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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向

时间:2023-09-04 16: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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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向

第1篇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一、纳税筹划及其内容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任何纳税筹划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五个方面。

1、避税筹划。避税筹划是相对于逃税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因此避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而是处在两者之间,是一种“非违法”的活动。对于这种筹划,理论界有一定争议,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应该一棍子打死。本文认为,这种筹划虽然违背了立法精神,但其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并在法律条文形式上对法律予以认可,这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纳税人的这种筹划,税务机关不应该予以否定,更不应该认定为偷税、逃税并给予法律制裁。国家所能做的应该是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规范,填补空白,堵塞漏洞,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也就是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

2、节税。节税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免征额、减税、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税收惩罚等倾斜调控政策,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国家税收的目的。这种筹划是纳税筹划的组成部分之一,理论界早已达成共识,国家也从各方面给予了扶持。

3、规避“税收陷阱”。规避“税收陷阱”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要注意不要陷入税收政策规定的一些被认为是“税收陷阱”的条款。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劳务,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如果人们对经营活动不进行事前的纳税筹划,就有可能掉进国家设置的“纳税陷阱”,从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4、税收转嫁筹划。税收转嫁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通过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活动。由于通过转嫁筹划能够实现降低自身税负的目标,因此人们也将其列入纳税筹划的范畴。

5、涉税零风险。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交纳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税收违法乱纪行为,或风险极小,可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当谈及进行纳税筹划,一般人都认为是指企业或个人运用各种手段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行为,其实这种认识是相当片面的。因为,纳税人除了减轻税收负担之外,还存在不会直接获得任何税收上的好处,但可以避免涉税损失的现象,这也相当于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收益,这种状态就是涉税零风险。本文认为,实现涉税零风险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内容。

二、纳税筹划在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1、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这种方式的纳税筹划空间较小,若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首先,代建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其次,合作建房方式。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以土地入股合作建房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共赢。

2、进行借款利息的筹划,合理确定利息的扣除方式。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能够按转让项目划分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以据实扣除利息,但不能超过按同期商业银行规定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不能分清房地产项目的借款利息和其他生产经营的借款利息且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则按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作为利息扣除的限额。因此在项目开工过程中,企业可以合理估计并比较“项目借款的实际利息支出”与“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两项之和的5%”孰大,从而在项目筹建之初选择对企业最为有利的利息扣除方式。

3、充分考虑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的税收优惠。根据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20%的,按超率累进税率交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较高,所以在项目销售时可以适当测算增值额的比例,充分考虑增值额增加所带来的收益与超过“20%”这一起征点所增加的税收负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选择合理的售价。

4、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的筹划。合理拆分业务,剥离价外费用。根据营业税税法的有关规定,营业税的应纳税收入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的过程中,往往同时要代收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各种费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销售房产的过程中的上述各项代收款项,均应并入房产销售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这就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能将上述代收款项从房地产企业的计税收入中分离出去,就可以将原本不属于房地产企业收入的代收费用从其销售收入中分离出去,最终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另外,房地产企业销售的商品房有精装修房和毛坯房两种,可以将精装修房的装潢、装饰以及设备安装费用单独签订合同。在房屋销售的过程中,纳税人将销售房屋的行为分解成销售房屋与装修房屋两项行为,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向对方收取两份价款。在征税中分别按“销售不动产”交5%的营业税和“建筑业”交3%的营业税,可节约2%的营业税。

5、迟延纳税的筹划。企业可以通过推迟完工时间的方式来推延纳税时间,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考虑上货币时间价值,这其实也达到了税收筹划的效果。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业务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则视同已完工: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不能按照计税毛利率的方式来交企业所得税,而必须按预售或者实际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如上述三个条件一个都不满足者,可按计税毛利率的方式来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国税发[2009]31号里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较低,扣除完营业税及附加后基本没有所得可预缴所得税。所以企业应注意文件规定的完工条件,尽量拖延完工时间,达到合法延迟纳税的目的。

6、变房地产销售为投资。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缴营业税。而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后转让股权的行为,也不再缴纳营业税,这种规定为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如果房地产的购买方是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或公司,则可以考虑采用先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再向购买方转让股权的房地产销售方式。例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2007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2亿元,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6亿元,如果直接出售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缴纳营业税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0万元。而如果甲企业与购买方乙企业达成协议,甲企业先以该房产向乙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稍后再以2亿元的价格向乙企业转让该股权,则可以合法地免除1000万元的营业税和100万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为了调动购买方乙企业参与筹划的积极性,甲企业可以作出一些让步,给予乙企业一定的利益补偿,但是其数额应以甲企业节约的税款1100万元为限。

7、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应遵循成本收益原则。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为了获得整体经济利益,而不是某一环节的税收利益,各税种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某一税种的应纳税额减少可能导致其他税种税额的增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以判断经济上是否可行。以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筹划为例,合理合法地控制、降低增值率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计税原理上讲,控制、降低增值率有三个办法:降低产品售价、增加可扣除项目与合并核算低增值率业务,同时这些做法会造成收入减少或者其他成本、税负的上升,企业应着眼于总体税后净收益最大化,对筹划方案进行综合考量。红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普通住宅,销售价格共计3100万元,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500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如下:增值额=3100-2500=600万元,增值率=600/2500=24%,取第一档税率30%,应纳土地增值税额=600*30%=180万元;如果该公司降低商品房售价,按3000万元的价格销售这批商品房,其他条件不变,则纳税情况为:增值额=3000-2500=500万元,增值率=500/2500=20%,此时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与筹划前相比,企业收入减少100万元,应纳税额减少180万元,所得税前实际收益反而增加80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显著。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商品房价格仍为3100万元,红星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加商品房内部设施,使其可扣除项目增加为2600万元,则应纳土地增值税情况为:增值额=3100-2600=500万元,增值率=500/2600=19.23%,由于增值率小于20%,此时企业免征土地增值税,与筹划前相比,企业不仅提高了房屋质量,还减少了净支出,获得了净利益的增加。这种筹划使商品房买卖双方均受益。在增加可扣除项目时,应注意税法对可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税法规定,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总和的10%,而各省市在10%内确定了不同的比例,纳税人要注意把握。

第2篇

一、前言

税务筹划是在国家税收制度不断完善的前提之下发展起来的。在1994年之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进入了改革期,税收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税收体制也正向着法制化,系统化、稳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我国加入WTO,国民经济总产值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税制必然会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惯例接轨,国家所得税体制将会日渐丰富及成熟,税收主体将会增加,税收总量突飞猛进,社会范围内的税务意识都会有明显提高。因此,税务筹划不仅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举措,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客观需求。

二、正文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

企业税务筹划就是指企业涉税行为未能正确履行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影响纳税准确性、及时性,导致企业经济或其他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企业涉税行为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最终导致企业比预期多缴税款,或者因为少缴税款、不能及时缴纳税款引发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检查、调整、处罚等。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来源及影响因素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主要由两方面内容构成,首先,国家及政府的税收政策会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动而发生变动,不定期性、时效性较强,这就会为企业带来政策变动风险,基于这一风险,企业如何实现政策选择也成了重要问题,因此,政策风险还包括政策选择风险。

操作风险:企业税务筹划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企业对国家政策运用的过程中,很可能由于对政策了解不到位,出现运用及执行方面的风险。第二,在系统性税务筹划过程中,企业很可能因为对税收整体环境把控不到位,造成筹划中的综合运用风险。

经营风险:市场不稳定性往往使企业的生产经有活动并非一成不变,企业的战略部署必须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经营活动影响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

