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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律培训

时间:2023-09-27 09:37:20

导语:在环保法律培训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环保法律培训

第1篇

环保技术也是影响企业环保行为的因素。如我国脱硫技术,在钢铁冶金行业,由于烧结机脱硫刚刚起步,国家有关部门还没有给出烧结机脱硫市场全面、权威的调查数据,致使许多钢铁厂家在选择脱硫技术时一片茫然,无据可依。即使脱硫设施运转起,运行成本高,让企业不堪重负,是影响企业环保行为的消极因素。企业是环境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提高企业环保意识,才能落实企业防污治污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2加强环保宣传

宣传在先,执法关口前移。一方面是媒体宣传。把宣传融入日常工作不放松,不定期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的报道,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二是社会宣传。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造大宣传声势,提升宣传成效,如和科技部门的环保科普宣传,与部门联合中环保宣传,与司法部门联合环保普法宣传,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提高全员的环境守法意识;三是上门宣传。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利用“6.5”环境日、“绿色企业”等活动,编印环保小册子,发放到企业,定期举办环保法律培训班,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沟通,晓以利害,使变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3加大处罚力度

污染企业如此肆无忌惮,除了自身环保意识差之外,还与违法成本低有关。环境违法罚款与污染造成的损失、企业的违法所得相比,根本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处罚不伤筋动骨,企业自然很难感到“疼”。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让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而我国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也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法,加大惩治力度成为立法重点之一。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除“按日计罚”外,还将对伪造数据和偷排漏排等行为责任人进行拘留,并且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等权利。由于缺乏法律授予的权力,环保部过去只能进行一次性的全国检查行动,公布污染者名单等。违法企业往往在交纳远低于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罚款后,就可以继续污染环境。未来,环保部将拥有更多法律权力,对环境破坏行为和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关闭污染企业,没收污染设施、设备等。

4推进企业环保信息公开

第2篇

2011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1年是实施《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11)》的最后一年,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们在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工作重点,确保了环保系统贯彻落实《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2011)》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保障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按要求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支部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将环保部门实施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幅度进一步细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罚力度,制定并按时报送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试行)》。

(三)完成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该《规定》已于2011年11月5日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公布,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完成了10余件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

(四)按照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对处(室)和直属单位自查清理出的10个拟保留项目进行了初审,按时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上报工作,经对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筛选后上报的7个项目通过了市法制部门的审查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保留。

(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工作。2011年,我局共受理并处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76件,支部了4次案审会、2次听证会,承办了4件行政复议案件。支部参加了全省环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成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成治市办〔201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计划,在本系统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制定了《成都市环保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方案》,以社会公众和环境保护行为相对人为对象,以提高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为重点,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法制意识。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支部的“百场法律案例大讲堂”讲座活动,并派人到青羊、新都区等区、县进行专题讲课,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相关知识。

(二)在机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后,及时订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并结合实际,编辑了辅导学习材料共10期刊登在我局oa系统上,供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使用,为大家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提供便利。为配合《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53号令)的贯彻落实,我们编印了单行本,发放全局系统,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成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规划》,支部人员参加学习、培训、考试。今年,我局先后选派11人参加了国家环保部支部的《水污染防治法》、《全国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等四期培训班和市人大、市法制办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三是支部局机关、直属单位、市环保督察专员办人员共313人参加了成都市依法治市办在全市举办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普法常识竞赛活动。

(三)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围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工程等,并结合地震灾后重建,加强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环保意识。

三、不断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同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完成了2011年行政执法证的验证工作,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区(市)县环保法制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局法规处2011年工作总结】

第3篇

(一)主题活动为契机,提升民众参与热情

一是开展5.22“保护生物多样性我们在行动”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生物多样性宣传资料和免费领取环保袋、餐巾纸等方式,向现场群众介绍“什么是生物多样性”“为什么要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科普知识,呼吁全社会尊重生命,爱护环境,积极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行动。

