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16:20:20
导语:在固定资产的折旧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对比分析新旧会计制度的内容,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不同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价值认定标准的改变
在新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而在旧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认定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较,可以认定为固定资产的资产价值提升了一倍,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的单价逐步提高,1997年制定的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已经无法很好地适应现在的社会。如果按照原有规定,不仅极大地扩大了固定资产的范围,增加了管理难度,也不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固定资产分类的调整
在新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调整。相比旧制度,新制度将原有的“房屋和建筑物”调整为“房屋及构筑物”;将“一般设备”调整为“通用设备”;将“图书”调整为“图书、档案”;将“其他固定资产”调整为“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两个分类没有改变。新制度对资产分类没有做出重大的调整,仅是对原有分类的微调。相比旧制度,新制度的分类,更加明确、具体、规范,更加有利于实际操作中的具体使用。目前各校在实际使用中通常采用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编码手册》中的16类分类标准进行。该标准为2000年制度并颁布实施的,此次新标准按照六大类分类并结合16类分类标准对固定资产分类管理更加细化。更加明确、清晰的固定资产分类,可以使各高校采用统一分类标准,进而采用统一的折旧口径,增强数据的可比性。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新制度中正式提出了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的问题,改变了旧制度下缺少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问题。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新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管理最大的变化,也是最重要的变化。
二、新制度改变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重大意义
新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全新领域,是在以往高校财务工作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一)有利于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科研领域的不断改革,高校可以获得资金的渠道不断增加,增强了学校购置固定资产的能力。高校的固定资产数量持续不断的增长,固定资产存量及其庞大。固定资产随着日常的使用、闲置,都会不可避免的产生有形、无形的损耗。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更新的时间缩短,部分技术含量较高的科技设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新一代产品推出以后,导致已购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急剧下降。按照旧制度,固定资产只在登记时候,记录其原值,在报废阶段进行一次性清账处理。在此期间,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使得账面资产的价值偏离于实际价值,会计信息长期处于不真实的状态。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较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出各个时期内,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可以有效的摸清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和期末净值,为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理等方面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有利于精确核算教育成本
在旧制度下,固定资产只在购置时进行会计核算,一次性计入教育事业支出等相关科目中。而固定资产在购置以后,会因多种原因导致实际价值变化,不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导致与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所偏离。在固定资产购置的高峰年度,支出大幅度增加,而在低峰年度,则大幅度的减少。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通常较长,尤其是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长达几十年。在固定资产的存续期间,因使用等方式产生的价值的改变,是每一时刻都存在的,也是教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会导致固定资产的支出记在某一年度,并仅作为该年度的教育成本,这样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会导致学校教育的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与实际偏离,不能较好地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可以使支出较为平均的分摊到各年,较为合理的反映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是精确计算教育成本的基础之一。近些年,很多高校都开展了合作办学等新的学生培养模式,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高。精确的计算合作办学成本,是开展此类项目的基础。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正式实施,将为更好的开展合作办学提供支持。
(三)有利于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目前在各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中,通常采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这样可以较好的记录固定资产的信息。但是,由于不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各校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远没有高校财务管理严格。在管理制度方面,没有形成系统化、规范化、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没有形成全过程管理体系。各部门、各院系都按照自身的需求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同时各科研项目也按照项目所需采购固定资产。这样没有统筹的固定资产购置方式,导致了固定资产购置的重复率较高,也容易导致部分固定资产闲置,影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促进资产管理部门更加详细地了解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了解固定资产年度变化的情况。详细掌握现有固定资产状况,可以更好地审查各部门、各科研机构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对于各类新增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可以首先考虑在部门之间调配闲置设施,进行统筹安排,然后才可以考虑购置新设备。这样就减少了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节约资金,同时也提升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对于各部门闲置的固定资产的调配,通过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实现闲置资产的部门间的转移,既减轻闲置固定资产管理方的管理压力,又可以有效减少固定资产的浪费。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工作,会使高校的固定资产价值逐年降低,会促使其产生紧迫感,促使高校在做出购置固定资产的决策时更加谨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相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配合使用,可以强化对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约束,促使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责任明确,减少固定资产的不必要减值与闲置,提高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有利于高校开展固定资产有偿使用。高校在开放自身设施给其他科研机构使用时,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成为制定使用费用的基础,在减少固定资产闲置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新旧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对接的途径
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有很多改变,尤其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方面,是从无到有,这就要求必须建立新旧制度对接的方式、方法,实现新旧制度间的无缝对接,使高校财务工作平稳地过渡到新制度,保证高校的正常运作。
(一)按照新制度价值分类标准规定重新确认固定资产明细
现在大部分高校都成立了较长时间,固定资产庞大,总的来说具有种类多、数量大、价值高低不均匀、使用分散、管理分散等特点。同时,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也涉及到众多的使用部门,管理与使用分离。这些特点,导致高校盘点固定资产存在较多困难。因此,在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前,要彻底清查高校现有的各类固定资产,主要包含固定资产购置的相关信息、资产的使用情况、资产的磨损情况、资产的损坏情况、资产的报废情况等等。这些基础信息,是进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工作,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对于盘点清晰的固定资产,要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价值进行重新认定固定资产范围,将不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剔除,将现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录入系统。高校要综合利用现代的各项技术手段,例如物联网技术等,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可以使用系统按照折旧方法进行自动折旧,降低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使之投入到更有需要的工作中去。
