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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服务

时间:2023-09-19 1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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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服务

第1篇

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信息网络社会中居于何种法律地位,是探讨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首要前提。站在用户的角度,所有能够供用户接入网络,得以存储、传输信息的服务提供商都可构成本文所言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之所以立足于这样一个视角,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做出如此笼统、概括的解释,是由于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衍生出更多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如越来越多的智能设备制造商以及软件服务提供商。于此情形下,任何试图从正面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做出的界定都将是不完整的。此外,本文也不认为对现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分类会有助于我们认识其内涵,恰恰相反,它会割裂我们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地位的整体性认识,分类仅在阐述其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时,才具有一定的意义。本文主要从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技术运行规则中所起的整体作用来为其定位。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由始至终都是一场信息技术革命,这场革命区别于以往任何一次技术革命的特殊之处在于,物理世界是由原子构成的,信息的载体为能够直接进行控制的实体物;而互联网络时代信息的载体转化为以比特为单位,可被计算机进行处理、保存和分析的一系列数据。信息的表现形式皆为不可触摸,只可感知的文字、声音、图片以及视频。不仅如此,借由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人类得以搭建起了一个信息的虚拟平台,通过它把各个点、面、体的信息联系到一起,从而最终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入发展,网络对人类的影响已蔓延至工作、生活的各个角落,大到一国军事机密情报的保管和传输,小至普通用户的人际交往和购物行为,均是借助于网络实现。而支撑整个网络系统运行的正是形形的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说,他们是这个整体系统的集体构建者和缔造者。简单讲,无论是提供基础宽带服务的电信运营商,或是接入互联网的路由器制造商,抑或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软件服务商,用户皆是通过其提供的某一部分网络服务记录、传输信息。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安全问题,信息的存储和传输都会受到影响。由此可以说,无论单个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整个系统的运转提供何种服务,从整体上看,在这场技术革命中,都扮演着信息看门人的角色。信息网络独有的这些技术特征,使得网络社会中对一国金融安全、军事安全或个人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保护更多的表现为对信息在存储、传输等过程中安全的维系。由于网络用户使用者无法对信息进行最直接的控制,而是需要依托网络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在此基础上享有有限的使用权和控制权,导致物理世界中简单易行的安全规则无法有效适用于信息网络社会,用户面对安全隐患时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以近期发生的路由器被破译事件为例,由于部分路由器在技术上存在着安全漏洞,致使用户在上网过程中留下的银行账号、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被盗取,使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或威胁。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部分原因正是由于路由器厂商未能积极、及时的升级其系统,以致出现安全漏洞,造成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进而损害其实际权益。实践中,类似的信息泄露事件不胜枚举,无一不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密切相关,而用户面对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缺少主动有效的防范能力,只能寄希望于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或技术的安全。基于上述客观事实,我们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基于其所处的信息看门人地位,既有责任,也有能力,向所有网络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的义务。这是一种最低限度的保护义务,其特点如下:第一,这项义务不同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国家或个体所负有的有如一般经营主体的其他义务,它不以任何具体的主体作为自己履行义务的直接对象。这是由于信息网络具有开放性、互联性的特点,任何一种不安全因素会同时危及国家、企业或个人的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人身、财产安全等等。故而其既不同于私法上的义务,也异于公法上的义务。第二,该义务内生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成立之时,贯穿于其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全部过程,即使在其退出网络服务领域之时,也需为该义务的履行做出最为妥善的安排。恰如雅虎中国邮箱在关闭之前,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向所有注册用户发出停止服务通知,详细列明与此相关的一切事宜,并敦促用户及时注册新的邮箱,以确保其信件的安全。

