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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3-09-26 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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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1篇

论文摘要:我国物流业虽然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开端,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物流法律环境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不能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成为现代物流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我国现代物流需要国家制定、实施、完善物流发展的法律法规等法律环境。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物流业现状,尤其是物流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我国物流法律体系的基本思路。

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对物流的定义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1]由此可见,现代物流是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引入高科技手段,从而达到运输合理化、存储自动化、包装标准化、装卸机械化、加工配送一体化及信息管理网络化,由此实现海、陆、空、内水及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最佳组合与集成。总的来说,物流是一个涉及运输、保管、信息服务等庞大的工程,因而也面临非常大的法律体系。构建一个完善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我国物流发展中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一、我国物流业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但因物流业的法律环境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物流业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物流业内市场不规范,诚信缺失,无序竞争现象严重

诚信缺失,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所凸显的一个严重问题。诚信缺失、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竞争不规范、不公平,加之相关法律不系统、不完善,使得很多物流企业合作不和谐、继而采取不正当竞争、甚至非法经营,导致物流业整体效益不佳。严重的扰乱了物流业的市场秩序,也进一步加剧了物流市场的诚信危机。

2.物流行业没有形成专业化程度高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物流成本高,资源浪费严重

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各环节没有理顺,使得物流布局不合理。表现为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大而全、小而全”、分散、低效、高耗的物流组织形式,是阻碍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全国98%的仓库、90%的铁路专用线、70%的汽车分散在商业、物资、粮食、供销、外贸五大系统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公路货运空驶率多年来保持在50%左右;铁路运力不足;水运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物流过程中的物资消耗十分惊人,据有关资料统计,物流造成的财产损失仅蔬菜一项全国一年损失价值达1354亿元;钢材锈蚀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2]。

我国物流系统装备落后。现代化的箱式货柜和集装箱及特种运输车辆、现代化立体自动化仓储设施(如具有冷藏、保鲜、气调功能的仓库)比例极低(70%是普通平房仓库,70%以上是普通车辆),且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装备标准不统一,海运与铁路集装箱标准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海铁联运规模的扩展,对我国国际航运业务的拓展以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3]。

3.人才短缺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国外物流企业的发展实践表明,从事现代物流业的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物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国外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系统。而我国的物流市场,并不缺乏懂得运输、仓储等专业素质的物流人才,但十分缺乏通晓现代物流各环节运作和物流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这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物流市场发展的障碍。

4.现阶段物流法律环境现状

现代物流是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复合型产业,与物流有关的职能又分属于不同部门,各部门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和部门利益制定规章,致使物流法律法规分散。因为缺乏统

一、协调的行业法律体系,难以对物流行业健康发展形成很好的保护。表现为:

(1)物流业没有系统而专门的法律,物流法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散于海陆空运输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制定的有关文件中(如:交通部的《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的若干意见》,外经贸部2002年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管理办法》,铁道部颁布的《铁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国际运输规则》),国家现代物流标准只有《物流术语》。因缺乏物流行业统一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秩序混乱,无序竞争。

(2)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位次较低,法律效力较弱。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的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规范性不强,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法律效力不强。

(3)物流法律法规分散欠协调。物流立法上涉及交通、铁路、航空、海关、外贸等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存在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现象,难以整合物流各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4]。

二、构建我国物流业的法律环境体系

物流企业在建立、发展中,涉及的法律环境庞大、复杂。所以物流企业要“又好、又快”的发展,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有强大的法律体系支撑。

1.整合现有的单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构建统一的物流法律体系

物流法律制度的内容涉及到物流业的各个方面,大量的单行法以及“各自为政”的行政法规、规章等充斥着整个物流市场。为解决现存的法规相互冲突的问题,首先要疏通各单行法律法规之间的承接关系,做到最大限度地协调和衔接;其次汇编、修订、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适当补充立法,从而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物流法律法规框架,促进物流行为规范化和物流运作效率化;再次要加强对现代物流的监督管理,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将有利于营造一个规范的、健康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从而在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公平合理的交易,这无形中为减少现代物流中的纠纷增添了一道有效的“保险屏障”,从而有利于物流企业公平竞争,合法竞争。

2.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物流发展过程中的立法经验,结合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完善我国的物流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不断发展,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环境,尤其是法律环境,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要通过立法改革我国的物流运输法律环境。如日本的《流通业务城市街道整备法》、《综合物流施政大纲》,美国的《汽车承运人规章制度改革和现代化法案》、《机场航空通道改善法》等,将运输、集散、中转、储存、配送、销售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物流设施的利用率,保证道路畅通,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建立一个便捷、安全、透明、低成本的全国大物流系统,推动运输业向“自由市场的体系”的迈进[5]。为此,我国的立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对现代物流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完善,尤其要分析研究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物流法律制度,汲取可借鉴的内容,为建立高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3.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要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应废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部门或地方制定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有关规定,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整合现有的运输管理部门,清除地区和行业壁垒,构建统

一、高效、权威、经济的连续运输管理系统。营造现代物流协调发展的制度环境,创造并维护优良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各类物流企业在统