(二)按照新制度制定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法及其年限
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也就是说,按照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分类,将只有四大类(除动植物)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在对高校固定资产盘点的基础上,确定本校需要折旧资产目录,是完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条件之一。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年限平均法,适用于那些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提供效用以及自身损耗速度都较为均衡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构筑物、一般设备等。而工作量法则更加适用于那些损耗程度取决于工作量而非使用期间的固定资产,如精密仪器、精密机床、载客车、运货车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度会有很大的区别,因此要对不同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确定采用哪种折旧方法时,要极其审慎,并且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盘点过的固定资产,通过分类,可以按照类别确定不同的折旧方法进行。新制度没有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作出明确的规定,仅仅提出“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也就是说固定资产的具体折旧年限,将作为配套方案,另行规定。一旦方案出台,固定资产折旧也就有了可以参照执行的依据,有利于各高校财务制度的统一。
(三)旧制度下补提,新制度下月提,完成账务对接
在全面盘点高校固定资产的基础上,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确定其状态。对于根据新规定已经达到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要提足折旧,但应继续使用;对于还处于固定资产折旧期的资产,应当一次性提足本阶段的折旧。对于2014年1月1日以后仍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已经确定折旧方法,按月提取折旧。此时,因折旧方法已经确定,利用系统即可以完成相应的工作,财务人员的工作重点将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汇总。
四、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新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制度的要求规定,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并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流程
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核心就是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可执行,可操作的管理制度,是加强管理的核心。只有管理制度建立起来,工作起来才有所依据。固定资产管理可以建立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体系。第一层级,建立学校主管领导领导下的国资管理部门总负责制;第二层级,在学院或者与之平级的各单位建立行政领导负责,专职人员管理的制度;第三层级在各系,或与之平级的研究所等机构,设立负责人领导,使用人负责的管理制度。三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较好地分配各层级的责任。各使用人作为固定资产的直接受益人,有义务管理好、使用好固定资产。校级的国资管理部门主要是统筹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采购、维修等做出审核。同时,校级国资管理部门应该监督下级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于闲置资产应及时做出调整,分配给有需要的部门。对于重大采购事项,也应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积极推动各机构互通有无,实现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对高校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目前,各校多采用管理系统集中管理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上张贴条形码,利用条形码进行固定资产管理。该技术已经比较普及,广泛的应用于各个领域。这种技术可以通过扫描标签的方式确定固定资产的信息,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条形码方式,最适合对不可移动固定资产的管理。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因其位置的不确定性,无法使用条形码追踪到,不便于管理。这时可以采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该技术由可存储信息的无线射频标签和读写器以及管理系统组成,一旦贴有标签的固定资产移动,即可被读写器识别,通过无线系统,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同时,在一定的范围内,还可以识别其所在的位置,便于管理人员及时有效地管控,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
五、结语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提取;新《医院会计制度》;科教自筹配套资金
2012年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全国公立医院正式实施,它比旧的医院会计制度有了较大的改进:最突出的变化即增设、细化了会计科目;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之一就是完善了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真实反映了医院资产的价值,严格规定了各类成本费用的范围、界限,实现了核算口径的统一,使得医院各类收支核算能够遵循“成本与收益的配比原则”,从而更能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和核算的需要。但是新制度中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表述不够明晰,使得实际操作中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医院核算不一致,随意性大,缺乏统一要求和规则,造成成本信息缺乏可比性和公允性,笔者就医院自筹科教配套资金购置用于科教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介绍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对科教自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旧《医院会计制度》只是按固定资产原值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并没有通过“累计折旧”抵减固定资产价值,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以原值列示,引起医院资产虚增,同时修购基金直接补充了净资产,也引起净资产的虚增,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新《医院会计制度》增设了会计科目“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规定除图书外,所有固定资产均提折旧,并区别固定资产购置时的资金来源提取折旧:将医院财政补助、科教收入以外的资金(主要是医疗收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各医疗成本,有利于完善医疗成本核算范围和夯实医疗成本数据,体现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对财政补助及科教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医疗成本,既可以更好的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又有利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财政项目收支及结余进行核算。新《医院会计制度》增设了待冲基金,用于反映固定资产在财政资金补贴、科教项目资金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净值。提取折旧时的账务处理:借记:医疗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医院自筹及其他资金部分)、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部分);贷记:累计折旧。制度还规定医疗成本核算范围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还包括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支出;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配套资金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不与本制度规定的特定项目“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相关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
二、目前医院使用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账务处理方法及差异分析
(1)账务处理方法。一是借记:待冲基金;贷记:累计折旧。此方法下,认为科教自筹配套资金是医院用于购置科研、教学活动的,视同科教项目资金,提取折旧时冲减待冲基金。二是借记:医疗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贷记:累计折旧。此方法虽然将计提的折旧计入医疗成本,但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核算开展医疗活动使用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三是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研教育费;贷记;累计折旧。此方法将累计折旧计入医疗成本的其他费用下的科研教育费。(2)三种账务处理方法差异分析。第一种方法:把科研教学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全部计入待冲基金,操作上虽然简单,但由于科教自筹配套资金究其来源本质上还是医院医疗收费,因此违反了“除科教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以外即(医疗收费)购置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应计入医疗成本”的规定,因此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能计入待冲基金。第二种方法:科研教学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配套资金部分,虽然计入了医疗成本,但计入的二级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核算医疗活动用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并不能反映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配套资金的支出。第三种方法:科研教学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配套资金部分,不仅计入了医疗成本下的二级科目其他费用,还计入二级明细科目科研教学支出,制度规定:“其他费用”明细科目下,按照本科目的核算内容,参照《政府收支分类》中的“经济支出分类”相关科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三、进一步完善账务处理的初步设想和建议
