,以减少公司的总体税负,因此需考虑境外企业在最初几年是否能够盈利的问题。一般而言,多数长期投资项目在前几年会亏损,因而自然是以分公司的形式进行对外投资为佳。

(3)设立子公司可以享受延期纳税的优惠。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规定跨国投资企业的海外子公司的利润在未以股息形式汇回之前,母公司可不必为这笔利润缴纳所得税。譬如美国《公司所得税法》就有此规定。而子公司与总公司是同一法人,其利润不管是否汇回,都应并入总公司所缴纳或补偿所得税,不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

(4)要考虑股息及税后利润汇出的预提税。除了企业所得税外,许多国家规定外国子公司应就税后利润汇回母公司的部分再征收预提所得税;而对跨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税后利润,则征收“分支机构税”,此税相当于对其分配股息所征收的所得税。多数国家在征收分支机构税时,是就分支机构全部税后利润征收,即不论这笔利润是否汇往总公司作为股息,都要征收此税;也有些国家只就分支机构未再投资于固定资产的利润征税;还有些国家只就利润的汇出部分征税,也称为“汇出税”。因此,跨国投资者应权衡和比较子公司预提所得税和分支机构税,选择更为有利的组织形式。

子公司与公司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如何在两者之中进行选择,取决于许多财务性的和非财务性的条件。一般情况,许多跨国公司就是在经营初期以分公司的形式在海外经营,直到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再设法使其成为子公司。但必须注意的是:该种转变产生的资本利得可能要纳税,事前也许还要征得税收和外汇管制当局的同意。

3.3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各国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在其它条件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自然成了考虑的重要因素。利用各国对引入外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也是一种重要方法。

(1)投资项目和区域优惠。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税收优惠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的开发、能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上。而发展中国家为了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税收鼓励的范围相对广泛得多,往往对某一地区或某些行业给予普遍优惠,优惠政策相对也要多一些。例如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就为外资进入提供低税或免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通常以所得税为主。

(2)扣除项目优惠。某些经济发达国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和缩短折旧年限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美国规定期限为3年、5年、7年的公司财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折旧期限为15年和20年的公司财产,采用15%的余额递减折旧法;有些国家税法还允许计提某些准备金,包括重置准备金。

(3)亏损减免优惠。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亏损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但减免期限不同。荷兰是税率较低,且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国家之一,该国规定公司任何年度的亏损都可以从未来8年内所得中扣除,且公司存在前6年中的“经营亏损”,可在未来不受限制的年度中的所得中扣除。

(3)资本利得减免优惠。一些发达国家为了鼓励资本流动、活跃资本市场,对资本利得采用较轻的税收政策甚至免税。例如位于欧洲西部的卢森堡,从1929年起对持股公司实行一种特殊的税收优惠,几乎免征了一切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预提税和个人所得税。只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增资本课征1%的资本税和对公司的股份资本课征0.2%的财产税。在这些国家投资的跨国纳税人如能及时调整财务政策,尽量将流动性收益转化为资本性收益,就会获得相当可观的效果。

(4)利用国际税收协定网络合理避税。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缔结双边税收协定这一方式来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和调整两国间税收利益分配。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缔结国双方都要做出相应让步,从而达成缔约国双方居民都享有的共识。如瑞士与英、美等30多个国家缔结了全面税收协定。瑞士预提税税率:一般股息为35%,对协定国降为5%、7.5%、15%或20%;利息为35%,对协定国降为5%、7%、15%或20%;特许权使用费不征税。一般这种优惠只有缔约国的一方或双方的居民有资格享受。但是,当今资本的跨国自由流动和新经济实体的跨国自由建立,使其可以与税收协定网的结合成为可能。跨国纳税人可试图把从一国向另一国的投资通过第三国迂回进行,以便从适用不同国家的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中受益。我国也已与8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所以跨国投资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对外缔结协定的情况,把税后所得分配到有税收协定关系的所在国,这样可以享受较低的预提税税率。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刘功文.“入世”态势下的国际避税与反避税[J].重庆商学院学报,2002(1)

3杨林.企业跨国经营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海洋人学报,2003(1)

4唐东会.论国外投资中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税收筹划[J].财务与会计,2004(2)

第3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税收策划;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节约经营成本、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受到跨国公司普遍重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税收及工程所在国发生的费用筹划日益引起各国政府和各大跨国对外承包工程承包商的重视,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鉴于各种影响因素的存在,税收筹划有较大的空间。因此,对国际工程税收筹划进行分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概述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国际避税筹划,是避税筹划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指跨国纳税人为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有关国家税法或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某些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公开的、合法的手段规避或减轻国际税收义务,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的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国际避税筹划一般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的权益,因此它跨越了其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范围,而且还可以与国内避税筹划相互交织和促进,使其更为复杂。许多国家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开辟了自由港、免税区来吸引外国投资者,避税港以及低税区的存在和发展使其具有了国际普遍性。由于避税活动的普及,需要借助专业的力量才能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出现使其更具有专业性。

