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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虽然工业企业会计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都属于广义的工业企业,也都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不同,两者部分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有些不同。本文将就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些常见区别进行浅显的思考与探讨,与同行共勉。
【关键词】
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区别
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有些学生对工业企业会计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的部分业务处理相互混淆,针对这种现象,结合这几年的教学经验,我将从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出发,对工业企业会计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处理上的一些常见区别进行浅显的思考与探讨。
1 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1.1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
工业企业是最早出现的企业,它是指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得盈利从事工业性生产经营活动或工业性劳务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且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其主要生产经营的核算内容包括供应、生产、销售三个过程以及资金投入、使用和退出等。
1.2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的特点所决定。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建筑产品具有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不易移动等特点,从而使建筑施工除了一般工业生产的基本特性外,还具有下述主要特点:①生产的流动性;②产品的形式多样;③建造合同虽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但一般是先有买主,后有标的,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④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要跨越一个以上的会计年度;⑤所建造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
2 工业企业会计与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处理的主要区别
由于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不同,所以在会计处理上也有些不同,主要表现在会计科目设置、存货核算、收入的确认、成本的计算及有关税费处理等方面。
2.1 会计科目设置的区别
2.1.1 “机械作业”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过“机械作业”账户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的成本中。建筑施工企业从外单位或本单位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租入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应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使用费”账户。而工业企业不设置此账户。
2.1.2“辅助生产”科目
“辅助生产”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先通过“辅助生产”账户归集,然后再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给各受益对象负担。而工业企业会计中辅助生产部门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核算。
2.1.3 “工程施工”科目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中的此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会计中的“生产成本”,下设“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和间接费用”三个明细科目。“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各项施工合同实际发生的成本,其成本项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核算各项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工程结束时,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结平后无余额。(见例1)
2.1.4“工程结算”科目
本科目核算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工程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的备抵科目,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无余额。(见例1)
2.2 存货核算的区别
2.2.1 外购存货采购成本的构成
工业企业购进生产流通用存货,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完税凭证,其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构成采购成本,其采购成本一般包括:①买价;②运杂费。而建筑施工企业外购存货的采购成本均包括:①买价;②运杂费;③采购环节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④采购保管费。
2.2.2 存货跌价准备
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建筑施工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另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按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时,应转销预计损失准备,按照预计损失准备的余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货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2.3 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工业企业会计中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生产成本”、“在产品”等科目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而在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处理时,还应该加上“工程施工”科目期末大于“工程结算”科目期末余额的金额。
2.3 收入的确认与成本计算的区别
2.3.1 收入的确认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建造合同收入,而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商品销售收入。
(1)建造合同收入由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组成。以下列举是在建造合同的结果可靠估计的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
[例1] 永恒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9000000元的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桥梁,工程已于2008年2月开工,预计2010年10月完工。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按业主批复的验工计价款的3%计缴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和3%分别计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关资料如表1。
①2008年年底
计算完工进度=2000000÷(2000000+3832000)×100%=25%
2008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0×25%-0=2250000(元)
2008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000000×25%-0=2000000(元)
2008年应确认合同毛利=2250000-200000=250000(元)
2008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00
计算2008年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4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250000×3%) 675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7500×7%) 4725
----应交教育费附加(67500×3%) 2025
②2009年年底
计算完工进度=5832000÷(5832000+2268000)×100%=72%
2009年应确认合同收入=9000000×72%-2250000=4230000(元)
2009年应确认合同费用=8100000×72%-2000000=3832000(元)
2009年应确认合同毛利=4230000-3832000=398000(元)
2009年年末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账务处理2008年,2010年业务处理同2009年。
③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9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900000
--合同成本 8100000
(2)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收入的实现,一般要具备以下五个条件: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⑤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例2] 中华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产品给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卖价500000元,增值税8500元,对方开来2个月到期,面值为585000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抵付货款。该批产品成本为420000
实现收入 借:应收票据---丙公司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000
贷:库存商品 420000
3 成本计算
这两个行业成本核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大致相同,具体运用中还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①成本计算方法。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的不同,工业产品成本的计算有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计算采取按单独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成本计算对象,其成本归集方式与工业企业会计中的品种法类似。
②成本项目的划分。工业产品成本项目一般划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四部分;建筑施工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五部分,分别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③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成本的结转更具特殊性。为符合国际惯例,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施工企业成本的结转将工程价款结算和收入的确认分开来处理,而不是再沿袭过去的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并在一起进行的方法,这样“工程施工”账户就能够反映自工程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和合同毛利。施工企业为结算价款向发包方提交的已完工工程量,通过工程成本相关账户进行核算,施工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等方法及时计算与成本相配比的合同收入,但确认收入的同时并不同期结转“工程施工”成本账户,而是通过单独设置“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和“工程结算”账户解决这一差异,当期将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差额确认为合同毛利(或亏损),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同时,另设“工程结算”账户,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工程合同完工后,“工程施工”总账应与“工程结算”账户对冲后结平。(见例1)
4 与主营业务相关税费处理的区别
工业企业主营业务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工业性劳务,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同时还要计缴消费税。作为提供建筑、安装、修缮、装饰等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则属于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4.1材料采购所涉及的增值税核算不同
材料采购时应支付的增值税,工业企业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建筑施工企业在采购过程中的增值税不单列,计入材料成本。
[例3] 永丰公司2月购入钢材一批,货款30000元,增值税5100元,发票账单已收到,钢材已入库,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
分析:若该企业为工业企业,其会计处理应为:
借:原材料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若该企业为建筑施工企业,则其会计处理应为:
借:原材料 35100
:银行存款 35100
4.2 主营业务收入所缴纳的税金不同
工业企业取得销售商品收入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缴纳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见例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完工百分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见例1)。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中国财经出版社, 2012.