一、透明、公平、高效的市场竞争中平等地进入市场。加强对不正当行政干预和不规范经营行为的监管,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4.加强物流行业自律,推动物流行业协会的发展

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协调能力和行业自律作用,对物流行业协会组织的功能、作用、职权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从法律上予以支持(如协会可以了解物流市场和物流企业的真实需求,协助政府制定并实施物流发展规划、行业标准体系等)。这样既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换,又可以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

构建优质服务、行业自律的“诚信物流”。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物流行业自律和物流企业形象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诚信交易的相关政策,依法处罚诚信缺失的经营交易行为。

三、总结

现代物流业的兴盛离不开良好的政策和与之匹配的完善的物流市场法律环境。通过制定一套有利于我国现代物流公平竞争、和谐发展的法律环境体系,使物流企业在法律环境下平等竞争、有序经营、规范管理,从而推动我国物流业发展步入法制化、国际化的轨道。物流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将使中国相对混乱无序的物流市场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为物流业的腾飞创造一个广阔的舞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第三条第二款.

[2]赵静.试析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6,12:66-71.

[3]柳彦君,李文生.试析我国绿色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物流科技,2007,30(7):121--123.

[4]李善友.我国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EB/OL]./html/Shang

ChangXianDai,2007-8-6.

第2篇

关键词:金融纠纷 特点 原因 处理方案

金融行业直接关系到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对世界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行业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逐渐加大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在金融行业中,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影响到消费者的投资积极性,还关系到金融行业的控制与管理水平。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由于国家金融体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金融行业中的各种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

一、金融纠纷问题的主要特点

1、金融纠纷问题不断增加,涉及金额日益庞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加上人们投资习惯的改变,金融领域飞速的发展壮大,金融活动日益增加,金融纠纷问题逐年上升,金融纠纷问题形式多种多样,涉及的金融越来越庞大。

2、金融纠纷问题以传统的借款纠纷为主,新型问题越来越多

在目前的金融纠纷问题中,主要还是发生在借款领域这一块,借款合同的纠纷是其主要的表现形式;而且在民间借贷中的纠纷问题相当的多,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新型的金融纠纷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信用卡透支、房屋汽车按揭、储蓄合同等新型金融纠纷问题,随着金融行业不断拓展,金融业务越来越广,但是涉及的金融纠纷问题隐患也日益增加。

3、金融纠纷问题越来越复杂,处理比较困难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科学技术逐渐应用到金融业务中,而且随着金融业务中涉及的元素越来越新。在金融业务中,出现的纠纷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对象非常的多,元素更加丰富,但是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处理起来没有依据,比较的困难。

二、金融纠纷问题频发的原因

1、社会诚信缺失

在金融业务中,双方存在思想误区,诚信观念淡薄,对于自觉履行金融合同或者规范的的意识不够,社会诚信氛围不够,没有完善的社会诚信管理体系,为了谋取经济利益,做出不合法行为与操作。

2、金融管理体制存在漏洞

在金融行业的发展与建设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相当多的漏洞,如信贷机制的不完善、金融机构的约束力不够、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等漏洞,直接导致在金融活动中,为了经济利益,业务双方钻金融体制的漏洞,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引发金融纠纷问题。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金融行业中,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和相关的惩戒,直接助长了金融业务双方的不规范操作行为,让金融业务双方肆无忌惮,从而引发金融纠纷问题。

三、金融纠纷问题的处理方案

1、完善金融机构的金融管理体制,健全金融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金融机构要强化依法经营与管理的意识观念,加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与管理,保证金融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规范金融市场的竞争行为,降低金融风险,尽量减少金融纠纷。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机构内部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金融管理体制,保证金融业务的合法合规,避免金融业务中的法律风险与经济纠纷隐患。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型金融法律人才,规范金融业务操作。金融业务涉及的法律非常专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方法提高金融法律人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大对金融业务的审查力度。健全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金融业务活动。

2、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运用非诉讼方式解决金融纠纷

在遇到金融纠纷问题后,消费者无法掌握合适的处理方案,通常会采取投诉的方式反映到银监会或国家政府部门等一些行政机构,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行政机关缺乏法律依据,以及金融专业技能不够,处理水平不高,不能给予消费者正确的处理方案,而且加大了银监会、国家政府部门等行政机关的调节压力,因此在现有的金融行业发展链条中,探索积极有效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运用非诉讼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调解制度逐步的法制化和完善,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要吸收和借鉴人们调解的优点,整合其他的调节机制。

科学合理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能够更加契合当前金融纠纷问题的特点,并且在处理时具有及时性和高效快速性,能够有效的缓解金融纠纷问题双方的矛盾,保护双方利益;而且符合相待金融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在遇到一些轻微金融纠纷问题或非重大利益损失的情况下,更倾向于协调、磋商来解决,迫不得已才向金融部门、行政机关寻求解决,能够更好的满足金融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3、国家政府等行政机关要适当介入,充分运用审判职能

