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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人民银行发展前景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摘 要 本文从P2P网络借贷的含义、起源以及特定入手,分析目前在我国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前景进行了分析与展望。
关键词 P2P网络借贷 信用体系 风险 监管
P2P指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即个人对个人;而P2P网络信贷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即金融服务网站)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人人贷”是P2P网络借贷的简译。
2007年我国第一家小额借贷网站成立后,多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涌现,并呈现出交易规模日益增大、影响日益广泛的趋势。然而,2011年7月21日,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了关闭通告,银监会随即印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防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一时间,我国P2P网络借贷的法律定位、风险状况以及未来前景成为热议的话题。本文通过对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的研究,探讨这一新型民间借贷的未来发展前景。
一、P2P网络借贷的起源及特点
P2P网络借贷最早出现在英国,网站Zopa于2005年3月在英国开始运营。这种模式由于使借贷双方互惠双赢,加上其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个性化的利率定价机制,推出后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关注,迅速在其他国家复制。目前国外知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英国的Zopa、美国的Prosper和Lending Club、德国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韩国的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以及巴西的Fairplace。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贷款网站—拍拍贷成立,之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据非正式统计,目前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公司超过2000家。
P2P网络借贷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直接透明,出借人与借款人直接签署个人间的借贷合同 ,一对一地互相了解对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出借人及时获知借款人的还款进度;二是信用甄别,出借人可以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评估和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借款人将得到优先满足,其得到的贷款利率也可能更优惠;三是风险分散,出借人将资金分散给多个借款人对象,同时提供小额度的贷款,风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分散;四是门槛低、渠道成本低,P2P网络借贷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用的传播者和使用者,信用交易可以很便捷地进行,社会闲散资金可以更好地进行配置。
二、P2P网络借贷在国内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民间借贷由来已久,P2P网络借贷作为基于互联网新型民间借贷模式,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隐藏着如下一系列风险问题。
首先,目前国内立法不完备,监管职责不明,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界定。由于行业门槛低,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缺乏行业标准,无法保证人人贷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服务质量。另外,P2P网络借贷公司要求出借人将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贷款经由第三方账户发放和回收,但第三方账户资金由谁管理目前无法可依,现均由P2P网络借贷公司自行管理。如果发生恶性竞争,一些人人贷公司极有可能挪用第三方账户资金,甚至演变为非法集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由于全部过程均在网上进行,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比较困难,容易产生信用风险。P2P网络借贷的借款人不用提供任何抵押,且借款人多为低收入的贫困人群,而目前国内缺乏像欧美那样完善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因此时常发生债主携款逃跑的现象;另外,碍于成本限制,人人贷的贷后跟进很难实施,难以真正了解贷款最终去向。这些都是产生信用风险的潜在因素。
再次,网络借贷容易被不发分子利用,成为诈骗资金的新渠道,再加上一些夸大或者不实的宣传,容易导致信誉风险。
最后,P2P网络借贷的出现会影响宏观经济的调控效果。P2P网络借贷是影子银行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游离于银监会以及人民银行监控之外。随着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发展与壮大,大量资金将会在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统计范围之外,导致不完整的金融统计数据。这一方面会影响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制定宏观调控政策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削弱调控政策的效果。
三、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前景分析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机制。2011年10月19 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指出良好的社会信用是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为此,一方面要培养人们的诚信意识,建立诚信鼓励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向西方国家学习,完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从民众自身还有技术层面双重保证信用机制的完善。
(2)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加强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应从两个角度进行:一方面,投资者自身也需要掌握一定投资知识和技巧来规避风险,投资前要尽量全面了解借款者的所有信息,再确定是否要进行投资;同时,将资金尽量分散投给多个借款者,这样可以降低风险。
(3)网络信贷公司应加强对自身安全管理和业务功能。首先,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减少恶性竞争;其次是公司的自我约束,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并积极拓展业务功能。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管。一方面,应尽快颁发和出台针对网络信贷的法律法规,以法规的形式来明确网络信贷的合法性,同时,一旦网站、借款者、投资者三方出现问题和纠纷时,可以依靠法律进行协调处理或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在有法律支持的基础上,政府需要加强监管,明确银监会或者人民银行作为网络信贷的监管方,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参考文献:
[1]刘文雅.晏钢 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探究.北方经济.2011(7).
关键词:国有银行;经营绩效;利率市场化;建议与对策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变革,对我国的商业银行产生巨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存款和贷款两方面。一些西方国家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开始实行利率市场化政策。我国在1996年开始进入利率市场化,如今走过了二十个年头,在各方面也算取得了一些显著成就,但是仍存在很多不足。国有银行的发展不论是在外部还是内部环境中都深受利率市场化推进的影响,现阶段的竞争慢慢趋向白热化,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冷静“接招”,是目前银行业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
1利率市场化
所谓的利率市场化是指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即《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提出的那只“看不见的手”,由市场成为决定利率的主体。更简单一点来讲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对于利润的把控更有自主性,而且资金流动渠道也会更加合理高效,并且将风险信用与利率结构进行挂钩。从宏观上来看,利率市场化能够吸引存款,并且在将存款转化为投资方面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1.1利率市场化的主要内容:
1.1.1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市场比
利率等同于价格,利率市场化制度让商业银行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将利率的制定与执行融为一身。银行要想降低成本与风险必须时刻洞悉市场价值规律,并能根据所得信息结合自身情况积极调整。除此之外可以根据其他银行每日拆借利率的浮动情况,从而决定自己的利率,合理分析本行在市场中的实际发展情况,查漏补缺,取长补短,制定出能促进自身发展的对策。从贷款方面拉来看,只要将银行的贷款利率控制在央行规定的上下限之间即可,然后根据本行的资金需求和盈利目标再考虑到贷款质量、客户信用和贷款的期限以及对所投业务进行一个合理的前景评估,从而确定浮动幅度。
