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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会计核算过程不规范,从而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
在大多国有企业,由于受传统观念及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在企业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这些不健全的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发展问题出现。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国有企业的相关会计工作人员的任命,存在着严重的不足之处。在国有企业里面,涉及职务任命的现象特别常见,特别是在企业的重要部门,比如财务管理部门,这种任命现象更为普遍。
2.国有企业对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漏洞,从而导致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
由于受传统的经营理念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制度设计层面存在很多缺陷,导致了国有企业在执行此制度过程中必然存在很大的风险。同时,由于国有企业的关系比较复杂,部门较一般企业较多,领导众多,利益交叉情况较为严重,这样使得国有企业对于相关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往往流于形式,大多部门没有起到真正部门本职意义上的作用。比如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下面几种现象:随意支配企业资产的问题、擅自集资高额付息现象、对资金的支配没有详细的记录、资金账户管理不善、一些部门领导贪污、领导私设小金库等等,这些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会对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不便,同时影响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3.对于企业的成本费用存在缺陷
在国有企业,由于主管部门领导在规范性方面对于企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在企业任意结转企业成本费用、企业盈亏不实等问题都普遍存在。同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方面:首先,企业普遍存在账外资产,同时,企业没有对日常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产损失问题,及时的进行解决和清算。其次,企业存在着对于其它企业的大额往来款的长期单方挂账的现象。最后,对于财务审计确认调整的不合乎常理,没有及时进行调整。
4.对于收支账目的确认,不及时、不准确
一些国有企业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为了私藏利润,在会计核算时经常会出现对于收入不准确汇报,进行取少计算以获得较多的利润。还有的企业也经常按照计划量进行核算,而不按照实际发生的销售进行核算,这些没有正确的汇报企业利润的现象,使得会计核算信息时存在很大的差异。
二、解决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
国有企业应该在今后的改革过程中,要改变以往的人治观念,应朝着法制的道路前进。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方面,更加应该从企业的制度观念入手,加以完善。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1)建立科学的会计预算制度,对国有企业会计预算的编制、控制和执行等过程进行全面的规范的管理。(2)要建立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检测机制,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和监控。
2.加大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力度
由于国有企业的相关操作人员的素质层面和制度设计层面比较低,使得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存在着不合理、不规范操作,使得企业很容易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所以有以下对策:(1)要严格控制国有企业的账外资产,同时,要对企业日常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产损失问题,及时的进行解决和清算。(2)解决企业对于其它企业的大额往来款的长期单方挂账的现象。最后,对于财务审计确认调整的不合乎常理,及时进行调整。此外,还要对会计核算分类进行科学、准确的操作,从而避免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质量出现错误,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
所以,国有企业应对财务审计质量不合规范、质量不高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调整,保证会计从人员的职业素质与道德素质,确保会计核算高质量,从而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制
国有企业建立科学严谨的财务管理部门,认真对企业的资金进行核算,及时对企业的财产损失报批制度,科学制定风险投资,确保国有企业资金的调度有依据可查。此外,由于没有对会计核算分类进行科学、准确的操作,从而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质量出现很多的纰漏,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阻力。
4.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制度
对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采取定期核查(逆差、顺差、抽查),确保企业的账目准确无误,合理支配企业资产。同时,对资金的支配要有详细的记录、资金账户管理详细,都使得会计核算工作简洁明了,促使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加强对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国有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基础上,完善会计核算工作机构,从基础的工作方面抓紧落实企业规范化,才能对国有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科学的规划,才能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以促进国有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提供经济保证。
参考文献:
[1]何肖妍:试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会计核算[J].商场现代化,2010(36):176.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会计集中核算 问题 策略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意义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可以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更加高效地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增强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贪污和资金的闲置及浪费。会计集中核算是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是一种适合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的会计核算方式,适应了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模式。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管理,落实和全面实行会计管理政策,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国有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全面的掌握下属单位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下属单位的财务问题,以及会计集中核算中遇到的障碍,从而解决问题,使企业规避风险,顺利运行。此外,会计集中核算改变了下属单位自行管理资金的管理模式,避免其出现资金管理混乱和资金短缺的现象,使企业更加灵活、自由地运用资金,优化资金配置。