(二)国际避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主观原因方面,国际避税筹划之所以能够广泛产生并且迅速发展,其主观原因是跨国纳税一、充分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是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的纳税人共同追求的目标。众所周知,在所得一定的情况下,纳税越少,获利越多。大多数跨国纳税人都希望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减轻纳税义务,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客观原因方面,造成国际避税筹划的客观原因是各个国家之间税收制度的差别和由于税法及有关法律的不完善、不健全造成的缺陷和漏洞。这些缺陷和漏洞主要表现在: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不统一,各国的税率差异,税基的差异,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异,税收管理水平的差异等等。

总而言之,由于各国家之间很难在税法及税收制度上达成完全一致,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拥有了选择纳税的条件和机会,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

二、国际工程项目税收筹划通行方法

下面介绍一些常用的国际工程项目税收筹划方法,鉴于各国税收环境的差异,税收筹划方法各有不同,实际操作中税务筹划人员首先要详细了解东道国的税法及相关税收协定,结合实际进行筹划,避免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一)聘用当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账处理、参与企业税务筹划,与当地会计师事务所和当地税务部门建立良好关系,获取最新信息,进行专业咨询。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税收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利用筹划法;地点流动筹划法。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收筹划;创造条件筹划法。就是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或者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

(三)利用转让定价筹划法。转移收入或利润时定价的主要方式有:以内部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价格转让。

(四)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比如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以及固定资产计价、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的筹划。

三、企业在国际项目中税收筹划方法的具体应用分析

(一)利用国际税收协定合理避税,采用国际避税筹划

国际避税筹划主要针对具有跨国行为的,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人,为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在有关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之内,利用其差别或者特例,在公开合法的环境下合理规划经营地点以及经营的方式,以达到最少税收,最大经济效益的税收筹划手段。

第一,国际项目事前安排。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标之后,首先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商务谈判以及双方合同的协商签订。在商务谈判过程中,要争取项目税收减免,以及适应该国关于国际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充分了解和运用该国PE风险,合理规避风险。确保总部或附属实体调遣的员工向分公司报到,并在分公司的管控之中员工达不到从属定义的要求,因为它们未被授权代表总部或关联实体进行合同谈判或签订员工工资薪水总额由总部或关联实体支付,并不向分公司赎回。

第二,索赔工作中税收安排。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关于索赔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国际项目竞争不断加剧,造成国际项目造价相对透明,所以项目利润率不高,工程建设中,为了减少开支,必须要考虑部分税负优惠政策。在国际项目应该积极利用。中国关于和该国避免重复征税协定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二)科学合理的沙特项目资产报关方式的税务策划方法

国外投资项目一般属于大型特大型的项目为主,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设备进出口,这个过程中,如何加强项目资产报关的税务筹划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承包项目设备主要分为临时性进口设备和永久性进口设备两种。

在进行资产报关时,还可以利用第三国的资产报关优势,通过第三国进入。例如要进入沙特海关,可以通过阿联酋,它属于低税率国家,并且与我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协定,所以我国企业享有该免税政策。这时国内评价出售给阿联酋子公司,然后以租赁的方式租赁给沙特公司,获得的经济效益最大。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与管理

根据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修订)》(财税字【1997】116号)对境外所得的有关申报和缴税管理做出了规定。在纳税年度和申报方面,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论是否汇回,均应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申报并缴纳所得税。但是对于海外项目,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海外实施项目时,在项目所在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如果工程实施的所在国与我国签有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的,那么其在国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抵扣的限额是应税所得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计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也就是说国外已纳税额在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差额部分补缴;超过限额的,据限额扣除,超额部分不得抵扣。对于一些大型的对外工程承包项目,有的项目所在国在企业所得税上会有一些减免性的优惠政策。针对这种情况,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手段争取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并且按照工程所在国的国税法及政府规定,获得了减免税,这样由纳税企业提供有关证明,经税务机关的批准,视同已缴纳所得税从而进行抵免。

结束语

国际工程税收筹划对我国企业来说还是比较欠缺的,而且实施更为不容易。采取何种方式安排好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并达到承包商的利益最大化,对项目管理者来说极为重要。好的施工采购方案和安排,可以为承包商节省上千万美元的税费。绝对值得我们每一个管理者去研究和思考的。因此,国际项目税收筹划应站在全球宏观的高度看问题,不能顾此失彼。要有长远观念,税务筹划应具有前瞻性,不能杀鸡取卵,不能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国际项目应具有较长时期的总体税务计划。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种类;筹划目的;国际做法;我国做法

0.概述

房地产行业目前发展势头,由于受到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用目前的话来说,较为纠结,作为房地产的投资者,怎样才能让房地产有较多的利润呢?