关键词:建筑施工 财务会计核算 核算信息 核算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是保证企业资金流动、控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预防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不过从一些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优化。
一、现阶段建筑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不足
(一)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深入
不少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做得不够深入,具体来说,财务数据更新滞后、资料整理缓慢、核算方法落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财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也降低了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
(二)财务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不高
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真实、准确、有效的财务信息,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基础。财务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直接影响核算效果的发挥。如果相关的财务信息存在较大的误差,甚至建筑施工企业内部一些机构,为了保护本部门的利益,而对某些财务数据进行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实际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
(三)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完善
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业务在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承建,这是其利润的主要来源,而对于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方面的建设,很多企业没有投入应有的资源。这就导致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其公开性、透明性和公平性,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这就影响了实际财务会计核算的效果。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优化的具体措施分析
(一)设计科学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新设计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对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框架制度进行优化设计。减少不必要的核算程序,注重实质效果。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是实现财务会计核算优化工作的制度保证,对整体的会计核算工作,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从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入手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其进行重新设计,提高会计核算体系的科学性。
(二)健全各项会计核算机制与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机制制度建设方面,要加大力度。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重新设计会计核算的重点程序。从制度和程序层面,优化和提升会计核算工作。具体来说,应该从风险机制、信息机制、内控制度等方面做起。具体来说,风险机制,要更加注重对日常财务会计核算的动态检测,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信息机制,要提高财务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水平,从相关信息的资料收集,到信息分类筛选,要形成高标准的信息控制机制。内控制度,在建筑企业内部,要按照相关的准则要求,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运行的内控机制,降低各部门、各环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概率,优化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建筑企业施工作业的经济效益。
(三)加大财务会计核算的监督力度
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优化方面,比较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加大监督审核的力度。一些在外地施工的项目,其会计核算的监督更为重要。企业财务内部应该抽调相应的人员,到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清查核算,认真监督会计核算的每一个过程,对其数据、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是优化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基础措施,在未来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改革方面,应该不断得到强化。
(四)提高财务会计核算人员的素质
会计核算工作的落实,最终还是要具体的会计工作人员去执行。可以说,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会计实务技能,对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加大对一线会计核算人员技能的培训,拓展专业知识,丰富一线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实战经验,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要培养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人员更加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复杂万变的商务环境中,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有创新维思维、有远见、有决断力的CFO,他们沟通技巧、创新视角、解决问题能力、业务洞察力、风险管理能力都要快速提升,才能带领团队一起体味多维思维的乐趣。运用多维思维的财务楷模,不能僵化财务会计管理人员,而要在多重迷局中,善于运用战略眼光剥茧抽丝、发现问题;运用谈判技巧和多种沟通能力,善于平衡各方面利益,持续勤练内功,巩固自身和企业内控的根基。总之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从人才素质的提高方面下功夫,真正发挥人才在会计核算优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结束语
建筑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筑企业只有在资金操作和财务会计核算上不断采取合理的优化措施,才能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当根据财务会计核算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时采用先进的会计核算技术并对企业财务会计人才进行培训,对企业的财务会计设施进行及时的更新,更好促进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综合实力的改善,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方卫士.建筑企业集团BT项目会计核算研究――以福建大农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为例[J].商业经济.2014
[2]袁辉.探析如何构建及设计天然气运输中企业的成本核算体系[J].化工管理,2014
关键词:公司;企业;会计信息;会计资料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5-0077-01
在当前的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会计秩序混乱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而且日益严重。所以,如何提高公司、企业核算和会计处理的质量越来越引起了重视。
一、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禁止性规定
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会计要素应符合一些基本的标准,即能可靠计量,又有相关性和可靠性。比如要确认一项资产,其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必须能为公司、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同时,对某些具体资产而言,其计量方法一旦确定,就不得随意变动。这是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会计的可比。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材料发出的计价和产品成本的核算方法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的公司、企业将本应列作费用的支出,长期资产挂账,该摊的不摊,形成潜亏。造成账实不符。还有的公司、企业将已报废的物资和陈旧的设备及按其历史成本长期挂账。这些做法一方面夸大了资产,另一方面虚增了利润。都属于违法行为。公司、企业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必然导致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甚至误导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
