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5 21:26:42
导语:在村文书任职报告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被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到Xx村委会工作已经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对于村委会的工作,虽然不能说全部都了解,但通过工作实践,已经逐渐熟悉村委会的工作环境跟工作内容,现对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一个简单的汇报。
Xx村位于Xx镇中部,人口约千八,是一个主要依靠厂房物业出租的租金为主要经济收入的村,年收入约550万。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对来说也比较年轻化,有八成的同事会用电脑办公。
一、主要工作
工作以来,对村委会的工作在村委会同事的指导和自己的实践中逐渐熟悉,我在村委会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村委会的文书工作。在我任职后,村里文书一职的主要工作交由我负责,这主要包括户籍管理工作、会议的记录、合同的管理、各种证明材料的撰写、档案资料的整理并管理等。
村委会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各类文件、用地基建资料、各类合同、会议资料、户籍资料、各类请示申请报告书等材料,资料繁多且复杂。在对村委会工作熟悉以后,我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了一次整理:按种类进行分柜安放,贴好标签,并对资料进行编写目录,便于查找。对于重要的资料例如合同,进行照相放进电脑存档,并在电脑编好目录表,以便能以计算机的“查找”功能快速地找出所需要的资料。
二是协助其它同事开展工作。主要是协助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利用远程教育组织村民收看各种专题片、做好信息直通车的工作、协助土地、农田、鱼塘投包工作的开展、准备我村宅基地投标资料并协助投得者办理土地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等。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我镇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Xx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学习活动的要求,我积极协助我村党支部做好这项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主要工作有:1、开展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2、深入调研。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Xx村科学发展观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分析Xx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撰写调研材料。3、深刻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制约我村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我村党支部深入分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并计划逐步落实。
二、工作体会
一是工作上要求认真细致。公告、通知等资料是面对全体村民的,在撰写的时候用字措辞上要做到谨慎,撰写完毕后要经过反复检查才能公告或发放落户。签订的合同需要对每一条款进行认真考虑,尤其要仔细校对合同所涉及到的数字。
二是学会分配时间。在村委会工作,通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某段是时间内工作堆积在一起会很忙,而在某段时间工作会比较闲。在工作多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分清轻重缓急去安排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村委会其它的同事协助工作的开展,而在空余的时间里,我们可以自学补充各方面的知识去充实自己,提升工作能力。
三是面对村民要做到耐心。在村委会工作会遇到有的村民对工作不理解的情况,有的情绪会比较激动,我们要做的是耐心对村民进行解析。例如在村委会年尾的分红工作中,有一些村民对股数和公布的方式表示有疑问,我们都逐一为他们解析股份的计算方法,力求村民理解并消除疑问。
三、工作收获及不足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半个多世纪以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矛盾的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近期,我们对我市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并重点对浏阳市的镇头镇、永安镇,雨花区的奎塘办事处、高桥乡,开福区的通太街办事处、洪山旅游局(原综合农场)等六个乡镇街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对当前我市主要社会矛盾纠纷的简要分析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不断发生,涉法问题越来越突出,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民事纠纷导致治安刑事案件上升,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的压力。总的来讲,我市人民调解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在:一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发生新变化,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已经不再是民间主要矛盾纠纷,而以资源权属、环境及生态、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工程建设中群众利益维护等经济内容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其中,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职工下岗、干部待遇、复员军人就业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参与者的构成复杂化,不仅有工人、农民、学生、离退休干部、个体户,还有转业、退伍军人等。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纠纷不断增多,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的热点、难点主要有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的安置问题,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问题,企业改制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集资款到期不能兑付问题,以及涉法涉诉问题,司法不公、执法不当问题等。三是纠纷参与人数呈现规模化倾向。一些地方群体性纠纷参与人数动辄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而且组织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有的群体性纠纷事件,背后有组织者操纵指使,事前和事中都有较为严密的组织领导和周密的行动计划。四是相当部分纠纷当事人言行发生重大变化,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的特点明显。有的利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假日或政治敏感期,集体到京、到省里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静坐请愿,罢工罢课,阻塞交通。甚至出现殴打执行公务干警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过激行为,以及自杀、自残的极端行为。
所有这些矛盾纠纷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对人民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目前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功能作用日益突显。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926个,其中村民调解委员会2786个,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501个,企业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508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131个,有调解人员37788名。与此同时,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也得到了同步发展。全市近五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1900件,年平均调处36380件。2003年调解纠纷36459件,调解成功35365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6.9%,防止“民转刑”205件,461人。有力地维护了省会××的社会稳定与政治安定,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建立但不健全
建立并健全调解组织是做好调解工作前提与基础,调解组织网络化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若干规定》,人民调解组织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是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调查的6个乡镇(街)应建乡镇(街)调委会6个,已发文成立的2个,但未挂牌、刻章,工作未展开;应建村(社区)调委会9个,已成立9个,无牌无章的7个,无相对固定办公室的5个,有纠纷登记的3个,文书案卷都没有归档。9个村(社区)虽然都成立了调解委员会,但仅有4个村可以从办公室墙上得到印证,而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名册只有一个村可以提供。9个村(社区)应设272个调解小组,唯有浏阳市镇头镇镇头村有调解小组及成员明细表,其它各村(社区)只能是口头说明,称调解小组就是村民小组长兼任,社区就是楼栋(片)的纠纷信息员,村民小组长和纠纷信息员混同于调解小组。由此看来调解组织网络中确有不少的“断层”与“空档”。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选举产生,但执行中走样。调查的7个村(社区)没有一个调解委员会是经过专门选举产生,全部是混同于村委会、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设立。
(二)调解队伍人员数量很大但素质偏低
从全市统计情况看,我市共有调解人员37788人,是全市在编法官人数的31倍。其中60岁以上9447人,占25%,初中以下文化15870人,占42%。接受调查的9个村(社区)调解员,共有1732人,其中50-60岁295人,占17%;60岁以上420人,占24%;初中以下文化658人,占38%;文盲或半文盲173人,占10%;大专以上文化18人,仅占1%;有相关法律知识或经过市级以上专业培训的138人,占8%。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创新精神,是目前队伍中主要问题,工作力不从心,效果事与愿违的不乏其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调解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与调解工作业务素质,否则,调解工作效果难以得到保证,调解工作潜能难以充分发挥。显然,目前状况与新形势的要求相距甚远。
(三)调解主任有其名但无其实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委会设主任一名,必要时可设副主任。《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法律规定表明调解主任是一个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专司人民调解工作,而实际中大相径庭。且看对某村支部书记的一段调查:请问你们村(社区)是否设立了调解委员会?答:“调解就是我一个”。对话中折射出这样一个问题,不知道村(社区)委员会下面还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更不知道自己是一个调解委员会的负责人,与其说是一个调解委员会主任,还不如说是一名兼职调解员,准确地讲,他的主责是村支部书记,这是其一。其二,调解主任专职的太少,绝大部分都是兼任。从全市统计情况看,3926个调解委员会中专职调解主任300人,占7%。从接受调查的9个村(社区)看,调解主任全部是兼任,占100%,其中有8个村(社区)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占90%,由村(社区)支委干部兼任1人,占10%。表面上看,调解主任的力量很强,而实际工作中恰恰相反。村(社区)干部担任的职务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无法把主要精力用在调解工作上。大部分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同时兼任了治保主任、村支秘书、会计、民政、计生、村办企业法人等职务,可谓一肩挑数担。不堪重负的调解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形式意义上的调解主任,已非改不可。
(四)调解经费法律有规定但执行很尴尬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调解主任享受村(居)委副职待遇,调解员享受误工补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都受制本村(社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好的村,村干部年收入3000元,差的村只有1600元,月平均100多元,村上办公经费只能是有一点用一点。绝大多数调解委员会因经费紧缺,工作举步艰难。我们了解到一个调委员会一年的正常开支需一万元。支出项目有调解员的工资、调解小组长和调解信息员的误工补贴、调解人员的培训费、调委会的办公费以及调解工作的调查、取证等项经费开支。如果要加强调委会内务规范化建设,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纵横交织的立体化网络格局只能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
(五)业务工作有继承但乏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有着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积累与经验,但形势的变化、时代的变迁,人民调解的性质、地位、作用、方式等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走访调查中的调解委员会中,没有一个能全面、准确表述人民调解性质、作用、任务与要求,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遵循儒家“和为贵、礼为贤”的理念,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开拓创新,对于现阶段新的人民调解制度知之甚少。且不说村(社区)调委会,就是乡镇(街道)负责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司法所与司法员对新的人民调解制度也感到茫然,认识上不清,概念上混杂,导致指导上不到位,出现了跟不上形势、适应不了新要求的情况。从新的人民调解制度实施以来,接受调查6个乡镇(街道)、9个村(社区)都没有正式运作。其内务建设、文书规范化管理上也大同小异。调查中所接触的调解员绝大多数人有规范文书格式、加强内务建设的意识,但行动与实践往往滞后。调查的6个乡镇街道虽做到了一案一卷,但9个村(社区)一案一卷一档的没有一个,有3个村(社区)有案情与处理结果登记,有4个村仅在调解主任随身携带的记录本中有记录,还有2个村(社区)美其名及时清结,实际上是塞进了自己的“电脑”,自称“记住则好,忘记也正常”。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势在必行,但同时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从理念、认识与行动上与时俱进。
三、创新发展我市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深化认识,摆正人民调解工作的位置
人民调解组织多处在最基层,分布面广,队伍庞大,遇到的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比较突出。因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切实克服“重打轻防”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三个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要大力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健全机构,落实调解组织网络格局
要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同行业和系统建立各类专门调解组织,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当前重点是抓好集贸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和企业与乡镇(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联系制度;要规范人民调委会建设,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要按照“五有”(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有印章、有调解文书、有统计台帐)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使矛盾纠纷发生时先有人民调解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要认真抓好调解协议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三)公开选任,建立与工作相适应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程度、尤其是法律与调解业务素质已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立一支与工作相适应的能调善调、坚强有力的调解队伍迫在眉切。要引入竞争机制,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创新举措,在县(市)的乡镇、城市的社区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乡镇的首席人民调解员由驻乡(镇)的司法员担任。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实行公开选聘、招考,即在每个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聘,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原来担任社区调解主任或调解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首席人民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组织人事关系等方面实行区、县(市)司法局为主、社区协助管理。首席人民调解员由市司法局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公开选任的具体方案由市司法局制定并统一部署实施。
科技调查报告是针对科技领域的某一事物、某些现象或某些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研究,得出规律性认识之后所写的一种报告性文书。科技调查报告要陈述事实、列出数据、分析特征、把握规律,是一种将叙述、说明、议论多种方式融为一体的实用文体。
科技调查报告的作用是为科技领域的决策、管理、研究等提供参考资料。
(二)科技调查报告的特点
1.针对性
科技调查报告是一种针对性很强的文体,它或者针对科技领域中的某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力争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者针对科技领域里的某些情况或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力求对其有清楚的认识和把握。科技调查报告所提供的材料、数据、意见、建议,往往会对科技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数据性
科技调查报告对情况、现象和问题的揭示并不是主观印象式的陈述,而是要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提供大量确凿的数据,把认识建立在大量事实材料和科学分析归纳的基础之上。大量来源可靠的数据使调查报告显得内容充实、真实可信。
3.及时性
科技调查报告是针对当前科技领域里的新情况、新现象、新问题而进行调查、写作的,它在时效性上有较高的要求。当前的社会是瞬息万变的,科技领域也日新月异。如果调查和反映内容已属时过境迁,其意义和价值必然大打折扣。
(三)科技调查报告的写作
1.标题
科技调查报告的标题有三种写法。
一是直接由调查课题和文体名称组成标题,如《光电技术产业动态调查报告》。
二是用提问的方法拟制标题,如《cad能够帮助我们干什么?》
三是正副标题写法,正标题用来陈述事实或提出疑问,副标题写明调查课题和文体名称,如《无证造缆车,六成不合格——对×市七家游乐场游览车质量的调查》。
2.导言
导言是科技调查报告的开头部分,用来简明扼要地介绍调查展开的背景,交代调查的对象、时间、地点、范围、方法等,阐明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3.主体
主体是调查报告中是篇幅最长、内容最重要的部分。对基本事实的叙述,对各种现象的统计和分析,对特点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都是在这一部分中进行的。
科技调查报告的主体要分出不同层次进行撰写,每一层次可以有一个小标题,也可以用标序码、层间空行、段首关键句提示等方式显示层次。
4.结语
科技调查报告的结语,也就是全文的结尾部分,它可以用来概括全文的中心观点,可以用来预测未来、提出希望,可以用来作些补充说明。
【 例 文 】
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创新与实践
——关于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调研报告
科技部赴福建南平调研组
20__年5月25日
【摘 要】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福建南平市地方党委和政府为探索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在干部交流制度上的一项创新与实践。南平市通过大批机关和事业单位有特长的科技人员直接下派到农村一线工作,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求为农民提供服务,把科技直接导入农村基层,繁荣了农村经济,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科技特派员制度”不同于“科技下乡”和“科技进村”活动,把短期行为转为长期行为;不同于科技副职,把对基层的行政领导转为直接的参与农村生产实践;不同于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把生产咨询行为转为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和面向市场需求的经济行为;不同于“定点扶贫”,把农村的脱困解难转为示范带动;不同于机关的“分流下派”,把干部的“被动”锻炼转为主动发展,使广大科技干部的人生价值得到最直接的具体体现;也不同于简单的技术服务,把个别项目的个别行为转为依托农村科技大户和农村行业协会,注重农产品品质、品牌、专利和标准,兴办农村龙头企业,实现了产供销的集成运作和系统运转。通过综合调研我们认为,在闽北贫困山区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和人才资源的重新配置,带动了当地特色资源的开发和市场资源的进一步作大,实现了科技与农村经济的紧密结合。“科技特派员”,使当地农民尝到了用科技增收快、增效快、致富快的甜头,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的基层政权,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的具体实践,是在地方农村经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的新生事物,是一种适合于相对落后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成功经验。
