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8 17:12:25
导语:在公共管理基本特征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字;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区别与互动;
【中图分类号】D035
公共行政在十九世纪末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学科领域;而公共管理则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兴起。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二者有着一定的区别,又有着本质的关联。下面我们就来简单的分析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区别与互动。
一、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区别。
第一,内涵区分。公共管理的主要核心是政府管理,有着多元化主体的基本特征,是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公共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这是一门学科,也是一种新的学位教育方式。公共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把公共行政作为基础,将管理学、经济学一级政治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进行整合,主要涉及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公共事务。而公共行政则是把刚性规范以及固化原则作为基本的支撑,主要依托于政府主体开展相关的政治统治工作,是国家行政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开展相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笔者认为,公共行政主要把政府、法律法规等授权组织机构作为主体,把国家、社会以及自身的相关事务作为客体,根据法律法规展开相关决策、组织等活动的科学体系,有着工具性以及依附性的内在本质。
第二,主客体区分。首先,主体区分。主体就是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单一亦可是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多呈现多元化,主要以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主。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对责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统筹协调,享有法律范围内的权限自由。公共行政的主体主要为政府以及其他法律授权的相关组织,主要依靠政府代表的相关机构。大多数主要把政府作为单一的主体。其次,客体区分。客体对象主要就是指主体行为的主要内容。公共管理主要重视社会性,对公共服务、公众的参与性以及政府的行政事务的公开化等责任与义务的履行,主要彰显了客体的社会性。公共行政较重视其公共性,对公共权力与利益的执行与维护较为重视,主要有着工具性。权威性以及规范性的基本特征。公共管理的客体有着多样化的特征,在不断的变化与拓展中有着具象化的形式。公共行政有着动态性的特点,主要针对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为方向,通过其他学科知识的引入,主要包含着公共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领域。公共行政的客体有固有的管理程序,把民生利益为主要导向,维护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的主要表现。
第三,内在区分。首先,管理目标区分。公共行政对机构、过程以及程序的管理较为重视,属于内部取向;而公共管理则对项目、结果以及绩效的管理较为重视,属于外部取向。其次,管理体制以及运作模式的区分。公共行政对具体的计划、组织以及指导等基本技能的运用较为重视,主要强的是政策的科学化;而公共管理则更加重视管理的市场化模式。
二、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互动关系
公共行政在历史的舞台上一直是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重要理论。在其发展历史中,经历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与新公共行政学说的形式改革。作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际流行的行政改革主流的新公共管理,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带来一定的_击,这种全面的公共部门管理方法取代了公共行政模式成为了新的管理理念。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在发展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第一,公共管理模式与公共行政的主体都是社会公众事务进行治理,二者的管理初衷是一致的。公共管理主要是通过多元化主体采取合作管理模式开展社会治理,把公共行政中的精华与社会管理进行了细化处理,把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充分的融合在一起。
第二,公共行政是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公共管理模式的核心主体则为政府作为主,其他非政府组织作为复制管理。公共管理的主体基本上都是以组织的形式表现的。而公共庞合作系统中的组织要通过核心的、关键性的管理部门达到提高组织整体一致性的根本目的,其组织行政有着公共性的特征。公共管理模式中的组织对其行政管理有着共同管理的权利,其行政价值有着中立性的特征,把公共行政在表现形式上转变为实质的将行政管理模式,根据公共管理组织的相关服务内容、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构建行政模式,将公共服务与合作治理有效的融合起来。在公共管理中的相关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实际的、共同需求体现,可以通过合作管理模式的表现出来;公共管理行政有着科学化、技术化理论思想,注重与合作活动的开展,彰显着合作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社会道德体制,优化、完善公共管理活动的开展。
第三,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有着规范性的本质特征。在开展具体的活动过程中,二者都严格的执行着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着一定的规范性特征。把管理机构作为基本的、主要的活动机构;
第四,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主要目标有着一致性的特征。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二者都是将公共利益作为基本的工作目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贯彻执行着公平性、公正性以及透明的性的政策宗旨。
第五,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工作在形式上都属于服务行政范畴之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都是一种社会管理的行政手段,二者有着本质的联系,都属于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范畴。
结束语: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二者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与时代的二者的影响与作用下,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有着相互对立的层次也有着内在的无法割舍的必然联系,二者之间的区别与互动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会社会治理与改革带来极其重要的影响与启示。
参考文献:
[1]朱晓红,都英杰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内涵的比较与争论 [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8.79.
[2]陈庆云,曾军荣,郑益奋.关于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的几点思考[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2(1):456.457.
