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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
近几年,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两区”建设。“两区”是一个新事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粮食生产功能区,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五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建设新在哪里呢?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水用地矛盾不断凸显,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为重点,以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在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划定并建立“两区”,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是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形莸钠惹行枰。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部分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与品种结构矛盾并存,须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建立“两区”,聚焦核心品种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可为农业结构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两区”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和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实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棉油糖生产积极性。
韩长赋认为,探索“两区”建设,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3年内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
“两区”建设,要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机制、建管并重。怎么划是关键。
此次,划定标准和程序得以明确。3年内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扣除复种、重叠面积,“两区”耕地面积10.4亿亩,占现有耕地面积51.2%,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7.3%。
按当前国家粮食安全形势,以稻麦两大口粮自给率100%和玉米、水稻、小麦三大谷物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为目标,测算了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划定面积。其中,6亿亩用于口粮生产。即,划出现有稻麦用地面积83%,实现保障95%的口粮产量;划出现有三大谷物用地面积80%,实现保障90%以上的谷物自给率。
韩长赋分析,加上“两区”之外产能,按发挥比较优势、优化种植结构、稳定农民收益的思路,目前测算划定的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可确保现有供给水平不降低。其中,大豆保护区1亿亩、油菜籽保护区7000万亩、棉花保护区3500万亩、糖料蔗保护区1500万亩。
确定划定目标时,兼顾了立地条件(如粮食生产功能区要求15度坡度以下)、粮棉油糖不同品种的复种、各省生产现状与潜力等因素。在海南、云南、广东等省,择优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
“两区”划定后,紧接着是做好建设管理。
以“两区”为载体,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推广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管控“两区”用途。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到“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形成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种植结构全国一张图。
韩长赋表示,通过努力,争取3年完成划定,“两区”内粮食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种植,全部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5年基本完成建设,实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掌控能力全面增强。
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重点领域,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两区”建设发展,会获得哪些支持政策?韩长赋表示,会增加基础建设投入,完善财政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形成有力度有约束的政策体系,激励和引导农户重农抓粮不吃亏、得实惠,确保“两区”持续稳定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在具体建设上,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骨干水利工程等大中型工程建设,配套完善田间工程、节水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财政支持上,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两区”所属县市区的人均财力保障水平,推进范围内各类资金整合统筹使用,率先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在创新金融上,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优先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生产灾害保险全覆盖。
关键词:职业农民、培育、培训
一、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实践
2013年,济源市被列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市。济源市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制定了2013~2015年度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规划,市农业局作为组织单位,市农广校负责具体实施。从2013年6月份起,按照分类培训、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全市11个镇办范围内,组织了由种粮大户、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等在内的100人种植业(小麦)专业培训班,邀请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多位高校教授和本地农业技术专家,采取集中培训、实践操作和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集中培训14天,学员的思想得到了解放,实践技能得到了提升,还利用培训平台,实现了校地联姻,专家和农民结成了创业合作伙伴,推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的定位
