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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经济责任审计

时间:2023-09-10 14:50:04

导语:在全面经济责任审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全面经济责任审计

第1篇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

    经济责任指的是针对由于失职、渎职或者另外的违法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而实施的一种经济制裁[1]。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被定义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在接受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领导者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事项等为对象,来主要实施审核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的宗旨是为了监督以及评价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约束其经济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加大领导者的监督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管理,最终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实践,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归纳如下。

    1.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比较模糊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审计机构或工作人员对其的认知比较模糊,有些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只是以财务收支为基础,仅根据财务收支去评价领导者在其领导职能范围内财务收支方面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如果仅根据财务收支这种角度去判断领导者是否很好地履行应负的经济责任,就可能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中仅在乎审计结果,而忽略大部分审计的内容,这种情况可能会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度,引起风险的出现[2]。

    2.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不够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要想被有效地应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是否规范、真实以及可靠。但是目前,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尚不够规范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方法界定及其评价体系都不够标准,无法通过定量指标来制定综合性的规范体系。因此,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目前的评价体系可行性不足,致使经济责任最终界定的方式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很模糊,无法形成准确的审计评价体系。在审计的实践过程中,有一些在任的领导者会将那些不利己的情况推诿并有所说辞,而针对上任领导者的账款等一些遗留情况也不闻不问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

    3.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素质不够综合

    由于经济责任需要审计的对象是领导者或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可能关乎其个人职业前途和个人生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会增加审计结论的敏感性。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审计人员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责任判断、专业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但目前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尚不高。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不仅包括其引起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包括其引起的一些社会效益以及周围环境效益。一些审计人员会受传统审计的影响,对传统审计方式太熟悉而无法综合运用到新的环境背景中,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标准,仅是针对被审计单位某个局部内容或局部结果来审计,不够全面,也不够综合,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素质标准。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应对措施

    (一)增强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

    与传统的仅针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有很大的不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很重视对领导者个体方面的审计。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财务方面的经济效益,同时也需要涵盖其相关的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也就是说进行经济责任评价的时候,需要增强审计人员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应该对将要审计的经济对象在其需要审计的时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考察,充分考虑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来审查、评价,直到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只有这样才可以非常全面、真实地得到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现实状况[3]。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

    在不同的单位中,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尽相同,这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也各不相同,构建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也各种各样。但是在这些变化的基础上,需要准确地了解各不同责任和单位性质的差异,最后构建一个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通过这个标准体系来对不同单位的不同领导者进行统一标准的整体的审计评价,在细节上再针对不同单位的领导者进行细化,以保证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可以更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

第2篇

1、法制建设速度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目前,已把经济责任审计列入JT学校审计法律条款中,而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水平参差不齐,审计的对象并没有具体规范明确,也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达不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标,导致JT学校审计风险的增加,影响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因此,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与实际运用存在一定差距,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速度,致使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促进审计控制风险的形成,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范围内的统一及其发展。2、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阻碍了经济责任审计在JT学校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审计作用关键是由内部审计制度及时运用于JT学校内部审计中从而得以体现,而如今JT学校存在相应工作责任人任用或调离之后才采取一定的内部审计程序,致使造成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的滞后。这种现象往往导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丧失审计的必要性,对领导干部的任职任免起不到任何现实的参考意义。其次,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和不健全,法律权威性偏低,缺乏一定的法律地位,可操作性不强,使得JT学校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受到影响,增大了审计固有风险,消减了JT学校的审计质量以及其准确性。3、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其决策者在任期间针对其审计性质方面所应负担的经济责任。在被审计者的任期内,前任的经济活动的决策结果需要一定的时期才能反映出来,所引起的遗留问题或损失应归于前任的责任,而对于前任的决策所作出的调整呈现的结果则为后任的责任。另外,JT学校存在经济责任的归属不明确现象,责任归属没有具体的标准衡量,经济责任存在审计内容核实的事实无法采取必要的方法手段加以综合归纳、分析甚至判断,难以客观公正地评价JT学校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情况。譬如由被审计者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是由集体共同决策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则后果由被审计者个人承担或是由集体共同承担的问题。4、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未有效开展目前,JT学校内部审计还未全面开展质量控制制度,存在有的部门未建立质量控制的相关办法,甚至有的部门已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但存在不健全的问题,甚至JT学校内部审计没有适合自己的审计方法和内容,进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地保障。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复核制度执行不严格,进而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人不能及时对相应审计人员的审计底稿以及其证据进行复核,造成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部门审计负责人不能对其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及时复核。5、先离任后审计问题比较普遍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JT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有关内部机构负责人任职期间因任职期满或提拔、调动、辞退,退休等原因离职于现任工作岗位前,就应按照其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经济责任并作出鉴证。结合JT学校实际情况,仍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现象,造成审计与任用相分离,使得新上任的负责人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够重视。由此以来,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难以得到有效地发挥,审计结果的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不够稳固。同时,可能导致从事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政策法律水平业知识、经验、业务技能、审计职业道德等专业技能方面的综合素质要求降低,从而加大审计工作负担,大大增加审计检查风险。6、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JT学校所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其中JT学校被审计负责人和决策者的鉴证、评价和使用以及奖惩的参考依据,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调整的依据。由于存在先离任后审计的特殊形式,形成了JT学校组织部门没有必要查看审计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力度不到位,但实际考核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却有所不足。同时,也存在着审计工作结果的落实涉及到了JT学校相关部门的经济利益。

