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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道路停车位管理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关键词】 达州市 停车问题 配建标准
一、引言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我国城市居民的私家车数量也有了飞速增加。以达州市为例,截止2013年7月底,达州市私家车拥有量达157017辆。随着私家车的增加,小区停车位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由此引发的小区停车难的问题成为社会和物业管理的难题。
相比上涨的油价和拥挤的马路,更让生活在达州市的车主们揪心的是找车位。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达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主要为各单位、小区配建的停车场,城区内尚无专用的大型机动车停车场、库、楼等社会公共停车设施。目前有39个建设项目配建了地下车库,批建面积为137800平方米,实际作为车库使用的面积为103250平方米,加上各小区地面配建,共计停车位4570个,但这仍无法满足市民停车的需要。达州市城区“路窄车多”,要找个便利的停车位更是“难于上青天”!虽说在城区有路边停车场供车主停车,但是本来就不宽敞的市区道路加上路况拥堵,根本无法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停车难的问题仍旧未解决。生活在达州,停车难,究竟难在何处呢?为了深入了解达州市居民停车的现状,笔者对达州4个行政区的8个典型住宅小区的业主随机发放问卷调查500份,有效回收480份,并对愿意接受访谈的业主进行深度访谈;走访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查资料和走访政府有关部门了解与停车位有关的政策和制度。
二、调查结果
1、小区车位数量与车辆数量对比
从小区停车位数量与车辆数量对比(如下表1)发现,停车位供求矛盾突出,出现了严重的供不应求问题。在达州市,由于主城区修建时间较早,规划并不完美,并且许多早期修建的楼盘并没有考虑到停车这一因素,因此导致达州目前面临停车不易的难题。在调查的8个典型小区中,62.5%的小区出现了严重的供求缺口,没有出现缺口的小区都是新建小区,大部分业主都还没有入住,所以调查的数据还无法反映真实的需求情况。此外,笔者在达州市达川区各大楼盘销售现场,随机走访了20余位有购房意向的市民,其中约有六成均有购车打算,也就是说,私家车的增长还将保持高发展势头。
2、地上停车位车满为患,地下停车场却存在闲置
所谓地上停车位,是指利用小区道路、公共场地、公共绿地等空间用作的停车位。从上表可以看出,地上停车位使用率达到280%。与地上车满为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地下停车场却存在闲置,除地下车库停车位少的使用率可以达到100%外,其他小区地下车库均有闲置现象。
3、业主对物业公司在停车管理方面满意度不高
在被调查的480名业主中,在被问及对物业公司在停车管理方面是否满意时,有25%的业主对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极不满意,65%的业主认为一般,仅有10%的业主表示满意。而业主反映主要问题集中在停车管理不规范、处理纠纷不及时、收费不合理、车位分配不公平等方面。
4、因停车难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
停车难问题已经很困扰人了,由停车难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也让业主觉得十分头疼。根据被调查业主提及问题的频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如下表2。
三、小区停车矛盾产生的原因分析
1、私家车增长过快,停车设施严重滞后
目前达州市私家车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有的家庭有两辆甚至更多。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而停车空间却是有限的,这种矛盾就引发了小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达州老城区的中心广场、人民公园、农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地附近的公路上,基本上都密密麻麻地停放着私家车。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日趋增长,公共场所和小区机动车停车矛盾日益突出,车位数不足与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之间仿佛打了一个“死结”。据调查,不论是旧小区还是新建小区,都存在停车设施滞后的现象。具体原因如下。
(1)大部分旧小区没有停车位规划。1998年以前,达州的私家车还属于奢侈品,很多家庭根本没有买车的打算,对停车位更没有什么概念,所以90年代以前建的小区,在设计时就没有设计停车位。但是在随后的十几年里,私家车数量猛增,使得停车问题很快凸显出来,由于没有停车位,业主只能把车停在过道或是绿化带上,这样给业主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
(2)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标准偏低。1998年国家规定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停车位。达州市也于2009年6月21日在《达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中提出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住宅每户建筑面积的不同配建停车位,见表3。
停车位配建标准的出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但是这些停车位依旧满足不了小区业主日益增长的停车需要,私家车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标准所支持的力度,所以停车位紧缺问题依然存在。
2、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清导致收费不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有70%的业主能接受现在情况下的车位租金,但仍有25%的业主认为停车收费太高,难以承受。现阶段达州市停车位销售并不理想,一个地下车库动辄一二十万,让很多购房者难以接受。而且96%的业主所购买的车位只有短期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停车位权属法律模糊不清的情况下,除了可能会出现地下车库管理、维修问题,还会导致地下停车费远高于地面停车费,有的甚至会出现几倍的差距。业主们考虑到地上停车费用少且停车方便,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停在地上停车位,结果是地下停车位大量闲置,地上停车位却车满为患,有的甚至占领消防通道,给小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3、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产生纠纷
