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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滨海新区;浦东新区;金融业;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9-0012-04
一、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经济基本面比较
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均位于沿海,毗邻大城市。临海位置便利了两个区域与国际间的交往,而依靠大城市的区位,为其接受大城市的经济辐射、带动自身发展创造了条件。而且,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都具有广阔的腹地资源,两区的发展有着更广阔的辐射空间。当然,两区在区位、开局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不同,见表1。
(一)整体经济情况比较
1.经济总量。
滨海与浦东的国民经济均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在经济总量方面,统计显示,到2008年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102.24亿元和3150.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分别增长23.1%和11.6%。
2.经济发展水平。
在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时,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比反映经济过程的指标占据更重要的权重。2007年,按户籍人口计算,滨海新区在人均GDP、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工业总产值、这3项主要反映经济过程的指标上均高于浦东;浦东新区在人均社会零售总额和人均存款余额这两项指标上超过滨海,而这两项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均生活水平的经济效益指标,说明目前浦东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滨海。具体数据详见表3。
(二)产业结构比较
从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速度看,两大区域平分秋色,接着我们从四个方面来比较一下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的产业结构。
1.浦东新区的产业结构演替跨度更大,且更具合理化和高度化。浦东新区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994年的1.10:67.70:31.20到2008年调整为0.2:45.4:54.4,第三产业在13年中较1994年增加了23.2个百分点。而滨海新区产业结构演替变化不大,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994年的1.99:67.92:30.09到2008年调整为0.2:72.4:27.4。
2.浦东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优于滨海新区。浦东新区金融、保险业、物流、软件服务及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第三产业贡献度大,其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近60%。相比之下,滨海新区第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且第三产业多集中于批发零售和仓储邮政业等传统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尤其是金融服务业发展明显不足。
3.滨海新区工业发展与浦东相比具有更明显的优势。从1994年至2008年滨海工业增速年均超过20%,远高于浦东,且重化工业发展特征明显,其工业基础主要是石油开采与加工、电子信息业、海洋化工以及航空产业。而浦东新区现代制造业的发展趋势明显,工业基础主要是汽车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石油化工与精细化工产业、钢铁业、家用电器业、医药制造业。
以上分析表明,在经济基本面上,滨海与浦东总量上的差距并不十分明显,但人均指标上的差距表明滨海经济在效益上还有待提高,且滨海新区的最大弱项在于第三产业,其第三产业相对浦东新区总量小,比重低,基础较为薄弱,尤其缺乏像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那样的功能服务区,故滨海新区应将未来发展重点放在以金融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上。
二、滨海新区与浦东新区金融发展状况比较
(一)金融机构种类与数量比较
截至目前数据显示,浦东新区内共集聚各类金融机构493家,其中银行类机构166家,证券类机构188家,保险类机构139家。在陆家嘴聚集各类外资金融机构216家,其中外资银行65家。65家中有10家成为外资法人银行对外营业,占全国外资法人银行数的一半。基金公司27家,占全国基金公司数45%。在新兴金融产业领域,如基金、保险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行业,浦东新区发展迅速,目前浦东的基金管理公司数量接近全国一半,全国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5家落户浦东。
滨海新区共有银行类分支机构55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外资银行7家,证券类金融机构4家,保险类金融机构7家,其中包括2家外资银行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网点共415个,金融从业人员5418人。同时,滨海新区金融机构的存贷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总额达到1631亿元,贷款总额达到1427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1532.4亿元,同比增加399.5亿元。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出虽然滨海新区近年来金融业整体规模迅速扩张,但在总量上仍无法与浦东新区相比。同时,滨海新区在吸引金融业外资注入方面也有较大差距。
(二)金融市场发展状况比较
浦东新区目前集聚着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产权等国家级和市级金融要素市场,市场层次丰富,市场容量不断增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在国内最为完善。其拥有众多国家级的要素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成为亚太地区第四大证券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模超过全国期货市场份额的60%。这些交易所为确立浦东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吸引了诸多的国内外金融企业在陆家嘴地区的聚集。
目前天津滨海新区仍没有建立自己的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这是与浦东相比一个较大劣势所在。
(三)融资与金融服务功能比较
浦东新区逐步健全完善自身融资体系,开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通过办理银行或银团贷款、争取国债转贷资金、发行建设债券和企业债券、申请证券市场上市、利用外资等为浦东的发展建设筹集了充分的资金。另外,浦东新区还通过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自身的金融服务功能。从个人理财产品到再保险服务,门类非常齐全。浦东的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境外投资产品(QDII)等个人理财产品,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指数期货产品等直接投资产品,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农业保险、再保险等保险产品,能为企业融资提供包括贷款服务、上市服务、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服务等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最后,在引进外资的方式上,除了传统的“三来一补”方式,浦东新区也不断进行创新,积极引入了BOT等项目融资方式。
目前,滨海新区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和政府信用融资(国债)、银行提供的各类型的贷款、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或股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以及企业内部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以一定的规模和结构结合,形成了滨海新区的融资体系。从2006年开始,滨海新区进行了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已基本打破了原有仅仅依靠财政投资和银行借贷的单一融资方式。在融资渠道方面,滨海新区近年来已经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投资基金以及积极引进外资银行等方式对原有渠道进行扩充。
以上比较表明,目前浦东新区金融企业数快速增多,已经成为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地,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投资、财务、金融租赁和汽车金融等为主的金融市场体系。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行业总体规模及金融机构数量和产品种类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三、滨海新区金融业优劣势与发展策略
(一)滨海新区金融业优劣势分析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总体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与浦东新区相比,滨海新区金融业的发展整体上还是存在很多优势的。首先,滨海新区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近年来滨海新区经济始终保持较高增速,可以为新区金融业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其次,在金融业发展方面,滨海新区虽然与浦东还有一定的差距,但近几年在金融创新与产业基金发展的不断推动下,新区金融业已初见规模,使其具备成长为北方金融中心的行业基础。再次,为了进一步推进滨海新区的增长,政府已经为新区提供了涉及金融业及相关产业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新区金融业发展增添了助推力。
但也必须指出,滨海新区金融业想进一步发展还存在以下几方面劣势。如在金融服务体系上,尚未形成像上海浦东新区那样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交易产品的发展格局;在引进国际直接投资的结构方面,滨海与浦东有明显区别。入驻浦东的以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研发机构为主,“总部经济”加速集聚,而在滨海新区扎根的更多是制造业基地,另外其吸引外资的方式主要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而浦东新区除了直接投资之外,金融业外资的投入更是滨海新区望尘莫及的;同时,与浦东新区相比,滨海新区的金融产品从种类上和数量上都难以满足现今企业融资的需要,且除传统金融机构外,金融体系中缺乏新型金融机构。
