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8 09: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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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地图 工程管理 软件应用
据老一代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讲,建国初期进行水利工程设计建设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一般都需要进行野外勘察测量,弄到某一地区的高精度地图是一件非常难办的事情。那年代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基本上要靠人工测量地形图,随着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电子地图不知不觉的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如今百度地图、高德地图、搜狗地图、Google地图越来越受到使用者的欢迎,在电子导航,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Google地图以其强大的地图信息和卫星云图为使用者提供了强大的帮助,学习并熟练使用Google地图、尤其是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对于水利管理工作者受益匪浅。
1 Google地图注册与使用
Google地图有一些功能需要注册才能使用,在使用之前首先要注册一个Google地图账户, Google地图默认邮箱为邮箱,因此最好先注册邮箱,然后使用注册Google地图账户,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使用。经过简单的学习,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其乐无穷。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经常要用到地图,尤其是大比例尺地图对工程管理更是密不可分,借助Google地图、尤其是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许多水利工程管理任务。Google地图、Google Earth地标在线分享主要功能有:
1.1 移动地图
在地图上按住鼠标左键拖动或点击地图左上方的方向图标移动。
1.2 放大/缩小地图
可以通过滚动鼠标滚轮来放大或缩小地图,也可以通过地图左上方的加减号或滑动杆来缩放,另外双击地图上的某一点可以直接放大。
1.3 当前坐标
右上方“当前坐标”栏目动态显示的经纬度为当前地图画面中心点的经纬度。其中经度正数为东经,负数为西经,纬度正数为北纬,负数为南纬。
1.4 切换地图显示
地图画面右上角的三个按钮是用来切换地图显示模式的。从左至右分别代表“街道电子地图”,“纯卫星地图”和“有标注卫星地图”。请根据需求和喜好自行选择。
1.5 分享地图
可以点击屏幕右上方的“与朋友分享当前地图”,系统会自动生成当前位置的网址链接,任何人通过这个链接都可以访问这个位置。
1.6 地球在线子频道导航
2 Google地图一些特殊功能
Google地图实验室功能是Google公司免费向全球使用者提供的重要功能,在水利工程测量中经常能够用到,Google地图首页页脚显著位置显示重要提示:您必须登录您的 Google 帐户才能保存已启用的实验室功能。
2.1 Google地图实验室功能
登陆Google地图网站,网页右上角显示“Google 地图实验室”,点击后弹出窗口显示7项功能,默认状态下该7项功能全部处于停用状态,使用者需要使用某项功能时将该项功能选择“启用”然后点击“保存更改”即可。
2.1.1 距离测量工具
在 Google 地球上测量某条路线的距离。启用该功能后,网页左下角比例尺左侧出现一个尺子标记,通过点击这个图标实现地图上两点间距离测量,简单易用。
2.1.2 “在此显示!”
该功能向右键菜单中添加一个选项,利用该选项可在光标位置处直接缩放到最大缩放级别。
2.1.3 划定区域放大
该功能能够简单快捷地放大地图中的特定区域。只需点击“划定区域放大”按钮,在地图上绘制一个方框,就可以放大方框中的区域!十分简单!
2.1.4 回到测试版
基本用不到。
2.1.5 经纬度工具提示
在鼠标光标旁显示一条工具提示(说明光标所指位置的经纬度)。按 Shift 可激活工具提示。
2.1.6 经纬度标记
可向右键菜单中添加一个选项;添加后,当您调出右键菜单并选择这个选项时,就可以放置一个显示光标所指位置的经纬度信息的小标记。
2.1.7 智能放大
您是否曾经因为过度放大图像而看到类似“我们没有能放大到此级别的图像”的提示?智能放大功能可以预先检查现有的图像,防止出现超范围放大的情况。
3 Google地图的搜索查询功能
在Google地图搜索窗口输入地址或者经纬度即可检索到用户需要的地图信息,例如在搜索窗口输入“吉林省四平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即可查到该区域的地图或者卫星地图。输入经纬度信息(注意输入格式“纬度,经度”经纬度单位为百分度),如果需要搜索的信息为度分秒格式或者大地坐标X、Y、H格式,需要使用软件加以转换,常用软件有万能坐标转换9.70免费版,用起来十分方便。
万能坐标转换9.70免费版与注册版的差别在于转换精度,对于一般要求而言免费版完全能够满足应用。我国的常用坐标系有北京54、西安80及国家2000坐标系是平面高斯投影坐标系统,三者因为采用的地球参数不同,有少量差别。原先一般都使用北京54坐标系;现在正向西安80坐标系过渡;国家2000坐标系参数最接近国际WGS84坐标系,我国测绘局公布几年后将再过渡为国家2000坐标系。
作者简介
王秋颖,女,吉林省四平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工程管理科助理工程师。
【关键词】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软土地基;应用分析
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施工也在蓬勃的发展当中。而预应力管桩施工工艺是工程施工当中运用较为广泛的施工技术。对于部分施工地点存在地形、地质复杂,软泥、软土层相对较厚,而基岩被埋藏在较深图层的问题;对于部门施工人员存在施工经验、技术缺乏,或者是对预应力管桩施工工艺理解能力有限,在施工中选用的设备和工艺等不合实际,人员素质不足等一系列问题的影响,往往会对工程施工造成重大的影响,甚至是影响施工质量,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浪费资源成本增加。因此对于预应力管桩施工工艺必须主要针对它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进行探讨和研究。
1、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工艺流程