由于《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医院科研、教学自筹配套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所以以上三种方法普遍存在。笔者通过学习,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就医院科研、教学配套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何正确归集、反应医院对科研、教学的投入,提出初步设想,供大家探讨。具体操作如下: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XX项目;贷记:银行存款。每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教费用(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XX项目、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贷记:累计折旧。课题结束时,如固定资产折旧未提完。一是转为医疗活动继续使用:借记:医疗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贷记:累计折旧。二是转为医院其他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使用: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教费用(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实验室、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贷记:累计折旧。三是没继续使用价值,将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加速折旧:借记:医疗成本—其他费用—科教费用(医院自筹配套资金部分)—XX项目、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教收入部分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额);贷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四、医疗机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
新《医院会计制度》提出了,完善固定资产折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的要求。以上提出的科教项目自筹配套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的完善措施,需要医疗机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首先,加强固定资产基础规范管理,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卡,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应详细登记每项资产原价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资金、其他资金和自有资金的金额及所占比例。其次,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要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实现医院的业务支出与相关收入相互配比,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医院会计核算,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反应医院的财务状况。
总之,新医院会计制度是新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产物,其对固定资产折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结合制度和实际情况正确进行账务处理,实现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形态管理的统一,以真实反映医院的固定资产,这对于夯实医院资产提升其价值有着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摘要:2013 年1 月1 日起,事业单位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本文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和现状出发,就有关方面的不足进行分析探讨,最后提出相应的措施希望使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核算规则更加完善。
关键词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特点及现状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
2013 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这一规定的提出改变了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历史,同时反映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保持一致。任何固定资产,不管是不是事业单位的,都必然会发生价值损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及设施等的翻修重建说明其固定资产仍存在着服务能力的降低和价值损耗。固定资产相对于流动资产的特点,决定了其价值损耗是逐步进行的。这是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特征。对“计提折旧”的完整理解应是:计量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程度,并据以提取固定资产补偿基金。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现状
从以上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特点分析
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事业单位而言,固定资产作为其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着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是单位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因此加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更加能反映固有资产运作过程中的耗用和补偿情况,成本核算更加明晰。新《准则》明确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应当对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新《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规则的不足
(一)事业单位动植物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新《准则》中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只有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计提折旧,当然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文物和陈列品因为其本身存在的特殊性,虽然能够通过货币计量的方式反映其价值,但由于不能使用所以其使用价值并没有通过耗用而逐步降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属性被分割开,因此,不需计提折旧;图书档案因为在相当长的使用时间里价值降低极少,所以也不需计提折旧;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需计提折旧。但是动植物作为生物性资产,实际上在科研和高校类事业单位中实验消耗量是比较大的,再加上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动植物单位价值不菲,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占有一定比重。如果对于这类动植物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将不能全面体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初衷。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折旧金额中不考虑残值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残值收入一般相对于其原始价值来说所占比例很小,即使企业中也不过3%-5%,并不属于事业单位的主要“盈利”,但是积少成多也会是一笔金额较大的收入,如果对这一部分金额不进行登记、计量,可能会是某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为中饱私囊提前报废固定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外,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有些需要使用残值作为计算应计折旧基础的计算依据,如果不计算残值,计提累计折旧的方法将受很大程度限制。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过于单一
新《准则》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所以每个期间计提折旧的金额是相等的。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延伸和补充。这两种方法强调固定资产使用时间长短或工作量的大小,完全符合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性这一特征,也符合多数事业单位是享受国家全额或部分拨款的实际情况。近些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渐增多,这些单位虽然具有事业单位的形态,但是本身却和企业性质十分相似,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这部分事业单位应该选择更为灵活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三、新《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规则的完善
(一)事业单位动植物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针对使用动植物作为研究对象,且其价值符合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科研院所应该纳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通过预算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购买。对于价值大的动植物固定资产按照一般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设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的名称、原值、可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已计提折旧金额等进行登记,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突出重点,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固定资产应折旧金额中应减去残值
