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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1.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较快。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较大发展。尤其是90年代后,随着对外开放逐步深入,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79-2000年山东省共批准境外企业553家,总投资额3.73亿美元(中方投资额2.73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 73%)。
2.投资地区不断扩大。过去,国内的境外企业大部分集中在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它不利于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难以发挥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比较优势。近几年,国内在不断巩固和发展对发达国家投资的同时,加大了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3.投资领域趋向生产型项目。以往国内的境外投资项目大多是贸易公司或代表机构,生产型项目特别是能带动国内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出口的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很少。近几年,国内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生产型项目,取得明显效果。例如,1999年,海尔集团设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9家,其中在美国的电冰箱组装项目投资额达2890万美元,成为山东现有最大的境外投资项目。
4.投资主体不断向大企业集团发展。原来由于受企业的规模、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制约,国内的境外投资主体主要是中小型企业。近几年,针对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由于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的需要,在充分了解企业对外投资的意向、市场、领域、方式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动企业尤其是大企业集团开展跨国经营,从而推动了境外投资主体由中小型企业为主逐步向大企业集团为主转变。
二、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海外投资的规模较小。一是对外投资的总体规模较小。无论是境外企业数量,还是投资总额,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二是对外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较小。目前,发达国家对外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约为600万美元,发展中国家为450万美元,我国仅为110万美元。许多境外企业难以与具有较强实力的跨国公司竞争。有的甚至只能依靠国内母公司的进出口业务生存。
2.海外投资的质量不高。一是贸易型境外企业过多。这一方面反映了多数企业设立境外企业的目的在于扩大产品出口;另一方面也说明缺乏对境外投资的有效引导,难以适应经济国际化特别是生产国际化的要求。二是对外投资的方式单一。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约50%是通过收购股票、购买股份或兼并等方式实现的。从我国对外投资的情况看,大多数境外企业属于新建企业,通过收购、控股、参股和兼并等方式设立的企业较少。这反映了国内企业尚难以熟练地运用国际上通用的投资方式,造成企业境外投资总体上见效慢。三是对外投资区域过于集中,产业结构不合理。境外投资相对集中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较少,并且对外投资大多为贸易、资源开发项目,能够促进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制造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相对较少。
3.境外企业的体制改革滞后。目前境外企业尚未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直接影响其跨国经营活动的开展。第一,境外企业的产权不清晰。突出表现为一些境外企业对已投入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及回报收益难以落实责任;境外企业的中方股东均以企业法人形式出现,经营管理者和员工仅仅是企业的雇员;在自然人持股问题上,缺少政策导向和鼓励措施。第二,境外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境外企业人员的待遇多参照外交机构人员薪金补贴制度标准执行。企业的盈亏同经营管理者和员工自身利益没有直接联系,不符合国际规范。第三,境外企业的约束机制不完善。一些境外企业沿用了国内传统的管理办法和经营模式,特别是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重大经营活动中,缺乏规范有效的制度约束,不利于跨国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4.海外投资的宏观管理不力。第一,缺乏强有力的对外投资管理和协调机构。第二,缺乏统一的对外投资发展规划。由于对外投资管理工作较为松散,因此很难制定和实施对外投资的长远规划,造成了境外投资项目在产业和区域布局等方面的不合理。第三,缺乏科学的对外投资管理手段。对境外投资的管理多为行政手段,且存在重投资、轻管理,特别是忽视指导、协调、服务的现象。相应的经济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运用不够。
5.高素质的跨国经营人才缺乏。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和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对外投资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企业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既需要精通外语,懂涉外政策,熟悉国际惯例,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商法、现代科技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又需要大批高级的金融、财会、科技、管理和法律等专业人才。就目前境外企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看,根本不适应发展对外投资的要求。
三、中国海外投资的指导原则和重点
加入WTO后,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将进一步开展跨国经营,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为确保对外投资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外投资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风险较大。国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开展跨国经营,既要积极又要慎重,精心组织,量力而行,不图虚名,务求实效。具体来说,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时,必须充分考虑国际资本市场的需求状况,特别是东道国(地区)的实际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对外投资的目标、战略和策略,有选择、有步骤、有重点地向外投资。二是贸易先导的原则。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关系日益密切。国际商品贸易的扩大将会带来新的国际投资机会,进而扩大国际投资;而国际投资的增加又将进一步促进国际商品贸易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企业尚不具备大规模投资能力的情况下,要输出适用技术、设备、品牌、零部件等,应当采用贸易方式进入东道国(地区)市场,通过贸易带动投资。一方面,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和品牌形象,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从而为投资建厂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对东道国(地区)市场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投资环境状况以及自己的合作对象,为制定对外投资的总体战略尤其是规避投资风险创造良好条件。例如,海尔集团在进行对外投资,开展跨国经营时,坚持以贸易为先导,走产品输出-技术输出-海外设厂的路子。通过产品的销售,先打开市场,有了市场和需求,再考虑创办生产基地问题。三是讲求效益原则。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取尽可能多的效益。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开展跨国经营,也要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的好坏。做到一切从实际需要和可能的条件出发,尽量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行业进行投资,力求以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海外投资的重点主要包括:
一是资源开发型海外投资。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十分有限,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应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条件,积极鼓励经济实力较雄厚,有技术人才优势的企业,到资源相对丰富且开发成本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投资,建立稳固的资源开发基地。其重点是:在拉美地区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在非洲、南太平洋地区进行木材资源开发;在拉美、北非地区进行渔业资源开发;在北美、拉美地区和独联体国家进行种植业开发等。通过与东道国(地区)的合作,获得资源竞争优势,从而为国内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资源。
二是出口导向型海外投资。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同时,以区域一体化为主要特征和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等为主要手段的贸易保护主义有进一步抬头的倾向,这给仍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和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要基础的国内出口贸易构成了很大威胁。应该通过对外投资,在东道国(地区)兴办企业,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可以有效地绕开各种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并能利用一些发展中国家低廉的劳动力和土地,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三是产业转移型海外投资。目前,国内经济发展进入了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特征的时期。许多行业特别是一般加工业生产能力过剩,而且生产工艺技术较成熟,需要适时向国际市场转移。从全球产业布局看,国内工业化水平已经高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一些支柱产业的成熟技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非常适用。因此,应充分利用工业门类齐全、技术力量相对雄厚的有利条件,积极推动优势产业、成熟产业、长线产业,向境外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转移,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一、广东实施“走出去取得的成效
1、与东盟等新兴地区合作取得突破。截止2008年末,广东在外人员已达3.46万人,业务遍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新兴市场开拓效果明显。如2008年9月,广东与东盟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东盟秘书处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农业、信息通讯技术、能源与环境、物流基础设施等11个重点合作领域,标志着在以美国为主的外部需求衰退下,“广东制造”转向东盟寻求突围的战略转变,也标志着广东就近资源产区、就近消费市场的“双就近战略”中向云南、广西、东盟产业梯度转移的正式启动。
2、优势企业抢抓CEPA机遇投资港澳成效显著。近年广东优势企业抢抓CEPA机遇,积极利用港澳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如TCL、美的等企业纷纷在港设立控股公司,利用香港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再投资越南设立分公司或生产基地,开展全球化运营。
3、投资领域不断拓宽。继华为、中兴、格力、TCL、美的等知名制造企业在境外设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后,资源开发逐渐成为广东对外投资新热点。如广东农垦集团先后在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国设立橡胶种植与加工基地,在贝宁设立酒精加工厂,利用当地橡胶、木薯等资源为国内提供原材料,为当地供应酒精并出口欧洲;广东粤电集团也在澳大利亚参股煤矿项目等,投资领域不断拓宽。
4、民企“走出去”步伐加快。2002年以前,广东民企在境外设立企业的仅10多家。在积累了足够的品牌、技术、管理经验后,2002至2008年,广东民企在境外已设立300多家企业。华为、美的、中富、国光、健康元、大族激光、东鹏陶瓷、凌丰集团、富力地产、业成实业等广东有实力的民企走出去步伐加快。
5、对外投资方式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目前,广东对外投资方式已从早期单一的出口贸易、劳务输出、对外承包工程,扩大到办实业、建立营销网络、研发设计等综合性投资;从远洋捕捞、渔业加工、农牧养殖业发展到以“项目换石油”、“项目换资源”等参与境外资源开发;从通过香港及海外资本市场融资求发展,到以参股、并购、股权置换、兼并收购、集群式投资等方式开展合作投资,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6、对外增资扩产项目逐年增多。经过几年探索,广东企业对外投资积累了宝贵经验,抗风险能力逐步提高,对外增资扩产项目逐年增多,如国光、健康元和中富等企业近年来陆续对其境外企业多次增资,显示了广东境外投资企业取得良好效益。
7、高技术含量对外投资项目逐渐凸显。广东大力拓展境外通信工程、成套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船舶维修等大型项目,注重提高对外投资项目科技含量和质量,逐步塑造广东品牌。如广东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在老挝承接公路项目获得该国政府颁发的国家一级劳动奖章;广东新广国际集团在吉尔吉斯斯坦承建的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会议大楼项目得到该国总统的高度评价等。
8、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项目增势良好。2008年,广东新签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项目4.06万个,合同金额91.35亿美元,增长34.6%;完成营业额74.45亿美元,增长22.2%。其中承包工程合同金额84.44亿美元,完成营业额68.60亿美元,分别增长41.2%和25.6%;劳务合作合同金额6.8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84亿美元,分别下降15.6%和7.2%。
二、存在的问题
1、国际同行竞争更为激烈。目前,广东对外投资企业在国内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但与国际知名公司相比,仍属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弱。特别是走出国门后,在政治经济制度、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环境下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风险远超预计,同行竞争也更为激烈。如TCL集团进入泰国市场初期,韩国、日本公司的同类产品纷纷杀价销售,甚至不惜以整体亏损打压TCL产品,企图将TCL集团挤出泰国市场,创业初期的利润空间非常小。
2、广东支持“走出去”政策不完善。一是职能部门指导、协调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滞后。广东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仍然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部署,目标市场调查、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滞后,对外直接投资仍处于自发无序状态。二是企业融资难。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后由于资金链延长,导致资金运转困难。据了解,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来解决企业境外投资的融资问题,而广东大部分境外企业运作资金还主要依靠母公司到境外融资,严重制约了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三是外贸出口管理政策难于适应“走出去”企业需要。如中富泰国公司反映,中富集团是三资企业,不能出口非自产的生产所需配料,公司只能委托国内其他公司出口,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3、国际化经营人才缺乏。广东企业“走出去”时间不长,善经营、懂管理、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不足。据TCL越南公司反映,当初国内派出的高层管理人员中,懂管理、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屈指可数,高层管理人员大部分是在“干中学”成长起来的,仅仅依靠“走出去”企业自身培养人才难于满足企业业务迅猛发展的需要,国内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难于适应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的要求。
