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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时间:2023-09-12 17: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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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

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动态管理;风险防范

企业管理中如何有效的避免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形象都应该在合同管理中有所体现。合同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作用是加速企业运营效率,保证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服务企业管理,夯实企业理念。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企业内部依然存在着管理不善的问题,这和当今复杂的经济形势背道而驰,因此,建立科学可行的合同管理模式是当今企业迫切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1.企业合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企业制度是企业文化的体现,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对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来说,做好对自我的约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前提条件。我国的很多企业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改变原有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及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共同进行协作,管理企业内部。

2.企业合同管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

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只有按照合同的内容进行经营,才能够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成本,加快资金的周转,尽可能的较少资源的浪费,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

3.企业合同管理是法制经济的客观需要

企业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客观需要,这是主要是由于任何企业的运行和发展都离不开法律,而在法律的落实中,需要根据合同管理的内容提前预测,从而避开法律的风险部分,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运行方案,增加企业的运行能力,令其在激烈的企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要求。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1.合同基础管理工作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症结所在,特别是合同集中归口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企业的职能不能发挥完善。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合同管理结构,配备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但是由于各个业务科室之间缺乏联系,合同的制定比较分散,造成了各个归口管理的不系统性。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全面性和规范性,制度执行不力。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如授权委托、合同信息管理、合同纠纷管理等制度,但尚不健全、不规范,存在合同管理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现象。

2.合同流程管理控制不力

一般而言,合同管理分为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两大环节,具体包括立项审批、资信调查、合同洽谈、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款项结算、纠纷处理等步骤。有的企业合同签订前的市场调查、招投标、谈判论证,签订中的审查授权与签订后的履行监控、验收结算等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

3.合同管理人员匮乏,专业素质不高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均极为复杂,因此,对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他们必须熟悉法律、企业管理、经济等方面知识。但目前企业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较少,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与此也有很大的差距,影响了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目前许多企业对合同比较重视,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上那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将它们进行归纳可以发现以下一些共同之处,即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一些中、小企业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 不签书面合同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而留下的隐患; 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由于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合同保密工作做得不够,等等。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1.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管理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它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

2.统一合同管理模式

现代企业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有各个分公司、子公司或驻外机构)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需要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平台,而在合同管理制定的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利弊,结合当前的实际,做好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企业合同 风险点 措施

企业经营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在这些环节中会签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益完善,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的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谈一些认识。

一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当事人资格不当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签约时,法律人员必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必须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文本必须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坚决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应尽可能选用我国颁发的通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具体按照实际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的真实结果来起草。否则会发生理解上的错误和歧义,导致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或引发争议。比如有些单位的合同简单地用“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命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文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3.合同条款有漏洞

有些签订的合同顾及面子不把丑话说在前面,只讲好听话;不讲可能引发争议的,只讲正常存在的,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根本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甚至连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没有明确的指定,这样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会导致难以预料的风险。实际案例中也有些合同虽然是按照法律顾问提供的范本来起草的,条款设计了“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按理说实际没有涉及其他约定,在此栏就应该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但恰恰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造成了欺诈行为有机可趁。

4.合同属于无主合同

双方仅签订了从合同而并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体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有主合同存在才能够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质保合同、风险抵押合同等。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是无根据的合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不合乎常理。

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税费故意签订虚假合同,实际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盖非法目的的,其实质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所有的无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履约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书函没有得到及时发出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和障碍必须要及时地发出法律书函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顺利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避免风险的一种措施。

2.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变更事宜是经常的,这都属于合法的,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签订合同的修改、补充、完善,使合同更能够顺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但往往有些负责督促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关注及时变更的意识和法律常识,结果错过了变更的有利时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有效的证据,必须是原件的、与案件有关的、有公章和亲笔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没有超过法律时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资料起不到应有的证明作用,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面证明作用。

4.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有效行使。如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5.违约没有得到及时诉讼

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是放弃债权主张,也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如物资管理单位拖欠贷款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存在上述合同法律风险,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还有人员素质不高和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上存在重签订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律等认识倾向,没有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以至于使法律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科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二是从规范管理着眼,合同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资信调查、起草、会签、登记、备案,管理合同文本档案,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总结交流合同管理经验。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激励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

3.加强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涉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重组并购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活动大的合同,作为日常重点跟踪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格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制度性的安排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强化动态监督和履约结算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主体的双方约定及时有效履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动态跟踪。通过监督和动态跟踪可以知道企业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便随时向合同所涉及的各部门反馈,有针对的排除苗头和隐患,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法律事务部门强化同合同内容所涉及的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把好履行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全程动态监督。

5.依法及时处理合同违约纠纷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同时要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沟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清理和清算管理工作,避免“后遗症”。

通过上述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就能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任务,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第3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的入世,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中国,他们凭借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给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国内建设工程企业要想提升自身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水平。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设工程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管理劳务分包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是当前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又艰巨的任务。

1.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1.1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结语:

在二十一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对促进建设工程单位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不再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简单的问题,它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致地研究,找出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正确的解决措施,是当前建设工程单位必须面临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刘文高.建筑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研究[J].建筑经济,2008(03).

