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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的核心

时间:2023-09-27 09:37:17

导语:在法治思维的核心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法治思维的核心

第1篇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也是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建筑业企业工会工作者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工会工作,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是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书记在工会国际论坛上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工会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当务之急。工会工作的每一步发展,都源于解放思想,敢创敢试。目前在各行各业的工会组织都面临社会经济发展中一系列矛盾新问题,而作为国有的建筑业企业要想更好的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也只有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才能破解,才能更好地完成时代给工会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

如何克服制约和影响工会发展与创新的观念障碍和思维障碍?本人认为首先要工会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营造“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和谐发展”的思想氛围和舆论氛围,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大发展,才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特别是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工夫:

一、要克服本位思想,增强使命意识

作为工会干部,首先考虑的不是地位、待遇,而是如何将工会工作做好,如何在维权方面有所作为。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工会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二是要经常同党政领导沟通情况,积极向党政争取更多的资源。其实作为单位领导,都想把企业工作搞好,都会重视、爱护和支持真正干工作的,只有工作上做出一定的成绩,就会激励工会工作者更加努力,形成良性循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就会更加到位。平时,工会应积极配合公司,共同开展节约能源,企业技能竞赛、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等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为企业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也使工会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的重视和支持。所以正确认识工会组织是党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一突出性质,找准自己的位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二、要克服形式主义,增强服务意识

工会组织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是工会直接参与经济建设,推动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措施,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吸引广大职工参与为基础,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作为主攻方向,把解决企业发展难点、提高经济效益作为重点,通过创新技术,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活动,把职工的热情引导到提高效益和服务质量上来。如公司的技术部门,根据原材料的质量情况、工程结构特点、天气温度变化等情况,通过试配试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水平,对公司的生产配合比进行了合理调整,不断优化,有效控制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实际行动,为企业创造了效益,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创新意识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作为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争做学习型工会干部”活动,要求工会干部要学深、学透《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实现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远景。而加强团队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学习型、思考型、创新型的工会工作者。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能更好地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承担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同时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真正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联系沟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出对策,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适时向党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办党政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实事。

四、克服狭隘观念,增强大局意识

随着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触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不断增多,工会面对当前大环境,要坚持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把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同维护公司利益结合起来。工会组织在最大限度维权的同时,要教育和引导职工维护大局,从提高职工素质入手,通过组织劳动竞赛、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途径,对职工进行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劳动技能、文化素养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同时工会工作还应从畅通信息联系和反馈渠道,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等方面寻求进一步完善和突破。由于在危机面前,企业会根据市场需要,不断调整结构,积极拓展市场,努力培育新的积极增长点。对此,工会组织一方面必须把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作为大局,组织职工积极投身于改革发展;另一方面,必须参与改革的全过程,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呼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职工的承受程度有机地结合起来,维护职工队伍和企业的稳定。

五、要克服自满思想,增强进取意识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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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民网.社科院新媒体发展报告:两成重大事件微博[EB/OL.

[7]姜胜洪.通过微博传播金庸去世的消息、浙江省温州市钱云会死亡等事件引起了社会较大震动,微博传播中值得注意的问题[J].红旗文摘,2011,(9).

第3篇

“诚信铁路”对外就是诚实、守信地为旅客货主提供铁路运输优质服务,其内涵包括:服务理念体现人文精神;服务承诺“言必行,行必果”;服务设施以人为本;服务质量满足旅客货主需要。对内就是工种、工序之间负责守信;上下级之间服务守信;干部群众之间承诺守信。因此,我们必须引导全体职工牢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诚信为荣、诚信兴企”的行业理念,塑造“诚信到岗位,满意在铁路”的良好形象,为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持。