住宅小区停车位本来就不足,加上物业公司的管理欠缺,造成小区停车位存在诸多问题。调查发现,曾因停车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的业主就有48%,这成为小区停车矛盾的主要矛盾之一。主要表现如下。其一,在购房初期,70%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在车位分配上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二,物业公司不征得业主的同意,擅自将小区公共用地改建成停车场地然后租给业主,收取租金;其三,对小区业主的乱停乱放,物业公司只采取劝说、告知等方式,对大部分业主没有约束力,不能解决违规停车的现象;其四,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在接到业主投诉后,仅有20%的物业会采取积极的措施应对,大部分情况是表面答应却毫无作为。
4、业主素质不高,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一些新建小区停车设施比较完善而且也能正常运行,但也存在停车难的现象。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有些业主为图方便,将车乱停乱放,抢占他人停车位或是占用公共通道。停车问题的合理解决涉及到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配合,即需要物业管理的有条不紊,也需要业主的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使停车难问题得到解决。
四、治理小区停车问题的对策
1、合理控制居民私家车拥有量
以现在私家车增长速度来看,如不采取措施合理控制私家车的拥有量,短时间不可能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从欧洲的经验来看,政府一方面应积极引导市民拼车出行,或鼓励市民出行使用公共交通,另一方面通过增加购车税、燃油税、交通拥挤费等措施,提高市民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从而抑制市民私家车的拥有量。
此外,可以借鉴日本的优秀经验,规定个人或单位在购买车时必须提供拥有固定车位的证明,这种固定车位可以是自有的也可以是长期租赁的,否则交管部门将拒绝上牌照,这样就可以通过停车位数量来限制汽车数量的增长,真正做到有位才有车,一位一车。
2、用动态发展的思路调整停车位配建标准
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求相关部门用动态的、发展的思路,提高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仅满足当前业主的需要,还要满足业主不断增长的停车需求。建议可以按照适当超前的原则,根据小区总产数的80%设置停车位规划标准,由于不同类型的小区居住人群不同,可以制定不同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例如,《烟台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新建住宅划分为三类,住宅配建停车场标准为:一类居住用地按每户1.2―1.5个机动车位设置,二类居住地按每户1―1.2个机动车位设置,三类居住用地按每户0.7―1个机动车位设置。
3、多方配合引入市场机制增建停车位
当前住宅小区停车场由于产权不清、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开发商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加强对建设地下停车场的支持和鼓励,建议可以给建设地下停车位的开发商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补贴。通过减免税费或提供资金、土地等资源鼓励发展停车服务业,鼓励在小区周边空地兴建机械立体停车场。日本的机械立体停车场占70%,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库型从二层简易升降式发展至目前垂直升降式、升降横移式、巷道堆垛式等大规模集成车库,每年安装投运的停车位达10万个以上,而在中国机械车立体停车场目前只占2%~3%。综观各国,机械立体停车系统是未来停车方式的发展方向之一。
此外,还可以由交警、城管等部门在物业管理公司的配合下在小区周边道路规划建设夜间停车位,充分利用市政道路资源,缓解周边小区市民的停车难情况。
4、提升物业公司停车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对物业公司而言,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关键是制定好小区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管理规范制定的主旨一定是要方便业主,因此无论是制定还是执行程序都要公开,充分发动业主自己来讨论规范条款。在制定好停车规范后,物业公司就严格按照规范实施停车管理,科学划分地上临时停车位,及时疏导停车位,巧妙利用车库死角等地方,节约利用不多的停车空间,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小区道路停车位,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要。在业主管理方面,物业公司要加强对规范停车的宣传,建议可以通过跟社区居委会合作,通过发传单等方式对业主进行劝导和教育,促使业主自觉遵守并维护停车规范和秩序。
此外,由于小区服务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针对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适当提高地上停车收费标准,促使业主自觉地将车停入地下停车场。
(注:本课题由四川文理学院社区服务发展研究创新团队(编号:川文理2014112-10)支持。)
【参考文献】
[1] 杨传明:城市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J].现代城市研究,2012(8).
[2] 战晓静:济南市居住区停车位的建设与管理初探[J].住宅产业,2008(5).
[3] 王之文:对住宅小区停车问题的思考][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3).
关键词:探索 ;缓解 ;停车难问题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area of the parking situation and causes were analyzed, and through the municipal construction examples, presenting only continuous innovation, science, reasonably effectively alleviate the problem of parking in the city.
Key words: exploration; ease; parking problem
中图分类号 : F294.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的发展,汽车总量不断增加,停车难问题在各大中小城市日益突出。针对停车难问题,我市住建部门在市政道路建设中“见缝插针”,积极探索停车场建设之路,挖掘停车资源—2011年8月,我市塔影路“林荫停车场”竣工,标志着荆门城区人行道辟建的首个林荫停车场建成。随后,我们还将尝试,在路幅较宽、有条件的(道路两侧)人行道开辟停车场,以更有效地缓解城市停车难这一难题。
