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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

时间:2023-09-21 17:59:49

导语:在水旱灾害防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水旱灾害防御

第1篇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应对2017年防汛抗旱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我区师生防汛抗旱主体意识,提升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将今年5月份定为“防汛抗旱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抓实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水旱灾害知识,提高灾前预防意识,减轻水旱灾害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

三、宣传内容

(一)防汛抗旱知识。洪涝、台风、山洪、干旱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工程险情处置、遇险人员救援及自救知识。

(二)防汛抗旱形势、防御工作重点。认识2017年学校防汛抗旱形势,本地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易发(影响)区域和防御工作重点。

(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包括学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台风防御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四、活动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认识。从自治区对今年的防汛形势判断以及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情况来看,我区今年汛期是一个正常偏丰年景,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气象变化的不确定性、极端天气事件呈多发态势等原因,今年我区发生流域性严重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影响,强降雨导致的中小流域、局部性洪灾不可避免。为此,各校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向师生宣传今年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从而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学区办、各中学要结合《2017年xx区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精神,加强对防汛抗旱宣传活动的领导,统一部署辖区学校及本校“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2篇

(一)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按照洪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旱灾害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二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并发出紧急警报。

(3)-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4)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特别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本县。

(3)-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

(4)小(二)型以上水库、重要山塘或主要河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等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80-10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大。

(3)-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5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旱灾害:

(1)较大范围内(一个乡镇以上)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50-80毫米,并且省、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气象部门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县影响较小。

(3)-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0.2万人。

(4)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5)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武部、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建设局、供电局、经贸局、教育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武警中队、气象局、供销社、广电台、电信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安文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府办、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蓄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制订防汛防旱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河道、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并协助做好灾后处置、有关协调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洪涝台旱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二)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县防汛办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确定一名专职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汛期月日至月日每天24小时值班,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及时提供指挥决策,提出启动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贯彻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示、命令。洪水、台风、干旱预报、警报,编制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报告。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和执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县防指下设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划分及主要职责:

1、预测预报及信息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广电台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天气报告,下达指挥部指令等。

2、抢险救灾组

县人武部牵头,由县水务局、交通局、供电局、建设局电信局、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农业局、经贸局、教育局、安监局、旅游局、卫生局、武警中队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洪、涝、台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

3、抗旱救灾组

县水务局牵头,由县建设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公安局、人武部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干旱发生地乡镇政府的社会力量抗旱救灾。

4、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组

县经贸局牵头,由县交通局、供电局、民政局、电信局、供销社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储备和调运应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保证电力供应、通讯畅通等。

5、应急资金保障组

县财政局牵头,由县发改局、水务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县级救灾资金,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

6、医疗卫生保障组

县卫生局牵头,由县农业局、建设局、水务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等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灾后疫情防治等。

7、灾后重建组

县发改局牵头,由县电信局、供电局、水务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局、民政局、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的通信、电力、水利、供水、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等。

8、灾情核查组

县防汛办牵头,由县交通局、民政局、县广电台、电信局、供电局、农业局、国土局、卫生局、建设局、旅游局、经贸局、人寿公司、人保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

9、新闻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牵头,由各新闻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宣传报道抗灾抢险中的先进事迹。

(四)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险情处置工作。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将组织机构名单报县防汛办。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防汛防台检查

水库、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县防指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二)工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当水库、山塘、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办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三)洪涝灾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汛办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省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四)旱情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出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有关乡镇政府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旱情、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天向县防汛办上报一次旱情。

四、预防和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防洪预案、台风暴雨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计划、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二)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气象单位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指收到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做好应急准备。

(三)台风暴雨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的预警警报。可能受台风影响乡镇的防汛防旱机构应加强值班,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四)河道洪水预警

1、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应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政府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五)山洪灾害预警

有关乡镇政府、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防汛办。

(六)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时,各乡镇政府应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防汛办和当地乡镇政府,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八)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总指挥、副总指挥临阵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应急工作组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救灾抢险。县防指部署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请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临阵指挥。必要时,报请省、市政府扩大应急。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的上传下达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Ⅰ级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总指挥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国土资源、建设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进入抢险工作,副总指挥协调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总指挥,并上报上级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总指挥亲临指挥,部署相关工作。

