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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局长就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何副县长作专题汇报。
1、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县属典型的丘陵山区县,全县分为中山、低山、高丘陵、河谷阶地四种类型,是全省、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之一,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县有36个,我县是其中之一。全县地质灾害类别多、分布广、突发性强、危害性重、防治难度大,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是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今年3月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资料统计,全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67处,其中滑坡220处、崩塌431处、地面塌陷9处、泥石流7处,列入县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1处。进入汛期之后,通过巡排查,特别是近期联合排查督察,新增隐患点218处。
2、我局所作的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严防死守各隐患点。年初修编了《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编《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在我局的指导下,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今年,我局补充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灾情登记和速报、汛期巡查、年度方案编制、地质灾害目标管理、避灾明白卡和群测群防等6项工作制度。完善了预警信息告知网络体系,增设124名村级协管员,11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预报群发对象、把矿山、高速建设纳入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进行防控。强化了我局与各乡镇、村、隐患点责任人员和监测人员以及矿山、高速等预警信息的迅速互通,确保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早准备、早到位。二是广泛宣传,狠抓责任警示牌的制作和明白卡的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地质灾害防御常识家喻户晓。在全县30处比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了永久性责任警示牌,并购置了相机、雨衣、手电筒配备到各乡镇,向全县每个村组和受威胁农户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宣传画、光碟、防治书籍等资料1000多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885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937份,让每个群众都能防灾有数、避灾有路、处灾不慌。同时,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珍惜生命、远离地质灾害》宣传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今年全县举办地质灾害知识培训4班次,培训人数达220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4.28”事件发生之后,我局迅速布置了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监测工作,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包干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分4小组,包干16个乡镇和矿山企业,带领导相关股室对自己包干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监测工作。全县重点查看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原地质灾害点动态情况;查看防灾明白卡的发放情况;查看重点地质灾害防患点警示牌设立情况;查看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和协管员在岗在位情况;查看乡镇和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情况;查看乡镇和矿山企业巡查台账登记情况;查看汛期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16个乡镇均建立并落实了地灾防治工作制度,编制了地灾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队伍,各辖区内地灾隐患点都落实了责任人,并安排了专人巡查,全县61个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整体情况良好,有制度有落实、有预案有队伍,地灾巡查有安排有记录。各别乡镇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具有推广价值。关田镇的“十个一”措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动员,做到不漏户;制定一套实用的应急预案;成立一支应急队伍;给农民发放一份防汛宣传单;在重点地方树立一块安全警示牌;筹备一批应急物资;争取一批民政政策;固定一部挖机和工程车;成立一个安全巡逻信息员队伍;建立一套防汛工作制度;金坑乡对每个隐患点都拍摄了图片,并对每个隐患点的住户张贴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示牌”。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乡镇没有明确地灾防治工作办公室,都是与防汛抗旱办公室合署办公;个别乡镇明白卡发放不到位和填写不规范,有模糊、缺项、漏填现象;责任心不强,村一级填发的明白卡,乡镇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存在业务不熟练、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与高速公路有关的隐患较多,主要危及住房、农田;地质灾害宣传不够,培训机会少,部分农户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四是积极开展地灾避灾移民搬迁工作。为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了由被动防御变为主动避让措施。我县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有计划的安排了受威胁农户的搬迁,目前正在落实2012年1036人的地灾移民搬迁工作,争取早日全面完成2012年搬迁任务。
3、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范围广,需投入的治理资金多,筹集防治资金十分困难,主要是由于我县地质灾害大多以小型规模为主,很难争取到国家或省市立项治理资金,加上地方财力十分紧张,筹集治理资金明显不足。目前,我们仅争取到和两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二是早期矿产开发造成我县地质灾害日趋严重。县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悠久,早期资源开发给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也给我县地理和生态环境带来了破坏。全县现有持证矿山61个,废弃矿山24个,未治理废石、砂堆100多处,部分区段极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陷等地质灾害;三是高速建设为我县带来大量地质灾害隐患。高速在我县境内有50.8公里,因我县是山区县,工程建设高架桥多、隧道多,对自然生态和地理环境的破坏尤为严重,产生了许多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我县地灾防治工作带来更大难度的压力;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目前,我县还没有一支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治理资质的专业队伍,预报、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技水平较低;五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还没有得到落实。各村协管员和重点地质灾害监测员防治工作经费补贴没有发放到位。六是切坡建房问题严重。
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就下步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
工作目标:绝不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工作方法:群测群防、主动避让、及时转移。
1、做到心中有数。矿管局班子成员要对全县有多少隐患、各乡镇有哪些隐患,重点是哪几个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班子成员对全县16个乡镇要实行包干制度,下乡镇巡查,对885个隐患点全部要过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函,明确责任。
2、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责任到人。群测群防主要是要落实县、乡、村、组及直接受威胁群众,明白卡要发放到位。
3、突出重点,定时看人。如遇大雨,定时查岗,主动下去,服务群众。
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
县位于 省东南部。全县面积3726.5平方公里,人口25.5万,耕地41.3万亩。区域内属于大陆季风性半湿润气候,年平均降雨840毫米,径流深400毫米。全年降雨的70%集中在 月份,尤其 月下旬至 月上旬的台风,大多带来大暴雨天气,气象、地形、地貌等综合因素作用下,径流很快形成,导致山洪爆发,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从而引发次生灾害。