1.1.2央行对利率的间接调控
虽然利率市场化的调整主体是市场但却不是完全由市场把控。中央银行在其中担任“第三方”的角色进行间接调控,并且这种模式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中非常普遍。以前来讲,市场价格体系和市场利率的形成都是由央行全面掌控。但是,资金的供求关系对利率的变化起到了很好的主导作用,在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的利率水平由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虽然央行由原来的全面调控变成了间接调控但是仍然保留窗口指导权,它可以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一些公开手段进行调控,通过研究拆借利率和货币的变化情况从而制定利率调控策略,引导资金流向。
1.2利率市场化的运行机制的特征:
(1)利率的高低主要由资金供求关系确定,当市场上资金供过于求时,利率下跌;当市场资金供低于求时,利率上涨。
(2)央行对利率进行间接调控。但是这一机制运行的基础是要有一个强大的“后盾’一内部制约强劲的企业制度与市场价格和市场体系三方的严格规范。在市场利率下,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市场资金的流动情况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央行则通过间接的调控方式影响社会各个利率水平。
2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2.1以同行业拆借市场利率作为突破口的货币利率市场的开放
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专业资金银行资金可以互相拆借,利率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此时我国就已经开始尝试银行同行业之间的拆借利率。1990年3月确定了拆借利率的上限,并且对于市场发展前景进行规划对于运行机制进行规范;1995年银行间的拆借利率正式开放,人民银行将拆解中心从各大银行撤出;1996年银行间的拆借利率开始放开,并且相关专业的技术条件已经基本完备;2007年,央行推出的商业银行问拆借利率正式运行,从此之后我国有了自己的市场基准率。
2.2债券市场利率逐渐“放手”
1996年借助证券交易所我国实现了国债的市场化发行,并且同时期央行利用日益繁荣的拆借市场将债权进行再次回收。于是,现券交易价格和回购利率也得到开放。1998年,市场化发债出现在各大银行间。1999年,国债被允许在市场上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发放。
2.3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逐渐“放手”
1998年到1999年仅仅一年期间,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从原来上调的10%又涨到30%。2004年商业银行将贷款利率的浮动的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7倍,下限为0.9倍。同年十月,解除了央行对贷款利率的最高限度。2013年,人民银行又取消了贷款利率的下限,将调整贷款利率的自交到金融机构的手中。
2.4人民币的利率市场化
人民币的存款利率是经济体系中最受关注的利率之一,也是利率化改革的重点和焦点,同样央行对于人民币的存款利率也是要求最为严格的。2004年,人民银行放开存款利率下限。2012年,人民银行规定,存款利率上限与基准利率相比是后者的1.1倍。c贷款利率相比,存款利率其实更能反映出资本的大小,而且也能影响到贷款利率和拆借利率以及债券利率等。
3国有银行经营绩效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在业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却有一个大家普遍认同的看法,那就是经营绩效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它的经营绩效评估体系与其他银行不同。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评估体系包括盈利性指标、流动性指标、风险性指标、清偿力指标和安全性指标四个方面。股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财务指标众多。如果将国有银行和国际银行进行比较的话,我国的商业银行不论是从综合实力还是竞争能力方面都比较薄弱。四大国有银行在总资产的方面的排名属于中等,但是税前利润、实际利润增长率和资本利润率等方面属于中下等水平。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注意安全性和流动性,所以必须要具备更高的风险控制能力。总的来说,银行经营绩效就是在一定时间内,充分运用自身资源为市场提供服务以及在金融行业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利率市龌对国有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
4.1国有银行盈利能力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盈利永远是银行不懈的追求,影响银行利润的驱动型因素中占据较大比例的就是净息差。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对于本行的存款利率有了自主决定权,但是因为经营结构单一,而且市场同质化现象严重,竞争激烈。为了抢夺更多的客源,部分银行可能在提高存款利率的同时降低贷款利率,因此出现的净息差必然会下降。如果不能改变这一现状,那么对于国有银行的发展来说这将是很大的一个阻碍。
4.2国有银行风险承受能力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实行利率市场化之后整体的经济发展趋势受到影响,不稳定因素增加,相应的运行风险也呈现正相关增加。对于银行来说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大部分银行都会面临信贷膨胀的危险。除此之外市场的整体利率水平也会上升,从而加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4.3国有银行可持续发展受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之后,由于经济发展迅速,企业和个人的投资理财方式增多,造成银行总资产将下降,同样的存款增长率下降。存款市场的缩水使得银行获取资金的难度加大,这对于以后的发展来说前景堪忧。信贷规模扩大,经济不断发展,企业要想进一步的扩大规模,在资金方面只能向银行伸手,再加上不断的货币供求量,致使出现信贷膨胀现象。
5提高国有银行经营绩效的有效策略
5.1调整业务结构
对于国有银行的现行运行机制必须进行由内到外的全面改革,既要从观念上有所转变还要在结构上进行调整。业务种类进行扩展传统业务带动中间业务,并将传统业务进行创新,使得每家银行都有属于自己的特色中间业务,对于一些业务定价也要具有参照和执行标准,不断规范从而增加本行收入。
5.2加强与中小型企业的合作
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而且发展潜力大,未来的银行业竞争必定是对中小型企业的争夺,尽快确定中小型企业的定价模式,研发针对性的项目,从而赢得更多市场。
5.3加强风险管理
加强组织建设,建立专门的团队做好利率监督工作,并且能够有效地运用利率风险管理工具,银行也要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分析模型和量化指标作为科学的参考标准。
【关键词】小额贷款;发展前景;中小企业;融资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民间空闲资金缺少可靠投资的途径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利率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但低于民间贷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和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目前我国融资当中80%左右来自银行信贷,而在这些银行信贷中80%又投给了大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在发展壮大阶段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而他们本身对于资金的需求却非常巨大。2008年,全国贷款总额增加了14.9%,而新增小企业贷款只有225亿,只增长了1.4%。中小企业基于自身的原因,也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通过发行证劵或者股票融资。很多企业就被迫像地下钱庄借高利贷,这就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财务风险,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以浙江温州为例,2011年4月至9月,29家温州企业老板“跑路”都与民间高利贷有关。温州中小企业的生存困境经过一年来的蓄积终于爆发,对接下来2年温州企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柒零叁”是温州当地最为活跃网站,企业界最新消息在这里汇集。过去的2年,高利贷危机成为了该网站最热门话题。“柒零叁”网站上一份“温州大老板胜利大逃亡名单”中显示,从2011年4月至9月底,温州共有29家企业的老板出逃。在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出逃后,又有温州龙湾泰尔铜业、温州五洲轧钢厂和温州综艺鞋业老板9月25日出逃。粗略计算,2011年所有出逃企业总资产不低于29亿元。温州拾贝资本俱乐部一位负责人称,老板出走事实上没有特定的行业特征。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出口订单减少,以及生产原料等成本的上升,导致企业利润下降,稍有不善就会导致企业资金链的断裂,而银行贷款门槛高,中小企业在这一情况下只能寻求民间高利贷以期缓解暂时的资金短缺,但是民间借贷本身导致的财务风险以及成本上升却成了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二、小额贷款行业越来越趋合法化、规范化
基于国内企业对于小额贷款的需求,以及银行难以很好满足这一需求的矛盾,人民银行2009年12月9日《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给予其金融机构的定位。而各个省市在接下来的一年相继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管理及合法化的条例、规章、办法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困扰这些企业生存发展的难题,光靠国家政策扶持以及银行贷款远远无法解决,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化、规范化正在为这个问题找到出路。国家相继出台的各种小额贷款的政策,也为这一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而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又为这一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小额贷款行业极具投资价值