对于我们电务系统来说,“诚信铁路”建设的内容应该是:树立安全意识,为运输生产提供规范的生产过程;树立质量意识,为运输畅通提供优质的设备质量;树立服务意识,为上帝(即设备使用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于每个电务职工的具体工作岗位而言,涵盖安全、质量、服务、管理、经营和联劳协作等多方面的相关工作职责和业绩。例如安全零违章、作业零违纪、质量零缺陷、设备零故障、服务零投诉、管理零失误、经营零差错等。“诚信铁路”建设的落脚点是加强诚信岗位实践,并且贯穿于“诚信铁路”建设的始终。因此,我们电务部门要按照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以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为基点,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实际,发动职工把道德的“大规范”细化为岗位上的“小理念”,全面开展以“诚信岗位零缺陷”为主题的诚信实践活动,使职工在安全、质量、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忠诚于本岗,信守岗位承诺,做到尽职尽责,无任何疏漏、差错或不良反映。

为打造一支诚信职工队伍,我段重视对职工诚信品质的培养,采取有力措施,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诚信铁路”建设系列活动,积极为铁路电务系统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持。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转变职工思想认识。我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将“诚信铁路”建设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工团重要议事日程,齐抓共管。在全段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诚信兴企”的集中教育,在发放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辅导材料的基础上,编发了《襄樊电务段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诚信铁路”建设宣传提纲以及学习问答,发至各车间(科室)、班组和驻站点,对“诚信铁路”建设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职工开展如何做一名诚信职工的大讨论。使大家明确诚信道德内涵,增强诚信道德意识。利用“”、职工政治学习日,组织职工座谈、辩论、巡回演讲和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和途径,把诚信教育渗透到每个工种、岗位。同时,段《襄电信息》开辟了“诚实守信”教育固定专栏和“点将台”,每月陆续刊登“诚信岗位”的典型事例,开展“点将”畅谈诚信岗位的心得体会及问题、建议,并利用板报、橱窗、段局域网等宣传阵地,大力营造有利于“诚信铁路”建设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的宣教活动,使职工认识到“诚信”对于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诚信铁路”建设涉及的不只是窗口单位,与我们电务职工也是息息相关的。

二、大力开展有形化创建活动,不断把“诚信铁路”建设引向深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书记、段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坚持将“诚信铁路”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明确了以“教育与管理并重,宣传与示范齐抓”的工作思路和党政工团同上载体、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并制定了群众性的“诚信铁路”建设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三是制定了段《职工岗位诚信规范》,大力开展了以“诚信岗位零缺陷”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结合近期全分局开展的“安全回头望,大讨论、大反思”活动,由段领导分别到所包保的车间、班组,针对安全生产和设备质量上存在的管理要求不严等薄弱环节,组织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岗位缺陷”进行“会诊”,查摆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其危害展开讨论,逐人制定实现“零缺陷”的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党员“创岗建区”和双文明竞赛活动,在全段开展了评比“诚信岗位”先进职工和典型事例,选树“诚信襄电形象大使”和“诚信示范岗”活动,共选树“诚信襄电形象大使”11名,推荐分局命名3名;“诚信示范岗”57个。同时大力弘扬“诚信铁路”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提高职工诚实的道德修养水平,升华职工守信的道德境界,努力打造诚信品牌,把“诚信岗位零缺陷”实践活动引向深入。今年10月份,我段顺利实现了全月无任何信号故障的好成绩。

三、完善考核机制,规范“诚信”管理。打造诚信品牌过程中,我们坚持实行“四纳入”、“四同步”制度。即纳入段职工教育年度规划;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和各级干部的岗位职责规范;纳入“五好”党支部创建和自控型班组建设内容,纳入干部落实机制和双文明竞赛;每月(季)与安全生产、政治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同时把“岗位诚信”考核结果在段局域网和《襄电信息》上通报。

四、结合‘到、入、进”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内容。我们把“诚信铁路”建设延伸到职工家属领域,进一步深化了活动内容。年初,段工会与每位职工家属签订“诚信铁路”建设包保合同,定期检查、评比、表彰“诚实守信”的好家属、好婆媳、好家庭,引导职工家属自觉地把“诚实守信”落实到岗位,融化到家庭生活之中。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四有”职工队伍建设,促进了内部治安和安全生产稳定。