2、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乡镇的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派出专业人员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党政主要领导部署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主任临阵指挥,防汛、水务、气象等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抢险。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受灾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县防汛办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指。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汛办副主任临阵指挥。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上报。组织人员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县防汛办副主任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分管领导组织抗灾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情况上报县防汛办。

(五)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防汛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可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六)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县防汛办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机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报县防汛指挥部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和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九)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当地乡镇政府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汛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3、各乡镇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一)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指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当地乡镇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县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县人武部组建一支50人应急抢险分队。

(2)各乡镇政府按照区域大小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

(3)小(一)型以上水库及重点在建工程组建一支20人以上应急抢险分队。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和调拨

(1)县防汛办储备救生衣25件,救生圈25只,救生绳3000米,土工布200平方米、锄头50把、铁畚箕50只等抢险物资。

(2)县农资总公司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20把,铁畚箕30只。

(3)五丈岩水库储备编织袋5000只,锄头50把,铁畚箕300只。

(4)各乡镇政府必须按照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要求,备足物资。

(5)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

5、资金保障

县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政府应当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县供电局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落实临时抢险运输货车5辆、客车10辆,挖掘机5台。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乡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村、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行政领导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加强水文气象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

2、建立水库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3、建立水雨情、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经贸局牵头,县粮食、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各组成部门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县防指要组织好培训工作。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演练

(1)乡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县防指组织。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因抗旱保水影响正常效益发挥的,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及时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乡镇每年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同时指导并督促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所属水库、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备案。

第3篇

1.编制的目的:为了防御、减轻水旱灾害和在我区发生水旱灾害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运输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区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岛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岛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区台风暴潮应急预案>的通知》和我区交通系统的实际。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暴雨、河道洪水、渍涝、山洪、台风暴潮、干旱灾害、供水危机、水库垮坝以及其他次生灾害。

4.工作原则:

(1)洪涝灾害及其他水患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单位和企业必须服从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统一领导,条块结合。

(4)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6)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企业、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洪涝灾害和其他水患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7)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及时抢救。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区交通局防汛防灾应急运输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运输工作。总指挥;副总指挥;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防汛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具体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工作。纪婵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指挥部下设三个组:

1.应急运输组。由运管处负责,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好应急运输车辆(车辆明细见附件),制定应急运输方案,实施应急运输。

2.道路保障组。由公路管理处、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会同汛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的路政管理人员参加,引导车辆安全、迅速到达目的地。

3.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负责防汛防灾指挥部及运输车队所有人员的防雨、防护用具、医疗、伙食和其他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四)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运管处负责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稽查大队负责协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紧急时刻的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公鲁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有关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全局防汛抗旱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安全科修订局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

公路处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洪防灾安全工作;制定公路桥梁防汛防汛防灾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我局负责管理公路桥梁防汛防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三、防汛目标的确定和防汛职责

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的部位为准。

职责是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的防洪安全工作;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四、情况报告

(一)通讯联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区交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二)报告

汛情发生地的道路是否顺畅,运输防汛抗旱物资的数量和完成情况,并注明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防汛的应急运输和应急动员。

1.第一组应急运输车辆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集结到交通局院内或指定地点,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2.第二组运输车辆作为补充运力,在应急运输车辆出现故障或运力不足时,作为补充运力使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集结到交通局院内或指定地点,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局属各部门、单位、各工作人员接到防汛动员命令后要无条件的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指定地点,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统一指挥。

第4篇

一、防汛抗洪。

1、防汛抗洪需要注意问题。

2、防汛防风基本情况:

(1)水情、风情;

(2)洪水类型;

(3)台风洪涝灾害;

(4)防洪体系:工程体系(如水库、堤坝、闸涵等)与非工程措施(如雨水情监测、洪水预警预报、洪水调度决策、防洪预案、蓄滞洪区管理、分蓄洪水方案、抢险救灾组织、洪水风险图、防洪保险、防洪减灾的法规和政策等);