二是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迎接“六·五”世界环境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广大群众更直观的了解“污水如何变清水”,于6月3日-6月7日组织开展了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云开放”转发集赞活动,本次活动共有2500多人参与。

三是开展“线上答题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在6月5日至6月7日期间,在“环保”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抽奖”线上活动,参与者只要全部答对随机抽取的环保知识题共5道者,即可参与抽奖,奖金共计1万元。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大家不仅踊跃答题还积极参与转发,本活动共吸引10000多人参与线上答题。

四是联合发改局开展“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6月29日上午,在县发改局的组织下,与国网供电公司、华润燃气等多家单位,在县沿海工业城嘉汇广场共同开展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现场发放《环保知识手册之绿色生活指南》、《企业环保管理工作手册》等宣传册,集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二)以目标责任为中心,提升民众环保意识

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学习培训工作。根据市局要求,组织近70家企业参加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法律视频讲座,对2020年9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学习,着重对新旧法条的修改进行讲解,进一步增强企业环保法律意识,将普法工作落实到企业。

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根据市局要求,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观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视频讲座,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民法典学习培训,并在微信公众号、单位楼下LED大屏进行宣传,对民法典新增的绿色原则重点宣传。

三是落实开展“四万工程”进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在全县各乡村文化礼堂共开展40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环保活动,活动覆盖全县10个乡镇(街道),42个行政村,现场发放《绿色生活指南》、新《环保法》等生态环境宣传手册和生态满意度宣传折页1万余册,吸引乡镇群众观看环保公益宣传短片、生态满意度宣传视频和环保设施公众云开放宣传视频人次约2000人,使农村群众支持生态环境工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是加大生态满意度宣传力度,在本地电视台、单位大型LED广告墙、公交车载电视以及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广告进行投放环境公益宣传片,并在单位摆放宣传海报,向广大民众介绍家乡当前的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绿色产业等,制作生态满意度宣传短信并群发20万条。

五是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2020年度联合教育局开展辖区内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本年度共申报市级绿色学校两所,省级绿色学校一所。

(三)以新闻媒体为平台,扩大环保宣传范围

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平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与县传媒中心签订“媒体宣传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在新闻综合频道、104.6电台广播、新报、掌上微信公众号等众多媒体平台播放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生态环保类公益广告;设置专职网络评论员1名,及时完成市局安排的网评工作;提升微博、微信内容质量,与去年2054粉丝人数相比,今年粉丝人数增加至6479人。

第4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建设;反地方政府保护主义

中图分类号:x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8024702

1引言

在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 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下最突出的矛盾之一,而在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体系中,环境监察执法无疑是最关键的一环,也是面临问题最多最大的一面。典型的如地方政府保护主义和环境监察执法之间的矛盾,使得基层环境监察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监察执法权力时总显得力不从心,难奈颇多。那么,分析现有的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中常面临的问题,思索相应的解决对策,自然成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发展,达到新的经济发展对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任务的新的要求的亟待之举。

2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常见问题

(1)基层执法对象环境保护意识的极度缺乏和对环境监察执法的极度反感。众所周知,在国家经济从计划向市场转变的过程中,遽然的开放、主客观因素的限制造成了不同程度存在着的以经济为唯一目的的唯利是图、不顾一切的市场思想风气,只看重经济发展,只从眼前的、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只要经济发展、私囊中饱,天塌地陷也不管不顾,视环保工作为经济发展的阻碍,社会前进的绊脚石,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和人员极度反感,从前是横眉冷对、伸手踢腿,到现在糖衣炮弹,变的是应对执法的方法,不变的是市场经济下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环境好坏的片面的、自我毁灭式的非科学发展的短浅而狭隘的思想。其次,作为社会的其他普罗大众,环境保护的意识和法律观念还较为淡薄,离“人人讲环保,人人为环保”的良好局面还有很大的差距。

