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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有广义和狭义理解之分,广义的看法有,人大张中秀教授认为税务筹划指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非违法的避税筹划、合法的节税筹划与运用价格手段转移税负的转嫁筹划和涉税零风险。狭义的税务筹划指企业合法的节税筹划。税务筹划有助于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企业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助于企业纳税意识的增强;税务筹划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1.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低下,不适应税务筹划的要求
民营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低下,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这在税务筹划方面也很突出,许多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缺乏足够了解,具有填写报表的基本技能,但不具备对报表分析的能力。比如,企业拥有延期纳税权,每一个纳税人有最多三个月的延期纳税权,如果申报纳税,又申报延期纳税权就可以获得这种权利,申请这种权利,可以使很多企业获得大量收益。
2.民营企业部门缺少沟通,影响了企业的税务筹划的效果
税收涉及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所以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经营环节。企业要想成功进行税务筹划,要求财务部门在经济行为发生前,与其它相关部门沟通、商讨,设计出一个既符合企业实际,又有利于企业节税的方案,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3.筹划过程中缺乏战略眼光,侧重战术筹划
多数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没有整体的筹划思路和方案,仅仅就单个项目、单个税种或单个环节进行筹划,结果往往顾此失彼,无法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4.缺乏前瞻性眼光,倾向于进行事后补漏性筹划
企业往往是遭受损失后,才想到税收筹划,这时筹划活动只是亡羊补牢,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效果不佳。
5.重视外来专业人员筹划,对内部员工的筹划缺乏信心
民营企业大多缺少专业人才,较多借用外部人员,看重外聘税务顾问的咨询意见,而忽视了内部管理人员的意见,这样做的结果是外部的专长与内部的经验无法有机结合,导致看起来很理想的筹划方案,往往难以实施,同时不利内部人才的培养。
三、民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影响民营企业有效开展税务筹划的上述问题:
1.积极培养高水平的财务人才
针对民营企业人员素质低下,会计人员对税务知识缺乏足够了解,具有填写报表的基本技能,但不具备对报表分析能力的现状,企业应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吸收水平更高的专业人员。效仿一些发达国家企业,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安排专职的人员实施税务筹划,同时加强对非财务部门人员的税务筹划理念的灌输,实施全员税务筹划战略。
2.改革企业治理结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
介于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经营环节的业务特点,为成功设计出一个既符合企业实际,又有利于企业节税的方案,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财务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特别是销售部门之间在业务流程上加强沟通,事实上税务筹划方案的执行多数是由非财务人员完成的,财务人员不可能与其他部门人员一起投入一线工作。
3.在筹划中应有高屋建瓴的操作思想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有整体的筹划思路和方案,“不计一城一地之得失”,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个别项目、个别税种或个别环节应有所舍弃,统筹兼顾,谋求税后利益最大化。
4.加强事前筹划,强化事中控制,避免事后补救
基于税务筹划的业务特点,筹划方案必须是事先进行详尽而完善的安排,不能就事论事,亡羊补牢,在损失已经形成后,再考虑税务筹划; 同时应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方案的设计往往有理想化、模型化的倾向,会由于业务的复杂和条件的变化使方案失去应用的空间。
5.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养
民营企业借助外部人员,重视外聘税务顾问的咨询意见,提高了税务筹划方案的专业化程度和安全性,方案的执行者是本企业内部人员,必须使他们也理解、认可,才能保证方案的实施。因此,在税务筹划设计时应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将外部的专长与内部的经验有机结合,同时也有利于内部人才的培养。
6.注意防范税务筹划的风险
税务筹划的固有特点是经常在税收法规规定性的边缘操作,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帮助纳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这就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为此,必须注意防范税务筹划的风险。
(1)树立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进行税务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树立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的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随时随地注意税务筹划的风险防范。
(2)及时地、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的内涵。为了能够及时调节经济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税务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
(3)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务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从事税务筹划的企业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
(4)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提高税务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税收、会计、财务、企业管理、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其专业性相当强,需要专业技能较高的专家来操作。因此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筹划.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关键词:民营企业 税务筹划 问题与对策
1.引言
“理性经济人”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企业作为市场经营的利益主体,其目标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税收作为经营活动中“刚性”现金支付的一种特殊成本,税负的轻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自然希望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理性经济人”假设构成了企业税务筹划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前提。从企业纳税人的角度讲,是否存在一种合理合法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途径呢?这是政府与理性纳税人迫切想知道的一个实际问题。[1]尤其是在我国这样的“国进民退”经济大背景下,研究民营企业的税务筹划问题尤为必要。
2.民营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但随着激烈市场环境变化,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均显不足,除外在的融资困难外,其内在的战略管理意识淡漠是长期制约发展的重要原因。对融资艰难的民营企业而言,税务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而且有助于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改善经营方式,培养纳税意识和增加后续税源等。因此成功的税务筹划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1降低经济成本,实现企业收益最大化
在民营企业中,除正常经营性支出外,最大的非经营性支出是税款,税务筹划在于依托税收法规的导向,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和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的调整,寻求企业收益与税收负担的最佳配比,从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2.2增强核心竞争力
加入WTO后,我国的税收政策将与国际接轨,税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供税务筹划服务的中介组织的增加,必将促进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同时,更多的外资企业将涌入,同国内企业展开激烈的竞争,民营企业要想降低成本,有效参与市场竞争,有必要进行税务筹划,增强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3规范纳税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对税收法规了解滞后、不全面,造成信息的不对称;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迅速而税收立法滞后,以及财务人员核算习惯的延续性,造成企业存在很多税收问题,这些问题有的表现为税收隐患,即漏税、偷税;有的表现为税收损失,即多缴或权益受到损害,民营企业纳税人对这些税务问题,有的知道,有的却不知道,造成的后果往往是税收隐患被查出。税务筹划正是发现税收隐患及时纠正,挽回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税务筹划的这种积极意义是民营企业自身利益的需要,它不仅能够解决许多税收麻烦,同时,税务筹划对于征税者来说,也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可以促使税法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3.民营企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3.1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的问题,有的企业干脆不设会计机构,全部会计工作委托会计事务所,或者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兼职会计定期来做账,民营企业大多数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专门化、系统化的知识教育,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无证上岗的现象较多,不要说通晓国内外税法、法律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就连系统的财务知识也不具备,导致企业税务筹划的层次低、税务筹划范围窄,不能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就税收问题做长远的筹划。[2]
