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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础法评估

时间:2023-09-11 17:27:22

导语: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资产基础法评估

第1篇

收益法考虑了企业所有预期收益的情况,但是其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在评估过程中大多靠实务经验和借鉴以往的数据进行推测,主观性较强。资产基础法虽然不能反应企业帐外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操作简单,且比较尊重实际。如果将二者结合起来,将资产基础法作为收益法的辅佐方法,可以适当弥补收益法的缺陷。参照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可以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有所参照,使其不致于因为主观性而偏离实际太远。如果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太远,则需要考虑公司的账外无形资产价值的大小。确定帐外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实较大的,则采用原收益法评估结论;如果找不到收益法增值较大的客观事实原因,则需要重新考量收益法的各个指标,谨慎地对每一个指标进行反复推测和验证,以确保评估的准确和合理性。如某国有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终结果收益现值法比资产基础法多出30.07%。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考虑到了无法通过会计报表中的具体单项资产和账面金额所反映的价值,比较客观反映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价值,形成一定的增值。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相差不大,可以推测增值为资产基础法无法测算的而收益法擅长的对账外无形资产的评估,即该国有企业的商誉和人力资本等。所以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为评估结果。可见,以资产基础法作为收益法的辅佐方法,可以使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准确。

2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提出的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今后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有所帮助。

2.1优先选择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克服资产基础法的一些弊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较为困难,尤其是像人力资本、品牌价值和商誉这样的帐外无形资产,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漏估、定价不准和虚假评估的现象。无形资产的流失具有很大隐蔽性,客观上无形资产流失了,在财务报表上却不能发现对应的数字变化,在管理现场也不会发现少了一些实物。这样,很容易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收益法较好的体现了企业各方面资产的价值和公司的运营特征与生产要素的完整构成,考虑了无形资产尤其是帐外无形资产对企业股权价值的影响。

2.2关注少数股权问题随着国有企业的放开和发展,少数股权现象越来越普遍。在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一般为估算企业的整体股权价值,因而在评估时应对少数股权的价值予以扣除。少数股权价值在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中也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2.3结合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对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予以加回或扣减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并予以修正。国有企业一般存在较多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运用收益法时要注意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予以加回或者扣减。

2.4应用资产基础法要对每一项资产和负债予以相应调整在应用资产基础法时不能简单的以各项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或审计价值为准,应对各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实际调查和核准,以实地调查的结果为准确定每单项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值。

第2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教学改革;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0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会计制度的改革,资产评估业务也迅猛增加,对此行业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出现很大缺口,资产评估专业应运而生,它以会计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利用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逐步从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中脱离,根据其资产评估行业特点自成一套专门的理论基础和方法体系,独立成为一个应用性、综合性极强的专业。

一、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教学中的问题

我国资产评估专业发展起步较晚,在教学内容上大多引用国外的理论和方法,而自成理论方法体系并不完善,在教学培养目标、教材和教法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这导致了该专业培养出的人才并不能真正适应企业的需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过于宽泛模糊。国家教育部对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是必须具备经济、管理、法律、资产评估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能在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企业单位、金融证券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机构等从事资产管理及财务税收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生通过学校教学培养应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资产评估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关资产评估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资产评估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内外关于资产评估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惯例、了解资产评估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六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这些要求是针对全国所有开设资产评估专业的高等院校提出的,对于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要求过于笼统,既没有突出资产评估的专业特色,也没有体现出地域性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要求,从而导致多数高校在课程设置上都是单一的以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为主干课程,较少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优势开设特色课程,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个性和形成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二)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要求,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大多数高校资产评估专业在课程设置时都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而真正得以实现的仅体现在理论教学方面,对于实践教学部分仍局限于案例教学、分组讨论等校内的简单模式,毕业实习只需提交一份实习报,并没有真正的对学生的实践情况给予跟踪评价,导致学生的实践课程流于形式,毕业之后不能立即上岗。而目前用人单位对应聘的人员要求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特别青睐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的应聘人员,一般都会对有评估师资格者的人优先考虑。部分高校意识到用人单位的需求,单一的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开设课程,致使高校教育流于培训教育形式,但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要求参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关5年工作经验,所以在校大学生不能参加专业资格考试,这些规定使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入两难的境地,给就业进一步带来了难度,如何调节这一矛盾正是现在高校资产评估专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缺少真正适用于教学的教材。目前,资产评估专业教材大体分为两类:一种是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用书,一种是作为高校资产评估专业用书。第一类教材侧重应试教育,主要围绕5门考试科目选用教材,并没有把资产评估作为一门专业来培养学生,导致学生不能从根本上了解资产评估这一学科的发展、造成理论基础的薄弱,这对学生将来的职业生涯和资产评估行业未来的发展都带来不利影响;第二类教材就比较繁杂,不同的版本也很多,缺乏统一的理论思路和方法模式,部分教材还存在内容不完整、方法公式错误等问题,而配套的习题案例都是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练习册为主,并没有适用于教材内容的学生用配套习题,实训教材更是少之又少。

(四)教学方式方法模式单一。资产评估专业大多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结合随堂的练习为辅。课堂教学主要是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的接受学习,这种教学模式单一,教学过程难免枯燥乏味,就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改革建议

要想改变资产评估教学的现状,关键是要彻底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实践教学方法、改变资产评估教学模式角度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新要求,培养的本科学生不但应该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而且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以就业为导向,紧贴区域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人才的需求,结合各高校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既要考虑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学科特点,夯实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教育,同时又充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第一、第二学年注重专业基础教育,在大学第三学年进行专业个性化培养,为学生量身订做反映自己核心竞争力的职业技能课程,形成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在大学第四学年将学生推荐给适用的企业进行实习,切实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同时,结合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能够较好地提升个人能力,要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与素养和宽厚、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知识及技能,不仅系统掌握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资产评估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与技术、熟悉中国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与准则;还要具有本学科领域较强的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决策的能力。