二、私权视角下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局限性

(一)侵权法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注意义务的规则

互联网技术发达的美国和欧洲较早地注意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维护个人权益安全方面的作用。因而通过国内或地区立法针对不直接提供网络内容的服务者在某些情形下承担侵权责任做出规定。以美国为例,其在《数字千年版权法案》中即以避风港规则和红旗规则为非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对版权领域内出现的某些侵权行为设定了一定的注意义务。依据避风港规则,自身不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权利人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通知及时地处理了涉嫌侵权的信息,便能够享受免于承担侵权责任的资格。②红旗规则是避风港规则的一项例外适用,其含义是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如此的明显,如同红旗一样飘扬,那么网络服务提供者即不能以避风港规则推卸责任,在此情况下,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请求删除、屏蔽的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对此承担侵权责任。立法者意图通过这两项规则的适用达到既能不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设置过重的负担,妨碍其行业发展,又能保护相关权利人版权利益的目的,初衷不可谓不深远。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侵权责任法》相继吸收了美国法中的这两项规则。③但在适用上做出了三点不同的变通,这表现在《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制度设计上:其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由非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扩大至其他类型的软件服务提供者;其二,侵犯的权益由信息传播权扩大至所有可能被通过网络侵犯的民事财产权及人身权;其三,改变了美国法中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审查义务为主要原则,仅在有限的情况下就其未尽到注意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为辅的立法初衷,而是代之以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与实际侵权人同等程度的网络侵权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将原避风港规则中的通知和删除程序作为衡量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决定性标准。美国法中的避风港规则与红旗规则在引入我国《侵权责任法》时发生的上述变化,表明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对他人的网络侵权行为承担更为严格的侵权责任。这种以救济受害人为主要目的的侵权归责模式,源于当时出现的许多人肉搜索、网络谣言等侵权事件这一社会背景。立法者在做出这种制度设计时,更多的是基于一种政策考量,而不是从网络服务提供者本身的地位出发,规定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出发点决定了第36条在适用的过程中并无法解决诸多实际问题。首先,网络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权利类型越来越多,不仅包括知识产权,还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对于某网络用户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利,这其中涉及价值判断,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由法院作出裁决。从根本上讲,网络服务提供者并无资格仅仅根据权利人的权利通知即采取删除、屏蔽等消除侵权信息的措施。如果无视这种资格缺陷,在知识产权领域赋予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审查权限,那么鉴于此类权利的识别性较为容易,这尚且处于其能力范围之内,但在权利类型扩张到人格权的情形下,权利冲突已经变得极为复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此已经失去了甄别的能力。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为何美国的避风港规则和红旗规则仅适用于版权法领域,而没有扩及其他侵权情形。其次,WEB2.0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出现了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交流平台。原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集中控制主导的信息和传播体系,逐渐转变成了由广大用户集体智能和力量主导的体系。此外,随着用户数量的激增,信息的产生和传播呈现出海量化和碎片化的特征。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这种信息流动模式下,难以行使针对具体个人权利的信息审查义务。前述两项客观制约因素决定了侵权法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已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之外,这种规则本身的运行并无法起到保护受害人权益,净化网络的初衷。

(二)从私权角度审视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的局限性

无论是美国法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宽松的注意义务规则,或是我国侵权法中以严格救济受害人为主的制度设计,两者均是站在维护私权的角度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之安全保障义务做出规定。严格讲来,任何安全维系规则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私人权益不被侵犯,这是理所应当且毫无疑问的。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践中威胁民事主体权益的不安全因素有诸多表现形式,并非每一项都表现为直接侵权,换言之,传统的侵权归责模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安全威胁情形,民事主体个人权益的最终保护并不能都通过主动提起侵权诉讼来获得解决。这在当下层出不穷的网络安全频发的各色事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如2011年腾讯公司与奇虎360公司发生不兼容大战,腾讯迫使6000多万用户卸载了360安全软件。该事件本身虽是两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正当竞争而起,表面上看,并没有直接侵犯网络用户的实际权益,但实际上腾讯公司迫使所有使用QQ的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的行为正是无视这些用户的网络安全选择,间接地置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当QQ用户因卸载杀毒软件遭受信息泄露,实际权益受到侵犯时,却无法依据目前的私权规则提起侵权之诉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依据前述我们对信息网络运行规则的解读,网络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整体性系统,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均处于进入网络通道看门人的地位。不独网络软件服务提供商,即使是网络硬件设备提供者,也应负有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如电脑的芯片制造商,在芯片投入批量生产之前应尽可能地对其技术安全性进行全面的检测,当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漏洞时,也应及时采取技术修复等各种可能的措施最大限度的确保用户的使用安全。而私权规则仅针对在某些直接侵权情形下未尽到注意义务,而需承担侵权责任的软件服务提供者。从本质上看,这是将网络关系简单化为软件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之间的债权化网络结构,从而将网络服务提供者等同于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忽略了信息网络其他构建者应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上文所述之路由器被破译以致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即是证明。在具体的侵权法领域,网络仅是一种使用工具,网络服务提供者犹如普通的商品制造商一样,并不对任何个人通过使用该工具而侵犯他人的行为负责。综上可知,站在维护个体私权的角度看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所有个体用户承担义务的负担,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纵深发展,网络用户在使用人数和行为模式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述私权规则在解决具体侵权问题方面,仅具有有限的适用性。此外,该规则将保护主体限于私人用户,忽略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国家、公司等商事组织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现实情况下,面对越来越多的各类网络安全事件,私权规则中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却无法适用于其中。鉴于此,我们应该跳出私权视角俯瞰整个公共领域,重新审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该义务应具有更深远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并且配有更为细化和恰当的义务履行规则。

三、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价值取向: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

