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4 10:56:25
导语:在新农村建设政策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以往过分强调农村地区的“失血”,没有正视地区差异和现有制度和经济环境下有效信贷需求的不足。正规金融制度排除了没有合格抵押担保品的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获得银行信贷的可能。除小额信用贷款外,绝大部分农户不愿意也无力承担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银行体系外的资金借贷(即影子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借贷双方交易的信息对称、高效率和较少机会成本等优势。若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过多,则民间市场较高的利率(安徽省宣城农村地区民间借贷利率为5%~9%)自然会减少农户在金融机构的储蓄,从而降低资金流出的总体水平。
存贷比较低的农村信用社的剩余资金选择购买国债或转存同业,是对现有制度和经济环境约束的无奈。例如,地处安徽省泾县西北端的一家农村信用社,所在地农业人口占比达96%,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每年返乡都能带来大量的存款,使该社历年来储蓄存款呈递增趋势。2005年末,该社各项存款余额3872万元,而其各项贷款余额仅为983万元,从资产盈利性角度考虑,只能选择贷款以外的其他方式。
过分强调银行信贷作用的发挥,忽视了财政金融的作用。从发达国家农业政策实施的情况看,财政金融所起到的作用远大于一般意义上的银行贷款,财政手段和政策性金融对于农业经济、农村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应得到更多的重视,财政性资金在补贴、税收、坏账核销、转移支付、担保等方面的投入应该不断加大向农村地区倾斜的力度。
对现有组织机构发挥作用的期望超过了农村金融制度和组织体系的创新和培育。严格地说,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尚未形成由监管机构、经营机构、中介机构(担保、咨询、法律、会计)和金融市场组成的完整产业链。在宣城绝大部分地区,正规金融市场仅有农村信用社这一单一主体,没有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笔者认为,农村金融制度和组织体系的创新及培育是当务之急。社区金融组织和合作金融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使当地的储蓄有效转化为对当地的投资。
对金融服务农村经济的评价存在简单化倾向。最常见的评价方法是从农业对一个地区GDP的贡献水平,或农业增加值与对农业的新增信贷投入的比较中得出金融支持的水平。金融与农业经济的关系比较复杂,地区差异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例如在安徽宣城地区,2004年农村经济产值增长13.6%。但从金融指标看,其2000~2005年农村信贷增长始终在2%以下,同期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由68%下降到44.9%,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约为20%(同期全国农业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为13.6%),农贷占农业增加值的比率(比率越高,说明农业生产效率越低)为 140%,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了近30个百分点。从这些统计指标可以看出,宣城农业信贷总量上投入的规模偏低,但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
探索解决政策性金融缺失问题。建立农业保险制度,组织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联合保险体,按照“政府组织、财政支持、商业运作”的原则,确定联保体的承保、理赔、风险准备、费率、财务管理、结算等相关制度和办法。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综合性农业政策性银行,使其充分发挥在农村环境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金融作用。建立农村地区存款保险制度,对农村地区金融业发展提供必要的风险补偿。
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变革农村农田、林地作为生产要素不能流转的现状。根据当地实际,对于农村各类自然资源,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将其市场化,进而实现商品化和货币化。例如,在竹子之乡广德,可以建立竹林权的交易、流转机制,有效解决竹农和竹产品加工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进而破解融资难题。在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约束下,开展集体土(林)地制度的改革试点。改变统一的单一贷款限制指标管理办法,增加农村信用社可用支农信贷资金。在对支农贷款进行合理界定的前提下,对其不良贷款在核销和税收减免上给予优惠。进行住房公积金和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为农民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提供必要的政策环境支持。总结研究广德县信用联社通过农业产业化担保基金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发放贷款的经验,确立专业合作组织应有的法律地位,为其生存发展提供制度空间。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依托人民银行主持建设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农村地区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推进信用示范乡镇建设,对信用乡镇的信贷提供贴息等优惠政策。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以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为契机,选择农户融资活动相对集中的县或乡,开展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的征信系统建设试点,减少农户贷款评级、担保等中间交易成本,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开发专门的信用软件,帮助涉农金融机构进行农户信用分析和风险管理,降低农户的融资成本,为金融机构科学管理信用风险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鉴于广大农村地区生产力水平低,农户既是生产单位又是家庭生活单位的特点,防止生病致贫或返贫也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大力推广2003年以来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经验,推动政府与保险机构共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有效化解因“无钱治病”带来的农户生产和还贷能力的丧失。
加快农村地区金融创新。目前,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业务停留在传统的存、汇、兑上,农村信用社甚至不能通存通兑。“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涉农金融机构应抓住新农村建设这一历史机遇,大胆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技术创新,并以此推动农村金融组织的变革。拓宽农村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允许其通过信托、债券、股票等多种金融工具融资。例如,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可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代为发放贷款,并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监管部门对这种既有助于规范民间借贷,又能拓宽投融资渠道的创新业务应予支持,使民间富裕资金依托当地金融机构实现就地有效配置。
新农村建设凸显农业政策性金融功能定位不足
随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的成立,我国“政策性―合作―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框架也正式形成。假如我们按照这条思路真正建立了健康的农村金融动态回流体系,可以设想,农户通过政策扶植可以全面脱贫并维持简单再生产,在合作金融支持下可以实现初步致富并实现初级层次的扩大再生产,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更高层次的扩大再生产,甚至带动本乡镇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城镇化和非农化。但问题是,为何这个设置相当合理的农村金融体系客观上没有使全国的农村地区出现迅速的经济增长与繁荣?本文试图从参与主体方面来揭示其中的原因。
首先,2005年以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过窄,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作为国家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该一方面为国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融资,支持农业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还应该直接面向农村地区和农户,把消除贫困、平准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的系统性风险作为主要任务。也即,它应该发挥转移支付职能,起到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资金,财政支农资金拨付,农业保险或农业信贷保险,国际组织农业贷款等方面的作用,协助欠发达农村地区实现经济起飞所必须的原始积累。这些是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在目前无法实现的。但随着农业发展银行1998年开始的粮棉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以及业务的单一化,1998~2005年间,其业务领域被限制在一个过窄的范围内,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局面,其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没有充分起到在上述两个层次提供公共品的作用。可以说,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农村投融资体系中的实际缺位,致使我国农村投融资体系不仅缺乏统一的引导和监督力量,也影响了支农资金的有效投入。
其次,农村合作金融不具备合作制的特点。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应该定位于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之间,用以提供准公共品,一方面,在社员群体间,合作金融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只要是社员,就有权利获得附带各种优惠条件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在各个社员获得金融服务的质量上具有竞争性,即不同条件、不同信用状况的农户得到的融资支持是不同的。具体到我国当前农村合作金融的主体――农村信用社而言,其生存与进一步发展面临以下一些问题:一是信用社的性质不明确,为社员服务没有体制上的保证。多数信用社中社员股金占的比重很少,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上类似国有金融机构,不少信用社向商业化转变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二是农村信用社历史上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包袱沉重。多数地方的信用社不良贷款率较高,相当比例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三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难,资金紧张,无力扩大支农信贷规模。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三农”对贷款的需求已经远远不限于粮食生产。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农户固定调查点进行的抽样调查,多数农户从信用社得到贷款难度较大。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190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25%和75%。据江西省农调队对全省24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2003年有574户有借贷行为,占23.4%,其中从信用社得到贷款的有120户,占被调查农户的4.9%;从2001年至2003年,从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仅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13~23%左右,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为76~86%。
