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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规范设计

时间:2023-09-11 17:27:28

导语:在农贸市场规范设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农贸市场规范设计

第1篇

近两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在县城区先后配建了南苑星城、丰收苑、逸湖、西塘丽景等农贸市场和10多个平价直销店,帝璟湾、新世纪花园、城市嘉园等一批农贸市场也在规划设计和准备开工建设。但在配建市场的建设运营管理中也暴露出部分市场产权关系、经营主体、建设标准、配套功能、运营时间、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对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的建设、经营、管理,在县政府文件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规划建设

1.合理布局设置。县城区配建农贸市场,坚持以“方便群众、合理布点、标准建设、规范运营”为指导,坚持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左右和10-15分钟便民服务圈的要求,结合小区(或片区)容量、人口等因素配建大、中、小型农贸市场或平价直销店。县商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提出县城规划区农贸市场规划布点方案,报县规划委员会审批,新出让地块时,县规划部门作出配建市场规划安排,与建设项目同步组织实施。县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拟建农贸市场的产权关系及在出让地块中的具置、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配套设施)、运营时间等相关内容。县国土部门根据该规划设计要点编制土地出让(划拨)相关文件(合同)。

2.明晰产权属性。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点,确认配建农贸市场产权关系。①产权为国有的,农贸市场用地可直接划拨,由县城司或所在镇区按规划要求负责建设、经营。②产权为开发商的,由县商务、工商部门提出建设标准,县规划、国土部门明确竣工和运营时间,住建部门负责工程监管验收。达不到建设进度、标准和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规划、住建部门落实限期整改,或暂停本小区住宅房屋销售和权证办理。③产权为第三方的,对招引民资建设的市场,其产权归投资人所有,并由投资人按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建设经营,同样由上述相关部门负责监管。

3.坚持建设标准。新配建的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都要统一按县商务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市场主体结构,水电安装、卫生环保、消防安全、检验检测、车位设置等公用设施配置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市场内部布局,总体上要按照超市或商场式经营格局设置,其区域划分、门点(摊位)配套建设、安装,要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满足不同商品经营、加工、宰杀的个性要求。具体按照市政府办盐政办发文件明确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安装。按上述标准建成后,由县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规划、住建、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4.推进平价直销店建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作为农贸市场的补充形式,要适度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住户(连片)超过300户、且周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配建农贸市场的,在该小区配建的社区、物管用房中预留50平方米以上的一楼用房,开设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店。

二、规范运营管理

1.产权为国有的,建成验收后,转由相关镇(区)或城司实行市场化招引的专营公司,负责市场内部及四周门面的招租、经营管理和设施维护改造。

2.产权为开发商或第三方的,建成验收后,由产权人自主经营或委托经营。建成不能正常经营的,由属地镇(区)无偿收回经营权,并纳入规范渠道经营管理。

3.配建农贸市场不论产权属谁、由谁经营,都不得分割出售,不得改变用途。

4.配建农贸市场投入运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场所在镇区为该市场的主管责任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市场内部监管,规范交易行为,打击违法经营,督促市场经营方履行卫生、秩序、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管理职责;规划与城管部门负责市场外部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县商务部门负责市场的地产品组织供应和农超对接,组织和引导品牌农副产品进场销售;农委负责农产品检测服务;物价部门负责价格指导、监测监管;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管理。

三、保持政策衔接

1.对县城区新配建农贸市场,实行政策扶持。2013年新开工的配建农贸市场,参照盐城市区的做法,按时建成并投入运营后,由投资人申报,县商务局会同规划、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进行核查,报县领导审批,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2.对县城区已配建农贸市场,明确政策界限。原则上要确保在小区住户入住率达50%前,市场必须投入运营。开发商或第三方投资的,应当在规划要点和土地出让文件明确的时间内,按标准要求完成内部配套设施的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不能按时投运、经营权被县无偿收回的市场,由县财政安排资金配套、完善,县商务部门组织招租或委托经营,待相关部门组建的农贸市场管理公司成立后再进行管理移交。

第2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国有资产 管理

一、我国农贸市场存在的现状

农贸市场是我国商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一直担负着保障市场供应、服务市民生活的重要任务,多年来在活跃商品流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解决劳动力就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农贸市场逐渐出现了规划布局滞后、市场环境恶化、经营秩序混乱、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以及投资建设欠账严重、经营设施陈旧、消防和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诸多问题,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为此我们必须深化农贸市场改革,解决农贸市场管理的突出矛盾,完善农贸市场的管理体制,引导农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国家民生工程的惠民、利民之处。

(一)农贸市场规划布局滞后

农贸市场存在着严重的规划布局滞后的缺陷,导致大多数的市场闲置,有场无市,有的甚至改成了停车场;大多数的农贸市场无论是软件或硬件设施都比较陈旧、落后;商户之间缺乏规范,农副产品胡摆乱放,导致市场内部杂乱无章,农贸市场没有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与社会作用。

(二)市场环境脏、乱、差

“每每走进菜市场,一股扑鼻的臭味迎面而来,地上的臭水滩到处可见,垃圾也不能及时的处理”这是人们对菜市场的普遍评价,这种现象无论在一线城市,还是在乡村小镇屡见不鲜。

(三)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多

近些年,多有报道农贸市场发生火灾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人们的生命财产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问题已不容忽视, 缺乏相应的消防设施,另外,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薄弱,管理上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导致火灾事故屡见不鲜。

其次就是食品安全问题。农贸市场多存在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管理制度落后的问题,这是阻碍农贸市场规范统一、创造自主品牌的瓶颈,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制假售假,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培育国有农贸市场品牌,提升国有资产价值

品牌就是能够给所有者带来增值以名称或者设计作为载体的无形资产,品牌是消费者对产品和企业的认知度的肯定;品牌显示了企业在市场中的领导力;品牌代表了产品在消费群里的影响力。如何建立自主的农贸市场的品牌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明确发展目标和服务宗旨

