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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纠纷

时间:2023-09-08 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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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纠纷

第1篇

【关键词】抽采技术 综采工作面 选型

中图分类号:TD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5―497―02

1、工程概况

石炭井焦煤分公司Ⅲ010303综采工作面位于三水平三阶段南翼采区,距地表垂深约500.1~478.1m,其北部为未开拓的Ⅲ020303综采面,东部为Ⅲ010302S综采面采空区及正在回采的Ⅲ010502N综放工作面。煤层属于半光亮型,煤种为焦煤,平均产状为:走向154°;倾向244°;倾角24°,平均煤厚为2.75米。煤层透气性系数0.0493~0.0712m2/(Mpa.d),钻孔衰减系数0.1679~0.5392d-1,属于较难抽采,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南翼3.5m3/t,北翼5.5m3/t,煤层原始瓦斯压力南翼0.2MPa,北翼0.47MPa,测定结果是北翼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高于南翼。

2、抽采方法选择

2.1本煤层瓦斯抽采方法

未卸压煤层进行预抽,按照煤层瓦斯抽采的难易程度可划分为四类:

(1)煤层透气性较好,容易抽采的煤层,宜采用本煤层预抽方法,可采用顺层或穿层布孔方式。

(2)煤层透气性较差,采用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可利用先采分层的卸压作用抽采未采分层的瓦斯。

(3)单一低透气性高瓦斯煤层,可选用加密钻孔、交叉钻孔、水力割缝、水力压裂、松动爆破、深孔控制预裂爆破等方法强化抽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严重煤层,应选择穿层网格布孔方式。

2.2抽采方法的确定

根据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确定合理的钻孔间距。设计时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要求合理布置钻场钻孔,选取钻孔参数时,按照计算可以得出,Ⅲ010303、Ⅲ010403、Ⅲ010503工作面的煤层地质瓦斯储量为2106.88万m3,可采瓦斯储量为1404.985万m3,工作面瓦斯抽采率为35%,抽采瓦斯量为884.8896万m3。根据工作面瓦斯抽采需求,每分钟需抽放瓦斯量为4.0967m3,每个钻孔抽放流量为0.3m3/min,浓度为10%,每个钻孔的平均瓦斯抽放量为0.03m3/min,总合计需要施工136个孔。

根据瓦斯赋存状况、开拓及抽采瓦斯的目的,结合抽采瓦斯方法的选择原则,为了满足瓦斯抽采需求,我公司采取集中巷穿层钻孔预抽本煤层和临近层瓦斯的瓦斯抽采方法。

3、穿层钻孔瓦斯抽采设计

3.1、钻场及钻孔布置

(1)钻场布置

钻场布置:根据巷道情况,钻场布置在上81集中巷,共布置12个钻场,钻场间距为30m。

(2)钻孔布置

钻孔布置:根据本工作面和巷道情况,该施工区域12个钻场共布置180个钻孔,每个钻场布置15个孔。钻孔开口位置在巷道距底板1.8米位置,钻孔间开孔间距500mm,终孔最小间距8m。钻孔呈扇形布置,钻孔倾角为-7°—72°,钻孔的孔深为64-225米之间,钻孔总工程量为28701m。

(3)钻孔终孔位置

由于工作面开采的900水平南翼三、四、五层煤在一个层位上,所以钻孔布置考虑同时解决三个煤层的瓦斯问题,钻孔终孔深度为穿过五、四层煤后一直施工至三层煤顶板0.5米位置。

(4)钻孔施工参数

钻孔倾角确定时,考虑钻孔施工时钻杆本身下沉角,钻孔倾角Rg=α±θ,其中θ=arctg(Bx/L)

式中:α-煤层倾角;θ-钻杆平均下沉角;Bx/L-钻杆下沉率,一般为0.3-1%,根据我矿钻进经验值,Bx一般每钻进100米下沉0.7m。

则:θ=arctg(Bx/L)=arctg(7×10-3)=0°24′,表明每钻进100米时,钻杆下沉0.4°。

3.2钻孔结构及封孔工艺

钻孔施工采用ZDY1900S型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采用水力排渣工艺,封孔长度6米,采用赛瑞封孔材料。封好孔后,设上汽水分离器和抽放支管,然后再打钻。钻孔封孔施工完后及时将其连到抽放管路上,并且在每个钻场连接处和抽放主管路上必须安装测量端口,每周检查一次,以备掌握钻孔的抽放参数。

4、抽放泵和管路选型设计

4.1、管路选型计算

为了减少采掘工作面内抽采管路频繁改动,并满足采掘工作面最大抽采量的要求,将掘进工作面边掘边抽、回采工作面预抽、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抽采统一考虑。

在采掘期间,按1.2的富余系数,系统最大混合抽采量取50m3/min,取瓦斯流动速度V=12m/s:

选择瓦斯抽放管径时,可按下式计算

d=0.1457(Qc/V)1/2

式中d—管道内径;Qc—瓦斯流量(m3/min)(管内混合流量取50m3/min。);V—管道内瓦斯流速(m/s),取经济流速V=12m/s

则:d=0.1457(50/12)1/2=0.297m=300mm

根据以上计算,综合考虑管路系统富余能力,决定选用DN400mm钢骨架纤维树脂管。

4.2、管路阻力计算

1.2.1管路摩擦阻力计算

计算管路摩擦阻力,可按下式计算:

(6-2)

式中:H—阻力损失,Pa;L—管路长度,m;Q—瓦斯流量,m3/h;D—管道内径,cm;K0—系数; —混合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

选择管路最大阻力进行计算,故H1=331+137+36=504Pa

1.2.2管路局部阻力计算

局部阻力可用估算法计算,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管路系统长,网络复杂或主管管径较小者,可按上限取值,反之则按下限取值。抽采管路的局部阻力采用估算法,取管路摩擦阻力的20%进行计算:H2=H1×0.20=504×0.20=100.8Pa。

1.2.3管路总阻力

抽采管路阻力等于抽采管路摩擦阻力与局部阻力之和。

综上抽采管路总阻力:H=H1+H2=504+100.8=604.8Pa

4.3瓦斯抽采泵选型

(1)瓦斯泵流量计算

抽采瓦斯泵流量必须满足抽采系统服务年限之内最大抽采量的需要。

(6-3)