(2)由上述原因,造成了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监察工作中来,让人民成为环境监察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让“人民的环境人民来监察”的环境监察的工作形势难以出现。在艰难繁重的环境监察工作中,能不能充分发挥出人民群众的监督、检举、监护的力量到环境监察上来,是事关基层环境监察工作成败的重要一环。

(3)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人员缺乏,监察技术力量薄弱。要充分发挥出监察的作用,首先必须有健全的机构和人力、物力保障。部分基层人员严重不足,人员编制少,即使机构健全,但实有人员少,特别是专业的环境监察技术人员少。另一方面,环境监察的设备和技术监察手段较为落后,相关配备培训不到位,跟不上环境监察工作的发展要求。已有的监察技术设备存在落后不得力的问题,一些先进的必备的技术手段不能充实到环境监察工作的一线,监察还处在靠人眼的监察原始阶段。在生产一线直接运行监察设备更是遥不可及,使得对环境污染事实的取证难以实现。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所承担的任务极不适应,无法正常有效地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监察执法任务得不到高质高量高效地完成,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在第一时间内被监察和追究。

(4)由于目前环保法律几乎未授予环保监察部门任何直接强制执行权力,使得环保监察部门对层出不穷的违法行为常感监而无力、察而无策,造成有效监察的不彻底性。

(5)本级和上级的行政干预是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难以克服的阻碍。环境监察部门是且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受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由于一些行政领导法制观念淡薄,环保意识较弱,在新时期不能及时转变观念,重经济建设,轻环境保护,往往以行政命令和指示的权威性来压过环境监察的重要性,有的甚至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直接越过,直接无视。

3对策与措施

基于前述对基层环境监察常见问题的简单归纳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环保法制建设,提高我国环保执法的能力,应着重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与措施。

(1)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既要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普通民众的环保意识、责任和法制观念,又要增强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这是环境监察工作高效的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

(2)进一步健全环境监察执法机构。针

环境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全、人员严重不足、业务技能与监察实际严重脱节的情况,应加快环境监察机构建设、监察专业人员的配备。

(3)强化环境监察部门的执法权力,使监察后对违法问题的执行有足够的深度,解决彻底性不够的实际问题。这样才能使环境监察执法真正地硬起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的震慑性和严肃性。

(4)改革环境管理体制。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由于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的存在,已经很难适应当前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就必须改进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至少实行环境监察机构的垂直管理,以有效避免地方政府的强力干涉,保证监察执行的畅通“无阻”。

(5)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法制培训与教育。要重视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法制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组织环保执法人员参与法制培训,以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

(6)加快、加强环境监察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察能力,以使环境监察的物质手段、技术手段能够适应迅猛发展的经济生产形势,这是环境监察障碍突破的重中之重。

4结语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确立,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对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的呼声也与日俱增,同时环境监察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随之而来。只有针对各个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环境监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基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方能实现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参考文献:

[1]冯薇薇.关于环境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9):109.

[2]张坤民.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j].环境保护,1995(11):3~4.

[3]潘建芳.环境监察工作的有关思考[j].今日科苑,2009(24):178.

第5篇

关于环境教育的新规定

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这是旧法中所没有的内容。其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第一次以法律的方式明确了环境教育的主体应当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时将长期以来被教育部门忽视的环境教育工作提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以重视,从此环境教育工作变得有法可依。这对于从事环境教育工作的各界人士无疑是一针强心剂,应当趁此新法东风助推环境教育工作向更好的方向推进。长期在环境教育一线工作的基层环保人都很清楚,当前的环境教育工作存在很多问题,亟须法律层面的保驾护航。