首先,农贸市场承载着百姓日常消费的巨大的任务,国有农贸市场更是服务百姓,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秩序的保障,建立标准化的农贸市场品牌势在必行。其次,要确定国有农贸市场的发展目标,要改变原有的脏、乱、差的旧面貌,就要建立标准化、星级化的品牌发展战略。最后,要树立自己的服务宗旨。服务宗旨就是一个响亮的口号,能深深烙在消费者的心中;服务宗旨是约束力,能警醒着每一个工作人员全心全意地投身到自己的岗位上。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区位是以事物与该事物的空间联系,区位选择就是通过空间分析的方法确定事物的具置。农贸市场的区位选择要充分考虑到交通、土地等多方面的因素,要本着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平衡各个区域内的覆盖率。为此,就应该合理规划土地,全面规划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规划,改变现有的农贸市场空置,设置不合理的现象。

(三)规范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菜市场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市场内部商品应该分门别类地划行归市,合理分配市场内摊位、店面。另外,要强化农贸市场的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设、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审核和验收把关;还要注意关于水、电、停车场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是改变农贸市场旧面貌的关键。

(四)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

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不是一纸空文,要确确实实地落到实处;实施科学的管理方式不是一句口号,是行动;要想真正地改变农贸市场现状,创造国有农贸市场品牌,根本上还是要引进先进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的管理制度,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问责机制

建立问责机制,健全市场经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场内部各业主的不同性质,落实市场的物业监管责任。彻底改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能力差、管理不到位的现状。

2.强化经营管理

对市场的管理就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计划,拟定招商方案,实施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开展市场调研,把握市场动态和发展方向,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为打造品牌战略提供保障,发挥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日常监管

作为市场管理员就要对市场的日常经营秩序和安全负责,与经营商户积极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反馈网络,为市场信息员提供准确的数据;各部门都要积极合作,互相配合,由点及面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4.健全财务制度

财务是企业的血脉,是保持企业生命力的保证,是推动企业前进的动力。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利用科学的财务计划对市场的动态及需求做出科学的分析和正确的判断,根据市场的变化制定投资计划、品牌战略计划和推广计划,提高市场的经济效益。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随着一起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无一不牵着老百姓的心,所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势在必行。首先要提高市场准入的检验标准,其次要在广大商户中宣传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的理念,最后还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惩违法销售安全隐患产品,保障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五)统一标识,树立国有农贸市场良好形象

目前,各地的国有农贸市场分布零散,实力参差不齐,品牌形象不强。我们可以利用当前各地政府正在有计划分步实施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有利时机,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品牌建设。

一是在市场内外环境整治上,倡导“齐 、洁、美”,强化市场管理全方位到位,行业货物归行入市,整体划一,保洁工作全天候 ,凸显市场整体美观大方,购物环境舒适;二是在周边,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一起整治,共同营造市场良好的周边环境;三是在提升市场知名度、美誉度上,注重筑巢引凤,引入品牌店、品牌产品,价廉物美,品种丰富,品牌优势明显;四是在企业品牌形象宣传上,建立自己的宣传网站,或加入中国农业信息网等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农产品供销信息,提供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同时宣传自己,扩大影响,促进对农贸市场品牌形象的打造。

三、结语

创造自出品牌不能一蹴而就,这是长久的战略,需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前进。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不能马马虎虎,需要认真实行,才能发挥国有资产服务社会经济的作用,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培育国有农贸市场品牌,提升国有资产的价值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才能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才能把国有农贸市场办得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刘玉平.试论国有资产价值管理[J].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报,1993(07).

[2]李剑锋.组织行为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毛连程.国有资产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第3篇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

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责任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必须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

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场内布局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设施设备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必须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保持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必须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可以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可以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柜台设置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必须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必须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商品陈列与销售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必须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保持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必须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必须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包装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10卫生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

11市场规范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必须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提供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必须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第4篇

云南、贵州、重庆位于我国西南地区,盛产优质农产品。农产品市场建设和产销衔接一直是当地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如何建设和管理农产品市场?如何在现代农业的背景下创新市场促销模式?有什么困惑和建议?带着诸多问题,本刊记者前不久赴三省(市)进行调研,走访了当地的几个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亲身感受了高原山区农产品市场建设的脉动。

在实地调研与走访中,记者发现三省(市)都在积极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建设城乡农贸市场,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开展“农超对接”等试点,大力推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

——市场建设已具规模。截至2012年底,云南共有农业部定点市场25个,年交易额达到253.9亿元。其中:蔬菜交易市场7个,畜禽交易市场4个,水果交易市场2个,粮油、茶叶、花卉、马铃薯、水产品交易市场各1个,综合农副产品交易市场5个,农资市场1个,农业生产资料市场1个。这些市场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定点市场专业化程度相对较高。在25个定点市场中,专业批发交易市场有19个,占总定点市场的80%。二是定点市场经营规模较大。各定点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额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三是市场覆盖面较广。通过市场产业链辐射、带动的农户及产品销售范围日益增长。

贵州目前共有农业部定点市场19家,其中:蔬菜类5家,综合类4家,大牲畜活畜类6家,特色类3家(辣椒、茶叶、水果),粮油类1家。这些市场近三年来年交易额均在2亿元以上,市场制度比较健全,运作模式较为规范,流通效率相对较高,农产品辐射到20多个省市区,并与全国农产品优势产区的生产、加工基地建立了良好的产销衔接机制,推动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扩大了贵州农产品的知名度。

重庆市截至2011年底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有75家,年交易额达763亿元,比上年增长38.1%。全市有城区菜市场453个,其中,主城163个。有乡镇农贸市场835个,今年市财政专项补助1.67亿元,将于年内实现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改造全覆盖,这将彻底改变过去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状况。全市鲜活农产品通过标准化菜市场和规范化农贸市场终端进入消费者家庭的交易量达70%左右。与此同时,重庆市还在大力推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总投资3.37亿元,共建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155个,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调研期间,记者来到重庆市最大的观音桥批发市场,看到装满各种农产品的大卡车在市场内进进出出,装货、卸货、记账及分检人员忙个不停。据介绍,该市场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实施“菜篮子”工程重点建设项目,下辖盘溪蔬菜、副食、粮油、水果四大专业市场,联动水产、茶叶、肉类和冷冻制品等专业市场,形成集多种农副产品批发为一体的产业集群,经营各类农产品621类10000个品种。2011年底,该市场交易额达234亿元。