4、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规模仍然较小。广东民营企业共30.7万家,注册资本4214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但走去出的民营企业仍属少数,与其数量和规模不相称。广东民企在境外投资分布地主要是越南、美国和中国香港;行业分布主要在电讯设备、贸易、工程承包等,金融、资讯等竞争业投资有限,仍处于“走出去”起步阶段。
5、对东盟等新兴市场区域投资有待进一步加大。广东近年来重视发展区域经济合作,尤其与东盟合作水平在不断深化,合作机制和领域不断拓展,但目前仍属起步阶段,落户东盟国家的广东企业还不多,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新形势下“走出去”总体战略思路
新形势下,广东实施“走出去”战略要与本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相结合,与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相结合,与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相结合,与解决广东省经济发展资源需求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合作共赢、循序渐进,坚持企业为主、效益优先,坚持重诺守信、维护形象,坚持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推动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力争到2012年,培育50家符合广东产业升级需求、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熟悉国际经营理念的企业,打造3-5家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的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国际化经营程度较高的跨国经营企业,建设3-4个境外经贸合作区,设立50家以上境外研发中心,境外上市公司力争超过10家,运营10个具有一定开发权益的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大项目,培育10个具有品牌优势和专业特色的外派劳
务基地。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广东省多元、稳定、灵活的境外资源补给体系、国际营销体系和国际生产体系,形成产业结构内外互补、生产要素全球配置的发展格局,形成20个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本土跨国公司。
四、重点举措
(一)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提高企业“走出去”水平
1、鼓励发展境外加工贸易。鼓励本省在设备、技术等方面有较强优势的机电、轻纺等产业为重点的优势企业以投资办厂、控股、参股等方式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到新兴市场建立境外生产基地。
2、鼓励企业加快构建海外经贸网络。大型生产企业在自营出口达到一定规模时,应加快在中心市场设立销售子公司、配送中心和生产装配维修服务点,建立商情、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企业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打入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采购和销售体系。鼓励企业在香港投资设立境外市场营销总部,扩大粤港合作。鼓励设立境外贸易公司,改变目前依赖中间商获取订单的状况,从被动接单到主动接单,降低贸易成本。鼓励在境外设立品牌专卖店或品牌加盟店,打造自己的国际知名品牌,拓展国际主流市场,获取销售利润。
3、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展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借助境外“科技孵化器”,积极利用当地人才、技术和信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根据东道国市场需求特点,创新生产方式、技术工艺及产品类型,培育独特的竞争优势。
4、推进合作开发境外资源。集中力量开发广东省急需的煤炭、铁矿石、铜等矿产资源,着力推动与东南亚、非洲、俄罗斯、澳大利亚等重要资源国的合作,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在境外建立长期稳定的资源供应基地。
5、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充分利用广东省设立开发区和产业园的经验,有选择、有步骤地在南美、非洲、东南亚、东欧等地区建立3-4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带动本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
6、提高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和水平。鼓励企业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带动过剩设备出口的大型“交钥匙”工程项目,创造条件承接BOT项目。推进外经企业与工业、科研、设计、建筑等部门行业联合与重组,提高对外承包和设计咨询能力,积极承揽境外农业、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7、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服务外包企业,除拓展外包业务,还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我省政府部门和外包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8、支持企业以跨国并购方式利用外资。支持企业收购境外企业研发中心,利用国外先进生产技术,促进企业技术水平提高,提升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提升广东省竞争力。鼓励有实力企业收购境外品牌,以国内为生产基地,通过反向OEM占领市场。鼓励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身实际,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稳妥推进低成本并购扩张。
9、积极利用海外资本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尝试公开发行、买壳上市、造壳上市等多种融资方式,按照低成本、规范化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海外上市,扩大广东省海外上市总量和规模,鼓励企业境外上市获得外汇后到境外投资。
(二)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系
1、加强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规划指导。根据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总体部署、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广东省“走出去”的产业规划、指导政策和专项行动计划,明确重点领域和地区,搞好国别投资环境评估,指导企业规避风险,成功有效地“走出去”。
2、加大对“走出去”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完善省级鼓励外经贸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对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项目、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境外加工贸易园区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奖励,对参加国际竞标和对外援助竞标项目投(议)标给予补贴,对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和“走出去”队伍培训给予扶持等。
3、加大对“走出去”的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广东省“走出去”企业提供出口买方(卖方)信贷、境外投资优惠贷款和技术援助贷款,提供与贷款项目相关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以及国际结算等金融服务。省内有关金融机构对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对有较好效益和还本付息有保障的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承包工程等项目,要放宽贷款条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对实力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经过信用评级后,授予或扩大授信额度。积极开发新的金融服务品种,为对外工程承包提供担保和保函授信业务,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低息抵押贷款,对成熟的境外BOT等项目融资予以支持,以及为企业开展境外资产抵押贷款业务试点等。
4、搭建“走出去”平台。结合国家和广东省高层出访,办好以“走出去”为主题的经贸活动,与有关国家(地区)招商机构共同举办投资推介会,推动企业参加厦门洽谈会和东盟博览会等。积极参与世界华商大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为广东企业提供增进信息交流、创造商机拓展营销的渠道。充分利用新加坡推出的“世界华商电脑网络”,并借鉴该电脑网络的先进性,由政府主导建立和完善一个华侨信息资料库,为企业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5、进一步加强“走出去”人才培养引进的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香港和国内外著名高校、企业、行业协会作用,实行政府资助和企业自我培养相结合,强化对跨国经营人才的培训,造就一批通晓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熟悉当地法律法规、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6、加强对“走出去”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探索在重点资源开发和市场开拓目标国建立广东经贸代表处,研究当地市场情况并将信息反馈回国内,延伸政府服务网络。加强“走出去”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国家和广东省“走出去”的政策,提供可靠、权威的境外市场需求、投资环境、法律法规、企业资信信息。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加强与广东省对外友好省州(城市)、友好组织、海外华侨组织和商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国家外交资源和商务资源,把握外事交往中的合作机会,更加有效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加快培育广东省“走出去”重点企业
1、建立重点“走出去”企业联系制度。培育50家符合广东省产业升级需求、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熟悉国际经营理念的企业,推动扩大境外投资合作,加快成长为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跨国公司。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争取为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2、加强调研与服务。加强对50家重点企业的调研及分类指导,通过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的方式,鼓励境外兼并与收购,实现规模和市场的有效扩张。特别对排在前面的几家大型企业如华为、中兴、TCL、美的、格力等予以重点培育,争取到2012年打造3-5家销售收入达千亿元的跨国企业。
3、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示范作用广东企业“走出去”起步早,经过多年发展,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如TCL、美的、华为、中兴等公司在国外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营销服务网络,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实力和影响力,积累了丰富国际经营经验。要认真总结这批龙头企业的成功经验,在继续做大做强这批龙头企业同时,充分利用他们在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品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带动更多上下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4、推动银企合作。加强与国开行、中信保等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积极推荐广东省“走出去”重点企业及项目,鼓励重点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定期召开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探索开发新的融资品种,研究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四)进一步推进与东盟的投资合作
1、开展与东盟合作的政策研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东盟各国法律法规、国别环境和投资信息,摸清广东省与东盟合作现状及存在的瓶颈问题,提出广东省今后与东盟合作的思路和方向,争取出台广东省推进与东盟合作的指导性意见。
2、建立与东盟各国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广东省政府与东盟各国经贸对话协调机制,推动双方的投资贸易环境向便利化发展。积极加强与我驻东盟10国使馆经商处、东盟各国驻穗总领馆的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利用外交资源推动广东与东盟经贸领域合作。
3、鼓励企业到东盟开展集群式投资。对已在东盟设立生产基地的企业如美的、格力等,鼓励其带动配套企业到东盟投资,形成集聚效应,扩大投资规模。针对东盟部分国家基础设施配套落后问题,研究与有关国家签订合作协议,组织广东省电力、交通、矿业的力量到重点国家参与基础建设,推动一批大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关键词: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 总体设计 离岸人民币业务
当前我国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近年来,伴随人民币跨境贸易业务的发展,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也快速推进。2011年,《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的,开启了境外投资人民币结算的征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操作。2012年发改委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成立涉外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发行银行间债券及境外人民币债券,促进境外流动性返回国内。2013年5月份,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央行了《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问题给予了进一步明确。央行在2013年度工作会议上,列出主要工作,其别提到要推进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稳妥推进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积极做好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试点相关准备工作,完善人民币跨境循环路径。同时,继续推进中国香港等境外人民币市场发展,鼓励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和循环。此外,央行还积极鼓励贸易融资及项目融资试点,为在岸流动性流向海外提供渠道,支持人民币从贸易结算货币转向投资货币。
政策的推动有力地促进了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截至2012年末,我国FDI(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外商直接投资)和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海外直接投资)的人民币结算总计达到1746亿元,约占外国直接投资及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的7.6%,大约有65%的对外直接投资以香港作为渠道。同期,已有106个国家的1158家金融机构进行人民币金融交易,香港和伦敦成为主要的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此外,QFII、RQFII、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发行人民币贷款等人民币离岸业务也取得了积极效果。截至2013年6月末,通过QFII渠道流入的资本已达到435亿美元,RQFII总额度增至1049亿元,已有29家境外机构获得RQFII资格;QDII获批总额度达851亿美元;我国已同20个国家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累计总金额超过2.2万亿元人民币,提高了人民币在境外金融市场的流动性。
对开展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的总体设计
(一)国际经验
一国货币国际化,在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后,资本项下本币业务的快速推进和国际化是关键环节。受制于人民币境外流动性不足、投资渠道少、回流渠道不畅等因素,当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面临一定困难。部分学者以美元本位经验提出,应通过贸易逆差形式扩大人民币境外流通,并健全回流机制,以丰富人民币各项国际化职能。然而,我国贸易顺差是由资源禀赋、储蓄率、投资率等诸多结构性因素共同决定的,短期内难以改变,以贸易逆差方式扩大人民币输出恐难实现。
