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

气象灾害防御

时间:2023-09-22 09:48:29

导语:在气象灾害防御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气象灾害防御

第1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气象灾害防御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全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六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防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气象等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的气象灾害防御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国家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技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后开展自救互救。

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 防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

第十一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编制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第十二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和现状、防御原则和目标、易发区和易发时段、防御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应当考虑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十五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协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第十八条 大风(沙尘暴)、龙卷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护林和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建(构)筑物防风避险的监督检查。

台风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塘、堤防、避风港、防护林、避风锚地、紧急避难场所等建设,并根据台风情况做好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降雪、冰冻发生情况,加强电力、通信线路的巡查,做好交通疏导、积雪(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准备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本地降雪情况,做好危旧房屋加固、粮草储备、牲畜转移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高温来临前做好供电、供水和防暑医药供应的准备工作,并合理调整工作时间。

第二十二条 大雾、霾多发区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航道、渔场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大雾、霾的监测设施建设,做好交通疏导、调度和防护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第二十四条 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可以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加强农村地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健全应急监测队伍,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和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责开展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雨情、水情、风情、旱情等监测信息。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并将人口密集区、农业主产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重要江河流域、森林、草原、渔场作为气象灾害监测的重点区域。

第三十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和级别,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当地气象台站的要求及时增播、插播或者刊登。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气象主管机构、民政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太阳风暴、地球空间暴等空间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情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发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强度,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时确定为气象灾害危险区,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

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实施,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三十七条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和评估,启用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开展现场气象服务,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变化趋势和评估结果,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并按照规定职责核查灾情、灾情信息。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卫生应急工作。

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应当优先运送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及时抢修被毁的道路交通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保障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电力、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水利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公安部门应当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进行紧急转移。

第三十九条 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以及灾情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气象灾害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决定。

第四十二条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或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三)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资质证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由于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五)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采取气象灾害预防措施的;

(二)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实施其依法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的。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2月3日《人民日报》)

第2篇

关键词:玉米;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中图分类号: S5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24.093

1 干旱

1.1 干旱对玉米生产的危害

在雨养农业条件下,长期干燥少雨,造成农田水分亏缺,降水量越少,水分亏缺额越大,干旱越严重。干旱是吉林省的主要气象灾害,特别是对吉林省中西部玉米生产区而言,每3~4年就会发生一次比较严重的春旱,造成出苗晚,出苗差,对当年的玉米产量有很大影响。吉林省夏季雨热同步,但个别年份有热无雨,造成伏旱,伏旱影响玉米拔节、抽雄,影响散粉,造成玉米植株高度降低,雄穗刚抽出苞叶即散粉,而此时雌穗花丝还没有抽出或抽出很少,授粉效果不好,穗粒数减少。灌浆期干旱,水分供应不足,则造成籽粒败育粒增加,果穗秃尖加大,穗粒数减少。晚秋季节出现干旱,这一时期,穗粒数已经确定,干旱主要影响穗粒的重量。

1.2 旱灾防御措施

一是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西部易旱区兴建引水灌溉工程,扩大浇地面积,利用该区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多打一些抗旱井,解决短期抗旱问题。有条件地方可以修建小、中型水库,以储水防旱;二是充分了解旱灾区域变化规律,合理安排农业结构,改良土壤,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壤储水能力;三是广泛采用抗旱栽培技术,采用抗旱玉米品种,应用抗旱播种措施。西部地区还应掌握春季土壤水分变化规律,抢摘播种。还可以在播种期使用抗旱剂对种子及土壤进行处理,提高出苗率。玉米田干旱时实施铲趟,改善农田水热条件。多施农家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还可采用覆盖保墒等措施。最近几年来针对西部干旱区研究的玉米膜下滴灌技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抗旱增产措施。

2 低温冷害

2.1 低温冷害对玉米生长发育的影响

吉林省玉米低温冷害主要是夏季低温天气引起的。玉米种子发芽下限温度为6℃~7℃,发芽过程很缓慢,且易感染病害发生霉烂。长期间低温,发芽率降低。玉米拔节到开花期要求温度较高,日平均气温低于18℃不利于开花。灌浆期仍要求较高的温度,20℃以下灌浆速度缓慢,16℃以下则影响淀粉酶活性而抵制营养物质的运输与积累,导致减产。

2.2 低温冷害的防御

一是根据玉米品种熟期和当地热量资源合理安排品种布局。这是防御冷害的主要措施。低温冷害有自然气候的因素,也有人为的因素,东部山区低温冷害,除了热量不足外,另一个原因就是越区种植了晚熟品种。种植晚熟品种,在积温较高的年份可以获得高产,但多数年份成熟度不好而导致减产。只有根据各地80%保证率下的积温及有效生长期安排相应的玉米品种,才能有效地避免低温冷害的威胁,保证玉米品种在秋霜前正常成熟;二是开展玉米生长季节内气候的长期预测研究,农民可以根据中长期预测预报,安排当年的玉米品种种植布局。高温年份可多安排些晚熟品种,而低温年可适当安排些早熟品种,这样既可以利用有利的气候资源,又可以减少和避免低温冷害而造成减产;三是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玉米苗早生快发。春季,根据气象条件适时早播,尽可能多的争取有效积温。在玉米营养生长期,遇到低温可多铲趟,改善玉米田水热气候条件,促进玉米苗生长发育。在玉米生殖生长期,遇到低温,可通过调整水、肥管理时间和数量,调节玉米生长发育。调整田间通风、透光,防御贪青晚熟。

3 大风灾害

3.1 大风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春季大风可刮走表层土,露出或吹走种子,折断或埋没小苗,加速土壤水分蒸发,导致土壤干旱。吉林省中、西部的干旱通常与大风有关。夏季的大风常造成植株倒伏。秋季的大风不仅可以造成植株倒伏,而且常常将植株折断。吉林省一年四季都有大风,一般而言,6级大风就会给玉米特别是生育后期的玉米造成很大伤害。而8级以上的大风会对玉米造成严重性伤害,春季大风可以刮走土壤,刮出种子,夏秋季大风可以折断玉米植株。因此,对于玉米生产而言,6级以上的大风就可以称为风灾。

