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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培训

时间:2023-09-26 09:37:12

导语:在城乡规划培训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城乡规划培训

第1篇

一、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切实加强领导

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我局木万光局长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分管规划工作的和佳副局长抓具体工作,对各个辖区内的城下规划管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特别是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划区域扩大,建设行为不断增加,而人民群众对依法建设意识较低的情况下,为了开展好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局开展了“规划进社区”活动,促进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作好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通知精神,我局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我局首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本文来源:文秘站 习《城乡规划法》,并经常组织培训,特别是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规划助理员,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规划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并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为今后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2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__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城乡规划法》,全面加强与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迅速掀起了学习城乡规划法的热潮,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就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将有利于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为了搞好宣传,我局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确定20__年12月24日—20__年1月1日为《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周,宣传周主题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共建美好和谐社会”,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策划了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我们首先组织本局全体职工,从11月份开始每周一安排2小时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并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展开热烈讨论,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了进一步深刻领会《城乡规划法》精神,确保全体职工全面掌握《城乡规划法》,我局在安排相关人员到省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培训学习的同时,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平均成绩96分,并根据考试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授课讲解,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打好了基础。

2、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为了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我局在12月26日牵头组织建设局、土地局、房管局、执法局、园林局,参加了建设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讲话精神,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部署了贯彻实施工作;会后,省建设厅就甘肃省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认真听取了上级领导部门的具体安排,把法规条文,上级安排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吃透文件精神,提高了宣传贯彻和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3、召开座谈会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20__年12月27日下午,我局在XX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学习座谈会。会议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XX主持,市委常委XX,市人大主任XXX,市政协副主席XXX,等市上领导和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局、房管局、区建设局主管领导及各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共1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畅谈了我市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理解,回顾了《城市规划法》实施期间我市规划建设方面的成绩,并就如何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有效发挥规划调控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既向与会领导及单位宣传了城乡规划法,也取得了在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4、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我局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我市城乡建设成就。在电台反复播放宣传城乡规划法的要点及相关知识;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反复宣传城乡规划法及宣传

标语;通过酒泉日报设立专栏进行组稿宣传,刊登了市委常委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的署名文章,并在报刊上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城乡规划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5、上街设立宣传点,扩大宣传范围。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提高宣传成效,我局通过在市区重点路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义务宣传队上街流动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城乡规划法》。并就主要路段规划改造、违法建筑查处、规划公示效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市民进行对话,热情解答市民的政策咨询,使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划内容,激发了城乡居民参与、支持和监督城乡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城乡居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领导带头执行规划,建设单位自觉落实规划,广大群众自觉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的思路

1、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立足实际,注重城乡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资源、公共空间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2、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让群众充分理解《城乡规划法》,自觉参与到监督城乡规划的行列中来,从而使《城乡规划法》得到更有效的贯彻。

3、依照《城乡规划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城乡规划相关规章制度。

4、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加大投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第3篇

王早生主任指出,近些年,辽宁省及沈阳、大连两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围绕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建筑市场执法、城乡规划监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执法监督机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很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他强调,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稽查部门要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扎实开展建设稽查工作,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充分认清建设稽查工作的定位。建设稽查工作的本质是执法监督,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行为。稽查部门履行的是执法监督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不能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狭隘的执法本身,而要着眼于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建设稽查工作的范围。根据部里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部稽查办对职责范围作了调整,并成立了综合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处等五个内设处室。

三要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年以来,部里先后向34个城市派驻了三批规划督察员,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我们将此项工作情况向国务院作了专题报告。下一步将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发展多年,而在我国刚刚起步,还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做大量探索和完善工作。我们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意见。二是明确规划督察职责。既要明确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职责,也要明确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起沟通和协作机制。三是创建科学的工作方法。要在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围绕“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以及当前工作中的难题,深入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法,确保规划督察工作的质量。四是公正廉洁地开展规划督查。要加强督察员的廉政建设,抓好监督检查,使每位督察员都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第4篇

首先,我谨代表是建设局党委欢迎参加本期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的各位同志。本次培训班是在全市奋力决战四季度,会战宜居城市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情况下举办的。本期培训无论是在师资、内容、时间,还是参训人员上都经过了精心的筹备,可以说一期全市规划建设工作者齐聚一堂、相互交流的大聚会,也是一个能让大家相互学习、增长学识的大课堂。本期培训无论是对提高同志们的工作水平,还是促进宜居城市建设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

*年,宜居城市建设64项重点工程均全面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城乡规划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抗震设防、燃气、给水等十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老城区6.5km2控制性详规、新金西路西延区域3.9km2控制性详规均形成了较高水平的成果。村镇规划工作中,西亭、三余、平潮、平东、五接等五个建制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川姜、张芝山、先锋三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正在编制,十总、二甲、五甲等镇控制性详规讨论稿已经形成,全市27个三类村庄建设规划和353个一般村庄总平面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已接近尾声。城乡建设各项工程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完善基础功能、强化城镇管理”等方面全面展开,可以说,我市通过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管理,城乡规划水平有了全面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与兄弟县(市)相比,与创成“长三角北翼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地方”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真心希望能通过这次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提高。