房地产业开发周期长,业务复杂而且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房地产的销售作为投资者回收成本和获取收益的关键环节,其销售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因此,在目前形势较为艰难的情况下,运用税收筹划的原理,正确处理房地产销售活动中的定价以及销售方式的选取等问题,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种类

当前房地产企业所涉及到的税种较多,除了包括营业税按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征收等一般行业适用的税种外,还有房地产企业自身特殊适用的税种——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最高达60%。因此,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偏重,税务筹划能有效降低税收负担。

2.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策划的目标

对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目标究竟应当如何确定,我个人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本身的目标应当定义为:最合理纳税或最优纳税。

3.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1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我国目前整体的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可以考虑跨国投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的负担水平也有较大的差别,并且每一个国家也都有规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能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的话,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从而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2选择恰当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外进行投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也是不同的。例如: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的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就可以享受所在国提供的新成立公司的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本质上没有独立,因而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当然,子公司也有不利的地方,那就是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合并到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却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减少了公司的利润,起到抵税的作用。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的时候,在海外公司刚成立的时候,由于出现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就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而后期就可以转为子公司形势,享受到新创立企业的税收优惠。

3.3选择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移价格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过程中,可能内部交易占有比较大的比例,这时就可通过利用其在不同情况下的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的方法来实现利润的转移,从而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保证整个公司利润最大化。

3.4选择设置常设机构来进行筹划

常设机构是已成为许多国家判定对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设置了常设机构,就有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人,从而适用于他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设置常设机构,则适用于本国的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视他国的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设置常设机构来避税。

3.5选择对企业较为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

会计里面,会计的处理方法是比较多的,这样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例如,相同的企业,在采用存货不同的计价方法,所得到的利润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较为有利的方法,都是在税法的允许范围内的。当让企业可以选择的方法不但是存货,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计提等等,企业可以视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决定采用比较适合企业自己的方法,这样既不违法,又复合企业的管理特点。

4.我国房地产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总体来说,我国目前进行税收策划的房地产公司不少,所采用的税收策划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这几种:

4.1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具体来说,所谓的临界点就是税法上所说的起征点和免征额。

(1)合理利用起征点,所谓起征点就是,在该点以下可以不征税,超过该点,则全额征税。

(2)合理利用免征额,所谓免征额就是,在该点以下可以免征税,超过该点,仅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当中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利用利用20%这个临界点,这是一个起征点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的20%,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增值额如果超过20%,就需要全额征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从收入和成本两个方面控制增值额,从而起到避税的作用。

4.2充分利用转让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处置方式,一是转让使用权,像写字楼一样,即通过出租取得租金;二是以房地产出售,取得出售收入,像目前的商品房转让,即转让所有权方式。税法对于出租和出售,所规定的税种和税率是不相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出租和出售方面进行筹划,使税收最优。

例如房地产出租,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是营业税(服务业)、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所得税等,而房地产出售,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是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所得税等,由于计税方式的不同,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金额也不相同,所以计算出来的税收会有很大的差别。

4.3利用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一般是比较大的,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筹资方式,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例如,企业需要一笔资金,融资的方式有两种,通过负债融资或者向投资者获取资金,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获得企业所需要的资金,除了成本不一样以外,税收筹划也是企业要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如果通过负债融资,则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允许在税前扣除,从而起到抵税的作用。如果企业是通过自有资金融资,则由于支付给股东的报酬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在税前并没有扣除,因而没有起到抵税的作用。

所以,企业可以在融资的时候,考虑到筹资方式的不同对税收的影响,采用不同的方式,帮助企业避税。

4.4利用收入确认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在房地产销售后确认销售收入,而收入的确认条件中很重要的就是,产权和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因此企业在确认收入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准则的规定,合理地选择是一次确认收入,还是按合同约定,分期确认收入。显而易见,在这两种方式下,收入的确认额是不一样的,因而计税也不相同。

第5篇

【关键词】跨国经营;税收筹划;价值创造;策略分析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的税收负担实施测算、平衡和必要的规避措施,以降低企业经营税收成本,进而服务于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基本目标。边际税负差的存在为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创造价值提供了空间,在这种条件下,如何运用跨国税收筹划策略实现价值创造,成为“走出去”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重点研究的课题。

一、边际税负差与税收筹划价值分析

企业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通过降低税负来增加现金流量对企业的价值产生影响的。通常用边际税负差模型对税收筹划创造价值的空间进行分析。边际税负是指企业价值增加一个单位,导致企业税负提高的量,该定义所指的税负不仅仅是企业所得税,而是企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承担的所有税费。