3.2民营企业税务筹划意识薄弱
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民营企业税务筹划的意识仍比较薄弱。民营企业以家族化、私有化为特点,这决定了一些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在企业中拥有绝对的权威。他们往往重经营、轻管理,重做账、轻核算。很多企业主都认为税务筹划就是想法设法少缴税。
3.3民营企业财务信息化水平低
某些民营企业高速成长,财务管理水平难以跟上企业规模发展的要求;民营企业手工记账模式下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核算流程,往往会导致这些企业在财务信息化中前期工作量增大;民营企业片面强调个性化需求特性,以偏概全,对软件功能过度苛求。这些弊端都将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呈现出一系列的信息不对称。
4.民营企业税务筹划对策
4.1提高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民营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务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税务筹划是否不违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 [3]因此,民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务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4.2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民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发生成本费用是必然的,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有效地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民营企业税负的重要手段之一。因为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产品的成本中,这样尽量增加在税法规定下的准予扣除项目,可达到民营企业减轻税负的目的。
注释:
[1]白建平.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分析[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2(08)
[2]李元荣.浅谈当前企业的税务筹划及其管理[J].时代金融. 2012(30)
[3]刘尚永.企业实行有效税务筹划的若干思考[J].中国外资. 2012(19)
参考文献:
[1] 白建平.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经济效应分析[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2(08)
[2] 李元荣.浅谈当前企业的税务筹划及其管理[J]. 时代金融. 2012(30)
关键词:企业;融资;税收筹划;优化;融资结构
一、企业融资和税收筹划
1.企业的融资现状。目前在我国的企业中,其融资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方式和以发行股票、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发行债券及民间借贷为代表的直接融资方式。在这些间接和直接的融资方式中,其中企业选择最多的是银行借款和民间贷款这两种借款方式,而在这其中企业规模的不同,其选择的融资方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如大型企业其融资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方式较多。而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渠道选择上则较为单一;民营企业在融资方式选择上则更多以银行借款和民间借贷为主。据一份相关统计分析表明,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最多的为银行贷款,其次为民间借贷,其他方式的融资渠道所占比例相对于这两种方式较小。
2.企业的融资方式与其对应的资本成本。目前我国企业所采用的融资方式大致可分为负债融资、权益性融资、混合型融资和租赁融资等融资方式,各个企业所采用的融资方式的不同,其资本成本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这就不可避免会对纳税带来不同的影响。所以为了能够使税赋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则需要通过不断的优化融资结构,从而实现降低税赋的目的。
二、企业融资的税收筹划具体案例
以下以某集团有限公司的为例,对其在融资过程中所带来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从而达到整体节税的目标。
1.某集团有限公司的概况。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具有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所以不同的融资渠道所带来的税收筹划也有所不同。本文以某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对其集团在融资渠道选择上所带来的税收筹划进行分析,以便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能够更好的借鉴和参考。该集团公司具有四家子公司,其中A公司属于大型国有骨干个业;B公司主要从事多种行业的机械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电控系统及开发设计,享有国家的税收优惠;C公司是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企业;D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主要从事该集团的进出口业务。而且该集团公司具有自己的独立的财务公司。
2.当前融资方式下的筹划成果。首先,负债情况。借款。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都会有短期借款行为,这种行为的发生多是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借入的,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向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取得的,其利率与同类金融利率基本相同,不会超过同类金融机构的利率。
商业信用。商业信用良好的公司可以充分的利用这点,在进行购销货物时能够对“预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灵活运用,这样就可以在现金流动过程中制造一个时间差,使公司在现金交付时间上可以有所延缓,这样可以有效的提升资金的利用率,使周转资金得到更合理的利用。
其次,内部借款。由于该集团公司拥有多家子公司,所以在进行资金使用上可以在各个子公司之间进行合理的调配,不仅实现了资金的有效利用,而且也达到了节税的目的。在该集团公司中,由于A公司具有较大的规模,相对来讲资金上较为富足,这就可以将其不用的资金借款给其他公司。同时在这些子公司中,由于B公司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所以可以通过B公司向银行进行借款,然后再将些借款借给其他子公司。这样就在各集团公司之间使税负从高税率企业向低税率企业进行了转移,不仅实现了借款费用的降低,而且利息收入的税费也得到节省。
最后,集团借款。由于该集团公司在成立之初即成立了集团财务公司,而且财务公司的股份是由集团内各子公司共同投资的,所以融资过程中,可以利用集团财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统一进行借款,然后再由财务公司向关联公司进行贷款的发放。由于在我国税法上关于这种情况具有相应的规定,即由集团内的财务公司统借统还贷款业务时,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进行营业税的收取,而且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时也不代扣代缴营业税,所以利用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统一贷款统一还款,在节税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3.建议和意见。首先,企业内部集资。集团公司由于拥有员工众多,这样就为内部集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所以集团公司应该合理的利用企业员工来进行内部集资,这样不难可以将集资信息在税前就得到扣除掉,而且也有效的调动起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内部集资所筹来的资金可以由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定期向员工支付与银行利率相同的利息,这样一方面使营业税得以降低,另一方面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前即进行抵扣,从而使企业的所得税降低。
其次,租赁融资由于该集团公司下属的公司有工业制造公司,这些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机器和设备价格都较高,如果利用租赁的方式,则可以将一次性购入设备的巨大资金转换为分期摊付的方式流出,这样有效的缓解了公司资金周期过程中的紧张情况,而且在节税方面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结束语
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其节税效果最好的是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这不仅利于实现节税的目的,而且在企业之间进行借款,其操作上也具有较大的弹性,对于借款利率也可以适当的进行调节。其次即可选择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这也是当前各企业使用频率较高的一种融资方式。虽然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约税负,但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所以需要从企业多方面考虑,综合企业决策环境,适当的运用各种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瑞琴.论建筑企业纳税筹划.中国总会计师[J].2012-3-12.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 税务筹划 风险防范