二、完善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行为审计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监督行为,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的组成部分,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以及支持。在JT学校,围绕着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大审计类型上,看似三者同等重要,可内部审计的发展一直是处于重视度偏低的发展处境,是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中最弱的一环。要同国际审计协调发展,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足鼎立,各自就相应的职责范围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做到优势互补。JT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实施办法。内容可以包括经济责任的界定、审计立项、委托、计划、实施、评价、结果、报告等经济责任审计的各个方面,针对具体的实施要求或相应的规范以达到审计目标。目前没有实施要求的部门可暂时以指导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财政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分别制定JT学校各项专业审计准则以及适合所有审计种类的审计通则,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序和规范化发展。

(二)健全JT学校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发展JT学校所有的内部审计规范都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自己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保证所有内部审计项目都有章可循。健全审计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制度,完善任期干部经济责任考核措施,同时对审计结果运用标准制定合理的措施,真正发挥实效,只有尽快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措施,才能使审计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有权威性,更具现实指导意义。

(三)明确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问题,分工、配合完成经济责任的内容界定为财务责任、管理责任和个人廉洁责任三方面,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要责任和集体领导责任等定性责任用于发现问题时对问题的定性。鉴于JT学校实际中各审计职能部门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问题,如干部离任或任职前免予相关职务,交予审计部门考核,考核结果出来后再将考核结果写成书面报告,送于相关部门参考报告,全面掌握被审计者的相关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执行。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到干部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中,从而实现审和用的有效结合。其次,基于JT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于内审易出现审计内容与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评价不能采取常规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JT学校内部审计考核不仅要看数量,更重要的是要考核质量。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可由内部审计部门主管领导、组织部门、被审计机构三方打分,互相监督。

(四)建立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是针对审计过程中从方案、证据以及报告等进行审计质量控制,按照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预期目标进行,能够实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效果。JT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大部分是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施,结合JT学校审计小组成员的业务专长进行科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力求做到人事相宜、各展其才。其次,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除了要做好上级与下级之间、下级与下级之间的复核之外,还应确保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范围、立法规章程序以及其审计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责任。甚至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重视相应审计事项中具体问题的审计手段以及审计方法,达到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取证,来确保其审计报告的质量。

(五)建立健全JT学校内部经济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工作的滞后性问题,需要审计部门制定出审计计划,对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要在任职期间做好详细统计,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开展任期审计,离职前做好审计统计,深入调查,实事求是的反馈结果,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充分结合,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同时JT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素质、政策性知识以及对其审计风险的防范意识要求很严格,须对相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内部人员对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进行学习,为全面的考核和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创造条件。甚至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

第3篇

关键词: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4(b)-162-03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给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不但要发挥“经济卫士”和“政府谋士”的作用,还要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同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绩效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彻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等问题,研究这个问题十分重要。