[2] 封金财,王炳生.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8(04).

[3] 温冉,佘立中,杨锋杰.基于CCPM技术的大型集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实证分析[J].建筑经济,2008(S1).

[4] 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07).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风险;措施;防范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c)-0000-00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及与建筑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合同内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约束,并且有效的减少了社会上常常出现的劳资纠纷、责任纠纷等。

1 为什么要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1)推动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

要使建筑市场规范化、合理化,就必须依靠建筑合同,因为建筑合同对建筑公司的行为有约束和管理的作用。在建筑管理中,如果没有具体的内容条款就无法行使其职能,但合同恰好弥补了这一缺点。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一旦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会互相推卸责任,产生纠纷,这会给建筑行业的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2)适应激烈的行业竞争

工程建设本身是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只有加强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争执和纠纷,从而确保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市场上利于不败之地。

(3)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所有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都要约定合同,这份合同能够督促和制约双方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只有让双方认真的履行了职责,才能够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工序、效率、技术等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切问题就会接踵而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建筑公司必须切实重视起合同管理。

(4)为建筑工程项目抓住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只有抓住了这个核心,才能够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统筹和调控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并且达到一定的目标。

2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一旦出现有关于合同的问题和纠纷,工作人员就会相互推卸责任。所以管理者必须首先强化合同文本的拟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审核、复查、签订、总结等工作。一旦发现有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应该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处理或解决,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现错误,引起纠纷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工作落实,并且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且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让他们具备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另外,公司还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3 如需变更合同,要及时的采取措施:建筑工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多,如果合同的双方达成了一定的协议,需要更改合同,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将经济风险降到最小。管理者要将相关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等进行收集,用来作为日后的依据和备案,对一些材料和使用材料的具体情况也要进行记录,做到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2.4 进行总结工作:管理者要认真的开展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合同终止之后,管理人员还要做好相应的资料收集、保存的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还应该做出客观的评价,找出不足和差异,并分析其原因,以方便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3 如何进行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的合同风险又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两种类型,它隐藏在整个合同的制定、履行、变更、转移的全过程中。建筑工程企业如果不做好合同风险防范的工作,合同中的风险将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一)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

合同的整个流程一般由调研、策划、拟定、审核、签署、执行等构成,管理者要明确这些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合理、科学的进行。另外,管理者还要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监管,结束后还要对合同进行综合评价,正规、标准的手段及管理方法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

(二)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信用评价体系是指促进合同的双方互相信任、及时沟通,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与执行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反映出合同双方的信用情况。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信用等级制度,对合同当事人的财务状况、合同执行情况、经营现状等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并且将这些评价输入到商业档案袋中,以方便建设工程单位,以后能够方便查看跟自己合作的公司的信息。

(三)建立风险预报制度

风险预报制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所以,建筑工程单位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报制度,对合同内容、合同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估,一旦发现风险隐患,预报制度会自动的发出警报,使建筑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小。相关人员要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进行认真、复杂的审定,并且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的解说。只有实时的跟踪、反馈和预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4 总结与体会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但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不能一味的效仿别人的案例,管理者必须根据实际来操作,监督和确保合同双方自觉履行条约。只有降低了合同风险,才能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参考文献:

[1]黎国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索赔和风险管理初探[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12):54-54.

[2]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2(5):65-66.

[3]张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信息,2012(7):508-508.

[4]檀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0(9):75-76.

[5]邓志勇 吴秀仪.论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风险管理[J].甘肃科技纵横,2004,33(4):85-86.

[6]杨志宏.建设工程合同与风险管理浅析[J].中州建设,2005(9):65-66.