二、要认真把握新机遇。

随着宜居城市建设的推进,我市新一轮城市建设的重心从拉框架、打基础逐步转向抓功能、提品位,重点是一手抓城市硬件功能的提升,一手抓城市软件功能的完善。在硬件功能建设上,按照“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城乡一体、配套完善”要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前启动一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推进一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在建项目,使城市基础设施主体框架更加系统化、网络化、现代化。在软件功能建设上,更加关注城市设施建设的“细节”,切实把满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求、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功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取向,在城市公共交通、上学就医、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方面优先安排、优先建设、优先保障,加快将为老百姓服务的公共产品向农村、向社区延伸和覆盖,使城乡居民真正从道路的沟通、服务网点的开辟、绿化绿地的设置等细微之处感受到城市建设的人文关怀。更加注重宜居环境与创业壮业的结合,努力把通州建成各方人才投资和创业的首选之地,使各种资本在通州能发展、做得大、留得住,各类人才住得起、住得好、住得久,实实在在享受到社会的和谐、生活居住环境的优美、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文化氛围的个性魅力。从城市建设者的角度来说,如何在新机遇、新要求面前,把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关口,确保市域范围“单体建设多元化、局部建设个性化、整体风貌和谐化”目标的落实,使城市社会人文、经济贸易、建设管理等各项元素在组合中相得益彰、高度协调,已经成为我们在把握新机遇面前必须深思的问题。

三、要全面学习新知识。

根据课程安排,本次培训相比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这个课题来讲,时间的确比较紧。而且今天在座的都是全市规划战线的骨干力量,平时的工作任务和业务量都是比较重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坚持把大家组织起来进行集中学习,机会十分难得。本期培训内容大多数都是我们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已经面临并且妥善解决的重要问题。授课的相关同志,大家也都不陌生,他们都能充分了解通州的发展情况,并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是我们的老朋友、智囊团。因此,希望大家能抓住这次培训班的宝贵机会,真正沉下身学习、静下心思考,通过学理论、听讲座,努力从专家、从规划同仁、从交流研讨中获取知识、提高水平,从而更加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努力适应城乡规划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同时,通过这次培训,也为我们城建战线的同志们建立起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长效机制,希望大家通过专题研究班、这个交流平台,不断学习前沿知识、更新规划理念,自觉推动本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往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科学指导城乡建设。

第5篇

【关键词】城乡规划;教学方法;社会实践

0 前言

城乡规划社会实践教学是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学生的必备课程,也是城乡规划教学的重要环节。社会实践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以获得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要宗旨,面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种教育活动形式或学习方式。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认知能力、发展能力和创新潜力。而专业社会实践除提高学生社会认知外,最重要的是通过社会实践强化对知识的认知。专业社会实践主要以实地实习的方式完成,城乡规划是社会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进行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教学,实现专业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是培养新世纪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

1 社会实践教学是城乡规划社会化的内在要求

城乡规划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不仅要学习工程技术知识,接受相关技能及艺术造型的训练,而且还要关注城乡社会发展动态,将技术与社会经济有机结合。此外,城乡规划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其科学性来自于实践,其生命力在于指导实践。社会实践是城乡规划教学的最终目标取向。因此,强化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教学十分重要。

1.1 城乡规划的社会职责问题

过去,在“规划是生产力”的指导下,推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成为评判城乡规划科学性的最重要标尺。在经济指标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激励下,城乡规划的经济职能被无限放大,但由此带来对城乡规划社会职能的一定忽视。近年来,城乡化进程迅猛,201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2.72%,并预测到2020年将达到65%左右,但目前很多城乡却出现“化地不化人”的景象,即土地城镇化高速推进,而人口没有实现真正城镇化。城乡规划社会职责的缺失导致了社会财富的两极化加大,并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冲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公平、公正”已逐渐成为国家政治和人民生活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城乡规划社会化要求成为中国城乡规划发展的普遍趋向。

1.2 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化

城乡规划的本质是权力和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必然引起利益冲突。在西方,国家城乡规划的核心问题是围绕着空间资源分配的社会公正问题而展开。而国内城乡规划是一种社会运动、政府职能,更是一项专门职业。当前,如何协调城乡社会各群体的利益是当前中国高速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建议提倡以“多数人”为本、以“弱势群体”为本的城乡规划。从规划的公共管理层面,城乡规划提供的是合乎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应树立和加强其应有的社会职责,应从纯“技术规划”逐步向“技术规划+社会需求+经济发展”转变,从而合理推进城镇化发展。