二、对收入确认的禁止性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公司、企业没有按照收入确认的标准确认收入,出现人为地操纵收入的现象。一种是提前确认收入,如产品未完工或未发货或产权还未转移等,就确认销售收入。其目的是粉饰公司、企业的经营成果,为小团体谋取私利或为个人捞取政治资本。另一种是推迟确认收入,即本应在本期确认的收入转到以后期间确认,造成收入不实,其目的是减少利润,少交纳税款。
三、对费用、成本确认的禁止性规定
在现实工作当中,有些公司、企业人为地操纵费用、成本,该提的不提,该摊的不摊,对于材料发出的计价,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等会计核算办法随意变更,产品成本与期间费用、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划分不清。有的公司、企业将费用资产挂账,导致当期费用低估,资产价值高估,有的将资产列作费用,导致当期费用高估、资产价值低估,还有的随意变更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导致成本数据不准确,以上这些做法都是违法行为。
四、对利润的计量和分配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企业实现的利润在做必要的调整后形成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也可转增资本。(2)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主要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设施。(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可单独使用也可与法定盈余公积合并使用。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成本 会计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的特点的研究都是为了更好的认识和理解安全成本,最终达到控制安全成本的目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成本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在从事与建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即建筑施工企业为保证安全生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和因安全问题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可以进一步认为是建筑施工企业在产品生产中为保证实现一定的安全水平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和因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成本产生于整个建筑的全过程,涉及到生产和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因此安全成本与安全决策、安全管理与组织、安全设计、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有关,它是建筑施工企业产品生产的一种附加性成本。
1.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的特点
(1)安全成本的过程控制。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过程复杂,每一个过程都可能导致安全成本的发生,这也决定了安全成本的控制必须贯穿在每一个过程中。(2)安全成本数据采集复杂。安全成本可能发生在建筑产品生产的每一个过程中,因此安全成本数据的采集就要随时进行。另外,安全成本数据的数额跨度较大,小可以到几分几厘,大可以到成万上亿,但它们都是成本的发生,因此都应当准确采集,并且这些数据可能来源于引起成本发生各个方面,收集难度较大。(3)安全成本成本源复杂。影响安全成本的因素涉及方方面面,并且每项安全成本的成本源往往并不单一。安全成本和安全成本源的对应关系存在几种:一损一源、一损多源、多损一源、多损多源。这种不同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多损多源,使得成本源变得很复杂,难以准确确定。(4)安全成本归集复杂。成本源的复杂决定了成本归集的复杂。(5)安全成本难以准确计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成本中有相当多的都难以计量,比如安全事故后引起工人心理阴影,造成工效降低,这种安全成本就不容易计量,进而造成安全成本的不准确。
2.施工企业安全成本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
2.1 安全成本责任中心的确定
构建合理的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首要问题就是科学地划分责任中心,以分清各部门的责任,克服各责任中心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的弊端,避免推责争权的现象。责任中心的设置应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和单位现有机构编制及内部管理层次、劳动组织来确定。根据建筑施工工艺及特点,本文认为其责任中心可划分为项目部责任中心、工程队责任中心和施工工段责任中心。
2.1.1 项目部责任中心
工程项目部既是本级的责任中心,又是下一级施工队的汇总部门和管理部门,其中心实际是以项目经理为最高领导者、组织者和责任人,项目管理班子协同进行管理,负责整项工程的施工。其责任主要包括:(1)制定项目总体控制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保证业主或工程师的满意;(2)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3)履行合同义务,监督合同执行,处理合同变更;(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计划、指导、协调、控制,具有内部职责。权利就是根据责权一致、以责定权的原则,为了更好地承担以上责任,本中心必须拥有相应的权利。包括:(1)生产指挥权。有权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根据项目随时出现的人、财、物资源变化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指挥调度;(2)劳动分配权。对项目部班子及工程队管理及作业人员的选择、考核、聘任、奖惩、指挥有绝对的权利。项目部责任中心的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它是项目管理具有能动性的重要因素。该中心的利益主要取决于工程项目与工程处的分配、核算形式。在责任成本管理下,可采取独立核算、成本包干的形式,根据目标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1.2 工程队责任中心
工程队责任中心实际上是工程队队长负责的中心,以责定权,以责定利。对机械使用成本控制负责,同样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本责任中心的职责应以施工队长为总负责人,对提供施工生产计划、组织施工生产、控制成本中心及施工工段成本费用、考核施工工段的业绩以及会同项目部、业主、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监督等方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责任相对应,施工队责任中心拥有如下权利:(1)组织施工生产权。施工队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的具体情况,有权安排施工计划,具体组织进行施工生产,如机械设备的调度、人员的调度;(2)部分材料采购权。在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责任中心代购代管(或由建设方统一提供)的前提下,本中心应拥有对其他材料的采购管理权,在某种程度上,这样才会使材料按需采购,有利于施工的按计划进行;(3)材料验收权。为了保证权利的相对集中和资金的统一管理,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责任中心的材料部统一进行采购,但施工队及施工工区有权对其所采购材料的质、量以及价格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有权拒绝接受。本中心的利益取得和分配与项目部保持一致,执行以权定责、以责定利原则。
2.1.3 施工工段责任中心
本级责任中心是在工程队领导下对其所负责工程段进行直接施工管理,根据具体的施工项目情况,可把施工队划分为各施工工段责任中心,各中心的负责人为各工段段长。尽管各工段是独立施工,但每一工段具体施工时都要根据施工工艺进行。因为不同的施工阶段、施工环节的成本控制考核的具体内容不同,各自的责、权、利均不相同。
2.2 安全成本目标的确定
制定目标是目标管理的第一步工作。目标是目标管理的依据,制定既先进又可行的目标是安全目标管理的关键环节。制定安全目标包括确定企业安全目标方针和总体目标,制定实现目标的对策措施三方面内容。
2.2.1 企业安全目标方针
企业安全目标方针即用简明扼要、激励人心的文字、数字对企业安全目标所进行的高度概括。它反映了企业安全工作的奋斗方向和行动纲领。企业安全目标方针应根据上级的要求和企业的主客观条件,经过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后加以确定。
2.2.2 企业总安全目标
总体目标是目标方针的具体化。它具体地规定了为实现目标方针在各主要方面应达到的要求和水平。只有目标方针而没有总体目标,方针就成了一句空话,也只有根据目标方针确定总目标,总目标才能有正确的方向,才能保证方针的实现,目标方针与总体目标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总体目标由若干目标项目所组成。这些目标项目应既能全面反映安全工作在各个方面的要求,又能适用于国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每一个目标项目都应规定达到的标准,而且达到标准必须数值化,即一定要有定量的目标值。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职工的行动方向明确具体,在实施过程中便于检查控制,在考核评比时有准确的依据。