纵观历史上英镑、马克和日元的国际化路径,都是在持续贸易顺差条件下,由政府推动本币资本输出入,继而带动产业资本输出,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生产资源,通过提升本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来强化本国货币的国际交易、结算、储备地位,形成本币的境外自我循环,最终实现国际化。这些经验对于推进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的快速推进大有裨益。
(二)开展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的总体原则和具体步骤
1.总体原则
借鉴他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开展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应以放松资本项目限制、引入和培育资本市场工具为主线,根据交易主体、交易性质、交易地域等采取分类管理的策略,采取先局部试点后全国统一、先个案审批后全面推开、先额度限制后取消数量限制的思路。依照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留有余地的原则,分阶段、有选择地逐步推出资本项目开放措施。在顺序方面应是先放开流入、后放开流出;先放开长期资本流动,后放开短期资本流动;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先开放机构交易,后放开个人交易的原则;先放开居民国外交易,后开放非居民国内交易。
2.具体步骤
按照交易性质,资本项下人民币跨境交易通常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交易;第二类是债权债务项下的人民币跨境交易;第三类是证券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交易。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类型
类型 内 容
直接投资项下 境外人民币境内直接投资
人民币境外投资
债权债务项下 人民币对外债权 人民币金融债权
人民币贸易债权
人民币对外负债 人民币直接外债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留存利润
人民币贸易负债
非居民持有的人民币货币与存款
证券投资项下 QFII机构在境内持有人民币证券产品
境内金融机构在港发行的有价证券
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2012年2月,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领衔的课题组撰写的一份报告公布,将我国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开放步骤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
短期安排(2010-2013年),放松有真实交易背景的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管理,鼓励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本身较为稳定,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实证表明,放松直接投资管制的风险最小。雄厚的外汇储备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充足的外汇资金,稳定的人民币汇率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成本的优势,西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收缩为中国投资腾出了空间。目前,短期安排已基本实现。
中期安排(2013-2016年),放松有真实贸易背景的人民币商业信贷、人民币对外债权、人民币对外负债的管理。这三者的稳定性较强,风险相对较小。放宽对这三者的管理,有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和香港离岸市场建设,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同时,有利于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长期安排(2016-2018年),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开放人民币证券投资项下投资,先开放流入后开放流出,依次审慎开放不动产、股票及债券交易,逐步以价格型管理替代数量型管制。一般开放原则是,按照市场完善程度“先高后低”,降低开放风险。总体看,市场完善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当然,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和期限安排是相对而言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成熟一项开放一项。在部分地区试点可兑换程度较低的项目,如国家支持深圳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这一可兑换程度较低的项目等。这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逻辑,先试点、后推广,将改革的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中。
当前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本外币监管标准不一致,存在政策疏漏
由于目前本外币监管政策存在一定冲突,同一类交易主体不同币种的跨境交易采取不同的监管政策,为市场参与者利用政策差异牟取利益提供了空间。目前,资本项目外汇资金的结汇管理原则是支付结汇制,即涉汇主体资本项目结汇必须具备真实的交易用途背景。银行在审核结汇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后才能办理结汇手续。然而对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监督管理方式相对较为宽松,为企业利用人民币结算规避外汇管理政策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催生了大量“规避监管型”人民币业务。
(二)人民币或有债务的管理政策不统一,银行执行难
根据规定,境内机构(含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对外担保,原则上按现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操作,即人民币融资性对外担保应纳入融资性担保额度管理范围。但是根据银发〔2011〕145号文的规定,银行可以为客户出具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等人民币保函,银行的人民币保函业务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政策管理的不统一,给银行办理短债业务带来了执行困难。
(三)跨境人民币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监测分工不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银发[2012]103号),明确了在按币种划分的原则下,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负责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并就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政策制定、监测数据统计、协调机制建设等事项作了规定,明确外汇局负责国际收支相关统计工作以及全口径外债统计监测,但未明确外商投资业务、境外投资业务以及其他资本项下业务的统计监测分工。
二是外汇局难以掌握准确完整的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2011〕第23号公告)规定,境外投资者以跨境人民币履行出资业务,以及境内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境外投资,只要在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即可办理资金流出入。由于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尚未实现数据共享,如果银行将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不及时或漏录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外汇局将难以掌握准确完整的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使管理处于较为被动的境地。
(四)加剧跨境收支波动
在当前我国利率、汇率市场化程度还不高的情况下,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市场存在利差、汇差,企业可以相机抉择结、购汇的时间和地点以获取价差收益,从而使得人民币跨境收支的流向调整加快。
发展资本项下人民币业务的建议
(一)推进人民币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积极稳妥地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和投资业务。逐步转变存贷款利率为市场定价,促进本外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加快国内资本市场基础建设,完善交易机制和治理结构,加快培育国内外投融资主体, 丰富交易品种。适时推出以人民币计价发行的国际板,从而开辟海外存量人民币投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增强市场筹融资能力和资本配置功能,提高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后的资源配置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扩大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额度,拓宽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渠道
放宽对个人和企业换汇限制和对人民币汇出的管制。将境内个人购汇额度提高到每年50万美元,企业额度提高到1000万美元。允许境内个人和企业在同样的额度内将境内人民币汇出境外。逐步增加境外机构向人民币银行间市场的投资额,同时提高QFII额度。
允许非居民在境内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借款三种方式融入人民币,并同时允许这些资金兑换成外汇。逐步向非居民账户开放人民币投资市场,包括理财产品、基金和债券等,其开放的步伐应与香港人民币产品市场的发展协调。
(三)改进资本项目管理手段,促进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
尽快研究制定人民币资本项下跨境交易管理办法。跨境资金管理法规应突破币种限制,以跨境资金的流出入为出发点,搭建完整的制度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支持本外币跨境业务的发展。淡化人民币资本项目管理行政审批限制,最大化地实现人民币投资便利化。对外商投资实行总额管理,商务主管部门只审批现汇和跨境人民币出资总额,不审批各币种具体金额和比例。加强人民币外债流入及运用的监管,提高我国对外负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加快制定人民币或有债务的管理办法与操作规程,便于银行办理短债业务,加强短期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防范。加强政策协调,对涉及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交叉监管的业务,拟订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不出现管理重复与监管盲点。
(四)发展离岸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提升境外人民币市场的流动性
在离岸市场(如香港)发展多元化的人民币投资工具,吸引国际投资者使用、积存人民币。在境外发行不同期限的人民币债券,建立离岸人民币收益率曲线,为相关的金融产品提供一个高透明度的定价基准,降低金融工具交易成本。开发各种人民币衍生工具,为对冲交易提供更多选择,大幅降低对冲成本,提高使用及持有人民币的需求。允许境外参加行通过境内行从境内银行间同业市场上拆借人民币,并汇出境外。对已获得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额度的银行,允许其用持有的境内债券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可汇出境外。允许境外行用所持有的点心债到境内银行间市场进行一定比例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允许将借入的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鼓励境外银行在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一定数量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和熊猫债。允许中资国有商业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保险公司等机构将一定比例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
(五)改革开放金融市场,开辟人民币境内外进出的缓冲区
货币国际化必须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配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发展及完善国内的金融市场,确保足够的透明度、流动性和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使其货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吸引力。加快发展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使其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场,形成一个资金进出境内市场的缓冲区。逐步扩大企业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试点范围。增加北京、深圳、天津等城市(上海已试点),对跨国公司试行在一定额度内,允许向境外关联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机构应扩大到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应允许同一行下的分支机构之间提供跨境人民币贷款,贷款额度由央行制定管理办法。
(六)建立国内国际多部门交流机制,强化部门间的联动与协作
与有关国家和地区金融管理当局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对人民币跨境交易流量和滞留境外存量定期交流,及时准确掌握境外国家和地区接受和使用人民币的状况,共同对人民币非法和突发性流动加强监测和限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人民币资本项下交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监管。加强“一行三会一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强化本外币、机构和产品等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减少监管重叠,填补监管真空,形成一体化监管格局。明确外汇管理局对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的延伸检查权。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监管口径与外汇管理政策的监管标准有效衔接。按照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原则统一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账户开立、资金使用、清算退出和利润汇出等各方面的标准,形成一体化监管格局,促进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七)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体系,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监测
关键词:国际工程 技术服务企业 税务 税务筹划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家 “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在国际市场获得快速发展,有的还成长为本行业的全球知名公司。随着这些企业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企业的跨境税收管理和税收风险控制越来越引起企业管理层的重视,最大程度地控制税收成本已成为国际业务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
目前,全球各国税收管理的发展方向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一是关税总的趋势是逐步降低直到取消,例如欧盟、东盟等;二是各国所得税率总体是下降趋势;三是各国在税收上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国际税收环境变化对国际项目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国纷纷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来弥补政府财政支出,对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为了保护本国生产的产品,一些国家提高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加大了中资企业在这些国家的运作成本,如哈萨克、利比亚等国;三是有些国家虽然和中国政府签订各种税收互免协定,但目前还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很难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如:哈萨克、土库曼等国家;四是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部分国家财政收入不足,部分石油产品分成协议中的免税规定不能很好的执行,如也门;五是为了刺激石油生产,各国对油公司采取了免征增值税的方式,造成中国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出现只有进项税而无法收到销项税的局面,加大了材料采购成本和分包商成本,如印尼、阿尔及利亚等国家项目。
