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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培训

时间:2023-10-02 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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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培训

第1篇

1985年2月,浙江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省委、省政府于同年12月印发了《浙江省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五年规划》,确定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十法一条例”)为“一五”普法的重点内容。

“一五”普法期间,全省共有2588万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渔)民及个体从业人员参加了普法学习,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2.34%。共有依法治理试点单位140个。

通过“一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为各行各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初步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

“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

1991年至1995年,我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教育。

“二五”普法期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着重抓了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注重实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了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年内,全省共有2752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1.43%,开展依法治理的单位数从1990年的140个发展到17835个。

“二五”普法教育是“一五”普法教育的深化和发展。经过“二五”普法,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大为增强,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五”普法: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1996年至2000年的“三五”普法教育,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重点,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广泛宣传宪法知识以及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

“三五”普法期间,全省共培训普法师资骨干27.23万人,建立市、县级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基地)303个,成立普法讲师团4g1个,有各类法制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共53309人。全省共有3190万人次接受了“三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89.79%。

领导干部学法成为制度。各地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干部学法培训或轮训、任职前考试考核等制度,共举办干部法制讲座5844次,参加人员89.29万人次,参加普法考试的干部达146.5万人次。

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普治并举,基层依法治理单位总数已超过20万个,逐步形成了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格局。

“四五”普法: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2篇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紧扣“五五”普法规划,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工程为载体,结合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对象,因时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施教,精心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渗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角落,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达到帮助普法对象析身边事、学常用法、做守法人的目的,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依托县、乡党校等阵地,采取开展党政干部法律教育培训月、科级干部《物权法》专题培训活动,举办各级干部法制讲座、法制专题辅导、行政执法培训班、普法培训班以及网上答题、现场知识竞赛、组织普法考试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牢固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立足农村实际,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法律政策对谈、“法律进村入户”等活动,尽量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方便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利用乡村赶集大会、城乡文化联动活动等有利时机,组织普法赶集和法制文艺节目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有效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法德进社区,和谐建家园”这一主题,采取法制宣讲、宣传展板巡回展览、赠送以案释法教材、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吸引居民广泛参与。通过为社区派驻常年法律顾问、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立普法活动室、人民调解室等途径,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打牢和谐社区建设基础。

针对基层依法治理的薄弱环节,广泛开展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创建活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79个,占全县村总数的58%,创建示范社区4个,依法治校示范校2个,在此基础上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6个,全市8个,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推亮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法德进家”活动是合黎乡在“四五”普法期间探索总结出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及时在全县推广“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经过三年多的积极实践和不断完善,“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从内容、形式、载体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了很大的进展。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农村法德教育氛围日渐浓厚。全县建成法德一条街19个,制作法德进村入社宣传板面1468块,发放法律进家资料袋2万多个,编印以案释法案例选编教材2万本,组织法德宣讲1200多场次,村均达到9场次,30%的农户家中都有2块法德教育牌匾(法律、道德各1块)。“法德进家”活动是新时期农村普法教育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开辟了一条农村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由于社会效果明显而备受各方关注,曾经得到省委和省司法厅及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2006年11月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6年12月和2008年4月,由甘肃电视台拍摄成专题片《小乡村铸就大和谐》、《一单解民情,法德进万家》,先后两次亮相“法治视线”栏目,研讨文章登上全国性普法刊物《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对扩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影响,推动整体工作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树新点,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积极探索法制教育和民调工作互相结合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法律宣传与人民调解互动共促,把普法教育融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起“一庭三所联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全县逐步形成基层政法单位互相协调沟通、共同参与配合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既发挥个体作用,又发挥整体联动作用,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化解。几年来,“一庭三所联动”机制共排查矛盾纠纷318件,调处化解306件,成功率达到9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2007年,依托新坝乡政府网站架通宽带网,使30个村、22个单位、站所与乡政府网站联网,建成法制教育和民调工作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设置内容涵盖农村法制教育、道德建设和人民调解等各个方面的多个栏目,使网上信息上报渠道畅通,信息交流速度加快,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做到及时迅速地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控制矛盾、化解矛盾,将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和矛盾纠纷调处率,普法效果更加明显,“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五五”普法以来,共调处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类矛盾纠纷2558起,调解成功2440起,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达到100%和95.4%,有31个村连续5年没有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高台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县域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各项事业逐步迈上了法治化轨道。他们在工作中创造的“法德进家”、“法制扶农”、民情报告、“一庭三所联动”等经验和做法,被省、市喻为创新工作和亮点工程,得到宣传报道和总结推广,2006年6月,高台县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县,2008年11月,又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受到了表彰奖励。