(二)调整课程结构,加大实践课程比例。在课程设置上,转变资产评估仅仅围绕建筑工程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的传统内容教育思路,进一步拓展课程范围,增加金融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税基评估、矿业权评估、珠宝鉴定等资产评估专业课程。可以在大学第一学年开设《经济学》、《管理学》、《外语》、《计算机》、《法律》等学科基础课程;在大学第二学年先后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资产评估原理》、《国际评估准则》、《国有资产管理》、《机械设备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增加课内实验教学比例;在大学第三学年开设《房地产估价》、《无形资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鉴定》、《证券评估》等有针对方向的专业课程,部分课程可以作为专项实训课程,在校内或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在大学第四学年坚强学生参与实践能力,鼓励并推荐学生到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金融证券企业、资产鉴定拍卖行业去实习。真正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落到实处,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相互结合的内容、途径与方式,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对课内实验、实习与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合理配置实践教学资源,科学规划实践教学活动,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引入企业共同建立实验基地,构建符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鼓励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编著有针对性的实用性教材。组建教材编写小组,鼓励多年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和具有多年资产评估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教材的编著工作,形成一套适用经济发展及高校教学使用的统编教材。虽然资产评估专业教材比较繁杂,但是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方面的主要内容无外乎有三部分: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方法和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在不同类型评估客体的应用;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及评估准则等内容。传统教材编排是以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的基础,围绕资产评估评估客体(如:机器设备、房地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源资产等)进行专项评估。由于资产评估客体较多、差异性也很大,仅局限三种评估方法通用于各种评估客体在运用上有些牵强,同时因为方法的重复也会使学生觉得内容枯燥。将资产评估理论和应用进行分离,是目前资产评估专业教材编写的一大挑战,将资产评估教材分成资产评估原理和资产评估应用两大系列。资产评估原理系列主要由资产评估的历史沿革、形成发展、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评估程序、法律法规准则等部分构成;资产评估应用系列根据不同的评估客体各自独立成书,方法的应用应根据三大基本方法和各客体的特点选择派生出具体的评估应用方法,还包括资产评估报告的撰写等教材。为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需编写适合高校校内实习的资产评估实训教材、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的模拟情境案例汇编、资产评估软件的配套说明教程等等。

(四)转变传统教学思路,实现教学模式多样化。改变单一的教学模式势在必行,在完善资产评估教材和课程设置的前提下,改善教学方法才能真正将专业知识传授学生,以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工作,不仅可以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还可以增加学生动手、动脑、团队合作的能力。针对专业教材和课程改革的思路,对于基础理论知识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对于专业基础知识可以采用课堂教学加校内模拟实训的形式进行,建立校内实验室,如:财务管理、证券投资等课程可以应用EXCEL软件进行实务操作;对于专业课程采用实验室教学和校企合作的实习基地的形式进行,如各专项资产评估可以应用资产评估软件进行案例教学,房地产估价和珠宝鉴定课程可以在夯实理论的基础上,带领学生真正到相关企业完成案例资料搜集、评估、分析、撰写评估报告等工作。同时,做好各类不同课程的考评标准系统,基础理论课程采用期末笔试加平时成绩的评价方式;专业基础课程采用笔试加实习成绩的评价方式;专业课程采用案例分析的评价方式;专项评估课程采用分组合作综合评价的方式。

总之,资产评估教学改革应致力于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厚基础、精操作、懂创新、重团结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以会计为基础,经管交融、文理渗透,突出资产评估专业特色,培养学生掌握资产评估方向的主要理论和方法,能够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灵活处理日常业务,以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毕业后,能够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内部评估部门、评估咨询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资产评估相关部门工作,进一步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友梅.关于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会计之友,2007.3.

第3篇

一、制定本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

(一)完善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填补了国际空白

无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以及国际评估准则,都没有针对实物期权评估的指导和规范。本指导意见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有利于促进各国和国际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二)创新了评估方法的运用,有助于合理发现特殊收益形式资产的价值,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企业和各种资产的价值来源于未来的现金流量或收益,除了市场法和成本法,目前主要通过未来收益折现的方法来评估价值。未来的收益可以分为波动的和或有的两大类。波动的收益可以用常规的收益折现方法评估。或有的收益是实物期权,理论上不能用收益折现方法评估,只能应用期权定价方法来评估。所以,制定实物期权评估方面的准则,推广实物期权评估方法,有利于促进和规范实物期权评估方法的应用,提高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更全面地评估企业及有关资产的价值,特别是其中资产拥有者灵活选择的价值,有利于发展和提高评估技术,完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三)拓展了评估服务范围,有助于促进评估行业服务市场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创业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和网络公司越来越多。这些公司的价值与公司有形资产的关系不大,与公司目前业务的未来收益关系也不大。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各种无形资产的作用和价值,包括各种技术专利以及文学、艺术和娱乐作品等。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作为一个发展基础或平台,蕴涵着丰富的未来发展机会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这类公司及其有关资产的价值评估应该采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理论。中评协考虑了新兴市场的需求,适时制定了本准则项目,不仅满足了市场对评估服务的需求,也引领了相应的评估业务。

(四)顺应了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交易服务

通俗而言,实物期权或资产的或有收益就是资产未来运用中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期权定价理论在价值评估领域有巨大的应用潜力。目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为新理论的应用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只有充分利用资产定价理论成果,从制度、方法与能力等多方面加强自身的功力,才能适应这种经济条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制定本指导意见,正是为担当起理所应当的历史责任所做的必要准备。

二、本指导意见的主要创新点和难点

由于国内和国际上都还没有实物期权方面的评估准则可供借鉴,本指导意见的编写可以说是全新的任务。本指导意见的主要难点和创新点包括实物期权的概念、分类和评估参数的估计等几个方面。

(一)关于实物期权的基本概念

包括“实物期权”名称提出者Myers、期权定价模型的创立者Merton以及其他权威学者和文献中都没有给实物期权一个全面而确切的定义。研究者多是根据自己的研究对象或领域定义实物期权。比如,常见的说法有实物期权是与金融期权相对的概念,实物期权是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资产的期权,等等。

我们通常接触较多的期权类型包括金融期权和商品期权。金融期权以股票、债券、外汇、期货、股票指数等金融产品为基础资产;而商品期权以石油、各种成品油、各种金属以及各种粮食和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为基础资产。由此可见,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资产的期权是商品期权,而非实物期权。确定无疑的是,金融期权和商品期权都不是实物期权。