目前,中资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一般都成立了税收筹划小组,设立了税务会计。在项目投标前期,企业一般都会对项目所在国的财经、金融、税收法律制度、与中国的税收协定等一般性规定,和该项目是否存在税收减免优惠政策、项目实施前期国内发生成本费用在该国所得税前的扣除政策、临时设备物资的关税缴纳及退税政策、上年亏损的后续递延使用年限以及总部管理费的分摊和代垫费用能否列支成本等进行较为详细的调研,对有些问题还会通过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进一步了解情况。
转移定价,作为税收筹划手段带来的税收利益相对稳定,一般不受各国对其税法修改的影响,具可依赖性强的优势,但是要特别加强税务风险的控制,要有充分的转让定价分析,合理的转让定价安排以及完备的转让定价文档支持。具体讲,一是要强调将税收筹划与市场开发、生产作业的各个步骤紧密结合,将税收筹划融于各个环节中,包括市场调研/投标/预算/注册/设备出入关/劳务支出/材料转移定价/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二是要强调项目与部门、岗位间的配合,税收筹划工作是项统筹管理的工作,规范转移定价文档、会计账簿、会计处理以及相关合同、发票等其他支持性文件的准备和操作流程,做到物流、现金流、发票流、合同流文档的统一,出关和入关价格的统一。三是要做好中国总部与海外各项目之间的沟通审查工作,由于各个国家对转让定价的监管力度及水平不同,需与各国转让定价专业小组沟通以评估各交易的定价政策是否可能被该国家的税务部门接受。考虑到每个国家情况不太一样,而且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选择上述交易运营模式时,应结合当地交易营运特性,并充分了解当地基本税收法规和征税体系。
2007年,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外资银行法人化改制进展顺利,证券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也取得新进展。在外资对中国金融市场参与进一步加大的同时,中资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际金融市场,更多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机构,中资证券机构的境外并购和投资也迈出重大步伐,中资保险机构投资国际金融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显著扩大。中国金融的改革与发展为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金融市场的全球影响继续有所扩大。
今后,中国将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联通性和安全性;进一步优化中国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适当扩大境外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规模,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质量;进一步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中资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继续发挥金融市场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中的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资本项目的有序开放,为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国际收支总量扩大
国际收支规模是经济开放程度的具体体现,也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开放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随经济开放程度提高而增加的涉外经济交往,都反映在国际收支规模中。因而,国际收支总量与GDP的比例是衡量一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指标之一。迅速增加的国际收支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特别是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同时迅速增长的国际收支也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随着对外经济联系的增多,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和交易量都会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汇率弹性的增强,涉外经济金融部门需要规避汇率风险,这将刺激汇率、利率等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
2007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规模持续增长,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双顺差”格局
中国国际收支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对外经济联系继续保持较快发展。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交易总规模为1.95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5%;与同期GDP之比达到141%,比2006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比2006年上升15个百分点。这表明,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双顺差”格局,国际收支顺差增幅较大。其中,经常项目顺差占主导地位,2007年上半年,经常项目顺差在国际收支总顺差中的比重为64%,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在国际收支总顺差中的比重为36%。
2007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各项目呈现不同特点
2007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各项目呈现不同特点,具体看:经常项目中,货物贸易顺差再创历史新高,收益项目顺差显著增加;资本和金融项目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持续增长,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继续增加,同时,证券投资逆差出现明显下降。
货物贸易规模继续扩大,顺差增长较快。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2007年上半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9587 亿美元,同比增长23%。其中,出口5472 亿美元,增长28%,进口4115 亿美元,增长18%,货物贸易顺差1357 亿美元,增长70%。
服务贸易规模增长较快,逆差回落。2007年上半年,服务贸易收入559亿美元,同比增长39%;服务贸易支出590亿美元,增长28%;逆差31亿美元,下降44%。
直接投资增幅较大,净流入上升较多。按国际收支统计口径,2007年上半年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83亿美元,同比增长56%;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74亿美元,同比增长17%。
证券投资逆差下降幅度较大。2007年上半年,证券投资项目逆差48亿美元,同比下降83%。逆差下降的直接原因是上半年境内机构对外证券投资规模的同比下降更为显著。
外债余额略有增加。截至2007年6月末,中国的外债余额为3278.02 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比上年末增加48.14亿美元,增长1.5%。
外资的参与进一步加大
QFII 规模进一步扩大
200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批准6家QFII机构,合计9.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其中,1家QFII 获批1亿美元追加投资额度,5家QFII共获批8.5亿美元新增投资额度。2007年12月9日,为进一步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QFII总投资额度扩大至300亿美元。
截至2007年末,已累计批准49家QFII共99.9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累计汇入资金99.26亿美元,结汇约787.7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7年末,QFII中的长期投资机构所获投资额度占总额度的33.7%,比2006年提高了5.31个百分点,而证券公司占比下降了7.48个百分点。
中国自2002年以来稳步推进QFII制度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QFII制度促进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理念的转变和先进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扩大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发挥了积极作用。
银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外资银行法人化改制进展顺利
2007年,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截至2007年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1714.63 亿美元,比年初增长 47%,占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4%,其中各项贷款余额951.56亿美元,比年初增长54.7%,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5%;负债合计1554.23亿美元,比年初增长45%,占全部金融机构负债合计的2.3%,其中各项存款余额606.63亿美元,比年初增长68.8%,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1%。
截至2007年末,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21家外资银行将其中国境内分行改制为外资法人银行,其中17家已经完成改制开业。经过不到一年的时间,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的市场格局已经实现了由“分行主导”向“法人主导”的平稳过渡。截至2007年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26家(下设分行及附属机构125家、支行160家);外国银行分行117家(下设支行9家)。
截至2007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外资余额为754.01亿美元,其中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投资完成额为207.46亿美元,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和营运资金余额为133.69亿美元,中资银行海外上市(H股)引进资金412.86亿美元。截至2007年末,共有25家中资商业银行引入33家境外投资者,投资总额212.5亿美元。
2007年12月13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中国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
外资证券类机构新设较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境外证券交易所开始设立驻华代表机构
2007年3月,瑞银证券中方股东向瑞银集团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转让24.99%的股权。截至 2007 年末,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共有7家。
2007年,中国证监会共批复12家证券类机构(不包括资产管理类机构、境外交易所)在境内设立外资代表处,其中上海4家,北京5家,深圳、南京和广州各1家。
2007年,中国证监会新批准设立4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07年末,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共有28家,其中14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权达到49%,共计管理基金259 只,合计利用外资17.3亿元,其中2007年外资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增加了3.56 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有3家和4家特别会员,并各有46家和19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
2007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修订后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以及新制定的《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条件进一步得到放宽。《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修改的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人数要求,从原来的不少于50人降低至不少于30人;二是放宽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外股东的条件,从原来的境外股东限于证券经营机构,放宽到金融机构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并将境外股东持续经营年限的要求从原来的10年以上降低为5年以上;三是取消了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四是明确了境外投资者参股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的合法途径、股东资格和持股比例;五是修改了滞后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条款。与原规则相比,修订后的《设立规则》规定的外资参股境内证券公司的准入条件更为宽松、参股渠道更为多样、监管机制更为适当,符合中国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实施证券业对外开放的一贯政策。
为规范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立及其业务活动,2007年5月20日,中国证监会《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并宣布该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此后,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东京证券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韩国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设立北京代表处的申请。
外资对保险市场的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
2007年,中国保监会批准了3家境外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申请,其中1家来自中国香港,2家来自中国台湾。截至 2007年末,共有15个国家(地区)的43家外国(地区)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34个营业性机构。入世至今,共批准23家外资保险公司准入,共批准21个国家和地区的141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14个城市设立200家代表处。
截至2007年末,保险公司总资产共计29003.92 亿元,同比增长36.9%。其中,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为1256.42 亿元,较年初增加348.53亿元,增长38.4%,占比4.3%。截至2007年末,中国保险业外币资产为292.3亿美元,占总资产比重为7.4%。
截至2007年末,全国保费收入7035.8亿元,其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为5.97%,比去年增加1.58个百分点。
港澳机构方面,截至2006年末,港资通过参股中资保险公司方式投入资本142.13亿元,占全国保险公司资本总额的 13.6%。截至2007年末,共有20家香港地区保险公司在内地设立了27家代表机构。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比较活跃
据万得(WIND)咨询不完全统计,2007年,外资新参股上市公司48家,其中外资控股的上市公司有4家。截至2007年末,外资参股的上市公司(含B股公司)共128家,其中外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含B股公司)共17家。
外资对黄金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情况下引进在华外资银行作为会员。此举将加强国内外黄金市场之间的联系,促进国内黄金市场的发展。
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补充协议,2007年共有3家中国内地与香港合资期货公司获准成立。
自2006年引入做市商制度后,2007年人民币外汇市场的市场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07年末,在人民币外汇即期市场上,外资做市商银行机构数占比41%,同比上升7.9个百分点。外资银行机构数由于部分外资银行改制为独立法人以及风险和成本控制等原因,数量有所下降,占比为52%,同比下降8.8个百分点。2007年,在银行间外汇远期市场上,外资银行交易量占比33%,交易量同比增长19.01%;在银行间外汇掉期市场上,外资银行交易量占比为48%,交易量同比增长378.6%。
2007年,在银行间外币/外币交易市场上,外资做市商银行交易量占做市商银行交易总量的97%,交易量同比增长 15.8%;外资会员银行交易量占会员银行交易总量的35%,交易量同比增长630.6%。