目前央行规定小额贷款年利率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为5.60%,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为6.00%,一至三年(含3年)为6.15%,三至五年(含5年)为6.40%,五年以上为6.55%。备注:基准利率由央行规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而目前民间借贷一般不会低于“2分息”,也就是年利率在20%以上。而小额贷款的公司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其他金融机构,但低于民间借贷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群有很大一部分是百万级以下的客户,因为贷款额度小,寻求银行贷款较难或者费时,而且本身还本付息的压力较小,能承受20%甚至更高的利息,这也为小额贷款公司创造了较大的利润空间。从2005年至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五省(区)开展的由民营资本经营的、“只贷不存”商业化小额信贷试点情况,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以三个月期和六个月期的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占70%以上。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贷款只占30%左右。这说明小额借贷的资本回收周期短,风险较低,同时资本循环周期短,能创造出更高的利润。
总体而言,小额贷款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越来越合法化的正规化、高回报、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行业。未来必将在我国的金融市场大放异彩,是投资者投资的不错选择。
参 考 文 献
[1]贾晨,浅述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特点及发展建议[J].经济师.2009(4)
【关键词】人民银行 金融经济 潜在风险 防范 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人民银行对内部工作性质或者说职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主要的职责变成了在宏观调控上对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化解、防范的工作,不再像从前那般以直接监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的工作。在这里提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说的是金融行业出现影响地区或者是全局性的严重损失或者金融动荡之类的金融风险[1]。至于要怎样化解风险,或者说杜绝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下文会主要为大家进行论述,同时这点也是当今人民银行需要解决或需要履行的问题和义务。
二、建立及时有效的分析监测机制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也就是说,只有全面掌握金融风险信息,才能够良好的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做好防范工作。所以说,必须要建设及时有效的分析检测机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总汇。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综合分析制度
根据金融经济运行分析制度的详细情况,添加上相应的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分析内容,或者分季度或月度建立系统的、完整的金融风险的分析例会制度。目前来看,要对以下几点进行重点分析:
1.加强对具有全局性、普遍性风险隐患的社会因素以及经济的分析。比如说要对信贷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信用环境这类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的内容信息做深入的研究,考虑这些问题的本身的金融风险的程度或者说是风险的大小,以及这些问题会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造成哪些不良影响。
2.加强对信贷投向的监测分析。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信贷资金对重点公司或行业的集中问题,由于投入资金过于庞大,所以一定要仔细检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后及时调整解决。此外对其他的行业也要有专业详细的发展分析,尽量减小信贷投放的风险,对每一笔信贷投向都要有严格的检测分析,尤其是投入较多的行业和公司。
3.加强跨市场风险的分析。提高对保险业、证券业、银行业等所有的金融行业的风险的综合分析,研究保险市场、期货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之间相关联的通道,找出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其他市场以及金融市场在以往的发展中遗留的风险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由这些风险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程度和可能性。以目前的社会形势来看,房地产行业对于信贷市场能够产生极大的作用,所以需要对房地产行业的风险问题进行重点关注或优先处理。
4.加强对交叉性金融工具风险的分析。跟踪监测交叉性的金融工具,根据检测汇总的信息对这些交叉性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分析,此外,要时时刻刻注意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态势,避免“漏网之鱼”对大局产生不必要的影响[2]。
(二)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统计监测体系
要根据市场数据来制定合理科学的监测指标体系,制定的指标最起码要包含资产流动性、信贷流向结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仅要强化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对信贷资金的流量以及流向的监测,提高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各项功能,还得进一步拓展分析金融统计的范围。提高对保险、证券、银行等各种金融类的机制的监测,并对其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进行分析并进行统计。
(三)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专题调研制度
从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的统计以及数据分析监测之间找出“线索”,抓牢“线索”采取深入的、专业的课题研究,从各个方面全面的分析出这点所会产生的风险问题。举个例子,比如对信贷投向相对较多的企业,会组成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对企业的不良贷款比重增减变动趋势、贷款使用情况、发展前景、效益、周期等一系列的东西进行详细的调查,以便及时准确的汇报存在的风险情况[3]。
(四)建立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检查机制
人民银行在对市场进行风险监测或调研分析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在金融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会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时,有权要求银行的监管部门对其采取适当的措施,然后从监管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五)建立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设立监管信息共享的机构,在各监管部门与人民银行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或出现交流障碍的时候,确保各个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汇总出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以及经营状况,以此来保证人民银行化解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职能能够正常实施。
三、建立灵敏快捷的预警通报机制
预警通报机制基本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人民银行在对金融风险的监测进行分析之后,准确及时的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状况进行判断,然后形成预警信号,最后把预警的信号传递出去,引起相关单位的注意,让相关单位可以及时制定解决方案,从而控制住金融风险的持续危害。以下简单为大家介绍预警信号对外通报的三个层次:
(一)直接对金融机构通报
也就是说人民银行有权利利用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议或者是其他的途径向商业银行提出通告要求。如果金融市场上出现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蛛丝马迹,人民银行可以要求商业银行注重这类的风险问题,提早对风险问题进行控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风险问题[4]。并且人民银行有权利要求商业银行对有关措施的实施或是制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汇报反馈。
(二)向行业协会通报
人民银行有权利想行业协会汇报商业银行通过共同努力、避免恶性竞争、强化自律而大量化解或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而帮助行业协会更好的使用监督、协调、管理的职能,促使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化解防范风险。
(三)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
如果出现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要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帮助才能解决并防范风险,那么人民银行就必须要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传达(通过各种途径,比如监管联席会议)。然后要求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合适的方法给予有效的帮助,及时解决出现的风险问题。