事业单位的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家具装具已不能再继续使用,没有使用价值,将其分解后变卖铜、铁从而获取一定经济收入。这一行为并不违背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反而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节约资源,避免出现一些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问题。所以当会计期满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残值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中应增加年数总和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属于净资产类科目,从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我们也能看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同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消耗及补偿过程,没有体现在费用的金额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既然也需记录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那么可以依据它与企业性质的相似性选用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的使用既能解决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关注,也能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兼具企业的特点,前期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多,后期占用的少。尤其对一些科技含量高、技术进步快、腐蚀性大、损耗快的专业设备年数总和法更加适用。
据有关部门统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达50%甚至更高,但是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规定阻碍了会计核算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反映,新《准则》的实施使这一缺失环节得到弥补。随着新《准则》逐步走向正轨,针对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核算中出现的不足,我们应该注意及时修改,通过日常会计核算的完善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意义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期限超过了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同时使用年限超过了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是必不可少的,其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企业要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投资与管理。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分为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其在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计价以及折旧上有着不同的作用,有着彼此不同的功能,对企业各期费用的影响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折旧方法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直线法
直线法一般也被称为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在此方法之中主要涉及两个因素:一是固定资产的原值;二是预计的使用年限。其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l-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在运用中直线法不仅可以依据公式简单方便地进行核算,加上此法适用范围广,在许多企业中都采用直线法对固定资产原值进行核算,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的稳定性和可比性。另外,在利用直线法进行核算时,要充分考虑到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期限,再进行折旧计算,否则就容易造成资金投入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一种假象。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工作量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度的一种计量方法,其具体计算公式是: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在实际工作中,在运用工作量法时要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量进行严密的核算与记录,这样才能保证计价的准确性。同时由于工作量在实际中不是一种固定的费用而是一项变动的假定折旧,因为其计算是随着使用情况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动的,因而此法更多的是用于不同时期完成的工程量不均等的固定资产的计算。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在具体运用中要注意,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而在计算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进行平均摊销。其具体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2/预计的使用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被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年度总和法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以上是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中的4种基本计算方法,但是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应选择合理的适合自身的方法,因为不同折旧方法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以及享受折旧优惠的期间都有着不同的影响。在进行选择时应在对固定资产折旧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固定资产所含有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针对不同折旧对象服务期内的性质来选择折旧方法。
二、固定资产折旧筹划的意义
由于固定资产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具体环节,其对企业的发展和提高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实现对固定资产的良好管理和投资,就势必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和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因此对其在使用中发生的折旧进行筹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增强投资收益
固定资产是一个企业或单位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必要前提之一,由于其在使用中会发生损耗,因而对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更是不可避免的。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或投资者来说,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固定资产的使用不仅关系到资金的使用效果,而且还关系到资金投入的预期收益效果。
2.有利于控制成本
由于固定资产是从具体的物质形式存在的,因而在自然环境中固定资产具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在使用中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各种不同的损耗情况,因而固定资产本质上也是一种费用支出,只是这种费用在计提时没有发生实际的变动或流动,但是在企业成本预算中却是要将其加入其中的。另外由于固定资产的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一般这种损耗所形成的费用支出或损耗值要通过计提折旧的形式来进行补偿,把固定资产的损耗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在产品的价值上进行补偿;加上这些费用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预算费用中,因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要不断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和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以减少对固定资产的资金投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为了正确地计算产品成本和保证固定资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企业必须正确地计算折旧,按时地提存折旧基金,并且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和折旧基金的留存、解交情况,使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发挥最大的作用。
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根据一定的方法对事业单位内部的固定设施进行折旧计提的方法。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延长设备的使用时间,对事业单位能流通的资金进行有效利用,减少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包括流动资产使用成本及固定资产所能够使用的最长时间等因素都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有很大影响,如果这些相关因素因素发生变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二、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可以采取的方法
在之前的事业单位管理中,我国事业单位使用过很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随着我国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上的改革不断推进,目前,一般事业单位采取对年限进行平均计算及对工作量进行衡量这两种工作方法,下面我们对前两种方法进行主要介绍。
(一)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进行计提折旧