基本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对完善税务行政管理的借鉴意义
1新公共管理理念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垄断;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而不是只专注于过程,重视政府绩效的考核;把公众视为顾客,将顾客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的标准。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以撒切尔夫人上台为标志,随后波及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这些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增强了整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
新公共管理的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七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其次,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第三,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第四,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公务员不必保持中立,而应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第七,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
虽然新公共管理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比如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把政府与公共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等等。但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们进一步深化税收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不无借鉴意义。
2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成功实践
新公共管理理念是西方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公共管理改革的浪潮在传统的西方国家和新型的工业化国家中普遍展开,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满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务需要,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国外税务管理部门对新公共管理理念的运行就可见一般。
美国国内收入局在1998年实施了重组与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为“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来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在组织形式上,收入局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在私营部门中广泛应用的组织,即面向顾客需求的组织。在这里,税务机构的顾客是纳税人。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收入局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主要单位数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对顾客的培训和服务。在绩效评估方面,美国国内收入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评价体系,对收入局内部各级组织及其员工进行评估。
“新公共管理”是上世纪70年代至今西方政府行政改革中的一种新的行政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的管理经验来提高政府绩效,又被称为“企业化政府”。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理论基础,不强调利用集权、监督以及加强责任制的方法来改善行政绩效,而是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
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第一,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以公民为顾客,强调顾客的价值,政府为服务组织,向顾客提供最佳服务,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第二,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政策、规划、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第三,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第四,强调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取消行政服务供给的垄断性。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税务行政管理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积极借鉴公共管理理念,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有益参照,并取得初步成效,如建设“服务型政府”、“问责型政府”、“企业型政府”、“学习型机关”等都是发源于新公共管理相关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确立和传播对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完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调动人力,减少成本,优化服务”的基本方针,建立服务理念和制度、服务精神和形式高度统一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谐互动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趋于完善的,税务机关服务和中介机构有机结合的管理模式有着重要意义。
(一)增强纳税服务意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转变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纳税服务观念要努力实现以下两个方面转变:
1.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淡化权利意识,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征管工作始终,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2.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从税收管理实践看,以往强调“刚性”管理,而忽视“柔性”服务,应站在管理者的立场,改变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相信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诚信的履行纳税义务,将服务基点从对纳税人的不信任转变到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管理”的思想,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优化纳税服务来预防涉税犯罪,使管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互融合、互相促进,在一定程度上积极引导了纳税遵从,优化了税收秩序,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
(二)建立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效率与效能的服务体系
税收工作应把“经济、效率、效能”作为纳税服务追求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应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税务信息资源,提供涉税公共信息和个性化信息服务、税收征收管理服务和实时在线服务,实现全天候的“一站服务”或“无站服务”,减少纳税服务的中间环节,降低服务费用,提高服务效率,实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纳税服务。
2.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开展结果导向的管理,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使程序运作现代化,解决办税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现象。
3.加强过程控制,把优化服务渗透到税收征管的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道环节,建立以纳税人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4.纳税服务更多的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税务机关虽然是纳税服务的核心主体,但并不是唯一的主体,在纳税人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的纳税服务体系,将具体的纳税服务事项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或民间非赢利组织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三)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目标,并以此制定出客观可衡量的绩效指标,避免管理者盲目管理、工作人员失去工作方向。税务机关的绩效评估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引入外部力量进行评估,定期根据综合效能考核指标对内部部门进行综合效能考核;个人绩效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部门内部根据岗责指标考核到人,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一个完整的绩效评估应该有五个阶段,即制定绩效目标、指标实施考核评估评估对象对评估报告的反馈公布评估报告绩效改进反馈,目前的税务绩效考核中后三项比较缺乏。
在科学研究中,将经由各种直接或间接的途径收集来的文献资料和事实材料整理与分析后,一般要对其结果作出理论解释,而这种需要进一步验证的理论解释,即为“理论假说”。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的理论假说是对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及其本质规律的一种假定性或推测性表述,是建立公共管理学理论的必要前提。
一、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理论假说引入的必要
公共管理学研究目的是要揭示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内在本质规律,而任何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本质规律都不可能自动呈现在研究者面前。因此,要揭示其内在规律,就不能将公共管理学研究仅仅停留在收集文献资料或对事实材料的外部描述上,而必须借助于逻辑思维,从个别推断出一般,从偶然推导出必然,对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内在机理先形成一种探索性的说明方式———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然后对其进行检验,才能逐步实现对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规律性认识。
此外,当人们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还没有取得足以揭示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内在本质规律所需要的全部必要材料时,或者当研究者还难以采取精准的研究手段对某种研究结论的可靠性进行验证时,也不得不采取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形式去推测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本质规律。尤其在当代公共管理学前沿,即发展速度快、探索性较强的一些领域,由于其内在机理极为复杂,仅靠对为数不多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观察和分析,往往不能做出十分肯定的结论,而只能是假说。因而借助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研究者可以不断积累研究材料,增加假说中的科学性成分,减少假定性内容,逐渐建立起正确反映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内在规律的公共管理学理论,这是公共管理学研究的切实可行的路径。