外资机构还参与本币衍生品市场。2006年2月9日,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正式开展,截至2007年末,已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风险管理制度等材料的市场参与者66家,其中外资机构30多家。2007年11月1日,远期利率协议业务正式开展,截至2007年末,已向交易中心提交备案材料的市场参与者为24家,其中外资机构有8家。
2007年,外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资金融通的数额显著增加。从融入资金方面看,2007年外资或合资机构从银行间市场共融入资金7.31万亿元,同比增长164.8%;从融出资金方面看,2007年外资或合资机构从银行间市场共融出资金3.35亿元,同比增长174.7%。
2007年,外资银行继续参与银行间衍生品市场交易。从融入资金角度看,2007年外资或合资机构通过银行间债券远期交易累计融入资金223亿元,占全部交易量的8.9%;从融出资金角度看,2007年外资或合资机构通过银行间债券远期交易累计融出资金68亿元,占全部交易量的2.7%。
2007年,外资机构还积极参与基准利率市场建设。截至2007年末,Shibor(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报价银行团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其中外资银行有3家;共有14家机构对以Shibor为基准的利率互换业务进行报价,其中有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2家外资机构。
中资多形式参与国际金融市场
中资金融机构境外经营和投资取得显著进展
1、中资商业银行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在多方面取得突破
截至2007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走出去”成效明显,共有5家中资银行控股、参股9家外资金融机构,有7家中资银行在海外设立60家分支机构,海外总资产2674亿美元。
2007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步伐。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分行开业,中国银行在英国设立子行,交通银行设立法兰克福分行、澳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悉尼代表处开业。2007年11月,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招商银行设立纽约分行,这是美国1991年颁布实施《加强外国银行监管法》后批准的第一家中资银行营业机构。
2007年,中资银行更多地使用并购方式开拓国际市场。2007年,并购(或投资参股)或拟并购(或拟投资参股)海外银行的行为共有6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4起,中国民生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各1起。
2007年,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境外投资。3月,银监会和外汇局联合《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募集投资者的人民币资金及外汇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5月,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将银行类QDII产品投资范围拓宽至股权类产品,明确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可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截至2007年11月底,共有21家境内商业银行获得总计166亿美元代客境外理财购汇投资额度。2007年获批QDII额度的商业银行有7家,其中外资银行5家。
2、中资证券机构的境外并购和投资迈出重大步伐
2007年5月,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对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2.8亿港元的相关工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10月,中信证券计划与贝尔斯登公司开始全面战略合作。根据双方的合作预案,中信证券以2%的股权换得贝尔斯登6%的股权,价格分别为两家公司2007年10月19日前5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格。双方还计划整合双方在亚洲(非中国大陆)的业务并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出资比例为50%对50%。
2007年6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在香港设立海通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设海通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海通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海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并就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等相关牌照向香港证监会提出申请。截至2007年底,已有9家内资券商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运行情况良好。
证券业境外投资试行办法出台,证券业境外投资迈出重大步伐。2007年6月,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对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证券类经营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进行规范。截至11月底,共有5家基金公司获得195亿美元投资额度,其中4家为2007年新批。2007年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获得50亿美元投资额度。证券类QDII已经成为QDII最重要的实施主体。
3、中资保险机构投资国际金融市场的范围、规模显著扩大
截至2007年底,中资在境外共设立了42家保险营业机构,9家保险代表处或联络处。境外保险营业机构以产险公司为主(19家),其次分别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综合性保险公司(7家)、保险中介公司(6家)、寿险公司(5家)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3家),再保险公司和保险自保公司各1家。中资境外保险机构(营业和非营业)主要分布在香港地区,有26家机构,其次分布在英国和美国,分别有9家和6家保险机构。中资在境外设立保险类机构的主要特点是:机构跟着业务走,业务规模普遍较小,设立区域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
2007年7月,人民银行、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在总资产的一定比例内,以自有外汇资金或购汇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办法》允许保险公司通过委托管理方式,将不超过总资产15%的资金投资境外,并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支持保险机构自主配置、提高收益。截至2007年11月底,共有18家保险公司获得71.66亿美元的境外投资额度。2007年获批QDII额度的保险公司有16 家。
中资企业以股权形式融资规模回落,但登记外债余额增长较快
1、中资企业境外筹资规模回落
2007年1~9月,经证监会批准,全国共有4家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0家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家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累计筹资81.55亿美元。截至2007年9月底,共有151家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其中52家公司增资发行,6家发行可转换债券,5家公司退市。截至2007年9月底,境外上市外资股共募集资金1030.47亿美元。
2、中资企业登记外债余额增长较快,中资银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截至2007年9月末,中国外债余额为3457.0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7%;其中,中资企业登记债务余额为47.37亿美元,占登记外债的2.1%,同比增长26.5%。
2007年4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对公众发行期限为7年、金额达117亿港币的长期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1月14日公告,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6月,国家开发银行在港发行期限2年、票面年利率为3%的人民币债券50亿元。这是境内金融机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的第一只人民币债券。其后,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在港成功发行20亿元和30亿元人民币债券。
2007年中国外汇储备增加较多,中国正积极探索拓展外汇储备投资渠道
截至2007年12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1.53万亿美元,增加4619亿美元。在外汇储备的管理上,中国始终以确保国家外汇资产安全,流动与保值增值为根本原则。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已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储备经营管理体系。目前,中国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海外高评级的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等,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将始终坚持长期及战略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维护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2007年9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按照依法合规、有偿使用、提高效益、有效监管的原则,积极探索和拓展国家外汇资产投资的渠道和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取得了较好收益
2006年5月1日,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正式颁布生效,对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的范围和比例作了规定。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采用委托投资方式。按照《暂行规定》的规定程序,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开选聘了10家境内外专业投资机构和2家银行作为境外投资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品种包括美国股票组合、全球股票组合、全球债券组合、香港股票组合和现金管理组合5大类。2006年12月,首笔委托资金划拨,境外委托投资运作正式启动。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境外委托投资累计投入本金16.6亿美元。按基准货币美元计算,自委托以来境外委托投资总体取得了21.5%的收益,2007年以来取得了19.4%的收益(数据未经审计)。
继续融入国际金融市场
中国金融市场在全球所占份额仍然不高。随着中国经济与外界联系的日益增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上升,中国金融市场继续融入国际金融市场。
中国债券、股票、黄金、期货等市场规模的全球占比有所上升
1、中国国内债券市场成长迅速,在全球国内债券市场中位居第7位,商业银行债和企业债占比依然较低。
中国国内债券市场快速成长。截至2007年6月末,中国国内债券市场余额为1.368万亿美元,比2006年末增长15.5%,占全球国内债券市场余额的2.58%,比2006年末上升0.25个百分点,位居全球第7位。从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的债券品种结构看,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占比仍然较高,而商业银行债和企业债的占比较低,这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有较大差异。
2、中国股票市场规模的全球占比提高
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统计,截至2007年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为36943.4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2.7%,市值增幅列全球第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为7845.19 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2%,市值增幅列全球第2。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44788.67亿美元,占全球股票市场市值的7.38%,占比较2006年末提高5.12个百分点。
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统计,2007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含投资基金,下同)为40700.72 亿美元,同比增长450.9%,成交额排名第7位(比2006年提高8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为21024.44亿美元,同比增长396.2%,成交额排名第11位(比2006年排名靠前了8位)。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为61725.16 亿美元,占2007年全球证券交易所股票成交金额的6.15%,占比较2006 年末提高4.49个百分点。
2007年,中国A股市场合计融资7668.39亿元,其中首次发行融资4590.62亿元,再融资3077.77亿元,融资额约占全球股票市场融资额的11.46%,融资额占比较2006年提高8个百分点。
3、中国期货市场一些品种的交易量全球排名靠前
2007年,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铜期货交易量与LME和COMEX铜期货交易量(按成交吨数计算,下同)之比为 1:7.2:0.5;SHFE铝期货的交易量与LME铝期货的交易量之比为1:45.3;SHFE橡胶期货的交易量位居世界第1位,是TOCOM橡胶期货交易量的6倍。
2007年大连商品交易所(DCE)玉米期货的成交量位居世界第2位,其交易量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和东京谷物商品交易所(TGE)玉米期货的成交量之比为1:11.6:0.78;DCE大豆期货成交位居世界第2位,与排名第1的CBOT和第3位的TGE大豆期货成交量之比为1:9.1:0.13;DCE豆粕期货与CBOT豆粕期货成交量之比为1:1.7。
2007年郑州商品交易所(ZCE)白糖期货的成交量位居世界第2位,交易量与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原糖期货的成交量之比为1:2.4;棉花期货交易量与NYBOT棉花期货交易量之比为1:9.7;小麦期货的成交量与CBOT和美国堪萨斯商品交易所(KCBT)小麦期货的成交量之比为1:6.8:1.5。
尽管中国期货市场的某些品种交易量排名靠前,但由于目前参与者仍以国内为主,其国际影响与其全球排名尚不相称。
4、中国黄金市场以场内交易为主,主要交易品种是现货,场内日均交易量相当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日均清算量的1.2%
上海黄金交易所以黄金现货为主要交易品种。2007年上海黄金交易所累计成交黄金1828.13 吨,同比增长46.3%,日均成交量为7.55吨。2007年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黄金日均清算量为2029万盎司,约为631.14吨。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的日均成交量相当于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的1.2%,比2006年上升0.43个百分点。
中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关联性有所增强
1、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仍呈扁平化特点
2006年,全球主要经济体国债收益率曲线呈现明显的扁平化或倒挂的特点,该特点在2007年得到较大修正。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由于2007年中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的收益率基本同步走高,因此其国债收益率曲线仍呈扁平化特点。
2、中国外汇市场与国际外汇市场交易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随着银行间外币/外币即期交易市场推介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市场主体日渐增加,市场效率也不断提高。2007年,银行间外币/外币即期市场上主要外币对,例如欧元/美元、美元/日元等,交易价格的走势与国际市场基本一致。
3、中国股票市场2007年股指涨幅远高于其他主要股票市场
2007年末,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分别报收于5261.56点和1447.02点,同比分别上涨96.7%和162.8%。在全球主要股指中,中国主要股指2007年涨幅最高。
4、中国期货市场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基本一致