2 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教学方法探讨

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教学应充分发挥其双重作用―实践中的思想教育和实践中的专业学习。一方面在实践活动中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和心理素质,提升未来城乡规划师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知识素养,从城乡规划的视角来发现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和解决社会问题。

2.1 结合社会资源提供实践平台

城乡规划专业综合性强、应用性强、涉及社会部门多,单靠专业教师指导实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借助社会力量,增加学生的社会实践[1]。首先可以增强学院、专业教研室与地方城乡规划政府部门、城乡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院等企事业单位等的联系,开展联合实践教学与培养。其次,在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多个实践、实习基地。例如在市、县、乡镇等多级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部门建立实习基地,或在地方城乡规划设计院和建筑设计院建立基地,给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平台,如此既可以为这些社会部门提供人手支援,又能够让学生学到很多社会实践知识,积累经验,掌握专业技能。除此之外,还可聘请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的高级规划师、高级工程师等为城乡规划专业学子作社会项目设计报告,推广高级经验,让学生多方面成长。

2.2 社会实践选题方法

①面向社会问题进行选题

我国在高速城镇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城乡社会问题。例如城中村、贫民窟、城乡社会的贫富极化和居住分散隔离等问题。这些问题与城乡规划存在密切联系。

城乡规划不仅仅是规划一个城乡,而是在规划整个大的区域。目前城乡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为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提供很好的素材。在社会综合实践中,可以选择一些“以小见大”并普遍性的问题,例如从调查分析大城乡“城中村”现象看快速城镇化地区外向型经济对失地农民的普遍影响等能够被本科学生所驾驭的“小问题”入手,培养学生对城乡社会问题的认知能力,以及对社会问题的解决能力,使学生在探究问题和融入社会中不断成长。

②鼓励学生自主选题

城乡规划社会实践是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而开发和实施的。它是以学生的直接经验为基础而对城乡规划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城乡规划社会综合实践教学应根据学生的兴趣,确定实践活动的主题。即社会实践主题是学生自主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指导教师命题的结果。这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创造性。学生如果能够结合在实习期间接触的课题或问题自主选择题目,调查能很快地深入,并取得较好效果;反之,如果指导教师把自己的科研题目强加给学生,学生理解困难较大,需要较长的时间沟通,最终效果可能也不佳。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学生社会实践主题的指导者、是学生社会调查基本方法的传授者、是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者、是学生解决社会问题的参与者,而不应该是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主宰者。

③注重学科知识的融合

城乡规划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所涉及的多学科知识是未来城乡规划师不可或缺的。在专业教育初始阶段,一些课程往往处于相互脱节的状态,使学生对一些知识体系的建构缺乏整体的、系统的概念。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教学要强调通过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将城乡社会学和城乡经济学等学科知识有机地融入到社会实践课程的教学中。在教学中,组织具有不同专业背景、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组成课程指导小组,加强学科的交叉、渗透,加强相关知识的整合。

城规教研室制定的教学培养方案对同学们的实践教学安排是三年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认识实习,大学四年级学生参加生产实习(5个月),大学五年级学生参加毕业实习(2个月)。这样,(下转第73页)(上接第64页)经过一系列的社会实践任务安排构成一个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让学生逐步对城乡社会问题的解决融会到城乡规划各个过程之中,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问题进行主观上的思考与讨论,充分开导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是规划师人格塑造的有效途径之一,即通过学生的亲身体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做合格的“规划师”应有的品质。而来自社会实践的亲身感受往往对学生的人格塑造会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唤起学生在做人做事上的良知,从学生自主选题的范围和关注焦点可见一斑,如关注弱势群体、市民维权意识、实地农民问题、公共设施建设、违章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等问题都是近几年来规划届热衷的话题。

2.3 社会实践过程管理方法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在“城市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之初,指导小组成员通过充分讨论, 达成了以下共识, 作为实习计划设计和实际操作的指导原则。

①以学生为中心开展实习

教师仅以指导者身份出现, 帮助学生使用、改造、重组其知识架构。实习过程提供的, 是一个由教师设计的平台或支架, 让学生依照设计路径完成有意义的知识建构和优化[2]。不同于课堂教学, 实习过程中, 学生不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 强调学生在信息加工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②教师指导过程循序渐进作用

首先, 做好实习环节设计, 由浅入深, 衔接合理, 张弛有度, 适时跃升; 其次, 选择信息量最丰富、最有代表性的考察线路和观察点; 再次, 适时适度设问,保证原有知识框架与新信息之间的联系线索,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最后, 组织讨论和交流, 以及以小组为单位的学生自主考察, 提供协作学习的平台。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指导教师一定不能将主观意识加给学生,防止阻碍学生的思维发展。