以维护纯粹的个体私益捆绑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基于信息网络开放、互联的结构性特点,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整体系统中所处的地位,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应以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为价值目标。网络空间是否存在着公共性,这是我们在理解这一价值目标时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通常我们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而倾向于淡化其公共性和社会性的一面,进而将网络社会简化为无数个用户与软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相对法律关系,对于网络纠纷也倾向于以纯私法的方式进行处理。网络的虚拟性是指信息的存在方式皆以文字、图形、声音、视频形式表现,而缺少现实世界中立体、固有的形态实体物。这个特点常常在视觉上给用户以错觉,认为自己脱离了群体性的生活,面对的仅仅是不可触摸的信息,而忽略了任何信息流产生和传播的背后均是人际关系在发生互动这一基本事实。物理世界中,先存在着一个公共空间和领域,而后才会产生聚合的公共行为;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打破了这个传统的模式,先有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后才形成一个公共空间。换言之,不论空间的表现形态如何,只要人们以言行的方式聚集在一起,展现的空间就形成了。由此可以说,虚拟性并不排斥公共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虚拟性成就了网络空间所特有的公共性。网络空间具有公共性意味着作为信息看门人地位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需为空间中所有用户承担最低限度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秩序关注的是网络空间内各类信息流的畅通、有序运行;安全强调的是不被搅扰,能够自由流动的一种状态。秩序与安全虽然指向性不同,然而两者并非可以分割,而是紧密连为一体的价值。秩序的维持有助于确保安全,而对安全的保障,也有利于秩序的实现。秩序与安全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最基本的价值需求,但与现实的物理社会相比,网络社会似乎对此表现出了更强烈的需求。这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现实社会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形成了一套运行稳定的制度体系来确保社会秩序与安全,而对于新生的网络社会而言,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建立起一套基本的秩序与安全规则,是网络社会得以运行的基本前提和保障;另一方面,与现实社会不同,网络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交际均是以信息流的形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这种长线距离的曲线往最容易在过程中产生波澜,因而确保个人信息在流转过程中的有序与安全成为网络社会必然的价值选择。换言之,网络世界更需要对信息产生、传播过程的管控,这迥然于现实世界对私人权利的静态保护。可以说,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这两项价值内生于网络社会,也将伴随其永久存在和发展。网络社会对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渴求,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对所有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这归根结底是由网络特有的技术特征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处的法律地位决定的。网络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需借助于网络平台进行,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表现为各种信息的流动,因而从技术上确保信息流有序、安全的产生、存储和传输,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实践中许多危害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行为均是由于网络技术存在缺陷所导致。如2011年,程序员网站CSDN、天涯社区、美团网等网站数据库遭到黑客攻击,网络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曾集中爆发,上亿用户的注册信息被公之于众,其中,广东省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泄露了包括真实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在内的约400万用户资料。针对这些问题,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政府机构或其他主体相比,既有能力,也有条件积极、主动的进行预防和事后应对。此外,随着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信息越来越成为一种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争相攫取的新型资源,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受益者,理应对这一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安全承担保障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为价值目标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并非忽略对私权的保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着眼于潜在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因而对其进行维护恰恰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私权。实践中,许多个体的私权受到侵犯往往是由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所致。如家、汉庭等大批酒店的开房记录泄露事件,正是因酒店Wi-Fi管理、认证管理系统存在信息安全加密等级较低问题,以致这些信息被黑客窃取、泄露,危及开房人的实际权益。

四、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容———以个人信息保护为例

在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价值指引下,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广泛,既包括所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制造或提供危害网络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的产品或服务,也包括需采取技术措施不断升级自身产品或信息系统,确保不会出现安全漏洞从而被他人侵入和破坏;既包括某些非内容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利用平台传播与该价值目标不符的言论或行为做出禁止,也包括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时对自己行为(如不正当竞争)进行克制,避免因自己的行为将用户的基本使用安全置于危险境地;等等。如此广泛的范围使得清晰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容绝非易事。目前,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常常表现为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处理、利用、泄露,以致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在此以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主线说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法律规定或用户同意不得任意收集、存储和处理他人信息

信息网络时代,信息不断的产生和流动,网络服务提供者凭借其先进的技术手段,能够对用户使用网络留下的诸多信息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理。由于个人信息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从而将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隐私、财产等权益曝光于众目睽睽之下,增加受害的几率,因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存储和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进行规制。任何网络服务提供者都不得未经许可收集个人信息,应当是一般原则。对于用户同意收集的个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指定的收集用途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该范围另作它途,同时也不得基于一定的目的,将该信息提供给其他主体使用。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需采取措施维护信息在产生及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使用信息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存储、处理时,应当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检索、披露及丢失、泄露、损毁和篡改个人信息。一般而言,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各项管理措施,如建立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及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妥善保管记录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等等。实践中,尽管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不同会采取各异的管理措施,但只要最大限度的确保其管理上不存在人为的漏洞致使他人信息泄露,即可视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尽到了该项义务。除了管理措施不够完善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外,技术因素是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互联网络的发展,大量个人信息被计算机和各种网站等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储,因而一旦网络出现系统漏洞、程序漏洞等各种危害安全的漏洞后往往会导致大规模个人信息发生泄露。从技术上而言,漏洞是软硬件在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攻击者能够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访问或破坏系统。一个系统自时起,就一直处于漏洞发现和修补的循环之中,漏洞问题会长期存在。这种特性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实时注意网络异常,当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补丁修复,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增强系统的抗攻击性,确保信息安全;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网络安全日志,对重要网络系统及数据、信息及时备份。此外,一旦发生个人信息泄漏、丢失,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及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渠道告知受影响的个人信息主体事件的发生情况以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免给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并且还应当及时向国家相关信息管理机构进行通报。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传输信息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的信息的管理,对法律、法规禁止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予以禁止,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禁止或传输的信息,一般而言是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或有损社会风气等信息。如宣传思想的视频或文字;教授用户破解他人路由器方法的文字;某网站已被泄露的用户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等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前述信息的和传输进行管理,意味着其对信息的和传输具有一定的审查义务,这不同于侵权法领域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站在私域角度纯粹依据自己的价值取向保护个体私权之情形,该项义务的履行具有较为明确的参考标准,因而也不会对用户的言论自由构成侵犯。事实上,在对用户或传输的信息进行审查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某种程度上更类似于一个公共管理机构,因而这既是其承担的义务,也是其享有的部分公共管理权限。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终止其技术服务时应最大限度的确保使用该技术服务的用户的信息安全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如若要停止某项技术服务,对于使用该技术的所有用户应当提前发出通知,及时提醒其继续使用将会带来的风险,以及告知其避免这些风险需要采用的措施,给用户足够的时间进行技术更换工作。如微软中国此前宣布于2014年4月8日停止对WindowsXP的支持,但考虑该操作系统在我国通信等重要行业仍占据较高比例,若立即停止将会给基础通信网络带来直接风险,威胁基础通信网络的整体安全,故其决定将与包括腾讯在内的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安全及防病毒厂商密切合作,为中国全部使用XP的用户,在用户选择升级到新一代操作系统之前,继续提供独有的安全保护,帮助用户安全度过系统过渡期。网络服务提供者之所以在其技术服务结束时仍需向用户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源于长久以来二者之间的一种相互生存倚赖,尤其在当下的互联网行业,某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某些技术方面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导致其地位已具有不可替代性,因而在退出时理应采取一些安全措施保护所有使用其技术服务用户的安全,避免因其退出技术服务而给用户带来人身及财产损失。在当下网络新产品或服务不断涌现的时代背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非常之多,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内容也各不相同,于此情形下,穷尽其所有的义务内容绝非易事。上述以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及泄露为例说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义务,仅具有概括作用,具体到实践中,每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究竟有无尽到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应以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为价值指引做出判断。