一、破解“三农问题”的一项创举
1.积极探寻破解“三农问题”的突破口
南平地处闽北山区。建国以来,南平一直是福建的经济重地。南平山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素有福建粮仓、南方林海、中国竹乡之称。近年来,随着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长期统购统销环境下形成的闽北传统农业面临着重大挑战。原有的单一以粮林为主的经济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经济发展减缓,农民收入增幅下滑,局部地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农村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剧。农业成本提高,卖难问题加剧。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农业和非农业的收入落差增大,一部分农民抛荒土地,外流发达地区,农村出现了严重的“人才”空缺。
南平“三农”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概括起来有五个方面:一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农民科学
文化素质低与先进生产力要求的矛盾;二是农业发展亟需加大投入与农民收入低、乡村财力弱、扩大再生产资金不足的矛盾;三是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与分散的农民小生产的矛盾;四是基层各级党政领导方式上下自成体系与农民自发性生产经营“两个循环体”相互游离的矛盾;五是群众需要干部转变作风、贴近服务与干部作风不深入、脱离群众实际需要的矛盾。解决“三农”问题是闽北最突出最迫切的要求,也是全国农村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南平市领导班子通过调研认识到,在众多矛盾中,农村基层科技力量不足与科技服务“缺位”,成为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突出的矛盾。一方面,农民十分缺乏有效的科技指导;另一方面,现有农业科技推广网络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已是“线断、网破、人散”,大量的科技人员养在机关,农业科研成果远离农民,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因此,解决南平农业问题最终要靠科技,只有科技才能救“三农”。
2.积极探索把科技直接导入农村的新途径
南平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就是把大批科技人才派到农村,在科技与农民之间建立起一个直接联系的机制与平台。1999年2月,首批225名科技特派员进驻215个行政村。这些科技特派员主要来自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有涉农部门干部、农业科研院所和乡镇农技站,一般任职时间为1~3年。这其中不少人员,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只是普通干部,他们比农民科技、文化、政治素质高,派到农村后就好像进入一个广阔的新天地,找到了干事业的舞台,发挥了超乎预料的作用。三年多来,已先后分四批选派2238名科技人员,进驻1364个村,覆盖了闽北85%以上的行政村,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农业科技推广和创新浪潮。
南平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逐步推进的过程。其主要做法:
一是实行双向选择,寻找科农的结合点。(略)
二是创建利益共同体,科技进大户,形成龙头企业示范。(略)
三是高位嫁接,重心下移,成果转化一步到位。(略)
四是建立保障机制,解除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略)
五是小农经济与集约化联动,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略)
二、“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在哪里
经过调研和实地考察我们认为,南平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特”就特在制度、机制和途径等方面的创新。主要表现为:
1.特殊的抓法(略)
2.特殊的政策(略)
3.特殊的使命(略)
4.特殊的地位(略)
5.特殊的工作方式(略)
6.特殊的效果(略)
三、启示与思考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南平市在经济发展遭遇诸多困难、经济增长陷于低谷、经济结构面临艰难调整之际,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南平市在困难面前没有低头,也没有一味向上伸手“等、靠、要”,而是自寻发展路径,在发展中创造条件,带动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致富,使当地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呈现出良好的开端。这一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也给我们科技管理工作者带来许多重要的启示和深层的思考。
1.在落后地区把资源做大,在农村基层“筑巢引凤”,使科农携手,实现了“双赢”。(略)
2.突破“三部曲”,三个资源一起抓,以人力资源重组带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略)
3.重心下移,高位嫁接,营造农村科技创新平台和网络,为农村经济的跨越发展奠定基础。(略)
4.机制重于技术,防止市场失灵,激活农村经济细胞,做到系统有效。(略)
5.在农村播撒科技种子,把点的技术固化转为面的技术辐射,是新时期农村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使命。(略)
6.通过农村基层社会组织资源的重新整合,巩固和稳定党的基层政权,是我国结构性稳定的前提,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略)
四、西北地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刻不容缓
西部大开发战略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西部的经济发展与西部稳定问题密切相关。同志最近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必须要有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创新的机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走出一条西部大开发的新路子。”
西北五省区是我国最大的贫困、半贫困地区,也是我国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区,那里的农村经济能否通过引入科技实现较大发展,闲置的科技人力资源能否通过科技特派员制度得到盘活,特色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环境系统建设能否同步进行,是新时期的重大政治问题。根据调研,我们认为南平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在革命老区、闽北贫困山区进行的一场制度和机制创新,是我国由“短缺经济”进入“过剩经济”时期在地方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的新生事物,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可以在西部进行“移植”和试点。下一步,我们建议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宣传福建省南平市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经验。
2.科技部将选择西北地区条件适宜的地区进行试点。并在进一步总结有关经验的基础上示范推广。
3.认真贯彻《20__~20__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关于西部地区人才政策、人才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合理流动等精神,在促进西部人才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同时,积极鼓励东部地区科技人才以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向西部选派和流动。
4.目前,西北地区正在积极制定有关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试点方案。拟于下半年在西南地区试点,进而辐射到整个西部地区。科技部应对试点进行政策上的指导。与此同时,对西部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地区和城市给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随后业主与园区保安发生冲突,在网络上传的视频中,十余名保安用折叠椅追打业主,致四人受伤,血流满面。获知讯息后,更多业主赶到,他们捶打玻璃幕墙,喊着口号,双方僵持至深夜。昌平警方出动警力,方始平息事态。
北清创意园位于国家级创新基地――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下称生命园)内,土地规划用途为研发用地。2007年,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春晖公司)通过协议出让取得该地块后,建起12栋住宅楼,并将500余套房屋销售一空。
2009年,房屋竣工。生命园向北京市政府举报春晖公司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房屋竣工验收被叫停。2011年3月起,为阻止业主入住,园方在小区外以土石围起高墙,引发业主不断抗议,最终酿成冲突。
8月底,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市委常委赵凤桐作出批示,要求昌平区成立工作组,由生命园方面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科研”用途的购房人,劝其退房。
北清创意园购房人、开发商、园区三方矛盾集中爆发,揭开科研用地乱象一角。近年来,低价取得科研、工业、教育用地,立项后改变用途,以住宅形式销售,类似打“球”的行为,在北京房地产业中屡屡发生,北清创意园事件堪为其中典型案例。
科研楼变性
北清创意园位于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正门东侧200米,紧邻北清路,位置优越。项目外观与园区内其他建筑迥异――孵化项目、生物企业用房多为独栋建筑,而“北清创意园”内,12栋深灰色楼房依次排开,显然按住宅样式建造。但在土地用途规划中,其本应是科研用房。
按照此前规划,北清创意园项目所占7号地块为生命园一期科研用地,应用于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研发。
2007年初,春晖公司找到生命园管理方――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生命园公司),要求购地、入园。为证明项目“科研”用途,春晖公司出示了其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留服中心)签订的《合作共建“春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协议书》。
该协议称,为落实教育部“春晖计划”,双方决定共建孵化基地,留服中心负责推荐人员、项目入驻,春晖公司提供孵化基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协议所附合作运营方案则称,该项目将建成集高科技研发、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于一体的国际化高科技园区,包括癌症诊断纳米显影剂等33个项目拟入园区。协议还称,这些均为教育部“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入围项目,也契合生命园的生物科技定位。
2007年5月9日,生命园同意将7号地块转让给春晖公司,该地块面积为3.3万平方米,生命园作为土地一级开发商,已完成征地补偿、三通一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春晖公司作为二级开发主体,以每建筑平方米1488元的价格,向生命园支付土地开发费,共计7440万元。春晖公司则承诺项目将严格用于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2007年11月8日,北清创意园项目正式在昌平区发改委立项。2008年3月12日,春晖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获得7号地块的5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规划用途为研发,楼面地价每平方米360元,总价744万元,这一价格大约相当于周边挂牌出让住宅用地的十分之一。
同年4月29日,北京市规划委向北清创意园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月30日,北京市建委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月22日,春晖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许可证明确标注商品房用途为:研发。
一路绿灯取得“五证”的同时,春晖公司开始了售房宣传。数家网站均挂出了“北清创意园买一层送一层LOFT,均价每平方米13500元”的售楼广告。“生态园区5.5米高庭,湖畔低密LOFT”的大幅广告亦在现场挂出。
据多位业主称,春晖公司在进行售楼宣传时,未隐瞒项目的“科研”性质,但同时承诺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不会出问题。至2009年,北清创意园500套房屋销售一空。
据生命园方面提供的数据,458名购房人中,绝大部分均以个人名义购买,以投资和自住为主,毫无“科研”背景,仅5户房屋系以公司名义购买。
自2008年底开始,生命园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提交报告,举报春晖公司改变土地性质,违规销售住宅。随后,房屋竣工验收、产权证办理均被暂停,450余名业主至今无法入住。
在业主看来,正是因为看到北清创意园拥有齐全“五证”,他们的疑虑才被打消了。业主时宏业认为,购房人仅能信任政府文件,若开发商确有违规,园区和政府在监管上都存在失职。
实际上,在春晖公司向北京市、昌平区两级建委备案的施工图纸上,即可看出其“变性”意图。
2010年,生命园赴昌平区建委查询施工图纸后,出具了一份鉴定报告,认为春晖项目的平面布局为典型的住宅式设计,以户型为单位,每户设计有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建筑设计选用了《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计标准》,不符合研发楼设计规范要求。且在荷载标准上,不满足研发楼的设计规范要求。
“建委看到图纸后,为何要批准这个项目呢?”业主娄杰对此表示难以理解。
据生命园公司总经理郭利所述,2008年10月,见到售楼广告后,他们即上报昌平区政府。当月底,区建委责令项目停工,并要求春晖公司暂停宣传销售。但是数月后,项目却又悄然复工。
郭利表示,他曾去北京市建委市场处咨询,对方称,法律并不禁止科研用地建筑商品房,建委只负责对建筑本体的审查,审核此前的土地、规划许可证后,若无程序问题,即可发给施工许可证,难以监管房屋建成后是否真的用于科研。
真假协议谜团
从2007年拿地,至2008年获得“五证”,进而按照住宅标准施工……种种迹象表明,春晖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打算建设孵化基地,其所以能成功游说各方,起到关键作用的即是当年那份《合作共建“春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协议书》(下称《合作共建协议》)。
2007年2月,春晖公司向生命园出具上述协议副本,协议签署时间为2007年2月5日,上有留服中心副主任邵巍的签名。生命园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更生表示,自2008年下半年起,生命园与春晖公司发生纠纷后,生命园方面曾数次向春晖公司要求查看协议原件,但均被拒绝。
据留服中心2011年9月16日出具的书面说明,春晖公司向生命园提交的《合作共建协议》系伪造,留服中心对此并不知情。
但留服中心投资处处长戴争鸣承认,留服中心投资处确实曾与春晖公司签订一份《共建协议书》,不过,其签订时间为2007年2月15日,并非“假协议”的2月5日,签字人也不是邵巍,而是戴争鸣本人。同时“真协议”的内容较“假协议”宽泛,仅约定留服中心推荐留学人员项目入驻孵化基地;春晖公司将搭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的平台,且孵化基地将位于海淀区。
“如果确实另有一份真协议,春晖公司何苦冒伪造文书、私刻公章的风险?”生命园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更生怀疑,留服中心声称存在的“真协议”,系双方在事发后另行补签,更改签字人、日期,以及孵化基地地点,希望以此将留服中心撇清。
留服中心在情况说明中称,直到2009年5月13日,在有关部门向其核实与春晖公司签署的《合作共建协议》时,该中心才知道“假协议”的存在。但无法解释的是,2008年7月28日,留服中心投资处处长戴争鸣、项目主管汪天洁等一行六人,曾亲自前去生命园,与生命园董事长袁曙光、总经理郭利等人会面,表示中心与春晖公司合作共建“孵化基地”确有其事,土地的研发用途可以得到保证。
据了解,留服中心系教育部下属事业单位,中心下设出国处、来华处、护照处、投资处、认证中心等13个部门,经办留学、回国、档案寄存等事宜。自数年前开始,留服中心已不再接受财政拨款,自收自支,且赢利能力强大。
经教育部授权后,留服中心还独家经营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人员档案寄存、公派留学人员机票、签证等业务。据知情人士介绍,仅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一项,该中心一年收入即高达上千万元,留学人员档案寄存业务年收入也有2000万元,另外,其他项目也能分别带来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收入。另外,留服中心还拥有一家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主营留学中介业务。
据知情人称,留服中心“下属每个处室都有创收任务,涉及此次事件的投资处,其原来职能是为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联系投资,但一直以来效益并不好”。
上述知情者还透露,春晖公司事发后,留服中心曾向教育部递交报告,称该中心对孵化基地土地变性一事全不知情,春晖公司提交的协议,系由其自行伪造。
关键人张永宏
实际上,春晖公司、生命园与留服中心三方产生交集并非偶然,实为用心运作的结果,其中的关键人名叫张永宏。
上世纪90年代末,张永宏在北大科技园任副总,分管招商工作,而北大科技园隶属于中关村科技园,两者皆由中关村管委会规划建设处负责协调。彼时,现任的生命园总经理郭利在中关村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工作,由于业务往来,张、郭二人关系熟稔。
2006年底,郭利调离中关村管委会,赴生命园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初,旧交张永宏找到郭利,极力推荐春晖公司与留服中心合作的孵化基地项目。“这听起来是个好项目。”郭利说。此后,在郭的推荐下,项目顺利进入生命园。
而在此时,张永宏正是春晖公司的实际操盘者。据工商资料显示,春晖公司注册于2006年12月5日,法人代表为尹炎鑫,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威海春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占股30%,其法人代表就是张永宏,另70%股份由北京市潜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尹炎鑫。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整个孵化基地项目中,张永宏系策划和联络人,主要出资人尹炎鑫与公司班底皆来自长春,事发后已返回长春。
另一方面,张永宏与留服中心亦颇有渊源。2000年,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等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建立留学创业园,为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政策、土地优惠。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2008年期间,张永宏在威海留学创业园任主任,威海留学创业园系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北京大学、中关村国际孵化园的共建项目。
此外,自2006年起,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开展“春晖杯”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威海留学创业园以及张永宏名下另一家公司春晖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大赛合作方。张永宏名下公司为“春晖杯”大赛提供赞助,并参与入围项目评选,而其任职的威海留学创业园,则为入围项目提供落地服务。
接近留服中心的人士称,张永宏和留服中心投资处处长戴争鸣关系很近,“经常看到他们在一起”。
据郭利称,在获得生命园的土地后,张永宏就以春晖公司总经理的身份,频频和自己接触,推进项目。但不久以后,春晖公司却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开始拖欠土地开发费用,郭、张二人也因此关系破裂。后来,张永宏便不再露面,春晖公司派出另一负责人李臣正与生命园联络。
公开资料显示,自2009年起至今,张永宏离京前往深圳,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
生命园土地账
作为此次事件中关键一方,中关村生命科学园2000年创立,隶属于中关村科技园,系国家级创新基地,占地254公顷,其实际运作方为生命园公司,该公司由三大国企投资成立,分别为北京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兴昌高科技发展公司(昌平区属企业)、海淀科学园建设公司(海淀区属企业)。
生命园公司注册资本金4.5亿元,目前总资产超过10亿元,系经过政府授权的土地一级开发商,从事园区征地拆迁、土地平整、招商引资等业务,其主要收入来源为入园企业支付的土地开发费用。有统计显示,生命园公司近年来每年土地开发收入均在3亿元左右。目前,园区90%的土地已开发完毕。
过去数年间,北京各开发区土地价格一路飙升。2003年,生命园的土地开发费用每亩为30万-40万元,今日已涨至每亩160万元。自2007年起,北京市房产政策收紧,住宅土地供应减少,中小开发商拿地日益艰难,转而寻求政策缝隙,在工业园区内拿地,以建设商品房出售。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轮热潮后,伴随着地价一路上涨,自2009年开始,北京不少开发区逐步收紧供地,宁愿自行持有,或对外租赁,以待升值。
实际上,生命园亦有意愿回收春晖公司的项目用地。在一份向北京市政府提交的问题说明中,生命园建议统一清退目前不符合资质的购房人,购房人可春晖公司追回购房款,至于项目本身,则由生命园按照成本价回购,按研发功能的要求进行改造,继续用作研发用途。
但现实情况是,购房人买房两年来,房产已大幅升值,业主对于成本价回购均表示难以接受。
今年8月底,北京市政府表态,要求善后处理时需考虑购房人利益。
9月12日,《财经》记者看到,昌平区政府已在园区内搭建白色帐篷的临时建筑,准备进入现场办公,进行纠纷善后处理。
据了解,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为:园区逐个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科研用途的仍需清退,不得保留。另外,聘请中介机构来评估房产实际价值,按市值补偿购房人,补偿金通过追回春晖公司违法所得筹集,差价部分则由生命园垫付。
郭利表示,如果春晖公司所为,被最终定性为违规改变土地用途,便可对其处以罚没土地的处罚,而春晖公司当年支付给他们的土地开发费也无需退回。
在土地价格继续飙升背景下,如果能收回春晖公司的土地,生命园或许不赔反赚。
但是业主显然并不满意这一结果:“如果真的要清退,我们500户居民这两年赔进去的时间、精力就白费了,实在付出太多了。”
科研用地乱象
实际上,改变土地用途,在科研、工业、教育用地上兴建住宅出售,北清创意园事件在北京并非孤例。
与“北清创意园”毗邻,昌平史各庄的“尚城”项目,同样是建于科研用地上的“变脸”住宅项目,2009年底经媒体曝光后,一度被叫停销售,但9月12日,《财经》记者在“尚城”内看到,部分楼的业主已经入住,并正在装修。
“尚城”项目由北京中天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共有房屋1770套,其地块性质为50年产权的科研用地,按照科研办公楼立项,面向社会公开发售,与“北清创意园”一样,多以自然人购房。但两者命运却大相径庭。