针对多年的预应力混凝土施工经验,本文总结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工艺流程大致为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要进行的是测量定位,根据定位点进行合理的部桩;完善的下桩地点确定能够使得不同桩体之间形成良好的协同,既不因为桩间距过小而造成下桩困难,也不由于桩间距过大而形成间隙部分的软体加固效果较差;其次,要进行的是装机就位、吊装管桩,并对管桩进行对中调直作业。机械设备的应用是后续施工遵从度的基础,同时也是标准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保障。做好相关设备的维护,并在具体的准备安装过程中对于具体的参数进行统一设定有助于工程的整体性与标准化。在设备基础安装完毕后,接下来要进行静压管桩,并检查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有需要还要进行接桩作业,完成以后还要再进行一次静压管桩直到送桩到位以后才可以终止压装工作,压装完成后要对桩质量进行检验;最后,要开挖桩帽基本并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完成后对桩帽刚接网片进行加工和安装作业。最后,浇注桩帽混凝土并进行一段时间的养生。
2、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技术要点
2.1管桩在运输和吊装时的技术要点
对于管桩的运输,必须保证运输车辆为平板车辆,必须采用钢制弧形托架进行叠放并确保叠放的层数不大于五层。同时,管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钢丝绳进行捆绑、固定,要求管桩的悬臂不可以大于一点五米的长度。当管桩被运输到施工地点以后,要选择平整的场地进行堆放并保证堆放的高度不能高于三层。管桩在吊装时,不能采用单点起吊的方式,应该按照标准采用两端起吊法进行吊装。
2.2压桩的技术要点
压桩时采用单点起吊的方式。首先,采用钢丝绳对转身进行捆绑并将其平稳地移入装机,其次,将桩机调平并与设计桩位对中,最后,要进行桩体垂直度的检验工作,桩体垂直度的偏差不能大于桩长的百分之一。
在压桩作业的具体操作时,液压抱桩器的握桩力应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一般要求是大于8000 Pa小于12000 Pa这样的握桩力范围。握桩力过小不利于压桩作业的进行,握桩力过大则可能会造成爆桩的现象发生。同时,对于压桩的速度也有一定的要求,压桩的速度不应大于1m/min。按照这样的速度,保证连续、匀速的进行压桩,一次性压桩到位。
在压桩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压桩过程中出现桩体偏移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垂直度的调整以避免对压桩质量造成影响,在压桩过程中还可能出现进桩困难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不要呆板的保持匀速压桩,应该放慢压桩的速度。
2.3接桩和焊接的技术要点
在管桩施工中,有时候会遇到管桩长度不够的问题,这时候就要对桩端进行焊接。在焊接前,要使用钢丝刷对管桩钢端帽进行清洁,这样可以确保管桩焊接的更加牢固。在焊接时,要保证上下桩头"无缝"对接,控制错位造成的误差在3毫米以下。先在坡口处点焊4到6个点位,内层焊接完成以后再进行外层焊接,焊缝要饱满而连续。焊接完成后,要对焊缝进行自然冷却,冷却时间一般控制在8到10分钟范围,冷却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压桩。特别要注意,切忌用冷却水对焊缝进行冷却,切忌焊接完成后未经冷却直接压桩。
2.4压桩顺序和现场记录的要求
压桩顺序在压桩中是十分重要的,压桩一般讲求两个原则,一是"先长桩,后短桩",二是"先边桩,后中桩",压桩时要按照这两条原则要求的顺序进行压桩。压桩时需要有人工或者是专门的设备进行压桩记录,通过这个压桩记录可以对管桩施工的质量进行检查。
3、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注意事项
在前面的压桩技术要点中有提到,压桩的速度不应大于1m/min,应该保持压桩的速度在接近1m/min的范围内匀速压桩。
压桩时不应该使用锤击式打桩机进行压桩,这主要是由于锤击式打桩机对路基的冲击力较大,可能会对路基的稳定性造成破坏。比如在路基含水量比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可能锤击式打桩机进行压桩就可能使路基发生液化现象。如果路面荷载作用在这样的路基上,就会发生路基滑动的现象。这种情况往往会导致路基和路面开裂,情节严重的会造成路基滑坡。
管桩施工完成以后,施工方往往放松了警惕而忽视了后期的工作。如果管桩施工完成后的地面有桩头,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避免大型机械对柱头的碰撞。对于必须凿掉的柱头,不能使用重锤进行猛烈的捶打,因为这样会对路面或者管桩造成一定的影响,只能采用人工的方式一点一点的进行轻微的捶打工作。
4、质量控制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的质量控制。刚进场的管桩要对其外观和尺寸进行必要的检查,首先要看管桩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其次要看管桩的平面是否粗糙或者有裂痕,管桩弯曲处是否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施工方案和施工流程的质量控制。在管桩的施工前要设计出相应的施工方案,在具体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方案中的施工流程要符合施工实际且施工流程清晰、明确。
桩机的质量控制。对于压桩作业的静压管桩机要进行定期检查,要确保传感设备的完好。同时,压桩机的配种质量要结合地质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压桩机配重与管桩的设计承载力相匹配。
垂直度的质量控制。为了保证压桩的质量,在压桩施工中必须配备专业的测量仪器进行垂直度的测量。当出现垂直度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停止压桩,重新调整垂直度后再进行压桩。
压桩过程的质量控制。压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大石块,这个时候一定要将压桩的速度减下来。
5、总结
如果筑施工的地基是软土地基,建筑荷载较大或者对稳定性要求较高时一般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工艺。近几年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工艺因其单桩承载力较高等优点已经被广泛应用。针对软土地基,预应力管桩混凝土施工工艺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本文主要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工艺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注意事项以及质量控制等进行了探讨,希望能给工程施工提供技术上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傅建舟. 软土地基预应力管桩纠偏补强与施工质量控制[D].浙江大学,2008.