以往环境教育主体不够明晰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乃至现在,环境教育工作存在着主体不是很明晰的现象,就是各级环保部门是环境教育的发起部门和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被动地配合环保部门工作,但在名义上是两家单位联合负责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渠道也很单一,基本上就是由环保部门发起的各级环境友好学校的创建,教育部门一直在被动地配合,这一有些不正常的现象已经存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而且有关部门也没有任何改变的迹象。环保部门作为环境教育的主体,教育部门沦为陪衬,这样教育部门缺乏环境教育工作热情,对于教师在职务晋升方面也无帮助,加上应试教育的升学压力,环境教育在学校中是形式大于内容,口号大于行动,创建环境友好学校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形式主义严重,创建之前一阵风,评上过后无影踪。这种现状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环境教育工作存在着虚假繁荣,水分很大,也可以说是只见开花,不见结果。反映在实际教学中主要表现为:一是环境教育资金缺失或不足。环境教育资金不足甚至缺失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专职环境教育教师无保障,兼职教师又缺乏培训;缺乏环境教育教材,全国的小学课本中缺少一本统一的环境教育教材;环境教育课程经常被文化课挤占,课程安排得不到保障。目前,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的教材普遍为《人口与环境》,环境教育只是其中一个主要方面,而且在课程安排上学校不够重视,甚至一些学校没有安排环境教育课程,学生只是从书本上自学。二是中小学校普遍缺少环境教育理念。大部分学校对素质教育的理解不够全面,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环境教育始终处于一个非常边缘化的位置。升学率、各学校之间的排名才是学校领导者更加重视和关心的。学校管理者对环境教育的重视多停留在口头上,在现实中环保更像是作秀而已。三是广大学校在开展环境教育渠道上比较单一,手段不多。主要依托日常的课程渗透。现行的中小学教材中许多知识内容与环境问题的联系十分密切,有经验的教师将与环境相关的内容进行延伸拓展,这就需要教师善于挖掘教材,教师知识面要广,环境教育的成功与教师个人素质紧密联系。教师在教室里面的传道授业,学生参与的户外教育活动较少,通常也就是日常大扫除和植树种草等,几乎没有环境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有些学校和教师虽然有这方面的主观要求和想法,但受到教学资金、教学设备等一些客观条件限制,也就只好放弃了。四是环境友好学校的创建基本上是流于形式或者是为了完成任务。因此,环境教育应该转变目前这种由环保部门主管,教育部门辅助配合的模式,这也是按照教育的规律来办事。

新法实施后环境教育主体如何转变

第6篇

【关键词】 环境保护;措施;环境意识

环境是人类赖于生存的居所,对人类的健康、生活、生产、学习、工作等具有直接的影响。近年来,由于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使环境遭受了巨大的破坏,大量的森林被破坏,大自然的绿色变成了苍茫的黄色,碧水蓝天变成了混沌的水天一色,因此,我们应该探索出一条确保生态环境与人类和谐共进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切实做好环保工作。

一、环境保护的意义

(一)环境保护是改变生态环境现状的需要

一是从生态环境的现状来看,全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逐渐增多,森林被乱砍滥伐,大量矿产资源被过度地开采殆尽,淡水资源被污染,酸雨现象日益严重,我们人类唯一的生态家园——地球已经是伤痕累累、千疮百孔。我们只注重眼前的利益,而忽略了长远的发展。我们把本该后由后代人享受的资源提前进行了透支,严重影响了人类生存与研学。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所以说环境保护是改变生态环境现状的需要。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人的责任意识的培养

环境保护与我们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环保卫士。譬如,当我们看到有人践踏青草时,我们可以善意劝阻,当看到草地上白色垃圾时,可以把它捡起来;当我们看到水龙头没有关好时,我们应该拧紧水龙头。当我们用完电池后,应该分类送给回收处处理,而不能随手扔掉。从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我们的举手之劳都是环保行动,都是环保意识的体现。通过点点滴滴的环保行动,能够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二、强化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环保法制建设,为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一是尽快完善有关水资源、土壤、化学物质等污染方面的预防与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与臭氧层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建设,构建核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建设,加大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切实加强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建设。二是环保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工厂的环境监管,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不断加强污染受害追责和法律援助机制,完善环境民事法律诉讼制度。加强城市汽车废气排放,噪声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后的执法追责力度。