第三,商业性金融根据优胜劣汰原则进一步向城市和优势产业集中。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考虑,已经大规模撤离农村,贷款权纷纷上收,留在县和县级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2003年,湖南省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农业贷款余额分别为0.75亿元、0.97亿元和3万元,在农业贷款总额中的份额几乎微不足道,但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存款中占的份额却达53.4%。出现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本质具有逐利性,他们必须坚持资金配置上的优胜劣汰,通过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彻底分离政策性业务与商业金融,最大程度地降低道德风险,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正确引导资金投向,鼓励产业、产品和技术结构调整的作用。可以说,商业性金融服务是典型的私人品,其消费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即只有条件好、抗风险能力强、经营前景优良、信用等级高的农户才能获得。显然,只有当整个农村地区进入城镇化、产业化和工业化的阶段后,农村商业性金融的自发形成与进入才是顺理成章的。
从以上的分析能够看出,虽然我国“政策性―合作―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已经有12年的历史,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对农村金融支持的定位却依然不清,这就直接导致了当前农村金融形势不断恶化的局面。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对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的思考一定要放在我国“政策性―合作―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在农村经济脱贫起飞的各个阶段所起的不同作用的大背景下加以分析。也即在农村经济脱贫起飞阶段,政策性金融的主体地位必须确立,以促进农户生产环境的优化;在农村经济逐步向初步富裕前进的过程中,真正的合作金融是必要工具,以协助农户摆脱自身资金约束;在非农化和城镇化发展阶段,商业性金融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其天然趋利的商业性质能够发现并满足农业领域新的有效需求,然后使这种需求进一步扩张。需要强调的是,在其中的任何一阶段都会出现三种金融形式并存的现象,只是侧重点各有不同。
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扩展的约束条件和选择方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规定其主要任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可见,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的首要意义是为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其定位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农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更要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远期目标。
1.从当前来看,农业政策性金融应该定位于解决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国际挑战,避免中国农业的边缘化并参与国际竞争。
2004年8月1日达成的“多哈回合”全球多边贸易谈判框架协议促使发达国家为取消不合理的农产品出口补贴设定一个期限,并第一步先把农业补贴削减20%,但鉴于农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战略性地位,现阶段全面限制各国政府的农业补贴行为是不可能的,各国政府依然不同程度地运用补贴政策扶持农业,最终导致2006年7月24日“多哈回合”全球多边贸易谈判的破裂。实际上,制定反补贴规则的目的并不是不合理地限制政府实施补贴的权利,而是不鼓励或禁止政府使用那些对其他成员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的补贴。因此在出口补贴受限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准备继续运用补贴政策促进农产品的出口,更隐蔽的方法就是将补贴对象从农产品转向生产要素。按照《农业协定》的规则,并不是所有的农业补贴都受WTO的限制。各成员还可利用WTO《农业协定》提供的“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例外规定(如“微量允许”补贴等),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本国农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稳定发展。
具体到我国的现实,自2001年12月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平均税率已经从2001年的23.2%降至2005年的15.35%,远低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水平,更低于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水准,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准最低的国家之一。具体分析见图。
此外,WTO规则所允许使用的12类“绿箱”措施中,我国只使用了6类,而我国承诺取消的农产品出口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实物补贴,以及发展中国家可以享有的对出口产品加工、仓储、运输的补贴。上述减让措施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国际环境日益恶化。以大豆贸易为例,作为中国农业第一个开放的领域,大豆贸易开放于加入WTO前的1996年。在开放之前,我国大豆出口量曾占世界80%以上,但在10年后的今天,这个最早开放的农产品领域正陷入被外资全面控盘的境地:一方面2005~2006年度中国大豆进口量达到创纪录的2700万吨,占全球进口量的33%;另一方面以美国ADM、邦基、嘉吉和路易・达孚四大粮商为代表的国际粮商已控制了中国80%的进口大豆货源和60%的实际加工能力。目前沿海外资榨油企业基本以进口大豆为主,中国大豆仅仅作为“备用”。中国大豆生产边缘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实际上,如果不是受到农产品进口配额的限制,我国玉米的生产、加工形势将比大豆还要严峻。除此之外,发达国家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也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之一。以对日农产品贸易为例,由于日本2006年5月29日开始实施“农产品进口肯定列表制度”,并以此为由大幅抬高从中国进口农产品的技术门槛,导致我国2006年6月对日农产品出口迅速降为5.96亿美元,同比减少1.31亿美元,占比17.9%。正是基于上述严峻的农业生产及国际贸易环境,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定位才更应该偏重于扶持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以培育我国农业的国际比较优势。
2.从长期来看,农业政策性金融应该定位于解决农产品交易条件恶化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趋势的问题。
我国自1978年开始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业改革之后,农民收入持续上升,农村一片欣欣向荣,但这种农业发展持续向好的局面并未得到长期维系,农村经济在昙花一现后逐渐衰败。究其原因,除了各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够,以及农民缺乏种田积极性之外,农产品交易条件恶化是造成我国农业当前困境的主要原因。
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种交易条件恶化的后果。假如20年前,一个农民一年可以生产100袋大米,但是同样素质的城市产业工人在一年可以生产10辆自行车。当时农民用10袋大米就可以换取1辆自行车,因此农民还剩下90袋大米。20年以后,同样素质的城市工人一年可以生产10辆摩托车,但是农民还是一年生产100袋大米。但是该名农民必需得用90袋大米才能换1部摩托车,因此农民只剩下10袋大米。
我们也可以用一些实际数据来说明由于交易条件的恶化而造成农业和工业部门间的差距。1990年到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69.7%,年均增长4.45%,比80年代增长速度几乎慢了一倍。而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由慢变快,12年里居民收入增长了138.3%,年均增长7.5%,增速是80年代的2.5倍。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居民的收入越来越高,与农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而最能说明问题的数据就是农民消费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在1990年农村市场消费在全社会中的份额是53.2%,1995年降到40%,2002年进一步降到36.7%,2003年1~6月又降到34.9%。这些数据很清楚地说明农产品所能交换到的工业产品越来越少。
造成这种困境的症结就是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太低,而工业产品的附加价值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农民用毫无附加价值的农产品来交换附加价值不断提高的工业产品的结果就造成农工部门间交易条件的恶化,进而使得农村越来越贫穷。此外,农村人口出生率无法下降、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农村土地因为逐渐贫瘠而必须使用越来越贵的化肥等因素也使得这种本已不利于农业发展的交易条件更趋恶化。
为了缓解和改善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这种严峻局面,我国政府已经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的财政扶持和补贴力度,但我们想要指出的是,政府的财政补贴只能有限度地提高农民所得,而不可能改变农村交易条件恶化的现实,因此治本之法是通过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一套农村资金动态回流体系,采用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农村金融债券或将邮政储蓄的一定比例固定用于购买农村金融债券等方式,使我国农业与工业部门相接轨,并将大量农民以产业工人的身份转移到工业部门去。
农业政策性金融战略定位:培育不同地区间农业的比较优势
20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俄林和赫尔歇克曾经指出,“不同的商品需要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拥有的生产要素比例是不同的。各个地区在生产那些能够比较密集地利用其较充裕的生产要素的商品时,就必然会有比较利益产生。因此,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应该生产能利用其充裕要素的那些商品,以换取那些需要比较密集地使用其稀缺生产要素的商品”。