二、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地区
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时段性、地域性和突发性,同降雨、地下水、地质条件及采矿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绵细雨易于诱发崩塌、滑坡;暴雨或连续降雨易于诱发泥石流。
(一)山体滑坡、崩塌的重点地区为:各乡镇露天开采矿石场; 铜镍矿开采崩落区。
(二)泥石流重点地区流经快大镇流经大安镇的 河,通快一级路弯弯川段。
(三)矿区地面塌陷重点地区: 乡煤矿区、 铁矿塌陷区。
(四)矿山尾矿坝重点区为 公司 岔、 尾矿坝, 尾矿坝, 矿尾矿坝, 铁矿尾矿坝, 矿业尾矿坝、尾矿堆。
(五)废渣堆放场重点区各矿山的废石堆、盗采矿石点形成的废石堆、 县化工总司废渣堆放场,这些是产生泥石流的重要物质来源。
(六)重点村屯 县哈各水库和矿山尾矿坝下的村屯居民。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防汛机构中,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主要职责,明确分工及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解到人;指导灾害易发地的乡镇、村(屯)学校以及厂矿、企业等具体的灾害防御和灾民转移安置方案,明确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人和灾民转移安置路线、地点;对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舍、居民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转移疏散等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并对全县15个乡镇及矿山企业的相关灾害点进行彻底清查,对各乡镇主要领导、人员,各相关部门人员已进行培训。各乡镇要及时建立以主要领导和受训人员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原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应以监测预防和居民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部门要组织力量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屯搞好群防群测网络体系的建设,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安排监测责任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村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合作,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和影响程度作出预警,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布署防灾工作。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认真编制防灾预案,汛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和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进行一次检查,对重点地段危险性作出判断,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制定应急防范措施,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抢险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运输车辆和抢险设备,并把防灾任务落实到基层单位、村屯和责任人。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认真执行专业部门与群众预防相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要在汛期之前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明白卡一式三份,加盖乡镇公章,受灾害威胁群众一份,乡镇政府留存一份,报国土资源局一份)
3.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害快报制度。汛期到来以前,矿山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方案,对重点地区加强监测工作,暴雨天气组织人员巡查值班,加强防范,发现险情征兆,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也可越级上报。接到报告后组织力量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机制和体制建设,按照“十有县”(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标准,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有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络员。
(二)有经费: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拟定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由辽宁省109地质大队编制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每年县、乡两级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六)有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的乡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中小学师生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电视台中及时播出,或通过其它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人头上,要有完整的监测记录,要认真组织发放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有负责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今年6月初与县政府签订的防治地质灾害责任状。特别是要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监测人员要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四)加快进度、确保质量
一、提高认识,全县迅速投入到抗战救灾工作中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灾害现场亲自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其余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下沉到基层一线,查看灾情、安抚灾民,指导群众抗灾自救,要求各乡(镇)、村、组、隐患点、监测人员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科学避让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不受伤害。一是强化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县国土资源和气象局密切合作,联合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确保预警预报准确传达到个乡镇及监测点。二是强化汛期值班。进一步细化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强化信息保畅、监测预警和主动防灾等工作要求,确保防灾应急时效性。三是抓好关键区域、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将防灾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四是加大部门间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得以顺利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全方位推进,形成地灾防治强大合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实行关口前移,以村为主体,村民为群测群防员,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实践中所体现的积极作用,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道关口。着力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经信、教育、公安、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发挥各自监测网络优势,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进一步严格汛期值班,实行定期巡查,确保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确保在建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申报立项力度,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力度,做好灾后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为把地质灾损失降到最低。按照“防治不留死角、监管不留真空”的原则,努力做到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对确定的重点地灾防范区实行领导包片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期期间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建立台账。
一、各乡镇地质灾害点统计情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巡)查
在此次检查中全区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既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无变形加剧情况,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189个,威胁户数共计1584户,威胁人数共计6037人。