(5)防洪的量化指标:洪水的量化(如流量、洪量、洪峰、含沙量、输沙量等)、特征水位(警戒水位、正常水位、汛限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等)、洪水等级划分(10年一遇---50年一遇、超标准洪水等)、降雨等级、台风等级等。

3、防汛抗洪决策:

(1)情报预报:水文信息(如雨水观测站、气象和测雨雷达、气象卫星云图等)、工情信息(如水库大坝、溢洪道情况等)、水情信息的处理(如径流、洪水、洪峰计算,综合分析,测算预报值等);

(2)洪水管理: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洪水调度、社会管理等;

(3)查险抢护:巡查制度、抢险队伍、抢险方案、抢险物资储备等;

(4)抢险的组织等。

4、主要险情分类、险情判别及抢险方法(如管涌、渗漏、漏洞、滑坡、决堤溃坝、漫顶、裂缝等的分类判别和抢险方法)。

5、防洪预案和防台风预案编制规范和管理。

二、防旱抗旱:旱情判定指标、等级划分、旱情分析、抗旱组织及队伍、抗旱水源、抗旱和管理等。

三、水旱灾害统计:统计范围(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统计内容、报送制度方式、灾情核实、统计报表及主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统计资料管理等。

四、无线电台维护和管理:基本原理知识、常见故障及维修、日常维护和管理等。

第5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年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要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按照科学防洪、依法防洪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防汛防旱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准备、早部署,加大汛前检查力度,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握工作主动权。总的目标要求是:遇建国以来最大洪水,保证长江堤防不决口,保证区内重要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的防洪安全;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保证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遇一般干旱确保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证人民生活及重点用水需要,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指挥上一着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汛前准备工作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要按照“准备早、措施实、应急快”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总结以往防汛防旱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区防汛工作的要求,做好08年防汛各项准备。强化落实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以下防汛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

3月中旬开始,区防指办公室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道(乡)、沿江各单位开展汛前大检查工作。各单位已进行了一轮检查,检查中也发现几处江堤护坡、丁坝被淘涮松动、下塌的情况,区防指已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于5月底完成修复工作。各街道、沿江各单位要抓住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再次组织人员对所属水利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今年的汛前检查继续实行防汛检查负责制和全过程跟踪,努力做到每一处工情清楚,不留盲区和死角。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今年检查发现的险工隐患,检查是否制定了消险防案和度汛措施。是否落实行政和技术责任人。(2)对遇暴雨,易发生漫溢、淹没的街道排水设施、乡村河道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是否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维修加固等措施,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3)对一些沿江及内河涵闸的运行状况、机电设备、启闭系统、闸身、闸门、消力池等进行祥细检查,确保汛期正常运行。(4)通过防汛检查,要建立险工信息资料库,内容包括险工基本情况、度汛措施、图片等资料。(5)各级、各单位防汛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各种防汛预案制定的情况。(6)检查各单位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对库存的防汛物资认真查点,查清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落实防汛物资保管值班责任制,制作各级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统计表、责任人等。

2、加大险工险段度汛措施的落实。

对于今年查出的险工隐患,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程修复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修复方案,落实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确保5月底前完成修复工作。对暂时不能消险的险工隐患,必须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制定度汛预案,汛期要密切关注、备足防汛物资、加强防守,确保安全度汛。

3、进一步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要加大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街道、沿江各单位要对防汛防旱责任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落实。要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调整充实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各类工程。

4、认真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各级防办要针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各地防汛工作特点,对*年度的防汛防旱防台预案及应急预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使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区防指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促各街道(乡)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预案编写和修订。

5、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的储备是防汛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没有足够的物资储备,“抢险”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区本级及各乡镇、沿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按照防汛责任状的要求,认真落实物资储备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台帐,做到心中有数,抢险时能拿得出,用得上。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防汛抢险三支队伍。

6、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进一步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障是恢复和提高河道防洪、引排能力的有力措施。各乡镇要将河道清淤清联工作作为防汛防旱的主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坚决制止新的违法设障案件发生。根据《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种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侵占河床搭建房屋等违法行为。对河道上严重影响防洪、排涝的障碍物在主汛期前组织人力进行突击清淤,确保河道引排畅通。