济源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总人口70.1万,耕地面积3.49亿平方米,农业主导产业包括小麦、蔬菜、烟草、养殖、林果五大类,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926元。辖区11个镇、5个办事处,其中,山区乡镇5个,平原乡镇6个。截止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7亿平方米,占耕地总面积的70.9%,平原乡镇土地流转率达82%。千亩以上流转大户达31户,家庭农场50余个,各类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200余家,全市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一批年富力强、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兴农民逐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济源市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位,就是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一定的农业专业技能,以农业为主要职业,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
1.培育对象的确定
按照生产经营型为主,技能服务型为辅的原则,坚持规模适度、持续发展,把农业经营与专业技能区别开来,土地流转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作为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
2.培育对象的组织选拔
培育对象按照区域选拔、整体发展、分类培训的指导原则,在各乡镇辖区内,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确立1名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人员,对本辖区内所有农业土地流转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按照行业进行分类统计,依据自愿参加的原则,统一上报至市农广校,根据经营性质和行业,分专业培训,保证培育工作的整体性、完整性和持续性。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以政府为主导,统筹规划,持续推进,涵盖培训、服务、管理等多个层次,培训是载体,服务是基础,管理是手段,全方位的支持和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
1.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1)培训的主体
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载体,必不可少,非常必要。培训方案要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和本地的主导产业结合,和潜力产业结合,制定长期培训规划,明确实施步骤,稳步推进。农广校作为农民培训教育的主体,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已经得到政府和农民群众的认可。在现阶段,多数职业农民依旧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只能利用农闲时间进行培训,农广校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的作用,坚持长期服务,把高等级职业院校培训作为一种短期的补充,不断扩大新型职业农民的视野,丰富他们的专业技能。
(2)培训的内容
在培训内容设置上,坚持以思想更新为主,专业技能为辅的理念。从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的现状看,新型职业农民得不到最大的利益,最主要的原因不是技术,而是因为管理理念的缺失。用传统的方法管理现代农业,用旧观念去生产实践,走了很多弯路,这也是制约职业农民发展的主要瓶颈。培训的首要目的,就是要转变思想观念,用现代化的理念管理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决策者的思想达不到相当境界,产业就会限制在一定的阶段。思想是内在的,技术是外来的。技术不是问题,思想才是关键因素。向管理要效益,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要途径。2013年,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培训过程中,培训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创新思维能力、创业模式管理、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政策解读和以思想更新为主的多项课程,作物栽培、病虫害防治等专业技术课程占总课程的40%。参训学员受益匪浅。
(3)培训的方式
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要培训手段。集中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载体,非常必要。从学员层次上讲,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是行业内具有一定农业生产基础,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业主,从学员区域来源上讲,地理位置相对分散,从培训内容上讲,相对比较一致,集中时间,邀请各类专家教授和行业人才进行统一培训,不仅使他们得到了交流,获得了信息,还减少了培训单位的组织难度,使职业农民得到了高层次的培训。按照农业生产的实际,新型职业农民年度培训一般分两次进行,每次集中7天。
2.认定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新兴职业,承担着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与管理,关系到现代农业发展的安全性和持续性
(1)认定管理的作用
在现阶段,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已经成为主流,随之而来的土地流转,家庭农场的建立,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以济源市为例,70%以上的农用耕地已经进行了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对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经营者有必要进行市场准入,保证耕地红线,保证粮食生产,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业主必须具备相当的农业政策知识,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经验,不能以自己的利益来进行农业行业之外的试验生产,最大程度的减少农业土地资源的浪费。
(2)资格认定
认定的主体: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认定,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条件合格。县级市政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发证机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新型职业农民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新型职业农民工作领导小组对职业农民资格进行确认。以政府为主要发证机关,一方面是增加资格证书的权威性、重要性,另一方面,也便于政府在出台相应扶持和支持措施时,综合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实行项目倾斜和资金扶持,统筹规划,稳步发展。
认定的对象:按照立足长远、促进发展的原则,2013年,济源市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对象,主要是包含土地流转经营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内的生产经营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数量一般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进行认定。