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进行计提折旧指的是把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分成若干阶段,然后把总的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划分到每个阶段中去的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的方法。此类计提折旧的方法是最为简单的方法,但是准确率比较低,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一般说,在使用这种计提折旧方法的时候需要以下方面条件为前提进行:首先,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在几个划分好的时间段能够有相同的经济效益;其次,事业单位固定的资产无论在划分好的哪个阶段出现问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一致。所以,我国的事业单位在使用平均年限方法的时候,需要对资金情况进行严格的考察,如果固定资产不同期限有不同的符合程度,很容易影响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反映的准确度。
(二)工作量方法
工作量方法是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根据事业单位员工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计提折旧的计算,是对平均年限方法的扩展。根据相关规定,我国一些事业单位、运输业及建筑施工业等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量进行衡量标准,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依据。采取工作量的方法进行计提折旧能够有效地保证单位固定资产在使用一定阶段之后计提折旧的准确性,实现事业单位资金有效利用。
(三)增加相关会计方面内容
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累计折旧,需要增加相关会计方面的内容,整理核算相关的信息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依据,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增加的相关会计方面的内容可以只用于进行总分类的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的核算。整理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数据,并进行详细记录,作为日后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的依据,检查该固定资产的已提折旧。
对原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进行改造,对一些科目进行修改,例如把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下,固定资产进行整修及重新购置基金条目修改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条目;将专用基金下对固定资产整修和重新购置的基金修改为固定资产的几天折旧基金,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计算。
(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会计工作
根据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借记固定基金内容,贷记累计折旧内容,用以权衡固定资产在这个阶段造成的损失值;同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的功能不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分别借记,真实的反应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在成本中的补偿并及时对固定资产修整和重新购置的条目进行整理,记录档案收藏。
事业单位完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重新添置固定资产需要对资金来源进行合理归类,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采取不同的会计核算处理,例如,企业筹集资金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需要用“专用基金-折旧基金”、“专用基金-固定资产清理”两个账户的贷方余额为限,对这两个账户进行分别借记;对于有些单位通过购入的资金为来源作为资金收入,所增加的固定资产,要借记事业支出条目;如果事业单位有专门的资产专用于固定资产的修整和购置,借方科目内容需要记录为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无论单位属于哪一种资金来源,购置固定资产都需要对固定资产和固定支出进行借记。
如果采取接受外来捐助等方式增加固定资产,如果同类的或者类似资产存在相对活跃的市场,在确定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入账价值的时候,按照市场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计算;如果相同类或类似的资产不存在相对活跃的市场,在确定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入账价值的时候需要按照预计的将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算。固定资产记入会计账目后,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有可能使用的最长时间进行相应的计提折旧核算。
三、事业单位进行计提折旧意义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即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限内,按照要求分摊折旧数额,固定资产减去预计净残值之后的金额即为计提折旧。在我国,一些事业单位不进行计提折旧在核算时会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原则上与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相违背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原则上和实质重于形式相违背
(二)价值补偿机制建立受到影响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往往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损耗。因此事业单位应该采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补偿固定资产损耗的那部分价值,把增加的资金投入到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上。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在财务方面的相关规定指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需要使用修整购置基金完成,这些收购基金按照资金收入的比例提取。使用价值补偿机制的时候,根据收入情况进行基金提取,造成资金提取的数量不能稳定,没有什么规律依据,使得价值补偿机制建立受到很大影响,不利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及时的更新升级。
(三)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受 到影响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成本核算的时候,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通常用原来的价值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利于对资产价值增加及保持原价值的情况进行考核,一般事业单位,常会出现侧重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般这些单位只是发现问题,向上级报告购置固定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极低,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通常不进行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即使有些单位采取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节约的资金一般也用于员工福利,单位内部一些利益矛盾,社会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四)增强资金的有效利用
今年来,我国针对事业单位计提折旧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新的计提折旧更加趋于实际,但是我国一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仍然不能实现最有效的利用,导致固定资产出现很大的浪费,资金的利用效率非常低。因此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提高对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减少固定资产的购置,保证事业单位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减少浪费。
(五)对固定资产进行改革、完善有很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对一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定期检查这些固定资产,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有效的控制。事业单位通过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可以获取一部分资金,可以投入到固定资产中,实现固定资产的进一步优化。
(六)为事业单位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资料
财务管理是一项繁重、复杂的工作,而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一般来说,我们会把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作为你对会计的工作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若是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价计提不准确,甚至不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会给会计数值的准确性造成很大的影响,往往会出现数据失真的现象。
事业单位计提折旧政策,可以为事业单位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资料,提升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节约投资,同时通过计提折旧还可以全面的反映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损耗,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事业单位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林 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必要性分析[J].中国市场,2010(35):102-103.
[2] 崔 霞.试析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探讨[J].财经界,2014(2):128-129.