作者简介信息

姓名:刘晓艳 性别:女 学历:大专 出生年月:1972.2.19 籍贯:陕西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合同;风险;主客观因素;管理;防范措施

一、建筑合同风险分析

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是客观存在且易受主观因素影响的风险。建筑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较为特殊,由于涉及履行项目多、合同周期长和影响因素众多,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与多样性都会带来不少风险,影响双方受益,这些影响因素可按主客观分为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

主观风险是指合同双方行为引发的风险,对其中某方受益造成损失,主要包括时效风险、工程变更风险和交易风险等。时效风险是指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对合同款项不予承认或者临时变更洽商资料、延时签证等,会导致建筑企业索赔困难,且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工程变更风险主要针对于建筑企业,变更会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工程量减少。对合同双方而言,交易风险同时存在,发包人的最大风险在于无法在工期内完成任务、建筑质量风险或建筑企业违约风险,承包商则主要承担付款风险和信用风险。

客观风险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控制的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意外风险和自然风险等。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期内市场变化波动引起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致使建筑材料价格比东较大,促使建筑成本出现异常升高或降低现象,对承包商带来价格风险,特别是对总价包干项目,这种风险更为突出。意外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期内出现税收政策调整、建筑行业政策调整与战争社会动乱等,影响建筑企业履约行为,增加工程成本投入。自然风险主要是指各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沙尘暴等带来的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二、建筑企业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合同风险的存在会影响合同双方的利益,所以,最大限度的规避这些风险将利益受损的情况控制到最小,成为了防范风险的重要目标。有效的防范措施能够保护建筑企业利益,避免发包方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逃避责任,损害建筑企业利益,所以,加强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我们分析下如何做好合同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在双方签订建筑合同之后,建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组织,以工程技术人员、法律专业人员、工程经济专家等组成顾问团分析合同风险,做好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目前国内不少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都会普遍聘请专业工程咨询机构和造价管理事务所,在合同中就承包方反索赔条款进行谈判,有专业的顾问团予以保驾护航,能够在与发包人的谈判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促使合同签订的过程和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在合同文本方面使用规范文本。谈判期间,建筑企业要就履行合同中可能会承担的风险从多个方面(如造价、不可抗力、相关法规、进度等)就工程的特殊性进行细致判断,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双方在重要事项上的一致理解、双方意见相左时的处理措施、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从建筑企业自身的盈利角度出发,对发包方的不合理要求予以反驳,在保持积极沟通的氛围中为自身权益据理力争,实现利益最大化。合同条款内容最后审核要确保文字表述清晰恰当,双方达成共识,执行合同过程中,明确对风险责任的分配和各类风险的处理措施。

签订合同前,对发包人的资质和信用等级进行深入了解,及早将不合格对象进行排除,以规避合同坑穴风险,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与履约的正当性,争取企业利益,为顺利完成施工奠定良好基础。在我国,从事房产建筑开发的企业必须通过相应的资质等级考核,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必须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手续齐全的合法项目,违反规定者项目则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对建筑企业而言,会导致严重的利益受损,所以,在签订合同前做好准备功课十分重要,审视项目的合法性是关键。另外,还要对发包人的履约信用进行评估与考核,以确保其能够及时如期履行合作付款规定。对于发包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要做好评审工作,尤其是投标前对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做好深入分析审查,及时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具体、不完备等情况,有无限制建筑企业权利或保护发包方条款及责任转嫁条款等。文件审核完成后,考虑合同带来的风险在投标报价中加入风险费用,以免后期合同签订后损害企业利益。

合同签订前双方完善且深入的全面谈判是减少风险的必要举措,虽然招标文件的审核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风险,但是签约前还需要将建筑企业认为不具体、不恰当、不完备的地方提出,与发包人进行谈判并修订完善,合理沟通陈述利害关系基础上使双方达成共识,取消某些过于苛刻的条款或不合理的规定,提升建筑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在权责关系上达到平衡。合同履约阶段,风险的管理也是关键,这种管理要贯穿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积极应对处理各类风险事件。在履约阶段风险发生后,能够迅速采取针对性处理措施,将其带来的风险和损害控制到最小,并寻找到合理手段来进行规避与完善,还要积极探寻发生风险的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和预防措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建筑任务,严格现场签证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各类索赔损害等,将风险危害压缩到最低。

总之,面对建筑合同存在的主客观风险,要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管理计划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保护建筑企业的权益。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一、引言

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能够有效得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确保其经济效益,降低项目工程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若想能够稳定而快速的发展,就必须了解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找到相关措施,才能有效提高自身对抗风险的能力,顺利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为了顺意建筑企业的发展而诞生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对建筑业以及工程项目而言有四点意义。第一,合同管理时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实现项目工程的目标,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有效的统筹管理。第二,合同管理可通过法律、经济等方式对建筑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顺利了经济市场发展的趋势。第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为工程中所出现的纠纷提供解决的依据,从而规范建筑企业主体,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第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让建筑企业提高其自身水平,对其加强管理才能让企业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三、建筑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形式