越来越多的金融纠纷问题已经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政府的审判部门必须要服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国际经济发展形势,适当的介入金融纠纷问题的处理中,充分的运用审批职能,维护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加强对金融纠纷问题中的民生司法保障。金融纠纷问题处理不妥当很有可能引发、上访等社会问题,影响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秩序,因此政府相关的审批部门要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的处理好相关金融纠纷问题;加大司法调解力度,促使金融活动双方合同的履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其次要加强研究创新,积极的应对当前金融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金融纠纷问题中科学含量越来越高,涉及的新元素也日益增加,增大了金融审判机关的审判压力和难度,必须通过研究创新,谨慎的处理金融纠纷问题。最后需要增强联动效应,强化金融纠纷化解与风险防范。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金融审判部门还要加强与金融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协调解决金融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同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把金融纠纷问题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

4、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建立科学的诚信管理体系

金融纠纷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社会诚信氛围不够好,金融活动双方的诚信意识不高。因此要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强化社会诚信的监督机制,加大惩戒力度。通过诚信曝光、市场诚信准入制度、金融机构信贷制裁等方法规范金融消费者的诚信问题;对于诚信较好的金融机构要做好表彰和需安全,让他们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和价值,建立科学的诚信管理体系,严格要求金融活动中的诚信操作,避免出现骗贷、关联担保、资产的重复抵押等一系列的违规行为。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会计;诚信;教育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6-0352-02

1 当前会计诚信存在的问题

1.1 会计工作中,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主要表现为截留隐瞒收入,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使用虚假发票,编造和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私设小金库等,严重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普遍严重。

1.2 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基础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会计核算不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混岗、无证上岗在一些单位存在;无视国家财经法规,没有严格按财务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核算、监督,听凭单位领导指挥。

1.3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任意弄虚作假:主要表现为有些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中存在较强主观随意性,不严格按制度处理经济业务,极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1.4 会计监管体系不完善、不完备:主要表现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各不统一,各自为政,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而且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超过成本的利益,一定程度助长了造假的气焰。

2 强化社会会计诚信的途径

2.1 加强对单位领导、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会计诚信教育重点放在职业道德、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等内容,熟悉掌握会计法律和财会知识,这是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能够自觉守法、守规,依法办事。目前,利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来强化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是一种快速可行办法,建议扩大教育范围,单位主要领导也应参加会计诚信教育,以推进会计诚信化建设。

2.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条款加以修改,增加对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要加强监督部门执法检查建设,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要加大对造假者处罚力度,使得造假者付出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收益,才能有效地制止造假者肆意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2.3 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

(1)单位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分工科学,职责明确,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这是治理会计失信的一个重要途径。

(2)重视舆论作用,大力宣扬先进会计人员事迹,充分发挥会计诚信示范作用,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学习、看齐,对失信会计人员,给予适度暴光。

(3)建立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会计行业自律性组织是联系单位会计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在市场经济下能起到有些政府部门不能起到的作用,行纪行规能约束某些单位会计不诚信行为,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管理会计人员职能。

3 建立会计诚信体系,全面提高会计诚信度

3.1 物质基础与政策保障层:对于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来讲,加快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可为会计诚信体系的建立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会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会议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在对会计诚信体系中的不同主体(如企业管理层、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的利益关系调整中,政策应体现平等公正的精神。要加强政策导向力度,遏制会计诚信体系中强势方(企业管理层、会计行为主体)侵害弱势方(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非诚信行为;要确保会计诚信体系中的诚信互动,避免诚信行为因主体间权利义务分配显失公平而蜕变为各方以非诚信手段相互报复的行为。

3.2 法制约束与道德约束:对于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来讲,主要就是要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实现会计工作法制化。要经常进行会计法规的执法工作检查,加强司法介入,惩戒那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责任人、编制假报表的单位负责人等。严格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对屡教不改、错误严重的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从业人员,要根据会计信息失真的性质、危害的程度,依照有关财经法规予以处罚。

会计诚信体系的确立,同样依赖于道德控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道德约束:

(1)多样统一的基础上,确立现阶段全社会会计诚信的道德体系,为会计诚信体系中的相关主体提供具有普遍认同性的道德律令和评判社会行为的共同参照体系;

(2)为会计诚信较高的企业提供讲坛,形成与上述道德律令和参照体系互为表里的社会舆论评价场;

(3)反对偏袒某些特殊群体和特殊人物,坚持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第4篇

(一)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局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税收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1要通过举办税法专题讲座、赠送税法知识出版物、依托地方学校开设税法讲堂、呈报专题信息和报告、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做出的重要贡献,使他解税收工作,支持国税机关依法治税。

2要采取国税公告、国税网站在线咨询、送税法进机关、举办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题展览及讲座等形式。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3进一步推动税法宣传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课外读物、进趣味活动的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读本、影视专题片和小板报、小广播、小活动等教育形式,3要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4要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内容。积极展示国税机关推进依法治税的积极成效,积极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管理。