假设存在两家公司甲和乙:甲公司是指没有对税负进行筹划但即将进行税收筹划的公司,乙公司是指成功实施税收筹划并获得税负降低的附加价值的公司,那么边际税负差就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边际税负之间的差额。如下图所示:

其中:t1—代表甲公司的边际税率;

t2—代表乙公司的边际税率;

Y—代表税前收益增量;

税负曲线Ⅰ—代表甲公司的边际税负;

税负曲线Ⅱ—代表乙公司的边际税负。

两家公司的边际税负差可用如下公式表示:D=f[(t1-t2)]Y,D就甲、乙公司的边际税负差。边际税负曲线展示了公司各项税负之前的收益与税率之间的线性关系,边际税率越小,税负曲线越平缓,反之,税负曲线越陡峭。从图可以看出,乙公司的边际税负曲线Ⅱ较甲公司的边际税负曲线Ⅰ平缓,说明乙公司通过税收筹划活动降低了边际税率,比甲公司获得了更多的税收筹划附加价值。现将乙公司税负曲线Ⅱ平行移动到税负曲线Ⅲ的位置。如图所示,阴影部分就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边际税负差。阴影部分的面积展示了乙公司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获取的最大附加价值。

二、跨国经营税负筹划空间分析

通过以上的分析,跨国经营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获取梯形ABCD面积衡量的边际税负差收益,而该附加价值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筹划空间基础上。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可能获取的税收筹划收益也越多。由于跨国经营所处的经营环境纷繁复杂,各国税收制度千差万别,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可以从以下方面寻求筹划空间:

1.管辖权差异提供的筹划空间。为具体确定对哪些特定的对象行使征税的权力,各国会从法律上定义政府的税收管辖权。目前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公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几种类型。除个别行使单一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外,国际上通常采取一种管辖权为主,另一种管辖权为辅的模式。由于对特定对象的税收管辖权在不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为企业在跨国经营时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2.税法差异提供的筹划空间。不同国家的税法对课税对象、课税范围、适用税率的规定千差万别,造成同一经营行为,在不同的国家适用的税种、税率存在较大差别,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差异对生产经营相关环节的税负进行“避重就轻”的科学筹划。

3.税收征管差异提供的筹划空间。由于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税收体系完善程度也不尽相同。尤其是税收征管体系,受征管手段、人员素质、法律体系的制约较大,各国征管水平参差不齐、税法遵从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这种情况虽然加大国企业进行税负管理的风险,但同时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4.税收优惠提供的筹划空间。各国为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一般对外国投资者提供种种优惠条件。企业在税负管理中应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密切关注政策调整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形成的筹划空间。

5.避免双重征税方法差异提供的筹划空间。在跨国经营中,由于税收管辖权差异,企业的某项经营活动可能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征税对象,从而出现交叉或重复征税的情况。目前国际间通常采取签订税收协定的方式避免双重征税。采取的方法有主要免税法、扣除法、抵免法和减免法等。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异,为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

6.避税港提供的税收筹划空间。避税港是指为跨国经营者取得所得或财产提供免税和低税待遇的国家或地区,如开曼群岛、巴哈马等避税港国家。由于香港和新加坡税负很低,也正逐渐成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理想场所。避税港的存在,为企业通过投资架构设计,进行税负合理规避和递延创造了条件。

三、跨国经营税收筹划的基本策略

根据对税收筹划空间的分析,结合企业跨国经营的特点,目前国际税收筹划实务中经常采用的策略主要有:

1.选择有利的公司注册地点进行税收筹划。有些国家或地区为了吸引外国资本,繁荣本国或地区的经济,对外国政府和民间投资者投资经营所得予以免税或减税。在跨国经营时,可以选择这类地区设立投资公司,以享受其提供的税收优惠待遇。

2.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组织形式不同,所承担的税负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降低税负十分重要。跨国公司对外投资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一是设立分公司,二是设立子公司。大多数国家在税法中对公司法人与常设机构做出不同的纳税规定,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为对特定行业、领域或征税对象进行扶持、激励,各国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跨国公司在对外投资时,应重视研究各国税法,积极申请相关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密切跟踪相关国家产业规划及政策导向,科学筹划投资架构和运营方式,以满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

4.用转移定价进行税收筹划。转移定价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转移利润、躲避税收的目的,按高于或低于正常市价确定的内部价格成交。通过转移定价,企业可以将利润从税负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转移到税负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实现降低税收成本的目标。