与金融和商品期权相比,实物期权的最大不同是“天然存在”。除此之外,实物期权作为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就是“只有权力而没有相应义务”或“可以而不是必须”的期权特征。因此,本指导意见第一章第二条按照这样两个特征来定义实物期权,即“附着于企业整体资产或者单项资产上的非人为设计的选择权”;并进一步解释为“现实中存在的发展或者增长机会、收缩或者退出机会等”。

(二)关于实物期权的分类

对实物期权分类的界定,一方面有利于识别实物期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选择正确的模型评估期权。本指导意见在第三章中通过实物期权的主要类型说明了实物期权的评估对象。

关于实物期权的种类,至今为止得到认可度较高的有两个版本,一个是Richard A. Brealey和Stewart C. Myers(2007)在其国际流行财务课本“Principles of Corporate Finance”中的分类,即分为增长期权、退出期权、等待期权和经营期权四大类。另一个是Trigeogis(1996)对实物期权的分类,即分为七类:延迟投资期权、改变规模期权、转换用途期权、放弃期权、增长期权、分阶段投资期权和复合期权。

Trigeogis的七类实物期权除了复合期权都可以归并到Brealey和Myers的四类中。本指导意见本着便于理解和评估操作、删繁就简的原则,将Brealey和Myers的四类实物期权作为分类的基础。在这四类实物期权中,经营期权相对数量多、价值小,对评估结果没有大的影响,为减少评估难度和工作量,将经营期权从评估对象中排除。在其余的三类期权中,等待期权有些情况下与增长期权类似,保留下来容易造成混乱和重复考虑。因此,从易于理解和操作以及稳健原则考虑,将等待期权也从评估对象中排除。

复合期权是有相互关系的期权组合,即期权上的期权,其评估比独立的单个期权要复杂得多。从方便理解和操作、减少不确定性以及稳健原则多方面考虑,本指导意见通过规定实物期权评估程序,在第一步期权的识别中强调严格筛选,最终选择出不可忽视的重要期权,再进入后续评估步骤,将复合期权的价值评估问题予以排除。

这样,只保留了增长期权和退出期权作为评估的重点考虑。具体而言,增长期权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投资和资产,从而扩大业务规模或者扩展经营范围的期权。退出期权指在前景不好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理价格即没有明显损失地将部分或者全部资产变卖,或者低成本地改变资产用途,从而收缩业务规模或者范围以至完全退出经营的期权。可以理解,这样的“指导意见”有利于减轻学习和掌握实物期权评估的难度,也有利于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实物期权业务时的评估操作,进而有利于评估结论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三)关于实物期权评估参数的估计

实物期权的主要评估模型是布莱克—舒尔斯模型和二项树模型。因此,要评估识别出的重要实物期权,就要估计这两个模型所需要的有关参数,包括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价值、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和无风险收益率等。根据传统方法评估的经验可知,最终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依赖于模型的运用,也依赖于这些参数估计的质量。

要确保实物期权评估参数估计的正确性,还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正确确认实物期权标的资产即实物期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为此,本指导意见在第十五条即强调,识别实物期权时就应该明确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第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标的资产即实物期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增长期权是买方期权,其标的资产是当前资产带来的潜在业务或者项目;退出期权是卖方期权,其标的资产是实物期权所依附的当前资产。”

在此基础上,再说明实物期权评估的各个参数及其估计的要求。这样,就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实物期权提供了完整而清晰的思路。在实物期权评估所需的五大参数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价值和无风险收益率的估计可以沿用目前资产评估中的方法。所以,估计上有特殊性和难度的参数主要是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为此,本指导意见第十七条以及附录中有具体说明。可以想象,估计出五大参数数据,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就可以得到实物期权的价值了。

(四)不必评估的实物期权

鉴于实物期权评估的难度,本指导意见本着应用方便和可行的指导思想,规定了若干不必评估实物期权的情况。这些规定分散在各章中,梳理总结如下:

1.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有实物期权,但没有较为重要的实物期权,即实物期权价值不大,或者实物期权执行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忽视;

2.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重要的实物期权,但由于基础信息、资料方面的限制而无法估计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或价值变化过于复杂而无法应用期权评估方法;

3.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重要的实物期权,也具备评估相应实物期权的条件,但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认为不需要评估资产中包含的实物期权。

在待评估资产中包含有重要的实物期权,期权执行的可能性很大;具备评估相应实物期权的资料、信息和技术条件;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也同意或认为需要评估资产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等这些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应当评估相应的实物期权。

三、未来展望

实物期权是许多单项和整体资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由于期权定价理论研究的突破,实物期权评估在投资决策等领域有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随着科技进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实物期权的认识,公司发展和并购中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物期权需要评估,实物期权评估将成为评估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

评估行业从单纯评估资产价值到兼营管理咨询将是行业和机构从小到大、不断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未来管理咨询的发展潜力也许会超过评估业务。实物期权其实代表着相应资产运用的未来设想。因此,对整体或单项资产中实物期权的评估将促进企业或资产持有方的长远战略考虑,也有助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咨询功能。

此外,所谓实物期权评估也就是期权定价方法在现实期权中的应用。其实,期权定价方法与传统的收益折现方法是互补的方法。收益法无能为力或应用不恰当的地方往往可以应用期权定价方法加以妥善解决。所以,在熟练掌握之后,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广泛运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有关资产的价值,特别是解决评估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如,传统上难以解决的公司最优资本结构问题可以通过期权定价方法加以解决。

第4篇

关键词:追溯性价值评估 未来价值评估 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指出:“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评估报告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美国评估准则(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简称USPAP)在评估报告准则中提出:评估基准日是确定价值意见的基础,评估报告日则表明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市场和资产状况的评价是未来的、现行的还是历史的角度。因此,针对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关系,存在追溯性价值评估、现行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②。在评估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进行的是现行价值评估,对于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及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的探讨,有利于加深对评估报告准则的理解,保障评估报告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提高评估报告质量。

一、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内涵

我们可以从理解评估实践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日期――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的内涵入手,来了解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具体内涵。