五、培养职工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业务技能,以诚信回报企业。打造一支诚信职工队伍,是21世纪铁路参与市场竞争的必备手段。段党委在培育职工诚信品质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职工的业务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演练、技术比武活动,在全段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专业知识的氛围。例如段职工技术比武、党员技术比武、青工技术比武和团干技术比武。2000年至2004年,我段共有55名青年职工在铁路局和分局的职工技术比武活动中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我们通过技术比武活动提高职工的反应能力、分析能力、控制能力和协调能力,为职工的成才搭建平台。通过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促进了职工业务素质的提高,为职工以诚信回报企业打好了基础。

六、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这是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我段通过“宋伟”、“老黄牛”、“小站老阳”等典型事迹的弘扬,提高了对弘扬“诚实守信”精神风尚的宣传效果,让群众感到先进典型真实丰满有血有肉,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通过不断发现和总结各方面的先进典型,使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段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在典型的选择上,我们注意把“精英”典型和“平民”典型结合起来,让职工从身边的凡人小事上感受到不平凡的精神,自觉地向他们学习。宋伟同志是在我段和分局都广为人知的先进典型。他十几年如一日,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恪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始终以“勤奋、踏实、严谨、敬业”的工作理念对待每样工作,舍小家为大家,对设备精检细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施工和生产任务,2003年被授予分局“十大职业道德标兵”荣誉称号。而在《人民铁道》、《中原铁道》、《鄂西铁道》等报刊上发表的《老黄牛》、《小站老阳》等就是反映“平民”典型的通讯报道。“老黄牛”指的是我段随州车间安陆信号工区的一名老信号工何子玉,他干工作认认真真、勤勤恳恳,一丝不苟,每天早上班,晚下班。在遇有工作条件艰苦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时候,他总是自己钻研、反复试验,不断与车间和段技术部门沟通,圆满完成了一项又一项施工和维修任务。“小站老阳”指的是我段谷城车间劈柴沟站的一位老党员阳帆,他是70年代毕业的老中专生,和他在一起工作的人走了一批又一批,而老阳却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默默无闻地扎根山区20多年。他没有丰功伟绩,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任何怨言,有的只是岗位诚信和确保安全稳定的诺言。正是这些先进典型人物的模范事迹,一次又一次地感染着我们的干部职工,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到“诚信铁路”建设的活动中,为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4篇

 

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意义概论

 

在环境保护上,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永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的核心在决策上,这是目的。如何实现决策,就是要科学,民主和依法,这是决策的与过程,其意义主要表现在:科学决策是政府环境保护与执法的合理之规。要求政府在环境保护决策上,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符合中国环境现实,重调查研究、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全方位权衡决策的利弊得失,以过去、现在与未来环境发展的高度,科学评估决策的成本与效益。科学决策本身要求要尊重客观规律,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地方政府决策的核心和内在要求是民主决策。其决策的核心和内在要求是建立在最大的民意之上,在内容上要反映人民的最大利益,在程序上真正广泛地征求意见,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决策理念。地方政府决策的前提和保障机制是法律规范。依法行政的前提是依法决策。依法决策要求地方政府的目标、程序、手段、后果都应纳入法律的规范之内,使决策人与决策集体都意识到决策必须依法规范的程序和机制进行。依法决策应符合公共权力的本性,应当保护私人权利。

 

二、我国现行地方政府决策与环境问题

 

(一)缺少科学、民主与依法决策的主体

 