知情人士表示,“尚城”占用的是昌平区属开发区土地,影响较小,且开发商与园区、昌平区政府关系顺畅,停工避过风头之后,即被偷偷放行。而生命园系国家级园区,影响重大,“被看得更严”。
即使在生命园中,类似打球的项目也不止一处。就在生命园二期,即有一处名为博雅A5的商住两用项目,一期已经竣工。博雅A5所在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业配套用地,由北大国际医院买下后,转卖给北大资源集团。北大资源集团后将地块变更了原规划用途,计划建成小户型公寓对外出售,并已在北京大学附近设立售楼处。受到北清创意园事件的影响,2010年,生命园紧急叫停了博雅A5的售楼宣传。目前,此项目处于暂停状态。
自2008年12月发生纠纷起,生命园多次向北京市建委、市规委、市政府提交报告,要求处理春晖公司。
受此影响,2009年,北京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调查发现,全市在售、在建的类似项目共14个。这些建于科研、工业、商业配套土地上的房产,以商住两用、科研工业等项目立项,但实际上违背土地用途,以住宅形式出售。“尚城”“自在香山”等均在其列。
此后,北京市政府责成市建委,将上述项目统一叫停,要求整改,另要求项目所在开发区、区县出具担保,承诺保证土地规划用途。
1.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情况,原有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社会管理正面临着许多新的压力和挑战。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重要形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法的出台,将“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立法目的,进一步肯定了人民调解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对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新时期,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和优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实施好人民调解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新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地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和全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覆盖面。依法全面建立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没有建立的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要加以巩固、调整、充实,实现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要鼓励和帮助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稳妥推进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积极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着重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积极建立集贸市场、经济开发区、物业小区、接边地区等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会、妇联、工商、劳动争议、文化教育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推进医疗纠纷、交通肇事、劳动仲裁等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3.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在自然村、小区、楼院、车间等设立人民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在有关机关、单位等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特定的民间纠纷。要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村(居)、企业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名称或者所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或者所在企业事业单位名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两部分内容依次组成。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由“所在市、县或者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特定区域名称或者行业、专业纠纷类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4.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推选、聘任人民调解员。注意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及政治素质好、有威望的宗教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善于做人民调解工作、有奉献精神、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调解员队伍。要继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力度,省级、州(市、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培训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干部和司法所长,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特别要针对新选任、聘任人民调解员人员素质等基本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调解员的任职培训,每三年完成一次人民调解员轮训,不断提高广大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按照《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分级达标验收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做到调委会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等规范统一,使各地调委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三、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
5.全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是人民调解法赋予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职能,各地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纠纷激化。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尽早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着力化解重大复杂疑难民间纠纷。研究当地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特点,总结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式、新措施、新机制。结合今年我省开展的“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着力化解本地区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指导,亲自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达到有效化解。
7.努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要主动适应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在做好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入。
四、规范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8.完善人民调解受理方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受理方式。当事人书面申请调解的,应当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口头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对于排查中主动发现的、群众反映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主动进行调解。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9.依法开展调解活动。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应当严格遵循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主动告知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耐心听取当事人对纠纷实施的陈述,并进行法律政策和社会功德教育,帮助当事人明确其在纠纷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纠纷激化。
10.规范人民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有给付内容且非即时履行的,一般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11.督促当事人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填写《人民调解回访记录》。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发现人民调解协议内容不正当的,在征得各方同意后可以再次进行调解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五、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2.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立法原则和当地实际,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完善与人民调解法配套衔接的规章制度体系。指导各地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完善学习培训、社情民意分析、矛盾纠纷排查、重大纠纷集体讨论、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及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调处跟踪反馈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等,逐步形成与实际相结合的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13.加强人民调解统计报送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都要进行统计,人民调解员调解每一件纠纷,都应当填写《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期填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汇总登记表》,定期及时报送《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经费保障情况统计表》、《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
14.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人民调解活动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做到一案一卷。调解卷宗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申请书》或者《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调解、回访)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或者《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等,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以多案一卷,定期及组卷归档。
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15.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纠纷解决方案,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司法保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并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只有一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之后提出申请等不符合司法确认申请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讼或者另寻法律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提出的确认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应当及时以决定书的形式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确认的决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得收取费用。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或者不予确认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16.坚持严格依法审查和简便、快捷的原则。人民法院审查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时,应当坚持严格依法审查和简便、快捷的原则。在作出不予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决定时应慎重。应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途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人民法院作出不予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决定后,应将不予确认的理由和原因告知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做调解工作的能力。对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人民法院审理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的期限一般为十五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在人民法院作出确认决定前,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撤回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七、依法推进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
17.依法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要坚持人民调解工作本质属性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整合资源搞好调解,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帮助解决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参与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综合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依托、前沿和基础作用,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间的有机衔接,强化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提高协议履行率。基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对于人民调解员调解不成,终止调解后方式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
八、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8.全面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责。人民调解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人民法院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规划、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指导,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要求,做出工作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民间纠纷特点和规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改进工作,认真总结和推广人民调解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19.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人员组成情况进行统计,实行备案制度,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员组成情况和调整情况及时通报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加强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日常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台账、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督促建立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评比考核,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基层人民法院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指导时,应当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原则,既不能以审判权取代人民调解自治权,也不能混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界限,做到指导方式合法灵活。指导深度合理到位。基层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协调与配合,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聘任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常态措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客观情形,针对民间纠纷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不同情形和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模式的发展变化,实施加强指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民间纠纷,特别是可能激化的民间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实行巡回指导的工作方式。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设立专(兼)职人民调解指导员,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草场纠纷、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民间纠纷,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实施专项指导,及时沟通信息,专题研究,制定政策,化解矛盾。基层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依法开展司法确认等于审判职能相关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统计通报、沟通信息、研究工作制度,加强在调解业务等方面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学校秘书部年末总结 弹指间,我们交运学院学生会又走过了一学期,在这一学期中,我们学院学生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较好的、高质量的完成了学院交予的各项任务,在完成这些任务的同时,也收获很多。秘书部也不例外,下面,我从一个秘书部干事的角度总结一下这过去的一学期的得与失。
一、会议记录:
这项工作,一直由我们部门的李武同学负责,他字迹工整、清楚。每个会议的要点和内容,他都如实记录在案,在认真负责的态度下,这项工作没出过问题。
二、新闻稿:
学院的每一次活动,不管是大型还是小型的活动,我们秘书部都有人员拍照、写新闻稿,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美中不足的是:新闻稿提交的不够及时,新闻图片也不是特别的专业,这需要我们秘书部在以后的工作中汲取经验教训,完善新闻稿这一块。
三、通知的收发:
这个问题,一直是秘书部的重点工作,这关系到学生会的正常运转,在过去的这个学期,通知的收发工作,总体没出现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一些细节值得注意,例如:通知是否及时、通知用语是否准确得体、信息是否能及时反馈等等,这些细节都值得注意
四、迎新晚会:
迎新晚会不得不说,这次晚会,咱们学院各个部门积极参加,共同组织好这次晚会,学生会各个成员都为了这个成功的晚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比如说:现场的布置、节目的彩排、秩序的维护、道具的租用、场地的打扫等等。但是,美中不足的有几点,也是以后值得注意的:
1、道具的管理:作为在后台配送道具的我,目睹了华丽表演下的紧张,每一个节目,都需要配送道具。在道具问题上,就出现了一点点问题,原本租好的道具,突然在晚会开始前找不到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差错,不过还好,最后还是找到了,但是,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做好每一项工作是活动得以展开的基础。
2、彩排问题:彩排的时候,道具没有认真的检查,以至于在古筝演奏节目下面观众听不到声音,原来备好的两个有线话筒,统统不好,不知道是线路还是话筒本来就不好,这个节目,算是这次活动最不成功的地方。“我们如何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出现类似的问题!” 这是值得我们所有成员共同反思的问题:
综上,在前学期学生会工作中,秘书部作为主席团直接负责的部门,在工作上存在失误,却也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进步,做好学生会的后勤工作,为学生会这个大家庭提供便利。通过一学期的锻炼,我们可以很好地协调工作,学习,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也使加入秘书部这个小家庭的人们,认识到了什么事严谨、责任和态度。
前学期秘书部工作已经落下帷幕,在接下来的新学期工作中,要再接再厉,吸取前学期的经验教训,发扬长处,争取做得更好。与此同时,秘书部的每一个人也会 一起工作的这段时光,享受这份温柔与感动,迎接下一个明天!