一、当前我市停车难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和危害
目前,我市老城区交通压力愈来愈大,停车难矛盾更为突出,每天因在道路上随意停车造成许多道路拥堵,尤其是银行、学校、医院、社会办事机构集中的路段,交通和停车更是拥堵不堪,事故频发,此外数年前建设的住宅小区也已出现了停车难,老住宅区更是问题突出。
老城区主干道停车现状
停车难问题较突出的主要是银行、学校、医院、办事机构集中的路段,其次是些商业集中区域,如:象山大道、长宁大道、白云大道、中商购物中心、金城大厦购物中心等,有的是全天拥堵,停车位很紧张;有的是(上下班、节假日)高峰时段拥堵严重;有些路段有少量停车位,有些路段根本没有停车位,造成乱停车、违章停车。
2.商务区的停车现状
因有些商务区建设较早,停车位设施没有相应的跟上,后来改扩建,也因周边环境限制,停车位设置设计标准过低,停车位数量未能达到相应的数量,造成一个商业区就是一个汽车拥堵区,给周边居民的出行带来较大的影响,不和谐现象经常发生。
3.居住小区的停车现状
一是老旧建筑区普遍没有规划停车位;二是新改建小区配套建设虽有规定,但很多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并没按规划要求建设停车位或按规定达到建停车位标准;有的虽修建了停车场但后来又改作他用;还有的小区按标准修建了停车位,但使用率不高,或因为收费太高,造成“小区车位空荡荡,外面路上停满车”的怪象。
造成停车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各方面:一是受当时经济发展的制约,没有长远规划;二是对停车场建设没有足够的重视,造成规划建设滞后;三是停车经营管理体制不顺;四是现有停车场规划及设计不合理等,停车难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亟待破解。
长期以来,由于缺少停车位,很多车辆挤占城市道路,使原本狭窄的道路更加难以通行。这不仅占用公共资源,也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交通秩序;还有些汽车乱停乱放,挤占公共绿地和公共场所不说,还占有消防通道,造成极大地安全隐患。
面对愈来愈突出的停车难问题,如何科学、合理的使用本地区有限的停车资源、开发宝贵的土地资源来支撑日益扩大的停车需求,促进本地区城市交通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二、创新思路,市政建设特色带来解决难题方法之一
近些年来,我国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城市的汽车总量不断增加,由于城市停车场发展战略与政策的滞后,城市的规划建设缺乏前瞻性、预见性,许多商贸集中区、大型餐饮门口和市民生活小区内没有设置或预留停车位,导致停车问题日益突出,在有限城市公共资源中,因地制宜在路内设置停车场,将是市政建设一大创新。
城市道路是构成优美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功能的基础,是城市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的纽带和动脉,也是人们感受城市特色与社会风情的重要通道,因此,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与建设,除了必须满足道路交通的功能与技术要求外,还必须重视建设的创新,研究如何考虑市民出行畅通,挖掘老城区停车源,使城市道路建设更彰显人文情怀。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居民购置小汽车不断增长的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公共交通状况,特别结合老城区的改造,还将在某些有条件的路段,除在老城区内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和停车泊位外,采取在有条件的(非机动车道)次干道内设置停车场(位),以缓解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尽量满足城市的基本功能需要。
根据国内一些城市的经验,路内(临街)停车场的设置因地制宜,改直立站石为斜坡站石,将原人行道退后五米,开辟停车位,这样既增设了沿街的停车泊位又保证了行人的正常通行。2011年城市次干道塔影路“绿荫停车场”的建成
为“市政建设创新”的一块“试验田”。
从城市停车难的实际出发,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前提下,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管理的原则,科学设置路内停车设施,严格限制路内临时性公共停车场,在若干年内使城市停车难问题得以较好地解决。
目前,没有土地是限制停车场建设和发展的最大因素,针对老城区停车难问题,我市正通过多种渠道挖掘停车资源,在城市道路上见缝插针,以塔影路“绿荫停车场”的修建,看这一建设创新举措实行情况,在征求市民意见之后,大力推广。
塔影路道路红线宽30米,车行道14米,两侧人行道各4米,预留带每侧也有4米。按照“一街一景,一街一亮点”的改造原则,也考虑到该区域的停车要求,塔影路维修改造时,我们提出了人行道辟开林荫停车场的建设方案。方案拿出后,我们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塔影路多次进行现场踏勘与实地丈量,对改造方案进行确定,对斜坡站石的坡度和高度进行多次论证,即在车道南侧配套改造5.5米宽的林荫停车带,其结构为20厘米厚的C25混凝土基础,面层采用5厘米厚AC-10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保证道路承载力符合相应的停车标准;与车行道连接处采用花岗岩坡形站石,站石顶面比路面高约8-10厘米,避免产生积水,便于车辆上下方便;树池是根据行道树的树种、大小安装不同形式的采用圆形天然石材围绕,既提升城市品位,又能防止车辆冲撞树干,保证行道树正常生长;停车带外侧设置3-4米人行通道,并按规范设置无障碍通道(设施)。同时安装了停车限位器,确保停车安全。
关键词:停车问题 改善 政策
中图分类号: TU248 文献标识码: A
The Static Traffic Management Research of Urumqi
Shang Xiaogang
Abstract: Parking system is saw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links of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urban, which not only is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as building parking supply, at the same time, plays a regulation of urban dynamic traffic, guides residents to change mode transition. The parking supply and demand situation is analysised from the parking demand traffic, the existing parking management policy is evaluated, and parking management policy and safeguard mechanism are put forward, which will have reference function for the traffic conditions of urumqi.
Keywords: parking problem,improve,policy
0 研究背景