3.2 风灾的防御

一是营造防风林网。防风林网既可以减少风对玉米植株的直接伤害,又可改善局部生态小环境,防止农田生态环境恶化,是大面积防风害最有效的措施。林网虽然占有一定的土地面积,但有林网的保护,农田免受风灾,水、热环境改善,其增产效应高于林网所占面积的损失,并且林网可防风固沙,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二是掌握栽培措施。选用抗倒伏的玉米品种是防御风灾的较好措施。减少氮肥的施用量,多施钾肥,也可以增加玉米的抗倒伏能力。玉米行向与大风盛行的方向一致,可减少植株阻力,减轻大风对玉米的危害。在拔节期对玉米植株进行化控,可有效地防止倒伏。

4 其他气象灾害

4.1 冰雹

冰雹活动路线有一定的规律性,往年发生过冰雹地区再发生的概率较大,目前防御冰雹最有效方法是利用火箭弹。在冰雹云层来临之际,用火箭弹射击云层,通过火箭弹的势力和动力,改变雹云的性质,变雹为雨,这个方法效果较好。

4.2 霜冻

第3篇

关键词:气候灾害;农业;防御措施;气象保险

中图分类号:F842.66文献标识码:ADOI:10.11974/nyyjs.20161233188

我国现在大力发展农业,最主要的是植物的培养与研究。在南方,主要种植水稻,它一般在酸性砖红土壤中生长,适应的气候条件是高温多雨和雨热同期。因此水稻种植业很容易受到气候的影响。在北方,主要种植小麦,它对土壤的条件比较高,适合小麦生长的土壤条件是熟土层厚,结构良好,有机物丰富,养分全面,氮磷平衡,保水保肥力强,通透性强。只有这样,才能使小麦生长均匀一致,达到高产稳产的目的。至于气候对小麦的影响,最明显的在冬天的时候,如果冬季气候温暖,就会形成麦苗旺长,为春季小麦冻害制造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从这2种农作物的最佳气候条件来看,农业气象保险将会是一个关键点,在农业安全保障中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1农业气象灾害影响

农业灾害往往是预想不到的,它会毫无预兆的发起攻击。例如1997―1999年的厄尔尼诺现象,又称厄尔尼诺海流,是太平洋赤道带大范围内海洋和大气相互作用后失去平衡而产生的一种气候现象。那次事件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南方和北方无一幸免,造成北方持续高温,以致于发生旱灾,旱情十分严重,南方则是低温洪涝,1998年在我国南方遭遇的特大洪水灾害,厄尔尼诺现象是重要因素之一。2015年的厄尔尼诺对我国更是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北方严重干旱,玉米没有水分生长不均匀,导致低产量,农民收入微薄,南方洪涝多发,长江中下游降水较多,集中到了棉花采摘的季节,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不便。并且出现了暖冬迹象。2016年的“拉尼娜”即将到来,这又将会给我国带来什么影响呢?预计会使我国冬天温度下降2.95℃左右易出现冷冻现象,并且南方的概率会高于北方。

2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及治理

农业气象灾害还是需要不断的改进,可以从两方面改进。健全农业气象灾害的预警机制,在灾害到来之前,必须做好预警工作,对灾害可能带来的危害做大量的数据预测分析总结,然后开展全面的防御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但是如何做好灾前预警呢。需要完整的机器设备,能够及时的对气象进行检测和对数据的传递,这样预警机构才能做好数据的预测与分析;工作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任何一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及时汇报工作总结,并且能够有效的参与到防御过程中,根据预测数据给予高效率的方案。�c此同时,可以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机制,充分利用各大部门的职能与优势,创建紧密的合作体系,及时的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象灾害的评估与应急技术的研究,达到人才、信息、技术的资源共享,编制农业气象灾害的风险区划和防御规划,对致灾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系数。只有这样,防御措施才有可能实现的更全面,更高效。另一方面,做好灾后治理。灾后不仅破坏了地表植被,降低了土壤保水能力,致使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农民陷入贫困的局面。所以灾后治理在灾情发生后是一个很重要的补充,又该如何做好灾后治理呢。对于洪涝灾害的灾后治理,要及时清沟排水,排出大量的积水,让农作物的根系能够进行光合作用,正常代谢呼吸,并且要及时清除田间枯萎的叶子,改变通风透光条件,然后培土,加固,让农作物能尽快恢复生机。还要及时破坏板结土壤,给农作物创造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然后补加化肥,使农作物需要的氮,磷等元素指数升高,这样可以让农作物得到充分的营养成分,在佳宜的环境中茁壮的成长。对于干旱的灾后治理,可以采取人工降雨,让农作物吸收充足的水分,恢复生命力。最基本的是政府要实施政策补贴,这时候政府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补贴政策,使农民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让农民尽可能的少些损失。接下来就是要做好灾后数据统计,算出气候灾害的出现概率与极端值,再与灾前的数据对比,总结出灾情是否超过了预测的状况,然后得出灾前与防御措施的不足,进一步增强防御措施,加强防御范围,最好做到理想状态。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2007〕49号),加强气象服务基础建设,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切实做好我省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地处沿海和黄河下游,是气象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平均每年因各类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3%-6%。干旱、洪涝、台风、暴雨(雪)、雷电、冰雹、大风、大雾、霾、沙尘、高温热浪、低温冷害等灾害每年都不同程度发生,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山洪灾害等也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威胁。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突发趋势,各类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产生的影响将日趋加重。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全社会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建立和完善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风廓线仪系统、水汽监测网(GPS/MET)、区域加密自动气象站网,以及雷电、大气成分、土壤墒情、生态环境等专业观测网,构建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综合气象监测系统。重点加强灾害多发区、农业区、林区、渔区、沿湖、沿海、沿路等区域的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和半岛城市群中小尺度加密观测网建设,增加监测站点,提高监测精度。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切实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特别要做好主要城市、近海、湖区、矿区、林区、主要河流、大中型水库以及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准确率。进一步完善包括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雷电、人工影响天气等专业的集约化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综合应用多种探测信息和预报预测技术,提高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的准确率和预警时效性。重点加强短期、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台风、暴雨(雪)、大风、雷电、冰雹、龙卷、大雾等突发灾害性天气的预报时效和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多灾种预报预测机制,加强对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预报的会商分析,切实做好影响我省的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测。