二、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与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对企业各下级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核算,但是下级单位的实物资产还是由各单位自行管理,这必然会出现下级单位的账务信息与实物资产不符的情况。事实上,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只是侧重于账面价值的核算,却忽视了对各单位实际资产状况的管理,造成会计集中核算与各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相分离的情况,使得企业无法及时了解下级单位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变化,账实核对不及时,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
(二)会计核算与其他部门配合度不高
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管理部门的人员缺少配合,这影响到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以及财务工作效果。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制度尚不完善,未能明确核算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了解和相互监督,造成企业整体的运行效率较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后,核算中心人员的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也会加大,因而无暇顾及其他部门的业务情况,缺少相应的配合工作,有时还会出现财务问题混乱等情况。
(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之后,集中核算中心会把重心放在对下级单位资金状况的监督上,监督其资金的使用情况,但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却得不到充分的重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过分重视监督职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会计的基础职能,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把控和稽核并不严谨,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一些国有企业处理不好集权与放权的关系,过于集权就会对下级单位管的过严,使下级单位失去积极性,而过于放权又会出现管理过于松散的情况。
(四)会计核算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较高,需要专业的会计人员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许多会计人员对基本业务非常熟练,但是对会计软件的应用却不大精通。实际工作中,集中核算不仅要求会计人员懂得基本的会计业务处理,还要精通会计电算化,懂得如何运用财务软件等。会计人员缺乏对电算化和财务软件的了解,这会大大降低其工作效率。
三、加强国有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策略
(一)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和实物资产管理
会计集中核算后,企业不仅要着重核实账面信息,还要注重对下级公司实物资产的管理,而下级公司也要履行好自身的管理责任,认真的核对账面信息与实物资产,定期与集团公司核对资产情况。此外,企业与下级单位都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增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提高财务人员对实物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对于遵守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表现好的会计人员要给予奖励,以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
(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会计集中核算部门要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明确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方法,便于下级单位经济业务的开展与会计核算。一方面,要增强各部门对本职工作的熟悉程度,从制度上强化其在业务上的协调与配合,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会计核算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共同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的清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下级单位也要配合集团企业会计审核的清查工作,加强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
国有企业要转变管理观念,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具体而言,在企业会计集中核算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将责任明确到人,建立明细分类账目,及时掌握各个环节的资产流动情况并予以记录。同时,要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方法。核算中心要完善内部审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会计业务质量。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使会计核算与监督有机结合在一起,保证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值与增值。
(四)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的电算化技能
国有企业要逐步招聘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会计人员,择优录取,并定期的对会计核算人员的会计知识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同时,要给在职的会计的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使他们提高会计专业素质,尤其是要掌握会计电算化方面的知识,以及财务软件的应用,以提高其工作效率。此外,还要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财务会计知识,从而能够更好地对财务软件进行维护,对出现的会计业务问题和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并及时处理,避免企业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四、结束语
企业实施会计集中核算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性,为企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打下基础。企业要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就应加强内控管理和实物资产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从而有效提高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质量。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有粮食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要素;利润表要素;影响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1月1日起已开始在全国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中小企业划分,大多数是小企业,要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一、对国有粮食小企业资产负债表要素核算的影响