5要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分类宣传,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权利和义务。针对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丰富多样的税法宣传资料。发挥互联网优势,突出面对面税法培训辅导,加强培训辅导宣传。通过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法宣传订制服务。针对大、中、小学学生的不同接受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税法知识。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国税系统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各种通用法律法规及税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以及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观念。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全员学法每年每人不少于学时的要求,并把学法情况和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

四、普法内容和步骤:

(一)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增强国税人员遵纪守法、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国税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税收的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经济建设相关法律。大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三)学习税收专业类法律。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和执法考核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听证的水平,通过法制培训以案释法活动,促进法治国税建设。

(五)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1年月前,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县普法备案;组织阶段,2011年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验收阶段,2015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做好资料收集和迎接市局、县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顺利通过上级的验收

五、普法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六五”普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统一考虑,统一部署。要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力量。要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我局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载体建设

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要注意发挥宣传作用。办好税法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税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与行风评议、专项培训、支持新农村建设等热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实现普法工作的综合效应。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对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宣传。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纳税人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第5篇

关键词 会计法律责任 概念 误区 措施

会计就是运用专门的方法和技术,全面、综合、系统的对事业单位或其他各种有经济活动的组织进行长期的核算监督,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计不仅可以提供准确的信息辅助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也能为企业和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加强企业经济的核算监督,保证企业在资产上的安全,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管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一些会计从业人员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认识上存在误区,法制意识薄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一味的追求事业单位或其他各种有经济活动的组织的利益最大化,而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相关的规定,等到接受法律的制裁时,才追悔莫及。

本文将从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形式入手,说明会计相关从业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并提出一些加强法律责任认识的途径。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形式

1.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所以,会计在法律上也必须担负有一定的责任。会计法律责任,指的就是会计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在会计事务中由于违反了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会计的法律法规,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要严防死守的法律底线,也是社会道德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最低要求。会计的法律责任,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描述:从狭义上讲,会计法律责任,具体指的就是《会计法》对于会计事务中所规定的法律责任;从广义上来讲,会计法律责任除了包括《会计法》中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包括了会计准和制度对于会计事务中的行为规范的要求,也包括了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会计事务中的相关规定。

2.会计法律责任的几种表现形式

就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定而言,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即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我国针对违法犯罪最具威慑力的一种法律制裁形式,一般只制裁一些对于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行为。而会计对于国民经济和企业财务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会计事务进行犯罪,可能会对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所以,在会计法律责任上,刑事责任也是一种最具强制性和威慑力的法律制裁形式。

行政责任,包括了行政处分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针对一些国家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会计相关行政法律而言,受到的行政制裁,而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一些行政主体违反会计中的行政法律的一种行政制裁。由于会计事务毕竟是一种经济行为,所以在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中,对于会计法律责任,主要还是以行政制裁为主。民事责任,主要指的是一些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是被动造假,这时,企业的法人必须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负责,并承担相应会计法律责任中的民事责任。

二、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虽然不排除一部分的商业投机分子,铤而走险,想借由会计造假等形式为自己个人谋求利益,但是在现实会计事务中,很多会计从业人员违反会计相关法律法规,是由于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上存在误区,而无意识的犯罪。当前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认识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负责人的认识误区

根据新《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应当认识到自己在会计法律责任上,是责任的首要承担者。但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一些单位领导负责人,往往只对于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负责,忙于各种业务管理或行政管理,而对于会计事务,却理所当然的全部推给会计部门而疏于管理,也没用建立合理的内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部门的会计行为,从而导致会计工作不够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容易触犯会计法律法规。

2.会计从业人员的认识误区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其实会计从业人员两大基本职能,然而在现实的会计事务中,会计从业人员主要还是加强了会计核算的力度。对于会计监督,可能由于会计从业人员在实际上是处于单位决策者的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无论是其工作表现评价,还是工资待遇水平,都是由决策者来决定的。这就势必使得会计监督的工作在现实的会计事务中难以很好的落实,甚至有一部分会计从事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放弃了会计监督的法定职责。

3.其他认识误区

在会计法律责任认识,可能还存在着其他一些误区,比如说对于会计虚假信息的认定,有的认为应当从法律角度上进行分析,有的认为应当从会计专业角度上进行分析,各抒己见,却争论无果。笔者认为,判定会计虚假信息,必须从三个方面进行考量,即会计行为的目的、性质以及产生的结果,只有进行综合考虑,才能更合理、准确的判定出会计的虚假信息。

三、加强法律责任认识的途径,提高会计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正是由于许多会计相关从业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所以,加强完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也就是势在必行的了,主要能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

无论是单位负责人,还是会计从业人员,都必须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果连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事务的相关规定都不清楚,就更谈不上对会计法律责任有什么深刻的认识了。所以,就必须加强对于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得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对于自身需要担负的会计法律责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2.加强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

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于会计违法犯罪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在会计管理本门内部设置相关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争取在犯罪初期就发现相关犯罪行为,并加以制裁,同时也能为部分商业投机犯罪分子敲响警钟。

3.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

会计从业人员违反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固然是因为个人的法制意识薄弱或专业知识不扎实,但是不健全的企业会计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不健全,才使得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有机可乘或者无意识的犯罪,所以,完善企业自身的会计制度,是减少乃至杜绝会计犯罪的重要措施。

4.建立诚信制度,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诚信是每一个会计从业人员必备的职业道德,因为会计事务要对企业的生产投资提供相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帮助企业和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和投资,所以,就必须保证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其次,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也能避免会计从业人员,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钻法律漏洞,谋求不合法的利益。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会计事务对于国民经济和企业未来的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就必然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只有加强相关人员对于会计法律法规的认识,才能减少乃至于杜绝会计违法犯罪,使得国民经济和企事业单位健康、长久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刘颖,张海红.浅谈会计法律责任.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20).