【关键词】软土地基,预应力,管桩施工,技术探讨
中图分类号:TU4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由于软土地基具有特殊的工程地质性质,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等特点,在工程建设中,如果处理不当容易造成基础整体失稳或产生不均匀沉降、结构物下沉甚至开裂等病害。预应力管桩以其对地质条件适应性强、承载力高、单位承载力造价低、施工速度快、工期短、监理难度小、检测方便等特点而被广泛运用于基础工程中,但在设计和施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探讨解决。
预应力管桩的特点1、原理及特点一般工程结构中,常采用在地表建造的浅基础,但当地基土为较厚的软土层,建筑物荷载大或对变形和稳定性要求高时,常采用深基础。桩基础是一种常用的深基础形式,通常由桩顶承台将若干根桩联成一体,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传递给桩周土(摩擦桩)或传递给桩尖基岩(端承桩)。近年来,预应力管桩由于具备单桩承载力高;施工进度快;污染少;穿越土层能力强;现场施工方便;质量便于控制;桩身耗材较低、单桩造价低的特点,得到业内广泛认可。与其它桩型相比,预应力管桩主要有以下特点:(一)质量稳定可靠。预应力管桩是由专业厂家生产,采用先进工艺,将混凝土经离心脱水密实成型,经常压、高压两次蒸汽养护而制成的一种细长空心等截面预制混凝土构件,在专业工厂的流水线上预制生产,施工质量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二)应用范围广,工程适应性强。预应力管桩有不同的规格、长度可供选择,适用范围广泛,对桩端持力层起伏变化大的地质条件适应性强。同时,桩身抗裂性能好,耐锤击,土层穿透力强,可采用不同的沉桩工艺(射水法、锤击法、静压法等)进行施工。
(三)抗弯、抗拉性能好。由于预应力管桩桩身砼强度高,加上使用了高强度、低松驰率的预应力专用钢筋,使桩身具有较高的有效预压力(5~8MPa),因此预应力管桩具有相当大的抗弯和抗拉能力。
(四)耐久性好。预应力管桩采用了高速离心成型工艺(离心加速度高达30~35g)和高温高压(压力106 Pa;温度180℃)蒸汽养护,因此桩身混凝土密实性好,其抗渗性、抗硫酸盐腐蚀性、耐碳化性均优于普通砼。
(五)单桩承载力高,单位承载力价格便宜。预应力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80,具有高强性能,其单位承载力的造价比预制混凝土方桩和钻孔灌注桩低。
(六)施工速度快,工期短。预应力管桩在专业工厂预制生产,施工前期准备时间短,一般能缩短工期1~2个月。
(七)对施工场地要求不高,施工现场不需预制场地,无砂石、水泥,无泥浆污染,对施工场地狭窄的工程特别适用。2、施工流程预应力管桩的施工流程主要包括:(1)场地前期准备(2)施工测量放样布置桩位(3)施工管桩机械就位、安装(4)起吊管桩就位(5)开始压桩或锤击施工(6)接桩(7)压桩至设计深度(8)在(3)―(7)的过程中做好压(打)桩记录(9)机具移位,重复(3)―(8),下一根管桩施工。三.软基处理中预应力管桩施工技术
1、施工方法
施工方法与施工流程相对应主要有:(1)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桩长,根据施工机械、运输设备,设计管桩的分段长度。(2)平整场地,主要利用推土机铲除表层浮土,对场地进行平整、碾压,对于局部坑洼地段用土回填。(3)施工现场测量放样,用石灰标出桩位。(4)施工管桩机械就位,安装。(5)开始实施压桩操作,首先调整机身,保证其压桩中心与桩位重合并垂直;然后起吊管桩就位,安设桩靴并开始压桩;在压完一节管桩后,起吊下一节管桩进行电焊焊接接桩,保证焊缝结实饱满(接桩间隔时间不宜过长);检查焊接焊缝合格后,进行再一次压桩;依次循环吊桩、接桩、压桩直至压至设计深度;
四.软地基处理中预应力管桩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预应力管桩在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施工前应进行压桩试验,确定终止时的压桩力与单桩极限承载力的关系系数,验证与设计是否相符,以终止时的压桩力来初步判断单桩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下发作业指导书。
2、为避免挤土效应和振动影响,应做到:严格控制压桩速度,一般控制在1m/min 左右;制定有效的沉桩流水路线,根据桩的入土深度,采取先长后短、先高后低的顺序施工;同时应对日成桩量进行必要的控制;对终止压桩力和其它施工参数做好压桩记录;当终止压桩力与试桩确定的参数相差较大时,应分析原因,待查明后方可继续施工。
3、施工地点场地要平整坚硬,在较软的场地中适当铺设道渣,不能使桩机在打桩过程中产生不均匀沉降,产生斜桩。当遇到障碍物时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沉桩;沉桩时发现不垂直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应把桩拔出重打,桩进入一定深度后,不宜采用移动机架进行校正,以免发生断桩,应采取其他措施。
4、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形成的主体,要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要设立专门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协助最高管理者加强质量管理。要建立质量管理的职能机构,领导、监督各级施工组织加强质量管理。
5、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手册和操作规程。体系文件是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依据,要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全面贯彻落实,形成人人重视工程质量的氛围。
6、要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将工程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层层下达,层层落实,落实到每个作业班组,落实到岗位和个人,使每个人都了解并完成本职工作的质量要求和具体质量标准,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7、按质量计划实施过程控制,前后工序间要有交接确认制度。关键质量控制点实行施工质量认可签字制度,只有上一道工序得到质量认可签字以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现场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规程的作业,不能保证质量的操作方法、手段和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可行使否决权,并通知其弥补、停工或返工。
8、加强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对工程质量影响极大。凡是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生产厂家都要提供质量合格文件,即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等。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要对现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凡是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等,不符合合同文件质量条款要求的,一律不能使用。
9、建立质量记录资料制度。质量资料,是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它详细地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它不仅对工程质量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对竣工、投产运行、完工后的维修管理都是有用的记录资料。
五.结束语
预应力管桩特别是采用静压法施工的桩,其应用已十分普遍,但在设计和施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探讨解决。由于静压预应力管桩应用过程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必须通过生产、设计、施工和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加强对其的质量管理,才能有效克服上述质量缺陷而得到逐步完善。参考文献:
[1]张广明 振冲碎石桩地基原位检测新方法探讨[J]东北水利水电2007年07期
关键词:遥感监测技术;国土资源;应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除采用强有力的法律 、行政、经济、规划等手段严格治本之外 ,还需要采用高新技术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随着近代航空航天技术的发展与成熟 ,运用遥感技术进行大面积、大规模、实时、动态的土地等地球资源信息的采集已成为可能 。遥感信息是地表各种地物要素的真实反映 ,能清晰地显示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特征与分布。
1.土地利用监测技术方法
我国土地利用监测的传统方法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等,主要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实际利用情况,一直以来都被广泛应用。随着土地利用变化日趋频繁,利用常规传统的监测手段难以满足快速准确监测土地资源变化的要求,基于遥感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方法得到广泛运用。
1.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我国2007-2009年开始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传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法,分县全面查清了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进行农业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建立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土地登记制度以及土地基础信息系统等提供了科学依据。之后每年开展的土地变更调查及时客观地反映了土地利用变化状况,为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及全面落实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职能提供了数据支持。
1.2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是以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数据及图件为基础,运用遥感图像处理与识别技术,从遥感图像上提取变化信息,从而达到对耕地及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定期监测的目的。与其他监测手段相比,遥感监测具有速度快、精度高、范围广等特点。自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至今,建立了在充分利用3S以及地面调查和计算机网络通讯等技术手段基础上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体系,进行了连续、多周期、多目标的遥感监测,实现了对重点地区、特定目标土地利用状况的快速监测。