由此可见,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是从表面、直观的文献资料与事实材料到达公共管理学理论的重要中介和沟通环节。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许多被实践证明为正确合理的理论成果,在其正式被人们认可前的一定历史时期,往往以假说的外观出现。如,里格斯的“行政生态学理论”、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败说”、奥斯本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等莫不如此。
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提出,也就没有公共管理学理论的建立。所以,从公共管理学文献资料与事实材料到达最终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并不是径直的通道,而必须通过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尝试性的推测或猜测,以不断试错、不断修正,最终达到具有较强科学性的公共管理学理论的确立。
二、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理论假说的基本特征
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第一个特征是假定性或推测性,该特征是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的。一方面,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提出要受到公共管理科学的发展水平与研究者本人认识水平的限制,这种限制决定了研究者所获取的有关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在丰富程度、有效程度上是相对的,既然如此,那么当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还不足以完全揭示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内在奥秘时,研究者对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的内在规律只能给予猜测性说明。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是在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基础上,通过思维加工、提炼而形成,即是说,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是一种主观思维的产物,而一切思想观念必须经过实践检验才能确定其正确与否。因此,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在没有接受实践检验之前,无论它赖以形成的依据如何充分可靠,但就其正确性程度而言是不得而知的。既然如此,那么公共管理学假说中包含有假定与推测性成分也就在所难免。
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第二个特征是客观性与科学性,即它是根据客观文献或事实所作出的具有一定科学性的推测或预见。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要求研究者以一定的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为基础,围绕特定的公共管理学问题进行理性思索,证据、逻辑和现实情境的约束始终在发挥作用。一个好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应能为解释广泛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提供一种逻辑上浅显明了的说明方式,这种说明方式应当比它所要取代的旧理论具有更大的科学性和说服力。
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上述特征,对于公共管理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它不仅是推动公共管理学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也是研究者从事研究的指导性思想。一般而言,公共管理学研究须遵循以下研究程序:先进行资料收集、事实观察等,然后在获取丰富的公共管理学文献资料与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利用思维方法对文献资料和事实材料进行整理与加工,最后对研究结果作出理论解释。
为此,当研究者围绕研究课题收集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或事实资料时,他需要在一定的理论原则指导下,遵循着一种假定或推测,有目的、有选择地收集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如果文献收集与事实观察中不以一定的理论假说作为引导,那么文献收集与事实观察将会成为盲目的活动,这样获取的公共管理学文献资料与事实材料只能是杂乱无序的。
三、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理论假说的生成步骤
对众多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形成过程加以分析与概括,可以发现形成一种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大体要经过三个步骤:
第一步,寻找已有公共管理学理论与现有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的“冲突地带”,这是形成科学性假说的起始步骤。因为,一切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都起源于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和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如果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与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完全契合,即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都能被已有的理论给予充分、圆满的解释,而已有的理论也都得到现有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验证,那么公共管理学研究就没有必要再去建立任何理论假说了。
但实际上,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与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要达到这种完全的契合是不可能的。任何一种经过实践检验而建立起来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尽管能准确、广泛地说明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空间范围的公共管理活动与公共管理现象,但理论对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解释或说明不可能百分之百的精准。这是由于特定时代的公共管理学研究者的认识水平与研究实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只能达到一定高度;用以验证理论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与研究工具在特定的背景下同样只能达到一个有限的水平。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旧的公共管理学理论与新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的矛盾终究会发生,这种矛盾逐渐发展出明显的“冲突地带”也是一种必然趋势。当然,要从已有的理论和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找出这种“冲突地带”并不容易,它要求研究者要有充分的知识积累、敏锐的洞察能力与较强的分析能力。尤其要有对权威理论的反思精神,面对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与自己由分析、观察所获得的结论不一致时,绝不为传统权威理论所束缚,不轻易相信现实难以证实的理论。
第二步,提出推测性构想,这是形成科学性假说的核心步骤。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提出是为了改善和消除已有公共管理学理论和现有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的冲突状态,所以发现已有公共管理学理论和现有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的矛盾之后,必须在充分尊重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和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基础上,进行推测性构想,以便使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与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协调起来。这种推测性构想往往不是单一的,可能有几种供选择的假定,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就必须对它们加以甄别,从中选择一个最合逻辑、最可能成立的假设。
第三步,作出各种预见,这是形成完整性假说的必备步骤。提出推测性构想后,还要以这个构想为线索,尽可能运用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做论证和补充,使构想更为完整和严谨,并从构想的基本命题出发作出各种预见,去预言未知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总之,一个完整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假说的核心部分,它是为解决旧理论和新活动、新现象的“冲突”而推测出来的基本构想;二是假说的预见部分,它是用假说的基本观点去解释现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或预测未来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
四、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理论假说的提出方法
根据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生成步骤,可以发现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提出,主要可采用以下一些方法:
(一)逻辑方法
在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过程中,所采纳的逻辑方法主要包括:归纳法、演绎法和类比法等。
1.归纳法
归纳是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重要方法,它主要包括材料整合和结论推理两部分。材料整合是对公共管理学文献资料和事实材料的整理、综合,而结论推理则是在材料整合的基础上,对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本质规律的普遍性判断。因此,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方法,即从个别文献或事实中推出一般性原理的方法。当我们研究某一类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时,往往只能获得有限的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即便这些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是基本准确的,但以其为出发点,推出的一般性结论却不一定准确可靠,正是这一特征,使归纳法成为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方法之一。此外,归纳有各种不同的形式,不同形式的归纳提出的假说其可靠性程度各不相同。完全归纳法推出的结论可靠性程度较高,但实际运用的可能性不大。
不完全归纳尽管推出的结论不够准确,但它却比较符合公共管理学从个案研究总体的常规思路,因此,它是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基本方法。因归纳的根据不同,不完全归纳又可划分为简单列举归纳法与因果判断归纳法。简单列举归纳法是通过对公共管理学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的观察,发现某类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都有同一属性,而又没有相反的属性时,即可做出结论:该类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都有某属性。简单列举归纳法的优点是运用方便,只要根据少数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就能推导出公共管理学假说;它的缺点在于不能保证结论的正确性,带有很大的或然性。简单列举归纳法的可靠性完全建立在列举事例的数量上,当列举事例的数量不断增大时,结论的可靠性就会有所增大。但即使列举的事例很多,其可靠性仍然不是绝对的,只要出现一个相反的例证,其结论就会被。所以,该方法只能为我们提供或然性结论,不能提供确定性结论。因此,为了提高假说的可靠性,最根本的是要收集大量材料,进行大量观察,收集的材料越多,考察的范围越广,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高。因果判断归纳法是根据因果规律的特点,在前后相继的一些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中,通过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间的相关变化来推出活动或现象间具有因果联系的方法。由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主要任务是探索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发生、发展的规律,而规律是现象间的必然联系,因而要掌握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规律就必须借助于因果分析,即根据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的外在表现,去推测公共管理活动、现象的内在规律。所以,因果判断归纳的方法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具有明显的功用。因果判断归纳法包括五种具体方法:
一是“共同情境查找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如果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情境中,只有一个情境是共同的,那么这个共同的情境就与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一般认为,应用“共同情境查找法”的可靠性程度与文献中所记录或实际所观察到的情境数有关,也和各个情境中不同情况之间的差异性程度有关。如果文献中所记录或实际所观察到的情境数越多,各种不同情况之间的差异性越大,运用“共同情境查找法”就越可靠。
二是“不同情境比较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如果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出现的情境与它不出现的情境之间只有一点不同,即在一个情境中有某个情况出现,而在另一个情境中这个情况不出现,那么,这个情况与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之间就有因果关系。同时,“不同情境比较法”也会出现错误,因为“不同情境比较法”要求正反情境中只有某一点不同,但在实际研究中很难遇到除一个情况外,其他一切情况都相同或相似的两个情境。如果正反情境除某一点不同外,正面情境还存在反面情境所没有的另一些独有的情况,而且另一些情况又被研究者忽视的话,那么使用“不同情境比较法”所推出的结论就会产生错误。
三是“查找比较并用法”。这是“共同情境查找法”与“不同情境比较法”的综合运用。其内容是:如果在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出现的几个情境中,都存在一个共同情况;而在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不出现的几个情境中,都没有这个情况,那么这个情况与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之间就有因果关系。使用“查找比较并用法”可分为三步:(1)把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出现的那些情境加以比较;(2)把所研究的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不出现的情境加以比较;(3)把前两步比较所得到的结果再加以比较。
四是“紧随变化关注法”。其内容是:如果某一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时,另一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也随之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那么这两个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运用“紧随变化关注法”来判明两个公共管理活动或公共管理现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要注意两点:(1)涉及两个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紧随变化关系时,其他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在不同情境中应无明显变化。如果其他活动或现象也在发生变化,而我们又忽视了那些正在变化之中的活动与现象,那么“紧随变化关注法”推出的结论就可能有错误。(2)两种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紧随变化关系常常仅反映在一定的限度内,超过这一限度,它们的紧随变化关系就会消失,或者表现为一种相反的紧随变化关系。因此,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公共管理活动与现象间的紧随变化范围,把握住最佳范围,才能运用“紧随变化关注法”推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
五是“其余推论法”。其主要内容是:如果已知某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是另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原因,同时已知前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中的某一部分是后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中某一部分的原因,那么前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其余部分与后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其余部分有因果关系。
上述因果判断归纳法是提出公共管理学假说的主要方法,然而它们却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这是因为该类方法仅适用于研究单因素的因果关系,即作为原因的各个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都是相互独立,彼此之间并不发生作用。在这一假定之下,研究者在分析中把其他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理解为静止不动的,而只观察其中某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变化。但事实上,作为原因的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间却往往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的这种交互作用是因果判断归纳法无法解决的难题,即该类方法在具体使用中无法考虑“相关因素”对结果的影响作用。
2.演绎法
演绎是从一般性原理出发推导出个别结论的方法。演绎推理中,只要前提正确,推理的形式合乎逻辑规律,演绎出的结论总是可靠的,所以,演绎是一种确定性推理。既然演绎所得结论具有确定可靠的性质,那么为什么演绎所得出的结论仅仅是公共管理学假说,而不是公共管理学理论?这是因为,通常作为演绎出发点的原有公共管理学理论,受其产生时的认识水平和研究条件的限制,可能包含有错误和不足,原有理论和现有公共管理活动与现象间的完全适切是很难达到的。因此,从这种理论前提出发,通过演绎推出的具体结论是不可能绝对可靠和科学的。从这一意义上讲,演绎推理也可作为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方法。在公共管理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从已有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出发,运用演绎方法,许多研究者成功地提出了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如,巴纳德在“传统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行政组织假说”;西蒙在“行为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即决策假说”,等等。
3.类比法
类比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之间在某种属性或特征上的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或特征上也可能相同或相似的方法。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为了要认识未知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或某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未知方面,往往把未知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和已知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进行比较,从中找出两者的共同点,再利用这些共同点作为中介去推测未知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运用类比推出的假说不一定可靠,多半带有或然的性质。其原因在于:一是类比的客观基础限制了类比结论的可靠性。因为进行类比的两个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之间既有同一性也有差异性。同一性提供了类比的根据,而差异性则限制了类比结论。如果根据相似的属性进行类比时,推出的属性正好是两者的差异性,那类比的结论就容易发生错误;二是类比的逻辑根据也是不充分的。类比是以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间的某种相似为依据,但两个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间的某些属性上的近似和相同,并不能因此得出两者在其他方面也必然相似和相同。因此,为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应注意两点:一是用作类比的两个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共有属性越多,推出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高;二是类比时以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间的本质属性为推理的依据,才便于推出可靠性较高的结论,因为在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诸多属性中,本质属性是决定性的。
(二)数理方法
数理方法作为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利用统计方法推导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统计方法是在随机抽样的基础上,以局部资料推断出整体特征的方法。运用统计方法进行公共管理学研究时,须从整体中选取样本,然后以对样本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并对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某种整体特征作出推论和判断。二是通过建立模型提出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所谓模型就是以简化的图形或公式语言对一种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本质特征或基本过程进行形象化的描述。它是依据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经过抽象而得出的反映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运动规律的图形或公式。利用模型可以把一个公共管理学问题高度抽象化,把对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研究转化为应用量化工具对模型的研究,并通过对模型的修正逐步对某一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作出某种推测性理论概括。
(三)直觉方法
在公共管理学研究中,应充分发挥思维的能动作用,创造性地运用多种方法以达到研究的目的。有时对已有的文献资料或事实资料进行分析时,甚至可以不受固有的逻辑路径的限制而直接去揭示某种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的本质规律。这种直接揭示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本质规律的思维方式,称为直觉思维。直觉思维有多种表现形式,而最重要的是创造性想象。创造性想象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任务,在已有文献资料或事实材料的基础上,通过新的排列组合,而独立地提出新设想,以揭示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本质和规律的方法。以上三种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理论假说的生成方法,在实际的公共管理学研究中往往是相互补充的,很难说某一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提出仅用了一种方法。所以,熟练掌握提出公共管理学假说的各种方法,对于我们提出合理的相对准确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是不可或缺的。
五、公共管理学研究中理论假说的验证路径
要确定以推测形式表述出来的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的可靠性程度,就需要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而验证的标准只能是现实的公共管理活动或现象,即当现实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满足了假说所设定的条件后,如能获得假说所预见的结论,即可认为该理论假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与准确性。验证公共管理学理论假说一般有两种基本路径:一是直接验证路径。
即对假说做出的基本构想或预见进行直接验证,检验构想或预见的结论与现实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现象是否完全一致。直接验证的优点在于,通过特定的文献资料与事实材料能直接判定假说基本构想与预见的正确与否,因而具有较强的论证力。二是间接验证路径。间接验证是在受各种条件限制、对假说进行直接验证有困难的情况下,而采纳的一条路径。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论基础与以往的行政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2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平公共权力