重庆南坪正扬市场是一个集批发、零售为一体的江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集贸市场,是农业部定点市场。经营品种包括蔬菜、果品、肉类、副食品、粮油、针织、百货、日用品、禽类、冷冻食品、塑料铁器、家具、花卉苗木、鱼鸟等1000多个大类。市场日人流量达30000人次以上,年成交量25万吨,年成交额16亿元以上。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三省(市)批发市场建设虽然在规模、层次上不尽相同,但市场管理有序,辐射、营销带动能力较强,对当地农产品的生产交易流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基础设施比较齐全。记者在云贵渝市场调研中,感到部分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提升,尤其在市场地面硬化、水电系统改造、交易厅棚改扩建等配套设施方面都有改进。

在贵州的19家定点市场中,其中13家市场建有冷库,面积4万多平方米。9家市场建有电子结算中心,采用电子结算方式进行交易,部分小宗产品交易仍采用现金结算。市场信息服务系统比较健全,建有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和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实现市场全程监控及信息。贵州较有代表性的贵阳市花溪地利农产品物流园,集合了住房、治安、公交、汽车旅馆、银行、通信等配套设施。各市场辅助设施也较为完善,配有垃圾处理设施设备,道路和交易场地基本实现硬化,有良好的交易环境。

重庆市商委、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市场规划建设的指导文件,对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及专业特色市场进行规划布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市场建设,明确市场规模、功能布局、冷链、质量检测设施配套等要求。目前,重庆正逐步建立大型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完善大型流通企业冷链设施和加工配送中心,确保经营的农产品保鲜质量有提升。

——市场促销形式多样。随着农产品新型流通模式快速发展,三省(市)农产品交易除了传统的批发市场外,已逐渐扩大到订单购销、拍卖交易及农超对接、农餐、农校、农宅、农厂、集团对接以及直销菜店等多元化营销方式。农产品电子商务正在从“线上洽谈线下交易”升级为“网上交易支付”,使网络市场的最大优势“市场大、成本低”的特点凸现出来。伴随农业从业者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重庆市在义乌农产品展销中心设立了500平方米的“重庆名优特新农产品专销馆”,40多家重庆名特优产品生产企业入驻,既“走出去”,又“请进来”,扩大了重庆农产品的美誉度。

云南省借助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会员大会和高原特色展销会时机,将斗南花卉市场的启动和云南特色农业推介“和”在一块,使当地特色农业的宣传推介达到了一定高度。

农产品市场建设是带动产业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一项复杂工程,有不少难题需在发展中逐步解决。据了解,尽管三省(市)在农产品市场建设中各有所长,但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值得思索与关注。

——政府与市场关系尚不协调。一方面,政府对农产品流通的宏观调控有限,对农产品流通整体规划缺乏系统研究,仅局限于一时一地农产品“卖难”问题的应对,“想管管不了”、“想丢丢不掉”的情形还存在;另一方面,一些企业由于“画地为牢”的观念影响,对自身利益考虑较多,缺乏全局设计,使得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比较薄弱,市场设施相对简陋,配套建设相对落后,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不能满足现代农产品流通发展需要。

——市场建设要素受到制约。据介绍,三省(市)在农产品市场建设中均存在的两大问题是:市场用地难和资金严重缺乏。

三省(市)大部分市场建设都存在土地紧张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市场规模需不断扩大,原有市场已不能满足农产品流通的需要,但新征土地难,市场难以扩张。一是受城市规划所制约,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征用较为困难;二是征地费用让大多数市场望而却步;三是市场用地审批手续繁杂,部分市场2-3年都未能获得土地审批。土地已成为制约三地农产品市场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

资金不足是市场发展的又一重要瓶颈。目前,云贵渝地区除了少部分市场外,大部分市场建设因资金问题而导致基础设施及服务功能处于低端水准。由于市场建设所需资金量较大,而大部分市场仅仅靠收取摊位租金和入场费为主要收入,很难靠自身完成市场建设。财政和相关部门均没有专项的市场建设资金,对市场的扶持力度明显不够。

——市场缺乏统一管理。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是云贵渝地区各市场存在的普遍问题。一是多部门负责容易造成市场管理出现真空。农产品市场涉及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各部门均从不同的职能角度进行管理,由于没有明确主管职能部门,在实际中经常导致出现职能错位、缺位、越位和交叉分散的情况,多部门间尚未形成协调配合的有效管理机制。二是农业部门对定点市场管理手段比较单一。近几年仅少部分市场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获得支持,各市场与农业部门联系较为松散,开展市场供求、价格信息收集与、品牌打造较为困难,对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三是市场自身管理不严。多数市场是由原来传统的、松散的农产品集散地逐步发展成为相对专业的市场,由市场土地拥有者进行管理,通常为某一企业或几个合伙的业主进行管理,部分市场业主文化层次低,管理意识淡薄,不太注重市场有效管理和市场建设,致使部分市场内外经营环境差、交易方式落后、管理不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记者经过实地调研后,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应该让市场主体真正发挥作用。建议从国家层面逐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农产品市场建设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加大市场建设投入力度。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建设的关键时期,应制定相应政策,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投资建设农产品市场,大力倡导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帮助批发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形成多元投入支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格局,把农产品市场建设真正做成一项全社会参与的民心工程。

三是统筹布局市场建设规划。根据城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按照土地功能以及整个布局规划,统一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发挥指导作用,加强公共服务,把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发展的总体规划设计中统盘考虑。

第5篇

2、外贸进出口140万美元(其中__惠康53万美,银山竹业48万美元,宝顶竹木8万美元,联兴竹制品厂31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35%,国际工程新签合同额300万美元,对外投资中方合同投资305万美元,劳务输出人数157人。

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6亿元,限上法人企业实现社零占比达到17.5%。

1、__汽车城建设项目。2015年3月初,我局对全县从事汽车行业的企业及个体门店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相关台账。3月至4月,组织人员“点对点”到汽车经销行、汽车修理行业、__国土规划等地听取他们对汽车城建设项目意见与建议。4月,组织人员赴洞口、城步等周边县城进行考察,同时运用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化通讯手段,进行了招商。