③成绩评定要具有客观性

根据实习成绩评定要求, 实习报告和实习表现分别占实习成绩的70%和 30%。实习报告是学生实习效果的重要表现形式。其撰写过程指导和成绩评定, 按照“分工负责、至少两稿、责任到人、签字认可”的原则具体操作, 每个指导教师必须指导一定数量的实习报告撰写, 对其中的文字、照片、图表认真审核, 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意见对初稿修改后,教师在认可的定稿上签字。实习指导小组全体教师, 在综合实习报告和学生表现记录的基础上, 逐个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3 结语

实践实习教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学生身处社会大环境,只能靠平时学生利用通讯工具与教师进行联系沟通,所以需要双方具有一定默契且有足够的耐心,在实践过程中,还要培养学生的纪律意识,所有过程都要严格执行,让学生有一个严肃认真的态度,由于不在课堂教学,因此极有可能造成学生的思维懒散,指导教师在这阶段必须要把握原则,对双方都严格要求。

城乡规划专业社会实践教学既要务“虚”,又要务“实”,这是城乡规划学科发展的大方向,即城乡规划教育应当是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两者并举。特别作为专业教师,应当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应用好教学技能,把握好教学规则,必须要让学生有独立能力去完成实践过程,不能干涉学生的自主思维,在社会实践教学过程中,抛开教材书本的禁锢,引导学生走进社会,开拓思维,勇于探索。通过一系列的技能培训和自我锻炼,达到专业教学的目的。

【参考文献】

第6篇

对于这次大会,局党委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近期的工作安排,我们确定了这次会议的时间。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全面总结2011年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的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也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在今年1月21日的全局系统2010年总结表彰会上,我在最后说,我们要做到三个满意,一是让社会各界满意;二是让服务对象满意;三是让我们的团队满意。现在看来,我们这三个目标已经基本达到,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很顺利,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成效也很显著,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得到了市级四大班子的认可,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这是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市委书记在常委会上为我们说事,市长在全市的城乡规划会上表扬我们,人大评议我们全票通过,这在评议的过程中是少有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两节到来之际,我代表局党委向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

今天我要讲三部分,一是回顾2011年工作,二是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三是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

一、2011年工作回顾

现在的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注度极强,我们的工作难度很大,情况也很复杂,我简要从6个方面对2011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一)理清思路抓调整,全面开创新局面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我们本部门的实际,我们继续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繁荣、铸造特色文化、突出滨水园林、改造新建并举、建设宜居鹤城”的城市建设原则;突出两个重点,即“抓城管县(市)带乡促村,抓人员素质提规划设计水平”;围绕三个调整,即“调整规划理念,调整工作重点,调整服务方式”;搞好四个结合,即“优化空间结构与打造特色景观相结合,重塑城市形象与挖掘城市文化内涵相结合,地上建筑规划审批与地下各种基础设施管线审批相结合,把握规划设计质量标准与推进现代化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实践证明,我们的思路是清晰的,重点是突出的,办法是可行的,效果是明显的。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首先是抓主要矛盾,解决关键问题。城乡规划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重复工作,但是我们必须还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今天我们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我们有一个核心的班子,有一个精干的团队。

(二)集中精力抓重点,全力推进新时序

主要是通过各类会议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班子决策。

1、召开会议及审议项目

全年共组织召开局务会36次,审议各类项目755项;市专家委员会40次,审议各类项目308项;组织、筹备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1次,审议各类项目168项,多次参加市长办公会议。体现了规划在经济建设、社会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当今时代,正处在城乡建设一体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我们面临的任务和压力十分重。

2、审批各类规划

2011年,我局共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77项,规划用地面积8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3万平方米;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71项,规划用地面积320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57万平方米。

3、核发各类行政许可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6项,总建筑面积97万平米,其中市政工程23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项,建设用地面积287万平方米。

4、乡镇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2011年,全市115个乡镇(不含城关镇)已有105个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其中有67个乡镇规划成果经过市级以上专家鉴定。全市1242个中心村已有825个完成规划编制,占总数的66.4%。

5、新型社区规划完成情况

我市确定的13个新型社区整镇推进试点乡镇已有6个完成规划编制,12个新型社区整村推进试点村已有2个完成规划编制,其余正在调研和规划编制中。

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5211工程和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程,我们积极帮助谋划规划,推进项目建设。

(三)完善机制定规则,全力营造新环境

年初以来,我局为了缩短服务对象的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交叉环节,在规则制定上,在制度建设上,在服务的方式方法上,都做了积极探索。

在2010年市委下发的“八条”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各方论证,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先后起草下发了14项规则。其中《市城区高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市规划与建筑艺术委员会方案报审规则》、《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市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是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的,《市南苑新城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规定》是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的,《市城乡规划局建筑立面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审批管理的规定》、《市城乡规划局业务工作分工及内部运行程序》、《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规定》是以我局文件形式下发的。这些规则对提高我们的办事效率,对规范我们的行为,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还将这些规则文件提供给市辖各县(市)政府和规划部门参考。有了规则,才有了形象,总体来说是好的。出台这些规则,对我们的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都起了关键作用,得靠规则办事,靠制度管人,靠精品说话。