2007年,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期货与伦敦金属交易所和纽约商业交易所的铜、铝期货的价格走势基本一致。根据我们的统计分析结果,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特别是2005年7月21日中国汇率制度改革成功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发现功能逐渐完善。上海期货交易所在铜期货价格上与国际主要交易市场价格相关度很高,并逐渐增强;三大交易市场的期铜价格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伦敦金属交易所在期铜的国际定价中仍居主导地位,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伦敦金属交易的正向价格引导作用初步显现;在期铜市场上,上海期货交易所已超越纽约商业交易所,成为全球第2大期铜定价中心,但其影响力仍远小于伦敦金属交易所。
2007年CBOT大豆期货与大连商品交易所(DCE)大豆期货、CBOT玉米期货与DCE玉米期货、CBOT豆粕期货与DCE豆粕期货价格走势基本一致。
郑州商品交易所(ZCE)小麦与CBOT小麦,ZCE棉花、白糖与NYBOT棉花、白糖的期货价格走势基本一致,但又表现出自身的独立性。
5、中国黄金市场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基本保持一致,国内与国际黄金价差减少
2007年,中国黄金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紧密联动,行情走势基本一致。自2004年8月推出黄金现货延期交收(T+D)品种后,2007年11月5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又推出延期交收品种Au(T+N1)和Au(T+N2),黄金延期交收品种交易量在黄金交易总量的占比为49.2%,比2006年上升2.9个百分点,大量企业通过延期交收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操作。2007年3月1日,交易所延长了原有夜市的交易时间,使得国内黄金交易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促进了国内外市场联动。
在以上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交易所投资易比重逐渐增加,国内外价差进一步缩小。2007年国内外黄金价格的平均价差幅度为0.21元/克,较上年减少0.08元/克,下降27.6%。
中国金融市场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创新
2007年,中国金融市场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加快创新步伐。
一是交易产品创新。2007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发行正式启动。截至2007年末,共有3家上市公司成功发行了公司债,发行规模112亿元。期货市场先后推出了锌、菜籽油、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和棕榈油等4个商品期货新品种。黄金期货、股指期货筹备进展顺利。首个黄金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计划正式设立。银行间市场推出远期利率协议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正式推出。
二是交易方式创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紧密跟踪国际市场上交易技术的发展趋势,开发和完善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支持做市商报价驱动机制下的竞价和询价交易等功能。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采用系统集中交易和协议交易两层市场结构,支持债券现券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建立卖空机制,支持灵活结算模式。
三是市场制度创新。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配合推出《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完善了期货市场的法律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以更加开放的政策促进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主协议》的颁布,是中国银行间市场加强自律管理的重要标志,将有助于促进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推进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
根据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中国将积极稳妥主动地推进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为中外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中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创造良好氛围。在金融市场发展和开放过程中,中国将加强风险防范,特别是防范游资对金融市场可能形成的冲击,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联通性和安全性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整合提高了市场效率,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的加强。因此,有必要加强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效率、联通性和安全性。
一是顺应国际金融市场托管清算结算系统的发展趋势,考虑到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中国金融市场托管清算结算系统的一体化整合采取分步骤、分层次策略;二是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托管结算体系;三是顺应中国经济金融发展日益开放的内在需求,着手规划和建设境内外币支付清算系统、人民币跨境及境外支付清算系统。
优化中国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适当扩大境外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参与规模,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质量
从国际经验看,优化参与者结构可以在推进金融市场创新的同时,促进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随着国内经济金融与国际经济金融联系的日益密切,国内金融市场日渐成熟,可以考虑放宽或者取消一些限制。
一是外汇市场参与者进一步向境外机构开放。目前,中国外汇市场的境外交易成员只有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而且这2家机构的引入只是因为它们作为境外人民币清算行需要进行人民币资金头寸的平盘。可以考虑进一步引入境外机构参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外汇交易。
二是债券市场产品更加多样化,吸引多层次融资者和投资者。逐步改变发行者集中于财政部、开发性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的格局,推动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发展多样化债券产品,特别是发展浮动利率产品、利率衍生品,增加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债券市场效率。
三是股票市场可以考虑允许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发行上市,以增加境内股票市场与境外市场的融合度,提高境内市场质量。
四是黄金市场要完善外资会员的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外资会员连接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作用。
五是优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投资者队伍的形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合规运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业务。
进一步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中资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
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中资金融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积极推动内控制度良好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国际金融市场,通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熟悉和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国际竞争力。
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资本项目有序开放,为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创造条件
目前,中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对资本项目仍实行一定管制。近年来,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中国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各国汇兑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资本项目交易可分为7大类43项。截至2007年末,中国一半以上的资本项目交易已实现可兑换,严格管制的不足一成半。
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在当前国内国际环境下,资本项目有序对外开放,有利于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及其与国际市场接轨,便于市场主体扩大对外投资,分散风险、提高收益,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关键词:风险管理;理论模型;管理过程
经过各个国家几十年的时间证明,风险投资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因素。而风险管理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环节,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使风险投资中的不利因素降到最低。一方面可以提高风险投资中的回报率,另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到风险投资里来。促进技术创新发展和进步。由此来看,对风险投资的研究有很重大的意义。
一、风险管理的内涵
1.风险的含义
首先,我们要知道风险和危险的含义是不相同的,风险包含一种不确定性。在风险中人们可以预知各种情况的发生性。在这些发生的情况里面有对人们有利的情况也有对人们不利的情况,也就是说在风险里面会有危险,但是人们可以选择去避免这种危险,不冒这个风险。也可以去通过自己来使得事情朝着有利方面去发展,使之出现转机。[3]风险和不确定性也是容易混淆的两种情况。不确定性是事物在不断发展的客观特征,同时也是风险发生的原因。有时会经常混用着两种概念,但本质是不相同的。不确定性仅仅是事情在不断发展得得确定性说法,但是风险却要考虑到事情发展的后果。不确定性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对我们有可能是有力的,主要是事情的发展是否朝着自己所期盼的方面发展。
2.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是针对我们不希望发生的情况而言的,一般情况下风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高概率轻微后果,另外一种是低概率严重后果。这两种情况的判定和个人的立场、观点和所处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各个类型的企业和部门都设有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判断来进行企业的生产活动,从而最大程度上降低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危险。风险管理是一个运用科学方法来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的过程,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时要注意估计成本。不是技术越高越好,而是要符合成本合理化原则。[1]而且风险管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在生产的不同阶段来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技术。根据情况的不同及时制定相应的策略。在整个生产活动的周期都能进行良好的生产水平。
二、风险管理的理论模型
1.风险投资应该选择合适的企业制度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收的特点,正因如此吸引了很多的企业来参与。但是风险投资的主题要根据自身的结构,资本和人员构成来选择合适的企业制度,不能盲目的进行选择。可选的企业风险投资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风险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进入、员工受到最大程度的鼓励。要实现风险投资企业形成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就要在企业的内部进行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这两种机制也要相互协调和制约。在企业内部也要进行合理分配,是员工都清晰的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安排。[1]所有者、生产者和经营者通过企业的产权、决策和经营机构形成相互独立、制约的关系。提高风险管理的高效性。
2.风险管理离不开完善的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需要依靠完善的资本市场为其提供风险资本以及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通路。完善的资本市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是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资本,第二个方面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安全的退出通路。有了这两个方面使得风险投资有了一定的市场保证。在风险管理中中介也起着比较重要的经济功能。风险管理是一个有着严格专业化和因袭不确定性的过程,有完善的中介制度为其服务可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风险管理的过程及方法
1.风险的规划和识别
风险规划指的是开始策划如何进行此次的风险管理策略,是风险管理的前提。通过这一步可以使我们明确接下来要进行的每一步,做到胸有成竹。规划开始时我们要制定相应的策略并且要落实成文件的形式记录下来。确定目的和目标,以及明确各个区域的任务。[2]规定选择处理的方式,规定评级图、确定报告和文档的要求。风险的识别是真正进行风险识别的第一步。这一步就是识别实施过程中所有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对这些进行分类判断。这一部的主要目的就是减少不确定性,对其严重后果找到确定性的方法。因为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所以通过这一步可以最大程度性的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2.风险的评价和处理
风险的评价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来进行的。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找到风险发生的范围,概率和影响程度。从而找出这个风险的最重要源头和因素。找到这些以后就要进行风险的处理了,[2]风险处理就是针对风险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得到风险的程度,因素和范围从而决定使用什么程度的解决措施,并且得到相应的解决方法。
四、总结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3年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中国全面走向了世界,一大批有实力有优势的中国企业,积极实施了“走出去”战略,加快了国际化步伐,开展了境外工程承包、收购资源、企业并购、境外上市等国际投资与经营活动,充分利用了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广泛参与了国际国内两种市场的竞争。其中,中央企业日益成为了我国境外投资的主力军,其境外投资已经步入快速发展时期。然而,与我国央企境外投资快速发展相伴相随的,是境外投资的风险也与日俱增。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中都需要风险管理的进行,风险管理是一个全动态过程。在企业中有效的展开风险管理可以提高企业内部各部门决策的合理性,减少决策的风险性,为企业内部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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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琴,陈柳钦.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理论梳理和框架构建[J].当代经济管理,2009,(7):25-32.
[3]高鹏.企业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概述[J].商场现代化,2008,(27):58-59.
[4](美)赫伯特A.西蒙(HerbertA.Simon)著,詹正茂译.管理行为[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内容
人民币走出去与我国跨境直接投资具有内在互动机制:一方面,人民币走出去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直接投资的深入发展,为企业走出去开拓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跨境投资快速发展又能够加快人民币走出去的步伐。
