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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管理,依法规范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促进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教委决定对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本市各类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客观公正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质量”评价制度和“办学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准入标准,依法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办学行为的管理。
二、检查范围
本市范围内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办学活动的各类办学单位。包括: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及所属办学机构、成人高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办学单位。
三、检查实施
1.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市教育评估院负责此项专项检查的实施。由市教育评估院会同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和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依托相关主考高校开展检查和评估。
2.本专项检查所需费用由市教委统一支付,不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本专项检查采用“试点先行,面上推行”方式进行。计划在2008年底前完成。
四、检查内容
1.办学资质。包括:办学单位的办学资质、自考助学的审核备案、办学过程中的“联合办学”等情况。
2.办学条件。包括:办学场地和校舍教室条件、师资条件、全日制办学的学生食宿条件和安全卫生许可、租赁办学的手续和合法租赁协议等情况。
3.办学行为。包括:办学过程和学校管理、招生方式、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含:广告内容和备案手续)等方面的情况。
4.质量与特色。包括:办学质量、办学特色、社会声誉等方面的情况。
五、检查方式
1.学校自查。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根据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和本次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单位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办学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自纠整改。在此基础上,按照检查内容和评价指标(见附件)上报《学校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
2.材料初审。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针对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递交的《学校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按照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专家初审评议。
3.实地检查。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检查组分别赴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核准《学校自查报告》和上报材料信息,对照检查要求和评价指标开展实地检查和综合评估。
4.集中评议。市教育评估院汇总专家检查组意见,集中评议,形成对被评单位的专项检查评估意见,报市教委审核。
六、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分为:推荐单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单位和不合格单位。检查结果将在教育网站进行公示。
一、主要成效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热点。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今后各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规定的电子目录。这是对档案室工作新的规范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要。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适当安排一些经费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要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深入推进和办公条件的改善,电子文件、数码照片等在各单位大量出现,相应的磁盘、光盘等新的存贮载体被广泛使用,档案实体和档案管理模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对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做好对这些档案的积累、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三)要今年9月市档案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了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期上报了自查材料。在各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于12月份抽查了市环保局、经委、公安、检察系统等14个单位的档案工作。从自查和抽查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市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形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成效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热点。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今后各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规定的电子目录。这是对档案室工作新的规范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要。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适当安排一些经费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一、检查目的
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林业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林业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2011-2014年度中央和省下达的林业重点项目资金。
三、检查内容
此次主要检查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资金分配是否合理,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是否公开、公平;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套取、截留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批复计划和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有关林业惠农资金的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项目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账务是否清晰、核算是否准确、报账程序是否完备,以及资金结余情况。
四、检查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安排,由局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对相关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账务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资金发放情况、结余情况,并对各项目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做到帐、表、卡、册对应齐全,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五、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为4月1日-4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检查内容,按照责任分工安排,对每个项目开展自查。
2、迎接检查时间为4月16日-7月15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结材料,报送局财审股,由局财审股形成总结汇报材料,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检查是林业部门贯彻县委、县政府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解决当前林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握好这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2、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列入检查范围的项目资金逐项逐笔进行自查。自查工作要力求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对自查发现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刻分析、举一反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一、组织领导和检查方式