2.3 安全成本目标的控制与评估
明确了安全成本管理的目标,执行的好坏,不能等到完工后算账再说,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控制,及时分析,及时考核,及时与目标比较差异,采取措施,保证目标安全责任成本的实现。也就是说,控制与考核是一个统一的、同时进行的过程,控制与考核是动态的。对各中心所选定的考核指标为实现企业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所以需建立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并应对管理中心如项目部责任中心和施工队责任中心,生产成本责任中心如施工队责任中心、施工工段责任中心和生产班组分别进行,其考核指标因此而不同。考核各中心时,这些指标以责任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比较执行结果来进行,同时因各安全成本项目在成本总额所占比例不同,所以在综合取分时,取其加权值。但考核奖惩总分需确定底线,如综合加权分值警戒线确定在30分左右,即总分高于130分或低于70分可能要在其他方面找原因,需认真分析节超原因。同时在进行安全责任成本考核时,鼓励各责任主体积极参与成本控制,其工资奖金所得与其控制绩效相挂钩,实行成本否决。
总之,如果能够采用一定的方法对企业的安全进行反映和披露,将它不仅有利于企业维护自身形象,严格履行职责,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 李红霞,田水承等.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与决策[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2] 白文元,赵云胜.基于安全经济学的安全投资决策分析[J].安全管理,2004,7:24-26.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现行税收制度 会计核算
一、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在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转变过来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实施的核算方法。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近年来税收制度的完善等,现行会计处理方法中的局限性已暴露出来。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上存在几个突出的问题,表现如下:
首先, 由于行业特殊性,建筑施工项目的前期运作复杂,投入成本高,尤其是多个项目同时运行的时候,收入、成本、费用确认难度大。工程结算与工程进度不相符,造成结算收入与实际进度存在差异,或者建设方要求开具发票的时间、金额与实际应开票的时间、金额不一致,还有延期办理工程决算及工程尾款滞后支付等, 在多个项目同时运行时,收入、成本、费用比较容易混淆,此外,部分施工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无资质项目经理挂靠施工,成本资料做假或残缺不全;企业物资采购时, 不能按业务实际及时、完整的提供发票,导致企业会计核算缺乏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将未完施工成本计入完工成本等现象,造成 “权责发生制” 及“ 配比原则” 执行不彻底。
其次, 建筑施工企业与出资方或建设方协议,实行材料甲方供应或以物抵账,以及施工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等方式,都有可能造成隐藏收入,虚增成本,或者利用此种情况做掩护多开或者少开发票,从而达到逃避税款缴纳的目的。
再者,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涉及地域都比较广,甚至全国各地都有施工项目,异地施工的情形相当普遍,企业通常是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接受异地税收管理,但在项目完工后, 税务机关没有进行相应的跟踪管理, 一些企业的异地施工项目收入,尤其是在偏远州、县的项目收入并未在企业机构所在地申报企业所得税,由此造成企业少交所得税。
以上问题都是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比较突出且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根源。
二、现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
我国现行的建筑施工企业核算方法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账”不同的是,建造合同准则是按以下原则确定工程价款收入的:
如果建造合同的履行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确认的收入=收入总额*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前期累计己确认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成本总额*本期末止的完工进度-前期累计已确认成本
完工进度可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和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三种方法来确定,实际操作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
以某建筑工程公司某工程项目为例,分以下三种不同收款金额来观察确认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假设合同总额1000万,预计合同成本支出800万,具体数据情况如下:(表1所示)
如上,现行的准则对于工程价款收入和成本总额都依据合同确定的,本期工程价款收入的确认是依据工程完工进度来确定的,虽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会存在差异,但更为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遵循配比原则。但值得注意的是,按完工百分比发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不论工程收款如何,都确定同样的毛利,企业都承担的税收负担一样,实际上对收款相对小的企业带来了更大的资金压力。
另外, 完工百分比法是以施工进度确认收入的,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与工程完工进度的确认时间很难一致,往往建筑施工企业提前承担纳税义务,这对本来资金压力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如果建造合同的履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按以下情况区别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履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企业账面能否真实的反映预计成本则是关键,如果企业账面不能真实的反映预计成本,那么有可能出现企业成本预计过多或预计不足等问题,进而造成成本费用失真形成潜在隐患;如果账面能真实的反映预计成本,也有可能出现部分成本由于无发票或缺失原始凭证等情况,税务机关不予认可的情况,企业在纳税申报时,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这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都带来了麻烦。
因此,现行核算方法与以往的核算方法相比较,现行核算方法要科学些,但也存在着没完全解决的缺陷。
三、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的核算方法改良
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法应该是遵循“ 权责发生制” 和“ 配比原则”等会计原理,又要能与税法尽可能保持一致性,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如下方法来改良目前的会计核算方法:在遵循完工百分分比法的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当合同履行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参照工程开票情况即按累计开票金额占总收入金额的比例来确认完工进度,并以此确认当期收入和成本,当合同履行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开多少票就确认多少收入、成本,不开票就不确认收入、成本。
参照前述例题情况,仍分三种不同收款金额来观察确认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具体数据情况如下:(表2所示)
从上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企业的账面毛利会随开票的多少而变动,从而使得企业纳税负担相应的改变。从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法的角度来看,这样做的立足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建筑工程前期投入多收款相对较少,后期投入少收款相对较多的收支特征,用累计开票金额比例来确认收入、成本,当期纳税压力会相对减少。原因在于,根据建筑工程开票结算特征,一般开发票的时间、金额与工程收款的时间、金额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开票多,收到工程款就多,纳税与收款的关联性越强,企业的资金压力相对越少。
其次,现行税收制度下“以票管税”的做法,也给此方法提供了可行的依据, “少开票少纳税,多开票多纳税”在此方法中也很直观,但在整个工程周期中,企业负担的税收总额是不变的,只是在纳税时间点上给企业较为宽松的空间。也就是说随着工程进入后期,工程投入越来越少,回款越来越多,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越来越靠近,企业应当承担的税收负担也加速履行。同时,以开票比例确认当期收入,其实质是将当期开票金额作为财务收入金额,因为每个期间的收入都有发票作为确认依据,在纳税申报之时可以减少调整争议。