2、__市场建设项目。2015年,我局邀请县规划局专程到省规划科学设计院进行了__市场规划设计。相继召开了商务局党委会议、市场租赁户会议、周边住户会议、各公司班子成员和职工代表会议,听取了各方面对市场改扩建的意见和建议,对__市场改造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再动员。4月,县政府召开规委会会议初步落实了__市场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即招商引资建32层,1-2层做市场,3层以上建住房,参照林业部门棚户区改造政策纳入沿河西路棚户区改造范围。

1、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今年3月,我们组队到__等地开展矿泉水小分队招商,与__、__等集团进行了__矿泉水项目洽谈,效果良好。在5月25日“______节 __产业园招商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上,我县成功签约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战略合作项目、__县“互联网+健康+农业”示范产业园项目、10000吨/年山茶油建设项目、食品深加工产业化项目、__县100万樘防盗门生产线项目、中国水电__县风电开发项目、三峡利川__县风电场开发项目、__县奶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光伏发电投资开发项目等9个项目,合同引资42.7亿元。同时,着重抓好____产业园海螺云峰水泥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惠康公司搬迁等工业项目。

2、外经外贸实现历史突破。目前我县现有外贸进出口备案登记企业7家,即__银山竹业有限公司、____惠康发展有限公司、__联兴竹制品厂、__宝顶科技有限公司、__集团、__丰源公司、__公司。今年,我们大力实施“破零倍增”战略,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对外贸易的奖励办法>的通知》(__政办发〔2015〕26号),力争年内2家外贸企业“破零”,实现外贸进出口400万美元以上。

3、内贸流通稳定繁荣。对事关百姓生活的粮、油、食盐、肉等生活必需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认真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和《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推进实施“放心肉”、“放心酒”工程。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今年我局又积极向省市申报,__、__、__3个乡镇农贸市场已经纳入标准化改造项目,正在紧张施工,确保11月底改造完工并通过省市验收。同时县城__市场也在对外招商公告,争取年内能够招商改造完成。

1、开放型经济发展有待提高。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力度不大,竞争力弱。对外贸易主体薄弱,对外贸易总量小且加工贸易比重较小,产业升级步伐缓慢。纳入统计的限上企业少,流通企业规模小,完成社零指标任务压力大。

2、重点项目工作进度慢。__汽车城建设项目,主要是__新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汽车城项目招商非常难;我县县城居住人口太少,不足6万,汽车销售公司不愿意到县城投资建设4S店;本地汽车经销商和维修店通过成本核算,建汽车城投资大,利润不高,不愿意退出现有门店进入__汽车城。__市场建设项目,主要是__市场土地规划面积较少,成片区域

综合开发效益不是很理想,引进外来投资开发比较困难。周边拆迁户期望值较高,拆迁补偿费用比较大。3、商贸流通有待发展。我县缺少有带动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整体实力不强。乡镇农贸市场资金投入少,改造慢,基础设施不完备,流通效率不高。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做好“__大会”参会工作,完成开放型经济工作目标。

2、跟踪落实__汽车城和__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组建工作班子,加快项目进展。

第6篇

一、完成了“两豆”市场准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0*年,市政府把实行豆制品、豆芽菜(下称“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落实市政府的实事项目,确保人民群众的“两豆”食品消费安全,在深入调查、摸清生产和流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关于豆制品、豆芽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两豆”市场准入的操作程序和规范,确定了环环紧扣的工作步骤,从市场主体到经营户层层落实了“两豆”市场准入的责任制。根据城区农贸市场和县(市)中心农贸市场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市、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切合实际,采取对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了“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实施到位。到去年年底,城区153家农贸市场,*、*等县(市)8家中心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建德、富阳、淳安等县(市)12家中心农贸市场豆制品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豆芽菜市场准入基本实施到位。年终实事项目通过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二、启动了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我市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我局会同市工商局深入基层调查,制订了《*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杭政办〔20*〕421号文件转发。《方案》确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操作机制和工作目标,提出了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总体要求,规范了流通领域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操作流程,并提出实行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企业组织管理、实施步骤和监督管理要求。12月17日,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召开了*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会议,对零售环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12月20日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启动。

三、巩固深化“放心肉”工程

20*年度,全市定点屠宰生猪2270*7头,其中市区定点屠宰生猪757672头。*市区及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全年未发生与我市有关的群发性猪肉质量安全事件。

(一)有效开展屠宰厂(场)整合工作。

20*年4月20日,*五丰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原*肉厂)屠宰分厂、彭埠定点屠宰场先后移址西兴定点屠宰场,11月底,五和丰盛(德清)定点屠宰场正式运营,*余杭区小洋坝定点屠宰场按时关停,至此*市区基本形成一个公司、南北二个定点屠宰场、二个鲜肉批发交易市场的格局。各区、县(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余杭区压减屠宰场4家,*市压减2家;*县压减1家。截至目前*市共计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场10家,现有屠宰场95家。

(二)进一步加强肉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未检猪肉销售等违法行为。针对个别区域未检肉销售情况有所抬头的现象,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传统节日和奥运、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加强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突击检查。1-12月全市组织屠宰执法检查1588次,出动人员11456人次,检查经营户(含屠宰场)55312家次,收缴违法产品7376.81公斤,销毁6636.81公斤;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出动检查2623人次,其中晚上出动796人次,检查屠宰场167家次、各类市场640家次、用肉单位243家次,取缔未检肉销售点62个,查扣未检肉1140.35公斤、销毁917.35公斤。办案2件,行政处罚2000元。处理举报、投诉22次,满意率100%。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了消费安全。

(二)全面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工作。20*年1-12月,全市共抽检44612批次,检验样品103958个,合格103946个,合格率99.99%。其中市区共抽检12002批次,检验样品59179个,抽检比例从去年的5.80%提高到8.16%,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二是继续开展外地进杭冷鲜肉及牛肉抽检工作。20*年以来,我局会同市畜牧兽医总站、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外地进杭冷鲜肉及富阳受降屠宰场出场的牛肉进行了4次全面抽检,共抽检肉牛屠宰户37户次,外地进杭冷鲜肉经营企业44家次,抽取样品总计81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更好地促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肉品质量,以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新颁布为契机,组织举办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全市商贸主管部门负责人、屠宰管理执法人员、定点屠宰厂(场)的负责人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条例》宣传效果,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据统计,一个月来全市共制作悬挂横幅25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60份,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媒体报道33篇次,宣传效果良好。同时,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的通知》(杭政办函〔20*〕352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并成立*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专家组,具体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格审核工作。