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局统一组织领导,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财政所分别负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牵头实施。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工作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及财政所所长负责,自查面要达100%,重点检查人员由财政监督检查局、乡财局、预算股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日—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3月5日—3月30日。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内部监督检查:自查阶段2012年2月25—3月4日,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2月,9月份接受上级交叉检查。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各乡镇财政所检查范围和内容:2011年度乡镇财务收支及本单位财务收支、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有无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违规行为,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检查范围和内容:财政专户管理与资金安全检查,科室全面履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帐册是否健全、登记是否合法、资金状况是否全面、对账手续是否齐全等和二级单位201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情况及资金安全,财政专户撤并情况的“回头看”。
四、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检查的方法
以财政资金流向为主线,采取内查与外查相结合、检查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内查外调,提高检查效果,进而增强查处问题、改进管理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从而提高内部检查的有效性。
(二)检查的步骤
1、自查阶段(2月25日—3月4日):各业务科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按照自行管理权限对2011年工作中的漏洞进行自查、自测。特别是资金管理环节、财务管理核算情况等。自查结束后,及时向财政监督检查局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表。
2、重点检查阶段(3月5日—3月30日):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对财政资金((含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银行帐户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与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及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提出相关整改落实建议,形成专题材料。
3、整改落实阶段:局各科室、二级单位及财政所要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进行整改提高,对内部监督检查建议逐条进行落实,并向财政监督局提报意见反馈,整改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检查工作要求
1、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科室、二级单位自查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所需一并报送自查表。
2、被检查单位要全面、及时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帐表、凭证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监督人员搞好检查工作。
3、严格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58号)有关规定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50家气瓶充装单位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气瓶充装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气瓶的充装和使用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5月12日。
(二)监督检查时间:2012年5月13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的内容:
1、根据《气瓶充装单位自查项目表》(见附件1)的内容,从许可资格、人员资格、质量管理、资源条件、气瓶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2、充装许可证已超期或未办理充装许可证的单位要根据《市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材料》(见附件2)的内容,使资源条件达到许可要求,在5月13日前完成气瓶注册登记及充装许可证的申请。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1、许可资格。各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超范围充装,无气瓶充装许可证及许可证超期的单位应立即停止充装。
2、人员资格。气瓶充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充装站要求配备两名安全管理人员,两名检查人员(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检查人员),两名充装人员,严禁无证操作。
3、资源条件。检查主要充装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检验检测设备、仪器、仪表是否满足要求,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检验合格报告。
4、气瓶管理。充装站应采用计算机对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1-2005)的要求,到我局特监科办理使用登记,禁止使用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气瓶,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检查气瓶收发、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标示、标记。充装站应负责涂敷、打气瓶标识标记,并保持气瓶颜色、标识标记清楚。气瓶标识标记要达到“四个一”要求,即“一码、一签、一卡、一牌”。
“一码”,即气瓶代码。充装站应对自有产权气瓶在瓶体上喷涂代码,同时用钢印打在气瓶护罩上。
“一签”,即警示标签。充装站应将警示标签粘贴于气瓶护罩上。
“一卡”,即充装标签、安全使用须知卡。
“一牌”,即检验合格标志牌。经检验合格的气瓶,由气瓶检验单位在气瓶瓶嘴处固定检验合格标志牌。检验合格标志牌注有本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
6、救援预案。检查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目前,我市共有气瓶充装单位50家,其中,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42家,其他工业气体充装单位8家。在2011年气瓶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市有11家充装单位顺利完成取证工作,同时有5家充装站已提交申请在办理过程之中。各充装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加大自查力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感、责任感,明确任务,周密部署,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认真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
二、对照清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
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对照六个方面的清理内容,首先进行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准备。并向全局干部发出《征求意见表》,征集干部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逐条对照检查
在作好上述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每一位领导成员对照清理内容都作了发言,之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互评。
四、经过自查,发现以下问题
对照清理内容,经过一系列的自查活动,我单位虽不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车私用、接受吃请等,由于单位情况特殊,跟上级部门联系较多,还存在招待费偏高问题。
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一、检查范围
县区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以及重点服务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名录库、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和贯彻落实“四大工程”总体部署情况等方面。
名录库: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数据质量: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发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地区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四大工程”:主要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查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此外,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也纳入本次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局成立“三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综合处具体负责“三查”的协调工作。“三查”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具体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负责制定全市“三查”工作总体方案,组织领导“三查”工作;市局各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专业“三查”工作。各县区在全市总体方案框架内,制定本地“三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局对县区自查工作开展全面调研检查,国家局和省局对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检查步骤