学校秘书部年末总结
秘书处依照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宗旨及发展方向,配合学院工作,完成既定任务并组织一定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发展,倡导大学生学习与能力共同提高,关心社会,丰富大学生生活。
具体工作在以下方面展开:
一、枢纽工作
秘书处属主席团成员,其部门职能有其特殊性。重要的工作即为完成主席团与各部门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主席团的决策传达给各部、分配各部工作,同时要将各部门情况及时反映给主席团、及协调活动中各部任务,以备主席团及时做出工作调整。秘书处的枢纽工作关系到整个学生会的运转,极为重要,本年度已认真完成此项工作,使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管理工作
1、 学生会的管理秘书处负责很大一部分。在学生会的领导班子确立后,要做部门职能细化,分工明确,并对各部门进行干部培养,使学生会成为具有战斗力的整体。
2、 日常学生会的事务管理。学生会每周将开一次例会,对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交秘书处整理档案。并对目前活动进行协作调整及下周工作计划。
3、 物品及财务管理。学生会的活动经费及物品多由秘书处备案管理。有部门要举办活动时,须向秘书处提交经费预算,经秘书处审批后方可领取经费。学生会物品不经秘书处批准不得擅自挪用。
对于管理工作,秘书处认真负责并得到主席团认可。
三、学生活动
1、环保志愿者——亮丽的风景线
我院作为环境学院,对环保事业的宣传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院建立了青年环保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志愿者的建队及初步活动是由秘书处负责。在校运动会的现场,青年志愿者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此外,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的“畅想地球村”和“青青千佛山”活动中,进行了校内外青年志愿者的签名活动,广泛召集青年志愿者。我们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校内外引起很大反响,不只是大学生热情高涨,特别是当一位位老人和一个个儿童签名当志愿者时更是鼓舞人心。相信环保正是需要这样的志愿者和这样的活动。
2、迎新活动
xx级新生入学是我院领导及学生会关心的大事。秘书处负责整个活动的策划即实施。秘书处在调动学生会的同时,得到了院领导及同学的大力支持。使活动顺利有条不紊的进行,得到新生及家长的认可,使大家真正感到学院的温暖。
3、学生会纳新活动
新生进入大学渴望能够全方面的发展,同时,学生会也需要补充力量。在新生军训后不久,我学生会便展开了纳新活动。新生十分积极,参加人数达到新生的90%以上,使主席团及各部充满干劲。经过书面材料审核及面试,筛选出36名新生成为新干事。秘书处了解各部情况后将干事分配到各部。干事的资料全
部由秘书处备案。事后,召开了新干事大会。整个纳新活动使学生会充满生气,使我们看到学生会将在本年有声有色。
4、协助各部活动
各部举办活动秘书处均参加筹划及具体实施,以便进行调解帮助,同时,了解活动的具体情况及干事表现,做好备案工作。
秘书处的工作有突出的地方,但也有其不足的地方,我们将总结经验,及时弥补不足,使秘书处的工作完成得更好。
学校秘书部年末总结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管理部门,是校领导的参谋助手,综合承接上级部门指示,综合协调处理学校行政事务,是学校运转的中枢,是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中介,是学校的窗口。一学年来,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按照学校工作计划,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求真务实、开拓进娶创新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较好的完成了****学年度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接待,强化服务意识
作为学校的窗口部门,办公室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尽心尽力地组织好每一个会议,协调好每一次活动,安排好每一次接待,使学校的人力和财力发挥了最大效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很繁杂,只有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才能在现有人力资源和办公条件下,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我们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工作宗旨。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努力提高适应新形势和完成新任务的能力。办公室人员也通过自学和参加各种形式的会议,加强对学校整体发展思路的理解,加深对学校领导工作思路的理解;通过学习,把握工作方向,开拓工作思路,执行好学校各项重要方针政策,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办公室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都与老师或外界往来较多,因此在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要求本部门的人员做到:礼貌、耐心、细心、诚心,并灵活掌握办事的尺度,对临时性的急件,要特事特办,实实在在为教师和培训学员做事,跟外界往来过程中做好桥梁作用。
二、加强组织协调能力,顾全大局,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服从服务于大局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基本条件。我们要求每位办公室人员必须树立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大局和小局,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要善于从大局的角度思考问题,使办公室工作与学校工作大局协调统一。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后认识到重大会议、活动是学校办公室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会议活动组织和协调,明确提出了大型活动必须做到“组织超前、服务周全、勤俭高效”的工作原则,尤其注意活动的细致性、周到性和实效性,同时更加注意各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之间的积极合作和沟通,从而保障了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本学年学校先后承办了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第一期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全区教育干部集中培训、期班主任培训、网络应用能力培训等,在此期间,学校办公室从人会场布置、制作宣传条幅等各个环节加强了组织协调,承担的很多工作都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人
办公室工作能否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关键在于办公室人员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因此,我们积极引导办公室同志树立责任意识,发扬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自己工作勇于负责,敢于负责,自觉做到标准上求高,措施上求严,工作上求实,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此,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责任到人,互相提醒,定期检查,使得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四、强化奉献意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甘于奉献,诚实敬业是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必备素质。办公室工作的无规律性,经常加班加点,没有无私奉献,是难以胜任办公室工作的。因此,我们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使办公室每位同志都能做到爱岗敬业,不计名利,不辞劳苦,无私奉献。本学年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1、当好校长的行政助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行政会议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安排,从而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认真做好各级各类文件、通知的收转工作,并按文件、通知要求,协调处理好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
2、精心组织安排会常我校大小会议及培训都由办公室参与。每次会议或培训,办公室在会标设计、照相、新闻报道等方面,都做到科学安排、细致落实,保证了会议或培训的顺利召开。
3、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管理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要求教职工请假必须有请假条,经校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办公室存档。学校办公室每月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并在教职工中公布。
4、做好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处理上级各种文件和网上文件的收发、传阅和分类归档整理,学校各种请示与报告的分类呈送,落实了校内文件签阅制,做好了校内各部门工作总结与计划的收集整理。
5、加强文字材料的加工工作,提高办公室的文字处理和服务能力。协助学校领导针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组织拟定以学校名义的通知、布告等,起草或参与起草工作报告、总结、计划等。
6、加强校务公开工作和学校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壁报栏等,对我校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及时的宣传和推介。
7、做好安全治安和**预防工作,认真测试体温并作好记录,为学校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
饮食行业劳动合同范文1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 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饮食行业劳动合同范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六)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八)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三)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二十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二十五)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饮食行业劳动合同范文3甲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约须知
一、本劳动合同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不作为强制性文书,餐饮业员工劳动合同。
二、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四、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六、本合同中的空白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白栏,请打上/。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需要补充约定的事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合同第九条中补充约定。
八、本合同书用钢笔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九、甲方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12333。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或无固定期限,终止条件为_________)。其中前_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止。
二、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依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甲方可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三)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生活环境。
(三)甲方应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以及生育保险规定,落实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保护措施。
(四)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
六、劳动纪律: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指挥。乙方有权拒绝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工商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1.**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1
2.**区公共场所(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表……………………………………………3
3.**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4
4.**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6
5.**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7
6.**区商贸(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12
7.**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14
8.**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表…………………………………………………………16
9.**区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表……………………………………………………18
10.**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20
11.**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1
12.**区液化石油气站(门店)隐患排查表……………………………………………24
13.**区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5
14.**区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27
15.**区公共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31
16.**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32
17.**区水库(水厂)安全隐患排查表……………………………………………………34
18.**区渔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35
19.**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36
附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07〕16号)……………………………………………………………37
附件2、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深盐府[2007]24号)…42
**区安全隐患排查表适用单位说明:
表1:各隐患排查责任单位;
表2:各隐患排查责任单位;
表3:消防大队、街道办、社区工作站;
表4:出租屋管理办、街道办、社区工作站;
表5:安监局、街道办;
表6:贸工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7:安监局、街道办;
表8:安监局、街道办
表9:安监局、公安分局、街道办;
表10:质监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1:建设局、工务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2:建设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街道办;
表13:旅游局、安监局、街道办;
表14:交通局、安监局、**港集团、**国际公司;
表15:供电分局、安监局、街道办(只限于公共设施);
表16:教育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街道办(只限于幼儿园);
表17:农林水务局、安监局;
表18:农林水务局、安监局;
表19:卫生局、安监局。
注:1、各隐患排查表适用单位为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各单位须适用相应表格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按深盐府[2007]24号文要求定期上报排查情况。
2、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受排查的同时,可自行适用相应表格对照检查并向排查责任单位上报排查情况。
3、以上所列各街道办事处适用的排查表包含街道办所属的安监科、综合执法队、房屋租赁所等相关单位,具体责任单位由各街道办安委会予以明确。
表号:YT-01
**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建
筑
防
火1.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分隔(包括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阀等)产品选用、耐火极限符合要求,防火封堵严密性和完整性未被破坏。防火门开启方向正确,闭门器好用,防火卷帘手动自动控制功能测试正常,防火阀能正常开启。
2.未搭违章建筑,构筑物没有占用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净宽、净高、承压能力符合要求,未被占用。
4.消防登高面未设置影响消防员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5.锅炉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等设备用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应急照明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安全疏散楼梯及出口数量、宽度,通道疏散距离符合要求。
7.避难层(间)未被占用,内部设置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8.建筑室内装修平面布局未影响消防设施(含自然排烟设施)正常使用,未影响安全疏散。
9.建筑室内装修材料(吊顶、地面、墙面、隔断、固定家具等)符合消防要求。
10.电源线路使用不燃或阻燃套管保护。
2消防栓系统1.室内消防栓配置数量,设置位置符合要求,水带、水枪齐备,标识清晰。
2.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压力符合要求,水枪充实水柱符合要求。
3.消火栓启动水泵按钮能远程启动消火栓泵,并信号反馈正常。
4.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良好,能正常开启,水量充足。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末端放水测试水压正常,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水流指示器信号反馈正常。
2.信号阀能正常反馈信号。
3.喷头选用(规格、型号、动作温度)及安装符合要求,报警阀后管网未设置其他用途支管。
4.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能报警,压力开关能正常动作起泵;周围无杂物。
4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剂种类选择正常,储量充足;系统维护保养良好,各阀门能正常开启,水泵能正常启动。
5消防供水1.天面水箱及水池水位指示及供水正常。
2.消火栓泵、喷淋泵主、备泵手动启动正常,能自动切换;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3.水泵接合器维护保养良好,标志清晰,能正常开启。
4.消防水泵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符合规范要求,疏散门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消防电话通话测试正常
2.防排烟、防火卷帘、应急广播等能正常联动。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设置火灾音像切换系统,并工作正常。
3.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选用(烟感、温感、红外)安装符合要求;吹烟测试及手动报警测试正常。
4.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显示各类信号,且操作正常;屏蔽点数不超过有关规定,有声光报警并打印
5.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能正常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切换正常。
7气体灭火系统1.保护区防火分隔作独立防火分隔,并采用乙级防火门且能自动关闭
2.保护区及储瓶间排气和卸压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3.设置声光信号报警设备。
4.气体灭火系统信号(警、故障等信号)能传送至总控室
5.气体储存装置灭火器充装量(压力)符合要求。
8消防供电1.消防备用发电机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切换正常启动,燃料储备正常。消防主电源能确保两路正常供电。
2.火灾情况下对消防电梯、普通客梯控制正常;消防电梯轿厢内采用不燃材料装修;通讯设施正常。
3.消防用电设备未端切换功能正常。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安装的数量、位置和照度符合防火要求。
9防排烟系统1.手动启动能启动排烟风机。
2.排烟口设置(数量、距离)符合要求,保养良好及未被遮挡。
3.正压送风系统能正常启动,且风向、风量符合要求。
10消防控制室1.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并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各系统操作,值班记录真实完整。
2.总控室装备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及救援器材
3.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切换正常
4.能控制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电梯、普通电梯、防排烟系统等的动作,并显示其运行状态。
5.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或单独建筑,独立防火分隔,设有外线专用报警电话,无影响设备使用等管道穿越,直通室外或靠近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11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1.防爆区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2.泄压口的设置位置正确
3.防雷、防静电接地情况经过气象部门年度检测
4.其它防爆措施符合消防要求
12应急反应1.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能成功进行演练。
2.现场模拟火警,消防系统能正常运作,值班人员能熟练操作。
3.现场处警人员能迅速到位,明确自身职责,并携带必要装备开展灭火及救援行动。
13消
防
管
理1.主体及室内装修消防审批经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公众聚集场所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门向疏散方向开启;未采用转门、侧拉门、移门、卷帘门等;保持畅通,未被锁闭或被杂物封堵;无甲、乙类管道穿越疏散楼梯。
3.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或挪作他用
4.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定期更换维修保养
5.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气,地下室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
6.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7.对建筑消防设施应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应由专业消防公司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14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2
**区公共场所(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许可
审
批1.大型公共活动(1000人以上)举办单位须向公安部门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