五、结语

第2篇

 

今年以来,在局、集团公司、山水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山水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不断增强管理人员安全实务能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现将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实现了公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零”目标控制:

较大事故发生0起,一般事故0起,责任内死亡人数为0人;责任内重伤人数为0人;职业病新增人数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

二、完成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目标和重点目标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公司总经理庞平为主任,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组成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公司安全环境部为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服务中心共同参与,各服务中心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符合要求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形成公司(安委会)、安全环境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各服务中心(安全领导小组)三位一体抓安全工作的格局,做到领导重视、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真正做到安全管理三个“百分百”。

(二)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地产公司安委会主任与公司安全责任人;公司安全责任人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的各部门及各服务中心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公22份;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服务中心负责人与各班组长,各班组长与具体岗位责任人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349份,责任书的签订率为100℅。对外与相关承租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00份,外部责任书的签订达到100%。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相关驾驶人员签订了《兼职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9份,形成共管共防,综合治理的局面。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山水集团公司的检查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实际,现正在积极探讨对原有制度进行细化及分类,特别针对各服务中心的相关制度最大程度上体现实用性可操作性。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山水集团公司关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细则》等安全制度,经公司2018年11月15日第三次安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已印发执行。

(四)依法经营。按规定严格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检查各项目的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设备,配电、给排水等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工作。

(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结合物业公司实际,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分别加强“安全风险辨识”,通过各服务中心自检、公司安环部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需要较长时间进行整改的的督促整改并跟踪相关情况,加强了对隐患的监控。

(六)加强劳动防护与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购买意外伤害险115份。

(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公司各项目分散不利于集中培训的实际情况,公司安环部改变思路,利用安全大检查的机会针对物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的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国家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指示和部署;同时督促各服务中心及时进行安全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安全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目标考核的相关内容;今年完成集中培训2次,现场培训12次。

积极组织外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和特殊工种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完成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培训取证3人,电工培训取证10人,达到了电梯安全管理上岗持证率100%;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100%;督促各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上岗前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八)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本年度完成了一次全部职工健康体检,参检人数70人。

(九)加强应急管理。按照2017年对各服务中心的《云南山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督促各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公司安委办组织并参加了省耕山水消防应急演练、金地山水应急救援演练、山水湖畔消防疏散演练;其它各服务中心在年内分别自己组织进行了共9次各类形式的应急演练,对预案与实际救援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的进行了补正。

(十)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相关规定对各服务中心的供电、供水、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各种设备的维保及检测、日常巡查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我公司分别于3月、5月、7月、8月、9月、12月及法定节假日前,对各服务中心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督促各服务中心进行化粪池专项检查以及针对大风天气、雨季汛期、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度险;2018年截至11月共检查各类问题及隐患93项,并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到专人及时督促整改,现隐患整改完成90项,正在落实整改3项。

(十一)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主要负责人,督促各服务中心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车辆管理部门办公室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好车辆日常检验维修工作和兼职驾驶员日常安全学习。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资料规范性管理,内业台账管理。根据《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结合物业公司实际,逐步完善规范各服务中心的安全档案,健全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档案、台帐和各种会议、现场检查、巡查等记录,注重痕迹管理、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设施设备(特种设备、供配电、供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促各服务中心做好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和过程监督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电梯)的日常巡查和过程监督管理,督促服务中心规范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和管理台账并做好特种设备的相关记录,现公司5个项目共管理载人电梯87部,安环部对每部电梯相关注册信息、维修保养、年检情况进行统计,切实掌握电梯运行情况。

(十四)认真开展完成了 “2018安全生产月”、“2018安康杯知识竞赛”等专项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教育培训方面还需加大力度;

(二)安全管理台帐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应急预案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明年计划工作中重点做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制度;

(二)加强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例会相关工作;

(三) 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安全台账,逐渐实现台账规范化;

(四)进一步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结合实际,加强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细化各项目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上所述,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公司还要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为公司安全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后盾!