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所处的宏观经济条件、面临的市场情形以及自身的状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实践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被评估资产在特定的某个时点的静态的价值。而无须知道资产连续的动态价值,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定某个时点。来判断评估对象在该时点所处的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个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它是确定资产状况、市场条件、资产价值等的基准日期。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当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相同时,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就是现行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追溯性价值评估;比如,在现实中常遇见的联营法律纠纷中需要确定联营双方投入的资产的比例,这时就需要对联营双方联营时投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又如,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他评估师在过去的某个时点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此时评估师就需要对报告中的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以对前边的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复核。再比如,涉及遗产或继承税等的税基评估等等,都需要评估师对资产做追溯性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晚于评估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未来价值评估。比如,开发商需要抵押贷款进行项目融资时,用以抵押的标的是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此时就需要评估师在充分的调研掌握足够多的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推测估算,从而对相关当事方提供合理的专家咨询意见。再比如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确定现金流预测期期末价值时,需要评估师对企业预测期期末的价值进行合理的未来价值评估。

二、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美国评估准则指出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评估。我国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并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即意味着所有类型的资产都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我们知道追溯性价值评估、未来价值评估与现行价值评估的划分是由于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不同,并不关乎资产的具体类型,但是是否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评估也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从理论上讲,除了动产和不动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等也像动产和不动产那样在过去的某个时点或将来的某个时点具备价值,并且也可以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一种或多种,对他们在该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所以从理论上说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是成立的。

在实践中,根据资产评估不同的特定目的,我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并选择评估基准日,通常会有以下五种情况,我们分别依次进行分析。

情况一:估算被评估资产(除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类型资产,如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下面四种情况相同,不再做同一表述)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现时价值。这就是资产的现时性价值评估,评估界对此无争议,不做讨论。

情况二: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以对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资产的状况、当时的市场条件等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并参照当时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判断。

情况三: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同样的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但不同情况二的是,评估师必须假设还原后的资产处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情况四: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信息资料、恰当判断趋势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并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

情况五: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并假设已预测状况后的被评估资产处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对于情况四,由于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将来某个时点当时的价值,在实际评估实践中并没有什么应用,因此并不多见,所以这仅是理论上的分析。对于像无形资产等其他类型的资产而言,虽然情况二、情况三、情况五依赖于更多的假设,所需要的技术手段也更复杂,结论的限制条件也更多,但是它们的最终结果都是评估师对特定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一种合理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无论从理论方面考虑还是从实践层面讲,本文认为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既是合理的又是可行的。

三、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中应关注的难点问题和对策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从理论上来说,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都是能够实现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类型的评估又与现实性价值评估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体现在其复杂性和操作上的困难,下文将予以进一步的探讨分析。

(一)在实践中,追溯性价值评估有如下难点

1.对于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期间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等,它们实际已经发生,评估师等相关人员也已经知道。若评估师采用收益法等方法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时,评估对象相对于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该如何准确地确定?

2.由于评估基准日可能相距评估报告日久远,待评估资产的状况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评估师应该如何有效地收集评估所需要的资料,并对资料怎样才能做出合理的取舍?

当然如果评估师能够找到评估基准日附近其他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以此来作参考来取舍或许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情况。

3.由于评估基准日距离报告日较远。市场状况可能已经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收集到的资料数据可能满足不了评估基准日后的某些时点,这就需要评估师确定一个截止日期,那这个截止日期应该如何合理地确定。

(二)在实践中,以常见的用在建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抵押贷款为例来说明未来价值评估的难点

为了更好地给相关当事方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一般要对在建工程未来价值做出两种不同的评估:在建工程完工时价值的评估和在建工程达到稳定使用率时价值的评估。为了完成这两种未来价值评估,评估师可以同委托方一道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对同一在建工程做出两个不同的未来价值评估,以服务于不同的评估目的。

1.由于评估的是在建工程未来某个时点的价值,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时的状况(包括完成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各种实体经济特征等)、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当时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价格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该如何合理有效地预测。

这需要评估师充分收集实际可获得相关历史数据,比如,在建工程的预计建筑期限、开发成本,当前的建造进度和水平,已l生的各种成本实际支出,现有的市场情况、可比项目的收益和支出水平,与可比项目的优劣势对比分析,当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等等,在这些实际数据的基础上,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使用审慎的科学假设进行趋势分析和合理预测。并在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披露相关分析的时间阶段和合理的限制条件。

第5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

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现行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一种专业活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它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以归纳为3种基本类型,或称3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一、市场法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因为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运用市场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估对象,显然是容易被资产业务各当事人接受的。因此,市场途径是资产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二是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

一般地说,在市场上如能找到与被评估资产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就可以把参照物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更多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相类似的参照物价格,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参照物差异调整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时间因素,即参照物交易时间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所影响的被评估资产价格的差异;二是地域因素,即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差异;三是功能因素,即资产实体功能过剩和不足对价格的影响。

运用市场法评估资产价值,要遵循下面的程序:明确评估对象;进行公开市场调查,收集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基本信息资料,寻找参照物;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把被评估资产与参照物比较;分析调整差异,做出结论。

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它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但是市场法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缺少可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二、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采用收益法评估,基于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某一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或投资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他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他带来的回报。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值。收益法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它涉及3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资本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讲,应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但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可预风因素的影响。这种方法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

三、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途径始终贯穿着一个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如果被评估资产存在功能和技术落后,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如果被评估资产及其产品面临市场困难和外力影响,投资者所愿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资产的经济性贬损因素。

成本途径作为一条独立的评估思路,它是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来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的,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反映资产的交换价值。只有当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下,再取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才能构成其交换价值的内容。只有当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和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的重置成本才能为潜在投资者和市场所承认和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成本途径主要适用于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资产评估。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还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也是必须的。

成本途径的运用涉及4个基本要素,即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的有形损耗,资产的功能性陈旧贬值和资产的经济性陈旧贬值。

资产的价值取决于资产的成本。资产的原始成本越高,资产的原始价值越大,反之则小,二者在质和量的内涵上是一致的。采用成本法对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首先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是按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资产所支付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的内容构成是相同的,而二者反映的物价水平是不相同的,前者反映的是资产评估日期的市场物价水平,后者反映的是当初购建资产时的物价水平。在其他条件既定时,资产的重置成本越高,其重置价值越大。

资产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随资产本身的运动和其它因素的变化而相应变化: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力的作用,其物理性能会不断下降、价值会逐渐减少,发生实体性贬值;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用企业原有资产与社会上普遍推广和运用的资产相比较,在技术上明显落后、性能降低,其价值也就相应减少,发生功能性贬值;由于资产以外的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引致资产价值降低。这些因素包括政治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发生经济性贬值。