执法风险:税务筹划与执法上具有很强的相关性。税收执法力度大,执法严格,执法全面也大大的影响了税务筹划。

由这些风险来源,仔细分析我们不难总结出相应的税务筹划风险的影响因素。基本上包括了税收法规的变化频繁,税收法规的不完善,税务筹划人员的素质等影响因素。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

1.重视事前基础准备工作

(1)深入了解企业自身

科学的税务筹划必须是针对企业实际的税务筹划,因此,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企业必须对自身进行充分的了解,要对自身经营流程、生产流程、组织状况、财务状况、投资状况及风险倾向进行充分调研,从而提高税务筹划的科学性。

(2)加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学习

法不可违,税务筹划时法律准绳下的税收政策组合运用,是合法合理的避税行为。因此,企业必须强化自身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及时跟进政策动向,避免政策变动风险为企业带来损失。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可以通过自主组织培训班,强化激励等方式提高内部政策氛围,为筹划做好充分准备。

2.设计税务筹划方案防范风险

为控制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在进行筹划方案制定的过程中,企业可通过风险转移、风险保留、风险回避等方法进行风险防控,具体方案如下:

(1)慎用或规避风险较大的方案,尽量做到稳健。

(2)优先使用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我们可以放远眼光,避免许多战略上的失误,给自己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充分运用合同的法律功能,对税务筹划风险进行转移,这种方法与期权风险转移类似。

(4)灵活运用筹划工具控制风险,例如,临界点筹划、缺陷性条款筹划。

3.实施税务筹划方案并监控其风险

(1)构建灵敏的信息沟通环境。一般条件之下,企业财务风险沟通渠道为财务主管,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风险防控时,应充分发挥财务主管效能,紧急情况下直接实现财务主管与企业管理者的对接。

(2)建设高速反应机制。企业风险防控必须强化预警及处理机制的灵敏度,要实现企业内部税务危机的快速处理,建立预备方案。

4.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

各地税收政策存在一些区别。企业应当强化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具体要求,在“自由量裁权”之下,避免自由量裁为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例如,税务筹划与偷税逃税的划定等。

5.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

风险防控就是要实现高效的环境反映,实现高效税务筹划风险的防控,就是要建立灵活的税务筹划方案,以充分适应宏观环境及经济政策,在考虑政策与环境的基础上,不断对自身的缺陷进行改进,按照自身战略需求转变发展方向,使得税务筹划方案能够实现动态调整,在调整中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6.事后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对税务筹划风险防控有着重要作用,能够及时反馈风险防控机制效率信息,避免风险控制的失效。操作过程中,企业可通过“成本-效益-风险”三项分析,对企业税务筹划风险防控绩效进行评估,在后续筹划中甄选收益性强的筹划案。

第3篇

【关键词】 税务筹划 财务管理 含义 重要性 原则 应用

前言

税务筹划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指的是管理企业财务的一种活动,其内容主要包含企业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阶段中对财务进行的管理。然而,企业对其财务进行管理的目的是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其最大价值。税收指的是利用国家政治权利对社会产品加以合理分配的一种有效手段。然而,税收不仅能够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会产生巨大影响。相同的,企业也可以通过税务筹划实现“节税”的效果,这样一来,有利于完成财务管理目标。

1. 税务筹划的含义

企业的税务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国家相关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减轻税收负担,并事先对企业的重点环节加以筹划,例如: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选择出一个最合理的纳税方案,从而获得最大利润的一种经营和管理活动。然而,税务筹划和偷税、漏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后者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没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因此,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是,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手段,不是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还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因此,企业要充分认识与理解税务筹划,同时还要合理使用。

2. 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税务筹划属于是一种理财获得,并且始终贯穿在整个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由此可见,税务筹划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税务筹划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筹资、投资等阶段的税收问题,同时也更有利于企业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实现财务决策。第二,经过税务筹划,可以使企业的管理人员能够认识到企业所要承担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加强财务规划,逐步改善不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从而更好地实现财务目标。第三,充分利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决策方案来开展税务筹划工作,这样一来,既可以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获得更大的效益,同时也能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3. 税务筹划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3.1合法性原则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各地区的政策。主要表现在:第一,税务筹划完全符合国家的法律规范;第二,不能违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第三,随时把握当前我国税法的变化。与此同时,要求财务管理人员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完善税务筹划方案。

3.2经济性原则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还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点:首先,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了降低整体税务负担,因此,企业税务筹划人员不能只重视个别税种;其次,企业管理人员要对纳税方案作正确评价,将不同纳税方案情况下的税收负担折算成具体值进行合理比较。

3.3预先筹划原则

税务筹划要提前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等提前加以安排,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应税行为现象的出现,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假设企业的投资、经营等已经存在,并且产生了相应的纳税义务,企业的纳税人承担税务负担较重,想利用各种非法手段来改变结果,这样,会转变成偷税、漏税的行为,不仅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4防范风险的原则

税务筹划通常是在相应法律法规的边界上来操作,由此可见,具有较大的操作风险。假设这些风险被企业的管理人员所忽视,只是一味地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可能会使预期结果和实际相差甚远,所以,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必须要全面、多角度地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

4. 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4.1在筹资活动中的应用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中,筹资活动也是重要的一部分。通常最常见的筹资方式有两种,即负债筹资、租赁筹资。合理的筹资方式是按照综合资本成本最低来选择最优的资本结构,可以说,筹资方式不同,那么资本成本也不一样,并且产生的纳税效果也有所差别。下面我们以租赁筹资方式为例来说明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会计工作上,固定资产不能折算为经营利润,而是按期提取来折旧,企业的投资人要在前期投入大额资金,同时只能在生产中结合相关的折旧方法和规定来分期抵扣。但是,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会用支付租金的办法冲减经营利润,这样一来,可以大大降低纳税金额。除此之外,承租人也能够有效避免长时间使用机械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风险。

4.2在投资中的应用

在当今社会,投资成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投资活动中的税务筹划要对投资方式和方向加以考虑,从而对其进行合理的选择。正确选择投资方向,近年来,我国对投资领域实行减税政策,比如:农业、环保项目等方面都可以享受此项政策。所以,企业要在全面研究不同行业税制差别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发展,找准投资方向,最好选用那些可以使用优惠税收政策的行业来投资。合理选择投资方式,最好选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两种方式。其中,固定资产则是利用折旧费抵税的方法,降低缴纳巨大税额;而无形资产是能够看作管理费用列支在税前,这样,也能达到降低缴纳巨大税额的效果。

4.3在经营活动中的应用

税务筹划在经营活动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能够科学安排企业生产经营。为了使企业更多地享受减免所得税的政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控制投产前产量或者是增加广告费用的方式。这样一来,既能延长获利的时间又能挖掘出企业内在的潜能,提高市场占有率,这样一来,使企业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

4.4在企业利润分配的应用

企业在利润分配阶段,如果选择的方式不同,那么其利润的处理方式也会不同。在利润分配阶段,分配方式的不同导致股东收益也有很大差别,那么现金流量也不一样。如果在此阶段进行税务筹划,那么选择最佳的利润方式,能够使股东获得最大的利益。例如:采用股票股利来分配利润,这样一来,可以使股东从中获利,而且也能大大增加企业的运营资金。

结束语

总体来说,当前,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还是非常复杂的,并且始终贯穿在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等财务管理过程中。各个行业的情况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因此,在开展税务筹划工作时,必须结合实际的问题来进行分析,结合企业的发展特点,从而制定最科学、最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在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和税制复杂化的背景下,企业应该对税务筹划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使税务筹划逐渐趋于规范化。除此之外,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要有长远的目光,从税务筹划的管理制度上开始着手,并且还要和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合理选择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节税增收”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宋小萍.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税务筹划初探[J].时代经贸(学术版),2006(10).