1.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主办方进行了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并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安
全
职
责1.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3.配备了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
4.主办者和承办者之间签订了安全协议书。
5.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明确。
6.能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7.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8.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9.接受公安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场
地
安
全1.能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主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2.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3.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设施。
4.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5.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6.临时搭建、安装、悬挂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7.有场所租赁、借用协议书,大型活动现场平面图。
8.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已落实。
9.有车辆停放、疏导措施,不得挤占、挪用停车设施,并维护安全秩序。
10.有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
4工
作
要
求1.有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2.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
3.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
4.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
6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3
**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通用标准
1消防验收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室内装修经消防审核并验收合格。
2.在验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
2使用功能1.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将厂房,库房,等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为小作坊。
2.在场所内不准住人(须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且不得在阁楼上住)。
3装饰材料内部装饰、分隔不能使用可燃材料,分隔墙要分隔到顶。
4消防通道1.在消防通道和防火间距内不得搭建违章建筑。
2.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5通道宽度疏散通道最小净宽度达到1米,边走道不小于90厘米,太平门宽度不小于1.4米,紧靠门口1.4米没有设置台阶。
6安全出口1.80m2以上场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2.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出口处不能设置门槛,台阶。
3.疏散门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7灭火器配备按每75m2配备两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8电器设备1.电器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电线下方不准堆放可燃物质。
3.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9电气线路场所的电气线路要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10指示标志,照明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设置了蓄电式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2.应安装火灾事故照明及电铃等报警装置。
11易燃易爆品1.不违规存放、经营易燃易爆品。
2.在营业期间不准进行装修施工,动火、维修设备等。
12防火责任制签订了防火责任制。
13安全主任从业人员超过8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须配备1名注册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16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7安全培训新职工上岗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专用标准(小档口)
18住宿部位1.在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采用了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
2.设置有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3.设置逃生出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并采用推闩式门锁。
19化工门店化工门店、厂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
(三)专用标准(小作坊)
20防火分隔1.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间要采用砖墙分隔。
2.开设窗口的要错开。车间、仓库与办公室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1住宿场所
设置不准在地下室和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
22集体宿舍
和家庭住宅
设置1.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已设宿舍并难以搬迁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只能设置在车间,仓库,办公以下的楼层(首层或二层)
②有疏散楼梯通向平屋面的,可设置在其他楼层
③疏散楼梯为封闭楼梯且能通向平屋面的,家庭住宅可设置在其他楼层。
2.宿舍之间以及与其他场所之间采用实体墙分隔,住宿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23楼梯设置1.楼梯设置,丙类生产性场所要设置通向平屋顶的封闭梯间或室外楼梯(外通廊式厂房除外)。
2.楼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要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24金属栅栏,防盗网1.生产性场所的生产车间,员工宿舍外窗和阳台等部位不准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
2.员工宿舍外窗和阳台等部位已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要拆除完毕。(生产车间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4逃生出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25消防设备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卷盘,或在每个楼层配置不少于一台推车式ABC干粉灭火器,并应按每75m2/台的标准配备或两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
26机电设备
分隔在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并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要采用砖墙分隔。
27楼梯分隔疏散楼梯在首层的,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28阻燃分隔电梯井,管道井与住宿部位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四)专用标准(小娱乐场所)
29防火分隔1.场所与建筑物其他部位(包括住宿部分)采取砖墙分隔,并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厨房应采用砖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30灭火系统3.应设置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4.室内消防栓、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7米,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可同时到达任意点的要求设置。
33应急装备每个包房配备至少2个防烟防毒面具,1支手电筒和疏散指示图等。。
34报警系统卡拉OK及其他包房要设置自动声像切换报警系统。
35配电控制要分层设置配电控制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6应急预案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从业人员演练。
37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4
**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使用功能1.建、构筑物的改造应办理相关手续。
2.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
3.不得将厂房、库房改作小门店或将居民住宅楼等改做小作坊。
4.不准设置房中房,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3平方米。
5.留有足够的通道。
2厨房设置1.厨房独立设置,并使用不燃材料分隔,
2.厨房没有设在睡房内或通道上。
3.厨房内煤气罐不超过3瓶。
3装饰材料内部装饰分隔没有使用可燃材料。
4消防通道与疏散通道1.没有在消防通道上和防火间距内塔建违章建筑,
2.没有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3.设置有首层直通天面的楼梯(中间不准设闸门且楼梯宽度不少于90cm。)
4.每层设有安全出口,出口不能上锁。
5.配有灭火器材。
5电气设备1.电气设备、开关、插座没有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电线下方没有堆放可燃物资。
3.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增加用电负荷。
4.电气线路应加套管保护。
6易燃易爆品不准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安全责任制1.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出租屋业主与承租人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
8管理制度1.建立了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9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5
**区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
1责任制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安全奖惩。
2.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机构设置1.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安全
教育1.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种,复工等进行了安全教育。
4安全
管理1.建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了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有临时电气线,动火审批制度,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7.有厂内交通,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护等项管理制度。
9.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与风险抵押金缴纳。
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
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5事故处理制订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整改。
6设备
设施1.气瓶检验期外观颜色、安全附件、储存符合要求并安全使用。
2.危险化学品库要分类分区,电气设备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3.有应急预案,油库、油罐、车辆设施完好齐全,标志是否醒目。
5.乙炔发生器、锅炉、空压机完好,完备。
6.工业管道颜色、流向指示、资料完好,完备。
7.压力容器、锅炉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完好。
8.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完善。
7易燃物品材料场所1.料场堆放整齐稳定可靠,道路畅通。
2.在入口及重点位置设置了防火安全标志。
3.消防设施齐全完备,电气设备符合要求,防火间距达到要求。
8工厂建筑1.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无危险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
9劳动保护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制订了作业规程和防范措施。
3.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0机械设备1.建立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现场设备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指引。
2.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查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3.对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班前检查。
4.操作者经培训合格(现场抽查和检查培训考核记录相结合)。
5.冲剪压、印刷、注塑、木工加工机械等危险设备,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其防护装置可靠有效。
6.机械设备其运动(转动)部件、传动(传输)装置安装有防护装置,或采取了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11涂装作业场所1.电气设备须采取防爆措施。
2.涂料存放符合要求。
3.防火及防火标志符合要求。
4.喷粉作业场所有除尘装置。
5.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6.涂层烘干室的联锁报警装置完好。
7.涂层烘干室的通风装置完好。
8.涂层烘干室(电烤箱)泄爆面积符合要求。
9.制定有操作规程。
12锻造
机械1.上下砧没有松动现象,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坚固件无松动。
4.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13铸造机械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并稳定、坚实。
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电气连锁有效。
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有紧停开关,PE正确可靠。
14
酸碱油槽1.槽体坚固,无渗漏。
2.镀槽与电解槽上导电装置与槽体有绝缘措施。
3.导电部位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4.地下槽在地面上设防护栏。
5.电加热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石英玻璃加热管加了保护。
15工业梯台1.梯宽,梯级间隔尺寸符合标准。
2.梯段高大于3米的设有护笼。
3.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度大于1050毫米。
4.结构件无松动、扭曲、腐蚀、凹陷、凸出等严重变形,或有裂纹的现象。
16工业炉窑1.炉门升降机构完好,炉车发、滑轮完好,炉体炉墙、炉衬严密无泄漏。
2.炉与各类管道无泄漏,阀门完好。
3.电气(含仪表)设备灵敏可靠、接地良好。
17厂内机动车辆1.车辆悬挂场内车牌号,出厂合格证、定期检验证齐全。
2.动力系统运转平稳,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
3.灯光,仪表,照明信号及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4.制动安全有效,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18运输(输送)机械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2.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可靠,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接地(零)符合要求。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接近,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19变配电系统1.变配电站(室)环境具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2.变配电间的门向外开启,高压室门向低压室开,相邻配电间应双向开,门窗孔小于10×10毫米。
3.变压器、发电机油标指示清晰,
4.变压器油有定期绝缘测试报告,绝缘、接地故障保护完好并有定期测试资料。
5.有警示标志和遮拦。
6.相线之间,电容器之间、控制装置等清洁,所有瓷瓶无裂纹。
7.所有母线相序标志明显,连接规范可靠。各种设备、器件符合制造、安装、使用的图标规范要求。
20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1.箱(柜、板)符合作业要求,内外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2.有足够的操作空间,PE可靠。
3.各种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保护装置齐全,与负荷匹配合理,编号、标识齐全醒目。
21电网接地系统1.各接地装置电阻检测合格。
2.TN系统<4欧母,重复接地<10欧母。
3.TT系统工作接地<4欧母。
4.TN系统重复接地布置合理,接地装置电气连接可靠防腐蚀,有防损伤措施,接地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资料完整。
22防雷接地装置1.防雷技术措施符合要求,保护范围有效。
2.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检测资料齐全。
23电焊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焊机一侧电源线不超过3米,没有拖地使用。
3.焊机二次接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24手持电动工具装有漏电保护装置,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定期进行绝缘检测。
25用电安全1.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由专业施工队安装、敷设。
2.没有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
3.没有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4.电气装置没有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5.在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6.使用的电气线路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并定期检查。
7.移动使用的配电箱(板)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作电源线,同时装设了漏电保护器。
8.临时用电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拆除。
9.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的措施。
10.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线下放不得堆放可燃物资。
11.机床局部照明及使用行灯采用安全电压。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等移动电气设备,应装设漏电保护器,是金属外壳的,是否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6起重机械1.钢丝绳的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无断股,滑轮护罩完好,转动灵活。吊钩无裂纹、变形或磨损超标等现象。
2.制动器完整可靠,安装符合要求,行程限位联锁保护装置完好。
3.急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安全装置有效。
4.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符合规定,PE连接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
5.各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符合要求,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齐,各类吊索管理有序,状态完好。
27金属切削机床1.防护罩、盖、栏完备可靠,各种夹、卡具完好,限位联锁操作灵敏,
2.PE可靠,照明符合要求,电气连接符合要求,
3.备有清屑专用工具。
28磨床砂轮旋转时无明显跳动,防护装置完善。
29插床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轮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30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在70度以上,采用浸入式加工。
31锯床锯条外露部分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32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
33冲、剪、压、机械1.离合器动作无连冲。
2.制动器可靠与离合器联锁。
3.急停按钮灵敏,醒目,安装符合要求。
4.传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脚踏开关有防护且防滑。
6.机床PE连接可靠。
7.有防伤手的安全防护措施。
8.剪板机等危险位置有无可靠防护。
34木工机械1.限位及联锁灵敏可靠,旋转部分防护完好有效,夹紧或锁紧装置可靠。
2.PE连接可靠,控制电气符合安全要求。
3.锯车、带锯机设有防护栏,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35砂轮机1.安装地点人员较少。
2.防护罩、档屑板良好。
3.砂轮无裂纹,托架牢固、运行平稳。
4.PE连接可靠。
5.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36风动工具1.防护罩完好无损。
2.防松脱锁卡完好可靠。
3.气阀、开关、气路无漏气,气管无老化腐蚀。
37电梯电梯年检符合要求。操作有资质。
38注塑机1.罩、盖、栏的安装牢固,无明显锈蚀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无损坏。
3.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安全要求。
4.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路无漏油、开关可靠、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裂纹、变形。
5.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控制准确,机械手活动区有防护栏。
39装配线生产线1.机械的防护罩(网)完好,跨越通过或人员上方装设护板。
2.翻转机构的锁紧限位装置牢固可靠。
3.起重机械制动器动作平稳可靠。
4.吊具无扭转、压扁、弯拆、绳股断裂、脱出、裂纹等现象。
5.装配线上间隔适当距离设有醒目的急停开关,开停机、紧停等有明显指示信号。
6.风动工具定置定位,防护罩齐全,开关灵敏可靠。
7.电动工具使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插座,采用良好绝缘的铜芯软电缆。
8.有接地保护。
9.运转小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
10.料架(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
11.过桥扶手稳固,踏脚高度合理,平台有护栏。
12.地沟入口盖板完好。
40厂区环境1.厂貌整洁,布局合理,
2.厂区通道照明,厂区消防、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41车间作业环境1.实行定置摆放。
2.车间通道、地面、通风、采光消防及疏散、设备布局合理。
42仓库1.仓库通道畅通。采光符合要求。
2.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有专人管理。
3.物品摆放符合要求。
4.仓库内除了固定照明外,没有使用其它电器;可燃物品库房,没有使用碘钨灯或超过60瓦的白炽灯,照明开关设在库外.