(三)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覆盖面。整合社会各类资源,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加快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拓展全省气象业务系统和气象预报信息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内容。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数字卫星广播系统、专业信息网站、电子显示屏和气象灾害警报接收器等功能,建设面向城乡不同群体的预警信息接收子系统。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加快中国气象电视频道在我省的落地,做好与全省有线电视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服务网站的对接;完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以及在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城镇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或悬挂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等设施,及时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公路、铁路、航空、内河与海上运输、海上作业、生态林业、滩涂养殖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及时准确暴雨(雪)、雷电、大雾、大风等灾害预警信号。高度重视对农村、山区、社会弱势群体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切实解决信息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处置气象灾害和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工作中的职责,制定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加强针对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等区域的防洪抢险、防台风、防风暴潮等预案演练。特别是针对跨地区的大范围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增强灾害救助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等各类气象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以及海上、陆地灾难搜救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其在气象灾害调查、风险评估、处置决策、技术培训、灾害救助中的作用。学校、医院、社区、宾馆、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码头、体育场馆、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依托群团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社区等,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志愿者队伍,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和灾害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报送气象灾情,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常识。

(三)强化气象灾害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影响。大力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工程,加快移动应急气象服务系统建设,配备先进的移动气象探测设备,建立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增强气象灾害现场信息传输与灾害处置的指挥调度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影响,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加强主要河流、水库、湖泊的防汛抗灾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强灾害保险和再保险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中的作用。

(四)大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工程,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快省级飞机人工增雨基地和鲁西北、黄河三角洲、济南南部山区、半岛丘陵地区地面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构建全省立体化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为抗旱救灾、缓解水资源紧缺、保护生态环境等提供保障。要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基础上,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作物和农业设施的损害。要不断拓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域,开展针对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以及人工消雨、消雾、防霜冻等科学实验。各级政府应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给予经费保障,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全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我省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及其造成的灾害损失等,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积极开展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相互关系、成因分析和灾害风险评估,做好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工作,根据各地气象灾害特点、发生发展规律和防灾抗灾能力,制定和完善具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措施。加强气象灾害隐患排查与整治,定期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山区、港口、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巩固防灾减灾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海堤、水库、防汛设施、城市防洪排洪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建设,严格按照有关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建立和完善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区域的监测监控系统,切实加强对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库、重点水利设施、重大油气输送与储运设施、重要水上和陆地交通线路、重要通信枢纽等基础设施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和海塘等设施的除险加固。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加强定期检测。大力推广应用海洋天气警报系统,提高海上船舶、作业平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能力,加强沿海地区防风、防浪、防风暴潮等工程建设,切实增强防御海洋气象灾害能力。

(三)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应对气象灾害风险。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区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城市功能、重要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影响。要高度重视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气候影响评价与可行性论证,制定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业生产规划,合理调整产业布局,适应和有效缓解气候变化的影响。

(四)制订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加快建设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3号文件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52号),切实提高气象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六、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认真落实《*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完善气象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建设省级气象灾害与海洋气象重点实验室,搭建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防御、气候变化应对等科学技术研究,积极开展数值天气预报模式的引进开发与本地业务化以及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技术研究,重点研发突发灾害性天气、海洋气象灾害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用技术,发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加快科技成果的业务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技合作与技术交流,联合攻关、优势集成,学习借鉴国内外防灾减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不断增强我省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相关法规建设,促进防灾减灾规范化管理。加强与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相衔接的相关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设,并完善相关实施细则。认真落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加强气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加快地方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大力推进国家、行业和地方气象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应用,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理我省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加大气象执法力度,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公共气象信息传播设施、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尽快将我省各部门的气象探测设施和探测资料统一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布局,实现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输、预警信息、应急气象服务、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大力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研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第5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宝政办发〔〕9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气象与农业生产关系紧密,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对天气变化的依存度仍较大;农村受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差、环境条件恶劣因素制约,是气象灾害预防的薄弱环节。我县地处关中平原西部,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区,气象灾害多且易发、频发,干旱、暴雨、冰雹、雷电、大风、寒潮、霜冻、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给我县城乡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也造成了严重威胁。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推进“两个体系“进设。

二、工作目标

到年,全县形成比较健全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农民享受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农村气象预警服务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气象灾害损失和因灾死亡人数减少1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农业气象服务保障。围绕全县粮食增产目标,提高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综合服务能力。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气象监测信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粮食作物产量预测预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挖掘粮食生产潜力,确保粮食生产灾年少减产、平年能增产、丰年多增产。

(二)加快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搞好农业、农村气象服务站网建设。要逐步建立农田小气候观测、土壤水分自动观测、作物长势实景观测、气象卫星遥感应用等监测站网,提升农业、农村气象监测预报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镇自动气象服务站网,在每个镇和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易发、频发的村建立自动气象站;在雷电多发、频发地区,建成农村雷电灾害监测网,加强防雷电设施建设,提升防雷电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健全农村公共气象服务。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总体部署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业工作思路,结合休闲观光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体验参与农业、生态景观农业的建设发展,开展农用气象预报,精细化预报业务,加快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年前,气象预警服务网络、气象信息服务站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同时,建立我县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平台,直接面向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种养大户,开展专项气象服务。编制全县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研究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并适当开展农业气象保险试点工作。