停车难对于乌鲁木齐市交通和城市环境影响日益明显,由于机动车增长迅速,车位的增长速度远远滞后于车辆增速,导致乌鲁木齐市停车矛盾呈现越来越突出的状态。为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规范停车秩序,提高车位利用率,本研究根据现状停车发展状况及问题汇总,提出相应的近期停车缓解对策建议,为乌市近三年停车改善措施提供参考。
1. 乌鲁木齐市静态交通供需情况
1.1总体供应情况
根据社会停车位的服务对象分类[1],乌鲁木齐全市总社会停车位共计29.33万个,其中配建停车场车位28.72万,独立公共停车场车位0.23万,路内停车场车位0.37万,分别占总社会停车位的98%、0.8%、1.2%。另据调查,夜间共有46万辆客车停放在中心城,由此得车均车位为0.64个/辆,连“一车一位”都尚未达到,详见表1。
表1社会总停车位结构表(万车位)
行政区(车位) 配建 独立公共 路内 合计
居住 非居住 小计
天山区 33957 19819 53776 799 1469 56044
水磨沟区 24553 11627 36180 0 939 37119
沙依巴克区 35748 15380 51128 0 486 51614
高新区 55354 22156 77510 45 243 77798
经开区 15759 17991 33750 1405 227 35382
米东区 16073 18845 34918 60 340 35318
合计 181444 105818 287262 2309 3704 293275
数据来源:乌鲁木齐市停车设施普查。
图3社会停车位结构图
(1)居住配建水平情况
根据居住类各年代的配建水平分析发现,1996年前的居住配建水平较低,配建水平仅0.09个/户,以后呈逐渐增长趋势;2010~2013年新建居住小区平均配建水平为0.31个/户,与乌市现行的1个/户居住配建标准相距较大,有部分新建项目存在未严格按照报建配建标准施工建设的问题,详见表2。
表 2各年代居住类建筑配建水平表
行政区 1996年前 1997~2001年 2002~2005年 2006~2009年 2010~2013年 合计
天山区 0.10 0.12 0.14 0.23 0.37 0.15
水磨沟区 0.06 0.11 0.12 0.20 0.32 0.17
沙依巴克区 0.08 0.07 0.15 0.13 0.35 0.13
高新区 0.10 0.13 0.15 0.20 0.25 0.18
经开区 0.05 0.05 0.13 0.18 0.38 0.18
米东区 0.14 0.09 0.07 0.12 0.26 0.16
合计 0.09 0.10 0.14 0.18 0.31 0.16
数据来源:乌鲁木齐市停车设施普查。
图4历年居住小区平均配建水平图
(2)公建类建筑配建水平情况
根据非居住类各年代的配建水平分析发现,1996年前的居住配建水平较低,配建水平仅0.10个/户,以后呈逐渐增长趋势;2010~2013年新建居住小区平均配建水平为0.26个/100平方米,与乌市现行的1个/100平方米办公、商业配建标准相距较大,有部分新建项目存在未严格按照报建配建标准施工建设的问题,详见表3。
表 3不同年份非居住类建筑配建水平表
行政区 1996年前 1997~2001年 2002~2005年 2006~2009年 2010~2013年 合计
天山区 0.11 0.21 0.15 0.20 0.25 0.15
水磨沟区 0.07 0.07 0.16 0.24 0.08 0.13
沙依巴克区 0.13 0.17 0.19 0.13 0.17 0.15
高新区 0.08 0.13 0.41 0.16 0.14 0.16
经开区 0.10 0.08 0.10 0.18 0.30 0.16
米东区 0.11 0.22 0.06 0.32 0.48 0.25
合计 0.10 0.14 0.18 0.19 0.26 0.16
数据来源:乌鲁木齐市停车设施普查。
图5历年非居住建筑平均配建水平图
1.2 需求及缺口情况
(1)居住需求及缺口情况
截至2013年5月,乌鲁木齐市居住类停车位共计18.1万个,停车需求(夜间停车数辆)达到37.23万辆,居住区停车缺口为19.1万辆,缺口比例51%,即居住区有一半以上的车辆夜间无法找到合适的停车位停放。
解决居住配建停车缺口的主要方式是利用内部道路停放,占总缺口的53%,其中停车后道路剩余通道在4米以下(消防、医疗等应急通道宽度)占总内部道路停放车辆的60%,即解决停车缺口的方式中32%存在安全隐患。
2013年4月乌市注册小客车保有量为44万辆,另有7万辆外地常驻乌市小客车,因此全市共计小客车51万辆;结合停车普数据推算,本市普查范围内日共有46万辆客车停放,约占全市总车辆90%左右。
其中夜间停车需求中居住类需求为39.7万个,占总夜间停车需求的86%,非居住类停车需求为6.3万,占总夜间停车需求的14%。居住类需求中通过居住区内部解决的停车需求为37.2万个,占总居住类停车需求的94%,通过居住区周边道路解决的停车需求为2.4万个,占总居住类停车需求的6%。
(2)非居住需求及缺口情况
截至2013年5月,非居住类停车位共计10.6万个,高峰停车需求达到17.4万辆,非居住区停车缺口为6.8万辆,缺口比例39%。
解决非居住配建停车缺口的主要方式是周边人行道,占总方式38%,其次是停放在建筑内部地块及绿化带,各占总方式32%和30%。
(3)停车需求及缺口汇总
根据调查数据汇总结果,本次普查范围内总停车缺口为25.9万个,其中居住类建筑停车缺口为19.1万个,非居住类建筑停车缺口为6.8万个,居住、非居住停车需求分别占总需求74%和26%。
相对低廉的停车收费标准使乌市小汽车的使用成本较低,进一步加大车辆出行次数,停车价格杠杆对停车需求规模控制有限;停车收费价格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偏低的停车定价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停车行业的产业化发展;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与占道停车场收费一致,导致路外公共停车场利用率偏低。
1.3 现行停车政策评估
1现行配建标准
在2009年颁布的《乌鲁木齐城市停车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原乌市一直执行的1989年建设部、公安部《停车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城市建筑停车配建标准进行了更新和修订。现行标准如下表所示,现行标准缺少区域差别化;建筑的分类存在一定缺陷,住宅、商业、医院等分类不够细致。
表12乌鲁木齐市停车配建标准表
建筑类别 计算单位 小型汽车
宾馆、酒店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办公建筑 行政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商务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工业类办公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商业零售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8
餐饮娱乐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3.0
市场 批发市场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6
超市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医院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1.0
体育馆 车位/100m座位 4.0
影剧院 车位/100m座位 4.0
公园、风景区、游览场所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10.0
学校 中小学校 车位/100m师生 0.4