最后,用累计开票金额比例来确认当期收入、成本,在发生合同履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一般开票会出现异常,因此在账面上会比较明显体现出来,有比较好的前兆性,能有效的避免成本预计过多或不足的问题。
四、对建筑施工企业完善会计核算的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长期来都处于比较乱的状态,建筑工程分布较散,给管理上带来难度,要改变此种状态,首先,要提高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普及税法知识,让财务人员懂得财务核算技能也懂税收法律、法规。其次,加强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企业部门间必须信息传达顺畅、及时,真实、有效的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信息。再次,加强企业成本管理和改善成本核算的方法, 将实际开票情况与工程完工进度密切关联起来,参照累计开票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最后,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应当立足于,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企业纳税风险等方面来考虑。
参考文献:
[1]陈斯雯,陈玉洁.新编施工企业会计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实务[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3
【关键词】员工持股制度国有企业改革混合所有制
【中图分类号】F272
我国的员工持股试点始于上个世纪末,主要包括员工持股、管理层持股、管理层收购等多种形式,是员工以获得企业股权的形式,享有适当的经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管理、分享利润、承担经营风险,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进行绑定并保持长期一致。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员工持股改革,早在2013年就被写进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2016年8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三部委还专门出台文件,对国有控股企业员工股权改革进行了说明,包括股权流转、持股员工资格、试点企业范围、股权结构设置、出资入股条件等。本文就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应用及会计核算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应用情况
国有企业持股人员应为长期工作在企业核心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其工作情况会影响到企业下一步的业绩提升和未来发展。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出资方式要以货币为主,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若出资方式是科技成果,则要找专业机构来评估作价,出资人还要依据国家规定来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入股价格务必要高于已备案的净资产每股评估值。值得注意的是,员工持股股权结构构成的确定,在遵从证券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要紧密结合企业现有规模、现有股权结构、行业特点、人员构成等一系列因素,国有资本要保持在绝对的控股地位,国有股东应该持有大于34%企业总股本的比例,员工持股总量要低于30%企业总股本,员工持股并不意味着员工控股。
在国有控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在企业上市之日起3年内是不得转让股份;3年之后,每年可转让当前所持总数1/4以内的股份,国有股东、国企不得设置托底回购条款,也不得承诺年度分红回报。若出现持股员工由于被解雇、辞职、死亡、退休、调离等一系列原因而离开企业的现象,那么所持股份可在1年内转让;国有控股企业要对分红率、利润分配方案予以合理确定,以便能够妥善解决好企业中长期发展和股东短期收益之间的关系。
二、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会计核算
财政部在2015年11月专门发文来详细解释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认为仍然应该基于金融负债核算的方式来处理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的会计核算问题,并新增加一个会计科目,即“库存股”,这样一来,较好地弥合了法律规定与会计实务两者的差异,企业员工股权激励在不同实施阶段的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一)授予日会计处理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取得的主要方式是增资扩股、出资新设,除可立即行权的,在授予日一般不作会计处理,在向激励对象发行的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后,国有股东及企业既不能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如借贷、担保、垫资等,又不能将股份无偿地捐赠给激励对象;与此同时,激励对象也不能接受此类关联方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激励对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应认购款。待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部门确认收到认股款(由激励对象缴纳)之后,首先,要对资本公积和股本予以确认,基于股本金额来贷记为“股本”科目,基于认股款来借记为“无形资产”、“银行存款”、“现金”等,并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记录二者之间的差额;其次,要用“库存股”会计科目来设置因回购义务而确认的会计负债。
(二)等待期内会计处理
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股票在会计属性上划分为金融负债,但在会计实务中对预计分配给激励对象的现金股利视为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利润分配进行会计处理,国有控股企业应处理好员工持股短期收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股权分红的方案和分红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员工计划持股股票进行合理估计,并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其现金股利可否撤销采取不同的账务处理方式。
1.现金股利可撤销
预计未来能够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利润分配时要以现金为股利,并且结合计算的现金股利来合理设置贷记科目、借记科目。若对于那些未来无法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予以有效预计的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现金股利要冲减相应的负债;若对于实际结算现金股利的情况,那么企业财务部门应该借记“应付股利――员工持股股票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现金股利不可撤销
预计未来能够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利润分配时要以现金为股利,并且设置相应的贷记科目、借记科目。若对于那些未来可满足相应的可行权条件予以有效预计的情况,企业财务部门在会计处理过程中现金股利要冲减相应的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若对于实际结算现金股利的情况,那么企业财务部门应该借记“应付股利――员工持股股票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三)行权日会计处理
国有控股企业持股员工的工作绩效,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业绩会直接决定是否能够按时解锁持股方案中的股票。虽然企业无法控制激励对象是否离职,但是可以控制激励对象是否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由此可见,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属于企业的金融负债。实务处理过程中应综合员工持股方案中关于股票锁定期和解锁期的约定条款,并且还要基于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会计判断,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国有控股企业未达到员工持股方案中的可行权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那么可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基于持股员工账面余额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员工持股股票回购”等科目;第二,基于员工持股所对应的账面价值,来贷记“库存股”科目,借记“股本”科目,并且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计入二者差额。对于满足员工持股方案中的可行权条件,而无需回购的股票,可基于其账面价值来贷记“库存股”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员工持股股票回购”等科目,并且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计入二者差额。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规定来看,由于取得新的信息,表明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做出相应的追溯调整,必须确保解锁日预计不可行权股票的数量与实际未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股票的数量一致。