5.选择有利的资本结构进行税收筹划。资本结构是指企业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的比例。由于债务资本的利息可以用于税前抵扣,而权益资本的股息无法税前抵扣,因此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比例来获得更多的税盾利益。

6.规避税收管辖权进行税收筹划。由于各国通常采取一种税收管辖权为主,企业可以结合管辖权的规定,通过对商务模式和经营区域的策划和设计,避免成为一国税收管辖主体,来规避税收管辖权,进而规避在该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义务。

第6篇

【关键词】跨国经营 税收筹划 避免双重征税

【中图分类号】F275 F812.42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国的施工企业也放眼全球,对国际市场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跨国经营将是我国企业未来发展的新常态。我国和其他国家政府之间为了明确划分税源也加强了进一步的合作,签订或重新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和信息共享等内容。作为跨国经营的企业,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筹划比单纯在国内经营更加复杂。

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人事先制定的,用于减少国际纳税义务的跨国投资经营计划。其是跨国纳税人在国际税收的大环境下,为确保和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公开合法的手段,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经济活动。因此,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从企业整体角度来考虑税收筹划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许多跨境经营企业对此重视程度不够,有些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各国税法针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设置税种及征收方式,所以税收筹划也应从公司设立到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而不仅仅是针对公司年终利润税收的筹划。有的领导认为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的事,其实不然,税收筹划是全公司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事,没有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仅仅靠财务部门无法很好的执行下去。财务部门既要做到事先筹划,又要确保执行。

税收筹划应作为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内部宣传教育,否则很少有人对其真正的了解。公司领导层应对此加强重视,首先应保证合法合规,避免风险,其次就是要降低税负。只有公司领导层重视了,对税收筹划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合理投入,公司各个层次的员工才会重视,才会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意税收筹划,才会形成公司整体税收筹划的氛围。思想上对税收筹划越重视,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效率越高。

二、了解当地税务环境、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到境外经营,就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是进入境外市场经营所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之一。如果企业只注重经营开发工作,只注重追踪承揽项目,而忽视了税收法律法规的收集和分析,违反了当地税收法律法规而不自知,等当地税务部门来审计查账时,才发现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被开出巨额罚单,影响企业经营。

国际税务环境复杂多变,各国税制不尽相同,境外经营的法律形式选择、架构搭建、融资安排、商业模式等,都将影响母公司以及境外运营实体的税收,从而影响公司收益。税收筹划要从注册公司开始,要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基础。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当地法律法规才能在此框架下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避涉税风险和降低税负,该项工作应做在追踪承揽项目之前,越早做对公司越有利,越晚做对公司的风险越大。在境外经营过程中还应关注当地重要的税法变更和发展动向,及时调整公司税务政策。有的国家税务政策稳定,有的国家税务政策多变,有的国家税务征管严苛,有的国家税务管理宽松,这都对公司的税务筹划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应当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高税收筹划的效率。

了解当地税收法规、税收环境有多种途径:1.到税务局直接寻求相关的税法资料并找出与经营相关的涉税条款;2.走访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方面的咨询;3.到与公司性质类似的单位咨询涉税事项的做法;4.到经参处、国家税务总局、当地税务局等网站查找相关税法文件;5.请当地税务局官员到企业讲课;6.聘用当地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或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等。

三、查找经营全过程中可进行税收筹划的节点

企业创立伊始或承揽新项目前,就应开展税收筹划。在具体经营活动中,纳税人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全过程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是多少,采用何种征收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可以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具体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一)境外设立公司时的税收筹划

设立分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或联营体公司在不同国家一般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可以不受承揽项目的限制,应对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选择税负低的组织形式。如在肯尼亚,分公司所得税率为37.5%,子公司所得税率为30%,选择子公司组织形式较为合适。

(二)投标、签约时的税收筹划

为规避税收政策变动风险,应在合同中约定税收条款并到法院备案。

(三)物资设备进口时的税收筹划

进口分为永久M口和临时进口,永久进口指不再出关的自用物资设备等,临时进口指待使用后还需办理出口手续的物资设备。在永久进口条件下,若公司相关采购成本费用(如公司总部采购服务费)无法记入当地账,可以考虑采取价格转移的方式报关,尤其是低税率物资设备,以使相关物资设备按合理成本记入当地账。在临时进口条件下,可考虑采用租赁方式将相关成本费用记入当地账中。

(四)项目分包时的税收筹划

分包类型包括对内分包和对外分包,对内分包指分包商以总承包商的名义实施分包工程,对外分包指分包商以合法的不同于总承包商的独立经营单位身份实施分包工程。对外分包,应签订正规分包合同,开具正规发票并缴纳相关税费,可记入当地账成本,税前列支。对内分包,虽然可以避免分包环节的相关税费,但是管理起来难度大,尤其是对其形成的实际利润,分包商无法提供有效发票而造成公司利润虚增,分包商应配合总承包商共同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五)列支总部管理费时的税收筹划