(二)加大滨海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1.加快银行类金融产品的创新。
首先,积极设计符合中小企业特征的金融产品。建议商业银行总、分行研究和落实针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个性化的信贷政策,认真分析不同特征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指导下属机构业务实践。其次,通过定价机制创新“定制”金融产品。新区金融机构应走特色服务的发展道路,并通过金融产品的定价机制和财政支持覆盖风险。按照滨海新区产业布局,细分市场层次,为高新技术、海洋化工、石油化工企业以及科技型、风险投资型小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再次,建立健全产品创新机制。建议尽快在滨海新区论证并设立滨海新区金融产品创新中心。该中心应被赋予仅次于分行的行政级别,将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的资源统一起来,扩大授权范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2.加快保险类金融产品的创新。
首先,新区战略定位的确定,必将极大地促进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优质钢材深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集聚区、天津港集装箱物流中心、保税区海空港物流等六大物流基地将逐步形成。而在运输工具险、货物运输险、海上保险、工程保险等险种方面新区目前还存在很大的空白,建议在这些方面开发产品,为新区的发展提供保障。其次,要针对三资企业保险意识强、管理规范的特点,设计符合企业特点的保险建议书,实施不同的保险服务举措。在确保老客户业务如期续保的同时,注重新的跨国大企业的保险业务。
3.加快证券类、信托类金融产品的创新。
首先,在滨海新区选择适合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产,如房地产、地铁、轻轨、高速公路、水、电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其次,大力发展基金产品,积极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创新,鼓励更多的基金产品在滨海新区推出。
4.依托天津港,发展贸易结算服务。
滨海新区具有优越的港口条件,天津港位列世界深水大港20强,是我国最大的人工港。滨海是华北、西北地区通向世界各地最短最好的出海口,也是国外客商进入中西部市场的最佳通道,加上拥有的保税区在贸易服务领域的特殊优势,这里正成为中西部地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道”。因此,滨海新区的进出口数量巨大,其应该在此基础上,以金融业的发展为支撑,为进出口贸易提供结算服务。
(三)建立创新型的金融市场
1.逐步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目前天津市已有产权交易中心,在交易系统和人员上具备了创建金融市场的基础。在试点先行的优惠政策下,新区可逐步尝试建立场外交易市场(即OTC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以新区高科技企业为主体的三板市场,为自主创新型工业服务。
2.立足北方物流中心优势,恢复天津期货交易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设立将进一步确立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保税港实施的政策综合了国家对港口、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依托上述北方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优势,新区可为贸易区内的企业提品套期保值服务,恢复天津的期货交易所,其交易品种可选择进出天津口岸比重较大的可设计标准化合约的商品。
(四)健全融资渠道,完善金融体系
在直接融资方面,一是应将引进外资方式由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转为引进外商证券投资。滨海新区有良好的吸引外资的基础,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不断兑现,在吸引外资方面的优惠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会越来越小,因此要在引进外资的方式上不断进行创新。引进外资基本上有三种方式:FDI(外商直接投资)、FPI(外国证券投资)和OFI(三来一补)。二是可以适当放宽新区企业的企业债发行条件,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三是大力开发BOT、TOT等项目融资方式,加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民营金融企业,拓宽民营资本进入银行、证券、保险及金融中介等金融法人企业的渠道。滨海新区还可以将民间资本引入风险投资基金,扩大资金来源。
关键词:信用保证;保险担保
中图分类号:F84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一、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社会背景
根据我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含有信用保证保险,但该险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它既具备保险的属性,又同时具备保证担保的属性。尽管目前我国的学术界以及保险业务开展对信用保证保险仍然处于研究、摸索的阶段,同时信用保证保险在展业过程中对经营者要求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但纵观近一两年来我国保险业的拓展,以及借助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还是呈现出一定的发展态势。2012年10月份,为更好的解决消费者、个体经营户和中小企业者的信贷融资及担保问题,广发银行与阳光保险联手开发了信用保证保险经营业务。“企业法人保证保险贷款”也已由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试行。平安信托个人消费信贷事业部于2005年8月改组为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致力于小额个人无抵押消费贷款事业,简称“平安易贷”。中银保险依托中国银行也在积极拓展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但是总体而言上述保证保险业务均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大部分业务都停留在银行贷款领域,未推广至其他行业,从经营主体、业务模式到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具统计资料分析近几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对担保公司增信的需求也是巨大的,2007年至2012年的五年内,担保公司总计为231只债券提供担保。担保债券的数量仅为当年发行数量的3.2%,金额占比仅为3.9%。而同期债券市场总的发行规模由2000多亿发展到2.25万亿。截至2012年底,对于保本基金、公共债券与票据、私募债券、信托与集合信托担保、资产证券化等方面金融产品担保余额也已占到全国担保余额的10%以上。由此可见目前在资本市场上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金融产品做担保增信还属于保险行业的空白区域,中小保险公司应在充分分析自身优劣势的基础上,抓住这一发展机遇,积极开拓这一业务空间。
二、与担保公司相比,在资本市场上开展担保业务,保险公司具有如下优势
(一)资本金优势
在资本市场上,具备信用增级资质的机构是由公开市场业务评级资格的四大评级机构评定AA信用等级的机构。对于一般性担保公司来说,自身规模小,担保能力弱,很难达到资质要求;而保险公司在成立之初是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注册资本金规定的,信用等级高于担保公司,因此通过保证保险,拓展金融产品的担保增信业务中保险公司具有先天的资本金优势。
(二)规模优势
在融资担保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单纯的银行贷款担保是一种高风险、低回报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在和银行的合作中,担保公司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因此目前许多融资性担保公司正尝试着转型和变革,积极寻求再担保方式进行风险分散。现行的再担保体系大都属于政策性再担保,有制度性弊端。保险公司通过保证保险业务,介入再担保市场,组建以保险公司为核心,多家担保公司参加的紧密型的商业性再担保体系,整合各家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力量,将会形成规模效益。
(三)管理优势
保险公司属于国家的正规金融机构,具有天生的信誉优势,同时相比于担保公司而言保险公司财务结构清晰,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风险控制能力强,经营管理更为规范。因此以保险公司为主题在资本市场开展担保业务更有保障。
三、保险公司以信用保证保险拓展资本市场担保业务的创新点
(一)保险公司应巧妙运用市场机制,密切与证券公司、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类机构的合作,凭借保险公司的信用实力和品牌信誉,在资本市场上开展担保业务。
(二)对于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集合信托、集合票据的发行进行担保。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环节和焦点问题,各级政府应积极利用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金融工具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而在集合私募债、集合信托和集合票据发行中,关键环节就是信用担保问题,其中涉及到发行难易程度和出险违约概率。截至2013年2 月底,累计已有246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沪深交易所备案,其中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进行信用增进的私募债券大约占90%,涉及到的第三方担保大约七成是由经过公开市场评级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余的三成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保险公司应通过组建再担保体系,优化组合担保结构,发挥体系内担保规模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开展私募债等金融产品业务,大大降低中小企业违约概率,创新性地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保险公司应积极组织体系内优质企业客户,构建企业优良资产库,是定并实施专项资产支持融资计划,研发自有品牌的资产证券化融资产品,联合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发行。
参考文献:
[1]高西有.我国信用保险业的发展研究[J].金融参考,2001(04).
[2]李玉泉,卞江生.论保证保险[J].保险研究,2004(05).