(二)完善环境管理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从国家监察到地方监管再到单位负责三级环境监管运行模式。作为国家环保主管部门,应该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监察力度。作为地方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各个责任单位履行环保责任的监督管理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追责原则,坚决按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严惩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不作为行为,坚决严打肆意破坏环境的恶劣行径。二是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按照国家环保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切实做好污染预防与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完成好各项生态保护工作。三是各个法人单位应该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责,确保本单位的行为符合环保要求,承担起污染治理的重要责任,以促进生态的恢复。

(三)构建环境保护的良性机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

一是将地方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单位,应该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资金的投入,切实将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作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主要领导升迁的必查项目。二是不断拓宽环境保护资金来源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环保建设中来,对从事环境保护行业的经营行为予以税费减免的优惠待遇。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环境保护的行业中来,不断增加环保资金的投入,以确保环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注重环境科技工作,提高环保队伍素养

一是要强化环保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将重大环保科研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积极组织对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环保技术。二是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五)增强社会环境意识,发挥环保影响效应

第一,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只有提高了意识、手法、环保、参与才能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第二,鼓励公众与新闻媒体舆论对政府、工业污染大户等监督,施以压力才能使环保政策切实。此外,环保民间组织的兴起在引导环保节能新风尚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结语

总之,环境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用实际行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不断完善环保法制建设,为环境保护保驾护航,完善环境管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构建环境保护的良性机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以助推我国环保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从而促使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践行环境保护理念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J].腐植酸,2008,(04)

[2]刘宏海.加强环境保护服务“两型城市”建设[J].科技信息,2010,(10)

第7篇

工业园区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承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如何从环境保护角度强化管理,实现对园区发展进行规范的调控、引领和约束,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是目前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结合贯彻新《环保法》,建议从以下诸方面改进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要尽快将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到位。通过学习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宣传贯彻新《环保法》,认真将保护环境压力传导至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及广大公众,建立地方政府履行环保领导监督机制,各级地方政府要尽快转变发展观、政绩观,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启动领导干部任职资源、环境审计与终身责任追究,以改善地方政府顶层设计理念履行保护环境职责,加强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沟通与合作。监督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治理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保护环境。

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环保部门应结合贯彻新《环保法》,合理运用查封扣押、移交移送、信息公开、按日计罚等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并要始终把解决损害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放在首位,以治理大气污染、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污染、重金属和土壤治理为重点,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和建立“黑名单”制度,用重典、出重拳,采取铁面问责、铁腕执法的硬措施,坚决遏制环境污染蔓延的趋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并进一步按照“省级巡查、市县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下级环保监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执行环境监察报告制度。

三是开展环境管理政策改革与探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按[2014]59号文件关于精简行政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要求,加快生态环保领域体制改革,调整行政审批权限,改革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管理体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环境管理战略转型。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尽快适应简政放权的形势要求;同时,积极推进环评管理制度改革,(从立法角度)改变环评审批模式,实施(企业)环评审批和自主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解决环保部门因企业违法带来的连带责任问题。并组织开展针对地方产业发展差别化的排污管理制度研究与试点改革。

四是建立与完善产业转移相关政策。在国家出台针对产业递次转移(特别是转到中西部地区的项目)具体的法规、政策基础上,中西部地区的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可操作性更强的管理办法、有效的经济技术政策、标准,促使企业在转移的过程中加强技术的升级改造,使企业转的到位,到位后立的住,同时在环境保护上守法合规、标准规范,这样也可将好的环保产业、技术在园区先行先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是深化遗留环境问题清理整顿。要认真按[2014]56号文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并继续对隐患排查中发现污染隐患和重大问题实施多层次、多角度管理,安排布置对各类工业园区开展回顾性检查与评价,清理选址不合理的园区及不符合园区产业功能定位和布局的项目,并结合国务院化解过剩产能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顿,争取在2016年底前完成有条件备案或补办审批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环境准入管理,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应规划要求,本着“区域管住线(红线),排污管住量(总量)”的原则,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加大环境保护在综合决策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优化国土开发空间。