 

第3篇

2016年春运时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共计40天。按照市交通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我区交通运输安全服务保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快捷、优质的交通运输服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根据市交通委运输局对全市春运形势的预测研判,2016年春运工作具有以下特点,需要相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一)春运接续客流节前分散,节后集中

一是节前出京客流相对分散。2016年春节放假时间为2月____日至____日(除夕至初六),与元旦相隔远,学生、民工、探亲、旅游购物等客流较分散,持续时间长。

二是春节黄金周期间,由于高速路小客车免通和五环路内机动车不限号行驶,预计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初六重点地区、高速路出进京的人员、车辆将同比增长,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压力大。

三是春节后返京客流高峰与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到京时间有所重叠,增加了保障任务的难度。

(二)提升服务水平各项措施要求高

公共交通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运输服务多层次、多样化、高要求成为新常态。市政府出台了提升服务水平的一系列措施,春运运输服务成为集中检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重点工作指标。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做好春运工作,以充分的准备迎接来自社会各界的检验。

(三)安全平稳运行压力大

一是春运持续时间长,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可能会出现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等现象。

二是交通运输工具设备设施使用强度大,公共交通票务系统软硬件面临春运大客流平稳运行的考验。

三是春运期间北京天气寒冷,强降雪、雾霾、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不确定因素多,春运安全面临极端恶劣天气的考验;

四是重点区域、关键部位查堵危险品上车、行包安检工作量大、要求高,运输安全面临众多考验。

(一)春运工作机制

成立局2016年春运安全服务保障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单位:办公室 行管科 综合科 安办 客运所 货运所(专业安办) 修管所 出租所 轨道所 执法大队 万佳通客运公司

指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管科。

办公室主任:____

联络员:____

(二)春运工作任务分工

1.局春运工作指挥协调小组。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领导下,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落实辖区运输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本辖区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做好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报送春运、春节黄金周及雪天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信息。

2.局各相关科室

办公室:负责安排春运客运量统计数据和信息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节假日值班安排;负责组织春运宣传报道工作。

行管科:负责局春运工作指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交通局春节黄金周期间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科所落实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综合科:协调区文明办做好增派站台文明乘车服务人员工作,做好乘车引导、助残助老、信息咨询服务,营造春运良好的乘车秩序。

安办:制订全局春运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春运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导整改;按照安全应急职能要求,会同相关单位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负责运输行业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客运所:负责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市公交、万佳通客运公司落实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客流高峰时段地面公交接续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安排应急备用客运车辆;根据需求及时调整运力;及时处理各种投诉;加强文明服务意识教育;负责客运行业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货运所(专业安办):重点做好烟花爆竹和化危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人民生产

生活重要物资应急运力储备工作;负责本行业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货运行业信息汇总、报送工作。修管所:做好春运期间机动车维修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在用汽车喷烤漆房的使用安全综合评价工作;负责本行业雪天机动车维修应急保障,重点关注客运车辆及货运通道的货车维修保障。

出租所:负责维护本行业正常运营秩序;负责本行业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汽车租赁行业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各项投诉;组织指导企业做好车辆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旅游客运企业支援春运的备班运力;负责本行业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

轨道所:负责加强安全运营管理和高峰客流安全疏导;负责本行业雪天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遇有客流急于疏散,及时与客运所通报情况;负责本行业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执法大队: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保障春运工作有序开展。

3.万佳通客运公司

按照整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春运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落实春运安全服务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运输安全,完成好春运安全服务保障任务。

针对今年春运各阶段工作特点,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要求全市运输系统从运力保障、运输服务、安全监管、应急保障四个方面做好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运输安全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平安出行提供多样化运输服务。

(一)运力保障

1.区内公交:春运期间,万佳通公司要根据春运各阶段客流情况及时调整运力,加强运行调度,确保重点地区、线路运力充足。一是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重点地区、时段、线路运力保障;二是做好轨道交通接续运输保障工作。

2.出租汽车: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提高春运特别是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出车率,满足广大市民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3.旅游客运:加强春运及春节黄金周期间旅游客运车辆的运营组织,保障运力充足;春运期间参加支援省际班线备班运力的车辆要予以保障,满足省际客运行业高峰客流运输需求。

(二)运输服务

1.区内公交: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提升服务水平的各项措施,加强司乘人员培训教育,做到着装整洁、仪表得体、文明用语、服务周到,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要重点照顾。