关键词:BOTABS融资租赁基础设施项目
目前,我国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迅猛发展,投资需求大幅度增长,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支出显然无法满足当前的投资需求。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加强新型融资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主要融资方式的分析比较
(一)BOT融资方式
1.BOT融资方式的内涵。BOT融资方式即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作为招标人为项目(主要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由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建设项目,并在规定时期内经营项目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归还给政府或有关公共部门。其运行程序主要包括:招投标、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等环节。
2.BOT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BOT融资方式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近年来,在我国各地的许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以其明显的优越性获得青睐。从政府部门角度看,其优势之处有四方面内容。
资金利用:政府采用BOT方式能吸引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以解决建设资金的缺口问题;另外,BOT方式还有利于政府调整外资的使用结构,把外资引导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以便于政府可以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
风险转移: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长、规模大,这就加大了风险在整个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概率和不确定性;另外,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失控现象普遍存在。政府通过BOT融资方式的运用,把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到承包商身上,项目借款及其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同时,承包商的收益与履约责任联系起来,加强了对投资失控现象的控制,避免了政府承受项目的全部风险。
项目运作效率:项目公司为了降低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获得较多的利润回报,必然引进先进的设计和管理方法,把成熟的经营机制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按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从而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效率,提高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技术和管理水平:国外的大型投资和管理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会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这不仅能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同时对提高东道国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促进作用;另外,由于项目公司中大多有东道国的承包公司参与,这样可以为这些承包公司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提高其就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同时还可以汇集本地资本,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
3.BOT融资方式的劣势分析。采用BOT方式,基础设施项目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将全权交由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而此时,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控制力通常较弱;对于政府而言,相当于让渡了一定时期项目的产权。在这期间,就意味着失去了项目运营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无法考虑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导致消费者剩余减少。
BOT方式组织结构没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机制,由于各参与方都会以各自的利益为重,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使得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再所难免。从信息经济学原理角度看,由于协调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参与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博弈方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最终达到“纳什均衡”,其中一方利益达到最大化是以牺牲其它参与方的利益为代价,其社会总收益不是最大,自然也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
对于BOT项目,在项目转让到政府之前,政府对项目的控制难度相对加大;由于大量项目建设的风险转移到项目公司,这时项目公司往往要求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来补偿其所受的风险。如果在运营期中增关设卡,提高交易费用,以加速其成本回收及利润获取,而此时政府又无能为力,其结果往往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产生矛盾。笔者认为,政府应尽快完善与BOT相配套的法律和政策,对项目公司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使BOT项目运作规范化、法律化。
(二)ABS融资方式
1.ABS融资方式的内涵。ABS,意为“资产担保证券”。其含义是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融资基础,以项目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其本质就是资产证券化。图1为其运行结构图。
2.ABS融资方式的优势分析。通过ABS融资方式可以看到,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是ABS显著的特点,它同时也代表着项目融资的新方向,其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融资成本:在ABS结构图中可以看到,整个运行过程中只涉及原始权益人、特别信托机构(SPV)、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主体,共同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就减少了中间费用;同时由于ABS融资方式在国际高等级证券市场筹资,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利息率较低,从而有效地降低了融资成本。对基础设施项目来说,由于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而且是用项目的未来收益来偿还债务,这样就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财政资金压力。
投资风险:ABS项目融资的对象是资本市场上数量众多的债券购买者,这就极大地分散了项目的投资风险,使每个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减小;ABS方式隔断了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使其清偿债券本金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并不受原始权益人破产等风险的牵连,即“破产隔离”。另外,通过“信用增级”可进一步使以基础资产为支撑所发行的证券风险降到最低。
资产结构:对原始权益人来讲,ABS融资方式出售的是项目的未来预期收益,直接发行证券的也不是原始权益人。故通过这种方式可获得资金但又不增加负债,且这种负债也不会反映在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即“表外融资”;通过“信用增级”使项目的资产成为高质甚至优质资产,可以获得高级别的融资渠道,募集到更多的资金。
项目控制:采用ABS方式融资,在债券的发行期内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虽然归SPV所有,但项目的资产运营和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所有,SPV拥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只是为了实现“资产隔离”。因此,在运用ABS方式融资时,不必担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被外商所控制和利用,这一点是BOT融资所不具备的。
3.ABS融资方式的劣势分析。ABS融资方式有其不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在利用ABS方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时,虽然政府可以保持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控制,但却不能把国外的大型投资和管理公司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到项目的建设运营中来,这样就影响了东道国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来提高本国的建设和运营能力;虽然ABS方式能够把融资的风险分散到各个投资者身上,融资不受项目发起人本身资产状况的影响,但和BOT相比,在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运营效果方面,ABS更多的取决于项目发起人的管理。
(三)融资租赁方式
1.融资租赁方式的内涵。融资租赁,是指资产所有者以取得一定租金为条件,在一定期间内将其所拥有的物资或资产转让给他人支配或使用的一种服务性商业信用活动。其具体运作模式如图2所示。
2.融资租赁方式的优势分析。融资租赁兼具融资和融物的独特功能,以融物的方式来融资,以融资的方式来融物。这两种功能创新性结合在一起,符合现代租赁各参与方的需要,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提供了全新思路,能很好的解决项目设备需求与资金短缺之间的矛盾。
融资成本:融资租赁方式具有投资的乘数效应,承租方只需少量的资金投入即可开始运营租赁资产,这样就避免了一次性筹集和支付大量资金;与借贷筹资相比,设备的使用期通常比贷款期长,使得租赁的现金流出量分布到更长的时期中,因而降低了设备的残值,也降低了资金流出量的净现值,即租赁的成本低于常规的贷款成本;同时,融资租赁投入的是设备,而不是资金,可防止投资资金中途流失。
融资效率:承租方可以租用现有设备,还可自行选定设备由租赁方为其购买然后租用。这样减少了租赁双方对租赁物选择的盲目性,提高了承租方的融资效率,而且也避免了在设备采购中所遇到的风险;采用租赁方式融资,只需支付少量资金就可以提前获得设备的使用权,可以尽早采用新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甚至还可以边建设边创利,提高了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
项目管理:实行融资租赁后,承租方面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和支付高于一般金融利率的资金使用代价的双重压力,必然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机器设备使用效率,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承租方在租用设备期间,还能获得低价的专门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迅速更新的国际技术信息。可根据技术的发展,在不同的时期租用不断更新的设备。
3.融资租赁方式的劣势分析。由于项目资产的抵押及其他形式的信用保证在股本参加者与债务参加者之间的分配和优先顺序,以及税务、资产管理与转让等问题,造成组织这种融资模式所费的时间相对要长一些,法律结构及文件也相对复杂。若使用杠杆租赁方式时,还得考虑项目所在国对杠杆租赁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的税务政策规定。在我国,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监管,也使这种项目融资模式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融资方式的比较