而我们之所以赞同上述思想并将农业政策性金融定位于培育不同地区间农业比较优势这方面来,就是因为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间农业生产的差异很大,如果各地区根据自身比较优势进行分工不但符合最优原则,而且能带来比较利益,并最终导致各个不同地区福利的共同改善。与此相反,如果我们继续维持国内农业资源配置与国际市场脱节的局面,在国内推行绝对化的粮食自给政策,而忽略甚至放弃培育不同地区农业的比较优势,尤其是经济类作物的比较优势,则会给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障碍。更进一步地,我们所定位的农业比较优势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农业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
我国传统的农业发展政策是适应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形成的。“为了实际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除了形成一套以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为主要内容的宏观政策环境之外,还建立了一种能够不依赖市场机制的资源分配体制和直接的积累渠道。人为压低利率、汇率、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工资是为了降低重工业发展的成本。其中低工资政策又需要以农产品等基本生活资料的低价供给为条件。”传统的农业发展政策便以此为逻辑起点并逐渐形成了以统购统销制度和体制为支柱的基本制度结构。这种农业发展政策不仅解决了降低重工业发展成本的问题,也提供了一种强制性地从农业提取工业化积累的低效率方式。而我国于70年代末开始的农业改革实际上就是针对上述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激励不足、缺乏生产积极性的弊端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其实质意义就是以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确立为起点,使我国农业的资源配置方式逐渐向市场机制过渡。此次改革有效地激发起了广大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得我国的粮食产量在其后的十年间稳步上升。可以说,这段时期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就表现在制度的创新与突破上。
但随着土地制度的僵化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农村经济中劳动力的剩余和人均耕地不足的矛盾愈加突出,而以前刺激粮食产量增加的制度创新也已经不复存在,因此我国在粮食生产上的比较优势迅速丧失。但与粮食生产相反,经济作物倾向于使用更多的劳动和较少的土地,这符合我国当前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结果,我国粮食生产比较优势下降的过程同时就是经济作物比较优势提高的过程。在市场发挥了较大调节作用的条件下,价格机制就表现出对粮食的抑制和对经济作物的刺激倾向。如果是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中,比较优势的变化及价格刺激的倾向性将引导国内更多的农业资源投入到经济作物生产中,而相应增加粮食的进口,将使我国经济在整体上得益。
1 财税政策在新农村建设当中的必要性
1.1 新农村建设是财税职能的本质要求
财税政策在确定自身职能的过程中,需要从政府以及市场等角度出发,其主要的职能:首先,是确保社会公共事业的要求。财税职能能够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科教文卫事业正常发展,以及能够为社会的再生长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服务,这些公共服务当中也包括农村公共服务以及公共的需求等;其次,是调节社会经济职能的要求。国家政府能够通过财税政策的实施对公共预算进行调节,确保其处于平衡状态,以便于与货币政策的实施相互配合。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财税政策能够有效地对农村地区的供需量进行调节,保证农村市场的稳定发展,并且利用财政补贴以及税收等分配方式,弥补新农村建设当中资源配置的不足;[1]最后,是规范农村分配秩序的要求。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当中,国家能够通过财税政策对农村建设中所需的财力进行规范,确保财力分配的公平公正,防止出现不均衡的现象,确保农村居民都能够获得生活的保证,促进农村经济的平稳运行。
1.2 新农村建设是健全财税体制的迫切要求
长久以来,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所实施的城乡财政分治的财税政策,导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出现不公平现象。在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所需的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都需要进行自我筹集,加大了农村居民生活的负担,承担了应由政府财政承担的部分费用,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使得农村发展所需的公共成本增加,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相关政府需要逐渐完善现行的财政体制,不断调整城乡的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投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均等的财税公共产品以及公共服务,减轻农村居民的负担。
2 新农村建设背景之下存在的财税问题
2.1 建设资金投入不足,财政支农结构不合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我国逐渐加大了对农村发展的重视力度,实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然而,由于受到自身财力的限制,导致国家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够有效的满足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自2005年至2008年,我国的财政支出逐渐由33930.20亿元递增至62592.66亿元,其中,在新农村建设当中的财政支出仅由2975亿元提高到5955亿元,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财政支出环比呈现出增长的趋势,然而,财政支农支出的环比却是呈现出降低的趋势,财政支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逐渐降低,致使财政支农结构不合理。近年来,虽然我国也逐渐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当中的财政支出力度,为农村地区建设了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了医疗以及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但是在新农村建设当中的财政投入总量仍旧不足,并且在农村覆盖的范围也十分狭窄,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2]此外,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仍存在很大缺口。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力度,但由于基层政府财力拮据,加之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历史欠账太多,短期内难以弥补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均等化的缺口。
2.2 政府转移支出有限,社会事业发展缓慢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当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惠农利农的政策,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虽然能够减轻农村居民的部分负担,使得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了有效的增加,然而,由于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财政现象,导致我国现行的财政收支体系很难满足基层工作的需要,使得基层财政工作的开展陷入困境。再加上由于农业经济的提高,使得农民收入逐渐增加,促进了农村教育以及医疗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支出,这就需要政府的转移支出。然而,对于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来说,我国更加重视高等教育的投入,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的限制以及国家对高等教育阶段农村困难学生补助力度的不足,使得受教育程度得不到提升。与城市相比,诸如农村的孩子仍未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农民的社会保障待遇,农村的科技与文化建设等。
2.3 税制结构不合理,改革措施不完善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农业税收制度具有城乡二元结构特性,城乡两者之间的税制不统一,没有使得财政税收真正起到调节城乡居民收入的作用,扭曲了税收的公平性。同时,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由于缺乏与财税相配套的措施,使得农村财税改革的过程当中缺乏完善的措施,导致财税改革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再加上由于我国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使得农村社会公共设施缺乏有效的建设,制约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3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财税政策思路
3.1 积极推进城乡税制结构改革
由于长久以来城乡二元税制结构的影响,使得我国城乡居民之间的财税负担不平衡,农村居民的税负实际上高于城市居民,因此,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当中,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积极推进城乡税制结构的改革,使得税负能够公平合理。这就要求,在农村税收政策改革之时,需要构建以增值税为主体的多种税收相辅助的税收体制,逐渐使得农民由特殊纳税人向普通纳税人转变。在财税政策的实施中,设置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实现对现有增值税体制的创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3]严禁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来增加财政收入的做法。
3.2 不断优化支农资金投入
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当中,相关部门需要不断优化支农资金的投入,加大对科教文卫等公共事业的财政支出,使得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以及生存条件等方面得到有效的改善。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支出,把九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到实处,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质量,建立健全农村职业化教育,使得农村居民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的提升,为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经济的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得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