大专院校 车位/100m师生 0.5
工业 单层工业厂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1
多层工业厂房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2
住宅 普通住宅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0.5
低层联排住宅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1.0
2 现行停车数收费政策
根据《关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内容,将乌市停车收费范围分为三类地段。收费标准一类地段白天停车由原每车每小时1.5元调整为3元;夜间停车按每小时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10元。二、三类地段白天由原每车每小时1.5元调整为2元;夜间停车按每小时1元计费,最高不超过10元。
现行停车收费标准偏低,对道路停车收费缺少累进式收费相关政策,不利于发挥道路短时停车的功能。
1.4 现状停车问题分析
一、停车设施供需矛盾突出
乌鲁木齐市区现有汽车总量达到46万辆,而停车位仅有29.3万个,车均车位仅为0.64个/辆,远未达到“一车一位”的刚性停车需求,车位总缺口高达16.7万个,突出的停车供需矛盾也引出了一系列的停车运行和管理问题。
二、配建标准实施较晚,挪用现象严重
乌市配建标准实施较晚,配建车位缺口较大。但是,乌市许多公建配建停车场不对外开发,而且部分停车场被挪用严重,导致配建停车场设施利用不足,进一步恶化停车矛盾。
三、公共停车场发展严重滞后 ,违章停车严重干扰动态交通
由于配建停车位的缺少,需要通过一定的公共停车场来加以弥补。但是现在乌鲁木齐公共停车场发展也严重滞后,公共停车场仅有3155个,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此外大量的路边违章停车泛滥,对道路交通的运行特别是慢行交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四、停车运行、管理和法规制度有待完善
从停车运行管理来看,由于区域差别化的停车配建指标体系和利用停车收费调控动静态交通的价格机制未形成,导致了难以通过静态交通需求管理来实现对机动车出行需求的控制。
由于停车供需缺口巨大,导致路边违章停车泛滥;且大量公建的配建停车场遭到挪用,限制了配建停车场发挥效能,甚至造成公共停车资源被挤占;停车管理手段也较为落后,先进的电子化停车收费系统、停车诱导未引进。
2 静态交通管理政策目标
2.1 政策制定原则
(1)缓解现状,规划未来停车政策的制定一方面要立足现状,重点缓解居住区、学校、医院等供需矛盾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民生停车问题。另一方面,需要提早规划未来,预留相关停车设施建设用地,加强停车需求的管理,统筹协调动静态交通均衡发展[2-3]。
(2)区域差别化对待
对停车设施的供应、配建标准、停车价格、管理措施等要体现区域的差别化。城市中心区及区等不同区域由于土地利用特征、交通可达性的不同,应该采取不同的停车措施[4]。
(3)整体协调发展
城市停车设施的供应应与土地利用整体性协调发展,在土地开发强度较大中心区区域实施“错时共享”。
(4)规范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包括建设合理的停车收费体系、规范停车产业发展政策、制定路内停车场的设置标准、严格执行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等。
2.2 战略目标
通过本次规划,科学、合理并有效的发挥静态交通在综合交通体系中的调节作用,支持交通运行系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永续畅达。
具体目标:采取行车-停车均衡发展的战略,以此为核心思想指导近、远期停放车系统的发展,与公交优先政策、机动车发展政策紧密相连,合理控制车辆的拥有和使用,建成与道路交通容量相协调、与土地利用功能相匹配的停车系统,推动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3 静态交通管理政策及保障机制
3.1 缓解居住区停车矛盾
一、修订细化居住区停车位配建指标
(1)根据住宅所在区域及定位,差别化提高住宅配建指标;中心区居住配建标准控制在0.6~0.8个/户,区居住配建标准在1个/户以上;同时对高级住宅采用较高的标准,对廉租房、保障房或普通住宅采用较低的标准。
(2)为避免居住区泊位供应过量,导致车辆拥有率进一步提高,中心区居住区实施配建上限控制。
二、规范居住区内部挖潜车位
(1)研究居住小区划设停车位的标准,规范居住区挖潜程序,统筹考虑有车居住和无车名的需求。
(2)通过居住小区综合改造等项目,对小区内进出道路进行拓宽改造,增设停车位的同时进出道路依然保持通畅。
(3)鼓励小区内部增建占地较小的立体停车库,由符合各类增设要求的居住小区提出具体方案,区政府牵头协调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
三、鼓励路外停车位错时停车
(1)由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居住小区及公建类建筑停车场车位共享的若干意见》,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同时根据停车位提供的数量多少实施一次性补贴。
(2)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调研,确定本街道范围停车共享方案;街道办事处、居住小区及公建类建筑物业三家共同协商签订夜间停车位共享管理协议,实现停车共享。
(3)倡导车位共享理念,率先从政府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试点实施。
四、适当增设夜间道路停车位
(1)完善小区周边夜间时段性道路停车位的设置标准,优先满足无配建车位的老小区及周边300米范围内无条件实施“车位共享”的小区。
(2)由居住小区制定本小区道路停车位增设方案,小区内部业委会达成一致后上报街道,由街道负责。
(3)完善小区周边夜间时段性道路停车位的收费模式,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考小区内部的停车收费进行操作,部分停车点可免费提供给居民夜间停车,小区物业需协助参与夜间停车的管理。
3.2 保障配建车位有序建设
一、修订配建标准,实施指标上下限
1、建议建筑物停车指标每隔2~3年进行一次调整。
2、适度提高学校、医院等配建指标,缓解接送学生、看病停车难问题。
3、控制中心区公建类建筑停车规模,引入配建指标上限。
二、严格执行配建报建及竣工验收
建设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增加停车主管部门参与;停车主管部门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批阶段的意见征询;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是实施配建停车场专项验收,确保配建停车场指标落实。
3.3推进独立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一、政府主导发展,促进产业化发展
(1)近期建议政府重点推动规划内独立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重点弥补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问题突出的停车缺口,建设资金优先采用公开招标及BOT引资方式进行建设,无法吸引民间资本的情况下,按照政府投资委托经营模式进行建设与管理。