5.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储存,每堆占地不大于100平方米,堆与堆间距不小于1米、堆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堆与顶(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灯的垂直下方与物品水平间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6.普通物资仓库不准存入危化品。
43危险品使用现场1.储存、使用符合要求。
2.建立有事故预防预案。
3.设有应急救护设施。
44职业危害1.对危害因素监测建档、并采取了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具。
2.定期对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建有相关的管理制度。
3.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45其他
备注:常用机械设备有冲剪压、注塑、木工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等。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6
**区商贸(仓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
职责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取得消防安全培训上岗证。
3.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有“三同时”内容。
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或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2安全机构
设置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全。
2.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措施。
3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有专项及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安全,用电安全,厂内交通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维护保养,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物质、通道管理以及防雷、防台风、防洪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权利,义务等。
2.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工伤保险费。
3.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4.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人员、仓库管理员、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储存、装卸、运输的工作人员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定期参加年审。
6.各岗位作业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的操作。
5事故处理1.有事故管理制度,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2.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监控、登记建档并定期评估。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6安全生产
投入1.有年度安全生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及购置、更新、改造、维修安全设施的开支计划。
2.保证对重大危险源评估和事故隐患整改的投入。
3.有购买劳保用品,职工体检和教育培训的投入。
7承包与租赁管理1.企业生产营项目、场所、设备没有发包(外包)或者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8安全技术
设施1.建筑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2.仓储设施符合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3.安全通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
9机电设备
车辆安全1.特种设备经定期检验合格。
2.机械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技术档案完整,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无缺陷。
3.电气设备的选用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部门规定。
4.建立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档案;叉车等特种车辆定期检测。
10劳动保护1.作业场所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与其他物品分隔存放。
3.对易产生粉尘、蒸气、腐蚀性气体的作业场所采取了防护措施。
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佩戴。
5.按规定对从事可能导致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组织了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经常进行装卸、搬运作业的场所,设有工人休息的处所和供应足够的饮料(水),并备有简单的医疗和急救设备。
7.装卸场地和堆场能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
11生产场所1.作业场所的通风、光照度符合要求。
2.生产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堆放整齐,不堵塞过道、安全出口;
3.生产区域内地面平坦、整洁,功能区划分恰当。
12储存1.储存场所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2.普通物资仓库没有存入危化品
3.库存物品分类、分堆存放,灯具下方0.5米处没有堆放物品,主通道宽不小于2米。
13危险化学品管理1.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运输及使用管理制度,许可证齐全,危化品有MSDS。
2.建立有危化品使用档案,使用和贮存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的安全规定
14其他
备注:仓储企业包括堆场。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7
**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许可生产(经营)企业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3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2.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2.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了“三同时”制度
5安全培训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了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有培训、有考核。
3.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齐全;制订有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7事故处理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8现场管理1.企业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车间、仓库、员工宿舍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三合一”现象。
3.车间、仓库、员工宿舍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有专人维护、管理
4.厂房建筑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的要求
5.生产场所的防雷装置完好,并定期检测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场所的电气设备,符合国家电气防爆安全标准。
7.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8.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经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9.危险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重复使用的进行了检测。
10.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有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
11.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没有同一库房内储存
12.是否超量储存,有无构成重大危险源
1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应检查提货单位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14.生产场所按规定设置了良好的通风、排毒设施。
15.对职业危害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
1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
17.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了通风、泄压、防爆、阻火、消除静电、自动报警等设施。
18.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了监控。
19.安全装置、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符合有关的安全标准
20.新、改、扩建设项目有“三同时”审查。
21.企业按规定进行了安全评价。
22.设备管线没有跑、冒、滴、漏
9一证两书危险化学品有出厂合格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8
**区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
许可1.企业有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2安全
管理
制度1.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2.有健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卸油、加油等)。
3.有安全检修、临时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制定有灭火方案、防跑、防冒、防漏油预案,年度灭火演习方案的演练不少于两次
3安全
组织1.有专职的安全主任
2.任命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成立了义务消防队,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从业
人员1.站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
2.其他从业人员经过了专业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
总
平
面
布
置1.加油站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加油站站内没有设置员工宿舍。
3.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符合: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的规定。
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罩棚采用了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小于2m。
5.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0.15-0.2m。
2)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0.6m。
6.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极。
6
油
罐1.储油罐采用卧式钢制油罐;其壁厚不小于5mm。
2.汽油罐、柴油储罐没有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3.按规定对油罐的外表面起进行了防腐
4.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采取了防止上浮的措施
5.油罐的人孔,设在操作井上。
6.油罐的顶部复土厚度不小于0.5m,油罐的周围,应回填干净的砂子或细土,其厚度不小于0.3m。
7.油罐的各接合管,设在油罐的顶部。
8.油罐的进油管应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9.当采取自吸式加油机时,油罐内出油管的底端设底阀。
7
7工艺
系统
工
艺
系
统1.油罐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汽油罐车卸油宜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2.加油机没有设在室内
3.采用了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配套加油工艺。
4.固定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
5.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要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
6.工艺管道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7.油罐通气管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1)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2)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3)当采用卸油油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4)通气管管口安装阻火器。
8消
防
设
施1.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末火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
2.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3.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4.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砂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2块。砂子2m3。
9电
源1.加油站的供电电源,采用380/220V外接电源。
2.小型内燃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口要安装阻火器。
3.电力线路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
4.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照明灯具应防爆。
10防
雷
接
地1.油罐进行了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2.站房和罩棚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避雷针,并定期检测。
3.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4Ω。
4.380/220V供配电系统采用TN-S系统。
11防
静
电1.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设有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2.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是否用金属线跨接。
12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09
**区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
证照文书1.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剧登记证明。
3.有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后,方可购买剧毒化学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任)。
2.有各级各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仓储安全管理、防火、动火、用火和剧的“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另应有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有完善的储藏、使用(包括采购、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等)管理制度。有查验准购证、运输证制度,应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出售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5.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
从业人员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应急能力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向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备案,并保证与其有畅通的通讯和报警联络。
6仓储建筑1.建筑物经防雷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检测合格期内。
2.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通道和防火间距,仓库布置及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符合安全要求。
3.剧毒化学品库房内没有设立办公室、休息室。
4.剧毒化学品的库房应有机械通风排毒设备;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并单独存放
5.仓库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6.剧仓库设置了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7.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使用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包装物、容器盛装剧毒化学品。
8.仓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了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7消防与电气设施1.仓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有专人管理。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3.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了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4.仓库设置有醒目的防火、防毒、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等标志。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库房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可靠
8电镀工艺1.电镀生产线与精密加工车间、精密仪器间、成品库等有足够的的安全距离。
2.酸洗间、电镀间的地面应耐酸、耐碱、耐水、耐热,不渗透、宜清洗、防滑,并具有足够强度和抗冲击性
3.氰化镀槽与酸液槽不准相邻或背靠设置,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的镀后清洗槽不准合用
4.设备之间应有一定的距离,以保证安全操作和设备检修
5.含氰、含氯废水与酸性废水分流排放,并回收
6.电线和电源的布置有避免水或液体溅到的措施
7.供电系统继电保护经过校验,动作灵敏
9劳动卫生管理1.设有更衣间、洗浴室等卫生设施。
2.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3.采用有效的劳动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岗位,配置有现场急救用品。
5.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没有住人。
6.设置了有效的通风装置;对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有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7.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
8.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进行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0
**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机构和
人员设置1.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根据特种设备配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使用
登记证特种设备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3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悬挂在设备醒目位置。
4持证上岗1.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按照国家规定每2年复审一次。
5安全管理制度1.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2.制定特种设备日常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制度。
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制度。
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制度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
2.有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记录。
3.日常维护保养有记录。
4.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场(厂)内机动
车辆1.场(厂)内机动车辆附有出厂合格证。
2.车身悬挂场内车牌号。
3.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同期为一年)。
8其他
备注: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1
**区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施工管理1.施工单位具备资质,手续合法齐全。
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危险作业有安全措施和负责人。
3.现场有安全值班人员。
2施工人员1.施工前,施工单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2.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没有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
4.在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5.从事焊接、起重、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7.没有任意拆除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
8.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动火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9.禁止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场地1.材料和设施堆放整齐、稳固,不乱堆乱放。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
3.没有使用有腐蚀、机械损伤的木板或铁木混合板作为脚手板。
4.安全网立网与平网有永久性标志(产品标志、制造厂家、编号、许可证编号等)。使用安全网时要张挺,不留有缺口。
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准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
6.露天场地夏季设有防暑降温凉棚,冬季设有取暖棚。
7.尘毒作业有防护措施。
8.排水良好,场地有无积水。
9.照明采光充足。
4危险区域1.悬崖、深沟、边坡、临空面、临水面边缘有栏杆或明显警告标示。
2.孔、井口、等加盖或围拦,或有明显标志。
3.洞口、高边坡、危岩等处有专人检查,并采取固壁措施。
4.滑坡体、泥石流区域有定期专人监测。
5.多层作业有隔离防护设施和专人监护。
6.洞内作业有专人检查,并保持通风良好、支护可靠。
7.登高作业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零件等要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能持物。
5道路1.路基可靠、保持畅通。
2.通道、桥梁、平台、扶梯牢固、临空面有扶手拦杆。
3.横跨路面的电线、设施不影响施工、器材和人员通过。
4.倒料、出渣地段平坦、临空边缘有车挡。
5.危险地段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
6机电设备1.施工前须对设备、工具、器具进行检查,设备不准带病使用。
2.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技术指标清楚,制动装置可靠。
3.承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企业,要具备相应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验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5.的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
6.机电设备基础可靠,大型机械四周和行走、升降、转动的构件有明显颜色标志。
7.作业空间与高压线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8.高压电缆绝缘可靠。
9.高压电缆与建筑物,施工设备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合理,没有乱拉乱接。
11.起重,挖掘机等作业空间内,没有高压线。
12.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应与带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不准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14.变压器周围设有围栏,高度大于⒈7米并悬挂警告牌。
15.配电箱每个回路设有漏电开关,外壳设接地保护,有防雨措施。
16.施工现场夜间设置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时,其高度应高于2.5米。
17.在接近带电体条件下作业时,要落实防触电措施。
7易燃易爆场所1.施工区域不准设炸药库、油库。
2.氧气瓶、电石桶单独存放在安全地带,远离火源10m以上。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的区域内,禁止烟火。
4.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8临时工棚1.基础稳定,房屋牢固。
2.没有建在泥石流,洪水,滑坡,滚石等施工危险区域内。
3.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9工程监理1.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2
**区液化石油气站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证照
文书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有消防验收意见书。
3.有防雷设施合格证。
2
安全管理制度1.有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2.有各类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出入库制度、用电审批制度、三级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巡检制度、隐患整改制度)。