(四)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广泛开展“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校园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接班人。各中小学校采取图文寓法、以案说法、播放录像光盘讲法、知识竞赛以题释法、模拟法庭现场普法等贴近生活、新颖活泼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坚持送法进企业常抓不懈,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为经营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宣讲,增强企业和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不断提升企业的社会效益。

第3篇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形成职责明确、运作有序的良性工作机制

公司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践行“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各级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司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领导重视,加之机制建立,保证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执行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各项制度,提升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公司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干部法律培训考核制度、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度、信息报道制度等,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成为指导和推动各项普法任务完成的有利保障。把普法工作作为岗前培训的必要组成部分,加入员工岗前培训课程。通过良好的岗前培训,使干部员工熟悉了业务流程规范,树立了法律意识,强化了岗位责任。长期的普法教育活动在干部员工心中树立了牢固的法律观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不断提高,能够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普法工作的开展,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提供了保证。“六五”普法期间,公司没有发生一起经济犯罪,更没有发生一起刑事犯罪。干部员工也积极地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宣传法制知识,形成了安定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推动各类普法对象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法律能力不断提高。

第4篇

(一)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大力加强涉林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网站、移动通讯、微博、QQ群等新媒介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形成纵横联动、上下联动的普法网络,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普法教育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依法治林宣传教育

(一)继续做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研究不同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加强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2014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林业网站、宣传图册等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

三、积极创新普法教育方法,努力提高依法治林实效

(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领导干部综合知识网上考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网上建档考试等活动。坚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信息化管理工作。采取自学和举办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县2013-2017年依法治县规划》,加强林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3.12”植树节、“3.19”森林消防宣传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依法治林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治林、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普法依法治林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5篇

一、依法谋划教育发展

实现教育现代化,法治是可靠保障;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基础。我市在严格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不断完善教育法治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已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及《洛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洛阳市学前教育条例》已经批准立项,今年将进行立法调研工作。在立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了《洛北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同时启动了各县(市)及洛南城区的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我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全覆盖。去年年底,我市把《洛阳市2016-2020年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并聘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规划课题组进行科学编制,为今后5年的教育发展规划蓝图。

二、简化行政审批

敬畏法纪,遵规守矩是一切工作的红线。我们在教育行政工作中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为构建我市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懈努力。根据效能优化原则,我局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科,对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实施归口管理、“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服务流程,使审批时限缩短了70%,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为加强中小学管理,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我们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招生秩序和教育收费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点,出台了《洛阳市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中小学校务公开的范围和问责处理办法,成立了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原有治理模式,建立异地交叉联合执法机制。仅2014年就查处涉及教育收费案件23起、违规收费32.15万元,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针对社会反应强烈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午托班和非法校车问题,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都组织一到两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洛阳市校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午托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校车管理、午托班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近几年,我市没有发生一起校车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午托机构的投诉也逐年下降。

五、建立依法治校长效机制

为深入持久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大力提升办学水平,我市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要求各学校建立依法治校工作台账,将创建成果固化,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目前,全市已创建省级示范校28所、市级示范校220所。今年,针对各学校规章制度杂乱、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已启动全市中小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合法性清理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为依法办学打下坚实基础。

六、创新普法教育方式

为更好地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在做好常规普法教育的同时,我们积极创新普法教育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积极建立校外法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法治安全主题班会活动和法治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结合普法教育工作实际,我们与省、市有关部门合作,定期邀请知名法律工作者走进课堂,开展法治巡讲和宣传教育。如“平安河南进校园” “平安洛阳进校园”大型巡讲活动、“模拟法庭”教育活动以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巡展”活动。今年,我市还根据国家和省里要求,将法治课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

七、做好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

按照《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我们逐步建立了全市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全覆盖机制、安全教育课常态化教学机制和灾害事故应急演练机制,在市直学校及部分县区学校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6篇