2.轨道交通:督促轨道交通车站做好站台服务工作,引导乘客刷卡乘车的同时,提高售票能力和进站速度,做好重点站区及大客流车站乘车秩序维护工作。

3.乘车服务:在地面公交、轨道交通重点车站增派站台文明乘车服务人员,做好乘车引导、助残助老、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维护春运良好乘车秩序。

4.出租汽车:各出租企业加强对驾驶员进行规范服务的教育,监督驾驶员在春运工作中规范运营、优质服务,杜绝各种违章行为发生。同时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监督驾驶员在运营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三)安全监管

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监管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履行春运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运输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安全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加强精细化管理。客运、轨道、出租、旅游、运营各企业,春运前要对所属员工进行春运安全教育,对所有运营车辆、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二是要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检制度。对辖区从事烟花爆竹和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管理员进行安全资质检查。客运、轨道积极配合落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逢包注意、可疑必问、违禁拒载、视情报警”的要求,确保春运运营安全。

三是相关科所、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协作;会同相关部门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做到相互支持配合、协调处理各项紧急情况。

(四)应急保障

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应急预案。根据冬季运输和春运特点,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骤增、雪雾天气、火灾、爆炸、重大交通运输责任事故等突况,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岗位人员熟知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器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好雪天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春运期间遇雪天时,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因雪雾天气暂时停开的山区郊区客运线路,要及时做好宣传、告知工作;遇旅客滞留等异常情况,各相关部门要随时关注客流变化,并现场协调公交、轨道、出租车接续运输保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客流疏导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是市政府确定的安全管理年,春运保障是新年伊始的首要工作,春运期间全国“两会”将在京召开,交通运输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运输服务工作成为集中检验市政府提升服务水平各项措施落实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配合,坚决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确保春运三阶段各项安全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一系列措施,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运输服务质量,共同维护好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文明乘车秩序;运营企业要做到一心一意为乘客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广大驾驶员、乘务人员要做到着装整洁、仪表得体、文明用语、服务周到;各单位应公布监督投诉服务电话,并保持____小时畅通,及时处理好社会投诉和纠纷;加强场站管理,及时清除公交站牌上张贴的非法小广告,努力营造温馨和谐喜庆的春运出行环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用实际行动展示首都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形象。

(三)加强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人员、车辆精细化管理,加强春节黄金周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制定春运期间突况应急预案。认真做好运输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防止重特大交通运输责任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春运天气预报、客流动态和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动态情况,遇雪天及时启动应急运输预案,做好雪天运输安全服务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春运期间平安出行。

(四)加强春运宣传,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切实提高春运对外宣传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宣传稿件,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运输系统春运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和安全应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局办公室要根据全局春运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会同各行业科室、辖区运输企业做好对外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稿件审核工作。

要认真落实春运____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向运输管理局春运办公室报送春运保障工作动态信息。遇突发紧急交通运输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防止迟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春运信息的采集、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1.春运信息报送工作万佳通客运公司按照已执行的城市运行监测日报长效机制的要求,每天上午9时前,在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平台上填报《城市运行监测客运日报表》郊区客运运营数据。

2.春节黄金周信息报送工作

旅游客运:出租所于黄金周第一日到第七日,每天上午9:00前向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节假日值班室报送前一日数据,统计数据通过统计平台网报;第七日在正常统计上报的基础上,对当日客运量进行预测,一并报送。

出租汽车:2月____日(正月初六)上午9:00前报送黄金周期间出租汽车运营数据。

春节黄金周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简要情况总结:2月____日12时前报送。

3.春运工作总结

第4篇

一、中心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2019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中心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让全院所有科室、职工参与到中心安全生产工作中去;积极与辖区居委会、派出所取得沟通,街道派出所确定我院为重点防护目标单位,从而更好的预防和处置医院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利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使医院形成立体式治安监控网络,发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优势,对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组织机构,严抓措施落实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落实。成立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的安全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配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我中心的安全生产,我中心根据自身情况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落实好中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中心领导班子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针对性的把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到中心日常管理中去。  

3、加强检查,防范事故  

(1)中心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整改;同时中心安全委员会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2)在雨季中心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建筑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已暂停使用,并组织人员撤离。  

(3)中心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中心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三、加强治安防范管理,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第5篇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燃气”)是以乌鲁木齐市为主业务,覆盖全疆的城市燃气运营商。如何更好地为乌鲁木齐近百万户的城市百姓安全供气服务一直是新疆燃气集团经营管理的重点。

2012年新疆燃气集团全面启动“数字天然气”项目,迎合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和管理趋势,在行业内率先建设和推行了燃气移动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新疆燃气外勤服务人员手持新型的移动平板电脑,进行入户的安全检查和管网的设备巡检,把安全“手把手”地传递给乌鲁木齐广大市民。

科学巡查管网设备运行情况,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用具,确保安全供气、安全用气是新疆燃气的首要职责。在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新疆燃气不断加强安全运营管理,更借助新技术新机具开展创新服务。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各类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迅速普及,为新疆燃气的移动服务战略搭载了平台。本次新疆燃气推出的移动安全服务平台正是借助移动技术平台,以燃气安全服务为突破的创新应用。