一、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加强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财务工作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立足企业财务实际,通过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降低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从而保证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体来说,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加强税务筹划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增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企业要想获得较高的税务筹划能力,就要求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既要具备良好的会计理论知识,又要熟练掌握税收法律知识,并灵活运用会计制度同税收法律之间经济业务处理的差异之处,科学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二)增强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
企业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应纳税额,缩减了企业现金的流出,有效避免了企业资金不充分问题的出现,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增强了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
(三)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税收法律制度也得到不断的完善,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把税收筹划作为健全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税务筹划策略分析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进行筹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实现:一种是负债筹资,一种是权益筹资。企业通过负债的方式来进行筹资,需要在纳税前扣除其负担的利息,从而实现降低应纳税额的目的;而权益筹资方式则不用支付利息,也就不能实现降低应纳税额的目的。如此看来,权益筹资方式比负债筹资方式的税收负担要重一些。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税收法律规定的差异,并科学利用不同地区税制的差异以及政府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向那些整体税负水平偏低的区域进行投资,从而实现应纳税额的降低,最大限度的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按照投资过程中资产的形态,可以将投资方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以有形资产形式投资、以无形资产形式投资和以现金形式投资。一般情况下,企业通常选择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形式进行投资,这是因为:第一,以有形资产形式进行投资的固定资产所提折旧额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能够在纳税前予以扣除,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第二,以有形资产形式和无形资产形式进行投资必须要经过评估程序,通常情况下资产都会被高估,这样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而且能够通过多提折旧和摊销额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投资形式还能够分成一次性投资和分期投资两种形式。采用分析投资形式,能够取得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短缺的资金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融资获得,其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能够在税前予以扣除,有助于企业应纳税额的减少。
(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
1、物资采购环节的税务筹划
第一,购货单位的税务筹划。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为依据的,而这种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资格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行物资采购被作为一项税务筹划措施。
第二,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采购的结算方式大致有两种:赊购和现金采购。其选择权往往取决于购销双方谈判,如果所购产品趋向于买方市场,且采购方实力强、信誉高,那么在结算方式的谈判中,采购方往往容易获得话语权,占据主动地位。一般而言,我国企业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其一,在支付货款之前,先取得发货方开具的发货票;其二,选择托收承付或者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结算;其三,选择赊购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
2、销售环节的税务筹划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等是我国企业当前普遍采用的销售方式。我国税法明确规定,货物的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示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否则,则应当按照没有扣除之前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四)企业兼并和收购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在进行兼并和收购过程中,可以通过兼并和收购有累计亏损的目标公司达到隐散利润,减少所得税的目的,或者这家亏损企业可能会考虑兼并和收购一个盈利企业以充分利用自身的亏损抵税的优势。除此之外,选择不同的收购方式也会产生不同的税收结果。具体来说,我国常用的收购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现金收购形式
当被收购企业的所有者获得其所持有股份的现金支付时,就不再享有其对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了。这样一来,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就必须在其股权转让的时候就其所得到的收益纳税,以转让股权所得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净收益作为计税依据。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倘若选择现金方式进行收购,就必须要把被收购企业股东的税收负担纳入考虑范围之内,这样一来,就会导致企业收购成本的增加。在现金收购形式下,倘若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就能够为被收购企业的股东提供一个安排期间收益的弹性空间,有助于缓解被收购企业股东的税收负担。
2、股票收购形式
我国税法规定,如果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被合并企业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除此之外,股票收购会导致收购公司控制权的分散,这也是在决定采用这种收购方式之前必须考虑的。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手段
(一)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仅要加强财务人员的风险知识、业务培训,从主观意识到实际业务水平都有一个提高。除此之外,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还应当向企业的管理者与领导者进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意识的灌输。
(二)加强风险评估,强化企业风险控制
以业务流程为主线,梳理过程,发现税务风险点并分析风险发生的几率,评估其影响程度,全面系统的评估税务风险,从而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发生,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
(三)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进行风险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中的税务管理岗位仍然由财务人员兼职,当发生税务检查或稽查等涉税风险时,财务人员对税务工作能力欠缺,无力应对。所以,企业应当建立独立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进行专门化的管理。
四、结束语
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因此,企业应当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科学有效的税收筹划。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能够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杨焕玲.企业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相关性分析.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06
[2]杨娜.浅谈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4
关键词 民营企业经营用房 节税 资产转移
一、民营企业经营用房产节税背景
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成就了很多民营企业,在高通胀的背景下,民营企业在有了闲置资金后, 会考虑购买房产作为办公场地,一方面可以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抵抗通胀、保值增值。然而,多数企业在投资购买房产时,都是以公司的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这是非常可惜的,也与投资保值增值的初衷南辕北辙。而且,从很多实际案例来看,这种民营企业自有房产的持有策略未必是最优的选择。
二、民营企业经营用房产案例及问题分析
让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案例,来大致了解部分企业经营用房产面临的瓶颈。
2.1 案例一:企业投资买房,资产跟经营规模不匹配
甲公司注册资本只有60万,由境内两个自然人投资,经营服装,每年会计报表反映的营业收入一百余万,盈利不足5万元。实际上,甲公司拥有知名的服装品牌,在各大都市繁华地段拥有自己的直营店,生意非常火爆。这些直营店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存在,税款基本都是核定征收,税负比较低。所以,甲公司看起来生意红火,利润实际上都在老板个人口袋,公司没钱。甲公司打算以公司的名义投资购买房产,一方面便于向银行抵押贷款,另一方面,向客户展示自己的实力,扩大竞争力,但同时又遇到以下难题:
1、公司买写字楼,价值达五百多万,但公司每年才一百多万的营业额,资产规模跟经营业务很不匹配,在以下方面可能对公司不利:
(1)如果营业额不增长,企业将会出现亏损。在甲公司所在地的实际税收征管业务中,如果企业税务上出现亏损,企业需花大精力对税局做出情况说明。
(2)资产周转率、资产收益率较低,财务指标不正常,不利于第三方,包括银行、客户、税务机关等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影响了外界对公司的业绩评价和再融资过程,也阻碍了众多潜在投资者。
(3)资产规模长期明显高于经营规模,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评估时,可能会质疑公司账外经营,从而长期耗费精力应对税务检查。
2、 如果股东不增资、不借款,公司就没有足够的资金投资购买房产。
(1)如果增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股东投入的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其股东不愿意投入太多资本。
(2)如果借款,由于是关联交易,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等的规定,其股东担心税务机关会对个人股东核定利息收入征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3)甲公司的股东还有一个担忧,税务机关是否会质疑并调查股东财产的合法来源?
针对甲公司面临的难题,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将更多的业务装入甲公司,扩大营业规模,然后投资购买房产;要么以股东个人的名义投资购买房产,然后出租给公司使用。
2.2 案例二:企业必须注销,房产处置税负高
丙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3个自然人投资,均以货币资金投资,注册资本3000万元。丙公司成立后购买土地建造了一栋办公楼,建造成本1200万元。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丙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被法院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此时,该房产已经升值到3400万元,丙公司转让房产缴纳了大量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其股东王某才意识到,当初要是个人投资建房租给公司,这时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纳税环节,也会大大减轻企业负担。
三、民营企业经营用房产节税的持有策略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房产具有价值高、升值快、处置环节税负高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结合当前涉税法规,建议企业投资房产时,其产权持有采用以下策略:
1、如果公司持有,应当由集团内运作规范、承担法律风险较小的企业持有,这类公司的寿命相对要长一些。
2、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大,业务、组织架构随时可能需要作出相应调整,应避免房产产权因为经营的调整而出现变动。一般是将房产放在个人名下,哪个公司需要使用,就出租给这家公司。这样,不管你投资的企业如何风云变换,房产产权始终不变,并且相对安全。
现在已经有部分民营企业在香港等境外地税负国家或地区成立企业进行国际资本运作,开拓国际业务,也有部分境内人士及其亲属移民到境外,因此,有部分企业咨询是否可以由境外企业或个人持有房产。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持有房产是行不通的,主要是我国境内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防止境外热钱在境内炒房,根据建住房〔2006〕171号、建房〔2010〕186号等文件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只能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如果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内购买房产用于出租,属于经营房地产业务,需要先在境内成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购买房产经营。
建住房〔2006〕171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遵循商业存在的原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建房[2010]186号文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综上分析,对于民营企业经营所需房产,以公司的名义持有,或遇到法律限制,或面临税务风险,或面临高税负。如果换一种思路,房产由老板个人持有,出租给公司使用,收取租金,则会“柳暗花明”,不仅可以解决上述案例中公司持有房产所面临的困惑,还可以为个人股东节税。
四、个人投资者持有房产出租给公司策略的优势
个人投资者持有房产,将房产租给公司使用,在税务方面和经营方面具备以下优势:
1、 可以减少房产过户转让的环节,避免房产过户面临的高税负。
目前公司转让房产,通过投资到另一家公司后再转让股权、合并、分立等方式,可以规避一部分税收,但并非所有的房产转让都可以这样操作,且操作起来也很复杂。
(1)利用房产投资,免征土地增值税有条件限制,根据财税字[1995]048号、财税字[1995]048号文规定,如果所投资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
(2)将房产投资到另一家公司后再转让股权,如果被投资企业仅有房产,没有其他资产、负债、劳动力等,避税的意图过于明显,容易被税局认定为转让“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参照国税函[2000]687号文,税务局有可能要求股权转让缴纳土地增值税。
(3)合并、分立免征契税的政策有期限限制,根据财税【2012】4号文执行期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后是否继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4)合并、分立须符合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资产转移才不确定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特殊重组的条件比较苛刻,比如: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等。这些条件企业在操作中往往难以得到税务局的认可。
2、 房产在个人名下,更适合一些行业企业轻资产上市。
公司出资方式可以多样,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房产在个人名下,合理解决了公司股东以房产投资带来的货币出资金额限制难题,扩大了公司的融资渠道。
3、 房产在个人名下,可以提高企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指标。
企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指标是分析企业运营情况的重要指标,极大的影响着第三方对企业的评价。当企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指标过低时,对于融资、投资、贷款都会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将房产持有在个人名下,可以提高企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收益率指标,利于企业进行发展、融资。
4、 房产在个人名下,通过租赁,可以实现企业与个人股东之间资金的合法转移。
[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筹划;财务管理;方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纳税筹划(Taxpla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纳税规划。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对中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三大方面的纳税筹划略陈管见。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1](P44)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资金的筹措却又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2](P121)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可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借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的投资地点,也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3)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如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等。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4)从投资伙伴上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除征企业所得税外,投资者分配的股息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所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中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业,则部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虽部分的承担纳税义务,但不能享受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子公司不仅可独立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享受注册地区的税收优惠。[3](P205)