关键词:新形势;党校;法制宣传教育

党校是培养党员最重要的基地,是培养党员的主要渠道。在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党校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只有重视党校建设,加强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使党员在日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优势,提高党员的工作。

一、加强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1.体现党校职能。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校的作用,加强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幅度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培养德才兼备的党员,为社会做贡献。我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是在长期立法过程中形成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法律化保障和制度化确认,在党校发展过程中,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党校教育整体规划,并将法制教育贯穿到党校教学的各个环节中,极大程度上提高党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在今后的工作共严格执法。

2.拓展党校的办学空间。

新形势下,党员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党校办学体制直接影响着党校的进一步转型,这为基层党校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也使党校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党校发展中,要坚持改革创新,以此推进党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资源整合,创办品牌强校。党校在对党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一定要重视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尽可能地拓展党校的办学空间,加强对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党员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提高党员的法律意识,使广大党员做到警钟长鸣。

二、党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难点

从客观层面来说,在党校发展过程中,通过党校和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再加上教师多年的教学经验,可以采用大规模培训或者轮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党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认知,党校对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党校在法制宣传教育课程内容的设定上,强调了法律责任的宣传,却忽视了对权利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党员工作严重缺乏法治思想的指导。党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教学方式过于传统,部分党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课程仍然采用了“满堂灌”式的授课方式,现代教学方式在党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没有得到充分应用。部分党校在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中只坚持实用至上原则,总是设置一些和党校各部门审批、管理、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课程,忽视了对基本法理、法律知识和依法执行能力的教学,从而导致党校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形成系统,还有个别党员认为部分法律知识对工作没有直接作用和影响,可以不用学,这些问题都是党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难点,党校应该认真把握法制宣传教育规律,精心设置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才能有效提高党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主性。

三、加强党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

1.提升教育的针对性。

在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对教学对象特点和内容进行重点把握,合理设置党校法制宣传教育课程,对于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建设、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并在法制宣传教育教材的选择上,选取具有前瞻性、启发性和实践性的法律知识材料,将其作为教学的辅导文本,充分结合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策略,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教学工作。

2.增强教育的时效性。

在党校法制宣传教育教学方式上,要在传统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加强互动式、现场式和研讨式等现代教学的组织,实现理论和实践教学的统一。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教师为主导,学员为主体,培养党员之间的团结协作精神,实现优势互补、彼此启发的目标,有效提高党员的分析判断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强党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时效性,使党员的思想能够与时俱进,跟上时展的步伐,在工作中能够懂法、遵法、守法。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在党校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言行会直接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只有建设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才能为加强党员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基础。党校应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法律学科建设,完善优秀人才引进机制,聘请从事法律专业的党校教育工作者,不断优化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结构层次,还要聘请理论功底扎实、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学者前来授课,从而有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4.提高党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在党校教育教学中,应该充分发挥党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外宣传优势,在对党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的同时,扩大对外法制宣传的覆盖面,通过选派师资,对外法制宣讲,有效引导党员知法、守法,规范自身行为,并起到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还要发挥党校科研优势,鼓励党员积极参与法治理论和实践研讨活动,开展法制专题调研活动,并在党校刊物中定期发表优秀的法制类文章,提高党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传播文化和法治精神。

5.多措并举以保障党校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

在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计划、加强部门协调,及时分析党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责任制,健全党校教育工作机制,按照普法教育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党校普法教育实际情况,推进落实党校普法规划,党校各部门还要根据普法教育目标需求设计编制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将党校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党校培训体系中,确保党校普法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新形势下,党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党员培训的优势,为在党校学习的党员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强化党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为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斐.审计视角下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与思想[J].财经界(学术版),2016(24).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为内容,以日常统计工作为载体,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大力开展制度化、经常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7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县统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统计〔2017〕65号)的要求,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全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1—5月份)

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

2、抓好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6—7月份)

将《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择机邀请国家、省局政策法规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剖析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发放相关统计法律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考试等活动。

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常规工作)