1.对资产类科目核算的影响
(1)《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_。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设置“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现按照新准则要求取消已设置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并对余额进行转销,待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存货损失时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对于发出存货成本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算。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根据存货采购价格波动大及存储时间较长的特点,统一要求采用加权平均法作为发出存货的成本,便于企业相互比较,符合会计核算可比性、一致行原则。
(2)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设置“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科目,对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或一次摊销法核算,对包装物分别采用分期摊销法或一次摊销法核算,企业根据其价值大小选择具体的摊销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小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科目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并按照分期摊销法或一次摊销法核算,并取消了五五摊销法核算方法。因粮食行业特殊性,其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使用较多,我县统一规定国有粮食小企业在“周转材料”科目下设立“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二级科目明细核算。
(3)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专门设置了“应收补贴款”核算应收的各种补贴款,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消该科目,由于粮食系统财政补贴品种较多,我县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将它作为“其他应收款”的二级科目加以核算,以便符合国家局和国资委财务报告的要求。
(4)《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并对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进行规范,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原来国有粮食企业对一年内分期分摊计入待摊费用的各项支出,以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开办费项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核算。国有粮食行业新成立企业时,会计人员要注意这一变化。
2.对负债类科目核算的影响
(1)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将短期借款利息计入“预提费用”,将长期借款利息计入“长期借款”科目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将借款本金与借款利息分别用“长(短)期借款”和“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便于金融企业了解粮食小企业的会计信息便于粮食小企业融资。
(2)将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设置的“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作为“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核算; “应发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扩大了核算内容。
3.对所有者权益科目核算的影响
原国有粮食企业执行的制度中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包括资本溢价,不包括接收捐赠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粮食小企业原来将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资本公积”,《小企业会计准则》将该项目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二、对国有粮食小企业利润表要素核算的影响
1.对收入核算的影响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采用增值税条例中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时点,与税法规定完全相同,避免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2.对补贴收入核算的影响
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应计应补财政补贴,通过“补贴收入”科目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将补贴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二级科目项目核算,不再设“补贴收入”科目。
3.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影响
国有粮食小企业根据新准则,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外,扩大了核算范围,将原计入管理费用的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税、排污费等也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4.对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影响
《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充分征求税务部门意见,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他收入所涉及内容一律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例如,小企业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存货盘盈、汇兑收益等。国有粮食小企业会计人员在平时业务处理时应高度关注这些变化。
5.对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影响
国有粮食小企业原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原来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计入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这些项目是利润的减项;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将实际发生各项损失时再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大大简化了国有粮食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使粮食小企业会计报表信息与税法规定尽量保持一致,减少纳税调整。
6.对所得税核算的影响
《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所得税”科目改为“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将计算应交的所得税额确认为所得税费用。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最大限度地消除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既方便了国有粮食小企业会计人员核算,也更好满足了税务部门的需求。