遥感监测技术的优点有:
1)监测成果具有精度高、现势性强、可视化程度高、客观反映现状、检索查询便捷等优点,体现了客观性、及时性,弥补了人工巡查的时间与人力不足的缺陷。
2)克服了常规巡查的人为性偏差,实现了优势互补,扩大了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对违法违规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纠正的快速反应。
2.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成果能全面准确的反映近年来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现势性的基础资料,在土地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1在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应用
为保持二次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从2010年起,国家将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统一起来,全面启动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程。其技术路线是:各地以遥感监测发现的变化图斑为引导,将“大范围”土地变更调查转变为目标明确的“点线”调查,提高了准确性,通过应用监测结果复核土地变更调查,发现土地变更调查的错漏现象,抽取部分重点地区、重点地类,组织开展国家级外业实地核实工作。
2.1.1减少人为干预,保障数据真实
以往国家单纯对数据流量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外业实地核实量很小,人为干预调查成果的空间较大。新形势下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全覆盖的遥感影像为基础,结合遥感动态监测成果,对数据质量总体掌控,辅以对数据流量的合理性审核,可以全面核查每一变化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尤其国家级外业核查手段的采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人为干预调查数据的现象,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
2.1.2数据覆盖广,整合度高
对照遥感监测影像,对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图斑逐一核实,并将规划、耕保、执法和地籍等多个部门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整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执行情况资料,基本农田补划、调整等相关图件、数据资料,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资料,违法用地的数量、范围、位置及查处资料,全面摸清了辖区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尤其是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克服过去主要依据用地批文进行土地变更的局限性,保证了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完整性、现势性。
2.2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应用
卫片执法检查是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查后,依据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及遥感监测成果,对照遥感监测影像,从监测图斑中抽点图斑,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遥感影像提供了一个客观的,持久的解译数据源,数据结果具有重现,是土地执法检查部门事前发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基础数据来源,最大限度地及早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包括因交通不便不易通过巡查及时发现或因检查不到位而隐藏的土地违法行为,威慑了各种不规范用地行为,遏制了违法用地现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3在用地审批业务中的应用
遥感监测成果数据客观反映监测区耕地、建设用地变化情况,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范围得到直观体现。应用季度监测、半年监测以及年度监测的动态监测数据成果可以快速发现监测区域范围内用地现状、耕地变化情况和地类变化情况,对于需要审批的建设用地通过高分辨率监测成果数据可以客观的确认其合法性、可行性和科学性,通过实地验证,即获取到土地利用的现势性数据,减少了资金浪费,使土地管理决策机构根据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成果数据,决策用地指标,制定用地管理措施,并对建设用地的审批、利用、开发、管理实现动态监督。
2.4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应用
利用最新的遥感成果资料,修正规划区内各类用地与提供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不一致部分,客观的反映现势的用地情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基础图件和信息。
3. 国土资源管理利用遥感监测取得的成果及建议
通过规划实施动态遥感监测,可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监测未经批准的建设工程及检查规划批准项目的落实情况,如规划项目的完成情况。这对地方政府在规划实施和执行力度上起到非常有效的震慑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地方政府加大对规划的执行力度。同时,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是耕地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大批开发区非法圈地,盲目建设占用耕地,“征而不开”、“开而不发”,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撂荒。
建议扩大遥感监测成果的应用社会化水平,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数据应用和共享机制建设的认识,不断完善现有制度和数据汇交办法,加强部门协调。再次要扩大数据成果应用范围,监测成果在立足于国土资源管理需求的基础上,要面向社会公益性,逐步扩大遥感监测信息成果的可查询度,以满足更多使用单位的需求,促进成果应用社会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体系在土地管理及土地督察中的作用明显且意义重大,在对土地规划的执行力度、土地批后监管和地类管理等工作上越来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尤其在经济效益方面,能有效减少由于违法违规用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李轩宇,周卫军,黄利红,等.基于RS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方法和应用[J].经济地理,2008,28(4).
[2]张银辉,赵庚星.试论土地利用遥感动态监测技术方法[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1,18(3).
[3]韩毅.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成果应用现状及信息共享策略[J].国土资源信息化,2006(02).
关键词: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理论;应用;发展
中图分类号:O43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日益成熟,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的理论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且相关的理论技术也越来越成熟,逐渐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的理论体系,在岩土工程施工与建设中发挥着巨大指导性作用和意义。根据目前已经形成的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理论体系来看,完整的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理论体系形成过程中所包含的理论内容主要有,水文与工程地质理论、环境水文与环境工程地质理论、岩土工程地质理论、生态水文与工程地质理论、生态岩土工程地质理论等,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理论体系中的各种理论技术,在岩土工程施工建设中具有相对广泛的应用实现,并且各理论技术的相互结合应用现象也比较突出。
一、水工环地质核心理论的形成分析
对于水工环地质核心理论的形成分析,要从世界性的水工环地质核心理论形成和我国水工环地质核心理论形成两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概述。而世界性和我国的水工环地质核心理论包括水文地质核心理论、工程地质核心理论、环境地质核心理论。首先,世界上水文地质理论的出现和形成,是以19世纪50年代中期达西定律的建立为标志,发展至今,水文地质理论的形成建立已经有100多年的悠久历史。而在我国水文地质核心理论的形成,在解放之前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方面都是空白,后来随着解放后20世纪50年代初期北京地质学院的成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系别才在我国首次进行建立和实现,并且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系建立初期使用的教材是前苏联教材,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才有了自己的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教材,并逐渐的发展成熟起来。其中,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水文地质的核心理论是科学技术找水理论,到80年代逐渐转移到地下水开采上,后来随着地下水开采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在面临国家经济发展与地下水资源消耗过大的情况下,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中环境问题的产生,我国水文地质的核心理论正式进入到了生态环境水文地质阶段中。
二、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的应用与发展