在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巡)查的同时,还对各乡镇村民新报的疑似灾点进行逐点踏勘、确认(照片2),并向村民讲解了地灾识别的基础知识。经过对疑似灾点的逐各踏勘、确认后,未发现有新增灾点。
二、“两卡一表”编制落实情况
区19个乡镇中,望鱼乡已完成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及防灾预案的编制,并已完成全部发放(照片3);观化乡、对岩镇“两卡一表”已编制完成,确保3月10日发放;沙坪镇、合江镇、南郊乡“两卡一表”已编制完成,确保3月15日发放;其余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两卡一表均在编制过程中,并承诺将在3月27日之前完成编制并发放。检查组成员要求在“两卡一表”编制完成后,要组织专人将其发放到灾害点上的每家每户,并现场监督,确保“两卡一表”张贴在每家门口醒目位置。
三、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设置、专职监测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
检查组对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识设置、专职监测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部分点存在标识牌放置不当,如凤鸣乡顺河山庄对面滑坡;标识牌固定装置已损坏,如对岩镇拢阳村4组陈家边滑坡;受雨水冲刷,警示牌上字迹不清晰,如观化乡上横村3组水晶坎不稳定斜坡(照片4、5)。2015年新的警示标识设置即将发放,各乡镇府、街道办事处应高度重视并合理规范地将警示标识放置于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组对所到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的对讲机、警报器等装置进行了检查,确保对讲机能够保持通讯,警报器能及时报警疏散人群。
四、下一步安排
1、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灾预警工作,一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走进农村每村每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御能力和群测群防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现代媒介功效,采取集中培训和定点科学普及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增强群众地质灾害识灾、辨灾、避灾和防灾的能力和意识,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普及专业防治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综合防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抗、救相结合;长远规划,分步实施,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防治其他自然灾害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流域综合治理以及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防治地质灾害与城市发展、资源开发以及脱贫工程相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原则是规划、部署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对于地质灾害防治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县19个乡镇广大群众和正在我县进行工程建设的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等均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对象。
培训及科学普及内容以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基本常识为主,在具体的宣传培训过程中,可根据不同的宣传培训对象、不同的宣传培训地区给予分类指导。具体内容主要有五大类:
(一)在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的方式和方法;
(二)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要点,临灾时启动和实施预案的注意事项;
(三)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相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群测群防工作的要点和方法;
(四)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活动中有效避免产生地质灾害的方式和方法;
(五)识灾、避险,山区农村房屋选址、建设中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要点(不当选址、切坡建房、修建高位池塘、乱堆乱放等);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及科学普及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负责制定培训及科学普及计划;
(二)按照计划安排通知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乡镇、村的人员参加培训及科学普及工作;
(三)做好培训及科学普及技术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宣传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一)采取集中授课与点位实地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以举办培训班、发放培训资料、宣传讲解和现场宣传等方式进行。
(二)根据山区地质灾害防治特点,邀请新闻媒体单位在县城广场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宣传报道;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进行宣传时可采取在农村赶集时以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县国土局、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中,通过不定期不定点的巡回宣讲,对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进行培训及科学普及。
(一)强化培训及科学普及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县国土资源局和涉及重点培训的乡(镇)要通过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单等方式,配合宣讲团做好系列培训及科学普及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县重点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作为帮助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脱贫致富、根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层层负责,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
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遵循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明确责任、群众自筹为主与省、市、县补助相结合筹措防治资金的原则,积极稳妥、全面规划与开展试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由于我县地质灾害点多,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分轻重缓急,选择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口多的灾害点作为先行避让搬迁或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把搬迁避让与山区扶贫、移民建镇、乡村规划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异地安置、鼓励投亲靠友等有效方式帮助群众逐步脱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二、目标任务
至20*年底,完成全县辖区内省政府确定的21个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任务。分月份目标任务为:
20*年6月底前,完成岔口镇岭里村半山组、岔口镇胡家山益州、深渡镇汪山村3-4组的整体搬迁;
20*年7月底前,完成狮石乡狮石村的整体搬迁;
20*年9月底前,完成杞梓里镇六和村横痕、三阳乡浩川村、霞坑镇湖上村上湖组的整体搬迁;
20*年10月底前,完成昌溪乡凤岐村、岔口镇蜈蚣形白石库的整体搬迁;
20*年11月底前,完成金川乡皂汰、金川乡柏川村方田寨的整体搬迁;
20*年12月底前,完成岔口镇鸟雀坪的整体搬迁;
从2009年起,分年度实施列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其它20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其中搬迁避让11个,勘查治理9个。
三、治理政策和资金筹措
(一)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治理费用采取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的方法解决。已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项目的,在省财政户均补助1.7万元(含1000元公共设施建设补助)搬迁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户均补助3000元。补助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国土部门一次性下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助和群众自筹。各乡镇可在项目总资金范围内,根据搬迁户人口、房屋、财产等状况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县每年从本级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提取10%比例,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专款用于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