(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在我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基础上,编制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和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围绕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灾后重建等工作做好气候论证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气象灾害处置能力。抓好镇村气象协理员和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工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民政和气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我县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气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作。其他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指挥、农村气象监测、预警设施、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和预警信息覆盖率,确保农民享受更多的气象服务。并积极探索气象服务企业、社会团体的新模式,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

第6篇

关键词:特点 问题 对策 建议 体系

中图分类号:P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基本地理状况及气象灾害主要特点

赣州地处北纬24o29’-27o09’,东经113o54’-116o38’。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1毫米。境内有各类水库980多座,山塘8万多座。地形以丘陵为主,面积占总面积的61.1%。土壤的成土母质为花岗岩、紫色页岩、冲积土、红砂岩及第四纪红色粘土,土壤保水能力差。复杂的地理条件,使赣州成为典型的气象灾害特别是暴雨型山洪灾害易发、多发且危害严重的地区。

纵观多年来灾害发生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台风带来降雨强度大,导致灾害严重。7-9月受福建、广东沿海登陆的台风影响多,特别是强台风影响,容易带来突发性洪灾。如在2006年受“格美”台风影响而发生的“7.26”洪灾,上犹县五指峰乡黄沙坑村过程降雨量达386.6毫米(其中3小时降雨量179.3毫米,6小时降雨量224.8毫米),从暴雨出现到洪峰发生,其间隔时间仅约1个小时。山洪来势凶猛,造成了极大损失。

二是山洪发生季节性强、时段较分明。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特别是在4-6月主汛期,降雨量占全年的50%,期间发生的灾害占全年的80%以上,7-9月降雨量占全年不足20%。

三是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呈普遍性、分散性。土壤保水能力差,农村切坡建房多,一旦遇暴雨山洪,极易发生灾害。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约9000多处,点多面广,大多分布在边缘山区及群众居住分散,交通、通信条件差的地区。

四是山洪陡涨陡落,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灾害大多发生在边缘山区,强降雨过后,洪水来得快,走得快,突发性强,冲击力大。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溪洪水等发生突然,具有很强的破坏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防汛减灾协调机制有待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减灾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水平落后。

二是灾害监测体系还不够健全。预警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尚待提高,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处置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应用尚待加强,灾情监测、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滞后。

三是防洪基础设施薄弱。全市各主要江河防洪工程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成为防洪的隐患。城镇防洪除县城以上城市逐步修建了防洪工程外,大部分圩镇都是沿江而建,由于地处低洼,易受洪涝侵袭。

四是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不够完善。依法防灾减灾措施力度不够,探讨、推行、落实灾害保险、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建设滞后。

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策及建议

具体抓好“六大体系”建设和完善:

(一)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体系

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好行政领导责任制。以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工程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和落实责任机制,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对各类工程设施全面落实好防汛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坚持汛期巡查、排查和汛情报告制度。三是抓好山洪灾害联户防范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加强对修建在陡坡下、溪河边等山洪灾害易发区建筑物的全面调查、排查,完善登记造册制。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把责任层层分解,使居住在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每一户家庭都落实有一名乡、村干部为联户防范行政责任人。一旦有预警信息,相关责任人及时通知到户,及时采取措施避灾,必要时实行强制转移。

(二)气象灾害防御预案体系

有针对性地做好防御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科学制定预案。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划分好风险区域,确定不同区域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防灾减灾措施、社会保障和救援对策等。二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根据预警、报警方式,逃险路线,躲险地点,以及灾民的安置、救护等具体措施,在日常特别是汛前认真开展应急演练。三是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准备。加强对抢险队和防灾骨干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查险、判险、处险的能力。加强气象灾害信息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山洪灾害监测员防汛减灾知识的普及和技能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四是强化应急管理的协调工作。强化各级防汛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协调能力,加强部门配合,在紧急时期做到反应迅速,指挥有力,调度科学,措施到位。

(三)气象灾害防御工程体系

在统筹考虑流域的自然地理因素和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多方面条件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建设、修缮好灾害防御工程体系。一是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完成对现有带病运行水库的除险加固修复,使工程尽快恢复规定设计防洪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抓好城镇防洪工程。在城镇总体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的基础上,按照规划确定的方案和标准增建一些防洪减灾作用明显的防洪骨干工程,建成完整的城镇防洪体系。三是抓好生态防护工程。在河流上中游地区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活动,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主要溪河沿岸、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区域和蓄水工程集雨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四是抓好地质灾害点迁移工程。结合移民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继续采取政府补助、群众自筹的方式,分期分批将居住在地质灾害点的群众搬迁安置到安全区域居住。五是抓好防雷电工程建设。据调查,全市平均80%以上的中小学校没有安装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不完备。当前,对农村中小学校要进行全面勘察、分析、设计,科学评估分类,编制好本地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规划,在教育、气象部门的指导下抓好规划的落实。

(四)气象灾害防御监测预警体系

坚持科技减灾,充分发挥科技在减灾工作中的作用,着力完善三套监测预警系统。1、气象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县、乡系统建设,在重点区域适时增设自动观测站点,形成立体的、完备的监测体系。建立各种气象要素资料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系统,提高对天气的预报能力特别是对短期天气和气候以及灾害性、关键性、突变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预警能力。加强各类建筑场所尤其是中小学校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和工程验收工作,建立健全雷电灾害防御减灾配套服务体系。2、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建成较完备的山洪监测点。加快完善乡镇到村、组、户的预警信息传输网络,使监测预警信息在基层县、乡镇、村组之间及时传递。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成以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管理中心,以县、乡(镇)和村、组多级地质灾害监测点为网络的监测预警系统。