1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仍处在探索与建设的时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及质量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常常无法收到有效的结果[1]。目前,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1审计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特别是在政府换届期间,各部门的人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得不应对集中下达的众多审计任务,这就很难保证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能够有效的完成。另外,从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无法达到行业性质的需求。被审对象往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因此从事审计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与政策性,从审人员往往责任重大,需要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国从审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能够全面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准确界定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的专职人员更为紧缺,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审计评价无法切中要害,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审计评价等现象。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的知识层次、实践经验、理论素养、敬业精神均亟待提升[2]。

1.2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

从审计的目标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的评价根据。然而在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从审人员往往能够很容易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微观经济效益,对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确定却十分困难;能够准确地认定干部任期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效益地却难以作出准确评价;能够全面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当前经济效益,对于长远经济效益却不易作出客观的评定[3]。无法有效全面地对党政干部工作期间的各类效益进行评估,往往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降低。

1.3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监督大多集中于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两个方面,而忽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应赋予绩效分析和评价的新内容。由于绩效审计的对象往往会有很大差别,对被审对象的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所遵循的标准也会有很大差别,难以实现统一标准。首先,现有的审计体系制度不够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审计体系仅仅要求从审人员对经济指标、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内容监督,局限于经济责任的内容,然而,对具体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制度未作规定。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执行力强的审计理论体系。其次,工作绩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异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的准确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需要对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政治责任、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4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多地考虑到绩效审计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门和领域开展的也还不错,但两者在结合上还有瑕疵。绩效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任期所处部门经营管理和经济情况的许多领域,牵扯到的事务繁多,涵盖范围广阔。然而,现有审计体系关于绩效审计的内容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例如,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评价范围较小,仅对资金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出了审计要求,而对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查处,审计揭示和探讨的问题缺乏广度,应涉及单位业绩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部门任务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问题[4]。从审人员应掌握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应对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克服审计评价标准不一的困难,以实现对审计目标全面、广泛的绩效审计。同时,审计工作组应建立完善的专业人才结构制度,以满足审计项目要求。然而,我国从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这一方面存在着很大不足:其一,从审人员缺乏良好的社会科学教育,调查或评价工作经验较少,对被审计政治领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虽然我国开展审计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就账查账工作,很少涉及绩效审计工作,缺少绩效审从审经验,这也是影响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5]。

2绩效审计的科学性及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

绩效审计要求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可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社会服务,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设,使得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医疗、教育、社保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效的绩效审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地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类不良的社会现象。审计工作主要是对责任主体部的金融活动和效益的评估,对我们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评价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问题。绩效审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采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监督其财政收支和相关经济行为的效益,通过有效的分析提炼,进一步监督及评估被审单位或项目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给出改进意见,提高效益。另外,绩效审计的开展是制衡领导干部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它是对经济、效率、效果的一个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进资源管理者或经营者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

3绩效审计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改善途径

3.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新常态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决,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十分重要。必须要按部就班有计划,有足够的力量进行及时的领导干部审计,避免出现审计调查解决问题的审计工作组力量不足的情况,一些财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门,或者没有金融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机关权力的部门,一些质量问题较少的行业,开展专项审计就可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相关的范围之内的授权审核,通过现有的审计可以更清晰地验证,具体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的领导干部和检查、评估、宣传,在任期间可以安排特别审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机构,让熟悉审计政策,有一定级别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3.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在拟定和制定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和纪律检查和监督以及组织和人事部门必须在协作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法规的定义,来保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公正性。经济责任的范围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之间的财务责任的领导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负责定义和评价应坚持定量和定性的标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政府部门的本质差异,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评估标准来确定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这样做只要根据评价评分量化方法,可以确定本次审计评价更准确,直接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需要设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使用国有资产和金融资本。

3.3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制约,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问题,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让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监督和制约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绩效”这个东西,有了绩效,才能真正让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否则,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走形式,无法发挥它的全部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形成之后,领导和组织和人事部门审计结果来参考和评估,决定是否对其继续任用,当然这在现行体制内还是一个假设。但是,组织和人事部门要去思考,如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为,没有约束的行为,一律不认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之前任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统结合。对于在表面背后产生的经济财务收支不平衡和无效率的经济责任问题,应该全面地分析,得出问题的原因“,谁的孩子谁抱走”,属于主管机关部门负责的,属于所属单位单位负责的,负责前任领导应当负责的,都应该有一笔清楚的账,不可以笼统地归咎于当前一任的领导。