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搬迁移民列入救助对象,按照事后救灾的政策及按标准发放救灾补助资金,以切实推进搬迁和治理工作。
教育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提前开展调查,确定学生分流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需整体搬迁的,报省教育厅纳入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计划,确保搬迁避让与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切实解决好搬迁学生的上学问题。
列入下一年度省补助的治理项目,有关乡镇应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提前报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研究安排防治资金。为申报项目开展的调查、文字影像资料制作、安置地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由乡镇政府从本级财政列支。
(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制定治理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其限期治理。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由县政府组织专家界定后实施。
(三)搬迁避让安置点的交通、电力、饮用水、通讯、广电、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交通(公路)、电力、水利、建设、卫生、广电、通信、扶贫、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向省有关主管部门争取,负责落实相关配套建设资金。
(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集中安置点的建设用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土地置换方案依法报批。安置移民宅基地面积严格控制在规定面积标准以内。
(五)鼓励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投亲靠友搬迁。凡自愿选择投亲靠友、自行解决生产生活资料的搬迁户,户主提出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搬迁避让补助和公共设施补助资金,按照标准一次性全额发放。
五保户搬迁住房由乡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相对集中统建,房屋产权归乡镇政府,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实行县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每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确定一名县领导作为联系人,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督查检查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扶贫办、移委、电信局、电力公司为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国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日常具体事务处理和各乡镇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制度。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工作要成立治理项目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危险点所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是治理项目的责任人,负责各危险点治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级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分级管理。灾害规模大、危险程度高的危险点列入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省、市、县政府负责利用3—4年的时间,完成治理工作,其它灾害点防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点,由各级政府负责治理责任,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因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乡镇政府监督其限期治理。
(三)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禁止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上新建住房和户口迁入,搬迁户安置后必须同时拆除原有住房。对拒不搬迁或搬迁后不拆除原有住房的,乡镇政府可以按照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解决。
(四)切实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直接关系到搬迁安置工作的成败,是治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搬迁避让工作的难点。各乡镇政府应通过产权置换、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解决搬迁安置群众的生产资料调整和再就业问题,妥善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使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搬得下、稳得住,过得好。做到既脱离危险,又安居乐业。
(五)强化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必须设立专项资金帐户,对省、县下拨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必须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县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应工作部门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虚列资金使用项目、虚报使用金额、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专项治理资金的,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实行项目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并对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治理项目资金补助,造成的治理资金缺口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报请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应急管理机构。目前,该机构已经基本组建完成,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二是根据赣府发〔2012〕8号文件精神,以及部、省厅、市局关于汛期地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汇报,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的7条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截止目前,各条贯彻落实意见基本落实到位,其中:由我局草拟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切坡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下发。三是抽调各股室工作人员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并为小分队配备了各种基础装备,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故。
二、完善体系,抓好落实
根据需要,我局年初就调整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名义制订下发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市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也分别制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汛前,认真组织人员和力量,分片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全面细致地排查,并建立了档案。汛中,严格落实汛期地灾值班制度,从4月1日—7月15日,实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一旦出现暴雨征兆,及时会同气象部门发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手机短信;一旦遇到持续降雨,及时分片组织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督查;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速报机制。今年汛期期间,会同气象部门联合气象与地灾信息8次,发送防灾消息10000余条。汛后,紧密依托12.4全国法制日等重大节日,及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进万户活动这一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其中:在李宅中学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讲座,参训人数达100多名,涵盖了政府、村委、教师、学生等各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