(五)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培训体系

以基层为工作重心,放手发动、教育、动员、组织群众,形成气象灾害防御群防群治的局面。一是加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宣传。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对广大群众的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强化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培训。组织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编制减灾科普读物、挂图或音像制品,推广地方减灾经验、宣传成功减灾案例和减灾知识。二是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板报、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躲灾避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宣传减灾知识。支持、引导地方文化宣传队伍及其他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在开展文化宣传活动过程中,积极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丰富文艺活动内容。

(六)气象灾害防御法规政策体系

第7篇

[目的]分析长沙县西瓜生产的农业气象灾害及防御对策。[方法]选取长沙县1981~2010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大棚自动气象站观测资料和临时考察资料,通过对西瓜生长发育期与气象要素的平行观测方法,找出了影响长沙县西瓜生产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并提出了防御农业气象灾害的措施对策。[结果]西瓜喜温、喜光、喜干燥,耐热、耐旱、不耐涝,其生长发育与气象条件关系密切,长沙县西瓜成熟期日较差大,7~9月气温日较差为8.4~8.5℃,西瓜增重快,产量高,且西瓜含糖量高;影响长沙县西瓜生产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是低温冷害、阴雨寡照、暴雨强降水和后期的高温干旱,防御措施主要是适时播种、薄膜覆盖、科学管理、合理排灌、及时防治病虫害,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结论]该研究为西瓜生产的安全高产提供了科学依据。

关键词

西瓜生产;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对策;长沙县

西瓜性寒,味甘,富含葡萄糖、苹果酸、果糖、蛋白氨基酸及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等,是盛夏季节清凉解渴的佳味水果,是长沙县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2014年栽种面积为0.12万hm2,总产量45400t。西瓜原产非洲的沙漠地区,喜温、喜光、喜干燥、耐热、耐旱不耐涝,西瓜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天气条件的影响,其生长发育与气象条件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充分利用长沙县的气候资源、趋利避害、减轻气象灾害给西瓜生产造成的损失,笔者在此通过对西瓜生长发育期与气象要素的平行观测方法,找出了影响长沙县西瓜生产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并提出了防御农业气象灾害的措施对策,为西瓜生产的安全高产提供了科学依据。

1资料与方法

选取长沙县马坡岭气象站1981~2010年地面气象观测资料月报表及大棚自动气象站观测资料和临时考察资料,利用西瓜生长发育与气象要素平行观测方法,对西瓜气象平行观测资料进行数理统计和相关分析,找出了影响长沙县西瓜生产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

2西瓜生长发育与气象条件的关系

2.1温度西瓜喜温怕寒,种子发芽最适宜温度28~30℃,15℃以下或40℃以上发芽较少[1];幼苗最适宜温度为22~25℃[2],30℃以上幼苗和下胚轴易伸长形成高脚苗;开花期适宜温度为24~28℃,日平均气温低于18℃,影响花粉管伸长,受精不良,易形成畸形瓜、厚皮瓜和空心瓜;西瓜根系生长的适宜温度为28~32℃,最高地温为38℃,地温低于13℃根毛停止生长,丧失吸收能力。西瓜营养生长期可以适应较低的温度,15℃以下生长缓慢,10℃以下停止生长,5℃遭受明显冻害[3],遇霜冻死亡;生殖生长期需较高的温度,结果期适宜温度为28~30℃,果实膨大期气温低于20℃发育不良,可产生僵瓜或裂瓜;果实膨大及成熟期日较差8~10℃,有利于糖分积累,果味甘甜爽口。早熟西瓜苗床期、幼苗期、抽蔓期常出现低于适宜西瓜生长的温度,果实膨大期常出现高于适宜西瓜生长的温度,热量条件对西瓜生产有些不利影响。

2.2光照西瓜喜光,对光照条件要求较高,据研究,西瓜的光饱和点为80000lx,光补偿点为4000lx[4]。苗期光照充足,植株生长健壮,节间短,叶片厚实,叶色浓绿。西瓜靠昆虫授花粉,昆虫自然授粉,开花期若遇阴雨天气,昆虫活动减少,影响西瓜的正常授粉,结果少,甚至不结瓜;果实膨大期和成熟期日照不足,发育慢,含糖量低。

2.3水分西瓜根系分布深而广,耐旱不耐涝,苗期土壤湿度为65%~70%,对根系生长有利;果实膨大期土壤湿度为75%~80%[5],可满足果实膨大所需水分。若含水量过高,土壤孔隙度减少,根系呼吸困难,导致地上部生长停滞或萎蔫。西瓜变瓤期降水过多或久旱遇雨,反而造成西瓜裂果;采收前遇大雨西瓜味淡不甜。

3长沙县西瓜生产期间的气候状况

长沙县温室大棚西瓜育苗常采用大棚+小棚+地膜3层薄膜覆盖,并加电热线等增温设施育苗,三叶期前后定植,定植后加薄膜大棚+地膜双层覆盖保温,在2月中旬前后播种,3月中下旬定植,4月中下旬开花,5月中下旬开始采收上市;露地西瓜冷床育苗在3月下旬春分前后至4月上旬清明播种,露地直播于清明节后4月中旬播种,于6月下旬开始采收上市,7月上中旬小暑至大暑前后大量上市。

3.1温度长沙县西瓜生长期间温度呈前低后高(图1),主要表现在:①大棚西瓜苗床期低温。大棚西瓜苗床期(2月中旬~3月中旬)气温较低,当出现日最低气温≤0℃的强寒潮天气时长沙县历年同期小于0℃天数为3d,若管理不善可在短时间引起西瓜死苗。②早熟露地西瓜苗床期低温(3月中旬~4月上旬)。出现日平均气温低于10℃甚至5℃时,西瓜可遭受冷害[3],引起幼苗生长缓慢、茎叶发黄萎蔫甚至死亡,或低温高湿寡照造成猝倒病死苗。③果实膨大期高温。大棚西瓜第三四批与露地西瓜的果实膨大期处于高温季节(7~8月),当露地温度35℃以上,棚内温度可达45℃以上[3],长沙县历年7月极端最高气温35℃,易出现果实未老高温逼熟,瓜藤缺水早枯与雌花干燥,难以坐果。35℃以上7月平均14.7d,8月10.5d。