认定的标准:按照分行业,分专业的原则,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经营规模、产值效益、社会效益、是否参加过培训、文化程度等等。由农业主管部门拟定各行业的认定标准,经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实施。
认定的程序: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按照自愿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综合确定的程序,由地方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一年举行一次领导小组评审会议,听取本年度的申报情况、动态管理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评审方向和工作。
(3)资格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档案和信息系统,市农广校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做好日常工作。按照有利于发展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对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状况、技术生产水平、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一般每两年考核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持有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对于经济效益不佳,管理混乱或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取消其新型职业农民资格。
3.跟踪服务
跟踪服务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环节。培训是先导,服务是支持和促进,能够有效地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中的问题和困难。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跟踪服务体现了更多的内容和方式。
(1)专家服务团
市农广校作为培训的主体,和市农业局广泛结合,成立了农业产业专家顾问组,充分利用和发挥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施百名科技人员包村、包园、包户工程,农技人员对全市的400多个行政村、100多个产业精品园实行全覆盖,变单兵作战为组团服务,专家面对面,块对块,减少中间环节,解决农业技术生产最后一米的问题。经过2013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100名学员,基本都受到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特殊服务,渠道的畅通,技术的无缝对接,给新型职业农民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2)农技推广新模式
济源市现代农业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新型职业农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大户组成新型职业农民行业联盟,加强相互合作与沟通,在农业机械、社会服务等方面实行资源共享,各取所需,共同发展。
(3)政府扶持
政府主导部门要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上,进行农业项目的整合、倾斜和资金支持,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粮田建设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业基础建设上给予推进和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又快又好发展。2013年,有5名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到了政府的特殊优惠,实施了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在高标准良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包括急需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晒场以及其他辅助实施,投资总金额达到700万元。2014年,济源市政府列支4亿元,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仅新型职业农民一项,改变过去以奖代补的优惠措施,列支5000万元,由市农业协会组织统筹,对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业主进行贷款贴息,扶持他们发展现代农业。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思考
1.政府高度重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部门要起着绝对主导作用。按照当地生产实际和产业规划,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可以加强农业部门与各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发展。
2.培育认真扎实
良好的培训、服务效果是培育工作的保障和促进。培训机构和农业主管部门不走过场,不图形式,真正按照农民的意愿和需求,开拓农民的思想,创新思维,走现代农业管理的路线,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使职业农民得到发展。
3.目标科学长远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要站在宏观的角度,目标长远,使认定的职业农民具有科学性、持续性,把简单的小农生产与新型的现代农业生产区别开来,使新型职业农民具有吸引性、长远性、发展性。
4.专业结构合理
前言
廉租房与公租房的定义及政策解读
设计浅谈
设计总体指导思想
高层廉(公)租房设计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防雷和抗风雪等防灾安全措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无障碍住房和公共设施。
总平规划
基本原则
高层廉(公)租房设计应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应结合原有地形地貌进行,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紧凑、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应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合理确定容积率、住宅建筑净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关系;小区风环境应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布局不宜形成封闭式的围合空间,在群体空间布局上可采取相对夏季主导风向的前后错列式、斜列式、前短后长式、前低后高式、前疏后密式、结合地形特点的自由式等排列方式以疏导通风气流。建筑物的主立面与夏季主导风向宜成60°~80°夹角;小区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规划指标体系
各项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位、地下室面积、人防配建面积等)均需符合当地规范及规定。在各项指标中,从节地的角度出发,容积率设置宜大不宜小,尽量采用高层建筑的方式,这也是和我国的保障房建设数量大、任务紧的特性相对应的;机动车停车位不宜超过0.3辆/户,以区别于普通低档商品房;因廉(公)租房户数多,人口密集,战时较其他小区更需要隐蔽场所,故人防掩蔽部应按规定设置。
