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2 09:07:26
导语: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2016年3月,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控告潍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不立案的举报信,举报人自称于2013年5月19日在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附近施工时,被一名叫张某军的男子用砖头砸坏了挖掘机,损失价值约1万余元,后多次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张某军,但公安机关未做立案处理。
了解到该情况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侦查监督业务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数次前往高新分局,调取了2013年至2015年的报警、出警、处警记录,发现确有举报信息反映的涉案事实。另外还发现,张某军于2014年8月还存在类似使用砖头打砸其他施工挖掘机的情形。后检察官又与办案民警进行进一步的沟通,了解到涉案人张某军是潍坊高新区东三甲村村民,近年来因为拆迁补偿问题,多次到北京上访,张某军与村里、街办的关系相当紧张,张某军之所以打砸施工的挖掘机也是因为对村里的工作不满而引发,张某军已经有数次阻拦施工的行为,其行为已经影响到了该村正常安置以及棚户区改造。此外还了解到,村里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的确存在一些不当之处,这也是公安机关迟迟不做立案处理的主要原因。经过认真研究,检察院认为,张某军的行为已涉嫌犯罪,村里的不当拆迁行为也确实违法,两者之间存在关联,但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彼此不能相互抵消,对不同的行为应当以不同的方式处理。经向潍坊市检察院汇报请示,高新区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高新公安分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高新公安分局收到通知后,最终决定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对张某军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该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财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滋事等危害公共秩序安全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等破坏金融秩序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挑动群众聚众闹事的骨干分子等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立快速审查机制,快捕快诉,形成工作合力,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霸治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共批捕犯罪嫌疑人43件66人,审查33件42人。针对旧村改造和项目征地中涉及的拆迁补偿纠纷,该院检察官深入清池街办、新城街办走访调研,从法律角度协助街办妥善化解矛盾,促进了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文/邱永)
一、房屋拆迁与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一)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讷河市政府加大对拆迁遗留地段的推进工作力度,讷河市征收办趁势而动,组织工作人员进入遗留地段开展工作。经过工作人员深入细致的工作,遗留拆迁地段31个,涉及被拆迁户数5007户。已完成拆迁地段15个,完成拆迁4532户,完成90.5%。未完成拆迁地段15个,未完成拆迁户数475户。
(二)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我市征收项目11个,征收征收户数1,728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征收166户。具体为:
1.完成征收项目2个:分别为拉哈镇锦城名苑小区征收户数39户,现已完成征收;公铁立交桥项目征收户数65户,现已完成征收56户,剩余9户均不占施工位,因客观原因暂不实施征收;
2.实施征收项目3个:分别为富尧家园被征收户数 75户,已完成征收42户;拉哈镇御景铭城征收户数25户,已完成征收23户,剩余的2户已报法院强制执行;百汇名苑项目被征收户14户,已完成征收6户,剩余被征收户8户。
3.入户征求意见项目3个:分别为雨亭公园北侧棚改地段被征收户510户。其中89户同意按政策实施改造,占总数的17.5%。建安小区东侧棚改地段被征收户341户。其中31户同意按政策实施改造,占总数的9.09%。完达山乳业西侧棚改地段被征收户125户,经调查5户同意按政策实施改造,占总数的4%;上述三个地段同意按政策实施改造比例未达到原规定的80%,决定上述3个地段改造暂不予实施。
4.拟入户征求意见项目3个:分别为人社局北侧棚户区被征收户199户;兴业家园东侧棚户区被征收户122户;北方市场两侧棚户区被征收户213户。对于上述三个地段我办将于近期组织工作人员进入开展入户宣传解释政策、入户征求意见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房屋征收工作被喻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也是城市建设发展中绕不过,躲不开的一道难题。集政策性、法规性、群众性于一体,必须慎重对待、一丝不苟。特别是在被征收群众利益诉求越来越高、各类矛盾错综复杂、负面报道日益增多、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不利形势下,要想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必须具备“能吃常人不能吃的苦、能受一般人不能受的冤枉气”的意志品质。既然做了这项工作,就必须做到无怨无悔、无条件服从、无往不胜;就必须要有一种敢于担当、勇于分忧、甘于吃苦的奉献精神;就必须始终保持一股百折不挠的韧劲、矢志不渝的钻劲、永不言败的盯劲。征收办的工作人员正是凭借这样一个认识上的升华,才形成不甘落后、勇争第一、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才保证这支队伍在每一个房屋征收战役中拉得出、打得响、战得胜。
(二)认真搞好宣传工作,为房屋征收工作当好先锋
征收办为了房屋征收工作能顺利的开展,使各项目工程如期完成,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印发“讷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宣传单20,000份,编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文件汇编》10,000册。制作固定、可移动政策及政务公开宣传版12块。组织召开动员会、听证会6场。同时设立咨询电话,积极为被征收群众解答相关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明白实施房屋征收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改善城市面貌和提高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
(三)精心安排克难攻坚,彰显了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
对每个房屋征收项目都成立现场指挥部,挂牌办公,并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分成若干征收小组,将征收任务分工落实到每个工作组及责任人,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形成人人挑重担,个个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整个征收过程中,征收办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主动放弃个人一切事务,全天候、全身心扑在征收工作中。从入户调查到无证房认证,从选定评估公司到评估结果的公示及送达,从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到征求公众意见,再到逐户核对和协议的签订,全都严格按照征收程序开展工作。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房屋征收工作就是要一着不让,就是要争分夺秒,就是要雷打火烧,就是要突击抢攻。按部就班肯定不行。俗话说夜长梦多,时间一长,各种问题和矛盾就会接踵而至,不仅会牵制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让人无法应对。因此我们所有工作人员全员一线,没有节假日,没有公休日,5+2、白加黑、晴加雨已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