3.2降水量与降雨日数长沙县属季风性湿润气候,西瓜生产前期的5~6月,正值霉雨期,降水量过多,偶尔有暴雨,有利病菌滋生蔓延;6月底7月初雨季结束后,7~8月常出现伏旱,对西瓜生产有些不利。长沙县西瓜主要生产季节(3~8月)降水量为1013.0mm,雨日88d,以6月降水量最多(225.2mm),4月为200.9mm,5月为188.3mm(图2),其中露地西瓜果实成熟期6月下旬~7月中旬降水量为152.2mm,雨日12.8d,对西瓜成熟有利。

3.3日照时数与气温日较差长沙县西瓜生产期间(3~8月)日照时数为886.8h,3~7月日照时数逐渐增加(图3),4~6月西瓜营养生长期的日照时数为380.5h,6月下旬~7月中旬西瓜成熟期的日照时数为171.6h;西瓜成熟期日较差大,5~6月平均气温日较差7.3~7.6℃,7~9月气温日较差8.4~8.5℃,平均气温日较差以7、8月最大,分别为8.5、8.4℃。7~8月白天太阳辐射强、气温高,光合作用制造的碳水化合物多,夜间地面散热多、气温低,呼吸作用弱,消耗的有机化合物少,积累的有机化合物多,西瓜含糖量高,西瓜味甜爽口,品质优良。

4影响长沙县西瓜生产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及防御对策

4.1低温冷害西瓜播种出苗期若遇连续3~4d日平均气温10℃以下的低温天气,可产生烂种,出苗不齐[3]。苗期若遇3~4d10℃以下的低温天气,可出现僵苗,影响西瓜幼苗生长和后期产量;若遇日平均气温5℃以下的低温,则西瓜苗明显受冻害[3];遇霜冻西瓜苗即死亡。西瓜开花坐果期若遇18℃以下的低温天气,则坐果困难,即使坐果,子房发育也缓慢,形成扁瓜皮厚、空心、含糖量不高的畸形瓜。防御措施:①掌握天气变化合理安排西瓜播种期,避免低温危害。露地西瓜播种期宜安排在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5℃以后,抓住冷尾暖头的晴天播种,早出苗,齐苗壮苗。②增加薄膜覆盖物及电热线等保温增温措施,人工补偿热量,提高棚内气温和地温。据试验,单层薄膜覆盖期间比露地晴天增温0.8~1.2℃,中午增温1.5℃,最大增温2.0℃;阴雨天气,夜间增温1.7℃,中午增温5.7℃;采用大棚及小棚双层膜覆盖,晴天5cm地温可增温7.0℃,阴天可增温5.4℃,雨天可增温4.5℃[3]。因而当最低气温5.0℃以下时,需采用电热加温,播种前在营养体下铺一层厚20~30cm的稻草以提高土温,移栽前10~15d及定植后3~5d塑料薄膜覆盖的大棚最好不放风,以免棚内热量散失。

4.2阴雨寡照在西瓜生育期内4~7d出现连续的阴雨、无日照的寡照天气,播种出苗期可造成西瓜出苗慢,霉芽缺苗不整齐,幼苗生长缓慢及猝倒病死;开花坐果期遇阴雨寡照,可导致授粉不良,难以坐果,且多畸形瓜,若遇连续的霉雨天气高温高湿,有利于西瓜腐疫病、炭疽病等病菌的滋生繁殖和蔓延危害[6];果实膨大期遇长期阴雨寡照天气,西瓜着色不良,味感甜度低;成熟采收期多阴雨天气,则会影响市场销售,出现卖瓜难和价格跌落。应对措施:①苗床期遇阴雨寡照灾害,可通过人工补充光照,提高光合作用效率;②抽蔓期阴雨寡照主要通过合理密植,引蔓整枝改善田间的通风透光条件;③开花期阴雨寡照主要采取罩花的方式授粉;④坐果后阴雨寡照主要采取改善田间小气候,摘除畸形果。

4.3强降雨暴雨、洪涝当出现暴雨或连续2d以上大雨或连续5d以上降水总量≥100mm时,西瓜田间容易造成积水[3],土壤缺氧,不利于根系生长,诱发枯萎病、炭疽病、腐疫病等大量发生[6],甚至引起瓜蔓死亡;果实成熟遇强降水,容易造成渍害,裂瓜烂果,降低品质。应对措施:①选择坡地高爽田块种植;②做好开沟排水工作,做到雨停田干;③露地西瓜茎蔓伸长期地面铺茅草或茎杆,让西瓜藤的病虫害在茅草或茎杆上,既减轻暴雨冲刷又可防止大风危害;④套袋避雨,在强降雨之前给刚开放的雌花授粉后及时套袋避雨,5~7d后果实膨大后解开;⑤雨后及时清沟沥水,并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4.4高温干旱西瓜苗期日平均气温25.0℃以上,容易出现高脚苗;开花坐果期日平均气温35℃以上的高温干旱天气持续3~5d,可造成瓜藤早枯萎及雌花干燥,难以坐果;果实膨大时期遇高温干旱天气灾害可出现高温逼熟品质差,植株早衰枯死,造成减产欠收。应对措施:①充分利用气候资源,合理安排种植季节,避开高温干旱危害。②根据水源灌溉条件,因地制宜安排早、中、晚熟品种,水源灌溉条件差的沙土宜种植早熟西瓜,可早上市;水源灌溉条件好的壤土或粘壤土可安排中迟熟品种西瓜,可平衡西瓜的上市季节。③科学灌溉,推行喷灌、滴灌等先进水利灌溉技术,减轻高温干旱危害。④用杂草或瓜叶盖瓜遮阳、垫瓜、翻瓜防止西瓜灼伤。⑤控制棚内温度在35℃以下,遇长时间高温干旱,应结合施肥及时滴灌,补充肥水,防止西瓜早衰减产。