运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首先确定被评估资产,并估算重置成本,其次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再次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最后计算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成本法比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条件下可广泛地应用。但是采用成本法评估,工作量较大,同时这种方法是以历史资料为依据确定目前价值,必须充分分析这种假设的可行性。另外经济贬值也不易全面准确计算。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一)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

评估途径和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客观的评估值不会因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途径和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是由于评估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途径和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为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根据。运用不同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资产,必须保证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由于资产评估工作基本目标的一致性,在同一资产的评估中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如果使用这些途径和方法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而且评估师也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那么,多种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应该趋同。如果采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可能的原因有:一是某些评估途径或方法的应用前提不具备;二是分析过程有缺陷;三是结构分析有问题;四是某些支撑评估结果的信息依据出现失真;五是评估师的职业判断有误。因此,评估师应当为不同评估途径和方法建立逻辑分析框图,通过对比分析,有利于问题的发现。评估师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除了对评估途径或方法做出取舍外,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据此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便最后确定评估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之间的区别

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表现资产的价值。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抑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寻求评估对象的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种评估途径和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由于评估的特定目的的不同,评估时市场条件上的差别,以及评估时对评估对象使用状态设定的差异,需要评估的资产价值类型也是有区别的。评估途径或方法由于自身的特点在评估不同类型的资产价值时,就有了效率上和直接程度上的差别,评估人员应具备选择最直接且最有效率的评估方法完成评估任务的能力。

(三)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姜楠,王景升.资产评估[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第6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学 教材比较 专业硕士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3-0001-04

一、背景与意义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中外合资合作及国有企业改革,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长逐渐繁荣。20多年来,资产评估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支新兴经济鉴证类中介行业,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产权交易、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改制上市、企业破产重组、规范资本市场发展等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2012年10月,财政部印发《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要求,并提出要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中提到:“制定和实施资产评估行业人才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分层次地培养从业人员队伍,努力打造300名左右能够提供高端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5000名左右业务骨干,执业人员数量超过10万人,从业人员数量超过30万人。” [1]然而现实不容乐观:在数量上,截止到2013年底,注册资产评估师仅有3万多人,从业人员仅有10万多人;在质量上,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中学历为大专大本的比例高达93.65%,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储备不足。此外,2008年以来,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每年新增注册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见图1),这更加剧了资产评估行业的人才缺口。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全球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市场对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将存在更加巨大的现实和潜在需求。无论是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机构、银行企事业单位,还是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均亟须大量高素质的、知识结构更合理的资产评估专业人才为市场经济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于是,通过高等教育来培养高素质的评估专业人才就成为历史的必然,这也是当前和今后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方向。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十年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全国已有15所大学设立资产评估本科专业,14所大学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本科教育,全国设立资产评估学术硕士、博士方向的院校有也10余所。国家还于2010年设立了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并且已有68所院校于2011年取得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举办资格。可见,我国高等院校的资产评估学历教育已取得迅速发展,并日益成为培养和储备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但不可否认,由于开展资产评估专业硕士教育的时间较晚,各高校在实际培养过程中面临着诸如课程设置、教材编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亟须完善的问题,而教材的合理编制与正确选择对于专业硕士的学习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资产评估学》作为资产评估专业的主干课程,其国内现有教材的内容多以基础性知识为主,能够较好满足本科生的教学要求;但如果立足于专业硕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市场的高端需求,这些教材还具有一定的改进和提升空间。本文通过对《资产评估学》现有教材的比较分析,结合资产评估专业人才的市场要求,对教材的内容设置与提升方向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进而为提升我国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质量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对《资产评估学》现有教材的比较研究

(一)教材比较对象的选择

在综合考虑教材的通用程度、影响力以及作者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我们选择了国内最具代表性的五本教材作为比较对象,详见表1。

在这五本教材中,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写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资产评估》[2](以下简称“A教材”)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汪海粟编写的《资产评估》[3](以下简称“B教材”)和姜楠编写的《资产评估学》[4](以下简称“D教材”)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刘玉平编写的《资产评估教程》[5](以下简称“C教材”)和赵仑、张晓慧编写的《资产评估学》[6](以下简称“E教材”)在高等院校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可以说,这五本教材基本代表了《资产评估学》现有教材的主流地位和发展方向。

(二)主干章节设置的比较分析

五本教材的主干章节设置较为相似,章节设置数目从十到十四章不等,但在主干章节的基础上,部分教材还单独增设了特殊的扩展章节。例如,A教材和D教材章节设置较多,均为十四章;C教材章节设置仅为十章;而资产评估中的定量分析基础与模型、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等个别特殊章节,零星体现在部分不同的教材中,如表2所示。

比较发现,五本教材的主干章节都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一是资产评估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资产评估的概念、要素、发展历史、基本原则等基本知识;二是资产评估方法及其选择,主要论述了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这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思路、特点、适用范围和使用要求;三是不同资产评估类型的特点与应用,主要包括具体评估事项、基本程序、评估方法应用以及适用于特定资产类型的特殊方法介绍,并且一般都是围绕机器设备评估、房地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流动资产评估、长期投资性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等类型分别展开;四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一般涉及我国资产评估现阶段的发展特点与行业管理等内容。

此外,部分教材特别设置了若干特殊章节作为对以上主体内容的补充与拓展,使教材章节体例显得更加全面和完整。首先,除C教材外,其他四本教材均单设了国际评估准则的类似章节;其次,A和D教材均单设了资产评估程序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这两个章节;第三,B教材还单设了资产评估中的定量分析基础与模型、税基评估这两个章节。可见,这些拓展章节基本是针对资产评估前沿问题、实务中的定量方法或部分特殊业务类型展开,对于开拓读者的视野和启发读者的思考有所裨益。

由此可知,五本教材总体是以经典的基本理论方法介绍为主,其主干章节设置均较为相似和详尽,并分别有所侧重。

(三)各章小节设置的比较分析

除了个别教材的特殊小节以及深入程度不同外,五本教材各章小节的设置都具有相对统一的形式,内容也大致类似,教学的思路和结构比较统一。一般都是从章节内容概述入手,然后结合具体应用进行讲解,最后根据需要介绍一些特殊方法。不过,经过比较可知,无形资产评估是其中差异最大的一章,其小节设置的对比情况如表3所示。