公平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核心价值范畴。在学术界,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公平作出了不同的理解,主要包括边沁功利主义的公平观、亚当斯管理学角度的公平观、罗尔斯社会学角度的公平观以及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公共管理是一个由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与管理学等学科构成的综合性学科,对公共管理中公平的理解也就由于人们学术背景的差异而不同。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重新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分配,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社会学意义的群体公平。即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公平
虽然学术界基于不同学科背景的公平观为我们解读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提供了基本的学科视角,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上述公平观来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理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核心价值理念,都必须从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出发,使这一核心理念符合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
公共管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为了有效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必须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以及提供什么公共物品这两个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在可以用来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公共资源稀缺(有限)的前提下,公共管理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具体说来: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主体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将这一财政支出用于为偏远地区修公路还是为城市建广场);解决提供什么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形态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同样是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利用这一公共财政支出是为贫困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还是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公共管理解决的基本问题出发考察,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的分配。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的价值角度分析,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
与针对个体进行分配的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活动不同,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是针对社会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个体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管理直接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论述,公共物品是具有可分享性的物品,也是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可分享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剥夺任何公民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利。在西方经济学对公共物品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对此,我们的回答是: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排他性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实现的,是对一定地区内社会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分享该地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地区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例证就是,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主要由各成员国政府(州、省)负责提供,各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是有差别的,各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分享本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但不可以分享其他成员国提供的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是在一定社会阶层(群体)内实现的,是对一定社会阶层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定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成员可以分享社会为这一阶层(群体)成员选择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的例证就是,任何一位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享用市内公共交通、任何一位老年人都可以免费进入市内公园,但非残疾人、非老年人则不拥有这一权利。根据对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表述为: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既然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也就应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群体公平。
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比较大的认识分歧,“甚至有些学者,如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根本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神话”~。布坎南等人之所以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根据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在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的决策信息与足够的决策能力。因此,人们无法形成共同的需求,也就无法形成公共利益。事实上,公共利益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内涵也是比较清晰的。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由公共与利益两个基本概念构成的。公共的含义是共同的、公众的,而利益则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将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概括为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显然,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完成的,公共需求的满足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结果。因此,与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不同,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结果的公平,是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如何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呢?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公共利益,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公共需求的主体是民众,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应该由民众评定。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利益的评定是通过民主机制、依据民主决策规则进行的。尽管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机制是不同的,但是民主决策的规则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全体一致规则与绝对多数规则。在采取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的整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在采取绝对多数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多数(含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普遍需求的个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所谓实现公共利益,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需求,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决定的;二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分享,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可分享性决定的。我国学者陈庆云等人认为,公共利益应该具有分享性,而且“实际上分享人数的多寡并不是决定公共利益的惟一因素,决定是否真正构成公共利益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具有社会分享性”。由此可知,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提供了为全体民众所需求或大多数民众所需求的利益以及这一利益是否为民众所分享。因此,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地分享了公共利益。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平衡过程。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民众利益需求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项公共管理很难同时满足所有民众的利益需求。一般说来,一项公共管理总是在满足一部分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另外一部分民众的利益需求或者是在满足民众某一方面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民众另一方面的利益需求(这正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因此,公共管理要不断地对利益需求受抑制的群体(如弱势群体)或利益需求受抑制的方面予以补偿,用动态的、整体的利益平衡过程来渐进地实现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使公共管理尽可能地逼近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公共利益这一理想目标。
三、公平与效率分属公共管理的不同理性层面。公平是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效率是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效率是为实现公平服务的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学术界已经多有论述,这些论述大都是抽象的,缺乏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放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的具体分析。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那么,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关系如何呢?