(四)加强合作练本领,全员素质新提升

一年来,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学习,对外合作,形式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大家都积极参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总体来讲有这么几种形式:

1、外聘教师来培训。2011年6月9日,我局邀请哈工大规划设计院院长赵志庆教授为市委党校春季主体班进行了“城乡规划知识”专题讲座。讲座结合当代城市规划与设计案例,对《中国当代城市设计与管理》进行了重点解读,党校两个班次学员、市城乡规划局部分业务干部以及各县(市)在局机关挂职干部共160余人参加了培训,这是城乡规划知识专题讲座首次走进市委党校课堂。我们还聘请市委党校张丽丽教授,举办《科学规划追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专题讲座,全局14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并就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的课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前不久,我们还在嫩江宾馆请省测绘局和市国家保密局的领导给全市城乡规划系统进行了“天地图”和保密知识的培训。反响都非常好。

2、外出接受培训。局领导班子成员都带队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和考察,规划院、七区规划处都分别以各种方式参加专业学习,即锻炼了队伍,又提高了设计水平。

3、内部研讨培训。这已经成为我们长期坚持的一种制度,我局的副局长、总规划师王舒扬同志、调研员赵源江同志、市规划院总规划师韩鹏同志等都曾在局系统内部做过相关知识的讲座。还对各部门在“标准提升年”活动中撰写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评比。

4、各县挂职培训。在“标准提升年”活动中,我们从县(市)规划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到局机关和规划院挂职,通过实践进行学习。

5、案例分析培训。

实实在在讲,规划工作就得走出去,请进来,确实得学习。因为城乡面貌日新月异,老百姓的需求在不断提高,不学习就跟不上时展的需要,没有本领就无从谈起服务,加强学习合作和对外联络十分重要。

(五)研究品位找亮点,全面规划新城市

城乡规划部门的职责就是规划城市,一个城市规划成什么样,我们是第一责任人,虽然我们不是最终决策者,但我们站在前沿上,就得承担责任。在项目审批中,我们也在不断地思考,不断地探索,不断地研究,如何提升城市品位,如何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如何打造城市特色。

1、结合天际线建设着力打造城市特色景观。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建设,做为城乡规划职能部门,我们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天际线这个课题,我们做了很多探索和研究,它是西方城市规划定型的一种理念,构成独特的天际线需要一个城市有中心,有主题,所以我们始终都在研究城市的特点和品位应该体现在哪里,城市发展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体现在文化上。结合嫩江,结合劳动湖改造,我认为我们的城市特点应该显现在“显山、露水、透绿”上,体现在城市的生命上,体现在城市的设计艺术上,体现在城市的文化本质上,体现在城市的发展水平上,体现在城市的特点上。

2、结合项目审批提高城市空间设计水平。主要围绕城市空间设计的三种结构,四项原则,五个要素做了些尝试。我们定规则,外出培训合作,最终要体现在成果上。在审批项目时,我们做到了功能性与艺术性相结合,虚实与凹凸相结合,色彩与质感相结合,根据现在建设宜居城市、以人为本的要求,我们在项目的功能配套上,在规划的设计标准上,在立面的亮化景观上,严格把好质量关。审批中我们一直在思考,虽然自己和自己比有了些成效,但是和好的比,还有大的差距,还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3、结合“标准提升年”活动提高全系统的工作能力。结合这次活动,我们全系统来了一次大比武。这是市政府对我们的要求,我们为这次活动出台了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座谈会,搞了知识竞赛,撰写了调研报告,互相进行研讨,可以说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取得了成效。2012年我们还要开展回头看,继续研究如何提高工作质量和内涵。

4、结合“天地图”应用推广数字化城市新技术。我们是数字化城市,如何推广和应用技术至关重要,我们在使用“天地图”、三维项目审批上,也做了有益的探索。

5、结合《条例》的施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按照我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负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目前,该条例已经按照省人大的要求更名为《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并经10月20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0月26日在《日报》上进行了公告,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初稿已形成,近期将上报相关部门审定。中规院编制的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式成果已经通过2011年11月4日进行的专家评审。

(六)加强宣传促管理,全面系统新变化

1、人大评议行风建设初见成效

行风建设排名前移,人大评议中我们全票通过。但这只是过去,在新的一年如何巩固,如何提高,这是关键。

2、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长抓不懈,效果明显

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市里验收我们顺利通过。

3、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再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加强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回复群众提问279项,排名全市第2,公布工作信息268项,排名全市第9;印发《规划简报》,并向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报送,向局系统内和各县(市)区下发。项目审批及时公开,信息化服务做得很出色。