[关键词]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问题对策
固定资产在企业资金中比重大很大,是企业管理重头戏。但当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种种,如固定资产超期服役;资产账实不符;竣工资产不入账;投资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擅自转移变卖资产;维护保管不当等等,这就需要企业从加强会计核算的角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
1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特点
1.1 会计科目和计算方式较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圈套,增减变化方式多,相应的科目多,会计核算相对较复杂。如固定资产的增加就有购置、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赁、更新改造、以非货币交易换人、接受捐赠等多种方式,影响折旧的方式有:折旧基数(多数情况下为原值)、已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等方面。
1.2 固定资产分类为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已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然而有些企业却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一些检验仪器、通信工具和文体设施等未做固定资产人账处理;还有的企业在固定资产分类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如有的单位将检测仪器仪表、通信工具和生活用具都放在机器设备类中。
1.3 固定资产折旧所限确定不统一。主要表现在对机器设备、办法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生活用具(如电视机、空调、炊具)等资产计提折旧年限的确定,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1.4 固定资产盘点流于形式,账实不符现象突出。一些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企业必须进行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意义不明确、重视程度不够、盘点工作走过场等情况,账、物管理工作脱节,账面反映的资产规格型号多数填写不全或为空白,存放地点或使用部门很多与实际不符,甚至不能准确填报,造成账实不符问题和待报废资产长期得不到处理。
1.5 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存在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不能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固定资产管账和管物的部门主要应该有账务、资产管理、办公室和资产使用部门。然而,许多企业的账务部门并没有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做好工作。如资产管理部门对无调拔手续增加和减少固定资产的做法,不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采取补救措施等。
2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
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人账价值不随其使用而改变。实际情况是,许多单位(如高校、科研、医院等单位)的固定资产种类多、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快,它们虽然在形态上仍然保持完整。性能上也能达到当初设计的水平,但是由于技术进步,更新换代产品不断涌现。使这一类固定资产的技术寿命大大缩短,使用价值也相对降低。随着这一类固定资产所占的比重日益加大,无形损耗显得尤为突出。
2.2 无法客观真实反映单位所耗成本
现行单位公司的固定资产在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账面上固定资产价值始终是其购买时的原始价格,无法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和实际价值。另外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核算成本。使得单位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考虑本部门的需要,极少考虑资产的运行效率,购置后资产利用率低,直接导致资产闲置和资金浪费。因此只有通过计提折旧、核算资产成本方式,才能进一步挖掘资产的使用效率。
2.3 企业固定资产的账卡物不能相符
固定资产卡片是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基础,它在固定资产账簿与固定资产实物之间起到媒介的作用。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在一些企业领导中普遍存在。一些数额较小固定资产,如生活设施(如炊事用具)、文体设施(如娱乐器具)、办公设备(如电脑、复印机、打字机)等存放使用地点经常发生变动,固定资产实物存放地与卡片、账簿不能及时变换更改。由于信息反馈的脱节,导致了固定资产不能够及时得到反映。财务部门对于固定资产价值不能准确确认,甚至出现了固定资产账外管理的情况。有时实物已经到了报废的时候,但是财务部门仍旧照提折旧,这样造成了财务部门不能提供准确的数据,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真正的固定资产状况。
3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完善对策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是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的里程碑。虽然当前执行的新固定资产核算褶关准则体现了一定的优势。但仍然存在着以上不足。建议从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固定资产核算,以便更好地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3.1 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进行校算
要对单位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进行成本核算与分析。在核算中需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使会计信息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耗费状况,促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改变单位普遍存在的只重收支不重资产使用等现象,满足绩效考核评价的需要。
3.2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实行计提折旧的核算,从而保证固定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单位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形成投入使用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使用与否、使用程度如何都会发生各种损耗,固定资产价值也会随之减少。为了充分反映这种价值减少的情况。就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科技发展的状况以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可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计提折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
3.3 考虑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问题
如科研、高校教学、广电传媒等事业单位,其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属于高技术专业设备,科技含量高、技术进步快,淘汰更新快,在采取加速折旧仍不能及时完整地反映其实际无形损耗的情况下,则考虑对其计提减值准备。为此需相应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固定资产减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资产折耗”,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资产折耗”,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转回。
3.4 完善固定资产报表披露信息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折旧概念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企业从该项固定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已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分为两个范围划分:空间范围;时间范围。
对于空间范围划分,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但是,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对于时间范围内划分,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小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时间
《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都没有规定会计折旧年限。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为20年;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