通常情况下,有三道防线可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分别是:第一个是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第二个是存款准备金制度;第三个是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在这三点之中,中央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的稳定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履行极高的义务,所以说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是防范以及化解金融风险最重要的一道防线。不过,为了减少风险处置的成本,尽量避免事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通常中央人民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都不采用、也不提倡事后履行会被动履行,通常情况下都会有义务、有责任的提前帮助解决风险、防范风险。这一点是符合规定的,并不与金融监管部门所履行的职责矛盾。此外,还有一点是人民银行要想对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采取合适的化解或防范措施,必须要建立在针对的这些非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有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转化的可能的基础上。由此可见,人民银行对内部的风险检测以及分析等各项工作具有很高的要求,也反映出人民银行在解决或者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问题上具有超前性和超脱性的特点[5]。
四、建立科学的处置机制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风险有不同的处置方式。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其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而且处置代价也比较高昂,往往会引发金融危机,常常引起经济波折和社会不稳定。所以说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要放在事前。
人民银行对支付风险的处置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
(一)直接对风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当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风险时,为了确认风险的性质、严重程度并研究提出风险化解措施,人民银行必须对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责任,及时介入风险处置
由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涉及银行、证券及保险监管部门以及国家财政部门,因此在风险处置时,需要在更高层次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协调,从而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中国要积极探索建立中央银行、财政部门与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制定防范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实现金融调控与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支付风险,要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督促商业银行尽快筹措资金解决,同时建议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风险扩散。
(三)建立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的科学理念
中央银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容易引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从而产生逆向选择,因此,人民银行不能轻易运用最后贷款人的手段实现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只有当风险可能对其他金融机构产生影响,从而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时,人民银行才必须给予救助。
五、建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宏观调控机制
人民银行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经济金融稳健运行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人民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职能的过程中,必须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对金融运行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控,提高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通过确保经济金融稳健运行来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建立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基础设施保障机制
从全世界的经验教训看,一国金融体系维持安全运行有赖于四个基本条件: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好配合;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及现代化的监管手段;金融基础设施必须健全,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包括先进的市场体系、会计审计、信息提供、法律法规、支付清算技术等货币当局要有制定和操作金融政策的自,它不得承担为政府提供膨胀性融资的义务。因此,人民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除了有效的宏观调控外,还必须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1.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了促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稳定健康发展,应尽快研究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健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制度基础。2.健全银行卡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确保正常的结算秩序。3.要加快支付清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现代化大额支付系统的推广工作,为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提供技术支持。
七、健全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组织体系
当前,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地方行政干预严重,潜在的风险很大,非常不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因此,要加快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步伐,即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进行兼并、收购和重组,推动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做强做大。
八、建立有利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改革开放战略
金融部门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部门,在确定金融领域的开放战略和开放步骤时应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应当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审慎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战略,以有效防范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的冲击。加强国际收支平衡管理和风险预警,以及对金融机构有关外汇业务的监控,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九、结论
经济是一切事物进步发展的根本。是确保一个国家和社会能够长治久安、永保和平的必要前提。不过一个良好的自然发展的经济市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良好的、能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市场需要制定大量的规定、建立大量的社会机构、制定大量的发展策略等各方面进行配合,尤其是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速度飞快,有很多的问题只是展露头角或者说还没有浮出水面,为确保国家经济能够良好的发展,本文针对人民银行在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运行中潜在风险的主要做法这一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并根据现下的实际状况提出了以上几点建议,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读者。
参考文献
[1]陈德胜,李洪侠.经济接续期的特点和应对策略[J].宏观经济管理,2015,7(8):9-13.
[2]纪崴.消费金融:创新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5,6(1):96-99.
[3]智毓贤,陈作章.基于因子分析法中外上市银行风险管理实证研究[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6(25):14-20.
[4]王兆星.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与退出机制――银行监管改革探索之十[J].中国金融,2015,6(1):17-21.