4、争先创优的氛围越来越浓

一个团队,首先要团结,再就是要争先创优。工作是有难度,但只要我们公开、公正、公平,大家是会理解的。我们的项目都是集体民主决策的,我们的服务意识不断加强,我们的项目审批水平不断提升,我们的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透明度越来越强。

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

(一)机制不活,体制不灵,不同程度地影响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的要求,是不允许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的,但我们局机关只有35个编制,不借调人员,根本无法开展工作。但借调的都是区规划处的人员,又影响了区里的工作。全局35人,局领导8人,行政保障、党政工群共10人,从事专业工作的一线人员只有17人,确实有很大的压力。

(二)编制少,专业人员不足,成果影响力不明显

人员编制少,专业人员不足,专业覆盖不全,局机关、规划院都严重地编制不足。欠发达地区的现实严重地影响我们对人才的引进,城乡规划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达不到预期。

(三)项目审批层次不深,审批质量有待提升

项目过多,审核层次达不到深度,还有些层次交叉,项目的行政许可涉及的内容还应更深、更全。

(四)景观设计、雕塑小品研究不够,琢磨不细

对项目的景观设计、雕塑小品等方面的研究远远不够,还应加强,现有人员还要再认真地加以学习研究,力争在城市的景观上拿出精品,提升规划工作水平。

(五)理念要更新,协调艺术要加强

理念要跟上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还要加强综合协调能力,我认为在这方面,我们要向住建局学习。综合协调很关键,在沟通艺术上,方式方法上我们还要研究。

(六)学习合作还要加强,内外素质都有待提高

要想有内涵,出精品,就必须加强对外合作。加强联系。

三、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

2012年,我市的城乡规划工作要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完善功能为重点,综合改造老城;以景观创新为重点,科学规划新城。着力突出城市景观设计,打造城市整体形象,全力解决规划质量低和水平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品位。

(一)明确思路,坚持原则不动摇

继续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繁荣、铸造特色文化、突出滨水园林、改造新建并举、建设宜居鹤城”的城市建设原则;突出两个重点,即“抓城管县(市)带乡促村,抓人员素质提规划设计水平”;围绕三个调整,即“调整规划理念,调整工作重点,调整服务方式”;搞好四个结合,即“优化空间结构与打造特色景观相结合,重塑城市形象与挖掘城市文化内涵相结合,地上建筑规划审批与地下各种基础设施管线审批相结合,把握规划设计质量标准与推进现代化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

(二)明确方向,城市定位不走样

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6字方针和城市发展必须要处理好的12个关系,结合对我市的城市特质和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把加快建设工业化、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功能定位为:滨水园林城市、装备工业基地、绿色食品之都、生态旅游胜地、历史文化名城。结合鹤城特点,挖城市的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功能品位,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提高城市的环境景观和城市雕塑、艺术小品的规划设计水平。

(三)明确重点,全程服务不懈怠

1、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积极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搞好各类项目审批。

超前谋划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工程规划,继续完成中华路改造规划、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规划。

2、做好新城项目规划服务对接

2012年,南苑新城核心区以中汇城项目、公建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继续以高铁新站为核心区,加强新城项目的空间、环境和形象设计,打造标志性建筑,在规划设计中始终贯穿“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建设以高新产业为支撑,以高端商业为动力的宜居宜业新城区。

3、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做好老城改造的各项规划

以六个地段(出城口、交叉路口、沿江、沿湖、高层建筑、公共建筑)为重点,以六种元素(立面、亮化、绿化、道路、基础设施、牌匾广告)为条件,突出十条街路,为城市改造奠定基础。

4、结合实际编制好各项规划,为城市建设搞好服务

抓好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争取早日通过国务院批准;抓好3个分区规划和5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工作;抓好党政办公中心扩建规划。

5、启动城乡规划展示馆工作

城乡规划展示馆拟设在市新建图书馆的二、三、四层,内容包括规划展示区、会议室(多功能厅)和地理信息演示厅三部分。下步要尽快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并实施。

6、推广数字化城市技术的应用

2012年,要将2005年以后审批的各类地下管线约233.42公里,全部录入到市地理信息中心平台;抓好数字城市技术推广应用到城市管理和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抓好各县区推广应用数字城市技术的试点工作。

7、推进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

结合全省小城镇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整镇整村推进的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全市10个乡镇、417个行政村、8个市级示范镇、7个新型社区整镇推进试点镇、10个新型社区整村推进试点村的规划编制。

8、继续抓好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经原则通过专家评审,尽快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申报文本报省政府批准,明年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申报工作。

9、《关于城市规划控制的几项规定》的修改工作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对《关于城市规划控制的几项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结合《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2012年要按法定程序将此《规定》纳入《市城乡规划条例》一并起草。现正广泛征集各方意见,争取近期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会议讨论。