(四)强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举办了两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培训班,详细解读管理办法中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罚则的等具体内容,把工作要求落实到各屠宰厂(场)。为加强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时监控,我局积极筹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该项目已完成招标。

(五)认真做好屠宰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20*年,根据商务部有关生猪屠宰信息采集的要求,确定专人对各区县(市)24家规模企业每月进行信息数据的统计、填写、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信息统计工作,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额的调查统计”这一要求,及时掌握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的相关信息,为稳定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决策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厂(场)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登记台帐,促进其规范内部管理,我局集中精力,汇编了《*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制度及台帐》样本,并统一制作,下发至全市各个屠宰厂(场)作为范本。

四、扎实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基础上,加强散装酒的经营管理,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同时积极筹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一是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截至*年12月底,全市酒类经营者共备案登记21394家,备案登记率达87.30%,占全省备案登记的41.68%,继续居全省前列。

二是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为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步伐,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深入企业了解《随附单》的使用情况,指导企业准确填写、规范台帐记录,督促批发企业主动开具、零售企业主动索取。截至12月底,全市推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批发企业已达259家,发售酒类流通随附单4885本,244250份。

三是加强对散装酒的流通管理。为规范散装酒的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对市区各超市、农贸市场销售散装酒的抽检,共抽检20家生产厂家,41个批次样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另外,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散装酒销售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的法规规定,对超市、商场销售散装酒的标识标签进行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随附单的推行使用,共组织检查了酒类批发、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吧等各类经营企业243家,对《随附单》执行不到位、索票、索证不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5家企业均如期整改。另外还处理投诉举报件2起。

五是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做好了行业协会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全面加强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

20*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2月份与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对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和部分超市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蔬菜安全状况,拟定了“蔬菜农残每月重点检测品种”指导目录,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品种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测。为确保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落实了50万元的蔬菜农残检测测试卡补贴,我们还加强了日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20*年1—12月份,全市140家流通企业蔬菜定性检测并网上共公示检测结果54.68万批次,其中合格54.55万批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9.76%,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蔬菜消费安全。

六、继续评审认定*市绿色市场

绿色市场的创建对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企业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20*年,我市继续开展绿色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全市有5家单位申报并通过了认证机构国家绿色市场的认定。10家申报创建*市绿色市场的单位中有9家被评审认定为*市绿色市场。此外,国家绿色市场认证机构还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家国家级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市三绿办委托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5家*市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均顺利通过复评验收。至此,我市国家级绿色市场已达13家,*市绿色市场已达125家,为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组织开展了三绿工程广场宣传活动

为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消费的宣传推广,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工作,11月1日,在吴山广场组织举办了以“安全消费在身边,绿色消费进万家”为主题的20*年“三绿工程”大型宣传活动。为使本次宣传推广活动富有实效,活动前期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实施。精心设计制作了20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印制了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三折页,制作了精美卡通小宣传品,精选了20家在*具有影响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生产的优质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优惠展卖。市三工程的主要成员单位市贸易、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共为市民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的三折页8000余份,精美卡通小宣传品5000余只,现场优惠展卖的蔬菜、猪肉、豆制品、禽蛋、卤味、腌腊制品、放心粮油、速冻食品等农产品达300余个品种,市工商部门提供的食品检测车还免费为市民进行了蔬菜农残检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我市的“三绿工程”工作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主线,以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以全面实行蔬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我市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421号)和《*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细化操作方案》,加强和完善*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责任体系,实行问责制度。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有效组织,指导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和完善以总经理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具体职责分解落实到管理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把蔬菜、猪肉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贯穿到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要明确对责任人的问责。

二是实施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过程出票与索票的规范化、程序化操作。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总体按照《*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的规范操作程序执行。在猪肉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要着重加强蔬菜流通的追溯管理。各有关城区商贸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及其经营者与*市区农贸市场、超市经营者交易蔬菜要严格执行“供货出票,货票随行”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操作规范。蔬菜批发市场在前期运行的基础上,要稳定操作模式,切实把住“经营者主动出票和出门查票”的关键环节;农贸市场、超市等零售单位要切实把住“进场查票、验票”的关口,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批发与零售的榫接。农贸市场经营者、超市对猪肉、蔬菜分销餐饮企业和团体伙食单位也要按照规定出具规范的分销凭据,并做好相应台帐,确保流通环节的鲜活农产品能实现质量安全快捷、有效的追溯管理。

三是建立考评和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考核要求,市区对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蔬菜、猪肉等重点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管理将提出考核要求,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相应建立考核机制,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做得好的企业要进行表扬,执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是启动追溯,依法处罚。对政府执法抽检和专业检测机构定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猪肉进行销毁并实施追溯。蔬菜农残检测超标,对规范提供票据和索取票据的可依法追溯源头;对零售没有索取票据的依法处罚和曝光;因市场主办方原因导致追溯线索中断的,追究市场主办方责任。

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合力一致,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各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力度。要建立列会制度,掌握情况,把握进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农产品的追溯管理工作。对确定的城区示范单位要重点加强工作的直接指导,以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落实重点监管和督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推进并全面实施到位。

二、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深化放心肉工程

2009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强化我市放心肉工程。

一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新审核工作。我市已对各区、县(市)上报的9家定点屠宰场在会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审核,今年要继续做好对乡镇定点屠宰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对既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报市政府授牌发证。对虽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但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既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不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屠宰场,提出整合或限期关停意见并做好督促实施。

二是加快定点屠宰场的布局调整和提升改造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结合各区、县(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台《*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布局实施意见》,以加快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调整步伐,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通过规整屠宰企业,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肉品品质,保障城市的供应。

三是制定《*市小型屠宰场点布局规划》。我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实行“合理布局、满足消费、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由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的精神,各区、县(市)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提出辖区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数量及具体布局,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评定后制定出台《*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确保边远地区居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屠宰企业基础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指导工作,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