(四)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树立了廉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房屋征收工作既要讲求原则性,又要讲求灵活性,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还带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政策,运用政策,把握尺度和原则解决问题,更要有一颗公心,要做到廉洁自律。一根烟可以抽,一包烟不能拿,不得接受被征收人的吃请,更不得接受礼金。坚决做到诚实做人,踏实做事,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干部和群众一个样,穷人和富人一个样。围绕“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会干事、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房屋征收队伍。
(五)全力做好调解工作,为房屋征收铺平道路
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始终坚持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申诉要耐心、答复询问要细心、处理问题要公心的四项宗旨,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了解情况后及时处理落实。
一年来,征收办处理进京案件1件次,省市级4件次。接待上访人数达80余人,截至目前,我办处理重点案件25件次,其中遗留案件10件次,已办结18件次,7件次正在协调处理中。工作中妥善解决,决不推诿,把做好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工作放在了重要日程。对来信和上访的居民做耐心的政策讲解和疏导工作,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多起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屋征收工作政策执行不一致,新旧项目的补偿标准不统一。因遗留拆迁地段是协议拆迁,开发企业与被拆迁户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时不执行政府制定的“拆一还一”政策,普遍高于政策给予补偿。而征收办开展征收工作时需严格执行征收政策,所以被征收人与其他地段攀比,不配合征收工作;二是居民诉求不切实际,面积以少要多、难以满足,价格以低要高,离奇惊人。抱团拒签,软拖硬抗;三是整体征收氛围差,舆论宣传不断强化被征收人的弱势状态从而置征收管理部门于不利局面。
四、2015年工作安排
明年,我办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破解工作难点,全力推进征收。争取完成所有拆迁遗留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为征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征收政策宣传和做好征收前入户征询居民意见工作。争取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成熟一片征收一片。
1.合理安排年度计划,提总量,促发展,做到“有序征收”。要增强决策科学性,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的论证。探索切合讷河市实际的年度计划决策流程,着力强化计划可操作性、可实现性和指导作用。做细做优调研工作,结合资金、土地、过渡房源、社情民意,充分论证、科学评估、统筹安排,为年度计划制订提供科学依据。
2.进一步宣传政策,落实举措,做到“依法征收”。继续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手段,积极做好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让广大民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工作中来,扩大知晓率,提高满意度。同时,结合征拆工作实际,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要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阳光征收、和谐征收”机制。细化、深化包括工作流程、补偿政策标准、房屋丈量评估结果、安置房源等内容。确保征收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执行过程依法、依规,结果公平、公正。
3.进一步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做到“高效征收”。不断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及发改、规划、国土、法院、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继续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协调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不利于工作、不负责任的现象。牢固树立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一盘棋意识,集中精力共同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答:这是在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它深刻揭示了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舆论有是非之分,信息有优劣之别。历史经验证明,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特别是在资讯高度发达、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手段日益多样的条件下,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在引导和帮助人们理解党的主张、接受科学理论、认清自身责任、区分是非曲直、辨别善恶美丑以及培养文明道德风尚、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来讲,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形成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实现这一目标任务,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努力,不懈奋斗。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准确、鲜明、生动地阐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及时、如实、充分地宣传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新发展,营造和谐社会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上来,不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夯实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实现社会和谐,既有赖于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有赖于普遍广泛的价值认同。一个缺乏统一价值认同的社会,很容易陷入一盘散沙;一个没有坚强精神纽带的民族,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普遍的价值认同、坚强的精神纽带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积极借鉴人类有益的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重要的精神支撑。
关键词:价格认证;公平正义;社会和谐
党的十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牢牢把握这两个基本要求,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优势、道义优势、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具有重大意义。
价格认证作为一种应市场经济发展而生的新生事物,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价格认证的性质
价格认证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形势、改进工作方式、处理价格矛盾的一种有益探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经济利益的载体,在放开的市场调节价格中,不断出现各种价格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大多数可以由利益当事人协商解决,但也会有许多当事人或相关人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在多数情况下需要具有“公权”性质的机构即国家机构来调解争议。价格认证机构是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承担价格裁定任务,从事有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机构。