关键词:安徽;银行业;swot
所谓swot分析方法是对竞争主体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从而选择最佳战略的方法。swot是指优势(superiority)、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四个要素的英文缩写组合,包括内部条件分析和外部环境分析两个部分。
一、通过swot分析可以认清安徽银行业所处的环境和形势,明确安徽银行业具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一)内部条件分析(优劣势分析)
从目前安徽省银行业所处的环境以及发展状况来看,中国加入WTO以后,我省金融业面临着以下的一些优势与劣势:
1.优势分析(S)
(1)安徽省目前经济发展的软环境有所改善。沿海地区的率先发展,对中部的广大干部群众产生了巨大的激励效应。安徽和中部各省一样有着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这是中部崛起最强大的动力源泉。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省外资金流入安徽逐年增加。从银行贷款看,2006年异地银行对安徽贷款净流入100多亿元,近70%来自长三角地区银行。同时,我省地处华东,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我省与上海有着密切的联系,今后我省应进一步加大沪皖经济合作力度,大力吸引上海外资企业来我省投资。同时,积极争取在上海落户的外资金融机构来我省拓展业务,建立营业性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2)安徽区位优势初步显现。安徽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沿江近海,承东启西,贯通南北,交通设施比较完善,区位条件优越。安徽的土地,劳动力成本等都比较低,产业配套能力较强,投资环境日益改善。我国经济正在由东向西逐步梯度推进,世界性产业转移也正在由中国沿海向内地逐步延伸,故对安徽而言,这是一个加强互动与对接,融合与合作的难得机遇。
(3)信贷适度增长,基本与经济发展相适应。2004年至2005年连续两年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6年上半年贷款增加再创历史新高,达477亿元,增速中部领先,有力地支持了安徽经济的发展。安徽银行业自身的发展也呈现速度、质量与效益同步。同期,安徽省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吸收资金78亿元。加上省外银行对安徽贷款的流入,多渠道支持安徽经济发展。
2.劣势分析(W)
(1)我省目前金融宽度不够,融资渠道狭窄,企业资金需求过度依赖银行。2005年,安徽省非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中,银行融资占92.1%,直接融资较少,企业经营风险大部分由银行承担。由于我省产业结构过分依赖于煤炭,电力等资源性以及钢铁、水泥、汽车等周期性行业,而缺乏富有竞争力的电子通讯等非周期性的高科技企业以及其他商贸等消费类的龙头企业,容易因投资增长率大起大落和低效率导致不良贷款增加和经济周期性起伏。
(2)金融生态环境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改善。从安徽省部分地区调研的情况来看,逃废企业债务的问题在个别地区还是比较突出的。少数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个别基层政府忽视诚信文化倡导,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果一个地区的逃废债问题不能得到彻底根治,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必然将收紧贷款投放额度,最终受损的还是地方经济。尤其是在银行诚信系统日趋完善的今天,逃废债行为对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的影响更大。
(3)农村和县域的金融服务功能还不够健全。这主要体现在:一是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单一化,从贷款机构来说主要依靠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社,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量已经微乎其微;二是金融服务的产品单一化,农村和县域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仍只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产品相对匮乏,选择余地小;三是贷款满足率相对较低,经济“贫血”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正规金融在农村和县域的弱化,民间融资活跃,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状况,但不规范的民间融资活动对地方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带来较大隐忧。
(二)外部环境分析(机遇与威胁)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逐渐深入,外资金融机构也将逐步进入我省区域。我省的金融、保险和证券业也将面临新一轮的竞争压力,这也意味着我省的银行业必须要在竞争中把握机遇,迎接新的挑战。
1.面临的机遇(O)
(1)引入了竞争机制。我省商业银行发展到现在,基本上是处于一种垄断竞争的局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这就使得银行的营销活动缺乏动力。而外资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涌入给我省企业融资带来方便,也使得我省居民可以享受现代金融服务。为了争夺业务,各家商业银行必然在营销方面展开竞争,拓宽营销活动的领域,改进营销方式,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规则的建立,以及在竞争中的优胜劣汰,会促使我省商业银行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2)产生示范效应。由于进入我省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即将引入的外资银行都有着成熟的经营理念,有利于我省原有的商业银行实践这些成熟的经营理念。同时,新引入的银行在营销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较系统的营销模式。它们逐渐进入我省市场,在竞争过程中给我省商业银行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只要在经营管理技术,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改革,就可以不断提高我省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水平,改善经营手段,大大加快省内商业银行营销业务的发展步伐。
(3)培养大量银行营销人才。在新近引入的其他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中,营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故而它们建立起一套十分完善的营销体系,包括营销人员培训计划。当这些商业银行进入我省以后,必然雇佣大量的省内员工,这些人会接受严格的培训,掌握先进的营销技术,利用这些银行为我省培养营销人才的契机,有利于推动我省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营销素质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2.面临的挑战(T)
(1)争夺优良客户。进入我省的银行一般都是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服务意识超前的大银行,它们将利用优良的服务和现代化工具与省内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争夺优质客户。这些客户主要是一些优质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大中型企业集团等。
(2)争夺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当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进入我省以后,大批的原省内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员工纷纷跳槽前往,原因是这些新进的银行拥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可见当新的银行引入我省以后,它们需要的是那些精通外语、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和金融业务知识的优秀人才以及熟悉金融业务、拥有众多客户关系的业务骨干。于是,对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的争夺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3)外资银行的引入将带来新的挑战。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逐步加深,外资银行总有一天也会进入我省,而外资银行相当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是省内银行根本不具备的竞争优势。外资金融机构往往会通过兼并收购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方式发展自身业务。因此,到时省内一些效益较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将是其首选目标。
二、基于以上的swot分析,对安徽省银行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发展地方金融,努力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积极推动徽商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展壮大,通过加大资本金注入和引进境内外资本重组等方式扩大我省地方金融机构资本规模,提升经营实力,努力改善我省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增强地方金融机构对我省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能力。
(二)积极发展直接融资。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各类融资工具,鼓励企业利用新股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债券融资力度,争取国家发改委的支持,力争全年实现发行30亿元以上长期债券的目标。此外,还应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制定扶持政策,努力发挥创业投资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
(三)加大信用建设力度,改善全省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信用安徽”建设,依法规范市场主体信用行为,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着重抓好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公开披露,并在此基础上抓好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加快担保体系的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以省信用担保集团为重点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对促进信贷投放的作用。
内容摘要:信用违约互换(CDS)作为一种套期保值工具,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形成与扩散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文从信用违约相关性的视角,讨论传统模型与新近模型对信用违约互换这一衍生品的定价方法,比较其优劣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我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信用违约互换 定价 违约相关性
2007年8月,以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崩盘为标志的金融危机,其根源在于金融自由化背景下过度的金融创新、缺位的金融监管,以及扭曲的消费行为。可以说,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传染与扩散的本质原因在于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这一金融衍生品的广泛应用。在信用违约互换交易中,违约互换购买者将定期向违约互换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即互换点差),而一旦出现信用类事件,违约互换购买者将有权利将债券以面值递送给违约互换出售者,从而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然而,不应完全抹杀信用违约互换的风险管理功能,尤其是在我国金融创新起步较晚的情况下,研究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行国内外对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模型大致可分为两类:其一是传统的结构模型,该模型基于资本结构的假设,揭示了公司违约的触发机制,但未考虑交易对手方的违约风险;其二是新近的违约相关性模型,此类模型认为参照金融衍生品的发行方具有不同的违约风险,故应纳入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中。