建筑项目工程合同自制定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隐含着管理风险,其中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最大。根据合同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几种形式,即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外环境风险、内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

(1)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划分的依据是风险预防的范围。一般而言,导致外环境风险存在的因素包括企业非法竞争、蓄意奇葩、信用等级低、财务存在问题等。而内环境风险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因素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所造成的风险,例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强、管理缺乏规范性、人员素质不高等。

(2)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的划分依据为风险防范的等级。不可控风险是指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引发合同风险,且这些风险无法预测或者提前规避。例如,自然灾害、经济环境、法律、政治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可控风险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因某些变故而引发的风险,且这些风险可通过履约风险评估、合同解除管理、风险评价等方式进行规避。

(3)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合同管理中的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是根据责任划分的。其中,合同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性、监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而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间接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合同的其他签订方违约而造成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

(1)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多,其管理较为烦琐。因此,建筑单位需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解制度、进度审查批准制度、合同交底制度以及工作报送制度。再在此,责任分解制度能够明确各岗位人员和小组的责任和工作范畴;合同交底制度通过让员工阐述合同的内容,使其对合同内容的理解更为深刻;工作报送制度可让员工及时向各部门提交工作情况和计划,保证合同管理者可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进度审查批准制度是指对合同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从而控制合同的风险。

(2)将拟定、分析工程合同文本作为重要内容。鉴于合同的格式也能造成纠结,所以建筑施工单位在拟定合同时尽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在拟定合同前需详细调查施工情况,避免合同存在争议性。合同初稿拟定后,合同管理人员还必须对其进行分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对合同风险进行防范能够有效降低合同存在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能够对合同的整个有效期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其中引发合同管理风险的因素,特别是对那些效益不理想或者存在亏损的项目认真评价,寻找引发风险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且,建筑企业还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对风险隐患进行跟踪、反馈,从而最大限度地对风险进行规避。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若想有效降低合同的风险,就必须将优秀的人才作为基础。所以,建筑工程应该设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养机制。建筑企业在任用人才时需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根据合同管理的特征和人才的能力对其进行合理安排,使其能够发挥自身作用。同时,企业还必须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不但定期培训人才各类专业知识,拓展其知识领域;还需不时开办法律规章制度培训,并让人才定期参与相关的交流会,丰富其经验。再者,企业还需构建人才考核制度,能够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专业知识、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并构建一个和谐且尊重人才的一个文化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5)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其风险。因此,建筑企业需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总包合同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业主信息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以及项目结算管理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确保各单位能及时沟通,更新数据,从而反映出合同管理的是实际情况,让企业能够及时解决其中问题,从而实现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既定目标。

五、结束语

若想有效地提高企业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就必须懂管理制度、信息、影响因素、企业员工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都落后于西方国家管理形式。因此,我国建筑企业等相关单位、机构需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丽丽.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风险的应对与防范措施[J].科技

信息(科学教研),2008(15).

[2] 赵庆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监理风险防范措施探究[J].科技视界,

2012(29).

第7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造价 风险防范

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防范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也具有重要意义。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建筑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防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成为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战略和有效手段。

一、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概述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建筑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贯穿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不仅有利于及时处理工程合同纠纷和防治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工程合同的贯彻落实也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造价指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直接决定着工程项目的投入成本和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保证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是降低工程成本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策略。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和涉及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工程的造价。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等阶段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也是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重要保证。作为整个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建筑行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仍然面对着复杂的经营环境和激烈的竞争压力。在这种形势下,为增强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成为有效策略和重要方式。但是,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和市场竞争力的增强。首先,建筑企业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了合同管理混乱和工程造价不合理的问题。建筑工程合同是工程当事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对于工程合同纠纷的及时解决和违法行为的防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企业未认识到工程合同对于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对于控制工程造价风险的重要意义,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其次,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缺乏系统化和规范化。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欠缺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有序运行和顺利开展。最后,由于评估和监督等相关机制不健全,导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力,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不到位。

二、工程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风险防范的有效策略

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增加。因此,为推动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应针对具体工程项目中在相关认识、人员素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