[2] 玉萍.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会计之友,2009(30).

[3] 李书东.对企业财务中合理避税问题的相关探析[J].中国经贸,2011(18).

第4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财务管理运用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以“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务筹划越来越受到现代企业的重视和关注。而且,税务筹划的目标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相一致的。税务筹划本身不单纯是一种财务行为,而是和企业的经营行为息息相关,是一种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它贯穿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税收的影响。因此,税务筹划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包括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四个环节。由此,本文试图从这四个环节探讨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一、筹资环节的税务筹划

不同的筹资渠道和不同的资本结构,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同时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企业在分析筹资中的税务筹划时,应着重考虑筹资渠道、债务资本以及融资租赁对税负的影响。

(一)对筹资渠道的利用

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有:向银行借款、向非金融机构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集资、企业自我积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集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最轻,企业间拆借资金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次之,以自我积累方式筹资所承受的税收负担最重。因此,从税务筹划角度看,利用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进行筹资,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最轻。

(二)对债务筹资的利用

由于筹措债务资本的筹资费用和利息可以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使得债务资本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应当充分利用债务资本这一特性,寻求企业的最优负债量,选择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适当比例,以达到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公司资本结构,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当然,举债方式只有在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年利息率的前提下,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收益水平。

(三)对融资租赁的利用

融资租赁是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既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又可以对租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从而减少了企业的税基,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这又进一步减少了税基。因此,融资租赁具有双重抵税的作用。

二、投资环节的税务筹划

税负轻重对企业投资将产生极大的影响。企业投资环节的税务筹划主要应从投资地点、组建形式、投资方向、投资方式的选择方面综合考虑,优化选择。

(一)投资地点的选择

为实现生产力战略布局的调整,我国对不同地区制订了差别税负的税收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老、少、边、贫地区的新办企业可减交或免交3年所得税。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现行区域性优惠政策,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注册地址,以减轻税收负担、谋求最大税收利益。但这应在综合考虑了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前提下,如果该地区不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即使税收政策再优惠也不宜选择。

(二)组建形式的选择

1、公司企业与非公司企业的选择

我国目前企业类型有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我国对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企业的营业利润首先要在企业环节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以股息(红利)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就其获得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形成“双重征税”;而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交税,只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公司有着便于筹集资金和分散风险的优势。因此,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慎重选择企业类型。

2、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

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可享受包括免税期在内的许多优惠政策,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其损益与总公司的损益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可以利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各自特点进行税务筹划:当分支机构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宜采用子公司形式;总机构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宜采用分公司形式。企业创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宜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以使分支机构的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当企业进入正常的轨道,设立子公司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选择

我国为引进外资,对外资企业实行诸多的税收优惠。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投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以减轻企业税负。

(三)投资方向的选择

从国家对投资领域实施减税政策可知,农业、高新技术行业、基础能源设施、环保项目等是国家鼓励投资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应在深入研究不同行业税制差别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策划投资方向,尽量选择具有优惠税收政策的行业进行投资,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也支持了国家政策。

(四)投资方式选择

1、出资方式选择

在诸多出资方式中,应选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而不应选择货币资金出资。原因有二:第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缩小所得税税基;第二,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在投资资产计价中,若设备价值评估增值,不仅可以节省投资成本,还可以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2、投资期限选择

在投资期限中,应选择分期投资方式,而不应选择一次性投资方式。我国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出资期限的规定是:[1]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额。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的15%,并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其最后一期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年内缴清。因此,在投资中应尽可能延长投资期限,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起到相对节税的目的。

三、生产经营环节的税务筹划

利润是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所得税的主要依据。由于利润大小与企业所选用的处理经营业务的会计方法密切相关,而会计准则给企业提供了选择会计方法的机会,这便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2]

(一)收入的税务筹划

1、采购业务的税务筹划

在采购业务中,利用增值税购进扣税法延缓纳税,虽然不能降低企业应税产品的总体税负,但可合理地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如采用赊购或延期付款方式采购货物,可以达到及时抵扣税款和相对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2、销售业务的税务筹划

就税务筹划的角度,在产品销售方式的选择上以现销为佳,少用赊销。同时还可以利用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不同,具体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依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共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由此可见,企业可以利用对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采取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的方式,达到递延税款的目的。例如: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时才出具发票纳税;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防止垫付税款;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二)成本费用的税务筹划

1、利息支出的税务筹划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应尽量避免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这样借款利息支出就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2、业务招待费的税务筹划

由于我国现行税法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有限额规定,因而企业要尽量压缩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预算,同时可将业务招待费转为广告费、佣金、办公费等名目支出,使得业务招待费能够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扣除。

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税务筹划

我国对公益、救济性捐赠予以政策鼓励,准予企业税前扣除,但对这种捐赠进行了限制:如捐赠应通过特定中介机构进行(如希望工程基金会等),捐赠必须针对特定的对象以及限定捐赠额等规定。因此,企业应严格按捐赠规定进行捐赠并取得合法发票,以达到抵税的效果。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务筹划

税法对绝大多数企业的广告费实行限额扣除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而对业务宣传费实行的则是在纳税年度内扣除。针对该项规定,企业可将广告费转向其他无限额费用项目支出,而将业务宣传费转为广告费支出,以期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样可以调节费用,达到节税的目的。

5、折旧费的税务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方法主要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后两者为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不同的固定资产成本,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当期的税负轻重。因此,企业应综合考虑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来进行纳税筹划:如果企业在享有减免税的税收优惠期间,应采用直线折旧法,尽量使其优惠期的折旧费用最低,实现节税的目的;如果企业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应实行加速折旧法,这样通过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实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

6、存货计价方法的税务筹划

根据我国现行税制规定,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可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这一规定为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计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济环境来决定。一般来说,在企业减免期内,宜采用使发出存货成本最低的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下跌时,宜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利润,减轻税负;在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的波动。

四、利润分配环节的税务筹划

利润分配不仅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和投资者权益,而且还会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税负产生影响。在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与税负有关的问题主要是收益分配的顺序和保留盈余的问题。

(一)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对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税法允许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企业应充分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这一优惠政策:可以采用兼并亏损企业,以盈补亏,从而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可以利用税法允许的对会计方法的选择权,多列税前项目和金额,在规定的补亏期限前继续造成亏损,从而延长税前利润补亏的期限。

(二)保留在低税地区投资的利润不予分配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也就是,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所得税率低于被投资方,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企业的,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可见,当投资方税率高于被投资方时,如果被投资企业保留利润不分配,投资方就不必补缴所得税。因此,保留低税率地区被投资企业的税后利润不分配并转为投资资本可以减轻投资方的税收负担。

(三)利用再投资退税

可以利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用税后利润再投资的规定进行税务筹划:(1)外资企业在申请再投资退税时,可以将其再投资开办企业的经营期申报在5年以上,如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企业应申报在10年以上,以取得再投资退税和“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2)申请百分之百退税时,应主动申报其为技术先进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以多取得60%的退税款。如果实际经营期短于规定期限或者三年后经认定不符合技术先进企业或产品进口企业标准,再退还多退的税款,这样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实际上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从而实现了税务筹划的目的。

主要参考文献: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学习指南编写组编.税法[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盖地.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赵娟.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运用[J].财会月刊(综合),2005(3)

毛长珍.对企业税务筹划的思考[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5(2)

慕兴宏.浅议企业税收筹划[J].经济师,2005(10)