三、汛期工作

进入汛期(6月-9月)后,各地要全面进行组织发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防旱等工作措施,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1、区、街道(乡)、沿江各单位要加强防汛值班,认真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预案;深入一线,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水情、灾情、工情动态变化,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天气、水雨情预测预报情况。根据水旱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增强决策科学性。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认真做好雨、水情和灾害分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调度提供依据。

3、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对极端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落实日常巡查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险情及时处理。沿江单位抢险队要随时待命。区防指要加强险情处理的技术指导。汛期要严格执行防汛防旱预案。按照《涵闸运行规范》及有关操作规程科学调度涵闸运行。

4、加强信息管理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江苏省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及《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及时报送灾情险情。要规范上报程序,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核实沟通,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防指报告。

四、汛后工作

汛期结束后,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总结。

1、认真分析汛情、灾情,评估灾害影响及防洪减灾效益,总结本年度防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区防办要在10月底前将防汛防旱工作总结上报市防指。

2、开展水利工程汛后大检查,对汛期出现的险工险段登记造册,制定除险加固和维修工程计划,并付诸实施。

第6篇

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1]。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2]。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3]。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5)加大洪水干旱预警预报系统,为防御水旱灾害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局部暴雨、超强台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事件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频繁发生,对提高预警预报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淮委在每年水旱灾发生之前,着力抓好预警预报,特别是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一是针对防洪排涝标准偏低的城市,加强对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并注重提高基层预报水平,增强预报时效;二是加强汛情监测预报,提高预报准确率,延长预见期,全面满足防洪调度指挥决策的要求;三是建立水文报旱制度,综合降雨、江河来水等相关信息,确定与旱情相关水文特征值,这些措施的运用,为战胜2007年淮河流域洪水提供了技术支撑。

(6)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与反应迅速的抢险队伍,是取得防汛抗旱胜利的前提条件。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的建设是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实现安全度汛抗旱的基础。建立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可以克服防洪抗旱经费加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满足“一旦需要,随时调用”的工作要求,也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主动防洪抗旱措施[4]。

国家向来重视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建设,并加大防洪抗旱物资器材的投入,同时把防洪抗旱经费列入同级预算,按照分级筹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储好、管好、用好防洪抗旱物资,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以确保防洪抗旱的最后胜利。

做好物资储备的同时,也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全国各地市大都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洪抗旱抢险队,逐人登记,加强培训,认真学习防洪抗旱抢险知识,提高全民防洪抗旱抢险能力,并根据各自情况开展防洪抗旱抢险演习,提高抢险队伍应急抢先水平,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正是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的完善及抢险队伍的保障,成功缓解了2001年淮河旱情以及2007年流域性大洪水。

3参考文献

[1]赵清,高洪涛.非工程防洪措施浅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9,8(28):61-62.

[2]周美冬.非工程措施在山区县防汛调度中的应用[J].江西水利科技,2009,35(3):206-208.

第7篇

关键词:驻马店市;中小河流;防洪研究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main problems ZhuMaDianShi medium and small rivers flood control are discussed, and some perfect investment mechanism, increase investment; Strengthen the medium and small rivers management system; To speed up the hydrological stations nets construction, make up for the hydrological station network is insufficient; Increase the rescue drill flood fighting strength flood control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ZhuMaDianShi; Medium and small rivers; Flood control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TV8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南部,西起伏牛山、桐柏山余脉,东至安徽省临泉、阜南县,北临漯河市和周口市,南临淮河,地势西高东低,从山区向丘陵和平原区过渡。全市总面积15099Km2,跨长江和淮河两大流域,其中淮河流域面积13450 Km2,占全市总面积89%,其余属长江流域1649Km2。市境内主要闾河、北汝河、慎水河、黄溪河、文殊河、三里河等20多条中小河流。驻马店市处于北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在气候上具有过渡特征,区域内的洪水产生成因多属雨源型。洪水和降水时空分布基本一致,大都集中在6~9月份,驻马店市是易洪、易涝、易旱,大水大灾,中水中灾,小水旱灾,是一个水旱灾害频发的地区。近年来,由于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频发,驻马店市一些中小河流曾出现几次较大洪涝灾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充分暴露出了防洪标准偏低,以及防洪基础、水文监测和预警薄弱等主要问题。所以,重视和加强中小河流防洪工作已迫在眉睫。