3.3 制定合理涉农财税政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促进农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就需要制定好合理的涉农财税政策,使得农业朝着市场化的发向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以及取消不必要的税负,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民的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的增加。此外,挖掘农村地区的优势以及特色,使得农民能够认识到自身在新农村建设当中所处的地位,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实现自主发展。
一、无极新民居建设现状
综观无极县新民居建设情况,主要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改旧提升村。这类村全县有11个。其特点是班子战斗力强,村经济基础较好,村整体规划建设基础也不错。东丰庄村最典型。二类是整体新建村。目前,全县共10个。整体新建一般适用于“空心”程度较大或地理位置、人口规模较特殊的村。有四种主要模式:A、联村并建。即将几个距离较近容易集中或有些距离但人口较少的村合并建设为一个新型社区,这种模式以建设多层住宅为主。无极联村并建的社区有北苏社区(北苏、东庄、史村)和王吕社区(王吕村、吕吕村)两个。B、独村独建。全县有7个。这种村由于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基础等原因不适合移动,建设模式以多层住宅和别墅结合为主。C、集中迁建。这种村的地理位置一般离中心城镇较近、人口规模不大,适合整体搬迁至中心城镇,建设模式以多层住宅为主。全县选择了3个村向县城集中迁建。D、分散开发。该模式适合县城内角头、东关、西关、东中铺、西中铺五个村。这些村与县城已溶为一体,一方面村民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地皮价格较高,若将村民宅基地与小区楼房置换,基本都能得到一套以上单元房,村民易于接受。这类村以其新民居建设的特殊性,已纳入县城整体规划。
二、新民居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拆迁复耕工作问题重重
拆迁复耕是新民居建设的重要环节,虽然建设之前村民都签有拆迁复耕协议,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还是产生了一些问题,延缓了拆迁复耕工作。
一是上级要求与农村实际情况脱节。如在拆迁方面,上级要求是成方连片,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工作。从理论上讲,这是成立的,但农村实际情况是,已搬迁农民的原住宅一般是散落于村内的,它们没有相邻相挨,因此短期内达不到成方连片的效果。在复耕方面,上级要求从村、耕地边向内推进,但实际情况是村的住宅大多晚建、甚至为新房,村内多为旧房、空心房,如果按照上级要求拆迁,既增加了建设成本又增加了拆迁难度。
二是农民对权利认识的片面性加大了拆迁难度。近年来,农民的学习能力增强,学习渠道增多,但受自身素质影响,他们更注重的是对维护自己权利知识的猎取,而不是兼顾应尽义务知识的全面学习。再加上五千年的封建中庸思想在农民心中根深蒂固,农民普遍存在的观望、等待、侥幸心理和“枪打出头鸟”的意识,也严重影响了农民住宅的拆除工作。
2.个别基层村组织急躁冒进对新民居建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新民居建设在改善村居环境、提升幸福指数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大部分农民是有充分认识的。但在新民居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个别基层村组织的急躁冒进、不理智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使他们对新民居建设工作的可操作性产生了怀疑。如有的村没有对全局作整体考虑,就急于上报,结果是审批通过但后续工作难以为继;有的村未批先建,被叫停后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有的村在寻找开发商合作时显示出急躁冒进情绪,没有找到资金雄厚的合作伙伴就开工建设,导致建设中资金链条断裂,阻碍了新民居建设进程,拖延了搬迁时间,让村民颇有怨言。
3.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致使部分村新民居建设停滞不前
新民居建设是一项综合工程,它需要上下部门一致联动、平行部门协调配合。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个别部门越位、缺位等现象。如有的村申报成为新民居示范村,在将要开工时,却被告知该村的选址、规划与整个县城的城市建设规划不一致,不得展开建设工作;有的村在开工建设后,却由于水电等部门工作拖拉或工程监理人员不能及时到位而延误工期。
三、县域范围内如何推进新民居建设
1.以人为本,建设新民居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农村新民居建设理应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下进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有序展开;要把新民居建设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谋求更多更大更加长远的利益结合起来,真正体现新民居建设造福百姓的这一根本宗旨,这样也可一定程度上减小拆迁复耕工作的难度。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不同地区、不同村庄,经济基础、人文环境等条件不尽相同,要根据各村实际,采取相应的建设模式。经济基础雄厚、人文环境好且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村,可以考虑整体新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较高的村,可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经济基础或其他方面条件暂时不具备的村子,可开展示范户、样板房建设。不能一哄而上、盲目开工,给村集体和农民群众造成新的负担。
3.培育产业,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产业发展是新民居建设的支撑。一要发展支撑产业。紧紧抓住发展这一核心,搞好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选好特色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建好生产基地,促进农民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使农民能住得上新民居,又住得起新民居。二是建立健全保障体系。要着眼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新民居建成后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和户籍、组织关系等相关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真正实现农村变城市、村庄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使新民居建设成为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4.加强班子建设,提高战斗力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做好新民居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达到预期目标,离不开一个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因此,应注重村两委班子建设,提高两委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新民居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基础和组织保障。
关键词:信用合作社 管理体制 政策建议
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
为了缓解目前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促进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支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需要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健全政策性金融和效益性金融的匹配机制进行有效调节,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主要的做法是:
(1)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目标和效益目标兼顾,在完全竞争性市场上处于被动,这时就需要分化农村金融供给主体,通过开办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以服务于不同信贷需求主体,实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2)要求县及县以下农村金融信贷供给主体支持当地农业经济发展。(3)金融管理部门需制定明确政策来规定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新增存款投放当地“三农”建设的比例,并引导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吸取的农户存款回流农村。(4)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视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加大支农信贷资金投放。要求农业发展银行遵循现代银行发展模式增加农业中长期贷款的发放、扩展业务。(5)满足那些应该被满足但却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信贷需求,使更多的农户和其他信贷需求主体获得金融支持,带动农村社会经济水平的整体性提高,形成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
二、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
适度降低农村金融进入门槛,鼓励多种所有制的中小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弥补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的不足,满足农村日益旺盛的资金需求,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充分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广大农村地区金融产品仍然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有必要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数量;整合农村金融资源,协调正规和非正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经营活动,规定基层农村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经营范围,允许农村信用合作社系统内跨区域的协作,强化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社区银行贴近客户、注重对当地经营者、创业者的跟踪服务,弥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市场缺陷,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可以考虑鼓励试行农村金融机构社区银行发展模式;对此政府应通过相应的税收政策引导商业金融的支农取向;加大对农村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协调处理,大大降低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系改革的风险。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中央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平台,以利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支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使农村信用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农业信贷小规模、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贷款的经营收益偏低。对此,政策扶持和补偿是巩固农村信用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央和地方政府需创造条件,给予农村信用合作社必要的政策扶持。主要措施有:(1)将信贷投入和财政投入进行合理规划。(2)对经济较落后地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采取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减免等扶持措施。(3)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金融业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色,政府应建立相应的政策金融财政补偿机制,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改善政府管理方式――优化产权结构