有的国家允许列支总部管理费,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分摊依据,包括总部相关文件、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等,这些都需要提前与税务部门沟通好并在记账时附上相关支持资料。

(六)利润分配时的税收筹划

年底税后利润分配时会涉及股息红利税,有的国家还有强制性雇员分红。对此,可采用鼓励再投资优惠政策,进行利润再投资;或通过其他合理方法转移利润或延迟形成利润,减少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延缓分配利润的时间。

(七)固定资产确认和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有的国家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和折旧方法、年限有相关规定,则应按照规定执行。有的国家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没有严格的规定,公司可制定统一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在此情况下,可提高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尽可能提早确认成本费用。另外折旧方法和年限如可进行选择,也可调节不同期间折旧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当期及后续期间的所得税费用,但此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八)现场物资材料盘点的筹划

现场物资材料属于存货,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影响不同期间成本费用的大小,从而影响对应期间所得税的金额。

(九)会计核算和税费缴纳的合规性

遵守当地会计核算准则,对收入成本确认、费用摊销预提等都应提前一一明确并严格执行。税费核算应清晰明了,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都应按规定流程,提交合法票据,按时申报缴纳,同时取得相关纳税文件存档备查。

另外,当地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或有扣除限额的成本费用,应与税务局沟通确定具体的成本费用类型,通过成本控制、费用类型转化和入账会计科目的选择,争取全额扣除。

四、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法

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没有涉税风险的前提下,如何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是税收筹划的重点。税收筹划不是针对单一税种的筹划,而是针对企业整体税负的筹划,应整体考虑并测算各种方法对企业的税负影响,优化税收筹划方案。

(一)首先考虑是否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税、低税率、就业安置增加税前扣除、出口退税等规定,应充分加以利用。如有免税期,可采取的方式是尽量扩大当期利润,在收入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尽量延迟成本的结转。

(二)其次考虑延迟纳税的办法

包括以前年度亏损抵免,合法延迟确认收入和提前确认成本等。

(三)利用不同国家间税率差异

在税率低或免税的国家注册公司,签署有关经济合同,进行采购、销售,可以进行成本转移,调节不同国家的利润,从而降低整体税负或延缓纳税。

(四)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内部确定交易价格相互提品、服务的税收筹划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国内的税务筹划实务当中。采用该办法可以很好的操纵资金的流向和快慢、缴纳税费时间、转移利润。转让定价的具体形式有:调整采购物资设备价格、调整设备租赁价格、调整设计服务价格、调整委托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调整委托从金融机构办理保函的费率等。转让定价的调整幅度应适当,尽可能不偏离市场价格合理区间,否则容易遭到税务局关联交易审查。

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可考虑采用一种筹划方法,也可采用多种方法,但都要结合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进行,针对不同的筹划方案,测算比较相应的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然后确定最优的筹划方案。

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_保执行

任何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不能很好的执行,其效果会大打折扣,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需要与相关各方沟通,确保其可操作性,另外还应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加大其执行力度。具体应包括设立税务管理岗位,明确税务管理权限,规范税务管理流程,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加强对涉税票据或文件的管理,对税务信息的保存管理,对税务政策法规学习交流,对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建议和支持等。

六、对当地税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应对,并反馈到税收筹划当中

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检验标准有两条:一是能否通过当地国家或地区税务局的审计;二是能否降低企业税负。对于第一条标准:经过税务局审计,若未对公司进行处罚或公司无需补缴任何税费,则说明税收筹划方案是成功的,应坚持以前的做法;若税务局的审计报告列示出不合规之处并需补缴税费和罚款,则说明税收筹划方案是有漏洞的,或者执行过程是有问题的,这就需要税务管理部门认真分析问题的根源并对以前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改进。对于第二条标准,应当持续改进。

七、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进行研究,减免当地和国内纳税金额

截止2016年11月,我国已签署了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8个已经生效, 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于跨境经营的企业主要有如下4方面的作用:一是消除双重征税,降低“走出去”企业的整体税收成本;二是增强税收确定性,降低跨国经营税收风险;三是降低“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的税负,提高竞争力;四是当发生税务争议时,提供相互协商机制,解决存在争议的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率低于东道国的国内法税率。如尼日利亚,其国内法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预提所得税率均为10%,而根据我国与其最新签订的协议,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均为7.5%;俄罗斯其国内法对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标准预提所得税率均为20%,而根据我国与其最新签订的协议,利息的预提税率为0,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率为6%。这就为我们跨境经营的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给企业带来了真正的效益。

另外税收协定中关于税前可抵扣成本也有相关的描述,尽量将可以列入的成本合法化。如税收协定中“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国或其他任何地方”,该条款就将我们在东道国境外发生的费用记入境外经营企业成本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有的国家需要对发生费用的单据进行公证、认证。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一般都有关于所得税互免的条款,即境外经营的利润汇总到国内后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可用境外取得的税票抵免。所以跨境经营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应取得正规税票,待国内汇算清缴时提供给国内税务局,可以免于现金支出,降低企业税负。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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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endani Neluvhalandi,邱辉,蔡伟年.尼日利亚税制介绍――中国“走出去”企业投资尼日利亚的税务影响与风险关注[J].国际税收,2016(6):65-71.