一、 主要问题

(一) 治理投入不足,防洪基础设施薄弱,防洪能力降低

中小河流治理属地方项目,主要由地方负责筹集治理所需资金。由于驻马店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紧张,收取的水利基金有限,长期以来,中小河流治理缺乏投资机制和渠道,建设资金和运行管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治理不够,全市中小河流沿河两岸多无堤防,附近的大部分农田或村庄的地面高程低于或接近河岸处的高程,防洪标准一般都在3~5年一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且,在经过多年的超负荷运行后,仅在上世纪50~80年代治理过,后期从没进行过系统、全面的疏浚治理。分布在中小河流上的涵闸、桥梁、水库等多数防洪基础设施大部分已老化,年久失修,损毁严重,普遍存在河床淤积、阻水严重以及排涝能力差等问题。由于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抗洪能力的降低,只要稍遇暴雨,就会造成洪水下泄困难,倒灌入农田和村庄,积涝成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灾区的财产损失也明显加大,制约了驻马店市——粮、油、棉生产基地的经济发展。

(二) 水文站网密度严重不足

目前,驻马店市仅在中小河流上设有三处水文站,1处水位站,水文站网密度严重不足,存在大量水文信息监测空白区,水文监测资料少,信息不全,导致缺乏成熟的洪水水文预报和水文气象耦合预报方案,主要依赖于气象暴雨预报,不适用于驻马店市降水产流及汇流情况的复杂性,不能满足防洪除涝的需求,此已成为驻马店市洪水灾害防治中的薄弱环节。

(三) 人类活动影响加大了洪涝灾害风险

由于中小河流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使得较多中小河流受到人为侵占,近年来有日益加重趋势,导致河道乱采乱挖,围河围湖造田,危及河岸安全,缩小行洪面积,降低行洪排涝能力;在河道行洪区域种植高秆农作物,影响行洪;沿河区域修建道路、楼房等大量弃土以及流域内下垫面植被破坏,导致流域汇流输沙量较大,形成河床淤积;农民在河道内修建的临时房屋,一般建筑标准都较低,易被洪水冲毁,进一步加大了洪涝灾害风险。

(四) 防洪减灾实践经验不足

中小河流防汛经常出现年年防汛不见汛,防汛意识淡薄,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此容易造成缺乏必要防御洪涝灾害的技术和实践经验。一旦遭遇暴雨和洪水,一些干部往往束手无策,缺少应对措施和能力,导致大面积受灾,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二、 对策和建议

(一) 完善投资机制,加大投入

随着国家对水利投入力度的加大,政策倾斜,驻马店市应借此契机,力争多渠道、多层次争取资金,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全市中小河流进行系统治理:疏浚河道,加固堤防,改造或新建水文站网、涵闸和桥梁,除险加固病险中小型水库等防洪基础设施,使之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切实提高抗洪防洪能力。

(二) 强化中小河流管理制度

健全驻马店市中小河流分级管理体制,可采取“谁投入、谁受益”+“统一防洪调度”的模式。结合各中小河流的实际情况,将责任的主体分解到各河段,强化责任意识,并建立合理的考评与奖惩制度;尽快出台驻马店市支持水文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驻马店市财政专项水文投入制度;健全中小河流洪涝灾害宣传制度;建立中小河流基本情况、工情、水情月报或季报制度;建立中小河流巡查和抽查制度;健全中小河流水政执法制度;健全中小河流暴雨和洪水研究制度等。