贾英姿.浅谈企业税务筹划[J].会计之友,2005(10)B

郭芳兴.浅谈企业税收筹划[J].会计之友,2005(6)A

第5篇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风险;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经营环境开始发生变化,“营改增”后,税务风险开始增多,如何控制税务风险,如何做好纳税筹划就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目前涉及的发票犯罪主要和增值税有关,由于增值税在抵扣方面有一定的要求,为了逃税和漏税,一些人会借此机会在发票上面弄虚作假,采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办法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指为自己、他人虚开,以获得自己的既得利益。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可利用很多的增值税发票来进行抵扣,这样就可以缴纳很少的税款,以达到逃税和漏税的目的。“营改增”后随之而来的代开发票等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有的人利用发票套利,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有的在钻法律空子,因此,在“营改增”后及时防范税务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以下主要从几个方面来防控税务风险:

1.应该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识,并且要全面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上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例如要了解纳税人是在哪个银行进行开户的,账号是多少,包括纳税人的登记号,必须将这些核实清楚,并一一准确的反映出来。

2.要获取符合法律规定的扣税凭证,并且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税务主管机关,然后给予认证。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体现出货币功能,同时还是纳税人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凭证,纳税人常常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税款。

3.详细准确的了解增值税法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的范畴,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将税款和价款进行分列,将税款和价款二者相加,得出的结果就是价税。

4.“营改增”后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纳税法律和法规进行,如果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这种行为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当纳税人拥有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可以充当合法的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税额。如果虚开发票的销售收入越来越高,那么就很可能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也会加剧风险的发生,因此,作为纳税人应该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纳税标准和要求及时纳税。

(二)进项税额抵扣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营改增”试点,虚增或者抵进项税额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也在增加。主要体现在:

1.纳税人获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来充当合法的扣税凭证,然后进行抵扣进项税额。例如利用扫描仪或者电脑等等这些不能进行防伪的设备,来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2.购进的货物主要是用在了非应税项目以及个人的消费过程中,但是却没有将进项税额转出;已经购进的货物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其用途有所改变,主要用在集体福利方面或者用在非应税项目等,没有将进项税额转出;发生在非正常损失情况下的产品,无法进行销售,同时也不可能出现销项税额,因此,对于这些货物就应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3.如果应税服务已经出现了不能抵扣进项的情况,没有对进项税额在当期中进行扣减。

4.纳税人在应税方面所提供的应税服务,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之前所提供的服务开始终止,其中还会出现开票错误的现象,遇到这种问题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

“营改增”后纳税人在进项税额的抵扣过程中,为了控制税务风险,需要采取以下几点控制措施:

1.无论是从提供者还是从销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应该将增值税额标注在上面。

2.如果是从海关获取的增值税,也应该在专用的缴款书上面标注增值税额。

3.如果购进产品就应该按照产品的收购发票并且计算出产品进项税额。

4.纳税人必须详细阅读并且遵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必须按照相关内容,来约束自己的纳税行为。

5.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如果企业会计的核算不合理,或者是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税务资料,即便进项税额在抵扣的要求下,也很难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同时在办理资格认证,却没有进行有效申请时,进项税额是很难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的。

(三)增值税政策上存在的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为了推进“营改增”改革,避免纳税人承担较重的税收负担,在“营改增”试点方案中设置增值税免征或者退增值税的项目。“营改增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的政策时,一方面对增值税项目实行免征处理,其中的内容包括对个人的著作权实行转让、给残疾人提供服务,试点纳税人在技术上提供转让,另一方面对残疾人单位进行合理安置,让他们享有优惠政策。

“营改增”纳税人在享用税收政策时,需要努力控制税务风险,其中税务风险及控制措施如下:

1.认真考虑和分析税务的各种情形能否符合税收政策。由于有些纳税人为了使税收的情形符合税收政策的基本范畴,没有从税收的实际出发,而是利用比较简单的账务处理方法来接近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就会导致税务风险的发生。

2.如果自身能够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应该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同时还要按照基本的流程进行申报优惠政策减免和奖励。

3.处理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免税项目之间的关系,例如纳税人在享受税收政策时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四)偷税和漏税风险及控制措施

有些企业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会运用少计算收入的方式,来达到逃税和漏税的目的。这种方式主要是以现金收入为主,不会开具比较正规的发票,也没有将其在账目上真实的反映出来,也就是说这种收入属于账外收入。

在日常的工作中,“营改增”后纳税人少缴纳税款的原因有很多种,税务机关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纳税人的行为还没有形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让纳税人进行补税,或者向纳税人收取滞纳金。不允许企业隐瞒销售收入,如果有所隐瞒并且偷税漏税,那么应该给予适当的处罚。针对一些企业少计收入的行为,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属于偷税和漏税行为,如果其行为还构不上偷税罪的,应该交给税务机关,并追缴纳税人少缴的税款,并处以适当的罚款。

(五)税务核算风险及防控措施

对于一些试点企业,会经常面临税务核算风险,其中主要体现在:企业面临税负增加风险,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不合理,甚至可能会引发行政风险。因此,为了避免试点企业出现税务核算风险,在增值税申报过程中应该注意防范风险的发生。

二、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务筹划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在法律和相关法规的允许范围内,通过对企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合理减少企业税收,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在日常的税务筹划工作中,需要充分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多种因素,例如,如何有效的使用会计管理方法等。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税务筹划与漏税、偷税不同,税务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科学规划。一是税务筹划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下进行的。税务筹划具有可预见性,具有合法性等特点。虽然偶尔会出现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脱离的现象,但是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二是充分理解税务筹划所具有的可预见性特点,税务筹划的可预见性主要是指企业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与税务行为进行筹集和规划,整个筹划的过程具有提前预见的能力。例如企业中的营业税,只有企业中的产品进行销售时,才能产生缴纳营业税。但是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企业通过多种手段进行合理筹划,这样就可以减轻纳税负担。然而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是完善税务筹划的重要方式,这样就可以看到整个过程都具有可预见性,三是企业税务筹划必须有针对性,也就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税收成本。

(二)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为了有效控制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风险,首先必须找出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这样才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主要体现在:

1.在政策的理解上存在着缺陷。由于企业自身方面的一些因素影响,并不能对与税收相关的一些政策进行深刻的理解,对政策的理解模糊不清,这样就很容易与税务机关在理解上产生较大差异。

2.政策的变动会给税务筹划带来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必须在符合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执行,如果一旦政策上有所变动,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筹划的效果,甚至还会带来相反的效果。

3.税务筹划不够灵活。当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时,税务筹划工作会很难进行。企业为了获取一定的税收利益,必须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同时各项经济活动还要满足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要保证税务筹划的灵活性。

4.税务筹划人员认识不够。由于税务筹划人员在风险意识方面缺乏认识,导致税务筹划人员对税收法律的理解出现错误,如果对税务的筹划方向没有把握好方向,就会影响税务筹划总体构思。

5.企业内部控制不够严格。很多企业在税务筹划执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问题,例如企业和用户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不同的经济事项所涉及的税率会不同,然而有些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没有将企业中各项经济活动的金额分别标注出来,因此,企业往往要承担较高的税负。

(三)营改增后如何做好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是如何才能进行合理的减税,这与营改增相关政策相匹配,对于企业而言,营改增后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具体的税务筹划措施如下:

1.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必须充分利用好现有的优惠政策。如果在营改增的政策中涉及了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时,那么要求一些企业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要及时把握好优惠政策,同时还要深刻的认识到营改增对其他企业的税率有所优惠,因此,企业必须将其利用在税务筹划中。