4.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3
安全管理组织1.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员工职责明确、能熟练操作灭火器材。
4从业人员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2、其他从业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对新职工、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总平面布置1.分区是否符合储存介质危害性相近、功能相关的原则。
2.总平面宜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包括储罐区和灌装区)和辅助区。
3.对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作业场地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石油库设置了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围墙。
5.灌瓶间的气瓶装卸平台前,有较宽敞的汽车回车场地。
6.生产区设置有宽度不小于3.5m的环形消防通道。
7.在可能泄漏液化石油气的场所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
6液化石油气储罐区1.液化石油气储罐和罐区的布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②储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的非燃烧实体防护墙。
③防护墙内储罐超过4台时,至少应设置2个过梯。
2.液化石油气储罐和容器本体及附件的材料选择和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3.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球形储罐不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小于3m。
4.液化石油气储罐设置有安全阀。
5.液化石油气储罐仪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①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和压力表。②宜设置就地指示液化石油气温的温度计。③容积为100m3和100m3以上的储罐,宜设置远传显示的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
7
泵、压缩机1.液化石油气泵没有露天放置,当设置泵房时,其外墙与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2.液化石油气泵的进出口安装了长度为0.5m左右的高压耐油铠装橡胶管或采取其它防止振动措施。
3.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上段阀门及附件设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泵进出口管应设置操作阀和放气阀。②泵进出口管应设置过滤器。③泵出口管应设置止回阀和液相安全回流阀。
4.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设置压力表。
5.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①进出口管道应设置阀门。②进口管应设置过滤器。③出口管道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④进出口管之间应设置旁通管道及旁通阀。
8钢瓶充装台1.充装站具备与其充装能力相适应的工艺、设备、公用设施、厂房库房、道路和场地条件。
2.充装站具备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环保设施及设施的维护、检修条件
3.充装后的钢瓶应进行重量检验及检漏,合格后应贴合格证方可出站。严禁钢瓶超装。
4.充装站设充装间,充装间与瓶库的钢瓶分实瓶区和空瓶区存放。
5.灌瓶站应设置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
9液化石油气输送管线1.管道应采用焊接(管道与储罐、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
2.液化石油气管道上不应采用灰口铸铁阀门。
3.站区室外液化石油气管道采用单排低支架敷设,其管底与地面的净距离可取0.3m。
10电器设施1.变配电房建筑是否良好,耐火等级是否为二级,门是否向外开。
2.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没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3.变配电间标志清晰,有防雨、防鼠、鸟等进入设施并通风良好。
4.在爆炸危险区域场所,供配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应的防爆要求。
11消防系统1.火灾报警和通讯联络设施完好、畅通、有效。
2.在储罐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大于20m3液化石油气罐区设置固定喷淋装置。
3.液化石油气站内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设置了小型干粉灭火器和其它简易消防器材。
12重大
危险源辨识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有监控措施。
13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3
**区旅游企业(景点)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安全管理
1责任制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
2机构、人员、制度1.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主任,有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组织了义务消防队。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检查记录,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
投入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
2.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4安全培训
教育1.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并保证经费落实:
2.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每年不少于一次。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5应急管理建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职责。制定灭火、疏散等应急预案和防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6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设备设施
7交通设施1.每天营运前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
2.建立驾驶员岗位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3.日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为600公里)的旅游包车按规定配备两名驾驶员。
4.不存在“以包代管、个体挂靠”或“以融资租赁等方式搞变相个体挂靠”等现象。
5.建立车辆的维修保养制度。
6.车辆坚持每天清洁消毒。
8游乐设施1.车厢内醒目位置公布了交通局及市旅游局投诉电话。
2.每天营运前做好安全检查。
3.设施发生故障时,有应急、应变措施。
9水上游乐
设施1.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2.水上游乐设施应设置避雷装置
3.水上游乐项目有足够的救生人员、救生设备和水上拉网。
4.安全使用化学药品。
5.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10特种设备1.《安全使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有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3.进行定期设备维护管理。
11电器设备1.有明确的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2.电器设备建立了完整的档案与清单。
3.变配电系统有明确的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完好。
12餐饮设施1.设施完好,室内卫生整洁。
2.员工具备必备的资质和符合有关规定。
3.安全设施有定期检查制度。
4.员工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13住宿设施1.有明确的安全提示。
2.消防设施充足有效。
3.有逃生指示及途径。
4.安全设施定期检查。
14消防救援设备1.设置报警器材和火警电话标志。
2.防火分区合理。
3.消防通道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布局合理。
5.消防设施有效。
6.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负责。
7.有齐全、有效的救援设施。
三、旅游环境
15文娱活动
场所1.各种文化娱乐设施、设备状况正常、性能良好。
2.场内通风良好。
3.有紧急疏散游客的安全通道并设置紧急安全标志。
16医疗急救
服务1.设立了医务室。
2.位置合理、标志醒目。
3.配置具有医士职称以上资格的医生和训练有素的护理人员。
4.备有常用的救护器材。
17安全警示
标志、标识1.在危险场所和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标志醒目、清晰易辩。
3.安全标志齐全、规范、合理。
4.室内项目有醒目的入、出口标志。
18安全宣传1.安全广播使用普通话和外语。在使用地方语言广播时要用普通话重播。
2.安全说明或须知等要求图形显示和中外文对照,并置于醒目位置。
19安全通道1.各游乐场所、公共区域设置安全通道,时刻保持通畅。
2.有残疾人安全通道。
2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4
**区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一)通用部分
1安全管理机构1.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
3.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机构。
4.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及配备专(兼)职人员。
2安全规章制度1.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隐患整改制度。3、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危险源点和职业危害监控制度。5、事故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工作考评。7、机驾等特种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0、消防管理制度。11、应急预案)。
3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1.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不同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驾驶员安全教育。
2.开展对职工的日常安全技术培训。
3.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
4.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6.坚持机驾人员出车(航)前的安全教育。
7.开展了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安全监督与保障1.对企业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经营资质经过严格审批,执行严格的升降级制度。
2.对公路长途运输严格执行“两部一局”安全会签和检查,
3.执行了人员、车辆、监控及配班、装载、运行等规定。
4.安全生产的预控、监控、群控、互控和自控监督机制运转正常。
5.制订并实施各类事故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
6.按规定提取必需的安措经费和安全专项基金。
7.加入车辆、第三责任、职工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
8.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事故管理1.建立事故档案、认真进行事故综合分析并按时上报。
2.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二)专用部分
6公路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含危化品运输)1.机动车驾驶员,有年审合格的驾驶证。
2.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从事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特种物件搬运装卸作业,具备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并持有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搬运装卸作业证。
4.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且配备相应的防护器.
5.车辆按规定审验。
6.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车辆的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后视镜、刮水器等部件符合安全要求。
7.严禁酒后驾驶车辆或超载。
8.驾驶员在出车前对车辆例行检查。
9.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0.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等信号装置。
11.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7汽车修理厂(停车场)现场安全检查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2.没有用集装箱货柜做维修作业场所或居住。
3.没有私自改装车辆。
4.车辆检验、保养、故障维修有验收签字。
5.车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6.修理、停车场,地面平整清洁,留有安全通道,作业场地有安全防护设施或措施。
7.制订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志明显。
8.电线排列整齐,无老化;电器开关、插座护罩符合安全要求。
9.设备机械防护装置齐全,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10.特种设备按规定检测。
11.作业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房屋(棚架)无危房;照明灯具(工作灯)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13.废油储存、放置符合安全要求。
14.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和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15.值班人员(夜间)定时对单位内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8汽车站现场安全检查1.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含二级)配置了危险品检查设备。
2.对营运驾驶员、车辆安全和经营资质进行检查,没有车辆超员、人货混装。
3.旅客流向合理有序。
4.站区安全疏散出口、通道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5.装卸工、铲车工按照规程安全操作,无旅客私自上车顶装卸行李。
6.进出站班车符合安全要求,进出站秩序井然。
7.车站大门处有限速标牌。
8.有专人对车站、车场的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定时对单位内部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9.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和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按期组织消防、救生、疏散车辆等应急演练。
11.变、配电房的电器设备有保护装置,相序标识清晰,人员持证上岗。
12.电器线路无老化,无私拉乱接。
9公路养护安全检查1.施工养护单位资质齐全。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
3.公路养护的机械、车辆定期检查(验),
4.各类设备、器具良好,
5.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标志、警告,按要求设置。
10水上运输企业现场安全检查1.船舶、机械、助航设备等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消防设施、救生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
3.船舶系缆设备牢固、可靠。缆绳无断股、损伤。
4.船员配备不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
5.作业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救生设备。
6.严格执行“安全航行十项禁令“。
7.认真召开航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8.认真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9.制定有危险物品装卸、水上交通事故,消防救护等应急救援预案。
10.客船、站埠、码头电气线路布置规范,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11.客船、站埠安全标识醒目。
12.按船舶核载售票,不超载。
13.按进出口港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对船舶进行检查。
14.对事故隐患及时消除或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并能限期整改。
11港口码头现场安全检查1.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年检。
2.无国家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或设备。
3.在作业危险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对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6.严禁为“三无船舶”配载。
7.制定有冬、夏特殊季节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8.按规定配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9.严格执行港口码头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0.各种机械、防护设备及报警装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1.船舶助导航系统、信号灯系统、无线电通讯系统系泊、靠泊设备、锚固设备、水密装置完好;有专人负责维护。
12.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
13.从业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救生设备。
14.港口码头安全通道平整畅通,安全标识明显。
15.堆场货物摆放稳固,有防倾到措施。
16.危险化学品的堆放、储存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1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坚守岗位。
18.船舶各类证书和法定文书齐全、有效。
19.船员职务适任证书齐全、有效且与实际相符。
20.按时收记天气预报,并有异情预警方案。
21.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
2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23.船舶台账资料记录齐全规范。
12货物装卸的现场指挥管理1.制定了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机械操作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制定了现场作业安全检查制度。
4.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开展了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5.制定有隐患检查整改监督制度。
6.现场施工采取了隔离警示措施。
7.车辆行驶遵守港区限速规定。
8.现场地勤人员遵守现场作业站位规定。
9.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和足够的劳保用品。
10.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1.驳船作业有防坠海措施。
12.闸口现场工作人员和车辆遵守闸口安全操作制度。
13.为危险货物配备专用堆场并建立巡查制度。
14.严禁人员从吊物、吊具下经过或停留。
13铁路运输现场安全检查1.企业和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落实。
2.设立了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执行。
4.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5.作业现场设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
6.有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安全监管措施。
7.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8.对位后的车辆紧好手闸或设置铁鞋,做好防溜措施。
9.装卸及清洗完后的车辆,按规定关好车门、搭扣。
10.铁路两旁堆放的货物,距离钢轨顶面外侧间距少于1.5米。
站台上堆放货物(包括装卸用具)距站台边缘小于1米。
11.跨越铁路架设电力线、通讯线、距离钢轨顶面间距不低于7米(架设高压线路按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脚手架、天桥等不低于6米。
12.跨越铁路的道路桥梁防护设施完善。道路、铁路共用桥,有防止车辆货物超载措施。
13.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齐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14.做好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设备质量及维护。
1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符合要求;道口看护人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1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符合要求;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清理排除。
14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5
**区公共电力企业(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责任制企业和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
2机构、人员、制度1.设立有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
3.对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4.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指定专人负责。
5.对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监督。
3安全生产投入1.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有财务计划。
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4安全培训教育1.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全员培训教育进行了年度考核。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4.向社会宣传了安全用电知识。
5应急
处置1.建立了专(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2.建有供电故障、线路故障的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齐全完整。
6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
7特种
设备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检测。
8防雷防雷设施配备完整;定期检验。。
9供电管理1.变配电系统设备运行良好。
2.电网调度正常,通讯是否畅通。
3.架空线路与建筑、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无“三线”同杆交越的现象。
5.高压电杆、铁塔没有倾斜或倾倒的隐患,无被车辆碰撞的危险。
6.电缆沟盖扳完整,承重符合要求。
7.高压电气设备定期试验检测。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6
**区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组织领导1.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主要负责人、教师的安全责任制。
2.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落实。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检查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4.学校制定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
5.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了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演练。
6.开展了“全国中小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2校园设施安全1.学校基建区与教学区采取了安全隔离。
2.按规定开展校舍安全检查,不存在危房。
3.电气线路、照明安装符合安全要求,防雷装置完整,并定时检测。
4.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了防范措施。
5.礼堂的安全通道畅通,有应急指示照明,出口数量符合要求,出口大门向外开放,舞台灯光、电气安装符合安全要求。
6.游泳池配备有救生设备。
3交通安全1.经常开展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2.学校制订有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
3.接送学生车辆有责任保险、签订责任状或协议书。车辆、司机证照齐全,定期年检。
4消防安全1.学校消防工作做到组织、制度、管理、器材四落实。
2.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齐全,管理落实。
3.学生在宿舍内没有使用明火,没有安装带电插座。
4.学校应培训师生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防盗工作1.学校配备的微机、电视机、摄像机等高档设备进行了登记、编号、造册,落实保管责任人。
2.财务室、微机室、图书室等重点场所防盗设施配备齐全。
3.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夜间巡视制度。
6食堂安全1.学校食堂锅炉、压力管道、容器按规定定期检测。
2.食堂燃气使用无泄漏、煤气瓶的储存符合相关标准。
3.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4.食堂、小卖部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5.食堂配备消毒器具、通风设备,炊具、餐具清洁消毒。
6.食堂“三防”设施齐全。
7.食堂严禁采购过期、标签不明、腐烂变质的食品。
8.食堂配备有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
7课外
活动
安全1.开展了学生课内外活动的安全知识教育。
2.体育场地、体育器材设施等经常检查维护。
3.学校开展重大学生活动和到校外开展活动前,制订有应急预案,并报教育局批准。
8宿舍安全1.宿舍内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配备有消防器材、报警电话等安全设备,并培训学生学会使用。
3.有两个或以上的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配置有效,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9门卫管理1.学校设有专职门卫、专人管理。