交通组织与停车
道路交通组织应有序、便捷、通畅,应满足消防、防灾、救护等通行要求。并应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合理衔接,道路应按无障碍要求进行设计;应综合考虑人行道的布置,方便步行与室外活动,住区内可采用层级式的人车分流方式,在小区一级宜采用人车混行方式,在组团一级宜采用人车分流方式。住区内部车道的车速不宜大于15公里/小时,穿越住区的支路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车库出入口宜在出入口附近就近设置。避免在中心花园处设置车库出入口。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应方便居民,为住区内部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宜设在居住区内部,宜靠近中心绿地,为城市片区(含住区范围)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宜设在住区周边可见性强地段或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当与旧住区相邻时,公共服务设施宜布置于新旧住区结合部;应考虑大门、围墙、值班室的配套使用
以划拨方式供地且集中建设的廉(公)租房项目,均宜配置适当比例的商业配套服务用房,主要用于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和就业,如餐饮、便民菜市、超市等。规模较大的项目宜设置相应规模的幼儿园、小学、中学或九年制学校,小学、中学、九年制学校,学校的位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
廉(公)租房项目应设置文体活动室、社区居委会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便民设施,且宜设置于建筑的1-2层。应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点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不应小于5m。应考虑老年住宅和无障碍住宅。
组团及以上规模的廉(公)租房项目应设置不小于400的集中型公共绿地,综合考虑公共活动场地与步行系统的设置。保障性住区室外设施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为居民锻炼和儿童玩耍设置足够的室外健身器械与儿童活动器材。应预留应急避难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
廉(公)租房项目周边应配套设置给水、雨水及污水等市政接口;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置市政再生水接口;市政接口的数量、容量应满足保障性住房的给排水需求。不具备排污条件的保障性住区应考虑设计与住区规模相符合的污水处理站。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并留有安全防护距离。
住宅设计
基本原则
廉(公)租房的设计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空间组合、家庭人口、代际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应坚持“小套型、功能全、精细化、全装修”的原则,满足居住建筑“经济、适用、美观、安全”的基本要求。对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应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进行考虑,选用能够节约成本和能耗的安全环保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应标准化,便于后期维护更换。满足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对住宅采光、通风、隔音等物理性能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
建筑指标
廉(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可按下列建筑面积分类表选取。(表4.2.2-1建筑面积分类表
表1建筑面积分类表
注:居室空间含起居室。
高层廉(公)租房的层高不宜低于2.9米。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 米,且最低处净高不宜低于1.5米。
廉(公)租房标准层应精心设计交通核心,确保使用面积系数应控制在70%以上。
廉(公)租房套型内各居室空间(卧室、餐厅、起居室等)的尺度,应根据空间的功能特性、居住功能所需的基本配置和家具关联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表-2廉(公)租房套内各功能房间使用面积最小要求(建议)
备注:
本表面积参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来制定。
成套建设的廉(公)租房(2居室/1居室),考虑其居住人数较少,卫生间和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较国家规范下调0.5m2。
高层住宅中成套建设的廉(公)租房(3居室),考虑其公摊面积较大,可将起居室、卧室的最小使用面积按上表下调1m2,卫生间和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按上表下调0.5m2。
2.5m2 的卫生间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在卫生间外设置。
三人及三人以上居住的非成套建设的廉(公)租房,按照《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来执行,居室内宜设置独立卫生间,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m2。
单体设计
标准层及公共部位设计:
廉(公)租房宜采用多套组合单元,单元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交通核心与设备管井应进行综合优化设计,合理减少公摊面积,提高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单元平面应规整,控制窗墙面积比,综合考虑节能和日照、通风、安全要求,避免采光通风凹口尺寸过窄、过深;套与套之间应避免相互遮挡和视线干扰。
单元平面进深和户均面宽应适当,平衡节地和舒适性要求,并满足结构经济性要求。
套型设计
住宅套型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尽量实现“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洁污分离”。每户至少包含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四大功能。各功能房间应布置紧凑,流线通畅,尽量减少交通面积。复合利用套内空间,实现户型的紧凑化。在建筑设计中应该从厨、卫的管线综合与精细化设计、居室的室内综合设计、阳台飘窗和储藏空间的布置几个方面来考虑。
厨房与起居室或餐厅就近布置,注意增大厨房的交界面,隔墙应为轻质型,便于灵活改造;厨房宜采用推拉门,以节约空间。厨房宜设置生活阳台,方便储藏、放置杂物;各种竖向管线宜集中敷设,并在墙角处形成管线区,横向管线宜设于设备下部;厨房推荐采取独立外排系统替代排气通风道,并应设置窗式通风构造器来引入新风,并注意避免短路。
卫生间宜有直接的采光通风。如不能直接采光通风,须设置排风井。注重卫生间空间的立体复合利用,如独立坐便器与晾衣空间、洗浴间与储藏空间、洗脸盆下放置洗衣机等;考虑老年人使用需求,设置报警器和预埋扶手连接件;
居室可利用阳台开敞化设计来拓展套内使用空间,提高居室的空间舒适度,设置面积合适的储藏空间,可用家具代替或变化局部隔断,增加储藏空间。
套型设计宜考虑功能使用的灵活性与可变性。应合理布置结构的竖向及水平构件,在不改变原有结构布置的情况下,可实现户内及户间功能的可改造性。
建筑立面
立面造型应简洁大方,比例尺度适当,风格应反映时代精神与地方特色,色彩和谐并与周围环境协调。外立面应协调好窗户与空调室外机位的关系。立面装饰材料的选择应兼顾耐久性、安全性、维护成本低的原则,通过立面色彩搭配形成大气的建筑外观色彩。
地下车库设计
在满足车辆停放的前提下,原则上地下室按照一层设计,局部可设置两层。因非机动停车人数较多,要充分考虑防排烟设施,也可在地下室顶板适当位置开设自然通风采光井。坡道要考虑人行步道。
建筑环保、节能