根据表3可以看出,A教材单设了版权评估,B教材则单设了非常规无形资产评估和无形资产评估的期权法。在本科生教学过程中,目前主要以常规无形资产评估及其基本方法应用为主,较少涉及非常规无形资产评估和特殊评估方法的应用。考虑到研究生教育更具针对性、深度和广度的特点,就无形资产评估而言,B教材较为适合专业硕士培养。

(四)教材的分类、特点及适用性分析

根据教材的用途,可以将《资产评估学》现有教材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A教材为代表的考试用书和执业指南。其主要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要求编制,教材涉及范围的广度和内容的深度都较为适宜,版本更新较及时,更适用于有一定专业基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从业人员的执业或备考需要。例如,“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这一章节就是随着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所带来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的增加而增设,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评估、资产减值测试和金融资产定价等内容。但不可否认,其与高校教材在编制宗旨和适用对象上存在一定差异。

第二类是以B、C、D、E教材为代表的高校教学教材。作为教学教材,这四本教材内容相对灵活,章节顺序和章节设置内容略有不同,也根据需要加入了一些拓展性章节。总体看来,D、E教材更重视基础内容的夯实,B、C教材的内容设置相对更深、拓展内容也更全面。对于本科生而言,这四本教材都是其通过学习能够理解和掌握的,只是难度和广度存在一定差异,因而较好满足了不同层次的本科教学要求,同时能为本科生的未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上述哪类教材,其在资产评估实务领域中的前沿问题与业务难点的解析方面还较为有限,只是局限程度存在轻重之分。所以,对于资产评估专业硕士而言,教材在拓展内容的深化与创新思路的启发等方面仍有一定的改进和提升空间。

三、基于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视角的思考与建议

根据教育部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从定位来说,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应该是高层次、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如前所述,《资产评估学》现有教材在专业硕士的培养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和提升。下面结合对现有教材薄弱环节的分析,提出几点建议。

(一)强化理论教学内容与实务的结合

资产评估业务的实务性特别强,但现阶段的教材内容侧重于理论知识传授,与评估实务操作的联系有限。例如,在企业价值评估章节中,收益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选择的未来主流方向,其比重较之于成本法的介绍显得不足;在无形资产评估章节中,对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过程中的参数测算路径的讲解过于简单。这些与评估实务存在差距,对于专业硕士日后课程的学习、研究方向的确定及相应的社会实习来说无法起到有力的铺垫性和过渡性作用。建议适当增加资产评估实务介绍的深度和难度,根据市场实务的主流趋势适当调整教材的结构体系,并重视通过对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可以尝试在现有教材中适当补充实务操作性知识,例如评估事项说明、评估程序执行和评估报告撰写等内容。

(二)增强对知识综合性应用的引导

专业硕士与本科生的显著差异之一在于,他们在入校以前往往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加之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又相当广泛,因此,对其知识综合性应用的引导就显得十分重要。但现有教材中各章节所设置的例题和思考题一般较少涉及对统计、财务、金融等知识与资产评估知识的综合应用。鉴于此,建议在教材内容的配套解读、案例分析与思考题设置中适当侧重培养学生的知识综合应用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举一反三,这样无论对个人短期兴趣的培养还是长期能力的提高、抑或是不同专业知识的协同创新都十分有利。此外,评估实际业务中要求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信息收集和筛选分析能力,而模拟实际业务的综合性例题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信息筛选与分析能力。同时这有利于增强教材知识的可读性,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体会到实际工作的复杂性。

(三)增加对学科前沿研究的拓展性介绍

专业硕士培养还需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因为他们比本科生在学习上更具有自主性,更注重对某一个方向的追踪研究,所以专业硕士教材除了需要与市场实务相结合以外,必要的前沿问题接触和拓展研究思考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对文化资产评估、碳资产评估、生态价值评估、艺术品评估、海外并购价值评估、周期性行业价值评估等新兴课题的探索及其研究成果的形成,都是资产评估高层次人才应该学习和追踪的前沿。因此,课题研究报告或论文成果等都是学科前沿的有效载体,可以适当筛选作为教材的拓展内容。这不仅有利于学生尽早发现自身的兴趣点和明确其在研究生期间的研究方向,也在无形之中提高学生了研究视野和科研创新能力。

(四)注重教材语言、内容与国际的接轨

随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与国际市场联系的日益紧密,国际业务的增加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语言素质。目前的教材多以中文为主且主要关注中国市场,较少涉及国际市场,对国际化的描述一般局限于对国际评估准则的介绍。专业术语英文解读的欠缺和国际主流理论渗透的不足是现有教材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为此,建议一方面在教材中加强对评估专业术语的英文提示与适当解读,另一方面深化国际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在教材中的渗透讲解,同时补充对国际主流理论的教学内容设置。此外,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借鉴经典的英文原版教材或资料,探索编制本土化的《资产评估学》英文教材,并辅之以适当的双语或全英文教学,是进一步培养资产评估专业国际化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有效路径。

[ 参 考 文 献 ]

[1] 财政部企业司,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解读之五[EB / OL].(2013-04-1)[2014.2.10]

[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3] 汪海粟.资产评估(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 姜楠.资产评估学(第二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第7篇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资产评估行业得到了发展和壮大的机会。根据资产评估协会统计资料显示,2013年全国共有资产评估机构3124所,注册资产评估师32123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数量也已经发展到10万人之巨①。

资产评估在诞生之初就肩负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使命,并成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加速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资产评估对金融市场经济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

一、资产评估对金融市场的贡献研究

(一)资产评估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理的贡献

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是金融市场领域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其也是金融市场风险控制的一个难题。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首要问题就是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确认。而资产评估的价值发现和价值鉴定功能恰好能满足该要求,从而促进了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该过程中,资产评估不仅为不同利益的主题之间提供了利益分割的价值的依据,而且资产评估还为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底价提供了基础信息。另外,资产评估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还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同时,资产评估也能为各相关经济主体之间提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相关的客观参考依据和专业的咨询意见。国家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更是规定:对于以公司债权出售、出租或债转股等方式处置资产时,原则上要求经过第三方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参考评估结果来确定资产的底价和折价,以保证处置资产的公允价值科学、合理。资产评估作为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基础,任何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方案都必须以资产评估为依据。由此可见,资产评估对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有着十分重大的贡献。