上述折旧年限是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也可以根据本企业情况向上制定折旧年限,但最低不能低于上述折旧年限。上述折旧年限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的折旧年限基本一致,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可以不必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从而简化小企业纳税申报工作。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计提折旧可选用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四种。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即指将固定资产的可折旧金额均衡地分摊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假定固定资产的可折旧金额是依使用年限均匀损耗,因此,使用年限内各期的折旧金额相等,主要适用于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基本相同,各期应分摊的折旧费也基本相同的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便于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通常以折旧率来反映固定资产在单位时间的折旧程度,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一般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乘以月折旧率计算得到。折旧率,也就是一定期间内固定资产折旧额对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
例1,某小企业有房屋一幢,原始价值为30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30000元,预计使用20年。试计算其年折旧额和年折旧率:
房屋年折旧额==13500(元)
房屋年折旧率=×100%=4.5%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80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2000000件,预计净残值率为3%,本月生产产品34000件。则该台机器设备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件折旧额==0.3298(元/件)
月折旧额=34000×0.3298=11213.2(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初账面余额×月折旧率
例3,某小企业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360000-144000)×40%=8640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9600-600000×4%)/2=52800(元)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式中,N表示预计使用年限;n表示已经使用年限(按整年数计算,不足1整年的不考虑)。
月折旧率=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4承例3,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各年折旧额如表1所示。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固定资产应按月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使用地点及用途归集折旧费用,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将折旧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其中,基本车间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借记“制造费用”账户,行政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借记“管理费用”账户,出租固定资产折旧费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销售部门固定资产折旧费借记“销售费用”账户,根据本期计提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例5,某小企业本期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如表2所示。
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4000
管理费用 1600
贷:累计折旧 5600
二、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
固定资产的修理与改良式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资产改良在这里指固定资产的改建。
(一)固定资产改良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进行改建的,除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以外,其他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例6,某小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房屋原价200000元,计提折旧50000元。改建过程中,领用原材料一批,价款1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改建工程工资费用13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1、将在用固定资产转作未使用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200000
2、领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改良工程130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应付职工薪酬
1300
3、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163000
贷:在建工程――改良工程
13000
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150000
(二)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例7,某小企业本月支付修理费34000元。其中基本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1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修理费21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13000
管理费用21000
总则
一、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企业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正确计提折旧,合理使用累计折旧,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企业发展储备设备能力,增强企业后劲,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价值的补偿。其补偿方式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标准提取更新改造基金。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纳入固定成本,并按产值或施工方量分摊到各单位、各项目部。
四、累计折旧(含更新改造基金),按规定专款专用。
计算、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
一、计算折旧的依据为固定资产原值:
1、由长江航道局调入的固定资产,均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计提折旧费。
2、由工程局制造或购买的设备如管线、浮筒、浮船、推土机等,以合同价为原值计提折旧费。
二、计提折旧的方法:
1、在册的船舶计提时间为20年,按平均年限折旧计算提取,即月折旧额=(原值—残值)/(20﹡12),其中,残值按原值的3%计算。
2、管线、浮筒、自制浮船的残值按其原值的5%计算,非钢质的浮筒、管线、自制浮船的残值按0计算,按平均年限法计算,即月折旧额=(原值—残值)/(5﹡12)。
3、浮筒、自制浮船的使用年限暂定为5年,管线的使用年限,根据土质、工况、完成方量等,暂定3—5年,超过使用年限但经过修理后在使用的管线、浮筒、自制船等,按其未超过使用年限前的月折旧额的30%计提折旧的基金。
4、房屋及建筑物的计提时间为20年,按平均年限折旧计算提取,即月折旧额=(原值—残值)/(20﹡12),其中,残值按原值的3%计算。
5、车辆的计提时间为10年;其他一般设备的计提时间为5年。车辆按平均年限折旧计算提取,即月折旧额=(原值—残值)/(10﹡12),其中,残值按原值的3%计算;其他一般设备按平均年限折旧计算提取,即月折旧额=(原值—残值)/(5﹡12),其中,残值按原值的3%计算。
6、季节性停用和大修停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都需要计提折旧,
7、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上述折旧计提折旧。
8、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入帐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工程局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使用租赁期间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0、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不计提折旧的。
11、折旧应按月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三、累计折旧的使用:
累计折旧是更新改造基金的主要来源,其用途包括:
1、设备的更新;
2、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
3、综合利用和治理“三废”措施;
4、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5、零星固定资产的购置;
6、疏浚设备性能恢复性大修,关键项目的修理;
7、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技术进步措施。
四、累计折旧管理
1、各单位、各项目部提取的折旧由局财务处立帐进行管理。
2、按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用,确保这项折旧真正用于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进步,对每个更新改造项目都要事前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关键词: 高校;固定资产;新制度
一、 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分析