廉(公)租房必须满足现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应选择合理的建筑体形、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自然通风条件下,廉(公)租房的屋顶和东、西外墙内表面的最高温度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室内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在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8%。
应按照当地可再生能源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消防设计
高层廉(公)租房建筑设计,耐火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耐久年限50年。
在小区主要道路设置不小于4.0米的消防车道,和15×15的回车场,设计应满足火灾扑救面要求。建筑应根据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合理的防火分区、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
无障碍设计
廉(公)租房设计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无障碍住房设计原则的相关要求。应建设适量的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的无障碍住房,套数比例控制在5%,
宜将其设置在低楼层。残疾人停车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总数的2%,至少应有1个残疾人停车位。住宅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
关 键 词:水金融;商业银行;机遇;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5)06-0003-04
作为环境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水金融是指与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有关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 [1-3] 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实施水金融战略,不仅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也是拓展新兴市场、实现稳健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水资源形势与管理政策
(一)范围
水资源产业涉及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三方面,具体包括河湖治理、污水(泥)处理、调水、供水、节水、再生水、海水淡化等领域以及相关装备、材料、运营服务等关联产业。
(二)水资源概况与面临的形势
1. 人均水资源量少、区域不均衡。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逼近联合国确定的1750立方米用水紧张线,正常年份缺水500多亿立方米。 [1] 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平衡,总体呈“南多北少”。按照国际标准,有6个省(区、市)属于极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500立方米;16个省(区、市)属于重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 立方米。
2. 用水效率低下,局部水资源过度开发。目前,我国用水方式比较粗放, 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5%,但灌溉系统广泛存在浪费现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2, 远低于0.7~0.8的世界先进水平;工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24%,工业循环用水比率平均只有40%,而发达国家为75%~8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我国对海河、黄河、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106%、82%、76%,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 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严重生态环境问题。
3. 水污染突出,水环境质量差。我国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排放负荷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全国968个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仍有9.2%丧失水体使用功能(劣于Ⅴ类),24.6%的重点湖泊水库呈富营养状态;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处于较差、极差水平的比例分别为43.9%和15.7%。 [2] 同时,近年我国水污染事件频发,年发生1000起以上,其中广西龙江镉污染、吉林松花江化工污染、漳河苯胺污染等事件国内外反应强烈。
(三)政策导向
1. 严格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执法。(1)从立法层面出发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环保执法环境更加严格。同时,“两高司法解释”将污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定义至犯罪行为,也为加强环境监管打下法制基础。(2)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环保部门将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2. 加大财政投入。 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也对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2014年, 我国在水资源领域中央投资1627亿元,较上年增长15.6%;“十三五”期间还将安排172项重点工程 [3] ,涉及农业节水、引调水、重点水源、大型灌区建设等领域。
3. 提高水资源利用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严格取水定额标准。国家将对钢铁、造纸、啤酒、酒精、味精和医药等行业,提高取水定额标准并加大实施检查力度,不达标企业将限期整改。北京、甘肃等地还按新上项目、现有企业以及淘汰退出三类情况,制定辖内化工、火电、造纸等行业水耗指标。(2)提高污水排放标准。近年来,对化工、造纸、印染等行业,持续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印染行业废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排放限值,2013年提升至100毫克/升,2015年又进一步提升至80毫克/升,部分敏感地区将执行60毫克/升的特别限值, 已严于发达国家同类标准。(3)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标准。我国新的运营标准要求原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要提高到一级B排放标准,重点湖泊、水库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4.推进制度与模式创新。(1)推进水权制度建设。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等工作。(2)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5年底前试点地区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2017年底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3)完善水处理市场运行模式。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推行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缓解因地方政府财政限制带来的水务市场发展受阻;在工业污水处理方面,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 ① ,将工业污水排污主体与治污主体分离,引入监督机制,提升治污专业水平与效率。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业务机遇与风险