[3]梁文涛.海外经营中的税务筹划[J]. 国际商务财会,2015(2).

[4]谢波.浅析境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税收筹划[J].经营管理者,2013(5):202-203.

第7篇

关键词:会计政策  纳税筹划

        1 长期债券投资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企业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发行企业债券。债券可以等价发行,也可以溢价发行或折价发行。在溢价或折价发行时,必须在发行期内进行摊销。溢价或折价摊销进入财务费用,冲减利息费用或增加利息费用。利息费用作为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以从所得里扣除,纳税人利息费用的多少直接影响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摊销方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两种方法计算出来各年的摊销额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债券溢(折)价摊销要对纳税人每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产生影响。 

        2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2.1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直线摊销法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直线摊销法是指将债券的溢价按债券年限平均分摊到各年冲减利息费用的方法。

        [例]大盛公司1994年1月1日发行债券100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公司按溢价108 030元发行,市场利率为8%。

        2.2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实际利率法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实际利率法是以应付债券的现值乘以实际利率计算出来的利息与名义利息比较,将其差额作为溢价摊销额[15]。其特点是使负债递减,利息也随之递减,溢价摊销额则相应逐年递增。仍以上例为例,该公司债券溢价发行

        债券摊销方法不同,不会影响利息费用综合,但要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如果采用直线摊销法,前几年的溢价摊销额都为1606元,而实际利率法的摊销额为1357.6元、1466.2元、1583.5元、1710.2元、1912.5元,前少后多。前几年的利息费用则大于直线法的利息费用,如93年多出248元,94年多出139.8元。公司前期缴纳税收较多。因此,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大多数企业愿意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的溢价进行摊销。

        3 结论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节约纳税的一种方法和手段。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途径有很多,会计政策选择是其中之一。通过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企业内外部的经济、技术条件约束最小,筹划成本最低,因而,最具有可操作性。那么,税收筹划是否会成为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在此动机下进行的会计政策选择将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后果?基于对资产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纳税筹划产生的影响进行的研究,就为企业提供了更多地合理避税的方案选择。 

参考文献:

[1]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国际税收辞汇[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198.

[2]梅格斯.会计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776.

[3]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个人投资和税收筹划[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49.

第8篇

1.研究背景。在我国,税收筹划还是一门刚刚起步的学科,但企业的投资活动日益增多。目前,企业投资决策中主要考虑的因素是:(1)对外投资的盈利与增值水平;(2)对外投资风险;(3)对外投资成本;(4)投资管理和经营控制能力等。可见,在我国企业的投资决策中,我国企业很少考虑税收的影响,把纳税看作是独立于投资决策之外的事项。因此,本文主要对投资阶段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2.研究意义。⑴有助于减少企业的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对企业来说,无论纳税多么正当合理,都是纳税人经济利益的一种丧失。企业在仔细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税收筹划,无疑可以是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⑵有助于补充投资税收筹划理论,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有关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也有某些缺陷、不足和漏洞。因而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及时了解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的不尽合理和不完善之处。

二、税收筹划的理论概述

1.税收筹划的内涵。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税务筹划,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经济日趋完善从国外税收理论体系中引入的一个新概念。其中国外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如下: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在《国际税收词汇》中的解释是:“通过纳税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以达到缴纳最低的税收。”(IBFD,1992)

美国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会计学》中作了如下阐述:“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以缴纳可能的最低的税收。”

国内学者对税收筹划一词的见解如下:唐腾翔、唐向在其《税收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指的是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唐腾翔、唐向,1994)。于中一在其主编的《企业避税与政府对策》解释“税收筹划即应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地位的低位选择。(于中一,1995)。

综合上述观点,虽然各国学者的表述不一,在本质上却有着共同的认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纳税人依据税法的要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为实现最小的合理纳税而进行的设计和运筹。

2.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2)有效性原则。有效原则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标作为首要选择,这样既有利于被企业主管部门认可,也利于被税务部门认可。

(3)超前性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准确把握将要发生的经济业务的过程、环节所涉及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以便于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