5结论与讨论

(1)西瓜喜温、喜光、喜干燥、耐热、耐旱、不耐涝,长沙县西瓜成熟期日较差大,5~6月平均气温日较差7.3~7.6℃,7~9月气温日较差8.4~8.5℃,西瓜增重快,产量高,且含糖量高。(2)长沙县西瓜生产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是低温冷害、阴雨寡照、暴雨强降水和后期的高温干旱,防御措施主要是适时播种、薄膜覆盖、科学管理、合理排灌、及时防治病虫害,做好防灾减灾工作。(3)充分利用长沙县气候资源,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后,抓住冷尾暖头3月中下旬播种,膜覆盖于3月中下旬~4月上旬播种,露地于4月中旬播种,露地西瓜于6月下旬开始采收上市。(4)人工增热,提早播种育苗季节,提早西瓜上市期,采用大硼+小棚+地膜3层薄膜覆盖,并配电热线增温设施育苗,3叶期定植,定植后利用薄膜大棚+地膜双层薄膜覆盖,可提高棚内温度,可于2月中旬播种,3月中下旬定植,4月中下旬开花,5月中下旬~6月上中旬采收上市,可获较高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胜利.西瓜甜瓜标准化生产[M].郑州: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17-18.

[2]蔡俊德.南方蔬菜栽培技术[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208-209.

[3]陈耆验.西瓜农业气象条件研究[G].湖南娄底生物科学研究所试验研究成果汇编,2008:57-61.

[4]张玉杰,杨占国.日光温室小型西瓜高效栽培技术[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14-18.

第8篇

关键词:冬枣;果实生长期;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中图分类号:S6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3-0201-1

黄骅冬枣又称“苹果枣”,皮薄、肉厚、核小,肉质细嫩,甘甜清香,为果中珍品,有“百果之王”和“活维生素丸”之美誉,经济价值极高,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 黄骅冬枣果实生长期主要生理特性及适宜的气象条件

黄骅冬枣从果实开始发育至成熟,共经历以下几个阶段,6月下旬至七月下旬为第一速长期,八月上旬至下旬为缓慢增长期,九月上中旬为熟前速长期,九月下旬开始逐渐进入成熟阶段,整个生育期约120d左右。冬枣为喜温果树,在整个果实发育期内,温度是其主导因素。在果实生长前期的三个阶段最适宜的温度为24-25℃,成熟期最适温度为18-22℃。对降水要求不严,降水量过多反而不利于果实的成熟与发育,引起多种病害,并造成裂果、烂果现象。

2 冬枣果实生长期黄骅地区主要气候特点

冬枣整个果实发育期(6月下旬-10月上旬)内,前期正值黄骅地区主汛期,湿热多雨,高温、冰雹大风天气时有出现,全年大部分降雨量集中在这一时期。在成熟期,降水减少,日照增多,温度下降,温度日较差增大,这些对冬枣生长后期各种营养物质的转化十分有利。

3 果实生长期主要气象灾害分析

3.1 干旱

枣树是比较耐旱的品种之一,黄骅地区多年降水量平均情况也能够满足冬枣树的生长发育,但在个别年份,也存在降水分布不均,降水偏少等情况,此时若正值冬枣果实生长期,就会影响果实品质和经济效益。在果实生长的前三个阶段,生长旺盛,需水量较大,最易受到干旱威胁。

3.2 冰雹

黄骅市多年平均降雹次数为0.7次,其中果实生长期约占40%。冰雹发生时,会造成大量的落叶落果,同时伤果率也大大提高,对冬枣品质及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3.3 大风

黄骅冬枣果实生长期内,各个阶段抗风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幼果期较强,果实着色期至成熟期最弱,调查资料显示,在果实着色期至成熟期遇到6-8级大风(风速在11-20m/s)时,很短时间内落果率就高达14-46%,并有大量枣叶和枣吊伴随脱落。通过对黄骅市2000年至2009年10年间冬枣成熟期(9月中旬-10月上旬)气象资料分析发现,极大风速大于11m/s(注:6级)的多年平均日数为2.1次,个别年份达5次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大风天气对黄骅冬枣果实生长期影响是非常大的,做好大风灾害的预防在冬枣果实生长后期非常重要。

3.4 秋季连阴雨

冬枣进入成熟期,原来不溶于水的原果胶与纤维素逐渐分离,分解成能溶于水的果胶,红枣果肉细胞间结合开始变得松散,果皮变薄,此时若遇连阴雨天气时,果肉过量吸收水分、迅速膨胀,脆弱薄嫩的果皮被撑压挤破,造成裂果、霉烂。统计资料显示,黄骅市2000-2009年10年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共发生连续降水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次数为5次,占25%。

4 主要防御措施

针对黄骅地区主要气象灾害,积极探索,采取了以下几项防御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1 采用遮阳棚

遮阳棚采用白色聚乙烯方形网,网孔直径2mm,用木棒、水泥柱、铁丝做支架,覆盖于树冠之上约30cm左右。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观察,遮阳棚对防御冰雹、大风、强日照等气象灾害作用十分明显,能够显著降低果实、叶片的伤害率和伤害程度,减少果实的伤疤面积,使果实的商品化率显著提高。

4.2 及时灌溉

冬枣果实生长期内,对灌溉最敏感的时期是在幼果迅速生长阶段,这个时期主要是在6月下旬至7月上中旬,冬枣需水量很大,降水不足时,会严重影响果实的生长发育。此时,尽管黄骅地区已进入汛期,但在个别年份,降水量明显不足,蒸发量大,土壤干旱,必须灌溉补充水分,否则,影响产量和经济效益。