对于公共管理中公平的含义,我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的讨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分配结果的公平,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我们再来讨论公共管理中效率的含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效率概念来源于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关于效率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程度;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涉及了微观与宏观经济两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是微观经济问题,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资源配置效率是宏观经济问题,属于政府宏观调控范畴。公共管理中,效率一词的含义仍然是经济学中的含义。惟一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有些公共物品也不存在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收益理解为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的统一。这样,在公共管理中使用效率这一概念时,既与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保持了一致,又符合了公共管理的特点。
在公共管理中,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并注重效率。这一基本准则有三个含义:(1)公共管理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剥夺任一民众的消费权力。第二,公共管理的国民经济再分配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将公平放在公共管理的首位。公共管理是国民经济的再分配过程,尽管各国的分配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中,都要贯彻公平原则。从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角度出发,可将世界各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分为两类: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尽管公平优先的国家是少数)。在公平优先的国家,再分配过程必然要贯彻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以进一步实现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国家,国民经济的一次分配必然要形成社会收入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为缓和由一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在公共选择中获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政府在国民经济再分配中,也必然要贯彻公平原则。(2)公共管理也要充分注重效率。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公共资源是有限(稀缺)的,在有限资源的制约下,公共管理必须注重利用有限资源提供更多与效用更大的公共物品,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3)公共管理中的效率是在公平统领下的效率。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作为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的公共管理也必须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与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是,公共管理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顺序是:先解决为谁生产,再解决生产什么与怎样生产。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本质属性,要求公共管理首先要解决将社会价值分配给谁,即为谁生产公共物品的问题,在解决了为谁生产公共物品这一根本问题之后,公共管理才能考虑为这些人生产什么样的公共物品以及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解决上述基本问题的顺序并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将公平放在首位,用公平来统领效率。具体说来就是:公共管理在决定为谁生产公共物品时从公平出发,在决定生产什么公共物品与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时注重效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共管理中,公平作为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始终是第一位的;效率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是为价值理的,也就是为公平服务的。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是在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介绍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诚然,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与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率先开展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是以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为中心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理论与运动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公共管理中比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努力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效率的同时,始终坚持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并将其放在首位,避免再次出现前一时期我国社会某些公共管理领域(如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为了追求效率而显失公平的社会现象。四、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只有实现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公共管理的公平
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活动的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的动机与在提供私人物品中的动机是相同的,或者说,人们在非市场(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相同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角度分析,与市场决策不同的是,在非市场决策中,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个体的理性选择必然导致集体的非理性选择。这一非理性选择在提供公共物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从公共物品的生产角度分析,由于存在“搭便车”或“逃票乘车”的现象,人们不可能有效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公共物品就无法生产出来;从公共物品的消费角度分析,由于存在“囚徒困境博弈”或“牧人博弈”,人们无法合理消费公共物品。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非共同体成员极少,否则,共同体成员必须向来自心灵之外的强制力(利维坦)心眼,这一强制力电就是公共权力。只有公共权力的介入,公共物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才可能在公共权力的作用下通过个体的理性选择形成集体的理性选择,个体间的理性博弈才能在集体理性的制约下达成最优均衡。公共权力的介入,虽然增加了公共管理的成本,但是作为“必要的恶”,它可以使公共物品得到合理生产与消费,使公共利益得到较好的满足。换言之,没有公共权力也就没有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管理以公共权力为核心,使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具有了公共权力所决定的权威性。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④Metcalfe,LesRuhard,Sue:《ImprovingPublicManagement》,London:SegaPublication1987.