式中 —抽采瓦斯泵的额定流量,m3/min; —矿井瓦斯最大抽采总量(纯量),m3/min;x—矿井抽采瓦斯浓度,%;η—瓦斯抽采泵的机械效率,一般取0.8;K—备用系数,K=1.2。

根据本矿抽采规模预计,当瓦斯泵入口处瓦斯浓度为10%,矿井瓦斯抽采最大纯流量为4.0967m3/min,取K=1.2,则泵站的瓦斯抽采泵的额定流量 =62.95m3/min。

(2)瓦斯泵压力计算

瓦斯抽采泵的压力是克服瓦斯从井下抽采孔口起,经抽采管路到抽采泵,再到释放点所产生的全部阻力损失。

(6-4)

式中H—瓦斯抽采压力,Pa; —井下负压段管路全部阻力损失,Pa; —井上正压段管路全部阻力损失,Pa;K—压力备用系数,取K=1.2。

经过计算,标准状态下抽采系统压力为H=24.37Kpa。

(3)瓦斯抽采泵真空度计算

(6-5)

式中 —瓦斯抽采泵的真空度,%; —瓦斯抽采泵提供的最大负压,Pa。经计算我公司瓦斯抽采泵真空度为24%。

根据本矿煤层瓦斯特点,考虑到低瓦斯浓度时的安全性,采用水环式真空泵作为瓦斯抽采泵。

结束语

随着矿井深度逐渐加深,瓦斯灾害越来越严重。目前,降低矿井瓦斯主要通过加强通风和抽采两种方式解决,对瓦斯涌出量大的矿井来说抽采煤层瓦斯才是标本兼治的根本途径。通过实践,本次试验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抽放效果,有效地杜绝了工作面开采过程瓦斯超限现象,保障了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第2篇

关键词:主成分分析 证券公司 竞争力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8-0074-03

一、研究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证券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这为证券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券商特别是已上市的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对上市类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行衡量和分析,以达到科学比较,相互借鉴的良性市场机制,从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已成为证券监管部门、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关于证券公司综合竞争力评价的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有单项指标评价法和综合指标评价法。单项指标评价法以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业绩排名为代表,包括资产、利润、承销收入等单项指标排名,单项指标排名只能反映证券公司某一方面的能力,不能反映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王晓芳、王学伟等(2008)选取中国50家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选择经营中的18个参考指标,运用因子分析法对证券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全面的评价。运用综合指标评价法对中国证券公司竞争力进行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很少有学者运用综合评价法对中国上市类证券公司股票竞争力进行评价和分析。

本文以15家上市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选择其2008―2010年度反映上市公司获利能力和经营发展能力的六个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这些上市证券公司竞争力的综合指标,并对这些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行了排名和分析,希望能够给证券公司和投资者有所帮助。

二、主成分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主成分分析是在降低维度思想下产生的处理高维数据的统计方法,即用为数较少的、信息互不重叠的新变量来反映原变量提供的大部分信息,从而通过对为数较少的新变量的分析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主成分分析可广泛的应用于经济指标的评价,其具体的步骤如下:

首先,对原始指标数据矩阵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基于标准化的数据计算相关系数矩阵R。计算相关系数矩阵R的目的是通过其求出主成分。

其次,求出相关系数矩阵R的特征值λk(k=1,2,…n)以及各样本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累计方差贡献率,并根据累计方差贡献率选取主成分Zj(j=1,2,…r)。

最后,以每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为权数,构造综合评价函数F:

F=■αiZi,其中,αi=■,1≤i≤r。

并根据综合评价函数对上市证券公司综合竞争力进行排名。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1.样本数据的选取及指标体系的构建。为了较为全面了解中国上市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特选取如下六个指标进行分析:X1:每股净收益;X2:净资产收益率;X3:主营业务收益率;X4:主营业务增长率;X5:净资产增长率;X6:总资产增长率。其中前三个变量反映了上市证券公司的获利能力,后三个变量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发展能力。下页表1给出了15家上市证券公司关于以上六个指标在2008―2010年三年取值的加权平均,权数分别取0.2、0.3和0.5。

由于广发证券在2010年2月借壳巨亏的S延边路上市,在2008―2010年度的相关财务指标异常,因此,本文选取其余14家上市证券公司为研究对象。

2.用统计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首先,对原始指标数据矩阵进行标准化处理,并求出其相关系数矩阵:

RR=1 0.661-0.06-0.596 -0.152-0.361 0.661 1-0.591 -0.513 0.0700.013-0.06-0.5911 0.340 -0.309 -0.412-0.596-0.513 0.340 10.0290.343-0.1520.070 -0.309 0.029 1 0.742-0.3610.013-0.4120.343 0.742 1

其次,确定主成分分量。其特征值、方差贡献率和方差累计贡献率(如表2所示)。

表2各主成分特征值、方差贡献率和累计方差贡献率

由表2可知,前两个主成分的累计贡献率已达到76.033%(大于75%),这说明提取的两个主成分能够解释这六个变量75%以上的信息。因此选取前两个主成分做进一步分析,这两个主成分分量的计算公式是:

Z1=-0.844X1-0.835X2+0.397X3+0.835X4+0.176X5+

0.381X6

Z2=-0.162X1+0.363X2-0.739X3-0.017X4+0.819X5+

0.864X6

分析上述数据和公式,发现:第一主成分Z1主要反映在X3,X4指标上,说明主营业务利润高,主营业务增长快。第二主成分Z2主要反映在X5,X6指标上,说明净资产和总资产增长快。在第一主成分和第二主成分中,X1指标的系数都是负数,表明每股净收益指标在描述上市证券公司获利能力上是不足的。上市证券公司获利能力主要体现在反映主营业务指标的第一主成分上,经营发展能力主要反映在净资产和总资产的增长速度上。

3.各主成分排序。基于上面提取的两个主成分对14家上市证券公司排名,每个公司在各个主成分上的得分是按照主成分公式计算而得。然后根据提取的两个主成分计算出综合评价函数F,F=0.4067Z1+0.3536Z2。

该函数使用各主成分的贡献率为权重。利用F函数对14家上市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排名。所有排名(如表3所示)。

四、结论与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在主成分Z1中,太平洋、西南证券和山西证券排名靠前,说明这三家公司获利能力较强,在主成分Z2中,西南证券,山西证券和华泰证券排名靠前,说明这三家公司经营发展能力较强。在综合评价函数F中,西南证券、山西证券和太平洋证券排名靠前,说明这三家上市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较强。在证券业协会的行业排名中居前的中信证券、东北证券在这里排名却靠后,说明这几家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证券类上市公司中不具优势。无论是第一主成分、第二主成分还是综合评价函数的得分比较接近,差距不大,说明中国的这些上市类证券公司处于平稳发展期,综合竞争力差别不大。

上市类证券公司的排名情况与公司财务状况有直接的关系,然而,选取不同的财务指标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并且主成分分析法对指标的选择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同时,衡量公司竞争力的因素还有很多。

参考文献:

[1]王晓芳,王学伟.基于因子分析的中国证券公司竞争力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8,(1):139-141.