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是我国的地质学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也是目前地质勘探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理论依据。为了能够使其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我国很多地质高校都将水工环地质理论课程作为重要的必修课,并培养了大批优秀地质勘探人才,同时也做出了很多科学研究,以进一步丰富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具体来讲,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在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和自身的发展方向主要如下所示:
(一)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的发展
由于新时期下社会发展对水工环地质工作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要求,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的研究方向逐渐开始转变,向着更加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方向不断发展。并且随着信息科技等先进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水工环地质的工作技术的科技含量大大提升,这在促进水工环地质工作发展的同时,也极大的丰富了现代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为其注入了一些新的科技理论,促使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当前的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的发展中,其重点发展内容依然是地质勘探,并且发展方向逐渐体现在三个阶段上,即初测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技术设计阶段。水工环地质理论发展在初测阶段中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勘测位置准确度的提升、覆盖地区范围的扩大和水下测量精度的提升。水工环地质理论在初步设计阶段中的发展主要体现在设计技术与应用水平的提升如磁性勘测技术的应用等。水工环地质理论在技术设计阶段中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矿体及围岩稳定性的确定、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及径流情况,地下水渗透活动对矿床开采的影响程度及提出解决方案等。这三个阶段促进并完善了水工环地质理论的发展,对于相关技术勘查的进行、综合测试结果精准度的提升、勘测误差的减小的重要意义都可以很好地体现出来。
(二)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的应用
近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开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就对水工环地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工环地质工作开始由早期无节制的开发各种资源,开始逐渐转变为节能环保的重要基础工作环节。现如今的水工环地质工作更多的是注重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生态问题的解决以及环境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污染监测、土地规划设计等领域中具有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尽管当前水工环地质工作逐渐转移了工作重心,但是其在地质勘探与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并未受到影响。从整体来看,当前水工环地质理论体系应用最多的领域仍然是地质勘探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中。例如矿藏探明、采矿技术条件分析、工程水文地质评价、水利工程建设等多个方面。
三、当代水工环地质及岩土工程理论体系发展
水工环地质理论和岩土工程理论在当代的应用为相关的地质勘探和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但是也应当看到,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工环地质及岩土工程理论的研究者还应当对其理论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当代水工环地质及岩土工程理论体系的发展进行了分析。
(一)当代岩土工程理论发展
岩土工程施工水平的不断进步离不开岩土工程理论发展的支持。在学科设定上岩土工程是土木工程的分支,因此在土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也能得到很好的应用与发展。岩土工程理论发展的主要途径是通过与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岩石力学等相关学科进行有效融合,在完善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促进学科适用性的不断提升,并且在岩石、土木工程的相关技术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岩土工程理论发展主要可以使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等环节得到很大收益,其提升范围涉及土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与此同时,当代岩土工程理论的发展对于房屋、市政、能源、水利、道路、航运、矿山等基础设施的高效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代水工环地质理论发展
随着我国地质学整体水平的不断进步,当代水工环地质理论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通常而言,地质矿产勘探是当代水工环地质理论发展的主要应用方向。水工环地质理论在地质勘探中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初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等三个环节上。水工环地质理论发展在初测环境上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勘测位置准确度的提升、覆盖地区范围的扩大和水下测量精度的提升。水工环地质理论在初步设计上的发展主要体现在设计技术与应用水平的提升如磁性勘测技术的应用等。水工环地质理论在技术设计环节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矿体及围岩稳定性的确定、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及迳流情况,地下水渗透活动对矿床开采的影响程度及提出解决方案等。通过对以上三个环节完善水工环地质理论的发展,对于相关技术勘查的进行、综合测试结果精准度的提升、勘测误差的减小的重要意义都可以很好地体现出来。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工环地质及岩土工程作为地质勘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多与地质勘探相关的社会发展行业领域都发挥了关键作用。为了使水工环地质与岩土工程能够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就需要我们不断的研究并丰富其理论体系,将一些新兴科技理论融入到现有的地质研究理论体系中,在提高地质勘探技术水平的同时,促进其理论体系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海楷. 水工环地质及岩土工程理论体系应用与发展[J]. 硅谷,2013,21:113+116.
一、抓好政策宣传,是推进土地流转的前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需要全民共同参与,要采取各种方式宣传现行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群众知晓流转的好处和程序。农村土地流转是基于相关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基础下开展的,要让群众明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承包权、经营权、转让权在农户,在99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续签前提下,农户自愿流转的原则,由发包方各村委会指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流转,依照规范的流转合同书进行签订,要进行经营权变更和流转合同鉴证的必须按照程序规定和所需材料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镇、村两级做好宣传发动,确保土地流转工作群众家喻户晓。
二、创新方式,是推动土地流转的重点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总结提升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模式,创新丰富土地流转机制,主要把握好三个结合,六种方式。一是把土地流转与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相结合,二是把土地流转与发展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相结合,三是把土地流转与经济能人的培养相结合。采取多种流转方式,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一是股份合作式,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形成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作机制。二是基地带动式,通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引导周边农户将承包地成片流转给企业、大户集中经营。三是租赁经营式,鼓励农民将承包地租赁给种植大户经营,减少因农民外出务工或无力自主经营造成的耕地撂荒。四是互换重组式,鼓励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互换方式进行土地连片经营,实现农户承包地块相对集中,提高户营规模效益。五是托管经营式,鼓励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托管农户自愿委托流转的承包地。六是转让经营式,鼓励长期举家外出务工经商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有偿转让给种植大户经营。
三、规范管理,是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的关键