燃气公司拥有大量的外勤服务,如入户抄表、户内安检、管网设备巡检、维修服务等。传统的作业方式,依靠纸张和人工进行大量的计划、执行和结果反馈,工作效率低下,现场作业无从监控,管理指导滞后。特别是针对安全供气用气环节,实效性无法满足。

引入移动安全服务平台后,外勤作业人员手持平板电脑,与燃气公司主数据中心建立了闭环的数据通道,在平板电脑上实时查询检索客户和管网设备信息,根据安检巡检项目逐一排查登记,实现安检外勤现场的数据一次采集。

本次移动应用采用了Android操作系统的平板电脑,设备小巧轻便,方便燃气外勤人员携带。终端应用系统界面友好,时尚绚丽,燃气外勤人员只需一个指头轻松点选图标就可实现原本比较繁琐的安检项目的核查。对于老百姓用气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改管改线、软管问题等安全隐患,还可现场进行整改登记。对于严重的隐患,通过平板电脑进行拍照存档。对于燃气管线的巡检,移动平台还可通过GIS地图标识待检设备位置,显示巡检工的轨迹路线。

第6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服务区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服务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服务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伍佰元以上工伤率为零,伍佰元以下工伤率在1%以,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发生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发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成员职责

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搞好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加强安全巡查管理

2.第二季度:召开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

完善服务区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第三季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餐厅、超市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检查、

整治工作

开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

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第7篇

这次全市商贸服务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区灯具店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全市商贸服务业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全市商贸服务业系统开展“安全月大检查”活动做出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安全事故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刚才,区、区政府作了发言,市安监局、商务局、消防支队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商贸服务业安全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责任重大

近几年来,我市商贸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一批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宾馆、饭店等已成为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重要领域。在经营形式上,由过去以国有商业为主,发展到现在多业态、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到目前,全市营业面积平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达到个,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多个,其中年经营额超亿元的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已达个,批零服务商户已达万多个,从业人员达到万多人。特别是以小南门、颐和广场为主的中心城区商贸业已初具规模,正在建设的标准化菜市场及拟开工建设的沧东、沧西两大物流园区,将成为沧州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去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市生产总值的,商贸服务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这么大的行业,这么大的领域,涉及到这么多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从月日区大街灯具店发生的事故可以看出,在商贸服务行业安全经营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和企业对安全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总认为商贸企业主要是经营销售,安全工作并不重要,不是份内的工作,对一些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不闻不问,该查的不查,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有的企业安全组织不健全,无专职安全员,或是安全管理人员身兼数职,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没有把安全经营摆在重要的位置。二是部分安全设施老化。有的商场、市场年久失修,安全消防基础设施老化,有的消防栓根本打不开,成了一种摆设,有的灭火器几年不更换,根本不能用。特别是区火车站工业品批发市场,虽然去年通过整治有所好转,但由于市场较久,房屋老化,通道不畅,安全设施不全,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有些经营者安全措施不到位。在经营管理上,只注重经营效益,不注重安全防范,只注重外表形象,不注重安全设施建设,在装修门帘时舍得投入,在增添安全设备上一分不拿,对一些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检查靠应付,安全靠运气,没有安全意识,更没有逃生自救的知识和能力。四是有的地方抓安全的力度不平衡。有的抓大型商贸企业安全经营的力度较大,忽视了小商店、小门帘的安全经营;有的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要求高、检查严、投入大,对商贸企业安全经营存有消极现象,检查时走马观花,安全上得过且过。面对这些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商贸服务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经营,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要真正体会这当中的责任和含义。特别是我们商贸服务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决不可掉以轻心,更不可麻痹大意,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已任,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出发,把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商贸服务业“安全月大检查“活动

从现在开始,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商贸服务行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抓紧制定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使商贸服务行业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要明确检点。这次安全大检查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洗浴厅、沿街门市、理发店、小餐馆,各类出租厂房、出租的车间、仓库、出租的营业场所,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等各类商贸服务业经营场所为检点。

要一个不丢一个不漏地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对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开展一次逐门逐店拉网式大检查,安全检查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要带头参加,要掌握具体情况;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完成整改。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检查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了安全责任,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检查是否落实了安全投入,改善了安全条件,是否落实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技能。特别是对所有经营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救援通道要彻底排查,确保第二逃生通道畅通无阻;要建好台帐,各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经营管理台帐。要深入企业,摸排安全经营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做到工作要有制度,检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通知,管理要有台帐,坚持做到制度上墙,台帐健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编制安全监督网络,安全经营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要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细化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既保证事有专管,人有专责,又保证责任分担不缺位,落实不虚位。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五个一”工作制度,做到一个隐患,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改方案,一个责任单位,一个整改期限。

要强化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这次商贸服务业“安全月大检查”活动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安监、商务、工商、公安、消防、旅游、供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对行业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安监部门作为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掌握活动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做好“安全月大检查”的协调、调度、督导工作。要强化企业主体的责任。企业是安全经营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既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也是安全经营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不仅要重视经济效益,更要高度重视安全经营。商贸服务企业必须牢固树立“经营必须安全”的意识,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要重视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抵御风险、抗灾减灾的能力。要严格遵章守法组织生产经营,坚决杜绝因利益驱动等原因而出现超定员、超能力生产经营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领导,确保商贸服务业“安全月大检查”取得实效