第6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坚持以普法、、司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法制建设各环节整体推进的同时,坚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求发展”的工作中心,着力加强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制宣传

1、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活动基本原则等内容,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形成崇尚遵守宪法、贯彻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入宣传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资源、环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和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和征用以及企业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意识和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宣传与平安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自治、维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建设。

5、围绕“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反警示教育宣传工作,继续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充实健全“四位一体”的帮教组织,形成教育转化工作的合力,切实提高巩固工作质量。

三、“法律六进”工作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深入开展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为主题的反警示教育。以“法律进万村大服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普法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4、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要通过学法用法,使企业人员、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5、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在社区形成崇文明、反对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远离,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社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社区自治工作向纵深开展,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社区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本文来自

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五、具体要求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时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和亮点。

2、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反邪知识培训,提高和增强他们的识别、防范和抵制各类的能力。

3、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普法宣讲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和的作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4、加强网上法制宣传,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和特定日期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深化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5、适时组织普法队伍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典型,研究探索普法工作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7篇

关键词:会计监管;问题;对策;浅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企业的财务管理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而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会计行业的作用也逐渐凸显出来。近些年来,会计行业的发展不断加快,一大批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为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当前会计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会计人才的培养选拔,因此,需要在工作过程中不断理清思路,查找根源,加快解决。

一、会计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一名投资者来讲,会计信息的意义十分重要,它可以全面反映出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更可以直接左右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从国家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进而来分析各地区、各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从而进行决策分析,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如果对外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将会对经济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会计监管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程,可以保证对外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可以给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个客观公正的会计信息。当前,会计监管领域仍然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

(1)会计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会计监管的法律体系主要还是以《会计法》为主要内容,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规只是作为补充部分。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会计监管的法律体系就显得很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一是对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仅停留在行政处罚的层面上。当前,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还主要以行政处罚作为主要手段,对因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没有相关的规定,只是处罚这种行为,对这种行为引发的重大后果没有追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因为虚假会计信息遭受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造成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每次被重重提起,最后却总是被轻轻放下,长期下去,就造成了这种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二是相关法规之间存在互相掣肘的现象。就当前会计监管的法律体系来讲,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相关法律法规各自为政,互相之间没有形成呼应,甚至存在互相冲突的问题,这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让执法者无所适从。三是法律法规还不够成型。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与之相比的是,个别法律法规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了,急需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

(2)政府监管存在死角。当前,对会计监管起重要作用一个因素,就是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对于会计的监管职能还没有完全发挥,主要表现为各部门对会计监管的职能分配不清,分工不明确,形成多头管理的局面,导致多个部门共同管理、重复管理,却没有部门负责的现象。拿目前来讲,一个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接受需要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多个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可是这样频繁的检查和监管,难觅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了消极影响,使这些企业疲于奔命,忙于应付监管和检查,荒废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这些部门之间存在着监管权限的重叠和交叉,并且还留有一些几不管的死角地带,往往容易造成平时都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却没有人牵头负责的情况,结果却还是降低了会计监管的工作效率,导致无效监管的情况发生。

(3)企业内部监管薄弱。作为会计行业来讲,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管也十分重要,因为这是会计监管的基础工作和头道工序。但是,很多企业内部控制监管工作做得不到位,会计机构设置不科学,内部管理制度等不健全等问题屡屡出现,最终导致第一手的会计信息就严重失实,甚至有个别企业为了获取更多资金等原因,不惜纵容虚假会计信息的,导致大量违规操作和舞弊的行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就目前来讲,一个原因就是部分中小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不正规、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企业内部审计的相关知识,进而造成企业的内部审计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对会计信息进行第一时间的甄别和管理。同时,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形势下,社会的道德体系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原有的道德标准正在受到经济利益的挑战,很多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也有代提高。一些从业人员或者企业的管理者,在利益面前失去了道德约束,被经济利益冲昏了头脑,最终造成了违纪行为这些现象都严重阻碍了真实会计信息的和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4)自律监管不到位。当前,在我国公司的实际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并没有完全独立出去,它在很大程度上要收到选择它的公司的影响和控制,甚至直接影响到会计师事务所自己的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财务的工程中,在出具最后的审计信息时都会受到来自企业的影响,受到企业的控制和授意,甚至会按照企业的需求随意出具审计报告。同时,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不断进步,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所以会计师事务所要想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必须要主动争取企业,而且一旦不能跟企业很好的合作,不能按照企业的需求出具审计报告,就可能无法生存和发展下去。可以说,这些情况都使会计行业放松自己的自律和监管,为金融风险埋下隐患。