首先,为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应通过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对工程造价变更的控制与管理。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纠纷解决的有效依据。建筑工程相关方必须签订真实可靠的工程合同,对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的资料必须如实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为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和策略调整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工程变更情况的数据,才能为工程造价的评估和监督提供客观的资料。同时,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的具体程序和相应环节,并规定必须有工程造价人员的签字的工程变更的资料才有效。只有通过这种形式,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变更和工程造价资料的形式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才能增加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可信度。工程项目的变更问题不仅可能影响到其他工程项目的运行,而且可能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当事方必须对工程合同对工程变更手续的办理时间和合同资料变更的时效性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工程变更资料,而且可以提高工程项目运行效率。

其次,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建设素质过高和技术过硬工程队伍。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直接参与者,施工团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仅影响着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而且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素质。一方面,为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建筑企业必须优化人才引进机制和采用人才激励机制,努力引进并留住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高超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建筑企业必须重视具备工程管理和法律等专业知识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尤其是综合素质较高的造价工程师的引进,并利用薪酬激励或其他方式留住人才。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必须优化人才的管理体制,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以建设具备高超业务能力的高素质工程队伍。建筑企业应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交流和学习等形式丰富人员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提高其成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只有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才能为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风险的强化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最后,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在建风险防范,必须健全工程管理监督制度和工程造价风险评估及管理机制。只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评估和监督机制,才能及时检测和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才能实更好的实现企业运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同时,相关的建设工程监督和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予以全面的审核、评价和监督。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强化对工程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才能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才能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加强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

作为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对建筑物的质量和建筑企业的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防范和管理不仅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做好工程造价风险防范工作,必须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通过工程合同管理强化对工程造价变更的管理,健全工程管理监督制度和工程造价风险评估机制。

参考文献:

[1]朱忠全.新形势下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4(4):137.

[2]王岩.工程造价风险防范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3(12):116.

[3]涂永金.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J].建材发展导向,2014(3):347.

第8篇

【关键词】工程合同;合同管理;风险

工程管理中合同属于关键的依据,由于其本身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长期性以及牵扯价格高等特征,因此在工程管理中合同有着很大的风险。企业怎样化解以及承担工程合同在签订或者履行中遇到的风险,是目前企业要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常见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中存在的常见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合同自身带来的风险,另一种就是在合同条款中所存在的所谓的“陷阱”。

1.1工程款中支付条款存在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程款的支付通常按照时间的划分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尾款和退还保质金。目前在施工过程中,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为困扰施工企业最大的最严重的问题,普遍存在施工企业带资施工、垫资的现象出现,给施工企业的发展和正常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也是造成现在出现很多“烂尾楼”现象的原因之一,给施工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纠纷和损失。

1.2合同前后不一带来的风险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关于工程的变更、洽商等诸多方面的书面文件和书面协议在合同文件中是最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后来补充签署的文件和协议的法律效力比之前签署的文件和协议的法律效力要高。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过程中要是管理人员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万一在签署文件和协议的时候遇到与之前的文件和协议出现了不一致而对本身也有不利的内容的时候,就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

1.3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

合同中采用固定价格,是合同签署双方在专用的条款内容中将合同的价格条款约定好,包括其中的风险费用和风险范围的计算方法,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合同价格款就不再进行调整,而这种合同方式,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是最大的。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因为价格的争议会减少,承包商索赔的机会也就会相应的减少,而承包商承担的价格风险、工作量风险也就相应的变大。

1.4工程变更时带来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较长和施工工程项目的复杂性使得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一些工程变更的问题出现。要是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提出设计更改或是设备材料的换用等合理的建议的时候,必须经过业主方的同意才可以变更,否则,要是擅自变更,即使是在合情合理,承包商也得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且还不得延顺工期,从而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2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行业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合同主体的操作及履行风险、合同制定的法律与制度风险、合同文本模糊多义风险等各种固有风险,建筑单位必须对这些风险加以有效的防范及处理,才能够使合同的各项作用有效实现。具体来讲,建筑工程单位可分从以下几点策略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防范:

建筑单位各项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皆需要具体的管理人员来承担,这些管理人员作为管理工作的行为主体,其自身的各项素质能力水平便成为诱发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防范合同管理风险必须以提升主体素质为基础。

2.1优化招聘工作

建筑单位在新时期应当综合地分析合同管理工作的各项能力与素质需求,并面向全社会展开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通过清晰、明确、全面地定位各项能力素质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筛,然后再以面试以及实际考核标准进行复选,最终严格控制应聘者的素质。