要认真组织,形成合力。做好安全经营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经营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把加强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监督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与安全经营之间的关系,强化经济利益必须建立在稳定的安全经营基础之上,绝不能以牺牲安全来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起责任,守土有责,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并在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安全经营工作给予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商贸服务企业要以对工作、对企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新格局。

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经营监管力度,狠抓超前防范,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安全经营中的问题并彻底整改。要深入探索商贸服务业安全经营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把加强自身行业、企业建设与安全经营的源头管理结合起来,与组织开展安全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安全经营应急救援体系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要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对安全隐患较大和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从重处理,绝不能心慈手软。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在这次商贸服务业“安全月大检查”活动中组织不力,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第8篇

“为强化协会职业安全健康服务能力,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提供优质服务,协会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办公室,专门研究、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促进工作,并已成为协会的主体工作之一。”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安全健康办公室主任杨书宏介绍说,为了推进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的发展,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

开展职业健康调研

协会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领导。杨书宏说:“多年来,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工作,开展了职业健康调研,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监管政策,提供科技和技术支持。以近年来开展的活动为例,协会承担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标准制定五年规划》《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等课题研究,开展了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现状调研,煤矿作业场所粉尘管理限值调研,调研并起草了《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编制了《延长石油职业安全健康发展规划》等。”

2009年,为掌握我国煤矿行业职业危害及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协会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我国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调研项目,协会组织完成了对北京、山东、辽宁、安徽、湖南、山西、河北、重庆8个省市,14个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和部分地方国有及乡镇煤矿的职业危害情况的现场调研,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提供了依据。

2012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逐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会圆满完成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委托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标准制定五年规划》《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课题研究,为总局组织部署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制定和规划审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了科学依据。

2012年,沈阳市为结合本市的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委托立法的方式,委托中国职业健康协会调研并起草制订《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协会组织多方面的专家,先后多次深入沈阳市有代表性的装备制造、陶瓷、家具、制鞋、化工制药等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且按行业召开座谈会,同时对区县安监局、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分组座谈,紧紧围绕沈阳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突出法律规范和工作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并于2012年底完成了起草工作,受到了沈阳市法制办和人大法工委的赞许。

2012-2013年,针对我国目前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限值存在着多个标准不统一和可操作性不强的现状,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立项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管理限值调研项目,得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的大力支持。协会组织包括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中煤科工集团、神华集团、京煤集团等社会力量,以及数十名专家,分赴全国5省20个具有代表性的煤矿,对不同矿井规模、不同煤种、不同采煤方式下的游离二氧化硅和呼吸性粉尘进行现场采样,然后再进行科学试验、论证分析,并进行了尘肺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预计在2013年底,将提交一份既符合我国煤炭生产技术水平,又不会导致矿工罹患尘肺病的煤矿作业场所粉尘管理限值标准及检测规范。

2013年,协会受延长石油集团的委托,为延长石油集团制订职业安全健康发展规划,针对油气、煤矿、炼油化工、综合产业、安全文化5个模块开展广泛调研,结合延长石油职业病防治的实际问题,形成延长石油职业安全健康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延长石油集团职业病防治工作上水平,为石油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为政府助力

杨书宏介绍说,“除了积极开展职业健康调研,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监管政策服务以外,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还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的各项职业健康服务工作。”

从2006年开始,协会就承担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负责组织标准的申报、任务委托、审查和宣贯等工作。截至2012年底,累计下达标准制修订任务85项,已完成并实施41项。

自2009年以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的委托,协会还组织编写了《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人员培训与考核大纲》《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大纲》《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与考核大纲》,同时编写出版了《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第一版和第二版,第三版也将于2013年年底出版,用于全国职业健康监管人员的培训。

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还每年组织召开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经验交流会,自2010年以来,共表彰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先进单位42家。经验交流会对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好经验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和推广,起到了以点带面、发挥先进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从而推动了全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9篇

 (2019年2月22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落实年”工作部署,按照县委“认真较真”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省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双招双引”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大会,省“两会”精神及

贾刚书记在全县工作大会暨“工作落实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融入全县“表彰先进、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树立“认真较真、永争一流”的实干导向。把认真较真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中,围绕“认真较真”这四个字推进“工作落实年”。

二、明确要求

1、杜绝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有效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扎实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使全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全面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规模以上及工期一年以上工地全面落实“8个100%” 扬尘防治措施,深入推进生态淄博建设。

3、混凝土生产企业全面落实“10个100%” 扬尘防治措施,扎实推进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整治,使全县混凝土企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4、推荐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质量安全创优项目全部达到验收标准,上级大检查抽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进一步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和施工现场达标率,质量安全工作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三、任务工作

2019年桓台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中心将学习我市其他区县和外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做好与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争取有益于地方建设发展的项目与资金;完成县委、县政府,住建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推进措施

(一)调整优化保障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继续坚持“先查行为再查实体”的检查方式,确保在建工程有效受控。

(二)巩固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提升行动。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溯机制,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三)加快完善重大危险源及起重设备信息化管理。继续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上报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