(5)会计监管体制不完善。当前,会计行业的主要自治单位为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从属于政府机构的一个社会组织,对会计行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和管理作用,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协会没有被赋予必要的执法权力,而且有从属于政府机构,使会计师协会的独立性不强,很难独立对行业内的种种问题进行解决,更谈不上对违法不良现象进行制止。同时,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向各会计师事务所收取会费,依靠各会计师事务所来生存和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涉及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使会计师协会就无法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不法行为进行彻底的制止和抵制,无法对行业内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预警和制止。

二、完善会计监管的有效对策

(1)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的准入制度。当前,必须要着重强化会计师行业内部的自我监管,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建立行业自查制度。要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相互监督,通过互相监督和审计来发现彼此存在的真是问题,从而促进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社会影响力的加大,进而提升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上的权威。二是要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考核和选拔,主要依靠的是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来进行,但是随着经济活动的逐渐频繁,现有的会计师人才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所以必须要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特别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的提高,强化道德素质的培养,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会计师人才逐渐走上工作岗位。同时,也要加强对在职会计师的在培训力度,使在职会计师的水平能够不断与时俱进。三要进一步完善会计师行业内部的处罚机制,对违反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要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和生发,使违法违规的行为受到整个行业的抵制,使其弄虚作假的成本不断加大,保护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利。

(2)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当前,造成会计监管屡屡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尤其,随着经济发展程度逐渐加深,企业的发展必须要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必须要加强会计监督内部控制的完善,从出口上把好会计信息的关口。一是要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要用制度管人管事,要用制度约束会计审计的各项行为,确保的真实生产经营行为能够通过会计信息有效地反应出去,为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提供参考,为企业的自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要落实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做到每一件工作都有专人落实和负责,出现问题就要进行严厉的追求,将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企业要对企业内部的会计资料进行定期的清查,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使会计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3)加强社会诚信环境的打造。会计行业内部的道德水平和诚信水平,直接决定着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要不断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诚信的重要性,在社会上形成一个诚信的大环境。同时要在会计师行业内部建立一个重视诚信、崇尚诚信的环境,要树立以诚信为荣,对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进行内部的教育和处理,对那些行为恶劣、影响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充分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网络等新兴媒体建立监督平台,及时违法违规信息,进一步树立会计行业的正面形象,提高会计行业在大众心中的地位和影响,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4)加强会计监管体系建设。要使会计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不断完善会计监管的体制机制。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要修改完善现存的会计相关法律。要根据当前会计行业和经济发展的现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形势的部分进行修补和订正,确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对于会计行业的监管职能。要对政府部门对会计行业的监管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之上,避免出现执法重叠和法律的真空地带。三要建立健全的民事赔偿机制。对违法违规的行为本身进行处罚的同时,更要加大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力度,增大违法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形成震慑力量,进一步完善规范会计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 张霞.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1).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招标行业

1.前言

随着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的逐步推行和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应运、应时而生,并在近年来得到蓬勃发展,已成为活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力量。招标业的兴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公平交易、提高招标效率、节约建设投资、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在行业体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正制约和影响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标行业的健康发展。在此,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招标机构的相关内容展开简要阐述,以期能促进我国招标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2.招标机构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作用

2.1工程招标机构是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应运而生的新事物,它的引入,弥补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有助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社会化、专业化的发展。

2.2作为一支专业机构,招标机构能够在满足招标合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力争使招投标过程中主要环节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冲突,促进了招投标文件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了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

2.3当前,招标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得到普遍应用,通过专业招标的运作和其在招标文件中有关投资控制的招标条款,可很好地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了投资效益。

3.工程招标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

3.1工程招标法规不健全

招标法规制度不健全,是制约工程招标机构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际行业中的操作仍存在一些法律所规范不到的漏洞,这就会给一些存有不良居心的人对这些漏洞打法律球,对整个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国家的发展而言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快招标机构的法规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使招标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这个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引导它走更加规范的发展道路。

3.2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

由于我国工程招标机构市场清出机制至今还未完全建立,监管机制相对疲软,现有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尚缺乏足够的威慑力。因此,招标机构在招标的过程中,违法违规操作时有发生,如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为个别投标人提供种种便利,甚至搞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听从招标人摆布,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故意抬高门槛,增设附加条件,排斥和限制有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竞争;迫于招标人压力,在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中有意识地设置不合理、不平等条款或陷阱,让投标人利益受损;招投标组织实施程序违反法律规定,违反保密要求,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把标活动有关的情况、资料或其他商业秘密擅自修改评分标准,扰乱评标活动等违法招代标构理规作。