关键词:金融机构 负债业务 变化 准备金政策 影响
一、银行理财产品开展情况及趋势
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幅开始趋缓,股市下行趋势明显,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居民投资房产、股市、基金的热情减弱,投资者可选择的投资品种相对较少,加之,存款负利率化严重,居民理财意识增强。因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十分看好理财产品的未来发展前景,理财产品也将是其今后着力打造的品牌业务。
在创新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在不断探索,不断丰富理财产品的背景和内涵,尤其是在银监会新规出台后,加强了对理财产品种类的把关,并强化了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揭示,在产品利率结构方面采取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结合的发行方式。
随着最新市场变化和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逐渐规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方面通过市场调研,第一时间了解投资者或分支机构的理财需求,为他们设计个性化理财产品;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银监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合规风险。在总体上,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发展仍执行“稳健开展,逐步壮大”的发展规划。为此,机构负债业务结构日趋变化,以存款为主的被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非存款类的主动负债呈现出不断上升态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业务的变化对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政策必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使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存款准备金政策造成的影响
(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加大了货币信贷调控难度
银行理财产品将银行“表内业务”转化为“表外业务”的功能对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形成挑战。首先,银行利用理财产品的表外属性规避了信贷规模调控政策,削弱了中央银行“窗口指导”政策工具的效用。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着眼点是对信贷规模和货币供给量进行控制,但所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没有将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相应投资行为纳入其中;其次,银行理财产品实质上类同银行储蓄存款,但却大量计入银行表外业务,不受存款准备金制度约束,使得应该在储蓄存款项目下按比例缴存存款准备金的这部分资金脱离控制,游离于政策调控之外,削弱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预期效果;此外,理财产品使储蓄存款转化为企业存款,不仅存在融资行为,而且还创造派生存款,增加了货币信贷监测和调控难度。
(二)银行负债业务变化缩小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从而降低了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创造出的介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间或逃避计提法定准备金的新型负债种类来减少实际提缴额。近年来,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升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纷纷公开发售以央行票据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提缴额与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不对称,从而使事实准备金率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且因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变化发展,该缺口正在不断扩大,使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作用力被削弱,更由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导致存款准备金这一货币政策调控的失衡,降低其有效性和公平性。
(三)银行理财产品使存款准备金政策退化为常规性工具
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有收缩功能的理财产品减少了存款准备金基数,增加了银行的可用资金(超额准备金),减弱了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收缩银行可用资金的作用。因此,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较少使用的被认为是三大货币政策中利器的存款准备金率,在中国却退化成比基准利率调整更加频繁的常规性工具。相反,如果理财产品的到期,也会导致银行可用资金的收缩。理财产品的发行与到期对银行可用资金的影响也导致了货币市场不必要的大副波动,这些都与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无关。
三、基层央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当前,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是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制度。1983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多部规章,对存款准备金管理进行改革,但未进行系统化整合,形成完善管理体系,致使许多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散见于多部法规制度中,诸多问题在内容上存在不衔接、不明确的问题,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管理效果。
(二)金融机构所缴存款可信度低。目前,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的考核依据是旬末日存款余额。但是受各行(社)业务考核和经营方略的影响,月末数往往是存款余额的高峰,而上旬末则通常是余额的谷底,因此,旬末日余额数往往不能反映一旬来资金运用的真实情况,也不足以成为调整存款准备金的依据。
(三)法定与超额存款准备金账户合并,加大了管理难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银发〔1998〕118号)的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超额存款准备金合并为一个“存款准备金”账户在支付系统里核算。法定存款准备金没有人民银行的批准不得动用,而超额准备金调整的权力则掌握在金融机构手中。日间操作中,超额准备金的频繁变动使整个账户余额不断变化,一方面不利于央行对法定准备金进行监测,另一方面由于核算系统没有当日提示和锁定功能,时常发生因超额准备金透支而挤占、挪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事件。
(四)存款准备金管理部门与实施部门不统一。法定存款准备金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属于货币信贷部门的职能,人民银行总行明确规定由货币信贷部门对存款准备金进行管理、督查和处罚,同时将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会计科目的审订、报表审查、资金收缴、日常考核等具体操作交由会计营业部门实施办理。这虽然整合了各部门的优势力量,但同时也造成货币信贷部门履职的困难,使其对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变动情况缺乏必要的掌控,难以进行及时的政策效应分析,一旦商业银行出现支付困难,信贷部门只能被动应付,批准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对存款准备金缴存情况的监督机制。一是改变考核依据,由按旬末日存款余额改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平均余额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平均余额为依据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能有效地防止由于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而产生的存款虚增或搬家,从而更真实的反映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情况。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人民银行要依法加大现场、非现场检查力度,核实缴存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核算科目的正确性、报表反映的全面性和缴存金额的合理性,确保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足额、及时地完成准备金缴存工作。三是建立必要的信息反馈机制。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对存款准备金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要求金融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渠道,向人民银行进行必要的信息反馈,人民银行内部也应完善相应的信息处理及反馈程序。
(二)制定统一完善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人民银行总行应对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期限、缴存方法、缴存科目、核算手续、考核办法、处罚规则等方面作统一规定和要求,改变当前相关规定之间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同时,对财政性缴存款等对准备金管理有影响的相关问题制定明确的制度;对金融机构新开办业务、新开发的产品及时做出制度规定上的调整,避免金融机构少缴、漏缴存款准备金。
关键词:货币政策 信贷传导 传导渠道 基础货币
一、货币政策传导环境方面
1、社会信用环境与法制环境有待完善
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信贷机制传导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之一。信用制度建立滞后,社会信用基础脆弱,已成为商业银行增加信贷投放的障碍。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为获取贷款,多采取做假帐或“两本帐”等形式,报表失实,导致银行贷款审查更加严格,贷款趋向谨慎。二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恶意欠息,假借改制之名逃债,影响了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三是信用登记查询系统还不完善,人民银行开发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行后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系统在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等方面还急需改进。另外,个人信用登记咨询领域严重滞后也成为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2、缺乏有效率的社会中介体系
一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问题突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为中小企业建立健全的社会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基金,既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问题,还可以降低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困难是有关贷款担保机构,包括担保基金的建立还处于探索之中:①目前的担保机构基金来源少,尚未健全完善必要的风险补偿机构;②对担保机构又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③担保公司作用有限,担保公司门槛高,企业不愿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因为担保公司普遍实行会员制,入会企业不仅须先交会员费,再交按贷款额的2%-5%收取的手续费,最后还须缴纳贷款额的10%作为保证金;同时一些商业银行认为担保公司自身资本金并不雄厚,担保能力太小,不足以承担风险损失。
二是中介机构收费过高、效率低下。评估、登记、公证收费过高,直接导致企业贷款的成本增加,有的甚至超过评估物价值;评估值缺乏权威性,对同一抵押品,不同单位的评估值相差很大,而最终的评估往往是评估机构与资产所有者协商的结果,随意性较大。
二、信贷传导在央行层面上的障碍
1、货币政策调控机制不健全
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只设立九大区分行,撤并了一系列中小地区分支行,做到机构精简。人民银行设立九大区分行后,通过落实监管责任制,创建金融安全区等,使金融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但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分支机构传导、落实货币政策的工作力量没有相应加强,使货币政策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被削弱,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具体问题,一是传导时间长。人民银行总行通过分行向中心支行传导,中心支行收到文件比省级商业银行慢;人民银行同国家部委联合发文的,中心支行收到文件比政府部门慢,造成组织实施货币政策部门接到上级政策比具体部门慢;二是政策文件传发被动。对于人民银行总行等多个部门联合提出支持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有时省级政府部门撇开人民银行单独转发。可以说,经济相对独立的省区在货币政策工作中没有牵头行,削弱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三是因地方政府介入造成的效率损失。现行信贷体制下依然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的可能性。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各级公有产权的代表之一,使央行和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容易受地方政府支配。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基层商业银行信贷行为进行干预——地方政府本身职能不明确,作为联结基层银行机构和企业部门的导体,代表其所辖企业向基层银行机构施加影响和压力,争取数量更多、期限更长的货币资金,促进本地区工农业总产值的迅速增长。这时货币政策信贷渠道传导表现为政府间的行政“博弈”,央行政策实施力量大大削弱。