3.4尽快将绩效经济责任审计“写入法律”

“绩效”的概念起源于企业,但是现在在我国行政部门中逐渐开展,我们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应该逐渐树立起绩效的意识。很多同志对绩效还存在着误解,其实绩效在我国也不算是新生事物了,现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是恰逢其时,既然《审计法》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对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审计,那我们就应该把绩效的理念引入到这里去,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约这个行为,所以,将其写入法律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尽快把规章制度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周传德.台湾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J].审计月刊,2015(11).

[2]王晓光.政府绩效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选择[J].西部财会,2015(11).

[3]谭文超.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综述[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1).

[4]宋秀珍.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06).

第4篇

关键词:医院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按其目标不同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种独特审计种类,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人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被摆在重要位置。医院作为特殊的行业,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要性,通过揭示医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对策,促使被审计人员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促进医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障医院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医院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能而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金,以及因资金运作涉及的经济决策、制定制度、开展管理等活动,审计内容更为广泛。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医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医院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医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转岗、退休等原因离开现岗位时,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明确医院领导干部在其职权管理范围内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医院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经济管理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通过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领导干部是否正确的履行了其经济职责,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部门正确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如实地反映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功过是非,消除少数领导干部沽名钓誉的幻想以及在总结政绩时虚报浮夸现象,便于明晰上下任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既踏踏实实,又勇于开拓进取。

(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其职责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清医院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在“经济责任”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造成了工作目标不明确,超出审计职权,越权评价非经济责任事项。目前,医疗行业普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责任管理标准,也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在评价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审计人员无从下手。在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时,常常出现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工作失误责任与有意违规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归属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时效性滞后,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当前,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 这种滞后审计现象,给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增加了难度。在被审人员离任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不利于审计人员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并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医院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度不够,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医院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识不够端正,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还不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综合素质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佳,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薄弱,不太愿意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存在以息事宁人、不得罪人的方式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四、解决的对策

针对上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在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审计的职权和审计的范围,审计只对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进行评价,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建立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定性评价侧重于非计量指标,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医疗设备更新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定量评价主要关注计量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运营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减少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在于把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对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把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

(三)医院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大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5篇

摘 要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如实鉴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正确使用、评价干部提供依据。但是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审计作用难以到位,如果不加以完善,就达不到应有的审计目的。

关键词 县级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当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少、项目多,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以江川县为例,审计局机关在职人员有21人,剔除二线人员、工勤人员等,即使包括预决算中心6人,真正在一线的审计人员也仅有16人。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的项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每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不低于70个。于是,虽然从机构上专设了“经济责任审计股”,但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时间性,所有审计项目只好采取全局“一盘棋”,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机制,对审计人员的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有审计人员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的东西少,难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审计操作不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不够突出

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上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和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给人的感觉是两个不同的瓶子装一样的酒,基本上还未涉及决策行为绩效的审计。而绩效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其审计方法、评判标准都还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过程中,掌握效益审计的人员还相当匮乏。这不能不说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缺陷。

(四)成果运用不理想,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密切

一是绝大部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避重就轻,叙述笼统,套话居多,措辞模糊,被有关部门利用程度偏低。二是现实工作中,没有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难以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三是大部分地区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调配合。

(五)审计问责不到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近年来,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屡审屡犯”问题突出。审计问责机制的欠缺,未能触及违纪违规者的灵魂,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权威性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突出审计重点,着力解决“人”“事”矛盾

深入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根据现有的审计资源,县级审计机关要把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监控对象,并且把这些监控对象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应当尽量利用其他审计的成果,着力解决“人”与“事”的矛盾。

(二)改进审计方法,着力提高审计质量

要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根据会计账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要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对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审查在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的权力行使是否民主、科学、合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权力行使的绩效性;要侧重于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比如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问题,行贿受贿问题,私分国有资产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仅从账上很难查清,必须要依靠开展多方面、大范围的审计调查来实现,进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强化问责意识,着力树立审计权威