(4)成本效益原则。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筹划方案的实施而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因此,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

3.税收筹划的主要思路

⑴缩小税基。税基即课税基础,通常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成正比,税基越小,税额越低,因而缩小税基可直接减少应纳税额。其途径通常为使各项收入最小化或是成本费用最大化,这一种较为常见的筹划思路。

⑵适用较低税率。即税率上的筹划,其途径通常为企业通过对投资地点、投资方向的选择以及组织形式的规划或者运用其他途径方法而适用税法规定的优惠税率,从而获得长期节税的利益。

⑶利用税收优惠。通常企业可以通过对纳税身份、设立地点、投资方向、新产品优惠等的安排选择而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会导致税收优惠政策也在不断变化。

⑷延缓纳税期限。一般而言应纳税款期限越长所获得的利益越大,并且短期税款的减少有时可以缓解企业资金流动问题。

三、投资税收筹划的风险防范

1.确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应当意识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2.依法筹划,力求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导向保持趋同。税收筹划应当合法,这是税收筹划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也是衡量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实际操作时,首先要学法、懂法和守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内涵。其次要处理好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避税行为尽管不违法,但往往与立法者的意图相违背。

第9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纳税最小化;理论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的规定和许可的范围之内,通过对公司财务中涉及到税务方面的活动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和税法中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可以选择的条款,来减轻公司税收负担的行为,也被称为纳税筹划。

1 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起源

目前在发达国家中税务筹划已经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记载,税务筹划的诞生追溯到19世纪的意大利,但是现代税务咨询成立于1959年的欧洲税务联合会,这是由从事税务方面的专业人员和团体组成,其联合会成员遍及欧洲各地国家。欧洲税务联合会提出在联合会中的税务专家是以事务咨询为中心开展税务方面的服务,因此在税务方面真正形成了税务筹划的出现,从而不断地发展起来的。而在我们国家,税务筹划方面的发展较晚,其发展速度比较缓慢。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才在不断地担负起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人们收入分配的职能,也是税务筹划的概念在企业中运行,为企业的良好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 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发展现状

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关于税务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很少。这主要是由以下二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为国家或集体所有,企业的经营自受到极大限制;同时,企业每年为国家所贡献的利税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企业没有税务筹划的压力和动力。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上对税务筹划存在错误认识,特别是税法详细地规定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却很少、甚至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这使很多人把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等同起来,使纳税人从事税务筹划承担了过高的涉税风险,因此阻碍了税务筹划理论的研究及其实际应用的发展。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受到了重视,企业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悄然兴起并得到社会的认同,对其研究的成果日渐增多。

我国税务筹划的相关文献基本上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逐渐出现的。《税收筹划》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税务筹划方面的专著,《避税与反避税全书》中谨慎地介绍了避税和反避税的一些技术。随后,关于税务筹划理论和实务的相关著作才大量出现。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现代企业的合理避税筹划》、《纳税筹划宝典》、《国际税收筹划》、《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原理与实务》,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用到的每年的指定教材《税务实务》等等,这些著作主要从理论的角度谈论了关于税务筹划的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税种税务筹划等内容,个别著作还从企业的业务环节的角度对公司税务筹划进行了探讨。此外,《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也对我国税务筹划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理税顾问》中采用分税种的结构,详细地讲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纳什么税,应该交多少税,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纳税申报的途径,怎么样才能享受到那些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才能申报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手续等内容。该书的目的是能够帮助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以及社会上的个人和家庭学习和掌握税法知识,正确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张美中(2005)的《最优纳税方案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从税收实务的角度分析,书中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到的主要税种为主线,依次介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业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以及其他税种纳税方案的选择;同时并在介绍每一种税的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给出了案例和对案。贺志东(2002)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中,主要从分税种的角度来介绍了税收要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企业在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纳税筹划的提议。文中对房地产企业所涉及到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其他税种的涉税环节进行了纳税方面的提议。梁云凤(2006)的《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中,通过介绍房地产行业中涉及到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房地产企业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税收筹划进行了一些探讨。

3 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的不足

从以上对税收筹划方面的研究现状的回顾我们可以知道,尽管国内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企业税务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比较全面,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方面也有所涉及。但我们也发现,现有的研究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首先,更多的是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对税务筹划进行探讨,而不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展开;首次,在税务筹划的制度基础方面,仅局限于对税收政策的介绍,没有从更深层次的、从法系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可能使税务筹划的理论与方法得不到很好的理解;最后,现在的研究大多没有从企业战略或财务战略的层次来讨论企业的税务筹划,而仅仅从企业经营的层次来讨论税务筹划,这可能使企业税务筹划的效果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

【参考文献】

[1]丘艾莉.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研究[D].广西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