[2]哈达.基于主成分分析的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评价研究[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1):10-13.

[3]诸艺方,章亚男.制酒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竞争力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36):72-73.

第3篇

服装纺织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长期以来,我国的服装纺织业一直担任着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机会、丰富社会文化、提高人民生活层次和扩大出口的重要角色。我国服装纺织业发展迅速,从1994年起,我国成为世界第一纺织品服装出口国和生产国。WTO《纺织品和服装协议》(ATC)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各国取消进口配额,这给我国服装纺织类产品的出口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给从事服装纺织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是否具有独特的竞争力,直接决定了服装纺织企业能在国内外市场中为自己抢得一席之位。尤其在当下金融危机的影响余波未尽,服装纺织企业只有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水平,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其中,财务竞争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财务竞争力是企业在商场上赢得对手的根本武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企业的生命线。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选取了沪、深证交所上市的46家服装纺织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和营运能力等几个方面,对服装纺织行业的外贸上市公司的财务综合竞争力进行实证研究。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了在上海证劵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46家服装纺织类上司公司作为样本,以各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新浪财经网站的统计资料为数据支持。同时,为了消除个别公司的财务数据巨幅变动的偶然性和网站统计数据失误的个别现象,本文采用各家上市公司的2010年、2009年和2008年三年的财务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本研究的原始数据。以使研究结果具有更大的可信度笔者通过多次试验排除不合理的数据和公司。

(二)指标选取 指标选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指标选取原则。所选取的指标要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平衡性。即指标要素要齐全恰当,主辅指标功能匹配,满足多方信息需求。同时,指标的选取要能为文章研究的目的服务,兼顾节约成本和易于操作。

其二,指标设置。根据上述指标选取的原则,本文选取以下12个财务指标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营业务利润率(X1)、本费用利润率(X2)、净资产收益率(X3)、总资产利润率(X4)、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X5)、净利润增长率(X6)、总资产增长率(X7)、存货周转率(X8)、总资产周转率(X9)、流动比率(X10)、速动比率(X11)、净资产比率(X12)。

三、实证分析

(一)检验结果分析 SPASS软件给出了原始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检验结果。首先, 原始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中存在许多比较高的相关系数。 其次, 相关系数显著性检验的p值显示,存在大量小于0.05的值, 说明原始变量之间存在着较强的相关性,具有进行因子分析的必要性。 最后, KMO统计量的值为0.664,Bartlett球星检验的p值为0.000,这些也都说明本研究的数据比较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二)变量共同度 变量共同度反映了每个变量对提取的公共因子的依赖程度。SPASS分析显示,大部分变量提取度都在80%以上,说明提取的信息已经包含了原始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因子提取的效果比较好,如表1所示。

(三)特征根与方差贡献率 通过特征根和方差贡献率可以确定需要提取的因子个数。一般提取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SPASS分析结果显示,前四个公因子的特征根都大于1,他们的贡献率分别为41.751%、19.770%、12.937%和9.045%。累计信心提取率达到了83.503%,说明前四个因子已经可以解释原始变量83.503%的方差,已经包含了大部分信息。同时我们看到进过旋转后,4个因子的贡献方差已经发生了变化,但是4个因子的累积方差贡献率依然是83.503%。

(四)旋转 通过旋转可以使各因子的载荷更加集中,也便于命名。本研究采用最大方差法旋转。旋转结果显示第一个公因子在指标X2、X1、X6、X3、X4上有较大的载荷,说明这5个指标有很大的相关性,可以归为一类,从财务指标的意义来看,这5个指标是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因此将其命名为“盈利因子”。公因子2在反映偿债能力的指标X11、X10、X12上有较大的载荷,可将其命名为“偿债因子”。公因子3在反映成长能力的X7、X8上有较大的载荷,可将其命名为“成长因子”。公因子4在指标X8、X9上有较大的载荷,故将其命名为“营运因子”。结果如表2所示。

(五)得分 采用回归方法求出因子得分系数矩阵W,由Fi=WX计算得到4个主因子的得分F1、F2、F3,F4(如F1=0.384X1+0.300X2+0.185

X3+…+(-0.094)X11+0.132X12)。再以贡献率为权数,构建综合评价函数。 F=(F1*0.41751+F2*0.19770+F3*0.12937+F4*0.09045)/0.83503经计算得到样本46家上市公司的综合因子总得分。由于篇幅限制下面列示部分得分排名结果,如表3所示。