参考文献:
【关键词】 现代国有企业 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 资产折旧
目前在我国,现代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往往都是占企业总体资产结构中的大部分比例,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国有企业会计管理的重要项目。但在现行的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核算的相关规范条例都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方式上,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市场对国有企业的要求,阻碍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对国有商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1.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特点
在现代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中,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是以会计核算的方式体现的,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1会计科目和计算方式较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圈套,增减变化方式多,相应的科目多,会计核算相对较复杂。
1.2固定资产分类不规范。有些国有企业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仪器工具设施等未做固定资产入账处理;还有的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分类核算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1.3固定资产折旧所限确定不统一。主要表现在各种设备工具等资产计提折旧年限的确定,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1.4固定资产盘点流于形式,账实不符现象突出。国有企业对必须进行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意义不明确、重视程度不够、盘点工作走过场等情况,不能准确填报账目,造成账实不符问题和待报废资产长期得不到处理。
1.5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固定资产管账和管物的部门主要应该有账务、资产管理、办公室和资产使用部门。然而,许多国有企业的账务部门并没有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做好工作。
2. 现行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有关规定的弊端
在我国目前现行的相关制度中,对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规范不够及时明确,相对较为落后,不能体现出现代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现本文主要针对历史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和土地使用权等几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以利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使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相关制度更加符合现代国有企业的发展规律。
2.1历史成本计价规定
在目前,历史成本计价方法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但是当经济环境和社会物价水平发生变化时,它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作用和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加上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较长,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原始成本与现实价值就可能相差甚远,因此,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也就不能真实地反映国有企业现时的经营规模。
2.2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按现行制度规定,对于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是以历史成本为依据的。这一规定存在明显缺陷。首先,由于通货膨胀的客观存在,国有企业按固定资产原始成本收回的固定资产损耗补偿基金不能在将来购置同样性能的固定资产;其次,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存在,数额相同而时间不同的货币在价值上是不等的。但折旧本身是对固定资产因损耗而引起的价值损失的补偿,如果以固定资产原始货币投资为始终不变的折旧基数提取折旧,那么,固定资产到期收回的补偿基金只是原始货币投资数额上的收回,而不是原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收回,这不符合折旧的性质。
2.3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问题
国有企业在发展进程中,肯定会不断的增加自身的固定资产以扩大国有企业规模,这时候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详细的分析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固定资产的价值更为真实可靠。然而在对规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问题中,现行准则不是简单的按固定资产的增减量来计算,而是考虑到国有企业后续支出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如果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能够为国有企业带来更高的经济价值,并提升国有企业整体固定资产性能,就应该把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反之则不能将其予以资本化,而应当在发生时将其确认为费用。但在现行的会计行为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如何实现资本化没有做以详细的说明,给会计核算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常见的问题主要有资本化支出的入账问题和准则施行前固定资产大修理中待摊、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两种。
2.4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核算问题
对大多数国有企业来讲,国有企业所占地的土地都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土地使权的核算也是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内容。尽管在相关制度中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实际的会计核算管理中,对于土地使用权的核算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一般来说,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中难以解决核算问题。一是如果国有企业购买的土地是分期使用开发的,那么购置土地的资金应该如何分摊;另一个是该无形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如何计提折旧。
3. 关于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