(一)建立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情况登记簿,并搭建镇、村两级信息和服务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土地流转情况登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建立规范合同签订制度。乡(镇)要建立规范合同签订制度,除代耕期不足1年不需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外,所有农村土地流转都必须依法签订全县统一格式的书面合同文本,坚决禁止口头流转和其他私自约定的土地流转行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篡改规范性合同文本中必须的条款内容。
(三)建立流转合同鉴证制度。乡(镇)要建立流转合同鉴证制度。流转合同签订后,流转双方应将土地流转合同及时报送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鉴证,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四)建立经营权变更审查制度。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审查制度。承包期内,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健全机制,是土地流转工作的保障
(一)建立业主资质审查机制。要建立农业经营能力审查机制,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对受让方业主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对拟经营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进行审查,对项目的效益风险进行审查。
(二)建立流转风险预警机制。要积极鼓励农民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大户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农民与其利益的有机联结,并支持土地出让方向受让方提取一定的风险保证金,专户储蓄,共同管理,合同期满如无违约,则如数退还风险保证金本息。一次性流转土地规模较大的,可积极推行流转行为担保,切实保障流转双方权益。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土地流转的追踪、巡查和督查,随时掌握土地流转后的生产经营、双方履约状况,及时纠正违规流转、调处违约事件。
(三)建立流转价格评估机制。土地流转价格实行政府指导、自主协商的方式,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土地进行分等定级,合理确定各类农地的质量和等级。
一、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明确责任,构建多方合力的档案管理工作体系
2014年,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土地确权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和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又一重大部署,是一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完善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确权登记档案将是中国未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凭证和依据作用。管好确权登记档案是一项庞大的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
按照全市确权工作部署,我县分级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委农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档案管理部门等多方配合的工作体系,制定了详实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和任务。县委农工委协调县国土资源局收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以及大地控制点、地形图、地貌图、正摄影图等基础测绘资料。各乡镇村负责收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资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失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县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指导工作,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做细、做实。
二、摸底调研,加大宣传,加强培训,增强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软实力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县站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新农村的高度认识确权档案工作,管理确权档案。针对地形复杂、地块零散、二轮延包时以地定产、以产分地等客观因素给确权工作带来的实际困难,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下乡调研、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二轮土地承包现状,以及二轮延包时的承包合同、土地面积台账等档案保管情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及发放明白纸、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组织乡镇、村骨干人员培训班,培训确权颁证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登记程序、工作流程、系统操作方法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业务知识,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依法办事、规范行事,保障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三、以点带面,协调联动,及时跟进,解决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参与单位多,涉及层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我县切实加强部门之间横向和纵向的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尽其职。2014年,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指导隔河头镇、龙王庙乡试点村完成确权登记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随着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的全面推开,二轮土地承包签证档案的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由于乡镇、村二轮土地承包签证档案大量遗失、损毁,不能及时、准确、有效的提供利用,“一个行政村至少上百户,一户至少复印四页”的工作量无疑落在了县档案馆工作人员的肩上。为切实解决难题,2015年,县档案馆专门增加了查档人员,配备了专用打印复印一体机,同时,优先对二轮土地承包签证档案进行数字化,一路开绿灯,对试点乡镇、村给予了大力支持,提供了热情、主动、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新一轮土地确权工作提供了重要佐证,避免了“无证可依”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了档案在整个确权登记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使档案工作与确权工作同步、有序、协调发展。
2015年,县委办、政府办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规定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县政府办转发了河北省档案局、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原则、任务及业务规范,增强了档案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多种形式,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促进确权登记工作与村级建档工作有机结合
自2011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了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加大了监督、指导、检查力度,全县41%的行政村完成了规范化建档工作。其中15个村实现了“档案数字化”,达到了“五有一能”省级示范村标准。我县的新农村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而确权登记工作的前沿在乡镇行政村,“确权登记档案”也将成为村级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县、乡、村三级协同创建的民生档案资源。因此,“确权登记档案”能否达到齐全、完整、规范化,直接影响着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进程。
2015年,县档案局(馆)根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下发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明确土地确权档案保管期限和整理归档细则,要求各部门各村严格落实,从制度上保障档案工作有序开展。确权登记档案共分为四大类: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调解类、特殊载体类。土地确权登记类档案采取一户一件、一村(组)一卷或多卷的形式整理、编目。后续形成的确权、流转、银行抵押贷款等应归档文件不断补充到对应的农户档案中,实现动态化管理,充分实现档案资政惠民的价值。
关键词:双面垄断;双重垄断;拍卖;供给侧政策
一、引言
中央政府下定决心抑制过高房价,连续出台多项调控措施,其中包括:2010年0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2010年9月29日国家出台巩固楼市调控成果措施(国五条);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国八条)。一系列调控措施紧锣密鼓地出台,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仍然是只升不降。究其原因,过高的土地价格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我们可以得知,虽然土地出让金存在起伏,但总体呈上升趋势。2010年全国120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8814.4亿元,同比增加50%。与此同时,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0年住宅用地单价“地王”楼面地价为52783元/平方米,超过2009年的32484元/平方米,刷新了中国土地市场单价记录。2010年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前十的地块平均楼面地价为33830元/平方米,远高于2009年26365元/平方米。本文从分析中国特殊的土地市场结构入手,逻辑一致地给出结论:特殊的土地供给结构是造成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地王频出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土地市场结构分析