2.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合理选择,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在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中,由于纳税人身份有所不同,不同身份的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影响也不同。一方面,对于那些不会产生应税的企业来说,可以运用税负比较的方法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另一方面,一些规模小的纳税人在向一般纳税人身份转变时,需要认真考虑的是作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需要聘用或者培养比较专业的会计人员,在这个过程中会使企业财务核算的成本增加,同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管理过程也比较复杂,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这样都会使纳税的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在营改增后,税务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身份。

3.结合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正确的选择供应商。随着产业分工的日益精细,在生产链条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供应商,企业在供应商手中购买的材料,往往会涉及到增值税。在营改增的政策下,增值税可以充分发挥抵扣作用,因此企业在各项经营活动中,选择的供应商应该能给提供增值税发票,这样就能将增值税抵扣作用发挥出来。

4.从企业的销售行为方面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在营改增后,进项税作为其中的抵扣税,也就是企业购进货物的过程中从中产生的税金,可以同销项税进行抵扣。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拥有进口产品,同时也进行产品的出口,这样就会产生一些进项税。如果产生进项税,就需要在营改增的政策下进行规避,也就是要在确保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将企业自身具有的劳务服务实行外包,并通过这种外包的方式来加以抵扣其中部分进项税,以实现税费合理的目的。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防止营改增后的税务风险及做好税务筹划是降低企业税率的重要手段。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变化,企业只有进行开源节流,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改革,在营改增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约束自己的纳税行为,才能真正做到节约企业成本,才能不断的完善税务筹划工作,降低税务筹划风险。

参考文献:

[1]蓝海萍.税务筹划的风险及对策浅析[J].现代商业,2010(6).

[2]樊其国.警惕“营改增”试点的四大税务风险[J].海峡财经导报,2012(11).

[3]王化敏.“营改增”前后融资租赁企业的困惑与涉税风险控制[J].当代经济,2013(5).

[4]晨竹.“营改增”试点企业税务风险梳理[J].财会信报,2013(5).

第6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风险;规避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从源头抑制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税务筹划风险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

一、税务筹划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从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赋目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来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政策变化风险即政策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旧的政策必须不断地被改变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这会导致企业长期税务筹划风险的产生。但并不是说政策变化就一定有风险,必然会使得税务筹划失败,如果政策变化没有超出预测的范围和程度,税务筹划还是完全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

2.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受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税收政策执行偏差。

3.经营损益风险。政府课税(尤其是所得税)体现政府对企业既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诺承担经营损失风险的责任,尽管税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利润(税前利润)补偿前期发生的经营亏损。

4.投资扭曲风险。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一种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而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税务筹划的预先策划性与策划方案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规避措施

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企业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税务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务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税务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能对税务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实践也证明,税务筹划的普遍程度与一个国家的科教水平关系密切。

3.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策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税务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4.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务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务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

三、结论

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谷训才.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刍议[J].中国总会计师,2013,01:100-101.

第7篇

成功的企业和个人应该是精明的纳税人,他们知道用智力赚取大量利润,也凭借其智慧缴纳少量的税收。世界媒体大王鲁珀特·默克多在英国的主要控股公司—新闻投资公司,在过去11年中,共获利近14亿英镑(约21亿美元),但其在英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净额竟然为零,真是“绝顶精明”。这位年近七旬的商人,既精于经营,也精于纳税,是税务筹划的典范。

在市场经济下如何合法合理地减轻企业税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企业不同,面临的税收环境各异,税务筹划的结果或许不会一致。相比之下,企业树立筹划意识并把它融入到企业经营决策的始终要比机械地学习、运用几个具体方法更为重要,毕竟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税务筹划意识,也就不可能有税务筹划行为。如此,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无异于纸上谈兵。

开展税务筹划对我国企业而言最大的障碍是筹划意识的缺乏。企业领导由于对财务、税收知识的了解欠缺,加上社会上偷逃税款成风,因此涉及到企业税务问题时,脑子里想到的就是找政府、找税务局长、找熟人,压根就没想过通过自身的税务筹划能合理合法地节税。对财务人员来讲,限于税法知识的欠缺,又认为领导在税务问题上神通广大,碰到税收事务就找领导,会计只能写写算算,未能为企业税务筹划有所作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依法治税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企业必须彻底摒弃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作为领导不仅要做到自身加强税收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而且要积极过问、关注企业的税务筹划,从组织、人员以及经费上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提供支持。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消除自身核算员的定位思维,向管理型辅助决策者角色转变,而且应加紧税法知识的学习,培养筹划节税的意识,并将其内化于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中,通过开展税务筹划为企业获得财务利益来赢得更高的职业地位和领导的重视。

二、规范税务筹划基础工作

税务筹划的开展建立在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健全、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基础之上,而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存在较严重的不规范现象,使税务筹划活动缺少根基。一是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甚至没有经过财务上的必要预算,更不需要税务筹划,就由企业的领导“拍板”决定的事例比比皆是。二是权责不清,企业中税收筹划主体不明: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至于立项前的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在老板心目中,税收筹划是财务部门份内的事。三是由于管理不严、体制不善、会计人员素质低、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账实不符、账外账、小金库、无原始凭证、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等现象严重,税务筹划无从下手。为此,企业应从如下方面健全财务管理,为税务筹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决策科学化的管理

筹划性(在事件发生之前而非之后进行“谋化”)是税务筹划的特点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项活动最终都会归结为一种财务活动,为使每项活动的财务效果最优,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决策审批体制,保证必要的技术、人才、资金以及税务上的可行性论证,杜绝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只有如此,才能开展正常的税务筹划活动,税务筹划也才能真正在企业中发挥“节税”的综合财务作用。

(二)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

设立完整、客观、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既是国家财务法规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依法纳税、满足税务管理部门要求的基本需要,同时又构成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技术基础。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便于企业对税务筹划进行本利分析,为提高筹划效率提供依据。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税务筹划的空间越大。为此,治理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会计账目不全、假账滥账现象,不仅是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领导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明确税务筹划的主体

税务筹划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必须有相应的执行主体具体经办才能使税务筹划真正开展。由于税务筹划涉及的职能部门较多,筹划主体专业要求较高,因此,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成立由领导、会计、税务专家组成的企业税务筹划组。税务筹划与会计具有天然的联系,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税务筹划的基础,会计人员做税收筹划的优势是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功底,不足是对税法了解不够。同时,因角色定位我国会计人员目前难以参与企业的高层决策,由会计人员单独从事税务筹划效果不会理想。企业的领导者虽负有使企业发展增值的责任,也具有最高决策权,但他们对会计、税法的了解不够,做税收筹划既缺乏能力,又没有太多的精力,也无法充当税收筹划的执行主体。聘请税务筹划的中介机构参与可以弥补企业内专业人员的不足,但中介机构尽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但对于企业的具体业务、经营特点、发展方向等信息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三者合作模型,在领导的重视、会计支持、专家献计的情况下,把税收筹划工作落到实处。2.改变财务会计兼任办税人员的做法,在企业内设立专职税务会计一职。目前,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政策和税法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主动性,要求会计不仅能够提供企业纳税义务发生和履行情况的信息,而且能够提供避税和节税的信息以支持管理决策。对此,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对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应否分离的讨论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借鉴国外做法,专设税务会计岗位。其职责除了编制纳税申报表、办理涉税事宜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外,应有更多的精力对企业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

三、加快引进和培训企业内税务筹划人才

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具体来看,事这项专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条件有:

第一,精通国家的税法及税收相关法律,并时刻关注其变化。只有如此,企业才能选准节税活动的筹划点,了解什么是合法、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经营活动和税务行为的合法性,“用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实经济中,许多企业对放在身边的税收优惠不知道使用,发生了应享受税收优惠的经济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没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白白丧失了大量的节税利益,成为只知道辛苦创业、埋头拉车的“愚商”。