(一)业务机会
1. 具有广阔的新兴信贷市场空间。未来5年,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业废水治理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投资接近1.1万亿元 [4] ,将为银行提供巨大的新兴信贷市场。(1)污水处理领域。首先,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测算, 未来5年我国新建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投资需要近2000亿元。其次,我国污水处理排放标准长期偏低,多数污水处理厂亟需提标改造, 按照20%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00元/立方米改造成本保守估算,投资规模将超过600亿元。 [5] 再次,与发达国家70%的利用率相比,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率明显偏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将明显加快, 按照“十三五” 期间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率提高到30%、1500元/立方米的建设成本估算,投资额将达到450亿元。最后,目前我国80%的污泥不能得到无害化处理, 雨后再次变成污水污染环境, 根据国家确定的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目标及成本测算, 国内污泥治理投资规模将在400亿元左右。(2)管网建设领域。目前我国城市排水管网普及率在65%左右,低于国家排水管网普及率80%的要求,且中小城镇排水管网普及率在40%~50%。同时,管龄老化、管道用材未达标、超负荷运行、漏损等问题突出。 按照管网建设、 更新改造成本测算,“十三五”期间所需投资将超过2500亿元。(3)工业废水治理领域。 按照工业废水治理投资年均8%的增速(过去10年平均约10%)测算,未来5年该领域投资规模约1100亿元。同时,在国家加大监管与处罚压力下,大量工业企业将通过提标改造以降低排污成本。按目前工业行业2.7亿吨/日的处理规模、一半完成升级改造、 单位改造成本1500元计算,未来5年投资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4) 节水灌溉领域。 根据《全国节水灌溉规划》的规划面积目标和单位投资估算, 未来5年节水灌溉项目投资在1500亿元以上。(5)海水淡化领域。根据《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我国将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到2020年我国海水淡化量将达到250~300万立方米/日,总投资规模将超过400亿元。
2. 在关联领域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投融资需求巨大。(1)水处理材料。目前膜工艺在我国市政污水处理领域占比仅2%,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结合我国污水处理新建与改造规模,按该工艺在增量市场占比30%估算,膜工艺市场规模将达到600亿元以上。(2)水质监测设备。近5年,该领域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随着国家不断提升水环境监管水平与能力、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相关监测设备需求还将进一步增长。按照达到国家规划发展目标所需增加的监测设备数量、50万元/套计算,未来5年水质监测领域市场空间为250亿元。(3)节水设备。随着以水权交易为代表的水资源化政策逐步落地,节水设备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按照我国高效灌溉面积发展目标,未来5年,仅国内农业节水设备市场规模就达1500亿元左右。(4)环保运营服务。工业废水治理领域,假设运营负荷率提升至60%(目前为54%)、委托运营比例30%,按运营单价平均3元/吨估算,年运营规模将超过500亿元。再生水领域,按现有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未考虑增量因素),再生水1元/立方米的均价计算,市场规模接近150亿元/年;水质监测领域,市场规模为55亿元/年。
3. 污水处理、 供水等企业偿债能力得到提升。2016年底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吨将调整至不低于0.95元 [6] ,且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已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可进一步提高收费标准。该政策执行到位后, 预计实际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将增加200多亿元,有助于该领域企业,尤其是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经营效益较差的县镇级污水处理企业以及新建污泥治理企业改善盈利与现金流,提高偿贷能力。而严格污水排放标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也将保证和提升污水处理量,便于企业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同样,水价上涨也将使供水项目和企业直接获益,有利于降低银行融资风险。
4. 为银行信贷创新与风险防控创造条件。 一是推广特许经营权制度,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以及试点开展水权、排污权交易等体制创新,为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与担保方式提供了基础。二是鼓励推出PPP、环保服务总承包、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有利于银行拓展信贷市场、培育收入和利润新的增长点。三是国家将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水污染治理、节水设备融资,鼓励涉重金属、化工等行业加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为银行融资提供更多风险缓释手段。
(二)主要风险
1. 政策性风险加大。(1)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将面临严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中越权审批、 未批先建等行为将被严厉问责; 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将被严格落实赔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高污染、 高排放企业将被关停整顿。2016年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简称“十小”)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3)不符合取水限额的项目和企业将停建或淘汰。 国家将对取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 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严格控制新上高用水工业项目,对钢铁、纺织、造纸等重点用水行业新建企业,从严掌控取水指标;依据《重点工业行业取水指导指标》,对现有企业达不到取水指标要求的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