在中国,由于地方政府专营农村土地的购买和向房地产商的供给,形成了一个双面垄断的格局。房地产市场虽然是一个垄断竞争市场,但由于房屋和土地作为商品具有极大的差异性,稀缺性、不可移动性、可储存性等特性,在局部地域和一定时段内又可以形成垄断市场,购买者选择余地很小。因此,最终购房者面临了土地和住房两重垄断。同样由于土地的特性,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控制土地供应数量和频率,从而可以在一定地域和一定时段内造成土地供给的孤品效应,向开发商采取拍卖的方式供应土地。这样,双面垄断、双重垄断和土地拍卖导致土地价格被四次垫高进而导致房价居高不下。下文是对以上三个因素的逻辑分析。
(一)双面垄断
双面垄断是指在中国只有地方政府才具有向农民买土地的权利,在这个市场上形成了买方垄断;与此同时,房地产商只能向地方政府购买土地,在这个市场上形成了卖方垄断。所以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具有双面垄断性。如图3所示,如果土地买卖市场只存在农民和房地产商,而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没有参与,则农民的土地供给函数为P1=P1(Q),房地产商的土地需求函数为P2=P2(Q),房地产市场的均衡土地供给量为Q2,均衡价格为P3。但在实际市场交易中,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参与了土地买卖,它的收入函数为R=P2(Q)*Q-P1(Q)*Q。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也是理性参与人,它追求的是自身利润最大化,需要对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的收入函数进行求导即当满足收入函数的一阶导数R′=P2′(Q)*Q+P2(Q)-〔P1′(Q)*Q+P1(Q)〕=0时,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的利润最大化。由于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的边际收入MR=P2′(Q)*Q+P2(Q),边际成本MC=P1′(Q)*Q+P1(Q),它按理会选择在MR=MC点以价格P2出售数量为Q1的土地。在实践中,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因为其具有双面垄断性导致它会进一步追求更大的利润。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根据农民土地的供给函数会以价格P4从农民手中收购数量为Q1的土地,根据房地产商的土地需求函数以价格P1卖给房地产商。在这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以低于市场均衡价格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土地相当于第一次垫高土地价格,而以高于市场均衡价格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商土地相当于第二次垫高土地价格。
(二)双重垄断
双重垄断是指在中国消费者在买房时不仅面对房地产商对房屋市场的垄断,还要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的对土地市场的垄断。为了简化问题,假设房地产商的边际成本MC1不变且为0,在完全竞争市场下房屋的均衡销售量为Q1(当房地产商的边际成本不为0时也可用此方法分析,结论相同)。如图4所示,房地产商因为房屋具有极大的差异性、稀缺性、不可移动性、可储存性等特殊性,在面对消费者时可以看作是垄断厂商,它的需求函数为D1。由于假设房地产商的边际成本MC1=0,所以它会选择在MR1=MC1时以价格P0出售数量为Q2的房屋。相比较于完全竞争市场,市场房屋的供应量由Q1减少为Q2,价格却提高为P0。房屋的市场价格由于房地产商的垄断性偏离了市场的均衡价格。假设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的边际成本MC2=P1。由于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也是垄断主体,它的需求函数D2=MR1,因此选择在自身的边际收入MR2=MC2=P1时出售数量为Q3的土地。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按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原本应按价格P3出售,但因为其是卖方垄断,所以它会根据房地产商的需求曲线选择以更高的价格P2出售土地获取更大的利润,从而第三次垫高土地价格。人为垫高的土地价格和垄断房地产商制定的垄断价格提高了消费者的买房成本。
(三)土地拍卖
在中国,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将土地出售给房地产商必须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拍卖这道法定程序。但土地这种商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比如农产品时间过久了容易变质贬值,土地的保质期非常长,而且保值增值性强。基于以上因素,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可以在本期出售部分的土地,将剩余的土地留在下期出售,这就相当于减少了土地当期的供应量,造成了正在出售的土地在特定的时间段,特定的空间地域内产生孤品效应。如图5所示,每个房地产商都有自己愿意支付的最高土地价格。当政府的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将全部土地Q1在当期出售,土地的成交价格为P1。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会选择在第一期将数量为Q3的土地通过拍卖出售给出价为P3的房地产商,在第二期将数量为Q2-Q3的土地通过拍卖出售给出价为P2的房地产商,在第三期将数量为Q1-Q2的土地通过拍卖出售给出价为P1的房地产商。同样数量的土地,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利用土地的特性使土地成为孤品,利用土地拍卖完全占有了房地产商的消费者剩余,而房地产商又将高成本转嫁给最终购房者。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土地价格被第四次垫高了。
三、需求侧政策的作用
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实际上能够起作用的主要是抑制购房的需求,其效果相当于下移需求曲线。比如限制购房贷款,限制购房资格。根据竞争性市场的供求理论,只要降低市场的购房需求,就能降低房屋的市场价格。但是,基于上文的分析,由于特殊的土地供给市场结构,再加上土地和房产的特殊属性,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垄断性极强,在需求侧政策下,垄断的土地供应者和房产供应者仍有选择余地,可以减少土地和住房供应,囤地囤房以保证收入和利润的最大化,其效果相当于上抬供给曲线。在供给曲线不变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抑制需求的措施,使得购房需求曲线向左下方移动,从而使得市场的均衡价格下降。中国土地市场的特殊结构和房地产市场极强的垄断性使得房屋的供给曲线向左上方移动。结果使得市场均衡价格由上升。需求侧政策的结果只是量缩价不降。最近一段时期的房价和成交量的数据似乎支持这一结论。
四、房地产市场困局求解思路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有以下基本结论:地方政府土地管理中心的双面垄断两次抬高地价;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房地产商之间的竞争性很有限,造成地方政府土地管理中心和房地产商的双重垄断,分别一次直接抬高了房价,一次抬高了地价;土地拍卖再一次抬高了地价。结果,特殊的土地市场结构四次垫高了土地价格,房产价格被五次抬高,从而影响房价过高。在此基础上,房地产需求侧调控政策的作用有限且是暂时性的,可以起作用的应是供给侧政策。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在其中有直接利益,已出台的供给侧政策实际执行受阻,效果有限。要从根本上降低过高的房价,必须改革土地集中供应体制。
本文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中央布置的供地计划。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120城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同比增加38%,创下历史新高,但全国120城市住宅用地成交量却同比减少30%。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中心出于自身利益需要,有充分的动机减少土地供应。为了降低土地价格,应监督地方政府落实中央的土地供应计划,保障土地供应满足市场要求。完善问责机制,对于没有按要求完成供地计划的地方政府给予处罚。二是坚决打击囤地,囤房的行为。由于土地和房屋的特殊性,房地产商可以选择延期开发土地或延期出售房屋,这会影响市场均衡价格的形成。政府应对囤地,囤房的房地产商征收重税,打击投机行为,限期开工、限期完工,限期出售。三是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增加廉租房和公租房供应,逐步放开小产权房。地方政府应切实落实中央的政策,多参与住房保障体制的建设,多种渠道和方式增加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供应。对不同收入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房屋供应策略,比如对中高收入家庭供应商品房,对低收入的家庭供应公租房、廉租房。四是改革土地市场结构,改革土地集中供应体制。在土地交易市场应该尽量地减少政府干预,让市场竞争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又如让农民与多个房地产商直接谈判土地的成交价格,形成竞争市场,进而形成均衡的土地成交量和土地成交价格。这样可以避免土地价格被虚假垫高。同时为保证地方政府已有利益,地方政府可以在农民和房地产商的土地交易价格上收取一定比例的税收,满足地方财政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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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供给制度;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价格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一、土地供给制度安排
从政府作为土地供给者,从自然供给的土地到经济供给的土地,要经过征地拆迁、整治开发和市场出让等三个阶段,因此土地供给制度具体包括:土地征迁制度、储备开发制度、土地出让制度。从政府作为土地管控者角度,为了减少市场失灵,政府需要对土地市场进行市场规制,具体包括:土地征迁和补偿制度、储备开发制度、土地出让制度等。
