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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国务院安委会确定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按照宝鸡高新区安委办《高新区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宝高新安办发〔2017〕31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好2017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法》宣传的主动性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出台。《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是结合我省实际,对《安全生产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增强宣传贯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切实把握好《安全生产法》宣传的主要内容
各企业要围绕《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等法律制度。要把《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与 “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合起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配套法律法规,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三、结合实际,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与宣传。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常态化宣传。结合本企业实际,把《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列入每年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二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活动。三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各企业要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自查。
请各企业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本企业开展宣传周情况总结、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视频及活动图片(至少1个视频、10张图片)报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张xx
电 话:xx
***,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山西祁县人,毕业于山西矿院,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太原市经济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现任太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山西省煤炭协会常务理事、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2004年被评为山西省煤炭科技专家、优秀煤炭科技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多年来,他认真践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荣获太原市劳动模范、省安全生产立功个人、2005年连续三年省政府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九十年代,太原市作为省会城市、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技术结构重型化,形成产品结构的重型化和不合理,造成全市调整产品结构步伐艰难,***同志在摸清全市技术机构的底数情况下,对太原市的工业技术结构进行了现状分析,提出了太原市工业技术结构调整的思路和对策,撰写的《太原市工业技术结构现状评价》、《太原市工业产品结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全市工业技术结构的调整、促进工业技术结构的优化、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获得了省市科技二等奖、一等奖;近几年,***同志先后主持编写了建国以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小煤矿安全知识读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太原市煤炭工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的《以人为本安全为天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出了当前安全监管的有创新且行之有效的做法,发表于《中国安全生产报》,先后被《山西安全监管》、《鲜红的党旗》等杂志转载;由于现行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矿山安全保障的规定过于笼统,对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难以操作,导致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2004年,他组织制定《太原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保障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促进太原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目前,《太原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大批准实施。多年来,通过他带领安监局全体同仁努力工作,推动了太原市煤炭行业及全市安全生产逐年好转,创历史最好水平,得到国家局、省政府的表彰。
要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己
现场有隐患,自己发现不了,检查不出来,这是基层安全员,尤其是刚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员面临的普遍问题,也就是大家说的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理说,安全员自身能力欠缺,是不能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由于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通常以应付凑合的态度,安排一个人或几个人担任安全员就可以了。企业负责人很少过问安全员的知识、能力问题。
我从2007年起兼任单位安全主管。当时由于自己对安全生产管理了解不多,还感觉不到安全生产的压力,总以为把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传达到位,自己多下几趟现场就可以了,就可以保证单位的生产安全了。
但事实却远非我想得那么简单,在赴任不久,单位的一个工人就被剪板机切断了手指。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下决心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对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从管理层面上杜绝安全隐患,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成册下发到班组,督促班组开展安全培训学习,检查并纠正一线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通过近十年的努力,自己才逐步提升了自身的管理能力,解决了生产一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使单位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
用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制度建设
有隐患不整改,这是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力不够的问题,也是安全员最为挠头的问题。怎么办?作为基层安全员,一要有法律意识、红线意识,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赋予自己的权限与职责,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所需资金与整改不力的处置措施,学会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企业负责人反映,联合单位有关部门,实行停产整顿,实施处罚措施,在关键时刻要敢于扮演“黑脸包公”角色,不怕得罪人。
笔者从2008年起,对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实行了备案交底制度。其目的是将安全培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起初,大家对这项制度不理解,很少有出工前主动备案登记的。为了将这项制度贯彻下去,一是同生产部门积极沟通,要求他们进行项目备案登记;二是与财务部门实行连锁制度,对超过一周不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的,立即停止借款停产整顿;三是对备案交底制度超过一周贯彻不到位的,对生产部门负责人实行3000~5000元额度的罚款。如此三管齐下的保障措施,才使单位备案交底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学会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其实最让基层安全员头疼的问题,并非是安全员的能力和现场隐患整改问题,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知程度、重视程度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防护问题,当需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完善安全设施,配齐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往往会一推再推,总会以企业资金紧张来搪塞我们基层安全员。这时基层安全员怎么办?我们能否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说服上级,说服企业主要负责人,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笔者在基层十余年间,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也曾为此类问题头痛过、退缩过,也有^放弃安全管理这个岗位的想法。但退缩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使自己撂挑子不干了,企业也得有人干这项工作,同样也面临此难题。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府发〔〕号)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岸府发〔〕号)等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号)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南岸府发〔〕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中央在区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及作业场所,下同)市属在区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及作业场所,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负责统筹协调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经济板块及有关单位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负责对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行业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将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督促、检查本行业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依法组织对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安全条件审查;.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对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按照职责分工。
建立日常安全监管台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负责组织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区发生的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本行业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本行业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安全条件审查,.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督促、检查本行业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照职责分工。
建立安全监管台账,.负责组织对本行业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作业场所进行日常检查。把其纳入日常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依法参与本行业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街镇、经济板块职责
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内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
建立日常安全监管台账;.负责组织对本区域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登记。
.负责将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区域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积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
一)加强日常检查
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街镇和经济板块要按照职责分工。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加强督促指导