由于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谨慎选择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已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财务政策所允许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使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但是,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主要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具体表现在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现行税法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的凭据,以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结算;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的当天结算;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结算;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结算;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以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结算。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从而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4](P132)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动造成企业各期应税所得上下波动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3、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4、成本列支、费用分摊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对费用列支,纳税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费用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费用摊销时的确认,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二是按其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加以确认;三是按一定的方法计算摊销额予以确认。企业在计算成本时可以选择与已有利的方法。同时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宣传费业务、业务招待费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5、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纳税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对于那些由于经营情况变化如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子公司业绩提升等原因引起相应准备的冲回,仍将按有关会计准则处理,并将冲回的准备计入当年的利润。但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并无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地、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5](P138)
纳税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但由于它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受到企业内部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需要企业的财务、供应和销售、企业管理等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在企业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同时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并致力建立一种协调融洽、诚信互动的税企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规避纳税筹划风险,节约税费支出,达到创造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杨英法,王全福,宋惠玲.邯郸市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42-45.
[2]于反.中小企业如何合理节税[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5.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四个统一”。这“四个统一”包括:
(一)统一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义务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现行内资、外资税法差异进行了整合。新税法施行后,中国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均适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按照以往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为条件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而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纳税人认定标准完全统一。
(二)统一税率为25%
改变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政策。而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确保了内外资企业纳税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不仅保持了我国税制的竞争力。同时,也进一步促进和吸引外商投资。
(三)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新旧企业所得税在税前扣除标准主要变化如下表所示:
(四)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将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企业税收环境有着深远的影响,也对企业以往惯用的纳税筹划手段提出了挑战。根据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研究,本人认为,企业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时可行的纳税筹划手段如下:
(一)企业成立前
1.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筹划
这是针对新企业所得税法适用范围、税款缴纳方式变化的相应调整。新税法将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改为法人组织,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制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负上实行差别税制。
2.注册地选择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的股息、利息等收入适用于20%的预提税率,而过去税法中外资的这部分红利收入是免税的。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企业分红收入均应就其收入全额征收预提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变更控股公司的注册地以节约预提所得税。
(二)企业经营过程中
1.纳税人认定上的税收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即企业纳税人身份的确定为“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实施法人税制后,企业统一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于是,企业集团中如果存在亏损的子公司,可以通过工商变更,将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从而可以互相抵减,降低所得税税负。
2.充分利用好五年“过渡期”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10章附则中明确:“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在本法实施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本法实施后可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从本法实施年度起计算。”由此,企业可利用利润再投资,充分利用好五年的过渡期获取税收优惠。
3.最大限度地享受税额抵免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作用。利用税法中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是最常规也是最合法的筹划方法,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因此,纳税人应认真研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优惠政策,以达到最大的节税收益。
(1)积极进行创业投资企业或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享受税收优惠照顾
新税法不仅增加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还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的低优惠税率,并且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因此,企业应充分把握新税法实施细则中对创业投资企业或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及时进行相关调整,从而享受税收优惠照顾,实现纳税筹划。
(2)合理安排用于环保节能的专用设备购置时间
例如,新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抵免税额。假如设备投资的抵免办法不变,每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可从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抵免,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从而合理安排企业纳税额和纳税时间。
4.税收基础的筹划
新税法在税前扣除政策上,取消了计税工资、工资附加费、利息、业务招待费等扣除标准,改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并提高了捐赠、研发费用及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因此企业可在新税法限额内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在规定范围内充分列支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及广告费等;此外,新税法把捐赠扣除的计算基数由原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改为利润总额,鉴于利润属于会计概念,企业可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充分扩大利润总额,从而使扣除数额增大。
总之,新企业所得税法为企业自身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企业只有吃透新的税法,充分利用新税法的各种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最大化节税收益,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史耀斌.新税法解读.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7,(5).