(六)得分结果分析 如表3所示,首先,纵向比较,由各因子得分和最后的综合得分排名可以看出,财务综合竞争力F与F1盈利因子有非常高的关联度。除了综合排名前十的个别企业(搜于特、探路者、罗莱家纺和凯撒股份)有异常外(下面文章会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其余企业的F1盈利与F综合排名几乎是并驾齐驱。这说明持续较强的盈利能力是判断财务综合实力的关键。投资者认为选择有持续性盈利能力优势的公司作为长期价值投资更有保障,而上市公司也需要重点提高其持续的盈利能力,保持其良好的财务综合竞争力。其次,由得分排名表看出,F综合竞争力与F2偿债因子、F3成长因子和F4营运因子的排名参差不齐。但是偿债能力、成长能力和营运能力比较好的企业,其综合排名还是比较靠前的,这点尤其在营运因子上表现得比较突出。营运能力较好的开开实业、华斯股份、华茂股份和深纺织A,其综合竞争力同样在行业的前列;而营运能力不好的中国服装、ST迈亚、ST德棉和天山纺织,其综合竞争力也在行业的最后。而除了比较特殊的后面四个企业,偿债因子和成长因子与综合竞争力排名之间也保持稳定的差距。这说明,成长能力和偿债能力是企业得以长期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偿债能力是企业自身和各方利益相关者都比较重视的问题,而成长能力是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综合体现。企业要想有一个良好的综合竞争力,就要综合各方面的发展,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最后,单个公司异常情况分析。通过得分排名很明显可以看出,一些企业在综合财务竞争力和各因子得分存在一些异常和不通常情的地方,通过分析,寻找这些异常的内部原因。例如,搜于特和探路者的综合排名很靠前,但在F1盈利因子的得分却明显偏低,通过对照本研究的原始数据可以得知,二者的总资产增长率分别高达273和112(单位为万,下同),而总资产增长率在计算F1得分的权重-0.173也相对较大,从而导致了其二者的盈利因子得分很低;而综合排名居后的ST中冠A、ST迈亚、ST德棉、新华锦和天山纺织,其F2成长因子和F3偿债因子的得分却比较高,究其原因,是其净利润增长率比行业较低,分别低至-705、-875、-136和-1248,而净利润增长率在因子F2和F3的权重分别为-0.038和-0.262,从而就导致了这几个公司的F2和F3因子的得分异常高;同理开开实业和华斯股份也因其净利润增长率较高,从而导致其F2和F3因子得分较低。可见,任何一个财务指标的异常或者不稳定都会导致财务综合竞争力的变化,所以企业要想提高综合财务竞争力,就要放眼全局,从整体抓好企业的财务管理。

四、结论

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服装纺织类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综合竞争力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企业整体财务竞争力具有较直接的影响;偿债能力、成长能力和营运能力对提高企业综合财务竞争力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任何一类财务指标的异常都会影响企业整体财务实力。企业要想拥有良好的财务竞争力,在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要放眼长远利益,努力提高企业盈利、偿债、营运和发展等各方面能力。

参考文献:

[1]梁亚林、范莉:《服装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西安科技工程科技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2]王卫平、印梅:《南通服装纺织产业竞争力的研究》,《生产力研究》2006年第10期。

[3]倪志华:《关于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运筹》,《纺织学报》2000年第6期。

[4]叶红玉:《浙江纺织服装企业"走出去"战略分析》,《江苏商论》2008年第1期。

[5]黄洪燕:《我国纺织服装类外贸上市公司竞争力研究》,江苏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

[6]金碚:《企业竞争力测评的理论与方法》,《中国工业经济》2003年第3期。

第4篇

被告: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江省,经理。

1988年12月25日,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以原告陶义的“钻孔压浆成桩法”是职务发明为由,请求北京市专利管理局将“钻孔压浆成桩法”的发明专利权确认尉单位所有。北京市专利管理局于1989年8月1日确认“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所有。

原告陶义对北京市专利管理机关的确认不服,以“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的完成,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不是履行本岗位职责,更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为由,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该发明专利权判决归其个人所有。被告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答辩认为,“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是原告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完成的,是执行上级和本单位交付的科研和生产任务的结果,并且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资料,因此,原告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应属被告所有。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在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时的争议双方为诉讼当事人,经公开审理,查明:

1983年1月,原告陶义从中国基建工程兵六支队副总工程师岗位调至基建工程兵北京指挥部预制构件厂任厂长。1983年7月1日,中国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陶义所在单位改伪京市城市建设总公司构件厂(以下简称构件厂),陶义仍任厂长。1984年2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构件厂生产经营范围为建筑构件。在此前后,构件厂由于经营不景气,在主要生产建筑构件的同时,运用“小桩技术”,从事一些地基施工方面的经营活动。1984年4月2日,北京市城建总公司将“小桩技术的试验及应用”编入总公司科研、技术革新计划,下达给下属设计院和构件厂,并拨给科研补助费5000元。1984年4月16日,陶义根据自己在基建工程兵六支队多年从事地基工程施工的经验积累,完成了“在流砂、地下水、坍孔等地质条件下成孔成桩工艺的方案”(即后来申请专利的“钻孔压浆成桩法”),并将该技术方案完整汇集在自己几十年来专门记载技术资料的笔记本上。该技术方案虽未经试验,但已经具备专利法所要求的实用性。此后,陶义曾多次向构件厂的其他几位领导讲解和演示该技术方案。1984年6月,经上级批准,构件厂内部成立了北京长城地基公司,陶义兼任经理。1984年9月,北京科技活动中心大楼地基工程施工遇到困难,委托单位请陶义帮助解决。陶义代表构件厂承接了此项地基施工工程后,在用小桩技术打了五根桩均告失败的情况下,将自己已经构思完成的技术方案,即“钻孔压浆成桩法”向委托单位进行了讲解,委托单位同意使用此方案。1985年1月15日,构件厂为了按照陶义的技术方案,完成承接的地基施工任务,将从河南省郑州勘察机械厂购买的Z400型长螺旋钻孔机,运至北京科技活动中心大楼施工工地。根据国家《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中关于“施工前必须试成孔,数量不得少于两个”的规定,1985年3月16日和17日,构件厂的施工队按陶义的技术方案打了两根桩,经检验完全合格。陶义的技术方案首次应用成功。之后,该技术方案在保密的情况下多次被应用。1986年1月25日,经构件厂的几位主要领导多次催促,陶义将发明名称为“钻孔压浆成桩法”的技术方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非职务发明专利。1986年7月,构件厂扩大了经营范围,增加了“地基处理工程”项目。1986年10月3日,北京长城地基公司与构件厂脱离,改编伪京地铁地基工程公司(即现在的被告,以下简称地基公司)。陶义任地基公司经理。1988年2月11日,陶义获得“钻孔压浆成桩法”非职务发明专利权。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陶义因长期从事地基施工方面的工作,虽然对“钻孔压浆成桩法”的构思并完成专利技术内容起了决定性作用,但在该项专利技术的试验过程中,使用了被告专门为此购买的设备。据此,该院于1991年12月23日判决:“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权属原告陶义和被告地铁地基工程公司共有。