信贷支农需求致使政府具有干预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倾向,甚至牺牲其商业性经营定位,以防脱离支援“三农”的行列。在当前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目标和效益目标并重的要求下,政府管理方式应随之而调整,因此以优化农村信用合作社资本结构、扩大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规模的股份制产权改革势在必行。
(1)减少行政干预,完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以商业化经营为准绳,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级法人社为主体,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规范;逐渐改变政府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社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方式,防止内部人控制;调整社员、职工和法人在“三会四权”中的比例,适当提高社员、职工在“三会”中的比重;合理界定理事长和主任的权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权。
(2)转换经营机制。理顺政府,加强全面管理,弱化经营干预;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体系内,完善自下而上入股和自上而下服务的分工协作,联社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过渡。同时,应制定细则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收益分配制度,在此基础上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管控农村信用合作社资本金。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产权改革目标完成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各级管理部门不应随意给信用社下达增资扩股任务,更不应为改制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而突击增资扩股,以保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稳健性增长。监管部门需加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资本金的监管力度,适时改善资本充足率。
1.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切实发挥组织的领导作用
为全面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县、乡、村层层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制定下发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了县、乡、村及帮扶部门四级组织网络和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组建新农村建设督导组,加强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推广典型经验,并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绩效考评,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指标,全面调动了全县各级组织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东辽县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东辽县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划。一方面,在发展现状上规划,对全县所有的村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自然环境、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将全县234个行政村划为标准型、一般型和落后型三个层次,并从三个层次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推进村和示范村。对不同类型的村确定不同的目标、不同的任务、不同的重点、不同的措施,从而使每个层次都有试点村和推进村,每个试点村、推进村和示范村都有不同的工作任务,不搞一张图纸、一个模式、一个方案。另一方面,在产业特色上规划,根据东辽县低山丘陵区的地貌特点,将全县234个村进行细化分类,划分为产业支撑型、城镇工业型和生态农庄型等类别,力求实现“发挥优势、打造特色、彰显个性”的目标。在农户较少、居住分散的地区推行分散村落式规划建设模式,重点突出村屯的层次美、错落感,体现农村的山水田园风光。在住户较多、居住密集的城郊和平坦开阔地区,推行农村社区式、城镇集中式等规划模式。同时,注意研究探索区域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公路沿线、集中连片,中心辐射、节点联接”的布局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试点村和推进村,重点向沿线和具有辐射带动功能的村镇发展。突出打造了五个区域布局,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充分发挥了试点村、推进村和示范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均衡发展。
3.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切实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对于试点村、推进村和示范村,根据他们不同的自然环境、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进行分类指导。对于经济基础和自然条件较好的村制定相对较高的目标和要求,通过扶持引导,努力使之达到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标准;对于具备加快发展基础的村,制定中等层次的目标和要求,引导农民通过产业培育、规模发展,实现有较强的支撑能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优美的村容村貌的目标;对于自然条件较差、经济薄弱、农民收入较低的村,制定实事求是的目标和要求,以提高收入、改善环境等急迫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要求,东辽县还确定了“壮大一批特色主导产业、完善一套农民增收机制、培育一种和谐文明风尚、打造一个优美环境、建设一支过硬队伍”的“五个一”新农村建设目标,打造特色,完善功能。东辽县还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成效的事情抓起,把村屯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六改四普及”(改路、改房、改墙、改水、改厕、改环境,普及清洁能源、普及有线电视、普及太阳能、普及自来水)为抓手,优先解决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把乡村环境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重点内容来抓的同时,还连续三年组织实施了新农村建设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对城镇街道实施秩序整顿,对村屯垃圾实施定点清运,对地表实施绿色覆盖,重点开展了绿化美化一条街、绿化美化一条路、绿化美化一个村屯、绿化美化一条河的“四个一”绿化杯等竞赛活动,美化绿化了农村环境,使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促进了全县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4.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切实发挥政策的引领作用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东辽县不断强化政策的引领机制,用政策的引领作用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首先在政策制定上倾斜。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策导向机制。根据全县新农村特色镇、示范村、提升屯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省、市对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要求,在前几年组织实施的“8+1”、“10+1”、“10+X”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又对全县以奖代补政策进行了完善,制定并实施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35”工程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实施以奖代补,增加了特色镇和提升屯的奖补项目,以奖代补政策面向全县所有特色镇、示范村、提升屯,提高了奖补数额,扩大了奖补范围,更具现实性和可操作性。2010年,以奖代补建设项目达到20类158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2亿元,各类奖补资金总额超过1200万元,项目总投资是奖补资金的10倍;其次在资金投入上倾斜。在解决资金问题方面,东辽县将一些涉农资金整合起来,打捆使用,尽量向新农村建设上倾斜。在公路桥涵、牧业小区、人畜饮水、沼气池、卫生厕所、安全粮仓、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将这些建设项目全部投向新农村特色镇和示范村,并引导各类资金向新农村投放,进行集约使用,集中投入,加快建设。同时,采取财政投一点、群众筹一点、集体经济挤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帮扶部门助一点和优惠政策减一点的“六个一点”等办法,探索建立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投入机制。