三、小结
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是一种股权激励机制,是以员工获得企业股权的形式而享有的权利,使其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风险共担,将员工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最大程度地保持一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引导员工恪尽职守地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制度。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管理效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近年国内部分上市企业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我们可以发现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财务指标普遍优于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本轮国有控股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对处于上升期的成长型企业,如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尤其是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国有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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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电企业; 电费回收管理; 电费核算;必要性 ;问题 ;措施
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工作本身是一项动态的系统化工程,需要供电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对存在的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问题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合理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动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以下就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问题与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必要性
电力的使用使城市的现代化进程加快,使工业的生产效率提高,给社会创造了巨大的实际经济效益,所以电力的普及是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要求的,科学技术和社会文明程度到底创造了多大的经济效益,就从电费的回收管理和电费的核算中来进行反应,从而提醒电力事业对电费的管理核算要适应社会的经济总发展趋势。电力工程的普及,使更多的科学技术诞生并运用,促进社会科学发达文明程度进一步加深,电力事业不仅只是曾经的用于照明,而是更广泛的运用在工业生产、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更多的先进技术发明上。所以电费的管理和核算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研究话题,必须要根据社会的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管理策略。电力事业要进步,不能光是一味的投入,电费的回收管理和利用是对电力事业的积极鼓励,因为电费的回收管理才能给电力事业更多的实际收益,能够给电力事业开发新的发电设备、供电设备、电路规划等切实的电力发明,从而更大程度上带动其他相关工业技术的进步,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各阶层对电力事业的依赖需求得到及时的响应,所以电力的科学的电费管理和合理的电费核算,是利国利民的实际举措,从根本上给各项社会生产事业,巨大的前进动力。
二、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问题
1、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在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方面,其本身是一个需要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具体表现为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管理体系不规范以及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手段等等。一些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不健全,导致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把关力度不强,电费差错以及资金风险存在的较多,工作质量差,这种情况不利于供电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供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制度不健全,对电费回收的风险没能准确分析,缺乏市场经济的管理意识,对客户用电情况的变化没能进行及时掌握。这些都会导致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方面问题的发生。
2、 管理意识的问题。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水平的高低,与管理者的管理意识有着密切的联系。从我国现有的供电企业管理情况来看,通常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电网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上,因而缺少对电网在经济调度方面的管理意识,尤其是在一些企业存在供电营销失误的情况下,就会导致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营销部门无法有效的协调。通常情况下,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负责的是统计工作,而供电企业的营销部门则负责核算工作,部门工作如果缺乏协调就会造成无法对电力市场所存在的欠费情况进行准确的分析。这就使得电力部门对欠费数额较大的用电客户依然是持续供电,进而使得欠缴的电费呈增加的发展趋势。因而有必要优化供电企业在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方面的管理意识。
3、回收账款和营销款项两者数额的问题。供电企业在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中,存在着回收账款和营销款项两者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导致这类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两者的合作性差,如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在考核时间不一致,前者是以月核来计算当月的欠费情况,而后者则是在次月上旬对欠费情况进行核算,进而导致了回收账款和营销款项两者数额不一致。除此以外,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处理电费坏账的方法不同也会导致回收账款和营销款项两者数额存在问题。这些都会影响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工作效率的提升。
三、加强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措施
1、优化电费管理体系。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工作水平的高低,还需要电费管理体系的支持。加强供电企业在电费管理体系方面的管理水平,通过管理手段与管理方式等的有效结合,优化电费管理体系。为了更好的完善电力企业电费核算质量水平,在不断建设核算制度的基础上,还要专门设立电费核算管理的奖惩制度,进一步规范与激励企业员工对于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科学性和真实性,避免电费核算不真实甚至发生差错,实现奖罚分明,责任到位,分工明确的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制度与规范。进而有效降低供电企业经营风险,保护供电企业合法利益,为电力事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提高管理理念。供电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优化在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方面的管理理念。管理理念要重视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管理,强调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是供电企业全员参与的管理,不仅仅是公司管理以及财务人员等的工作。供电企业的每一个阶层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充分的认识到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对整个供电企业运营的重要性,都应当提高对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的重视程度,每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应当充分的配合和支持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工作。