价格认证是一项价格决策工作,属于政府价格部门的行政职能,是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而价格认证恰恰是通过特定领域、特定商品、特定时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一次性定价,经过公权机关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调解各领域的价格矛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价格认证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司法领域、纪检监察和税务系统提供的公共服务上。价格认证机构作为公立第三方,与当事人无直接利益关系,始终站在中立的立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公平公正判决提供支持,为维护国家税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好基础工作。
1.促进司法公正
为司法领域提供公共服务也叫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目前主要是对涉嫌刑事案件和部分民事案件中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产、服务进行价格认定,价格认定结论直接影响着司法案件中的定罪量刑。
有人认为目前市场上有各个领域的专业评估机构,应该放开市场,让社会评估机构参与到刑事案件的价格认定中来。实际上,市场评估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对当事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提出的财产估价,是一种咨询服务活动。中介机构只是给当事人提供专业知识、提供参考意见,没有价格决定权。
由于社会评估机构是以营利为目的。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排斥公共利益、引发两极分化等固有的功能缺陷,而且仅靠自身力量难以克服,因此,完全摒弃政府价格部门进行价格认定,将价格认定放开到市场,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市场失灵”时没有政府部门去补位会出现空缺,将对司法公正乃至整个社会公平公正起到巨大的负面作用。
虽然民事案件的价格认定放开,且以市场评估机构提供估价服务为主,但对于少数重大、疑难民事案件所涉的财产、服务的估价,在实际工作中,社会评估机构出现因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委托估价费用偏低等原因,不能或者不愿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市场空缺;也有民事案件进行过多次价格评估,仍未解决问题,最后委托机关还是到价格认证机构才最终解决矛盾。因此,价格鉴证机构完成开放市场后完成不了的工作,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2.促进纪检监察公平正义
为纪检监察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叫涉纪财物价格认定,与为司法领域提供的公共服务大体相同。主要是提出机关的不同,具有更高的政治性、保密性,一般价格认定是遵照“依法、公正、科学”三原则,为纪检监察提供的公共服务增加“合理、保密”两原则。为纪检监察提供的公共服务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利益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3.维护国家税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国家税收系统提供公共服务也叫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可以广泛应用在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可堵塞由于计税价格不准确造成的税收征管漏洞,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减少税收征纳双方在价格方面的纠纷,从而起到维护国家税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三、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价格认证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主要体现在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上。
为政府提供的价格认证公共服务,一方面表现在地方政府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中涉及的价格认定工作。近年来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众上访和多样多发,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些事件矛盾点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等领域,这些的矛盾点又是由价格引起的纠纷和矛盾。而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恰是价格认证机构的工作职责所在。目前,价格认证系统在解决地方政府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中遇到的价格矛盾和纠纷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3·14”事件、乌鲁木齐市“7·5”事件后,、新疆价格鉴证机构依法、公正、高效地完成了对相关财物核损和专案鉴定任务。
社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要让公平正义在实践层面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党的*通过的《决定》,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一般来说,许多国家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随着开放发展的步伐,社会要经过一个转型期,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搭建引导社会发展的制度平台。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环境下,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更为必要、更为紧迫。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同时,更要放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切实保障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权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民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这六个方面的要求,共同构成了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性保障,是我们推进下一步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落实好这些要求和任务,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我们要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要不失时机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完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也是一个新的时代课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精力放在制度建设这一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上,创新发展,推动改革,注意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各项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对《决定》在制度建设上提出的任务,抓紧研究、拿出方案,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区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更加积极主动地加强制度建设,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公平性,切实体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越性。