(2)中远期采用BOT多元化投资方式,建立投资回报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有效吸引各种投资,解决公共停车场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简化审批程序,采取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公共停车场的建设。
3.4规范设置及管理路内停车
一、制定路内停车设置规范
(1)参考国家相关设置规范,制定乌市路停车设置规范,对不同等级、宽度、流量情况等制定相应的道路停车位设置的标准。
(2)一类区域交通拥挤、道路容量有限,道路停车场设置应从严控制,优先满足老、久小区和周边300米范围无可错时停放的车场的小区的夜间挺喜欢我需求。
(3)二类区在停车需求较大的商业区、医院、小学附近适当设置道路泊位,满足短时停车需求;同时适当扩大也将道路泊位规模,作为缓解居住区停车难的措施。
二、加强违章停车执法
(1)建立整治管控网络。按照定人、定段、定责的“三定”工作模式,每天安排巡查警力和清障车,开展往返反复拉网式巡查管理和集中清障。
(2)落实从严处罚措施,坚持对确定的重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将机动车违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制定管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加强日常检查,实现长效管理。
三、新建、改建学校门口路内港湾式车位
建议学校门口围墙等建筑适当退让,中、小学校宜将校门前往围墙后退3米,供停车排队使用,新建、改建路内港湾式停车场,满足接送学生停车需求。
3.4调整停车收费管理体系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停车收费标准
科学分析停车资源的成本,调整现有停车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场,路内停车收费价格高于路外收费的15%~20%,发挥路内停车的短时停放功能,避免路内、路外收费恶性竞争,实现各类停车资源的充分利用。
二、提高医院停车收费价格,优先满足看病停车需求
通过收费价格的控制,转变和提高医院车位的收费模式和收费价格,将医院车位从通常的管理中剥离出来,禁止医院车位的包月,同时提高单位时间的停车价格,优先满足来医院看病的停车需求;而增加的收益可以作为医院职工停车的补贴,鼓励职工使用公共交通或者将车辆停放到医院周边的停车场。
三、对外开放车位收费定价市场化
充分发挥停车收费的功能,同时也可以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有效利用已有停车资源、缓和城市交通问题。对于一般经营性车位,政府应该采取采取底价控制,建议不限制上限,通过市场化调节停车价格,控制中心区停车使用。
4.0 小结
解决静态交通特别是停车问题,是近年来各个城市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文从交通需求的角度出发,系统分析了乌鲁木齐市停车需求的关系,进而制定合理的停车措施措施。实验也表明,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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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街;停车空间
咸宁市商业圈是在旧城的基础上通过逐步改造而发展起来的。该区域留存着咸宁市民的诸多记忆,承载着市民对城市的情感。停车空间的合理规划设计,是促进城市文明和繁荣的一个关键性要素,品质优雅、健康良好和使用便利的停车环境,对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设计师们必须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在设计上要有足够的前瞻性,以适应时展的需要。
1、对咸宁市商业区停车空间现状调研分析
1.1 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范围圈定为咸宁市淦河大道与温泉路交汇的中心花坛一带商业街区(如图1所示)。目前,该区域内商场、餐饮、娱乐、金融、办公一应俱全。
1.2 路网现状分析
中心花坛商业区路网结构概括起来包括三种:(1)城市主干道,道路交通运行量很大。(2)商场、步行街巷。(3)旅游景区、公园、学校等可通行的机动车道路。
商业区的交通压力主要来自于车辆的迅速增多。同时,该区域商业建筑逐步增多,餐饮等娱乐设施也逐渐成熟并且有着较高人气。特别是上下班时间的高峰期,从温泉路中百仓储到淦河大道与潜山路交汇处,经常发生拥堵,导致交通秩序混乱。
1.3 停车空间分布
商业街区停车分布主要集中在淦河大道两边沿路人行道上,以及路边划线停车位。
目前该区划道路划线停车位约48个,人行道停车位 210 个,瑞融国际地下停车场80个,白天停车饱和度0.8 。中百仓储地下停车场80个。白天停车饱和度0.9 。
1.4 问题总结
针对咸宁市中心商业街区的调研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后总结出该区停车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4.1 车位严重不足
作为咸宁商业中心区,目前该区域包含有中百仓储,苏宁电器,金门商业步行街,瑞融国际,购物公园,温泉步行街第一街、第二街,文化广场等商业建筑,还有在建的温泉商场改造项目中商商业街,除此之外,还有长江证券、物资局、保险公司、供销社以及工行、建行等几处办公建筑也在此处,而此类办公场所基本没有专用停车场,人行道上的停车位很大程度上,被占用为专用停车位,从而导致流动车位少。笔者通过调研发现,物资局楼下停车区域20个,半天下来流动车辆只有8个,其余12个非流动车位,车主都是商铺老板以及物资局上班人员停留在此。此处停车管理人员反映,很多流动车子没有位置停车,无法满足现有的停车需求。路边非划线区域也时常有泊车,严重影响道路通行。
1.4.2缺乏先进的停车设施
现有停车方式主要为路边停车和人行道停放为主,缺乏新型停车方式引进。由于该商业区属于老城区逐渐改造发展起来的,想要开辟出更多的土地面积当作停车位,显然非常困难。应该考虑更为先进的利用纵向空间的停车方式。
1.4.3城市停车导向系统不完善
从该区域停车分布图上可以看出,该区域目前停车位划分还是较为合理的,机动车停车位和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划分较为科学,但是,依然可以看到摩托车或电动车时常占用轿车停车车位,停车管理人员也只能表示无奈。一方面,没有强制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导向标识不够明显。在商业中心区经常可以看到车辆因找不到停车位而导致无效绕行,从而无形中增加了道路的交通流量。由于路面停车方便备受欢迎,导致商圈路面停车饱和度大,而地下停车场使用率偏低。瑞融国际地下停车场停车饱和度不高,原因在于停车诱导信息缺乏,资源共享程度低。
1.4.4规划停车空间进出方式不尽合理
由于道路停车出入口的设置缺陷,导致车辆从人行道停车位出来与进入人行道停车的车辆发生对峙,导致道路交通堵塞。或出行车辆进入道路立即左转穿越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
2、咸宁市商业区停车问题改善和对策
2.1 合理规划与把握停车位的供给
将人行道作为停车空间,一方面,牺牲了行人的通行便利性,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容易损坏人行道的铺地材质;另一方面,温泉路商业区一带及周边地区的行人和车辆都比较多,交通十分拥挤,如果过多设置路边停车空间,会导致本来就比较拥挤的交通现状更加混乱。那么,更多的车位从哪些方面来实现呢?