(一) 提升资产账面价值反映真实性
社会的进步及经济的发展带动了高校教育投资,这样的背景之下,高校资金渠道扩大,固定资产购入能力增加。随着高校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管理难度必将增大,在固定资产日常使用及闲置过程中,固定资产难免发生损耗减值,在技术更新周期短的社会现状之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很可能发生骤减现象。按照旧制度,固定资产只在购入登记时记录原值,且报废处置也是一次性完成,进行清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偏离问题,账面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及真实状况,固定资产购置、处理不科学。
(二) 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当前,信息化手段已经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应用起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 效率得到提高,信息记录便捷性增强。但是,由于旧制度并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处理,固定资产科学性及严谨性不高。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各大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普遍不高,系统性、规范性不足,权责制约体系存在缺失。在购置固定资产时,高校各院系通常只是按照需求购置,很容易发生固定资产用途重复问题,容易导致资产闲置,降低资产效益。新制度推行后,高校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这就会促使高校强化对自身固定资产状况的了解,加大对院系、科研项目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的审核,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同时,计提折旧的处理方式下,高校固定资产价值会随着时间不断降低,并体现于账面之上。因此,高校会产生强烈的紧迫感,在购置、处理固定资产时更加谨慎,促使高校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约束,明确各部门权责。此外,由于计提折旧的存在,高校可实行资产的有偿使用,可以减少资产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 提升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旧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仅限于购置环节,一次性计入教育支出中。然而,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价值会逐渐衰减,价值会发生变化,如果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实际情况会与账面价值发生偏离。固定资产如建筑、大型设备的使用周期通常为多年,存续期间,因用途、使用方式发生的价值改变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如果不进行计提折旧,那么固定资产支出会集中于某一年度,该年度的教育成本会大大增加,且仅为该年度。新制度将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与工作法进行计提折旧,可以将折旧费科学地分摊至各个年度,能够实际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提高教育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尤其在高校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教育成本结构越来越复杂的大背景下,利用新制度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将大大提高成本核算的精确性。
二、 基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旧会计差异
(一) 固定资产分类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上,固定资产的分类更加规范和明确。新会计制度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有明确的规定,分为:通用设备类,图书、档案类,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类等。新的固定资产分类打破了原来笼统地按照一般设备、通用设备、其他资产来分类的管理体制,分类更加规范、明确和细致。
(二) 固定资产价值认定标准
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起点提高。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的变化受经济发展,整体物价水平上升的影响,原有的会计制度无法准确确认经济环境变化后的固定资产价值,而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设备的单位价值普遍提高,如一般设备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则从800提到1500及以上。
(三) 固定资产折旧
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新的会计制度实行“虚提”折旧。“虚提”折旧主要通过“累计折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两个科目进行。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应严格把握固定资产的性质,并确定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能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的消耗,避免了原有制度下固定资产虚增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弊端,而且能有效将资产实物和价值准确匹配。
(四) 固定资产绩效评价
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挂钩。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的执行,为固定资产的管理创造了参考条件,固定资产管理和员工绩效评价结合可以刺激和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中。
三、 新会计制度过渡建议
(一) 重新认定资产价值
高校大部分成立时间都较长,固定资产存续时间长,总量庞大,且分布上较为分散,管理难度高。同时,固定资产的使用上,与各个院、系都有关系,这样的特点将会加重资产管理与使用的分离程度。因此,在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高校当对自身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收集资产购置、损耗、使用、报废等情况。对于盘点清楚的固定资产,要按制度,对价值进行重新认定,将报废处理等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提出,按现有资产状况登记。同时,高校还应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资产价值认定及清查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
(二) 明确固定资产折旧具体方式
新制度只将四大类进行折旧,盘点中,当注意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方法及年限。主要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两种。此外,新制度没有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规定,因此,固定资产具体折旧年限当另行执行。
(三) 区分计提方式实现制度对接
计提方式区分,简言之即:旧制度补提,新制度月提。对于新制度实施前的固定资产,高校不仅应该进行全面清查,还应确定资产状态。对于新规定中已经达到折旧标准的固定资产,在继续使用过程中,应当继续提足折旧。对于2014年之后仍然登记在册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及办法,按月计提,此时可以通过系统,完成折旧工作,且工作重点当为折旧汇总。
四、 关于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 强化意识及制度建设
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一项管理工作,必须首先得到事业单位高管的重视,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前提。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学习,将新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相结合,制定新的管理规则。如,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购置程序,购置前做足分析、购置中信息完整真实、购置后入账准确及时;建立资产清查小组,定期全面清查固定资产状况,做好固定资产使用记录和固定资产分析。在管理者重视的前提下,下达新管理理念和相关制度至各个部门和每个员工,使每个单位成员成为“管理者”,做到使用和维护的统一,业绩和管理相统一。此外,建立专项监督团队,此团队独立于所有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高层,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入账、使用、报废申报等进行直接监督和控制。
(二) 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效率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度、精准化、大容量的优点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通过 信息化的管理实现资产信息共享,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具体使用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可连成一线,达到及时准确了解和控制固定资产信息的效果。此外,与信息化配套的是“标签制”,即将每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标号并附上基本信息,制作成条形码,然后贴到相对应的资产上,便于信息化统计和清查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