5.示范引导,强化宣传,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东辽县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如在试点村、推进村和示范村的确立上,实行自主申报,政府按梯次把关,进行动态管理,搞不搞、怎么搞都由农民自己说了算;在建设资金的筹集上,积极倡导自已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办,鼓励自愿投资、投劳;在组织方式上,创新推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由村民自己推选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增强农民的责任意识,放手让农民自己拿“大主意”,自己定“大方向”,自己做“大手笔”,建立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机制,实现了农民的事农民办,农民的钱农民管。在促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方面,东辽县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增强主体意识。专门抽调业务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宣传组,驻村入户面对面地宣传,并向每个农户发放了《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手册》。同时,采取制作电视专题栏目、播出《畅谈东辽新农村》电视专题片、创办《东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简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全面介绍新农村建设政策、法规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不断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增加农民的主体意识;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整合全县教育培训资源,组织农业局、牧业局、农机局、妇联等相关部门,以实施“新时期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载体,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中广泛开展了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意识;三是强化引导,提高参与意识。通过组织村民外出参观学习和典型现身讲解等方式,使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投资投劳热情高涨;四是强化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本着教育引导农民自我决策、自我作主、自我发展的原则,强化了村规民约在新时期的针对性,增强了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村规民约对村民日常行为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
6.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切实发挥部门的帮扶作用
今天,我和××、××同志,××××××县政府的领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来通河调研,先后到桦树村、三站乡、依山村,实地察看了新农村建设情况。刚才,通河县委、县政府介绍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市直有关部门的同志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很受启发。总的感觉是,通河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态度是坚决的、认识是到位的,工作起步早,规划有特点,工作抓得也比较实,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很值得学习。比如,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确定“通、改、延”工程;在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注重“稳、调、服”思路;在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方面,加大“转、提、强”力度。这九个字都有具体内涵和量化指标,内容比较清晰,任务比较具体,对启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拓宽思路,具有积极意义。下面,就推进新农村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国家、省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和部署,月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措施,即:以县(市)财政和农民“双增收”为核心,以壮大县域经济为根本途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构建新体制、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树立新风尚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加大投入力度,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一起抓,把传统村镇整治建设成规划科学、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新农村。重点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带动工程、产业化工程、科技化工程、公路通畅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康居工程、动力工程、信息化工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和生态村建设工程等“十大工程”。可以说,新农村建设的序幕已经拉开,我们必须迅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务之急,要尽快把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当中。建设新农村是党和国家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以及社会事业等各个领域。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投入,但关键是要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思想保证。各级、各部门必须适应新形势,着眼新实践,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采取更加奋发有为的措施,以更加坚定的决心,付出更加艰苦的劳动,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筑牢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农民始终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最终受益者,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键是看能否真正发动群众,调动起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要把各项政策与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农民自立、自强、勤勉、自助的精神和意识,动员和吸引农民自觉投入到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的伟大工程中去。要通过工作发动、政策引导、宣传教育、典型带动等多种办法,激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和信心,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同时,要花必要的时间,采取必要的形式,大规模、高质量地培训基层干部,让干部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上的明白人,带头人,组织人。
三是完善市直部门帮扶乡镇的工作机制。为强化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市直党政部门帮扶试点村镇,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措施,举全市之力,合力推进。各部门在帮扶工作中要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脱离实际,防止强迫命令。要及早介入,开展工作,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全社会都在帮助他。要妥善处理好个关系,即:积极推进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全面规划和分期实施的关系、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的关系、先期试点和全面推进的关系、全面建设和突出重点的关系,使新农村建设能够扎实、有效地推进。
四是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把壮大农村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努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工换位”。要把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产业来抓,搞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快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空间。
五是用足用好资金,发挥投入的最大效能。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坚持财政资金存量向农村增加、增量向农村倾斜,保证新农村重点建设资金的投入。目前,市财政、金融信贷、市直有关部门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预计亿元,这些资金如何使用?第一要打捆使用,按照规划和农民意愿,依照轻重缓急按计划逐步实施,集中使用,集中投放,集中管理。第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以奖代补、以物抵资,既可以投入资金,也可以投入物资。第三坚决防止乡村举债,向农民集资筹劳要通过“一事一议”,坚决禁止向农民硬性摊派。第四坚决防止形象工程,要从农民最迫切、最直接、最切合实际的事情入手,利用好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
二、搞好试点工作,实现新农村建设良好开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当前,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百乡千村”试点工程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抓好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通河作为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农业经济不发达,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但他们不等不靠,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率先开展了新农村建设,他们的做法值得全市借鉴和学习。结合通河的经验,在推进新农村试点建设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目前,市政府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统筹搞好农村产业发展、城镇体系建设和村庄布局规划。要突出重点,在近期内完成重点试点村规划,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二是从广大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针对不同村屯、不同情况、不同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通河县坚持把创新工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把分散项目集中向重点村屯倾斜,把单纯依靠部分帮扶向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上转变,把单一资金向捆绑资金上转变,这些做法很值得在全市推广。
三是必须明确责任,创新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明确新农村建设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责任状。要落实目标管理,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县(市)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重点倾斜,尽快制定新农村试点乡镇扶持政策。试点乡镇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先行者,必须给予特殊的政策扶持,促使其加快发展,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完善新农村投融资机制和吸引人才等方面,尽快研究制定和出台我市试点乡镇扶持的相关政策,既要有可操作性,又要有普遍性,要做到边研究、边完善、边细化。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各区、县(市)、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到试点村,帮助农民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总结试点村的建设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更好地指导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课题的研究,及时、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情况、新特点。要善于学习省内外其他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加以借鉴。