在地方决策体制中,决策主体不明确,哪一类决策由哪个主体负责,是集体负责还是决策首长负责?在集体决策中的行政首长是否在集体决策之中,集体决策中,单个主体应当承当何责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首先,集体决策与首长决策的主体范围不清、职责不明,缺少法律、制度的规制,由于集体决策体制长期影响,导致目前在中国地方政府决策程序中缺少明确的责任主体确定,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严重分离,决策失误后往往无人承担责任。决策一旦失误了,通常也不会对决策个体产生影响,决策者并不需要对自己的决策行为承担风险,违法决策、随意决策和不当决策不断产生。

 

(二)地方政府的决策程序存在问题

 

根据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程序要求看,地方政府决策程序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信息工作不到位。由于信息的不全面,不准确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在一些重大决策上失误。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的主要领导对信息工作不重视,对获取信息的方法不科学,专业信息机构不足职能错位等问题。同时,关于决策的论证制度不健全、民主参与中听证制和公示制落实不到位、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

 

三、完善地方政府决策机制的路径

 

(一)明确科学、民主与易发的决策主体,以决策责任终身制推动地方政府决策现代化

 

(1)把公共投资领域的投资决策责任终身制作为突破口。决策责任终身制从当前决策领域中最薄弱环节抓起,从群众最关注的环节和治理现代化最关键的环节抓起,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国家在立法层面用法律形式刚性规定决策责任终身制,明确决策者的责任,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决策追责范围,明确责任失误追责标准启动机制和追责程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2)地方政府决策主体要勇于担当,不断提升决策能力。在勇于担当上,需要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处理好集体领导和敢于负责的关系;在提升决策能力上,要先“策”后“决”,多“策”少“决”,“决”的工作由应当“决”下级、社会、市场去决。

 

(二)完善地方政府决策程序

 

(1)强化地方政府决策过程的信息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信息机构建设,增加信息工作投入,改革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方法,强化决策者的信息意识。

 

(2)重视先进决策方法在拟定方案中的运用。拟定方案必须具备多样性、可行性、独立性,广开思维、精心设计、严密分析,对方案的后果进行对比评价,得出科学结论。

 

(3)建立健全论证工作配套制度。首先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强化政府决策过程的咨询工作。其次,地方政府应当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充分保障民主参与。第三,实行重大决策审批制度,预防实施决策的“先斩后奏”现象。第四,严格落实监督和责任机制,包括决策问责制度、完善政府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侵权救济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决策评估奖惩激励机制。

 

(三)领导干部的法制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不论是首长决策还是集体决策,其单位主体是人,决策的核心问题是人在决策时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问题。地方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最核心的是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法治既是当今人类共同生活的生活方式,更是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具体表现为,第一是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

 

要切实弄清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在关系。法治思维就是特定主体按照法治精神,运用法律规范,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思维模式。从国家治理层面上讲,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的过程。”

 

要切实区分领导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四个层次。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均是不可量化的概念,与“危险”、“好人”等俗语一样,具有模糊性。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无法通过具体的数值进行判别。不同主体或者同一主体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具有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里呈现出四个不同层次,即守法、用法、思法、尚法。

第5篇

党的十报告中首次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是对领导干部治国理政能力提出的一个新的更高的要求。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将这一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过程里。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能力

法治思维不同于人治思维等,它是指公共权力的掌有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和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法治思维决定、支配着法治方式,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为新时期治国理政指明了具体的路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新时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这是领导干部在我国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所决定的。在我国。领导干部是公共权力的主要掌控者,如果其权力不能得到有效的限制,就可能会导致、权钱交易、权力滥用等情况的发生。而限制公权力最有效的手段不是领导一句话,也不是某一个政策、制度,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治方式,而要运用这一方式。前提必须具备法治思维。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形势所需