五是完成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的搭建。通过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有效提高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是加强外地进杭冷鲜肉的市场准入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对原已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授牌发证的要求,对目前在杭销售或有意向进杭销售外地企业的屠宰资质开展重新认定,对在《条例》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授牌及屠宰许可证件的屠宰生产企业,其屠宰生产的猪肉不得进杭销售。对进杭销售的外地猪肉经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出具完整证照票据,建立规范台帐记录,能实现有效追根溯源。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期例行抽检,确保进杭销售猪肉的质量安全。

七是开展“屠宰质量管理年”活动。一要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编制《定点屠宰场管理手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屠宰,严把屠宰质量、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关;二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定点屠宰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定点屠宰场因管理不善、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屠宰、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以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以致严重影响肉品质量、危害消费者正当权益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排点地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未检肉交易等违法行为,杜绝“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确保消费者猪肉食用安全。

三、继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饮酒安全

最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要深入贯彻《通知》要求,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喝上放心酒。

一是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随着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关停和新开业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前期掌握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酒类流通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酒类流通行业的企业数量、规模及经营状况,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二是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我市《酒类流通随附单》已在全市推开使用,但进展不平衡。各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加快推行《随附单》使用的步伐,以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同时,要按照《随附单》的申领发放程序,做好《随附单》的发售管理工作,并每月统计上报《随附单》的发售情况。

三是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对散装酒经营者一定要及时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并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严禁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开启后分装的容器要标注出原散装酒标识标签包装上的所有信息,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散装酒的盛装容器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要求。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没有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未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未定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等行为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罚。

五是组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今年要完成*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巩固、深化“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

巩固去年“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成果,继续实行“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确保流通领域的“两豆”商品,来源渠道正宗,能追根溯源。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延伸对城区新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县(市)中心以下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入“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巩固阵地,扩大成果。

五、加强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根据政协委员的多个提案和社会有关方面集中反映超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及建议,各区、县(市)要从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职责;加强制度和流程建设,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操作;建立管理规范,加强对加盟、联营、招商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自检制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引导消费,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强化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赢得消费者心目中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高效作用

我市食品安全管理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今年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

一要充分发挥商贸网(三绿工程网)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三绿工程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管理、监控等方面的工作。各商贸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地三绿工程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三绿工程管理工作动态,加强三绿工程工作交流,推动三绿工程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第7篇

要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责任。要加强督促检查,市食品平安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今年要组织1-2次督查活动,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和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取得实实在效果。

一、指导思想

依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工作方针,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推进食品平安专项整治为主线,突出食品源头治理,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平安监管为突破口,重点抓好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和食品平安监管机制,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平安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平安。

二、工作重点

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规范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监管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抓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平安监管;强化消费环节的食品平安管理;开展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具体包括: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早餐食品、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三、工作目标

㈠全市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基本达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规定规范;县城以上生猪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受到全面遏止;县城以上乡村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质监、工商、现代服务业指导中心、农业部门配合。

㈡全市城乡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5个百分点。工商、质监部门配合。

㈢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

㈣全面规范市城区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

㈤推行食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制度。市城区大型市尝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

㈥开展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㈦实行“农改超”和农产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制度试点工作。配备检测人员,对入市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和公示;规范农贸市场秩序,县城以上取缔马路市场和露天市场,全面实现农贸市场退路进厅。由经贸委牵头负责,工商、质监、农业、城建、现代服务业指导中心等部门配合。

㈧市城区基本实现米、面、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的平安准入上市。由质监部门负责。

㈨市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100%。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

㈩基本消除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由质监部门牵头负责。

(十一)肉制品、饮料、奶制品、方便面、食糖与味精类调味品、饼干、膨化食品、速冻米面食品、罐头食品、冷冻食品等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力争90%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由质监部门负责。

(十二)及时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由各部门按职责要求负责落实。

(十三)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㈠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

1整体推进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从6月30日起,做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混配制剂的禁用、禁销工作。严厉查处非法生产、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出“瘦肉精”地区实施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保证畜产品和水产品的平安。

2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保证体系。制定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规范。形成全市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监督网络;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力争今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总数达到15个。全面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使我市通过国家认证并获得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达到5个以上。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儿童食品滥用添加剂情况加强管理。

4严查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行为。重点落实“十查十找”任务。找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吊白块、回收过期蜕变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发现完全收缴物品、设备。

㈡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督

1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加强动植物疫情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大力推进农产品规范化生产,着力解决好滥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问题。对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要建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平安全程监管。

2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现县以上全面定点屠宰的目标。即在地域上向农村乡镇延伸,品种上向牛、羊、家禽延伸。积极发明条件,加快推进牛、羊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

3抓好县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工作。

4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及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各部门要协调配合。

5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以重点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并强化对食品企业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6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平安标志的发放管理。加快审查进程。力争我市小麦粉等5类食品、肉制品等10种食品的大中型生产企业都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审查和指导,确保QS标志和食品标签的使用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7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的食品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平安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退出市场

8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上级领导批示查办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对暴力抗拒执法的大案、要案要加大侦破力度,快办快结。

㈢加强流通环节的食品平安监管

1推动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建设。认真贯彻《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规范》加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软硬件建设。组织开展绿色市场认证。

2以“农改超”试点工作为突破口。通过发展现代物流方式,提高生鲜食品在超市销售中的比重。推进“农改超”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超市、农贸市场室内市场退路进厅步伐。

3加强绿色市场与绿色生产的有机结合。组织好对基地产品的考察认证和签订合约等工作。逐步实现食品的基地、加工、批发、超市、消费的全程质量控制。大力推行平安农产品专销市尝专卖店建设。同时大力推行产品分级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方便消费者选择和监督。大力推行市场与基地挂钩,推行市场与基地的对接和互认;创新农产品营销机制,发展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推行经营者自律。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

4推行平安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尝农贸市场和乡村重点生鲜食品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快速检测网点,配置专门的检测仪器和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以速测为主的平安检测。各屠宰厂要配备常规的肉品检测设备,乡村屠宰厂还要配备“瘦肉精”检测设备。建立农产品质量平安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定点、定期的监测工作,并逐步扩大检测监督的项目和产品范围。对没有按要求建立检测站点,开展例行检测或存在平安隐患的单位要向消费者公示,对定点屠宰企业还应依法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确实没有自检能力的企业要实现委托检验制度,委托有资质或资格的社会食品检测机构代为检测。对不能按要求执行委托检测制度的企业,要及时向消费者公示。