民生问题是最紧要、最根本的问题,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重视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发展经济是关注民生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是途径,改善民生是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是目的,如果不抓住民生这个根本,不积极关注民生,经济发展就会失去实际意义。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第二,深化改革是重视民生的强大动力。在深化改革中重视民生,能够使广大民众不断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地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从而使改革和发展获得一种强大的动力。
第三,维护公平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条件。公平与公正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实现公平公正中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解决问题是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民生问题连着民心,抓住了民生问题,就抓住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改善民生就要从解决民生问题入手。
关注民生必须做到富民、安民、为民
要切实关注民生,必须善谋富民之策,恪守安民之责,多办为民之事。
第一,在富民之策上关注民生。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发展,造福于民。一是通过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二是通过项目建设增加群众就业。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吸纳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城市人员就业。三是通过项目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我们通过加大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农田水利、科教文卫、城乡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不仅优化了经济发展的环境,也改善了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
第二,在安民之责上关
注民生。坚持从平安建设抓起,让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一是构建防控体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和谐。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和谐。科学决策,减少失误,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在工作中注重把重心和关口前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三是倾听群众呼声,畅通民主渠道促进和谐。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把决策的过程变为群众意志表达和意见统一的过程。把畅通渠道的过程,变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
第三,在为民之事上关注民生。一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民心。在作风建设中,我们注重把干部作风的转变体现在行政效能上,把高效的服务寓于经常性工作中。二是以具体的实事凝聚民心。把关注民生真正变成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的具体行动,强化干部的爱心之心,浓化忧民之情,转变工作作风。三是以真实的帮扶温暖民心。加大对低收入阶层和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关注民生必须增强民本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必须进一步增强民本意识,解忧于民,取信于民。
第一,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真正从思想上贴近群众。
第二,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到群众之中,才能汲取到群众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关注民生既重“心入”,又重“身入”。
今天交流的题目是积极发展国民经济推进社会和谐的建设。党的议,明确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入手,加强社会发展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社会的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完善法制建设地保持安定的环境。
构建和谐的社会,是我们的党,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从新时期的要求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的的执政基础和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发展的必然的要求,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的注重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人和人之间的和谐氛围,有利的推动经济的发展,使全面的发展更加的全面和谐,更加的具有持续性,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的宏伟目标的要求。十一五时期是承上启下的时期,和谐的建设要迈出重要的步伐,促进社会更加的和谐要奠定良好的基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城乡化的发展,我国的城乡结构的供给有所突出,人的思想和活动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加强恢复建设可以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构建长期和谐的社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央明确提出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的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处理不同利益的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意义,非公有制的经济,具有行业分布广,经营组织方式、适应市场能力强、劳动密集能力高的特点,随着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形成了一大批具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集团,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发展城乡经济,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改善居民的收入生活,推进全面实现小康的进程。
发展非公有制的经济,是促进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一、扩大社会就业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企业能够吸纳较多的劳动力,解决社会就业的压力。
二、非公有制经济为国家的财政作出了贡献,解决了就业压力和中低收入水平。分析十一五民营经济的情况,很多的资料也反应了这些情况,丰富人民武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
三、文化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四、改善文化水平进肯是水也要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了大批新型的产业,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健康需求为当前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最干间的展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和产业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市场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体系,建立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包括加强法制体系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1、社会治安齐抓共管,警民协力长治久安。