不考虑违约相关性的信用违约互换定价
(一)Z评分模型
1968 年,美国学者Altman在经过大量的实证考察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用于对企业财务困境进行预测的多元线性模型―Z评分模型。该模型首先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计算出一组反映公司财务危机程度的财务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对财务危机警示作用的大小给予不同的权重,最后进行加权计算得到一个公司的综合风险分,即z值。最后,将其与临界值对比就可知公司财务危机的严重程度。Z评分模型的判别函数为:
Z=0.012X1+0.014X2+0.033X3+
0.006X4+0.999X5
其中:X1=营运资金/资产总额,它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变现能力和规模特征;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反映了公司的累积获利能力;X3=息税前利润/资产总额,能客观反映上市公司运用全部资产获利的能力;X4=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总额/负债总额,测定的是财务结构,分母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和。分子以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取代了账面价值,使分子能客观地反映公司价值的大;X5=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即总资产周转率,企业总资产的营运能力集中反映在总资产的经营水平上。
Z-Score模型从企业的资产规模、变现能力、获利能力、财务结构、偿债能力、资产利用效率等方面综合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进一步推动了财务预警系统的发展。然而,该模型也存在着诸如仅考虑违约和不违约两种情况、权数未经常调整、缺乏经济学理论基础等弊端,在计算投资组合的预计违约方面不具优势。
(二)结构化模型
Merton(1974)率先将Black-Scholes的期权定价理论应用于公司债券的定价之中,由此形成了早期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模型。该模型假设公司的资本结构由债券(D)和股票(E)构成,其偿债能力取决于公司的资产价值(V)。公司在债务到期日才违约,无风险利率为常数,而公司价值服从如下的几何布朗运动:
dVt=rVtdt+σVtdZt
其中,r为无风险利率,σ为公司资产波动率,Zt为标准布朗运动。在债券到期日T时刻,当公司价值Vt
Dt=Fe-r(T-t)N(d2)+Vt[1-N(d1)]
Et=VtN(d1)-Fe-r(T-t)N(d2)
其中,,d2=d1-
由此可得,在风险中性测度下,公司在T时刻违约的概率等于公司股票持有者在T时刻不执行其持有的看涨期权的概率,即P=1-N(d2)=N(-d2)。
进一步地,可知公司债券违约的信用息差为:
运用Merton模型为信用违约互换等信用衍生工具定价,其一大优点是模型依赖于股票价格这一市场信息,在预测信用产品违约上比会计信息具有比较优势。同时,该模型还为信用评级机构在监控信用风险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知名的标准普尔和穆迪公司都先后利用该模型为企业信用评级。然而,该模型的主要缺陷是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假设过于严格,而且未考虑交易对手方的违约风险,故可能导致信用违约互换定价的偏差。
考虑违约相关性的信用违约互换定价
(一)数值模拟法
数值模拟法的核心思想是利用蒙特卡洛方法对含交易对手方违约的信用违约互换模型进行模拟,求得真实的违约相关性。具体来看,先给定相关矩阵和违约率,模拟出服从正态copula函数分布的n维向量,然后将这n维向量转化为每个交易者的违约时间,即:
其中,τi表示第i个交易者的违约时间,ui和h分别代表违约触发机制和违约强度。在此基础上,就可以计算违约互换价格,通过重复上述步骤,求得CDS价格的均值。在该模型中,信用违约互换的价格将随着交易方与标的资产违约相关系数的增大而减少,并随交易方违约强度的增大而减少。总体上看,数值模拟法能快速精确地求得含交易方违约的价格,比起结构模型更客观地考虑到交易方违约的相关性。
(二)强度模型法
放弃了对公司资产价值的假设,将公司的违约现象视为服从Poisson分布的随机事件。由此,可以通过Poisson分布的特征参数―强度来刻画违约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这种依托于违约强度的测度模型已成为学者对信用违约互换定价的优选模型。
1.基于信用等级的JLT模型。在金融学界,JLT模型被公认为是第一个简化的信用模型,将莫顿的结构化模型置于随机利率的框架内考察。与结构化模型不同的是,JLT方法不直接通过企业的资产价值变量推断违约分布,而是将企业价值因素内含于所采用企业的信用等级数据。该模型的核心思想是,利用信用评级机构的历史转换矩阵和市场的真实信用价差,并用有限状态空间的马尔可夫链描述信用等级的移动过程以及模拟违约的可能分布。模型假定:恢复率、违约率与无风险利率相互独立,且恢复率为常数。在有限状态空间S={1,2,…,k}中,违约发生在首次击中违约状态的时间,违约时间τ=inf{t∈0, 1, L, T: Ct=k},离散时间的转移过程C为带有转移矩阵的奇次马尔可夫链:
其中,qi,j为马尔可夫链中任意一个给定信用评级在一定期限内从状态i转变为状态j的概率,且满足:qij≥0,∑kj=1qi,j=1,状态S=1代表较高信用等级,而S=k-1代表较低信用等级,k为违约状态。在时间间隔t内,从状态i到状态j的概率为:
P = {Kt + t = j│Kt = i} = hi,jt
最后,通过连续时间的违约强度矩阵以及信用价差矩阵,即可求得基于信用等级的信用风险定价模型。
2.基于信用利差的Duffie-Singleton模型。Duffie和Singleton(1999)提出了另一种CDS定价的简化模型,该模型以发行者高于同期无风险债券的信用利差的期限结构来估计强度。与JTL模型略有不同,该模型根据市场上观察的信用利差数据,估计信用风险的期限结构,从而推导违约概率。模型将无风险利率替换为经过违约强度调整的短期利率,按无风险利率的特点对信用风险债券的期限结构定义,将市场风险因素纳入进来,从而推导出在风险中性概率条件下有违约风险债券的价格。
在Duffie-Singleton模型中,信息集Ft主要由违约时间τ构成,而违约时间是一个强度为ht的Poisson过程。该定价方法根据市场上观察的信用利差数据,估计信用风险的期限结构,从而推导违约概率。模型将无风险利率替换为经过违约调整的短期利率,推导出风险中性概率条件下有违约风险债券的价格为:
B(t,T)=Et[exp(-∫Ttτ(u)du)]
当违约事件发生时,债权人可以获得部分追索收入,即违约清偿率为δ,由强度过程定义得到风险债券价值表达式为:
B(t,T)=Et[exp(-∫Ttτ(u)+δh(u)du)]
因此,信用违约互换的价值表达式为:
虽然强度模型可以通过市场数据得到公司的违约风险,但是对于违约行为缺乏较为合理的经济学解释。同时在强度模型中假设违约后公司的清偿率为外生变量, 与违约概率等其他因素无关,但是市场数据表明清偿率与违约概率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这种假设明显不符合现实情况,也影响了模型的度量精度。于是,GurdipBakshi等(2001)将清偿率内生化为违约强度的函数,并且假定违约强度和无风险利率线性相关,从而将清偿率、违约强度和无风险利率这三个信用风险重要变量联系在一起。
总体上看,基于强度的简约形式模型简化了违约事件背后的经济学背景,不探究违约的具体原因,把违约事件的发生假设为不可预测,把违约概率当作外生变量,直接通过对违约发生的“频率”(违约强度) 来刻画,更加接近实际。
结论与建议
虽然美国次贷危机引起了人们对于该衍生品的责备与担忧,但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创新对于深化金融服务业,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中国来讲,信用产品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理性地分辨CDS等金融衍生工具在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中的功过得失,对正处于不断深化中的中国金融市场显得尤为必要。目前,我国国内的企业债券几乎都有银行或者有实力机构担保,偿付的风险基本没有,但是这不代表国内就彻底没有信用违约互换出现基础。
一方面,目前的企业债券大多是长期债券,横跨不止一个经济周期,企业信用状况不一定会恒定良好。如果一旦发债企业出现偿付问题,企业债偿付将转由担保机构完成,此时企业债券即由可交易流通的债券转变为失去流动性的担保机构债务。投资者将失去资产组合操作的灵活性,并将调整资产组合的风险价值或其他风险指标。一旦市场利率环境发生变化,投资者也不能通过买卖该企业债来获得收益或规避利率风险。发债企业的信用风险仍会导致投资者损失,尽管它并不带来投资者本金或预期票息收益的损失。 另一方面,在国内机构投资实践工作中,风险控制较严的机构往往设有内部评级,内部评级不高的企业债券该类机构也不会轻易投资,此时如果有信用违约互换的支持,该类机构投资行为可能将有所变化。因此,尽管目前企业债券本息偿付基本不存在问题,但信用风险仍然会影响机构的投资收益和行为,这为信用违约互换的产生提供了基础。
此外,随着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的深入试点,也具有对信用风险违约互换的客观要求。显然,就当前中国金融市场而言,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金融效率低下、金融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而非创新过度的问题。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力度推出适度的CDS产品客观上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化。如今,短期融资券是另一个信用违约互换可以出现的领域。虽然短期融资券期限较短,在如此短时间内发债企业出现偿付风险可能不大,国外对商业票据市场的长期跟踪研究也表明这类品种信用风险很小。但随着发债企业数目迅速增多,极少数发债企业突然出现兑付危机的概率还是存在的。因此,在短期融资券领域信用违约互换仍有创造与应用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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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安街光大银行总行那间略显狭小的办公室似乎与张旭阳“中国理财市场第一人”的声望有点不相称。然而就在这个小天地里,张旭阳和他的团队,迄今为止为光大银行创造了理财产品6000多亿元的销售额。2009年,光大银行理财品牌还实现了从中端向高端的升级。
黄灯理论
命运仿佛一直在跟张旭阳开玩笑。1997年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他并没有从事金融专业的工作,而是搞起了行政管理――担任行长秘书。 5年后,他考入伦敦经济学院,获得金融学硕士学位。回国后他担任过光大银行资金部代客交易处处长、投行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从此与理财市场结下了不解之缘。
不过,今天的张旭阳谈及那几年的经历有了这样的领悟:“从后台的管理工作转向前台的业务工作,我感觉自己是个门外汉。也正因为这种经历,我做新业务时反而没有各种羁绊。不仅如此,几年的管理经验使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层面都有很大的变化。 ”
在国外进修期间,张旭阳收获的不光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敢于挑战的勇气和激情。“我很喜欢黄灯理论。当信号灯是黄色时,它未来会有红灯和绿灯两种变化。如果变成绿灯,我就会踩脚油门冲过去,如果变成红灯,就要停下来。 ”张旭阳把这一理论应用到了产品研发上,“有些产品在国外比较普遍,但在国内市场上还没有。不仅如此,对这类产品,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管理规范。在这种‘黄灯’不确定的情况下,其他银行可能还在观望,我们在预测‘绿灯’的前提下,把它们进行本土化,在国内进行了推广。 ”张旭阳带领着他的团队,在国内个人理财市场中创造了至少 北京长安街光大银行总行那间略显狭小的办公室似乎10个第一:第一只外币理财产品― ―“阳光理财 A计划”,
与张旭阳“中国理财市场第一人 ”的声望有点不相称。然而第一只人民币理财产品 ――“阳光理财 B计划”……今年 就在这个小天地里,张旭阳和他的团队,迄今为止为光大4月又推出了第一个资产配置计划― ―“阳光资产配置计银行创造了理财产品 6000多亿元的销售额。 2009年,光大划”。
银行理财品牌还实现了从中端向高端的升级。张旭阳至今还记得当初设计“阳光理财 A计划”与“阳光理财 B计划”的情景。光大银行了解了客户外汇理财渠黄灯理论道单一的情况,他们只能自己炒汇或储蓄,第一种渠道风险很大,第二种渠道收益有限。针对客户的需求,光大银行命运仿佛一直在跟张旭阳开玩笑。 1997年从中国人民推出了“阳光理财 A计划”。这是一款外汇理财产品,实际是把对机构客户产品零售化后卖给大量个人客户,为零售客户提供外汇投资新渠道。“阳光理财 B计划”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属于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当时很多大银行对此嗤之以鼻。在他们眼中,这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产品。光大银行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后,通过理财产品把客户的资金间接引入银行债券市场,就是这样一款简单明了的产品受到了客户的广泛欢迎。