结合我国国情和商业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笔者在多年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本会计核算做出了深入研究,通过对以上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的分析,针对问题的解决与相关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3.1为防止国有企业善意行为导致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提高职业判断力。此外,还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合理地处理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的要求,防止会计人员为某些局部利益所诱惑,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时还可以对有关制度的缺陷起到部分修正作用。
3.2为防止国有企业随意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恶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政部门可否颁布相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不再出具简单的审计报告,增加一项针对会计信息的等级评估报告或者将审计报告直接改成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
3.3为避免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耗费过多的资源,国有企业可以将固定资产从购建、使用、再到报废、变价处理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对固定资产进行则进行分级管理,从而有效地避免资产的任意流失。
结语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国有企业;影响
虽然目前新准则仅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但是国有企业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是必然趋势。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在不久前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标准专家工作组第22届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称这套体系为“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能够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因此,国有企业已站在了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大门口,一些企业已经逐步开始进行试点。新准则作为日趋全球化经济社会的通用规则,对国有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如何稳健地跨入这扇世纪之门,是国有企业决策层、管理层以及监管部门面临的迫在眉睫的新课题。
一、对于新会计准则的剖析
1.新会计准则将对整个企业的运作产生根本性影响。长期以来,传统观念认为财务会计就是记账编报表,很多企业管理者往往忽略了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企业财务信息片面和滞后,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在财务报表中全面及时地反映。虽然原准则对财务信息也有相关要求,但很多企业的财务信息在实务中没有真正做到全面性和前瞻性。而新准则强调会计信息需要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实质,将财务会计工作提高到企业经营活动核心的高度,强调企业需要有一个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保证财务信息能够可靠、及时、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同时,新会计准则更着眼未来,要求财务信息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决策有前瞻性和指导作用,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因此,不论是从深度不是从广度来看,新准则对企业都具有深远影响,新准则对企业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要求企业的每个人、特别是企业的管理层都参与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活动之中。
2.新会计准则对原会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改革。这一改革不仅是内容上的丰富和更新,更重要的是会计原则的改变和新会计概念的引入。
2.1 新准则在理论上改革了会计核算基础原则,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唯一的基本原则,而更强调了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的重要性;尤其是“公允价值”概念在新准则中广泛运用,将大幅改变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改变了以前我国会计核算一直以历史成本为主要依据的计价基础,意味着市场价值体系的重估。例如,若企业发生1万元的经济业务,在原准则下,按照1万元入账大多不会错,但在新准则下,按1万元入账很可能就错了,经济对象的公允价值、货币的时间价值都需要在会计处理时充分考虑。
2.2 新准则引入了新的会计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等。尤其是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将原来的股(债)权投资、应收(应付)款、货币资金、银行借款、金融衍生产品等原先不同性质的资产负债表项目纳入同一概念范畴,并规范会计处理。随着国内企业经济金融环境的完善和复杂化,金融工具概念的引入能够为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经济和金融业务提供理论和实务平台。
2.3 新准则在内容上也进行了扩充和细化。一方面对一些特殊经济事项进行了具体规范,如股权支付、政府补助、职工薪酬、企业年金等;另一方面对一些特殊行业首次进行了规范,如农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保险业等;此外,新准则对信息披露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范,如财务列报、合并报表、每股收益等。 由此可见,新准则的实施是我国会计领域的重大变革,将对整个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国有企业将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
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国有企业规模大、子公司众多,一些企业存在信息脱节滞后问题,要做到信息的及时正确并非易事。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很多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原始信息并非仅仅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保证集团内部信息沟通的畅通和正确。
2.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有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以保证会计处理的正确公允。新准则在会计政策、确定会计处理方面给予企业管理层相当大的选择范围,比如金融资产的划分、公允价值的确定,管理层的意图和判断将对经济交易的价值确定和会计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会计处理的具有一定自由度,目的是避免简单划一的硬性规定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然而也势必给舞弊和操纵利润提供了机会。因此,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内控系统能够保证企业对信息的会计处理准确公允,真实客观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意图,而不受或少受某些个人意志的影响。