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以便发现违法行为或严重的违纪问题让这些部门迅速介入。要尽快形成以审计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及社会舆论等有关方面为辅的全面监督检查问责机制,营造良好的审计问责环境;

(四)建立评价体系,着力实现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审查分析各种情况和问题,避免以偏概全。要通过审计重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被审计领导决策绩效和廉洁自律情况;通过审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评价被审计领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情况;通过审计全部政府性收支结果,评价被审领导的政绩、行政成本和组织收入能力等。二是审计评价要慎重,要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权责相对应,防止评价过高或过低带来的审计风险。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审计依据不足、评价依据和标准不明,超出审计职责和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三是要建立成果分析和成果提炼制度。善于从现象找出本质,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治本之策,真正为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提供决策依据。

(五)健全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协作能力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活动要正常化,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报送和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时,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成员一同参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三是审计过程中遇到可疑情况可以及时用纪检、监察的手段加以解决。四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

第6篇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应市场经济对高校日益复杂的理财环境和日益频繁的经济活动的要求,而对高校中、高级管理者实施的以明确其经济责任关系的一种审计行为,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廉洁勤政、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维护高校正常经济秩序的一种手段。作为寓监督、检查于服务中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高校开展几年来,初步呈现出了有共识、有氛围、有合力、有成果的良好态势。但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自身具有的时间跨度长、层次高、涉及业务范围广、工作量大、审计风险多等特点和受部门领导决策与指令而具有的被动性、附属性、依赖性和局限性等,使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笔者拟就此作一和探讨。

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审工作的一种探索性实践活动,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领域在新经济形势下的拓展。作为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崭新的课题,各高校在具体实施中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滞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有关行政负责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提拔、调动、辞(免、撤)职、离退休等原因离开现职工作岗位之前,就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作出评价。而绝大部分高校都是在组织决定对领导干部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审计,造成先离后审的事实,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审用两张皮的现象,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高校中相当一部分人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思想上的正确认识,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他们的晋升、调任组织已有意向或已作出决定,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装个样子给人看罢了;有的教职工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本身意义的正确理解,甚至觉得谁有了经济问题才会审谁。有些被审对象也认为:学校搞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领导干部不信任,进而产生消积、不配合甚至抵触行为;部分审计人员也觉得:被审对象都是领导,高校内部人与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使审计人员产生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既认真不得,又不能马虎从事。不能不审又不敢认真审代表了相当大一部分特别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心态。各种不正确的心态来面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致使一部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主动、深入而顺利地开展下去。

3.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实施对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经济活动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以促进加强学校的财政管理、并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加强干部管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无疑是一种制约措施,对此干部群众都寄予厚望,期望通过审计,问题就会水落石出。但由于现实中审计所具有的局限性,特别是面对当前高校经济运行不够规范、信息有失真风险的复杂经济环境,致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审计人员无法查证,加之相当数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一些问题一时无法查实,造成某些结论失实,由此使群众对审计产生误解,缺乏热情,认为审计是走过场。经济责任审计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4.经济责任审计内涵的加大与审计人员素质低下之间的矛盾。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融资渠道,资源的配置形式愈来愈广阔,高校经济活动日趋频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日益加重。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财务、基建、产业、后勤、成果转化、高校收费、贷款、各项资金管理等经济行为,需要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决策水平、管理能力等作出全面的定量或定性评价,审计业务内容的宽泛与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无形中产生了矛盾。现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虽具有一部分审计知识,但实际发挥能力较差,导致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因人为因素质量不高,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5.审计评价缺乏标准和依据。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对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一个权威性结论,委托部门和审计对象对此都十分关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近年重点开展的新工作,缺乏经验借鉴,而且许多责任人上任期间组织上也没有明确过具体的经济责任和目标,现在定量的评价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定性的评价也难以把握。经济责任明晰度低,导致审计评价难以确定。

二、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正确认识和定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求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排除阻力和压力协调校内纪检、人事、组织、财会等部门进行积极的配合与协作,在高校形成领导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教职工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审计人员支持和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形势下,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定位在:加强高校财务管理、规范高校经济秩序、推进干部廉政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上,切实寓监督、检查于服务中,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2.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客观评价经济责任。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应从被审者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入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3.规范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高校内部责任审计工作。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责任大,因此,制定和遵循的、合理的审计程序,对于顺利开展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都是至关重要的。