一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到党的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说明党的法治思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历史实践证明,执政者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来说,领导干部具备法治思维正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要求。二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需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多数遗留下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已经触及深层次矛盾,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会促进改革的深入发展。三是依法决策的需要。行政决策是政府工作的中心环节,但现实中有些领导习惯依靠长官意志及行政命令管理事务,在决策中搞部门利益至上、地方保护主义等,损害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统一。只有依法决策,才能防止重大决策失误,才能防止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四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近年来,针对各类不断涌现的严峻形势。中央提出了“稳定是第_『责任”的要求。为此,不少地方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及“花钱买太平”的维稳逻辑,这种从短期利益考虑的维稳方式促生了地方政府诸多非理,也助长了一些民众“不闹不解决”的预期,一些地方维稳工作出现了诸如将稳定问题扩大化,稳定突破法治等情况。此种背景下,强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就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三、当前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干部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干部培训是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平台,是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必由之路。一是培训机构上,强化党校的法治教育功能。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党校教育是第一位的,其核心是政治、党性、素质和,能力的培训。其中,能力培训就包括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二是在培训形式上,引入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以时政热点、焦点案例等材料为载体,强化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动态信息交流,引导学员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培养用法律思维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培训内容上,增加法学课程在干部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对法律知识、法律原则及法治精神的内容合理配置,适当增加执法、司法实务内容,还要增加未来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及我国法治状况的内容。

2.改善法治环境,通过改善外部环境影响和促进领导者的法治思维

法洽思维增强了,自然会改善法治环境;而法治环境改善了,又反过来影响和促进公权力执掌者的法治思维,二者是辩证的、互相促进的关系。一是健全、完善法律及制度、机制、程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也有不健全的地方,如还有很多法律如行政程序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需要及时出台,还有《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需要及时修订,一些党内法规还需要尽快完善。二是做好政府的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政务公开、行政监督和问责等项工作。三是做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解决社会矛盾、争议、纠纷的机制,包括健全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相关制度。四是营造好依法办事的舆论环境。目前,关于公权力滥用方面舆论宣传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私权利滥用报道较少。有时还不能正确引导民众依法表达诉求、意见,有些甚至片面、歪曲报道,激化社会矛盾。应加大对记者、新闻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力度,多宣传社会正能量,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一代的法治观念。

第6篇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狠抓法治工作,坚持把落实依法治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依托“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治培训工作,组织新进财政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其余人员按时完成法制教育网培训学习和法律知识测试任务。

二、依法履职,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一)围绕中心,强化财政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安排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任务,服务财政事业科学发展。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监督保障职责。

(二)注重财政权力制约。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按要求制定权力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强化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具体决策事项,先由相关职能股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党组确定,再列入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

四、加强财政队伍法治能力建设

(一)执行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组织学习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各级政府和上级财政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治县工作等有关精神,注重通过财政法治实践提高财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核心辐射作用。

(二)提升财政人员法治能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贯穿始终。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局年度培训重点内容。

第7篇

关键词:法律思维;规则之治;法治中国

前不久有一则新闻报道一老妇女闯红灯,记者问你为什么要闯红灯,回答是:“我都闯红灯几十年了你管得着吗?”无独有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子滨研究员在自己的所写的《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一书中讲述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则故事,“在一条十字路口,人行道上亮着的是红灯,但是没有车辆经过,我就停下了脚步等绿灯亮起,但是我后面的行人没等绿灯亮起就走过去了,并细声窃语说道;‘前面那个人是傻子’。”虽然只是两个关于闯红灯的小故事,但是依然可以窥见其中深刻的法治道理,一件闯红灯的小事情可以以小见大引申到法治的高度。法治其实就是规则之治,党的十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让法治不仅成为一种治国方略,更成为一种全民自觉的生活方式。

固然法治国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既需要“顶层设计”但是更需要“全民参与”,因为法治的根本落脚点是“人民之治”,人民才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一个国家的法治成熟度不仅仅是看这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多么完善,内容多么合理先进、程序多么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要看这个国家的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的建立和运用。然法治建设需要人民建立一种牢固的规制意识,建立起对规则的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去看待社会现象、处理社会问题,这才是法治的核心要义。随着中国的法制发展,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法律在我们生活中重要组成部门,法律调整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我们却不能说我们已经是法治国家,因为在目前中国法治只是停留在“文本法治”,法治思维在中国国民心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写下了这样一句不朽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是在中国法律的信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对法律实践者而言,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体现一种工具价值,对公民而言,法律不是信仰的对象,没有向如何规避法律的调整,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法律意识或曰规则意识的培养和塑造显得尤为重要。