首先,人民币走出去可以促进投资便利化。一是简化手续。外商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可以减少外汇账户核准和开户以及结汇等手续,而境内以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可以减少购汇环节。二是加快结算速度。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境内外银行之间已经建立了畅通、安全、高效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该渠道可以为跨境直接投资提供安全、高效的结算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规避汇率风险。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可以节省境内企业汇兑成本,丰富跨境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以及不同币种报表合并产生的汇率风险。
其次,人民币走出去可以形成跨境人民币资金循环。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扩大和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重新修订,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境外人民币存量迅速增加。开展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事实上在资本项下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渠道,有利于境外沉淀的人民币存量资金回流,同时也有利于向境外补充供给人民币资金,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
最后,人民币要实现国际化,必须从经常项目下的开放逐步发展完成资本项目下的开放。直接投资是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实现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之后,推出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符合人民币走出去的步骤,与人民币走出去的目标完全衔接。
当前人民币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全部自由兑换。在资本项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战略早在十余年前已经确立,目前已经实现部分项目可兑换。我国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条件,将加速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实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之后,境外投资企业可不发生资金汇兑,直接以人民币汇出投资资本金,这就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创造了条件。随着境外人民币来源的不断充裕,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对我国进行投资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强,届时外国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的政策也将进一步放宽,这将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推动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举借外债等跨境融资人民币结算需求也会应运而生,为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跨境融资人民币结算也将会放开,从而推动外债项下的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因此,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为契机,推动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必将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起到加速的作用。
系统性的金融政策支持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通过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强化人民币的计价、结算和储备功能,推动和加快人民币走出去的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对相关金融支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是对宏观经济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的变化与国内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等因素相互影响,要求提高宏观经济管理和政策有效性、灵活性和协调性。人民币跨境业务的拓展必须以稳健的经济增长和综合国力为根本基础。为此,必须保持宏观经济的健康成长,避免大起大落,努力保持国内财政的稳健性,完善金融调控机制,不断增强货币政策公信力,增强对人民币的信心。
二是对金融服务水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要求更高。以贸易和投资为基础形成的货币计价、结算,交易和支付等都离不开银行服务,银行要能提高竞争意识和国际竞争能力,要能提供高效和便利的服务。因此,需要加快完善金融体系,加强公司治理,改善金融服务,为人民币跨境业务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是对我国金融市场深度、广度和开放度的要求更高。人民币要走出去、被广泛接受,就要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发达的二级市场来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丰富的投资选择和投资场所,以便能更好地满足境外人民币持有所产生的多样化资产配置需要。产品要更加丰富,市场运行的效率要更高,市场制度建设要更加完善,市场的监管也要更加有效。因此,要逐步有序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加快建立相对发达成熟的市场体系,有一套较为规范完善的监管体制提供制度保障,包括分工明确的金融监管机制、较完善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等。
四是对防范和管理风险的要求更高。人民币跨境流动整体上能够降低货币错配风险,由于减少了汇兑环节的限制,资金流动也就相应便利。这就要求我国在发挥其积极正向作用的同时,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测和交易合法性的约束与监管。要认真总结汲取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参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在加强常规金融监管的同时,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等。
八项政策建议
加大人民币对外输出力度。一是利用我国独特的贸易结构,实现区域性的人民币输出。我国对外贸易整体表现为顺差,其中对东亚等地区是贸易逆差,对美欧等国则存在大量贸易顺差。这使得人民币既具有升值的前景,同时又在东亚等贸易逆差地区具有输出的条件。只要保持人民币的相对稳定,同时有效运用好积存的大量外汇储备,仍能引导企业在东亚等地区使用人民币结算。二是我国正处于资本输出阶段,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可借助企业走出去之际,尽可能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特别是在东南亚周边国家和对中国进口需求较旺的国家。在已开放的资本账户下,鼓励使用人民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并购活动。当然,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既需要人民币,也需要外币。在鼓励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使用人民币的同时,可借助我国拥有的美元资源,对其美元需求给予有力支持,在美元输出的同时带动人民币输出。特别是,由于海外金融机构对我国企业信用度不了解,往往需要支付相对较高的风险溢价。而国内金融机构对国外市场和企业不了解,对中国企业较了解,便于其与国内企业加强协作,给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建立以人民币为币种的海外投资基金。在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市场和行政资源的结合,建立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服务走出去的企业,分散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实现长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建立以人民币为币种的海外投资基金,可以减少中国企业以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面临的摩擦和困难,降低交易成本,为企业提供前期、过程和善后方面的服务和指导,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
推进人民币跨境融资。一是借鉴日本协力银行的组织模式,设立专营海外人民币贷款的机构,通过债券市场募集人民币长期资金,以市场化利率向对我国有需求的国家或地区提供人民币贷款,支持其对我国的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用获取的人民币收益偿还贷款。二是开放境外企业境内发行人民币证券,允许境外有需求的企业在我国境内募集人民币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所需。虽然人民币资本输出可能会对我国金融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这是当前推动人民币走出去、占领国际市场必须付出的代价,从整体风险评估来看,我国也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减少其不利影响。
适度推进境外人民币融资利率市场化。目前,境内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尚未实现市场化。跨境人民币融资的项目期限一般较长,如果对跨境融资利率视同境内贷款利率管理,境外借款方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很可能对使用人民币融资产生疑虑。为此,可以考虑在确保不对境内货币政策造成冲击的前提上,适时推进人民币融资利率市场化。具体而言,可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作为跨境人民币项目融资的基准利率,每个项目的具体利率由商业银行在考虑贷款相关成本及风险后,与借款方协商在SHIBOR的基础上加点确定。在跨境人民币融资中推进利率市场化,一方面可以在不对境内市场造成较大冲击的前提下,为境内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可以推动上海成为人民币资产定价中心,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加快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一是保持汇率形成机制的灵活性。固定汇率制下,本币国际地位受到其他货币的制约,固定汇率也不能成为反映国内外资源配置变动以及外汇市场供求变动的变量,较容易出现汇率偏离经济基本面的失衡现象,也会影响货币在国际上的接受程度。当前人民币离岸市场已经开始形成,境外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利于引导人民币汇率走向上下波动的合意区间。应进一步完善境内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度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适当扩大境内银行的人民币购售额度,改进境内银行涉外敞口头寸管理模式;开发人民币对多币种的直接报价交易机制,形成人民币对多币种的国际外汇交易市场。二是保持汇率相对稳定。从国际经验看,日元汇率不稳定,严重阻碍了日元国际化进程。从近年全球外汇储备及全球外汇交易的币种结构来看,日元占比均呈下滑趋势。相反,在德国马克国际化过程中,马克汇率水平相对稳定,从而为其顺利走向国际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保持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是提升人民币国际接受度的一项关键性安排。三是增加汇率避险渠道。逐步向境外主体提供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产品的进入通道,逐步向境外开放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尤其是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等具有套期保值和风险对冲管理功能的产品,使境外主体能够借助这些产品管理其外汇风险。适时推出人民币远期购售业务。远期购售的政策设计应强调真实交易背景,额度以账面实有敞口为限,期限以实际商务合同为限。
加快金融市场开放。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快境内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建设。
一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高度发达的本国国债市场是货币国际化的坚实基础。目前,我国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还在雏形阶段,利率政策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力有限。建议加快国债发行市场化,形成完整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尽快建立人民币国债远期市场,推出相关国债远期交易产品。同时,要完善金融债、地方债、公司债的市场建设,打通目前相互割裂的几大债券市场,从而形成有效的、分层次的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定价基准。
二是及时启动境内金融市场面向本币开放的步伐。顺应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需要,我国已经开放了境外三类机构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境内资本市场,但还远远不够。境内金融市场是人民币市场,率先向境外人民币开放符合法理,开放只是意味着允许境外持有的人民币存款转换为境内金融市场上的有价证券而已,有利于降低境外人民币的变现性,稳定境外人民币持有量,同时扩大境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提高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程度,避免出现日元国际化过程中,本国金融市场空心化的结局。
三是防范市场风险。人民币跨境流动总量受我国货币当局控制,境外机构通过人民币冲击我国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总体可控。但须要防范跨境人民币流动在某一时点、对某一金融产品、对某种交易量较少且流动性不大的市场造成冲击。要在建立健全对境外人民币资金流动实时监测的基础上,防范其对我国单一产品和市场的冲击。必要时,人民银行应当进入相关的金融市场进行调控性操作,及时将境外流动性吸附出金融体系,或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则采取直接的管制措施,彻底避免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
侧重资本项目交易层面管理,逐步放开汇兑环节限制。审慎监管是与企业激励相容的管理方法,是对交易主体的管理。即在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又不过分干预企业的微观行为。这是对经济扭曲最少的管理方法,应该是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但这种方法要能达到控制系统风险的目的,需要具备的条件较为苛刻,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无法实现。交易层面的管理属于实质管理,是从具体市场、交易逐项管理的方法。我国在房地产、证券市场等领域的监管要求,都属于这方面的要求。汇兑环节的管理与交易管理,往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由于我国对于汇兑后的资金走向缺乏必要的监管,仅仅是汇兑环节的管制,成本较高,且较难全面管制,仅仅只是增加交易成本,在实质监管方面功效不大。再加上我国汇兑环节的管理与交易环节的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协调问题。事实上,为控制资本流出入的风险,需要管理的只是限制资金进行某些具体交易和进入某些市场。因此,交易环节管理能力的提高,将缓解汇兑环节管理的要求,甚至可以完全放开汇兑环节的管理。当然,也只有交易环节的管理能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可以放开汇兑环节的管理要求。
加快金融业海外战略布局,提高对境外投资的金融服务能力。在海外资产规模不大、信用记录不完备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在海外获得金融支持是非常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授信”、“内保外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这就需要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能够在海外有分支机构来完成相应的操作。要通过业务创新,结合走出去企业的特点,充分利用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直接投资、保险、基金、租赁等多个领域在内的多元化业务平台,为客户量身定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满足企业在境外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结合企业走出去的情况合理机构布局,有效扩大服务范围。
公司在建立海外经营实体方面各有自己的特色。一些公司专门成立国际业务部,负责境外经营实体的建立,其职员往往通晓国际经营环境并精于谈判。另一些公司未必有专门的国际业务部,境外实体的建立往往是根据个案,成立特别的执行小组。无论采用何种模式,CFO均起着重要作用,他们或者直接参与项目的推进,或者在更高层面对境外项目进行评审。