(二)资产评估对金融风险控制的作用

金融资产价值是金融资产交易的一项基本信息,而金融资产价值需要通过评估来确定。因此,资产评估是金融资产交易的基础。资产评估的价值发现和价值鉴定功能,其不仅可以科学地分析金融市场的质量状况和资产结构,同时也可以为金融资产的交易提供基础信息,从而可以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理。通过资产评估来及时、客观、公允、动态的反映金融资产的价值,对于量化、防范金融资产管理与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下面以银行抵押贷款过程中风险控制为例,分析其涉及资产评估的各个环节和各环节中资产评估所起的作用:1.债务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资产,银行对抵押资产进行贷前评估,此时资产评估起到发现抵押资产价值,为银行提供发放贷款的参考依据的作用,从而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2.在贷后风险管理过程中,银行要对抵押资产进行及时监控,即银行在抵押资产存续期间要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及时监控抵押资产的价值变动,量化贷款风险,控制抵押资产大幅减值的隐患,为银行起到风险预警的作用。3.当债务人违约,抵押资产将由银行收押并成为不良资产的环节中。银行在处置前也会对抵押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而资产评估结果也将作为银行抵押资产处置定价的基础依据,使抵押资产回收价值达到最大来降低银行的损失。从整个过程来看,银行通过资产评估可以有效量化和防范风险。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品种也逐渐增加,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变得复杂和难于管理。资产评估在金融风险控制上的作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三)资产评估在抵押资产业务中的贡献

资产抵押担保作为最为传统,使用范围最广的风险控制手段,其在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贷款安全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于占有单位在进行资产抵押担保或其他类型担保时,可以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颁布,更是为资产抵押担保提供了法律依据,促使其成为经济活动中一种最常用的资产担保形式,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得到广泛使用。在降低抵押资产贷款业务风险过程中,其核心在于科学、合理的评估来确定抵押资产的价值,并以此为参考来确定放贷数额,降低放贷风险。目前,资产评估已经贯穿了我国商业银行抵押贷款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四)资产评估成为金融机构改制上市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或公开上市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不良资产等在内的所有资产都需要进行价值确定。科学的、合理的资产评估结果是金融机构改制上市交易价格确定提供了有效的价值衡量尺度,并成为确定其价格的最主要参考依据。

另外,资产评估也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财务的会计信息质量。由于财务报告的客观性、合理性、相关性要求和公允价值的特殊性,内部会计和内部审计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只能有第三方独立的、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来提供计量中的公允价值。而资产评估在会计信息计量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公信力极大提高了改制上市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了金融机构改制上市的过程。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发展。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的推进,国有金融企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的经营表现。其纷纷进行实行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股份制产权改制。因而在这样的浪潮中,资产评估对我国金融企业,金融市场更是起着前所未有的贡献。

第8篇

    一、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

    1.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价方法

    资产计价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法、现行售价法、可变现净值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标准成本法等多种方法。其中,历史成本法是传统计价法,其它方法简称现代计价法。历史成本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长期以来各国的会计准则中绝大多数非货币性资产都规定用历史成本计价。但在通货膨胀严重动摇币值不变假定下,历史成本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现代计价法虽然在理论上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由于下述原因,却一直不能在会计实务中得到推广运用:

    (1)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法适用于整体资产的计价,却不太适用于单个资产,而且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收益期限的估计带有明显的主观性。

    (2)重置成本法基于假定的购置或替换,会计人员很难及时掌握所有资产的现实市场价格,更难适用于专有资产和季节性、特殊型号的资产。

    (3)现行售价法及可变现净值法基于假定的出售,而且必须假设存在管制的市场和稳定的价格,对于专有资产、在产品、半成品等也无现成市价可循。

    (4)现代计价法可操作性差。我国目前推广这些方法,会计处理会失去统一的计价基础,财会人员如根据主观意愿随意变动资产价值,会导致资产计价的混乱。再者,会计信息的质量成本也太大,不符合成本效用原则。

    基于上述原因,现代计价法在会计实务中目前还行不通,但在资产产权发生交易、变动时,却有使用现代计价方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性在于资产评估时,必须以资产公允的现时价值作为产权变动的交易价格或底价,而帐面历史成本显然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用现代计价方法更为精确真实地评估出资产现值;可行性在于资产评估中只是对部分产权变动的资产或少数企业的全部资产采用现代计价方法,实施难度和操作成本比在会计实务中全面推广要小得多。处于中介地位的评估机构是为当事人双方服务,对双方负责,为保护自身声誉,客观公正是其基本原则,因此能较规范地使用现代计价方法。产权交易时,接受方以在评估基础上形成的交易价为原始成本入帐;出让方要把用现代计价法评估的资产从帐上转出,帐上剩余记录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所以与会计上采用历史成本记帐的要求没有冲突矛盾。

    正是由于上述必要性和可行性,现代计价法成为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如指数法、功能计价法、直接计价法、统计分析法、成本和生产能力关系法是重置成本法的运用和发展;市场法、预期收益法由未来现金流入现值法而来;现行市价法也来源于会计中的市价法。

    2.会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

    由于我国尚未形成充分发育完善的资产市场,对资产未来收益额的预测还存在条件上的限制,目前国内评估中使用最多的是重置成本法。而重置成本法是把资产现时状况、价格变动和技术变革对历史成本的影响加以量化,在帐面历史成本基础上修正得到的,因此,大部分资产的评估要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性资料。即使采用收益现值法和市价法进行评估,某些帐面记录也可作为最主要的依据,因为现金入帐是以票面金额计价;应收帐款在报表上列示的净值是估计的可变现净值;短期有价证券也可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几项资产评估的结果只需在帐面记录的基础上稍加修正即可。

    二、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区别

    1.资产评估结果较会计具有多样性。同一资产,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但会计上符合客观性的标志是在查证相同的数据之后,基本上能得出相同的计量结果和结论。如座落在繁华商业区和位于边远山区的完全相同的两个建筑,由于前者的市场价值大,评估值要高于后者,但会计将严格按构建成本计价,得出相同的结果。又如,同一资产在继续使用前提下的评估值也会明显高于准备清算前提下的评估值。