首先,在旧城扩建改造过程中,建议新建的建筑一定要配置地下停车空间,并合理规划进出交通路线。
其次,适当的拆除部分旧的建筑,将其在规划当中,留出足够的广场空间作为建筑前停车场。逐步摈弃人行道停车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再次,依据车辆通行量,量化路边停车位的数量。在车流量较大区域,尽量不划停车线,以舒缓交通压力。
对于建筑的边角处这样一类具有不确定性的空间,可以精心对待合理设计,达到有效利用空间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2.2 优先考虑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机械式立体停车空间是运用机械设备作为运送停放车辆以提高单位面积停车数量的停车空间。立体停车空间具有节省空间,节能环保,取车方便等特点。车辆的全封闭式存放,也增加了汽车的防盗性和防护性。尽管立体停车库的施工周期较长,建设资金高。但是作为停车设施的选择,立体停车空间是一个长期性的综合效益的选择。随着商业区对停车需求的增加,停车设施建设的成本可以分布到未来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停车造价中去。
2.3 建立合理的停车管理机制
通过停车诱导系统可以缓解城市商业中心区停车困难。目前停车诱导系统的整体结构,可初步分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网、信息采集、信息维护、信息控制处理中心、电子可变信息情报板六个部分,各部分分工、协调,围绕控制处理这个核心,共同构成有机整体。停车诱导系统包括空车位信息采集控制器、中心控制设备、数据传输设备、诱导显示牌。通过各种方式向驾驶员提供停车场的位置,使用状况,路线选择和相关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可以均衡停车的空间分布,避免停车需有过于集中,可以有效减少车辆因寻找车位而无效绕行,减少交通流量,提高停车场的泊位利用率。
2.4 咪表停车
咪表停车是利用当代最先进的电子软件技术和电子设别对城市泊位进行定位、计费、标准化核算的一套电子泊车管理体系。实施停车咪表及时收费是合理有偿使用市政设施资源、规范收费主题、统一收费名目的好办法。可以规范道路停车,强化交通秩序。目前在很多省级城市已经开始实施咪表停车管理,不仅有效的规范了停车收费制度,也减少占道停车的车辆,提高静态交通设施效能,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3、停车空间布局形态概念性方案的设想
3.1 架人行天桥
淦河大道横穿温泉第一街与第三街即购物公园,在该十字路口还设置有公交车站。平时车流量人流量都较大,堵车严重。建议在一街和三街之间架起人行天桥,这样可以很好的贯穿两条步行街,不受主干道淦河大道的车流影响。可以缓解交通压力,同时提高人行的安全性。另外在中百仓储十字路口处也可以考虑建立人行天桥,实现人车分流,提高机动车流动性,解决滞留时间长的问题。
3.2 文化广场地下空间改建用作地下停车场
文化广场地下一层空间利用率低,空气质量差,目前作为娱乐空间在使用,存在各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将地下一层作为停车场,中庭部分设计景观节点。游客在停车之后直接通过中庭电梯上来,可以提高文化广场的便利性,环境效果也会得到改善,提高人气,活跃商业氛围。
3.2 拆除新建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将停车场的设计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例如,拆除中心医院旧址后,新建的建筑尽可能往东南方向退出。留出足够的广场空间,作为路面停车。另外新建建筑设置地下两层式停车场。另外在鄂南工贸大厦那一块也可以开拓出空间出来,作为立体式停车场。该处临近商业中心区,单位也较多,固定停车俩数量相对也多。该处设计立体式停车空间,既能满足固定车辆,也能提供较多的流动车辆停车位。
结合上诉三点建议,可以在中心花坛商圈行程三个主要的相对较大和集中型的停车空间,做到将停车位尽量控制在环岛之外,减缓中心区的交通流。在核心地段用人行天桥来贯通步行空间,进行人车分流,可以十分有效的减缓交通压力。
4、结语
城市商业中心区停车问题需要当地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车库管理商家、交通参与者共同参与协调统一。本文对咸宁市商业中心区停车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设计建议与控制方法,希望本文的理论研究对以后的工程实践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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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红静.城市商业区公共停车区域空间设计研究[D]. 山东轻工业学院. 2011年
作者简介:
关键词:旧住区;停车设施;改善措施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ars, parking becomes an serious problem in older residential areas. Through visiting and questionnaire survey, we analyze the parking problems on the older residential areas of Nanjing, and then sugges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measures of technical, policy and management.
Key words:Older residential areas;Parking facilities;Improv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4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
“旧住区”是一个相对概念,具有时段性和相对性。本文对“旧住区”的定义倾向于由于建造时间长,呈现住宅功能、环境品质、公共配套、建筑结构等已不能满足使用者的实际需求的居住区。针对八、九十年代所建的居住区,最初规划设计时基本都没有考虑小区机动车停车位问题,探讨此类旧住区中停车问题的改善措施。
旧住区停车现状问题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踏勘和分析研究的研究方法,以充分获取旧住区停车现状问题。
2.1问卷调查分析
通过对老城区居民的问卷调查,目前,旧住区的交通问题主要集中在道路宽度和停车位不足、路面破损、出入口缺乏管理等方面。旧住区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对机动车位考虑不足,车辆占道、占用绿地的情况时常发生,影响居民出行,而自行车棚由于未封闭被盗现象尤其严重(图2-1)。据问卷调查显示,居民迫切希望改善停车场地占34.5%,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占32.9%以及期望增加自行车停车棚占32.5%(图2-2)。
2.2现场调查分析
在对南京市老城区旧居住区停车情况进行初步调查的情况下,选择H小区为调查对象。H小区建于20世纪80年代,是住房制度改革前所建的单位住房,迄今有20-30年房龄,建筑质量相对较好,现有住户1300多户,3900余居民,户均2-3人,具有一定规模。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等级的划分,属于居住小区范畴。
小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4万㎡,住宅总建筑面积为95895.7㎡,容积率达1.0。小区内现有住宅楼46栋,总体为多层板式住宅为主、局部点式的典型行列式布局形式。住宅结构以砖混为主,其中,6层住宅楼有15栋,5层住宅楼有17栋,4层住宅楼有8栋,3层住宅楼有6栋(图2-3)。
该小区西临城市主干道虎踞北路,北靠支路水佑岗,南接支路宁夏路。小区出入口较多,共5处,西面有2处出入口,其中的2号门为小区主入口,南面有三处出入口,分别为1号门、3号门和4号门(图2-4)。小区内道路实行人车混行的交通系统,呈网格状格局。因80年代住区在设计之初都没有考虑机动车停车位,小区并无集中的机动车停车场地。目前,机动车车位主要分布在6条5-6m宽的小区道路上,约有50余个停车位,而没有停车位的私家车占用居民活动场地和宅前道路,随意停放,影响居民生活, 尤其是老人、小孩的安全性(图2-5)。
其次,非机动车作为旧住区居民出行的主要工具,其停放也是该小区居民急需解决的问题。依据《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老城区的普通住宅每100㎡建筑面积需配置1.8个机动车车位,天津新村共需约1730个非机动车车位,目前非机动车停车位约有1000余个,约有13栋住宅楼前已统一安装封闭式非机动车停车棚,另有部分车棚是居民自行搭建,剩余20余栋没有设置封闭式停车棚的住宅楼,自行车被盗现象则比较严重(图2-5)。
旧住区停车设施改善措施
3.1停车设施的改善原则
旧住区停车设施的改善应该从整体上进行考虑,按照整个小区的道路系统与交通组织来安排,在进行停车布局改善时应考虑以下原则:
(1)根据小区居民停车的需求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估算居民停车位需求量,确定停车场(库)的个数;
(2)合理考虑安排停车场、库的规模、位置和服务半径,停车点应尽量布置在居民方便存取车的范围之内;
(3)停车场(库)应与小区动态交通组织有紧密的连接并不应阻碍小区正常的交通;
(4)小区停车不以破坏小区景观为代价,建议采用植草砖停车广场、高大乔木底下停车,半地下与全地下停车库上布置景观绿化的停车等措施。
3.2停车设施的改善措施
3.2.1技术层面
(1)机动车停车
依据《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天津新村共需约575个机动车车位,天津新村建在小区道路上。在小区内6条5-6米宽的小区道路上划有机动车位数50余个,考虑到该小区老年人比例较多,并且户型改造可能减少居住户数,即使按575个车位配置要求的80%配置,也需要停车位460个左右。为此,借鉴国内外停车技术,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将小区内道路资源整合,将小区内进出口分开,道路改为单行线,在路宽大于5.5米的道路一侧划定2米宽的停车位,一共能提供141个停车位(图2-6)。
其次,利用2号门入口处小区休闲花园广场用地约2000㎡,借鉴金陵中学东侧地下停车场的做法,建造地下三层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可提供约200个车位(图2-6)。该方法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不影响地面绿化和活动场地,但建造费用相对较高。
第三,在小区3号出口北侧,拆除原先的破旧建筑,腾出近400㎡的空地,搭建四层钢结构简易立体停车库,每个车位平面尺寸3m*6m,底层建于地下,地面三层车库高度为5.8m,并不影响住宅日照,共可停放约52辆车。另外,在小区南面约128㎡的空地上建三层钢结构简易立体停车库,可停放约21辆车(图2-6)。
第四,采用立体停车库技术,如塔库式立体停车库,只需占地60㎡,车库每层约2米,每层停放2辆车,建10米高的车库即可停放10辆车。在有条件的6处楼宇间各安装塔库式立体停车库,约可增加60个停车位(图2-6)。
采用以上四种方法,一共可提供车位474,可基本解决该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2)非机动车停车
依据《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对天津新村按老城区的普通住宅每100㎡建筑面积需配置1.8个机动车车位的标准,共需约1730个非机动车车位。只需将宅前非机动车棚统一配置安装,约可提供1548个车位,基本能达到规范标准,满足居民需求(图2-7)。
3.2.1政策管理层面
旧住区停车问题的改善,涉及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不仅需要从技术措施,同时也需要政策管理层面的保障,只有通过物质建设与政策法规相结合,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相关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应明确收费标准。可派遣业主代表进行内部听证,以了解收费制度,确保收费合理。