第一审宣判后,原告陶义不服,以判决认定事实基本准确,但结论与认定事实相矛盾,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将“钻孔压浆成桩法”技术发明专利确认为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其个人所有。被告地基公司答辩认为,该发明专利应为职务发明,理由是:陶义长期从事桩基施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工程,且从1983年起,构件厂承接了大量的桩基施工任务,北京市城市建设总公司也对构件厂正式下达了桩基工程的科研任务。陶义作为厂长,一直主持桩基工程的研究、应用与推广工作。因此,陶义的构思是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形式的,是在单位提供的工作任务、环境和设备、奖金、人员的条件下产生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陶义提供的“在流砂、地下水、坍孔等地质条件下成孔成桩工艺的方案”与其后来申请专利的“钻孔压浆成桩法”技术方案相同。该技术方案的完成时间为1984年4月16日,被上诉人地基公司对此无异议。根据本案事实,在确认该发明专利权的归属时,应当以该技术方案完成的时间为界限,看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的要件。

第一,当时,陶义作为构件厂厂长,其职责范围应当是领导和管理建筑构件的生产经营活动。地基施工不属于构件厂的经营范围,地基施工方面的研究和发明也不应认为是构件厂厂长的本职工作。

第二,“钻孔压浆成桩法”这一技术方案是陶义在其多年从事地基工程方面的工作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研究出来的,不属于单位交付的任务。1984年4月2日,城建总公司下达给设计院和构件厂的具体科研任务是“小桩技术的试验与应用”,它是将国际上已有的小桩技术在国内推广应用,而不是在小桩技术的基础上研究新的成桩方法课题。陶义发明的“钻孔压浆成桩法”与已有的“小桩技术”相比,两者虽然都属于地基施工方面的技术方案,但经专家论证,证实两个技术方案之间有本质区别。况且,中国专利局经过实质性审查,已经授予“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权的事实,也说明该技术方案与已有技术不同而具有专利性。这些事实说明,城建总公司下达的科研任务与上诉人的发明无关,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所规定的“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这一情况。

第三,依照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当发明人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得以完成发明时,该发明创造才属职务发明创造。陶义的“钻孔压浆成桩法”技术方案完成的时间是1984年4月16日。陶义在完成发明过程中,主要依靠自己几十年从事地基工程施工的经验积累,并非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陶义的技术方案完成后,首次实施是1985年3月16日和17日在北京科技活动中心工地。当时打的两根试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这一工程必要的施工准备。因此,这两根试桩,是对“钻孔压浆成桩法”技术方案的实施,显然不同于技术方案完成前对技术构思的试验。这两根试桩的经费已打入工程总费用中,没有动用过科研经费。施工所用Z400型长螺旋钻机,是陶义在其技术方案完成之后,为了实施该技术给企业创利而批准购买的,与技术方案的完成无关。

综上所述,“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既不是陶义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创造。陶义的上诉有理,应予支持。原审法院判决将“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权归陶义和地基公司共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改判。据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于1992年5月8日判决如下:

第5篇

[关键词] 财务危机 因子危机 判别分析

一、引言

财务危机是企业无力支付到期债务或费用的一种经济现象,包括从资金管理技术失败到破产以及处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它反映了企业财务安全状况衰变的一个渐进过程。及早地发现公司财务危机信号,使经营者能够在财务危机出现的萌芽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企业经营,防范危机;使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依据这种信号及时转移投资、管理应收账款及做出信贷决策。本文正是基于这一动机,旨在建立一个变量少且效果佳,可用于跨行业公司财务危机预警分析的判别模型。

二、实证方案

1.研究思路

本文选择了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和判别分析(Discriminant Analysis)二种统计方法实施实证研究。因子分析中的因子变量之间不存在线性相关性,而这正是判别分析的假定条件之一。因此,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能规范整个研究过程,增强研究结果的解释能力和科学性。

(1)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是用少数几个因子来描述许多指标或因素之间的联系,以较少几个因子反映原材料的大部分信息的统计方法。其基本思想是根据相关性大小把变量分组,使得同组内的变量之间相关性较高,不同组的变量之间相关性较低。每组变量代表一个基本结构,这个基本结构称为公共因子或主因子。

设P个可观测的指标为x1,x2,Λ,xp; m个不可观测的因子为F1,F2,Λ,Fm。则因子分析的数学模型可表示为:

其中:m

因子分析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求能够控制原始指标的因子变量Fj,让其尽可能多地包含原始指标的信息,从而达到明确观测内容,简化观测系统的目的。

(2)判别分析

判别分析先根据已知类别事物的性质(自变量),建立函数式(自变量的线性结合,即判别函数),然后对未知类别的新事物进行判断以将之归入已知的类别中。本文旨在研究两类公司的分类问题。一类是财务危机公司,另一类是财务健康公司。以此为目标利用因子分析提取出来的因子变量建立判别函数。其一般形式是:

Z=a1F1+ a0F2+ a3F0+…+ anFn

其中:Z为判别分(判别值),F1,F2,F3, …,Fn是由因子分析得出的,反映研究对象的特征变量,比如偿债因子。a1,a2,a3,…,an为个变量的判别系数。

2.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样本选择自A股市场上所有的上市公司作为基础样本来源。进一步从中筛选出财务危机公司和非危机类公司:

财务危机:2006年或2007年度被ST,且可获得2006会计年度财务数据的该类上市公司。非危机类公司:截止2006年上市,2007会计年度未被ST,且可获得2006会计年度财务数据的若干该类上市公司。

最终获得154个有效样本,其中财务危机公司(ST公司)39家,占总体的25.3%,非财务危机类公司115家,占74.7%。

本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长江证券2007系统》。

3.指标选择

本文初步建立和选用以下主营业务利润率、净利润率、总资产利润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16个指标,这些指标能够基本上反映出上市公司的盈利性、成长性、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经济和财务特性,对指标及指标体系的更进一步分析则由因子分析来完成。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

我们利用SPSS 13.0统计软件为分析工具,对所采集的样本公司的数据进行了因子和判别分析两步运算。

1.因子分析

首先,提取154家样本公司2006会计年度报告的指标数据,利用SPSS先将16个指标进行无量纲标准化;其次,利用因子分析计算相关系数矩阵和KMO值及Barlett检验值,分析显示KMO值及Barlett检验值符合检验要求;然后,计算特征值、贡献率、共同度,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7个因子为主因子,累计贡献率达到82.082%;最后,建立因子载荷矩阵,求得7个主因子的因子得分。