3、财务与营销的统一。供电企业应结合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存在的合作差的实际情况,不断的优化财务与营销两者的统一途径。具体的可以通过加强供电企业财务部门与营销部门合作的方式来实现,如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来推动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与电费核算工作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提高供电企业电费档案管理的方式来推动财务与营销的统一,对供电企业客户档案的分析及客户用电情况分析,可以掌握应收电费的账龄情况,以账龄作为基础来优化电费的回收管理,通过电费欠款的催收,来降低坏账对供电企业的负面影响。在账务处理方面,通过电费账务的建立、电费账务审核等对电费总账设明细账目进行必要的查询,进而对供电企业的用电消耗进行科学的分析,掌握供电企业客户的用电情况,分析用电变化的情况以及原因,提高供电企业在经济运行方面的预测性。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能的应用越来越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是供电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电费能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收回,账务是否能够清楚,统计报表数字是否是准确的,关键在于电费回收与电费核算水平的高低。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本身是一个涉及多部门的综合管理工作,要求供电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应相互支持、协调与配合。
参考文献:
[1]谭晓梅.浅谈供电企业如何化解与规避电费回收风险[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8)
[2]李海燕,武震.浅谈供电企业电费核算[J].民营科技,2013,(11)
关键词:建筑企业;工业企业;差异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1
现阶段企业会计工作是市场经济体制和商品经济发展作用下产生的经济产物,主要标志是利用货币计量进行企业价值核算以及采用复式记账法形成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特征。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增强,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会计工作受到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及技术环境等方面的影响,逐渐向标准化、规范化及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大多数企业已经建立专业的会计工作系统。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同属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前提下,只有进行科学的企业财务管理,有效区分二者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防止核算失误,才能切实保障企业财务管理效率,促进企业长足发展。
一、建筑企业会计
建筑企业是影响国民经济的关键因素,其经营活动具有项目多、周期长、涉及广等特点,在资金来源、资金筹措、资金运作、工程预算级工程量等方面价款的结算方式与其他行业存在着许多差异,其中会计信息直接影响企业工程招标、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重大经济活动的确定。建筑企业会计需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具体安排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对实际的工程项目进行建账,并且应用复式记账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准确的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定期进行会计报表,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是建筑企业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建筑企业的会计工作由于建筑企业经营活动性质的影响具备许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标志性特点,具体可以概括为会计核算的分散性、会计对象的单向性、会计工作的周期性、价款结算的多样性。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最大特点就是具备一定的分散性,由于建筑企业所参与或经营的工程项目众多,难以运用统筹管理的模式进行有效的会计核算工作,因而针对独立的工程项目应该赋予更多的会计核算权限,而且每个工程项目都会有专门负责会计工作的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且及时向上级单位进行会计信息的反馈工作。与工业会计只针对工作车间进行会计核算相比较,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范围法更加广泛。
建筑企业会计对象是指进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内容,具体指代独立的工程项目,往往是单位工程或工程中的单个项目,与其他行业领域的会计工作相比较具有显著的单项性特点。同时,建筑企业会计工作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由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周期比较长,会计成本核算、会计信息整合、会计监督以及资金流量管理等工作的实行是在一定时间限制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还应根据工程项目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定期进行工程核算及合同方结算,以保证工程项目的资金有效收回,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多样化,涉及的行业领域众多,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建筑材料、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等都需要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建筑企业价款结算工作具有多样性的特点。
二、工业企业会计
工业企业会计的基本职能与建筑企业相似,都是对企业具体经营活动和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工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是在应用最少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经济投入的前提下,将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满足社会对于高质量劳动产品的需求。工业企业所生产的劳动产品会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和销售渠道得到合理的费用补偿,生产收入一部分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再生产活动等企业内部经营活动,一部分用于企业税费上缴,作为国家积累资金。综合工业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工业企业会计工作可以概括为以货币量度为主,以实物量度和劳动量度为辅,通过建账、结账、报账等会计方法反映出工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消耗与变化。
三、建筑企业会计和工业企业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
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中经常表现出相同的工作内容,如果难以有效区分二者之间的差异就会导致核算失误,严重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继而影响到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明确建筑企业会计与工业企业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将二者的会计职能进行合理划分,对保证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建筑企业会计与工业企业会计之间的差异性主要反映在企业进行存货核算、资产核算、成本核算及收入核算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在进行材料采购时,会对材料采购方向及采购成本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建筑企业的采购成本除了包括材料买入、物流费用、材料损耗等方面的经济投入,还包括材料的存储费用和增值费用;工业企业在原料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存储费用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会计核算中,工业企业关于材料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税的核算方式与建筑企业相比,也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建筑企业进行材料存储费用的计算时对分次摊销易耗品按照在用易耗品、在库易耗品及低值易耗品几种科目进行明确的分类核算;工业企业则按照材料的原价值进行价值易耗品和待摊费用的转换,同建筑企业应用的平均摊销方法具有一定的差别。