关键词:网络治理;地方政府;公共管理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5-098-03
随着信息社会、网络社会、知识经济以及全球化时代的来临,21世纪无疑是一个新旧交替与极具变革的时代。伴随着公共管理所处环境的更加多样化、动态化和复杂化,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与管理模式受到了日益严峻的挑战。作为回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新型公共管理模式,网络治理体现了公共治理理念和方式的根本转变。网络治理因其对公共问题的解决途径具有明显的创新性而成为学界关注的前沿和热点问题。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在公共治理浪潮中只有网络治理才有新的特征,未来成功治理的关键在于实现有效的网络治理。
行政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实践探索,也是当代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责任性、法制型和廉洁高效的政府,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配套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
网络治理理论的兴起是近年来世界性行政体制改革中取得的最新理论成果,对其学习借鉴并探索用以指导我国的行政实践及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前景光明。
一、网络治理理论的内涵
治理理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一词,此后“治理”便广泛地被用于政治发展研究中。罗西瑙认为治理是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它虽无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管理活动,其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
格里•斯托克指出治理理论的五种主要观点:(1)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及其行为;(2)治理意味着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现代国家正在把原先由它独自承担的责任转移给公民社会,即私人机构、社团组织、公民自组织正在承担越来越多的原先由国家承担的责任。(3)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它组织并互相交换资源,谈判共同目标。(4)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并在构成网络的特定领域拥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它与政府进行合作,分担政府的行政管理责任。(5)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不限于政府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政府有责任使用其他管理方法和技术,更好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虽然治理理论已引起越来越多研究者的兴趣,但治理理论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各种术语相互矛盾,不同学者对其理念的理解和解释也不完全相同,缺乏明确的分析性框架,构成所谓“治理理论丛林”乱象。随着研究的深入和不同领域实践的开展,治理理论所拥有的一系列弊端也开始显现,强调多方参与却无法明确的给出多方参与的具体框架;试图整合政府、市场等多种力量,发挥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却缺乏明确的操作章程;不同的学者尝试用不同的政治学、经济学等理论进行解释,但是结果往往莫衷一是,缺乏统一的共识。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治理作为一种易于构建组织框架和操作性更强,也更容易被政府论者和市场论者所接受的理论率先在企业管理领域被提出,随着公共管理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科技的飞速发展,政府领域的网络治理也逐渐被理论界所接受,成为当前公共管理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网络治理亦称网络化治理,由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前市长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提出。他们认为网络治理象征着世界上改变公共管理部门形态的四种有影响的发展趋势正在合流。即:利用私人公司和非营利机构从事政府工作的第三方政府模式;从顾客-公民的角度考虑,采取横向“协同”,纵向减少层级的做法提供更为整体化的公共服务;数字化网络技术大大减少了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成本,促进了网络化组织模式的发展;公民希望增加公共服务选择权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而多元化服务需求和多用户服务管理客观上就要求建立便于互动和倾向于网络化运行的服务模式。
在国内,陈振明(2003)最先对公共部门的网络治理进行了概念界定,认为网络治理是“为了实现与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从定义看出网络治理强调三个方面:(1)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的目标;(2)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组织、非营利组织或公民个人)的多主体参与;(3)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
网络治理坚持了治理的多元参与和分权理念,又从技术进步和顾客(公民)选择角度说明了网络治理的必然性。所以说,网络治理与治理并无实质性差别,网络治理是治理网络参与各方将治理理念付诸实践,进行具体化操作,以实现其治理目标时,在相互依存的网络化组织结构内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互济资源,实现互动,并在网络化数字技术支持下对内协同,对外部(如服务对象)反应即时反馈而产生的治理效果。而多层治理、多中心治理、公私伙伴关系等仅是网络治理的具体运作形式。
网络不同于市场,参与网络的主体不是完全自由的、个体化的。它是以共同的价值为链接和中介的,网络中的个体行为不同于市场中自由运动的原子化行为,它受其它网络伙伴的约束。网络不同于层级,网络是自我组织立体构建的,它不是至上而下发号施令的层级制结构中的一部分。虽然网络中会出现引导的行为,但却没有层级制的形式。网络的要义在于,它是基于共同准则的相互性逻辑,不是正式的权威关系。如果网络中的控制过于严密,网络就不再是网络,而就变成了层级结构。因此,权力不是单向运行的,权力的分配会有所差异,但总体上是一种相互依赖的结构。
网络作为一种调控模式的结构而言,经常是在与层级政府和市场行为相比较的过程中呈现其特征的。
网络结构位于市场协调和层级政府管理的治理结构之间,网络既不是市场,也不是层级,而是处于自愿与强制之间的一种中间揉合体。网络在市场和科层之间,或者说,网络是市场与科层的重叠。在网络中,每一个参与网络的个体组织都在网络中寻找相对比较优势,从自己的优势出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
公共管理历史悠久,早在国家产生之前,原始社会的成员便以氏族组织为单位管理集体生产,共同安全等公共事务。进入阶级社会后,公共管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附于政治统治,从根本上服从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偏好和整体需求。公共管理成了由政府垄断并强制管理领域。从网络治理的角度看,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发展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推动着公共管理朝着网络化的方向发展。所以说网络治理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是公共管理最新发展的理论范式。
二、网络治理理论对地方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实施网络治理是我国地方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层级制政府模式基础上,改革自身弊端,动员社会力量,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公民参与,应用新技术和管理知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可行选择;是平衡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有效手段,是克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的根本途经,是行政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借用外力,解决公共资源约束,实施重大公共项目,应对各种挑战,促进社会和谐,改善公共服务的理想模式。
同时,网络治理理论也为地方政府在现阶段如何改革自身,以适应和更好的发挥其主导公共服务的职能指明了方向。
基于对网络治理理念的理解和治理实践的体会,本文认为,我国地方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继续解放思想,破除官本位思想,彻底摈弃政府垄断公共服务的观念。要勇于放权,要与社会组织与公众分享公共权力,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引入多方主体参与,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
二是尽可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和企业家精神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能。在履行政府职能时引入市场化的操作因素,承认企业等组织的公共地位。
三是要努力增加政府工作的协同性、整体性,优化政府结构,实施组织整合。其基本特征是纵向减少层级,横向加强协同。以便于围绕实施重大政策,完成重大项目而结网时的各方参与,便于实现与服务对象即时沟通与反馈的顾客导向型组织结构。这种基于网络治理的组织整合应成为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目标。