把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列为重要议事议程,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常规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讯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8—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俭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年”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筹划。根据全县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注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门、行业普法工作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为加快推进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法律法规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普法责任主体,在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一)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普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采取法治讲座、执训、法治讲坛、无纸化网学网考、执法能力测试、法律知识竞赛、案例评析、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方式,加强部门行业内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全年安排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开展法治讲座(培训)不少于2次,不断提高部门行业工作人员的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法治宣传载体阵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本部门本行业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橱窗、宣传栏等现有设施开展法治宣传,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进行公益法治宣传,发挥手机报、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独特优势,推动利用户外联播网大屏、大型LED显示屏、建筑工地围挡、公交车、出租车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车站、公园、社区、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强化“以案释法”普法功能。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教育,采取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警示教育等有效形式,普及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通过公开透明执法促进深入广泛普法。要利用新闻会、公众接待日、公众服务窗口,向群众宣传执法司法活动,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四)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以及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治成果展示、法治短信发送、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公益广告展示、媒体专栏专题展播等形式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执行的法律法规。县普法办将重点抓好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活动的检查、督办工作(详见附件),每月对1-2个部门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五)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加强法治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举办听证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其学法用法自觉性。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和履行各自承担的普法“主体责任”,将“法律知识月月讲”活动纳入议事日程,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给予必要保障。并将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图片视频资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

第9篇

1、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不断深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13次,乡镇中心组每年学法6次以上。县级领导参加全市统一的普法考试3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3次,参加14520多人次,参考率98%以上,合格率100%。二法律进乡村扎实推进。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农民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普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农户,进行零距离、贴近式宣传教育。三是法律进社区内容丰富。以“六进社区”为依托,以广场周末文化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文化节为平台,突出社区青少年、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等重点,构建完善的社区普法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普法内容。四是法律进学校形式多样。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14名、法制辅导员113名。先后开展了“崇德明法,立志成才,共促和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月、“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主题法德教育宣传月、学校法制宣传周、“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学校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法律进企业逐步加强。以普法宣讲团成员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骨干,有组织地开展企业学法活动。共有28户重点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举办企业法制讲座50多场次,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全县统一的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8%。

2、完善机制,保障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层上,科学制定了《高台县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依法治县工作五年规划》,县人大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暨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为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五五”普法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是加大普法投入。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到位,共计拨付普法经费10.8万元,年均达到3.6万元,人均0.23元,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运转。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全县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学法对象,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等六项制度,同时、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干部学法档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起学法用法刚性机制,用制度保证普法效果,规范了学法用法活动。

3、推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五”普法启动后,我们按照“贴近百姓生活,深化法德宣传,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道德素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高台”的工作思路,及时在全县各乡镇总结推广合黎乡“法德进家”活动的经验和作法,“法德进家”活动得到广泛普及。目前,法德宣传版面基本遍布城乡,法律资料袋、以案释法教材已进入60%的农户家中,法德教育宣讲直接延伸到了村社,以一版、一袋、一匾、一案、一讲“五个一”为主要形式的“法德进家”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营造了浓厚的法德教育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少数乡镇和部门对普法工作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日常普法工作开展不力,常把它看成“软指标”、“软任务”,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的现象。

2、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整体推进有欠账。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普法工作认识不一致,出现“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在检查中发现,抓普法工作“乡镇政府热、县直单位冷,条条部门热、块块部门冷”。二是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企业干部职工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难以有效开展。至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城镇下岗职工及民营企业职工、社会无业人员成为普法宣传教育的“死角”和“盲点”。

3、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局核定编制18人,实有编制10人。基层司法所的人员还没有完全充实到位,按照规范司法所建设要求,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达到要求的只有3个,尚有6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够,缺编9人。

4、部分单位普法档案资料不规范。从调研的单位看,部分乡村及不少单位不注重档案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现有的档案经不起检查。

5、“五五”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我县目前普法经费标准今年虽已达到0.2元/人,但这一标准无论是与发达地相比,还是与“五五”普法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都还有一定差距,并不能满足“五五”普法工作需要。同时,各乡镇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缺少经费投入,少数乡村的法制宣传阵地等硬件建设跟不上,印发资料、开展活动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和意见

1、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总要求,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层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监督、考核、验收机制。

2、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工作创新,提高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普法依法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实现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也是一长期的过程。各级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普法工作与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结合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调解工作要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司法机关要把提高办案质量与教育群众相结合,切实解决普法依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普治并举,整体推进,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普法是基础,依法治理是目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解决重普法轻治理的问题,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到普治并重,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