要将本行业、本区域的中央企业、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列入年度行政执法计划;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各街镇和经济板块。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组织或参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方面的重要活动、信息或事项,中央和市属在区企业要主动接受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所在街镇和经济板块的属地监管。中央企业在地方新设立或组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向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镇及经济板块报告;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的年度计划、总结以及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报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在街镇及经济板块备案。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要求,积极为企业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应急能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局直属企业、局招商引资企业、局挂靠帮扶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各分管领导及内设机构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生产车间、班组,各施工工地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严格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3、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企业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督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企业应建立警示教育室,用已经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警示全体员工。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加强设备、技术管理。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设备设施。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保证其安全运行。
7、及时准确报告事故。企业发生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8、推进企业保险机制。企业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投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健全工伤预防机制,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面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监管、服务、指导,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打击非法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的稳定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要通过专项行动,在广大企业落实宣传发动、告知承诺、培训教育和安全检查等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具体工作目标要和求是:
1.安全办、招商办向街道工业园内的所有企业、各村(社区)向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发放率达到100%。所有企业签署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签署率达100%。
2.安全办要配合培训部门加强对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年底参训率达90%以上;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资格证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未持证不得上岗。
3.结合前期街道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安全办对街道工业园内企业、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率达到95%以上。
4.安全办、各村(社区)建立健全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措施
1.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同志任工作组组长,(派出所)、(工商所)、(电力站)、(劳动服务所)、(司法所)、(招商办)、(安全办)、各村(社区)安全员为组员,具体组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安全办、招商办、各村(社区)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履行的法定职责、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和安全常识等内容逐项告知各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维护员工权益、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自觉接受街道安全办监管和落实隐患整改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对于企业对集中的地区,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要求进行告知,做到监管的有效性。
3.广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安全办、招商办、各村(社区)对区域内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培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列出人员清单,对于没有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应依法督促其参加关培训;要强化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义务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培训任务。
4.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广大企业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情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整改期间的安全。通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为做好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打下基础。
5.建立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招商办、各村(社区)要在掌握本区域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资料档案。要及时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动态,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办要加强检查指导,逐步建立街道、村(社区)二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安全办、招商办、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摸排,掌握本辖区内所有企业的底数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生产经营类别、规模及安全管理现状等,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告知承诺阶段。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安全办、招商办、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以及专项行动集中检查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参与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扩大专项行动成效。要组织专门力量将安全生产告知书等材料逐个发放到各家企业。同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书面承诺。
3.全面检查阶段。各村(社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并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街道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根据情况结合各村(社区)大检查进行。
4.集中整治阶段。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一些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于存在较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应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整改期限内必须对关企业进行复查和验收;对于按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应排出具体的企业名单和具体情况,作为下一步监管的重点对象,应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或实施行政处罚,从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是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抓手,更是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要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召集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结合企业工商年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组建由安全办、工商、公安、劳动、电力、司法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责任人。要积极探索联合执法联合监管的新路子,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2.强化措施落实,扎实有序推进。
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监管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具体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宣传发动、告知承诺、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强化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积极控制高危低效企业的发展,从源头上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同时要不断探索对企业监管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民营经济总量大幅增长,经营领域逐步扩大,结构层次明显提升,份额不断提高,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04年,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1亿;民营工业企业完成规模以上的工业增加值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的一半以上;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我国70%以上的对外出口;在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各类民营企业的投资比重比超过了40%。然而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切实加强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民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不少民营企业依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片面观念,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事故再要”,给当前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科学的管理经验,吝啬安全生产投入,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等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少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位置,对“责任重于泰山”认识模糊,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只注重经济利益,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有些企业老板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忽视小隐患,急功近利,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更有甚者是个别企业在发生过事故之后,仍不能提高认识等,导致安全管理混乱。
二是缺乏科学的管理经验。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法人、安全经理)没有从事过安全管理工作,也没有经过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对安全管理一筹莫展,无从下手。加上民营企业的体制问题,员工成份复杂,大多是临时工,没有履行较正规的劳动合同,必要的劳动保障得不到完全保证(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报酬等),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不言而喻,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是吝啬安全生产投入。由于受资金制约的原因,一些民营企业舍不得拿出资金来进行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深造,不愿意花钱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事故责任险的交纳存在抵触情绪;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等设备,导致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认为民营企业经济是无上级企业,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对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过问的多,兑现的少;布置的多,检查落实的少,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和及时纠正。