德国学者雅科布斯指出:“规范建立在群体的自我需要之中。”地球的每个角落都成为人们活动的舞台,在这样一个广泛的领域里,人们的自由、安全必须得到保障,而且人们不能认知地获得自由和安全的保障,而是规范地获得这种保障。现代社会是个匿名交往的社会,这个交往社会需要一套规则来维持交往的有序进行,中国古人也常言道:“无规则不成方圆”,所以规则对这个社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规则对于国家而言就是要求公权力的行使只能在规则的有效范围之内,不能把权力之手伸向没有规则规定的领域,对于公民个人而言规则意味着公民个人只有在规制的范围之内服从国家公权力的管理,在规则之外是公民个人自由的空间,公民个人可以在规则有效保护下任意行使自己的自由而不被公权力所侵扰。规则就像一个“圈”把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划定一个清晰的界限,任何一方都不能逾越这条鸿沟,不然就是要受到规则的惩罚。法治是规则之治的精髓就是这个匿名交往的社会需要通过规则的行使保障社会的有序运作,假如没有规则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杂乱无章,就像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的交通换行一样,交通会瘫痪,国家没有规则那么这个国家也会瘫痪。

人民日报评论说:“要‘尽心呵护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如果对违法行为总是视而不见,对那些办起事来总是把法规忘在脑后的官员听之任之,那么公众怎么可能对法治抱有信仰?”但是我们又反思我们自己,做为一个个体公民我们的法治信仰是不是真的建立起来了,我们既没有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同时也没有建立起自己依法行使的规则意识,没有把规则作为信仰的对象,我们自己也想突破规则为自己谋得一点个人私利(当然这种私利也许是很渺小的,就像闯红灯那样争取一点点时间),当我们个体公民都这样想从规则中得到自己的一点私利,而不懂得如何保护好做为公民“护身符“的规则时,也许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公民自己,因为公权力不被束缚就会滥用就如洪水猛兽一样危害极大,这也是法治国建设中为什么要以限制公权力为核心要义的原因,公权力天生具有的不被限制性,天生就想突破规则建立起来的牢笼。

以公权为执法基础的执法机关更会突破规则的束缚进而威胁到公民个人的私权利,在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想到规则的重要性,这个时候就想到了如何用规则去限制公权力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个时候会想到规则就是公民个人的“护身符”,但是为什么就不能从一开始就珍视这个“护身符”呢?我们不应该想用的时候才能想起,在没有用到的时候也要小心呵护,应该小心珍藏而不是把它弄得千疮百孔,等需要的时候已经破烂不堪,那么这个“附身符”就不能护你的身了。对法治国建设而言,核心要义就是对公权力和约束和限制,如何进行约束和限制,法律就是一剂良方,让公权力在规则的体系下进行运作,公民开展有效的监督,就是要树立法律信仰,开展有效的法律监督,培养对法律的情感,树立一种规则之治。

第8篇

增强干部培训主业优势,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法治信仰、强化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思维。

干部培训是党校最主要的职能,要发挥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作用,把全会精神及时纳入整体教学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更好地用中国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抓好教学实施。一要出好题。围绕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开发开设相关教学专题,举办高层次辅导报告,使学习贯彻工作既体现中央精神又契合干部需求。二要选好人。选派或邀请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授课效果好的专家学者作为主要班次专题讲师,确保讲课质量;遴选骨干教师组织研讨,增强学习效果。三要备好课。以集体备课、团队研讨为平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激荡智慧,砥砺思维,梳理学理依据,探析思想方法,提高教学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感染力。