2、央行调控基础货币能力削弱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央行直接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活动的干预力度已大大下降,而更多地通过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表来实现货币政策的意图。央行可以通过变动自身的资产、利率及准备金率等方法,影响其主要负债——基础货币,而基础货币的供应则对整个社会货币供应量的变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央行通过调节基础货币的供应,影响存款货币银行及其他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从而调控基础货币、保持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力,就成为货币政策能否顺畅地向下游传导的一个基本前提。央行对基础货币的投放应由对存款货币银行贷款、对政策性银行贷款、财政借款和外汇占款等几部分构成。然而,从近年来基础货币的变动幅度与央行调控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的现实来看,央行对基础货币的调控能力在不断削弱,基础货币的内生性在不断增强。
三、商业银行方面
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是: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分支行—金融机构—企业、居民。金融机构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货币政策传导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其如受阻,必然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畅。
1、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利益冲突
市场化的国有商业银行必然按照经济理性的原则决策。商业银行有扩大利差获取收益的激励,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浮动比例内,商业银行有最大限度提高利率的冲动。为控制支付风险,商业银行不得不增加超额准备金以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如果投资环境不好,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会“惜贷”,反之,经济形势好转时,信贷量又会猛增。中央银行作为体现政府政策意图的利益一方,与国有商业银行相对独立的利益之间必然存在着利益不一致和利益冲突问题。从这个角度,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实际上就是协调中央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利益不一致或冲突的过程,或者更确切地讲,是在中央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利益不一致或冲突的约束条件下如何选择货币政策的过程。可以说,商业银行对自身利益的理性反应,一旦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方向发生冲突与背离,将直接导致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阻塞。
2、向城市集中的商业银行机构,阻碍货币政策的传导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信贷投放的主渠道,但一般来说,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上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分布,所以国有商业银行的基层分支机构几乎是农村和小城市信贷服务的主要 提供者。1998年以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意识的强化和市场化、企业化改革,使其机构和权力出现集中化的趋势:一方面,机构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集中,相当比例的县及县以下的基层分支机构逐渐撤并;另一方面,随着机构的撤并,贷款权限相应上收,造成总行、省分行权力过大,二级分行和基层行权力过小的局面,使县级和农村本来就不是很多的信贷渠道进一步缩小。加上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没有及时跟上填补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留下的空白,致使在县级出现了金融服务的“真空”。随着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相当一部分小城市和农村基层成了金融服务链中“最薄弱的环节”,可以说货币政策的传导缺少合适的渠道,这种情况尤其是发生在整顿民间信用的特殊背景下,客观上形成了一个货币政策覆盖的“稀薄区”。国有商业银行的撤退正面影响是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负面影响是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
3、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集中化,削弱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
随着资金向上级银行尤其是省级分行和总行的集中,信贷投放也越来越向大城市和大企业集中,而对大批有一定市场潜力且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资金支持明显弱化。从各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战略来看,普遍倾向于“大城市、大企业”战略,国有商业银行如此,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如此,本来在金融体系设计中重点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地方法人商业银行,也同样普遍存在着这一倾向。由于货币政策的信贷传导机制正是通过商业银行向大量依赖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方式得以实现,商业银行贷款明显向少数优势行业、大型企业和大城市集中,大量的中小企业得不到信贷资金的支持,从而导致信贷供求矛盾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意图,阻碍了货币政策的传导,使得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调节效应大打折扣。
4、商业银行对贷款用途控制不严,影响了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
由于商业银行对贷款的用途控制不力,一部分借款人在获得信贷资金后,不是将资金投入生产经营领域,而是投向非生产经营领域甚至用于投机,从而造成货币政策传导信号的失真。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倾向于大型企业,因而大企业非常易于得到贷款,他们还可以通过直接融资取得资金,所以他们把富余的资金用于资本市场,投资于股票。
参考文献
1、黄达,货币银行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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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制约因素;指导意见;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
(一)推动了金融组织体系的创新
小额贷款公司本着“手续从简、利率从活、放款从快”的宗旨,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以方便快捷、灵活高效放贷方式得到市场的认可,已成为金融组织体系的重要补充。
(二)满足了部分民间资本的合理诉求
小额贷款公司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小额信贷机构,其市场定位应从事小额信贷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其贷款门槛低,手续简单、速度快、灵活的管理机制,适应中小型企业信贷“快,短,频”的需求特点。
(三)遏制了民间非法借贷的蔓延
小额贷款公司因为合理的利率水平,使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得到了有效平抑,压缩了高利贷的市场空间,有效遏制了“地下”非法融资。
(四)信用信息服务提供商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小额分散,客户数量众多,在小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加入征信系统后,既是信用信息的使用者,又是信息的收集整理者和重要提供者,可以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的专业中介服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具有手续简便、机制灵活、放款速度快等特点,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规范民间信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如下几点: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理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不难看出,这一规定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依旧不明,只有一些粗线条的硬性规定,操作性不强。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依据不足
从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的规则看,有许多地方规定违反行政法原理、越权操作。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指导意见》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立法层级中位次较低,缺乏刚性,权威性不足。同时,对小额信贷公司的定位不准,缺乏统一规划,政策不稳定,不利于形成一个稳定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可以说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处于无法律规范、无有效规则的状态。
(三)小额贷款公司主体身份及定位不明确
依照《行政许可法》,这种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批的行政许可,在目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也未以决定的方式加以设定的情形下,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能设定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性许可。银监会、人民银行的《指导意见》既不规范、也不严密,更没有法律效力。同时小额贷款公司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因此更不同于政策性银行,不能接受相关的法律调控。
(四)缺少政府财政补贴的支持
目前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3年内可以享受其贷款余额的2%的财政补助。但小额贷款公司被定性为经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非金融企业,不在享受补助之列,这就制约了它支持民营企业和农户融资业务的拓展的积极性。
三、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持续性发展的主要策略
针对上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促使小额贷款公司持续性发展。
(一)明确银监会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和定位
在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的基础上,应明确认定银监会作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唯一法定监管主体。原因如下:第一,银监会是唯一合法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第二,银监会可以实施其他机构所不能行使的各种监管措施,完全有能力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现有或潜在的问题加以追究与查处。第三,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完全可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与上述提及的那些相关部门相比,要适合得多。
(二)加强监管,严控风险
以法律法规体系、社会监督体系、运营监测机制、进入退出机制“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具体地说:一是尽快颁布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法律法规,这样就可以有效克服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要统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制度;三是要加大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力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四是小额贷款公司要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加强对其经营情况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信贷风险,确保贷款业务的稳步健康发展。
(三)政府要创建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环境
一是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二是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降低其风险识别成本;三是要合理布局,避免恶性竞争,力争稳步发展。
(四)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的创新
第一,以贷款业务为主,以咨询、租赁、信用担保、中间业务为辅,挖掘客户资源、开发金融产品、向企业内部延伸的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战略;第二,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可向金融公司和风险投资方向发展。
(五)国家制定有针对性的财政、税收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初期,离不开政策的扶持。建议地方政府借鉴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担保公司相关经验,出台配套政策,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尽量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成本。
四、结语
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经验的不断积累,政策的不断调整,政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小额贷款公司必将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朱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法律问题探讨[J].浙江金融,2010(11).