2. 高污染企业排污成本上升。2015年6月底前,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相比之前上涨1倍。同时,国家将专项整治造纸、焦化、氮肥、有色、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 这些行业目前经济效益普遍较差,亏损企业较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费以及超标处罚费用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加其经营成本。
3. 高耗水企业经营风险凸显。(1)严格水资源征收费和取水审批管理制度将提高水资源价格, 直接增加企业耗水成本。2015年底前各地地表水、 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应调整到国家规定标准(平均上调36%左右)。我国火电、钢铁、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取水量占工业总取水量的60% [7] ,水资源费已成为重要支出,且随着国家加强水资源管控力度,缺水地区水资源费标准还将进一步上调,涉及企业所受负面影响较大。(2)缺水地区部分高耗水项目将无法正常生产运营。 如煤化工项目耗水量巨大,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耗水量高达2500万吨/年。而我国拟建设的煤化工项目数量较多,且主要集中在内蒙、山西、陕西、新疆等缺水地区,个别大型煤化工项目规划取水量甚至占到所在省份新增用水量指标的一半以上,这些项目即使建成,因缺水陷入减产停产境地的可能性极大。
三、应对措施建议
(一)加强能力建设
银行应加强与水利、环保、建设等主管部门以及外部专业机构在信贷政策制定、尽职调查、评估审批和贷后管理中的沟通合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风险防控能力。同时,组建专业团队,引进和培养具有水资源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的人才队伍,持续开展风险评估、产品研发等方面培训,为更好地开展水金融服务夯实基础。
(二)积极挖掘水金融业务机会
1. 培育新兴信贷市场。加大对污水污泥处理、管网建设、再生水、高效节水灌溉、海水淡化等领域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拥有核心节水技术的制造企业,治污技术先进、运营记录良好的服务企业以及产品符合节水标准且被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节水产品生产企业;对化工、制药、造纸等高污染领域,优选客户,支持其开展减排治污技术改造。
2. 加强信贷创新。创新项目融资管理模式,积极参与水资源领域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大力拓展项目供应链融资业务,围绕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重点项目以及相关政府采购项目,对其上下游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设备制造商以及运营服务提供商,积极拓展订单融资、保理等融资业务;创新推出股权、知识产权、排污权、水权、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权等质押融资业务。
3.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推出污水治理、节水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帮助污水处理企业或用水企业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产负债率;帮助地方政府发行、承销债券,用于辖内水污染治理与保护;针对中小节水设备、监测装置以及环保材料制造企业,支持发行、 承销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在基金管理、代客理财等资产管理业务中,投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节水设备制造等领域,并在投资过程中充分考虑水资源因素对目标公司或项目的影响,体现水资源投资主题。
(三)有效防控风险
1. 严格投向与准入管理。 在信贷准入标准中纳入水污染物排放、水耗指标。严禁投向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地区的新增取水项目、 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 地下水超采区新增取用地下水项目以及“十小”企业;审慎介入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化工、医药、化纤、印染、有色等建设项目;逐步压缩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融资;从严控制西北、华北等缺水地区煤化工、火电、钢铁等高耗水项目融资。
2. 审慎审查评估。 应重点关注取用水资源是否经过主管部门论证、审批;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水耗是否达标; 项目采用的治污或节水技术是否成熟; 项目经济效益以及水资源费、 排污费上调情形下偿债保证比情况; 运营服务企业是否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同类项目运营经验等。
3. 做好风险缓释。 在贷款合同中增加限制性条款, 约定触发违约事件时,银行有权采取中止提款、提前收贷、 追加担保等措施。 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治污或节水实际效果未达到预期、 因排污或用水超标被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贷款本息未能按时支付、关键财务指标劣于约定阈值等。此外,可要求借款人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并将银行列为受益人, 确保意外情况下贷款安全。
参考文献:
[1]陈雷. 新时期治水兴水的科学指南[J]. 求是,2014(15):47-49.
[2]环境保护部. 201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 环境保护部官网,2015-06-05. http://jcs. mep. gov. cn/hjzl/zkgb.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新闻会实录[EB/OL]. 国家发改委官网,2014-10-14. http://xwzx. ndrc. gov. cn/xwfb/201410/t20141014_629371. html.
[4]环境保护部.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解读[EB/OL]. 环境保护部官网,2015-04-16. http://zfs. mep. gov. cn/fg/gwyw/201504/t20150416
_299146. htm.
[5]国务院.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EB/OL]. 中国政府网,2014-03-16. http:// gov. 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 2644805. htm.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EB/OL]. 国家发改委官网,2015-01-12. http://jgs. ndrc. gov. cn.
[7]张宏伟,和夏冰,王媛. 基于投入产出法的中国行业水资源消耗分析[J]. 资源科学,2011,33(7):1218-1224.
[8]Sonia Labatt,Rodney R. White. Environmental finance: a guide to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and financial products[M]. New Jersey: John Wiley & Sons,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