3.3招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不高

工程招标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与经济竞争性的专业服务活动,需要其从业人员具有多学科工程专业知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等相关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干练的语言表达和协调各方办事的技能、娴熟的信息管理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目前工程招标人员现状与此尚有较大差距。大部分从业人员来自工程造价咨询、监理、工程设计、施工等单位或其他行业,尽管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也可能曾参加过一些招投标知识培训,但对招标工作的程序严密性认识不足,对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仍不够熟悉,组织工程招标投标运行实施的实务能力还比较欠缺,尚不能完全胜任工程招标工作的需要;何况,由于现阶段国家尚无统一的招标从业人员考核标准,招标从业队伍中亦不乏滥竽充数者,他们缺乏工程招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更谈不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和评标定标的能力;部分招标人员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工作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甚至违规乱纪。

4.完善工程招标机构发展的应对策略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行业的法律法规

完善招标行业的法律法规是培育和发展招标市场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招标活动的重要前提和法律基础。要进一步完善招标的管理办法,出台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提出招标机构动态监管的可操作性意见,规定实施市场清出的条件,明确招标机构不良行为的种种表现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使得在对不良行为的定性和行政处罚方面有充分的依据,并细化招标违法违规相应的处罚条款,利于加强管理,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健全完善,弥补漏洞,依法加强招标机构的管理,推进招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2积极开拓招标市场

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需要提高企业的自身整体素质,还应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去开拓市场,需要从单一的建筑工程招标向政府采购、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绿化、农业等领域扩展。逐步探索规划设计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装饰项目、勘察、监理等专业的招标业务,积极申办资质,扩大从业范围,真正把企业办成集项目策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监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为一体的工程咨询机构。同时,招标机构在积极拓展本地市场的占有率的基础上,还应积极开发外地市场,充分利用招标市场全国一盘棋的特点,扩大机构业务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

4.3加强招标队伍素质建设

虽然招标机构属于中介服务组织,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队伍的全面管理,严格机构的资格管理;抓好招标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和招标师的培训等,并适时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守法意识;强化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确保招标从业人员都持有资格证书;对招标机构的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招标机构存在的问题;建立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信息资料库,如建设施工、设备提供、原材料等等各方面的情况,应包括与工程招标有关的施工单位信息和资料,业主的信息与情况分析,已竣工的相类似工程的相关资料,应与微机的应用相结合,建立与招标咨询决策相关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4.4加快招标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为提高机构整体竞争实力,招标机构应该运用信息化管理内部业务,深化和延伸招标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公司应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手段办好招标网站。目前,招标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主要突出在以下四个方面:(1)尽快采用电子招标;(2)加强评标专家信息管理;(3)加强供应商信息管理;(4)加强招标技术信息管理。

4.5建立工程招标机构的诚信体系,加强诚信管理

诚信体系,主要包括诚信经营准则、诚信道德规范、诚信保障制度、诚信经营教育等。在工程招标机构建立诚信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工程招标机构应严格招标机构市场准入,建立起企业自身的诚信体系,如建立招标机构信用档案,及时记载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工作业绩、市场行为、奖惩记录等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招标机构《诚信手册》制度,严格规范招标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等。

第9篇

本文阐述了会计诚信的含义,分析了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提出了杜绝会计信息造假、重建会计诚信的对策:减少社会外部不良环境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不利影响;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在企业层面积极建立会计诚信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法律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应法律机制;切实加强政府对会计活动的监管;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

会计诚信;会计监督;社会环境

会计是诚信行业,离开诚信,会计也就失去了立足的根本。近年来,连接不断的恶性会计造假案件使公众大大降低了对会计的信任度。会计诚信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会计主体和会计界的声誉,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并加大了企业生存的隐性危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贻害无穷。因此,会计诚信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会计诚信的含义

会计诚信,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诚信”在财务会计工作中的发展与延伸,它要求会计人员立足会计实践,力行诚实守信。会计诚信,对于广大的会计人员来说,实际上就是要立足会计实践,力行诚实守信。其中“诚”至少有三层内容:(1)忠诚于自己所承担的会计工作,爱岗敬业,敬重会计职业;(2)诚恳对待与自己会计工作有关和无关的人,客观公正,不偏不倚;(3)热忱做好会计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而“信”至少也有三层内容:(1)讲究信用,实事求是;(2)树立会计信誉,创建会计品牌,提高会计公信力,坚决不做假账;(3)信任他人及其会计信息。所以,从整体上看,会计诚信的涵义包括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职业操守,精湛的会计技术和会计技能,完善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优质的会计服务水平。

会计诚信缺失的具体含义包括:第一,恶意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不同时期报表内的信息进行操纵调整,致使报表数据严重失去可靠性和可比性。第二,通过隐性不公允的关联交易价格粉饰利润。第三,对于会计准则或制度未作出会计处理规定的特殊业务采用显失公允的处理方法。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导致会计诚信缺失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经济中的不同活动主体通常会享有不同的信息。从信息的获取渠道来看,经济活动中不同主体获取信息的渠道是有差异的。会计信息的制造者、提供者通常会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因而他们会较为容易地拥有企业内部的多种信息,而多数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作为公司的中高层管理者,平时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他们主要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者们提供的各种会计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状况,这样就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制造者、提供者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供给者可能违反诚信原则,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2、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的选择余地较大客观上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本身存在着一定的选择性,不同的选择可能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在客观上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譬如现代企业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的,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在从事这些工作时,就可能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又如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着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可能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或相反)来操纵利润。