(三) 加快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弥补站网密度不足

针对驻马店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密度严重不足等实际情况,驻马店市委和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匹配资金改造升级现有的王勿桥、立新等站的测报设施及设备。为弥补水文监测站网密度严重不足,根据专家研究分析并经科学测算,急需新建中小河流水文站16处,分别位于奎旺河、慎水河、黄溪河、文殊河、三里河等中小河流上,水位站11处、多要素站15处、雨量站277处。驻马店市委和市政府也应大力督导地方县委和政府积极配合市水文系统尽快落实新建水文站的征地、建设等有关事宜,加快水文监测站网建设步伐,便于水文部门尽快为防汛指挥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提供服务,提前作出防御安排,提高抵御洪涝灾害实效性和准确性,更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利用收集到的水文资料,也便于深入研究其暴雨和洪水特性及规律,完善中小河流洪涝灾害预报预警方案。

(四) 加大抗洪抢险演练力度

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大抵御中小河流洪涝灾害的宣传,增强干部和群众自觉防灾意识。扎实有效地组织人员进行抗洪抢险演练,让广大群众掌握有关知识,增强干部和群众防御洪水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8篇

关键词:信息新技术;水利信息化;一体化应用;物联感知;水务云;智慧水务

当前,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信息新技术,不断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大大提升了社会运行效率,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成熟,高新技术与水利行业的融合逐步深入,新技术日益成为创新驱动的先导力量,深刻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将重塑水利信息化发展模式,促使水利信息化发生新的变革。济宁市地跨黄、淮两大流域,北部黄河、大汶河、东平湖纵横交错,东部山区水库众多,湖东河道源短流急,西部黄泛平原河流峰低量大,中部南四湖承接着4省8地市34个县区31700km2的来水,入湖河流有53条,防洪任务十分艰巨。济宁市境内水利工程众多,流域面积在50km2以上的河流有93条,其中大中型河道8条,堤防长1718km;有各类水库251座,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5座,总库容为5.81亿m3;有大中型闸坝42座,塘坝1184座,固定机电排灌设施2300余处。经过几十年的建设,虽然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防洪工程体系,但各工程建成时间跨度大,防洪级别不统一,在数据监测、水情传递、信息共享等信息化防洪能力方面仍有较大的缺陷,无法适应现阶段对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的要求,极大地影响了防洪工作的开展,而打破这一困局的根本方法,就是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以水利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为支撑,以水利数字化为核心,以水利信息化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与水利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从传统水利建设到水利工程+IT的转型,提高信息化综合防洪能力。

1水利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优势

济宁市在水利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山东省率先完成了市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利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东部山区的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等县(市)构建了中小河流山洪灾害视频监控系统和山区小水库信息化监测平台,各县区也根据自身特点建设了河长制管理平台,初步建立起以信息采集系统为基础、通信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市级水利信息化系统。

1.1信息采集体系初具规模

依托河长制、湖长制,中小河流水文监测,山洪灾害监控及小水库信息化监测建设等重点项目,现已建成雨水情水文站400处、墒情站11处、水土保持监测站3处及780处视频监测点,全市11条主要河道、556条中小河道、1000余段堤防、248座湖库、104座水闸、2300处灌排设施及相关建筑的信息化采集工作已初步完成。

1.2信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2019年,济宁市大数据管理局成立了大数据中心,对水利信息进行了统一托管,大大降低了系统运行成本,提升了信息利用深度,为各业务部门统一提供基础软硬件设备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济宁市以移动互联网为载体,建成了覆盖市、县两级水务部门的带宽为10M的水利业务内网,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骨干网的互联互通,保障了视频会议、综合办公和业务信息的即时传输。

1.3信息数据资源不断丰富

通过水利数据中心和各级业务系统的建设,济宁市水利信息数据资源不断丰富,可以为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监控、河长(湖长)制、水利移民安置等多个业务应用系统和应急管理、指挥调度等部门提供数据服务,实现了依托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上传历史数据和数据共享交换。