二、加强民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针对目前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工具,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企业必须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其中,班组安全教育包括: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各种防护及保险装置作用,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和操作注意事项。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本班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交底会、事故现场会、班组园地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是加大民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设备安全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要设立专门的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定期对设备的运行部件、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检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完善民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两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类危险因素的多少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防范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一、从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独立单位来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谋划者
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统筹与谋划的领导与组织系统,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统筹、正确领导、合理规划、科学安排、及时实施及有效控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经营需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从最低要求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以保障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为基本目标;从长远的发展要求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并实现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良性互动、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目标。三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控制与修正,即组织必要的力量,保持必要的力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的实施,全面了解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为做好下一轮计划打下基础。
二、从各相关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地位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实施者
一是认真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及重要举措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贯彻措施和落实办法。二是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的预防及防范措施。四是实施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的各项工作。
三、从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规定看,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全面执行者
一是执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基本规定,主要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职工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规定、设备管理规定、现场检查规定、设备场所租赁承包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的规定及对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二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制度,主要有: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企业内部各有关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六项法定职责;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要求,真正具备与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三是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企业必须依法保障与落实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各种法定权利,包括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及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权利等。四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
四、从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看,企业是安全生产投入的主要保障者
一是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之一,企业维持自身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投入由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筹措和保证。二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满足企业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通常是指维持企业具备动态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直接投入,以及为保持这一条件所必须进行的相关管理活动的间接投入。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和自身行业特点及工作需要提取并自主支配使用。三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持续地用于维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中,不能挪作他用。四是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的处分及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五、从安全生产相关的要素组合及运行看,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管理者
一是企业应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与能力,具体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指挥、协调、检查与落实。二是各类企业量大面广,行业门类众多,产品技术特性千差万别,工艺、过程复杂多样,加之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有效的管理。三是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与管理,及时控制、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与隐患,使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四是作业现场所常常是各类事故发生的现场,企业应通过组织日常检查,督促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现场检查要有详细完整的书面记录。五是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健全劳动组织纪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六是通过发挥工、青、妇等作用,调动企业内部各方面齐抓共管,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常管理。
六、从安全生产对企业所能发挥的作用看,企业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
一是企业通过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地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有效防止事故对于企业整体经济实力的冲击与破坏。二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效地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得以稳健、持续地开展,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的中断甚至企业的破产,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增强实力提供了可能。三是通过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推进与改进,在企业内部营造出安全、舒适、体面的生产作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先进、科学、符合人性要求的安全文化,充分体现对人的生命与健康价值的关怀和保护,并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理念有机地融入企业的总体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之中,真正从战略层次牢固确立安全生产应有的地位。四是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融入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改善企业的形象,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重要“法宝”。
一、工作机构与领导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上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的企业,要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下或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一年至少要召开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监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元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宣传教育与日常管理
(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逐步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实施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全面持证上岗。
(三)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三、制度建设和硬件要求
(一)安全条件:
1、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的设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2、车间、员工宿舍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100平方米以上工厂或职工超过10人作业的必须设置两个疏散通道;
3、按规定安装通风、通气、排毒设施;
4、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5、特种设备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使用证;
6、升降机、行车架等危险性作业场所及设施和员工宿舍设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7、电镀、加油站、危化品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重点监控;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三同时”审查;
9、高危行业必须实施安全评价认定。
(二)现场管理:
1、生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员工尊章守则;
3、车间、仓库整洁,物资堆放有序,危险物品管理规范,劳动环境优良;
4、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规模较小,厂房陈旧或租用民房作厂房和临时搭建厂房的企业单位,存在生产环境差,安全用电不规范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自我落实整改;
6、含有粉尘、毒物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事故控制与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得超过单位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二。
(二)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的事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来处理。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特大安全和火灾事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年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与个人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责任期限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XX月31日,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主管单位:企业(单位):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