一、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许多中小企业产权不清,权责不明,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还处于制度安排的原始积累、渐进完善阶段,因此商业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所面临的制度性风险很大。再加上目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再就业工程滞后,职工分流难,中小企业改制在提留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剥离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能后,有的企业资产甚至为负,根本达不到商业银行的放贷标准。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在建立科学的投融资体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普遍采取“授权授信”措施,大部分县市已经没有多大贷款能力,基层行只存不贷,而且申贷、放贷有一套严格要求和程序。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国有大中型银行进人中小企业贷款市场时,信息收集和交易成本高、且缺乏规模效应,同时风险较高。因此,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不愿进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了降低营运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国营商业银行大都转向经营批发业务,重点支持自然垄断行业和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远远高于大企业,而且倾向于给中小企业短期贷款。中小企业借不到长期贷款,就只好短借长用,导致延期贷款增加,使得中小企业部分丧失信用。另外按照目前只面向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呆坏账准备金核销制度,银行给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贷款,即使形成不良债权,在若干年后或许可以通过呆坏账准备金核销,但对于中小企业就没有这种可能,所以银行失去了结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3、贷款抵押、担保难,影响信贷投入。首先,中小企业可抵押物较少,抵押物的折扣率较高。据调查,目前中小企业抵押物折扣率平均高达46.7%,高于国有企业20多个百分点。其次,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烦琐、收费高,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企业每办理一笔抵押贷款,必须经工商、房产部门评估登记,并到法律公证处进行公证,由此下来,贷款费用率高达16%以上,中小企业难以负担。
4、当前融资结构和金融安排制约中小企业的融资。目前我国的金融格局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结构和体系。虽然国有金融的高度垄断地位已受到挑战,但是迄今为止四大国有银行仍然占有75%以上的金融市场份额,并且四大国有银行70%以上的信贷资金仍然由国有大中型企业使用,而占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使用的银行信贷资金却不到总数的30%。并且国有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而对非国有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更少。据统计,1998年6月末,工商银行对国有工商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额1.28万亿元。占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既82.5%,其中7235亿元投向国有特大型、重点中型企业,占国有企业贷款额的56.4%。而对非国有企业贷款较少,其中:集体工商企业的贷款余额1775.21亿元,只占工商企业贷款的11.43%;对三资企业贷款余额为938.46亿元,占工商贷款的6.04%:对私营及个体工商企业的贷款只有75.98亿元,只占工商贷款的0.49%。上述实际情况和数据表明,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和国有金融的信贷政策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
二、资信评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资信评级即由专业的机构或部门,根据“公正、客观、科学”原则,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对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作出有关其信用行为的可靠性、安全性程度的评价,并以专用符号或简单的文字形式来表达的一种管理活动。它是对各类企业所负各种债务能否如约还本付息的能力和可信程度的评估,是对债务偿还风险的评价。资信评级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重要参考。从本质上讲,资信评级是一种建立在客观基础上的定性判断。信用评级仅是对信用风险的评价,信用风险仅是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考虑的因素之一,因此评级结果不能作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资信评级与投资决策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评级机构不承担投资者采用评级结果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信用管理体系首先应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增加银行信贷的不确定性。资信评估的主要作用在于管理和降低风险。通过正确的判断风险,分析风险的相互联系,对其进行管理。
1、资信评级对银行放款的重要性
贷款评价被资信评级所简单化。关于中小企业的过去信贷的数据,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得到。当同意贷款申请时,通过邮件告之小企业,而续借、调整和贷款或信用额度的管理则通过电话来传达。这些成本的降低对银行机构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通过资信评级银行可以定位新的消费者。通过了解消费者的数据,银行能发现潜在的中小企业借款者。根据已定位企业的资信级别,银行和它们建立了新的关系。一旦这种关系建立,监督这些新的消费者贷款的成本是很少的。同时消费贷款减少了对中小企业提示单证的需要。银行避免了获得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成本。资信评级还因为它的速度对放款者有利。贷款检查进行的很快,签定贷款、结束程序只需几小时甚至几分钟,而传统的方法需几天。银行不需去估价抵押品而节省了时间。
2、资信评级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作为借款者也从资信评级中受益。资信评级把所有的中小企业贷款看作是消费贷款。消费贷款比企业贷款过程快,成本低所以,与传统的企业贷款相比,借款者从资信评级中获得较有利的贷款条款。
资信评级对借款者的另一个好处是资信评级具有客观性。在资信评级系统的评估中企业的背景是不考虑的。这样,借款者被不公平对待的可能性就降低了。
大型企业制度完善,有自己规范的财务报表可以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而且资本实力相对雄厚,有稳定的市场份额,往往同银行和各方的投资人都有了一定的和长期的合作关系,总的来说公众对其比较了解,等集资金时就相对容易。但中小企业规模有限,实力有限,不可能也没有精力像大企业一样定期向公众公布自己的财务报表。加之这些企业往往存在历史较短,信用记录不全,公众对其的了解程度不够,在进行贷款或在资本市场融资时必然会困难很多,从而束缚了这些企业的发展。资信评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通过对这些中小企业和私人企业的评级,得出简单如AAA或BB的评估结果。一方面,资信评估机构可以将其评估结果提供给企业的供货商、投资人、贷款银行、顾客、员工、保险公司等一切与该企业有关的社会公众,帮助企业对外部展现其经营状况、经营水平、内部环境等等一系列的具体情况,提高社会对该企业的认知程度,简单直接而又公正可信度高,增加了企业的筹资机会,降低了筹资成本。另一方面,银行和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依照对这些中小企业的评估结果,可以在对其贷款投资的同时准确分析和控制风险。这样,资信评估既给中小企业和私人企业增加了发展的机会,也为银行和社会公众提供了防范风险的保障。
3、资信评级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性
资信评级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诚信。可以作为资本市场管理部门审查决策的依据,保持资本市场的秩序稳定。因为资信等级是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债券发行的前提条件,它可以使发行主体限制在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程度较高的企业。同时资信评级也有利于企业低成本地筹集资金。企业迫切要求自己的经营状况得到合理的分析和恰当的评价,以利于银行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用状况给予资金支持,并通过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资信级别,降低筹贷成本,最大限度地享受相应的权益。