2.门卫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3.配备有防卫器械、消防应急器材,报警电话。
10实验室安全管理1.建立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上墙。
3.对上实验课的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
4.危险品领用、贮存、回收符合要求。
5.门窗牢固,安装了防盗设施,并配备消防器材。
6.实验室安全通道畅通。
7.没有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的现象。
8.动力和照明电线无破损、无。
9.电源开关保险丝符合安全规格。
10.有无放射源,放射源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11.电磁辐射的仪器有屏蔽。
12.实验室内仪器、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3.仪器设备的开关、旋钮灵活。
14.“三废”有处理措施
11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7
**区水库(水厂)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责任制和人员设置1.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
2.设有水库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持证上岗。
3.建立有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2大坝与水库1.水库大坝廊道、护坡无裂缝、渗水、渗桨和老化现象。坝体无不正常沉陷、塌陷;对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
2.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无爆破、采石、打井、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和污染水体的活动。
3.在水库集水区域内无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
4.无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5.在大坝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经过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有白蚁防治措施。
3设备物资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资储备完善。
4输水和泄洪输水和泄洪建筑物无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现象。
5监测与通信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讯预报警设施是否完善。
6病险与水库除险1.有病险水库加固施工和渡汛方案。
2.对整改项目工程有组织验收。
7安全值班水库看护值守措施落实。
8应急预案建立了抢险应急预案。
9安全鉴定定期组织进行安全鉴定,查找病险。
10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8
**区渔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渔船渔船定期检修;投保了渔船财产险和船员人身险。
2资质1.渔业船舶检验证,渔船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以及渔船航行签证等证照齐全,内容与实际相符。
2.职务船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普通船员持有专业训练合格证或“四小证”。
3.对无证人员从事渔业生产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3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了专(兼)职安全员。
2.有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管理制度。
3.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
4设备1.渔业船舶通信设备、信号装置、救生设备配备齐全。
2.机械设备性能、运行良好。
3.渔业船舶灭火器、砂箱、太平斧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生产1.渔船编队生产确定了负责人。
2.对控制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采取了有效的安全措施。
3.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6事件反映1.渔船安全通信设备畅通,
2.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正常,
3.发生事故或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7其他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表号:YT-19
**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表
被排查对象(盖章/签名):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排查日期:年月日
序
号排查
项目排查内容排查结果(√/×)
1安全方针1.制定了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含有对持续改进、遵守法律和法规的承诺。
3.询问员工,是否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实施。
2安全
管理1.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2.明确了责任人、是否明确了实现目标的措施、方法。
3.从组织、技术、经费上保证目标的实现
3安全培训1.制定了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意识、程序的培训计划。
2.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包括可能具有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岗位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资格认定。
3.培训后进行了考核。
4运行控制1.所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2.活动、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制定了管理规定。
3.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设备,有日常管理规定。
4.有原材料供应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程序。
5.化学品和设备入厂前进行了评了估。
6.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具有可操作性。
7.车间及厂界噪音符合标准,对主要噪声污染源采取了防治措施。
8.无社区居民投诉。
9.产生粉尘的采取了防尘措施。
10.按要求规定使用化学品。
5应急响应1.建立了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2.针对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规定了处置对策。
3.有明确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组织领导。
4.有明确的职责和资源保证
5.有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6.组织了应急演练。
6记录管理1.有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记录。
2.记录能做到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3.企业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有效。
4.员工在需要时能从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7其他
注:参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排查单位:排查人员:
附件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明电〔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1-4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一定幅度下降。但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危险源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和监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4月20日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以及本通知精神,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水利、教育和国资委等部门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指导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5月20日前统一下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于5月底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7月底以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地方政府督促检查阶段:7月至8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地方政府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市(地)、县(市)、乡(镇)要在7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包括综合组和专业组),对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组主要督查各地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及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煤矿“两个攻坚战”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渔业、农机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故及瞒报事故的查处情况等。专业组主要督促检查道路交通、铁路、水上交通、民航、电力、消防、水利等行业领域以及中央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地区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及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地区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07年5月12日
附件2: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通知
(深盐府[2007]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区直各企业,驻盐各单位:
今年春节前,我市宝安、龙岗两区分别发生重特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目前掌握的情况分析,在政府监管层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训惨痛。根据李鸿忠书记、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安委办专题下发了《关于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严格要求。为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政府决定全面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范围,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提出“各区、各部门要将安全隐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区政府关于试行“问题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在区安委会原来确定的21家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区安委会成员中的市属驻盐单位。同时,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含市属驻盐单位)要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实施“问题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每个责任人、每个排查周期和每个查出的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主体,即“谁排查”的问题。
二、建立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工作格局,实现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决定实行排查职责的无缝链接制度:
(一)职能范围项目化。
各部门、各单位依职能所承担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除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排查范围以外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违章建筑、无特种设备登记证的设备和出租屋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各辖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通报批评和跟踪落实工作;同时承担对区级重大危险源单位、重点防护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任务。
3.区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和住宅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危险边坡和危险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
4.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临时摆卖、文化娱乐场所及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无证照经营活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废弃处理和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5.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水库、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厂、供水管网内消防水源,农药、兽药,森林火灾,渔业船舶和农用机械,海产养殖活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6.区经贸局——负责本区各类商业会展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7.区人力局——负责对用工单位超强度劳动(超时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劳动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项等安全违法行为的排查。
8.区旅游局——负责对旅游行业企业(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9.区文化局——负责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公共服务场所、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所属单位及所管物业和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0.区教育局——负责对区教育局所管辖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中心)安全隐患的排查;协助区安监部门对区内市管学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11.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卫生监督部门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的排查。
12.区体育局——负责对全区公共体育场所、危险体育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13.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协调。
14.区工务局——负责对本局实施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5.区城改办(重建局)——负责对区政府旧城旧村改造和重建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
16.区机关事务局——负责对所管物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7.区物管中心——负责对所经营管理的区政府及区直机关单位的物业及其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
18.**公安分局——负责对全区大型社会活动(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专业储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隐患,及剧毒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
19.**消防大队——负责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酒楼、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20.**交警大队——负责对本区范围内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的排查。
21.**工商分局——负责对农贸市场、肉菜市场、小商品市场、各类专业市场、超范围经营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对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项目,驻盐运输企业,特别是拥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企业,以及**后方陆域仓储装卸、汽车维修和汽车零配件店等安全隐患的检查。
23.**质监分局——负责对全区有特种设备登记证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
24.深圳**供电局——负责对区内电力设施、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电气设备及违法用电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5.沙头角、**港保税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6.东部华侨城、**国际码头有限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封闭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7.市属驻区及区直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场所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28.其他区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组织大型活动安全隐患的排查。
29.将经营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出租或发包的单位——负责对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排查对象清单化。
各部门、各单位须对所负责排查安全隐患单位名册逐一列出清单,并报区安委办。清单共分三类:一是依职能承担的行业管理或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排查对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罗列;超过50家不便于逐一罗列的,各责任单位须规定本单位排查的内容及范围;二是负有人、财、物管理权的下属单位名单;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单位项目、设备、场地(含物业)单位的名单。对所涉及种类的清单,各部门、各单位须于5月31日前报送区安委办。所须填报清单表格见附件1、2。
(三)辖区排查网格化。
按照条块结合的办法,区各职能部门列出各自所监管排查对象后,各街道办及社区工作站按管辖范围层层划分责任,实行辖区网格化监管,确保辖区隐患排查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各街道办除组织社区工作站实施网格化管理,承担属地监管责任外,还需参照区职能部门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隐患单位名单,承担直接监管责任。
各部门、街道上报的排查单位清单,由区安委会发文确定后施行,今后根据实施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此项制度将把我区绘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立体网格图,实现责任的无缝链接,明确排查责任和对象,即“谁查谁”的问题。
三、编制安全隐患分类排查表格,实现隐患排查内容规范化
为克服目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数字、无内容”的不足,根据市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分类排查的办法,对各类隐患排查的内容以表格形式表现,简单明了,方便使用。各责任部门须承担各自隐患排查规范表格的编制任务,非专业职能部门可主动会同区安监、消防、建设等专业部门共同编制。各编制责任单位如下:
消防火灾(含“六小”场所和出租屋)——**消防大队
道路交通——**交警大队
工业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危化品安全——区安监局
特种设备——**质监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区建设局
城镇燃气安全——区建设局
电力设施——**供电局
商贸企业安全——区安监局
旅游安全——区旅游局
运输(汽修)企业安全——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学校安全——区教育局
职业健康安全——区安监局
违法建筑安全——区综合执法局
无证照经营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事故多发企业——区安监局
各主管部门可参照《**区XXX(类别)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参考样式)》(见附件3),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规范表的编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在7月5日前完成汇审认定工作,统一编印实施。在规范排查内容正式出台实施前,各部门、各单位的排查工作按原来办法进行。
安监、消防等部门应加强隐患排查规范业务的培训,使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练掌握相应类别隐患规范表格的使用。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内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问题。
四、明确“查”与“处”的权限,实现安全隐患处置的程序化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安监、建设、综合执法、卫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质监、供电等部门是各有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监管部门,负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各街道办事处负有行使安监和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权。其他各部门虽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但仍负有本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4)逐一建档,详细填写安全隐患的单位、排查时间、排查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和种类、责令整改时限等内容,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参考样式)》(见附件5)责令整改;要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并填写《**区安全隐患复查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6)记载整改完成情况;到期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移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处理,同时填写《**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见附件8)上报区安委办;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不得拒绝接收,有异议的须在接收后的5日内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区领导提出,区领导在5日内未作出变更意见的,被移送的部门或街道须在接收后的15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移送单位,同时抄送区安委办;否则,区安委办将在15日结束后的3日内发出督办函,督办函同时抄送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该部门的区领导。
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属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未经消防审批及违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负责行政许可的部门或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封或取缔处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制度主要落实对查出隐患的处理,即“查了怎么办”的问题。
五、实行“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双报告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凡没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职能、无下属单位和无承租承包单位的区直部门(即协助管理类单位),不实行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其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随时发现随时报告的办法处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职能、或有下属单位、或有承包承租单位的部门,将继续坚持原区安委会确立的定期排查和“隐患零报告”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报告“隐患内容”和“排查清单”的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内容表格包括:《**区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区安全隐患排查上报表》和《**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4、8、9),即上报内容不仅要有“有无隐患”和“什么隐患”,还要有“排查了什么单位和内容”。所有须定期报告的部门和单位均可上报“零隐患”,但不能上报“零排查”,隐患可以没有,工作不能为零。
区安委办将以此次隐患排查规范制度为框架,参照区政府“问题管理”系统,开发出我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过程,还能有效分析出隐患本身的状况,同时实现网上报告、转办、督办、预警、通报、考核、监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减少推诿扯皮,利于落实责任追究。在区安全隐患排查应用系统开发启用前,实行表格书面报告(适用表格见附表)。未按规定报告或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进行通报或再次督办时抄送区监察局备案;两次未按规定报告和督办未按期回复的,区安委办将提请区监察局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此项制度主要落实排查责任,解决“不查不报怎么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