通过因子载荷矩阵的观察,我们发现7个主因子都在不定期的指标上取得高载荷,因子载荷越高,表明该因子包含的该指标的信息量就越多。因此,根据这些载荷的分布,我们可以对各因子归纳和命名,如因子F1在资产负债率、债务保障率两个指标上载荷分布高,表明该因子集中反映了样本上市公司有关偿还债务方面的信息,因此可将该因子命名为偿债因子。同样,按照这样的思路可以将因子F2、因子F3、因子F4、因子F5、因子F6、因子F7分别命名为发展因子、股权结构因子、现金流因子、负债因子、盈利性因子、经营性因子。进一步,我们可以求得7个因子的因子得分。

利用因子分析法将零乱复杂的指标体系进行结构化处理,既降低、简化了观测维度,同时也保证了原始数据的信息量,为判别分析提供了准备。

2.判别分析

在进行判别分析之前,首先将样本总体154家上市公司随机分布成两组,形成估计样本组(110个)和控制样本组(44个)。估计样本组用于拟合预警模型,而控制样本组则用来检验模型。

以估计样本组11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上述因子分析法求得的7个主因子为分析变量,拟合判别回归模型。利用SPSS 13.0的Discriminant Analysis 对估计样本进行判别回归分析。经过判别分析过程,从原来的7个特征因子指标变量中最后推导出只有4个变量的判别函数,即:

Z=-0.555F2+ 0.650F4+ 0.782F6+0.409F7

其中:F2为发展因子;F4为现金流因子;F6为盈利性因子;F7为经营性因子

判别分析的检验结果如表1,Wilks’Lambda和F统计检验表明,除在F7在0.054水平上通过,其它变量F2,F4,F6分别在0.008,0.002,0.000显著水平上通过。这说明两类公司的特征变量之间存在显著判别。这一点也可从均值结果得到证实ST公司的发展因子均值为正,而非ST公司的为负,这跟判别函数中发展因子的载荷系数可能有关。而对于现金流因子、盈利性因子和经营性因子,ST公司的全为负,而非ST公司的全为正。

一般的判别分析都是以0.5作为分割来判别样本的分类,即当概率P值大于等于0.5时,判断样本将为ST公司或危机类公司;反之,则将其视为非危机类公司。本文也采用此惯用的分割点。利用模型及分割点对估计样本组进行回判,得到2006年110家上市公司的分类预测表如下。

通过上表我们发现,模型表现出较好的预测能力:85个非危机公司中,有73个能准确判别,正确率85.9%;而25个危机公司中20个能够有效识别,正确率80%。模型判别I类和II类错误分别为20%和14.1%。总的来看,模型在危机出现前一年的预测错误率仅为15.5%,判别精度达到了84.5%。

3.模型的检验与分析

为了进一步检验预测模型的预警能力和稳健性,我们将利用预留的控制样本对模型进行再次验证。

将控制样本的45家样本公司数据利用上述模型求P值,以0.5为分割点作判别,并与2007年观测值相比较,得到较好的统计结果。此模型将30家非ST公司中的5家误判为ST公司,错误率达到16.7%;而对于15家ST公司中的4家判别错误,错误率为21.4%,综合I类错误和II类错误,模型总的判误达到20.5%,总正确率为79.5%。

对比估计样本和控制样本两者的判别结果,我们发现,模型对于非ST公司的预测准确率较高,而且较为稳定,两次检验的结果都达到了83%;另一方面,对ST公司的预测效果也较为稳定,只是预测准确率没有非ST公司高,这可能与ST公司的数据相对较少有关。但总的来看,模型的预测精度还是较高的,也较为稳定,总的正确率都达到了79%以上。

四、结论

本文引入因子分析法,与判别分析方法相结合,利用因子分析法在数据简化和结构化处理上的优势,在保证信息量的基础上,试图增强判别回归的预测效果和稳定性;利用判别模型进一步筛选出了4个主要的特征因子,分别为:发展因子、现金流因子、盈利性因子和经营性因子。这四个方面也是企业所特别关注的地方,从此就可推测出模型的预测精度较高。而从本文的研究结果来看,拟合的预警模型的预测精度达到了84.5%,而且二次检验结果较为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本文的设计意图。本文的研究也说明了,利用各计量方法的不同优势,有机组合,形成长短互补,能够有效克服单个方法研究中存在的约束问题,以此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参考文献:

[1]Altman E I, Haldem an R. Zeta analysis: a new model to identify bankruptcy risk ofcorporations [J],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1997.

[2]Beaver W H. Financial ratios as predictors of failure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Supplement), 1996.

[3]吴应宇袁陵:基于因子分析的上市公司财务危机预警研究的修正. 东南大学学报,2004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评审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目前,随着企业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多元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经济纠纷条件急剧上升,严重困扰着企业的发展和流动资金的周转,如何避免施工合同经济纠纷的企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加强施工企业的法制教育与培训。

建立规范有序的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是加大对施工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教育,提高施工企业的法律素质。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是减少回避不必要经济纠纷的关键所在,也是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内涵扩展的重要内容。若不提高经营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就会造成经济纠纷条件的发生。因此,要把企业经营者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作为考核和选拔经营者的条件之一。要针对施工企业经营者的现状,使施工企业的经营者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具备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大量的事实证明,施工企业合同经济纠纷的发生都是因为合同本身或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着重大问题。有的合同没有归口管理,企业内部没有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忽视对方的资信调查,没有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有的合同条款不齐全,在签订合同时缺乏法律论证。有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合同印章、签字方面缺乏管理,造成企业出现管理漏洞,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关系以及企业的内部管理部门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为此,企业必须建立完善以下几方面制度。

(1)加强企业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制度,达到避免或减少企业决策失误的目的。企业可聘请法律顾问直接参加企业有关的生产经营的决策会议。

(2)加强合同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的履约率。制定公司经理和三总师合同会签负责制,合同履约报告制,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和对内承包办法,企业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制度。

(3)加强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堵塞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防止企业资金体外循环。

(4)加强企业内子公司、分公司注册登记和项目经理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内部管理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5)加强纠纷管理制度,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将企业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三、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顾问是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管理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施工企业在相对合理和小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的保障系统。其作用是着眼于事前防止经济纠纷的发生,国家发改委、人事部、司法部共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等规定,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促进建筑施工依法治企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明确了建筑施工法律顾问制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即为施工企业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也扩充和发展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方法和内涵。