三、工商企业资信等级及其含义
A等
AAA级企业的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该类企业具有优秀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
AA级企业的信用程度较高,债务风险较小。该类企业具有优良的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较佳,盈利水平较高,发展前景较为广阔,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级企业的信用程度良好,在正常情况下偿还债务没有问题。该类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进而削弱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B等
BBB级企业的信用程度一般,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该类企业的信用记录正常,但其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偿债能力有波动。
BB级企业信用程度较差,偿债能力不足。该类企业具有较多不良信用记录,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含有投机性因素。
B级企业的信用程度差,偿债能力较弱。
C等
CCC级企业信用很差,几乎没有偿债能力。
CC级企业信用极差,没有偿债能力。
C级企业无信用。
四、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
1、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级,必须考虑企业贷款规模小、流转快、周期难以准确测算、逾期可能性相对较高等特点,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突出实地检查,随时关注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重点掌握企业的贷款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最后由权威公正的评估机构采取有别于大企业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重点扶持的依据。对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实施优惠贷款条件,其至可以给予无抵押和担保的信用贷款,对于信用差的企业,不予贷款或提高贷款条件。
2、在法律框架内,按照规范、有序和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工商、税务部门年检系统的作用,建立一个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门职能机构,或由国家主要金融机构参加的、非盈利性的会员机构,这个机构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全面负责全国企业征信管理,并集业务、技术管理为一体,具体实施征信采集、信息加工、提供征信产品、维护和完善征信系统等工作,随时在全国信贷登记咨询网络上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待条件成熟以后,最终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体系为主,商业化企业征信公司和银行、企业行业协会信息咨询为辅的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体系。
曾刚:这些现象,正是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够的表现。货币国际化是指一种货币在国际范围内发挥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价值储备等货币功能,最终成为被国际市场广泛使用和持有的国际货币的过程。人民币的在国际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价值储备货币等方面所发挥的职能还相当有限,只是局限与周边国家以及小额交易,仍还处于国际化的初级阶段。
记者:人民币国际化的阻碍和症结在哪里?
曾刚:造成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金融体系发展相对落后:
首先,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服务能力相对不足,制约了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使用。
在经常项目下的贸易结算往往是通过金融机构来进行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为世界最大的贸易体之一,但我国金融机构的海外服务能力却相对低下。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政策限制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低下。所有这些,导致我国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数量有限,贸易结算能力也相对有限,在很多时候不得不依附于国外的往来银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币使用和流通的范围和便捷程度。
其次,金融市场发展滞后,也影响了其他国家对人民币的资产性持有。
除支付手段外,价值贮藏也是国际货币一个重要的功能。也即作为一种金融资产被各国官方或民间所持有。要提高人民币作为金融资产的吸引力,人民币币值的稳定、人民币资产较高的流动性等等,都是一些必要的条件。这都依赖于一个高度发达和成熟的人民币金融市场。目前来看,人民币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人民币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还须受到许多方面的限制,外国政府或机构很难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持有或变现人民币资产,这从根本上制约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功能的发挥。
记者: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曾刚:我认为解决之道应该是三个渐进的步骤:
首先是金融机构走出去和国际化;其次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是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开放。
记者:为什么香港要求与大陆用人民币结算外贸,也极力争取使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
曾刚:香港谋划成为人民币结算中心已有多年。这个主要出于对香港金融中心发展前景的定位问题。从长远看,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地位的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已经不可逆转的趋势。
而另一方面,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人民币的国际化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和一个不断尝试的场所。香港在很多方面的确很符合这样的要求,而且,也由此可以保持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记者: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潜在风险在哪里?
曾刚:香港是一个自由港,资本项目是完全开放的,当人民银行允许其进行人民币清算,并对其提供结算支持时,我们的资本项目管制会随之被打开一个缺口。这会使我国的经济金融体系,以及货币政策受到更多的来自国际因素的影响。
因此,尽管这样的尝试是可行的,但具体的方案可能还需要非常仔细地讨论。
记者:菲律宾2006年签署总统令,宣布将人民币作为正式外汇储备,您认为此举,对于人民币国际化有何意义?
曾刚:菲律宾接纳人民币作为中央银行储备货币,意味着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有了一个巨大突破,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对于其他一些与中国经贸关系往来密切的效果也会有很大的示范作用,这可能会加快人民币作为区域性国际货币的发展进程。先区域,后全球,任何一个国际货币的发展进程都是如此,这是国际货币发展的必由之路。
记者:依您之见,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的风险和好处,哪个更大?
曾刚:人民币国际化最直接的影响是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也因此会让中国经济金融体系完全暴露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可能冲击之下。在我国金融经济体系发展的成熟之前,这样的冲击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199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大资本项目开放度,结果在1990年代中后期带来了一连串的危机,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