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进行长期资产核算的内容不同,建筑企业的长期资产核算在名称、结构和内容等方面都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工业企业进行长期资产核算的对象主要是资产工程,建筑企业进行长期资产核算的对象既包括建设运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又包括建筑企业参与建设或独立承担的临时性工程。建筑企业的流动性较强,工程项目建设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因而建筑企业长期资产核算对象明显区别于工业企业。在进行长期资产核算的过程中,工业企业往往在运行生产项目内进行,不仅对生产项目固定资产及生产活动形成的成本支出进行会计核算,而且对生产施工设备、生产所需原材料、承包项目和付款项目都会进行系统的核算。工业企业的长期资产核算科目既属于企业成本核算,又属于企业盘存核算,同时也是企业对生产项目的结算,反映出生产项目长期资产建设的全部内容。建筑企业的长期资产结算主要是对资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进行会计核算,核算内容包括工程设施投入和专项工程支出等,以工程项目具体施工环节的成本支出为基础,加上工程项目的专项物资成本,既是对工程项目的长期资产进行准确的计算,同时也是明确工程盘存数量的重要手段。
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所表现出的差异主要包括成本种类、成本项目、成本计算周期、核算方法几个方面。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具体指代建筑工程成本、工业产品成本及机械作业成本。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建筑工程成本的计算一方面包含工程实际成本,同时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成本也要进行准确的计算。工业企业的成本核算通常指代直接工资、生产材料、生产费用、直接支出等方面的计算。建筑企业工程的特点导致了建筑工程成本的划分和工业产品的成本划分存在明显差异,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建筑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即使进行简便的工程耗用计算方式,还原成工业企业的产品计算模式,与工业产品的成本计算也表现出明显的不一致性。
建筑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还存在着收入核算上的差别,不仅表现为经营收入的分类,在明确收入原则、核算收入方法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建筑企业在进行收入和算时,会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将经营收入尽心明确的分类,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将工期较短、资本价值较少、且能够按照项目合同按时完工的工程项目确定为经营收入的组成部分,所有工程项目的经营收入核算都按照合同收入中确定的经营收入进行计算的。工业企业进行收入核算主要以企业确定发出的生产产品、劳务提供、价款凭证等作为主要核算依据,而且具有明确的收入核算原则。
四、总结
建筑企业会计与工业企业会计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因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建筑企业会计与工业企业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及联系,切实保障会计工作的有效性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为企业的长足发展奠定良好的财务基础。
参考文献:
[1]董晓飞.浅议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委派制[J].民营科技,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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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定义目标
1.成本会计定义。成本是生产一种产品或经营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它是价值的主要组成部分。成本的内容在经营活动中一般服从企业管理的需要。成本会计是企业财会人员协助管理计划及控制企业的经营,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性有效的经营决策,并在企业内部建立有力措施和手段控制成本的方法、有效降低企业能耗成本与改良产品品质。成本会计是为了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费用的会计。成本会计是一个估算、跟踪以及控制产品和服务成本的活动过程,它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成本会计核算可以为企业的工业生产、运营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信息。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工业企业降低成本、改进产品品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工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
2.成本会计目标。成本会计的目标是指在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中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成本核算,并且将目标重点指向基本原理,其最终落脚点是经济效益。成本会计的目标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社会环境的产物, 在特定环境下,集中反映企业实际情况为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成本会计的基本目标是要制定适应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科学可行的、先进的目标,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实现其最佳功能。企业的成本核算是成本计量、计算、监督等方面的过程,是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服务,并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最高目标。
二、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基本原则
1.在辅助生产费用分配中的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工业企业成本会计要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在成本会计的各个具体工作细节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
①直接分配。直接分配主要是指各个辅助生产部门支出和使用的生产经费,其中包括辅助部门给其他工作单位的费用,以及辅助生产部门内部的生产经费,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工作人员的薪金。直接分配的计算方法简单方便, 把繁琐的生产费用分配工作简单化,是重要性原则的主要体现。
②计划成本分配。计划成本分配法就是以辅助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劳务数量及其计划单位成本为主要根据,来计算各种生产费用的分配方法。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品投入生产之前成本会计会对生产成本做全面系统的统计和预测,提供可靠的依据。
③顺序分配。按照顺序分配法就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来进行合理的分配,也就是是按照受益的多少,先将受益少的费用支配出去,以此类推,最后分配出去的费用一定是受益最大的。这种顺序分配法就体现了重要性原则,其实质就是按照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品或劳务影响大小来计算,受益小对成本来说相对的影响就要小,而受益大,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就会稍大,只计算对其影响大的,忽略对其影响小的。这种顺序分配方法简化了成本会计计算生产成本的程序,许多影响对于生产成本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个企业之间的实际情况不同, 企业应该有所选择的使用。
2.在账户设置中的重要性原则 。在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中,成本中每一笔的经费支出和使用成本会计都必须做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记录。企业产品的制造加工费用同样如此,它主要是在基层工作部门支出,但是在实际支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如是基本生产部门,则首先必须通过专门的账户对费用进行细致精确的成本核算之后,按照企业成本会计制定的分配标准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费用打入到“生产成本”账户。而如果是辅助生产部门的一些活动, 可以直接进入到工业企业生产成本账户中。
三、工业企业成本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