[2]赵治纲.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影响.新理财,2007,(5).
关键词:合理避税;应用;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1 合理避税的意义
避税有正当避税与不正当避税之区别。正当避税是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它又称税收筹划。而不正当避税则是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相为违背的。如有的国家对烟酒征收较高的税收,有的人采取少喝酒少抽烟的方法,以达到少纳税的目的,这种行为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因此它是一种正当避税,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综合性、整体性、目的性和普遍性。可见合法避税不但可以为企业提供很大的税收利益,而作为执法部门,纳税人的行为又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为国家所鼓励和倡导。
企业合理避税,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企业合理避税,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税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2 中小企业常用的避税方法
中小企业所从事行业的不同,其避税方法也千差万别,简单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中小企业类型避税法
不同税率临界点避税。对中小企业来说并非业务规模越大越好,从合理避税角度看,企业选择适当的业务规模将会对纳税的数额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但企业的业务规模又对企业的营业量以及国家政策的利用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选择何种临界点还需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而定。
利用企业分立节税。企业分立是指将一个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企业的法律行为。这种实质上的企业存续,为合理避税提供了可能。企业分立的筹划思想和利用两档优惠税率筹划的思想类似,就是把较大税率的企业分成两个或更多的较小税率企业,从而从总量上减少纳税数额,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但企业的分离不但会对企业的业务产生直接的影响,而且分立公司所需的费用将直接减少企业的利润,中小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并对成本进行周密的预算后谨慎使用。
企业联合避税。几个企业之间组成经济组织,企业内部之间相互提品可以避免交易外表,消除营业税;同时经济组织对利润采用“先分后税”的方法,各企业拿回各自利润后再并入企业利润一并征收所得税,可以起到一定的避税作用。
2.2 充分利用国家政策避税
“避税绿洲”好乘凉。在我国,在一些特殊地带开设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可以享受较大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沿海城市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此类地区被称为“避税绿洲”。中小企业如选择在此类地区从事合适的行业,可以起到较好的避税效果。但企业在选择地方是要充分考虑自身行业的特点,对或有成本进行较为全面的预算,才能较好做到合理避税。
进入到特殊行业。在我国,国家为鼓励从事特殊行业加强社会保障针对一些行业实施了一些特殊的税负减免制度,我国税法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交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交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交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企业,免交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交营业税。
2.3 转移成本费用避税法
利用“预提费用”账户转移税负。我国会计制度规定:预提费用账户核算企业预先提取、计入现期成本费用中,而在以后可能发生的大额费用,如预提的修理费等,预提费用预提时,直接加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但不需要以正式支付凭证为依据入账,待实际发生费用时再从预提费用中列支。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的过程,折旧的计提会影响到所得税,企业可尽量的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额增加,所得税减少。
缩短摊销期限。新会计准则规定,待摊费用账户核算为企业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摊的费用,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一次性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印花税较大需摊销的费用等。一些中小型企业往往利用待摊费用账户,调节企业的产品成本,不按照规定的待摊期限摊销,特别是在年终时集中摊销计入产品成本,加大摊销额,截留利润。
合理提高职工福利。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既能减少税负,又能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
“销售结算”做文章。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存在,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节税的好处。
利用筹资避税。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自我积累、债务筹资、权益筹资(发行股票),债务筹资的所需要支付的利息具有一定的减税作用,可以抵减当其的所得税,合理安排筹资将会为企业带来一定的避税作用。
租赁避税。企业的经营性租赁无论对于承租人还是对于出租人来说都可以起到减少所得税的作用。对承租人来说,他在经营活动中要支付租金,从而冲减其利润;对于出租人而言,租金收入要比一般经营利润收入销售较优惠的税收待遇,有利于减少税负。
3 案例分析:《A集团合理避税的方案》
企业生产、销售、投资各个环节的不同安排,都可能导致税负的变化。东方百纳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姜海霖说,企业的每个动作都要花钱,因此要学会核算同一动作因方式不同而导致的成本变化。
3.1 产品、服务税率从高
A集团是一家生产空调设备为主的民营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不含税),年利润1亿元,年缴纳各项税费5000万元,其中增值税3000万元。增值税税负(增值税占总销售额的比例)高达6%,高于一般制造业企业4%~5%的平均水平。