10、继续抓好规划岗位培训

继续和大专院校,兄弟地市、合作单位联合搞好培训,并将岗位培训纳入日程,当成重点工作来抓。重点对县(市)区长、主管县(市)区长、规划局(处)负责人和乡镇长分期分批搞好规划培训。

四、明确措施,争先创优不落伍

工作得有激情,切实围绕“四个三”工作机制开展工作。

1、围绕“三个调整”的理念确定工作思路,即:调整规划理念,调整工作重点,调整服务方式;

2、本着“三个第一”的态度改进工作作风,即: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了解情况;第一需要搞好对接,搞好服务;第一现场解决问题,破解难题。

3、通过“三个依靠”的措施建立工作秩序,即:依靠规则办事,依靠制度管人,依靠精品说话。

第7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安排部署,着力提升规划理念,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积极推动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我局计划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控详规编制;编制城市色彩规划、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等专项规划;同时,做好2013年度“幸福乡村”等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省级帮扶村庄编制工作的资料搜集工作,正在进行总规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强化规划监督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审批管理。加强规划的审查和批后管理,逐步做到了规划管理制度化、规划验收公开化、规划审批阳光化。在规划方案审查中,注重听取多方面意见,坚持实行局长办公会、专家审查会、县规委会三级会审制度,形成了完善、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程序。规划审批项目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手续齐全的可当日办结。今年第一季度,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份,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召开了2次规委会,研究讨论了枫林华府、上东古韵街、华北建材城等5个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2、加强项目批后管理。严格实行选址、实测、放线、验线、验收“五到场制度”。针对建设项目的基础定位、基槽确认、正负零复验、主体造型、外立面装饰和竣工验收等六个主要节点,每个项目的批后管理采取监察大队专人负责,规划科、城区建设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方式,时刻了解工程情况,切实抓好规划监察,杜绝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

3、加大违章建设查处力度。为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我们实行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稽查分片、工程分包责任制,专人专片管理,将责任层层分解,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大了规划执法力度,主要区域违法建设发现率达100%,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现象基本上得到了遏制。截至3月底,共查处各类违法建设30余起。

(三)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着力打造我局文明、守纪、廉洁的形象,我们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并通过《廉政准则》的专题辅导、观看《焦点访谈》等具有警示意义的节目的形式,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讲求操守、注重品行,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要求自己,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树立良好的规划形象。

二、存在问题

在我县规划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显增强的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编制超前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足,在科学性、前瞻性方面有待加强。由于规划编制的时序问题,我县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较早,其它的工业区、乡村规划等规划与总规略有差异,需进一步进行整理修编。二是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大。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城乡规划编制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人手紧张、技术力量薄弱、管理范围广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城乡规划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三是在乡村规划执法方面有待加强。由于目前监察人员数量较少,对于广大农村的违章建筑查处和控制力度不够,违法建设现象在偏远村庄还有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中心城市集聚与辐射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为加强构筑美丽新提供规划引领和基础支撑。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启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及控详规编制工作。由于城区建设发展迅速,县城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为保障全县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更好的与市区对接,我局将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总体规划修编后,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需要随着总体规划的修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2、专项规划。包括城市色彩规划、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等,通过对城市色彩和牌坊、雕塑等公共艺术的结构、层次、公众认可程度等进行统筹布局和合理安排,提升城市形象。同时,督促各单位编制、完善各项专项规划。

第8篇

城乡规划是保护和管理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法定文件,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部调整和完善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编制要求。此后,各地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进行城乡规划编制,我国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健全,城乡规划审批程序逐渐完善,城乡规划覆盖率迅速提高。然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却不理想,违反法定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一些城市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全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占地规模迅速扩张。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进行检查发现,近几年新增建设用地中有相当一部分用地突破了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城乡建设呈现出无序蔓延的趋势。如:有的城市违反法定规划,擅自批准开工建设;有的城市违反法定程序,随意调整规划,违规越权审批;有的城市未经科学论证和履行程序,违规进行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损害公共利益,影响长远发展。

(二)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重开发、轻保护,致使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有的历史文化名城为追求经济利益,拆真古迹、建假古董;有的历史文化名城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文化街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三)一些城市忽视风景名胜区保护,造成自然生态和景观资源迅速退化和消失。有的城市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山采石、乱搭乱建,严重破坏自然景观;有的城市将风景名胜区管理权、经营权出让给企业,进行超强度开发,致使景区环境恶化。

(四)一些城市变更规划、大拆大建,资源能源浪费严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中的资源能源浪费日益严重,因浪费造成的损失逐年上升。一些城市采取变更规划、拆建房屋的方式来盘活原有土地,城市房屋建筑寿命普遍较短,平均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的一半;个别城市甚至出现了拆除未满服役年限高层建筑的现象,加剧了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