3.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强调的是对交易的经济实质理解而不是对会计准则的生搬硬套,很多方面需要的判断能力超过了财会人员的专业范围,因此企业的财会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若缺乏必要的财务知识,会影响新准则的实施和运用,甚至导致财务报表的错报漏报。所以,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恰当培训也是顺利实施新准则所必不可少的。财会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水准,以处理复杂的会计核算;而管理层也应该掌握新准则的基本理念,了解新准则对业务流程、经营决策的影响,尤其应深刻认识到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是整个企业的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任务,而不仅仅是财会人员的事。
三、结束语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运作具有深远影响,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准则的复杂性和革新性,也是由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我国的国有企业,一方面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走国际化道路,同时又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国有企业管理层必须打一场有准备之仗,在各个方面为实施新会计准则打好坚实基础,确保向新准则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 (2006年)》 .
摘 要 在财务内部管理上实行怎样的管理模式,就能最大化地发挥这一集团的内部功能。本文就针对国有企业集团在财务管理所使用的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并得出相关结论。
关键词 管理体制 核算系统 审计制度
所谓的国有企业集团实际上就是由多个或者多级的法人所联合组成的一个公司,集团的总部专门就是从事资本的运作经营,跟集团内部的所有子公司间通常都是以资产作为连接桥梁,而所有的内部子公司就作为自主运营、自担盈亏风险、自我进行约束、自我得到发展的一个独立性市场的竞争主角。
一、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所实施的财务管理方面的体制
1.管理内部财务的职权
这里所说的国有企业集团指的就是在改革进程中为了能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进行了企业资产的重组,进而缩小它在市场竞争主体上的有效产物。它的规模大,所做业务的领域也宽,整个地域的分布广阔,而且分支机构的数量和级次都比较繁多,显得经济关系极其复杂。因此要选择的集团公司在财务管理上的合理模式,既不可以绝对性地内部集中,因为会影响到子公司整体在生产经营管理上的积极、主动性,也不可以过度分散企业的财务管理权利,使企业出现各自为政的不利现象。
2.管理内部财务的应用形式
国有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部门是受到公司的决策管理层的部分领导以及上级的业务主管直接监督管理的。所有子公司都要设立自己公司财务科在经营管理过程里每一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账目,及时更新准确的企业会计核算信息,进行企业财务预算分析,找到企业工作的相差之处,最可能发挥好企业的财务监督效果,当好集团领导的参谋师。
3.财务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最终需要反映的就是企业整体的经营成果,这一成果不只是简单地描述过去,也是对现在的掌控和对未来的预测。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的规定,设立集团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而每个子公司就按照总集团企业指定的财务制度来实行,使得整个集团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相统一,让企业各项经营往来活动都进行得有条不紊。
二、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所运行的财务管理方面的营运系统
1.管理资金的相关系统
目前广泛使用的就是财务结算中心这一系统,实际上就是指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的结算中心在特定的银行设立一个统一的对外账务户头,而企业下面所有的子公司也要在这个结算中心设立相关的结算帐户,整体进行收支两方向的账务处理,而且收入必须是上划的,不允许被直接用在支出上,形成坐支,所有的需用支出资金都是由集团企业下拨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给予使用。
2.对会计进行核算的相关系统
会计核算项目在整个会计环节里是不可缺少的,也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有一定的影响。目前集团企业的出现实现了以前实物管理到现在虚拟价值管理的变革,整个集团企业内部的财务部必须要负责综合性的协调、控制,还要负责相关会计信息的核算,进行总结分析,从而编制会计报表。
3.进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系统
投资决策指的就是集团企业为了最大化地实现预期所设定的效益目标,就提前确定企业投资的整体方向、投资的规模大小、投资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预先所设计的投资方案,最终选出一个效益最高的决策。投资决策是否合理、是否科学,与投资的经营效益有直接的关系。这样的话,在做投资决策的时候,必须要科学、谨慎,才能确保这一决策带来的效益性。
4.实施预算控制的相关系统
财务预算其实就是企业未来发展阶段在经营管理活动方面一个综合性情况的反映。它在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体系里面有着“领头羊”的地位,并对集团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按照相关审查、监督的制度进行内部会计的控制经营活动,考察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保证集团企业的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三、国有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监控的管理体系
1.完善公司内部相关审计的制度
大部分集团都要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进行内部审计的机构部门,定期核查各公司的经营活动状况。这一审计工作每年可以实行两次,确保能够发现在整个企业的财务运作里所存在的危害并及时修复。
2.对企业内部财务进性专业化管理
将所有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制度都放到经济责任制中进行专业化地管理,对那些违反了集团公司规定的子公司或单位、个人实行经济上的严惩,如果违反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话,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就不符合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制度,或者可以将那些没有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来管理资金的单位扣除年度奖金。这一考核管理手段是只罚不奖的,以经济惩罚的结果来督促企业下的子公司按规章制度经营。
3.对财务人员委派特定职责
对财务人员进行职责的委派是各企业集团制约子公司在财务方面的行为的一种成熟操作做法。这个委派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企业直接进行职责委派,也可以应情况而定就地进行聘请任职,它们的共同点就是一旦确定委派的相关人员,他们的职责都是确保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
四、结语
因为国有企业集团划分的式样是五花八门的,这就需要各个企业根据自身具体的情况进行选择,挑选出最佳运行方案以及财务管理的模式、制度,使得子公司所行使的经营行为是确保在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管理的范围里面的 从而就可以保证国有资产的持续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杨荣彦.国有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中国改革.1995.10.