5全面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等票、证内容。违规食品不得进场销售。并按规定销毁,防止异市异地销售。要督促企业主动回收已上市和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演讲、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平安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编码和可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

6认真整治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要在重点食品专业批发市场设置质量监督服务站点。同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7充分发挥食品检测机构的作用。解决重复检测和有些品种存在检测空白问题。发挥好各类检测机构的效能。

㈣加强消费环节的食品平安管理

1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市城区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100%。

3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全面规范市城区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㈤开展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加快我市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食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精神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建立起新型的食品平安治理机制,实现食品行业的可继续健康发展。市区选择5个大中型经营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有关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强化企业法人、市场主办者是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保证食品平安的行业自律机制。

㈥开展儿童食品和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整治。对全市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办。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平安、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进一步规范印刷行业管理,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要加大其承印验证、承印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

㈦抓好农村食品平安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形成严密的食品平安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平安。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执法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中,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努力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五、工作要求

密切配合。依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

㈠加强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原则,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区域内的食品放心工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食品平安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食品监管协调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食品平安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工作,积极发挥“抓手”作用,协调组织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打击取得实效。

强化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第8篇

“我没有读过多少书。”尔布江憨厚地笑着说,“但是走出去,努力地汲取外界先进的理念,对我的事业发展至关重要。”

尔布江,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姑娘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这位一米九几的维吾尔族壮汉,至今身份仍是达坂城镇红山嘴子村十队一位普通农民。作为2008年自治区十大杰出青年,他白手起家的创业路显得更加艰辛、更加曲折而又充满传奇。

炒大豆的放牛娃

“我12岁放牛,13岁放羊,家里8个兄弟姐妹。小时候的记忆里,父母起早贪黑,非常辛苦地养育着众多的孩子,然而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里,我们家里的孩子却很少挨饿,这都得益于父母的勤劳和智慧。”

因家境困难,尔布江很小就跟随父母炒大豆,摆小摊。赶着毛驴走街串巷,顶寒风冒酷暑,将自家加工的炒大豆以低廉的价格卖给过往的南北疆旅客,从中获得微薄的利润。1985年,党的富民政策相继出台,市场经济的观念初显,尔布江顺应形势,把路边零售的流动摊点搬进了市场,并增加了油炸大豆品种。随着达坂城经济的发展,尔布江的生意也渐渐壮大,把生意做大的信心也越来越强了,但他本人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了,因为底子薄,资金少,每次出去收大豆都舍不得花钱雇人扛袋子,等大豆收回,自己已累得浑身酸痛,腰都直不起来,可每当想到客户还等着要订大豆,他又鼓足劲开始加工大豆,直到客户订的货拿走后,他才能松口气,紧接着又开始了下一轮的大豆收购与加工。在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他不但赢得了客户的信誉,也受到同行的赞赏。1994年,尔布江被评为乌鲁木齐县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先进个体户。

“我16岁就开始在家帮父母炒大豆,特别辛苦,每天早晨6点起床,一直炒到晚上一两点,被火烤着,浑身大汗,满脸沙子。”尔布江说。

“一天能炒多少?”记者问。

“一天1吨。”尔布江不假思索地回答。

达坂城的“大豆王”

尔布江至今清晰地记着一件往事。

1988年,尔布江的父亲偶然在路上捡到了1000元钱,立刻交到了当地派出所。在那个年代,1000元须要卖多少大豆才能赚回来!父亲的正直让尔布江从小耳濡目染,“做事先做人,”尔布江说,“不要坑,不要骗,做生意最重要是诚信二字。”

尔布江从小对大豆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夸起“达坂城大豆”就滔滔不绝:“达坂城早晚温差大,日照时间长,高海拔雪山水浇灌的达坂城大豆没有污染,品质优良,口感醇香。”

达坂城原来是南北疆大通道的必由之路,借着交通之便,“达坂城大豆”享誉全疆,为了形成集群优势,达坂城镇修建了农贸市场,尔布江生意好时一天就可以卖上万元的大豆。

有了一定的积累以后,尔布江告别了赤手空拳打天下的年代,他的加工厂生产的大豆在农贸市场形成了优良的口碑,南来北往的人都要在达坂城驻足,购买尔布江的达坂城大豆,大豆成了达坂城镇及多个旅游景点的旅游纪念品,尔布江年加工销售大豆近1000吨,带动了大豆加工户30多家,初步形成了产加销一体化,他使达坂城的大豆走出了“辉煌”的第一步,从而被人们称为达坂城的“大豆王”。

“达坂城姑娘”创品牌

经过几年的辛苦努力,尔布江的达坂城大豆慢慢地打开了销路。不料,到了1998年,随着达坂城高速公路的绕镇通车,达坂城的客流量急剧减少,小镇顿时陷入了荒凉,好多同行在生意日渐清淡的情况下,不得不转产或歇业。

面对日益萧条的市场,尔布江没有退缩,他选择了坚持,他不想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市场和事业都抛弃了。他意识到要开拓市场,只有不断更新产品、推出特色产品,才能吸引和留住更多的客户。

1999年初,尔布江千里赴川,来到了成都,他仔细考察了成都、重庆的市场,尔布江立即着手开发新品种。1999年9月在县、镇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尔布江怀着大胆尝试,开拓市场的愿望,带着5种大豆首次参加乌洽会,成为达坂城农民走进乌洽会的第一人,也是达坂城人第一次在这产品云集的经贸大舞台中展示自己的农副产品。

经过这次乌洽会,使他明白要使达坂城大豆尽快走入市场,必须加大投入,丰富品种,创立品牌,必须创立自己的品牌商标。

经过精心设计,通过自治区国家工商商标事务所,2003年3月尔布江以“达坂城姑娘”和“达坂城”为名注册了商标。光有了好的商标是不行的,还要有好的质量与信誉,落后的人工加工已赶不上发展的需要,尔布江更新了产品包装,购买了包装机、炒豆机、封口机、并且重建了厂房。一系列的投入于当年年底完成后,新产品投放市场,“达坂城姑娘”牌大豆以崭新的姿态和品质与外界市场进行了顺利接轨。