为何增值税税负会比其他企业高出一大截?A集团找了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帮他们分析原因。结果发现,企业把空调销售及后续安装、维修、技术服务、运输等业务收入都开在一张发票上。这是典型的混合销售。姜海霖说,这种现象在制造业企业非常普遍。
假如A集团销售一批空调,加上后续服务所得为100万元,其中空调价格80万元,运输费5万元,安装、维修等售后服务共计15万元。售卖空调应该缴纳增值税,现行税率为17%;而其他只需缴纳营业税,现行税率为3%或5%。
这种情况下,就会从高征税。A集团这100万元都将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共计17万元。但如果把生产之外的服务性环节都剥离出去,成立独立的运输公司、独立的空调服务公司,其中20万元就只需缴纳营业税,这样,每100万元可以节税2.4万元~2.8万元。
3.2 利用无形资产能节税
A集团在全国各地有生产企业5家,其中生产制冷设备整机企业3家,分别是B公司、C公司和D公司。其中C公司是今年新设立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二免三减半(两年内免缴所得税,从第3年开始的三年所得税税率为16.5%),目前处在免税期。另外两家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都已到期,现行税率为33%。
可以利用无形资产做文章。因为C公司是新公司,在未来5年内都可享有免税以及减税优惠。A集团可以试着把C公司做成一个品牌企业,然后让其他四家生产型企业以贴牌或者以C公司租赁其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的方式,成为C公司的产品供应厂家。
这样一来,其余四家企业就必须使用C公司的品牌,也就需要向C公司缴纳品牌使用费。这个费用可以折入企业的成本中,从而抵扣部分应税收入。假设其余四家公司每年分别向C公司缴纳品牌使用费600万元,那么这2400万元成为C公司收入后无须缴税,四家公司可以少缴总计198万元企业所得税。
结语
合理避税是企业减少资金流出的重要行为和有效方式。为了适应飞速发展的经济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少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与此同时,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的行为亦得到认可。同时,还应当注意到,纳税筹划是存在风险以及成本的。公司应当权衡纳税筹划所带来的收益以及所消耗的费用,做到合理、合法、有效。
参考文献
[1]李成峰.怎样合理避税[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关键词】电力企业 税收 税收策划
在我国税收中,企业的所得税是属于我国的主体税收。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一些垄断企业也步入了市场经济的潮流中。我国电力企业作为我国垄断企业的一个代表,现阶段,其所得税也将成为发展企业、促进企业收益的重要方面。我国税收策划起步比较晚,相应的,我国电力企业也是在2007年4月后正式开始向市场经济的方向出发。逐渐完善的税收策划与刚进入市场经济电力企业该如何结合在一起,进而促进企业的平稳发展,下文将对此进行简要的了解。
一、税收策划的内涵
税收策划是属于舶来词,该词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英国上议汤姆森爵士提出的,其认为“任何一个企业或是个人都有权利安培自身的发展事业,那么根据本国的法律法规,就应当根据其情况,少安排交税。”而这一观点也得到法律上的认可。根据该词的特殊性,因此其内涵可以从其构成要素进行分析。
1.主体的普遍性:主体也就是纳税人,纳税人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但是纳税人的税收策划则不一定了,因为每一个企业都有其不同的事业,因此税收策划也是不同的。
2.涉税与税额的价值性与多样性。不同的企业,其涉税项目也是不同的,就算是相同的行业,其涉税的项目也有差异。相应的,相同的涉税事项,其中又有很多种不同的税收需要交纳。这就代表着不同的涉税事项与纳税金额,与企业的利益与价值是挂钩的。
3.税收法的复杂性。在我国法律上,税收的种类是比较多的,相应的,其相关的条例也就非常多,而每一条例又牵扯出了很多税制相关要素,而每一要素又有很多的条款。所以就可以看出,整个税收法是反应出了一种有条理而又复杂的情况。
从上述内涵就可以了解到,本文是遵循这几项条例进行叙述的,也就是从价值性、多样性以及专业性三方面进行分析。
二、电力企业税收策划思路与关键切入点
电力企业的税收策划可以说是纳税设计的最终成果,而这最终成果则需要依靠计划来完成。思路是电力企业策划最先提出的框架,下文将从流程思路、契约思路以及转化思路三个方面进行了解。
(一)策划思路
1.流程思路
流程是电力企业业务发生、发展的过程,而电力企业的流程是与税收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税收是从流程中诞生的,而不同的流程则在源头就能够决定税收的性质。因此在设计税收策划方案时,就要利用流程所拥有的优势,改变税收的性质。就以一家电力自动化设备生产企业为例,其在研发设备时,其引进的软件配置售价相较于市场上其他同类产品就高出了20%,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售价非常高,就导致了增值税的负担加重。
那么就以流程思路来进行思考,该款设备的售价高主要是来源于引进的软件配置,软件本身就属于高附加值的产品,设备运用了高附加值的产品,其增值率也就随之上升了,这就可以知道,庞大的增值税是来源于设备。针对该种情况,首先就需要找到其问题源头,其问题源头就来源于软件公司,因为软件公司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只担负起了3%的增值税,而电力公司则是负担起了17%的增值税。这就是为什么电力自动化设备公司会出现高增值税的负担。而这也就是从流程的方向进行思考,得出了结果后,在设计税收策划的源头上就不会出现纰漏。
2.契约思路
其次是契约思路。换一种角度思考,实际上公司就是由契约组成的,公司的房产有房产证,公司的员工有合同关系,而公司于税务之间,也是存在着契约的,而这契约就是法律。
从契约的角度进行思考,公司与税务之间是一种税法契约,也是一种公共的契约,而公司与公司中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则是有着一种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该种关系则是市场契约。电力企业的纳税人,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在合理的契约规范下进行纳税。
3.转化思路
税法是固定的,但是人却是灵活的。人可以在税法的规则下针对于税收策划方案进行转化,转化思路实际上就是一种创新思维。现代社会,只要哪个企业有创新思维,那么这个企业就一定能够存活下去。将转化思路运用到电力企业的税收策划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业务形式转化,另一种则是业务期间的转化。业务形式的转化:也就是将业务形式中可能涉及到的业务收入与业务的税种进行转化;另一种是将企业会计期间的业务转化成另一个会计企业的业务,从而实现节税。该种方式不是违反法律,该种方法是在税法的业务范围之内进行了。在进行转化思路时,其将意味着业务模式的改变,因为不同的业务模式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相应的,其也有着不同的税收特征,通过转化思路,在设计税收策划方案时,就能够发挥出更大的空间。
(二)设计思路的切入点
1.节税空间的税种切入