丰富学习内容。既要组织学员原原本本学习,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又要引导学员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深入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深化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深刻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要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合,掌握其中贯穿的观点立场方法;三要与思考谋划实际工作结合,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增强培训实效。一要用好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看家本领,强化党纪严于国法、国法高于党纪意识,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引导学员自觉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二要发挥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作用,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文明,加强对学员的宪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教育,使学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三要综合运用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学员的规则性思维、程序性思维、合法性思维、公正性思维能力。

强化决策咨询核心功能,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决策咨询功能,发挥资政议政思想库作用,是党校争取更大作为的核心竞争力。要利用党校学科基础、人才优势、学员资源等有利条件,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献计献策。

强化问题导向。要鼓励和支持教研人员树立世界眼光,立足中国国情,紧紧围绕如何把握“三个全面”的理论与实践逻辑联系,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如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科研咨询主攻方向,精心设计决策咨询题目。要发挥教师、学员两个积极性,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策研究,切实提高决策咨询“含金量”。

促进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课题孵化、教学转化、成果深化”的运作模式,强化对包括依法治国相关课题在内的决策咨询成果的推介和运用。要努力畅通报送渠道,及时报送教师和学员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理论文章等精品力作,争取让研究成果进入领导视野,发挥服务决策功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把相关研究成果及时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推动科研咨询精品进课堂,提升教学培训质量和水平。

发挥思想引领阵地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党校是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在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上,党校要发挥引领思想、凝聚共识的积极作用。

积极“走出去讲”。党校人要自觉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先锋排头兵,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党校教研人员要充分发挥学习表率作用,在学好吃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进行宣传宣讲,把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宣讲好、诠释好,进一步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领会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营造良好的思想理论氛围。

主动“请进来教”。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宣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实践和新思路新理念,帮助教师和学员开拓视野、拓宽思路。

第9篇

信仰是什么?信仰是人的精神支柱和道德坐标,是道德境界和行动先导,回答的是人生最为关切的问题。信仰比信任更多一层价值追问,比信念更具长期性和坚定性,比信心更强调思想自觉和道德自觉。让法治成为信仰,就是让法治成为人心,人心是最大的法治。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一语揭示了法治的真谛。

法治信仰意味着相信和尊重法律,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并把法律的要求作为最高的行为准则。法治只有被信仰,法律才有尊严、权威和生命力,才能在人们心里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如果说法治信仰是“鱼”,那么由法治理论、法治理念、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方式、法治素养和法治体系等构成的法治文化就是养“鱼”的“水”,刚性的具有强制力的法治就是“鱼”的“岸”。

强调,要信仰法治。让法治成为信仰,要求法治必须是良法善治。正如亚里士多德说过的,“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法律”。曾几何时,有的人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情不信法,不信法,信神不信法,甚至是信邪不信法,等等,法治的权威和生命力遭到不同程度的虫蛀。树立法治信仰和权威,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最根本保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在执法中,要警惕以权代法的置换性执法,警惕以趋利为目的的选择性执法,警惕粗暴的扭曲性执法,警惕弹性裁量的运动性执法。在司法中,要破解100-1=0效应,充分认识司法不公造成的致命性伤害,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美国有一位思想家叫弗洛斯特,曾经提出了弗洛斯特法则。他说,应该筑一堵墙,首先要确定墙的范围,然后,把那些属于自己的圈进来,把那些不属于自己的圈出去。但怎样建筑好这堵墙,怎样界定属于还是不属于墙内的东西,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命题。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把法律刻在人心上,“让全体人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让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特别是道德对法律的滋养作用,用道德底蕴、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公序良俗支撑法律,让法律成为成文的道德,道德成为内心的法律,用法治的硬约束和道德的软约束构建法治中国。

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经说过,“法律秩序关注的是,人类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这是法学家的美好愿望,也必将使中华大地上,通过法治的权威性、至上感带来无比的安全感、幸福感,这就是法治信仰产生的社会效果和外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