会计管理体制问题对策研究分析
会计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依据法津法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对本国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方式。会计管理体制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在不同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背景、历史阶段,其内容都有所不同。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规模管理体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规范的总称。
一、现行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没有发挥内部会计的控制和监督职能。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会计监督职能的履行有赖于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所以在相关立法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制度安排,明确双方的职权和义务等事项,督促各单位负责人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一般来说,内部会计监督要求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会计监督,但是有些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以受利益驱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几乎无法进行。
3、会计核算与生产经营环节相脱节。将会计人员从各生产经营单位中分离出来实行集中管理,虽然加强了核算功能,但由于所属不同单位会计核算人员往往无法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而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过程、工艺流程、经营特征等,是确保会计核算质量的基础。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新《会计法》赋予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权无法得到充分落实,从而使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是由于会计人员与生产单位只是核算、服务与监督关系,不受各生产单位的领导,从而使下级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权无法得到充分落实,使会计工作中相关法律责任无法明确。
二、解决对策
我国国有企业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取向。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有3种思路:①实行会计委派制,即把国有企业会计人员从企业中独立出来,由政府向国有企业委派,强化会计监督。②实行适度控制,政府对国有企业会计人负人事管理进行干预,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的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适度强化会计监督。③实行间接控制,即会计回归企业,强化会计管理,政府通过完善相关法规,对企业会计实行间接指导、控制。我国国有企业会计应采用何种管理体制,应从会计本质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来进行选择。
3、推广和普及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推广和普及会计电算化,可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资料和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实行会计工作电算化,不但可以规范会计行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而且也给会计监督和管理上作带来了诸多方便。更重要的是,它给会计造假者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或障碍,可以大大减少会计领域的作假行为。
4、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这一职业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品德,它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正确处理会计事物的行为规范,是调整会计人员职权与职责之间相互关系的思想武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几方面。从长远考虑,应在各层次、各类型的会计教育中增设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对现有在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广大会计人员不但明确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而且还要懂得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同时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检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良好的风尚。
三、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制,对强化会计监督、遏制腐败、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我们还是要根据每个不同单位部门的不同性质,进一步进行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与实践。只有这样,会计制度的改革才能真正地切合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才能为我们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监督、参谋、助手的作用。
参考文献:
[2]孙续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若干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
[3]顾建平.试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机制[J].财会研究, 2001(10).
[5]张军.书里书外的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企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由于发展过快,目前许多企业在会计核算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问题。
1.会计人员素质偏低。根据相应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前大部分会计从业人员存在素质偏低的现象,拥有高级职称和大专以上会计学历的人员极少,且大都集中在大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会计核算管理知识,使得会计核算管理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2.人员设置不合理。许多企业在会计人员的设置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我国市场经济中大部分企业都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和大型私有企业而言,资金不足,管理水平较低,为了最大限度地精简人员,节约成本,往往都没有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多是一些兼职人员,缺乏专业的能力;其二,部分企业虽然设置了会计机构,但是没有聘请专业的会计人员,一般都是任用管理人员的亲属作为出纳,外聘会计进行会计核算共组。一方面忽略了事前核算和事中核算,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外聘会计往往身兼数个单位的会计工作,使得会计核算的及时性难以保证。
3.存在违规行为。相对而言,会计核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积累。而部分企业为了加快核算速度,往往无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核算流程进行简化,使得会计账目出现混乱的情况。同时,也有部分企业为了达到逃税的目的,利用违法违规手段,对会计资料进行篡改,伪造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的稳定。