因为税收策划方案针对的是所有税种,因此就会影响到其策划的途径、方案以及收益。在进行节税时,针对于节税空间,其主要有两种因素。(1)特定税种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作为企业,在进行经营时,除了需要考虑自身的利益,还需要对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国家的政策相保持一致。也就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家必须通过税收的手段,鼓励和发展国家的产业政策。(2)税种本身的因素。因为税种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税负弹性,当期税负弹性增大时,税收策划的潜力也会被激发出来。税负弹性主要包含了税基、扣除以及税率,当税基的范畴越宽时,税率就会越高,税负相对而言也会越重,这是一个连锁的关系。
2.税收优惠的切入
税收优惠是整个税收制度设计中一个比较基本的要素,一个国家为了要实现市场的宏观调控以及对税收的调节,在对税种进行设计的时候,就需要设置有关于税收优惠的一些条款。企业在进行经营的时候,通过这些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节税优待。但是企业在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的主要发展动力时,主要需要注意两点问题,这两点问题是与我国的法律相联系的。(1)经营者不得将税收的优惠政策故意曲解,从而用非法的手段获取税收优惠;(2)经营者需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的进行申请,不得投机取巧,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
3.从影响纳税额的相关因素切入
计税依据与税率是影响应纳税额的两个主要方面,而这三个因素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如果计税依据非常小,那么相应的,税率也会非常低,所需要交纳的税额也会相应的减少。因此在进行税收策划的时候,首先需要的就是从计税依据与税率触发,以这两个因素为主要入手点,从而找到相应的、合理的以及规范的办法来降低所需要交纳的税额数。
三、电力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利用适用性优惠政策
由于我国电力企业是在2007年开始正式的迈入市场经济的行列,因此,在这短短的五年期间,我国给予电力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是比较少的。而电力企业要想在最大程度上设计出税收策划方案,就需要充分利用国家所给与的具有一定适用性的优惠政策。就比如利用我国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企业在进行购置于实际使用目录内规定的生产安全设备时,就可以根据其设备的投资额,相应的抵消10%的应纳税款。而这就印证了上文所述的转化思路的思路,在法律条款规定的框架内,合理地对税收进行策划。
(二)各企业内部共同合作
电力企业要想发展,单单依靠企业内部的一个部门是没有办法平稳发展的。因此就需要加强电力企业中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联系,培养出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税收管理人才。为企业降低税收的负担,避开相应的税收风险。例如电力企业的采购部,就必须负责将所有符合国家所颁布的优惠政策目录中的设备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设备的所有信息传达给会计部或是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对优惠的设备进行挑选,并将其记录在案。最终将设备采购回来之后,将所有的设备发票与合同全部移送至税务局进行申报,为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在源头上提供最基础的资料源,帮助企业降低税收负担。而这一部分就是上文所述的流程思路。
四、电力企业所得税税收策划方案
为了印证上文所述的理论进行设计税收策划方案,下文将以案例的形式进行分析,选出当前最适合我国电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策划方案。
假设A发电厂是在2005年成立的,企业的总资产为12000万元,并且拥有a、b两条生产线,企业所拥有的机器的总价值是在9000万元。但是由于该企业的产品消耗量太大,成本过高,使得该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逐渐的下降,因此在2009年,企业将对两条生产线进行修理和技术改造,其方案1是设备维修,方案2是技术改造,详情如下。
(一)主要设备维修
电力企业在2009年对a生产线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1400万元,对b生产线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1400万元。根据我国税法规定,09年固定资产计税基础35%(1400/4000=35%
(二)技术改造
企业将1800万元对a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同年改造成功之后,实现了3500万元的利润,根据我国的税法,由于是技术改造,是属于自身的技术产业,因此可抵消企业所得税额的3500×25%=875万元。电力企业对b线进行技术改造后,该企业实现了1800万元的利润。因此可根据1800×25%=450万元,875+450=1325万元。通过该种方法,企业可以节省下1325万元。
从上文两种方案来看,选用第二种方案使最适合我国电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策划方案。
五、结语
面对现阶段我国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环境,我国电力企业要想在该环境下逐步发展,就只有通过战略性的税收策划来进行管理。税收策划的本质就是一种依靠自身敏捷的识别方式以及环境适应力进行战略管理,从而为电力企业的发展开创出一条可储蓄发展的道路。本文从税收策划、思路以及对策进行了解,借鉴相关实例进行分析,了解到,只有在我国税法的规范中,合理地进行运用,才能够帮助电力企业走向辉煌。
参考文献
[1]段树乔.云南电力企业投入产出与可持续发展[C].西部开发与系统工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第12届年会论文集,2008.
[2]黄其励.电力企业信息化是建设现代电力企业的必经之路[C].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中国科协200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上),2009.
[3]王欣,王钢,薛雯.电力企业ERP的应用研究[C].高效 清洁 安全 电力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吉林省电机工程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08.
[4]李白欣.余晓矾.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下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以A发展有限公司为例[J].财会通讯,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