“四眼”原则
“金融产品的营销和快消品的营销有很大的不同。”张旭阳显然没有被已获得的成功冲昏头脑。他严格遵循着一条重要原则――“四眼原则”。“这一原则本是银行的内控原则。我们把这一原则也搬到银行理财业务上。光大从“卖者有责”的角度出发,银行有责任帮助投资者共同审视金融市场的变化,通过‘两双眼睛’去选择投资品种、控制风险。就这个角度而言不能是客户需要什么,银行就推出什么产品。 ”他一板一眼地解释了这一原则的内容。
前不久,有相关报道,投资星展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 (下称星展银行 )的一种理财产品后,内地女商人郝婷在短短一年时间内不但赔光了 8000多万港元的原始资金,还倒欠星展银行9000多万港元。这种案件并不鲜见。
针对类似事件,张旭阳表示,其中的问题出在产品设计上。人性的弱点决定了当市场行情很好时,客户不会过多考虑风险。但是作为专业投资者的银行必须考虑到小概率事件的发生。作为理财产品发行和销售的主体,银行应要更加自律。“我们有责任告诉客户,有些产品有风险,我们不能因为客户有需求就推广。在产品设计上既要考虑产品的特质,更重要的是尽责。 ”
2007年下半年,国内外资本市场行情火热,一些 QDII基金发行甚至获得十倍以上的超额认购,但张旭阳并没有跟风,因为之前他和同事们做了深入的市场分析,从2007年底起就停止发行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产品、投资海外的产品以及股票增发的产品。一些相关的产品也逐步停发了。光大银行产品结构的调整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2008年底,国内银行管理的资产余额约为 8300亿元。光大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余额在 1000亿元左右,在国内理财市场中排名前四。
“我们现在不单单是做理财产品了,而是做综合的理财业务。因此更要坚持这一原则。产品只是一个投资品种,比如,投资股票,大盘亏了 50%,某个产品亏了 5%,有理由说它是一个好产品。但为客户提供理财业务服务,他们是要看绝对收益的。 ”张旭阳又一次重申了他对风险控制的密切关注。
品牌升级
从2004年光大银行开展理财业务以来,张旭阳带领他的团队走完了一个圆圈,从产品创新到产品销售,再到客户关系维护,最后到银行内控和流程管理。 2008年,阳光财富这一高端品牌的诞生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
张旭阳对阳光理财和阳光财富这两个品牌进行了以下的解读。阳光理财定位于中端客户,是面向零售客户的资产管理类产品。阳光财富则定位于高端客户。从阳光理财到阳光财富是从理财产品向理财业务的一个转化过程,
也是品牌转型的过程。理财产品是产品对人的关系,理财业务是人对人的关系。阳光财富品牌在较高的客户粘合度基础上建立起来,通过产品、服务等诸多业务线的平台管理实现。这两个品牌的产品各有相应的小组负责,但同时也有一定的交叉和渗透。
光大银行高端理财品牌可谓生逢其时。 2009年3月30日,招商银行和全球知名咨询公
(一)国外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范围变得更广,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也变得更容易,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有限的。金融的发展给大多数人获得好处的同时,仍然有一些企业和个人特别是那些贫困地区不能共享金融的服务和便利。库兹涅茨(1955)提出,在早期发展中不平等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并且呈现继续扩大蔓延的趋势。这一假设获得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早期发展情况的证实和支持,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却不适用,因为一些再分配的政策不可避免地对工作和储蓄产生负面影响。托尔斯滕•贝克、阿斯利和罗斯(2007)认为,金融改革的重点应该是消除负面影响,应该选择一个积极的政策和措施,以逐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人民的经济实力和参与的可能性。《服务所有的人——建设普惠金融体系》阐述了现在世界上最新的普惠金融体系的相关概念以及小额信贷的发展,介绍了基本要求和服务目标。他们提倡的概念和普惠金融高度一致,让所有的人,尤其是贫穷软弱的人群享有相同的金融支持,让穷人受益于所有金融服务,小额信贷的基本任务是为穷人提供信贷服务和使低收入人群脱贫。
(二)国内研究
2006年中国学者焦谨璞在亚太地区小额信贷论坛第一次提出“普惠制”金融体系的概念。焦谨璞认为普惠金融是小额信贷的扩展,体现的是公平的金融。杜晓山(2006)认为普惠性金融体系框架是包括落后地区和贫困人口在内的金融服务有机地溶入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金融体系,将金融服务广泛普及到那些被排斥于金融服务之外的大规模的贫困和中低收入客户群体。杜晓山(2008)还认为商业银行既要可持续发展又要服务弱势群体,应发展普惠制金融体系。周孟亮、张国政(2009)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普惠性金融形成的渊源,他们认为在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开始强调普惠金融服务理念。张海峰(2010)分析了商业银行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动机,比较了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业务方面的优劣势,认为商业银行在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上须找准自身定位,选择合适途径,并注意控制风险。马建霞(2011)认为在普惠金融制度构建中,政策性金融因其自身的局限性,面临变革,不应成为普惠金融促进制度的重要角色,并提出将弱势群体的经济发展权在宪法中加以明确规定,建立专门的普惠金融促进法律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别是在民间金融方面加强立法。概括来说,普惠金融是指能有效、全方位的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它实际上就是让所有老百姓享受更多的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普惠金融对农村金融扶贫的意义
(一)普惠金融可以增强农村小额信贷的可获得性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和营销目标客户都只考虑高价值客户,而对于农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村贫困的家庭和个人等中低端客户群体,部分金融机构对他们的重视力度不够,导致这个群体无法享受正常的金融服务。现在,全世界超过10亿人没有真正享受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便利,小额信贷仍然不同程度的边缘化,因此,只有为穷人服务的金融服务进入中国整体金融服务体系,小额信贷才可能会大规模可持续发展,因此为更加有效对农村进行金融扶贫,发展普惠金融势在必行。
(二)普惠金融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
农村金融是中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到2014年末,中国仍有1570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目前,金融机构通过开设简易便民点、布设自助服务终端、开设标准化网点等多种形式,使金融服务覆盖行政村52万个。全国已组建的新型惠农金融机构92.9%以上的贷款投向了小微企业和“三农”。全国核准设立村镇银行覆盖已达1045个县(市),县域覆盖率达54.57%。普惠金融发展将加快建设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的广度和深度。
(三)普惠金融发展可以帮助国家扩展惠农服务和政策触角
国家的扶贫政策如何实施一直是一个难题。例如,新农业保险基金的收集、转移、管理、传输,以及为确保安全、便捷地落实农民养老相关优惠政策,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有相应的金融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可以让农民不再需要长途跋涉到城市去领取养老金,真正的优惠政策将会付诸实践。
(四)普惠金融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2013年中国畜牧渔业产值为9.7万亿元,同比增长8%。2013年中央专项扶贫投入达到了394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总收入406亿元,达到了创纪录的水平。随着政府和相关部门逐步加快农村经济市场和流通体系的建设,农村经济金融等交易活动越来越普遍,农业特殊产品等交易规模越来越大,对支付与结算等基本金融服务要求变得越来越高,传统的金融服务越来越满足不了农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对普惠金融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农村金融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
截至2014年末,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乡镇基本上都设有了银行服务网点,部分农村地区乡镇银行网点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部分乡镇未设有金融服务网点的也基本上设有银行自助设备等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服务覆盖率的提高,大大促进金融扶贫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14年末,我国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23.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8.1%,同比增长13%,其中农户贷款余额达5.4万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9%。涉农贷款7年累计增长285.9%,7年间年均增速达21.7%。同时,农业保险发展迅速,2007至2014年,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72万亿元,累计向1.68亿户农户支付赔款958.62亿元。2014年全年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面积已突破15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61.6%,大大降低了农作物的种植风险,农业保险的发展,有效的降低了农户和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
(一)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不断入驻县域发展中,而各类新型金融机构明确的市场定位,将有力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延伸扩大,在重点保障粮棉油收购储备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风险情况和实际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支持农业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业银行改革不断推进,通过注资1300亿人民币等值美元,帮助其剥离8157亿元账面不良资产,大大提升了银行的资产质量,同时,央行通过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大大提升了农业银行的支农力度,成效明显。三是降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将扩大金融支持农村地区覆盖面,截至2014年末,全国各地已组建村镇银行1152家,各项贷款余额4862亿元,同比增长34.01%,其中农户贷款达到211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2405亿元,两项贷款占比高达92.9%,有效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继续深化,成为了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深入,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按照国家政策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功能,农村信用社朝着正规化发展,其改革也不断深入,部分地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效果良好。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减免税费等方式对农信社进行政策支持,金额接近2690亿元,同时,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策,相应支持1227亿元,为信用社的改革创造了良好的财税优惠环境,有效地激发各方参与信用社改革的积极性,其中,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达4458亿元。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内部制度不断完善,资产质量不断提升,财务状况越来越好,在县域银行间竞争实力显著提升,其中,资本充足率达到11.8%,不良贷款率降至4.5%以内,经营风险逐渐缩小,信用能力显著提高。随着农村信用社的快速发展,有效填补了部分偏远乡镇金融服务空白,据统计,农村信用社负责全国98.4%的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和67.7%的乡镇金融机构空白覆盖任务,有效的提升了农村经济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了支持农业的主要力量。