上述问题反映出现行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缺乏层级的监督手段。在派驻督察员以前,各城市政府既是规划的执行者,又是监督者,等同于依靠城市政府自觉遵守规划,约束力较弱,给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缺乏事前事中监督机制。城乡空间布局一旦定格就很难改变,必须科学规划并严格实施;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破坏就很难复原,必须事先对破坏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但长期以来,上级对下级城市规划各个环节的监督以事后查处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相对较为薄弱,待问题曝光并调查处理时,往往已经造成较大损失。

为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避免和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将会出现或已经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进行规划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一种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监督机制。基于上述认识,我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始了对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探索。

二、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预警作用分析

(一)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种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机制。

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是一项新的监督制度,其核心内容是通过上级向下级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批准的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督察员长期驻在被督察城市,通过参加会议、调阅文件、现场踏勘等方式进行旁站式监督,可以实时掌握各地城乡规划执行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各项强制性指标的落实情况,是对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益补充。

二是督察员可以不受派驻地行政机构制约,独立、公正地提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建议和意见。因此,督察员制度是制约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力量,是防止规划主管部门被动违规的有力措施。

三是督察员都是规划领域的专家,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行为,还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推动地方规划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从制度设计方面来看,规划督察员制度将规划实施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了一种事前预防、事中制止的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避免损失和浪费,是推进我国城乡规划实施与管理的重要抓手。

(二)实践证明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警作用。

20世纪初,西方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过城市无序蔓延、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都有国家规划师或国家规划督察员对城市的规划进行技术把关,将事前的监督和事中的监督结合起来,有效保护古建筑、历史街区、风景名胜资源这些不可再生的脆弱资源。近年来,我国四川等省市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我部从*年开展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目前已向34个城市派出了5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两年来,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运作良好,已经与地方现行规划管理体制顺利对接,实现了对城乡规划实施的严格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对地方规划管理工作的有力推进。主要包括:

一是遏制违法违规苗头。督察员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自*年9月以来,城乡规划督察员约谈地方领导上百次,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几十份,对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警示和提醒。督察员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经引起高度重视,许多问题开始被重新研究;多数违规行为被制止于萌芽状态,有效控制了重大违规案件的发生。如:督察员发现并纠正了某建设项目设计超过国家级风景区控制限高的问题,由此控制了另外多起超高建筑的建设,保护了风景名胜景观;督察员发现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控制条件,占压用地红线外的山体和绿化带进行违规建设。督察员对此及时进行制止,避免了重大损失。督察员发现某建设项目设计严重突破沿江控高规定,一旦建成,将对沿江风光带等风景名胜资源造成较大损害,立即与分管市长协商暂停建设,促使该项目重新论证。

二是增强地方政府对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认识。通过督察员的努力,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普遍对执行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一定要自觉树立规划的权威,做到“动土必有规划”、“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他们高度重视督察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主动约见督察员,虚心征求意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提高地方规划管理部门的执行力。通过两年的实践,地方规划主管部门认识到督察员制度能够进一步促进规划部门依法行政,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些城市在督察员的帮助下,统一了市级规划管理权、收回了规划执法权,理顺了规划管理体制。一些城市虚心接受督察员的建议,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加快编制规划管理条例;一些城市强化“四线”和规划强制性条款的严格实施,落实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

实践证明,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符合我国现阶段快速城镇化的国情,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制止,对建设活动各方主体从思想意识上进行提醒和警示,对规划主管部门从工作效能上进行提高和强化,能够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警作用,是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预警作用

第9篇

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二)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三)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四)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五)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六)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采取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项目核准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各级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都要严格遵守上述程序和规定,加强相互衔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按规定程序进行。对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等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或核准。对于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未予备案的项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应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将有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于未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审批和许可手续的,要撤消有关审批和许可文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新开工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完善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并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将各自办理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相互送达,同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要依据相关信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统计检查,及时将统计的新开工项目信息抄送同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部门之间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建立新开工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换项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有关部门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信息交流的内容、时间和具体方式等。

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以现行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工作。要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新开工项目统计数据的质量。地方各级政府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得干预统计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在信息互通制度的基础上,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有关手续办理情况(文件名称和文号)等内容,定期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将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各项审批和许可文件的名称和文号等情况,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其他方式,从年1月起按月向社会公告。

四、强化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

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统计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强化对新开工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对新开工项目管理及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交流和检查,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各类投资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投资建设程序。项目开工前,必须履行完各项建设程序,并自觉接受监督。对于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要依法撤消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并责令其停止建设。对于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施工许可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经发现,即应停止建设,并由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项目投资者承担。对于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施工许可要求的项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篡改、编造虚假数据和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于存在上述问题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项目单位和个人,除依法惩处外,还应将相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上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对项目建设程序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力并已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五、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