3、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会计监督机制既包括内部监督机制,也包括外部监督机制。从内部监督机制看,有些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有些企业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形同虚设,不能实现对会计信息制造者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从而使得会计造假行为时有发生。从外部监督机制看,一方面,政府审计由于编制、人员的限制以及职能的转变,监督重点的移转对企业的会计监督有所弱化;另一方面,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又由于现行体制下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存在的缺陷,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住客户而存在着偏离客观公正方向的可能性。

4、利益驱动是会计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对会计造假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

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由来已久,就连欧美老牌市场经济国家也难以完全杜绝,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驱动力。虚假的会计信息描画出的“优秀业绩”可能使部门主管、企业领导、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都从中获取收益,或谋取更高的职位,或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等,而造假行为一旦败露,其处罚措施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等,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收益高而成本低、利益大而风险小,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会计造假行为就会增加。会计诚信的水平也就必然下降。

三、杜绝会计信息造假、重建会计诚信的对策

1、在社会层面改善社会环境,减少外部不良环境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不利影响

一个人生活于社会中,其道德观念和行为规则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环境的熏陶和影响,所谓“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会计从业人员道德观念的养成和行为规范的遵守,也同样会深受其所处社会环境的熏染,如果一个社会是尊崇道德的,是崇尚诚信的,非诚信的人员和行为是广受谴责的,是为人所唾弃的,是要付出沉重的社会成本和代价的,那么,这个社会中的成员都会有意识地、自觉地约束其行为。相反,如果一个社会中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诚信缺失,欺诈横行,非诚信的人员和行为不是受到谴责和唾弃,而是因此而获取收益、博取名望,那么,这个社会中便会人人缺失诚信,处处充满虚假,即使是专门行业的从业人员也不例外。因此,必须将会计诚信缺失作为一个社会现象、社会问题放到整个社会大环境中加以认识和解决,会计诚信的重建不是仅靠会计从业人员、会计行业、会计监管部门就能够实现的,必须依靠整个社会大环境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依靠全社会长期细致的艰苦工作来营造一个尊崇道德、崇尚诚信、反对欺诈、杜绝造假的社会氛围和执业环境,只有这样,才有望使生活于其中的部分和个体实现根本性的改变。

2、会计诚信建设是一个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相互促进,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部门在社会诚信建设中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起到示范、引领、导向和带头的作用。其次,会计行业的主管部门要严格会计从业证书的发放、注册登记和年检制度,要切实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估。再次,要加强事前的教育、培训和有效预防,要使会计从业人员将职业操守、诚实守信作为其安身立命之本,最后,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法律法规,会计诚信建设仅靠提倡和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约束,

3、在企业层面积极建立会计诚信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加强会计诚信管理是提高我国市场交易信用程度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进行重大决策时,需要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完善的会计诚信内控机制能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评价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信用依据,同时,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有助于减少或消除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有助于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通过制定严格的企业内部会计诚信控制制度,对会计统计和其他经济业务的核算做出较为合理的规定,防止会计造假和舞弊,提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产品产量等信息资料的可靠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4、在法律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应法律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会计舞弊成本

首先,完善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使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会计法》、《审计法》等包含更多的惩戒性条款,而且,法律规定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其次,健全相应法律机制,增加会计舞弊成本,利益驱动是会计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针对这一原因,可建立相应的民事赔偿机制,如果虚假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因为其所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给相关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会计信息的相关使用者可以在国家相关法律的惩处之外提起民事赔偿之诉,这样,对于会计信息的造假者来说,其违法成本既包括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惩罚性成本,也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民事赔偿性成本,使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制造、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预期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行为所可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从而增加会计舞弊成本,使其非诚信行为变得无利可图、得不偿失,进而从根本上防范会计造假行为。

5、在政府层面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政府对会计活动的监管

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弱化直接管理职能。必须找准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位置,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政府部门是财务会计活动的有效监督者,其监督职能主要表现在技术监督、法律监督两个方面,一方面,制定完善的、稳定而具有连续性的财务会计技术标准和行为规范,并在会计工作实践中严格落实;另一方面,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对于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缺失诚信的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格予以惩处,使法律规定成为维护和保障会计信息客观真实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

6、在教育层面明确会计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为第一重要内容的观念

注重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的灌输,使会计人员树立职业的尊严感。使所有人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进而确立“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从业原则。为此,要教育并培养会计从业人员,使其在会计工作中保持正直客观立场、树立公正平等意识、确保独立自主人格、提高会计执业判断与责任能力、养成廉洁奉公的操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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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芦振基.谈谈会计诚信问题[J].山西财税,2002(12).

[3]张霞.关于会计诚信问题思考[J].会计之友,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