1.4信息应用系统成果丰硕

水旱灾害防御信息系统累计采集90个表单类型、约80万条数据,已有2个数据接口接入省级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200余项,开放88项共享服务共2496条数据,与生态环境等13个部门对接,获得共享数据业务库3项;市县两级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整合了水质、水文、视频等各类涉河湖数据,标绘了117条河流、248个湖库及3000余处河(湖)长责任段,为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的一体化管理提供了保障;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二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山洪灾害防治系统、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系统等项目也初步形成了覆盖县级以上水务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了对全市河道外许可水量92%以上和全市总用水量50%以上的取用水量在线监测,5万亩以上灌区渠首取水在线监测,1万亩至5万亩灌区渠首取水在线监测和规范计量,对供水人口20万以上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实现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基本满足了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支撑需要。

2存在的问题

虽然济宁市在水利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仍然存在着阻碍信息化建设的困难和问题。

2.1水利业务与信息化技术融合不深

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智能化决策等新一代计算机技术的运用,都要求必须加强水利业务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之间的深度融合,在以往实施过程中,许多项目处于单独立项的状态,各业务应用系统缺乏宏观规划,建设目标单一,系统间缺乏有机的联系,水利业务融合程度不深,业务协同不够,水利综合决策指挥能力薄弱,整体优势和规模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2.2信息感知体系不完善

水文、水资源等感知监控体系较好的业务,也只针对重点流域或重点设施进行了监测,山洪沟治理、水土保持等业务监测多采用传统监测技术,监测的要素不够丰富,河湖水系、地形地貌、水利工程、历史数据等基础数据仍停留在纸质化、碎片化的状态,没有建立系统全面的数字化数据库;加之站网密度不足、监测频次低且以单点采集为主,手段单一、被动,无法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和感知全貌,数据的连续性、精度和稳定性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感知体系不完善造成了基础数据的不完整,不能满足业务应用的需求。

2.3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不够

由于水利业务分散建设和局部应用,开发的系统往往为单一部门服务,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造成了基础设施资源、数据资源、系统资源的分散;对互联网数据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统一平台和同一用户(一个平台、一个账号)建设力度不大,外部共享受到了制约,虽然接入了防汛需要的部分气象数据、测绘部门的基础地理数据、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数据等,但是环保、交通、自然资源、住建、工信、民政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还不能做到真正共享,极大地制约了水利信息化资源的高效利用。

2.4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不足

水利信息安全防护总体水平不高,水利信息化系统核心设备和软件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应用技术落后,安全风险高,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缺乏完善的防护手段,信息安全体系无法满足新技术的发展需要。

2.5信息管理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水利信息化管理体系尚未理顺,在水利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分管机制,存在多部门管理、权责不明晰的情况,尤其市县两级职责不明的现象较为普遍,管理力度不够,运行机制不活,维护制度不全,导致信息化管理上下级不贯通、信息化资源同一级不共享,大大影响了水利信息化管理的效能;缺乏信息化人才引进培养体系,导致无法吸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水利信息化、智慧化工作,县级信息化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业务信息应用系统各成体系,资源重复浪费,软件开发平台互不衔接,标准不一,导致数据库内容相互矛盾,极大地阻滞了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3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措施与途径

3.1建立水利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提升水利业务融合与协同能力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水利管理深度融合,整合现有水利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统一服务的信息化技术系统,对现有业务系统实行“先上云,逐步升级”的策略,对新建业务系统按照微服务架构体系进行建设,逐步完成新旧融合,建设以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水工程监管、水政务协同和水公共服务为核心的水利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实现水利业务与信息化技术的全面融合与协同。

3.1.1提升水灾害防御服务水平

积极运用分布式洪水预报、区域干旱预测等水利专业模型,开展旱情监测分析,强化水情旱情预警和工程联合调度,提高洪水预报和水灾害防御管理服务能力;推广逐网格高时空分辨率的精细化洪水模拟、旱情预警评估与影响预评估等新技术,拓展包括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闸坝等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联合调度,提升旱情监测预警、水量调度及应急响应能力,提升洪水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

3.1.2提升水资源保障管理能力

加强专业水利水文模型、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基于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相结合的水资源立体监测体系和水资源动态调配模型,实现全市重点河网水系的智能调度,提高水资源调配决策支撑能力;构建全市统一的节水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撑节水行动实施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工作;推广水源地水量水质分析与安全预警、农村供水安全预警等模型,增强城乡供水安全分析评价和预警能力,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城乡供水安全监管提供支撑。