六是畅通多层次公众广泛参与渠道。加大正面宣传与环保信息开放透明,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让公众全面正确理解环保工作。及时举办回应环保热点、难点的会,披露权威信息,建立媒体与公众、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曝光违法企业,建立环境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实现阳光执法。加大部门间的联动、沟通、协调力度,共同治理环境污染。

第8篇

[关键词]葡萄牙 再生能源 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 K55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1-166-2

1葡环保管理机构

目前,葡政府环保管理部门是葡环境署(APA),隶属于农业部。APA由之前数个分管环保的政府部门合并而成。环保署管理涉及的范围包括大气、水、废弃物、气候、化学费料、噪音、臭氧层、转基因食品安全等。其职能涵盖了制定和执行环保政策、分析和评估环境、提交专业报告、参与国际合作、推动国民环保理念和环保意识的宣贯。该署设署长一名,副署长三名。另设环境战略和政策、气候变化和大气(噪音)、环境许可证、废弃物管理、国民环境教育推广及环境实验室部门主管各一名,该署共有850多人,可以说,机构设置简单,人员配备精干。

2葡环保法律框架

葡议会于1987年4月通过了环保框架法律(EFL)。九十年代起,葡开始修订法律,并将一些欧盟环保法律法规陆续转换成国内法。目前,涉及水、大气和废弃物处理的法律适用,直接采用欧盟的法律。土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则还沿用葡本地的。如两者发生冲突,则以欧盟法律为准。1995年,葡出台全国环境规划,内容包括全国海岸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城镇土地以及水、水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方面。

葡环保法律规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环保许可证制度。即涉及噪音污染、用水、水源地土地、空气污染、温室气体排放、废弃物处理及工业设施的活动必须申领环保许可。目前环保许可不仅是项目申报的条件,更是项目启动和运作的前提。

另外,葡2008年5月制定法律,规范全国环保统计体系,对环保信息的作了明确分工。即环境报告和评估由环境署负责,环境统计由统计局按年公布。政府在每年10月向议会提交环境状况报告,提出来年环保预算及计划。

3葡环保方面取得的成绩

3.1与欧盟接轨,环保驶上快车道

葡萄牙于1986年加入欧盟。作为成员国,为与欧盟接轨,葡自上世纪90年代起,建立了现代环保法律架构,并将大部分欧盟法规转换为葡本国法规。2006年,葡开展法律服务便民计划,推广法律法规电子化服务及减少各种繁杂手续。利用欧盟的财政支持,投资建设饮用水,废水和废弃物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近年来还引进清洁能源技术。有效利用欧盟资金建立了相应环保机构。可以说,借助欧盟成员国的身份,葡萄牙驶入了环保的快车道。

3.2实施可再生能源政策,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

环境和能源消费息息相关。葡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了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并将其作为执政旗帜,予以宣传、推进,为产业快速发展营造有利氛围。实施产业培育政策,对企业形成有效激励作用。例如,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承诺以竞争力的价格向企业购买全部可再生能源。

由于政策和措施有力,2006年至2010年,葡萄牙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比例一直在20%以上,2010年的占比为24.6%,远高于欧盟平均12.4%的水平。2011年,由于少雨,水利发电减少,再生能源消费仍占22.8%,同年,葡可再生能源发电256亿千瓦时,其中,水电占总发电量的49%。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比例目标值将达到31%。

由于使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2000年至2008年间,葡经济增长的同时,大气中硫氧化物的排放量却降低了64%,而同期,OECD国家的平均排放量只减少了28%。可以看出,从使用传统的能源转向一部分使用清洁能源,这一战略举措对葡环境保护功不可没。葡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清新的空气、灿烂的阳光、无尽的海滩以及多元的地质风貌成为葡旅游环境的亮点。