审计准备阶段。校审计处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编制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按规定向被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人根据审计限期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及相关经济资料等书面材料。

审计实施阶段。在审计的实施阶段,通过听取被审者的情况介绍,对被审计单位的机构、人员、资产、资金、经济指标等情况作初步了解;通过各项经济资料和被审计单位的核算程序、资金来源、运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通过走访群众、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内查外调等形式,收集动态资料,以补充了解在审查静态经济资料中不易察觉的一些;通过对所收集的原始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完整系统的材料,进而认真填制审计工作底稿,为审计报告和处理提供充分的依据。

审计终结阶段。客观、公正地分析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完成审计报告,对被审者的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小组应将审计报告初稿交送被审对象及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认真对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所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经审计处审核后向委托部门提出最终的审计报告。经过层层把关的审计报告既是对被审对象负责,也是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负责。

4.建立规范的、可对比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由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经验积累不多,操作性强的、规范可比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高校应边实践边摸索,尽快探索、和制定一套科学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和,使审计人员的审计评价有可依据的标准,以进一步增强审计结论的权威性。

5.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审计风险大,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不断加强审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更新知识。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更加准确的把握政策界限,为科学全面的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创造条件。

6.实现客观审计方法创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是多种审计形式的复合体。为了提高其工作效率,我们内部审计机构应充分利用内审优势,逐步完善审计方法,把经济责任审计同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特别是审计调查紧密结合起来,使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在做好事后审计的同时,注重加强经济责任的事前、事中审计监督,以及时发现和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完整、高效运作的目的。

7.建立落实审计意见和正确运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行机制。加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把经济责任同对干部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反腐倡廉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专门小组,交流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组织协调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注重加强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审计意见和决定的落实进行跟踪审计,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处理意见反馈给管理层,从而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真正将经济责任落到实处。

经济责任审计是手段,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是目的。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对于维护高校正常经济秩序、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制观念、促进高校经济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特色的高校内审长期而艰苦的工作,是高校适应主义市场经济极富创举的一项实践活动。探索和完善一条适合高校校情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道路是高校审计工作者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刘昌春。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把握重点。中州审计,2002(8)

2.王永智等。搞好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中国审计,2001(5)

第7篇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

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

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3、探索研究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第8篇

一、向“行政问责”拓展

行政问责制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质疑,对不履行法定行政义务或未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行政问责制其本质是对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对不履行或不恰当履行责任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经济责任审计是行政问责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定位。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作出评价的同时,主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个人履职行为进行评价,界定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直接导致或间接影响经济后果等行为应负有的责任。这一规定与行政问责的本质要求相吻合,为经济责任审计向行政问责拓展提供了依据。那么,在对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如何实施“行政问责”?笔者认为,第一明确问责主体。《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规定的有关职责”。从以上规定中可知,行政问责主要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那么作为审计机关,既要问责又不能完全担当问责角色,怎样摆正自己的位置呢?一要严格审计执法,依法依规处理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二要加强审计工作中的透明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三要不越权处理,应按规定及时移送处理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问责的相关部门。第二明确问责内容。除正确运用《审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有关问责规定外,还要关注《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了六种应当对领导干部问责的情形。六种情形中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的有三种,一是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三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第三完善问责机制。完善问责机制必须实现三大转型。一是从行政问责向法律问责转型。相对于法律问责,行政问责具有弹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法律追究坚持的是谁违了法谁就承担责任的原则,具有直接性的目标性,其惩罚力度是明显要强于行政问责的。二是从组织问责向个人问责转型。有些违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看并不是个人性质的,看似有组织性、系统性,但实施者却是具体的人。实施全面问责的必要条件就是“法无例外”,坚持权力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确保所有责任人都受到惩处,避免责任追究“追下不追上”现象。三是从行为问责向后果问责转型。有些违规行为从行为上看并不很严重,但是后果已经危害到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政府运作的有效性。行为问责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快速反应方式,而后果问责则为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进一步扫清了障碍。