3.1.3提升水生态保护监管水平

围绕河长制、湖长制,水域岸线管理,河道采砂监管,水土保持监测监督治理等重点需求,在全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监测系统等基础上,运用高分遥感数据解译分析、图像智能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河湖治理和水土保持的精准监管能力。

3.1.4提升水利工程监管能力

采用空间遥感、倾斜摄影、BIM等技术,加快推进全市大中型水库、灌溉工程、重点河湖流域工程数字化和相关标准化管理应用系统建设进程,开发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对工程建设进行数字化管理,实现相关信息的实时更新,并选取部分工程与三维地图相结合,探索直观便捷的信息管理服务,提升工程运行管理能力。

3.1.5提升水利政务协同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在内部政务协同方面,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现有系统,创建智慧政务平台;在对外公共服务方面,运用移动互联网、虚拟/增强现实、互联网+、用户行为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构建个性化水信息服务、动态水指数服务、水智能问答服务和一站式水政务服务体系,为不同用户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数字化水利服务。

3.2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物联感知体系

通过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物联网感知体系,推广应用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实现对河流水系、水利工程和管理活动的全面感知,将重要河流湖泊水文监测覆盖率和水库水雨情自动监测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将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在此基础上采集卫星遥感数据、导航及无人机监测数据、视频解析数据等大量数字化基础数据,并通过物联网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将分级分类后的数据信息在水利物联网平台上进行汇聚,从而实现对河流湖泊、地形地貌和水利工程的全感知,充分发挥感知体系和基础数据对水利信息化建设的支撑作用。

3.3建设完善济宁水务云系统

依托济宁市政务云提供的计算、存储和网络等基础资源,以“一湖三”的建设模式,建设和完善济宁水务云系统:“一湖”是指济宁水利大数据湖,主要是建设统一的水利数据资源体系和水利数据仓库,并构建数据监测体系、数据质量体系和数据服务体系,完善数据监测、质量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展示和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关键水利数据的全汇聚,保障数据有效更新和充分共享;“三”是指技术、AI和业务,主要提供业务支撑、服务支持、决策辅助的应用支撑能力,同时探索建设水利模型库、算法库以及人工智能在水利业务决策上的支撑应用,对下实现云资源的管理和服务,对上支撑全市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实现对重点水利业务应用的全支撑,促进水利信息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3.4建设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

在济宁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规划纲要框架下,围绕智慧水务发展需要,建设覆盖综合感知、分析处理、智能应用全过程的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实现水利信息的全面安全管理和全流程闭环运营,全面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

3.5构建完善智慧水务信息保障体系

第9篇

2、7月15日18时,巢湖忠庙站水位11.31米,超警戒水位0.81米;杭埠河三河站水位11.37米,超警戒水位0.37米;白石天河金凤站水位11.35米,超警戒水位0.85米;西河缺口站水位11.49米,超警戒水位0.99米;兆河兆河闸站水位11.43米,超警戒水位0.93米;裕溪河裕溪闸上水位11.90米,超警戒水位1.40米;南淝河(下游肥东段)三汊河站水位11.33米,超警戒水位0.13米;其他河流均在警戒水位以下。受长江干流安徽段全线超警戒水位导致部分闸站无法外排关闭等因素影响,合肥沿江河湖继续全线超警。

3、23座大中型水库中,磨墩水库超汛限水位0.02米,大官塘水库超汛限水位0.04米,蔡塘水库超汛限水位0.02米,张桥水库平汛限水位,其余19座均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此外有29座小型水库达到或超汛限水位,正按规定泄洪。

4、据悉,汛前,合肥市已经组织对全市780个水库进行排查督查,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和“监测预报、应急预案、调度方案”三个重点环节。合肥17处河道堤防及水库“开口子”工程5月底前全部复坝复堤,对5处防洪隐患跟踪督办,汛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补充各类防汛物资,组建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专家库,开展各类培训演练27场30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