4.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企业的内部监督是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包括财务清查制度、稽核制度、定额制度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但是,就目前而言,许多企业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相关职能存在严重的缺失,导致企业的会计人员容易受到管理者的影响,使得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会计职能错位,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二、实现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对于企业而言,要想实现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就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1.深化认识。企业管理人员要深化对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认识,认识到会计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关系着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死存亡,认识到会计核算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这样才能更好开展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2.建设高素质的会计队伍。首先,要设立相应的会计机构,并配置足够的会计人员;其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加强对于会计人员的重视,确保会计人员对于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然后,要对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会计人员对于新的会计和税收知识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同时,要结合当前会计电算化的趋势,培养会计人员对于电算化软件的应用和处理;最后,要加强对于会计人员的考核,实施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从而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3.强化企业外部监管。强化外部监管是减少违规现象的有效措施,因为从目前的发展状况看,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实现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管理,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借助外部监督的力量,对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减少和消除违规行为,确保会计核算管理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4.建设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规,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一般来说,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可以从制度方面保证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小结
关键词:破产;清算;会计
一、什么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会计理论体系的特殊性
(1)对会计基本假设的影响。正常会计核算的四个会计基本假设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和贷币计量。然而,在企业破产清算时,这四项基本假设都将不再适用。这四项是:会计主体假设的变更、持续经营假设的否定、期间假设的不确定性、货币计量假设也受到冲击。
(2)会计核算对象的变化。会计对象是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即破产企业资金运动的全部过程。这一过程表现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财产
,通过估价变卖转变为现实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又按照财产分配顺序,将货币资金进行分配。破产清算会计资金运动的具体过程与正常经营的资金运动过程的不同,使得破产清算会计对象有别于正常经营的会计对象。
(3)会计目标的变化。企业正常经营的会计目标是向投资者、管理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使其通过分析会计信息,作出投资决策。破产清算会计目标由于会计对象的变化而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会计目标主要是通过对破产清算企业资金运动进行正确地记录、计算和反映,为人民法院实施破产程序审判活动提供全面的经济数据,在此基础上来进行清算后资产的分配工作。
三、有关破产企业会计清算要素的分类与计量问题
(1)增设“用作担保物的资产??和“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以此来反映和核算企业宣告破产前发生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有合法有效担保的抵押物资产和设有财产担保的有效债务。虽有财产担保但债务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务,不在?有财产担保的债务”科目核算,仍在普通债务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果担保物的价值超过经过登记确认的债务数额,也不在“用作担保物的资产”科目核算,仍然在普通资产中的相关科目中核算。
(2)增设“应付清算费用”科目,反映和核算清算期间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应付而未付的清算费用。
(3)清算组还应当设置备查帐簿,反映和核算破产企业占有、使用而产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他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财产权利人取回。同时《破产规定》中还规定,在破产宣告后因清算组的责任损毁灭失的,财产权利人有权获得等值赔偿。因此,清算组应设置相关备查账帐簿以便妥善保管上述财产。
四、加强破产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监控
我国现有破产会计方面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有关破产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报表的格式与编制等内容。对于破产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监控,除了建立健全破产会计信息的生产、披露规范外,还必须针对各类破产企业会计信息的特点,结合破产企业的治理结构,充分考虑各相关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契约关系、权利制衡关系,发挥治理结构内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的独特作用,从而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1)明确破产会计信息质量的监控目标。根据各类破产企业都处于破产程序之中、其基本主旨是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特点,破产会计信息质量的总体监控目标是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符合破产法和会计法规的规定),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破产清算会计信息质量的监控目标,主要是为了保证反映破产清算情况的会计信息的合法性与相关性。
(2)建立全面、系统、科学的破产会计制度规范。目前有关破产会计方面的制度规范主要是财政部1996年8月20日颁布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和1997年7月30日颁布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这些破产会计制度规范,都是针对破产清算会计的规范。根据新破产法的基本内容,我们还应该将破产清算会计与破产和解会计、破产重整会计联系起来建立完整的破产会计制度规范,规定有关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方面的规则。这些规则的设立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集中于一部“企业破产会计制度”中规范;二是分别设立和解会计制度、重整会计制度和清算会计制度;三是将和解会计和重整会计在现有的“债务重组”准则和制度中规范,清算会计单独设立制度规范。鉴于和解、重整、清算都属于破产程序中的内容,为了保持规范内容的系统性、衔接性、简便性,建议合并在一个会计制度中规范。
(3)构建完整的破产会计信息质量监控体系。破产会计信息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可以按照破产案件的类别、考虑治理结构的特点、针对会计信息的内容、跟踪会计信息的目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等思路进行全面设计。在这里,由于实施主体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监督对象;由于治理结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监控程序;由于会计信息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监督内容等,进而组成了在债权人、债务人、法院、政府有关部门等直接或间接参与之下的监控体系。
参考文献:
[1]张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操作指南.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
[2]栾甫贵.企业破产与清算实务[M]东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