1、土地征迁和补偿制度。土地征迁是政府依靠其特有的权力强制性地实现土地权利的转移过程,但这种强制性转移又是以相应的经济补偿为条件的,强制性与补偿性是土地征用的两个特性,主要体现在《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拆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如果说土地征迁是政府的权利,则土地补偿则是被拆迁人的权利。由于私人产权的保护,政府只有为公共利益才能进行征迁,因此土地征迁制度的核心是政府产权的界定;由于房屋拆迁的实质是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才是拆迁真正的标的物,因此土地补偿制度的核心是被拆迁人产权的界定。
2、土地储备开发制度。土地储备开发制度包括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一级开发制度。土地储备是指政府按照法律程序,根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收购、收回、置换、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土地的前期开发,予以储存,以适时适量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规范土地市场,为城市发展提供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土地一级开发由土地项目一级开发权的开发主体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交通建设、环境建设和投融资过程。土地一级开发一般由土地储备单位或土地一级开发公司接受委托负责组织。
3、土地出让制度。土地出让方式包括划拨和有偿出让两种方式,划拨土地主要集中在国有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有偿出让又分为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办法》、《协议出让管理办法》及其相关管理规定。
二、土地政策对房地产的影响分析
1、土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传导机制。主要包括两个途径:首先,土地价格对房价的影响,土地价格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土地价格的增加会引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下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减少,最终影响房价;相反,地价下降,供给增加;其次,土地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土地供应量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开发的土地量,影响房地产企业的投资规模,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最终影响房地产价格。与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相比,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只能对供给产生影响,无法对需求产生直接的影响,无法实现整体市场的稳定均衡。土地政策这一行政手段对供给的影响是很有效的,因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对于土地使用需求的影响并不能通过土地政策来实现,单纯地对土地供给的控制只能加剧对土地的需求,激化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
2、土地供应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时滞效应。土地要素对于房价变化影响很大,通过对土地要素的宏观调控可以规范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而土地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并不是同步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时差性”。对房地产市场的土地调控是指政府通过调整土地供应来影响房地产市场运行。由于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相比金融、财政方面的调控措施,土地调控对增量市场的影响最为直接,但是效果显现的时间更长。无论是土地总量调控还是结构调控,土地供应时滞都是影响调控效果的重要因素。忽视土地供应时滞的存在,就无法清楚地把握调控的影响效应,对于市场的调控只能是较盲目的决策,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1)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数量的影响。土地供应是房地产市场基础,土地供应如果是被储备、闲置或者是被蓄意囤积,那么土地供应量只能部分转化为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所以,这里所说的土地供应总量为有效供应总量。土地供应总量对房地产市场有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影响房地产产品的供应总量,特别是影响增量房地产产品;另一方面是影响生产和预期,但影响力的时效不同,对房地产产品供应的影响,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的原因,要在1~2年之内才能显现出来,但对投资和消费的影响却是当期的。由于房、地的紧密关系,土地供给量与房地产增量有着密切关系,土地供给量是房地产增量的基础,他们之间的关系由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来反映。设房地产增量为QR(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供给量为QL(平方米土地面积),容积率为F,则有QR=F×QL。则当容积率不变时,土地供给量与房地产增量呈线性正相关关系。容积率越大,单位面积土地上的建筑容量即建筑面积就越大。
(2)土地供应量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房地产价格代表了对房地产的需求,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作用形成地价,决定新一轮房地产价格的大小。利用四象限模型的分析方法可分析出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互动机理:当房地产数量的需求上升时,土地供应量、地价、房地产价格和地产数量都增大了。当房地产的价格上升时,土地供应量也上升,房地产价格与土地供应量呈正相关关系,并且房地产价格是土地供应量变化的原因。通过对土地供给弹性变化的分析,随着城市的发展,可以用较少的土地供应量来调控相同的房地产价格的涨幅。
4、土地供应结构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同用途用地的供应比例,体现了政府的产业政策,例如目前我国采用供地结构的政策是,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停止供地,对于限制性项目提高供地标准和条件,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和更新限制性、禁止性建设项目供地目录;同时,调整商业用地的市场投放量,增加产业政策扶持行业的供地量。
三、完善我国土地供给制度的建议
1、在土地供给制度变迁过程中,农民、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是制度的受损者,因此我国的土地供给制度不能达到帕累托优化的制度评价准则,建议我国的土地供给制度的价值导向是实现社会的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改进。本文建议将土地供给制度和其他制度按照兼容性、互补性和关联性的原则进行完善:从制度的兼容性来讲,主要是重新界定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发展权,建立起制度兼容的土地产权制度,促进土地使用权按照市场价格流转;从土地供给制度与其他制度的互补性来说,应将房地产产业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房地产产业政策联系起来共同完成一个体系;从土地供给制度的关联性来讲,应将土地的计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出让制度联系起来,共同组成一个制度体系,才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
2、需要调整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廉租房等政策。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责,在房地产市场中,政府应避免采用直接价格管制方式降低地价和房价,有些政府为了应付房价降低的“政治任务”,直接对商品房采取限价措施,这是对市场机制的破坏。政府应将主要任务放在提供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方面。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政策的初衷虽然是为了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社会福利,但直接的价格规制降低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必然导致排队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上升,且政府在严格界定中低收入群体时将花费更多的制度成本,因此制度绩效较低,应改变直接规制向间接规制转变。本文建议,政府应取消目前的双限房政策,降低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改为加大廉租房土地供应政策。建议成立专门的银行机构采用宽松的信贷政策,用土地拍卖所得收入弥补中低等收入群体自住用房的信贷,以此帮助中低收入群体实现居者有其屋,减少投机行为。
3、转变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政府退出市场的讨价还价博弈是我国土地供给制度设计的方向。大多数的学者认为,政府权力寻租行为是造成政府管理绩效较低的原因。就本文看来,由于土地具有私人价值属性,土地供需双方之间对于价值的判断不同,在信息不对称和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会导致机会主义行为,必然造成交易成本过高。由于政府公共利益职能,政府不能通过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讨价还价方式与民争利,为此政府会采取以“拆迁标准”、“基准地价”这种非市场价值标准取代市场价值标准进行出让,但由于政府存在产权主体模糊,政府官员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产权成本较高,造成制度绩效较低。政府应从社会利益的讨价还价中退出,由利益关系的博弈者转变为制度的制定者,可以提高制度绩效。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张中新.土地供应在经济宏观调控中的政策运用[J].特区经济,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