第二,不仅要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而且必然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能力,给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因为好的税收筹划方法不一定对每个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合适。例如,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方法可以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推迟所得税的缴纳时间,是一项很好的税务筹划方案。但是,如果企业正处于减免税阶段,运用加速折旧法则会使当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少,所享受的税收优惠额度减少,而在以后年度应纳税额反而增加,这对企业是不利的。因此,税务筹划人员要在熟悉内外环境的前提下,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设计适当的税收筹划方法。

第三,近年来,国家税制变动频繁而复杂,参与国际市场活动的企业面对的各国税制更是如此,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更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操作业务水平。

此外,税务筹划活动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筹划人员为此还必须具备财务、统计、金融、数学、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否则,即使有迫切的税收筹划愿望也难有成功的筹划作为。

从国际范围内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务筹划专业化及跨国税务筹划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聘请税务专家(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税务高级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以百万美元的收入。

从我国的情况看,要解决企业因能力不足而带来的税务筹划水平低下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多种措施可供企业选择;

(一)聘请外部专业税务人员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的税务业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已有了很大的发展。从最初的仅仅为企业办理一些简单的纳税申报等业务发展到现在已逐渐地介入企业的税务筹划,其为企业所带来的节税效应已令不少企业相当满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

(二)引进高素质专业税务筹划人才。

在我国,出资雇用外界为税务活动出谋划策还不普遍的情况下,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必须引进具备税务筹划能力的人才。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主管人员时,总是将应聘人员的“节税”筹划知识与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我国也应朝着这一趋势发展,在淘汰不称职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引进高素质的财务人才,强调财务人才的税务及其所应具备的其他知识背景。

(三)加快现有办理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由会计办理涉税事务的情况下,重视内部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可能是大多数企业最现实的选择。企业必须重视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促使其提高税收知识修养,掌握节税筹划的理论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具备税务筹划的意识,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企业开展节税筹划工作。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筹划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培训工作更显得必要。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刘静.试论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和方法[J].当代经济研究,2000,9.

第8篇

1企业集团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分析

11税务政策缺乏稳定性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税务政策很有可能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要,因此,为了更好地顺应经济的发展形势,我国的税务政策也需要根据经济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而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出现风险,主要是因为纳税政策时间存在延迟性以及纳税政策的时间限制不够明显,企业无法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而对税务筹划方案进行调整。

12企业集团投资失误

企业投资失误而导致的税务筹划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部门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会采取某些“特殊”手段来改变投资的方式,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这种行为一旦被有关部门发现,企业将面临额度较大的罚款。一个是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因为个人主观原因、掌握信息不足,从而导致决策失误,投资出现问题,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面临风险。

13企业集团融资不当

企业集团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因此,其需要进行不断的融资,但我国在融资方面设置有较多的法律法规纳税条款,企业集团在融资时,一旦存在侥幸心理,以打擦边球的方式冒险进行融资,很有可能为企业后期的税务筹划埋下隐患,甚至触碰到法律的底线,给集团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14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

我国在会计政策方面具有可选择性等特征,其将会对企业的税务筹划造成一定的影响。就具体来说,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首先,企业集团纳税筹划之前,需要对我国相关的税务政策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把握,以此为基础来进行具体的税务筹划工作,但因为人员的主观性,不同的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对会计政策的把握也存在一定的偏差,而一旦企业理解失误,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将无法真正实现减税这一目的,甚至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其次,我国的税收法律与会计政策存在一致性这一特征,若企业在做相关处理时,故意曲解、随意更改相关政策,企业也有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2企业集团纳税筹划风险的基本类别

21企业内部原因导致的风险

(1)财务处理导致的风险。集团企业在纳税筹划中,需要对自身的财务进行处理,一旦处理财务问题出现不当,便很有可能面临风险。财务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财务部门是企业在发展中重点关注的部门,企业在处理财务时,需要保证每年、每季度、每月的财务报表、账册都准确清晰。但就目前来说,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问题,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缺乏有效性、及时性,导致企业纳税筹划的正常运行受到影响,企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对财务风险重点关注,在必要条件下,聘请外来专家有针对性地解决财务处理问题,提高税务筹划的水平及效率。

(2)企业经营风险。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容易因为企业发展策略不当而造成经营项目无法顺利运行,无法适应企业的未来发展,企业面临经营风险,就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来说,企业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决策风险。同时,因为国家税务政策的特殊作用,其在不同的省份地区,根据当地具体条件的不同,税务政策在具体制定、实施的过程中会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在具体筹划时,除了参考国家大方向的税务政策之外,还需要重点考虑当地的税务政策,以此制定出科学的税务筹划方案。除此以外,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很有可能因为税务筹划的成本问题,而放弃其他利益,从而产生风险。

22企业外部原因导致的风险

企业外部原因导致的风险主要是指政策风险,简而言之,国家税务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很有可能因为税务筹划方案的落后性无法适应最新的税务政策需要,与税务法律发生冲突。同时,企业在税后筹划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筹划方案与筹划人员的素质能力紧密相关,一旦相关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当、专业知识不足,税务筹划方案便有可能出现问题,引发企业风险。

3加强企业集团风险防范的相关措施

31加强与相关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

在税务工作中,相关税务机关为征税主体单位,其对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的具体执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纳税规划,更关系着企业的顺利发展,因此,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税收风险,相关的企业集团需要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从而确保企业税务筹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在具体操作中,企业需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全面把握当地税务机关的工作内容、了解其工作程序,并及时更新自身对税收政策、税收法律的认识,提高纳税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其次,企业在了解税法的过程中,根据某些界限不明确、定义不清楚的法律条文,应该及时地咨询相关的税法机关,把握其具体的操作方式,从而保证纳税筹划方案的完整性,避免出现失误。最后,企业应该安排特定人员对当地税务机关网站进行定期关注,及时了解税务机关最新的工作情况,从而保证企业纳税筹划的顺利进行,尽可能降低突发风险的影响性。

32加??人员专业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做好基础工作是企业集团可以有效降低税务风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企业集团需要重视其财务管理工作,并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基础工作的科学开展来保证上层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财务管理来保证自身纳税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来说,企业可以从科学设置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流程、提高会计核算这三个方面来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真正做到纳税及时、税款计算申报零失误。除此以外,纳税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能力也和纳税工作的正常开展息息相关。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了保证企业内部财税人员的专业性,可以对其进行定期的例如头脑风暴、专家讲座等培训方式,从而提高企业涉水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聘请外来的税法专家,专业指导企业税法人员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处理税务方面的问题。

33构建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

构架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帮助企业更好地预测和控制纳税筹划的风险。在具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时,第一,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各项有可能引发纳税筹划风险的原因,并全面了解企业集团自身发展的现状,完整把握现有的税法政策,并以未来的发展方向为基础,从而进行工作。第二,企业需要与当地税务局保持紧密的联系,尽可能多地搜集自身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把握纳税政策变化的时效、趋向等,根据不同阶段的特征,对风险规避方案进行调整,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准确性、安全性。第三,风险机制在建立之后,应该积极地参与到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循环的工作机制。

第9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风险 规避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144-04