    2.资产评估较会计重视资产的贡献性。辅资产或资产某一部分的价值取决于它在整体资产中发挥的作用,是资产评估的一个原则,如果缺少这一资产或部分,将会对整体资产造成很大损失,就应从贡献性出发而不是从取得成本出发评估其价值。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各种财产物资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3.资产评估较会计强调资产的整体效益。在进行总体资产评估时,是把整个企业资本化,注重单项资产集合所产生的整体效应,不仅要评估有形资产和可确指无形资产,还要评估不可确指无形资产。以商誉为例,包括商品在内的资产价值才是整个企业的评估值,但会计制度规定:“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能作价入账”。可见,会计力求各项资产价值之和与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一致性,而忽略了其间的效应差异。

    4.资产的评估比其会计核算更复杂,对人员素质要求更高。资产帐面值都是以已成既定事实的费用价格为基础核算出来的,因为成本核算的基础资料也是各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购进价格,因此,资产核算相对简单。资产评估要考虑资产现时状况、价格变动等一系列因素,不仅要从资产占有单位,还要从外部世界搜集大量相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最终确认出资产的现时价值。因此,评估是多门学科相互交叉的边缘科学,评估人员应是多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人才。

    5.资产评估所依据的标准和方法比会计具有更大的可选择性。我国会计规范体系对各会计事项作了较详细严格的规定,只有少数业务具有方法上的可选择性,如实际成本计价法下存货发生的核算、折旧的计提、坏帐准备的提取等。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是由评估机构依法确定的,但具有更大的可选择性,如存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范围、幅度及比较资料的掌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免税进口设备评估值含税与否;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与坏帐的实际判定;递延性资产、收益和损失的摊销处理等,除现金外几乎评估标准和方法都有不同选择。

    6.资产评估较会计易受政策变动的影响。会计是在会计法和“两则”、“两制”为主的规范体系下进行的,其它配套政策和规范如税法、公司法、各类商法基本上是通过影响上述规范体系来影响会计核算。资产评估则直接处于财政金融、财会税收、物价商贸等政策法规的规范之下。由于会计改革一方面要适应国内需要,一方面又要与国际接轨,改革步伐较大,目前较其它配套改革具有一定先行性。资产评估面临的各种政策法规进度不一,力度不一,深度不一,地区和地区之间不一,变动也较快,这些都给评估带来较多的影响。

    7.资产评估要考虑竞争原则、替代原则、最佳利用原则等,会计则不考虑这些因素。

    三、几点建议

    1.资产评估中大量运用现代会计计价方法,但其与会计之间又存在易被忽视的区别,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还无法直接满足评估这一特定目的的需要。实际工作中如对这些差别认识不够,直接引用某些会计数据,会影响评估的科学性。因此,应加强评估理论和财会知识的学习,深刻理解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联系和区别;评估机构中应配置相当数量精通现行会计制度的人员,以充分并正确地运用会计信息为资产评估服务。

第9篇

价值理论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和人员对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手段。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的不同,资产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目前,不少学者对资产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大致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是“趋同论”,即评估方法的多样性应服从评估目的的唯一性,若方法应用得当,则评估结果应服从趋同规律;一种是“不同论”,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不同,则评估结果不同。两种观点虽然针锋相对,但都肯定了一点,即评估目的决定评估方法,因此,笔者认为要理清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的关系,需要先理清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关系。众所周知,资产评估一般目的是评估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假设价值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那么无论技术手段和方法如何变化,其评估结果应保持趋同。

一、评估结果趋同性的理论阐释

资产评估学是经济学的—个重要分支,正如《国际评估准则》所指出的:“资产评估植根于传统经济和现代经济”。那么,资产的价值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唯一性?我们可以从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对价值的研究成果中进行探寻。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能在西方经济学的论著中找到理论依据:成本法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收益法以效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市场法以均衡价值论为理论基础。

劳动价值论的代表人物有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等。早在17世纪下半叶,威廉?配第(1623~1687)就将生产成本与商品价值联系起来,认为商品的价值应归结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而劳动量的大小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苏格兰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1~1790)提出除土地和劳动之外,资本也是生产的一个主要要素。他在《国富论》中指出,价值是一种客观现象,一个物品存在是因为它具有效用,稀缺性也使得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一件物品的“客观价格”一般都反映了生产它所需要的成本。至此,建立了“成本——价值”关系模型。马克思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价值规律:即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劳动价值论从供给者的角度阐释了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它所耗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在一定评估时点,创造某种资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定的,因此其价值也是一定的。

效用价值论的理论核心是研究物品的效用,这一观点最早出现在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但直到18世纪上半期,效用价值论才在经济学著作中得到明确表述。这一时期的效用价值论表现为一般价值论,即“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他们的效用”。19世纪70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和瑞士的瓦尔拉斯三人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物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物品的边际效用量,取决于最后一单位物品能够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随着物品数量的增加,人们对该物品的欲望逐渐减少,即物品的边际效用递减”。效用价值论从需求者角度解释了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边际效用决定,它认为效用是一种主观心理评价,是一种主观价值论。从资产评估来看,资产的效用体现在为其占有者带来的收益。资产未来的收益越多,资产价值就越大。在一定时点上,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力、资产的收益期限是相对稳定的,折现率受评估师主观判断的影响较大,然而,当评估师职业能力和经验相当时,资产的价值仍然可以保持相对稳定。

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派将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结合起来,创建了均衡价值论。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市场价格决定于供需双方的力量均衡,犹如剪刀之两刃,是同时起作用的。就短期而言,供应相对固定,价值是需求的函数,而在完善的市场下,价格、成本和价值终会趋于一致。在均衡价值论中,马歇尔并未严格区分价值和价格,认为二者是同一个概念,都由供求决定。在这方面,供求价值论有一定缺陷,然而供求价值论的核心不在于说明价值的形成,而在于研究价格的决定。均衡价格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价值等同于市场均衡价格,均衡价格由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在一定评估时点,在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供给量和需求量是一定的,因此均衡价格也是惟一的。

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可以认为,相同资产的价值在同一时点上是趋于稳定的,而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评估资产某一时点的公允价值,这就决定了运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应趋于一致。

二、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现实分析

从理论上讲,当评估基准日一定时,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所得的评估结果应是趋同的,但在评估实务中,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结果往往存在差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