2.2强化培训教育

建筑单位在健全合同管理人员队伍之后,要依据具体的合同信息收集、项目分析、履行状况、效果评价等工作进行人员分配,做好人员数量以及素质结构的有效调配。然后再针对实际的合同管理各项工作需求,开展对于各部分人员的继续培训与教育。

2.3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合同管理人员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可能会出现消极怠工以及责任推诿等

不良现象,这些不良现象则是造成合同管理风险的直接源头,建设单位若要达到对于风险的有效防范,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首先优化管理机制,建筑单位应当为合同管理工作确立精细化的内容、流畅的协调配合机制、各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标准等方面,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任务分配,同时积极地总结评价管理的关键、弱势、缺陷环节,并对这些环节加以重点强调。然后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要想切实地提升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并做到对于各项工作问题的有效分析,就必须完善岗位责任制的建设,对各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精细化的责任分配与备案,既通过责任的有效分配实现对各项管理工作的环环相扣的连接,又保证所有环节的工作责任都有具体人员承担。再者在合同实际执行中实施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合同的变更工作,对合同变更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各项变更的指令进行研究,在确保变更要求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做出具体的更改。管理人员要仔细地做好对于工程停工、工程改签等工作的管理,针对工程变更的实际状况,严格按照合同条目加以及时处理,同时针对实际的变更做好对于合同内容的适当调整,以保证合同条目始终与工程具体施工要求相符合。

3 总结

工程建设发包方和承包方要深刻认识工程合同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在出现风险的时候知道如何降低风险,在合同管理的开始通过各种方法规避和转移可能产生的风险,使企业赢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杜俊霞.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 . 2012(34)

[2]李志峰.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及其应对[J] . 2012(11)

第9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范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及所属单位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中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内部或外部的原因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给企业带来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本文所研究的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的履行情况与预期的合同管理目的发生不一致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二、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现状分析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低。一些企业机构和岗位设置存在空缺,法律意识薄弱,对法律风险以及造成的影响认识不足,一旦风险发生,企业只能作为“消防员”事后补救。还有一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缺乏制度支撑,没有规范合同管理的体系,无法防范合同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2.合同订立管理不规范

第一,缺乏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企业在订立管理的过程中,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调查是保证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如果发现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诚信情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存在缺陷,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法律风险,避免损失的发生。

第二,合同文本不规范。企业的合同文本应该文字规范、严谨、表述准确、具体,但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所谓的效率,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合同文本不规范,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无法主张权利。

第三,合同的签订主体设置不当。有些企业签订合同是往往是合同双方的代表人负责签字,而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签订主体和合同主体的法律关系认识不清。一旦代表人无授权或授权不明,就会导致合同因无权或超越权限处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

3.合同履行管理不规范

第一,合同履行进度管理不规范。合同履行进度管理是合同目的实现的过程,只有控制过程才能把握结果。但有些企业不注重合同变更、交货、付款、提货、收款等基本的合同履行情况信息,不及时做好书面记录,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不注重档案管理,对于合同订立、履行的相关证据材料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纠纷,企业会因无法找到有利的书面证据,而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合同纠纷管理不规范。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无外乎协商、调解、诉讼、仲裁四种方式。企业通过哪种途径解决纠纷应依据合同纠纷性质而定,不能一味的追求一种解决方式,每种解决方式产生的法律风险是不同的。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与防范的建议

1.合同管理模式设置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第一,健全管理机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与各合同承办部门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合同管理既要注重动态管理,也要注重静态管理,不仅需要企业法律部门还需要各个层级的人员与部门的共同参与,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第二,合同管理人员的选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精通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完全由法律专业人士负责,必要时可根据企业发展状况、业务方位选配专业人员进行辅助,达到取长补短的作用。

第三,合同管理流程体系的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流程并非越紧密越完善,太过细致导致企业反映速度降低,但是太过笼统又会缺乏跟踪把关,将潜在的风险变为实际的损失。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流程应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机构设置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存在的异常情况做出快速的反应,有效降低企业的风险。

2.合同订立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第一,对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审查包括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证照、合同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财务履行状况、诚信情况的审查。企业可以建立合同对方当事人准入制度,使之规范化。

第二,合同授权委托管理。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合同对方当事人委托人的审核。合同对方委托人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证明其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保存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另一方面,企业应建立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第三,完善合同文本。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等专业、非专业人员制定符合企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要内容合法完备,权利义务对等,违约责任具体,文字表达清楚,保证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重复使用。

3.合同履行管理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第一,合同履行进度中的法律风险与防控。合同履行应全面适当履行,合同履行期间,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主张合同权利,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的履约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履约情况,控制和降低合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