一、对企业纳税筹划的理性思考

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企业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是,若从企业自身利益考虑,缴税无疑是一项支出,缴税越多,净利润就会越少,因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少企业都在想方设法节税,力求在合法或不违法的前提下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使企业利润最大化。关于什么是纳税筹划,比较公认的观点是,企业为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利益,规避纳税风险,对自身涉税业务或行为进行的一种既合法,又符合自身整体利益考量的选择或规划。理解这一概念的深刻内涵,对于做好纳税筹划,降低节税风险,实现节税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1.企业通过纳税筹达到节税目的前提是守法或不违法。纳税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合法性。所谓合法就是指纳税筹划方案是在涉税业务或行为发生之前谋划的,是符合现行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的,纳税筹划的手段、方式和方法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出的决定,或者说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具体实施的。广义上讲,守法和不违法都是合法的。所谓守法,就是遵守国家税法规定,按照税法规定行事,合法地少缴税、缓缴税,甚至不缴税。所谓不违法,就是利用现行税法规定的局限性或不完善,即现行税法中难免出现的缺陷、漏洞,甚至空白,发现节税机会,实施合理避税,取得节税效益。

2.企业完全能够做到守法或不违法地进行纳税筹划。有些人认为,要做到守法,就难以进行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目的。也有人认为,不违法的意思,就是恶意钻法律的空子,由此实施的节税行为,必然损害国家利益。这些观点显然是浮浅的、片面的、站不住脚的,是没有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实质的表现。在税收上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税收不仅仅是为了确保财政收入而一味强行向企业收钱,它还具有引导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杠杆功能和导向作用,这些都是税收立法的根基。基于多种功能和作用而产生的税法,在税种、税目、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计算方法、起征点、优惠政策、抵减免等方面,都为企业守法或不违法地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比如,优惠政策筹划法,即企业针对税收优惠政策所实施的纳税筹划,就完全可以做到合法地获取节税利益,并实现企业和国家双赢。因为其筹划的结果虽然会使国家一时减少税收,但从长远来看,发展了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或项目,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综合国力,使得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最大化,会取得向国家缴税同样或更好的效果。

3.企业通过纳税筹划获取节税利益的机会和空间很大。在经济发达的当今社会,税收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英、美国家很早就有“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的”的名言。一个企业从成立之初到停业关闭,税收始终如影随从,日常营运中涉及的税种多达数十种,每天都在发生着大量的涉税业务或行为。可以说,一个企业无论是成立、重组、合并、清算,还是筹资、投资、经营、分配,每一项涉税业务或行为都有一定的可选择性,都蕴藏着节税机会和空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制改革不断深入,税法和税种长期处在不断调整、改革和完善之中,税收调节产业结构和经济运行的杠杆功能日益增强。在税种、税目、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税基、税率、计算方法、起征点、优惠政策、抵减免等方面,均做出了一些旨在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不同规定,企业应善于发现节税机会,事先规划好自己的涉税行为和业务,以达到节税目的。再说,税法具有概括性和稳定性,一些规定又难免存在一些不完善或滞后,这也给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和机会。总之,纳税筹划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机会和空间是很多的,企业应高度重视纳税筹划,谨防与节税机会失之交臂,不能把本属于自己的利益悄悄溜走,力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减少税金支出。

4.纳税筹划方案抉择必须考虑企业综合和长远利益。纳税筹划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复杂的决策工程,必须树立全局和长远观念,整体筹划,综合考量。首先,一个纳税筹划方案是否可行不能只盯在个别税负的多少上,而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力求整体税负和长期税负最轻。其次,一个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在考虑整体税负减少时,还要考量是否会带来企业总体收益增加。尽管一般情况下,企业税负减轻时,税后利润会随之增大,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有时税收支出的减少并不一定必然带来企业总体收益增加。再次,一个纳税筹划方案的抉择还要兼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因为一时的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很可能会限制企业快速健康向前发展。以上对纳税筹划方案三个方面的考量是递进的,在实施战略性纳税筹划方案时应尤为引起重视。比如,2013年8月1日起,我国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企业为了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时取得节税利益,不顾本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态势和前景,以牺牲企业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为代价,人为压缩经营规模和限制销售额,这样的纳税筹划必然是得不偿失的,是不可取的。

5.纳税筹划方案确定必须是在涉税业务或行为发生之前。筹划之意就是事先筹谋和规划。在涉税业务或行为发生之前进行节税筹谋和规划,是纳税筹划必须坚持的又一原则,也是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分水岭。纳税筹划要做到守法或不违法,必须早做谋划和安排,而不能事后人为操作。税法具有稳定性和企业事先知晓的特点,企业发生的涉税业务或行为具有滞后性,因此,企业可针对税法规定选择涉税业务或行为是否发生和如何发生。比如,企业在货物交易业务发生之后,才计算缴纳各种流转时;在收益或所得额实现之后,才计算缴纳所得税;在财产取得或拥有之后,才计算缴纳财产税,等等。总之,企业在发生税法规定的涉税业务或行为之后,才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没有发生,自然无需纳税,这在客观上为企业进行事先节税筹谋和规划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企业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行为或业务是否发生和如何发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少缴税、缓缴税,甚至不缴税。如果涉税业务或行为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和数额已经存在,企业为了减轻税负,逃避纳税义务和责任,再去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手段少缴、迟缴、不缴税款,就不是纳税筹划,而是一种偷税、逃税违法行为。当然,事先的节税谋划或安排,也不一定全是不违法,也不一定全是真正意义上的纳税筹划,比如,现行税法或其他法律所不允许的各种恶意避税。