全部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迎接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市局及各相关专业处室、县区及各相关专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对自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7月15日前,县区以及各相关专业分别完成并上报自查报告,市局各专业处室同时完成本专业自查报告。各县区和市局各专业处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县区各相关专业自查报告报送市局对口专业处室。县区自查报告应包括“四大工程”建设和推进情况,“三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研检查阶段(7月16日—23日)
市局组织调研检查组,对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开展调研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组织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
7月23日,市局向省局上报自查报告,汇报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意见。
(三)迎接抽查阶段(7月23日以后)
各县区、各相关专业做好各项工作准备,7月23日至月底,迎接省局抽查;7月底至8月初,迎接国家局抽查。
五、其他方面
1、各县区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领导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三查”工作。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三查”工作质量负总责。
按照市委组织部武组文〔20*〕131号文件的要求,我们迅速行动,组织专班,突出重点,认真细致地逐条逐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治理考评标准》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
一、成立专班,加强领导。今年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一是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区委组织部部长周少甫同志为组长,组织部相关部长和人事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各单位人事科长会议,加强了对我区干部人事档案目标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目标治理工作的顺利和深进开展。二是组建专班,扎实工作。从教育系统抽借8名工作职员,成立工作专班,同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理顺体制,打牢基础。针对我区治理干部档案的单位较多,总体情况较好,但部分单位不平衡。为规范全区干部人事档案治理工作,进步全区档案治理水平,我们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干部档案实行集中治理的通知》,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实行相对集中治理,从而理顺了管档体制,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同一和分级负责的治理体制,为达标升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在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立即下发了《关于在全区深进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治理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将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进行了传达,并明确了达标时间、要求和标准。同时,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文件,以《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回档规定》要求为准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逐份清理干部档案,对所缺材料逐项进行登记、索要,对不能收集的材料要求各单位进行说明。对收集回档的材料,认真细致地进行鉴别,剔除不应回档的材料。整理干部档案,严格按照一级标准,做到“四边齐”,对材料中“三色笔”现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复制加工。
我们建立了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鉴别制度、整理制度、查(借)阅制度、转递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治理职员职责等8项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完善各种登
记薄和台帐。
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分支持,制定了经费预算并得到落实,购置了新式档案盒,配备计算机,更换了密集架,做到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齐全。达到库房、阅档室、微机室和办公室“四室分开”。
与此同时,我区集中管档单位达标工作也进展顺利,目前三个达二级目标的单位已经完成初整,实现了“三室分开”,基本配备了“六防”设施,材料做到分类正确、装订整洁,完善了档案治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这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总体要求是:按照实事求是、边查边改的原则,围绕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标要求,讲一步广泛动员和发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把问题找准找全,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措施订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力争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做好整改工作打好基础。
二、方法步骤
(一)切实抓好调查摸底分析。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六个不放”即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不放过、认识没有提高不放过、责任没有分清不放过、纠错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违纪行为没处理不放过。各单位要在自查基础上,分析问题,寻找原因,归类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行评办。
(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从内部查找问题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局属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主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主动与局行评组沟通联络,召开座谈、评议会,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人员上门走访,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召开人大、政协、纪检等行评督导员、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四是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
五是接受网络和电话咨询、投诉;六是坚持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通过现场办公、反馈,收集和听取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问题和征集意见,要及时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从中找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按照问题无论大小,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真诚的意愿、严肃的态度、有效的措施,逐条进行排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问必复,有偏必改,有误必纠。特别是对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和2012年省、市、县“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认真梳理,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还要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举一反三,理清思路,对一些长期困扰政风行风建设的难题、顽症,系统地修订、补充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拿出更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治理好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具体目标措施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指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出表率;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工作一线,主动发现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要结合班子分工和林业重点工作督导分工,统筹兼顾,负起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检查责任。
(二)搞好思想发动。自查自纠工作关键是找准问题,这是搞好行评工作的前提,事关民评活动的成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自查自纠的重要性,明确评议内容和要求,端正态度,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重点查找执法过程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又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并在灵魂深处认清其危害,受到一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为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