其次,可引进现代停车管理技术,使管理规范化,在小区出入口采用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只需在出口处设一收费控制室,由一人实行控制和收费,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劳动力,提高了小区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加大小区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引导居民文明停车。通过控制车速、固定泊位等措施,做好对居民的停车服务,同时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机构,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制定一系列业主自律条款,加大对小区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引导文明停车,形成健康的汽车消费观念。
结语
旧住区停车问题的改善,涉及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需要从技术、政策、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多部门共同协商,物质建设与政策法规相结合,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本文通过以南京某旧住区为例,分别从技术和政策、管理层面探讨了其停车设施的改善措施,希旧住区的停车布局能走一条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综合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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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常德市朝阳路紫河湾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xxx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长 米,宽 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壹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5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 壹 年 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 xx 市 xx 路 x 号 xx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长 米,宽 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壹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 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 壹 年 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协议范本车位租赁合同协议范本。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 10 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 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 __ 市 __ 路 x 号 __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长 米,宽 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壹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 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 壹 年 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 10 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 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 市 区 镇 大道 号 栋(以下简称本小区) 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壹 月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月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月的租赁费为每月周期开始的首20日前交付。本车位实行押二交一方式,即乙方租一个月须交两个月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RMB 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押金全额退回乙方。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 壹 月 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被盗,乙方应自行向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毁损或者失火及刮蹭,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3、乙方应将车辆 IC 卡随身携带,车辆出入停车场时需严格遵守 IC 卡的刷卡程序操作,无 IC 卡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停车场。停车后如将 IC 卡放在车内所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所持的 IC 卡如有(非人为)故障,应及时通知现场的车管员,要求物业管理处维修及更换;如 IC 卡丢失,应立即报告甲方及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甲方为其及时办理 IC 卡挂失及补办新卡,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因乙方延误挂失时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解除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车位租用费及物业服务费。
2、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自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10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
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及面积
本停车位位于 __ 市 __ 路 x 号 __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 停车位(车位号码以开发商排序为准) 该车位长 米,宽 米,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适于停放车辆类型为小轿车。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 年 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 壹 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 rmb 元)该租赁费包含/不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全额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下一年度的租赁费为每年度周期开始的首月 5 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
(1)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乙方承担,费用标准为每 壹 年 元。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应由费用承担方负责。
(2)乙方同意,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场地(不包括本合同项下车位)负有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物业管理责任,遵照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执行。如因发生争议而需要甲方予以协调,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四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当按物业管理单位规定的进出时间使用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立即停放于本停车位,不得造成道路或通道堵塞。
6、乙方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物品丢失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甲方应证实乙方为车位合法租赁方。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
2、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乙方应当赔偿。
第六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七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第八条、购买
(1)本合同使用期限内,甲方有权出售本停车场或停车位。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 10 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赁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本停车位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停车位的,每日应当承担本停车位月租赁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未使用期间的车位租赁费,同时,甲方应按应返还的车位租赁费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纳任何一项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交纳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达十五日,仍未全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位。
2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并应当承担本车位租赁费总额 5%的违约赔偿金。
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合同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如逾期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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