2002年,乌鲁木齐市达坂城镇人民政府授予他“致富带头人”的荣誉称号,2003年,他荣获自治区“农佳乐”杯农村青年致富状元称号,并光荣当选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政协委员。2004年,“达坂城姑娘”牌大豆被中国名牌与市场战略促进委员会授予“中国著名畅销品牌”称号,2005年3月,他的“达坂城姑娘”系列产品被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确认为“中国知名品牌”产品,2005年12月,他又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光荣称号。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他还牢记着文化教育事业,他说他的文化程度不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的发展,使他走了不少“弯路”,他不能再让现代社会的孩子不能接受良好教育,他义务资助了几名孩子的学费。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他捐款捐物合计约5万多元,他说作为一个中国人,国难当头,我们每个人都应尽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献一点爱心。2008年,因他的创业精神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尔布江被选为2008年奥运火炬手。2008年底,他又为乌市SOS儿童村捐赠价值1.5万元的物资。

让“达坂城”畅销世界

尔布江和他的“达坂城姑娘”创出了自己的品牌,可是尔布江的品牌保卫战同样面临市场的严峻挑战。如何突出重围,走高科技之路,打造“达坂城”文化品牌,是尔布江一直思考的问题。

尔布江已闯出达坂城,创立了自己的品牌,可是留守达坂城的大豆商户却还有近百家,他们大都是私人作坊,一不上税金,二不创品牌,年加工大豆也有几千吨,良莠不齐的状况不仅扰乱了市场,还会损害“达坂城大豆”的品牌形象,什么时候能够通过资源整合,使“达坂城大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统一价格?“大豆商户很多,但没几个能拿出100万的,形成产业链才能上规模,单打独斗永远形不成气候。”尔布江说,“市场规范了,税收增加了,也是我们大豆经营户的光荣,这样才能为区政府减负。”

“达坂城”唱遍了世界各地,可是有几个人到过达坂城?达坂城名声远扬,可是达坂城除了大豆还有什么?“民族餐饮、达坂城石雕、达坂城大豆节、旅游观光市场、达坂城民族歌舞……”一个个民族特色加产业特色的旅游文化构想不断在尔布江的脑海中闪现。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创文明城市、惠万家百姓”的理念,切实体现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城市良好形象,为力争在2014年把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围绕城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十大创建行动”,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社区联创共建行动,努力优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城管部门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在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中不扣分、争高分。

(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整治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对照“931”行动标准,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九整治”即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三规范”即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一提升”即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931”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对坡子街商圈、主要商业大街、市区26条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校园周边、车站等公共场所、重要节点进行整治,实行错时工作制,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取缔擅自摆摊设点、店外占道经营。规范摊点疏导区管理,因势利导,下大力气解决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清除各类非法小广告、橱窗乱张贴,消除视觉污染。规范人力客运三轮客车车容车貌,确保无违规乱张贴的小广告及擅自改装、安装设置的附属装置;进一步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停靠秩序,教育引导业主文明经营、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加大城市立面环境整治力度,对主干道、城市出入口、主要商业大街立面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城市新形象。

(三)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科学配置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全天候保洁,对发现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及时组织突击清理,不断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对城区河道进行分类、分片、定人、定岗,实行精细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对垃圾箱、公厕、中转站进行整修出新,保持完好清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收集后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规范化、减量化、景观化”的户外广告整治原则,集中拆除一批不符合规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根据省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分期分批推进店牌店招的整治,不断提升市区店牌店招设置品位。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工地围挡等部位刊播、制作“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达20%以上比例,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达30%以上比例。进一步增加在主要商业大街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的密度,每隔500米有一块以上的提示牌。

(五)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建筑工地扬尘“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要求,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强化源头防控,与市区建设施工单位和拆迁工地业主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现场规范围挡、设置硬质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冲洗平台,渣土车辆实现运输密闭化、监控数字化;充分利用建筑渣土处置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两点一线”全程监管,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的管控,坚持日查夜巡,对泼洒滴漏、带泥行驶以及偷拉乱倒、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持城市道路常态整洁。

(六)开展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相关部门,规范邮政报刊亭、信息亭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整顿亭容亭貌,清理亭身及周围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对擅自移位的亭棚按规划位置、许可地点进行归位;压降临时性占道宣传、占道促销许可,规范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占用人行道、盲道的配电柜、弱电箱等固定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七)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防违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坚持“早发现、快处理、常通报、广宣传、严追究”的原则,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把违法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从被动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对市区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出现的违法建设,拆除一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违法建设。

(八)开展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

按照全年项目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垃圾发电配套项目和罡杨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完成征地相关前期工作;扎实抓好“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新改建公厕、新改建中转站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数字化城管平台三期工程,加强数字化日常监管;实施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工程,尽快投入使用;推进建筑渣土处置场建设。

(九)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心、见行动;开展“做谦恭有礼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摒弃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城管工作站、数字化城管“帮帮您平台”、城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十)开展社区联创共建行动。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惠民理念,本着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与海陵区城东街道迎春社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社区开展联创共建活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积极支持社区创建工作,为社区居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按照“适时、适度、适宜”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努力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道德风尚优良、文体活动丰富。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上旬

2.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对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创建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发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重点推进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至9月

2.工作任务:按照行动方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即整即管。开展督促检查,对照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巩固迎检阶段

1.时间:2014年10月至12月

2.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方法从集中式考察,改为日常调研和暗访抽查的新变化,按照市文明办的总体部署,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

四、督查考核

按照《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对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和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分现场考核、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一)现场考核。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项目为重点,结合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的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打分。采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的办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由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

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由数字化城管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由防违办牵头组织考核;

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文明素质提升、社区联创共建行动由政治处牵头组织考核。

(二)专项督查。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创建行动”为重点,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局创建办每月根据现场考核和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考核得分,每月公布考核结果。

五、保障措施

突出领导挂钩、长效管理、效能监察,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创建责任机制。做好2014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能否顺利实现既定创建目标至关重要。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履职意识,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个环节都有人管,将各项创建任务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