三、及时破解难题,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当前,我市的新农村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仅通河县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就高达亿元,其他县(市)也同样存在着严重的资金缺口,为推进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基础设施欠账多。我市还有万多公里农村公路需要建设,座桥梁需要改造,个乡(镇)、个行政村需要高等级路面贯通,个行政村需要修建公路,个屯没有吃上自来水,涉及农村人口万人。三是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破除。全市以城带乡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城乡分割的局面还没有打破,这已经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严重体制。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新农村政策制定、公共资源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布局,逐步克服和解决制约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阻力和障碍。
一是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随着形势的发展,城市支援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将不断加大,国家、省、市也会拿出更多的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给予支持。但是,有限的资金只能用在“刀刃”上,近期内还不可能关照到每一个村庄事业的发展。即便是争取到了上级财政支持,许多情况下分到手上的也只能是启动资金,杯水车薪。大量村务工作的开展及集体事业的发展,仍需要广大农村干部带领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何尊重民意、发挥民智、汇聚民力,自力更生干大事,农村干部的引导和模范带头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广大农村干部自觉增强时不我待、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起自主创业、开拓创新的信心和勇气,在困难中找机遇,在发展中求突破,更好地带领群众自力更生干事、干成事、干大事。
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新农村建设资金。要抓紧制定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外商资本、工商资本、城市资本等向农业和农村投入。同时,通过对扶持新农村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适当减免税费,对引资人给予物资和精神奖励等形式,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
月日随市委新农村建设考察团一行,带着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课题。对、、、等市县乡村进行了考察学习,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了解了新农村建设方面的一些有益经验,实实在地说,收效很大,但回过头来,光看人家不行,自己怎样做,值得深思,照搬照抄?还是别出心裁?想通过考察学习,结合我乡的实际,认为建设新农村不仅要把握好“主人、主体、主导”关系,而且要明确新农村建设“为了谁”谁来干”怎么干”问题。
一、抓好新农村建设农民认识问题
直接的答案十分明确,新农村建设为了谁?这是一个主人的问题。当然是农民,但深层次答案并不简单。通过十二天的考察学习,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新农村建设群众的思想工作必须做好,群众要有积极性,考察的一些村当中,有经济实力强的各种基础建设村里全包,如的兴城四家村、寿光的三元朱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非常强,建一个村部50多万元,不用群众拿一分钱。的石城县大坝新村、益兰花村,经济较落后,资源困乏,但新农村建设有声有色,有特点,得到中央的肯定,关键是思想工作做得好,农民参与积极性高。做法是通过民间理事会解决新农村建设,做得很好。理事会成员由村中德高望重、奉献意识浓、组织能力强的五老”村干部、党员和致富能人组成。理事会出面与广大群众协商化解矛盾,让群众做群众工作,真正让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因此,认为新农村建设重要的教育群众,因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要改变群众无政府状态,目前我市农民(包括我乡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认识有许多偏见,认为新农村建设,国家和政府要给群众多少好处,一切都由国家和政府掏腰包,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问题要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等活动,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即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又是主体,通过建立理事会制度,使村屯很多事通过理事会来解决,坚持走群众路线,既要尊重群众意愿,又要有政府的主导作用,让农民群众无异议、满意。
二、抓好新农村建设农民主体问题
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的主体地位如何体现?这是一个“谁来干”问题。农民最担心的自己会全部成为买单者。过去有不少类似“人民某某人民办”口号,新农村建设决不能穿新鞋走老路。为此,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广泛参与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党委领导就是要解决各级干部的思想问题,思想和思路必须统一。政府主导,就是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着实、抓投入。农民主体就是农民自己的事自己办,不能指望政府包办一切。社会参与就是解决全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人的出人,有智的出智,有钱的出钱。当然,发展生产必不可少,要千方百计让农民增加收入,凡是典型投入必须慎之又慎,避免政府投钱,个别人满意,而多数人不满意,虽然政府在主导上有“鸡”随“米”走的情况,但“米”必须是引导性的投米是让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得更好,调动农民积极性,使新农村建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决不能什么事都由政府包办。
三、抓好新农村建设主导问题
也不是靠短期就可以完成的事,政府的主导作用如何发挥?这是一个“怎么干”问题。新农村建设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既等不得,又急不得。推动新农村建设,政府责无旁贷,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主导作用的前提,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首要的问题规划必须先行,根据各村屯情况的不同,经济发展不同,做出既适合于本村,又体现出本屯特点的规划,让村民理解和把握规划的科学性和超前性,不失时机地把握和利用好上级政策。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可能让群众早日享受到阳光普照,抓住中央的政策能解决一件就先解决一件,享受改革带来的好外,同时又不脱离实际,不改变群众好的传统生活习惯。
所有的事由村里全部包办,虽然没有像“四家村、三元朱村”那样的经济基础。但我也不能完全按大坝新村和益兰花村那样完全用农民腰包里的钱办自己的事,要多掌握国家政策,充分利用好国家的政策,多渠道、多方面争取资金、物质和社会帮助,调动农民积极性,让农民积极行动起来。
结合实际,努力开创我村新农村
建设新局面
有幸随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考察团对、等四省进行了为期11天的考察,通过听取经验介绍,实地参观,走访农户和座谈讨论,提高了认识,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工作信心,学到了宝贵经验。同时,也感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所考察村屯,既有比较富裕的村,也有经济比较落后的村,但他们的新农村建设干得有声有色。
回来后,我们村党支部就考察情况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新农村建设必须克服“等、靠、要”依赖思想,必须更新观念、主动迎上。做为横道河子文华村双河社作为市里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社,我们准备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繁荣农村经济,解决农民“钱袋子”。充分利用好现有耕地,进行科学种植,增加单产,提高粮食的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发展畜牧业,利用现有的资源发展养牛、羊、猪等;搞毛皮动物养殖:狐狸、貉、獭兔、貂等;鼓励支持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创业,增加收入;利用现有的玉米皮资源搞艺术品加工(拖鞋、地毯、壁挂、兜、筐、各种垫件等),还能出口创汇,增加收入。要走一条在建设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搞建设的新路子。
2、农科大学生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对于新农村建设,高等农林院校大学生在学科、专业等方面更有优势,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将成为他们科学而合理的选择。首先,高等农业院校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对”三农”有着与生俱来的特殊感情,与其他高校的毕业生相比,他们更愿意扎根农村,更能艰苦创业,可以在广阔的农村找到自己的落脚点,为新农村建设建功立业。其次,高等农业院校学生知识结构与农业紧密相连,投身新农村建设可以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带领广大农民克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大力发展集约农业、规模农业、生态农业,推动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和现化建设。第三,高等农业院校学生对信息时代与农业发展的关系有深刻和具体的理解,他们善于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捕捉机遇,掌握信息,帮助广大农民回避市场险。第四,高等农业院校学生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其影响力将会大大超出这一事情本身,不但会引导大量青年农民回到自己的家园,开创自己的事业,而且还会吸引大量的城市资本投入到农村,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1)(P81-82)因此,高等农林院校的大学生投身新农村建设可以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增强农村的民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高等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现状分析