二、向“同步审计”拓展

市县党委是一个区域社会发展的最高决策层和核心,理应对其所在的市县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负有首要责任。“只审市县长不审书记”的审计做法,不利于责任的完全落实。通过开展市县长(书记)同步审计,将避免“只审市县长不审书记”所带来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全面、不客观,甚至有失公平的弊端。笔者认为,实行市县长(书记)同步审计;应从以下三方面人手: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应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出台市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规定,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并根据市县党委书记的职责特点,制定用于指导审计实践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二是确定重点内容。由于职务分工不同,在对市县党委书记和市县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的具体重点和内容肯定不同。对市县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以党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为主线,以经济决策权为重点,侧重于检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方针政策;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效果;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以经济政策执行权为重点,侧重于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制定的政策措施情况;重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三是明晰权责分工。在对市县长(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必须采取“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来明确责任界定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权力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确定以责任为导向,在“问效”的基础上“问责”。市县长(书记)共同决策的,则由市县长(书记)共同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应履行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应负直接责任;党委书记监督管理不力的,应负管理责任,市县长应履行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应负直接责任;市县长在执行中管理不力的,则应负管理责任。

三、向“绩效审计”拓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审计工作的重心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转移到绩效审计上来了。当前,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拓展绩效审计,很有必要。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干部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进而评价和鉴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这里的效益性与绩效审计的三要素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一致。笔者认为,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应该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建立评价体系。要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就必须依据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所以,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二要完善法律制度。从目前的情况看,绩效审计在我国尚在起步阶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的不多。《审计法》提到了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但没有明确地提到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没有提到绩效审计的内容,这给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绩效审计带来了一定难度。笔者建议在今后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将绩效审计明确写入,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有法可依。三要衡量工作业绩。衡量市县长工作业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经济指标变化对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变

化的影响和经济活动结果对社会事业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在进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绩效审计时应以促进市县长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重要目标,并确定以关注重要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查处问题和促进改革发展、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的审计重点来衡量工作业绩。

四、向“职务消费”拓展

职务消费,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共职务而引起的各种公务消费开支的总称,主要表现在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职务消费本身是跟公务有关且不可缺少的消费;虽然职务消费有其合理合法性,但是职务消费具有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的特点,所以容易形成监督“死角”。由于有效监督不到位,致使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查处和解决,职务消费的腐化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严重。因此,在市县长经济费任审计中拓展职务消费内容,已经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在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职务消费审计,应从以下四方面人手:一是加强制度审查。比如:在公务接待方面:应在饭店接待地点、接待金额标准、接待陪客人数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务用车方面,实行车辆编制管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燃油。二是加强执行监督。要加强对经费、票据以及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报批制度,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三是建立公示制度。要定期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行公示,听取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公示市县长消费情况,尤其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政府部门公车使用、办公设施、公务接待、出国考察培训等支出情况,使职务消费透明化、公开化。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借职务消费之名,行之实或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除追究责任外,还要按法纪、党纪、政纪条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向“成果利用”拓展

第9篇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教育。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和规范制定工作相对滞后,有关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持是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建立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其中,很多省市通过人大立法或做出规定,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本地区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规章制度。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审计厅专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试行办法》、《甘肃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确定及执行程序暂行办法》。但是,这些规章制度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执法依据,缺乏科学性、操作性,特别是在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还不明确、不规范、不统一,给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造成很大困难,也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很大风险。尽快提升立法层次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评价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迫在眉睫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缺乏计划管理,工作非常被动。经济责任审计应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但由于审计任务缺乏计划性,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使得审计工作无法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也无法根据每年干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是组织部门下发委托审计通知书之后,才能对委托单位进行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多少,审计部门就审计多少,如遇各级班子换届,审计任务就十分繁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已提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给审计核实、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三、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认清审计职能作用。宣传是发挥审计警示作用的手段,直接影响审计效果。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的,提高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认识。要让大家明白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重要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评价,而不是全部的经济责任。既要防止片面扩大审计作用,抱有过高的期望值,又要防止审计无用论,认为审计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的错误观点,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所能达到的力度和目标。宣传教育要报喜也要报忧,忽略成绩就不能推广经验,忽视问题就不能吸取教训,都会降低审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