在国际经营的风险管理方面,CFO则承担着全责。尤其是近年来汇率波动加剧,许多公司将跨境经营的风险管理视为公司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CFO在该领域的专长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他们不仅进行事前的分析,而且负责境外投资自始至终的风险监控。但全球经营环境瞬息万变,CFO不仅要谙熟建立境外实体的各个环节,还需要对各个风险因素了如指掌。他们需要对风险作出前瞻性判断,以在经营中持续不断地跟踪风险、分析风险、计量风险并采用恰当的工具管理风险。
一、合理选择跨境经营的方式
跨国公司可能出于分散经营风险、选择低成本劳工、降低原料采购成本、扩展境外市场、避开关税壁垒、取得当地经营许可等种种原因,寻找跨境经营的机会。国际经营并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它要求公司具有相当坚实的基础,并对国际环境有充分的认识。选择跨境经营的公司往往有自己的国际化战略,并有相应的实施步骤和配套的人才队伍。
进出口业务是比较初级的跨境经营方式,但它可以为进一步的跨境经营奠定基础,如稳定的市场、精通国际业务的人才、对国际市场的感觉、对各国法律环境及文化习俗的了解等等。有了一定的基础,企业就可以考虑向纵深拓展,即在境外建立实体。一般建立境外实体可在以下几种方式中选择:分支机构(办事处)或销售、特许经营实体、合资企业、独资子公司。
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或成立独资的子公司,母公司(或总部)可以享受100%的收益,并能完全控制技术和产品,也更有利于商誉的形成。设立分支机构是风险最小的一种方式,因为几乎不需要什么投资,借助分支机构可以搜集当地信息、建立销售网络或进行业务拓展。但在一些国家不允许分支机构从事销售业务。同时关税壁垒或进口许可证管理使成品销售成本很高(如中国对整车进口的限制),有时客户还需承担高昂的运费。当这些不利条件影响到市场的扩张时,在当地建厂不失为一种选择。
在境外建立自己的工厂可以绕过关税壁垒并节约海运成本。在发展中国家还可享受税收优惠,并能降低劳工成本。但在享受种种便利的同时,也承担了最大的风险。一方面,需要一大笔投资;另一方面,成功所依赖的因素更多,包括市场、成本、管理团队、劳工素质、供应商水平等多个方面。因而在事前、事中及事后,均要充分估计风险,除了政治、经济、市场等风险外,外汇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在没有充分把握时,通过出售经营许可或设立合资公司可以降低风险。
经营许可协议允许当地公司使用本公司技术,生产本公司产品,并在指定的市场销售。让渡经营权的公司可以获得无风险的回报,并不需要任何增量投资。但经营许可协议的不足之处在于,往往收取的费用相对于产品销售利润而言,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因而在重要的市场,很少有公司愿意放弃深度参与。让当地公司进行市场拓展也存在问题,当地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拓展市场,可能受到资本或能力的限制;当地公司也有可能只拓展自己的产品,而将许可经营的产品凉在一边;更有甚者,可能剽窃被许可的技术,开发自己的产品。再好的许可协议也防不胜防。在重要的市场上或者技术很关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立合资公司。
海外经营的成败最终决定于市场,而设立合资公司往往出于市场的考虑。尽管你的产品质优价廉,要击败当地产品也并非易事。当地产品具有一定的忠诚度,且营销网络系长期积累,加上当地的人脉和政府关系,以及供应商的休憩与共,正面竞争并非上策。建立合资企业能将上述劣势转化为优势。此外,当地的合资方可能具备成熟的经营团队,或许还有互补的产品。但合资企业涉及两个以上的股东委派管理人员,因而存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文化的不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效率。
上述种种经营方式并不互相排斥,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组合使用,甚至可以有所创新。如可以建立合资企业负责产品的销售,同时授权给当地一家企业生产许可,然后由合资企业向当地企业采购产品,这样可以节省资本投入同时也避免许可经营的弱点。还可以合资建立经营设施,然后通过售后回租协议售给当地的合营者,每年支付租金回租经营,这样可以减少资本支出的风险。
二、建立境外实体的事前风险计量
建立境外实体必须慎而又慎,事前需仔细地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财务上最常用的是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对外汇风险的计量不是孤立的,应结合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等因素,综合调整折现现金流。也可具体分析每个因素对现金流或折现率的独立影响,而对折现现金流进行敏感性分析。调整折现现金流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缩短目标投资回收期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不适于终值很大,或者在后期有较高现金流的项目。另外,由于汇率的波动往往与经济周期有关,因而时间越长,波谷(或波峰)出现的可能性越大,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越大。同时,汇率的长远趋势往往比短期更容易预测。投资回收期只反映近期的现金流,其适用范围因此受到限制。
2.调整折现率
调整折现率具有理论基础,因为折现率(资本成本)本身需要反映风险的溢价。调整折现率同样操作简便。对于熟悉跨国经营的公司尤其如此。如在马来西亚有建立子公司历史的母公司,可以将在马来西亚适用的资本成本作些微调,适用于泰国。但调整折现率时需注意,不同现金流的外汇风险是不一致的。比如在某些国家子公司利润汇回的外汇管制要比货品采购的外币支付严格得多,因而风险是不一样的。虽然在项目分析时,可以区分不同类型的现金流(如离岸的或在岸的现金流,资本项下的或贸易项下的现金流),但总是较为繁琐。调整折现率的另一弱点在于,越远期的现金流所受影响越大(复利因素)。
3.调整现金流
调整现金流的方法常用于对汇率风险的估计。因汇率有其形成机制,可以根据对影响汇率因素的预测,调整外币折算为本币所适用的汇率。比如一些美资企业最初进入中国大陆,在进行投资分析时,需将当地销售收入折算为美元。所用的方法是购买力平价法,即根据当初以及未来预期的中国通货膨胀率与美国通货膨胀率,来预测汇率走势。该方法原理完美但可靠性不高,因为影响汇率的因素太复杂,比如,根据通货膨胀率预测,一些美资企业估计到2005年美元兑人民币将超过1:15,实际情况是人民币还有升值压力。
上述方法也可结合使用,灵活变通。比如,在调整现金流时,可以分不同类型的现金流进行调整,也可同时调整这些现金流的折现率。在风险因素很复杂时,还可采用蒙地卡罗模拟(Monte Caro simulation)。在事件发生的概率可大致确定时,也可结合采用决策树的方法。
三、境外实体的外汇风险
无论境外实体采用何种表面形式,我们均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对母公司的依赖度较高,另一类对母公司的依赖度较低。前者所从事的业务被认为是母公司业务的延伸,后者被认为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如下表所示)。
两种不同类型的境外实体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对母公司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假定某美国母公司在英国设立了一个子公司,公司设立于2001年1月1日,即期汇率为£1=$1.5。子公司从母公司购入货品150000美元(以美元标价),按当时汇率折算的货值为100000英镑。子公司以110000英镑销售,货款于6月30日收取并偿还母公司,即期汇率为£1=$1。很显然子公司的业务对母公司的依赖度较高。子公司在经营上略有盈余,但将因汇率波动而损失50000英镑,该部分损失将直接传导至母公司(在按权益法反映或合并子公司报表时,直接形成损失),这与母公司按110000英镑售出货品并以英镑标价的结果一致。如果该子公司在当地采购100000英镑的货物,则子公司对母公司的依赖度较低,英镑汇率的涨跌不会形成亏损,对母公司的短期影响不大。
可见,作为母公司的延伸,子公司所暴露的汇率风险随时传导给了母公司,而作为独立经营的实体,汇率变动只是到子公司清算时才对母公司有影响。针对两种不同类型的境外实体,可以有不同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但往往境外实体并非两个极端,可能对母公司有一定依赖,又能独立经营,这对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四、境外实体的风险管理
如果境外实体纯粹只是母公司境外业务的延伸,即境外的商,其外币交易就好像母公司自身发生的交易一样,一般外币交易的风险管理技巧同样适用。如果母公司在境外实体拥有长期投资,或者有长期占用的资金或借款,就需要对这些净头寸的外汇风险进行对冲。否则,即使子公司一直处于盈利状态,到清算时,由于子公司所在国货币贬值,可能难以回收原始的投资额。
假定某日本母公司在美国设立了一个子公司,公司设立于1985年1月1日,即期汇率为$1=JP¥200。母公司以资本投入2000万日元,并借款4000万日元给美国子公司长期使用。子公司以母公司的投资款及借款换入30万美元,并购入价值30万美元的物业。不考虑税费因素,假定子公司每年获得2万美元租金,但未汇回母公司。1990年1月1日,母公司决定终止子公司的经营,即期汇率为$1=JP¥100。美国子公司将物业以40万美元出售,加上累计租金收入10万美元,获得现金50万美元。尽管子公司年年盈利,清算时母公司亏损了1000万日元。
对外币净头寸风险的对冲,可采用期权、远期合约或外汇期货等方式,但由于子公司清算日期难以确定,采用上述方式在期限上难以选择。若采用滚动的外汇期货来对冲风险,在外汇期货交割日,可能出现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的背离,这样反而产生了新的风险。所以最常见的方式,还是使用等量的外币借款,在借款到期时继续滚动即可。
上例中,假如该日本公司感觉到日元升值的压力,向银行借入30万美元,兑换为日元使用(假如汇率为$1=JP¥110),便可部分对冲外汇波动的风险。到期清算时,在子公司投资净头寸上的汇兑损失,部分地被美元借款的汇兑收益所对冲。母公司到期获得了1700万日元的收益(子公司经营收益20万美元按期末汇率折算为2000万日元,由于在采用美元贷款对投资净头寸对冲时,已损失300万日元,故盈利只有1700万日元)。
至此,现代牧业这家原本由蒙牛乳业孵化的奶源公司,经历股权剥离及独立上市之后,又重回母体。
在境外红筹上市重组过程中,核心一环是由境外拟上市公司收购境内公司股权,但是由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俗称“十号文”)的跨境股权支付安排在审批层面并未落地,因此在支付方式上就必须以外币现金进行。然而设立境外公司的国内创始人或股东,绝大多数在境外又没有外币现金可供使用,从而使得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收购资金来源成为了一个横亘在很多准备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面前的难题。
通常而言,解决收购资金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融资,一种是债权融资。如果采取股权融资,由于投资者看到公司用钱急迫,往往在价格上压得比较低,而公司上市在即,创始人或股东也往往不愿意再稀释股权,更不用说低价稀释股权。这样一来,通过借款进行债权融资就成为了一个优选方式。股东借款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搭建上市所需的股权结构桥梁,这种融资真是名副其实的“过桥贷款”。
在境外上市重组中过桥贷款的交易结构如何安排呢?被蒙牛收购的现代牧业的做法,给我们大体展现了这一交易过程。
现代牧业的跨境重组
现代牧业的前身叫领先牧业,2008年7月7日,现代牧业成立,收购了领先牧业全部股权并在后来陆续直接收购了领先牧业旗下的子公司和资产,领先牧业被转卖给了青岛恒天然公司而退出整个集团。为筹集扩充业务的资本,现代牧业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期间进行多次重组及四轮股权融资,引入了KKR、鼎晖及牛根生设立的一项信托计划作为投资人,该等投资人以大约13.79亿元,认购现代牧业合共50.05%的股权。
在完成上述动作后,虽然实现了境外公司Aquitair对境内现代牧业公司的控股(图1),但是另外一个关键步骤还未完成,现代牧业的个人股东还未能实现出境持股。如果此时上市,那就跟这些股东毫无关系了,这显然是不行的。
那么,如何实现中国个人股东境外持股呢?根据招股书披露,现代牧业采取的做法是在岸收购和离岸认购两个步骤。一方面,Aquitair公司对现代牧业进行在岸收购,即与中国个人股东、马鞍山先行牧业、老牛牧业等股东(以下统称“中国售股股东”),于2010年9月17日签订一项股权转让协议,据此,Aquitair公司以9.03亿元的代价向中国售股股东收购合共47.63%的现代牧业股权。另一方面,拟上市公司与中国股东控股公司(由中国售股股东在境外成立的控股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签订一项认购协议,据此,前者以总价9.03亿元向后者发行487.6万股新股,认购价总额相当于在岸收购的代价。
把招股书中如上的描述,通俗表达就是:境内中国个人股东在境外设立一系列中国股东控股公司(金牧、银牧、新牧和优牧四家壳公司);然后该等公司拿一笔钱(折合人民币9.03亿元的外币),认购拟上市公司的股份;然后拟上市公司拿到这笔钱后,再注入Aquitair公司,由后者以9.03亿元的代价,收购中国个人股东持有的现代牧业全部股权。如此一个循环下来,一方面实现中国个人股东在境外拟上市公司层面持股,另一方面,境外拟上市公司最大比例持有境内现代牧业公司股权,跨境重组即告完成。
中银国际提供过桥贷款
那么,中国股东控股公司的认购资金从哪里来呢?根据招股书披露,为拨付离岸认购的认购股款以及有关成本及开支(包括利息开支),中国股东控股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日获中银国际提供大约1.39亿美元的过桥贷款。过桥贷款所得款项已于同日由中国股东控股公司向拟上市公司支付,以缴足认购股份,至此离岸认购已告完成。作为过桥贷款的抵押,中国股东控股公司的股份以及其持有的拟上市公司股份已抵押给中银国际。
这是整个过桥贷款交易的第一步,好戏的开场。
该笔款在2010年11月1日到位,同日,由中国股东控股公司支付给了拟上市公司。紧接着,这笔过桥贷款的所得款项已调派至在岸,并已向中国售股股东支付,于2010年11月5日完成此次在岸收购。至此,这笔钱又流转到了中国个人股东手中。
到这个阶段,收购境内权益问题和中国股东境外持股问题都解决了,但是中国股东持有的拟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出去了,同时欠了中银国际一笔贷款。这笔欠款是过桥贷款,由于仅以股份质押,年利息通常在10%-15%之间,成本是非常高的。因此,通常过桥贷款的交易安排到此还未结束,公司会寻求借商业银行低成本的钱,去全部或部分还掉这笔过桥贷款。
“内保外贷”偿还过桥贷款
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看,现代牧业就是这么操作的。其称过桥贷款将于上市日期前部分偿还,而其乃由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将提供的定期贷款合计约1.3亿美元以再融资的方式偿还,而该项定期贷款融资由中国售股股东提供的抵押品(股份质押除外)所抵押。现代牧业的案例中,中行澳门分行只是借了1.3亿美元给中国股东控股公司,或者说中银国际没有同意一次偿还全部贷款,余下未偿还结余约900万美元将于上市后透过出售部分由中国股东控股公司在全球发售之前持有的股份悉数偿还,而股份质押将于紧接上市之前解除(通常是在上市日开盘前解除)。
那么,中国售股股东的1.3亿美元再融资能拿什么抵押呢?招股书并没有说,但基本可以推断,就是通常采用的“内保外贷”的做法(此处仅为推断,并不代表现代牧业确实采取了此融资方法)。即,在国内中国售股股东把收到的股权转让款结汇,结汇所得的人民币质押给境外银行的境内关联银行(比如中国银行某地分行);然后该内地分行给境外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为境外借款人(中国股东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基于此担保,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贷款数额与境内质押的人民币同等价值的美元给借款人;然后,借款人拿到贷款后,再用于偿还前期所借的高息过桥贷款,完成一个循环。
至此,前期中银国际的过桥贷款清偿掉了,股份质押解除(通常股份再用于质押给后面的贷款方即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但银行会出具一份承诺函,允许股份质押在股票上市交易当天交易开始前解除),变成了中国股东控股公司欠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一笔钱,同时,中国个人股东在境内质押了相应的人民币给其关联银行。澳门分行会收取贷款利息,但同时,境内分行会支付存款利息。由于境外贷款利息较低,实践中,通常两者相抵,“内保外贷”的综合成本基本为零。这样一来,就大大降低了股东为解决收购资金问题而实际承担的财务成本。“内保外贷”是整个过桥贷款交易链的部分。
但是,为什么又引入一个新的角色中国银行澳门分行来提供贷款,而不是直接由前面提供过桥贷款的中银国际来做“内保外贷”呢?
在现代牧业的案例中,一方面中银国际本身并非商业银行,操作不便;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里涉及2010年7月30日颁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9号)其中的一项规定,该规定要求“内保外贷”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流回境内,即“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的,担保项下资金不得以借贷、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等形式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调回境内使用”。
也就是说,即便前期过桥贷款不是中银国际提供的,而是一家商业银行比如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提供的,香港分行也无法再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贷款给中国股东控股公司,用于偿还前期过桥贷款。因为前期贷款被用于了收购境内股权,中国股东控股公司如以“内保外贷”项下贷款偿还前期过桥贷款,这实际就非常明显构成“内保外贷”资金间接流回境内,从而与前述规定相冲突,合规风险较大。
相反,如果再引进一家境外银行,就巧妙地把实质上一个交易转换为形式上的两个交易,比如可以用后面另外一家中国股东控股公司B(现代牧业的中国股东控股公司有四家,实际操作中,为了合规考虑,后期进行“内保外贷”的公司与前期借过桥贷款的公司通常为不同的两家公司)跟中行澳门分行发生一笔“内保外贷”业务,该笔贷款用于偿还前期发生的一笔境外借款,跟国内无关。而另一笔交易是中国股东控股公司A了结跟中银国际之间的股份质押贷款交易。从而一定程度上回避了裸地触碰前述规定,降低了合规风险。
那么,这“内保外贷”项下贷款又如何偿还呢?实践中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上市前或上市后通过境内公司比如现代牧业向境外股东派发股息偿还,一种是股东在上市时(香港允许上市时股东出售老股)或上市后出售股份,以套现的资金来偿还。好在“内保外贷”的综合成本基本为零,所以可以将贷款周期拉得足够长,来解决还款问题。
“内保外贷”项下“外贷”偿还后,相应地,在境内的“内保”就可以同时予以解除,这时股东就可以自由使用转股所得的人民币了。这是交易链的收尾部分,至此,一个完整的红筹上市跨境重组过桥融资交易循环就全部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