2、建设和谐平安城市,促进改革发展稳定。
3、强基固本重防控,落实责任保平安。
4、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5、实现和谐平安,奔向富裕安康。
6、国以安为宁,业以安为兴,民以安为乐。
7、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8、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
9、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兴赣富民大业。
10、加强基础建设,加快创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1、以人为本谋发展,同心协力创平安。
12、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1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4、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5、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16、党心民心万众一心,群防群治众志成城。
17、深化平安锡市建设,同心共筑“平安梦”。
18、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环境。
19、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锡林浩特。
20、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1、建设和谐平安城市,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22、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23、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24、全民齐努力,共建平安城。
25、社会治安综合治,和谐平安大家建。
26、群防群治保平安,同心同德奔小康。
27、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28、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29、平安是金,平安是福,平安连着大众心。
30、千方百计保增长,尽心尽力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
31、创一流治安环境,兴发展第一要务。
32、和谐平安,警民同建,百姓同享。
33、法律进万家,幸福你我他。
一、坚持和谐执法理念是要坚持和谐的司法价值和目的
理念是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是行动的先导。检察机关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首先就要树立科学的法治理念,树立和强化和谐执法意识。和谐执法是指执法权运行的一种理想状态,它强调价值追求与运行过程的统一,包括法律至上与人权至上的统一、执法公正与执法效果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和谐执法理念的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执法要体现和谐的司法价值。人们一般认为,公正和效率是现代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是人们不倦追求的司法基本价值。笔者认为,司法除了应具有公正和效率这二层价值之外,更应具有和谐价值。司法应当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和谐执法体现了司法的社会关系恢复价值。公正、效率、和谐分别从、经济和客观的社会关系三个角度反映司法的价值,构成了较完整的司法价值体系。
其次,执法要追求和谐的司法目的。司法目的是司法机关进行执法行为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人们预先设计的执法理想模式。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目的是通过执法活动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同时保护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秩序全力维护,最终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推动社会和谐目标的实现。
最后,和谐执法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和谐执法也是一种办案方式,它要求检察机关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要注重缓和社会矛盾,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注重强化“四个意识”,即公正公平意识、文明尊权意识、平等保护意识、司法诚信意识,真正做到理性执法,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
因此,坚持和谐执法是遵循检察机关科学发展规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和谐执法,把和谐执法理念体现在执法过程、结果和效果上。
二、坚持和谐执法是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大力倡导和践行和谐执法理念,对于提高检察机关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和谐执法是检察机关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检察机关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已任,以和谐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第二,和谐执法是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第三,和谐执法是检察机关提高办案水平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快速发展,这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就要求检察机关树立和谐执法意识,进一步转变办案方式,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严格执法和人性执法相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和谐执法要立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下功夫
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和谐执法,就要在具体的法律监督工作中找准切入点,明确着力点,确定落脚点。要使检察官在和谐执法中提升水平,提高能力,塑造良好形象,让执法对象感受到和谐的魅力,取得最佳的效果,最佳的效应。
第一,要在坚持和谐目标上下功夫。首先要强化和谐意识,以和谐执法理念指导办案,使每个检察官在执法办案中时刻牢记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总目标,时常从服务大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问题,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认识、定位、把握、检验。其次要以和谐的方式办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做到文明办案,体现执法对实质法律价值的整合。
第二,在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着力点在于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在于依法履行批捕、职责,打击和预防犯罪,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于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的职务犯罪案件,探索和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提高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效果; 在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依法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在于履行控告申诉职能,在接待来访中做到热情服务,找准问题,既帮助释疑解惑,又依法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着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减少对立情绪,定纷止争,真正把化解矛盾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