(三)农村金融服务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
自2009年以来,农村金融服务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中央推出了全国农村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全覆盖工作,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促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为核心,不断减少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数量,累计填补了无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数1249个。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的深入,从乡镇逐步扩大到行政村,截至2014年末,全国已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24个省份实现乡镇金融机构的全覆盖,共有52万个行政村设立了助农取款服务点,金融服务变得越来越便利,农民享受的金融服务也越来越完善。
(四)有效的农业信贷和服务创新
按照“不少于去年的贷款增长、不低于平均贷款增长”的“两个不低于”目标,从2009年以来,农业贷款已连续四年完成该目标,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强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加大支农力度,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在2012年末,各金融机构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农田建设贷款余额比2007年底增加1.8万亿元,有效地支持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环境,通过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一批成本低、可再生的、容易促进的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需求满意度。
四、当前农村金融扶贫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产品单一,创新不足
1.信贷产品形式单一。一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对象大都是大中型企业和优质客户,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产品开发上积极性不高,产品开发相对滞后,涉农信贷产品单一;二是对于服务农村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由于缺乏必要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在经营理念和创新方面相对落后,信贷产品以传统的信贷服务为主,产品形式单一。虽然,目前开发了部分创新金融产品,如联保贷款、林权抵押、信用贷款、仓单抵押贷款、“公司+农户”贷款和其他形式的信贷产品,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银行信贷产品运用于农村经济金融的需求增加,如农村个人消费贷款用途审批苛刻严格及信贷产品开发不足等,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三是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层次怀、多样性、差异性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进行差别化的金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和农民的融资成本负担。
2.农业保险产品缺乏。一是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太小,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十分狭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农作物日益丰富,产品多样化,但是保险产品更新慢,很多新型农作物不能作为理赔对象;二是农业保险的供给主体单一,县城保险机构较为缺乏,主要以传统的寿险和财险保险机构为主,新型保险机构相对较少;三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因素导致保险欺诈现象时有发生,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困难,进而限制了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促进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目前,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服务网点少、自助设备缺乏、设备陈旧老化、部分自助设备年久失修、管理混乱等。一些乡村旅游景点和农家乐等地区的银行服务设备建设滞后,助农取款设备、POST机、自助设备等建设滞后,影响游客在农村的消费热情,部分自助设备存在加钞不及时等情况,给群众服务带来了不便,银行硬件设施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偏高
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户、农村企业等信用状况缺乏了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同时,农户跟农村中小企业抵押物相对缺乏,很大一部分农户贷款为信用贷款,中小企业抵押物大都为价值不高的厂房设备,容易受自然灾害、价格变动和政策条件的影响,贷款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也造成了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较多。从贷款对象来看,一是农户种养贷款展期较多,违约率较高;二是农村个体户、微型企业资金周转慢,展期较多,从贷款类型来看,信用贷款相对于抵押贷款违约率较高,从期限来看,短期贷款展期率较高。
(四)农民对信贷产品可获得性较低
各金融机构在审核贷款申请人材料时,难以了解贷款人的信用状况,同时,农户缺乏必要的抵押物,难以达到各金融机构的放款门槛标准,加上农户在种养方面缺乏必要的技术,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存在自然风险,各金融机构在发放农户贷款时相对谨慎,造成了农户对银行信贷产品可获得性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户申请贷款时,审批时间长,贷款可获得性概率相对较小;二是获得的贷款额度相对较低,农户信用贷款基本上在5万以内,对于一些家庭农场来说,获得的贷款远远满足不了资金的需求;三是获得的贷款期限较短,一年内的短期贷款相对较多,部分农作物种养周期长,造成了农户资金周转困难;四是获得的贷款利率上浮优惠少,由于农户贷款不良贷款率较高,又缺乏必要抵押物,各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给予的利率优惠较少。
五、金融扶贫困境的原因
(一)金融服务主体单一,金融覆盖面小
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投资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入驻农村地区,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但是,从整体金融体系服务农村经济来看,金融服务主体较为单一,从目前情况来看,在乡镇设有网点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受人力、物力、资金和市场的限制,其他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主要开设在县城,对农村经济金融支持力度有限,服务覆盖面有限,部分偏远乡镇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区。主要表现在: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撤销了国有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服务网点,国有四大行中的建行、工行和中行大部分县域服务网点被撤销、农行虽然县域网点未被撤销,但是乡镇网点大部分被撤销,虽然目前四大行开始又逐步入驻县域经济,但是,仅仅是在县城开设网点,金融扶贫力度相对较小;二是以农村信用社和农行为主的在乡镇开设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受自身资本约束,对农村经济支持力度有限;三是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主的新型金融机构,开设时间短,经营制度不完善,资产规模较小,业务开展服务面相对较窄,服务范围有限。
(二)金融机构支农制度建设滞后
在支农制度中,存在着金融机构在农村的信贷准入限制过于严格,而基层分支机构的贷款权限低,贷款期限控制过紧,支农贷款利率偏高的问题。目前,农户小额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之内,而农村养殖业和经济果树业开发项目的见效期一般需要2至3年,个别项目甚至需要5年时间,短期的信贷投入难以发挥资金扶持作用。农户贷款抵押担保难,大多数农民可以用作抵押的只有房产,但是农村居民房产不仅价值低而且难以变现,担保抵押物缺失已成为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
(三)农村金融扶贫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由于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农村贫困人口在农村地区很难吸引金融机构。而政府对涉农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应优惠政策的力度不够,导致农业金融机构没有动力提高贷款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同时,由于欠发达地区财力紧张,一些对弱势群体的信贷优惠政策得不到地方配套财政政策的支持,从而使金融机构没有放贷的积极性。
(四)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制约了金融机构金融扶贫的积极性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各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贷款时,由于缺乏对农村个体或者农村企业的信用情况的了解,导致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加大,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相对较小、期限较短,放款门槛相对也会提高,加大了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融资难度,同时,由于对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情况不了解,导致银行不良贷款增加,进一步制约了金融机构金融扶贫的积极性。
(五)金融扶贫宣传不到位、农民金融知识缺乏
一是农村经济、金融政策宣传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在相关会议上明确提出农村经济的重要性,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然而受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不同,部分地区存在喊口号的多,真正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政策的少;二是对金融机构支农奖励政策宣传不到位,如央行的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财政的涉农增量补贴、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等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金融机构没有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贷款投向没能偏向三农方面;三是对农户跟农村个体户相关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如:小额担保贷款涉及的部门有妇联、街道办事处、人事局、财政、经办行、人民银行等部门,虽然涉及的部门众多,但是,由于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很多地区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少,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额度低,农户获得的贴息金额少。