四是签约前的评审和签约后的评审。

由于大多数经济纠纷条件与合同有关,因此加强合同评审极为重要。合同评审的内容主要有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工期指标、质量指标、物资供应、设备配备、款索欠纠纷调解方式等内容。合同评审主要有签约前评审和签约后的评审。签约前的评审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调查工作。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建设方进行社会信誉和建设资金来源调查。对建设项目进行可靠性调查,包括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城市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情况、设计图纸及地质勘探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建设项目报建批准文件号以及相关会议的记录。

(2)评审合同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我国政府或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规定以及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等。

(3)评审合同文本是否符合我国和项目所在地规定、条款是否缺项。

(4)评审合同条款与原标准文件条款以及投标条件有无相挬之处,如有应及时沟通纠正。

签约后的评审,主要涉及合同管理、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工程施工中索欠款等内容。大型工程项目工期较长,不能因人员调动而间断评审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还可对合同进行修订,也需要进行评审,该评审要与前面工作联系起来,保证前后必须联系一致,资料归档及时完整。做好合同的评审工作非常重要,它是工程信誉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合同评审工作细致,不仅会避免企业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会树立企业在外界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相反会造成失误,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

因此,施工企业只要提高自身法律观念,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经营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就可以减少施工企业经济纠纷发生的概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预防施工合同经济纠纷的发生,使企业能够沿着正确的法律轨道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新平.工程合同在项目施工中的应用;山西建筑.2002.10

第7篇

5月14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对李某等92人状告汝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一案,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

李某等92人与汝州市职工互助发展基金会之间有经济纠纷,汝州市职工互助发展基金会与汝州煤焦化有限公司、汝州市寄料农村信用社之间也有经济纠纷。2001年3月7日,汝州市人民政府召集汝州煤焦化有限公司、汝州市寄料农村信用社、汝州市职工互助发展基金会三方就存在的经济纠纷进行协调,三方在认真磋商后,最终自愿达成了协议。汝州市人民政府对三方的此次活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记载。李某等92人诉称,汝州市人民政府对纪要中第二条没有按时履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其行政不作为给他们精神上造成的不应有的损害,他们的财产应在政策上、法律上得到保护。

汝州市法院审查后认为,会议纪要仅是对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所作的归纳和记录。该会议纪要完全尊重当事人各方的意志,是否产生法律效力,不取决于行政机关的意志,也不具有强制力,汝州市人民政府2001年3月7日的会议纪要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8篇

[关键词]竞争战略 AHP法 SWOT分析

[中图分类号] F27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3-0152-03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加。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是广西较早开展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之一,也是南宁市唯一一家首批获得国家《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运营资质》及首批获得南宁市环保局颁发《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环保公司。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经过这十年的运营和发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并且已于2006年9月16日正式通过了IS0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为公司今后持续良性发展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SWOT分析和竞争战略的选择

(一)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外部因素评价矩阵

外部因素评价矩阵,是一种对外部环境进行分析评价的工具,其做法是从机遇以及危险这两个条件来分析能对公司未来发展造成影响的因素,其权数是根据各个因素影响程度的大小来确定的,然后根据公司对各个关键因素所能作出的有效反应的程度,来对各关键因素进行评分,这样就能算出公司的最终加权分数。公司可以通过此矩阵把自己所可能面临的机会与威胁进行预算,以此得出公司的全部吸引力。通过专家咨询法对公司外部因素进行分析后,我们可得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受哪些外部关键因素的影响。按照AHP法的原则,构成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EFE模型。通过AHP法的简易求解方法,求解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外部要素AHP模型中B占A的权重Wo。 运用AHP模型的简易解法得出O占Bl权重和T占B2的权重,这样矩阵可计算出相应的最大特征根入maxk=68.065,对以上数据进行检验:C・I= [(68. 065/8)-8]/(8-1)=0.0726

(二)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内部因素评价矩阵

内部因素评价矩阵,是对内部因素进行分析的一种工具,即分别从优势和劣势出发,去找出能对企业未来发展产生影响的关键因素,然后再根据各个因素对企业发展所能产生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来确定权数;接着根据企业对各关键因素的有效反应程度进行评分,最后算出企业的总加权分数,这样企业就可以汇总自己所面临的优势与劣势,进而得出企业的全部引力。由此可知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主要优势在于其在同行有较强的竞争力、得到政府大力扶持。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主要弱点是其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国内市场占有率低,总加权分数2.584表明该公司的总体内部优势高于平均水平。

(三)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SWOT分析模型

在对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发展战略要素评价的基础上,构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EFE矩阵和IFE矩阵,建立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SWOT分析模型,如表1。

(四)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备选战略方案的评价

根据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定量战略计划矩阵(QSPM)的吸引力评分结果,可以将八种战略方案分为三类。

第一类:⑦稳定型战略(ST战略),评分为5.164。

第二类:④人才战略(WO战略),评分为4.62;③扩张战略(SO战略),评分为4.053;⑥完善管理机制战略(WO战略),评分为3.854;⑧成本领先战略(WT战略),评分为3.59。

第三类:①品牌战略(SO战略),评分为3.43;②市场发展战略(SO战略),评分为3.172;⑤完善营销策划战略(WO战略),评分为2.905。

二、对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展望

根据研究和分析,通过QSMP的评分,整理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竞争战略的实施(实行ST战略),与本文提出问题做出对应回答,并总结出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竞争战略实施的途径。

(一)引进人才

虽然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目前已拥有一些科技人才,其知识储备在今后的相关多元化经营中可以对多个业务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毕竟在多元化生产中,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新要求与过去的非标准化的生产还是有很多差异的,特别是标准化生产中的工艺性、可靠性,其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高于非标准化产品水平,现有技术储备、专业知识很难达到要求。未来几年,公司在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方面将缺乏技术人才,在运营链管理、市场营销方面也将缺乏专业人才。因此根据公司的需要,应大力引进专业人才,这样才能确保实现战略目标。

(二)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在激烈竞争中要保持竞争力,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及完善在绩效方面的考核机制。其方式如下:

1.对于部门总监及其以下员工的年收入,分为固定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按不同的职务、级别的差异,分别对固定工资和奖金占年收入的百分比进行设置。

2.业务人员要求有较强的开拓性和主动性,这也导致了其不确定性的增加。因此,应对业务人员的奖金比重适当提高,以刺激其提升业务绩效的积极性。

3.对于具有较高学历和高技术的员工,其本身的“含金量”决定了他们对物质的要求将高于其他类型的员工。因此要使此类员工能忠诚于企业,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发挥自身才能,最好的方式就是物质刺激,提高他们的工资、奖金额度,使其无论在企业内部还是外部,都能有优越感。

4.奖励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对每个员工的奖励标准,应当以其工作的质与量为准,并公平地实施到每个人的身上。对员工的考核,既要看其工作量的大小,同时也要考查其工作质量,既不能让偷奸取巧的人获得不应得的奖励,也不能鼓励一味死干没有质量的工作方式。同时,将这种科学的方式公平地实施到每个人的身上,自然会使优秀员工与一般乃至能力低下的员工拉开距离,防止“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

(三)控制成本

降低成本永远是公司追求的目标,这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和生存。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能够取得并保持全面的成本领先地位,只要它能使价格相等或接近于该产业的平均价格水平,就会成为其所在产业中高于平均水平的超群之辈,同时保证产品有获利空间。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面对供应商提品价格上涨和废弃物处理后产出产品价格走低的双重压力,更应把低成本战略作为一种重要的手段,强化公司生产、财务、研发等内部管理,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当实现成本领先时,公司产品的价格相当于或低于其竞争厂商时,它的低成本地位就会转化为高收益。

(四)企业文化再造

广西某废弃物集中处理的专业公司的企业文化再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大公司新发展战略的宣传力度,让每位员工明确公司的发展愿景、目标,同时通过宣传,使员工认识到公司新发展战略与自己的个人发展的关系,使员工的个人理想与公司的战略结合,以激励和调动员工积极参与的自觉性,这样自然而然地就完成了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建设。

2.调整领导方式,给予中层领导更多的执行与决策权力,使其在对下级企业员工的领导中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权威性,通过他们带动下级企业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3.建立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让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工作职责和考核机制,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约束,使其工作始终保持在实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方向上。

4.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员工进行培训,特别是加强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的交流,增加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让文化成为公司发展的一个动力。

[ 参 考 文 献 ]

[1] 克雷格・佛莱舍,芭贝特・本苏桑著,王俊杰等译.战略与竞争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第9篇

    原告:王爱民,男,39岁,汉族,湖南省攸县人,聘任干部,系攸县酒埠江镇商业站经理。

    被告: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蒋中秋,局长。

    1990年王爱民被聘为攸县酒埠江镇商业站经理。同年10月22日,王派该站业务员贺良其持中国农业银行攸县酒埠江营业所的信汇凭证,在常德市鼎城区食杂果品公司长沙经营部购进价值53040元的副食品。尔后王以常德市鼎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欠其毛毯款为由拒付货款,用电报通知对方来人协商处理。同年10月25日,鼎城区食杂果品公司以被王爱民诈骗财物为由,要求被告鼎城区公安局立案并追回损失。被告于1990年11月8日20时以诈骗案作出收容审查决定书,将王爱民收容审查,关押在常德市收审所。12月3日,攸县派出党政部门的领导同志与被告就偿还货款和解除对王爱民的收审问题进行协商未果。12月13日,被告在将原告关押一个月零5天的情况下,才向上级主管机关办理收审延期手续,要求延期收审一个月,但未获领导批准。1991年1月16日,湖南省公安厅召集被告和攸县、株洲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听取案件汇报后,明确表示这是一起经济纠纷,责令被告对王爱民立即解除收审。被告表面上表示同意,实际上却不执行。同年1月21日,被告对原告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原告家属张秋良写出了担保书后,被告又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把原告王爱民交给常德市鼎城区供销社食杂果品公司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在湖南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及检察机关的直接干预下,被告才于1991年2月2日撤销对王爱民监视居住的决定,将原告释放回攸县,共关押87天。因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原告及其家属的误工、差旅、伙食费等直接经济损失1856.25元。王爱民不服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于1991年3月18日向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在我任酒埠江镇商业站经理期间,用银行信汇单在常德县食杂果品公司长沙经营部购进价值5万余元的食品。因经济纠纷未付货款,而被告以诈骗罪将我收容审查,关押及限制人身自由长达87天,要求依法撤销被告的收容审查决定,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辩称:王爱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其收审是合法的,不同意赔偿。

    「审判

    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用信汇凭证购物时,虽有欺诈表现,但属民事违法行为。被告以诈骗案将原告收容审查,违背了公安部1989年《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是超越职权的行为,且延期收审又未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违背了公安部1985年《关于严格控制使用收容审查手段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是滥用职权的行为。因此,被告收审原告王爱民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对原告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一、四、五目、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91年9月10日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被告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对原告王爱民收容审查的决定,二、由被告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赔偿原告王爱民经济损失1856.25元,限判决书生效后30天内付清。

    宣判后,当事人没有上诉,被告自觉履行了判决。

    「评析

    (一)收容审查不是刑事侦查措施,而是公安机关用来对付特定对象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管理相对人对收容审查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鼎城区公安局虽以诈骗犯罪将原告王爱民收审,同时还采取了“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刑事侦查手段,但并不能改变收容审查的行政行为性质,也不能因此而剥夺王爱民的诉权。

    (二)王爱民的起诉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本案中,鼎城区公安局于1990年11月8日作出对王爱民的收容审查决定,并于当天付诸实施。1991年2月2日鼎城区公安局撤销对王爱民监视居住的决定,将原告释放回家,共关押87天。王爱民于同年3月18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此规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被告鼎城区公安局作出收容审查决定的时间,即自1990年11月8日起开始计算,到1991年2月6日止。但是被收审人王爱民在收审期间的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不能依法行使其诉权。1991年2月2日被释放后,按法定的起诉期间还剩4天。如果要求其必须在4天内行使诉权,既不符合立法愿意,也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收容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管理相对人因丧失人身自由不能起诉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案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王爱民被解除收审的1991年2月2日起计算。王爱民应当从被解除收审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据此,王爱民于1991年3月18日起诉,攸县人民法院予以受理,没有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