1、高等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已经取得的成效(1)建立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等农科教联盟服务。如在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等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由中国农业大学牵头,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八所农林高校,通过联盟协作方式,利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平台等现有网络资源,采取“日校+夜校,一师兼两教”的模式所建立的农业教育培训和科作者简介:郭丹(1983-),女,南昌理工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40·技推广综合服务体系,即高等农科教联盟。中国农大等网盟高校在河北曲周、陕西、江苏等地建成了一批示范基地,开展了各类面向“三农”的科技与教育服务,探索出了一套新型的以高校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通过农科教联盟开展的各类科技与教育活动,十多万农民接受到了实用科教知识服务,农科教联盟取得了初步运行经验,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作用。
(2)各农林高校利用自己的优势积极探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种方式与机制。各农林高校利用自己的人才、专业以及学科等优势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中较有特色的有:中国农业大学实施“村官”计划,2006年和2007年共有包括28名研究生在内的234名毕业生到平谷、密云、朝阳、怀柔、通州、门头沟六个北京郊区县的村镇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河北农业大学自1979年开始利用自身人才、科技优势,主动为“三农”服务,而开创以承担河北省太行山开发研究项目为契机,组织广大师生走出校门、深入太行山区,开始以科学技术全面开发太行山的探索和实践的一条成功道路,即“太行山道路”。十多年来,河北农业大学累计培训达1.2万人次,2003年开始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今年,已为农村培养1 8 2 6名大学生。“太行山道路”沿着“人才富民”的道路深化延伸。北京林业大学创造性地开展了以学生党支部与京郊农村党支部结对子和学生环保社团与京郊农村共建生态文明村两项活动为内容的红绿相映“1+1”实践项目,动员全校师生对口支持新农村工作。四川农业大学近三年到农业产业化企业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约占总数的60%,400多名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128名选调生到基层服务新农村建设。当然,还有其它农业高校,如中国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也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高等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农林院校大学生与新农村建设的对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缺陷也是明显的:即农林院校的大学生一般是在高校或“组织”的号召下,才投入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而且这种服务大都是具有一定的阶段性,比如三下乡”活动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缺乏长效机制。目前,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法律规范与政策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农林院校大学生自发、自愿、自觉地投入新农村建设思想动力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最后,学界对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方式、政策、机制等缺乏具体深入的探讨。因此,农林院校大学生与新农村建设的对接刚刚开始,新农村建设人才供给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还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对所需人才的需要:一方面,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新农村建设所需人才严重不足,处于“低谷”,尤其缺乏的是农林类人才;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传统农林类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呈明显下降趋势。据有关统计,2002年为45%,2003年为40%,2004年为38%,2005年与前年同期相比又下降了10个百分点,而找到工作的农林科类毕业生中有95%的留在了城市,绝大部分从事着与农业无关的工作。据农业部对农业院校毕业生去向的调查显示:一般农业大学有26.7%毕业生去乡镇工作,重点农业大学有13.7%毕业生去乡镇工作,大部分毕业生都没有去农村。这就反映了高等农林院校大学生实际上还存在较重的“离农”现象,这种状况将直接制约新农村建设所需的人才供给,造成农林高校大学生的就业困难,对于新农村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是十分不利的。
三、高等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障碍因素分析
1、传统就业观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传统的就业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铁饭碗”观念。我国长期的应试教育和就业由国家“统、包、管”的分配体制,造成了“毕业即就业”的局面,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而不认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是“铁饭碗”;二是“学而优则仕”的就业观念。认为读了大学就应当理所当然当国家干部,就应该有一份待遇丰厚的固定工作,片面认为留在大城市、大单位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才能实现自己理想和抱负。如果大学生毕业再回农村,就会有人说,这是人才浪费,这是教育的失误,这种传统的就业观影响着农林院校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动机与行为。
2、农林院校大学生自身能力素质的欠缺。首先,我国有一部分农林院校的大学生在校期间不注重自身能力的提高与完善,不注重系统的专业基础与理论的掌握,而且动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比较差,他们并没有关注新农村建设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其次,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公共精神的缺失。比如,相当一部分部分大学生往往具有较强的功利思想,如学知识就关注计算机、英语等立竿见影的东西,考研就是为了更好就业,考公务员就是为了谋求公务员这一职业的稳定与待遇(公务员的本质涵义是为社会公众服务),而对社会责任、社会公德、公共利益等方面就表现普遍的弱化与淡漠,他们并没有从国家的前途与命运的角度去关注新农村建设,没有把新农村建设与社会的发展、祖国的前途、个人的命运有机结合起来。最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认为农村经济社会条件艰苦,无法满足自己的要求,无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理想,而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就业。
3、农林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滞后。一是教学内容陈旧且与生产实践相脱节,不少农林院校仍旧偏重于传统的理论灌输,忽视知识的应用性,缺乏对适应新农村建设相关专业与学科最新理论动态的把握。二是专业设置缺乏市场调研,培养与需求脱节。在高校扩招的大背景下,许多农林高校仍沉溺于计划经济的惯性之中。它们没有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依据来建设特色专业并适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不少专业仍是过去计划体制的产物。三是实践性教学环节薄弱,毕业生动手能力差。大部分农业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中强调得多,而在教学环节中,却重视得不够。而且不少教师并没有对新农村建设进行深入的实地调查,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以至于培养的人才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4、基层政府的用人机制不当。首先,基层政府用人机制不规范和不透明,存在较为普遍的官僚主义作风。他们不是用人唯贤,而是用人唯亲,不是公平竞争,而是暗箱操作;其次,相当一部分乡镇政府还没有对农林院校大学毕业生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统筹规划,没有把毕业生支(下转第50页)·50·多、种类比较集中的县区市建立新的检测中心,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方法,以优惠的费用对农产品进行监控检查,提高检验检疫的效率。或者,由政府牵头或者提供专项资金,由检测设备比较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宽松的龙头企业提供服务,对区域内的出口农产品进行自主检查。
(3)短期内,给以农产品出口企业政策扶植,对生产出口农产品的农民进行直接的损失补贴,协助企业和农民为农产品寻找其他替代市场。可以一方面开发国内高端市场,另一方面在世界其他国家展开农产品营销活动。(4)对国内的“龙头公司+生产基地+农场工人”的模式,因地制宜加以引导推广,合理地促进其发展,但是要防止坑农害农问题的发生;对合作社的发展和联合,也要视具体情况合理地引导扶植,但是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企业和合作社的外部交易成本。
(5)除了对国外针对农产品的检验检疫信息加强收集、整理、以外,还要合理地运用世贸组织规则,据理力争,并且联合其他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的国家,与日本方面进行充分地交流磋商,要求日本给以一定的缓冲或者支援协助。
5、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一是目前国家对农林高校的投入力度不够。在国家的教育政策中,对高等农林教育政策的倾斜力度不大,尤其在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性政策不够。这就直接制约了农林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二是国家对农林院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支持性与保障性政策还不完善,还没有建立农林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绿色通道”。比如在打破就业的城乡待遇差别,为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毕业生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在税收、贷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实行优惠,提供甚至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定自然资源的优惠使用权,提供公务员录用、学习深造的优惠待遇等方面的政策急需配套实施。
6、社会舆论宣传引导不深入。首先,相当一部分新闻媒体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以及热点问题缺乏密切与深度关注,从而在社会上难以形成一种关心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舆论导向;与此同时,农林高校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还不深入和广泛。据一项来自浙江大学700名本科生的调查与分析,对新农村建设有所了解的城市和农村学生,依靠校内宣传来了解相关知识的分别仅为4.8%和6.86%。这种状况值得我们反思。对于新农村建设,如果缺乏正确健康而有效的主流舆论引导,势必制约农林高校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广度与深度。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