二、对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纳税筹划的风险是指因纳税筹划方案错误或失当给企业造成的财务风险或经济损失。防范纳税筹划风险,避免纳税筹划损失,守住纳税筹划底线,是实施纳税筹划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对纳税筹划风险的表现,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规避纳税筹划风险有必要深入分析和研究,这对于做好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1.纳税筹划风险的主要表现。纳税筹划风险主要表现在违法风险、机会风险和计算风险三个方面。(1)违法风险。所谓违法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因违反税法规定而承担的风险。比如,因为对税法规定理解有误或税法信息来源不畅、滞后等原因,致使筹划结果造成偷税、漏税、逃税等违法行为,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等。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税收具有强制性,不当或违法谋划节税利益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税务部门为了完成不断增长的税收任务,税务人员的征税目标一般都是能收尽收,而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少缴、缓缴和不缴税款,这就使得征纳双方在大方向上就是相背离的,当双方对税法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上出现差异或分歧时,税务人员无疑占有法律解释权和处罚权等优势,企业一旦对税法规定发生误解,导致纳税筹划不当,就会招致惩罚,不仅不会获得预期效果,而且会产生比不进行纳税筹划更大的经济损失,甚至还要承担法律责任。(2)机会风险。所谓机会风险,是指企业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因未选择最优方案而承担的风险。比如,因考虑有形利益而忽略无形利益、因考虑局部利益而影响整体利益、因考虑眼前利益而损坏长远利益等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机会风险也可以理解为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一般来说,显性机会成本在纳税筹划分析和决策时都能够考虑进去,而隐性机会成本往往很难预料和测算,它主要是指采用既定筹划方案而放弃另一种方案所导致的潜在的或因未来条件变化难以预料的企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损失。比如,在“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后,从事交通运输的一般纳税企业,由原来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11%税率缴纳增值税,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为了减少税负,他们在寻找交通企业的合作伙伴时,一般会选择规模较大的一般纳税企业,可抵扣11%的进项税,而放弃小规模纳税企业合作伙伴,因为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显然,这也是税制改革的导向所在,其显性机会成本不难测算。但是,其隐性机会成本或风险则很难预料,因为与小型企业合作也有很多优势,在特定条件下,与小型企业合作给本企业带来的综合收益,也许比少抵扣8%的进项税要大的多。(3)计算风险。所谓计算风险,是指企业在纳税筹划数据测算时,因计算错误而承担的风险。如因为计算错误导致多计税,使企业承担过多的税金支出或其他费用等。无需赘言,这种风险在纳税筹划中也是存在的,如不加以防范,必然导致事与愿违,不仅达不到节税目的,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产生纳税筹划风险的原因。企业在纳税筹划中产生上述风险的原因主要缘于以下三个方面:(1)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和动态性所致。首先,现行税法体系是非常复杂的,主要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大体系组成。其中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减免税、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等要素内容的法律规范,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特定目的税法、资源税法和财产行为税法五大类。开征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企业应缴纳什么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应纳税额?有何税收优惠政策?何时缴纳?主要依据税收实体法的规定。税收程序法,是规定税务登记、征收管理、纳税申报、票证管理、税务法律责任和权益保护等税收管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的法律规范。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登记?采用何种纳税申报方式、如何进行票证管理?违法责任应如何承担?如何保护权益?主要依据税收程序法的规定。其次,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法处于不断改革和变化之中。企业从事纳税筹划的财税人员,要做到全面、正确、熟练、及时地掌握各个税种要素内容和有关规定是非常不易的,在对税法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上很容易与国家税务部门之间产生偏差和分歧,从而产生筹划风险。(2)企业涉税业务或行为的复杂性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所致。如前所述,企业的涉税业务或行为是非常复杂的,从时间上看,包括从企业设立、营运到企业清算止业的全过程;从运营内容看,包括企业筹资、投资、经营和分配等各方面活动,从涉及日常业务看,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支付工资和福利等几乎纵贯企业所有的交易或事项。而且,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各种内在因素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一个单一的纳税筹划方案,不论是战略性纳税筹划,还是技术性纳税筹划,无论是流转税筹划,还是所得税筹划,抑或其他税种筹划,对企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影响往往是难以判断的,这既给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和可能,也给纳税筹划带来了挑战和风险。人们在具体筹划过程中所形成的思路、看问题的角度,以及采用什么筹划方式、运用何种计算方法,都会导致筹划效果各不相同,从而产生违法风险、机会风险和计算风险。(3)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造诣和综合职业判断能力不高,抑或具体操作不当或失误所致。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决策工程、系统工程。一个企业要制定和抉择一个科学的、缜密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纳税筹划方案,需要从事筹划的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和综合职业判断能力,而且应具有高度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否则,税法不熟、能力所限、技不如人,抑或考虑不周、态度敷衍,草率抉择,都会造成纳税筹划方案不科学,引起判断或计算失误,甚至出现违法方案,导致筹划方案不可行或行不通,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时,纳税筹划方案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各自为政的,它贯穿在企业经营的自始至终和各个方面,不同时期、不同交易或事项、不同税种、不同情况下的纳税筹划方案,是互为联系、互为作用的,筹划人员如果缺乏系统设计和综合考量,是难以通过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目,以使得企业利益最大化和长期化的。因此,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造诣和综合职业判断能力不高,抑或具体操作不当或失误,是带来纳税筹划各种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对策

规避纳税筹划风险,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一个原则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国家税收法规的学习,关注税收法律变化。现行税法体系和内容较为复杂,而且变化多端,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努力融会贯通,并时刻关注其变化,这是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基础。不仅要熟悉税收实体法,而且要知晓税收程序法。其中,应尤其重视税收实体法,从立法或部门来看,主要有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税法”,国务院颁布的“××税暂行条例”和“××税实施细则”,财政部的“财税字”或“财字”涉税规范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的“国税字”、“国税函发”、“国税明电”和“国税内电”,以及地方政府、国税局、地税局的“××字”税收规定。从内容角度看,主要包括全国统一的一般性规范,如税收要素规范和征收管理规范等、对一般性规范的规定、针对个别纳税人的规定和某些请示问题的批复等。同时,要树立应变观念,关注税法改革,尤其是一些修订性、补充性和即时性税收规定。

2.科学慎重选择纳税筹划项目,把准纳税筹划方向。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任何涉税交易和事项都必须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人员应善于发现和捕捉筹划时机,要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观,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科学地、慎重地选择纳税筹划项目,把准纳税筹划大方向。力戒盲目筹划、强行筹划、孤立筹划和片面筹划。对纳税筹划方案要仔细分析,综合判断,慎密甄选。不仅要考虑单个纳税筹划方案的节税效益,而且要注重对整体税负的影响,更要着眼于对企业长期税负、综合收益和长期发展的考量。因此。科学慎重地选择纳税筹划项目,把握纳税筹划方向,是规避纳税筹划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持久最大化的重要手段。

3.熟悉企业外环境和自身特点,搜集筹划判断信息。熟悉企业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也是规避纳税筹划风险的重要举措之一。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方式就是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外部环境包括税收环境、金融环境、工商环境等,重点是税收环境,它有包括政策环境和税企关系。纳税筹划人员应通过调(下转第148页)(上接第146页)查,了解和熟悉当地税务机关的治税思想、工作方法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方针和举措。熟悉企业自身特点,是指熟悉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经营能力、经营潜力,以及股东、供应商、购买者、债权人、债务人的需求倾向和利益诉求。总之,熟悉企业外部环境和自身特点,搜集筹划判断信息,就是要力保最优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能够具备天时、地利和人和的基本条件。

4.努力掌握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提高实务操作水平。纳税筹划技术方法使用的正确与否,是有效进行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目的的技术因素,也是在纳税筹划中规避筹划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条件。在实际工作中,人们使用的纳税筹划技术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目前理论界一般认为,纳税筹划的技术方法主要有组织改造筹划法、行为优化筹划法、优惠政策筹划法、成本费用调整筹划法、转让定价筹划法、纳税临界点筹划法、税务平衡点筹划法和延期性筹划法等,这些纳税筹划法有人把其归为两大类:一是战略性纳税筹划,一是技术性纳税筹划。这些纳税筹划技术方法的技术性较强,实际操作和因时因地合理使用的难度较大,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投入精力,潜心专研,强化练习,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准确、灵活地运用,降低纳税筹划的各种风险。

5.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避免发生认识分歧。在理论上,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漏税和恶意避税的含义不同,做法不同,是比较容易区分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要分清企业的某一种节税行为是属于合法或不违法的纳税筹划,还是偷税、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合理避税行为,还是恶意避税行为,往往是非常困难的。而企业通过拟定纳税筹划方案,取得节税利益,是很难守住这一秘密的,如同纸包不住火一样,其节税手段和结果迟早会被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瞒天过海更是不可取。因此,企业制定和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具体实施前最好能够通过税务机关的判断和认定,以免遭受违法之责,减少违法风险。这就要求企业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处理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吸收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得到税务部门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0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税务报》税收筹划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就指出:纳税筹划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应该花大精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和运用,而不应仅仅停留在利用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不足和漏洞上。他还坦言道:目前许多企业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清楚,只是通过其他渠道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从事纳税筹划的机构应该帮助企业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这方面的“筹划”空间是很大的。笔者同样认为,纳税筹划应以不违法为准绳,它与偷税、逃税仅一步之遥,具体操作具有高难度和高风险,一旦筹划范围超越了税法默认界限,出现偏差或失度,极易形成偷税、逃税等违法事实,企业将为此付出代价。在目前人们对纳税筹划业务范围和运作技术等未完全形成共识,法律对其具体操作也未明确规定的条件下,企业针对税收优惠政策有重点地进行纳税筹划,不失为一种最明智、最可行、最安全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号

[2] 财政部税政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法规及适应指南(第一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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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兆华.纳税筹划实务与案例.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5] 沈宝福.优惠型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实践与探索.会计之友,2013(3)

[6] 邹建南.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规避研究.财会通讯,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