3.3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排污者须为排污买单

2001年到2008年,葡加大了对环保的投入,占比为GDP的1%。2009年,环保投入比上年增加6.8%,达到13.94亿欧元,金额占GDP的1.6%。其中,40%的资金投到废弃物处理,金额为5.57亿欧元。28%资金投向污水处理,22%资金投入生态多样性和风景保护。拨给地方的经费占四分之三,中央政府的经费占19%,其余小部分投向非赢利性机构。2009年,有将近半数的企业投资环保或在环保措施上投入了资金。化工和制药业及橡胶塑料厂家采取的环保措施力度最大,分别有73%和68%的企业参与。

2000年至2006年,葡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79亿欧元,占GDP的0.8%,其中,23亿欧元为来自欧盟的援助。2010年,欧盟环保基金的9%投向葡萄牙,可以说,葡萄牙是欧盟环保基金的最大受益国之一。

另外,葡制定了由纳税人负担转向由排污者买单的政策。税收方面,扩大了诸如废弃物、耗能灯泡、排放二氧化碳车辆的相关税种。2011年,葡环保相关的税收达55.5亿欧元,占总税收的9.8%,环保税收占比明显高于欧盟其他国家。

3.4积极参与环保国际合作

葡积极参与环保国际合作,不仅签署了多项多边和双边国际环保协议,而且在推动欧盟环保政策制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7年,葡在任欧盟轮值主席期间,为欧盟水资源缺乏和干旱以及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化的政策推动和制定奠定了基础。在海洋环境事务方面,葡也表现活跃。先后参与修订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文件于1998年在葡辛德拉市通过。目前,制定欧盟统一的渔业政策仍面临挑战。

中葡环保合作尚处在起步阶段。1993年中葡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2012年6月,科技部万钢部长访葡时,与葡科技和教育部长NUNO CRATO 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表示要加强在清洁能源、环境保护、生物科技及海洋开发等方面的科技合作。同年3月,葡参加了澳门国际环保合作论坛,表达了深化葡澳环保合作的意向。

4葡环保面临的挑战

葡环保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不少的挑战,主要表现在:

4.1环境污染压力仍然不断增加

可再生清洁能源使用,降低了大气中污染物排放。近年来,葡经济负增长也减缓了对环保的压力。但自2002年起,葡城镇垃圾和汽车尾气排放量却与日俱增。以垃圾为例,据统计,从2002年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垃圾每年从443公斤增加到514公斤,与欧盟平均水平持平。五分之三垃圾用于填埋,要实现2020年欧盟提出的50%垃圾须循环回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葡与欧盟签订的共同负担减排的协议,一旦经济好转,葡恐难以完成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指标。

4.2能源利用的效能亟待提高,能源价格政策需要调整

据统计,葡能源浪费比例在20%到30%之间,节约能源大有潜力可挖。能源价格调整需考虑弱势群体,民众基本需要及超出部分高额收费等因素。

4.3环保研发投入占GDP 比例较低,环保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及行业国际竞争力需进一步提高

欧盟一份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包括葡在内的欧盟国家,由于紧缩政策的实施,对环保及研发投入带来了负面影响。葡萄牙从欧盟环保基金得到的资助从2000年到2006年的人均300欧元,降到了2007年至2013年的260欧元。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国际竞争力在欧盟也处于较弱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此外,葡环保面临的挑战还包括一些基础设施供过于求,如全国40%高速公路交通没有达到预期流量。环保人士指出,这是对自然的破坏,是另一种形式的资源浪费。环保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容易发现,超市过多使用塑料袋,车辆停车不熄火等忽视环保现象。

5葡环保做法对我国的启示

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包括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大面积的生态破坏以及突发性的严重污染事件。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时期。

我国在环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严重的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恶化、水域污染及城市周边垃圾围城的现象。温总理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今后环保问题做出了精辟论述。他指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经过对葡环保领域的调研,经分析,我认为对我国至少有以下启示:

(1)积极发展清洁的可再生能源

与葡萄牙相比,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占比较低。2006年到201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消费比例为9.6%,2020年,该比例目标值达到15%。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2)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NGO)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葡登记在册的环保NGO有114个,成员有19万人,每个机构平均有1633人。NGO按照一般社团注册和运作,NGO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志愿者,利用自己业余时间无偿工作。据对一家NGO实地了解,该组织有成员2600人,开展的活动主要有:对公众进行环保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培训、举办研讨班、进行政策和法律事务咨询、实地考察和测量以及组织公众参与环保活动。该组织主席由一位大学环保系教授担任,他同样是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工作。其组织成员75%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其中,许多人受过大学教育。经费来源是葡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小部分拨款、个人捐款和会员会费。

(3)强化公民环保意识和理念的宣贯

环保意识是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产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环境保护的行为上。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还处在较低水平,环境道德较弱,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较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可以借鉴葡方,以政府宣传为主,非政府组织宣传为辅的做法。在学校和社区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培育公民的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

第9篇

“十五”期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强力推动“四项战略”,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立了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新机制。“十五”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我县认真落实国家的环保方针和法律法规,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结合县情,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见》、《关于在各乡镇设立环保监理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出境水断面水质与企业经济挂钩的通知》、《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的意见》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通知。建立了全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和建全了县、乡两级环境监督管理网络,创建了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并重的责任追究方式。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环保工作格局。

-----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与环保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在经济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工业兴县、工业强县、工业富县的战略,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在工业经济快速、稳步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预防”和“严打”相结合,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矛盾。一是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围绕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以项目建设打造新产业和改造提升老产业一起抓,积极引导上国家鼓励的项目和新型无污染的工艺设备,全县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进入历史最好发展期,20xx年至20xx年,全县新上项目126个,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从源头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二是“十五”期间,分年度在全县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组织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厂/次,关闭了43家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线5条,对51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通过关、停、转、治等措施,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调整了产业结构,为新上项目的发展提供了环境支撑。20xx年底,全县工业主要指标均位居全市前列。

-----全面加大环境保护工作投入,确保污染治理和环保经费得到落实。排污收费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20xx年7月1日,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面对新条例在排污费所有权、征收体制、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我们对照要求,结合实际,逐一着手进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一是对全县所有的污染源进行了重新的核查、清理和登记造册,确定全县污染物排放种类,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浓度和总量相结合的污染控制方法,削减污染,改善环境。二是按照上级政策的要求,将环保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保证环保人员经费全额拔付到位。20xx年至20xx年,累计拔付环保人员经费480余万元。三是加大了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十五”期间,全县排污费征收累计达516万元;投入污染源专项治理资金达160多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污染综合治理。“十五”期间,企业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达9320万元,××公司、××集团、××公司等一批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得到了有效治理。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整体素质。为进一步促进环保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我们开展了“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环保队伍建设活动。一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各年度制定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坚持学习制度,并确保“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重点对国务院《决定》、第六次全国环保会议精神、相关时事政治、环保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和巩固。同时,我们还对环保执法程序和《行政许可法》进行渗透学习,形成了“比学习、比水平、比敬业”的良好氛围,有效地提高了环保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三是严格执法纪律。落实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十不准”,按照环保执法程序做到廉洁执法,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在监督管理上,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受到了广大企业的高度赞誉。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在每年的“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期间,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立“环保咨询台”,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和投诉,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单,悬挂环保宣传横幅等形式,对《环评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决定》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五是在“三夏”期间,利用秸秆禁烧宣传车在各乡镇、村落,对秸秆禁烧的危害性和秸秆还田的综合利用进行巡回宣传,确保“村村搞禁烧、田间无火苗”。六是定期组织企业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座谈和培训,以强化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五”期间,我县河流水质和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xx年底,全县三条河出境水断面主要污染物COD达标率位居全市第一,空气质量良好的天数较往年有了大幅增加。据统计,“十五”末我县主要污染物COD削减25,烟尘排放量削减21,SO2(二氧化硫)削减15。我县环保工作被市政府授予“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一等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综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县环保局被省人事厅、省环保局授予“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