4.3 喷施叶面肥

在果实着色期和成熟期,当出现高温干旱气象灾害时,果树根系因吸收不到足够的水和养分而形成灾害,此时直接采用叶面喷肥的方法,既可以直接补充树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又可以促进冬枣树叶片光合作用,促进果实和根系的生长,明显提高产量和果实品质。

5 结语

黄骅地区气候条件适宜发展冬枣种植业。但在冬枣果实生长期,经常遇到高温、大风、干旱、冰雹、连阴雨等气象灾害,采取一定措施积极防御,可以显著降低这些灾害的危害程度,提高果实品质和产量,增加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第9篇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近几年投入业务使用的自动气象站、乡镇自动雨量站等现代化监测设备,在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托现代化数值天气预报系统,初步建成了短时天气预报警报、中短期预报、短期气候预测以及农业气象、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等专业预报系统。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水平和短期预报准确率稳步提高,强对流、暴雨、干旱等预警、预报水平有了较大的进步。

1 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主要影响的气象灾害

对我国农业生产造成主要影响的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台风、冰雹等,在我国发生频率最高、影响最为严重的是干旱,洪涝居第二,其次是风雹。

1.1 干旱 是指长时期降水偏少,造成空气干燥、土壤缺水,使农作物和牧草体内水分亏缺,影响农作物播种和牧草返青,影响农作物和牧草正常生长发育,导致农牧业减产以及河流干涸、人畜饮水困难的一种气象灾害。我国发生的干旱特征是普遍性、区域性、季节性。

1.2 洪涝 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渍水的现象。雨涝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其影响是综合的,还会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等.我国洪涝发生具有类似性、普遍性、区域性、破坏性、可防御性。

1.3 台风 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个类别。在气象学上,按世界气象组织定义:热带气旋中心持续风速在12级至13级(即每秒32.7米至41.4米)称为台风.我国台风发生具有季节性、登陆地点不定、旋转性、损毁性、发生时伴有灾害性天气、不可抗拒性。

1.4 冰雹 冰雹灾害是由强对流天气系统引起的一种剧烈性气象灾害,冰雹来临时常常伴有大风、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具有局地性、历时短、受地形影响显著、年际变化大、发生区域广等特征。

2 主要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防御措施

2.1. 暴雨 是指24h降水量达50mm或以上的强降水。按其强度又分为3个等级,24h降水量50.0~99.9mm为“暴雨”;100.0~249.9mm为“大暴雨”;250mm以上为“特大暴雨”。内黄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多集中在夏季。暴雨容易引起河流泛滥,淹没粮田,诱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暴雨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及时收听收看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固堤防,疏通河道,检查维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二是及时组织抢收或排除田间积水,防止内涝淹死作物;三是维护房屋农舍,防止大雨冲灌致使房屋或围墙垮塌;四是避开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危险地段。

2.2 冰雹 是指由积雨云中降落的、一般呈圆球形透明与半透明冰层相间的固体降水,形如葱头,俗称“冷子”。冰雹发生时经常伴随着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冰雹极易砸伤人畜、毁坏禾木,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冰雹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对成熟的作物要及时抢收;二是在多雹地带,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地貌环境,破坏雹云的形成条件;三是多雹灾季节,农民下地劳作时要随身携带防雹工具,同时气象部门要适时开展人工消雹作业,以降低灾害损失。

2.3 连阴雨 是指连续5d以上有降水,且累计降水量≥30mm的天气过程。内黄连阴雨天气多出现在4月上旬至11月上旬之间,其中7、8月最多,是该地区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4.连阴雨期间,雨水多、湿度大、光照少,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成熟作物的收获,连阴雨对小麦、棉花、大豆、花生的品质影响较大,发生在播种期的连阴雨致使播种推迟,导致庄稼欠收减产。连阴雨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做好粮食抢收抢晒工作;同时做好隔湿防潮,以防霉变;二是连阴雨期间做好清沟排水,防止内涝和渍害;三是为农作物喷洒农药时在药液中增加粘着剂,如把适量的植物油、豆粉、淀粉等加到药液中,以保证施药效果。

2.4 寒潮 是一种严重的灾害性天气过程。由于冷空气的入侵,使气温在24h内剧降8℃以上,而且在这一天内最低温度又在4℃以下;或48h降温10℃,最低气温在4℃以下,称为寒潮。寒潮过境时,常伴随6~8级的偏北大风,使沿途气温骤降,容易引发冻害,对农业、畜牧业造成危害。寒潮的主要防御措施:一是在寒潮来临前,对于已浇越冬水的麦田,要划锄、松土、通气;对于未浇越冬水的麦田,要及时镇压、保温、保墒;二是寒潮来临时大棚内温度下降,造成棚内作物生长放缓,因此要增大肥水供应;三是对大棚进行加固,防止大风

掀棚。

2.5 低温冻害 是指某一时段、某一地域内出现的气温明显偏低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的一种天气现象,可分为冷害、寒害、霜冻和冻害4种类型。因此,防御冻害即使麦苗与越冬生态条件相适应。防御冻害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培育和选用抗寒品种,搞好品种合理布局,并根据品种春化特性,合理安排播期和播量;二是提高整地质量和播种质量,培育壮苗越冬;三是可采取灌水、中耕保墒、镇压防冻;四是增施磷钾肥,做好越冬覆盖。

3 降低气象危害程度的对策

3.1 延伸气象服务领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对气象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气象部门必须不断提供系列气象服务产品。一是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服务。灾害发生之前必须一系列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并在灾后实施跟踪调查,撰写灾害影响评估报告。二是加强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气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开发出畜禽、大棚蔬菜和特种水产等类别的气象服务产品。三是加强气象决策服务。应统筹组织农业、气象等部门,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与运用的气象

研究。

热门文章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