六、解决金融扶贫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引进专业人才,丰富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1.丰富银行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在防范借贷风险、保证资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符合地方农村经济实际发展情况的金融产品。如,针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特点,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等调研,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优势产业,加大市场细分,针对不同的客户群研发不同的金融产品,实施差异化服务战略。根据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及时更新和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如,加大农业保险开发、创新担保、、租赁、保管等业务,积极开展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等高端服务、创新银行卡功能等,为农村企业和农户提供适合的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内容。同时,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仓单抵押贷款等,满足农户和企业的资金需求,提升农户贷款获得率。
2.创新银行抵押物,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敢于创新,创新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设备、林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品,创新股本、仓单或存单、应收帐款和其他权利质押贷款,多方联保等方式来解决扶贫问题。
3.丰富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农业保险的开发和推进,能有效的降低农户种养风险跟农村中小微企业经营风险,有效提升农户和中小企业风险偿付能力,降低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因此要大力开展推进农村农业保险。一是要敢于创新农业保险品种,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特殊农作物产业发展迅速,各保险公司应根据地方农业实际发展情况,积极开发适合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类保险,丰富保险品种,创新保险业务。二是地方政府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调,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保险机构加强协作,建立一个统一的政策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降低地方农村经济的整体风险,如可以出台相关优惠财税政策,对于开发新的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业务开展较好的保险公司给予相关的财税补贴等,调动各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三是要尽快建立“以农业再保险为主体,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为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应急机制,确保风险的最小化。四是要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防止发生欺骗农村金融消费者等欺骗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农业保险行为,降低道德风险,相关部门要认真处理涉及农业保险投诉咨询,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农村地区基础网点金融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加强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注重打造一支懂金融理论、基本技能,熟悉金融业务、农村经济,能正确分析和判断经济形势,有很强的应变能力的农村财务团队。二是加强教育和培训,注重培养人才的创新能力。在提高思想教育和农村金融人才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实现农村金融人才创新能力的提高。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完善的激励规章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奖惩分明,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升银行服务水平
1.加强农村地区银行服务网点建设。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户、农村中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银行服务网点的建设完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一是金融监管部门要逐步放宽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开设的门槛,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入驻乡镇。二是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推进网点建设,完善网点服务。三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引导,及时出台相关政策,通过提供土地费用减免、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乡镇银行网点建设,填补部分乡镇金融网点空白区。
2.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务,促进服务内容的多元化。根据农村经济弱质的特点,金融机构应实行农民和企业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如开展特殊农业保险、提供良好的金融理财产品、积极开发特色中间业务,不断完善银行卡服务功能,推进个人金融、信息咨询等高端服务,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针对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和龙头企业,制定特色服务产品,切实促进服务的多元化。
3.加强农村地区自助设备和支付服务电子化水平的建设。继续加强农村电子支付服务的水平,引导农村居民更多的使用非现金方式进行日常结算业务。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建立覆盖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继续探索加强综合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如,在部分旅游景点乡镇、特色产业实验区、农业园开发区等地区,帮助设立银行自助设备,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实现银企双赢。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惠农政策的实施,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推广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产品,推动各类农业补贴等资金安全、快速的到达相关账户,提高农村建设资金的便捷性。
(三)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1.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风险防控制度,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提升风险处置能力,探索省级联社改革的总目标,建立制衡制度,坚持淡化行政管理,加强服务功能,强化市场化管理,不断完善财务制度,提升自身实力,以市场导向为基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货币政策,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地方三农力度。
2.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做实“三级督导、一级经营”的管理体制和“六个单独”的运行机制,引导其重点支持农村企业和县域发展。
3.培养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放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主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力度,如放宽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小额担保贷款公司、金融投资公司等中小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鼓励此类中小金融机构在风险范围内,扩大服务面,开发特殊金融产品,提高支农力度,实现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局面。
4.加强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一是要联合相关部门,在县城和乡(镇)组织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强调个人信用的重要性。二是要认真做好农村中小企业数据征集工作,及时对中小企业数据进行更新。三是要加强对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指标及数据格式,及时完成有关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四)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金融扶贫政策,落实完善激励政策
1.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出台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一是运用财税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流向贫困地区,缓解贫困地区发展所需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在贫困地区投资办企业的,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对在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的可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免税照顾,从事营利性项目开发的,可给予较非贫困地区更为优惠的减免税政策。地方财政出资建立“三农”、扶贫信贷担保或奖补基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入和金融服务;给积极开发农村金融产品、布放金融服务网点(含助农取款点)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地方政府积极引进争取国家扶贫开发项目,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通过国家扶贫开发项目,带动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三是国家、省和地方应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为融资搭建平台。利用省级政府融资平台在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上的投资主体功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完善地方相关融资平台,逐步将承担的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市县融资平台转型为市场化企业,同时,通过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金融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货币政策。充分发挥央行三大货币政策优势,加强支农惠农扶持力度,一是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人民银行通过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领域。同时,为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并要求各个部门加强支农再贷款使用效果的监测评估,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指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的功能。二是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票据,探索区域资产证券化融资、减贫和发展筹资渠道。
(五)加强金融宣传向农村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