四是要增强政府工作的灵活性(适应性)、迅捷性(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在数字化网络技术支持下的工作协同机制。其基本要求是为了实现网络治理目标,各网络参与主体可以实现相互协调、即时反馈,并能因应环境变化引致的网络目标变化,并做出即时的适应性调整。这是信息化时代政府应有的基本技能和实施网络治理的技术基础。
五是建立一支适应于实施网络治理的公务人员队伍。其基本要求是敬业、精干、专业;其次要精简数量,提高质量,使每个个体都成为其所从业领域解决具体问题开展创造性劳动的行家里手;第三要有能够对网络实施有效管理的政府高级官员。要从层级制政府环境下政府高级管理人员只重视对人员和项目的管理转向网络治理环境下,对更多合作网络及其参与主体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各种资源以创造更大的公共价值。公务人员的素质既是政府有效施政的保证,又是实施网络治理的前提。
六是要制订有利于推进网络治理的政策、法规导向。在目前以层级制政府体制为基础的条件下,推进网络治理,必须明确方向,确立目标,制订鼓励支持实施网络治理的领域、项目和政策。政策具有促进或抑制网络治理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在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滞后于网络治理实践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
七是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培育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培育更多的网络参与主体。公民社会的觉醒、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是网络治理得以实施的社会基础。
21世纪公共治理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就是在高度交互性的社会中不断革新管理方式、机制。网络治理以其水平协调、自我统合、相互联结等鲜明特征回应了日益网络化的现代社会并适应了这种治理变革需求。可以说,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理理念和模式,网络治理为众多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引入了新的机制,也为提升集体行动的能力提供了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框架。网络治理作为公共治理的一种新模式,将日益呈现出巨大的生命力,必将成为21世纪公共管理的一种重要治理途径。
参考文献:
[1]郁建兴.治理理论的现代性与后现代性[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8.
[2]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87.
[3]全裕吉.从科层治理到网络治理:治理理论完整框架探寻[J].现代财经,2004,(8):46.
[4]吴志成.治理创新――欧洲治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350―351.
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伴随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西方各国进入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改革的时代,新公共管理迅速成为公共行政学研究领域的新动向,成为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新公共管理的涵义主要是企业化的管理、加强竞争和市场导向,总起来就是政府管理采纳私人企业的管理方法,而不是去努力完善韦伯式的官僚制度,利用集权、加强监督、加强责任制的办法来改善行政绩效。马什卡雷尼亚什(Nascarenhas)研究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的公共部门改革之后也指出:公共部门的“企业文化”正在出现,这就是新公共管理。
新公共管理开阔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研究范畴,具有一系列的主题创新。传统公共行政学理论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以及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其理论基础,其理论研究的范畴主要集中在官僚组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等,而新公共管理把当代西方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及技术融合进公共部门的研究之中,具有一系列的研究主题创新。与传统公共行政相比,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政府公共政策化和公共管理社会化,预示着公共行政模式的根本性变革。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在社会总体中的位置和运行特征来看,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主要特征有:①政府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且政府的公共管理无所不在;②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分化出许多专业的领域;③政府机构膨胀的趋势不可避免;④政府在承担公共管理职能时,具有公共预算总额最大化倾向,造成高成本、低效率。
新公共管理是以公共选择理论为依据,强调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和公共政策化趋势。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公共选择被定义为“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作为行政学中的一个思潮或学派,公共选择又被称作“官僚经济学”。与传统公共行政学力图改善政府本身不同,公共选择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它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相反,它强调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该实现公共组织的理性选择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因为既然政府内部问题重重且历次完善政府自身的机构改革又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最好的途径便是打破政府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建立起公共组织以及公私组织之间的充分竞争,实现公共管理职能被部分或全部转移给非政府公共管理组织,即政府公共管理部分或全部社会化。公共管理的社会化实质上即意味着政府的公共管理政策化,因为当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后,就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政府的基本职能就在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官僚体制下政府与社会那种直接控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府职能由“划桨”转为“掌舵”。[7]
二、新公共管理对我国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又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不难发现,越是充分竞争、公平竞争的行业,越能给社会带来丰富、优质、价廉的服务和产品,例如百货业、餐饮业、食品生产业、彩电业。越是政策保护、行政垄断的行业,带给社会的服务和产品就越价高质劣,例如多年前的汽车制造业、医疗乱收费、教育乱收费等现象。对于近年来,中国出现了很多民间科研机构等其它公共事业单位的现象,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先生希望:取消国家所有制和民间所有制的区分,废除和修改具有所有制歧视性的法律规定,取消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所有制的事业单位之间的身份差别,统称为事业法人。
与此同时,各种限制民间资本和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民间人员举办事业单位的障碍应该陆续取消,使他们具有同等的身份和地位,能够根据公平竞争原则,获得国家财政的补助和支持。而发达国家的非营利机构,大都享有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和免税或低税的政策扶持,民间捐赠和私人付费只是财源补充,这无疑也是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步履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若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公平竞争从而获得国家财政的补助和支持,优胜劣汰,既可以促进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良性发展,又可以提高政府资金利用的效率。以民政事业为例,一方面是国家投入少,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实质是制约了社会保障能力的提高。建国以来历年民政事业支出的比例最高为1963年的2.58%,最低为1958年的0.80%。进入市场经济以后(1992年以来),这一比例仍然徘徊在1.40%~1.55%之间,这是不正常的。另一方面,民政用财政奖金举办的各种福利机构却显出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的低效。可作对比的是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它们在没有国家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却能够生存下去,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如果政府能够向民办福利机构购买服务,民办福利机构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